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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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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论文

第1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科学社会学/认知科学社会学/爱丁堡学派

【正文】

劳丹(L.Laudan)曾将科学社会学划分为认知科学社会学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两种形态。[1]依据他的解释,如果社会学企图依据外部的社会或经济因素来说明为什么某一理论被发现及发现后被接受还是被拒斥,企图依据外部社会或经济因素预先决定科学家对理论的态度是赞同还是抵制,企图说明某些社会结构对某个特定理论及概念的形成产生影响,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如果社会学家的研究宗旨不是去解释科学家对物理世界的信念体系,不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过程,而是去研究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结构及其功能,那么,这种努力就属于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释范围。

显然,劳丹是依据社会学家的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来给科学社会学前后两种“范式”进行划界的,若不顾忌冒过分简单化的风险,劳丹的划界标准本质上就是认知标准。在劳丹看来,只要社会学家在科学之社会研究中不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那么,这种科学社会学就是非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及默顿科学社会学,反之,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亦即当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这就引出了一系列亟待探讨的问题,非认知识科学社会学是怎样过渡到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换言之,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在前后两个阶段过渡期间必然发生过认知转向,如果发生,那么,是何种原因促成了这场认知转向?它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认知科学社会学校之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怎样看待科学社会学的这场认知转向?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考虑到认知转向不可能不涉及哲学层面,故此本文首先得从认识论视野对这一转变过程进行背景透视,这对于我们理解和把握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成因及认知科学社会学兴起的历史必然性是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认识论基础

如前文所说,劳丹笔下的非认知科学社会学本质上就是默顿科学社会学,尽管这种社会学的研究范围定域在科学共同体之内、实验室高墙之外,系“中距”科学社会学,所采用研究方法是科学计量学,所研究的宗旨是科学共同体的组织形式、内部社会分层结构及其功能,经费投入与论文产出评估,科学体制化目标。但只要我们冷静下来认真品味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说,仍可从中发现其认识论基础,仍不难发现这种被劳丹称之为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构架、经验事实正是建立在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确保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科学家行为规范基础之上的。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兴衰是与构成其经验基础及理论构架内核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存亡是唇齿相依的,只要我们抓住了构成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内核也就可以从认知视角对此进行认识论分析,现就此进行讨论。

如果我们对默顿科学社会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形式逻辑分析,那么,默顿所言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就等于“三段论”中的“大前提”和“小前提”。所谓科学体制化目标就是生产正确无误的知识,所谓科学家行为规范的具体含义则为[2]:①普遍主义。即科学真理的标准到处一样,只要是科学真理,不管其来源如何,都应服从于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且这种非个人属性的标准与先前证实的科学标准是一脉相承的。②公有主义。所有科学的重大发现都是科学家群体合作的产物,归科学共同体所公有。③无私利性。要求从事科学活动、创造科学知识的人不应以科学谋取私利,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发展知识而不是其它,科学家不能因为他个人的其它原因来决定接受或者拒斥一种科学思想或科学事实,科学家热衷于探索和发现科学真理的真正动力主要来自于内在兴趣。④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研究科学的人不承认在神圣的、不能批判的同非神圣的,可以进行批判的二者之间存在着固定的界限,所有科学知识都要严格地加以检验。

从默顿给出的科学体制化目标及科学家行为规范来看,科学共同体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生产出归共同体公有的确证无误的知识,而行为规范则是确保生产确证无误知识的清规戒律。普遍主义则在表明科学理论的评价,科学知识的检验可诉诸普遍一致的标准,而无私利性原则则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理论的评价中,科学知识的检验中恪守感情中立原则。只要科学家在科学活动中严格遵守这4项行为规范,凭借其内在兴趣追求科学体制化目标的话,那么,社会因素,诸如科学家情感、信念、偏好、科学共同体的外部环境、科学活动中的种种内在与境、科学家所面对的“实在”,均不会渗科到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都不会影响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既然如此,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乃至科学知识的评价机制,均无需诉诸社会学分析,社会学家的研究范围就应该被严格限制在科学共同体内、实验室高墙之外。

由此我们明白了默顿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及研究宗旨为什么不涉及认知层面,不触及科学知识微观生产过程、不考虑科学知识的评价过程的原因所在。即使科学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过程持有浓厚兴趣,那么,他也用不着走进实验室,只要借助于资金投入与论文产出及论文的引证分析,就可以达到对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了解,正因为如此,基于“控制论”研究方法的科学家计量学成了这一类社会学家研究的重点。[3]

由此可见,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涉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及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及评价机制的具体过程方面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黑箱”式研究方法,它侧重于输入与输出二者之间关系的定量研究。因此,默顿科学社会学关于科学活动认知过程及评价机制的研究路径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确证无误的知识是“理性科学家”在自然面前“默祷”的产物。

此处所言的“理性科学家”就是严格遵守默顿给出的4条行为规范且以默顿给出的实现科学体制化目标为已任的科学家,所谓在“自然”面前“默祷”是因为科学知识的本性就应该是对物理世界所作的逼真描述,按照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原则的理解,科学家只有面对非个人属性,不以科学家个人意志为转移,旨在对物理世界进行逼真描述并且依据普遍一致性标准加以检验就可获得“确证无误”的知识。说得白一些,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是“理性人”,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是“自在之物”,充当认知活动评价机制的是普遍一致性标准。这种描述是朴素的经典实在论思维,可以说是与科学哲学的逻辑经验主义认识论基础相吻合的,甚至有学者直接声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哲学基础就是逻辑经验主义[4]。无论这种科学社会学怎样声称绝不触及,也不该触及亦无需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但骨子里仍然带有浓厚的经典实在论色彩,仍然是凭借其数十年的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作为其生存基础的,一旦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走向衰落时,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的解构就成为不可避免。本文接下去就要探讨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过程。

二非认知科学社会学的解构

严格地说,默顿科学社会学理论体系的解构成因首先来自于科学社会学内部,其次才来自于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以及由此引起的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关于传统知识社会学的复苏作者已有专文述及),只不过前者不象后者来得那么彻底而已。此处先讨论来自科学社会学内部的种种诘难,无论意义多大,但它为科学哲学的库恩转向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引起研究“范式”的变迁抑或“认知转向”作了理论上的准备。

默顿科学社会学在后期所受到的种种诘难主要来自于社会学家对4条行为规范的怀疑,而且这种怀疑主要依据于科学史事实,而不是形而上的思辨。如在关于光的本性之争演化过程中,牛顿的微粒说在一定时间内占据垄断地位,尽管有惠更斯的波动说与此针锋相对,且波动说在某些解释功能上并不逊于牛顿的微粒说,但这一期间的科学家在对这两种理论的评价中仍有偏爱牛顿微粒说的强烈倾向,甚至置惠更斯波动说于不顾,这与普遍主义和无私利性的行为规范明显不符。再则,当普朗克不得不放弃连续性观念,提出光的量子论时所表现出来的无可奈何心情也显示出科学家在描述和解释物理世界过程中是很难做到感情中立的。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时,由于触犯了左右科学共同体思维方式的经典时空观,受到了绝大多数科学家的抵制,同样表明科学家在接受或拒斥一种科学理论时是受既定价值观控制的,难以做到感情中立。如果计及政治因素,爱因斯坦“相对论”思想在德国、前苏联不仅受到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学术抵制,更重要的还受到科学共同体的非学术抵制,甚至遭受迫害。这表明,社会外部政治因素,如意识形态是可以渗透到科学共同体且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评价的,影响到科学家对科学理论是接受还是抵制,科学家在这种氛围中是无法做到感情中立的。

默顿科学社会学受到的诘难还来自于社会学家对科学知识确证无误的怀疑。有些社会学家认为,科学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约定的,说科学知识是确证无误的当且仅当它被社会所接受。还有人认为,在科学文化的进化阶段,信仰可以被相信为真理,那是由于它被社会所接受的缘故[5]。还有人认为,科学思想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约定规则才有意义,科学规律只能作为一系列行动规则为我们所用,甚至科学定律本质上是一种约定[6]。这种带有约定主义色彩的论点均对评价科学理论的普遍一致标准,科学知识的“含金量”提出质疑。

默顿科学社会之所以受到诘难,还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如“N射线”就是典型例证[7]。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并非科学家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现象,还存在着权威对出自一般研究工作者的新观点、新思想的抵制现象,还存在着破坏公平竞争的“马太效应”,等等。

为回应这些社会学家的种种诘难,默顿采取如下挽救措施,首先他肯定了科学体制化目标和科学家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中的规范约束功能,并且认为绝大多数科学家是能够较好的遵守这些行为规范的,其次,他仍然回避认知问题,将“弄虚作假”现象的存在归因于科学家在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科学家违背了正常的行为规范。因此,在默顿看来,只要运用这一系列行为规范对那些“弄虚作假”,包括非故意生产“谬误知识”的科学家进行矫治,将他们“康复”为“理性科学家”,那么,科学共同体仍能在既定的科学体制化方向上继续前进。

然而,无论默顿学派怎样努力,社会学家仍能找到大量的科学史实予以反驳,这就使得这种研究纲领的“内核”不断受到“反例”的挑战。再则,既然有人经常不断地从内部发现“反常现象”的存在,那么,至少表明默顿科学社会学所依赖的经验基础是不牢固的,更何况他总是试图调整“保护带”,从没有正面解释认识论意义上存在的大量“反常现象”。

简而言之,默顿科学社会学无论就其宏观经验基础还是就其微观认知层面,均因存在着大量“反常现象”而不得不在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甚至有些社会学家对这种科学社会学仅仅以科学共同体为研究单位还明确表示出不满情绪,认为它是大科学时代的“小科学社会学”,还有人认为这种科学社会学将科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实验室视为一只“黑箱”,只研究表象问题而不触及认知层面而将此种科学社会学称之为“黑箱”社会学。[8]

三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

随着“反常”现象的不断出现,默顿科学社会学体系走向解构已成为定局。遭致解构的原因不外乎如下几种情况,一是科学史史料的不断挖掘,二是行为规范与现实的巨大反差,三是研究方法的“黑箱化”,四是“不对称解释”,亦即错误知识是由违反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确证无误知识是由遵守规范的科学家生产的[9]。这几方面因素均触及认识论问题。总之,如何从认识论上打开缺口是关系到默顿科学社会学的基本假设能否走向彻底解构,能否直接促成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的关键,于是,社会学家开始从库恩那里寻求问题的答案,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从认知层面对长期以来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发起猛烈进攻。问题是库恩能否为这些社会学家的研究提供哲学基础,答案是肯定的,现略述之。

库恩(T.Kuhn)首先使用自己的“范式”将科学事业视为在“常规科学”与“科学革命”相互交替中得以发展的,科学知识的增长在常规科学时期是线性积累的,而在科学革命时期却是间断的,甚至是跳跃的。所谓科学革命本质上是新旧两种“范式”在更替,如牛顿“范式”取代亚里士多德“范式”,爱因斯坦“范式”取代牛顿“范式”就是科学革命。

依据库恩的解释,“范式”将决定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等。“范式”的变更必然导致科学家思维方式、信念体系、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反过来,“科学革命”也就是以科学共同体的思维方式、信念体系及价值观念的整体变更为其标志的,因而在库恩看来,科学知识的意义只能由特定“范式”所决定,且仅由这个“范式”所决定。

既然如此,普遍主义,无私利性等行为规范在认识论意义上就难以成立,因为从普遍主义原则的要求来看,检验科学真理有一个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普遍一致性标准。然而,只要承认“科学革命”是在“范式”变更的基础上实现的,且“科学革命”是科学进步所不可逾越的阶段,那么,普遍一致标准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标准是相对于特定“范式”而言的,其结果是,要么否认普遍一致性标准,要么否认“科学革命”,既要坚持普遍一致性标准,又要同时承认“科学革命”,不仅在事实面前说不通,而且在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

从无私利性的原则来看,科学家在与物理世界对话时以及在评价科学理论时,要求恪守感情中立,从大量反例来看也是难以成立的,因为科学家是在给定“范式”条件下从事科学活动的,“范式”不仅影响他对物理世界的描述,导致“观察负荷理论”,而且左右着他对科学理论的评价,他对科学知识的检验,以及他所要使用的评价标准及检验标准[10]。就此而言,“范式”本质上是对科学共同体在“常规科学”时期所表现出来的种种行为施加伦理约束的一种张力,换句话说,科学家是在这种张力约束下从事科学活动的,从这层意义上讲,默顿科学社会学才能寻找到极其狭窄的生存空间,那些游离于这种伦理约束的科学家要么成为下一次“科学革命”的先驱者,要么就是失败者。

大而言之,库恩的“范式”理论为科学家模型的重新建构,科学活动的“重新背景化(Recontext)”提供了认识论基础,不论是作为科学活动认知主体的科学家,还是作为认知客体的物理世界,抑或科学家与物理世界的对话过程,以及科学家对“对话”结果的评价均取决于该时期的特定范式。如在经典力学里,物理世界定域在绝对时空中就是典型例证。

库恩的这些思想成了70年代以来为科学社会学家彻底动摇默顿科学社会学哲学基石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受库恩思想的启迪,他们开始了对科学知识本性的深层反思,认为科学知识应接受社会学研究,不该享有特权。持这一观点的社会学家主要来自英国爱丁堡大学,他们是埃奇(D.Edge)、布鲁尔(D.Bloor)、巴恩斯(B.Barnes)、和巴斯克(R.bharsker),后人称他们为“爱丁堡学派”(Edinburgh-School),正是他们声称受库恩思想启迪,而转入科学活动认知层面的。另一方面,他们又不满足于库恩的历史主义——相对主义解释,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是历史主义解释,还是相对主义解释只不过是科学哲学家在唱独角戏,社会学解释仍未从中获得合法性,他们决心重构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社会学研究引向认知层面,引向科学知识本性。于是,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在该学派努力下,遂得以实现,为将这种科学社会学区别于默顿科学社会学,有人将之称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或劳丹笔下的“认知科学社会学”。

四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

科学社会学的认知转向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问世,亦即认知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这种社会学一反默顿传统,公然要对长期以来亨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科学知识特权提出挑战,将科学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从而直接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著名社会学家布鲁尔在其《知识及其社会意象》(1974)一书中开宗明义地问道:“社会学研究科学知识的细节及其本性问题是可能的吗?”布鲁尔用他为科学知识社会学制定的“强纲领”(StrongProgram)对此作了肯定答复:“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对其进行彻底地研究……,没有什么特殊的界限存在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存在于合理合法的,真理的或客观性的特殊本质之中。”

布鲁尔还为他的“强纲领”给出了下列原则[11]:①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及产生的原因。②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及知识,两方面都要解释。③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④反复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

其中,因果性原则为认知科学社会学界定了研究对象及研究宗旨,即要对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及科学共同体信念体系进行认知层面的社会学因果解释;公正性原则是指认知科学社会学必须以所有科学知识体系作为研究对象,而不是仅仅以人为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内容为科学社会学的考察对象,即使对后一类知识,在诉诸社会学解释中也应将其与前一类知识置于平等地位,社会学解释不含任何歧视色彩,两类知识在社会学研究中都应享有同等待遇;对称性原则是对公正性原则进一步展开,即不能采用默顿的“非对称性”做法或歧视性做法,只对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以求矫治那些“非理性”科学家,而对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的知识则免于社会学研究,而是对两类知识给出对称性解释。具体地说,社会因素渗透是对称的,它既可导致伪的、非理性的、失败的知识的产生,也可导致默顿笔下的真的、理性的,成功的知识的生产,如果将伪的、非理性的和失败的知识的产生归因于社会因素介入,而将所谓真的,理性的和成功知识的生产归因于未受社会因素影响的结果就违背了对称性原则。

由此不难看出,公正性与对称性解释原则是为彻底的因果解释服务的,换言之,任何科学知识形态都是在特定社会因素影响下得以产生和形成的。这几项原则说到底是为科学社会学触及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科学知识的微观生产过程及评价机制、科学知识的文化本性提供辩护和说明的,所谓“强纲领”中的“强”也就体现在这几项原则之中。

总之,自“强纲领”提出以后,对科学活动的认知层面进行社会学研究或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已无什么可言,“爱丁堡学派”的努力,尤其是“强纲领”的提出在科学社会学研究领域,既象征着默顿科学社会学基本假说的彻底解构和科学社会学认知转向,又标志着认知科学社会学或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无论功过如何,它在科学社会学发展史上,在科学社会学从现代形式向后代形式走向上都应占有极重要的地位。究竟对此作何评价,有待我们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浦根祥:《科学知识本性的哲学与社会学解释之争述评》,载《自然辩证法研究》No,10.1996.

[2]D.Bloor,KnowledgeanditsSocialImagery,RoutledgePress,1976,pp.1-3.

[3]浦根祥:《科学社会学研究综述》,载《社科信息》No,1.1996。

[4]陈光:《“科学知识”社会学概念及哲学背景》,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3.1992。

[5]浦根祥:《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研究会趋同吗?》,载《江苏社会科学》No,5.1994。

[6]S.Full,M.D.Mey&T.Shim,TheCognitiveTurn.KluwerAcademicPublishes,1989,pp.211-23.

[7]赵乐静,浦根祥:《“给我一个实验室,我能举起世界!”》载《自然辩证法通讯》No,5.1993.

[8]S.Mulkay,TheScientificResearchCommunity.inScienceTechnologyandSociety,SagePublication,1977,p.108.

[9]S.Woolgar,Representation,CognitionandSelf.intheCognitiveTurn,(同6)1989,p.108.

第2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对于就业前景分析,因为民族社会学涉及到我国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所以社会学在就业方面还是十分明朗的,社会学关系着社会问题的发现以及解决方案的出台,可以说关系着我国未来民生的安保和社会的稳定,未来将是我国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领域。也正是其在未来社会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不仅仅注意培养学生在基本的知识理论方面的教学情况,还应该注意对学生知识运用以及社会研究能力的培养。那么,什么是社会研究能力?社会研究能力就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学的应用性的体现。这是我们进行大学民族社会学教学的重要步骤。进行民族社会研究能力的培养,需要从培养学生的问题发现能力、社会问题的分析能力以及较强的应用文写作能力。而这种能力的培养,不仅仅需要在基本的理论掌握方面十分娴熟,更是需要夯实的实践能力作为基础。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明确,如何进行民族社会学的实践教学。所以笔者在此,通过对相关资料的研究以及自身的教学经验,对民族社会学的实践教学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二、民族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

从大学本身来看,我国的大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大学,顾名思义,就是侧重对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顺应大学的类型,其育人目标也就侧重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的培养。其次是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更加注重对学生技能以及知识面的培养,往往培养知识面宽,综合能力高的综合型人才。最后是教学型大学,对于教学型大学来讲,人才培养的通用性是他们的主要依据,在社会性以及专业性的兼顾的前提下,承担起大众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但是,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大学,在当今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当更加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注重培养高素质、高水准的应用型人才。以我们的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为例,我校属于教学型大学,所以,在应用能力培养方面,我们基于教学型大学的转变策略,树立一套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改革目标,笔者认为,对于民族社会学专业来讲,实践教学改革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采用“厚基础,宽口径”的教学思路

进行实践教学改革,就要求学生在拥有夯实的基础知识的同时,能够具备将知识转化为动手操作能力的基本技能。对于社会学专业来讲,我校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了改革教学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在专业课程方面,不同年级有明显侧重。低年级侧重通识课以及基础课,注重基础知识的夯实。高年级侧重专业基础课,同时应该适当添加个性模块课,让学生对于知识的接触面得到更大程度的扩展。这些课程的实施,不仅仅能够让学生保证自己的基础知识,还能够让学生在自己兴趣的基础上实现对课程的选择,这样便进一步让学生的能力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空间。

2.注重学生的认知规律

我们在进行专业课程的改革同时,要依据学生的认知规律进行,这样才能够在学生的认知范围内让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同样是按照不同的年级分别来进行实践教学尝试。低年级要注重对学生社会意识以及社会思维能力的培养,实现途径主要依赖师生之间的互动,老师在讲授专业课的同时,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热点问题的思考,鼓励其相互讨论,借此来培养学生合格的思维能力。对于高年级学生,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环节。作为教师的我们要注重给学生更多的实践机会,比如专题知识报告等途径,让学生在实践能力上得以提升。

三、结束语

第3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1.1法国特点

人们普遍认为,对某一学科的兴趣并不只是学术动机的问题,学者们研究的往往是与个人利害直接有关的课题。较明显的例子有,从事妇女问题研究的大多是女学者,从事民族或种族问题研究的有许多是黑人、穆斯林或移民,从事贫困和社会阶级研究的大多是那些有着工人阶级背景的学者,青年研究吸引着许多青年学者。但是,种族中的性或阶级成分都是些永久性的特点,而年龄却是流动的。结果,大多数青年社会学家在完成了1一2个课题以后,往往就会将研究重点转移到其他专题或学科上去。近几年来,青年社会学者团体总是处于不断更新之中。

这有两个结果:其一是没有知识的积累过程;其二是青年学者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大多数研究课题往往根据“时代风气”而变化,诸如:“青年帮派犯罪”、“为青年服务的社区设施”、“城市地区的年轻人”、“青年抗议文化”、“”等等,这些问题大多来自于公众的关注。但是,青年学者往往很容易忽视过去已经产生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而努力重建一些人们熟知的框架,例如默顿的偏差结构以及最近的向成年转型期的功能倾向。在70年代研究的是不同文化的融合和对抗,于是在约20年里,这种问题贯穿于空间的研究中,如:城市地区、城市、公共福利设施、新城市、社区和邻居等。

3)在开始阐述法国青年社会学之前,有必要从总体上了解青年社会学的研究组织及其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特殊影响。这里有三点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如上所述,与其他欧洲国家不同,法国青年社会学既缺乏合理性,又缺乏组织化。机构对青年社会学是次要的,由司法部资助建立的C.E.F.R.E.S,隶属青年部的I.N.J.E.P,隶属教育部的1.N.E.P,由劳动和就业部资助建立的研究机构C.E.R.E.Q.都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机构对应用性的、带有目的性的研究均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它们对在国家科研中心或大学所进行的基础研究中作用甚微。

其次,科学合法性和研究资格证明都得从这两个学术机构,而且只有从它们这里才能得到。然而,*作者系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博士。它们所作的是两种不同的研究,大学重在教学,研究主要是理论性的:阅读、评论和分析社会学基础理论、认识论方面的辩论及方法论发展问题等。实证性研究大多是由国家科研中心的学者们作出的。国家科研中心的学者有200()多人。研究由享有充分选择自由并为此负责的个人进行,他们视自己为工匠而不是企业家和小组成员。

第三,一方面因为缺乏进行大规模调查的研究机构和研究组织,另一方面因为关起门来以后难以或几乎不可能获得统计数据,从而加强了这种分散状况。事实上,在青年研究领域里,主要有4个机构能为学术界提供统计信息:1.INSEE,国家统计和经济研究机构;2.CEREQ,资格研究中心,专门研究进人劳动市场的青年;3.INED,国家人口统计研究机构,最近开始进行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调查,如家庭、青年、移民等问题;4.CREDOC,生活条件调查和观察研究中心。但是,学者只是在最近才与这些机构有了联系,这才使学术界得以利用原始的统计数据进行第二手的分析。

1.2错综复杂的问题群

国家科研中心的学者和大学里的教授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中世纪大学里的特权。但在这里,有两个问题必须提出来:第一,这种自如何适应国家管理的需要?更广的意义上说如何与社会的需要相匹配?第二,怎样去界定这些需求?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非常简单的,学者为履行合同和完成任务,不得不向公众作出回答,并向“科学委员会”提出申请。在这方面,法国学者与英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学者们境遇十分相似。或许唯一稍稍不同的是,法国学者在选择未来二、三年内自己愿意承担的研究工作时有一定的余地。回答第二个问题就要复杂得多,它必须回答那些研究的人们和团体如何去确定主要的课题并表现社会对科学知识的需要?这里不能按项目单细则进行,也不是追问这是怎样以行政方式实现的?但在不久前调查法国青年社会学文献时发现,在科学论文与“媒体”或政治或行政论文之间似乎没有明确的界限,这四类论文是相互混杂的。它们一起作用,相互回答,用来自外部领域的新信息和新知识相互满足。青年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尤其是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主要是由这些不同的论文相互联系而造成的,青年的社会结构和青年问题的定型便来自这些论文的传播。

青年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可以有权提供按照特殊的原则和逻辑标准写成的特殊的论文,青年社会学提供了特殊的论文和特殊的实践。认识论的差距和认识论的戒备是社会科学家职业特性的保持和保证。然而,社会学的论文并不能从一个时代的氛围中独立出来,而必须被看作有关青年主题的社会结构的要素之一。根据这样的理论和观点,错综复杂的问题群只能被看作一个特殊的社会在某个阶段界定其“青年问题”的一种方法。简而言之,青年社会学不能从社会问题中独立出来,它在几代人时间里的发展反映了社会一经济领域内发生的某些变化,它还反映了社会所面对的社会问题的利害关系中所发生的变化。

2.法国青年社会学的简短历史

讲清一个正在进行的过程的转折点,低落和顶峰时期,跨度和间隔总会引起关于分类标准的无休无止的争论。但是,对法国青年社会学历史所作的分析和回顾还是相对一致的,作者观点的差异较小。毫无疑问,这是由于实际情况不易引起辩论,有关某一时期的准确定义可能引起一些细微差别则属例外。这也可能是由于不存在足以引起争论的利害关系。所以,对于将青年社会学新近发展史划分为三个主要时期,人们的看法是一致的。

2.1伦理学家:青年社会学的产生

60年代初,法国社会学开始慢慢地从伦理学中分离出来,脱离前十年里围绕青年问题研究者们的“预言”氛围。它是在强大的、极具影响力的美国社会学的赞助下产生的,一旦少年犯罪、偏常行为或边缘行为隐蔽地或明确地成为问题,芝加哥学派、帕森斯、爱森斯塔德或默顿就被运用起来。这一巨大的影响被尼科尔•莫贝欧•阿波德(1966年)在他的题为“联合国的青年社会学”的论文中得到了充分阐述。作为对功能主义的继承,调查研究将注重社会整体化以及社会凝聚力的保护。一旦出现文化变化问题,就必须根据继承观点来进行解决。乔治•拉帕萨德题为“进人生命”(1963年)的研究专题便是“代”的问题,G.芒德尔的《代际危机》(1969年)IM.米德的法译本(代沟》和撒普夫的认识论理论(1968年)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社会学著作,它们都论述了“代”的问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个时期,“代”的问题的讨论带有极为浓厚的文化色彩,后来,危机、差距和差异等观念比承袭和继续更为引人注目。对社会和青年研究专家而言,他们所关注的是新一代所引起的新事物,因为这种新事物可能会带来某种骚乱,从而扰乱社会和文化秩序。

2.2青年:一种社会力量

在1968年5月以后的一段时期内,不仅出现了众多非常激进的左翼政党和团体,而且还产生了大批社会抗议分子,他们怀疑并动摇了传统的风俗、规范和习惯,生态问题、妇女解放、性自由、人工流产……众多的禁忌和默认的共识都成了问题,青年研究成为这一社会和政治氛围的一部分。

在这里,必须强调指出的是,社会的转型以及作为变革进程中某种角色的青年。社会似乎处在崩溃的边缘,代表青年的学生活动参与了这一进程。L.罗森迈耶的论文<青年:社会力量》(1972年)和尼科尔•阿波德的论文《学生:破坏的力量》都有代表性地描述了这种知识分子的情况。

2.3青年或年轻人社会阶层关怀

除了上述细小的转变以外,在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青年社会学的发展特点是真正的持续性。对青年的担忧是与他们因新文化和新价值观或社会运动而导致的变化相联系的。在这方面,1968年5月是一次突发事件。但是,除了青年的社会活动这一有限范围外,在1968年以后的一段时期里,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对这些假设和预想提出疑问。它将取代在社会关系问题中与年龄有关的一些特点和对阶级系统的重复出现的分析,它将开始对与社会观念均一化的“青年文化”或“青年地位”有关的先入之见进行必要的解构。

我们在回顾过去时,可以看到在社会科学领域里存在着这样一种共识:社会学著作都忽视了青年的社会差别。“皮衣帮”(青少年犯罪团伙)的边缘化被不适当地归因于“青年”成长时缺乏引导,从而简单地把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青年放在一个标签下面。在同一时期,由于青年社会地位的弱点,边缘性也被视为青年的特点。同样,"68年抗议者”被认为是所有青年的形象。(68年这一代》依然按照阶级出身和阶级观点划分青年。在谈到性别或种族时,也提出了同样的观点。在回顾60年代的社会学著作时,人们都认为它们根本没提到“性”的问题。在青年的“概念”和被认为与这一生命阶段密切相关的性质背后,性别差异不见了。只是在上述特点站不住脚时,才产生性别差异,这得归功于妇女运动。种族和民族问题同样不受重视。那时,绝大多数研究法国青年工人或贫困的、边缘化的青年的专家学者从不考虑这些名叫、伊斯梅尔或法蒂玛的法国青年的祖籍是不是北非。

1968年以后出现的各种运动有助于使青年的各方面更为清晰。乌克思主义观点将为了解青年和年轻人的多样性提供最一致、最稳固的基础。这有助于界定这个年龄群体,它受到社会阶级特殊性的影响,同时考虑到性别和种族的影响。在那个阶段,这些论述的目的仅仅在于与“常识”决裂,提出可以打破“青年”虚假共性的社会和经济差异。这一发展以皮埃尔•波第欧题为《青年只是个词》的论文达到顶点,文章提出了“青年”一词的意识形态功能,它在更流行的使用中掩盖了导致青年分裂的社会差异和不平等。(1980年)从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马克思主义宣传了这一观点,但可以这么说,在粉碎与同一性这一虚假观念相关联的“青年文化”或“青年地位”或更简单的“青年”等概念上,这种批评观点是非常成功的。但是,上述观点没有在新的基础上重建这些问题群,由于社会差异对时代所产生的差异的优势,社会关系对年龄关系的压倒优势破坏着更新青年社会学的一切尝试。事实上,不是重新提出有关青年的问题,而是这些批评家取消了这些问题,使它们成为不可信的东西。

简而言之,这种观点提出“青年”是不存在的,不能作为研究的正规课题。除了青年问题以外,还有阶级差异、阶级剥削和阶级再现等,这些都发生在这个年龄群体内。因此,失去了目标,青年社会学即被判了死刑,绝大多数这一类著作都对这个研究领域的有效性提出了疑问。与此相关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学派之外,青年社会学将继续存在,所关注的是在过去建立起来的问题群和结构。

然而,在同一时期,在没有意见分歧的基础上,大多数声明和建议都试图以更为复杂和更为有力的方式处理青年问题。这就意味着阶级关系并不是在分析时唯一加以考虑的社会关系,而必须与其他一些主要的社会关系一同加以阐明的,其中包括代际关系等。这就为我们打开了重新研究代际理论的大门。

2.4青年问题的经济观点

形成法国青年问题研究方法特点的连续性有两大因素:其一是缺乏马克思主义科学家的参与;其二是直到这个阶段仍然占据优势的文化功能主义结构的持续发展,"68年抗议运动”几乎没有改变这一结构。只是随着1975年经济危机的来临,才发生了有意义的变化。当时青年失业人数猛增,青年在劳动市场上求职时遇到极大困难。于是,在一直注重于文化范畴和社会化问题的青年社会学领域里,融进了经济的因素。青年人不再只是被当作“外面的、陌生星球上的居民”,他们也不再只是被人们从社会化的观点加以分析。在面对经济危机时,不可以说他们是出于某种政治或意识形态的原因而拒绝工作的,他们没有工作的唯一原因,至少是能找到的工作越来越少。

结果是,失业、经济不稳定、进人劳动市场的途径、有关劳动市场的教育的灵活性和评估等现在都被视为青年研究的内容,不再只是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研究领域。

1975年的经济混乱要求人们认真考虑青年人生活的经济方面。对于青年,首先应按他们与经济生产的关系进行分析,然后再按照他们根据社会出身寻求社会地位的特殊社会机遇的关系进行分析。有时候,青年被描绘成“处于成长过程中的成年人”。现在,青年的未来越来越按他们与生产领域的关系进行分析。

然而,在传统地由文化观点左右的领域里越来越多地论述青年生活的经济方面并不意味着出现了两种观点,也不是意味着在这个阶段出现了问题,与此相反,对青年问题经济方面的论述是按照简单的劳动分工进行的:一部分人参与经济事务的研究,如劳动市场研究、就业、失业等;另一部分人则对文化和政治问题较感兴趣。事实上,并不存在主流。简言之,除了有关文化和生活方式等传统主题外,青年研究开辟了注重劳动市场和经济整体性的“新”领域,但是这两大范畴并不矛盾。最后,理论观点的变化只是外在的。在缺乏能够联合社会一经济范围和文化范围的概念或问题群的情况下,公众习俗的背景和压力所导致的变化不能克服曾经分裂现在依然在分裂这一研究领域的二元论。

3.生命周期和代:新的概念、新的观点

3.1过渡和生命周期

在80年代,围绕着“生命周期”和“代”这两个概念的主要理论框架得以重新定位,这是通过对社会现象的更为有力的观点的更大兴趣而产生的。接着,研究重点转移到了劳动市场整体性的轨迹,青年边缘化的历史和青少年犯罪历程,以及社会排斥的过程等。放弃了到目前为止一直占优势的关于问题的静态观点以后,象“过渡”和“成为成年人”等概念便成了自那时开始的新的研究中心。然而,在过去,这些词汇导致了对社会化和成熟化的研究,到了80年代初,它们考虑的首先是与经济危机相关的问题,接着是与整个社会和科学领域里的变革相关的问题。“过渡”和“成为成年人”关注的是拥有自,最主要的是取得经济独立,例如获得一份工作,开始两人生活等。在这方面,凯瑟琳•高卡尔普的调研报告《选择的年龄》和由I.N.E.D.组织的以“生命周期”为主题的一次会议,可以说是法国社会学的转折点。在“选择的年龄”的标题下,这一调查将不同生活领域里争取自的进程分成不同的步骤:结束学生生涯、离开家庭、拥有独用的房子、进人劳动市场、结婚成家或同居等。“过渡”概念的重获重视将在三个不同方面影响青年社会学:

1)作为年龄社会学的青年社会学

首先,青年社会学被重新纳人研究生活过程的社会学。青年本来只被看作某种年龄团体,而不是一种社会团体,现在它越来越成为生命周期的一部分。因此,人们关注的是对这一生命阶段和影响它的各种变化进行界定。随着卡尔森在1970年撰写的著作的问世,研究焦点转向了过渡模式,即以与走向成年期过程中各种生活事件相一致的模式组成的组织。青年社会学是一种关于行为和实践的社会学,现在它成了“年龄和时间社会学”,研究的是不同的生活事件:学校生活、就业、生育孩子等与它们对社会轨迹和个人经历的影响之间的相互关系。

2)过渡模式和阶级体系

显然,过渡和生命周期的重获重视不可避免地导致由许多社会学流派参与的争论,其中最重要的争论便是社会阶级的差异。根据一些后现代主义学者的观点,认为社会阶级差异已经消失或变得没有意义。很大一部分人拥有同样的生活水准,共享同样的价值观,并采取同样的文化模式。与此相同的是,绝大多数青年有着同样的地位,同样的希望,并按照同样的模式行动着。除了最上层和最下层的人们外,全社会约有80%的青年属于同样宽松的中产阶级,在那里社会的差异性是微不足道的。根据这一理论,后现代社会将建立其独特的按同一方向向成年人过渡的模式。在这里,社会差异已经消失,剩下的主要是性别差异。这一理论与强调社会阶级差异的传统观点是相冲突的,它将过渡阶段看作再现社会阶级的一种方式。

3)作为连接概念的过

随着不同研究领域中展开的争论的持续和发展,对原有的结构提出了疑问,该结构主张确立经济因素对文化、行为和生活方式的主导地位。可能引起疑问的一个决定性概念是,在寻找工作和进人劳动市场可能性方面的变化会对青年文化和生活方式产生直接的、简单的影响。那时还有一个较突出的问题是关于经济的、社会的重建对成为成年人时采取的文化模式的影响的评估。此外,除了上述两大转变的影响外,问题还在于青年的经济活动和类似社会阶层的文化的和规范的标志。在这一点上,“过渡”和“成为成年人”的概念便直接地与代际问题连在了一起,代际问题在被忽视了多年以后,现在重又回到青年社会学的显著位置上来,并将新的背景的经济的和社会的方面结合起来。

3.2过渡问题与关于“代”的问题群直接相联

我不想在这儿详谈“过渡”概念在法国社会学中的历史,但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在这一理论范畴内所发生的变化,只有采取历史的眼光。50年代末60年代初,“过渡”概念曾风靡一时,报纸、传媒、政治家、伦理学家、社会科学家、青年运动领袖,以及经济和社会决策者,几乎每个人都爱用这个词。造成这种状况的一大原因无疑是对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遇到严重的经济和社会转变的社会所抱有的疑虑。然而,尽管有这些忧虑,新一代将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接着,这一概念便不复存在。显然,每当社会运动、示威和抗议活动爆发时,专家学者和报刊记者又都用这个词来说明青年对政治领域的介入。“过渡”这个词还被用来表示因代际替代所造成的价值体系变化,因此。这个词永远不会被遗忘,虽然它不可能将青年的地位作为一个问题列人社会再生产和变革的进程。

然而,这一问题群在80年代有了戏剧性的更新,有一本著作可以看作这种更新的标志,它论述了这一概念在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新发展,那就是凯斯勒和马森合著的《生命周期和代》。人口学家、经济学家们在每一章节每篇论文里论证了现在的理论框架是怎样形成的,并试图指出在了解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一经济过渡中这一概念是如何有力。这两种方法在“年龄影响”、“阶段影响”和“世代影响”之间重新发现了传统的区别。但不久以后,研讨会、工作会议和一部分著作都宣告着社会学家的苏醒。卡尔•曼海姆的著名论文被翻译为其他文字,引起争论(1990年)。阿迪斯•东福概述了在这一领域里的不同看法(1988)。不少法国社会学家发表了他们自己的研究和对这一主题的思考(1991),这都适应了国际学术界对这一领域的浓厚兴趣。人们组织了几个创作室并努力建立有关这一理论框架的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学协会(1990年,马德里),欧洲社会学协会(1995年,布达佩斯),欧洲社会学协会(1997年,科尔切斯特)。

这一发展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一度盛行的文化功能主义观点现在遭到了冷落,研究者们关注的是从一代人到另一代人的社会分层的重建。1975年以来运作的经济和社会重组被认为是“代的标志”,是说明整个青年的一个历史性事件。问题在于在进人劳动市场和找到一份“安定”的工作中有多大困难?在社会化过程中青年一代与成人一代有什么不同?泰利尔认为,青年团体内部的阶层差异必须加以论述,假如经济危机打击到每个人身上,打击的力度和风险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面对的是表面的打击,而有的人则面对着立即受到社会排斥的危险,那么使人想到危机是否足以说明这一代人?世代研究的更新首先关注的是重组阶级分层。在80年代,代际观点所应用的研究扩大到诸如社会动力、阶层体系的重组,社会关系妥协的重新提起,劳动市场的灵活性和重组等问题。然而,除了上述观点以外,诸如代际团结、价值观、文化模式、行为规范等文化问题都会从这一新兴趣中获益。这就如同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前者是从动力学的观点出发,强调废除社会秩序,后者则强调社会因素的反应,关注他们所面临的危险。但是,还必须指出的是,代际社会学的这一新发展是观察社会现象方法上的一大显著进展。与过去相比,现在更加强调的是变革、过渡和进展,动态观点取代了传统的静态观点,这在青年社会学领域里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是一样的。在这方面,代际观点是介绍“结构历史”的一种方法。

4.如何总结这段简短历史

依靠“生命周期”和“成为成年人”以及“代”等概念,新的理论工具有助于解释社会现象的经济和社会一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只是众多个案中的一种,在那些个案中可以用富有成效的方式运用这些概念。随着这两个概念的不断使用和盛行,在青年发展方面可能达到一个新的阶段。

青年社会学基本上等同于年龄社会学,在15-24岁的年龄群体中,人们关注的是各个不同年龄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青年的特点被看作是权力关系的一个基本成分,这样,将“青年”或“年轻人”作为研究主题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相反,通过“过渡”和“成为成年人”概念所作的研究便立刻与“生命周期”问题联系了起来。至于“代”,指的是一种科学研究对象的结构,这个研究对象与在某一特定社会范围内个人所具有的社会位置相关。

第4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在威廉斯看来,文化问题的研究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文化并非是独立的,它的发展始终受到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二是文化绝不是由物质简单派生出的从属现象,它有自身独特的结构与发展规律,文化生产也是一种社会的、物质的过程,它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产是一种不断制造和产出意义的过程(即文化生产是一种表意的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文化的社会学性质,必须抓住以下环节:

1.构形(formation)。在文化问题的研究中,威廉斯一直不满意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划分以及他的反映论思想。威廉斯认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二元划分不仅否定了文化等因素的自主性,也否定了文化生产在日常生活中的意义与影响,更忽视了文化生产在物质生产中的地位。如果说马克思那个时代文化生产还没有直接参与到经济生产中去,这种划分还有一定意义的话,那么,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生产已成为重要的经济现象时,这种划分的局限性就显现出来了。另外,马克思主义反映论总是把文化看成是社会物质过程的一种反映,这实际上否定了艺术活动自身的特质。在威廉斯看来,艺术活动的产物———艺术品,既是物质性的,又是想象性的。当然,威廉斯并不是要完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性质,而是希冀以新的理论成果充实这一理论。在他看来,要准确说明文化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性质,在文化理论中引入“构形”概念是十分必要的。威廉斯的构形事实上就是文化的一种能动创造,这种创造不仅表现在文化内容上,而且还表现在文化形式上。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问题,他从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中的“典型性”概念切入。在他看来,“典型”具有两种方式,一是作为“形象象征”或“符号象征”,二是作为某种具有重大意义的事物类别的表征性的实例。第二种方式在马克思主义那里是经常被应用的,但第一种方式却鲜有提及,它是被法兰克福学派等西方马克思主义提出并加以发展的。威廉斯认为,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十分重要,它对理解文化特别是艺术活动的独特性起着关键作用。威廉斯提出的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实际上是一种组织结构或塑造形式的过程,即“构形”。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我们以威廉斯对语言问题的分析作参照(在威廉斯看来,文化问题的研究离不开对语言的分析,只有准确理解了语言的实质,才能准确理解文化的实质与发展。因为,文化总是要借语言的形式存在与发展。换一个角度看,文化也是众多符号之一,文化发展规律自然也要符合符号共性规律)。威廉斯认为,正是沃洛希诺夫的语言理论使语言问题的研究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沃洛希诺夫认为,语言符号具有“二重性”,它既跟外部世界有关,又跟符号系统的内在结构形式有关;但是符号既不等同于客观对象及其所指示或表达的事物,又不完全取决于结构形式,而是结构形式与外部关系约定俗成的结果,是一种“接合表述”(articula-tion)。这种约定俗成不是任意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个人言语活动与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威廉斯认为沃洛希诺夫语言理论的独特贡献就在于,“他是把整个语言问题放在马克思主义那种总体的理论格局当中加以重新考虑的。这使他能够把‘活动’(洪堡之后的那种唯心主义强调之所长)看做是社会活动;又把‘系统’(新的客观主义语言学之所长)看做是与这种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而不是像某些一直被人们袭用的观念那样,把二者看做是相互分离的。于是,一方面,他吸取了这些不同的传统之所长;另一方面,他又逐个使它们显露出相关的缺陷”②。在威廉斯看来,“典型”的第二种方式就是要发现文化是如何在不断构成结构或模型中发展的。不过,对待这种文化构形,必须像沃洛希诺夫对待语言符号那样,把它放在马克思主义总体理论格局中加以把握。既要看到这种文化构形对文化发展以及社会与个人发展的影响,更要看到个人活动与社关系的变化对这种文化构形发展的影响。

2.霸权(hegemony)。只了解文化的构形方法,对文化社会学研究来说显然还不够,必须进一步了解文化存在的样态。对此,威廉斯采取了与一般把文化纳入意识形态研究不同的思路与方法。在他那里,文化研究是不包括意识形态问题的,甚至文化处于意识形态之外;意识形态是指相对正规的、被清晰表达出来的关于意义、价值与信仰的体系,而文化则相对而言是指不那么正规的、不完整的关于意义、价值等的思想意识;意识形态影响的范围比较狭窄,而文化影响的范围则相对广泛,它几乎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每个方面。他认为,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财产、能力、地位的不平等,由此导致文化的差异与权力关系。对这种差异与权力关系最好的解释方式就是“霸权”。由于统治阶级掌握着社会财富,在社会关系中处于统治地位,因而他们的文化必然在社会中处于霸权地位。不过,霸权不等于强权。他说:“葛兰西对‘统治’(主导)和‘霸权’作出了某种区分。‘统治’体现为直接的政治方式,体现为紧急时期采用的直接或有效的高压强制手段。而在更为通常的情况下,它却是一种由许多政治力量、社会力量和文化力量组成的复杂关联体。至于‘霸权’(根据不同的解释),则或是指这种关联体,或是指作为这种关联体必要成分的那些能动的社会力量和文化力量。”①由于文化渗透在人们生活的全过程,并随着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因而想用一种精神力量统摄所有领域这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在威廉斯看来,霸权的影响力不完全在于强制人们接受,更在于通过自我确证让人们自觉接受,并以此付诸行动从而实现人的社会化过程。因此,霸权不是一种统一的总体力量,不是一种系统或结构,而是一种由种种彼此分离甚至完全不同的意义、价值和实践适当组合而构成的复合体。依赖这些从根本上体现特定经济现实活生生意志(从广义上讲,即政治意志)的意义、价值与实践,霸权就完成了组构文化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功能。由于现实生活是发展的,总会出现一些新的领域和新的因素,因而霸权也呈现为一种流动的过程。它随着新领域与新因素的出现不断发展自身,并在与对抗因素斗争中修正自身。所以,威廉斯感叹地说:“在复杂的社会中,文化分析最有趣又最困难的部分是试图在霸权的那种能动的、构成性的但也是发生着变化的过程中把握霸权本身。”②3.主导文化、残余文化与新兴文化。有霸权自然就有对抗与斗争。为了更好地说明霸权与对抗的关系,威廉斯提出主导、残余与新兴三个概念。威廉斯认为,在对文化霸权与对抗的关系分析中,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时代”概念,这个“时代”可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等来表征,与此相对应的分别是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文化。时代文化是对不同时代以生产方式为核心的社会整体的反映,体现的是一种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可以从总体上影响相应时代的文化特征。但由于时代文化过于抽象,若仅仅停留于此,就会失去对不同时代具体阶段文化特征特别是对文化发展具体过程的把握。要想具体了解这一过程,就必须认真分析不同时期文化主导与残余、新兴的关系。所谓残余,就是有效地形成于过去,但却一直活跃在当前文化过程中的事物;它既是过去的某种因素,也是现在的有效因素。残余在社会中存在,不仅因为它是作为传统的组成部分对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威廉斯认为文化发展是离不开传统的),更因为任何社会中总会存在一些用主导文化术语无法表达或确认的经验、意义和价值,它们往往会保留残余文化及相应术语。这就决定了残余文化与主导文化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由于残余文化涉及的都是主导文化无法涉猎的领域,在某种意义上它就取代了主导文化(至少在残余文化涉及的领域是如此),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与主导文化存在对立关系。但主导文化对残余文化这一特点十分清楚,它总会设法渗透或收编残余文化。威廉斯认为,在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特别是当主导文化在某一特定时期存在明显缺陷时,残余文化的作用就会凸显。人们会因为主导文化没有很好解决,而残余文化却可以解释某种现象,进而对主导文化产生质疑,并由此对残余文化产生一定认同。尽管如此,威廉斯仍认为真正代表文化发展方向并对主导文化产生重大威胁的不可能是残余文化,而是新兴文化。威廉斯指出:“在任何一种现实的社会结构中(尤其是在这种社会的阶级结构中)总是存在着某种适应于文化过程中那些要取代主导的或与主导对立的因素的社会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核心论述中,有对于这种基础中的一类所作的精彩的阐发:某一新兴阶级形成了,新阶级的意识觉醒了,并且就在这种形成和觉醒中,(通过现实的过程)新的文化构形因素(常常以不平衡的方式)兴起了。由此可见,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的这种兴起在文化过程中显得格外突出。”①不过,在威廉斯看来,仅看到新兴文化的阶级基础还是不够的,还要看到新兴文化可能产生的社会领域。跟残余文化类似,新兴文化首先产生的领域往往是那些主导文化没有涉猎或无法确认的领域。在威廉斯看来,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涉及人类生活的所有经验领域,越是渗透力强的主导文化,问题会越多,暴露的矛盾会越尖锐。这样反而刺激了新兴文化的产生与发展。当然,新兴文化的发展之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它最终会发展壮大并代替主导文化,成为未来社会的新主导文化。威廉斯说:“在我们这个时代(同其他时代一样)里,新兴文化实践的客观存在是不可否认的,它同客观存在着的能动的残余文化实践一道,构成了未来的主导文化必要的复杂因素。”②

第5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涂尔干的个人与社会关系思考最典型的即为社会决定论。社会决定论也是涂尔干的主要理论之一。为了理清涂尔干眼中的个人与社会,以及以此形成、建构的社会秩序,我们先对社会决定论思想进行梳理。社会决定论的基本观点包括:

(1)个人依赖社会,社会控制个人,个人与社会是相对应的性质完全不同的实体。

(2)社会现象不仅具有外在于个人的独立性,还具有对个体的强制性。而涂尔干所强调的,即是这样一种社会决定论。对于他而言,社会事实不仅是一种作用于行动者个人的外在强制力,它同时也是一个决定着他们的行为倾向的集团性力量体系。这些对于社会与个人关系的思考,在《社会分工论》中仅仅只是一个开端。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涂尔干在《自杀论》中进行了更为深入的阐述。通过用社会与个人的关系解释自杀的原因,涂尔干提出: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这具体的三个命题也完全可以与《社会分工论》中“个人通过各自出让一小部分利益而获得彼此的共识”共鸣。由此我们可知:正是因为集体意识,个人才能够得到集体赋予并承认的身份,即正是因为社会,个人才成为个人。进而,社会并不是人思想观念所形成的一种意识化存在,相反,个人是由社会分化出来的且不可避免的带有社会的烙印。从这个角度上说,社会既参与建构了有限个人,个人又是构成社会的一部分,个人与社会最终实现了双重建构。

二、法律社会学视野下社会秩序建构与整合的手段——法律

涂尔干极力强调社会不是观念性的,而是一个具体的存在,因此社会秩序是可以通过具体的手段得以表征和考量的。这正是法律与社会学交叉的核心部分——法律是社会秩序建构与整合的重要手段。涂尔干认为:“社会团结属于社会学研究的领域。我们通过考察它的社会作用,才能全面彻底的了解社会事实。”同时,“要想使团结具有一种可以把握的形式,社会的后果就应该为其提供一种外在的解释。”“外在的解释”即社会秩序建构与整合过程中的几种手段,这些手段同时也是社会秩序的表现形式和考量标准,其中最重要的即为法律。

(一)法律的意义

涂尔干认为,社会的结合是一种道德现象,研究社会不可能从其内部进行,而必须考察他的外部表现,而法律就是社会结合最稳固、最明确的外部表征。社会秩序在本质上具有法律意义的,不可能存在离开法律的社会团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法的本质的研究可以揭示社会的变迁。通过法律来考察社会秩序并以此对社会进行二元划分是涂尔干创造性的社会思路。“法律的首要性质就是社会性”在他看来,“任何持续存在的社会生活都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一种限制形式和组织形式。法律就是这些组织中最稳固、最明确的形式。”

(二)法律的划分

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将社会分类与不同的法律形式相对应,从历史的角度、社会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划分,即压制性法律和恢复性法律。进而证明了法律随社会的变迁而变迁,作为一种单独的社会事实表征着“社会“这个抽象的表达。“由于内在事实是以外在事实为标志的,所以我们能借助后者来研究前者”。内在事实是社会团结、社会秩序,外在事实即是法律等与社会相应的社会秩序调控手段。“尽管社会团结是非物质性的,但它也并非只具有一种纯粹的潜在状态,而是通过一种可感的形式表现出来。”涂尔干显然将法律等社会秩序调控的手段认作了社会的“可感形式”。在涂尔干的视角下,法律是社会秩序建构的手段,是维护社会团结的工具,也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的。综合《社会分工论》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的章节,我们可以综述:在机械团结的社会,法律主要以打击反抗、维护集体感情的压制性法律为主。而在有机团结的社会,则以恢复社会秩序为目的的恢复性法律为主。“恢复性制裁法既然不包含共同意识,那么它所确定的关系就不会不加区分地针对任何人。这就意味着,它并不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而是某些有限的却相互发生联系的特定社会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恢复性法律将个人意识维系于社会意识是需要中介的。”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将这种有机团结社会中恢复性法律的中介诉诸于法团。法团的行动可以被视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互动。

(三)习俗与法律的关系

在维护社会秩序的他律手段中,除了带有明显强制性和暴力性的法律以外,习俗也是一种他律手段,只是表达方式相对温和一些。“一般来说,习俗是不与法律矛盾的;相反,它正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当然,有些时候在这一基础之上并没有什么法律存在,有些社会关系也只能根据某些来源于习俗的分散形式得到规定。”但这只是存在于“法律不再于社会的现状相吻合”的特殊情况。涂尔干说:“如果某种社会团结单纯是由习俗表现出来的,那么它肯定是一种次级秩序。反过来说,法律表现出来的社会团结是本质的。”,也就是说,一般习俗与法律是共同发挥作用的,或者说,习俗更多的已经融合进法律里,在每一个法律手段的背后实际都包含着一定的习俗意识、集体意识。而当且仅当在法律的手段进入了无力、空白的领域,习俗便成为公认的他律手段。当然,社会秩序建构和整合的手段还包括道德、宗教等,限于篇幅,在这里不作赘述。综上,对社会秩序的探讨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梳理,但理论的价值更在于指导实践,经典著作在当下的重要性正在于它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思考方向仍被现代人所接受,仍存在植根的土壤——在当代背景下,产生于西方的百年前的涂尔干社会秩序建构思想是否能为中国现实社会提供理论可能性?

四、当代背景下社会秩序整合的意义

涂尔干思想曾经引起西方世界的广泛讨论,近年中国对涂尔干的讨论比西方世界更热烈。笔者揣测原因一方面是根据客观情况,中国引进涂尔干思想比较晚;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在现代社会,涂尔干的相关社会学思想在中国有比西方世界更为契合的连接点。我们分别对两种社会进行探讨,从而找到涂尔干思想在中国地域的生命力及现实意义所在。

(一)西方个体主义上的集体发展

文艺复兴之后,西方世界个体主义倾向盛行,强调每个人都更关注个体的利益和价值。而个体主义与涂尔干所强调的社会与个人关系理论始终有一种张力——不能完全称反比关系,但有负相关性。这也是在现代西方世界,涂尔干理论有被边缘的倾向原因所在。虽然涂尔干在著作中也表明了个体充分发展的有益之处,但其所强调的社会先在、共同意识和集体感情,都更着力于社会的作用,强调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的社会事实的作用。我们不难发现其与个体主义相对盛行的现代西方内化了的冲突。

(二)中国集体主义下的个体发展

第6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内容提要】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教育目的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了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也只有在此目的基础上,学习社会的创建才具有可能性。

【关键词】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教育目的

自从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成人教育促进会”上法国学者保罗·朗格朗首次正式提出“终身教育”一词之后,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社会的概念便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传播开来,加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推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思想很快成为各国教育界乃至思想界的热门研究课题之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社会也逐渐成为联合国及世界各国指导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但是,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思想迅速传播的过程中,人们探讨最多的是它与传统学校教育的差异,它对传统教育的冲击,即更多的是在形式和概念的层面上探讨它对传统教育的矫正和革新,更多地强调教育的全程性、全员性及教育机会的均等性等教育形式方面,更多的突出教育的终身性、主体性。当然,这些都是非常必要强调和突出的,它们正是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思想得以提出并能迅速传播且日益显示出其强大生命力的根本之所在。然而,笔者在此想表明的是,这种强调和突出似乎跨越了某些基础性研究工作更多地去追求目标的实现。如果不首先搞清楚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教育目的,即如果不首先弄清它们的出发点和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那么我们将很难对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也很难对其规划和实施。因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根本目的是开展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构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前提和首要条件。因此,只有首先弄清楚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我们才可以谈论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实施、学习社会的构建等实际问题。

一、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目的是一致的

尽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出现的时间、强调的侧重点甚至在所追求的实际目标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它们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

终身教育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比终身学习早,终身学习的概念是在人们对终身教育这一概念的不断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出现的,是对终身教育这一概念的不断发展和推进。从保罗·朗格郎最先提出“终身教育”这一概念起,人们对它的理解就一直存在出入。保罗·朗格郎认为,“终身教育所意味的,并不是指一个具体的实体,而是泛指某种思想或原则,或者说是指某种一系列的关心及研究方法,”即指“人的一生的教育与个人及社会生活全体的教育的统治。”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专任研究员R·H戴维则认为“终身教育,应该是个人或者集团为了自身生活的向上,而通过每个人的一生可达到的一种人情的、社会的、职业的发展过程。这是在人生的各阶段及生活领域,已带来启发或提高为目的,并包括全部‘正规的’、‘非正规的’及‘非正式的’学习在内的,一种总合和统一的理念”。关于“终身教育”的这两种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尽管在表述上各有侧重,但其中心思想都是一致的。他们都强调人的一生及社会的每一个人都应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接受所需要的各种形式的教育,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实现自我完善。而人们对“终身学习”这一概念的理解,则突出强调的是学习者的主体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调学习者个人内部的变化。它是一个在社会的支持和引导下,个体在某一生中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以求得意识和行为的改善,从而不断提高其文化素养、社会经验和职业能力的社会活动过程,它主要针对的是成人期以后的教育和学习状况而提出的。因为在成人期及其以后的人生发展阶段,学习者和接受教育的人均是自立的社会人,他们不可能再像儿童、青少年那样单纯的从事学校学习和接受教育活动,他们必须担负一定的社会作用和责任。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以自己为中心,去选择适应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而且他们常常采取的是“自我导向”的学习方式,在任何场合,他们都应当以自己为中心进行计划和实施各项学习活动,自主管理自己的学习活动。

尽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存在以上显著的不同,但这也仅是着眼点和侧重点的不同,而非思想本质和最终目的意义上的不同。终身学习的实质“并非是要否定或轻视教育的作用和功能,而更需强调的是,在确立终身学习为主体的基点上,变教育的‘强制性’为对成人独立的学习活动的支援和促进。究其根本意图,即是试图通过高质量学习计划的制定,有效学习课程的供给,即对学习者个人进行个性化学习的援助等措施,来推动成人终身学习的开展。”[1]也可以说“终身学习”概念在突出学习者的主体性的基础上,对社会提供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终身教育体系为终身学习者提供富有成效的个性化学习援助,而反对传统教育的“强制性”和整齐划一性。但是,就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思想本质和最终目的而言,两者都是非常一致的,即它们都是通过不断丰富和发展人们的知识,使逐渐形成适应社会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技能,最终达到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目的。也就是说,人们进行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谋取职业的能力,而更重要的是为了追求人性的完善和人生价值真正的实现。这也正是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教育目的之所在。

二、关于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实现之教育目的观

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任何形式的教育和学习的目的,只要有一种正义的教育,一种面向全人类的文明的教育,都应该具有这样的教育目的,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也不能例外。

在人类历史上,人们对完美的人性与真正人生价值的孜孜追求一直没有间断过。早在17世纪20年代,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J·A·Comenius,1592-1670)在其《大教学论》中就已明确指出:“假如要去形成一个人,那便必须由教育去形成”[2]大哲学家康德认为,“人的目的是做人”,“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为人”,教育目的据以产生的理想为“发展人所有一切自然禀赋和才能”。[3]德国教育家福禄培尔(F·Froebel,1782-1852)在其《人的教育》中指出:“教育的目的就是实现忠诚的、纯洁的、宁静的也便是神圣的人生”。[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发展委员会在1972年5月发表的《学会生存》报告书中对教育目的作了如下论述:“把一个人在体力、智力、情绪、伦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使他成为一个完善的人。这就是对教育基本目的的一个广义的界说。”[4]并进一步指出,这种教育的终极目的必然是特殊的,同时也是普遍的。这一目的又常体现在对以下事物的追求中,即体现在对科学的人道主义、理性的发展、创造性及对社会负责的精神的追求上;体现在对构成人格因素的智力的、伦理的、情感的、身体的均衡发展的追求上;体现在对有关人类历史命运的积极认识的追求上等方面。最早提出“学习社会”(LearningSociety)这一概念的美国著名学者、原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R·M·Hutchins)在其《学习社会》一书中强调教育的根本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也不仅仅是为了个人获得谋取职业的能力,而是应该使每一个个人的自我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并使个人的人格臻于完美。如果不把人性的培养放在教育的首要位置,并彻底的转变以往的传统价值观,那么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教育,也更谈不上学习社会的创建。他说:“教育必须从单纯的职业获得及人材的养成中解脱出来,而向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这一目标转换。”[5]

以上所有这些对教育目的探讨,均体现了人类对教育本质的认识的不断深化,这也是人类社会的教育得以产生并日趋繁荣、日趋必要根本之所在。因为教育从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本然地包含着人类对美好生活、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人们总是通过教育的传递和塑造功能,把前人积累起来的宝贵知识和经验生生不息的传递下去,并在这种传递过程中,不断塑造和完善人类自身,不断实现人类自身的价值。因此,作为现代社会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特征之一,人们积极追求知识技能的学习,人们希望终身接受教育,正是人类不断追求自身完善,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内在需求的体现。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正是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宏大趋势,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由此,我们提倡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思想,我们设想创建和实践学习社会,就必须建基于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这一根本目的之上。其实,也只有不断追求人性的完美与人生真正价值的实现,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才能成为不带任何功利色彩的富有人性修养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教育和学习活动;也只有如此,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社会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三、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的思想观念影响了世界各国的教育发展,追求教育终身化和学习终身化,重视社区参与教育活动,进而我国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国务院1999年1月13日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也明确规定,“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1999年6月13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逐步完善终身学习体系,运用远程教育网络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但是,目前人们对于学习社会的创建研究多是“如何创建学习社会”这一焦点问题,即较多地从创建学习社会所需要具备的社会条件、遵循的原则及学习社会的模式等“形成性”层面进行研究和探索。这对于学习社会的创建无疑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也具有较大的理论指导作用。但是,在此之前,我们首先应该对于学习社会的本质有一个科学的把握,即应该正确认识我们所要创建的学习社会本来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也就是说,应该首先弄清创建学习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如果我们对学习社会的本质没有一个恰当的把握,如果我们简单地认为只要为所有社会员提供了范围广泛的教育和学习机会的社会就是学习社会,或者一个单纯教育制度发达的社会就是学习社会,那么我们对于学习社会的认识就未免显得太肤浅了,而我们据此所“创建”的“学习社会”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社会。

第7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1.社会实践开展现状。

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次数过少。调查结果显示,有33.54%的大学生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33.10%的大学生参加过一次,18.67%的大学生参加过两次,参加过两次以上的大学生相对较少。高校对于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经费支持不足。仅有32.30%的大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得到了学校的经费支持。大部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不高。调查显示,26.80%的大学生是自觉参与社会实践,25.33%的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初衷是因为学校组织,15.11%的大学生是因为完成大学的课外学分。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方式大多为实习和兼职。针对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3.85%的企业接收过前往企业进行实习的学生,38.46%的企业接收过前往企业进行兼职的学生。

2.对社会实践的认识。

第一,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大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分别有45.74%、45.13%、36.61%的大学生认为当前大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广泛性不够、持续时间短、操作不规范。导老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力度不够。56.42%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过程中指导老师的指导对他们的影响很大,但指导老师的实际指导次数有限,指导效果不明显。大学生社会实践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支持。63.14%的大学生认为他们在社会实践中没有得到社会的支持和认可。第二,用人单位对社会实践的认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不高。46.15%的用人单位认为制约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蓬勃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学生参与率不高。社会实践普遍存在持续时间短、广泛性不够、操作不规范、功利心过强的问题。65.38%的用人单位认为当前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持续时间过短,未能达到实效,19.23%的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广泛性不够,且操作不规范,23.08%的用人单位则认为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大学生的功利心过强。社会实践内容缺乏创新、规划不够科学。42.31%的用人单位认为当今大学生所开展的社会实践主要问题在于社会实践内容形式缺乏创新,34.62%的用人单位认为主要问题在于社会实践缺乏科学规划且社会实践制度落实不到位。社会实践后期宣传工作呈现良好态势。数据显示,仅有11.54%的用人单位认为社会实践后期宣传不力,说明用人单位高度认可当前社会实践的宣传效果。

3.社会实践的实效性。

社会实践有助于大学生开拓视野。调查显示,51.16%的学生对“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这一社会实践的核心思想的体现表示较为赞同,60.03%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有助于大学生个人走向社会,另外,分别有32.56%、36.61%、33.33%、6.37%和21.53%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有助于大学生能够了解民生、促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了解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这直观的说明了社会实践有助于大学生开拓视野。社会实践对大学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58.31%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50.04%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有利于大学生社会角色的转变,39.88%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有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社会实践能够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数据显示,73.43%的同学认为社会实践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之间关系较大。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有助于其就业。数据显示,42.31%的用人单位均认为企业更愿意招收社会化技能高的大学生,他们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对社会也更加了解,进入企业以后会更加务实肯干,这对企业来说能够减少初期培训成本。在大学生应聘时,26.92%的用人单位最看中大学生的学习成绩,7.69%的用人单位最看中大学生的参与竞赛情况,而65.38%的用人单位最看中大学生参与的各种实践活动,这些数据表明大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一味的关注学习,还要积极参与各种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社会化技能,这样才能获得用人单位的青睐。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有助于其综合能力的提升。与大学生的看法不同的是,76.92%的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对其自身的成长非常有帮助,96.15%的企业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表示支持。表明绝大多数的企业对得到过社会实践锻炼的学生表示高度认可,并赞同高校引导学生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社会实践与社会化技能之间的相关性。

大学生的团体意识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了良好体现。46.82%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团队在整个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产生的作用较为明显,这也充分说明大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自身的组织、协调、合作能力得到了提升,即社会化行为技能得到了提升。社会实践能够使大学生的社会化技能得到提升。数据显示,68.13%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能够锻炼大学生的交流能力,即社会化语言技能,53.92%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能够锻炼大学生的合作能力,即社会化行为技能,51.77%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能够锻炼大学生的适变能力,即社会化思维技能,这足以说明,社会实践能够不同程度地使大学生的表达、交流、沟通、组织、协调、合作、观察、适变、创新等综合能力得到锻炼,即社会化技能得到提升。社会实践能够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化技能。数据显示,76.92%用人单位表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与其个人综合素质的提高联系很大,76.92%的用人单位认为社会实践有助于锻炼大学生的交流和沟通能力,61.54%的用人单位认为社会实践有助于锻炼大学生的适变能力,综合起来即大学生的社会化技能,同时也有少部分认为社会实践有助于锻炼大学生的表达、组织、协调、合作、观察和创新能力等。这表明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有助于提高其社会化技能。

二、对策与建议

1.规范管理,引导大学生自觉有序参与社会实践。

高校作为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主要管理和指导部门,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洞悉大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现状和学生的相关需求,加强对社会实践的指导和引导,使社会实践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化技能。同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解决大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注重社会实践指导老师的重要地位,尽可能地为学生解决实践基地、资金等实际问题,并需要通过规范管理,从而引导大学生自觉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2.加强选题指导,提升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社会实践选题对于社会化行为技能的培养至关重要。不同的选题,其重点难点不同,对象不同,实践方式不同,实践效果不同,对于社会化行为技能的培养自然不同。因此,高校应制定政策,鼓励大学生以团队形式开展实践,加强组织、协调、合作能力的培养;在实践选题上,引导学生注重与社会热点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社会民生相结合,增强实践的科学性和培养能力的针对性。同时,指导教师对于社会实践的实效性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老师应注重指导大学生观察与思考社会现象,带领学生认真分析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思考所学专业与社会工作的关系、思考自身职业规划,从而指导大学生主动调整自身的学习重点,实现自主创新发展;在社会实践后,应注重指导学生总结提炼实践成果,以研究报告或论文的形式将实践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层面,并积极将理论成果向相关单位反馈,从而对社会发展和工作推动发挥更大的作用。

3.加强学生能力培养,积聚实现大学生梦想的强大力量。

第8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本次研究对象为建筑工程系学生出勤和迟到情况。选取两者为研究对象目的是通过对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的调查研究,获取真实可信的结论为学风建设方面取得成果提供有力的保证。本次调查采用多种社会学调查方法,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研究法、文献研究法。

2学风存在问题分析

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价值观的变化,重物质的价值观取代了重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学习动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津桥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独特的办学特点同样也存在被社会所接受的一个过程。家长、社会方面存在的认识对于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校的学风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因素。除了社会和家长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教师方面。“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身的言行举止对于学生来说都是巨大的标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发展时间不长,师资队伍都以年轻教师为主,教师刚毕业存在经验上的不足,初期会对学生的培养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一部分教师是由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构成,这部分教师资历高,教学经验丰富,掌握课堂能力强,然而由于这些教师来自于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本身在母校就兼任较重的教学任务,外加独立院校学生自身特点,使得他们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就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缺乏足够耐心;另外,一些教师由于自身方面缺乏师德和教师的自身素质,对于育人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对学生采用放任的态度。以上这些都会导致学风建设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使得出勤率偏低。从学生层面上来说,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班级班风影响校风建设;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学习自控力较差;个性突出,自我意识强,心理脆弱。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学习者对学习较为持久的肯定或否定的行为倾向或内部反应的准备状态。它们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行为的发生、学习效果的好坏。独立学院学生在这关键的方面恰好存在缺陷,部分学生对于学习的目的认识不清,以为学习是为父母,学习仅仅是为了最终毕业时的两证,没有为自身确定明确的学习目的,完全是被动学习,应付过关。学习自控力较差也是在调查中普遍存在,且尤为突出的特点。独立院校的学生从高中开始自控力差的特点就已经形成,该特点直接导致了高考考分偏低,然而性格形成容易,更改一些毛病缺点却尤为困难。在父母远离自己的环境中,一旦放纵收心就非常难。

3学风建设工作的对策研究

3.1学校层面

3.1.1强化实践教学建设工程独立学院学生素质总体来说要比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低,然而这些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却很强,因而要提高他们的素质就应该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是学院教学的重要部分,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中心环节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于独立学院教育的必然要求。目前许多教师不愿意从事实践教学工作,这也使得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不稳定。应该重视实践师资力量的培养,建立一系列制度性机制,提高实践教师收入以及地位,从精神层面上鼓励实践教师发展自身专长,将其应用到教学中,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还可将部分教师安排到实践点进行锻炼,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进行实践工作,这将有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3.1.2独立学院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制度化是学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独立学院和学生自身存在的特殊性要求,学校应该加强校内制度化管理,弥补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律性不强的特点。结合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突出、社交能力强、思想较为活跃等特点,学校应在制度化的基础上,提高人性化的管理。给予学生特别的关爱,加强学生自身的道德培养。如何将两者恰当的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学校应该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找寻结合点是学校工作的重点。

3.1.3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建设一支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学生构成、机构设置、运行模式上又具有一系列新的特点,这些都加剧了其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辅导员是从事辅导工作的人员的简称。辅导员制度是目前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协调各班级日常事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会对学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辅导员应加强与班级学生的联系,关心爱护学生,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教育和指导,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经常缺课影响出勤率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学风的纯正,给大多数渴望学习的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3.1.4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的完善党支部是院级党委管理下的最小单位,党支部的主要作用是发展党员,对党内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党支部对于内部的党员同志的思想和品行都有良好的塑造的作用。学生党员同志在党支部的宣传教育下,树立了良好的道德观念,从自身建设做起,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风的树立起到积极作用。在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下,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严格要求学生党员,严格规范入党程序,保证培养出的党员同志都能起到榜样的作用。另外,在各班成立“党员红色小组”。由一个班级中的所有党员组成“党员红色小组”,在班级中承担维护课堂秩序、严肃考勤、促进学风建设的责任,推进以党建促学风的良性循环。班委是一个班级体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在培养的过程中就要选择好班委,培养学生骨干,通过班委带动整个班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时多鼓励,多关心、信任同学,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敬仰你,心甘情愿为你办事,这样班级的学习风气也才会被带动起来。

3.1.5其他方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采用考勤系统进行学风建设是一种新的尝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本专业学科特色,研发了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考勤系统与网络平台。考核形式,主要是由辅导员老师及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考勤卡代替传统的点名形式进行的。每次刷卡结束后,系统将自行生成缺勤旷课学生名单,同时系统连接着学生手机电话号码及学生家长手机电话号码,使得学生及家长收到缺旷课短信,通过这样的方式以促进学生的出勤率。

第9篇:社会学论文范文

文明标志着社会的进步程度和开化状态。《易经》云:“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解释道:“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早期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总是以自然界为参照系,而且原本就视自然与社会为一体。古人所谓“天下文明”,首先指的是一种美好的自然状态:春光明媚,万物竞生,赏心悦目;进一步则指人世间即社会的和谐、有序与清明,指社会的进步状态和积极成果。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文明”概念,已不再指涉自然,而专指社会摆脱“野蛮”的发展状态。

借助于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二分法,人们习惯于把文明分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种分类概括了人类文明中最主要、最基本的内容,能够抓住文明的这两大方面,无疑也就把握了社会文明的整体。但人类文明不仅仅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它同时还包括制度文明。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和规范体系。在物质与精神二分法的理解中,文明的制度方面往往被归入精神文明方面。然而我们知道,制度不仅具有精神性,而且具有物质性;不仅是观念性的,而且是实践性的。制度是社会存在的历史形式,制度的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有的学者将社会文明的这一方面称为政治文明。政治文明即政治制度文明,无疑是社会制度文明的核心部分,但不是其全部;因为除了政治制度,还有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等。社会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如三足之鼎立,使社会架构保持稳定。其中任何一足的偏废,都会导致社会的倾颓。

物质文明是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技术能力及其创造的物质成果的总和。物质文明的创造以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为前提,物质生产劳动又以劳动者所拥有的物质技术能力为手段,而这种物质技术能力则是以一定的劳动资料为标志的。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9页)物质文明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物质生产力,而物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物质技术能力。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物质文明的核心在于其技术文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物质技术的发展程度。从社会由农业技术、工业技术向信息技术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人类物质文明进步的巨大步伐。

精神文明是人类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大体分为两方面:其一是科学文化方面。这是人们在客观知识和生存智慧上的进步状态,表现为社会的教育、科学、哲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的发展程度,以及与此相应的物质设施、机构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其二是思想道德方面。这是人们在观念意识和人际协调上的进步状态,包括社会的政治观念、道德规范、风俗时尚,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表现为人们的理想、情操、觉悟、信念,以及社会组织的有序和协调。社会精神文明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科学文化方面是精神文明中基本的、主要的方面,是精神文明的具体内容所在。思想道德方面则规定着科学文化乃至整个人的活动的方向,因而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反映了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精神文明的不同性质。

物质文明无疑是精神文明的前提,没有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本就无从谈起。反过来说,精神文明又是巩固和发展物质文明的必要条件,并且通过思想观念的导引影响物质文明建设的方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人类创造的社会文明。人类作为创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主体,需要以特定的方式组成某种社会共同体。一定的社会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以一定的社会制度为其条件,而一定的制度文明又是由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决定的。制度是文明创造者的社会结合、组织和协调方式,是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在其中进行的社会关系。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总体上是在互动中发展的,既有相互促进,也有相互制约。三种文明发展的曲线,总是在协调与不协调、平衡与不平衡之间摇摆。这三匹马拉动的社会文明之车,可以由于其中一两匹骏马的带动而疾驰,也可能因为其中一两匹弱马的拖累而缓行。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状态,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各自作为子系统在系统中综合的结果。系统整合的结果,可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也可能整体小于部分之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系统整体内部各部分间结构和功能关系的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这一转变使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随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作用而滋生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意识,严重干扰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新秩序的建立和运行。某些腐朽、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借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之机沉渣泛起,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条件和社会文化环境。历史再一次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问题提到我们面前。

针对物质文明迅速发展,精神文明相对滞后甚至出现“滑坡”的现象,中国共产党明确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强调,在把物质文明建设搞得更好的同时,必须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在大力推进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是实现我国新世纪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目标体系,是现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总趋势和总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曾经出现过一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的特点在于单纯追求国民生产总值和经济高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种发展理论及其实践模式逐渐受到来自经济发展本身的严峻挑战。能源和资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全球性问题,都是这种传统发展模式带来的恶果,如今已成为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的最大障碍。不仅如此,在思想道德文化领域还蔓延种种“社会病”,造成经济增长与社会文明某种程度衰退的共生现象。在对传统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之后,人们的发展价值观开始转变,“综合发展观”应运而生。这种新的发展观在注重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同时,强调建设现代社会文明以及市场经济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此后,“综合发展观”又进一步将人类自我发展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位置上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社会的经济发展不是一种单一的经济现象,必然涉及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要求社会机体各个方面与之相适应,要求社会主体以高于现实经济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为之提供积极的文化氛围和思想动力,从而使经济增长保持健康的走势和内在的活力,并给社会带来公正、安全、平等和文明。精神文明如果长期落后于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建设,就可能积淀为严重的社会意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社会发展的巨大人文障碍。而来自政治、文化、思想、道德方面的消极因素,往往要比来自市场本身的消极因素顽固得多。多年来的经验和教训,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我国当代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意义。

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实行市场经济,就越是需要高度重视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并把这种建设融会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和全部过程。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高度的精神文明。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对于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的高度依赖,集中体现了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正如同志4月28日在人民大学的讲话中指出的,“哲学社会科学,主要是帮助人们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理论认识和科学思维,解决对社会发展、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科学。”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哲学社会科学关注的焦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整个社会文明建设的中心。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可以而且应当大有作为的。

第一,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自觉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哲学社会科学的伟大成果,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理论基础,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着思想保证。哲学社会科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思考的对象,分析和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探索和揭示精神文明的发展规律。它所提供的科学成果,不断为人们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思想理论武器。当代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极大地增强人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鉴别力和思想素质,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掌握正确、合理、有效的实践方式。

第二,哲学社会科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知识依据和智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构成了人类对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社会各个领域的特殊规律认识的知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论成果,不仅使人们对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得到深化和拓展,而且使人们的认知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在社会认识、管理和决策方面,不仅需要自然科学专家多方面反复论证,而且需要广泛听取哲学社会科学专家的意见。所谓科学认识、科学管理和科学决策中的“科学”,应当是全面和综合意义上的大科学,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尤其需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学者们的不同看法。

第三,哲学社会科学规定社会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体现在它的科学文化方面,更体现在它的思想道德方面。而无论科学文化的进步或思想道德的建设,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哲学社会科学。它规定和保证科学文化进步和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为人们提供价值判断标准和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调整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们确立思维方式、道德取向和行为准则提供理性规范。

第四,哲学社会科学的兴盛或衰落标志着社会精神文明的兴盛或衰落。哲学社会科学作为社会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进步意味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而它的停滞或落后则表征着整个精神文明的停滞或落后。哲学社会科学代表着社会的自我意识。一个人缺乏自我意识,他可能是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一个社会若缺乏自我意识,无异于处于昏睡、昏迷或盲目的状态。人在不清醒状态下的行为会对自己和身边的人构成威胁,如果整个社会都不清醒,没有起码的自我意识,却又不断地采取行动,其危险性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哲学社会科学能否兴旺发达和发挥作用,是社会精神文明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

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哲学尤其具有这种标志性的作用。有人曾以哲学倾向来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或社会的文明与否,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哲学是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在内的整个文明的灵魂与核心。马克思指出:“各种外部表现证明哲学已获得了这样的意义:它是文明的活的灵魂,哲学已成为世界的哲学,而世界也成为哲学的世界,——这样的外部表现在所有的时代里都是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1页)

哲学何用?作为人对世界的一种独特的观念把握方式,哲学为人类提供理论思维。各门具体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社会提供确定性认识,为社会规范提供科学依据。而哲学则进一步凝结着科学中最核心、最精华的东西,形成以哲学理性为特征的理论思维,反过来又深刻地影响着科学思维。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个民族要想登上科学的高峰,究竟是不能离开理论思维的”。“但是理论思维无非是才能方面的一种生来就有的素质。这种才能需要发展和培养,而为了进行这种培养,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办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4-285页)

人类积累的科学知识是哲学思考的根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的分析、综合、批判和反思,给人智慧,使人聪明。但哲学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包括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伦理等在内的整个精神文明的发展,就不可能有以此为思想素材的哲学的充分发展。全部精神文明与哲学的本性都是相通的,是内在地联系着的。

马克思说,哲学家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精致、最珍贵和看不见的精髓都集中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0-121页)哲学概括了社会精神文明的精华部分,把日常认识和科学认识上升到哲学认识的高度,从而抓住了它的灵魂、本质或核心,使人们的思想境界发生质的飞跃。因此,哲学是精神文明较高的发展层次或阶段,是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任何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自己的哲学,任何高度文明的社会都不能没有高度发展的哲学。真正的哲学总是反映自己那个时代的精神的精华,并促进一定时代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在当代,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堪称“时代精神的精华”的真正的哲学。

从人类精神文明中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内在联系看,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在于,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以社会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方面为研究的对象,成为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意识和理论指导;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与同属精神文明科学文化方面的自然科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并且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社会作用作为社会历史现象本身就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也促进自然科学的进步。

纵向考察科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今天意义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经历了一个由整体到分化,再由分化到整合的辩证发展过程。在古代,人类科学知识呈现整体性的特点。社会科学知识与自然科学知识一起被包容在作为“知识总汇”的哲学中,既无门类之分,更无学科之别。我们很难认定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是纯粹的哲学家还是纯粹的科学家,也很难断定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究竟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哲学。古代社会的神权是既反科学精神也反人文精神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是在经历了中世纪的黑暗之后,从神学和哲学的母体中分离开来,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才逐渐形成的。

在近代,科学明显呈现分化的态势。从欧洲文艺复兴到19世纪末现代科学诞生之前的数百年间,科学经历了三次大的分化,首先是自然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然后是社会科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进一步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各自学科的分化。到19世纪上半叶,这种分化已经达到了相当精细的程度,而且越分越细。然而科学对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制约着学科的分化,“分久必合”,在当代,科学学科的发展又显现出整合的特点。

科学研究的共同使命是探求事物本质和内在联系。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本质上都是科学探索,二者有着许多共同的特征:它们从根本上讲都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的;都是对人类的生活、实践、需要及其主客观条件的认识和理解;都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状况的制约;都在思想的探索中体现出求实、创新和理性的精神。在此基础上,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并不是简单的联系,而是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结合,他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就是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分化有历史的暂时性,“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历来有结成联盟推动精神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传统。在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正在结成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联盟,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越来越呈现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这种一体化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科学问题相互融合。一些重大科学问题的出现,往往需要包括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内的多学科协同研究方能解决。“人体基因组计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正式启动的一项全球性合作的科研大课题。这本是一个遗传学课题,但却引发了一系列有关伦理、商业、法律和哲学上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关于个人基因组资料的隐私权问题,关于不以人作为实验动物、维护人类尊严、维护医德和科学道德等伦理问题,关于人体基因研究成果的商品开发所涉及的商业和法律问题等等。

二是科学学科相互交叉。20世纪中叶出现了一系列“横断学科”,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连接和贯通起来。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突变论等异军突起,横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之间不再像过去那样有着很深的鸿沟,而是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成为众多新的科学理论的生长点。

三是科学方法相互借鉴和吸收。自然科学中常用的数学方法等研究方法,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科学确立的“解释学方法”已为自然科学所采用,自然科学正在经历“解释学转向”。这些表明了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在方法论上的趋同和一致性。除此之外,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反馈方法、黑箱方法、模型化方法和最优化方法等现代科学思维的一般方法,也都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得到广泛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