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精选(九篇)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第1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一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每期考核、满分400分)

根据遂船府办发[20xx]1号及遂船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队常规工作(100分)

1、班务、会议记录(班主任工作手册):按照学校召开的班主任工作会次数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每期不少于4次班干部会议记录(每月1次),每少1次扣1分;

2、班队计划、总结、活动方案等:按时上交,缺一项扣2分;

3、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座谈会,有会议程序及内容安排,每少一次扣2分;每期家访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或班级人数的1/3(以算法多的为准,如72人的班24人、33人的班20人),通信联系等方式访问达到100%少1次扣1分。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学生,如问题生、后进生、留守生、贫困生、病残生、单亲学生等。

4、一簿两册:包括学籍簿、点名册、学生评价手册。要求按时完善并上交,缺一项扣2分;每期末在学生素质评价手册与学生、家长见面前交给学校检查,对不合格者酌情扣110分;

5、学生成长记录袋:建立全班每名学生的成长记录袋,及时装入新的内容,期末由学校抽查,酌情评分。

6、班队会:班队会每周开展一次,平时检查中有一次未开展,扣2分;活动记录少一次扣1分(遇特殊情况不能开展,须事先请示行政值周);

7、环境管理:黑板报、活动园地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每次扣3分;重大检查时,教室内外杂乱无章(清洁差、桌椅杂乱、张贴不规范等),扣1

8、安全管理:凡是未尽到作为一个班主任应尽的安全管理责任,酌情扣除110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扣除50分。

班主任应尽的安全管理责任包括:每天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迟到、缺席、旷课、逃课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摸清情况;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经常排查教室设施、学生行为、身体状况、携带物品等安全隐患,并认真记录、及时上报;负责流行病防控,杜绝在班级大面积传染;负责组织好路队放学,带领学生升旗、做操、集会、大扫除、外出活动等;及时、如实、认真填写安全健康日志等;

9、收费工作:如收费开据过程中,因工作疏忽造成错误,酌情扣15分,并立即整改;如私自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扣除50分。

10、公物管理:根据本班公物的保管情况进行酌情评分,凡有人为损坏或丢失,酌情扣除2~10分。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二班主任工作绩效分配方案

根据遂船府办发[20xx]1号及遂船教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实施范围和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在晓兰希望小学从事班务工作的正式教职工中执行班主任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和联系人。

2、班主任绩效工资的总量

晓兰希望小学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3、班主任绩效工资的分配

(1)班主任:本人班主任绩效考核得分全部绩效考核总分班主任绩效工资总量

(2)联系人:本人争创先进班级得分全部绩效考核总分班主任绩效工资总量

4、特别说明

因20xx年是第一年并且在年底才执行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按如下方法执行班主任绩效工资:

首先将全年班主任绩效工资总量一分为二,上下两期各占一半。

上期的按原方案计分:班主任满分为270分,包括公物50分、巩固率50分、班队工作考核170分;联系是满分为30分,按争创先进班的等级评分。然后按以上第3项的分配公式计算各自津贴。

下期按新的考核细则、分配方案执行。

晓兰希望小学教师专业成果评分细则

1、教学技能(指赛课、教学基本功、综合素质等比赛获奖)

一等奖:全国级120分,省级60分,市级30分、区级15分、校级8分;

二等奖:全国级80分,省级40分,市级20分、区级10分、校级5分;

三等奖:全国级4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2、论文经验

(1)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或主办的刊物)中,论文获奖或发表均按以下标准计分:(其中均算该级别的一等奖)

一等奖:全国级35分,省级20分,市级12分、区级6分;

二等奖:全国级 25分,省级15分,市级 8 分、区级4分;

三等奖:全国级 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区级2分;

(2)各类关于学校的信息报道被刊载(以作者姓名为依据),按以下标准计分:

局、区级3分,市级6分,省级10分,国家15分。

3、荣誉称号(凭证书原件)

(1)个人荣誉称号 指先进个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职称优秀级等。

(2)奖励办法: 全国级30分,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县)级10分、局级6分、校级3分

(3)个人单项奖(指在某次活动中获得的荣誉,如优秀教案、优秀师德论文等)按以上奖励办法的一半计算。

4、交流展示

(1)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安排,教师承担校级及以上教研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展示课堂教学水平,但未评等级(或未发证书)的,每次教学技能的一等奖加分,即校级5分、区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30分、部级50分。

(2)由本人独立备课、撰稿并担任某专题的培训、交流的(必须是上台发言),每次均教学技能的一等奖加分

(3)在学校迎接检查、验收工作中,被挑选来参加测试、座谈且表现良好、为校争光的,根据重要性和难易度,每人次加25分。

(说明:专业素养的所有项目的级别均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主办为准,即船山区、遂宁市、四川省、中国等各级教育局(部)及教科所,其余部门的分别按降一级计分。)

5、辅导学生

(1)由学校安排教师辅导并带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比赛(训练辅导不再算加班费)。

A、以团体排名次时:以本次比赛同类学校(如城区学校)参赛队伍的支数为依据,排名居中(双数时以靠前一名为中)时,给辅导教师加30分;每上升一名加5分,每下降一名减5分;不管参赛队伍支数多少,凡排名第一均给辅导教师加60分。

B、以团体给等级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10分。(如清楚排名的具体情况的,按A项操作)

C、未以团体排名,只有学生个人奖时:区级每人2分,市级及以上级别每人5分;一次比赛的个人获奖累计最高不超过50分。

D、在一次参赛活动中,既有团体、也有学生个人获奖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记分。

(2)经常学校同意,教师辅导学生在非主管部门参赛获奖、发表作文的,以辅导教师的获奖证书(或刊物注明)和学生的证书(或发表刊物)为依据,为校争得团体奖者,奖辅导教师20分;如只有学生个人获奖或发表,每人加2分,一次活动最多不超过20分。

绩效分配实施细则三为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科学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充分发挥激励性和约束性,根据《东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提高质量、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三、实施对象

全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内容及权重为考勤(10%)、工作量(30%)、教育教学过程(40%)、教育教学业绩(20%)。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工1天扣5分,签到、签退缺一次扣0.1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学期病假2天以内,签到、签退缺5次以内可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权重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单位)要合理安排教职工的工作量,各岗位工作量的核定可参照《全县中小学教师标准工作量核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绩效工资分配细则默认。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上、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制定相应的细则。

根据《东流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标准》,我校的教育教学过程考核分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按3:1的比例计算,即教学常规30分、教研活动10分。20xx年考核分按中心学校两次考核结果按比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教学常规得分=学期教学常规考核分/4030

教研活动得分=学期教研活动考核分/3010

对于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教师的教研考核分,中心学校将依据其对学校教研活动的参与情况酌情赋分。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工作的,要根据兼职情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单位)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为分数。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从安全管理、活动成果、学额巩固三个方面考核,其中活动成果展示为10分、安全管理和学额巩固10分。

专任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分依据中心学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按比例赋分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绩效工资分配细则。考虑少数学校教师接课的矛盾,对接别的教师课程的教师考试成绩达不到全镇均分,可按进步值赋分,凡通过一个学期教学比上学期进步2位的可视为达到全镇均分参加考核。极少数接班的教师尽管进步值没有上升,但其所教学科与全镇均分的距离值明显缩小,计算考核分时可上升一个档次。

非教学人员的教学业绩考核为:中心学校根据各个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赋10分;校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对非教学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东至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凡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记大过等次以上处分的,分别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本学校绩效工资的平均值(扣除班主任津贴后的平均值):

(1)在中心学校担任督导员以及专职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工会主席;离退休不远由组织安排休息的。

(2)挂职、抽调中心工作的。

7、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由组织安排休息的,享受绩效工资人均值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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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组织安排休息的教师不允许到私立学校任教,否则按规定扣除本人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绩效工资分配细则默认。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第2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力求客观、公正、准确。

(二)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职代会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三)绩效优先原则:奖优罚劣,突出奖励工作认真负责、工作量大、教学效果好的教职工,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讲实效、优劳优酬的激励分配机制。

(四)适当倾斜原则:统筹农村和城区,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和条件艰苦的边远山区学校教师倾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纳入绩效工资考核的总量为人平3000元/年。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人平2100元/年,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按职称高低进行分配,管理九级岗位及工人按每人每月统一标准分配(具体分配标准见附件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人平900元/年,按教职工所在学校类别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标准见附件二)。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按月打入个人工资卡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考核考评制度,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细则,各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考核后,按照学校类别(全县分四类)及分配方案造好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审定后,再由县财政局每学期发放一次。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以49元/月为基数,一类学校以基数为准;二类学校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0.5倍,即73.5元/月(49+24.5=73.5);三类学校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倍即98元/月(49+49=98);四类学校在基数的基础上增加1.5倍,即122.5元/月(49+73.5=122.5)。

(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人平总量的1.5倍确定。

(三)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发放标准,参照第二步规范后公务员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发放标准相对应的行政级别执行。

第3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20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文1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部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20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文2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20xx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范文3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第4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业单λ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λ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Χ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文体新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区文体新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Χ

区文体新局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λ岗λ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λ在职在编的正式职工。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λ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按区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绩效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内容:

1、对“德”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表现等: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安排,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行政,顾全大局,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敬老尊贤,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对“能”的考核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和综合创新能力等: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工作有计划、有预见,处理工作思·清晰、条理清楚,办事效率高、质量好,能够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善于协调各种工作关系,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有典型。

3、对“勤”的考核包括出勤情况和工作作风等:遵守考勤制度,积极参加单λ组织和安排的各项活动;工作奋发向上、责任心强,工作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4、对“绩”的考核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工作效率及效益等: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符合要求;履行职责快捷、稳妥、及时,绩效明显,无群众投诉。

五、考核办法

1、事业单λ绩效考核工作由各事业单λ在统筹考虑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分季度进行。

2、事业单λ绩效考核由各单λ按照不同岗λ的特点,实行分类、分项考核,要结合单λ实际,坚持向一线职工倾斜,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项目资金分配比例,ÿ个考核项目均需有相应的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

3、事业单λ绩效考核要做到日常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尤其要重视社会各界、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对事业单λ干部职工的评价,并把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认真履行岗λ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干部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û有履行岗λ职责、û有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或Υ反单λ规章制度的干部职工,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奖励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由政府人社、财政部门以文体新系统绩效工资总量的一定比例测算,由文体新局根据单λ编制,结合单λ工作实际核拨。各单λ必须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决杜绝“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分配方案经公示后报文体新局初审,并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后发放。

3、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干部职工岗λ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做好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是实施绩效工资和深化事业单λ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干部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单λ要充分认识做好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λ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λ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λ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等组成。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单λ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要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要从单λ实际出发,发挥对干部职工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各单λ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经干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单λ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区文体新局批准,并报区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3、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各单λ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办法、细则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对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绩效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单λ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实行绩效工资后,各单λ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和规定保留的项目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奖金及有价证券等,不得Υ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Υ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参照市区《关于严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5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审批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目录管理,对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存续、调整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省级财政部门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新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确需延期的,应进行绩效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重新申请设立。

第三条 设立专项资金,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

(二)支出责任明确。属于市县事权的,省级原则上不安排专项资金。属于省与市、省与县、或省市县三级共同事权的,专项资金设立时应明确各级分担标准或比例。

(三)执行期限确定。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外,专项资金的执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四)职责分工清晰。专项资金应明确归口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对已有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不得每办理一项工作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一项专项资金,不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目标接近、资金使用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

第五条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专项资金的申请设立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报。由省直部门(包括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设立申请书》(附件1),明确政策依据、政策目标、资金需求(资金规模建议和资金安排计划)、资金用途、执行期限、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以及其他与资金设立相关的资料。

(二)审核。省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论证审核。必要时,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论证。省直部门根据审核意见或论证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整完善。

(三)报批。经审核或论证建议设立的专项资金,由省直部门与省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由省直部门申请设立的专项)或由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设立的专项)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未经批准,各省直部门不得自行设立专项资金,不得在其代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调研报告及工作会议等对省级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等事项作出安排。

第七条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应涵盖以下内容:专项资金的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支持环节、补助对象)、执行期限、分配方法(标准)、部门职责分工、绩效目标、审批(申报)程序、拨付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专项资金可以采取项目法(包括竞争性立项)或因素法(包括标准化法)进行分配,分配方法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商省直部门共同确定。对用于省级重大工程、跨地区跨流域的投资项目以及外部性强的重点项目,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对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项目,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对直接补助市县的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到市、县的资金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项资金总额的50%。

(三)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专项资金不得安排省直部门工作经费、计提项目管理费等。因实际需要需安排省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等的,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申报。

第八条 省直部门是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应按照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既定的目标和时限,组织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跨年度项目按项目进度分年安排资金。

第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直部门将下一年度数额相对固定的资金指标(如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按照项目分配已明确下一年度要实施项目的资金等)提前通知市、县,并在规定时限内下达。

第十条 省直部门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功能分类科目核算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到款级科目。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规定,按项目进度提出用款申请,按规定用途和标准开支款项,不得滞留、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用途、增加或减少资金安排等。如需变更,由省直部门填报《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变更申请书》(见附件3),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由省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涉及基本建设投资、信息化建设和办公用房维修等项目的,应当按照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办公用房维修类项目管理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评价:

(一)省直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的同时,应按规定申报专项资金预期绩效目标。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作为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管理方式。项目单位对具体项目绩效进行自评,省直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进行自评,省级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或再评价。

(三)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当年完成项目,要在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绩效评价。对跨年度项目,应在预算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总体评价。省直部门应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总体绩效分项进行年度绩效自评,专项资金执行期限届满时再进行总体评价。

(四)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执行期内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资金使用效果好的(达到优良等次),可以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使用效果不好的,省级财政部门可提请省人民政府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减少预算安排或撤销专项资金。

(五)对到期后需继续安排的专项资金,其绩效评价结果必须达到优良等次方可按程序申报。

第十五条 省直部门应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按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公开专项资金信息。涉及补助个人的专项资金,应建立健全发放手续,实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在省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列入目录的专项资金,其主管部门应按工作进度在省政府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下信息:

(一)专项资金基本信息,如设立金额、起止年限、分类科目等。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应配套制度等。

(三)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包括申报条件、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审批部门、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查询电话等。

(四)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包括资金分配明细项目及其金额,项目所属单位或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

(六)接受、处理投诉情况。

(七)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

第十七条 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对省直部门专项资金执行进行监督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或按规定委托第三方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或重点抽查,每年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的规模,应达到当年专项资金总量的20%以上。

第十九条 未按《管理办法》、《审批办法》和本细则办理专项资金设立、申报、审批、分配和管理等事项的,省级财政部门一律不予办理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条 已设立专项资金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按《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对与本细则有不一致的,按本细则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 年8月1日起施行。

专项资金原则(一)统筹规划。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实际需求和现有科技资源布局,编制本省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五年规划,并在规划内确定分年度支持重点。

(二)突出重点。专项资金应当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支持能够提升本地区、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或科学普及水平的项目。

第6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 标准体系;供电企业;运行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80-0014-02

1“统一标准体系”的必要性

随着人、财、物上划工作的完成,县级供电企业成为了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如何尽快使县级供电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与省、市公司接轨,有效提升县级供电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界面清晰、管控有力、标准统一的管控体系成为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同一标准体系”的实施,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因此,我们必须将该体系全面落地到县供电企业内部,并开展多种手段督促有效执行,确保各项标准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全面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与市公司、集团公司的同步快速发展。

2 精心准备,为“统一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2.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执行“统一标准体系”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标准的实施工作是全面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贯彻执行国网公司“四化”工作和企业文化“五统一”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增强员工执行标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统一标准化工作平台上开展创新活动,并将创新方法固化到标准体系中,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做到共同发展,实现工作质量和员工素质的双提升。

2.2加强宣贯,营造氛围

“统一标准体系”的执行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基础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常抓不懈。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网站、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聘外教、组专家对员工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培养全员的标准化工作能力。重点培养一批既掌握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精通标准化规律和方法,又熟悉公司专业管理和业务流程的专家队伍,带出一支高水平的标准化工作队伍,为持续推进“统一标准体系”的运行和推广创造良好条件。

2.3分析流程,清晰接口

按照电网企业业务名录,结合县级供电企业具体业务名录,对集团公司统一的“统一标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梳理识别。采用横到边、纵到底的梳理方法,识别流程的起点、过程和终点,明确县公司与省集团公司、市公司业务对接接口,掌握时间节点,形成本单位标准体系表,确保县级供电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

2.4梳理制度,确保统一

根据的标准体系对本单位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出是否被体系中有关标准覆盖,将修订、废止和延用进行有效区分,制订本单位有效规章制度名录,避免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管理制度与管理标准两张皮现象。对本单位使用的各种记录、表格进行清理,按照管理标准的附录中的表格样式对日常管理中的各种记录、表格进行规范,保证在实施中能够与管理标准有效统一。

3 构建机制,推动“统一标准体系”的良好运行

3.1调整完善组织机构

调整组织机构,成立各分委会并明确标委会职责、建立专责人定期联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标准化实施的负责人和专责人,对实施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各级人员责任,确保标准实施的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做到压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证各项标准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深化应用。

3.2细化专业管理程序

由于一体化标准体系在涉及到县公司层面上,管理模式较为粗犷,未对一些专项工作进行深入管理,因此在识别梳理以及清理规章制度结束后,结合拟定规章制度工作,组织职能部门开展管理标准配套实施细则编制工作。一是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涉及到本单位管理标准进行详读,结合实际工作状况对需要编制配套实施细则进行调研,以便能够深入细致的指导相关专项工作。调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管理标准进行研读,对未涵盖细化的工作判定是否需要编制配套实施细则用来指导专项工作;管理标准分委会负责组织调研工作以及调研情报的收集整理;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调研组织工作的整体协调,并对调研结果进行立项。二是管理标准分委会在编制配套实施细则工作前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包括上级标准、制度以及政策要求;公司规划、计划对该专项工作的整体要求;实际工作中创新做法的提炼以及引进吸收的先进管理经验的固化,并将其融入到编制项目中。同时要在编制过程中将公司各部门对该项目编制过程中提出的各种反馈建议等信息,及时反馈到编制配套实施细则主管单位以供参考。三是组织编制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各主管单位依据整理的基础材料,结合管理标准分委会收集反馈的各种信息,组织专业人员编制配套实施细则。编制过程中要掌握管理内容“严于标准”、实绩指标“高于标准”,并不得与标准内容冲突,工作程序尽量优化减少流经环节,指标设定要易量化、易操作,并将基层创新融入到细则中。在初稿形成后要根据多方反馈建议对细则进行完善,并最终形成定稿报送审核。

3.3常态监督检查机制

每季度开展一次“统一标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检查,以“现场问询”和“查阅记录”方式及时发现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为“统一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下一步标准体系的评先树优工作创造先决条件。在监督检查工作中,通过“望”基础资料查看工作程序是否符合标准流程;“闻”受检人员描述了解岗位职责的的掌握;“问”存疑问题评价工作方法;“切”脉掌握创新思路,从而对受检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了解员工对涉及管理流程的认知、岗位职责的掌握以及创新方法的应用和主要指标的提升。同时要做好监督检查跟踪验证工作。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后期,必须对受检单位制订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各项工作形成闭环管理。验证工作要采取“事先不打招呼”根据计划安排直接进入受检单位,确保验证工作的真实有效,从而实现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

3.4周期性自我评价

每年组织评审员对公司标准体系的执行情况开展内部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聘请外审员和公司内审员结合方式,在掌握公司实际工作状态基础上避免“情面”因素,及时督促整改关闭不符合项。评审时采取问询、观察等方式了解被评价单位在管理标准运行方面的基本情况。按照评价表检查、比对、验证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不合格项,除要求被评价单位确认不合格项的事实外,还要要求他们查找、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有的放矢地提出纠正措施建议。通过开展管理标准的自我评价工作,全面掌握管理标准的运行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促进“统一标准体系”的良好运行。

3.5评先树优激励活动

结合年度评优方案开展“统一标准体系”的评先树优活动,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评选标准掌握先进个人和选树良好运行单位,激励各部门和员工在“统一标准体系”的执行过程中的良好表现,激发各级员工执行标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个人奖项参照公司先进评选操作,在选树良好运行单位工作中,依据年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结合全年监督检查结果和自我评价开展情况,按照比例选树出优等单位进行表彰,从而以点带面推动公司整体“统一标准体系”的运行效果和执行积极性。

3.6细化绩效评价

为确保“统一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质量,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分委会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小组,负责对“统一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工作质量进行绩效评价。人力资源部为牵头组织部门,标准化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严格按照《阳谷县供电公司绩效考评办法》、《阳谷县供电公司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要求,根据职责范围,结合暨定的目标值,对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进行全面的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按照公司《业绩考核管理标准》进行绩效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质量绩效评价,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根据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管理要求,制订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绩效评价细则,同时组织“统一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绩效数据信息收集,各标准化分委会、各职能部室负责配合工作绩效数据搜集工作。在标准化办公室开展一体化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的工作绩效评价后,及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针对整改意见,各分委会及各相关职能部室进行落实整改。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单位每月10日前,根据绩效指标达标情况、各项检查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并于每月20日前公布上月度绩效考核结果。

对于“统一标准体系”落地与运行相关绩效数据的采集,由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方案,按照各个项目的计划周期组织采集。识别标准齐全率、标准学习宣贯率、配套细则编制率由标准化办公室、各分委会根据各职能部室上报和检查统计获得;全员培训率、考试及格率由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标准学习、考试情况统计获得;标准执行率、标准记录使用齐全率、基础资料填写正确率、监督检查整改率、纠正预防措施完成率由标准化办公室、各分委会现场检查统计获得;监督检查到位率由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抽查标准化办公室、各分委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获得;工作责任考核到位率由人力资源部统计获得。绩效的评价方法则根据《阳谷县供电公司绩效考评办法》有关规定,标准的识别、宣贯、学习、培训、配套细则编制等情况由标准化办公室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整改、纠正预防措施完成情况由标准化分委会、专业部室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考核;监督检查到位情况、工作责任考核到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价,提出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4创新实践,促进”统一标准体系”的持续改进

4.1做好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由于业务流程的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对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制度组织修订,确保适合企业经营工作需要。同时,及时收集整理标准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先进管理经验向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标准化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对管理流程及管理标准进行优化和更新。

4.2做好先进经验的引进吸收

通过同业对标管理,按照“管理目标、工作流程、方法措施和绩效评价”四方面进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吸收,同时形成了一系列固定管理做法,并不断改进、优化,将活动中产生的成果进行固化,转化到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程序形成一套成熟的管理方法,从而持续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4.3做好自我创新的实践应用

以生产经营各专业开展管理评价为推手,梳理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分析评价标准的建设和执行,引导员工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实践活动,在符合管理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形成管理创新及基层QC成果,将成果进行推广应用并通过实践开展流程的设计和再造,推动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应用。

4.4做好标准体系信息化建设

第7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一、强化服务窗口管理,巩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

二、积极探索绩效考核,推进管理方式转变

2012年在机关和各服务窗口继续加大绩效管理考核。在市府办《德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实施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服务窗口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机关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和工作程序,开展了工作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测评,丰富了绩效管理考核的内容。将县、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县(市、区)的单项目标考核。

1 2 3三、完善并联审批机制,开展全程代办服务

四、开展网上招投标,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预防暗箱操作的腐败行为,今年新开展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基本杜绝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利用报名环节的暗箱操作。截止9月30日,共完成了599宗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开评标,涉及投资金额61亿多元,节省资金6.5亿元;抽取评标专家 5808人(次);为1585家各类企业办理了网上注册登记。预计全年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750宗,涉及投资金额75亿元。

1 2 3五、建立网上政务大厅,拓展政务服务功能

六、推进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七、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助推各项创先争优

第8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将工作目标分解到人、到月、到站点,明确完成时限,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站点有指标。对各站点实行每季一检查,半年一考核,年底总考评,对达到优秀服务标准的站点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了各站点的销售积极性,确保了站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我市在编人员共27人,销售站点1300个,人均月工资4000元。通过调研,韶关市在编人数17人,销售站点280个,人均月工资1700元;茂名市在编14人,销售站点460个,人均月工资1000元;珠海市在编人数25名,销售站点350个,人均月工资3500元;惠州市在编人数14人,销售站点450个,人均月工资5000元。我市人均月工资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从销售任务完成情况看,去年,韶关市的任务是1.22亿元,实际销售1.56亿元;茂名市的任务是1.22元,实际销售1.57亿元;珠海市的任务是1.98亿元,实际销售2.88亿元;惠州市的任务是2.67亿元,实际销售4亿元。而去年我市年任务6.5亿元,实际销售9.35亿元,完成任务量比惠州市高出1倍还多。

二、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我市在分配搞活创新工作上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制约。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机关工资制度脱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力、责任、贡献等主要通过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在这种工资制度下,一部分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明显、低职称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激励。另一部分习惯“大锅饭”、依靠资历老本吃饭的人却认为现行工资制度合理,没有必要改革。

2、个别单位人员存在抵触情绪。在个别单位,一些年龄大的或工作成绩一般的人不希望改革,认为他们年轻时也出过成绩,现在年龄大了,无法与年轻人相比,组织上不能忘记他们做出过的成绩,因为年龄大就亏待他们;工作成绩一般的同志心存混日子的想法,也排斥改革。但是,真正有本事、有事业心的年轻人希望改革。

3、一些单位有求稳的想法。有的单位认为以前没有基础不好操作,按审批标准执行不会出问题,有求稳的想法。一些人有搞活想法,但同行业都不动,没有形成大气候,自己单独搞,怕出了问题不好办,“枪打出头鸟”的思想压力大。由于受以上几个方面的制约,虽然我市销售任务在周边各市遥遥领先,但工资额却不如有的市高。

三、我市申请绩效工资和退休储备金的依据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把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工作岗位、绩效挂钩,实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分配制度。退休储备金作为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是提高员工工资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我市申请绩效工资和退休储备金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可以根据按岗定酬与按业绩定酬相结合,以岗位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形式的内部分配办法。根据不同工作量、承担责任及风险、工作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岗位所占绩效工资额度的比例,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申请绩效工资和退休储备金要打破平均主义,使职工的收入与本人的实际岗位、实际业绩、实际效益紧密联系。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既要拉开差距,同时又要避免差距过大。

3、坚持绩效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将绩效工资与效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结合岗位特点,确定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依据岗位职责和岗位业绩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制度;按照内部分配方案兑现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实现岗位绩效工资的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岗变薪变,绩优薪优。

四、我市对实施绩效工资和退休储备金的需求

第9篇:绩效工资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预算单位 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

“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已成共识。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预算单位是财政进行绩效管理的基层单位,其支出效益直接反映为财政支出的总体效益,是财政绩效管理的首要和重点环节。预算单位通过绩效评价,可以更加明确工作目标、促进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内部机构科室间的交流与协作、能直接了解业务开展、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改进提供意见和建议,从而规范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如何做好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值得探讨。

一、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遇到的障碍

1.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认识不足。大部分预算单位人员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知晓度不高,对其作用了解不深。普遍认为,绩效管理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的,与其他部门关系不大,因此“财”字头的文件到了预算单位,往往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财务科室。有的为了应付评价而去评价,往往没有将评价工作列入工作计划,或者没有人人参与、主动参与的意识,没有形成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氛围。

2.绩效评价运作机构支撑力量薄弱。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涉及预算单位业务、财务、效益等多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各职能科室的配合协作完成。而目前一般仅由财务部门实施完成,没有专设机构或没有专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或者缺乏胜任这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人员。

3.绩效评价工作没有规范的程序。目前,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在事前确立绩效预期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没有运作制度指导,没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细则。

二、强化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原则

1.要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建立加强同行业间的经验交流的平台,了解绩效评价的业务流程和业务要求。预算单位也要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引起预算单位全体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理解和关注,提高绩效意识,充实业务能力,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2.要建立专职机构,健全绩效实施支持系统。建立绩效评价专设机构或成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小组,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必不可少的支撑条件。由单位领导挂帅,财务部门、项目负责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参加,充实队伍力量。要赋予工作机构及相关人员必要的职权使其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3.要环环相扣,规范操作程序。绩效评价管理就是要做好绩效目标、绩效预期、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使每一管理节点稳步开展,上下节点有序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规范操作非常重要。

三、强化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做法

1.要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关键绩效指标。首先,要准确定位预算单位的工作计划目标,力求与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保持一致,确定本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开展的项目活动,寻找项目开展的充分依据,建立各项目活动应达到的关键绩效指标。其次,要制订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实施工作制度,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使预算单位的工作目标与各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结合起来,使关键绩效指标与开展的业务活动联系起来。

2.要结合项目规划设计,测算预期绩效目标。进行项目实施规划,使负责项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针对自身所承担的关键绩效指标来设计各类业务活动。根据各类业务活动的功能作用、绩效目标和工作要求,正确测算为保证各阶段业务活动开展所需资金量;以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方法制订出预期可测评绩效分类指标。按照业务管理类指标、财务管理类指标,具体细分预期项目实施的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产配使用情况及可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能力等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等明细分类指标。

3.要跟踪管理,保证实施结果有效。要使制订绩效指标体系能达到预期效果,以支持绩效指标的结果真实、有效,预算单位评价组织机构对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跟踪管理,实行绩效工作指导,实时掌握业务活动开展和执行情况。要采集业务活动绩效运行信息,定期与目标进行比对,发现绩效运行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对于非量化的绩效指标完成结果,要采集与活动内容相关的资料、信息、影像、图片等能有效证明实际运行效果的资料,为开展绩效评价提供充分依据。

4.要设立指标体系,开展自我评价。预算单位评价组织机构,应以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总体目标实现程度为基础,设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自我评价。评价指标要体现目标设定的情况:目标设定依据的充分性、明确度、合理性、完成的可能性;评价指标要体现目标完成的程度:目标完成率、完成质量、完成的及时性、项目完成验收的有效性;评价指标要体现组织管理的水平:各种管理制度、支撑条件和质量管理水平的保障;体现项目实施效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实现情况;评价指标要体现财务运行的状况:资金到位率和及时性、资金实际支出相符性和合规性、资金使用率、财务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评价指标要体现资产的配置与使用情况: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要以各项目指标实际的执行结果来量化评价,以各项目绩效实际效果确定评价结论,并编制绩效报告,将实施项目的基本概况、项目产生的绩效、项目绩效的评价结论、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意见与建议在评价报告中予以阐明。

5.要应用与完善评价结果。绩效管理的最终任务是实现本单位工作计划目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完成这一任务,需要将绩效评价结果用于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计划、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业务活动的监督、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对绩效自评价差的领域和薄弱环节,要追根问源分析原因,要重新审定绩效评价每个环节各自的活动计划和执行情况,从工作目标的确立上、关键指标的制订上、业务活动执行过程、评价组织的跟踪监督力度、自评价过程的客观性等各方面揭示存在问题,找出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和改进,为下一期绩效评价的开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