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第1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2009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09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确保端午节日期间我街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街深入分析本街社会形势,动员和组织全街力量做好稳患排查,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维稳工作,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调解机构

随着当前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增多、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特点,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一的调解方式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因此我街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分工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我街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做到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二、加强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和重信重访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

一是我街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次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提高初访问题的办结率,逐步地扭转了群众重越级访、轻初始访、重集体访、轻单个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对全街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各种矛盾,实现了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实行责任包干,做到了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求必果,有效的维护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三、维护稳定,防范工作

全街治保、调解组织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调解组织在坚持以法调解,并尽量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调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坚持分工负责制,最大限度地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和可能发生的由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突出问题,不断探索新的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市又快又好发展创造和谐的稳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为民,解决实事。本着“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依法按政策解决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问题,统筹兼顾群体利益的诉求,在协调利益中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坚持预防,早抓隐患。国土资源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安排,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入手,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排查各自镇(处)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到位。

(四)坚持共管,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局有关科室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手段,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面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一)集中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集中时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不和谐因素,全年保持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减少的良好势头。

(二)努力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民主决策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和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提高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国土资源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四)力争实现“二个不出、三个不发生”。通过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在村、乡镇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村、乡镇;市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市。力争实现在国土资源方面不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进京、到省、去青滋事闹事的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工作目标。

四、排查范围及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已发生的事项至今没有解决的问题;

2、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和苗头隐患的问题。

(二)排点

1、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未经批准建住宅问题;

2、群众反映的土地权属争议及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问题;

3、群众反映的违法采矿、越界采矿的问题;

4、群众反映的因征地补偿及安置引发的利益纠纷问题;

5、对群众已进行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缠访、闹访的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8日---5月18日)。市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召开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各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抓落实。各国土资源所贯彻落实情况于5月18日前书面报办公室,。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18日---5月31日)。各国土资源所要集中开展一次排查摸底活动,认真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和各种积案,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缝隙、不留死角,并逐案按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等要素登记,建立台帐,排查摸底情况于5月31日前报局办公室。各国土资源所要建立经常性、不间断、滚动式的排查工作机制,排查情况于每月3日前报办公室,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排查控制范围。

(三)化解处理阶段(5月31日---2012年3月20日)。全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本着“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本单位自行化解为主,力争做到解决的好、控制的住。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排查出的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案落实化解处理的“四定四包”责任制(即定目标任务、定包案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处理、包疏导教育、包稳控、防范、包定纷止争)。二是对重大问题和矛盾纠纷,市局要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专案组,通过现场办公、联合办案,及时予以化解。三是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或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市局领导小组报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协调处理。四是市局要结合5--6月份的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活动、9--10月份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形成长效机制,集中化解各种矛盾,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检查阶段(2011年6月10日—20日,11月15日—25日,2012年3月15日—3月2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6月10日、11月15日,各国土资源所将排查化解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年3月20日开始,市局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各个工作阶段,市局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市局目标考核将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2011年全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终工作总结和述职时要包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内容。

六、组织领导

全市国土资源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制度,由局组织牵头协调,各国土资源所做到各司其职,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的工作局面。

(一)市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主要任务:

1、负责日常工作运转,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综合提报重要信息,协调各国土资源所开展工作,搞好联络沟通和上报情况。

2、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搞好情况汇总,定期进行分析,协调处理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疑难问题,对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重点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3、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落实上级部署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安排工作进度和调度,对实施效果开展针对性的各项督查,承办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各国土资源所要做到各司其职,独立开展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主要任务:

1、对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来信来访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与镇(处)办公室沟通信息,了解国土资源方面的案件。认真梳理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及积案。

2、对排查出的积案和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处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对每处事项,做到件件有下落,事事有回声。

3、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在积极做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市局,由局领导小组负责调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工作,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司发通〔2013〕13号)精神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按照全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活动,全面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全面发展、创新,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三、主要措施

(一)结合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在落实好司法部、省司法厅“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要求的基础上,以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广泛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社区、厂矿、企业,特别是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组、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全方位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互联网等矛盾纠纷,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县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积极开展排查,不留死角。

(二)结合“三打两建”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省厅关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三打两建”活动的工作安排,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区域、相关行业和相关领域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通过人民调解化解;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及时引导和转交给相关部门调处。

(三)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大力推进企业,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基层司法所要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有条件的地方可单独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原有的调解组织加挂一块牌子,充实部分专业人员,成立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还要抓好企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报表统计工作,使这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真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作用。

(四)结合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县局转发的《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司〔2013〕08号)精神,迅速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特点、走向、风险和应对处置、化解措施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动态和特点,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舆情分析依据,更好地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五)结合普法工作,深入推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民法、人民调解法等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革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法律直接送到群众中,在群众中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大力宣传,把“调解优先”的理念深入民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常、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反映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方法步骤

活动于4月2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8日至5月25日)。县局成立以刘华兴局长为组长,周宽古副局长为副组长,基层股、宣教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处、公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基层司法所也要参照县局的做法,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好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和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8日至10月31日)。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组织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在纠纷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基层司法所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活动要求

第5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党的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实现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调解能力、技巧和水平明显增强;业务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矛盾纠纷的质量大幅提升,数量大幅增加,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

二、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主要任务

(一)要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

1、普遍排查。人民调解员深入到村组、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继续实施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制度、镇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例会制度。

2、重点排查。村庄、企业人民调解员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专项排查。根据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二)要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司法所、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将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1、化解一般纠纷。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

2、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

3、化解专业性、行业性纠纷。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要借助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各方力量,共同做好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化解热点难点纠纷。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为开展重大活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服务。

5、防止纠纷激化。要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人民调解组织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要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镇村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村庄调解主任每月例会制度,坚持村每半月排查一次、镇街每月排查一次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销号、一调四联(一次调度会,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办、综治办、将联合排查、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回访),严防矛盾纠纷扩大激化。严格落实社会舆情汇集、信息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联动联调、考核奖惩、责任查究等制度。丰富“大调解”内涵,深化所庭联动、所所联动经验,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合力和实效。

(四)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调解组织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六统一”。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表彰奖励、困难救助、优待抚恤政策,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水平。

三、正确把握“大排查、大调解”的方法步骤

“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于年月开始,至年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司法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层层动员,增强开展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树立全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实施阶段。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村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认真分类梳理,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排查调处情况要及时登录“市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切实落实民间纠纷评估研判机制和“红黄绿”三级预警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体情况掌控。对关系复杂、诉求多元、涉及部门多的疑难复杂纠纷,以及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要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协助解决纠纷。要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巩固提高阶段。各村庄、企业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总结、边提高,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制度,探索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同时,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全力保障“大排查、大调解”活动扎实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庄、企业要把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镇把“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与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平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结合起来,在全镇人民调解员中掀起比、学、敢、帮、超热潮,不断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实战技能。与开展“人民调解质量万里行”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开展评比“十个优秀人民调解案例”等活动,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6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二、工作目标在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多渠道、多手段地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潜在的不和谐因素,务求我镇总量、非正常数量及持续保持减少的良好势态。

三、方法步骤整个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综合治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1、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召开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组建专项工作班子。镇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办、司法所(大调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科、国土所、计生服务站、拆迁安置办、安监所、环境保护所、村镇办、派出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各村(社区)均要成立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

1、全面排摸。各村(社区)、各部门以自查为主,重点围绕有越级上访倾向和案结事未了的老户,以及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梳理排查。排查要采取分层排查与条块排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专项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排查摸底,坚决杜绝应排未排或排而漏报、未报的情况发生。

2、梳理汇总。对本村(社区)、本部门所排查的矛盾纠纷要立即汇总上报,以便采取措施着力预防、化解。

3、集中交办。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将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理,逐一化解。

第三阶段:综合治理阶段。

1、领导包片包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交办案件逐件逐人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一人一案”制定化解工作方案,各包村领导、蹲村干部要全程跟踪,参与化解工作。

2、见面沟通。要认真落实“三个面对面”的工作要求,即:包案领导要面对面地倾听人诉求,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职能部门领导要面对面地宣传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政策;责任单位责任人要面对面地反馈和落实处理结果。

3、着力化解。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要充分发挥协调会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作用、发挥政法部门的作用,抓好落实,解决到位。

4、依法处理。对坚持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等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1、书面总结。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结合实际,注重创新,形成工作特色,为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依据。

2、规范验收。以“三个是否到位”即: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处理意见是否落实到位、人停诉息访是否承诺到位来做好对化解矛盾纠纷的验收工作。

3、强化考核。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中予以表彰和嘉奖,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以纪追究责任。

四、责任主体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建立广覆盖、多层面的工作网络,各村(社区)、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和牵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关农村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国土、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环保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劳资纠纷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社保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房屋拆迁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拆迁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教育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有关三产服务业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三产部门牵头负责;有关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司法部门牵头负责;有关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由财政、农经部门牵头负责;对难以界定主管部门或者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镇联席会议指定牵头部门负责。各机关部门要负责做好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领导。要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实行基层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确保组织、人员、经费的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做好化解工作。

2、确保案结事了。要始终把“案结事了、停诉息访”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全力以赴把排查梳理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事发地、初始阶段。尤其对交办的重要事项、重点对象要多管齐下,着力推进疑难、突出问题的解决。

第7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镇党委、政府对这次大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随即召开班子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提高了对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布置了我镇“两个排查”工作,包括机构成立、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工作措施机制等的确定,随后于6月2日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包括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各村居干部)大会,专题动员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在全镇上下掀起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工作热潮,要求各村居、单位、学校、企业必须做到日排查、日调处、日报告,至今,我镇共排查出三十余件较突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并逐一落实责任、分工到人、均成功化解在基层。这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地化解和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缓和了矛盾,避免了激化,防止了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我镇社会的安定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重点排查调处。

今年以来,我镇工业聚集区建设突飞猛进,针对征地补偿、土地平整、道路施工、拆迁安置、库区移民政策落实等当前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对这些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落实责任制,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要求、办结期限。按照分工各有关分管挂点同志及时组织人员到各重点矛盾纠纷产生地开展摸查调处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亲自抓亲自协调,如井岗社居委的王克轮因儿子和媳妇离婚后一家人被媳妇家人强行占去承包地一事,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灵活的方式,曲线帮助解决此久拖未决的老大难的问题,目前进展顺利,当事人情绪稳定。房屋拆迁可谓是件难事,在九月二十二日动迁开始后个别村庄因种种因素干扰动作缓慢并有群体性抗拆苗条,镇党委甄书记亲自上场、走村入户、召开座谈会宣传有关政策,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截止即日两天时间动迁户已达两百余户,完成整体拆迁任务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有效地防止了的发生。实现了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的目标,缓和、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

三、加强基层建设,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

进一步健全以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和维护稳定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居)治保调解主任和综治服务站为网点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落实“六排查”制度,即镇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村居、单位、学校、企业的每旬一次的例会排查,重要活动每日排查,敏感时期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如今年我们结合村居换届后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了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镇村居治安信息网络,调整充实村居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居综治机构、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以来,村居调解委、调解员共排查出各种民间纠纷1193起,调解1193起,调处成功1187起,成功率为99%以上,.实现了一般民间矛盾纠纷不出村居的目标,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坚实力量。

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为依法开展排查调处奠定基础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排查调处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严格按程序调处,提高了调处质量,真正依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在下村居时,不拘形式,借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传,走到哪里,就把法律宣传到哪里,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大减少了采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现象,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五、建章立制,明确责任。

第8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根据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现将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围绕问题症结,深入剖析原因,找准解决路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力度,为推动企业发展、各项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摸排,努力化解,全力稳定公司大局

(一)全面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化解以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福利待遇、工程建设等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

(二)专项排查。积极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资料库和网络安全信息等重要目标进行专项排查,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做好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呈报、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归档工作,建立内部统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明确职责

(一)加强防范、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为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为主动,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公司及时、准确的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强化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切实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落实、早解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落实领导接访,倾听群众诉求。公司已定第一责任人及领导班子每月1次的信访接待日。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点节点,轮流安排1名领导干部接待职工上访,地点在公司十三楼1316室,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一是坚持交办和限时办结制度。各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即时办结;二是将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做到上下衔接,互通状况,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共同稳定为目的。

(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一是我公司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二是定期排查,公司领导每月一次进行排查,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出情况,及时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4日上报上级纪委办公室。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积极联系各部门协调解决。

四、后期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信访及矛盾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工作重点。

(二)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秩序、促进稳定”的要求,维护提高信访秩序,确保公司大局和谐稳定。

截止目前,我公司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排查,本次排查未发现矛盾纠纷。

第9篇: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范文

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全国、省、市、县“两会”的顺利举行,确保清明节期间的社会稳定;“三个减少”:即群体性上访事件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减少;“四个到位”:即排查责任到位,调解化解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五个一批”:即排查一批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调处一批社会矛盾纠纷,消除一批不安定隐患,打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教育一批干部群众。全力打造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率高的和谐稳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本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

三、时间、步骤

自2月20日—4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月20日至3月15日)。各单位要充分发村(居)、企业调委会和调解信息员的作用,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对本单位社会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全面掌握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动向,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可能引发集访、上访的矛盾纠纷进行逐一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立即落实人员及时化解,不使矛盾扩大激化,酿成后果。

(二)集中调处(3月16日至4月20日)。村(居)、企业调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排查出来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对排查出来的专业性较强、重大疑难、跨部门或跨地区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由乡政法办、司法等协助调处;对一些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矛盾纠纷,要专题会办,明确调处责任人,制定调解方案,落实调解时限。

(三)检查验收(4月2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这次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以下情况:一是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实情况;二是在调处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找出存在的问题,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调解工作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部署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各单位要从建设法治、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日常性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依法调处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信息反馈到位。

(二)落实调处责任,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水平。各单位要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原则,充分运用人民调解的作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整合调解资源,落实调解责任,形成调解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排查、预防和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提高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