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精选(九篇)

生态环境整治方案

第1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关键之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把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和建县40周年。

二、工作任务

本次排查整治重点围绕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6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产业布局、节约水资源及各类督察、巡视、审计反馈整改等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生态破坏方面

1.重点排查整治各类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各类采砂、采石、采矿企业项目审批及验收手续,矿业权日常监管,超时限、超规模、超范围开采、以采代探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线及林地草地问题;河道、耕地非法采砂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林草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二)环境污染方面

2.重点排查整治全县各领域各行业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重点排查整治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缓慢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乱排乱放、暗管排放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重点排查整治辖区内河流沿岸违法设置的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环境违法行为等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

5.重点排查整治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6.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重点排查整治公路扬尘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重点排查整治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落叶杂草等违法行为和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白色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处置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危险废物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规范堆放、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10.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厂废弃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重点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不规范,渗滤液渗漏污染环境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三)环境风险方面

12.重点排查整治沿河、沿库生产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临大高速、旅游大通道等生态敏感区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可能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不力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

(四)生态修复治理方面

14.重点排查整治砂厂、砖厂采矿区及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重点排查整治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功能退化、草场林木退化等问题、草畜平衡措施落实不力、草原减畜任务未完成、禁牧措施不落地等问题,生态治理修复措施落实不到位,自然保护地违规人为活动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林草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16.重点排查整治各类水土保持工程、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区域植树造林工程落实不力问题,以及日常水土保持预防、监测、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保站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草中心

17.重点排查整治河湖长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不到位,非法围河围湖、以及在行洪区非法堆放固体废物、违法建设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情况。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18.重点排查整治违反产业政策项目环境上马的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等工程项目和“散乱污”企业等问题,以及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化工等行业企业环境安全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9.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基本要求,排查整治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合理用水,以及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取水、超采地下水、中水回用目标不落地,以及大水漫灌、违规占地挖湖等侵占耕地和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20.逐一排查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要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治到位;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要强化部署、加大力度、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28日至3月3日)

按照省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谋划召开专题会议,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4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围绕排点,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帐。坚持从实际出发,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治的,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5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在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治到位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对共性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组织凝练一批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为持续推进我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各副县长要切实担起分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及本行业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部门按照《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企业要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导致明显后果或不良反应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2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第3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四大类68个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验收单位、分管市领导以及整改时限,“清单式”管理,“压茬式”推进,“销号式”整改。截至目前,整改方案明确的68个整改任务中,已完成整改53个,其余15个正在全力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提高站位,扛起责任,坚决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汇聚整改合力。成立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0余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实地督导问题整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现场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都必须管环保”,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了市领导联系县区环保整改核查制度,完善了工作调度、信息报告、督查督导、整改销号等多项整改机制,动态管理,清单销号,以责任压实倒逼整改落实。同时,严格责任追究,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5个问题线索,按照省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对20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1人、其他干部5人。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力促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统筹兼顾,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边整改边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2019年度,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0.8%,位列全省第三;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7.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75.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3个国控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表水水质位居全省第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全力以赴,以改促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研究制定《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方案》,着力构筑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重点实施“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促升级、创品牌、统规划、强机制”十大行动,全力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样板。

二是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围绕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大力实施“百日攻坚”、秋冬季综合治理、12月中下旬攻坚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四尘”“四烧”“四气”,组织实施省级重点项目16类217项,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完成3家钢铁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15家水泥化工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城市面源扬尘综合治理和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长江**段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组织实施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68个,已建成19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市三水厂取水口及配套供水设施迁建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西湖、枞阳县2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1.6%,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

四是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全市1565个农用地点位详查和191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建立并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65家企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启动,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无废城市”试点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五是坚决抓好生态修复治理。编制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出台了《**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全市沿江两岸植树造林和沿江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一江两岸港口岸线整治项目180个(54个码头、126个非码头设施),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507.22平方公里(占比17.35%),湿地保护率达55.69%,森林覆盖率达24.93%,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健康发展。

六是不断完善生态治理体系。按期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气、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制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全力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现代化幸福美丽新**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抓住省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增强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牢牢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抓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对要求2020年完成的问题,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对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推动,其他责任单位密切配合,验收单位主动督办指导,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第4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关键词:河道修防整治;生态系统;治理;方案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2.091

河道修防整治不仅在城市而且在乡镇建设中具重要意义,河道作为一个城市生存与发展重要自然条件之一,其生态系统的平衡有助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河流生态系统的保持以及功能完整,具备恢复和抵抗能力,才能长期为人类服务,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河道修防整治通过对流域内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科学可持续治理方案,营造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河道流域水环境,使得经济、生态、社会和人文效益平衡。

1 河道修防整治现状

社会经济发展使得人们对于生活环境要求提升,河道娱乐、休闲、生态和景观等功能重视程度逐步增加,但由于城市现代化建设对河流过度开发,造成一系列问题。河道修防整治通过促进水环境和谐健康,维护河流流域生态平衡,从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建设、经济发展。

(1)水体污染。由于城市工业发展,大量工业废水排入河道,造成河流污染加重,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生活污水排入,致使河道水质变差,富营养化加重,水生植物过于茂盛,环境负荷越来越大;农业生产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造成的农田污染源未得到足够重视,缺乏有效管理措施。而且各种污水治理措施严重滞后,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不完善,根源上预防工作不足,加之生产生活中人们环境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导致河流污染加剧。

(2)护岸建设。目前许多城镇主干河道的防护堤过于单薄,与防洪标准不符,有些甚至没有建设防护工程,而防护坡过低或不坚固,容易造成汛期两岸居民居住区和农田被淹。由于防护坡建设不够良好,导致河流不断侵蚀冲刷两岸土壤,或者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上游人为因素影响,出现水土流失现象,从而造成河道底部泥沙淤积,使得河床抬高,出现河道拥堵问题,严重时造成水面抬高导致洪水隐患。以往河道防护坡建设时考虑主要问题是防洪,侧重水土保持和河道冲刷侵蚀,多利用水泥混凝土建设,使得河岸水体和土壤之间自然交换分离,造成河流中微生物和鱼类等水体环境无法更新,长此与往导致河水变黑和发臭,影响着城市环境。

(3)水面面积。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房屋修建、工厂建设等对河道挤占十分严重,从而导致河道水面缩窄,抗洪能力减弱,人类受到洪水威胁增大。而且人们对于河道保护意识淡薄,各种废弃物的堆放、违章设置等导致水流不畅,水质破坏的同时也使水面面积减少,河道横截面缩小变窄,水面运输能力锐减。

2 河道修防有效治理方案

河道和滨河地带作为人类文明发源地,提供大量饮用水、灌溉水和工业用水,保持河流生态系统平衡有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传统河道整治主要侧重于水土保持、除涝泄洪和航运等功能,对于人和水环境和谐、河流自然清洁功能重视程度不足,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产生负面作用。随着社会文明进步,人类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观念提升,面对河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一系列科学可持续治疗方案。

(1)合理规划护岸工程。护岸工程应充分考虑水面线和堤内自然条件,选择更加有助于创造和保持生物生息环境与自然景观方案,河道防护堤堤身型式与结构应按照当地交通条件、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等因地制宜,在保持经济合理的同时保证安全可靠性。此外,还应注重生态平衡问题,不过度改变河道的自然特性,充分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少用混凝土和石护坡,从而实现保护天然河道目的。慎重进行扩宽河道堵口和截弯取直,扩宽河道堵口在增加下泄的流量同时还会增大下游淹没损失;而河道进行截弯取直能够改变洪水的流向,增加河槽比降、水动能和流速,同时对于水流冲刷河岸以及河槽下切现象加剧。因此,进行扩宽河道堵口和截弯取直时要充分考虑经济损失和下泄流量,多方案进行比较,采取更加科学方案。

(2)增强河道社会服务功能。首先要进行污染源控制来保证水安全,对发黑发臭河道段采用种植芦苇、美人蕉等水生花草建立小型生态链,通过植物吸取河流过度营养,从而达到水流自净功能恢复;而且水生植物在减少水流冲刷侵蚀方面具有一定功效,还能形成城市独特河流景观,有助于城市环境美化。对于农业污染面源比重较大现象,可利用土地处理系统、人工湿地技术等进行治理,同时对农民进行科学施肥指导,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转变为生态农业,达到经济和环境和谐共处目的。其次加强防洪功能,除原有水利工程之外,还可设置水系形态,通过对河道结构调整来减少防洪压力;利用河湖水位升降和采取合理河床断面来控制城市滨水景观。此外,对河岸带设计合理景观,需满足整体优化和自然优先原则,对河流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实现河流周围和河岸带景观自然相连。而且景观建设要特别关注亲水岸线和防洪水位线协调,河流流速和水生生态的协调,使得城市景观和河流景观进行有机融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3 结束语

现代河道修防整治生态河道建设为重要发展趋势,因此治理方案应将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制定为主要理念,细致分析河道两岸特点以及河流走向、水文特征,在有效改善河道生态系统同时,能够更好适应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河道修防整治方案将环境科学、生态学、水利工程学、美学、园林学等有机融为一体,实现河道水流自净能力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增强,维护河道生态平衡。

参考文献:

[1]朱伟,姜谋余,蔡勇等.倡导“亲自然河道”治理模式―对我国农村河道治理的思考[J].水资源保护,2015,32(01):1-7.

[2]赵天义,王昊,姬瀚达等.黄河下游畸形河势治理研究[J].人民黄河,2014,36(01):1-2,5.

[3]侯婷.义合河集镇防洪工程方案探析[J].陕西水利,2014(04):67-68.

第5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一、形成共识,突出抓污染物减排工作

污染物减排是“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得好坏,是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县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

我县污染物减排工作层层推进,有序展开,经初步自我核算,20*年我县COD、SO2完成实际削减量4.5%、3.6%以上。

(一)推进产业调整结构。编制完成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推进了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和淘汰制造业生产能力目录,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重点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和砖瓦窑。20*年关停了*县富亭大刘轮窑厂、*县秦山砖瓦厂等5家砖瓦厂;12月8日,*齐家水泥有限公司水泥机立窑停止了生产并实施拆除工作,至此,已累计淘汰10条生产线,全部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淘汰*县境内所有水泥机立窑的任务。提高热电企业的治理水平,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淘汰供热管网覆盖区的燃煤锅炉,20*、20*两年总淘汰锅炉装机容量约80吨/小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狠抓污水深化处理。造纸行业是我县污水排放大户,吨纸废水排量10—12吨,通过抓污水深化处理后,可实现吨纸废水排放7—8吨左右。一年来,*纸业有限公司污水生化处理已于6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嘉兴市大洋纸业有限公司、*县造纸厂生化处理工程已于9月底开工建设,预计总投资约1500万元,嘉兴市博莱特纸业有限公司治理方案已确定,预计投资800万元,*华联纸业有限公司正在委托设计过程中,预计20*年3月开工建设,8月投入试运行,预计投资700万元。

(三)大力提高污水入网率。*县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157家企业工业污水入网率已达100%,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率达76.5%。20*年预计污水总入网量为925万吨,比上年增加248.9万吨;20*年,*海岸、*琴园、*名都、财富广场、*高级中学、武原中学等16个生活小区或学校及县经济开发区的浙江吉安纸容器有限公司(二期)生活小区、东海花苑小区接入城区生活污水管网。20*年生活污水入网总量达262.64万吨,比上年增加124.41万吨。

(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今年对*纸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实施了强制或试点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6家重点排污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待验收,其余企业正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过程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实现污染物减排,目前我县已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13家,年减少污水排放量约71.8万吨,COD、SO2年削减量约为41.2吨和180吨。

(五)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制定了《*县主要污染源控制管理办法》、《*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有序削减工作方案》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十一五’计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并列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初步建立本县污染源“三量”台账和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三量”数据纳入该信息系统。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基本完成全县日排放COD10千克、2吨以上燃煤锅炉或同等炉窑的排污许可证排污量的核定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污染减排”工作重点,继续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大力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抓“123”环境行动方案的落实,深入开展“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450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182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3件,共处罚金3*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1起。

(一)集中开展标准件工业区的环境整治。标准件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虽经多年来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有得到彻底遏制,污染的根源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环评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造成周围环境恶化,群众反响较大,厂群关系紧张。为切实解决标准件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对标准件园区38家企业实行专项环境整治,并对其中的28家重点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同时,开发区、武原镇政府和水利、建设等职能部门,将对受影响的农户实施搬迁,对河道、雨污管网进行清理。这次标准件工业区的专项整治,前期委托浙江省环科院环境工程公司进行方案设计,根据方案进行整治。为确保企业污染整治的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武原环境监察中队为主要力量的5个督查小组,对整治情况以专刊形式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企业进行发动宣传,形成整治氛围。在整治中,大家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及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督促和帮助企业开展整治工作,从而使标准件工业区污染整治得以顺利开展并有效实施。

(二)深入开展“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

一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的污染和隐患,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开展以“四整治一规范”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污染整治和风险防范。重点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构成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对4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

二是化工行业专项检查。调查涉嫌企业109家,对30多家化工企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

三是开展了电镀酸洗行业的专项整治。检查涉及企业1*家,对23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

四是开展了涉铅及热电行业的专项检查。对不执行“三同时”的1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理;对2家热电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与监测,督促企业做好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五是开展了建设项目及造纸行业专项检查。对2003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对造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造纸污水治理,提高中水回用率。

六是开展“洁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影响大气质量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治理一批、关停一批、曝光一批、查处一批”的方针,有效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烟尘污染问题。

(三)全面落实“123”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淘汰5家企业的燃煤锅炉;对60家企业实行限期治理,3家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取缔1家小造纸厂(沈荡紫叶造纸厂),关停6家(5家砖瓦厂,1家水泥厂)。

(四)加强飞行检查,规范企业排污行为,提高污染排放达标率。年初成立了“飞行监测小组”,制定了飞行监测工作计划,按计划要求,各环境监察中队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飞行监测,检查和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工作措施和污染治理;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交叉飞行检查。今年来,我县污染企业的水污染排放达标率与去年相比提高辐度较大,污染排放达标率达77.35%。

(五)认真办理、提案和建议。全年共受理各类759件,处理率保持在100%,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进一步完善了办理工作机制,修订了《*环境保护局12345县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制度》、《*环境保护局12369环境投诉电话承办工作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程序规定》和《督办制度》等,规范了办理程序,并对办理进行考核,提高办理效率,做到群众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件,办理满意率100%。针对政协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提案,专门成立了提案办理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科室、人员,对饮用水源保护地进行调研,制定整治方案措施,对涉及影响饮用水源保护的排污单位和企业,督促整改、搬迁,规范废水排放;对政协关于标准件工作园区污染和白洋河污染问题的提案,在调研的基础上,对标准件园区进行了专项整治,并于近日通过了整治验收。

(六)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20*年累计开征排污费1348家次,今年征收排污费863万元,其中对超标排污企业加征排污费69万元。及时清理欠缴排污费95万元。

三、着重创建,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工作

根据生态县创建规划,今年着重抓生态镇、村和全国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以创建推进全县生态建设工作。

(一)编制完成《*县生态功能区规划》。年初,我局委托浙江省科技咨询中心进行规划编制,规划已经专家论证评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作部分修改后实施。该规划一旦付诸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我县产业结构的布局和调整,有利于我县生态的保护,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生态创建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镇、县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澉浦、秦山、通元、百步四个乡镇已获省级生态镇命名。澉浦、秦山、通元三镇已上报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局。今年新创建了6个生态村,目前,全县已有各级生态村41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39.4%。生态建设的深入推进,为我县创建生态县夯实了基础。

(三)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根据《20*年政府工作大纲》要求,由牵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我局根据《*县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工程实施意见》盐农办[20*]5号文件,制定了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包括建设地点、处理模式、时间要求、补助政策等。同时结合示范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到12月底已全面完成,涉及6个镇7个村1*1户村民。

四、狠抓落实,夯实环境保护基础

(一)加大硬件投入、制定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加强对排污费的使用和管理,全年排污费支出383.1万元,其中生态建设专项补助214.7万元,环保专项资金补助93.4万元,专项设备支出45万元。今年完成了沈荡所的办公楼建设和硬件配套工程,监测站的选址和迁建工作也正有序进行。加快污水截污管网及供热管网的建设,对污水管网和供热管网覆盖区域企业,实行强制入网,并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与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污染减排扶持政策,政府还拟出台《*县主要污染源控制管理办法》和《*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有序削减工作方案》。全县已累计建成污水主、次干线60多公里,建成提升泵站9座,完成投资1.5亿元,现每天向污水处理厂输送水量2.6万吨左右。

(二)完善监管及审批,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完善环境监控网络体系,制定了*县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建设方案,基本建成了集全县各类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环境数据管理、环境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预警、环境信息等信息、视频相结合的高科技管理设施。审批上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排污权交易,积极筹建本县排污权交易分中心,大力引导、发展生态型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生态都市型农业。建立项目推进组织,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完善、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

(三)加强监测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监测能力。目前已累计建成水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21套,全面建成了全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即3个空气自动站和1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并与省、市实现联网,大大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水平。逐年加强监测站硬件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标准要求,目前监测站已达到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环境监测按照计量认证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各项要求达到计量认证相关标准,监测站全年完成各类监测数据6万余个,环境监测服务性收费约140万元。

(四)开展企业治污培训、为企业减排提供技术支撑。针对我县酸洗电镀行业污染严重、治理要求高的特点,聘请专家对全县酸洗电镀行业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了污染治理技术培训。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给予企业技术上指导,寓环境宣传和环境技术服务于执法过程中,为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技术帮助。

(五)注重公众参与、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开设了*环保局网页;印制并发放“保护生态环境,创建绿色家园”等环保册子;开展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做一个环保市民和共建生态*环保科普宣传活动,发放3000多份宣传资料;参加县政法委牵头的“服务基层”活动,组织送环保法律下乡志愿者服务队,到百步、西塘桥和元通等镇及下属村进行宣传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问,并发放环保法律资料1000多份。积极推进“绿色系列”活动,今年新创建“绿色学校”9所、绿色社区、企业、饭店、家庭等多家。通过宣传及创建,大力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公众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氛围日趋浓厚,为“创建部级生态县”和打造*“文化休闲胜地”营造了良好的生态文化环境。

五、加强管理,提升环保队伍素质

今年班子调整后,局党组提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夯实基础”,依托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服务群众、谋划干事的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进和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五大”意识。针对环保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在环保队伍中树立做好环保工作的“五大”意识。一是树立责任意识,明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每一个环保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二是树立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当前污染减排等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树立大局意识,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工作要求来做好环保工作;四是树立服务意识,在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的同时,为企业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寓服务于管理与执法过程中;五是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环保管理模式,创新考核办法,提升在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者的管理水平。通过树立“五大意识”,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创新环保工作理念。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加强环保工作和队伍的基础建设。从“夯基础、健管理、严执法、强素质”的工作思路出发,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全面提升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1、夯基础。夯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保队伍等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环保“三同时”的基础管理;加强标准化建设,增强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开展环境执法“四项基本功”训练等活动,着力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环保队伍综合素质的培养,努力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精、工作能力强的环保管理执法队伍。

2、健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环保队伍管理、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效能检查制度,按照“作风建设年”活动、效能建设要求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实施权限法定化、责任明细化、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检查经常化、监督机制完善化管理制度。环保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队伍建设富有成效。

3、严执法。按照污染减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一系列的环保专项行动,将“长效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采取各种有效的执法手段,始终保持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在执法过程中提升环保队伍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4、强素质。进一步提升环保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开展政治、经济、法律、环保业务知识等综合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活动,注重环保干部队伍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等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环保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以人为本,转变作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据县委统一部署,在全局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评创”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尤其是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开展为“一城三地”建设征金点子活动,被整理收集6条,为“一城三地”建设献计献策。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大队试行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绩效与奖励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责任感和工作绩效;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需要,新增设两个内设机构,调整了人员配置,工作力量向一线倾斜,新招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工作,对中层岗位重新进行聘任,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责任,提高了工作效能。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总量与环境容量之间矛盾突显。随着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越来越大,而环境容量却相当有限,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张与环境容量有限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随着吉安、博莱特和华润雪花等项目的生产投入,我县COD的审批指标已出现空缺,新建项目的审批将受到指标的制约,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艰难而复杂。

(二)环境质量不容乐观。虽然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酸雨率与去年同期比呈上升趋势。水环境无论是地面水,还是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离生态县的建设标准有一定的差距,这既有我们自身的污染问题,又有整个流域水质较差造成的。由于历史与条件限制,我县的饮用水源取水口建于盐嘉塘的出海排涝通道内,水质质量受整个流域水质影响较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先天不足。目前的饮用水源水质为五类水,离标准要求的二、三类水标准相差甚远,饮用水源水质令人担忧。

(三)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高。这既有部分单位环保意识薄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更有部分污染治理设施老化、治理工艺落后,治理难度大,造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不高。突出表现在由于普遍缺少脱氮工艺,且治理工艺难度大,造成印染等行业氨氮普遍超标,影响了污染物排放达标率的提高。此外,我县尚无固废处置中心,企业固体废物处置难,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投诉居高不下。由于环保基础设施不足、工业布局不尽合理等原因,环保相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一些滞后、脱节现象,部分工业区环保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不配套,造成部分敏感地区环境污染纠纷不少,公众投诉频繁,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第6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1.1滑坡北山煤矿采煤沉陷区存在3处滑坡,分别编号HP1、HP2和HP3。HP1属于黄土滑坡,平面形态不规则,滑坡长26m,宽31m,滑体平均厚度6m,体积约4700m3,相对高差18m,平均坡度37°,主滑方向292°,滑体岩性自上而下为粉土和粉质黏土,滑面为圆弧形;HP2为岩质滑坡,平面形态呈圈椅状,滑坡长22m,宽53m,滑体平均厚度4m,体积约4660m3,相对高差12m,平均坡度28°,主滑方向253°,滑体岩性自上而下为砂岩和泥页岩,滑面为折线形;HP3为楔形体岩质滑坡,平面形态呈“八”字形,滑坡长35m,最宽处约25m,楔形体最厚处为6m,体积约3800m3,相对高差32m,平均坡度56°,滑体岩性自上而下为砂岩、泥岩和砂岩,主滑方向66°,并沿结构面下滑3.5m,楔形体滑坡处于欠稳定状态,工况条件改变时可能再次发生滑动。

1.2不稳定边坡受采空塌陷及工程开挖共同作用的影响,采煤沉陷区内沿沟谷两岸断续分布有16处边坡,大部分为岩质边坡,少量为黄土边坡。岩质边坡的坡体主要为砂岩、泥岩,坡度较陡,一般为44~58°,坡高为4~12m不等,坡面风化严重,节理裂隙发育,整体稳定性较好,局部发生崩滑破坏;黄土边坡的坡体为马兰黄土,坡度较陡,近乎直立,坡高3~8m不等,大孔隙结构及垂直节理发育,局部发生崩滑,一处边坡已经发生滑坡。

1.3潜在泥石流采煤沉陷区内分布一条走向近南北的沟谷,沟谷三面环山,一面开口,呈长瓢状,沟底高程在1099~1186m,沟床纵坡比降平均140‰,沟坡高差24~49m,坡度40~65°;沟谷谷底及东部沟坡上存在3处煤矸石弃渣、建筑垃圾及切坡弃渣组成的松散状堆积体,体积大约25900m3;沟谷汇水面积约2km2。在暴雨等极端气象条件下可能诱发泥石流,对沟谷的建构物及下游村庄造成严重危害。

2北山煤矿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破坏现状

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对于原本生态环境脆弱的山西来说就是“雪上加霜”。北山煤矿工程、道路的建设及弃渣的随意堆积,使原本森林覆盖率达43.1%的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出现大量大面积的斑驳,与周围生态环境严重不协调;煤矸石堆自燃产生的SO2、H2S等废气使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部分区域弥漫着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在降雨条件下,煤矸石堆的淋滤液中含有大量的有害化学成分,能够腐蚀土壤、污染地下水。

3地质灾害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北山煤矿采煤沉陷区位于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治理方案的选择综合考虑了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地质灾害的威胁、山西旅游发展战略及社会需求等诸多因素。

3.1采空区的注浆及地面塌陷、地裂缝的回填复垦采空塌陷坑面积广阔,且位于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考虑到需要在塌陷坑内建设娱乐设施、蓄水池等构筑物,确定对采空塌陷坑进行工程治理后重新利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采空区采用注浆进行工程治理,地表塌陷坑、地裂缝采用回填、整平、复垦、绿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注浆的范围包括采空区地表建构筑物附加荷载大的区域及蓄水池的区域,注浆面积为43034m2,总注浆量为91465m3,注浆材料采用水泥粉煤灰浆,水固比1∶1.2~1∶1.5,水泥含量占固相的20%,帷幕孔间距为20m,注浆孔间距为25m,呈梅花形布置;塌陷坑及地裂缝采用表土剥离,开挖,分层回填碾压的方式回填至设计标高,并回填10cm厚度的种植土,最后平铺草皮绿化。

3.2滑坡的综合治理方案采煤沉陷区内滑坡处于欠稳定状态,需要通过工程措施进行锚固。HP1和HP2采用削方+预应力锚索框架梁+植被绿化+截排水的综合治理方案,即通过削坡清除滑体、减小荷载、整平坡面;锚索锚固段长度为6~8m,锚索总长根据滑面位置和滑体厚度确定,框架梁尺寸为4m×4m,截面宽400mm,厚500mm,框架梁将锚索的拉力均匀分散到坡面上,与锚索一起为滑坡提供足够的锚固力;坡面绿化采用草-灌多层次立体防护,草本种类选用高羊茅并混播一定比例的紫花苜蓿,灌木类型则选用沙棘;坡顶距离框架梁5m处设置一道截水沟,截水沟断面尺寸依据汇水面积和降雨强度计算确定。HP3采用肋板墙+预应力锚索+生态绿化的综合治理方案,即通过削方使滑坡不同坡段的坡度保持一致;肋板厚400mm,宽6m,肋柱宽600mm,厚700mm,设置间距为3m;锚索设置在肋柱上,垂直间距为2.5m,锚索长度的设置与上述原则相同;待上述工程施工完毕后,沿着坡顶、坡底各栽植一排五叶地锦进行生态绿化;坡顶设置截水沟,方法与HP1和HP2的截水沟设置方法相同。

3.3不稳定边坡的综合治理方案对采煤沉陷区内16处不稳定边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剖面,采用极限平衡法,在不同工况条件对其进行稳定性计算和评价。治理方案依据边坡的稳定程度可以分为2种:当边坡的稳定性系数Fs<1.05,处于欠稳定或者不稳定状态时,采用削坡+复合锚杆框架梁+排水的综合防治措施,即通过削坡,整平坡面并将坡度削为1∶1或更缓,框架梁尺寸为4m×4m,截面宽400mm,厚500mm,为了呼应乌金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景观,在框架内使用浆砌片石砌筑一个拱顶直径为3m的拱形骨架,骨架内码放生态植被袋,坡顶依据地形设置截水沟,如图1所示;当边坡的稳定性系数Fs在1.05和边坡稳定安全系数Fst之间,处于基本稳定状态时,采用削坡+生态植被袋+排水的综合防治措施,即通过削坡清除坡面植被、整平坡面,自坡底向上按一定规则依次码放生态植被袋,如图2所示。

3.4潜在泥石流的综合治理方案综合考虑周围生态景观、地质灾害威胁、场地利用状况、治理费用等因素,确定潜在泥石流的治理方案为固源。即对3处松散堆积体物源依据地形条件按照1∶1.5的坡率分层碾压夯实,坡面采用浆砌片石拱形骨架进行护坡,拱形骨架宽3m,具体尺寸见图3,骨架内填铺一层厚30cm的种植土,然后铺设草皮进行生态绿化。

4讨论

采煤沉陷区内地质灾害的发育过程与生态环境的破坏状况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同时存在,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直接或间接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又会严重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就榆次北山煤矿采煤沉陷区来说,地下采煤活动、人类的工程开挖和肆意堆填导致区内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众多地质灾害的发生。具体来说,地下采煤活动导致大面积地表沉陷形成塌陷坑和地裂缝,进而造成地表水土流失,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愈发恶劣;区内植被覆盖率骤减导致地表水更易进入坡体,进而引发边坡失稳,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煤矸石等松散堆积体不仅破坏植被,污染空气、水源、土壤,而且作为泥石流物源在暴雨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可能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上述地质灾害发育过程及发生时,更会进一步加剧区内生态环境的破坏。由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的相互关联性可知,采煤沉陷区内地质灾害的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必须全局统筹、综合考虑、综合防治。对采煤沉陷区的治理而言,不能仅对区内地质灾害采取工程措施而忽视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否则恶劣的生态环境将导致新的地质灾害的产生;也不能仅对区内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而无视地质灾害的威胁,否则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区内生态环境将在短时内发生严重破坏,之前耗费大量资金的生态环境恢复工程将失去意义;区内生态环境恢复和地质灾害治理分开前后来做也是不可行的,前后分开治理的方案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还会导致地质灾害的工程与生态恢复工程之间存在缝隙,不能和谐统一、共同发挥作用,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

第7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环保局的直接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带二极一目标”的战略构想和生态县建设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提高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拓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开展生态县建设,推动“绿色永嘉”进程。

   充分准备迎接各类检查考核,精心筹备,整理各方面资料,2月份通过了市政府对我县XX年生态建设工作的考核,5月份通过市人大对生态县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生态乡(镇)、村建设有序开展。积极协助大若岩镇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活动,制订村级创建方案。继续做好各有关乡镇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建设的编制工作,完成了茗岙、西岙两个乡的生态建设规划。继续向县委、县政府建议,把生态村建设纳入我县“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生态建设知识培训,对所有下派干部在进驻村之前进行生态村建设知识培训,使他们对生态建设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深入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今年5月16日渠口乡珠岸村成功召开了中国无塑料袋第一村创建动员大会,启动了无塑料袋村创建试点工作。在《永嘉县生态村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一年的基础上,对该办法进行修编。组织验收了8户家庭“县级生态户”验收。

   加强楠溪江环境保护,我局始终把楠溪江的保护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针对楠溪江的污染威胁,修订完成《楠溪江保洁管理方案》、《永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加强对楠溪江沿岸公路、水库、旅游等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努力减轻对楠溪江的污染。

   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不定期对已创建完成的楠溪江引水工程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岩头镇渡头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检查,定期监测水质,确保保护区内水源的水质;完成大若岩镇黄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前期工作,上马污水治理工程。

   (二)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实施长效管理,

   针对“一控双达标”后部分企业污染反弹现象,重新确定我县的重点污染源,狠抓钮扣、电镀、铸造、印染、餐饮等行业整治。一是加强对钮扣行业的治理。桥头镇钮扣行业XX年被列为温州市环境整治严管区,制订整治详细计划,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加大了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桥头钮扣企业共103家,目前66家已通过验收,24家完成治理待验收,13家已停产。预计7月底完成整治报市政府验收。二是继续抓好电镀行业整治。按照电镀行业整治方案,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有效控制了电镀污染。黄田六家电镀总厂原地整改基本完成;完成2家4万升容量以上电镀企业进局监控网络试点工作。组织2次电镀、钮扣企业治理设施操作人员培训,110多家企业、15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三是继续开展餐饮业整治,实行“疏堵结合”的办法,对于规模较大、附近居民无意见的餐饮项目进行治理并补办审批手续,走规范化的路子;对于治理无望的餐饮业坚决予以打击,大大减轻了城镇餐饮油烟污染。

   严格督查,全面实施长效管理。制订工作责任制,把环境监察列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督查管理力度,特别是对省、市重点污染源和六大重污染行业,坚持省、市重点源一月二查,一般污染源一月一查,严防污染反弹。今年来,尤其加大对桥头钮扣行业查处,局领导带工作队蹲点督查,工作队分宣传组、监测组、执法组,对工作队充分授权,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半年以来,现场监督检查达2368多家次,通过高频率的检查,企业治理设施的运行率大大提高。

   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绿箭2号”、“绿箭3号”行动、“6.5”环境日现场执法行动,对全县非法小电镀和其他污染严重的“十五小”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共出动了110多人次,检查了60多家企业,取缔了14家污染严重的小电镀加工场,有力地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严格依法行政,促进环境管理制度落实。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所有建设项目、技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认真把好审批关。对一些审批权限不在本级的项目,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做好联系服务,对环境比较敏感的项目实行审批公示制。上半年审批建设项目80个,(其中上报初审项目6个),否定项目22个。

   加强“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三同时”项目建设期间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按规范要求做好竣工验收。对近年以来的“三同时”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筛选登记,上门分发“三同时”验收通知书,督促业主做好“三同时”验收。上半年共对12个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共3页,当前第1页1

   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行为和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浙江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和《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制定《永嘉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罚额度量化细则》,依法认真审理环境违法案件,坚持“查处分离”的行政处罚办案原则,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议,上半年受理环境违法案件135件,罚款额总数201.8万元,已入库97万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无一复议、诉讼案件。

   狠抓排污费征收管理。排污费是促进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收费金额。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足额征收,同时严格执行减、缓、免制度。上半年已征收排污费244.6万元。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管理是环境管理最基础最科学的管理手段,我局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要求,严把关,重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在环境管理中的前置作用。严格执行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排污许可证换证制度,要求许可证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必须申请换证。逐步扩大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结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严监督管理,上半年办理许可证11个,换证84个。

   (四)加强环境监测、环评工作。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县环境质量

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依据,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了监测任务。一是抓好常规监测,完成全县“一江二河三溪”14个站位三次常规监测任务,获得常规地面水监测数据527个,获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355个。二是加强污染源监测,共完成监测204家企业,其中验收企业68家,监督监测77家,企业委托59家,共获得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数据5402个,及时为“三同时”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做好监测服务。完成XX年环境质量报告书,较好地发挥了环境监测的作用,为领导决策、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监测站加强了自身建设力度,基本完成计量认证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培训,为监测站更好的服务社会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开展环评工作,加强环评编制人员业务培训,充实环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环评”质量。完成各类环评91个,其中报告表81个,登记表10个。

   (五)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是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始终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发动,不断开拓环境宣教社会化道路。充分发挥桥头钮扣商会作用,发起保护菇溪倡议活动。为了给考生一个安静的环境,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印发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知识的小册子;与摄影协会组织开展环保摄影比赛;组织一台大型文艺晚会;开辟宣传窗,宣传绿色家庭和环保十年成就;制作一部全县环境污染警示录VCD;组织现场执法行动;开展“环保绿波飞入千家万户”活动;通过一系列环保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号召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

   (六)加强环保队伍管理,狠抓行风建设。

   以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教育,强化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组织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种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开展环保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讲座、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知识的学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纪检监察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狠抓行风建设和文明行业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健全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行风建设不断深入并取得新的成效。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环保局系统被评为首批县级文明行业。

   同时,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和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提前办理协办议案2件,政协提案3件,初步形成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意见8件,和代表沟通后正式答复。不断完善信访制度,实行24小时接听举报电话,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据统计,上半年共接听12369举报有效电话92个,市局转办14个,信访投诉6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同时制订出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群众权益。

   半年来,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境压力仍然很大,形势依然严峻。

   二、XX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进程。

   继续深入实施五大工程,生态乡镇建设工程即大若岩要在已通过省级生态镇的基础上,力争达到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目标,创建渠口和茗岙市级生态乡和12个县级生态乡镇。继续开展石染、界坑、表山、五尺、鹤盛、花坦、西溪、徐岙等乡镇的生态规划编制、会审、实施。加强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城乡环境综合质量。做好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乌牛镇等中心城镇的环保规划编制、会审实施工作。加强已创建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和乌牛镇、大若岩镇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创建。“沿溪百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则是以下日川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为突破口,抓快工程实施,完成大若岩镇黄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沿江污水治理工程”则是启动上塘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瓯北污水处理建设;“百村万户创生态工程”则结合县委“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启动100个村的生态建设工作,创建30个县级生态村,5个市级生态村;启动1000户生态户建设工作,创建300户县级生态户。作为补充,在沿江各镇启动10个社区的创绿工作,创建5个县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社区;“沿溪垃圾处理工程”是抓好《楠溪江保洁管理方案》实施与管理,继续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垃圾填埋场,将生活垃圾变废为宝,生产有机肥,推动楠溪江流域生态农业发展。共3页,当前第2页2

   (二)全面落实“811”整治行动,坚决抓好污染源整治。

   加强排污申报登记管理,调整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排污费征收,提高收费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管和验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运行县自动化污染监控中心,安装在线监控企业100家并与县监控中心联网;加快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对全县电镀企业进行全面排摸,4万升以上的企业全部安装监控设施,进入局监控网络全面监控,1万升以下的企业安排好处理方案;同时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黄田等地的电镀基地建设。继续开展桥头钮扣业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及时通过市政府验收;对全县铸造业、医院以及卫生院继续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公路、水库、旅游等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全面实施畜禽禁养区和农业面源管理;完成县城烟尘控制区建设,通过验收。

   (三)强化基础工作,提高环保综合能力。

   加强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尽快通过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进一步规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深化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环境污染处理机制,提高环境污染应急反应能力。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工作,以环保行风评议成果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巩固进性教育活动成效,大力加强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在县级文明行业基础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认真抓好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造就一支务实、勤政、廉洁的环保队伍。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

   进一步深入开展大范围、多层次的生态县建设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继续组织举办“永嘉县乡镇领导干部生态建设知识培训班”;召开本部门网站建立座谈会;继续开办《生态永嘉》、《永嘉环保》两个专题栏目,编发《永嘉县生态建设简报》;深入开展大若岩镇创建全国优美环境乡镇宣传;深入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环保模范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

   XX年六月

第8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件整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近期全市工作重心,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推动大气、土壤、水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件整改到位、整改彻底,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共616件,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24个,完成整改14个(13个完成备案销号,1个正在行业审查)。第二轮中央督察组交办637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未销号56件,阶段性办结111件,完成整改销号470件,销号率73.78%。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达到序时进度10个。2019年以来,全市围绕信访件组织开展督查督办、明查暗访2073批次,出动执法人员3690人次,责令改正583家次、立案处罚185件、罚款金额1016.94万元,立案侦查46件,刑事拘留13件、约谈119人,问责10人。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挂钩督办514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多样的方式跟踪整改进展和难点问题,真正抓细抓实整改工作,全力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积案。

二、加大力度,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我市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和八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总指挥,市委专职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8位市领导任副总指挥,推动形成党委主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的基础上,针对区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将牛蛙养殖、建筑饰面石材加工生产企业、粘土实心砖、小散乱胶合板、小散乱废旧塑料制品、小散乱电镀等六大污染源歼灭战作为阶段性治理重点,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歼灭。于9月16日开始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海洋环境、自然生态五大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逐一梳理溯源,把每个污染源头变成一个个具体项目,生成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解决方案、时间节点、协调机制、责任人员,以开展各领域污染源专项整治为抓手,挂图作战,跟踪推进,确保项目抓一个成一个,彻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截止12月底,共排查出各类污染源18578个,其中2019年度治理目标5851个,已完成5298个。

三、健全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1.2019年生态文明和城乡统筹体制改革。一是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提升,将自然生态与历史文化、产业培育等有机融合,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健全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生态专业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打击环境类违法犯罪力度。建立健全污染防治的陆海统筹机制。二是持续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持续深化“三铁治污、提升三质”,推进“清新水域、洁净蓝天、清洁土壤”三大工程。三是培育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2.2019年重点改革事项。一是推动城市供水水质持续提升,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持续推动城市供水水质持续提升。二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第9篇:生态环境整治方案范文

关键词:矿山;资源;水土流失;治理

中图分类号:TB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6902

龙岩市是福建省西部山区,降雨量大而集中,也是矿产资源富集区,矿业开发强度较大,局部地段、部分矿山的地质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任务较繁重。

1龙岩市矿产资源概况

1.1基本情况

龙岩市目前已发现的矿产有64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8种,非金属矿产40种,其它矿产3种。有33种矿产不同程度探明了地质储量,煤、铁、锰、铜、金、银、石灰岩、高岭土等15种矿产储量位居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有采矿权646个,矿山总面积589.9km2。矿产资源是龙岩市的重要区域优势之一,矿山企业在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全市矿业快速发展,2012年开发利用矿种41个,实现原矿工业产值116.6亿元,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二,建材、冶金、能源等产业都依托矿产资源而发展。据估算,矿业延伸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50%左右。

1.2主要特点

(1)矿山点多面广,规模小。受地质成矿条件制约,龙岩市大中型矿床少,从而大中型矿山少,大多为小型和零星分散矿山。近年来通过资源整合,采取关闭、淘汰、联合、改造等措施,该市矿山数量已大为减少,但目前仍有646个矿山,点多面广分布于全市各地,集约化、规模化不高。

(2)矿区地形地貌复杂,容易产生水土流失。龙岩市是多山地区,峰峦叠嶂,沟谷纵横,地形切割起伏大,露天开采矿山易发生水土流失。而绝大部分矿山都坐落在复杂陡峭的地形地貌中,开拓和开采工程量大,废水废渣排放难度高,尾矿库、排土场安全隐患大,防洪防灾问题突出,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大。

2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现状

龙岩市高度重视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进展顺利。

(1)加大资金投入。自2003年至2012年底,该市各类矿山植被恢复治理面积438.1公顷,治理率24.6%,中央、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5070万元。

(2)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龙岩市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列入矿山年检内容之一,要求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未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矿山企业在矿山年检时不予通过,并停止其火工使用计划的申报;矿山闭坑时矿山企业必须按批准的治理方案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已缴存的保证金。

自2006年以来,该市全面实施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目前大部分矿山企业按审核通过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边开采,边治理”。截至目前,该市辖区内持有效采矿证矿山计646个,应缴生态保证金的矿山有638个,(其余8个为地热、矿泉水,按规定不用缴交生态保证金),现已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缴存保证金矿山有595个,累计缴纳部、省、市、县级生态治理保证金26035.62万元。还有43个矿山未编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主要原因是这些矿山都已列入整合或关闭,但其原采矿证尚未注销,整合中的矿山正在编制方案,列入关闭的矿山将逐步注销矿权。

3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采取的措施

(1)合理规划,分类管理。规划是龙头,合理规划、科学划分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该市在矿产资源第二轮规划中已将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列为禁采区,并规定在禁采区内不得新设立矿业权,对已设立矿权的矿山进行搬迁、整改。严格审批条件、程序和权限,凡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未纳入年度出让计划,以及储量规模、生产规模、资金、技术、安全和环保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发证。对决定关闭的矿山,及时吊(注)销采矿许可证和相关证照。国土资源部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时,要求矿山企业必须提交由资质单位编写并由环保部门认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山建设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

(2)强化保护,依法监管。保护是基础,要求矿山按规定编制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按审核通过的治理方案要求,采取恢复植被、开挖截排水沟、沉淀池、拦渣坝等治理工程,完成年度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对矿山企业从严把关,发现有矿山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实施相关的环保、水保工程,均函告环保、水保部门,并配合他们督促矿山做好环保、水保工程,把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大力开展无证矿山的环境整治。至2010年底,龙岩市全部关闭了位于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的22个无证矿山,并对部分矿山开展治理工作。

(3)多元投入,综合治理。治理是重点,全力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2010年以来,该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了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汀江、九龙江两侧的“青山挂白”专项治理,认真制定了《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全市在实施“青山挂白”治理工程中共投入资金1387.9万元,累计完成12个“青山挂白”点的治理,治理面积11562万平方米。如长汀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投入340万元整治长汀县河田稀土矿区。目前,该矿区已完成平整台地、做田埂、挖大穴、下基肥、客土、苗木定植、挖穴播草籽、贴草皮、冲沟种类芦、施肥抚育等治理工作,植被得到良好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龙岩市高岭土有限公司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和绿化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原则,累计投入800多万元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得到较好的控制。一是做好采场的综合整治,对容易塌方的边坡用铆杆混凝土支护技术进行加固;二是对开采终了的边坡及时修筑排水沟,在采矿场外修筑防洪截水沟;三是对坡面和矿区周边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从源头控制水土流失;四是在矿区的下游建造拦渣坝,排土场的下游建挡土坝和排洪沟,控制暴雨冲刷引起的泥石流、水土流失。

4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局部矿区缺乏统一开发规划,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部分矿山未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形成岩质高陡边坡,治理难度大。有的矿山由露采转为地采后,遗留下来的露天采场与排土场没有及时治理,使局部地区地质环境破坏严重。

(2)部分矿山采矿方法落后。凿岩产生的粉尘四处飞扬,露天开采影响地貌景观。建筑石料、粘土矿山设置过多,对局部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3)部分矿山过分开采。个别石灰岩矿山现已开采至区域地下水位(或最低侵蚀基准面)以下,大量抽排地下水,引起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极易诱发地面塌陷。

(4)“青山挂白”治理难度大,缺乏经费保障。龙岩市“青山挂白”点多为露采矿山采剥后的岩石峭壁,植物不易生长,治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采用一般的治理措施,绿化效果不明显。此外,部分挂白点是前几年关闭废弃的无主矿山,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未缴存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上点多面广,进行治理需要大量资金,县级财政难以承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进度。

龙岩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存在的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有的地方没有把水土保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只顾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盲目地承诺矿主进行开采。另一方面开采者对水土保持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保护采区的水土资源和防治采区的水土流失当做自己的一项责任与义务来履行。

二是水土保持投入不足。水土保持是一项社会事业,需要社会的重视和投入,矿山水土保持也是一样,可是一些矿山开采者只顾自己开矿得利,没有把防治水土流失的费用作为生产成本来计算,把水土保持和治理的投入推向社会和政府。

5加强山区地市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的对策建议

(1)按照建设“美丽家园”的要求,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要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增强矿山业主的法制观念,提高其做好水土流失与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监督管理的矿山水土流失治理新局面。

(2)坚持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开采与环保并重,规范矿山企业的开采方式,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局面,走以预防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探开采之路。通过全力加强矿山环境的防治工作,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友好环保型矿山企业。

(3)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大力促进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严格按矿产资源规划设置矿业权。在禁采区内严禁设置新的采矿权,对在划定禁采区前已取得的采矿权,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在限采区内,原则上不再新设立采矿权,对新发现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矿产,要进行科学论证,从严审批。对已有的矿山,不得扩大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达不到最小生产规模的,限期予以关闭;在可采区内的新建矿山,必须达到相应的储量规模、设计规模和服务年限。铁路、高速路、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露天矿山,已有露天矿山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延续登记;加强“青山挂白”的植被恢复治理,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绿色走廊。

(4)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的整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鼓励矿山企业走关闭、淘汰、联合、改造之路,实现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改变该市矿产开采规模小而散、利用方式呈粗放、松散状态。通过实施矿产资源整合,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推动矿业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减少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实行探矿权市级预审制度,对“小、低、散”的项目不予报批,防止小矿山的开采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5)加大矿山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水土保持投入是全社会的。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投入机制。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规划、监督和重点工程治理,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方针,加大对治理的投入。对一些已造成了水土流失的矿点,评估治理投入资金,要求企业按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治理,否则强制关闭。同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相关矿山企业在2012年矿山年检前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查,并缴纳保证金。凡未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停止火工使用计划的报批。

(6)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在矿山监督管理工作中,水保、环保、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要从审批、发证、到爆破物的供给,相互建立一条执法链,环环相扣。二是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地进行整顿治理,对不按规定开采的,坚决依法取缔;对未按规范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进行整改和治理,否则依法关闭,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

参考文献

[1]龙岩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Z].

[2]张进德.我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9,3.

[3]叶林春.矿山开采水土流失现状与治理措施[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8,(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