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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精选(九篇)

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

第1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听障学生;小学语文;情商培养

在心理学中,人的智力分为智商与情商两种,智商是衡量个人智力高低的标准,而情商是指一种认识、了解与控制情绪的能力,也就是指人的信心、恒心、耐心、抗挫力及合作团结精神等一系列与人的素质有关的反映。

1.听障学生情商培养的现状

对于听障学生而言,情商的高低水平会影响其学习能力、交际能力,也会影响其性格的形成与一生的发展。根据笔者常年在一线工作的经验,将家长的教育理念粗分为两类。

1.1“孩子,你要战胜自己”

由于传统教育模式的根深蒂固,当前的中国教育模式更注重智商教育。在健全孩子的家长眼中,以分数论成败的格局依旧。只重视孩子学习能力的提升,也就是智力的投资和开发,“学习好了,什么都给你”,“想玩先把学习学好再说”这些声音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充斥在我们周围,过度关注学习,忽视了孩子情商的培养。这也间接影响了一部分听障孩子的家长的观念。这类家长深知社会的残酷无情,虽然孩子残疾了,但也正因如此更不能放弃对孩子的要求,他们会选择更严厉的教育方式,不仅在学业上有要求,比如分数的要求,比如考大学的要求。在情商培养上,也采用培养健全儿童的方式,甚至更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察言观色的培养,注重好品质的培养。“孩子,你要战胜自己”是这类家长的口头禅,家长相信,除了听,他什么都能做。

1.2“孩子,你开心就好”

由于听障学生与健全学生的不同,不少家长对孩子心存愧疚,且归责于自身,认为孩子这辈子受苦了,不需要在学业上出人头地,更不需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只要能识一些字,能平平安安度过余生就行。“孩子,你开心就好”是这类家长的口头禅。这种放养式教育,不仅不重视智商,更不重视情商。一般来说,这类孩子都有个共性,就是普遍自我,无法承受挫折,做事情也没有计划。这些现象的出现,与家长忽视他们的成长中的心理教育有关系,即缺失了情商的培养。

2.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培养听障学生情商的必要性

小学阶段是对世界认知产生的一个基石阶段,听障学生由于自身缺陷,造成信息不对等,很难自我认同,很容易对世界产生偏见。在过去的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将更多的关注度放在听障学生智力的开发和锻炼上,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更注重听障学生在德育、美育等方面的发展,且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些综合素质培养过程中,学生的情商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3.听障学生在小学语文教学过程中的培养措施

3.1抓住课堂阵地

(1)立足课本内容

语文是离生活很近的一门学科,语文教师应主动将课内外教学进行有效结合。这样不仅有利于让学生们掌握最基础的语文知识,还能够不断拓宽学生们的知识面,促使学生的情商可以在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提升。

在低段教学中,可以立足于课本内容进行延伸。比如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上册语文课本语文园地二(第32页)“日积月累”中有一首名为《小板凳》的儿歌。在针对儿歌内容进行具体教学的时候,教师要引导学生看图并理解文字,对最后一句“妈妈下班回到家,我请妈妈快坐下”进行拓展讲解:为什么小妹妹要请妈妈快坐下?鼓励学生根据生活经验表达出自己的理解,引导学生学会换位思考,学会理解爸爸妈妈。在保证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的同时,对听障学生的情商也可以起到良好的培养效果。

在高段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课内外阅读的兴趣和能力,把阅读作为情商教育的落脚点。好的文学作品,所具有的感染力和号召力是无可比拟的,恰好很适进行情商教育。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文学作品中的有利因素,课堂上做到智商、情商培养的完美统一。比如在了解雷锋精神时,教师要引导学生把握雷锋精神的内涵,既要学习其热爱党和国家的崇高理想,又要学习其助人为乐、默默付出的奉献精神,还有学习其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工作干劲。当学生真正感受到雷锋精神对时代的意义时,他们就会为之感动,情感就会得以熏陶。

(2)鼓励合作学习

语文教师应该组建有效、实质性的语文合作学习小组,培养听障学生情商,提高语文合作学习效率。

①学会“观看”。对听障学生来说,“观看”是合作学习的重要环节,是取得高效合作的关键。“观看”也是学生重要的学习素养,是学生摄取知识的有效保证,每个学生都应该学会停下来,“观看”他人的表达。

②学会自控。利用激励机制,形成“有福同享,有錯同惩”的共识。对表现优异的小组奖励小红花,每节课进行小结评比,对拿星最多的小组进行表彰。低段学生在初期建立小组时,教师要强调纪律的重要性,进行纪律约束。

3.2开展课外活动

除去课堂教学,课外活动也是培养听障学生情商的良好契机,教师要能抓住学生生性活泼、好动、爱玩的特点,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实践活动,在课外活动中有意识、有目的地培养儿童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如春游、秋游,如逢年过节的活动,要在活动中引导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3.3社会实践活动

听障学生对社会普遍缺乏认知和了解。因此,学校应该有计划的去组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与社会的接触,亲临其境去感受、认知,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交技巧,提升学生待人接物的能力水平,增强自我身份认同感,提升情商水平。还应该充分利用特校常有志愿活动这一特点,引导听障学生与社会人士接触。

第2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 现状 问题 对策

分类号:G760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特殊教育和特殊人群给予更多的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二章第八条提出“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2012年11月8日,同志在十报告中也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宁夏作为民族自治地区,发展特殊教育,同样也是促进宁夏地区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基于大量数据和文献,分析宁夏特殊教育现状,并就宁夏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以期为宁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参考。

1 宁夏残疾人概况

2011年4月国家统计局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宁夏现有人口630.1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0.47%,比2000年增长了0.03%。2011年,宁夏残疾人约43万人,占全区总人数的6.8%。而我国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可见宁夏残疾人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就宁夏全区残疾人口的年龄结构来看,0-14岁的残疾人口为3.14万人,占7.69%;15-59岁的人口为19.10万人,占46.82%;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8.56万人,占45.4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57万人,占35.72%)。

从残疾类别上来看,全区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07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5.08%。其中,视力残疾儿童0.11万人,听力残疾儿童0.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0.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0.39万人,智力残疾儿童0.64万人,精神残疾儿童0.05万人,多重残疾儿童0.61万人。在学龄残疾儿童中,59.12%正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类别残疾儿童的相应比例为:视力残疾儿童87.5%,听力残疾儿童87.5%,言语残疾儿童61.54%,肢体残疾儿童60%,智力残疾儿童61.22%,精神残疾儿童75%,多重残疾儿童31.91%。

2 宁夏特殊教育发展概况

2.1 宁夏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的出台

多年来,宁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划,保障宁夏特殊教育事业的开展。如“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09]6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1]189号)等一系文件。

基于以上文件精神,在特殊教育领域,宁夏将残疾人教育工作作为宁夏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教育总体规划之中,实行统一领导。《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全区残疾人义务教育入学率到2015年达到85%,到2020年达到90%,要增加特殊教育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装备水平,提高特殊教育质量。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规划了宁夏特殊教育工作。

“十二五”时期,宁夏继续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作为宁夏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2.2 初步建立宁夏特殊教育体系

经过多年的努力,宁夏残疾人学前教育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残疾人义务教育成果巩固提高,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得到发展,初步建立了宁夏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了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

宁夏的特殊教育起步比较晚,直到1985年全区才开始有第一所盲聋哑学校和第一个普小附设弱智班,1992年才开始在青铜峡市进行随班就读实验。1994年,全区总共才有5所特殊学校,发展步伐非常缓慢。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宁夏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办学形式多样化。截止2011年底,宁夏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另有3所正在建设当中。此外,还有特教班2个,听力语言训练机构7个,民办智力残疾康复机构1个,建立了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教育体系,在校生共1732人,其中学前教育230人,义务教育1535人,高中阶段教育49人,高等教育67人,形成了以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为引领,以五个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及随班就读为基础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发展格局。

在职业教育方面,宁夏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课程,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和固原市特殊教育学校还开设了中职班,有效提高了残疾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在高等教育方面,2006年起创办盲人自考班,已培养盲人按摩师87名(已毕业43名,在学44名)。2009年,宁夏特殊教育学校与中央电大合作办学,举办了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宁夏学院特殊教育分院,目前已招收三届学生,共126人,提升了宁夏残疾人教育的办学层次。另外,在普通高校招生中,放宽了残疾考生录取体检标准,为残疾考生创造了深造学习机会。

2.3 宁夏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增加

近年来,宁夏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了对宁夏特殊教育的关注,通过募捐、政府投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针对扶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的资金体系,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硬件设施的投入,主要用于改善教学设备、增加康复器材、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服务设施等。此外,还采取提高自治区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等措施,改善特殊教育教师特教补贴和生活待遇。

2004年至2008年期间,宁夏将第二期国家贫困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先后实施了石嘴山市聋哑学校、利通区特殊教育学校、银川市育智学校异地迁建工程和固原特教中心扩建工程。2009年起,又争取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9所特殊教育学校,目前5所市属特教学校和西吉县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海原县、中宁县、同心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在建设当中。2011年,又将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列入校安工程,概算投资2670万元,对宁夏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原地翻建,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的生活补助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据初步统计,自2009年以来,宁夏共投入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和设备采购资金共计7062万元,其中设备采购资金5922万元(自治区3562万元,国家项目资金2360万元),教学康复设备资金1140万元(自治区300万元,国家资助资金840万元)。

2.4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明显提升

随着宁夏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特殊教育师资短缺问题日益突出。为确保宁夏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宁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将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纳入宁夏特岗计划,目前共招收特教教师10名,同时,将免费师范生向特殊教育学校倾斜,进一步优化了宁夏特殊教育师资队伍。二是发挥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及各市特教中心培训基地的作用,每年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师资水平。三是重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通过送出去、在岗培训、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特教专业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三年间参与培训教师达到500人次,促进了宁夏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3 宁夏特殊教育面临的困境

3.1 特殊教育资源不足。特殊教育儿童入学率远远低于正常儿童

虽然宁夏各地积极开展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但由于家庭贫困、经济、民族、宗教文化等原因,与健全儿童相比,宁夏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贫困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低,还有大量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尤其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存在就学难等问题。

据统计,2006年,宁夏全区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0.55万人,高中阶段(含中专)的残疾人为1.57万人,初中阶段的残疾人为6.11万人,小学阶段的残疾人为10.1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0.50万人,文盲率为54.43%。

从入学人数上来看,2000年与2011年相比,2011年的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数都较2000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就2006年到2011年这段时间内,各年度之间宁夏特殊教育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数的变化并不明显。

在这些在校就读残疾儿童中,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成为其主要就学形式。如2011年宁夏教育统计结果显示(见表1):宁夏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共1535人,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为797人;小学附设特教班1个,其中学生6人,且都为听力残疾;小学随班就读学生共计603人;初中随班就读共计129人。

由此可见,与其它各类教育相比,宁夏特殊教育发展总体相对薄弱,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与当前社会需求和残疾学生发展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宁夏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尚未普及。以上所统计的招生人数及在校人数均为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而没有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相关统计,而高中阶段残疾儿童的教育也仅限于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如2011年统计数据显示,该年度宁夏共有44名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且都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

3.2 宁夏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程度较低

特殊教育的特殊性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现实状况来看,宁夏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但是与全国其它省份相比,宁夏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与西部其它省区相比,2010年西部地区平均每省(市)有特殊教育教职工772人,专任教师635人,而宁夏特殊教育教职工数为190人,专任教师数为174人,低于西部地区平均值;西部地区平均每所特殊教育学校拥有专任教师数来看,西部地区均值为19人,低于全国均值,宁夏为平均每所学校25人;特殊教育学校女教师占教职工人数比例西部均值67.49%,宁夏为70%,超过西部地区均值;代课教师在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群体中所占比例最大,宁夏为24%,比值低于西部均值。

就宁夏特殊教育教师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与2000年相比,近几年宁夏特殊教育教师的数量增长幅度较大,尤其是女教师的数量明显提高。但特殊教育学校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数量相对稳定,2011年,受国家和地方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影响,特殊教育教师数量有了明显增长。

从质量上来看,宁夏特殊教育教师还不能完全适应宁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特殊教育干部队伍、教研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化程度急需提高。自2006年至2011年,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结构以本科和专科为主,2011年开始才有2名研究生,突破了以往宁夏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生学历的零记录。从统计数据上看。2006年至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受过专业培训的教师点教师总数的75%-85%,但2011年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教师仅占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总人数的59%。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宁夏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专业素质结构和宁夏特殊教育质量的提升,必须引起相关教育部门的重视。

从2006年到2011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宁夏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职称结构以小学高级和小学一级为主,中学高级职称人数极少,整体结构极不均衡。这些数据仅仅是对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统计,而普通学校负责随班就读的教师以及普通学校特教班班主任等并没有进行统计。

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学段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从地域分布上来看,宁夏全区残疾人口中,城镇残疾人口为11.82万人,占28.98%;农村残疾人口为28.98万人,占71.02%。农村残疾人口是城镇残疾人口的2.5倍。但是,从目前宁夏特殊教育学校的分布情况来看,全区虽然建有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吴忠市特殊教育学校、石嘴山特殊教育学校、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固原市特殊教育学校和银川市育智学校等7所特殊教育学校,但其中5所特殊教育学校在城区,2所在镇区,乡村O所,特殊教育学校及培训机构城乡分布极不平衡。而且各区市之间以及各特殊教育学校之间师资、设备、教学质量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正因为如此,宁夏农村、贫困、偏远地区残疾儿童的教育受到很大影响,2011年宁夏1535名特殊教育学生中,有633人寄宿于学校中,占总人数的41%。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地区、贫困山区的残疾儿童不能接受应有的教育。

3.3 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且区域分布不均衡

特殊教育学校在残疾儿童教育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与全国其它省区相比,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非常少。以2007年为例,东、中、西部地区差异非常大。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四省都各有上百所特殊教育学校,而西部地区省份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偏少,尤其是青海、新疆、宁夏和各省(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都不及10所。

在特殊教育学段上,小学和初中阶段有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小学随班就读、初中随班就读等形式,而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发展非常缓慢。2011年,宁夏统计在校的1535名特教学生中不包括学前教育阶段。

3.4 特殊教育经费不足且分配比例失调

近年来,宁夏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募捐、政府投入等方式加强对宁夏特殊教育学校各类硬件设施的投入,但宁夏特殊教育仍然存在经费投入不足、资金分配比例失调等问题。

从经费投入量上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相对较低。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小、功能教室多,办学成本远高于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残疾人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与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矛盾依然尖锐。目前,宁夏全区还没有一所专门的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已有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还不能完全适应残疾人职业教育的需要。尤其在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职业教育基础薄弱,办学条件简陋,教师待遇和教育质量偏低。

从投入资金的分配方式上看,近年来,宁夏特殊教育的经费主要用于改善教学设备、增加康复器材、完善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服务设施等方面。如表7所示,2008年到2011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建安工程,尤其是2008年和2011年地方投资要高于中央投资。不可否认,这些举措对于宁夏仅有的几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硬件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大大改善了宁夏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条件。但在残疾儿童的精神需求和文化建设上投入不足。

4 促进宁夏特殊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4.1 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法律和政策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和少年入学率

近年来,宁夏各级政府在宁夏特殊教育发展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对宁夏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但从长远角度来看,需要将宁夏特殊教育事业的体制建设作为地方政府自觉、主动的政府行为,制定整体规划方案,设立具体达成标准。尤其要强化宁夏特殊教育法制建设,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宁夏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特殊教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并加强和完善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大力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继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特别关注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入学率。

4.2 改革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和管理体制,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随着社会的变迁,与其它教师一样,终身化、专业化成为社会对特殊教育教师提出的时代要求,这就需要改革宁夏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和管理体制。

第一,依托本地高校,建设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基地,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一体化发展。宁夏特殊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基础。但是,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体制仍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高师院校殊教育专业的发展并不乐观,这与社会对特殊教育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形成显明的对比。我国高等师范院校中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本就不多,但迫于就业及教育成本等压力,一些高师院校如陕西师范大学等在特殊教育专业上实行隔年招生甚至停止招生,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宁夏等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而地方高校中开设或者有能力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为数不多,在宁夏诸多高校中,尚没有一所为宁夏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院校或培训机构。宁夏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程度并不高,受过专门的特殊教育培训的特教教师所占比例仍然较低,严重影响了宁夏特殊教育的质量。

从宁夏全区教育发展总体情况来看,应改变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相互分离的局面,探索多元化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如可以依托宁夏大学等高等院校尝试在宁夏开设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基地,或在高校小学教育或学前教育中开设特殊教育方向,以满足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需求。实现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一体化发展,既要将特殊教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一体化,还要实现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教育一体化,加强二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第二,加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审管理。专业认证是现代教育的一大特征,专业认证就需要制定专业标准。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特殊教育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重要保证。为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应在现有的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严格细化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通用的“学历证书+教师证书+特殊教育专业资格证书”的模式,来凸显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性,对于达到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和职称条件的教师在工作条件和待遇上,较其它专业的教师予以倾斜,切实做到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服务于特殊教育实际。

4.3 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

针对宁夏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少且布局不均衡等问题,要采取“外援”和“内发”相结合的方式。所谓“外援”就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强对宁夏特殊教育资源配置的援助力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按照残疾人口的区域和城乡分布特征统筹配置特殊教育资源。同时,根据特殊教育生源变化情况,对闲置或分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尽快实现全区所在地级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内发”就是要充分利用宁夏特殊教育现有的资源,实现特殊教育资源的内部开发。如改变各级各类特殊教育之间相互独立的局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中小学特教班之间的合作,实现特殊教育师资和设备的共享。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师的带动、提高普通中小学特教班教师和随班就读班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残疾儿童和青少年创造更适合他们需求的教育。

4.4 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响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号召,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社会对于特殊教育的理解不应仅仅停留在“关心和支持”的层面,应提高到“大力发展”的高度。在把特殊教育纳入社会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还应成立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管理和监督宁夏特殊教育。

第3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刘珲(1990-),女,河南郑州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

摘要:特殊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为把握郑州市特殊教育的现状,现基于郑州市的特殊教育统计数据,对郑州市的特殊教育状况进行分析。

关键词:特殊教育;状况分析;残疾人保障法

1994年6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通过的《萨拉曼卡宣言》中说:“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对不同特殊儿童的教育又可分为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语障碍儿童教育等。自“九五”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现基于郑州市的特殊教育统计数据,对郑州市的特殊教育状况进行分析。

一、特殊教育学校情况

自2011年到2013年,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数一直是11所。特教学校的基本情况有:

(1)特殊教育学校分布在城市和镇区,农村没有设立。其中10所分布在城市,1所分布在镇区。

(2)均为教育部门主办,没有企业和民办的特教学校。

(3)有2所聋人学校,4所弱智学校,5所其他种类的特教学校。

二、特殊教育班级数

2011年和2012年郑州市特殊教育的班级数均为96个,2013年为97个。其中视力残疾班每年均为8个班级,听力残疾班为33个左右,智力残疾班有50个左右。

三、特殊教育学生情况

1.特殊教育学生规模及其结构

近年来,郑州市每年的特殊教育学生人数基本保持在1500人左右,其中毕业生数约有150人,招生人数为200人左右,其余大约1150人均为在校学生。

2.特殊教育学生信息

(1)性别比

近年来,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的性别比较高,男生人数将近为女生人数的2倍。2011年男女生性别比为1.79,2012年为1.86,2013年为1.85。

(2)少数民族学生的比重

2011和2012年,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约为1.75%,2013年少数民族学生的比重有所增加,占全部在校生的2.69%。

(3)不同类型残疾学生人数

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中,智力残疾的学生所占比重较高,为半数以上,约为56.8%。其次为听力残疾的学生,约占28.4%。视力残疾的学生约为7.9%。

3.特殊教育在校生分布情况

郑州市特殊教育在校生大部分就读于特殊教育学校,约占所有在校生的83%,其中又以聋人学生和弱智学生居多;少数学生在普通小学和普通(职业)初中里以随班就读的方式在校学习,而没有专门为特殊教育学生设立的特设教学班,初步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主,以随班就读为辅的特殊教育格局。

4.特殊教育在校生学习情况

目前,特殊教育的覆盖面较为狭窄。首先,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主要集中在小学教育,初中受教育学生数较小学有较大的减少。从2011年至2013年,郑州市特殊教育在校就读的学生中有将近73%为小学生,初中生的人数约为小学生的34%,即将近66%的小学生毕业之后没有继续进入中学再教育。但从纵向来看,近年来接受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总人数有逐渐增加的趋势,表明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有所提高。

其次,在智障、视障、听障等残障儿童中,只有视障残疾儿童能够进入高中接受再教育的学生,且学生人数有逐年减少的趋势。

四、特殊教育师资状况

1.特殊教育师资力量

特殊教育的师资需要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能够培养有康复医学知识及专业教育水平的院校很少,因此现实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学历水平一般为本科或者专科院校,且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特殊教育培训。为适应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特教教师的专业素质水平在职前培养和之后培训方面仍需有较大的提升。

郑州市近年来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逐步扩大,教职工人数从2011年的361人增加到2013年的372人,其中绝大部分为专任教师。然而专任教师的性别比失衡现象比较严重,女教师的比例占到79%,且逐年增加。我省规定的专任教师师生比为1:3,学校要按照三倍于学生的数量配备专任教师,郑州市近年来的师生比接近于1:4,表明郑州市特殊教育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水平还有待改进。

2.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据2013年统计数据,在现有专任教师中,有62.92%为本科毕业,34.65%为专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和高中阶段毕业的教师都很少。约有53.8%的专任教师均受过特教专业培训。

五、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1.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自2011年到2013年,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占地面积从55363平方米增加到55653平方米,年平均增加96.6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从41593平方米增加到了47075平方米,年平均增加1827.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平均为35.29平方米。此外,特殊教育学校藏书量也逐年增加,2011年图数量达到147540册,生均图书为125本。2012年和2013年生均图书平均为47.93本。学校图书室的面积和微机室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教学资源也由传统的影像录音带转向多媒体的数字资源,且资源存数量由2011年的72GB增加至2013年的1245GB,增加了16.29倍。

2.特殊教育校舍情况

自2011年至2013年,郑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校舍面积之年增加,由2011年的41593平方米增加至2013年的47075平方米,增加了13.18%。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的面积增加了13.04%,行政办公用房的面积减少了6.35%,生活用房和其他用房的面积均增加了20%左右。

第4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关键词:新疆;特殊教育;教育公平;对策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5.020

维护并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教育公平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手段已深入人心,并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残疾儿童作为我国公民的一部分,其受教育情况如何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让更多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必要前提。新疆作为祖国西部边陲,研究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程度对于新疆的重要性而言,是不言而喻的。本课题通过对新疆不同地区特殊教育基本情况的透视,管窥新疆特殊教育的现状,最后为促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提出有益的建议与对策。政府要尽快解决特殊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以保障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新疆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只有全社会共同携手和努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才能不断向前迈进。

一、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现状透视

教育公平是我国20世纪80-9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重要论题。近年来国内的关于教育公平的研究越来越多。许多学者从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视角对我国当前教育公平的现状进行研究,各有侧重地阐述我国教育公平的价值,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公平的经济影响,等等。其中,中国知网自2005年至2012年初年关于教育公平的文献就达7 984篇,可见教育公平早已成为科研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本课题所论述的特殊教育公平问题旨在分析新疆内部不同区域的特殊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强调新疆不同地区的每个残疾儿童在教育的机会、过程和结果上都应平等地享受国家所分配的公共教育资源。国家及自治区应依据相关政策为促进新疆地区特殊教育公平路径奠定基础。

(一)在校人数及特殊教育学校所数

截止2010年底,全疆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其中盲校与弱智学校各1所,聋人学校4所,其它特殊教育学校7所。全疆特殊教育在校生共8 057人,其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 587人,占总人数的19.7 %。随班就读或者普通学校开班的特设班级共有6 470人[1], 其中,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累计在校的盲、聋、智残学生3 672人[2]。 南疆3所,分布在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与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南疆共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 628人,平均每所学校876人。东疆2所,哈密地区与吐鲁番地区各一所,特殊教育在校生人数为336人。北疆特殊教育学校共8所,其中首府乌鲁木齐市3所,克拉玛依市1所,昌吉回族自治州1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所,塔城地区1所。北疆特殊教育学校多分布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为640人,平均每所学校213人。南疆3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 628人。而南疆和田地区特殊教育学生有1 048人,但没有设置特殊教育学校[1],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疆地域间依然存在着特殊教育的不公平状况。 见表1。

(二)入学率

特殊教育群体囿于身体缺陷,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受到歧视;在受教育问题上尤为突出,在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各个层面均有体现。以义务教育阶段为例。据统计,2010年,全疆正常儿童在小学、初中的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7.15 %[3], 而新疆14岁以下的残疾儿童9.9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9.28%。按持残疾证的残疾儿童的数量为基数计算,新疆残疾儿童获得在校教育的比率为16%[4]。 这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残疾儿童没有接受完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训练。见图1。

图1显示,截止2010年底,新疆未入学学龄残疾儿童少年5 035人,其中视力残疾763人,听力残疾506人,言语残疾472人,肢体残疾1 071人,智力残疾1 033人,精神残疾421人,多重残疾769人[2]。 未入学的原因一是身体残疾较重,生活不能自理;二是家庭贫困上不起学;三是没有就近特教学校就读。

(三)接受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情况

截止2010年,新疆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52人,聋普通高中1所,盲普通高中0所。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2个,共有在校生586人,毕业生152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37人[2]。见图2。

新疆1999-2010年残疾考生被区内外高校录取率基本呈平稳上升的态势,至2010年大幅攀升,共有266名残疾考生被区内外高校录取,12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比1999年录取增加了185人[2]。 2010年,特殊教育职业技术班在校学生有127人,其中女性59人[2]。 2010年新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市)三级残联举办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232个,接受残疾人职业培训的普通机构有117人,1.86万人次残疾人接受了职业教育与培训,并有0.74万人次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2]。

(四)普设班级情况

20世纪90年代国际上提出了“全纳教育”的思想,但我国许多省区的特教发展情况与“全纳教育”思想所倡导的理念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尽管目前新疆已建立了13所特教学校,但大部分是集中在北疆,南疆人多学校少,老、少、边、穷的县(市)大部分没有设特殊教育学校。见图3。

新疆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由1999年在校接受特教学生的6 181人,增长至2010年的8 057人,全疆特殊儿童在校人数呈现出总体增长趋势,但普设班却由1999年的31个下降到2010年的13个[1]。 随着新疆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人数量逐年递增,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残疾儿童在校生人数量及开设的班数却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特设班就读质量不高,特殊儿童流向特殊教育学校。其次,由于目前新疆开设特殊教育学校仅13所,诸多地区尚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受教育的形式主要是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受教育的效果不佳。再次,社会对于特殊教育群体的公平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对特殊学生的教育评价没有统一合理的评定标准。

(五)师资问题

第5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1.特殊教育事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府、市府有关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采取切实举措,积极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改变残疾人命运,促进社会公平。要加大特殊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特殊教育及尊重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为特殊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特殊教育布局。各地要加大投入,力争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在年前达到级标准化建设要求。按照各类残疾儿童的分布情况及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趋势,科学合理的做好特殊教育发展规划,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需求。

3.积极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加快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各地要积极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确定1—3所随班就读试点学校,搞好小学和初中随班就读工作的衔接,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切实解决随班就读存在的师资配备不充分、经费保障不到位、资源教室缺乏及教育教学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

4.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经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和教育科学研究。严格执行自年起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普通学校同年级生均公用经费的6—10倍拨付的标准。做好特殊教育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并逐步配足配齐,保证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和特殊岗位补助津贴足额发放,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补助。

第6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一、近年来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中、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入学人数稳中有升,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4所,小学附设特教班学校1所,在校生1150名(其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71名,随班就读学生879名)。

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尚存在较大困难

我市特殊教育建设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于特殊教育发展需求

从发展上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大滞后,不能满足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需求。全市14个县市区中尚有10个县区市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占全市县区市总数的76%。按照中、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30万人以上的县区市必须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市至少还需新建6所特殊教育学校。

2、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和提高

我市目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目前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设在偏远的农村,远离县镇和城区的中心地带,交通不便,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小、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全市仅有的4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覆盖范围有限,除市特殊教育学校分布在市区的渭城区外,其他3所均分布在北部五县中的旬邑、永寿、淳化,1所普校附设特教班在乾县。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新建以外,其余全部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专业师资队伍严重匮乏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全市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有部分特殊教育专用设备,所有教师经过专门培养和培训外,其余学校不仅没有专用的设备而且教师大多未受过专门的培养或培训。

3、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难和大部分特殊教育学生不愿在特殊教育学校上学,构成现实的一对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做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不能纸上谈兵,而应该实事求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进行长远的规划。虽然我市仅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但均存在办学难、招生难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普遍存在办学成本高,大部分县区根本没有财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致使学校缺少发展资金,难以办学和招生;另一方面,主要是现在残疾少年儿童家庭的传统观念在作怪。据我们的调查统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至少应该有4万多学生,但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仅有1750人,加上民办的一些康复教育学校,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不到3000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特殊学生仅占到7.5%,其余的特殊教育学生除少数在西安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外,大部分都在普通中小学上学。这些特殊学生为什么不到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呢?据我们调查,主要是因为这些有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学生家长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因为他们觉得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被披上“特殊”这一印记,谁也不想让别人认为自己有孩子残疾。而人们的这一传统思想观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在做规划时不能仅根据人口数、学生数等简单就做规划,而应该充分考虑这一点。以我市为例,过去我们在彬县、长武均办有特殊教育学校,而这些学校却最后不得不撤掉,除了县、乡政府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办学经费外,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学生,招不到学生了,没有家长愿意送自己的孩子到这些学校去。就是办学条件较好的市特殊教育学校,也存在生源不足的问题。

4.国家相关政策促使特殊教育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程度在逐步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家庭传统观念也在进一步转变,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预计近年内入学人数将呈上升趋势,现有办学条件将日趋紧张,为他们创造接受教育所需条件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章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要求,结合我市要建设与现代化都市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快特教学校内涵发展,整体提高本市的特教发展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三章建设目标及建设规划内容

一、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中、省、市、县政府共同投入,在全市新建武功、乾县、三原、兴平、泾阳、礼泉、彬县等7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旬邑县、永寿县、淳化县等4所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全市30万人口以上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

阶段性目标:期间重点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武功县、乾县2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初步缓解中西部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矛盾。

大力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协调、均衡发展,提高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是我们的建设宗旨。通过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承担起我市残疾人的基础教育任务,把每所学校办成集聋哑人教育、盲人教育、弱智少年儿童教育康复和残疾人职业技能、体育、艺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到年我市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率比现在有大幅度的提高,在校生达到7000人。确保90%以上残疾儿童(幼儿)接受1年以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辍学率与当地健全儿童持平,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接受1年以上职业技术教育,50%在校残疾学生能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或3年制职业技术培训并公开就业。

二、实施步骤和建设内容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存在诸多特殊性,从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实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及县域间发展差距较大等状况,我市项目实施拟按如下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第一阶段:期间,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武功、乾县2所特殊教育学校。做好市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在市教育局的协调下,面向全市招生视力障碍班、听力障碍班、语言障碍班、智力障碍班,力争使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达到人3000左右,以后逐年扩大。

第二阶段:新建三原县、兴平市、泾阳县、礼泉县4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总结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同时相继完成对全市20个随班就读网点校的常规化建设;通过建立网络资源和骨干教师巡回辅导制度,完成对200名教师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各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特殊教育中的龙头作用,完善辐射、引领、检查、指导的常规机制。

第三阶段:新建彬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旬邑县、永寿县、淳化县3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任务,实现规划总体目标。增强每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教中心服务教育功能,争取每校都开设有专门职业技术培训职教班,使每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毕业生都能掌握一技之长,建立与社会用人机制相通的育人机制

第四章资金安排

期间重点做好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和武功县、乾县2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任务。总投资114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约900万元(其中新建校项目2所,投资700万元,改扩建校项目1所,投资200万元),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投资约240万元(其中新建校项目160万元,改扩建校项目80万元)。所有资金均由中央专项投资,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安排。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是国家赋予我市的光荣任务,是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特教学校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负起职责,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认真检查监督,保证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把特教学校建设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计划,确保特教学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投放按建设期的年计划投入,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保证人员投入,抽调精干队伍参与建设工作。

三、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全市特教学校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全社会都重视对残疾人的关心和爱护,倡导扶弱助残的文明风尚,激励残疾人自尊自强的精神。

第7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但目前,全县特殊教育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教育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精神,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要求,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机遇,积极关注弱势群体,明确特教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特教改革的步伐,努力满足三残儿童少年的入学要求,不断提高全县特教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残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比例进一步提高。深化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建立起具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我县三残儿童少年受教育的人数比例、年限、程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具体目标

1、龙岗、棠香街道办事处和龙水镇、万古镇的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90%以上。在特教校启动早期干预工程。三残儿童少年在校小学生升学率达到90%以上,保留率达到92%左右。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满足其他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2、其余乡镇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0%左右,力争达到或接近当地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3、积极开拓特教职业培训领域,开展适合接受特殊教育学生需要的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重点加强对县特殊教育学校高年级学生的职业培训,并创造条件使70%的三残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拓宽思路,广泛利用现有的各种教育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职业培训开设专门班次。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依法实施特殊教育。坚持依法治教,按照《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教改革和发展意见》和《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要求,实施特殊教育。要充分认识到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教育、计划、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卫生、税务、残联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保证特殊教育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统筹、领导,要有分管领导和特殊教育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并认真研究落实。

(二)总结经验,扎实工作,积极推进特教发展。组织力量对全县三残儿童少年进行测查,摸清基数。要办好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大力推广先进的特教班办学模式,力争**年,在现有4个特教班的基础上,再增设1—2个特殊教育班。

(三)健全机制,落实措施,改善特教办学条件。进一步健全较为完善的特殊教育机制。采取“政府通知、教办督促、学校动员”等形式负责组织学生入学。加快县特教学校校舍,图书馆,教学设备设施的建设,建成一所综合性的,高质量的特殊教育学校,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3—5年内,办成市级示范学校,为全县特殊教育起到示范、实验作用。

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特殊教育的现代化。积极配备多媒体教学仪器等现代化的教学、康复设备。开展计算机及网络教育,配备特殊教育的专用仪器设备,积极为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设备和教具工具。**年在县特教校开展特殊教育早期干预。特殊教育学校要在高年级学生中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逐步在职业技术学校建特殊教育班。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实施办法》,摸清盲童基数,推荐到市盲校就读。进一步筹集“扶残助学”基金,做好“扶残助学”工作,确保我县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四)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按编制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师资。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通过举办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班和送出去参加培训等形式,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把好县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班师资的入口关,吸收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到我县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保证从事特殊教育的职工的工资和津贴按时足额发放。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普通学校特教班教师以及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其特教津贴按现行特教补贴有关规定执行,职称评定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五)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的科研培训,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继续实行在县教委和县教研室设立专(兼)职特殊教育管理人员,积极鼓励特殊教育教师撰写特殊教育科研文章,研究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康复教育研究,强化学生口语训练。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师要努力搞好个别化教育,全面提高残疾儿童素质。

第8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残疾人。然而,作为人类教育活动一个组成部分的特殊教育,却没有随着残疾儿童的存在而存在。与普通教育相比,特殊教育还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尽管如此,它的产生与发展恰恰体现了人类社会文明告别愚昧、战胜落后这一发展规律。

 

一、中国古代社会的特殊教育

 

中国是个有着悠久教育传统的文明古国,中国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的发展一样源远流长,起源于距今三千年的奴隶社会的末期。据《尚书》记载,早在尧舜禹时期,残疾人就开始参与了部落文化教育的管理活动。周代的宫廷、官府设有培养乐师的特殊学校,身为盲人的瞽朦,既是乐官,又是学员,这种带有原始共产主义色彩的特殊教育形式是世界特殊教育史上的创举。

 

(一)中国古代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

 

古代中国对残疾人的态度比较仁慈和宽容。中国的《礼记·礼运 》中提出“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儒家这种尊重各种人,各种人都有生存权,社会应关心残疾人的思想是十分进步的。不过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制度的限制,这些进步的思想并不能充分体现,当时社会中还没有出现正规的特殊教育。

 

(二)中国古代社会对残疾人的政策

 

早在夏、商、周时期,据《周礼》记载,当时就有“慈幼”、“养老”、“贿穷”、“恤贫”、“宽疾”、“安富”的施政措施,并且当时的朝廷还指派小司徒、乡师执行鉴别残疾人、减免残疾人税收和安排残疾人生活的有关事宜。宋朝残疾人被疑有罪时,不允许拷讯,只能采取众证听罪原则。“养疾”政策就是将残疾人“收而养之,官之衣食”。我国历代王朝通设福利院收养残疾人,给残疾人提供工作机会以及赏赐和发放生活必需品等多种途径实施“养疾”政策。

 

这些政策始终停留在抚恤与救济的阶段,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国没有出现系统的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和特殊学校。

 

二、中国近代特殊教育的兴起

 

(一)特殊学校是教会学校发展的一个产物

 

19世纪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受到民众排斥,宣传福音,发展教徒的过程中受阻,转而把目光投向教育领域,希望通过学校教育进行文化渗透,于是兴办教会学校,随之教会学校在中国大规模产生,教会特殊学校也相继出现。中国最早的特殊学校是于1874年由英国传教古威廉·穆瑞在北京创办的譬叟通文馆,是一所教会学校。教会学校关注到了中国残疾人群的教育问题,他们不仅开展了特殊教育活动,帮助残疾人习得谋生技能,而且还在教会刊物上发表文章,宣传西方国家有关特殊教育理论,提倡中国兴办特殊教育。西方传教士的实践活动直接推动了中国特殊教育的产生。

 

(二)我国最早关于建立特殊学校的法律性规定—《小学校令》

 

1911著名的资产阶级民主教育家蔡元培任临时政府教育总长,1912年9月至次年8月间,他陆续颁布了《小学校令》等一系列《学校系统令》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法令,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学制系统,称“壬子葵丑学制”。《小学校令》最早对建立特殊学校的条件做出了法律性的规定,即盲聋哑学校的建立要按照普通小学相应的条文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观念上,特殊教育已开始逐步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三)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湖南导盲学校以及中国第一所公立特殊教育学校—南京市立盲哑学校

 

1915年元月,毕业于汉口训盲学校的盲人刘先骥先生在湖南长沙创办了“湖南导盲学校”,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所规模较大的特殊学校。近代著名实业家张謇与1912年在江苏南通创办了南通盲哑师范传习所,以培养特教师资。1916年又创办了南通盲哑学校,也是中国人自己办的最早的特殊学校之一。由国民政府1927年创办的南京市立盲哑学校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公立特殊学校,它的诞生标志着政府对特殊教育的直接参与。

 

三、新中国成立后特殊教育的发展

 

(一)特殊教育被纳入新中国教育体系之中,全方位、多层次特殊教育体系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家和有关领导人就给予特殊儿童的教育高度重视,1978年以来,在党中央的文件、国家法律中提出发展特殊教育,并最终将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之中。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以特殊班为骨干、以大量的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特殊教育学校的飞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殊教育得到了飞速发展,特殊教育从早期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体系正在形成。旧中国的特殊教育学校仅仅局限于盲聋两类儿童的教育,且盲、聋学校多为私立学校。1979年开始,北京创办了弱智儿童特殊教育班,1983年开始建立首批培智学校。除了盲、聋、智障三大类特殊学校迅速增多外,我国针对其他类型,如自闭症、情绪行为障碍、多动症等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机构也大量涌现出来。2008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为盲、聋、弱残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672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有2844个,在校的盲、聋、弱残学生约58万人。我国特殊教育的全面发展受到国外的高度重视,并得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外一些组织的资助。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

 

中国特殊教育和世界特殊教育一样,走过了一条漫长而又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中国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既有自己独特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又受西方特殊教育发展的影响。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特殊教育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我们相信这个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国家的特殊教育的发展将对促进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9篇:小学特殊学生的教育范文

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文章阐述了目前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议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关键词]

特殊教育;发展;思考;江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各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先后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区),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并正在逐步完善高等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机构,构建了省、市、县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因此,本研究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为例,阐述了目前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为特殊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一、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

1.残障儿童教育体系得以完善

为了普及智障、视障、听障三类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特教班,同时规定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可给予财政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0—3岁残障儿童早期干预。采取多种形式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比如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等,以此实现了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并高质量完成了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在高中及以上教育方面,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统计结果显示,有22所特教学校设置了高中班,并注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分别设置了聋人信息技术本科专业、工艺美术专科专业,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置了招收盲人大学生的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专业,以此途径让有需要的残障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总体而言,江苏省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所在地区残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创造了条件。

2.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取得成效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立足于特殊学生的培养,所以要重视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核心地位,从而为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以江苏省为例,充分发挥省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以课题研究推动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还在教育科学研究院中设立了幼教特教研究所,并在各级教研室设立了专兼职的教研员,由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特殊教育专题年会,持续地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另外,发挥特殊教育的优势专业资源,承担了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优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团队作用,在课程与教学方面力求创新突破,例如“聋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创建与实施”“中度智障生生活适应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学前听障儿童双模块融合教育的十年实践与探索”等获得部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这是近些年来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效反映。

3.财政保障力度增大

特殊教育能否获得发展的空间,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与保障力度是否充分密切有关。以江苏省为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的意见》(2013),提供工程实施、项目引领,省、市、县三级财政近三年共计投入5亿多元。在此支持下,江苏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缩小,切实保障了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让每个残障儿童少年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条件,省教育厅还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标准拨付;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在多项财政制度的支持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优化,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条件得到改善。

4.特殊教育被纳入义务教育统筹管理

教育督导是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以江苏省为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被列为教育督导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中,在教育督导评估中给予重点关注,以督促各级政府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综合督导中,把县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全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且在评估验收时,作为必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在此政策下,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表现出较好的发展水准,例如江苏100个县区全部通过2015年度教育部督导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这显示出有效的教育督导监督和管理是特殊教育获得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更多障碍类别儿童的教育需要引起关注

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一直处于我国较为领先的地位,截止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障儿童入学率已经达到97%以上,但比较而言,孤独症、脑瘫、重度及多重障碍等其他残障儿童的入学问题还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普通学校中还存在为数众多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但目前的特殊教育工作对此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相关服务措施,这需要在未来特殊教育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2.融合教育亟待发展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但多数残障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仍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例如,江苏省2016年的残障儿童在校生数为23123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12652人,占54.7%;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是10471人,只占45.3%。而让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经成为了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即使在最为贫穷、资源贫乏的国家,融合教育也至少成为使更多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政治宣言或者现实举措”[1]。相比而言,江苏省普通学校从理念到行为,以及专业支持等方面,都没有为接纳残障学生做好足够的准备。

3.教师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人员配备不足。以2016年为例,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为12652人,教职工总数为3664人,生师比为3.45:1,超过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生师比3:1的规定。不仅如此,特殊教育学校还要承担随班就读的指导、送教上门等工作,导致教职工的工作量较重。另外,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质量不高,在面临特殊教育学校里残疾类型逐渐增多、残疾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康复训练,对现有的教师队伍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同时,随着融合教育的广泛开展,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转型为当地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越来越多的教师将承担起巡回指导的工作,他们不仅要了解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还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应对普通学校里各种类型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4.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推动下,特殊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逐年在增加,如江苏省绝大部分地区都能按照同类学校普通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给特殊教育学校拨付经费,但与新形势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相比,还缺乏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部分地区随班就读学生尚未达到普通学生生均经费8倍的标准;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所承担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交通、差旅等费用缺乏专项的经费保障,对普通学校教师、特殊儿童家长等开展的培训工作,也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渠道;三是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有限,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未能享受特教津贴。因此,如果仅靠短时间的特殊政策或发扬特殊教育教师的奉献精神,特殊教育工作是难以持久且有效开展的。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

国务院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中提出要“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其中“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2]。为实现该目标,仍需坚持“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残障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形式,能让残障儿童就近入学、尽快融入普通学校生活,融入主流社会,也为普通学生认识多样化社会、学习接纳与帮助他人、培养宽容善良的良好品德提供了机会;特殊教育学校能给残障儿童提供专业的教育,能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的支持、示范和引领;针对极少数重度残疾、无法上学的儿童,送教上门是一种满足他们受教育需求的很好补充。总体而言,教育安置模式多样化并存的发展格局是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与社会公正。

(二)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曾要求普通学校教师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虽然我国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普通师范教育专业应该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但真正做到的只是极少部分院校。所以,大多数普通教师都认为特殊教育只是特教老师的任务,这不利于融合教育工作的推展,需尽快转变这种特教人办特教的观念,促进更多的人员参与到融合教育工作中。融合教育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促进弱势群体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平等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教育实践策略。实际上,普通教育离不开特殊教育,因为普通学校里的每个班级都会有特殊需要学生,必须通过特殊的课程、特殊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满足他们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推进融合教育也是促进所有学生更好成长的教育策略。接纳残障儿童,大力发展融合教育,激励教师潜心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手段,使之成为普通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契机。

(三)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在融合教育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源发生变化,其必然面临着转型发展,即从单一的残障儿童教育机构转变为所在地区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从教学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型,全面指导区域内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工作(含送教上门),成为区域融合教育的指导和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综合性的教育诊断评估(包含医疗、康复、心理、教育等)制度,对学生安置和转衔提出建议,成为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探索建立各种制度、策略、标准、工具,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3]因此,尽快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为普通学校深入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将是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

(四)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制定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特殊教育发展支持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教育机构的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的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障儿童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条件。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需要加强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特殊教育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普通高校的师范教育专业也应开设特殊教育的相关课程,为毕业生未来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奠定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也应把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列入议程,加大对从事特殊教育巡回指导、送教上门工作的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平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使特殊教育事业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谈秀菁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邓猛.融合教育理论反思与本土化探索[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