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精选(九篇)

农业公司财务制度

第1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一、提高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我国社会经济文明建设的重大目标,实现全民小康生活的政策实现,坚持以农业发展为基础经济建设的计划实施,进行针对农业生产生活的监管工作必然成为我国社会首要任务。

伴随我国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升级,对于能源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电力资源作为新时代下背景下的重要供给能源,对我国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用电量不断增长,农业用电水平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持续增加的农业用电量给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问题。农业发展过程中对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是财务现金储备能力不足,农业生产率下降,农产品销售状况不景气,都对农业供电费用的补充造成了问题。因此,当下社会对于农业用电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提高农业用电财务管理水平时时代的进步需求,能够及时为我国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促进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的进步。

二、我国当下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现状

现今我国的农业供电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为了实现更好的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进行现状的整理和分析。

(一)农电财务管理制度缺失

首先,针对于当下我国社会的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制度上的分析,发现有制度缺失的问题。一般的农业公司都将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销售当成公司的主要任务,没有进行适当的财务管控监督工作,造成公司内部的管理工作缺失。还有在进行农电财务工作的工程中,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审核制度,只是简单的应付了事。财务工作人员在财务工作的进行中,没有严格的制度监管资本流程,缺失了对生产销售利润和用电支出的平衡审核,出现财务入不熬出的危机隐患。

(二)农电财务现金管理松懈

针对财务管理工作最需要的就是责任心,但是部分财务管理人员会出现仅仅关心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职能,忽视了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合作功能。比如有的职能部门不需要过多的流动资金,但是有的部门则需要大量的现金流转,不能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就会造成现金流转的财务管理工作出现问题,影响农业公司和企业财务出现问题,影响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农电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职能较低

从当下我国农业电力财务管控的发展整体趋势来看,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智能偏低,影响了我国社会农电财务管理工作良好进行。首先是在农村社会,大部分农电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没有相对专业的工作培训,没有专业的职能资格证,还会影响财务管理的工作运行。其次就是当下拥有财务管理资格认证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是刚刚毕业的学生,工作时间短,没有实际的操作和管理经验,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的根据经验进行判断,造成工作中的失误,导致出现农电财务管理的问题。

三、提高供电公司农电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增强农电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农电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农业发展企业和公司能够正确的认识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了解财务管理工作是农业企业和公司发展的内部重要软件,是促进经济效益收入的主要措施。进行严格的财务核对制度,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财务报表整理。

(二)明确农电财务管理内容,实现各部门合作对现金统筹管理

进行各部门之间的现金流程互动,农业企业财务部门要了解所有部门的资本流转状态,保证进行合理的调动,促进现金资本应用。有效的实现现金资本应用,能够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支持农电的支出消费,是切实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实施。

(三)实现农电财务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认证实施

财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因为即使有再先进的财务资本管理系统,也不能代替人员对实际财务工作的管理。针对新近员工进行资格考核,考验财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并且,定期的实行财务资格认证,能够保证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还能促进财务人员职能学习能力培养。

第2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摘要:近年来,一些农业上市公司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和“便利”而暴露出来的财务造假问题给中国的证券市场和股民们带来的巨大危害。因此,财务造假的治理迫在眉睫。本文旨在分析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总结造假手段,并据此提出防范与治理措施。

关键词 :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动机;手段;防范措施

一、引言

盘点我国证券市场历年来的经典财务造假案例,发现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确是财务造假的主力军。远处有“中国农业第一股”的蓝田股份,之后有丰乐种业、草原兴发,近处是“中小板造假第一股”的绿大地,以及“创业板造假第一股”的万福生科。这些以往被众人追捧的股票随着财务造假问题的揭露一落千丈,既扰乱了中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同时也极大挫伤了千千万万中国股民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因此,财务造假问题的防范与治理刻不容缓。

二、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

(一)内部控制缺失和治理结构缺陷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股权相对高度集中,形成了“一股独大”的局面,这就为一些大股东通过和管理层合谋来侵占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土壤,使企业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而且,有些企业内部虽然设置了专门审查本部门的专职审计机构,然而却不能保持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内控失效。此外,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二职合一的情况使得总经理集控制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于一身,形成“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整个公司的治理制度形同虚设。这些都在客观上为财务造假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农业上市公司受到更多的政府扶持和额外照顾

农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获得了各种财政补贴和扶持专项基金并能享受许多税收优惠,这大大降低了财务造假的税务成本。而且,农业上市公司能解决当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政府会积极地扶持当地的一些“龙头企业”的发展,即使对于ST 公司,政府依然愿意出面干预以保证它们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将上市公司的数量和业绩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面对一些ST公司的财务造假,地方政府一般都采取默许的态度,有时甚至主动与上市公司串谋造假。

(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造假不易被发现

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为财务造假提供了特有的“便利”。面对一座山,你很难验证它究竟有多少棵树;面对一个池塘,你也很难弄清楚它究竟有多少条鱼。所以存货盘点只能采用估计的手段,包含了很大的主观性。而且,生物资产很容易受到自然环境影响,价值变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这也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操纵性。此外,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往往给财务造假提供了安全的天然屏障,如2004 年前后的禽流感给草原兴发提供了造假的良机,公司虚构向养殖户赔款3 亿元;2009年云南的持续干旱天气,也成为绿大地当年巨亏的原因。

(四)农业企业具有追求上市或者上市后保持良好声誉的需求

众所周知,上市是企业迅速成长的最佳途径。而我国对上市有一定的限制,其中之一就是要求企业在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然而农业是一个营业利润率普遍较低,投资回收期普遍较长,受外部环境影响较显著的行业,它很难保持利润的持续增长,这就促使一些农业企业通过财务造假来粉饰业绩,进而换取上市资格。即便是对于已上市的企业来说,由于农业不稳定性,想要保持稳定的利润增长也是很难的,为了维持自身声誉,规避退市风险,保持稳定的股价及顺利地获得再融资的机会,农业上市公司就会有很强烈的财务造假动机。

(五)监管机构监管不力及处罚力度不足

证监会和财政部作为国家监管机构,事务所作为社会监督机构,共同构成了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然而由于各监管机构职权不清,标准不统一,导致很难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管作用。而且,我国目前审计市场整体上呈现供过于求,于是一些事务所不惜降价来招揽客户。然后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便会千方百计地减少审计程序,降低审计质量。此外,我国资本市场对涉案造假的注册会计师和企业高管,大多以行政处罚为主,轻视民事责任,这使得财务造假成本与造假带来的高额利润相比微不足道,最终难免会对财务造假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段

(一)直接利润操纵手段

主要包括收入的提前或推迟确认、成本提前或推迟结转、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前或推迟确认及非正常损益的随意确认等。

(二)间接利润操纵手段

主要包括滥用往来款项帐户、在建工程结转时点的操纵、费用过度资本化、关联交易及资产重组等。

(三)运用生物资产的特殊性操纵

生物资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价值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很难盘点和计量,所以很容易被高管用来虚增资产和利润。

(四)故意不披露重大事项

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掩盖造假的事实而选择不披露。

四、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应提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知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进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其次,上市公司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力争保持独立董事实质上的独立性,同时,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旦上市公司提供的虚假信息,独立董事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使其发挥真正的效用。此外,要完善管理当局的业绩评价和薪酬制度,适当采用股权激励,将其个人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联系在一起,鼓励管理当局为了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最后,上市公司应该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保证财务信息的客观真实。

(二)克服地方政府农业保护主义,建立股东损失清偿制度

近年来,政府的政绩和当地上市公司的数量和业绩经常被联系在一起。笔者认为,要是想克服地方农业保护主义,必须从根源上改变政绩的考核标准,降低考核标准中经济指标所占的比重。同时,应该加强对股东利益的保护,建立股东损失清偿制度。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股东因公司披露虚假信息而受损的,可获得该公司的赔偿;二是股东因注册会计师违法执业,提供虚假审计意见而受损的,可获得事务所的赔偿。三是选择“先尝后追”的方式使受损股东尽快从保荐机构获得赔偿,再由保荐机构向相关责任方进行追偿。

(三)审计过程中注意现场检查并积极采纳农业专家意见

通过现场检查这种最直接的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在真实性方面更可靠。但因为农业公司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事务所在审计时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一般较少采用,这就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提供了温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对于成交额较大、风险较高的业务,应该通过现场考察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注册会计师一般并不擅长农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因此,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该适当听取并采纳农业专家的观点,以最大限度地发现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

(四)建立农业上市公司的预警指标体系并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我国证监会及财政部应该根据对以往的一些财务造假的经典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农业上市公司的常见风险特征,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将预警指标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并经常进行突击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应该积极地加强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努力提高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质量和水平。考虑到农业生产经营的复杂性,监管部门应该着力引导并提高农业上市公司对涉农项目(生物资产、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因素等)的信息披露重视程度,以便使投资者和监管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

(五)加强外部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首先,应该理顺财政部、中注协以及证监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的职能,将政府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紧密结合,形成系统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其次,应该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保证其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应有的职业谨慎,努力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而且,应加强对“三农”问题的了解,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模式,有助于发现财务造假问题。最后,针对那些被查处的上市公司,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结语

总之,农业上市公司凭借其特殊的有利条件有更强烈的财务造假动机,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而且还强烈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因此,加强对财务造假的防范和治理势在必行,而且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平衡,统筹进行。

参考文献:

[1]胡海川,张心灵,范文娟.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研究.财会月刊,2013年第23期.

[2]刘娇,龚凤兰“.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例研究.财会月刊,2013年第17期.

第3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近年来,农业上市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的现象日益普遍,给企业财务风险带来了一定影响。本文立足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现状,对多元化经营对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保持农业业务主导地位、优先选择相关多元化、谨慎选择新业务、加强财务管理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以帮助农业上市公司合理运用多元化经营战略,推动企业发展。

关键词:

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财务风险

一、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现状

截止至2014年底,我国沪深两市共有40家农业上市公司,均为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我国整体的农业经济和各地区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为了分散经营风险和提高绩效而纷纷开展多元化经营。据统计,目前我国共有30家农业上市公司实行不同程度的多元化经营,占农业上市公司总体的75%,多元化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农业上市公司所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农业(狭义概念)、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房地产业、商业贸易业等。其中,涉及农业(狭义概念)的公司最多,为18家,占农业上市公司总体的45%,包括雏鹰农牧、隆平高科、登海种业、荃银高科等;涉及食品加工业和食品制造业的有18家,包括好当家、壹桥苗业、东方海洋、獐子岛,占总体的45%;涉及畜牧业的为12家,包括福成五丰、西部牧业、华英农业、罗牛山等,占总体的30%;涉及渔业的有10家,包括好当家、开创国际、国联水产、东方海洋等,占总体的25%;涉及商品流通业的有9家,包括獐子岛、中水渔业、北大荒等,占总体的22%;涉及林业的6家,包括福建金森、景谷林业、香梨股份、永安林业等;涉及饲料加工和屠宰业的分别有3家;而涉及餐饮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的分别有2家和4家。可见,我国农业上市上市公司多数延产业链条方向进行延伸,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而进行非相关多元化经营的公司则较少。农业上市公司经营涉及的行业数量方面,涉及行业数量为5以上的(包括5)的有9家,包括雏鹰农业、香梨股份、罗牛山、獐子岛等;涉及行业数量为4的有10家,包括好当家、壹桥苗业、中水渔业等;涉及行业数量为3的有8家,包括大康牧业、东方海洋等;涉及行业数量为2的有3家,包括天山生物、吉林森工等;进行专业化经营,即行业数量为1的有10家,包括牧原股份、星河生物、神农大丰等。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的平均行业数量为2.89,程度适中。

二、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影响

(一)财务风险种类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是指由于某行业市场整体的波动而对企业造成的风险,这些因素通常发生在企业外部,属于不可控因素,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减少风险,其给企业造成的影响通常较大。如宏观经济政策、财政税收政策、通货膨胀等则属于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又称非市场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或者与企业相关的外部因素变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因此,非系统风险与个别或部分公司相关,是由其内部或外部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引起的,且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及人为控制来规避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则属于非系统风险。

(二)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的积极影响1、分散非系统风险。第一,自然风险。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来自自然气候的极端变化,如沙尘暴、旱灾等,以及来自于各种疫病的发生及传播均会农业上市公司造成影响。企业分散经营能够有效分散自然风险,增加企业抵御自然灾害损失的能力。第二,市场风险。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其受到多种政策制约而限制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空间,而原材料供应市场也受多种因素制约而不太稳定,因此进行多元化经营能够使农业上市公司的多种业务波动进行对冲,使企业整体经营波动得以平缓。第三,政策风险。政策风险通常具有直接性、重大性和不可逆转性。农业上市公司享受政府多种补贴收入,且对于一部分公司,该补贴收入在公司运转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进入WTO后逐渐取消补贴政策,农业上市公司对政策风险影响更为敏感。因此,进行多元化经营能够缓解国家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2、提高企业整体效益。我国农业投资回报率低,资本回报周期长,农业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其他行业,且受到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众多风险的影响显著高于其他行业。此外,农业受产品的需求弹性和价格弹性均较低,发展空间小。因此,农业上市公司纷纷进行投资于资金回报率较高的非农业行业,以提高其整体收益性和成长性,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3、充分利用企业剩余资源。农业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取得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人力资源等,难免存在或多或少的剩余资产。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尤其是相关多元化经营,无疑将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部分工序或工人可形成经验曲线或学习曲线,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此外,产量在一定范围内的增加并不会造成企业管理成本的增加,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农业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对财务风险的消极影响1、融资结构不合理,企业财务杠杆失衡。根据行业标准值,农业行业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8.9%左右较好,而农业上市公司2011年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38.18%,2012年为41.25%,2013年为44.80%,2014年为44.26%,可见总体上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但仍未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融资成本较高,投资回报率较低。2、财务协同困难,子公司发展难以协调。企业多元化经营中涉及的行业相对独立,有各自的经营特色,协调各个经营业务的发展存在困难,且不同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无法实现财务制度的有机统一,则无法准确为企业整体发展做出科学财务评估与预测,第三方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评估也面临困难,堵塞企业的内外部融资通道;另一方面,集团更倾向于将优势资源和资金投向具有竞争优势的子公司,而相对较差的子公司相较于非多元化企业则会面临更少的发展机会,各个子公司之间难以实现财务协同,造成企业整体效益差,多元化经营优势难以显现。3、分散企业现金流,扩大财务危机。农业项目投资周期长,项目风险大,多元化经营要将企业有限的现金分配到不同的业务中,以维持各项业务的经营。但是如果一项业务不能为企业提供多余的现金流,则必然会分散企业现金流,且若一个子公司出现资金问题,则与其有财务往来的其他子公司也会受到牵连,扩大财务危机的影响,甚至危及到企业整体。4、庞大的组织结构使企业不能实现科学管理。过于庞大的组织结构会使企业信息传递缓慢,使高层与下属沟通困难,容易造成信息失真,难以保障决策实施的效果;会钝化高层对各个业务单元和部门协调的敏感度,容易造成管理失控,甚至制定错误的决策;组织结构设置不当,是对企业人力、物力的消耗,存货周转率下降,占用资金增多,企业资产周转率降低,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增大财务风险。5、增加的业务单元增加企业面临的系统风险。各个行业都有各自的系统风险,农业上市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通常不能分散系统风险,反而会因为涉及行业的增多而面临更多行业的系统风险,增大企业整体系统风险。

三、对策建议

(一)保持农业业务竞争力农业上市公司在多元化经营过程中仍应当保持农业业务的主导地位。农业通常是农业上市公司最为擅长的业务,拥有更多的技术和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因此农业上市公司要对农业领域进行持续的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开发不易被对手轻易得到和模仿的品种、技术,保持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一旦农业领域竞争力减弱,不仅使得企业整体声誉和品牌影响力下降,不能够为其他业务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以帮助其发展,还会使企业整体陷入财务危机。因此,农业上市公司要始终保持农业业务在战略和发展的优先地位。

(二)优先选择相关多元化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延产业链条方向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在相关产业拥有共同的销售渠道、生产工艺或顾客群体,充分利用企业原业务的优势,也提高了新业务经营成功的可能性。在原业务处于衰退行业等其他原因难以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时,可考虑进行非相关多元化,以转移企业的经营重点。

(三)谨慎选择新的业务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对其新业务的风险收益、相关政策、行业竞争、技术环境、自身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对项目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实施权限恰当审批,最大可能降低新项目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此外,由于各个企业面临的具体环境不同,不可盲目跟随其他企业的选择。

(四)加强财务管理为合理控制多元化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农业上市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第一,提高各项资产周转率,减少占用资金,提高经营效率,保持现金流的充足与持续;第二,加强各业务的财务融合,科学确定相关会计政策,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第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降低资本成本,同时严格控制目标资本结构,控制财务风险;第四,为各业务的发展制定科学规划,合理分配企业资源,协调不同业务间的发展,为农业上市公司的整体发展奠定良好的财务基础。

参考文献

[1]姜付秀,陆正飞.多元化与资本成本的关系.会计研究,2006(6).

[2]魏然.多元化经营对企业财务风险影响实证研究[J].财会通讯.2013(2).

[3]王良华.企业多元化经营与财务风险控制探讨[.J].财会研究.2011(7)

[4]吕文豪.公司多元化经营与财务风险关系实证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2.

第4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农电 财务管理 策略

一、农电企业面临的环境

(一)外部环境因素

农电企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重点关注,从国家战略部署的内容上看,国家农电体制改革持续进行,预计在“十二五”末完成,而现在已经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这表示农电企业对自身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农电企业的管理改革不仅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需改革到位,使其既符合国家要求,又能促进自身的发展。

(二)内部环境因素

大多的供电公司农电企业都在不断发展,但也存在致命的缺陷。就其生产经营模式而言,已经从“代管”模式走向规范化;就其财务管理现状而言,面临着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的居高不下,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水平和融资能力的逐年走低,简称“二高三低”。针对这一问题,农电企业在改革管理模式上要注重加强对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加强基础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及费用,防范风险。

二、农电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会计人员的学历不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重偏小;第二,会计人员职业能力不高,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的人员所占比重偏小;第三,会计人员年龄偏小,基础理论知识不完善,缺乏会计工作经验;第四,会计人员对国家“两个转变”指导思想认识不深刻,工作前进方向或与国家指导思想背道而驰。以上种种表明,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会阻碍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内部控制不健全主要是公司领导的不重视导致的,公司领导集中精力于扩大销售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上,忽视对财务进行规范化管理,使得公司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会计制度混乱,也就是同一公司会计电算化软件各异,各部门或各小组所遵循的会计政策不尽相同,公司没有统一的会计科目及会计核算流程,这必然会导致最终出示的会计报表存在不一致现象,也就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企业做账,他们没有足够的职业技能为企业的发展谋划对策,所以容易受到企业领导的忽视。

(三)资金管理不严格,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本文讲述的资金管理不善主要是指缺乏整体服务意识,也就是只注重自己利益,缺乏与同一地区的其他农电企业合作。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当本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储备资金较多时,如果没有对这部分资金做妥善的处理,就会促使这部分资金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甚至贬值;第二,当本企业经济效益较差时,储备资金较少甚至亏空时,如果得不到同行的救济与合作,就会导致企业运营困难,银行贷款增加,严重的则会导致企业倒闭。跑冒漏滴现象则是指资金使用不当,该花的不花,不该花的乱花,或者是资金流向不明确,年终对账实际与记载出现较大偏差的现象。

三、农电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策略

资金是一个企业能否运转的关键,而财务管理则是确保资金来源及去向的关键管理方式,对企业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就供电公司农电企业而言,结合上述的三大问题,必须尽快采取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加强供电公司财务管理意识

领导人员必须把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放在较重要的位置,提高意识,要加强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农电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司领导层人员以及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思想上的培训以及进行财务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意识。

(二)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上述讲到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工作人员素质偏低的主要原因有三,所以提高其素质的方式也涉及三方面:第一,针对学历低的问题,公司可以在招聘时就选取学历较高的人员,也可以鼓励公司员工进行深造,在职学习考取相关学历;第二,针对职业能力偏低的问题,公司可以组织学习和培训,公费让员工参与初会、中会甚至更高水平的考试;第三,针对年龄低,缺乏工作经验的问题,公司可以为新入职员工配以专业的师傅带领,学习专业知识并累计经验。

(三)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公司财务管理模式混乱,公司需建立建全财务管理制度,特别要明确财务工作的流程。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各岗位的具体职责;第二,管理制度需听取各方意见,做到充分协调与沟通,以提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财务管理制度必须有良好的可扩充性,以便企业发展后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公司农电企业在面临内外环境双重压力下,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原有的漏洞,重点完善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本文中所提高的几项针对性措施,都是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也希望能对农电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高晶.打破“代管”壁垒,创新农电财务管理[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5,02:78-81

第5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农电;财务管理

一、农电财务管理的背景

(一)农电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要求

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实施,县级供电公司作为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市公司代为管理,解决了归口管理的问题,执行了与市公司统一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模式,但是综合管理框架下的农电管理工作专业性不强,尤其是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依法治企理念深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经营健康发展带来风险。

(二)传统管理习惯不能满足精益化管理要求

近年来,公司系统实施发展战略,对县级供电企业实行资产整体划转,提出贯彻落实“三新”农电发展战略,坚持加快发展和加快管理并重,对工作标准和精益化程度的要求都愈来愈高。而县公司受以往管理理念和思维模式制约,对上级发展战略、体制变革和工作思路出现了管理机构、管理机制和员工队伍的不适应。

(三)农电财务规范化管理存在薄弱点

在当前信息化模式下,县级公司财务基础工作较传统的核算模式大大改变,面对着内外部监管的力度加大、集约化管理模式的变革,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不足,如,会计基础工作在信息化模式下有所滑坡;预算管控能力有待加强,未能真正做到财务、业务深度衔接;成本入账合规性有待加强,全年成本入账缺乏均衡性等方面。提醒县公司只有在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练好内功的基础上,才能在保证“底板不能漏”的情况下,有效提升县公司财务基础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济平安。

二、主要做法

结合上级公司整体部署,持续推进县级公司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管理,进一步深化财力集约化管理深化应用工作,在各项财务工作部署中,做到县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公司同步同调,夯实农电财务基础管理水平;以围绕指标抓管理为主线,确保全年业绩指标管控可控、能控、在控;同时加强对县公司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使县公司财务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持续提高;推进县公司依法从严治企,加大财务监督控制的力度,编制“依法理财典型案例”,做到以案说法,提升县公司财务风险防控意识。

(一)强化财务管理市县同步同调,夯实农电财务基础管理水平

财务部积极贯彻公司农电专业化垂直管理要求,加强对县公司调研及指导,确保市县公司同步同调,即“同布置、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县公司调研,了解县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及时制定针对可行措施,加强对县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市县公司一盘棋,共同进步、发展。制订了“县公司财务垂直管理考核细则”,按季对县公司财务管理考核评价,并定期召开农电财务专业化垂直管理例会,对县公司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通报动态考核结果,促进县公司争先进,会议同时结合专业实务培训,以会代培形式,为县公司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共同提升县公司财务工作水平。

(二)以围绕指标抓管理为中心主线,全年业绩指标管控可控、能控

实行月度间财务指标管控工作,制定“县公司月度指标分析模板”,要求县公司对所有财务指标偏差原因进行逐条分析,尤其是成本月度间入账均衡性,同步制定“预算完成情况表”及“预算入账督办单”,以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时入账,总结其好的做法:一是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是前提。不管是成本费用还是工程转资入账,业务部门按时间节点能及时入账是财务核算的基本前提。二是财务专责细心负责是基础。财务部负责预算的专责一定要认真、细心、负责,要每月及时对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已入账预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提请领导决策。三是财务部主任督办、考核是措施。财务部主任每月下发“预算入账督办单”,提请主要领导签批后下达到各责任部门,督促其报账,对仍入账不及时的部门要及时汇报领导解决,并提请领导同意后考核。四是主要领导重视是关键。成本入账及时性与否、最关键在于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对于财务提出的督办单和考核,要会上督导、并支持财务考核,真正让各业务部门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与其部门业绩考核挂钩,才能确保其报账的及时性。

(三)以预算为笼头,提升县公司预算管控能力

多年来,加大县公司预算管控力度,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为原则,召开县公司专业部门垂直审查会或预算专项会议,逐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审定,公司财务部同步制定下发《县公司预算管理实施细则》,并督导县公司同步制定《县公司预算管理考核细则》,以体现预算严肃性、全面性、协同性及时效性,明确预算刚性原则,落实依法从严治企,确保全年经营目标得以实现。

(四)加强对县公司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促进财务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积极参加、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实用化培训,提高财务人员适应财务集约化管理的业务技能水平和专业履职能力。每年均开展县公司所有财务人员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或普考活动,从方案到内容、从培训到考试,通过全员参与,是对县公司财务人员基础业务工作的一次有力检验,意在提高财务专业岗位人员素质和工作技能,以此形式督促财务人员要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练好内功,只能在“底板不能漏”的情况下,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规范化为重点加强县公司财务基础管理和风险管控。

(五)推进依法从严治企,加大财务监督控制的力度,提升财务风险防控能力

加大县公司财务稽核力度,财务部每年针对高风险领域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稽核活动或监财联动,针对违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立即整改,同时对县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暴露出的风险点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提交“风险管理提示单”、“财务专项管理报告”,以达到管理层知晓县公司现状、县公司针对问题及时消缺整改并举一反三,通过多角度检查、风险防范,为县公司规范理财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成效

(一)县公司资产经营指标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县公司经营指标管控成效显著,在各项指标优于计划时间节点完成的基础上,县公司全年财务指标均优质高效完成,实现县公司年度财务指标可控、能控、在控目标。

(二)县公司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技能持续提高

在近年内举办的财务人员调考中,通过全体参考人员的努力学习,奋力拼搏,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收获多项集体、个人荣誉。

(三)县公司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推进财务深化应用,财务管理质量持续提升。坚持以全面落实财力集约化管理为核心,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督导县公司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及业务及时总结提炼,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

(四)县公司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理念强化

第6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2013SJD630089)

摘要: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高管人员薪酬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投入变量,总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产出变量,利用超效率DEA模型从静态角度对2013年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超效率DEA值进行测算并排序,研究表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总体技术效率较高,平均纯技术效率基本达到超效率DEA有效,规模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

关键词:超效率 DEA模型 农村商业银行 财务治理

一、引言

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里,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制度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发生着重大的变迁,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发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2001年9月19日,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正式开业,从此拉开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制度变革的大幕。为适应三农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江苏省各农村信用社围绕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了股份制产权制度和“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截至2012年末,江苏共组建58家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9 898.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 123.1亿元,农业贷款占省内金融机构的比例达96%,为促进江苏农业持续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已成为拥有地方金融资源主要份额,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主要渠道,服务惠及社区主要人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另外根据证监会IPO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吴江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江阴农商行处于“落实反馈意见中”,常熟农商行和无锡农商行处于“初审中”。

但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内部控制风险应对不足等,因此在进行内生制度重构和外部市场博弈中,发展中的农村商业银行不仅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而是财务与治理问题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如何提高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绩效是实现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发达省份之一,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居于全国前列,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本文以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为视角来展开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具有良好的代表性和研究借鉴价值。

二、文献回顾

对于财务治理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76年詹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的资本结构契约理论,此后,罗斯(Ross)的信号传递模型、格罗斯曼(Grossman)和哈特(Hart)的担保模型、阿洪(Aghion)和博尔顿(Bolton)的控制模型等具有广泛影响的资本结构理论的建立和完善,极大丰富了财务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威廉姆森(Williamson,1988)在《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Corporate Finance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中指出:应综合考察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问题,如负债与股权融资,不仅仅是可相互替代的融资工具,更是可相互替代的治理结构。1991年12月,世界第一部公司治理原则文献――卡德伯瑞(Cadbury)报告在英国产生。报告的题目是《公司治理的财务方面》(The Finance Aspect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该报告的研究除了着重突出公司治理中财务的重要性之外,还注重研究了董事会的控制与报告职能和审计人员等问题,该报告对公司财务治理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影响深远。

我国财务治理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治理内涵、财务治理体系、财权配置研究方面,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治理效率和案例研究方面,其中财务治理效率研究主要体现在公司治理效率实证研究中,直接触及“财务治理效率”主题的主要有:姚晓民等(2003)认为公司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因此,外部相关者(尤其是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成为提高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关键。熊瑞芬(2004)从独立审计的角度触及了财务治理效率问题,认为要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就必须改变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控制信息不对称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审计在财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张荣武(2009)较为系统地提出和论证了财务治理效率最大化的核心是剩余财务索取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对应,其基本衡量标准是财务治理收益与财务治理成本对比。衣龙新(2011)构建了“财务治理行为――财务治理效率――经营绩效”三层次体系,提出构建财务治理指数来衡量财务治理效率,并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检验。郑少锋等(2011)使用DEA方法计算评价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效率,并明确影响财务治理的主要因素。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实证研究相对缺乏,而单独关于财务治理效率的实证研究更是甚少。在综合考虑前述财务治理效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财务治理效率是财务治理的根本目标,是财务治理投入而引起经营绩效变动的体现,它通过资本结构、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和经理层结构的合理配置,进行财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机治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由此本文以江苏农村商业银行为决策单元(DMU),将其财务治理行为作为投入变量(Input variable),经营绩效作为产出变量(Output variable),利用超效率DEA模型从静态角度对2013年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超效率DEA值进行测算并排序,从全新的角度对财务治理效率进行测评,并对研究改进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提供实证依据。

三、模型、变量及数据

(一)超效率DEA模型

数据包络分析(DEA)是由运筹学家A.Charnes和W.W.Coopers等(1978)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根据对决策单元的输入和输出指标数据判断决策单元是否为DEA有效,本质上判断决策单元(DMU)是否位于生产可能集的“生产前沿面”。目前使用较多的模型主要有CCR和BCC模型,CCR模型对决策单元有效性的判断是以锥性定理为假设的,即被考察的决策单元可以通过投入而等比例地扩大产出,即规模报酬不变假设;BCC模型是不考虑生产可能集满足锥性的DEA模型,即在CCR模型中引入约束条件从而将其转化为规模报酬可变的DEA模型。但无论是CCR或BCC模型,其DEA有效的决策单元的效率评价值均为1,无法对决策有效单元进行进一步的排序。在DEA模型的基础上,Andersen和Peterson(1993)提出了超效率DEA模型(Super-Efficiency DEA),以区分出DEA有效的决策单元之间的差异,从而对所有需评价的决策单元进行有效的排序。

假设有n个决策单元(DMU),每个DMU均有m种输入和s种输出,其中xj=(x1j,x2j,…,xmj)T>0,yj=(y1j,y2j,…,ysj)T>0,xij为DMUj对第i种输入的投入量,yrj为DMUj对第r种输出的产出量(j=1,2,…,n;i=1,2,…,m;r=1,2,…,s),x0=xj0,y0=yj0分别为决策单元DMUj0的输入和输出,且1≤j0≤n,因此对于选定的DMUj0,判断其基于输入的CCR模型如模型(1)所示,其中si-和si+分别为剩余变量和松弛变量,ε为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一般取ε=10-6。基于输入的超效率DEA模型如下所示。

(二)变量和样本数据

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效率是其财务治理投入和产出能力的测度,反映了其财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由于受不完全竞争、资金等问题的约束,农村商业银行并不在最优规模上运营,因此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DEA模型更结合实际,本文选择规模报酬可变的投入导向型超效率DEA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特点,本文选择资产负债率(DTAR)、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TOP3)、高管人员薪酬(MS)作为财务治理投入变量,总资产收益率(ROA)和总资产(TA)作为财务治理产出变量。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完整性原则,本文选取如下页表1所示15家农村商业银行作为研究样本,时间选择2013年的投入产出值进行评价。数据来源于各农村商业银行的网站及公开的年报(2013)。

四、财务治理效率实证结果及分析

基于超效率DEA模型,本文运用MaxDEA 5.2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其财务治理技术效率(TE)、纯技术效率(PTE)和规模效率(SE)的超效率DEA值如下页表1所示,并对各农村商业银行的效率值进行比较。从表1可以看出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技术效率均值为0.8127,达到比较有效率的状态,反映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其财务治理得到良好的改进,且有3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超效率值已达到1以上,达到有效率状态。因为技术效率可以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乘积,即TE=PTE×SE。从纯技术效率分析,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均值为0.9556,有9家农商行的纯技术效率值在1以上,反映出各农村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利用财务治理投入使产出最大化,各投入要素在使用上达到有效率的状态。从规模效率分析,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效率均值为0.8568,仅睢宁农商行和江南农商行规模效率值在1以上,反映出各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投入与产出的规模还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规模效率需进一步优化。

五、结论

本文选取资产负债率(DTAR)、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TOP3)、高管人员薪酬(MS)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投入变量,总资产收益率(ROA)和总资产(TA)作为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的产出变量,利用超效率DEA模型对江苏15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财务治理效率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各农村商业银行的总体技术效率水平较好,20%的农村商业银行达到超效率DEA有效。而通过对总体技术效率的分解分析,60%的农村商业银行的纯技术效率达到超效率DEA有效,13.33%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规模效率达到超效率DEA有效。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进行内生制度重构和外部市场博弈中,财务治理结构得到一定程度优化,财务治理效率达到较高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益。但是受财务治理规模效率的影响,财务治理技术效率没能达到有效状态,而导致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财务治理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的原因主要包括:股东持股比例不合理、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制度不完善、总资产收益率偏低以及资产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等等,这说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在迅速发展的进程中,其财务治理结构存在进一步优化演进的必要性,需要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财务治理的投入和产出规模,优化规模效率,强化适应结构性危机的能力,最终达到财务治理效率的进一步有效提升,促进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的不断提高,从而实现服务农村社会经济演进中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S

参考文献:

1.姚晓民,何存花.公司财务治理效率: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J].财贸经济,2003,(4):56-58.

2.熊瑞芬.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研究[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4,(7):60-63.

3.张荣武.财务治理效率论纲[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4):43-47.

4.衣龙新.公司财务治理:基础理论与实证检验[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5.郑少锋,黄庆华.基于DEA方法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效率评价[J].经济问题,2011,(10):58-61.

6.Charnes A,Cooper W.W,Rhodes E.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Decision Making Units[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1978,32(2):429-444.

7.Andersen P,Petersen N C.A procedure for ranking efficient units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J].Management Science,1993,39(10):1 261-1 294.

8.Allen R,Athanassopoulos A,Dyson R G,et al.Weights restrictions and value judgments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Evolution,development and future directions[J].Annals of Operation Research,1997,(73):13-34.

9.马忠富.中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10.吴文江.数据包络分析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2.

第7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

政策性、商业化保险联办共保:江苏淮安模式

江苏省淮安市农业保险采用“政策性、商业化保险联办共保模式”,于2004年11月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保险公司签定了“联办共保协议”,确定对水稻、三麦、养鱼和农民团体意外伤害险等4个险种在10个乡(镇)进行试点。淮安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政府补贴保费;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利益、风险共担;实行“低保额、低保费”的初始成本保险;以险养险。

政府推动+共保经营:浙江模式

浙江农业保险采用“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模式,即由在浙江的10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由省人保公司作为首席人具体承担运作。其试点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结合,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其制度特征表现为:保险对象主要面向种养大户;保险品种采取“1+X”模式,即目录指导下自主选择;从低保障起步;以保大灾为主;以险养险;核损理赔更多依托农村基层载体。

政府主导下的农业专业保险公司经营:上海模式

上海市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特别是从1991年开始,实行了政府推动、公司的经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稳步发展。在此基础上,2004年9月,成立了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上海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政府财政补贴;“基本保险+补充保险”的运作机制;统保;共保;多样化承保;以险养险;巨灾补偿;实行专业性农业股份公司的形式。

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北京模式

2007年北京市开始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式运作。其制度特征表现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由商业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全面的财政补贴。

发达地区制度经验比较

制度模式

在本质上,江苏淮安和浙江采取的是同一种模式,即均由地方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合共保,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舟共济”的经营方式。江苏与浙江两省农业保险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江苏省采取与一家公司(中华联合)共保,而浙江省与多家公司组成的保险联合体共保,共保体可以降低独家承保的风险,提高对化解巨灾风险的承受能力。另外,责任分摊的方式更为细化。

两省农业保险模式的优点在于,增加了政府这样一个责任分摊主体,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赔付风险。这一点在淮安模式中体现为中华联合与当地政府按比例分享保费、分摊赔款。而在浙江模式中则体现得更为明显,对于5倍以上的超赔责任,完全由政府承担。

政府与公司(或公司共保体)联保,使得在农业保险的微观经营中,政府行为与公司行为掺杂在一起,不利于明晰二者的责任边界,可能存在制度性缺陷:

第一,由于政府的强势以及其效应函数中的非经济目标,可能出现大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迫于政府的压力保险公司不得不一起赔付,从而违背了商业原则。

第二,由于农业保险风险事故的特点,政府对于将来需要承担的责任缺乏稳定的预期,不利于建立一个制度性的政府支持体系。

第三,政府介入农业保险的微观经营,必然使得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以行政推动为主,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操作成本。同时,由于用于农业保险的宣传、展业、查勘、定损的费用相当高,而保险公司从所收取的保费中提取的经营管理费难以足够补偿政府的操作成本,这种行政推动的方式也缺乏可持续性。

第四,由于业务的开展主要依托于保险公司的服务网络和管理资源,在微观经营中保险公司处于信息优势地位,有可能出现套取政府赔款的机会主义行为。

上海和北京的模式在本质上是比较类似的,即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政府主要承担财政补贴、监管等责任,农业保险的微观经营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政府与市场各自的边界比较清晰,能够较好地避免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保模式的上述制度性缺陷。

另外,四省市的模式也有共同之处,即都较为充分地利用了保险公司的现有组织资源,从而能够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从实践看,保险公司,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和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力军,他们的经营技术和人才是现成的,有的公司(例如人保、中华联合等)已经有了实践积累。只要政府的政策到位,扶持措施得力得当,让他们既有利又承担风险,在政策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化操作的优势,成功的希望是很大的。

据此,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实际,对广大的农村分散经营的个体农户,比较适宜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模式,即在政府主导的框架下让商业保险公司唱主角。

财政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需要解决三个主要问题:第一,解决农民买不起保险的问题;第二,解决农业保险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第三,通过农业保险的再保险费补贴以及为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准备基金,解决农业保险中巨灾风险难以分散的问题。

四省的试点方案都不同程度地提供了保费补贴,其中北京市的补贴水平最高,考虑到各区县累加保费补贴,补贴比例超过50%。江苏淮安的补贴比例为50%,浙江的补贴比例为35%,上海的补贴比例为30%~35%。

但除了北京市,其他三省份均没有提供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和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

对于财政补贴责任如何在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分摊,四省份的实践采取了三种不同的方式。

江苏淮安采取省县财政按固定比例分摊。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忽视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往往是商品农产品基地或贫困地区的县市(区)财力不足,省市财政的支持力度应当大一些;而对发达地区,省市财政的补贴力度可以小一些。

上海和浙江均采取省(市)与县市(区)差别补贴的方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省市财政分摊比例相对小一些,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县市(区)分摊的比例要小一些,以体现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实现更大的公平性。

北京市采取由市财政承担50%的保费补贴,各区县根据实际累加保费补贴。这种方法由市财政承担全部法定补贴责任,体现了市政府在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这种“准公共产品”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理念,减轻了区县财政压力。同时,北京市财政实力雄厚,能够承担起补贴责任。

从各地的实践情况出发,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中地方政府不同层级之间的财政关系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适当调整地方不同层级财政投入的职责分工,即主要由省(市)财政负担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至于二者之间的分摊比例要视不同层级的财政能力而定。

同时,财政补贴要充分考虑到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县区财政较为拮据的情况下,省(市)财政补贴数额或比例要高一些;对于富裕地区而言,补贴数额或比例要低一些。弹性和灵活的补贴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下政府补贴的公平性问题。

以险养险

从四省市的经营实践看,除了北京市,其他三个省份都采取了“以险养险”,并将其作为重要的经验。即准许被批准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在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也允许他们经营农村的其他财产和(或)人身保险业务,以这些商业性保险项目或险种的盈利自我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

笔者认为,“以险养险”的间接补贴是在农业保险缺乏制度性的农业保险补贴情况下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无奈之举,“以险养险”的间接补贴方式本身不可取,存在很多制度性缺陷:

首先,政策性农业保险所需要的补贴需要多少商业性财产和人身保险项目来满足,实际上是一个难题。假如商业保险业务所赚多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补贴所需,而且逐年有所积累,就会有个要不要交税和如何交税的问题。假如商业保险业务所赚少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之补贴所需,亏损由谁补偿或消化?在后一种情况下无非四条路,要么向政府要补贴,要么收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扩大财产和人身保险的商业保险业务,要么走商业性农业保险的道路,要么完全放弃农业保险经营,在走后三条路的情况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就不可能达到。

其次,如何核定一家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类保险业务的盈亏?由谁核定?核定的原则如何确定?从我国实际和各方面暴露出来的制度缺陷来看,对这些问题必须事先有一个规则和解决办法,不然等出问题之后再讨论就不好办了。在实务操作中,已经出现了兼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难以区分(更准确地说是故意不愿区分)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的费用关系,难以避免搭便车的现象。

再次,给这些政策性公司多少商业性业务,还涉及到商业保险市场的平衡性和公平性的问题。

最后,是“挤出效应”问题。允许政策性保险公司经营商业性业务,必然对其他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产生“挤出效应”。其他商业公司多开展业务,多产生利润,可以通过税收的形式转化为财政收入。而如果想借助于“以险养险”的方式,则是以商业保险业务部分的利润免税的方式进行间接补贴的,从总量上并不一定会减轻财政负担。

因此,如果财政部补贴足额到位,则没有必要再采取自身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的“以险养险”的间接补贴方式。

综合分析,北京市在补贴比较到位的情况下舍弃其他地区“以险养险”的做法,是非常有益的尝试。

保障对象

从保障对象角度看,四省份采取了三种不同的方式。江苏省主要保小户,其理由是和种养大户相比,普通农户遭受自然灾害时具有更大的脆弱性,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应该着重加强这部分小农户的抗风险能力。浙江省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其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从操作上看,如果面向众多散户,农险核损理赔事务相当繁杂,道德风险监管难,势必会提高管理运作成本;二是从需求主体看,广大散户农业收入占比不高,即便遇到风险对其生产生活影响也不大,而种养大户投入大、风险高,一旦遇上风险就损失惨重,因而是参保的现实需求主体。而上海和北京则没有明显区分小户和大户,在政策上面向所有农户。

笔者认为,农业保险首先吸引哪种类型的农户投保,这方面可能有其内在的规律,不以政策制定者的主观意愿为转移。美国的经验表明,农场的规模以及农场收入对于农户总收入的重要性是是否参保的重要影响因素。2002年,在美国130万休闲农场中,只有6%购买了农作物保险。这些农场的农产品产量很小,以至于农场之外的收入为农户提供了足够的风险保障。当农场收入占农户总收入比例提高时,购买农作物保险的比例也随之提高。2002年,在年销售收入不到25万美元,且其经营者将种植业作为主要职业的中等规模农场中,约30%投保。在年销售收入至少为25万美元的大型商业化农场中,农作物保险的参与率提高到近42%。如果这带有规律性的话,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可能对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或基地最具吸引力,对小规模农户,特别是种植养殖的农户经济不具重要性的小规模农户,不会具有很大吸引力。

但从政策制定上,对大户小户都应当一视同仁。江苏只给小规模农户补贴,浙江只给较大规模农户补贴,都有偏颇。在笔者看来,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立法目标应该定位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如果对大户小户区别对待,则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立法目标有冲突。同时,公共财政提供的服务或福利应该体现均等化的原则,不能人为地歧视。因此,上海和北京在保障对象上面向所有农户的做法更值得肯定。

保障程度和水平

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大小体现在保险标的范围、风险事故的界定以及保障水平等三个方面。

在保险标的范围方面,四个省份差别较大。江苏省淮安市范围较窄,主要包括水稻、三麦、鱼塘;上海农业保险的经营历史较长,通过“普惠制的基本保险+补充保险”提供了30多种保险,保险标的范围最广;浙江为“1+X”模式,提供了12种选择;北京市试点则重点开办果品、蔬菜、粮食、肉禽、奶牛五类政策性农险业务,计划在“十一五”期间,保险标的覆盖主要种养业生产项目的30%。各地保险标的范围的选择,大致考虑了两个因素:一是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在开始的时候,从农民最需要的保险品种做起,取得经验后再相应扩大保险标的范围,扩展到其他作物上;二是各地在保险标的选择范围上,都主要选择关系当地国计民生以及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项目。

在风险事故的界定方面,农作物一般以自然灾害造成的作物产量损失、饲养动物以动物死亡损失作为风险事故。其中,淮安对风险事故的界定非常严格,水稻和小麦必须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农作物绝收或减产70%以上,病虫害损失达70%以上或绝收,才能获得赔偿。浙江则主要以重大自然灾害为保险事故。上海则赋予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农业情况、经济条件及经营状况,自行确定保险责任范围的权利。

在保障水平方面,淮安和浙江都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原则上保障程度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出发点。北京市则着眼于补偿参保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损失。

考虑到农民的支付能力和政府的财政实力,四个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水平基本上都遵循“基本保障”的原则,从基本保障起步,在取得经营经验之后逐渐提高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当然,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的确定还要兼顾农民的支付意愿。在自愿投保的条件下,有时候过低的保障水平和过于狭窄的保险标的范围可能难以满足农民的差异化需求。在这方面,浙江和上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从而在保障

范围的选择上也就更为灵活。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农业易受巨灾风险事故的袭击,大面积旱灾、水灾在我国各地的发生率都很高。因此,农业保险必须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除了北京市,其他三个省市都没有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缺乏巨灾风险准备金,分散风险的其他安排也不足,这样的农业保险试验经营就成了一着“险棋”,等于将风险都集中到了当地政府身上,这也是目前有的省政府试验政策性农业保险时最担心的事。因此,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势在必行。在这方面,北京作为全国的先行者,其改革示范的意义重大,改革取向值得关注。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分散程度,除了要尽可能在较大范围的地区推行农业保险、进行再保险安排外,必须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还必须规定巨灾风险事故发生后巨灾风险基金不足赔偿时的融资方式。同时,积极关注巨灾风险证券化的趋势,探索其在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领域的可行性。

管理机构

和一般的商业性保险相比,政策性农业保险更为复杂,这也对其管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复杂性不仅体现在其展业、承保、防灾减损、理赔等业务经营层面,更主要地体现在其政策性本质所要求的跨部门协调上。因此,设立管理机构的关键在于,要能很好地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和政策,这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

从四省市的实践来看,都建立了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加的管理机构,但除了北京市,其他三个省市的管理机构的职责比较单一,难以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管理重任。

农业保险设立管理机构要能切实履行以下职责或职能:制定和执行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组织进行农业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工作;研究农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精算费率,设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标准(或示范)条款;筹集、管理和使用巨灾风险准备金;协调各地、各个参与农业保险的主体之间的关系;组织安排以及提供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审核和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等。

结论

研究表明,四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结构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与地区环境的相容性,不同制度结构之间的差异也反映了地区环境之间的差异。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创新中,首先要允许分散决策,允许各地多样化的制度选择。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以及各地不同的发展战略,各地可以实行分散决策,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自行确定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项目的范围、种类和保障水平,自行决定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原则和标准等。

分散决策形成了多样化的制度结构,各地制度结构相互竞争的“收敛”过程构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模式的自发演进。但显然,仅靠制度的自发演进难以满足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有效制度的需求,因此,制度的设计就十分必要。在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发展中,有必要确定全国大致统一的整体制度框架,这能够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过程,同时也有利于纠正农业保险制度自发演进中的路径依赖现象。

第8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一)国家层面的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与农村金融发展以及小额信贷有关的财税政策,总结起来看,国家的财税政策具有如下特征:1、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进行补贴,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本身以“商业化”经营为主,国家的目的在于鼓励开展农村小额贷款这项业务。由于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没有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国家至今没有制定针对它们的财税优惠政策。2、国家已经开始对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公益性小额信贷给予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是国家针对“小额信贷”实施的财税政策的重大突破,但目前对于具有“商业化”和“草根”背景的小额贷款公司国家尚未出台财税优惠政策。

(二)地方层面的初步探索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主要由各地地方政府负责,一些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支持方面的探索,经过调查,搜集整理,我们发现主要有天津、江苏、浙江、贵州和内蒙古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财税支持政策。江苏、浙江等发达地区农业经济所占比例较低,中小企业有相当大的地位,地方政府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背离小额信贷为低收入者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初衷,严格地说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是在对中小企业贷款,而中小企业贷款与小额贷款是有差异的,它需要国家出台另外的政策措施。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缺失的影响

(一)社会福利损失

当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沉重税负导致机构竞争力日益下降,而且压制了小额贷款供需双方的交易意愿,造成社会资源的无谓损失,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资源浪费。高税负导致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不提高贷款利率从而获得稳定收益,这不仅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也使借贷双方可能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更重要的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农民、个体工商户等资金匮乏人群,他们对投资收益的要求也不高,获得贷款以后一般也是投向利润率较低的农业生产和相关领域,高昂的融资成本将极大限制他们借款的积极性,甚至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小额贷款,从而被排斥在有效需求者范围以外,而融资成本稍微降低可能会大大提高他们借贷的积极性。从经济学理论可以知道,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人群对贷款的需求弹性很大,沉重税负引发的福利损失就会更大。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限制

根据2010年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提供的数据,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在5%-10%之间,有的还出现负数净利润,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比较低。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有356家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亏损,占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的10.58%,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总体年均资本利润率为7.76%。为了获取利润,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突破国家允许的界限采取变相的办法收取高额利息,使社会公众对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产生很大的质疑,非常不利于我国整个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三)外界投资者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受挫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服务属于边缘性金融业务,虽然从事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但在法律上不属于金融机构。银监会不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财政部的相关财税政策也只针对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但政府在财税政策上对专业性小额贷款公司不重视,让广大民间投资者看不到很好的发展前景,导致他们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兴趣降低。

(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目标偏移

小额贷款公司至今尚未获得金融机构的地位,也不能享受相关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措施,直接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成本,迫使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获取收益而增加单笔贷款规模,获取规模效应。这必然导致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目标偏移”问题,贷款投向以中小企业为主,“三农”贷款比例很低,而且短期贷款所占比重很大。

三、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改革的总纲性规范

(一)财税政策上升到国家层面

目前我国各地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并在财政上给予相应的支持,但就如何减免税费、减免哪些税费等等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占主导的仍然是地方性制度和指导意见。而地方性的政策具有地域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其实施状况得不到很好的保证,不利于其稳定发展和政策的全面推广。应该尽快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和“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制度实施范围,享受与村镇银行等三类金融机构平等的待遇,建立一个促进小额信贷公司在服务“三农”道路上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新型财税支持政策有别于传统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财税政策应该注重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在强调基于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村金融业务的参与和贡献的基础上发挥财税政策对市场失灵的补充作用,补贴不能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不能与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化发展方向相背离。而且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某些财税政策应该具有时效性,要在适当的时候退出,主要的在于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不是提供永久性优惠或者免费午餐。

四、小额贷款公司财税政策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设计小额贷款公司有效财政补贴机制

我国应该改变将小额贷款公司排斥在国家补贴政策范围以外的局面,从国家层面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财政补贴,而且财政补贴要注意短期与长期相结合,允许市场机制发挥正常作用,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小额贷款公司在成立初期的固定成本较高,无法在短期内降低贷款成本,所以应该在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初期由财政补贴部分开办费用;为了防止小额贷款公司为追求利润而大幅度扩大贷款规模,出现“弃贫择富”的目标偏移情况,应该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长期补贴,解决因为较低贷款规模而带来的高成本问题。在长期内由财政补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成本与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损失,根据农户贷款或涉农贷款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贴,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贴机制,缓和小额贷款公司目前“高风险、低回报”的矛盾,增强其盈利能力,服务于普惠制农村金融建设。

(二)实施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 惠政策

鉴于我国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税负沉重,应该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优惠力度。

1.针对性地减免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退税机制。

2.构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的中央、地方分担制度,中央财政应当考虑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的减免带来的缺口进行转移支付,而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财力雄厚,可以由其财政自行承担。

3.为更好地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农户和微小企业,可以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社会绩效管理,对农户贷款和微型企业贷款比例较高、具有良好社会绩效的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财政支持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机制

第9篇:农业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截止2012年底,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已有60家,在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受到来自宏观政策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影响,其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2 年到 1995 年,农业上市公司处于起步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由于国有企业股份制的改造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应此证券市场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同时,在 1994 年开始的通货膨胀导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恶化的情况,因此,在1995 年我国农业类股票发行受挫,停滞不前;第二阶段为1996 年至 2001 年,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在此共有32家农业公司上市,出现了大批的竞争能力较强的农业企业;第三阶段为2002 年至今,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处于平稳的发展时期。2000年开始,我国上市公司进行整改,上市公司的准入条件改为核准制,为我国农业公司的上市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同时,2004年我国惠农政策的出台,加快了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发展进程。如何科学评价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质量,已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话题。

二、研究设计

(一)财务质量构成要素和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在现实生活中,财务质量其实就是反映一个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许多指标可以用来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并非所有的指标都可以作为公司经营状况的评价指标,有些指标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影响微小,有些指标具有相同的性质 ,因此,为了能客观的反映一个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结合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实际特点,选取以下指标建立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可以代表一个上市公司获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每股净资产(X1)、销售毛利率(X2)、总资产收益率(X3)、净资产收益率(X4)这四个指标。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在此我们选择应收帐款周转率(X5)和总资产周转率(X6)两个指标。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在此选择流动比率(X7)、速动比率(X8)、资产负债率(X9)和股东权益比率(X10)这五个指标。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上市公司的发展潜力直接代表了这个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因此,我们选择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11)、净利润增长率(X12)和总资产增长率(X13)这三个指标来表示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5]。

(二)评价方法 作为多元统计方法的一个重要计算方法,即因子分析法(FactorAnalysis)。因子分析法的中心思想是从一组因素中找出几个公共因子,遵照信息最小的损失原则,通过公共因子的提取,将众多的原始变量用几个因子变量来表示,从而增强了因子的说服力。在公共因子提取中,对变量进行线性重组,再通过权重的运算,得出相关公共因子的得分,然后将其进行加总,计算出评价指标的最终得分,根据得分对评价指标进行排名。因子分析方法的最大好处在于它对指标分析的结果是通过系统产生的,可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公平性。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截止2012年底,在我国上市的农业公司有60家,农业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行业内的板块为农林牧副渔板块,本文选取的60家上市公司是以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农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在样本数据获取中,千足珍珠和天康生物由于指标数据的不完整性在此不予考虑。因此,本文所选取的是2012年底相关的财务数据,在此合计的样本为58家农业上市公司。本文研究中所利用的财务数据均来自新浪财经股票行情和大智慧股票软件中所记录的2012年底公布的 农业上市公司的年报,通过重新整理和计算所得。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KMO检验和Bartlett球度检验 通过对2012年我国58家上市公司财务质量评价指标数值分析的基础上,运用SPSS19.0统计软件,对评价指标数据进行相关检验,具体结果见表(1)所示。在表(1)中,Bartlett球度检验统计量为389.481,检验的P值接近于0,表明13个评价指标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同时,KMO统计量为0.647,大于0.5,符合因子分析的条件。

(二)因子提取 如表(2)所示,13个评价指标的变量共同度量都在40%以上,大部分评价指标的变量共同度接近于80%,说明因子分析中所提取出的公因子在解释原始因素上有很强的说服能力。如表(3)所示,在初始特征值一栏中,其值大于1的是前5个变量,同时前5个变量的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到74.384%,说明前5份因子已达到解释所有因素的能力,因此,在本文中通过因子分析对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进行评价时选取前5个因子已足够,放弃企业8个因子。通过对公因子进行旋转,有利于简化因子载荷矩阵的结构,便于我们更容易理解公因子所代表的的实际意义。在此,本文使用方差的最大化正交旋转法对5个公因子进行正交旋转,所得结果如表(4)所示。由此可知,第一个因子主要是由每股净资产(X1)、销售毛利率(X2)、流动比率(X7)、速动比率(X8)、股东权益比率(X10)所决定,说明第一个主因子代表了农业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第二个因子主要是由总资产收益率(X3)、净资产收益率(X4)决定,说明第二个主因子主要是反映农业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第三个主因子主要是由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X11)、总资产增长率(X13)决定,说明第三个主因子主要是反映农业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第四个主因子主要是由应收帐款周转率(X5)、总资产周转率(X6)决定,说明第四个主因子主要是反映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第五个主因子主要是由资产负债率(X9)、净利润增长率(X12)决定,说明第五个主因子主要是反映农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因子得分 运用SPSS 19.0 计算出各个样本公司的因子得分矩阵,根据因子得分的系数矩阵,我们可以得出各因子的线性组合方程,将处理后的各样本公司的数据代入上述因子得分函数中,最终得分和各样本公司的排名,结果见表(5)所示。表(6)分析结果显示,2012年我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综合得分中,有27家为正值,31家为负值。从整体上来看,在综合得分偏高的农业上市公司中,其公司的财务质量普遍优于综合得分偏低的农业上市公司。其中位于前十名的公司依次是福建金森、唐人神、大康牧业、大北农、大华农、中农资源、百洋股份、天山生物、正虹科技以及亚盛集团。这些农业上市公司相比起其他农业上市公司在获利能力、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而在财务质量评价中综合得分较差的几个公司依次为康达尔、金健米业、北大荒、万福生科、敦煌种业、香梨股份、新农开发、*ST景谷、国联水产。根据获利能力因子得分的情况来看,排在前十名的农业上市公司依次为隆平高科、大北农、雏鹰农牧、登海种业、百洋股份、唐人神、壹桥苗业、中牧股份、万向德农和东方海洋,这些农业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这反映了获利能力在一定方面影响着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农业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来看,在样本公司中有22家公司的发展能力为正,36家公司为负值,这说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整体的发展潜力还不够;根据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来看,其中有35家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因子得分为负值,23家为正值,说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整体的经营能力偏低,有待加强;而在经营能力上最强的农业上市公司为唐人神,而最差的为登海种业;最后在农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其中有33家农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因子得分为正值,25家为负值,说明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整体偿债能力整体上较好。从各子行业来看,将58家农业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即农业、林业、牧业及家禽饲养业、渔业和粮食及饲料加工业。在这几类中,林业公司整体财务质量一般,由于位于林业板块的各农业上市公司大部分的主营业务为行业加工,受林业资源的限制,使得其在获利和经营能力的因子得分一般;渔业类板块的农业上市公司在获利能力和经营能力的因子得分大部分为负;粮食及饲料加工行业的发展能力较低,大部分的因子得分为负值;牧业及家禽饲养业的农业上市公司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因此具有较强的抗风险性;子行业为农业的上市公司财务质量不佳,部分农业上市公司财务质量综合评价得分为正外,其余的11家均为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