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精选(九篇)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第1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一、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主要做法

1. 加强体系建设,增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发能力

根据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完善培训与鉴定体系,增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开发能力。根据农广校系统办学体制,技能鉴定工作由省农广校统一组织管理,各省辖市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明确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辖县(市、区)的鉴定工作。县级分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基地,形成了一支以省农广校鉴定站为核心,各市鉴定工作站为纽带,县(区)农广分校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基地为依托的培训与鉴定体系。

2. 加强考评员、督导队伍建设,保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是鉴定考核的“法官”,同时也是所在单位乃至行业中的中坚技术力量,考评员、督导员队伍素质高低是决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重要因素。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采取措施不断强化考评员、督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站先后多次邀请农业部专家到江苏省举办考评员培训班,对成绩合格者发考评员证书,同时与工作站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三年。根据相应工种、等级或类别,及时将聘用考评员信息登记造册,建立了考评员专项档案。到目前为止,工作站共有547名考评员,其中种植类263名、养殖类204名、工程类35名、加工类45名。对在聘的考评员,每年都组织集中学习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鉴定人员队伍。同时建立考评督导员队伍,先后三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农业部督导员培训。目前共有12人获得国家督导员证书,基本满足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监督工作的需要。

3. 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为切实做好培训与考核鉴定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保证鉴定质量,工作站严格按照《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不断细化鉴定工作程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在鉴定工作中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鉴定程序、统一资格审查、统一鉴定试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档案管理。每年年初制定并上报年度鉴定工作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批准的鉴定范围《鉴定公告》,组织报名。根据报名情况,严格按照《考务规则》规定组建考评小组,制定《鉴定方案》,并上报部指导中心及行业指导站,经批准后实施。按照鉴定工作规程的要求布置标准化考场,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公布考场纪律、考场规则,实施循环交叉监考。成立由站长、督导员等组成质量督导组,对现场考试和考评进行监督,并提出评价意见,确保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4. 加强硬件建设,优化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基础设施

江苏省农广校建有13所市分校、73所县分校以及乡镇教学班,形成了四级办学体系,充分利用农广校体系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学员多和多层次、多专业、多功能办学的优势,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符合鉴定条件的市(县)分校建立鉴定工作站或鉴定基地。同时通过校站联合、校场联合、校所联合等途径,为农广校解决培训基地、设备、实验实习场所等基础设施问题。并结合当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重点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把实习基地建成学生的实习场所和练习场地。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实施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实现优势互补。加强与各级农科所站以及农技推广中心的强强联合,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技术力量、检验实验器材的优势,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解决硬件不足的矛盾。加强与教育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协调,选择师资力量雄厚、技术条件优越的教学、培训机构,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其师资、教学设备和实验场所的优势,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提高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特有工种的专业化、技术化、标准化水平。

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经验

1. 与省委省政府的农民培训工程相结合

江苏省农广校自2009年起,结合农民培训工程项目实施,鼓励培训学员参加国家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年鉴定人数达3万人以上,对获得证书的参训学员每人增加补贴150元的技能鉴定费用。明确提出了通过技能鉴定考核来规范农民培训工作内容,提升农民培训工作质量,检验农民培训工作实效,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提升了农民的从业技能,培育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认真落实《江苏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村的覆盖面,将培养“百万持证农民”作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之一,按照农业生产岗位对技能的要求,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在学历教育中全面实行“双证制”。将职业技能鉴定作为检验农民学历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大力培养技能型职业农民。

2. 与各级政府的农村重点工作相结合

农广校主动与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相结合。如结合省政府“放心肉”工程而全面启动的8000名动物检疫员培训与考核鉴定工作,由于找准了结合点,进展非常顺利,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昆山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昆山务农的农民必须要“三有”,即有物业、有产业、有职业。当地农广校积极主动拿出培训职业农民的方案和实施意见上报给政府,政府从地方财政中拨出专项经费鼓励从业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每培训合格一人政府补贴500元。连续5年来,已有近7500人次获得了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这对当地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 与产业化经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发展相结合

多年来,江苏省紧紧围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主导产业及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通过培训鉴定,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通过培训鉴定,做强一个农业产业;通过培训鉴定,开发一个农业产业。如盱眙县围绕龙虾产业、高效渔业发展对龙虾养殖人员开展淡水水生动物养殖工培训与鉴定;围绕土鸡产业发展对土鸡养殖户开展家禽饲养工培训与鉴定。丰县通过示范园区培训实习和考核鉴定,高规格高标准有针对性地为每个村培养了一批专业能手,很快形成了苹果之都、牛蒡村、西洋菜村等特色产业链,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结合

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农民的意愿,把有计划地组织培训与鉴定作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有效途径之一。重点开展了花卉园艺工、插花工、绿化工、农资营销、农机修理、数控机床操作、车工等10多个工种的培训与鉴定,增加了鉴定的吸引力,调动了农民参加培训鉴定的积极性。兴化市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输出和农业技能的输出的“双输出”,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集聚的村镇,开展整村推进培训鉴定模式,培训了一批有技术等级的持证的草莓能手、西红柿能手、黄瓜能手等,使这部分能手有技术、有能力、有证书、有信心走出去,到外地异乡创业授业,改变了过去简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格局,从根本上改变了输出农民的含金量,同时也打响了兴化特色蔬菜的产业品牌。

第2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关键词: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建议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12-0008-02

所谓农村“两后生”,是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但又不愿再复读的农村学生。改革开放以来,新生代农民工的构成主要是农村“两后生”,他们逐渐成长为农民工主流群体。这一群体主要出生在20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的农村地区,接受过初中或高中教育,具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愿望和基础。2009年,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1亿人,他们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有效合理的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是培养现代新型农民的重要手段,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是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遏制城乡差距扩大、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现状

有关部门对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力度不够 有关部门对农村“两后生”政策,在利用电视或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方面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难以保障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措施等被广为知晓。这就导致农村“两后生”及其家长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状况缺乏了解,在选择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机构方面较为盲目,直接影响“两后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培训效果。因此,教育、劳动、就业相关部门和各类中学要积极配合,掌握因家庭困难面临辍学和不打算升学以及成绩不理想未能升学的学生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性亟待加强 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两后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仍然不高。究其原因,就在于培训的实用性不强,没有完全满足农村“两后生”的就业需求,没有紧密联系就业市场和产业需求。培训工作的实用性不仅体现在培训费用较低或者免费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实用和实效上。应大力推进校企联合办学,鼓励中小企业和培训机构建立对接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与方式要多样化 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授课内容与方式要多样化。在培训内容方面,由于培训对象的学习能力、专业需求、专业背景、工作现状以及培训期望等不同,在机械、建筑、饮食服务、家电维修、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方面都有需求,呈多样化倾向。这就要求我们的培训具有明确的针对性,以行业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在培训方式选择上的明显特点就是灵活性和业余性。相当一部分农村“两后生”正在或曾经参加过不同种类或行业的工作,为了生活和正常工作,难以脱产集中时间参加培训,对培训时间要求非常灵活,主要集中在晚上、周六日、节假日或其他的业余时间。至于培训期限也存在长短不一的不同选择,总体上表现出希望经过短期培训快速提高技能、增加收入。我们的培训部门要在拓宽培训领域、改革培训方式上下工夫,不仅要有集中培训,也要有分散培训,还可以深入企业、工厂、车间开展各种培训。

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目的单一 农村“两后生”作为新一代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比较单一,主要就是为了提高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增加收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他们愿意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免费或费用较低的技能培训,少有愿意自己承担全部费用的。尤其是一些费用较多、培训周期较长的工种,虽然受训农村“两后生”有广泛的培训意愿,但由于经费问题难以组织实施。就政府培训部门而言,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资金额度较小,而需要培训的农村“两后生”数量较多,培训经费严重不足,需要多渠道筹措。应加大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财政扶持力度,逐步建立免费的农村“两后生”职业培训制度。应依靠当地财政拨款以及各种民间资金,进一步拓宽农村“两后生”技能培训投资渠道,从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有序、健康和持续发展。

对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和宣传力度 政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各级政府的劳动就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如报纸、广播、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使“两后生”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还需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实施,做好培训规划和课程设置,基本形成劳动部门牵头、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

注重企业需求,增强农村“两后生”培训的实用性 各级培训部门和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两后生”培训方案,设置实用的培训内容,注重与市场和企业需求接轨。农村“两后生”培训实用性的最直接体现就是就业竞争力增强。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大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两后生”就业培训的质量。应有计划地组织从事“两后生”培训的在职教师到高等院校或企业学习,拓展知识范围,提升授课水平,打造一支既能讲理论知识,又具有动手操作能力和能指导农村劳动力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要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的管理和引导,注重专业教师和职业指导师的培训,逐步改善实训条件,培养出满足企业需求的实用型人才。

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须通过调研、走访等各种方式掌握农村“两后生”的学习动机,采用内容灵活的教学方式,创新培养模式,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第一,在培训内容改革方面,应根据“两后生”的知识基础和文化水平,设计符合其学习能力与学习需求的教学内容。学习内容应力求做到易懂、简洁、实用。通过教学使“两后生”能够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竞争力。第二,在培训方法改进方面,应以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前提,采取巡回辅导讲座、讨论交流、实地参观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在网络化时代,应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如互联网、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立足当地经济发展的培训工作。第三,在培训模式的选择上,要注重模式创新和发展。加强校企联合,创新培训机制和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培训力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新生代的农村“两后生”是新生力量,对农村发展作用重大。政府在农村“两后生”职业培训中起引导作用,但仅仅依靠政府号召不行,培训主体应该是受训者,要明确政府、农民、培训机构和企业单位在农村“两后生”培训中的责任。首先,需要政府加大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增加培训投资和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增加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其次是着力扩大投入主体,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培训方针,广泛发动和依靠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力量共同兴办农村“两后生”职业培训机构,采取政府、企业、被培训者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模式开展培训工作。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结合财政拨款以及民间资金,进一步拓宽农村“两后生”培训的投资渠道,从而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有序、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级培训机构、企业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增强培训实用性,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和加大资金投入,共同做好农村“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孙金锋.后人口红利时代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J].成人教育,2011(10).

[2]艾炎军,邹叶茂,蔡国辉.高职院校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0(10).

[3]王新杰.职业教育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制约因素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1(12).

[4]宋建军.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与管理的创新[J].教育探索,2008(8).

[5]马超,张义兵.国外农民培训的三种模式及其对我国农民培训的启示[J].职业教育研究,2008(2).

[6]王宏奇.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J].职业,2008(9).

[7]张雅丽.中国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8]国家统计局.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EB/OL].(2010-03-19).[2010-10-20].http:///fifx/fxb9,t20100319402628281.htm.

[9]唐踔.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探析[J].成人教育,2011(1).

[10]李能芳.论就业压力下的农民工职业培训[J].成人教育,2009(10).

第3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经过认真的筹备,春节长假后我县第一期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这标志着我县惠及返乡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喜事、好事全面启动。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培训班的开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学员表示诚挚的欢迎!

开展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失业返乡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我县陆续出现失业农民工返乡,截至目前,全县失业返乡农民工返乡(含季节性返乡)已达4.032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总数的8.5%,其中,因金融危机直接影响而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已达到2.99万人,占失业农民工返乡总数的74%。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已成为我县当前就业工作一个新的课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县劳动就业部门举办本期失业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县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在对各乡镇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愿望的调查基础上,结合失业返乡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和实际需要,举办本期培训班,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失业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是党和政府为广大失业返乡农民工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的具体行动。

“外出务工把钱赚,不在家里当穷汉”,已成为同志们的共识。但我县农民工普遍缺乏职业技能,没啥手艺,出苦大力的多,真正干技工挣俏钱的少。因此,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稳定就业的实际需要。从目前的就业形势看,全国现在不缺大学生,而是缺有技术特长的工人。现在外出务工,不是用工单位难找,而是技术工人难找。只要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到哪都能找到稳定工作。二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促进劳动力高薪就业的必然选择。要想挣钱多,必须得有一技之长,这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三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实现劳动力由“体力型”就业向“技能型”就业转变的唯一途径。劳动者要提高素质,必须走培训这条路。劳动者只有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才能真正就业、就好业,农民工也才能真正转变身份,离开土地创业致富,变成产业工人。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落实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的实际举措。

在此,我希望在座的农民朋友,要珍惜本次学习机会,认真学习,虚心请教,确保此次职业技能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第4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今年上半年,我县以新型农民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实现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为主线,以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6月份,全县共举办服装缝纫、数控机床、电焊工、电脑、电子电工等各类技能培训班130期,培训农村劳动力645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4.5%(全年任务为培训10000人)。其中持农民培训券参加培训人数3200人,培训合格率95%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85%以上。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年度培训目标(含省下达的转移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1.5万人,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将转移培训的重点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执行转移培训政策、统一建立学员管理档案、学计划、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在乡镇、村设立培训点,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既方便了农民,降低农民的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生源。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定点培训机构少。我县农村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有1万余人,而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难以完成培训任务。乡镇无一个定点培训机构,农民无法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2、高技能工种培训费补助标准偏低。贫困农民难以参加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

3、部分农民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性不高。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民个人存在急于就业取得收入的想法,不愿花过多时间参加培训。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劳动保障所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人员兼职,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劳动保障所没有临街工作场所,和省市创建星级劳动保障所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劳务输出的统计、调研和宣传发动工作缺乏有效载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的开展。

5、经费困难。我县为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性补贴难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劳务输出和培训规模的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加技能培训,认识到技能培训对提高就业竞争、就业能力,实现长远更大利益作用,提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按照方便农民培训原则,合理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并督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增加培训工种。

3、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加强与扶贫办、阳光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与兑付等项工作,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4、切实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镇镇通工程为依托,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信息化步伐,年内努力实现乡镇和市县之间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第5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为了加强我县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规范我县畜牧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牧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今天县畜牧兽医局在这里举办夏河县农牧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班,这对推动我县畜牧产业发展,促进我县首位产业科学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本次培训班的开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本次培训班的上级业务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各位学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畜牧产业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

    进年来我县畜牧业发展势头迅猛,畜牧业发展也成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最大亮点。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草原补偿奖励机制、种畜投放、人工授精改良等扎实推进,首位产业“三农” 政策性补助和建设工程相继实施并投入生产应用,并适时调整投资结构,将项目投资向富民产业倾斜、向首位产业倾斜,为首位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在全县畜牧业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举办此次培训活动,旨在农牧民尽快掌握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着力提高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培训机会,努力提高经营技能,不断提高从事现代畜牧业的真本领,真正涌现出一批会管理、懂经营的畜牧业生产能手和带头人,兴起科学养畜的积极性,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严格要求,扎实做好养殖服务工作

    这次培训班我们邀请了州牧研所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从动物防疫应用技术,牲畜养殖、繁育管理技术、畜种改良,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合作经营、章程、生产管理模式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紧密结合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实际工作。因此,我希望各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思考,学以致用,在课余时间加强交流,互相学习,为畜牧业发展带来好的思路、办法,取得好成绩。

三、珍惜学习时机,明确学习目标

这次培训班时间紧、任务重、培训内容多,参加培训班的各位学员都应该珍惜把握这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因此各位参训人员要认真听取专家授课,遵守课堂纪律,勤做笔记,把我们所学到的知识用于今后的生产、生活当中,我相信通过这次培训活动参训学员会有很大的收获,并对推动我县畜牧产业发展壮大也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第6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随着工业化进展的不断加快,农民工群体的扩增是一个势必会出现的现象,在党的十报告中有关于农村劳动力问题的明确指示,即应当积极探索多渠道的农民增收办法,使农民得到更多就业机会,解决他们的生存和生活问题。参考我国《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可知,2014年,中国农民工群体的总数是2.74亿人,在我国人口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且数量仍在不断扩增的群体。尽管农民工数量巨大,但是大多都是低端劳动力,能够有一定职业技能基础的很少,而要提高农民工职业能力水准,就必须搞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使农民工的自立能力得以提升,这才是彻底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1 我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不足

(1)政府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缺乏重视,投入较少

当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并不是一项常规性工作,政府给予的关注和投入很少,根据《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的数据可知,我国曾经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为总人数的34.8%。出于成本考虑,政府很少就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因此大多数时候不得不由农民工个人支付培训费用。而且由于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活动很少,比较分散,有时农民工必须到较远的地方学习,成本更高,远远超出农民工的承担能力。最好的办法是以县为单位组织农民工进行培训,但是目前县财政对这一部分所列支的资金很少,而国家补助数额有限,不仅是培训时间很短,而且培训内容也并不具有针对性。

(2)企业很少对农民工培训提供经费

关于职工培训问题,我国的相关规定非常详细,尤其是职工培训费用的提取标准,而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都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很少对此投入资金,或是所提取的经费并没有按照规定要求使用,往往是用作领导者的学习考察经费,农民工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培训。也有许多企业,认为农民工只需要做一些简单劳动,而且不会长期留在企业,对他们培训等于是浪费,因此对农民工培训经费控制非常严格,不仅提取的经费额度很少,所提取的经费也并没有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3)培训机构专业性较低

当前我国针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不少,但是这些机构运作并不规范,所开设的各类培训活动都过于简单,方式落后,所设置的培训课程也并不符合农民工实际就业要求。

2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分析

(1)缓解中国人口压力

我国人口数量众多,在十四亿人口中,农民要占一大半,农村的广大劳动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但如果这些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管理和使用,对于经济也会有阻碍作用。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的作用在于,为农民工个人技能提升奠定基础,使其有能力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所需,逐步改变单一的体力劳动形式,使其适应城市就业要求,逐步脱离对土地的依赖。通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活动,使农民工对城市工作要求和竞争形势有更明确的了解,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来学到更多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转化为就业优势。

(2)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如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能够不断完善,则意味着有更多的农民工可以在城市中找到合适的工作,不必再一定依赖土地谋生,农村劳动力可以适度转移到城市中,不仅丰富了城市劳动力资源,也解决了农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参加各类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农民工的视野更开拓,思想更开放,这也有助于他们反哺农村。

(3)实现国民经济的不断进步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建设最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因而农民工的培训关系到社会经济进步和和谐发展,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推手,提升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与城市进步和我国产业机构三者是保持同向变化的,前者对后两者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

3 如何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1)明确政府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职能,给予更多支持

第一,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充分明确自身职责,从资金和人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也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不能因为接受培训而让农民承受过多经济压力,既要确保农民有条件接受培训,也要确保这些培训活动是规范的、高质量的。第二,政府应当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加强指导;第三,政府应当从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入手,为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就业和生活提供更多保障,确保农民工权益的完整性。

(2)企业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更多帮助

对于企业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活动,政府是最重要的监管者,不仅仅是要让企业领导者明确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之于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也必须严格要求企业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同时应当对农民工培训成效实施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4 结语

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关系到农民工个人,更关系到城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在这项工作中都负有一定责任,应当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参考文献:

第7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关键词】农民工 职业技能培训 法律常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B-0123-02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促使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是目前各个教育培训部门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指定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担负着全市外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本文拟以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实践为例,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法律常识教育进行探索。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保守

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较落后的农村,有些甚至是偏远的贫困山村,那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民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思想观念保守。随着近几年农民外出务工热的悄然兴起,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大部分农民工依然用惯常思维思考问题。部分农民工在外按部就班,畏首畏尾,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说话甚至是不敢说话,害怕惹出更多的事端,通常以自己吃亏的方式息事宁人。此外,许多农民工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对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积极争取自己的相关利益等持漠然态度,对别人已经发生的事持观望态度,及至事情发生后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又后悔莫及。

(二)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甚至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小学毕业,45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更有文盲存在。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在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存在较大欠缺,这同样也体现在农民工对权利义务的认知以及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上有所欠缺。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甚至是偏向低层次,导致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在寻求法律帮助时,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而不是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同其法律意识程度高低相互联系。调查显示,收入高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收入高的农民工,由于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更多的机会在更大范围内接触到法律事务,其在法律知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相对较强。而收入低的农民工,由于生产经营单一,缺乏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其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则相对较弱。从农民工整体来说,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都不高甚至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三)无法坚持长期深入的学习

当前针对农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人员与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普法工作职能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农民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同时,村干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不高,在对村民的纠纷调解中,往往不以法律处理,而更多地是依情理决断,从而也造成了农民工对法律的误解。另外,针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目前只停留在短时间的春节及节假日农民工返乡之时,时间短促,学习只停留在了表面。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认真研读有关的法律知识条文,在外务工忙于工作挣钱,返乡之际忙于休息应酬,并未真正领会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髓。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作用

(一)有助于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使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按照法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必须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信任感和敬仰感。由于农村相对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低,再加上边远山区的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外出务工成为许多农民的唯一选择。他们为了保住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宁愿牺牲法定的休息时间,双休日加班加点,甚至宁愿忍受恶劣的劳动环境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农民工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不敢抗争或不懂得如何抗争。有的农民工由于不知法而犯法,不懂法而违法,甚至用犯罪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起到维权的目的,而且使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因此,大力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工了解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不仅有助于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有助于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能力。

(二)有助于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劳动集约型的地区,就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较容易遭受侵害的地方。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的私营企业为了缩短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甚至克扣、拖欠工资,减少投入或者不投入安全卫生资金,不顾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因此,组织农民工学习法律常识,使他们正确认识法律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从而有效避免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有助于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整体法律意识,形成一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策略

(一)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渗透法制教育

凭祥市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据该市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已经有61.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有50%以上获得了上岗证书(获得电工、电焊上岗证书者居多)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当中,特别注重法制教育,例如,在电工电焊、水电工、装潢设计的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使技术可行性和法律可行性结合起来,让农民工既掌握技术又懂法律,确保劳动力的转移更加健康和稳定。同时每位参训学员都要求掌握《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

此外,学校普法教育多样化,选择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诸如板报宣传、法制讲座、知识竞赛、主题文艺汇演、播放电影等,让农民工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组织引导农民工观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电视节目,邀请在外务工多年的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工深刻领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从而提高他们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热情。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认识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边远山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欠缺,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应让农民工认识《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一是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劳动者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选择职业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才能、爱好、兴趣的职业。二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应当有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三是休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八是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指导农民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远离家乡外出务工,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听之任之,逆来顺受。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应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法律常识教育,使农民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发生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的,鼓励他们走法律程序,提请法律仲裁。二是要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合同的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不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三是告知农民工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农民工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如有违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四)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常识教育

农民工来自农村,交通不便,少出远门,不懂得安全常识,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须要求农民工掌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是为了自身安全,不坐“三无”车、农用车和报废车,遵守交通规则,掌握城市生活常识。二是外出农民工如果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务工地点的,从购票后进入乘运人指定的候车地点开始,乘客和承运人之间就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与乘运人之间存在着旅客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保存好自己乘坐交通工具的凭据(车票船票)。三是外出务工人员在乘车过程当中,不能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禁物品。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还将被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8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关键词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安徽宿州;桥区

中图分类号 S-01;F2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4-0336-02

党的十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共同发展,这对推动“三农”科学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科技和人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规模大、素质高、人员组成高效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需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人才队伍的技能培训。农业技能人才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并大力实施农业职业技能制度,推动农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劳动者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为发展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1 宿州市桥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概况

宿州市桥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于2003年经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064)批准设立。2012年被农业部首批评定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示范基地”。鉴定站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考评员5名(外聘1名),质量督导员1名(外聘),站长1名,其余为工勤人员。办公、实训、考核设备、设施标准、齐全。多年来,在各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人才强区这一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这条主线,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促进农机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发展,把人才强农战略落到实处。

截至2015年底,共组织培训(初、复训)农机技能人才41 800人次,受理申请参加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为12 616人,其中有11 890人取得了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涉及的主要职业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推土(铲运)机驾驶员、装载机操作工、农机修理工、农机电焊工、农机营销员等。为给桥区的农机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技术支撑,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成效不断的提升,主要做到以下4点。

1.1 加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要求

鉴定站成立后,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多次向领导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设意见,以争取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主管局十分重视,安排专人多次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制定实施方案。局里本着“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方针,让农机监理站、农机校、农机技能鉴定站在同一个院内办公,先后投资300多万元建设2栋综合楼,可供办公、教学之用;又在院内铺设训练和实操考评水泥场地;增添了必要的教学、考核设备。为充实培训鉴定队伍,主管局在本系统内抽调专业技术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同志参与该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鉴定站先后选派4名同志参加农业部指导站举办的考评员培训班,取得了考评员资质。基础设施和队伍的建设加强,为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1.2 健全和完善制度是开展工作的保障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守则》《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工作中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3 加强考务管理,保证鉴定公平、公正

一是重视报名环节,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国家职业标准中对各个工种、级别的申报资格条件均有明确的规定,这是控制鉴定质量和保证鉴定公正的重要措施。工作人员严格依据要求对申报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二是严格操作程序。在考核鉴定中,严格按照规定,经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取和使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题,理论考试单人、单桌,实操考评随时抽签。认真落实考场规则、考核记录等制度,要求考评员、阅卷员在《考核记录表》和试卷评分人处分别签字确认,并及时上报。三是加强巡考监督,进行有效督导,杜绝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鉴定公平、公正[1]。

1.4 注重培训效果,确保考评质量和合格率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一部分,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符合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形势的要求,而且可满足社会对农机专业人才的需求,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农机事业的发展[2]。桥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在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规定操作,对学员实施严格的教育培训,从知识、操作等方面加强教育。在培训过程中严格要求,确保考评的质量和合格率。

2 存在的问题

2.1 社会认识度和重视度不够

1996年国家建立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1998年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将1984年起开展的农机维修工人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轨。多年来,经过各级农机战线上的同志的共同努力,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对农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有一定的认识,但还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对其认识度和重视度不够。社会上还不能真正地把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作为提高农机劳动者素质的一项战略措施来认识,多数农机从业人员,其中包括农机管理人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2015年国务院又相继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给一些不完全了解事项的同志造成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农民要不要职业资格证书都行,不就是干活吗,会干不就行了吗”,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人员缺乏积极性和自愿性[3]。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到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其实是掌握了一项专业技能,会给自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2 机制不完善

一是对证书持有者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作为农机从业人员,本身工作就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就业主要面对的是农机企业、公司、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等,多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用人单位招用技术人员时不看你有无职业资格证书,只是从实用角度出发,能干活就行,更谈不上有别与他人的待遇了。二是缺乏足够的监督机制。实行就业准入的农机修理工,农机管理部门已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监管,为农机维修经营技术和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4]。作为农机行业其他工种,只有劳动监管部门实施监管职责,而就目前来看,监管不到位。因为,农机从业人员分布较为广泛,劳动监管部门人员又少,他们目前主要监管的是工矿等大型企业,无法顾及其他用工单位。

2.3 工作不能与时俱进

按照现行国家农机行业职业标准有18个职业可以进行技能培训鉴定,已经开展培训鉴定的职业只有8个,职业等级也只限初、中级,工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与时俱进。

2.4 从业资格证发证不及时

经过技能培训,申请参加技能鉴定的人员,我们都能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能鉴定和整理上报有关材料。但发证部门有时长达3个多月才能颁发,这给急需外出务工的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直接降低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度。为此,我们也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但仍不能有效解决。

3 工作建议

3.1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宿州市桥区的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能在一定的良好舆论氛围中顺利开展,同我们前期的广泛宣传是分不开的。但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还不够。要结合国务院2015年取消的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面向社会、面向领导、面向农机从业人员进行广泛宣传,真正使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必要性。这是劳动者实现自我价值的内在要求,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政府强化服务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

3.2 不断完善机制

一是建议政府选择一些技术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职业,对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的激励。比如:对三级及以上农机修理工、三级农机维修电工、三级及以上农业技术指导员进行免费培训鉴定或给予取得上述职业资格证书的进行补助,也可举办一些相应的技能大赛,给予参与者不同的奖励等,所有费用由政府“买单”。二是建议劳动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机制。同农村正在推行的养老制度挂钩,把农机行业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合作组织)养老制度推行开。先从就业准入工种切入,然后全面推行。

3.3 工作要与时俱进

随着先进新型农业机械的涌现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对农机与农艺的融合也将提出新的要求。新型高技能职业农民备受青睐,我们也势必面临着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把工作面放宽,比如可以与农业行业内的其他有关部门和一些农业职业大专、中专院校联合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工作中要注重技能培训工作,使参学者学的会、用的上,这就要求我们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训鉴定队伍进一步加强,以不断满足新的工作要求。建议颁发证书的部门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以增加我们这项工作的公信度。

4 参考文献

[1] 于衡,雷贯宏.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和意义[J].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3):7-10.

[2] 莫广刚.德国、英国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J].世界农业,2005(2):49-52.

第9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范文

论文关键词:基地化培训模式;虚拟培训组织;职业化农民;非盈利性组织

一、问题的提出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已初具规模,政府上下联动促进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格局初步形成,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多元化和民营化不断发展,不同类型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正在形成,竞争与择优机制不断加强,农民职业教育重点日益突出,其效果也逐步显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模式日趋多样化,培训体系和能力建设逐渐得到重视。但是,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存在着多家参与、多条途径进行的现状,培训往往流于形式、培训效率低、效果差,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缺乏快速集成供给的能力和协调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的机制。农民职业教育供不应求与供求脱节的矛盾、教育培训形式相对单一、重复浪费现象在总体上仍然比较严重,培训单位很少关注培训效果及后期跟踪服务等等。另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也存在着诸多弊端,如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仍比较滞后,没有独立的市场化、产业化的教育培训管理机构,也就无法推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必须在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现有观点梳理的基础上,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二、杨凌示范区教育资源分析

杨凌示范区是我国唯一的部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区内拥有一所农业高等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所部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一个职教中心、多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5000多名农业科教专家。这些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同时,杨凌示范区省部共建的体制优势和示范带动功能定位等都为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创造了得天独厚的良好条件。在杨凌,现在已经形成了现代农业创新园、国际科技合作园、现代农业企业孵化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等示范新区,并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科技推广模式,在青海、甘肃、宁夏等省区新建了一批科技示范推广基地。2011年8月,全国现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联盟在杨凌成立,这是首个全国性农业领域企业孵化的非营利性自主联盟,联盟发起单位42家,包括各类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目前,在杨凌示范区内初步形成了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单位,纵向上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在横向上各教育机构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举办各类涉农专业的特色教育,初步形成了高校、高职、中职、技校、职教中心相互支持配合的“五位一体”多元化办学结构。不同类型与层次的农民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不同,培训内容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如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村官培训工程”和“农业新科技推广工程”,依托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等等。而杨凌示范区职教中心有近30年的办学历史,拥有现代化的解剖实验室、生化实验室、组织培养实验室、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等。既能开展学历教育,又能开展开展短期培训。从教师来源结构来看,示范区内农民职业教育的师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构成: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分别满足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农民职业教育需求。从农民职业教育的投入分担结构来看则由政府、学校和农民三部分来承担。

虽然杨凌示范区内职业教育资源丰富,有开展大规模农民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潜力,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民职业教育体制不顺,条块分割,教育资源分散,各自为政,以营利为目的,管理松散,利益为先,协调乏力,培训与市场缺乏关联,投入不足,培训管理不完善等等问题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培训潜力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杨凌素有中国的“农业硅谷”之称,但是多年来传统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模式和落后的科技推广体系却造成了许多新技术、新成果成了专家学者实验室里的展品、论文上高深的专有名词。新技术、新成果“灯下黑”、“走不出杨凌”的现象,一度成为“农业硅谷”杨凌的尴尬。因此亟需进一步整合示范区内各类教育资源,使之发挥集约优势,并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三、构建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

(一)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含义

所谓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即依托杨凌示范区内的资源优势,通过区域资源分析评价,并对示范区内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使其发挥资源的聚集效应和集约效应,在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出政府、学校、企业以及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等全面参与,以促进农民提升致富本领、促进农业经济繁荣和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的区域内集约化、多样化、规模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新形态、新阵地和新课堂。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是包括教育培训主体对象、教育培训质量监控系统、教学体系、保障体系、反馈体系等方面等一系列资源和活动在内的总称。

该模式的构建与实施能够克服地方政府划地为牢、分割式的农民职业培训的弊端,能够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与职业教育规律的融合,能够满足陕西及西部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培育的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既为政府提供了农民培训的新路径,能够解决农民职业教育实施过程中常见的供需脱节的矛盾,还为我国当前时期培养新型农民和职业化农民,促进农民就业与农民增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范式。通过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在向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部级农业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和农业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并最终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一面旗帜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二)构建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指导思想

1.教育社区化的思想。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1年首先使用“社区”这一名词(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公社”等),当时是指“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我国的社区教育起步于80年代初期,它是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后,总结原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区教育的经验,从国内不同地域的实际出发,通过试点逐步发展起来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明显加快,社区教育正在不断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一方面,社区居民逐渐认识到社区教育的价值,产生了一定的参与要求。另一方面,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不断膨胀的城市人口、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入城市、人口老化日益严重等等。对此仅仅依赖以协调管理为特性的社区组织形式以及学校教育来解决上述社会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国际国内社区教育实践经验已清楚地表明,只有实施面向社区成员,以促进人的发展为原则的各种各样的社区教育,才能满足和解决人们各种各样的教育需求和社会问题。从社区教育内部看,成人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发生、发展,尤能说明教育社区化的必然性。可以说社区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理想途径之一,能够满足基本的学习需要。社区教育在教育连续性、社会适应性、教育手段多样性,以及教育与社会各部门的合作方面都较好地适应了这些原则要求,能够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充分共享,人人享受社会教育资源,因此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现代社区与社区教育——教育社区化的思想,这正是构建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

2.虚拟培训组织理论。虚拟培训组织(Virtual Training Organization,VTO)是针对企业员工培训提出来的,是在知识经济背景下为虚拟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的学习型组织,它将接受培训的员工视为内部顾客,侧重于学习和培训的有效性,通过远程网络、信息共享等技术支持,根据企业目标和内部顾客需求来提供培训,旨在提高虚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此为借鉴,建立虚拟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平台,借鉴虚拟培训组织的理念和做法,面向区域内外所有农民,将一定区域内的教师资源和课程资源运用战略联盟原理进行整合,通过远程网络、信息共享等技术,为该地区农民提供培训服务,使他们学习到新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改善其生产经营效果,同时在日常生活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其文化素养,成为新型农民和职业化、专业化的农民。

3.成立民间农民职业教育非盈利性组织的思想。目前来看我国农民培训模式不外有三种类型:政府主导型、主导型、非盈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简称NPO)主导型。各地的实践探索,虽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律性研究,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共性的问题:如大多数实践模式仅仅局限在经验和案例层面,缺乏推广性和普适性。对政府的依赖程度高,没有充分发挥企业、团体、学校,尤其是农民本人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建立非盈利组织主导型的农民培训模式方面涉足较少,未能产生满足农民意愿需要的、体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规律的模式和方法。

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建立,即是以非盈利组织主导型培训模式为切入点,成立民间农民职业教育NPO组织。民间农民职业教育NPO组织建立董事会制度,拥有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公司制管理,并且建立一整套评价与反馈机制,起到综合协调整合资源的作用。民间农民职业教育NPO组织能够统筹优化区域内教育资源,能够服务农民利益,按农民需求培训,负责把政府的钱和农民的钱用好。民间农民职业教育NPO组织通过统筹各类资源、对教育资源公开招标、研究农民需求和市场需求信息,有针对性的为农民服务,为行业提供指导。通过为企业、政府、行业提供指导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咨询费,通过申请项目课题和收取一定会费来维持自身的运行,使自身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获得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

四、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构建与实施

(一)建设目标

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的构建需整合当地众多教育资源,以防止各行业、各部门教育培训机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培训造成资源浪费以及培训供需脱节的现象,形成职业化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合力。依托杨凌优质教育资源,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组建杨凌现代农民职业教育基地(集团),创新农民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需要,造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一代新型农民,造就拥有一技和多技之长的专业型农民和职业化农民,形成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贯通,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上下衔接,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民培训的能力。使杨凌成为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基地、涉农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

(二)建设任务

1.大力整合现有资源,组建杨凌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杨凌示范区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要按照立足杨凌示范区,辐射整个西部地区,面向全国的思路,将区域内教育资源实现实质性整合。通过联合区域内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等,组建杨凌现代职业教育集团,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网络体系。通过以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单位,纵向上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相衔接的职业教育结构体系,横向上各教育机构充分发挥其特点和优势举办特色教育,最终实现聚集效应。将培训从单一的农业科技培训扩展到生产、生活、生态等更广阔的领域,帮助农民培养创业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等,从而能够大力开展职业化农民、创业型农民等新型农民的教育与培训。

2.构建职业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构建职业化的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专家团队、组织培训团队和运营团队。专家团队一般由三部分人群组成:(1)通过战略联盟,以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为契机,优化配置杨凌示范区乃至全省、全国的知名专家资源,通过一定程序安排进培训专家系统;

(2)高校教师或企业和生产一线技术人员;(3)充分发挥本土科技能人了解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的优势。专家团队通过集中教学、网络教育或生产现场面授等形式,解决生产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培训团队可由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教育学会或农业学会等NPO组织组成,也根据需要负责安排培训课程、检查培训效果和提供培训后跟踪服务。运营团队则依据市场经济规则,本着双赢、多赢的原则,面向社会聘请具有经营意识、市场策划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人员组成。

3.搭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平台。借助现在网络技术手段搭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平台,开辟专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站。网站包括国家政策信息系统、农民教育培训系统、专家咨询系统、科技推广系统、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创业项目系统、投融资信息系统、法律咨询服务系统以及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等等。其中每个系统下面又可以划分子系统。如农民教育培训系统就可以包括专家子系统、培训专业子系统、培训课程子系统以及培训质量监督与考评检测系统等等。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平台要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信息资源经过整合、处理后到网站,以缓解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孤岛状态,满足农民对各种信息的需求,为农民决策提供全方位参考和依据。

(三)组织实施

1.创新管理体制。农民职业技能基地化培训模式组织实施方面,首先成立示范区“农民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联席会”作为示范区内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的决策机构,联席会负责协调教育、财政、人事、社保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解决农民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教育资源分散、供需脱节等矛盾,从管理体制上确保各类教育资源充分调动、统筹协调和优化配置。其次建立相应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民职业教育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区域内农民职业教育重大项目安排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制定相关政策等等。在联席会体制下,通过建立相应的发展工作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评议咨询委员会等分权化实施投入、建设和管理等职能,以有计划、分层次、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和有效性的教育培训替代号召性、群众性、应急性的培训,以整体提高职业化农民科学文化素质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教育替代应急的、临时的、随机的和零散的农民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