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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总结精选(九篇)

市域社会治理总结

第1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小流域 综合治理 治理模式 治理策略

引 言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是一个边疆、山区、民族、贫困四位一体构成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辖区内13个县(市),总人口44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9.8万人。境内以哈尼、彝族为主,汉、苗、壮、瑶、回、傣、拉祜等10多种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5.46%。生产总值514.7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149.55亿元,粮食总产133.73万吨,人均纯收入3023元。据2004年省水科所遥感调查,全州总面积32181.12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3344.31km2,占总面积的41.47%,高于全国38%和全省35.04%的比率。全州土壤侵蚀模数1376t/km2·a,侵蚀量4428万t,侵蚀深1.02mm。严重的水土流失,已制约着全州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西部大开发和拉动内需的前提下,我州开展了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小流域专项治理,至2009年全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32.47km2,生态修复面积1844.63km2;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36个。然而大部分小流域属于自给自足的小流域商品经济,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其流域内产品交换主要限于本地区域内,不具有市场商品性或市场含量低,它虽然可以解决温饱,但难于达到小康水平,更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条件稍好的小流域,在没有形成区域化经济的强大后盾支柱前提下,产品单一、无市场规模,仍然缺乏市场竞争力。因此,为促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实现小流域经济与全州区域整体经济的协调统一,形成独特的水土保持新型产业,必须尽快由小流域的小商品经济状态向市场规模化经济状态过渡,是当前小流域治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根据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方向,拓宽小流域治理规划的思路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确定其规划的方向是小流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相协调的关键。目前的小流域规划是以小流域为独立单元,根据该流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安排农、林、牧各业用地位置、比例、面积大小,并配置治理措施。这种规划从治水和防护角度看是合理的,但从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市场经济要求看,就不大合理,甚至不合理,其根本原因是忽视自然集水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联系,忽视综合治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造成在治理中广大群众积极性不高、参与性不强、治理效果低等现象,且小流域经济效益不受流域的区域限制,在经济和资源的开发上,小流域与周围地区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孤立对每条小流域治理,就会阻碍小流域经济的发展,因此,仅以小流域为独立单元所作的规划无法满足小流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小流域治理的目的不仅仅是防护和治理,更重要的是结合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进行水土资源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在保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小流域经济效益。具体工作程序及内容如下:

1.1 以区域总体规划为对象,统筹小流域治理方向

通过拓宽小流域治理规划的思路后,就必须以小流域所属的大、中型流域为规划单元对象,结合当地政府的社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分析整个流域系统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市场需求情况等制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指导全区小流域治理规划布设,并为每个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和依据,明确其措施布置的目标和方向,使小流域经济与当地政府的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和统一。其根本原因在于:(1)能协调配置小流域内外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实现大区域的整体优化;(2)能实行连片小流域规模顺序化治理,形成独具特色的水土保持生产基地;(3)便于组织区域内实施种、养、加工等相互促进和配套的项目,构成产品开发系列化,逐步形成以综合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龙头的“上连市场,下连基地”的新局面;(4)便于在区域内建立良好的综合服务机制,构成产、供、销一体化的总体性经营格局。

1.2 以区域总体规划为指导 明确小流域治理措施配置原则

在区域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小流域为单元配置治理措施:(1)在措施总体布局上,要满足总体平面布局规划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要求,并根据其自然资源状况、条件和开发利用方向,以治理水土流失为基础,极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合理安排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几项措施的比例和规模;(2)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要求下,合理布局小流域的植物措施,如要求重点是水源保护区和治理区的,在措施布置上必须是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如要求重点发展干、鲜果品的则在措施布设上,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以种植经济果木林为主;如要求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措施配套布置上就以大力营造用材林为主;(3)要根据该流域的自然特点,布设具有较强抗御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在规划中真正体现出以治理保开发,以开发促治理的目的。

1.3 选择适宜的种植方案,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小流域的治理措施布局上,总体上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水土保持总体规划,遵循工程措施为辅,植物措施为主的原则,选择适宜的种植方案,有效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才能保障流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种植方案直接影响养殖、加工项目的确定和经济效益的高低,因此,在植物措施配置上,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土地,保证种植结构在市场多变的情况下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慎重选择适宜的种植方案,即特性种植方案、立体种植方案及特色种植方案,并同时给予满足其发挥最大效益的配水工程。即:在产品杂乱、分散、无竞争能力的地区选择特性种植方案,可以形成一定的产品规模,从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并逐 步形成支柱性产业;在区位优势较好的地区选择立体种植方案,可以降低市场风险,实现产品的市场互补性,保证流域经济的发展;在市场条件好、产品多和竞争力强的地区选择特色种植方案,可保证产品富有市场竞争力,竞争包括品种竞争、产品品质竞争和价格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发展独具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才能有效抵御市场风险。

2 实施连片小流域治理,形成大样板、大示范的生产基地

目前,红河地区的小流域治理方式多属于以各个小流域为单元,且各个小流域之间相对分散、治理规模小,流域内没有形成治理后的支柱产业,而且经济管理上庞杂分散、粗放,不能充分发挥专业服务和科技作用,因而小流域治理必须由分散治理向规模治理转变。按总体规划要求,必须将各个小流域集中连片规划治理,使彼此接壤的小流域形成规模治理成为大样板、大示范的生产基地,这样有利于农业技术指导、培训和预防管护,又有利于治理经费的合理使用,另外,必须打破土地由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农户)平均分包、分散使用经营的经营格局,形成以公司和大经营户为主的经营模式,在区域内容易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局面。通过规模治理产生规模效益,即投入不变的情况下由调整经营规模而产生效益。因此,规模治理是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的纽带和桥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如蒙自、石屏、河口、金平等县的石榴、杨梅、橡胶、龙须草、香蕉等,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成为地区性的支柱性产业,成为当地财政的主要收入。当前,蒙自县计划发展规模性的100万亩(66667hm2)石榴园生产基地,石屏县已形成10万亩(6667hm2)以上的杨梅生产基地,开远逐步开展实施5万亩(3333hm2)冬桃项目,金平正在实施20万亩(13333hm2)笋、材两用林项目等等。总之,全州各县(市)正在以各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模式发展支柱性产业。因此,全州的小流域治理就必须紧跟这种趋势,在全面整体规划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发展流域经济为目的、治理水土流失为手段,实施跨流域的规模化和规范化治理。

3 建立小流域良性循环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在总体规划基础上开展的单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发展小流域市场经济,不仅要和区域经济联系起来,而且要根据小流域自身的立地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条件和交通地理位置等方面联系起来,选择适宜的综合治理模式,布设科学种植方案与措施,同时还需要与农、林、牧、渔业相互密切联系起来,通过农、林、牧、渔业间及内部能量的循环互补,有机结合和科学利用,建立起小流域良性循环机制,既可降低成本、节约劳力,又能改善生态环境,大大提高经济效益。如:个旧市乍甸小流域治理正是在这种治理思路的指导下开展治理的,即:合理布设林草的种植比例,首先,大力营造牧草种植面积,发展畜牧业,其经营模式是用种植业生产的产品牧草和农产品余渣加工制成饲料,发展畜禽饲养业;再将畜禽粪便返田还地,促进种植业的发展,其次,以畜牧业为支柱性产业,利用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和交通区位优势,发展经济果木林(桔柑、梨、橙子),又增加了一条创收的途径,并形成了一套农、林、牧、果等生态农业循环机制。个旧市乍甸小流域“种—养”结合互促治理模式:

4 以搞好流域产品流通为目的,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机制

从前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仅从防护治理的角度出发,把土不下山,水不出沟当作小流域治理的目的,着眼于治理程度,其结果是高治理低效益,只能生产自给性初级产品。因此,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保持水土是手段,发展流域经济是目的,特别是发展市场经济必然是小流域治理的根本目的。忽视小流域的商品开发,忽视市场商品交换和流通,必然会制约小流域经济的发展。小流域治理的经济效益,不仅取决于它能生产多少产品,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它有多少产品转化为商品被卖出去,为此,必须将治理、开发、经营、效益统一起来,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机制。除搞好市场预测,研究市场供需关系外,还需重视如下两方面的工作。

4.1 为提高流域产品增值效益,发展一定规模的产品加工业

目前,我们红河地区的小流域治理生产的产品多属初级产品,直接进入市场波动反应剧烈,缺乏必要的缓冲体系和保护机制,往往造成效益低而不稳。产品加工业是初级产品转化为附加值高的商品的重要手段,是处于初级产品与市场之间的重要环节,可为初级产品提供贮藏、加工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属于缓冲性、保护性、增值性体系。在小流域治理开发过程中,单纯依靠提高产量、品质,只注重产前、产中技术,已不能满足人民生活奔小康的要求,产品加工业作为产后技术是小流域治理经济效益迅速增长的最具活力的生长点,因此,以小流域治理生产的产品为依托,建立加工龙头企业,形成开发系列,是小流域产品转化为市场商品的关键,加工业的发展必然推动小流域市场经济的发展。

例如2000年至2004年之间,蒙自县政府计划发展并已形成的高产、优质的10万亩(6667hm2)石榴园进入盛产期后,忽然发现每公斤不超过0.50~1.00元,甚至卖不出去,种植优质、高产的品种并不比种粮多赚钱,严重地挫伤了广大种植户的积极性,部分农户想砍树。县政府积极鼓励兴办冷藏保鲜库和纸箱厂,把一部分石榴冷藏起来进行保鲜,另一部分装箱出售。不但销入全国各地,而且出口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

4.2 建立培育市场经济体系,使小流域产品直接进入流通领域

随着小流域经济的不断扩大,产品不断增多,扩大产品销售,又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可鼓励个体工商户和部分农户进入流通领域,从事农副产品购销活动,开办销售网点。通过这些不同的销售渠道和窗口,不仅把本地产品推销出去,还充分利用他们接触面广,市场信息灵通的优势,积极收集市场信息,传递给流域内的农户,促进流域产业结构的调整,能真正实现面向市场种植。如我州的河口、金平、绿春等县是云南省的橡胶、香蕉和草果大户。前几年由于渠道不畅,信息不灵,其经营情况是增产不增收,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后来,在当地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有近2000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开始从事农副产品的购销活动,并有部分人员在外地开办销售网点,专门销售橡胶、香蕉和草果等农副产品。经过他们的大力推销, 这些农副产品打入了全国许多省市,并通过广交会和昆交会进入了国际市场。金平县就是通过这些渠道引进了广东大唐公司香蕉种植大户,从而打开了金平地区的窗口,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

5 合理分析资源优势,全方位开发小流域资源

小流域经济发展主要依托于资源。资源是支撑第一产业初级产品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开发全方位的小流域资源。由于小流域资源治理开发是一个资金、土地、劳力、技术、信息等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组合的过程,必须深入研究这些资源的开发与优化配置问题。对每条小流域都要研究流域内、外资源配置状况,并根据资源余缺采取相应对策及重新组合。一般来说,经济落后地区的小流域,应充分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土地、劳力资源,或采取合作治理的方式和形式,以充足、低廉的劳动力、土地,吸引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共同开发小流域经济,保障其流域产品占有一席之地,在市场经济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小流域,必须充分利用该区域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在资源配置上实行立体或特色配置方式,保证其流域产品富有市场竞争力(即:品种竞争、品质竞争和价格竞争),降低市场风险,实现产品的市场互补性,在市场经济中求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5.1 开发与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建立劳动积累制度

5.1.1 开发劳动力资源,实施劳动积累制度

经济的发展是资源积累的过程,资金积累的初始是劳动积累。目前,我们开展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仅靠国债和地方配套,区域经济落后,其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是为治理而治理,加之以前的治理模式存在极限性,无法谈到资源积累,因此,当前的首要前提是劳动积累,必须通过开发劳动力资源,建立和完善劳动积累制度,以保证治理工作的劳务投入和弥补资金不足缺陷,是今后小流域治理开发工作中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5.1.2 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实行人员分流

小流域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融生产、技术、信息为一体,要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搞好小流域的服务工作,如:治理前的市场预测,苗木、种子、水泥、钢材等生产资料的购买,农耕措施中的整地技术;经营期中水保林、经济果木林等的增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产品的销售、贮藏、加工等多方面的密切配合、协作,要为生产经营者排忧解难,使其专心搞生产经营,逐步使治理开发工作走向专业化道路。如耕地逐步由种田能手集中经营;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果木林逐渐由专业队或专业户管理;善长搞营销的人员专门从事营销工作,并建立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网点等。这些综合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即可保证治理开发工作按规划要求顺利实施,又使劳动力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必将对治理开发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5.2 改变土地使用制度,加快治理步伐

小流域的土地资源要进行其合理开发利用及优化配置,拍卖、出让和联合开发小流域土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变小流域土地使用制度,也是新一轮国家土地承包使用制度的主要内容。使物流形态的小流域转为货币形态的小流域,是加快治理步伐,发展小流域经济的有效办法。拍卖、出让和联合开发小流域者是土地所有者(经营者),购买、接收和联合开发小流域者可以是独户、联户,也可以是经济实力强的企业、机关等。实行这种土地使用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能使“责、权、利”紧密配合,增强治理者的责任感和安全感,使治理者通过拍卖、出让和联合开发等形式把小流域成为自己家业的一部分,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治理开发小流域的积极性。(2)通过拍卖、出让、联合开发等形式,开掘出一个巨大资金投入源,将这部分资金集中起来,投入到易开发、见效快、经济效益高的资源开发中去,可发挥最大最佳效果。

5.3 股份合作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形式

目前开展的小流域治理的方式,农户的“责、权、利”是分散的,治理效果较低,这样不利于促进小流域生产力的发展,也达不到发展流域经济的目的,因为综合治理要求的是众多农户“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实行股份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6 结论

综上所述,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以治理为手段,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发和培育小流域经济,要从规划思路、治理规模与措施配置、流域运行机制、流域产品流通、流域资源利用程度等五个方面,找出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商品生产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模式,在保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才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最终目的,才能使我州的水土保持事业走向规模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道路,为全州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奉献,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致谢:

本文撰写得到了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国土资源局、红河州环境保护局、红河州林业局、红河州统计局和红河州十三个县(市)等相关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同事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 李怀甫编著,小流域治理理论与方法.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3

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16453.6—1996

3 王礼先主编,水土保持学,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7

4 王礼先主编,流域管理学,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4

第2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摘 要:本文以中国CNKI学术总库上2009年―2011年研究公共治理的文章为样本,从研究的时间、研究的主体、研究的领域、研究地域、研究角度与研究方法等六个方面描述了近三年我国有关于公共治理研究的基本状况与特点,并从以上几个角度对近三年的有关于此方面研究的发展、进步与不足进行了评价与分析。

关键词:公共治理;内容分析;分类法

公共治理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的一个热点问题,当时西方的政治、社会危机的产生推动了公共治理理论的研究与范式变革[1]。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回应公民的需求并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二是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治过程在多大程度上激励决策者回应公民要求[2]。基于对公共治理研究的内容分析,不仅可以总结先现今公共治理研究的现状,同时能够发现研究整体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资料。

笔者主要从中国CNKI学术总库上,搜索到了近三年有关于公共治理研究的文章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对其进行内容分析,并对搜集得到的资料进行一定的数据处理。由于中国CNKI学术总库是国内十分权威的论文检索数据库,选择从该学术总库上搜集到的论文作为研究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意义。

一、绘制编码表

笔者在研读了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在分析了不同文章间研究的内容之后,发现就论文研究的内容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纯就公共治理理论本身进行研究,这样的论文共有39篇,我们将其记为A类。还有一类是研究在特定情况或环境中的公共治理,共59篇,我们将其记为B类。就A、B两类,笔者做了不同的编码表。

表1.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编码表

研究的时间PA:2009年PA1、2010年PA2、2011年PA3 治理的地域PB:国外PB1、中央PB2、省级PB3、地市级PB4、区县级PB5、乡镇级PB6、村社级PB7、区域PB8、城市PB9、农村 PB10

研究的角度PC: 理论缘起PC1、治理政策PC2、治理评估PC3、治理模式 PC4、表现形态PC5、治理结构PC6、功能与意义PC7、理论研究PC8、资源配置PC9、主体的作用与转变PC10、价值体系PC11 研究的方法PD:调查研究PD1、文献综述PD2、实验法PD3、实地研究PD4、纯学理研究PD5、方法不明PD6

表1.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编码表

研究的时间PA:2009年PA1、2010年PA2、2011年PA3 公共治理的主体PB:公民PB1、政府PB2、非政府组织PB3、企业PB4、民间组织PB5、宗教组织PB6、主体不明确PB7

公共治理的领域PC:(1)政府建设PCA:职能转变与完善PCA1、绩效评估PCA2、监督体制构建PCA3 (2)产业发展PCB:传统产业PCB1、新兴产业PCB2 (3)生态问题PCC:环境保护PCC1、资源利用PCC2 (4)社会发展PCD:教育发展PCD1、民主建设PCD2、社会保障PCD3、法制健全PCD4、大众传媒PCD5(5)其他PCE 治理的地域PD:国外PD1、中央PD2、省级PD3、地市级PD4、区县级PD5、乡镇级PD6、村社级PD7、区域PD8、城市PD9、农村 PD10

研究的角度PE: 理论缘起PC1、治理政策PC2、治理评估PC3、治理模式 PC4、表现形态PC5、治理结构PC6、功能与意义PC7、理论研究PC8、资源配置PC9、主体的作用与转变PC10、价值体系PC11 研究的方法PF:调查研究PF1、文献综述PF2、实验法PF3、实地研究PF4、纯学理研究PF5、方法不明PF6

二、分析与研究

关于A类文章的研究

(一)关于研究时间:

表2.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时间

时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合计

篇数 21 10 8 39

百分比 53.8% 25.6% 20.6% 100%

笔者从CNKI上选取了近三年的论文,并且以一年为单位进行时间上的研究。从表格中看出,2009年到2011年三年间,单纯针对公共治理进行研究的论文数量上出现了递减的趋势,这可能与选取的时间段太短、选取的标准等众多客观因素有关,但同时也反映出了A类文章研究的数量在减少。

(二)治理的区域

在有关于治理区域的划分上,有些文章是在宏观上就国内或者国外进行研究,而在国内一些学者发表的论文中,受中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这一标准,又可以分成中央、省级、地市级、乡镇级、村社级等,区域、城市、农村也成为关注的一点。

表2.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治理区域

区域 国外 国内 中央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篇数 0 13 0 1 0 0 0

百分比 0% 33.3% 0% 2.6% 0% 0% 0%

区域 村社级 区域 城市 农村 文章并

未说明 合计

篇数 0 1 1 2 21 39

百分比 0% 2.6% 2.6% 5.1% 53.8% 100%

就表格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论文并未在文章中点名其关注的区域,只是进行总体上的论述与分析。而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文章是关注于我国公共治理现状的,近年来热点的区域、城市以及农村等并未在此类文章中广泛体现。

(三)研究角度

表2.3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角度

角度 理论缘起 治理政策 治理评估 主体作用与转变 治理模式

篇数 3 1 6 14 5

百分比 7.8% 2.6% 15.4% 35.9% 12.8%

角度 表现形态 作用意义 理论模型研究 资源配置 合计

篇数 2 3 4 1 39

百分比 5.1% 7.8% 10.2 2.6 100%

在A类论文中,总结开来就是以上七个角度,那么在这些切入点中,关于主体作用等的研究占到的比例最大,这类文章就主体界定、主体的作用、主体的转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与分析,而关于治理评估与的研究次之,有较少的学者选择从其他的角度进行文章的研究。

(四)关于研究的方法

笔者按照风笑天著的《社会研究方法》中对于研究方法的分类,将研究的方法归纳为下表的几种。

表2.4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A类文章的研究方法

研究

方法 调查研究 文献综述 实验研究 实地研究 纯学

理研究 研究方

法不明 合计

篇数 0 0 0 1 38 0 39

百分比 0% 0% 0% 2.6 0% 97.4% 100%

从表格中的数据可以十分清楚的看到,几乎全部的学者采用了纯学理研究的方法,而并没有学者采用调查研究等其他在研究问题时经常采用的研究方法。

三、关于B类文章的研究

(一)研究的时间

表3.1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时间

时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合计

篇数 16 19 24 59

百分比 27.1 32.2 40.7 100%

B类文章针对的是具体情况与公共治理相结合文献的研究,从上表中可以很容易就看出,在2009年至2011年这三年间,研究这一类文章的总数量在上升,表示出了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度在逐年增加。

(二)研究的主体

表3.2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主体

主体 公民 政府 非政府组织 企业

篇数 10 32 8 2

百分比 16.9% 54.2% 13.6% 3.4%

主体 民间组织 宗教组织 主体不明确 合计

篇数 2 2 3 59

百分比 3.4% 3.4% 5.1% 100%

在有关于研究这个问题上,我们发现了在公共治理的研究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状态,虽然政府在公共治理中占有绝大部分的比重,但是多元化的趋势也是十分明显的,随着公共治理理论与实践的进一步完善,其治理主体必定更加多元化,针对此问题的研究主体也必定随着多元化。

(三)研究的区域

表3.3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区域

区域 国外 国内 中央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篇数 0 28 1 1 0 0 0

百分比 0% 33.3% 0% 2.6% 0% 0% 0%

区域 村社级 区域 城市 农村 文章并

未说明 合计

篇数 0 2 5 3 19 59

百分比 0% 2.6% 2.6% 5.1% 53.8% 100%

有关于研究角度方面,现在的学者还是偏好于从我国公共治理的总体出发进行研究,表现在数据上就是占百分之47.4%的人将这一点作为研究的区域点。

(四)研究的角度

表3.4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角度

角度 理论缘起 治理政策 治理评估 主体作用与转变 治理模式

篇数 2 18 3 8 4

百分比 3.4% 30.4% 5.1% 13.4% 6.8%

角度 表现形态 功能与意义 理论模型研究 价值体系 资源配置

篇数 3 11 5 4 2

百分比 5.1% 17.6% 8.5% 6.8& 3.4%

在有关于研究角度上,公共治理相关政策的研究仍然成为众多学者就这类论文研究的一个重点,其功能与意义等是许多学者选择的第二方面,针对于理论缘起等研究较少。

(五)研究的领域

笔者在研读了所有B类论文后,就其主体进行了如下的分类,政府建设、产业发展、生态问题、社会建设以及其他等问题。另外,根据具体问题的归纳总结,笔者又将每一领域进行了更具体的分类,在表1.2中已进行展示。具体表格如下:

表3.5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领域

领域 政府建设 产业发展 生态问题 社会建设 其他 合计

篇数 15 12 3 26 3 59

百分比 25.4% 20.3% 5.1% 44.1% 5.1% 100%

由表格统计数据不难看出,社会建设问题是专家学者更为关注的研究方向,而其中占到最大比重的是教育问题。有关于政府建设问题,其研究的比重也较大,而进行细分后发现,就政府职能转变与完善的研究最多,占到百分之五十。有关于产业发展等社会热门的问题的研究也逐渐增加。

(六)研究的方法

表3.6 关于公共治理研究B类文章的研究方法

研究

方法 调查研究 文献综述 实验研究 实地研究 纯学

理研究 研究方

法不明 合计

篇数 0 0 0 0 59 0 59

百分比 0% 0% 0% 0% 100% 0% 100%

纵观B类文章的研究方法,笔者发现尚未有学者采用出纯学理研究外的其他方式进行研究与分析的,有关于这个问题在调查研究、文献综述、实验研究以及实地研究等方法上的应用将会是十分新颖的。

三、评价与思考

总体上来看,近三年有关于公共治理方面的研究有一下几个特点:

1、研究公共治理与具体实际问题相结合的论文多于单纯研究公共治理的文章。而这些与公共治理相结合的论文中,又以社会建设为其联系点,如教育发展、社会保障等具体的问题进行研究。

2、在研究区域上,从国内整体的角度以及单纯从理论层面上进行研究是现在绝大多数论文的区域选择,而有关于农村、城市以及社区等等研究的学者还较少的存在,因而笔者认为,在大量研究整体的论文背后,学者也可以将研究的区域选择在较小的点上,从而能够得到更加具体、更加有价值的思考与理论。

3、在研究主体上,我们不难看出现在的众多文章比较偏爱于就政府的研究,此类文章占到了一半以上,虽然就其他主体研究较少。而将来,笔者认为针对于非政府组织等主体的研究是一个较为不错的选择。

4、有关于研究的切入点,大多数文章还是从治理本身的政策实施以及主体作用、主体特征以及主体多元化的角度进行研究,也存在着一些论文就已经成型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层次研究与分析,而学者根据具体实践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理论总结升华的占到的比例较少。

5、在研究的方法上,由于公共治理在理论上还并未完全成熟,现在国内有关于公共治理的文章均是通过纯学理研究的方式而进行的,但其中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许多学者选择案例研究,就某个较为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从中抽象总结出相关的理论与思想。(作者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第3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一、全民共建共享视角下

实现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全民共建共享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本质要求和努力方向,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基石。全民共建共享体现了社会治理的本质属性,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共建共享就是“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全民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共建是社会治理的核心,而共享是社会治理的保障和目标。我国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艰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群众诉求日益多样,社会治理的要求高、难度大。在此背景下,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既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提升社会和谐程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以实际行动把总书记为江苏勾画的“强富美高”建设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的重要基石。

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发挥江苏县域经济优势,创造社会治理新亮点、新格局的有效途径。“郡县治,天下安”。在我们国家政权结构和党的组织结构中,县域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中央领导和基层治理的连接点,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同时,县域社会也是我国政府权力的神经末梢,处于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敏感区域,是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江苏县域人口众多,县域经济发达,至2016年,共有42个县(含21个县级市);在工信部的“2016年县域经济100强”中,江苏有17个县入围,其中,昆山、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宜兴等6县市进入前10强。依托雄厚的经济基础,江苏的县域社会治理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涌现出如南通“大调解”、吴江“政社互动”、昆山“县域法治化”等治理创新优秀典范。在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根据现实状况、工作基础和百姓诉求,坚持特色发展,放大自身优势,办好群众最需要办的大事小事,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治理新亮点和示范经验,是夯实社会发展基础、促进江苏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实现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构建新型政社关系,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切入点。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在社会治理创新过程中,观念改革是基础,政府必须改变原来控制和管理社会的观念,以人为本实现治理重心下移,培育社会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治性,逐步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合作共治。进入“十三五”,江苏原有赖以高速发展的优势已不复明显,必须寻找新的发展动力,其重要方向就是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向市场和社会要活力。加快推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社会治理创新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有利于纵向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横向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从而有助于构建江苏新型政社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发展的真正活力,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二、全民共建共享视角下

实现江苏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和路径

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和县域特点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江苏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江苏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讲话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中央精神和江苏实际,积极推进在江苏县域的率先探索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逐步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和县域特点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重要支撑。

复制推广昆山经验,深入推进县域法治化进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江苏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深刻指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形式,社会治理法治化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同步性,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必然要求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间环节,上可推进市域、省域法治建设,下可辐射基层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昆山作为全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县域,早在2007年就提出“县域法治化”的理念,在践行法治中国的县域治理新政方面探索和实践成绩斐然。应及时总结并复制推广昆山在县域法治化方面的有益经验,坚持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县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切实提升县域及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有效推动法律服务向县域、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保障、服务和促进作用,使法治成为江苏县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健全社会治理全民参与机制,加快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从党的十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可见,在中国现阶段,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与主导地位不可动摇,以加强社会参与为手段、以扩大服务供给为目标的“政社互动”模式成为目前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加快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一是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政府通过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确定自身的社会治理职责,促进政府的自律、权力的约束和基层的减负;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要增强自身的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逐步建立起与政府的“伙伴关系”。二是要进一步打通政府与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互动渠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向市场和社会组织转移部分公共服务及管理职能,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改善社会治理结构;通过基层自治和协商民主向社会让渡决策权力,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保证基层组织的自治空间。三是有效提高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与质量,通过财政资金、人事教育等资源,增强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⒂肷缁嶂卫淼闹柿浚做到既“多元治理”,又“有效治理”,真正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完善县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以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为目标,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搭建起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网格服务管理平台,在县、镇、村、网格四个层面开展网格管理服务,制定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测评指标体系,逐步建成“网格全覆盖、工作无缝隙、服务零距离、管理无漏洞”的县域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以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目标,改进基层治理方式,健全“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等社区组织架构,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效应,统筹协调网格内、网格间各类资源力量,提高服务群众和矛盾调处能力,使问题、矛盾发现和处理的关口前移,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整合资源,打造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的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着力打造线上线下互动模式,使每一名群众都变成网格员,推进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形成社会治理立体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程度。

第4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公共领域;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宪政民主

    伴随着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潮的兴起,学术界陆续展开了对公共领域问题的探讨,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就。但是,由于人们大多是在市民社会的话语系统内而不是自觉地把“公共领域”从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研究,既影响了对它的纵深探讨和通约性把握,也遮蔽了它的学术价值,这就导致对它的研究总是停留在不同学科各取所需的简单应用层面,而缺乏学术通约性的把握和旗帜鲜明的理沦定位。正是基于这种学术背景,本文尝试把公共领域从市民社会话语中离析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式予以学理建构性的专题探讨,试图形成一个属于公共领域本身的理论话语系统,并据此探讨其政治哲学意义。

    一、公共领域理论话语的提出

    公共领域的历史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城邦公共生活,但作为一个现论话语则是肇始于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的理论分歧。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自由主义理论强调的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维护,欠缺的是对公共利益、公共美德、政治认同和价值共识的追求。它在宪政实践上的建制化容易导致政治合法性危机。而以卢梭为代表的近代共和主义理论试图以建立共识为前提来解决这一问题。它强调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善的追求,认为公意代表了全体公民的普遍的、最高的公共利益,它既是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也是社会整合和道德认同的基础:但卢梭的公意说缺乏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度化维护,无法在现实社会中独立地建制化,因而导致的结果可能是以公意取代私意、以极权取代民主、以道德认同取代利益认同、以“心灵共识”取代“辩论共识”。所以,它并没有真正解决现代多元社会的公共认同问题。

    那么,应该怎样解决这一理论分歧呢?

    从理论上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公共性问题。学术界对它的理论解决经历了一个逐渐明确化的过程。可以说,它开始于康德对启蒙的反思,中间经过阿伦特的发展,再通过哈贝马斯和罗尔斯而渐趋成熟。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问源自他对启蒙问题的思考。他认为,启蒙是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就个人而言,启蒙是一种自我反思的主体性原则;就全人类而言,启蒙是一种通过人类理性而迈向绝对公正秩序的客观趋势。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启蒙都必须以公共性为中介”。因为,人类摆脱不成熟状态而达至启蒙的唯一途径是理性的公共使用,即“一个写作和出版的问题。康德解释说,按照我的理解,理性的公共使用就是任何人作为一个学者(celehner)在整个阅读世界的公众面前对理性的运用’。这就是‘公共的’这个词的最真实的意义’”。这是一个与各种阅读群体、舞台、信件的出版交流等联系在一起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人们的言论是公开和自由的。所谓公开就是学者公开说话、公开传授真理,所谓自由就是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批判。在康德看来,“公共的”世界是一个在广泛的市民阶层中形成的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世界。“各色人等混杂组成的群体”相互讨论、争辩和批判,享有使用自己理性的自由权利,同时也是“理性的公共运用”。这意味着权力不是无限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先验公意原则。只有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政治权力才是合法的。这是由人类自由地运用理性的天然本性所决定的,也是人类自由地进行意愿表达和自由决定自己行动的天赋权利。这样,与卢梭的公意产生过程只有公民的喝彩而无公众的公开批判与辩论相比,康德强调的是学者的言论自由和公开批判,通过公共性过程产生的共识是辩论的共识。这就为“公共性”的发展开拓了一个自由辩论与公开批判的新空间。但是,康德的这种建立在人类公开运用理性的天赋权利基础上的先验公意,也并没有真正解决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而通过公共领域理论来解决就有了说服力。

    阿伦特是最早明确提出“公共领域”并对之进行思考的哲学家。在阿伦特的视野里,近代以来的政治哲学所确立的市民社会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相分理论范式已经不足以解释20世纪的政治现象,因此,要想说明和解决20世纪复杂的政治问题就必须建构新的理论范式。为此,她对人类的活动及其相对应的社会领域作了三分,提出一个“劳动—工作—行动”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私人领域一社会领域一公共领域”的三分理论框架,以取代以国家与社会二分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理论范式,并据此建立起来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系统。她认为,劳动(私人领域)是人消耗体力、与自然打交道的过程;工作(社会领域)是人利用工具制造耐用品的活动,是一个由目的或手段所决定的无意义世界;唯独行动则是人们既不受必然性的约束也不受功利考虑的制约而进行直接交往的真正自律的人类活动。这种作为行动的活动的范围,就是公共领域。其特征在于:它是一个排除了任何仅仅维持生命或服务于谋生目的,而以公开自由的身份从事政治活动的空间。在公共领域里,独立个体就公共事务发表意见,然后汇总选出代表,进入更高一级的协商讨论中去,最终达成多元共识,形成公共意志,并以此为基础决定一般的公共规则和特殊的公共决策。这样,在公开的、“持续”的“行动”中社会的多元共识得以形成并随之持续发展,从而为权力的合法性提供“持续性’’的政治热情和共识基础,这就为解决西方社会宪政危机确立了一条新路。

    康德对“公共性”的追寻和阿伦特对“公共领域”的共和主义解读,为哈贝马斯在更宽阔的理论视野上建构公共领域的话语系统提供了厚实的理论平台。事实上,以康德的启蒙理性(自由观)和阿伦特的共和主义(政治自由观)为理论基础建立的“公共性”理念,不仅成了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的核心理念并使之彻底概念化和理论化,而且还成了贯穿哈贝马斯思想发展的一条潜在主线。从早期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对公共领域理论的系统论述,到中期的“语言学”转向对“交互主体性”的讨论,再到晚期的程序主义民主对当代全球政治的关怀,无不体现了哈贝马斯对康德“理性的公共运用”和阿伦特积极的“公开政治行动”的遵从和发展。并且,在公共领域功能的拓展、公共领域概念的确定以及公共领域理论的建构上,哈贝马斯都超越了前两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有了哈贝马斯才有了公共领域的理论话语。尽管哈贝马斯在出版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完成了对公共领域理论的创造性研究之后,因“另有理论关怀”而没有继续就这一理论本身进行深入研究,但公共领域问题始终像一个影子一样或明或暗地不离他的左右。无怪乎哈贝马斯会在1989年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第一个英译本问世而举行的“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主题研讨会上,首次公开声明该书是他思想体系的“入口”,舍此别无其他进路。所以说在哈贝马斯这里,“公共领域”已经从市民社会的话语中独立了出来并发展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这表明,“公共领域”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话语系统获得了自己的理论域,如果继续把它放在市民社会的概念下势必会遮蔽它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公共领域理论的学术特征

    “公共领域”本身具有独立于“市民社会”或“政治国家”的理论规定性,它有着自己相对独立的思想品质和理论内容。从学术特征来看,公共领域“是在国家和社会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的”,是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而发展起来的中介场域,它本身就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一个张力场,占据着一个不同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理论空间。

    首先,“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独特内涵和外延的社会科学范畴,它具有自己独立的理论规定性。所谓公共领域,“指的就是在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依托市民社会又独立于政治国家、介于公共权力和市民社会之间并联结沟通二者的社会中间地带;是由享有独立人格和自由平等权利的私人组成并向所有社会公众自由开放,通过对话商谈、公众舆论、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权力和其它社会势力进行监约,并能够推进国家与社会实现互动的民间自治领域;它是以参与者、沟通媒介和(达成)社会共识为内在结构,以能够形成公共伦理和公共理性的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为外在形式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这表明,公共领域概念的提出蕴涵了一种价值追求,而这种价值追求是由一组理念提供的,而这些理念的形成和存在则又是依托一定的现实形式作为载体的。也就是说,由公共场所、公共传媒、社团组织和社会运动等公共空间所构成的社会交往和文化批判领域是公共领域观念描述的现实对象,也是蕴涵公共领域理念及其价值性意蕴的现实寓所;这是一个向所有公民自由开放、由交往和对话组成并介于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社会性存在。而理念层面的公共领域则被用来指称这些感性现象的抽象性本质,是一个蕴涵和表征公共伦理、公共理性的精神系统。它是对以实体形式存在的公共领域的一种理论描述。它与公共领域的实体性形态相契合构成了一个内涵和外延统一的完整概念并孕育了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性意蕴。可以说,公共领域概念代表着一种以公共利益为内容、以公众自由平等参与为形式、以理性商谈和理性批判为目的的社会交往空间。它是一个具有实体性、分析性和价值性存在的复合性范畴,它占据的是一个在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理论空间。

第5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生态县;生态环境体系;构建

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是生态县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生态县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支撑与保障,是促进生态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与环境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自《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生态县经济建设成就显著,但环境建设却经常被忽视,生态环境体系尚未构建,资源浪费与污染现象并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明确理论依据,不断探索。

一、研究综述

目前已有的国内文献中尚没有关于生态县环境建设的专题研究,针对该问题的论述大多集中在生态县建设措施、规划编制、路径探索等总体研究中或通过典型案例形式呈现出来,综述如下:部分学者认为,生态县环境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责、划定功能示范区以及选择合理的建设模式等;部分学者提出应当重视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使其能够为生态县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部分学者提出生态县环境建设应优先进行重要环境工程项目,通过重要工程项目带动整体建设;部分学者认为应当通过控制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开发清洁能源来推动生态县环境建设;部分学者提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生态县环境建设中的重要性,认为应统筹规划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并以此作为生态县环境建设的突破口;其他学者也提出生态县环境建设应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改善日益严重的农村环境污染状况,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国外研究从不同方面和不同角度分析了生态县(市)环境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1990年著名的“城市生态组织”阐述了生态城市环境建设的十项原则;1997年,澳大利亚政府提出生态城市发展规划,为生态城市环境建设设计了框架;与此同时,生态城市国际会议也提出了生态城市建设计划书,为生态城市环境建设开辟了新思路;其他研究也都集中在重新利用、循环回收、能源保护、能力修复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生态县(市)环境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借鉴。国内外关于生态县环境建设方面的研究大都结合现实问题展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这些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1)缺少对生态县环境建设理论依据的研究,或相关理论探讨不深入、不全面,不能够为生态县环境建设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因此难以把握生态县环境建设问题的实质;(2)缺少针对生态县环境建设的专门研究,即没有将生态县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和细化,研究内容与研究结论不具体、不详细、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3)缺少针对生态县环境建设的全面研究,大多数研究仍停留在单个问题解决的层面,欠缺系统性、整体性、规范性的阐述和论证。本文将生态县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并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视角专门研究生态县环境建设,同时将环境建设置于整个生态县建设中统筹规划与设计,提出生态县环境建设的根本在于建设制度的创新;生态县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体系构建,将水环境建设、大气环境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噪声污染防治结合起来,突出生态县环境建设的全面性、整体性和系统性。

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生态县建设

关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高兹、莱易斯和福斯特都从不同的角度提出生态危机、资源枯竭、环境恶化虽表面可解释为人与自然相处的不和谐,在理念、方式与行动上存在缺陷,但实质原因则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偏差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制度的偏差。因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我们不仅要从技术层面分析生态环境问题,而且要从制度和人际关系角度来不断改革所有不完善之处,从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认为社会制度创新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而且其最值得深思之处在于提出了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他们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批判资本主义生态环境危机,阐述社会主义建立的必要性。“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为社会主义增加新内容的同时,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够顺利实现。生态县(含县级市)是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实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生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县级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园区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最终目标。基于“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县建设,就是通过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在县域范围内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谐、可持续的关系,即通过构建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并符合县域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县建设制度,加快生态县建设进程,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与生态县建设之间的辩证关系要求我们必须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使之成为我国生态县建设的理论支撑,构建全新的人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从而为生态县建设提供有益路径。反过来,生态县建设实践也极大地丰富了“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内涵,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提供了新的实践源泉。

三、生态县建设环境指标及其分类

根据《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规定,生态县建设指标分为经济发展指标、环境保护指标和社会进步指标。其中,涉及生态县环境保护的指标共有21项,可分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大气污染防治指标、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指标、噪声防控指标等四类。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是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合理利用县域水资源环境、防治水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举措,主要包括县域水环境质量总体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与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与工业用水重复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化肥施用强度及农村灌溉达标率等内容。大气污染防治指标是县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整治县域重要污染点源、实施总量控制和开发新能源的条件和依据,主要包括县域空气环境质量总体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及秸秆综合利用率等内容。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指标是县域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推动县域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与高效回收利用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及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等内容。噪声防控指标是县域防控噪声污染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县域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减少噪声污染危害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县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要求、隔音或消音处理等内容。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大气污染防治指标、固体废物处置与利用指标、噪声防控指标等四类指标共同构成了生态县建设环境指标的主要内容。以“生态学马克思主义”为导向,强调对以上指标的分解和落实,强调制度形成与完善在生态县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度保障生态县环境建设的有效推进,构建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并符合县域实际的生态环境体系,才能不断满足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加快生态县建设的进程,推动生态县建设的创新,实现生态县建设的目标。

四、生态县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体系构建路径

构建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并符合县域实际的生态环境体系,应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县域水生态环境体系构建。开展河道整治与雨污分流整治,加快县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域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保障城乡饮水安全;深化小流域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贯彻实施国家水法律法规,加强县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健全水价机制,实行鼓励节约用水的水价制度;推广高效农业灌溉节水技术;加强节水型工业管理,形成节水型经济结构;加快县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污水资源化。建设人工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县域湿地系统,逐步修复县域水生态系统;实施以削减水污染负荷、提高水体水质功能为主要目标的县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二)县域大气污染防治体系构建。加强对县域内各种炉窑的工业粉尘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监管,对未实现达标排污的企业限期治理;根据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实行县域排污总量控制;加强民用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开展县域生态环境建设,防治建筑、拆迁、市政、运输、堆放和地面的扬尘污染;及时清扫路面,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加强城郊结合部扬尘污染防治,防止通过空气输送对城区的污染。开发经济、清洁、可再生新能源,积极探索再生能源的利用,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发展替代能源;提高优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优化县域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发展能源综合利用技术和能源环保技术。(三)县域固体废物处置体系构建。推行县域生活垃圾袋装化,实行收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置监管;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建设密闭式的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减少垃圾收集环节和在城区停留时间,避免二次污染。建设县域可再生废旧物资回收系统,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建立县域物资和废物交换中心,促进物资交换和副产品与废物的处置。建立县域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县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市场化运作模式;城区生活垃圾处置以焚烧为主,结合卫生填埋以及综合处理等多种处置技术;非城区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综合处理为辅。(四)县域噪声防控体系构建。禁止县域街道、广场、公园内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营业性场所,居民区内有噪声排放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采用技术先进的设备,降低声源强度;调整县域工业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减少工业噪声外泄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县域内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夜间和午休时间使用;合理调配建筑工地砖瓦灰沙石等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时间。

主要参考文献:

[1]赵智刚.城市辖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中若干问题探讨[J].干旱环境监测,1999.13.2.

[2]麻朝晖.论欠发达地区生态示范区建设中补偿机制建设[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3.3.3.

[3]任海,周国逸,夏汉平等.广东连平建设部级生态县的总体生态规划[J].生态科学,2002.21.1.

第6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影响下,人们对于水的需要急剧增加,水利工程纷纷兴起,大量的生活以及工业废水排入河湖,对自然水体的质量、形态、运动规律以及资源能力等方面产生了严重影响。流域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渐渐的变成新的人为灾害,然而治理水污染的成效却十分有限。本文对流域水污染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其治理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应对措施。

1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

我国流域水环境、水生态在国内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状况下破坏严重,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有效的治理,控制流域水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水环境研究中重要的课题。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便开始对水污染的防治问题进行研究。随后开展了大量的水环境容量理论以及背景值、水体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方法等研究,并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运用了多种分析手段,增强了水污染规划的科学性。我国从1994年5月便从淮河流域的治理开始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治理。对此国家颁布了全国第一步关于流域污染综合防治的行政法规。进入“九五”以来,以治理淮河流域的水污染为先导,随后对海河、太湖、辽河、巢湖以及滇池等流域的水污染进行大规模的防治,通过对城市水污染的治理以及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部分水域的防治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淮河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在21世纪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0亿元,专项用于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并且制定了流域的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对我国三湖三河流域切实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2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长江、黄河以及淮河的污染状况进一步加剧,一些部分河段受到严重的污染。我国虽然对流域水污染的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治理,但依旧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从以下几点分析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2.1流域水环境的功能区划与流域水环境的管理要求不相符。

为了对流域水环境加强治理,实现流域治理的规划目标,很多国家经过多次实践,探索出一条以流域为主体,建立适合流域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的管理经验。中国流域水环境的管理机制并不完善,实施起来也不顺利,其不注重流域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以及水资源的流动性,缺乏对水资源管理的认识以及对河流湖泊和近岸海域进行统一划分的技术体系。现阶段的划分方法缺乏具有完整性的水生态系统,划分的基础大部分为水体现状的使用功能,同时也以行政区作为划分基础,则缺乏了流域左右岸、上下游以及河海之间相互协调的科学基础等。

2.2水资源总量控制存在不足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其以污染物目标总量控制技术为主,根据已确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对重点流域的水污染制定实施具体有效的防治规划。但是我国在水污染总量控制方面存在不足,主要有: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不相符;环境监管与质量目标不相符;水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不相符;环境质量达标与排放达标控制不相符;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把行政区作为基础的环境功能划分不相符等。

2.3管理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的流域水污染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流域水污染治理忽视预防控制,注重末端治理,其治理思路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政府是单一的管理主体,但是其行政分割过于明显;忽视了城市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面源的污染治理,只对工业领域点源控制给予了重视;忽视了对公众以及企业的自觉行为的引导和鼓励,把重点放在了政府机构的环境监督职能上;流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没有完整的公众参与机制;没有具体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政策,法律制度不完善。

3我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人们生活水平也紧紧的跟上节奏,不断的提高,我国的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更不能落下,我们应该吸取以往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教训,对流域内的各类源头进行控制,同时加强对流域系统的重视,积极借鉴外国的先进治理思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实现技术的创新与制度的完善,才能更好的解决我国流域水污染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下面几点进行分析:

3.1明确防治思路,加强污染源控制

首先,从流域概念、生态安全理念与系统控制论思想出发,将河湖水污染防治与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流域生态系统建设以及人们文明生产生活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在以往研究与保护治理实践的基础上,采用“污染源系统控制—河湖水质改善与生态系统完善-系统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的水污染综合防治的总体思路;其次,污染源的系统控制要考虑到从流域产业结构、污染源工程治理与控制以及其他一些低污染水的实际情况,对水质差、污染重的河段或湖库开展工程治理,改善河湖水质、完善生态系统,同时注重生态系统的结构完善,促进工程治理的顺利进行。

3.2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目标

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解决水环境的问题也要从长远的观点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水环境目标。在今后的5~10年内,在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改变现阶段低层次的“达标”,并对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提标改造,大大提高城市与工业的污水治理水平,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在对大江、大河的水污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也要对湖泊的水库富营养化的问题进行重点的研究和解决。

3.3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状况下,必须把“谁污染谁治理”作为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水资源更新补偿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投资机制,要通过价格杠杆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调节和利用,运用多种方式吸收资金来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对目前的城市农村、农业、养殖、水土流失、污水处理体制进行改革,使得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营方面实现企业化、社会化以及市场化,使政府逐步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直接管理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污水处理走向市场。

3.4加强社会监督功能

在对流域水污染进行治理的过程中不能忽视社会监督功能的作用。流域水污染的治理不仅需要加强国家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还需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社会公众是环境最大的利益相关者,他们最有动力去对相关部门及其企业进行监督,促使他们真正履行环境义务。

3.5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

分割的治水管理机制已经不能对水污染持续恶化的趋势进行有效的控制,因此,应该尽快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机制,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利用相统一的管理方式以及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保证完成减排的目标。根据流域的整体性对环保、城建、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进行组织并开展联合执法以及监测工作。

3.6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式

我国社会发展的主线将是经济结构的调整。要从我国产业结构现状的特点出发,在湖泊水环境承载力计算和区域分配的基础上,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入湖总量分配为核心,开展流域产业结构调整控污减排体系建设,建立优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从源头上调整污染源分布和组成,减少整个流域污染物排放量,如逐步关停和淘汰中小型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合理土地灌溉,加强旅游的环保工作等,达到解决结构性污染的目的,对产业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促进经济效益高、资源消耗小的高新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7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近代西方的市民社会

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欧洲社会教权与世俗权利实现了快速的分离。文艺复兴运动从思想文化领域开启了民智,各种政治学说、科学艺术空前发展。这一时期,涌现出了一批大思想家,如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洛克、卢梭等自然法学家和契约论者充分运用自然法的基本精神以及自由主义,为抵制专制王权并捍卫市民社会的平等、自由、人权提供理论依据。洛克指出:“市民社会是一种先于或外在于国家而存在的人类联系形式。”[2]而卢梭认为,每一个人可以毫无保留地将自己奉献给“联合体”,因为人人如此,所以人人平等,“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3]康德则在此基础上将市民社会与公共权力结合起来,认为这就是理想化的政治国家。这些重要的学说和思想对当时的革命和以后的理论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他们并未对“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在学理上做出界分,但在阐述个人权利、国家权力限度以及个人与国家关系等问题上都有了现代市民社会思想的萌芽。最早将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理论化的当属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黑格尔将市民社会解释为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间的相互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个人特殊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的目的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4]他的市民社会有三个层次:第一,通过个人劳动使个人需要得到满足的需要体系;第二,通过司法对所有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第三,通过警察和同业行会来弥补上述两个体系中的不足。其中,需要的体系是市民社会的主要内容。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是一种与家庭关系和公民关系相区别的社会关系及其所代表的社会联合体。在他看来,市民社会就是处在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别阶段。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三者共同完成伦理精神的运动过程,而此三者是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是物体实现其普遍性的运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是对传统市民社会理论的超越。但是,黑格尔阐释市民社会的方法是唯心的、思辩的,标准也是所谓的伦理理念的思维发展水平。然而,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不同绝不能仅仅表现为伦理理念和水平的高低,也不能由此来决定其历史层次的不同。19世纪马克思主义诞生,马克思作为一个青年黑格尔派批判吸收了黑格尔的思想,完善了市民社会这一概念。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市民社会包括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5]只有在产生了私有制和阶级之后,才会出现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个领域的分野。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诸领域中经济基础是根本,对上层建筑具有决定作用,这一唯物主义思想彻底扭转了黑格尔的唯心思想。他也把社会分为三个部分,即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决定因素,并从市民社会的角度阐述了道德、宗教和哲学等内容。从而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建立了市民社会概念。

当代西方的市民社会

当代市民社会理论在继承传统的国家———市民社会两分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经济领域———市民社会的三分法,开始对市民社会的结构和价值进行研究。很多西方哲学家也在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对市民社会的内涵做了重新阐释,主要代表为安东尼奥•葛兰西和哈贝马斯。葛兰西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发展成为“完整国家”,“市民社会也是‘国家’,并且不仅如此,市民社会恰好构成国家。”[6]在葛兰西看来,国家的前提是它的合法性,而其合法性来源于公民的同意,所以必须借助市民社会对公民进行引导、影响和教育,使之自愿接受国家的统治。这样,市民社会在国家的体系中就占据重要地位。另外,葛兰西把市民社会当做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阶层一方面相当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霸权’职能,另一方面相当于通过国家和‘司法’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辖职能。”[6]因此,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不再单纯代表经济活动领域,而主要是文化———意识形态关系的领域,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统治阶级传播意识形态、制造合法性和实行文化领导权的载体。在葛兰西看来,在当代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形成了这样的对立统一关系:如果说政治社会是“守夜人”的角色,那么市民社会则承担了“教育者”的任务;政治社会代表与统治,市民社会则与之相应代表着道德和伦理;政治社会运用强制与暴力,而市民社会则运用舆论与说服;政治社会代表公共利益和公共关怀,市民社会则代表私人利益和民间关怀。哈贝马斯对市民社会的讨论大致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在前期,他认为市民社会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形成的,是独立于政治国家的私人领域。他把公共领域这一概念引入到市民社会理论中,认为“它既包含资本主义和私人占有制为基础的市场体系,也包含由私人组成的、独立于政治国家的公共领域,即一个社会文化有机体。此外还包括职业团体、政治党派、工会和其他组织等。”[7]前者可以被看作是市民社会的经济领域,后者是公共领域。经济领域是公共领域的基础。后期哈贝马斯主要从“交往行为”和“生活世界”的角度界定市民社会,认为“今天称为‘市民社会’的,是一些非政府、非经济的联系和自愿联合,它们使公共领域的交往结构渗透到生活世界的社会成分中。组成市民社会的是那些或多或少出现的社团、组织和运动,它们对私人生活领域中形成共鸣的那些问题加以感受、选择、浓缩,并经过放大以后引入公共领域。”[8]社会整体结构实际被分为两个领域:一是以金钱和权力为媒介的经济、政治领域,一是以语言为媒介的社会文化领域。前者基于官僚机构和经济组织中,后者则植根于人们日常的以理解、沟通和价值获取为目标的行为中;前者对应着目的———工具理,后者则对应着交往行为。总之,市民社会作为一个西方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核心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变化。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思想家将其理解为以城邦国家为内容的政治社会,以区别于蒙昧状态的文明社会;近代契约思想家们将其规定为一种外在于国家政权并监督和制约政治权力的民间社会组织,用以捍卫人的政治自由;黑格尔赋予了它新的时代意义,即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领域;马克思和黑格尔都从经济上把市民社会界定为包括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在内的广泛的物质交往关系;当代西方社会思想家则将其看作是一个建构公共理性和生成公共伦理的社会空间。

中国传统社会中不同于西方的因素

西方前现代社会已经具备了一些市民社会发展的历史文化因素,如古希腊的城邦和中世纪的基督教教会等政治、组织形式,而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文化因素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发展也有重要影响。所不同的是西方传统文化促进了西方市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而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某些因素不仅未能促进市民社会的形,反而可能成为阻碍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因素,对这些因素的进行认识和分析对于我们今天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城市作为人类迈向现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载体,中国古代城市与同时期的西欧城市相比显得奇缺。西方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城市在具体形态和功能上有明显的差异,其在市民社会产生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城市是以权力和消费为主要运作轴心的,而生产或经济自给的特征则不明显,这样中国古代城市的经济特征就被弱化了。与西方前现代社会的城市相比,中国城市都是经济功能成为政治功能的附庸,城市的繁荣程度与经济发展情况没有直接联系,而西方无论是古希腊还是中世纪其城市都带有明显的经济功能,是王权和教会权力最薄弱的地方,如此才获得相对自由的发展。中国古代城市处于政治的核心地带,无法为市民社会的诞生提供生存空间。其次,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对社会的压制导致社会力量的弱小。在西方,国家的形成即意味着按地域治理社会的开始和血缘关系退出历史舞台。传统中国则是建立在血亲关系之上的宗法制度扩展成家国同构的政治体系,以封建帝王为代表的国家在道德上、文化上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价值。个体权利在父权、夫权、三纲五常等优先原则的重压下变得微不足道。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主要体现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政治文化,包括天、君、国、家合为一体的政治认识,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至上和丧失主体性的政治依附情感,名教精神的政治思维等。儒家思想在中国整个社会中实际上承担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功能,它为社会提供了一整套的知识、思想和价值信仰系统,为封建王权提供了统治的合法性基础。以天下为公、财产公有、社会秩序和谐、博爱等为特征的大同政治理想体现了权力伦理化的要求,通过创造“利益一致”的幻象淡化对现实中自身利益的关注,使人们在对这一幻象的关注与陶醉中丧失个体的自觉意识。因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政治心理不能为市民社会提供精神养料。再次,中国传统道德对市民社会价值的抵制。儒家文化与王权政治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体现了相互借势、共生共荣的关系,而建立在与国家相分离基础之上的市民社会文化始终都很难在儒家文化中寻求到支持。道德是统合社会思想和社会认识的主要工具,“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以“仁”为要旨的道德既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重要社会标准,也是政治权力自律的标准。道德本身作为社会约束的力量之一在与政治结合以后,政治权力借道德之力潜入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的每个角落。德治的结果总是因为个人私利与权力结合之后导致政治权力的无限扩张,权力的滥用由于受到道德的掩护而不会遭遇任何制度,尤其是法律的制约。因此道德化的儒家思想严重侵犯了个体和社会权力,在政治权力和个体权力二者处境的巨大落差下,市民社会很难获得生存的机会。最后,宗教文化缺乏对国家的张力。西方中世纪基督教文化是政治民主和形成市民社会的重要力量,这不仅体现在信仰文化上,而且体现在教会的组织形式上。但中国却缺乏这样的宗教力量。其一,中国的宗教没有能在组织和制度层面形成与国家的分野。佛教和道教的寺院组织以出世为主旨,无法形成牵制国家理论的群体组织。其二,儒教与国家在组织和人员上基本是融合的,这样就不能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形成一个界限。与国家紧密联系的的性质使中国古代宗教要么缺乏组织性,要么依附于国家,要么秘密结社性教派或者是歪门邪道,总之,中国传统宗教文化在儒、佛、道三教合一并牢牢地被儒教所控制的情况下,占主导地位的儒教也严重缺乏社会性。这也正符合了封建王权政治的需要,在宗教方面为专制统治扫清了障碍,而在政治国家牢牢掌控的权力缝隙里成长的市民社会,既没有实体意义上的生存空间,也未能得到文化和价值上的支持。社会的传统结构是阻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体制性原因,但这一坚固的结构在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后开始破裂。清末民初以来,中国在内忧外患的共同作用下,国家体系内部发生了以改革和革命为主要特征的重大变化。近代中国在政治、经济及社会结构上的变化促成了市民社会的产生。在政治上,中国大一统的政治传统在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都有了松动,家国同构模式和中央集权模式内部的整体主义逐渐向分裂、多元方向发展,客观上为市民社会提供了生存空间。在经济上,近代中国工商业的发展壮大了商人的力量,一些城市也在工商业发展的前提下逐渐向现代城市转化,商人与新城市间以工商业为媒介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空间直接成为中国早期市民社会诞生的摇篮。在社会结构上,由于科举制度的废除,出现了绅士与商人融合而成的绅商阶层,他们成为早期市民社会的领导者。但是,按照西方市民社会的标准来看,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并未形成成熟的形式。

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现状及其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中国摆脱了社会失序的苦境,可随后建立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全面控制的国家主义发展战略,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建立使国家与社会的结果失衡趋于顶点,市民社会根本就不可能产生。改革开放以来,市场逻辑在经济领域的作用日益增强,自由流动的社会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社会空间不断扩展,中国的市民社会开始出现。到目前为止,尽管不能说中国已经形成了黑格尔严格意义上的“需要的体系”,但市场至少已经成为经济活动中无法缺少的平台和杠杆。市场经济提倡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这就为私人自主性生活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空间。这一私人自主的生活空间所形成的人们及其生活在其中的社会就是当前中国出现并发展着的市民社会。然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启动的,我国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也还处在起步阶段,就独立自主的社会力量来说,中国当前距离成熟的市民社会还很远。因此,必须从以下几点出发,立足国情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国的市民社会。

(一)构建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思想前提

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肇始于“国家主义”的消解,但又必须防止陷入“自由主义”的泥淖。邓正来先生认为,“中国当代市民社会的建构必须建立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的理性关系之上,应是政府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共同结果。这种良性互动关系是指二者之间的一种双向制衡关系,透过这种互动,双方能够较好地抑制各自的内在弊病,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市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9]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不仅在于各自在其领域中发挥本能,更重要的还在于二者间的互动。作为良性互动,要求在理念上实现从“国家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建立一种政府机关与市民社会组织的协同合作与互相监督的互动关系。一方面要互相认同与合作,即相互认同合法地位并通过不同的制衡机制抑制对方的不足,国家要为调解市民社会之间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提供普遍性的利益法则,市民社会则始终警惕国家权力的扩张;另一方面表现为相互间的融合,国家用适当的手段介入到市民社会之中,为其提供法律、政策以及经济上的保障,市民社会也要积极地将自身内部行为准则上升为国家法律原则。

(二)构建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主体选择

对市民社会主体的界定,首先要反对照抄西方经验。在西方语境下产生的市民社会,只有城市中的市民才是其主体,而将农民排斥在外。在封建小农经济的思想束缚下,农民不可能形成现代市民社会中的的权利意识和主体观念,因而不能在西方市民社会发育过程中享有主体资格。但在当代,西方社会成员已经普遍具有了权利意识与市民素质。将西方传统市民社会主体简单移植到中国当代市民社会的构建进程中,既不符合市民社会的一般理论,也不符合当代中国的建设实际。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发端于农村,农民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始终。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当代中国农民也逐渐克服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的分散孤立状态,逐步培养起市场经济下的合作思想与能力,因此当代中国农民在市民社会建设过程中必然占据重要地位。发展当代市民社会的主体,还要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大力培育非政府组织对于建构中国当前的市民社会非常重要。现今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很不完善,缺乏组织性与自治性。因此,要划清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界限,形成合理分工,同时形成两者间的合作和制衡关系,使非政府组织真正成为市民社会中的能够发挥实质作用的有效主体。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主体应该包含社会中的各个阶层,其中企业家和知识分子分别从实践上和文化上引导市民社会的发展。

(三)构建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现实起点

当代中国市民社会的构建注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要突破传统思想的重重障碍,还要与现实制度争夺社会资源,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解决好现实中市民社会的发展前途,需要将构建市民社会的任务合理分配到不同发展阶段。邓正来、景跃进在《构建中国的市民社会》一文中主张将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所要达致的目标是初步建构起市民社会,形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结构;第二个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市民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实现对国家决策进行正面意义上的影响,亦即积极的参与。”[9]对于培育中国的市民社会的具体策略,一种观点是强调国家的作用,即国家对社会放权并积极培育市民社会的成长因素;另一种观点则强调建构市民社会过程中社会自我生成的重要性。市民社会建构的动因在于社会本身,国家的作用也是在社会自主性要求下才被释放出来的。“政府主导”的特征对以独立自主为根本特征的市民社会来说,看是一种对立关系,但“政府主导”亦是一把双刃剑,在导致其负面影响的同时,也具有相应的优势。从当前中国的实际出发,以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为引导,在当代市民社会发展的初期阶段,政府主导应是主要动力。但是国家也要意识到国家权力的有限性,要从高度集权的全能、强势行政权力的思想中解放出来,通过向市民社会让渡生存空间,使市民社会尽快地突破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束缚,建立起有利于市民社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市民社会的发展亦能对国家建设形成反作用,逐步增强国家建设的经济与文化基础,从而形成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多元化互补的社会控制局面。

第8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刚才晓安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的高度,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性、紧迫性,规划的定位、要求等作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我厅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指明了方向。下面,我从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技术角度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规划修编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指导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流域综合规划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规划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的政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流域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三个方面的变化,使得现有的流域综合规划严重滞后,滞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整体缺位。有些河流没有流域综合规划,不能有效指导水利建设与管理,难以规范涉水涉河行为。

二是内容缺位。有些流域虽有流域综合规划,但规划内容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

流域综合规划必须及时修编,解决整体和内容缺位的问题,从而解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流域性重大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使流域综合规划能够更好地适应我省发展阶段的变化,反映流域水系所发生的变化特征,满足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二、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

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把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修编的主线。在不断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深化各项水利改革,尤其是推进水利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通过全面建设城乡供水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推进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防治水害,推动流域水利发展与改革,促进流域内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修编工作的主要内容

规划技术框架体系包括22项内容:首先是基础工作、然后是问题分析、需求分析,接下来提出总体规划方案和水资源配置方案、然后进行专项规划和相关涉水行业规划,包括防洪规划、治涝规划、河道整治规划、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河道采砂控制规划、节水规划、灌溉规划、供水规划、水力发电规划、航运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利血防规划,在此基础上提出重大工程安排意见和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最后对整个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

各河流以及洞庭湖要根据这个规划体系来开展修编工作,确定规划报告的主要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这个规划体系的主要工作可分为基础工作、总体规划方案、重要专业规划、涉水行业规划意见以及流域综合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

(1)基础工作

首先是要开展综合调研,包括我省水利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水平及对水利保障的要求;然后是基本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和水文分析计算,对于重大工程,视基础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地勘工作;收集相关专业规划成果,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及有关专题研究最新研究成果等;收集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建设、农业、交通、环保、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规划。重点是要对已有的专业规划及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和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协调与衔接,评价已有流域规划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发展要求的适应性。

(2)总体规划方案

1、总体目标制定。针对我省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新形势下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拟定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不同规划水平年的总体目标。

2、流域河段功能定位和控制性指标制定。目前有关专业规划已经完成水功能区划、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河道湖泊采砂控制的区划工作,即将展开的还有岸线功能区划工作。河流具有多种功能,应该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在对各类区划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衔接的基础上,对各种河流河段功能区划进行归纳分类,确定河流河段的功能分区与定位。按照维护河湖健康、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研究提出开发利用限制条件或控制性指标,包括防洪区红线划定、岸线功能区红线划定、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控制性条件制定、水功能区控制性指标制定、水资源或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性指标制定等。

3、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主要任务分析。在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城镇分布、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等基础上,根据河流功能区划和控制性指标,分析研究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不同功能区的主要任务。

4、总体布局和规划方案制定。统筹考虑流域总体目标、分区功能定位及其控制性指标,合理确定防洪减灾的总体布置、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格局等,研究制定流域总体规划方案。

(3)重要专业规划

主要包括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资源保护等重要专业规划。对于防洪规划,要根据我省流域防洪减灾的实际情况,对已经完成的防洪规划进行核定,要将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规划、河道治理、病险水库治理等内容纳入流域综合规划。特别是要根据三峡工程建成运行等工情变化情况,复核论证防洪减灾总体布局方案;治涝规划,对于山区,重点是合理选定治涝标准,搞好城市治涝和四水尾闾地区的治涝规划;供水规划,重点复核重要城镇、长株潭城市群和灌区的供水水源配置总体方案,提出供水水源应急方案;灌溉规划,应以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重点复核衡邵、湘南等干旱区主要灌区设计保证率、水源布局,引水规模、灌溉用水定额等;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规划,要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预测水平年各行业各地区对水资源的合理要求,根据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的要求,提出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排污总量控制、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目标及工程布局、对策措施。

(4)涉水行业规划

主要根据流域综合利用和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航运等相关涉水行业规划成果进行必要的复核,提出有关的规划意见。

(5)流域综合管理

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要突出强化流域综合管理这方面的内容,要根据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及不同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研究提出有效实施流域综合管理的制度、政策措施等,形成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总体框架。

四、规划修编工作的安排

(1)工作范围

本次规划共要完成湘、资、沅、澧、汨罗江、新墙河、洞庭湖、省内珠江流域部分共8个规划报告,最后省里要归总形成一本综合要点报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或有规模较大的水利建设项目的河流,规划成果要纳入综合报告。

(2)工作分工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综合规划具体修编工作由省里负责,市州配合省里开展调研,提出有关建议,并提供与规划有关的资料。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由市州负责,跨市州的河流,以占河流流域面积较多的市州为主,其他市州配合。如果30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在修编过程中市州之间存在矛盾、不好协调,交由省里负责。县(区)里也要开展辖区内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

(3)工作重点

根据各河流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流域规划修编工作的重点。我省流域综合规划要突出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研究制定三峡工程建成后我省面临的防洪形势和对策,完善近、远期流域防洪减灾总体布局方案。

二是结合我省主体功能区区划,根据河流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划定我省各类河流和河段功能区划,然后定出其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和目标,根据河流河段功能区划,要按照维持河湖健康的要求,提出与河湖功能定位相适应的控制性指标,为制定流域综合管理制度框架奠定基础。

三是根据水资源与水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分区划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控制性指标,合理开发利用和配置水资源。

四是研究提出流域综合和各专业规划方案,研究极端气候条件下防洪和水资源应急供给保障体系。

五是提出保障不同功能区功能有效发挥的政策措施。

(4)时间进度

要统一认识,修编工作迫在眉睫,要增强紧迫感,研究问题,提出对策。明年2月份要基本完成洞庭湖综合规划修编的主要工作,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流域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流域综合规划体系。各级应按全省统一的时间安排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

五、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总体技术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国务院、水利部、长江委以及省领导小组、水利厅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各项要求。今年1月5日,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讲了对规划修编的四个迫切需要,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保障水利建设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及政府科学治水、依法管水的迫切需要。矫勇副部长自20*年1月以来,针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先后做了多次重要讲话,对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功能定位和本质要求、工作方式和方法等多方面进行阐述和要求。我省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泰波副省长和副组长张硕辅厅长对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刚才晓安厅长又提出了很多详细具体的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另外,对于我省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任务书和工作大纲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相关内容,以利尽快开展工作。

二是要深入研究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要根据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的变化、以及生态与环境保护的要求,认真梳理流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未来的演变,有针对性地研究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中急需解决、并且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对于一时难以协调一致或者难以得出明确结论的复杂技术问题,可在今后继续深入研究。

三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成果。现有流域综合规划是开展本次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基础,已完成报批或基本完成的流域防洪、水资源等规划为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奠定了良好基础。要认真总结、评估现有流域综合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已编制完成和正在开展的相关规划,防止一切从头来的做法。对于已经完成的有关专业规划,要按照防洪、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纳入综合规划,不符合要求的应结合流域实际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是要处理好流域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流域综合规划是流域治理、开发和保护的总体部署,要体现规划的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专业规划、区域规划是在综合规划指导下的深化,分别履行不同类型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对于流域综合规划中还未编制的专业规划,其规划深度应该是提出相关专业规划的目标、规模和宏观布局等相关条件或控制性指标,满足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并指导今后专业规划的编制。

五是要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流域综合规划要与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与水电、航运等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要做好与“*”规划的衔接,及时利用“*”期间流域新的水情、工情以及经济社会变化的新资料,研究相关行业提出的新要求。

六是要合理分工加强协作。根据事权划分确定各类河流的规划主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市(州)县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协调机制的作用,协调好市(州)县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各部门、各地区、各规划编制单位之间要分工协作、密切沟通,按要求完成流域综合规划的修编工作。

七是要坚持科学性和民主性。要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修编工作体系。要完善专家论证和咨询审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对规划论证、评估等环节的技术把关,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增加规划修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要积极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勇于创新,提高规划修编的质量和效率。

第9篇:市域社会治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湘江流域;治理;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3-0145-03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规制,其目的是对人的行为予以规范和约束,使其按照预定的目标行事。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和激励人们的行为,但制度和社会发展并不总是同步的,已有或正在运行的制度并不总是能促进社会发展,当制度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时,人们就应该自觉进行制度创新。在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日本是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的国家。日本为治理环境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采取技术对策和制度建设两种途径,而制度建设对技术进步产生极强的导向与保障作用。 鉴于此,总结国内外的现有经验和湘江流域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制度创新是湘江流域治理的关键所在。

一、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湘江是湖南省人口最稠密、城市化水平最高、经济社会文化最发达的区域。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湘江流域的工业产业结构偏重于重化工型,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等比较突出。重化工型是典型的高能耗产业,同时,湖南省是无油、无气、少煤的地质资源格局,虽流域降水充沛,较好的发展了水电资源,但在能源结构的利用上仍长期以煤为主,形成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格局,从而导致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湘江流域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湘江流域水污染严重。湘江流域水污染源包括了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面源三部分。工业污染源主要是来自工业生产中所排放的废水,2008年环境统计年报显示,湘江流域工业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较高,排放量最大的重金属有汞、镉、铅、砷和六价铬。由于城镇居民直接将生活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湘江中,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对湘江水资源的污染,是湘江水体的有机物存在超标现象。农业生产活动对湘江水源的污染,主要为来自大量使用化肥、农药 [1]。随着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养殖污染比重也不断上升。城市饮用水源特别是下游长株潭核心区饮水水源水质不能得到保证,对沿线城市居民的健康构成威胁,流域水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2.湘江河道底泥受重金属污染。流域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累积性问题多、潜在性危机重。湘江干支流长期受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累积影响,3 154km河道底泥均不同程度超标。按污染程度,从大到小依次为镉、汞、砷、铅、铬,其中镉最高超标422倍。主要淤积在干流中游、支流集中采选区以及河湾、河道交汇口、集中排污口附近等。不少水系尾砂入河,底泥淤积,给当地居民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和巨大困难。湘江干流监测断面重金属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株洲、衡阳、湘潭、长沙、岳阳、永州。

3.部分工矿区土壤环境受重金属污染。流域内部分工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十分严重,土壤重金属环境质量呈下降趋势,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据调查,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总面积为4 820 km2,占流域总面积的5%;其中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总面积为2 647 km2,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土壤总面积为2 147 km2。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以上的污染土壤中耕地面积为2 177 km2,占流域耕地面积的12.5%。污染因子中,镉最大超标390倍,砷最大超标275倍,铅最大超标50倍,汞最大超标43倍,铬最大超标6倍。

4.湿地系统破坏严重。湘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较严重,问题主要体现在湿地被占用、淤积,面积愈来愈小,湿地生态系统呈萎缩趋势;湿地野生动植物被猎捕、采集,数量越来越少,生物多样性下降,湿地系统的生态稳定性及对污染物的自净能力也随之下降;湿地系统接纳了较多的城市污水及农田面源污染,导致湿地系统内的水质下降,若污水排放超出湿地的自净能力,则可能对湿地系统带来毁灭性破坏[2]。

二、湘江流域治理过程中对制度创新的探索

湘江流域的环境问题早已受到政府、企业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与重视,也在制度创新方面做出很大的努力与探索。主要包括流域产业退出、转型或创新,流域同防同治,市场型环境政策工具和强化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执法权力等。

1.流域产业退出、转型或创新。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从规范流域内的人类活动着手,调整流域产业结构,从源头上控制整个流域的污染物排放量,使其保持在水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湖南在产业退出、转型和升级方面进行许多工作,如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凡是产业退出的企业均可获得相应的二氧化碳补偿资金;在株洲市规划局公布的清水塘地区远期发展规划中,传统的冶炼、化工、建材企业在逐步的产业结构调整中将淡出清水塘经济发展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工业、环保制造业、物流等多项物耗能耗低、产出高的新型产业。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是抢占新一轮制高点、提升湖南长远竞争力的关键。湖南将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为基本途径,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新局面,为推动体制改革、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积累经验[3]。

2.流域同防同治。为扭转湘江流域边治理边污染的尴尬局面,湖南省委、省政府一方面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流域同防同治,改变“单兵作战”的局面。湖南省先后通过实施了《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2006―2010)》、《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以长株潭为重点,湘江污染整治进入多部门配合、核心城市同防同治的新时期。在制度的设计中,湘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由省里主要领导负责,流经八市的市长都是成员,并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

3.市场型环境政策工具。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越来越受到重视,在许多国家正以不同的形式逐步得到实施,这是当今世界环境管理制度的一个潮流。长株潭城市群在资源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费改革、污染责任险、生态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改革方面获得全国率先试点权 [3]。2008年11月28日,长沙环境资源交易所正式成立。2010年6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正式批准湖南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随后,湖南省政府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暂行办法,并出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细则。省环保厅从2010年开始组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各市州环保局组建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所。湖南省近几年还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湖南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的18家企业列为首批试点企业。

4.强化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执法权力。2009年,湖南省机构改革很多部门都还没准备到位,湖南省环保局就已经顺利升格为厅,成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环保厅除了延续经年的罚款、停产整顿、关闭等常见的行政手段外,最有力的就是“区域限批”。随着国家和省财政对于环保项目补贴和投入的增加,环保项目批复也成为省环保厅一项重要的权力。

三、湘江流域治理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1.完善流域治理中的市场机制和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主体。未来湘江治理新政中除了进一步完善上述市场型环境政策工具的改革外,还应逐步完善自然资源价格的形成机制。通过对资源价格的正确定价,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与“两型”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产业,逐步形成绿色消费的大环境。同时应建立以水权、林权为重点的多元化资源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市场化。除此之外,未来湘江治理,在积极利用传统融资方式的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完善“以电养水”制度、水价形成机制、“用水者付费和污染者付费”制度,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通过股票、债券、信托、基金等产品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未来湘江治理,政府环境公共服务供给中应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服务提供的多种组织形式,建立主体多元化的环境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方式[4]。

2.加强流域内政府间的协商合作。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在中央支持下,应该强调省协调、市为主,通过建立健全八市政府间合作的机制体制、组织框架,突出和加强市级政府间或与其他组织间的协调与合作。湘江流域政府间协商合作机制的建设已做出了一些制度安排,明确了相应的合作方式。但现有的合作形式主要是会议制度或单项合作机制,存在可持续性不足的问题。国际经验表明,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区域合作的情况与是否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是直接相关的。湘江流域政府间协商合作机制是基于长期合作与信任而形成的社会资本,在不确定性因素以及机会主义倾向等的作用下,往往非常脆弱。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机制,合作治理将难以成功。因此,加快立法创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约束机制,是关系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成败与否的关键。因此,湖南省应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经验,尽快以法律法规形式进一步明确湘江流域管理委员会的水行政管理权限和执法地位,加强湘江流域治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同时流域内政府间应在环保联动机制、产业合作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机制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3.建立流域内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伙伴关系。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也是环境治理的基本单位。美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一系列的自愿合作计划,环境管理模式也从强制性转变为鼓励性模式,鼓励企业超越现行的环境规定和标准,取得更佳的环境表现。日本环境制度与政策的衔接是通过企业与地方团体签订公害防治协定把国家强制执行的法令转变为企业的自主行为。同时在环境管理方面落实国际环境标准,实施环境会计制度和环境标准化管理,将环境成本内部化,形成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中国目前还存在一些漠视环境利益、任意排放污染物和掠夺性开发资源的现象,其中大多数都是由企业造成的。中国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他们往往认为环保工作主要是政府的事情,企业的环保工作尚未上升到环境行为的高度,环境国际标准的认证、环境会计制度的建立以及环境报告书的等都还处在起步或初期阶段,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因此,首先,政府在完善排污收费等强制性治理手段的基础上,应当通过制定更高的环境质量标准等激励性自我约束,引导企业实行污染控制。其次,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生态工业园和生态农业示范区,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5]。第三,服务外包与公私伙伴治理。在流域生态公益林、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服务外包,运用市场手段解决生态服务的有效供给。第四,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建设,使其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导向,增强企业环境责任意识。

4.创新流域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流域治理牵扯诸多领域,规范而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将使流域治理更易被群众接受,通过实现一种既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易于对破坏环境的各种行为起到监督作用。创新湘江流域公共治理模式应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区域公共事务的治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湘江治理新政大投入、大建设,既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又可能为极少数人提供更大的公权寻租机会。为了不重蹈覆辙,未来湘江治理新政中应加强社会公众和公共权力组织对《方案》规划项目和资金运行的民主监督。参考国际上成功的流域公众参与机制的做法,实行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是创新公众参与的一种可行选择。联席会议成员除各县市政府官员和环保局官员外,还应包括一定人数的公众代表。公众代表通过自荐和选举的方式自各地各行业产生,负责转达公众集体意愿、参与公众环保教育工作,协调公众意愿与政府行动。同时,联席会议制度还可邀请投资者或投资者集团、各类水理事会、行业协会等作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在决策的讨论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使决策具有广泛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6]。流域委员会的主席由上述代表通过选举产生。因此,未来的湘江流域管理委员会应由现在的科层管理机构逐步建设成流域利益相关者合作共治的治理机构。

参考文献:

[1]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审稿[Z],2009.

[2] 邓文伟.湘江流域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

[3] 肖建华,等.湘江:新政绘出“东方莱茵河”[J].环境保护,2011,(5).

[4] 李金龙,等.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依赖与创新[J].求实,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