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精选(九篇)

少数民族文化传承

第1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承;发展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之间既有激烈的矛盾与冲突,也有全面的交流与融合,历经磨难而绵延不绝,生生不息,最终汇合成为中华民族,同时,这56个民族文化汇集成为特色中国风。中国武术是中华文化之精粹,又称国粹,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用以锻炼身体和自卫的一种方法,而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是生活在中华大地上55个少数民族,它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体育文化结晶,集中体现了某一特定时期内某一特定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宗教、风俗习惯和心理状态。少数民族武术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狩猎或战争中发展起来的,它有着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其表现形式和内容都受到了各民族历史文化、生活习惯、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最初习武是为了对抗猛兽,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军事技能,而现在的少数民族武术则集健身、养生以及表演技艺功能于一体。总之,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是我国传统武术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珍惜的文化资源,更是民族历史的记忆,具有独特的价值和魅力。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各民族的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也对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武术文化的发展造成了冲击,也面临着遗忘和失传的问题,如少数民族武术传承后继乏人、武术理论知识的流失等问题。因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传统武术项目,构建保护与传承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加快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改革创新的步伐等方面,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1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1.1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内涵

武术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体育项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它与中国历史同步发展,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是最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体育项目。而作为中华武术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有着高度的技巧性、对抗性、娱乐性和欣赏性,从不同侧面可以观察到各民族之间的民族特点和文化差异,在少数民族地区这已不仅仅是一个体育项目,而是一种民族历史文化的体现,深蕴东方宗法礼教观念,重人伦、讲武德、注重身心统一和谐发展、崇尚养生、修性的健身功效,这就是历史赋予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丰富内涵。少数民族的武术在几千年历史发展中,其表现形式和内容在受到各民族历史文化、民族习惯、经济生活、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后,已各自独立形成完整的武34术体系。从它们的表现形式上来看,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二大类:徒手和器械。徒手类即拳术,云南傣族的拳种最多,主要以象形拳为主,如孔雀拳、金鸡拳、喜鹊拳、象牙拳等;苗族武技在东部方言称“舞吉保”,有粘功拳、策手拳、占穴拳等;回族拳术内容丰富,有教门弹腿、查拳、通臂臂挂拳等。少数民族武术从技术体系上看,少数民族武术主要分为徒手技术、器械技术和远射技术三个主要部分。少数民族的武术器械繁多,有长器械、短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其形状各异,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兵器,但弓和弩都是共同拥有的。

1.2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特征

少数民族武术作为人类文化的原始积淀,由于各民族存在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生产劳动与生活方式、文化积累与传播程度的差异,使少数民族体育在相对封闭的地域环境中形成、演进和发展,其本身受到特定地域社会文化生态的影响,同时带有本民族文化基因的印迹。因此,少数民族武术的文化带有两种特征:民族性格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1)少数民族武术的民族性格特征。民族性格特征是一个民族武术文化的特殊烙印,在不同的民族武术中蕴含着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与价值观念等民族特征。北方民族武术与南方民族武术所体现出的民族性格特征是大不相同的,如北方的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在平原上,大多离不开草原和骏马,长期过着游牧、迁徙不定的生活,从而决定了北方少数民族慷慨、豪气等所独具的民族文化性格。因此形成了以骑马射箭、摔跤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武术内容,多表现为工架舒展、放长击远、豪迈奔放的技术风格。而南方少数民族诸如傣族、苗族、纳西族、土家族等,由于长期生活在丘陵、山地之间,复杂的地势,不便的交通,过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决定了南方少数民族勤劳勇敢、安身立命等独具的民族性格特征。因而,形成了以弓箭、短刀兵器等主要表现形式的武术内容,则南方少数民族的武术多注重防守,讲究防中有攻,动作紧凑的风格特点。(2)少数民族武术的地域文化特征。所谓“北人善骑,南人善水”之说反映了地理环境对人类生活状况的影响。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决定了民族生活方式与民族文化的异质性,也体现出了各地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如“东枪西棍”“南拳北腿”“拳兴于齐”“剑起吴越”“北弓南弩”。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分布在边疆地区,地理环境和气候较为恶劣,人们为了保护本民族和自身的生存,在征服自然的漫长过程中主角形成了与该民族生产劳动密切相关的、具有各民族气息的武术内容。例如,生活在西北高原、沙漠地区和内蒙古大草原的少数民族,这种生活环境下要求多弓马骑射,这部分地区的武术特点表现为少步下的近身短打的套路招式;而生活在山区和平原丘陵地带的少数民族,则要求以陆战及短兵为主的个人技术,因此这部分地区的武术表现着发达的近战和短兵器格斗技术风格。少数民族武术还受各地地域人文环境的影响,在节日礼俗、生活习惯、等传统文化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例如西南少数民族武术多带有较为浓厚的宗教色彩,“巫”“舞”“傩”往往是其武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和遗留形式;土家族地区在现今广为流传的“十二埋伏拳”,是因为早先民们以狩猎为生,常用设卡捕猎的狩猎技术,从而演变成一种古老的拳术;云南傣族“泼水节”、彝族“火把节”、瑶族“盘王节”上的武术表演等,则带有浓郁的节日文化特色。

2影响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因素

2.1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国内现有的传承方式

少数民族武术与其它民族武术的传承方式一样,家族传承的历史是最长的,自古以来中国人的家族意识很强,武术的传承一般在家族内世代相传,形成许多著名的武术世家,例如,河南温县陈家沟的陈王廷。在相继家族传承后,师徒传承逐渐呈现,但总体来说,武术的传统传承方式主要是师徒传承,它的传承范围最广,其形式包括授徒和拜徒两种,师父在挑选徒弟时要看他们的武术基础以及武德情况,挑选条件非常严格。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武术向现代化方向成长,普及于学校,则出现了学校师生的传承方式。

2.2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国外现有的传承方式

如今部分少数民族武术也已走上国际,据目前来看,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承的途径有孔子学院,以及分布各地的武馆,这样,通过孔子学院和武馆传承中国武术,传播至国外。另外,现有的传承方式还有留学生武术人才的传承,积极培养留学生少数民族武术技能,从而构造国外武术传承体系。

2.3影响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因素

2.3.1少数民族武术的门派种类繁多,推广力度不大在由于历史发展、生态环境、风俗习惯、地理位置的差异,少数民族武术形成了各种各样的门派,创编了多种有着风格独特的套路与器械体系的拳术,但是如今的少数民族武术没有得到深入挖掘,推广工作开展不理想,使得许多经典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没有传承出来。门户之见严重造成了少数民族武术难以传承发展,各门派都有自己的门规,不允许本门弟子学习其他门派的武功,自门内武功也是绝不轻易传授给外人的,还有封建色彩的影响,“传子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磕头拜师才予真传”等。另外,本门师傅在教授徒弟时都会“留一手”,并不会倾囊相授,导致很少的人掌握一些规律性或武术精妙之处,长久以来,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武术因失去继承人逐渐失传了。2.3.2少数民族武术的理论不完备早先武师们的武功传授方法多以“口传身授”为主,传授武功只对本门、本派的弟子传授,因此流传下来的文献资料十分稀少,在后人整理民族传统武术的理论资料时,缺少了可供参考的相关书籍,则导致少数民族武术的理论体系不完备。有些少数民族武术理论书籍中语句深刻,要有很高的悟性才能理解,一旦理解不了,就会导致练习错误。另外,少数民族武术在理论以及技能方面还不够新颖,还需加强创新。2.3.3缺乏少数民族武术比赛活动现如今,如果一个体育项目能进入奥运会,那么这项体育运动就能在体育界中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可以看出只要有足够的比赛,通过比赛形式的宣传,少数民族武术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但是,我们现在从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全国性或地区性开展少数民族武术比赛活动的寥寥无几,即使在少数民族运动会上,也就可以看到几个拳种出现在比赛中,并没针对于各少数民族武术展示或者充分体现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大型运动会。在社会中,更是很少见的少数民族武术的练习者,也缺乏其特色聚集展示的活动。2.3.4缺乏对少数民族传统武术的保护如今,政府比较重视竞技武术的发展,却轻视了各种民族传统武术的传承,因而少数民族武术在政策和资金上没有得到优厚的待遇和充分的保护,使得很多武术项目已经濒临灭绝。另外,政府对少数民族武术项目的宣传、推广与保护力度非常薄弱,没有积极挖掘、保护和培养少数民族武术的传承人,使得许多传承人基本生活的需求得不到保障,在社会中得不到重视,且传统的传承人基本都是年事已高的人,这样让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武术只能随着他们的逝世而消失。

3改善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体制的完善,少数民族传统武术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受到现代生活制度的冲击,传统武术受到一定的影响,慢慢发生改变,为了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它必须要获得社会的认可,才会不断得以继承和发扬。

3.1加强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保护政策

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传承发展与普及少不了政策的支持,政府的政策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传承与推广起了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提高对少数民族武术的重视程度,制定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保护以及传承发展的政策,加强有益于少数民族武术文化传播的权利。一方面,可以加强少数民族武术的传承和保护,特别是对传承人发展的保护;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提供资金的支持,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展览、表演活动与比赛,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少数民族的武术文化,更好地将其传承发展下去。

3.2加强对少数民族武术社会组织的建设

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武术俱乐部、社区武术以及武术馆的建设,是传承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重要途径,对社会人群进行了专业化的武术教育及广泛的认识少数民族武术。通过专家访谈可以了解到,现如今市场上的武术俱乐部、武术馆并没有获得很广的开办,社区武术的建立虽较多,但没有专业的指导人员辅导,这对于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武术起到了阻碍作用。因此,要扩大武术俱乐部及武术馆的建设,充分调动民间传承的力量,通过传承人个人开设武术俱乐部、武术馆的方式来进行少数民族武术的传承,推进少数民族武术市场化,并且消费价格要切合实际符合大众们的经济水平。同时,政府机构也应该配套出相关的政策资金支持,使少数民族武术传承人充分发挥出个人的影响力和主观能动力,保持原真的民族武术特色。对于社区武术,要建立起固定的活动场地,配有专业人员来指导,这就要让当地体育局聘请专业的少数民族武术教练和武术顾问,在规定的时间来开展少数民族武术的教授和指导工作,让居民们能够直接接触原真的而独特的少数民族武术风格,保持身心健康的同时,享受传统武术文化的熏陶。

3.3促进少数民族武术在学校中的广泛开展

强化武术教育,植入“尚武精神”,这不仅是提高国民体质的途径,也是增强国民精神文化的重要手段。传承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最佳途径:将少数民族武术根植于学校。第一,在学校教育中树立正确的民族传统文化观,将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作为校园硬件建设的亮点,同时可以将“民族性、传承性、综合性、创新性”作为学校的办学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关于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特色的活动。第二,在学校中成立校武术队,选拔爱好并具各武术运动天赋的学生,把民间的拳师请进学校,利用课余时专项培养武术后背人才。第三,学校要利用专业化的教学方式,来提高学生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认知和社会认同,在校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知识结合着其他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同时引入丰富的网络资源,营造浓厚的校园武术文化氛围,通过丰富的教学资源来发现与培养具有武术天赋的传承人,为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传承奠定基础。

3.4加快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改革创新的步伐

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是历史文化的缩影,是蕴含着传统的记忆,但是也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宗教传统、保守的思想观念,这样会阻碍少数民族武术传承发展与传承。我们应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的建设,摒弃原来宗教封建消极的影响因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地传承少数民族武术,积极地开发少数民族武术项目,加强对少数民族武术的挖掘和整合工作,达到各民族武术文化的资源共享,并加快对其改革创新发展。少数民族武术文化要多元化发展,让人们多方面地去了解各少数民族武术,进而接受和学习各种武术。首先,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就是对现有文化局限性的自觉突破与超越;在内容上,我们应当对武术进行客观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那些传统武术中的“经典”套路与动作进行融合创新,创造出符合竞技武术、学校武术和群众武术不同层次需要的文化样式,既要保持原有的民族特色,又要体现出时代性特征。在形式上,在尊重表现技击为核心的前提下,运动技术的表现形式可以尽情发挥。其次,制定好完善的武术赛制,尤其要增加针对于各种少数民族武术的表演赛事,将少数民族悠久的传统武术文化与当今的竞技体育有机的融合起来,从而扩大少数民族武术的影响力,与世界闻名相互融合。

3.5促进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在国际间的交流与传播

中国武术文化不仅仅是一种中国文化的元素,更是一种中国文化的软实力,让武术文化走出去,传播少数民族的武术文化的精华,是实现我国民族精神的凝聚,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重要手段。现代科技和媒体传播迅速发展,在网络软件上,以及街头海报、电子荧屏等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进行包装宣传,开放少数民族地区,开发旅游产业,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武术传承人的培训和深造,通过政府经费支持让传承人出国宣传,促进少数民族武术走出国门遍及世界的传播。中国的快速崛起,提升了孔子学院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优势空间,孔子学院可以推动中外武术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武术文化以及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的了解,发展中国与各国的友好关系。因此,孔子学院在国际上推广少数民族起到了窗口作用,我们可以将少数民族武术文化融进孔子学院的课程、教材、教学内容等方面,使少数民族武术文化在国际上得到传播与推广。

4结语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的象征与文化的缩影。如今时代下,中华武术正在走上坡路,是发扬少数民族武术传统价值以及传播武术精神的最佳时机,积极广泛挖掘少数民族武术,将其创新、宣传、传承、推广。注重武术教育,加强保护政策,发挥政府力量,将少数民武术文化推进校园,推进社会活动中,普及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知识,培养传承人;利用媒介资源,加以宣传,对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进行收集整理,将其优秀元素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让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走向世界;强化武术交流,促进武术文化创新,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武术文化特色内涵与原始风貌,同时与现代社会文化相适应。少数民族武术文化是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继续加大对其挖掘整理工作,丰富传承与发展途径,对少数民族武术文化还要深入的研究与探讨,以实现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自强以及真正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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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尧峰,蔡仲林.少数民族武术文化研究探微[J].贵州民族研究,2014(166):2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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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洁莹.丽江纳西族东巴武术研究[D].云南:云南师范大学,2014.

第2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少数民族 文化传承

一、文化传承概念解析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形成的,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就是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代际之间的传递和承接过程 。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成为多民族、多文化国家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实现民族平等,要平等的发展各民族的文化和语言,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二、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面临之困境

翦伯赞先生曾经说过,要改变一种陈旧的生活方式, 就要触及许多传统的生活习惯,而这种传统的生活习惯对于一个古老的民族来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朵艳丽奇葩。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正在面临着衰弱趋势。地域性的民族优秀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的文化,在全球经济化、观念趋同化的大背景下逐渐被淡化,有的出现了濒危化的现象,甚至有些则正在或已经灭亡。很多民间技艺、少数民族语言,服饰甚至传统文化濒临灭绝,将在地球上永久的消失,这曾经的辉煌,就这样静默的退场,留下我们慨然叹息。当我们从现代化的大潮中迷茫的抬头之时,那美丽的一切已不复存在,面对曾经的瑰丽文化,内心一片恐慌。为什么情况会如此糟糕?究其原因不难发现:

1.主流文化的冲击。

当21世纪来临之时,现代化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角角落落。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同样也享受到了现代化所带来的便利,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改善。然而由于全球一体化和主流文化的强势冲击,民族文化被忽视和日益边缘化。少数民族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冲击之下,已现衰微、淡化趋势。“一些少数民族为了适应现代化主流社会的发展而开始逐渐向主题民族融合。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逐渐被主流文化所取代的现象。”文化的多样性受到了严重影响。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少数民族的文化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总是一厢情愿地将他们带入现代化 , 使之成为现代化的牺牲品, 却不曾倾听少数民族成员的心声。

2.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必然为之。

人的每种行为都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动机能够激发和维持人的行动,并且维持行动向一定的目标不断地努力的一种心理动力。当人们处于某种缺失状态之时,他的内心便会有种强烈的渴望,不顾一切的追求他想得到的。但是有时人自身并不存在某种缺失状态,但是外界的压力或诱惑物挑起了人的欲望,那动机便产生了。同样,当现代化的大潮扑面而来的时候,人们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表现出了他们的趋利性,归根到底一句话即:自身利益的驱使,促成了人们的行为。

3.学校寄宿制对文化传承也有一定的影响。

家庭环境对文化的传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当学生因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距离太远,而不得不选择寄宿于学校的时候,家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就相应的减弱。殊不知,少数民族的文化传承必须要有一定的环境才能传承下去,家庭当仁不让的作为首要环境,现在家庭环境对孩子影响的削弱,成为孩子离本族文化越来越远的重要原因。

三、如何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

1.内在动机――文化自觉极其对本民族文化的高度认同感。

费孝通先生在《论文化与文化自觉》一书中提出:“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的认识。”换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自我创建。“文化自觉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只有在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并接触到多种文化的基建上,才有条件在这个正在形成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确立自己的位置,然后经过自主的适应,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共同建立一个有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多种文化都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连手发展的共处原则。”少数民族成员是本族文化传承的主体,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得到本族成员的高度认同,并从内心深处感觉出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自觉自愿的采取行动,加以保护、传承,这种文化传承才最为有效。只有培养少数民族成员的高度民族认同感,使其成为促进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在动机,并且意识到保护本民族文化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文化传承才能生生不息。

2.关键所在――家庭环境的影响。

家庭环境的熏陶和影响是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关键所在,具有天然优势。儿童从小在家庭中成长,父母的一举一动,风俗习惯、节日传统无不对他发生着作用。这种家庭环境氛围的熏染,在他们心中早已根深蒂固,对他的一生产生重大影响。家庭氛围对文化传承的积极作用,文化的迁移与保护,不能脱离滋养这种文化的生态环境。

3.首要途径――学校教育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承。

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首要途径。学校应该以他者的眼光,跳出作为“主流文化代表”这一角色,重新审视学校教育,用不同的民族视角来看待不同的民族文化,将之融入到教学过程当中去,培养学生文化多样性的意识,能够从不同的民族视角来发现、认识、解决问题,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学生形成自我认同感和高度的民族认同感,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打下坚实的基础。

4.根本保障――政府制定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文化传承的根本保障。

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不仅要靠个人、靠学校,更要依靠政府。政府在社会大环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社会舆论的领头人和导向者,政府行为无疑成为社会行为的标杆和量尺。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少数民族文化在多民族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应将少数民族文化纳入到现代教学体系当中,实行多元文化教育,让各族人民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参考文献

[1]哈经雄,滕星.民族教育学通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金志远.民族文化传承与民族基础教育课程改革[M].北京:民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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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兴贵.多元文化教育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9).

[5]费孝通.论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版社,2007.

第3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传承场;变迁;惯习约束

一切文化的传承都是在一定的场中进行的。一切文化都有它自己的传承场,这是每种文化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基础,民族文化也不例外。什么是民族文化传承场呢?首先还得从场说起。按字面的意思,场是指平坦的空地,或者是许多人因事聚集的地方。当场进入文化领域后,所体现出来的意义就不那么简单了,文化领域的场主要是作为传承民族文化的场而存在。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回答什么是民族文化传承场,或者说给它下一个定义:传承场是传承民族文化的中介实体,是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延续的空间、平台和通道。

一、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场域的变更

贵州少数民族文化大多产生在偏僻、边远、与外界交流较少、经济发展缓慢的农村地区。综观当下民族文化在乡村的发展,经过市场的展示,到舞台的表演,贵州民族文化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场域变化中,而场域的不同必然会形成各种文化事项的差异,比如方言差异、民俗差异、价值取向差异等,这是一种共通的社会现象。

1、农村

农村,针对城市来说,是以从事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人口较分散的地方。贵州农村,就是贵州各少数民族居住的民族地区,一般远离城市中心,交通极为不便,与外界交流较少,较为封闭,生活基础条件较差,产业结构较为单一,生产、生活的同质性,一方面制约了贵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无形中又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延续构建了一种保护壁垒。由于居住封闭,无法与社会的主流文化进行平等交流,保证了各民族文化不致发生变迁;由于其生产方式是结构单一的农业经济,稳定而单一的农业结构为民族文化的延续发展,无形中构建了一种保护“壁垒”,为各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生态环境。

2、市场

贵州集市属于乡村定期市场,也就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在固定的地点定期举办的市场。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尽管自然地理阻隔,但仍然不能割断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各民族群众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乡村地区开始定期摆摊设点,将自己拥有的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进行交易,并换回自己所需的东西。在集市上,各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都能得到展示。

3、舞台

舞台起初是指村庄里的表演场地,规模较小,具有无偿性和不固定性。后来逐渐发展为固定的,添加各种效果并带有报酬性的较大规模的演出场域。舞台不仅为演员的表演提供了一个空间,同时也为各种文化活动的展示提供了一个平台。它既包括民间传统礼俗中的民俗活动场地,也包括为各种欢庆活动而举行的现代演出舞台。随着时展,过去那些义务展演的文化表演活动几乎看不到了,即使是婚丧嫁娶,人们也会按照不同地区的规则收取一定的费用。民族文化作为一种无污染产业和朝阳产业,目前正在被大力挖掘和发展,因此,具有很大的利润,其演出场域也因这种利润而增加了更多的商业空间。结果使得民族传统文化发生了扭曲:民族传统文化的个性和内涵逐渐通俗化、流行化,表演队伍逐渐壮大,表演形式也发生变化,民族传统文化在各种场所中都有出现。各种新时代的元素都融进了民族传统文化中,使民族文化呈现出一种可以为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所使用的开放状态,于是,民族文化开始走出传统社会生活中的单一舞台,走向能为承办方带来更多利润的多彩表演空间。

从农村到市场,到舞台,贵州民族文化的传承场域发生着历史改变,民族文化的表达形式和内容也是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场域的变更,为贵州民族文化的区域化差异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可以说,场域的转移,既打造了贵州民族文化发展与传承的平台,也见证了贵州民族文化变迁的历史轨迹。

二、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惯习约束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场域与惯习是一种本体契合的关系:特定的场域产生特定的惯习;特定的惯习创造特定的场域。惯习约束在最初阶段,可能是一种被动的制度管辖,经过长期制度下的规范行为进而生发形成一种习惯,最后导致一种传统力量约束着行为。约束贵州民族文化传承的力量有三种:礼俗制度、市场制度、政治制度。

1、礼俗制度

礼俗制度是指民间的各种风俗仪式习惯,虽然没有形成书面的或成文的规章制度,但却以“传统”的力量约束着人们的一举一动。贵州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长期的经验积累所得到的,在这一过程中,赋予了各族人民风俗习惯、礼俗制度、经验方法等。一定程度上讲,这些风俗习惯、礼俗制度既是传统文化,也是一种隐性的规范制度,在不知不觉中规范人们按照各民族特有的方式传承传统文化,从而为贵州民族文化的生存发展提供一种保护壁垒。

2、市场制度

市场是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换的场所,是一个被经济场通过收益或利益加以控制的场。市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一种供求关系,即你有需求,我有供应。

这里引用市场制度,用来说明民族文化的传承已经明显的掺杂有“商品”气息,成为你有需求,我有供应的市场行为。

旅游市场和庆典舞台在市场制度的影响下,一方面冲破了民族传统文化最神秘最深层的神经,另一方面也带来民族传统文化的规范化、表演化和观赏化,使民族传统娱乐文化活动由村村寨寨举行,逐渐向集中地点举行,由人人熟悉并随心所欲参与转向由部分人或爱好者掌握并有组织表演。同时,在所谓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功利目的驱使下,许多节日文化的内涵、服饰与建筑等的功能与意义遭到削减或是发生变异。

3、政治制度

第4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文化传承;家庭教育;维吾尔族

“文化人类学家认为,就其本质而言,文化传承不仅是一个文化过程,而且是一个教育过程。”①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家庭不仅是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织,而且也是文化教育的起点,在任何地方、任何时代家庭文化熏陶在人类知识传习中占据重要地位。

一、家庭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作用

家庭教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家庭教育都有其民族归属性,长期以来,各民族的家庭教育,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民族传统,丰富和不同程度地改造着民族文化。家庭教育是在家庭中进行教育活动的统称,“民族文化是家庭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是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②在民族文化传承中家庭教育一方面是继承和保存本民族传统文化;其次是吸收和借鉴其他民族文化,并不断丰富本民族文化。

二、维吾尔族家庭教育内容和特点

1、道德教育与伊斯兰文化教育

尊老爱幼,勤劳善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的美德在家庭教育中主要是从我做起形式展开的。孝顺父母是维吾尔族家庭教育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穆斯林有句话说“天堂在母亲脚下”,每个穆斯林最大的愿望是死后能够去天堂,如果母亲对子女的为人处事不满意,这在教义中就是莫大的罪过,未能获得母亲的认可的人是无法进天堂的。孝顺同时也体现在对社会的责任感,维吾尔族家庭教育是为社会培养栋梁之才,从中可知孩子的服务精神在家庭教育中是非常重要的。劳动是强大的教育力量,既要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的态度,同时锻炼身体,在力量和能力上得到完善。

2、生产、生活教育

维吾尔族有独特的经济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家庭教育内容。比如新疆非常有名的和田地毯、红枣、核桃,库尔勒的香梨,哈密瓜、刺绣、织布等。南疆地区是维吾尔族集中的地方,农民比较多,这种特殊的人口性质决定了生产方式,等到适当年龄,跟着父母织地毯、学刺绣等,这特殊的生产环境决定着地区教育内容。生活方面主要是饮食和服饰方面的习俗,因为信仰伊斯兰教的原因,在饮食方面,不是所有肉类都是清真的,清真的肉食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宰杀的牛肉、羊肉等穆斯林能吃的肉类。在吃饭之前,一定要说“以真主的名义开始”,餐后要感谢真主赐予的食物。在服饰颜色上,女生穿鲜艳的衣服,男生穿暗色的衣服。因时制宜,葬礼上女孩子一定要带头巾,穿长袖的衣服;过节要穿新衣服,有种说法是“过节的时候一定要穿新的衣服,哪怕挂着一根新针也算,”这是对节日的一种尊重。

3、民族艺术和审美教育

维吾尔族民间艺术包括话剧、歌舞、雕刻、建筑、戏曲艺术等。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观察到到家里的乐器、挂毯等工艺品,从小就培养艺术敏感性及独特的审美观。刺绣类型很多,用途也很多,帽子、枕头、被子上都有手工刺绣。在编织技术方面最突出的是和田地毯,类型多样,维吾尔族人非常喜欢地毯,有条件的家庭,在墙上、地上就可以看到地毯。

三、维吾尔族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存在的问题

1、部分家庭对民族文化缺乏认识,传承的积极性不高

社会发展迅速和竞争剧烈,现代生活意识潮流催生,使许多少数民族家长已不再将民族传统文化作为子女学习的第一要务,对子女劳作观念及习惯的养成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转而注重家庭教育的功利性,普遍关注子女知识技能的发展。学校的教育提倡的是主流文化的传授,非主流文化面临着同化或者消失,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家庭教育的责任俞显重大,时代进步理念也影响着长辈的观念,时代倡导主流文化,父母倡导主流文化,因此,家庭教育功能在减弱,少数民族的文化持续发展受到限制。

2、传承方式简单,效果不够理想

以农业为主的农村地区,父母教给孩子的是农业上的技能,大多数家庭处在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政府扶持力度不太够,传承方式单一,在现代文明的的吸引下,越来越多的青年人涌向大都市,潜移默化中他们淡忘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知识的学习变得无关紧要,甚至一些青少年避开民族文化的学习机会,认为它是落后的。

四、维吾尔族家庭教育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对策

1、促进经济发展,增强民族自信心

为了民族文化更好的传承繁荣,设法帮助人们过上小康生活,激发其民族自信心,使他们主动认识到繁荣民族文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民族文化的传承才会顺畅和有效。部分民族文化在商业化开发中曾一度沉寂,县乡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民族文化产业,在民族聚居区开展传统文化知识教育,使儿童从小就感受到本民族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国家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要实现最优化必须依靠教育,文化的传承不仅仅需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结构的文化传承者,更需要热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民族传统意义传承的参与式传承者。”③只用当一种文化为它的拥有者赢得心灵上的震撼和慰藉,这种文化才能得以自觉传承。

2、传承中应尽量做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结合

民族文化是长远发展中积淀下来的具有特色的文化成分,传承民族文化,教育是关键。文化的传承始终是通过人来进行的,家庭环境的陶冶发挥了基础作用。学校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平台,不仅要传授科学知识,而且也要传授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工作者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社会环境会对青少年的生活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形成一定的影响,要使文化长期有效的世代相传,必须对新一代进行民族文化的教育普及,总之,在传承民族文化方面,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有机的结合,这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途径。“人类共同遗产对于人类来说是必要的,就如同生物多样性对于自然来说是必要的一样。”④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新时期,为了更好更快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迈向光明之路,需要社会、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开拓家庭教育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的根蒂作用。

参考文献

[1]哈经雄,腾星著《民族教育学通论》[M]教育学科出版社2001

[2]曹能秀等著《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以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六哨乡为个案》[M]人民出版社2012

[3]苏德著《民族教育政策:文化思考与本土建构》[M]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

第5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多元文化教育;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策略方法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在中华文化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很多少数民族的文化诞生和消亡。但无论是已经消亡的还是现存的少数民族文化,都成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融合为中华文化体系影响世人。信息时代的来临,打破了人们沟通和信息文化壁垒,这在促进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和文化水平的同时,也使少数民族文化面临着逐步消亡的风险。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少数民族文化逐渐消亡的现状,我们必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视,使少数民族文化能够继续传承。多元文化教育理论最早源自于西方,这一理论在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多民族国家通过大量实践,已经证明其优越性。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如何运用好这一理论体系,实现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则成为社会各阶层和专家学者重点研究和谈论的问题。

一、将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纳入国家教育法规和制度

汉文化是我国国家教育开展的基础,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汉文化教育也占据着主流地位。但这虽然促进了民族和文化的融合,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打下基础,但也使少数民族文化不可避免的面临着流失问题。在国家教育法规和制度中将少数民族文化纳入教育体系中,使各族人民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在多民族家中的地位,形成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现代社会里教育已经普遍成为一国公民必须承担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在多民族国家的教育体系里应该在相应的条款中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进行制度化的规定,使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具有法律保障。这样,才能保证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能够在国民教育中得到普遍的实施。尤其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立法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少数民族文化在多民族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促使人们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自觉地履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义务。

二、在各层次的教育内容中加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

要真正实现多元文化教育,不仅少数民族人民自身要学习,主体民族的人民也要学习,也就是说必须是全民的学习和教育。当然这种教育并非一定要成为国民教育的主体内容,是在坚持现有教育体系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少数民族文化的知识或者在现行的某一教育内容中增加更多的少数民族文化知识。这种教育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尤其是一些单一民族聚居的地区,在民族文化教育内容里应以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适当加入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比如说可以在小学、中学的教育内容中适当的增加一些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课程,让学生对本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在教学内容上,主要以一些常识性的内容为主,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传授,通俗易懂。二是在一些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内容更要精心设计,内容既要全面,又要高度浓缩,还要通俗易懂,具有趣味性和知识性。这对教育实施者来说具有很大的难度,因此在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在各级教育层次中都要进行,使其成为全民必须接受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通过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宣传少数民族文化影响力

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社会教育活动,宣传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扩大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的范围。在多元文化教育的视野下,任何一个人包括少数民族人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都可以参与到教育的活动中来,因此教育或者接受教育是全民的。为了扩大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范围,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共同相处,在普通民众中进行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是必要的。在现代社会里,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然而不同民族之间在文化上的隔阂,往往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误会,甚至引起大的冲突。因此对普通民众进行少数是在一些多民族杂居地区,这项工作显得非常重要。当然对普通群众的教育是一种不同于学校教育的社会教育,其教育形式更是要灵活多样,要充分考虑到普通群众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这种教育可以采取灵活的形式,比如说举办一些各民族普遍参与的文艺活动展现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组织一些民间组织吸纳不同民族的人参与,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举办各种形式的民间活动,在活动中吸收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也可以对一些当地知识文化较高的人进行专门的教育,请当地民族的一些人士进行本民族文化的讲解等等。

四、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领导干部文化水平,使其担负起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重任

尽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存在着比较多的民族融合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领导干部中既有少数民族也有汉族的,既有本民族的也有其他少数民族的,因此作为地方最直接的领导者,地方政府的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尤其是自己所任职地区的民族的知识,应该成为一项基本的业务能力。从多元文化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些人同样应该接受教育,尽可能多地了解少数民族文化常识,并自觉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尤其在现代社会里,随着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不断发展,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日益成为一种迅速改变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的重要资本。许多领导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有意识地鼓励群众发展民族文化,丰富民族文化的内涵。

在这种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地区的领导干部进行适当的少数民族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涵和本质,增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鉴别能力,以便政府在实施相关政策过程中确保少数民族文化的优秀内容能够发扬光大,并在人民中间发掘出更多的优秀文化要素。当这些领导充分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后,他们势必会将其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提升地方文化品位的一个重要手段,而鼓励群众进行广泛的学习和宣传,这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来说无疑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综上所述,想要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促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多元文化理论在教育系统中的应用实践具有极高的价值。想要实现多元教育论下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就一定要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层面,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教育地位,并通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改革,来提高国民教育体系中少数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最后,还要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领导干部的文化水平,使其能够以正确的观点看到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真正成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守护者,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传承与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6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传统工艺;文化传承;白族扎染;大理周城

中图分类号:J523.2 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6-0042-06

由于民族文化自身的不可复制性和再生性,决定了它是一笔具有绝对优势的文化经济资源。在面临对民族文化开发与保护并重,民族经济与民族文化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挑战面前,大理周城白族的扎染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把传统的民族服饰文化作为经济的灵魂和精髓所在充实到扎染业中,使扎染成为民族文化的物质载体,民族文化成为扎染的内在精华,实现了保护开发民族文化与发展民族经济二者的有机结合。白族服饰文化成为扎染业的一大卖点,扎染成为彰显白族服饰文化的一个亮点。

一、社区情况及研究对象

1 社区的基本情况

城地处苍山洱海之间,位于大理市喜洲镇北端,周城村北面是著名的蝴蝶泉,南距大理古城25公里,距州府所在地下关39公里。穿村而过的是“滇藏公路”即214国道,新建的大(理)丽(江)公路位于村庄东面,沿两条公路往北可抵达洱海、剑川、鹤庆、丽江、中甸等地。周城或称村、或称乡、或称镇、或称为办事处,名称各异,但其性质上一直保持着自然村为建制的格局。周城村是大理河谷平原的一个重要农村集镇,也是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最大的白族聚集村落。根据当地的人口的统计显示:2008年周城村总人口9989人,其中白族人口9815人,占总人口的98.26%。此外,与周边村落的白族人口相比。仁里邑村4700人、桃源村1871人、上关村1383人,由此可见周城村确实是拥有白族人口最多的村落。

周城在历史上也曾经以农业作为支柱产业,主要种植水稻、小麦、蚕豆,偶尔也种植少量的土豆、豌豆,以及一些经济作物,如油菜、蓝靛、摸摸香等。但是,由于周城素来地少人多,耕作技术落后,水利灌溉极差,旱、涝、洪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以上诸因素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亩产量非常低,农业收入少。解放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周城白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保留传统文化的同时,广泛地采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进行农业生产,粮食产量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整个社区人多地少的矛盾仍然难以解决,粮食产量的提高仍然赶不上人口的增加和土地的减少。从20世纪初到1984年,由于国家和集体征地、修筑道路占地、私人建房占地等原因,周城的耕地面积日益减少。面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周城村民只得对传统的生存方式进行自我调适。村民已经认识到单一的产业模式很难再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于是,乡镇企业、工商业、旅游业等行业开始出现并蒸蒸日上,它们在整体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超过了农业。1983年和1978年相比,总收入中农业的比重从51.8%下降为23.3%,而手工业、商业、服务业的比重则从48.7%增加到76.7%;1984年,农业、工业等的总收入为325万元,其中农业收入70万元,仅占总收入的21.5%。至此,农业经济已不再是周城的骨干经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已逐渐被现代经济所取代,周城逐渐发展成为了“以工为主,以农为辅,多种经营,共同发展”的社会经济新格局。

2 大理周城扎染业的发展概况

追溯周城扎染的历史,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据相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公元4世纪就已经有了扎染工艺,大理地区的扎染工艺历史也长达千年,周城地区的扎染则最先开始于明末清初时期,代代相传,至今已经有约三百年的发展历史。周城村历史上就是一个地少人多的地方,其可耕种的土地有限,所以当地的村民都是倚仗“亦耕亦织”的双向劳作方式来维持生活,扎染业就是周城历史上村民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一项重要的传统产业。从历史上看,周城的扎染业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解放前,扎染业就是周城地区的主要行业之一,由于当时生产方式的落后,那时的扎染生产一直是以家庭作坊的形式进行,并逐渐成为当地农户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传统产业。德信和、得义和、复镇祥、裕金和、复玉和都是当时扎染行业中的一些著名商号,这些扎染商号的创立都凝结着创业者的艰辛。其中较为著名的德信和是一个叫YMS的村民创办的扎染作坊,YMS家数代从事扎染行业,他们家的扎染生产规模以及所生产的扎染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均居于全村首位。刚开始,他们没有固定的销售商铺,只能采取沿街叫卖的方式。YMS从喜洲按一定标准买回布匹进行加工,自己设计图案,染成后将成品销往附近的剑川、兰坪等县。全家九口人,染布的就有三四人,用三个染缸轮流浸染,染成后用马驮到异地销售,驮运的过程也十分辛苦,到剑川往返大概需要四天,到丽江则需要十天,所以常常需要在外夜宿数天。为尽量节约路上的时间,YMS有时候会选择抄小路走,但是却不得不提防沿路可能出没的土匪。总的说来,扎染生产虽然历史悠久,起步较早,但早期的扎染却是赢利不多,像YMS家这样,在扎染上投入本钱近七八百大洋,而一星期的营业额约为八九百块,实际上一星期的纯收入是七八十块甚至最少时才二三十块,遇上白布价格上涨的时节,甚至还会有亏本的可能。虽然扎染生产回报不乐观,但它还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存活了下来。

第二个阶段:1962―1984年,周城实行化以来,扎染作为周城境内拥有悠久历史、表现民族风格的传统民族工艺受到乡镇企业的重视,于1984年5月,周城民族扎染厂的前身“蝴蝶牌扎染厂”正式成立,由此开始了周城扎染生产的工厂化时期。扎染厂成立之初条件相对较差,设备简陋,全厂仅有五个染缸,主要生产扎花布、平板布和两面布等,生产的产品也大多经由云南省外贸局远销香港、日本以及美国等地。1987年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工厂效益的提高,机械设备得到不断完善和改进,民族扎染厂内部的生产运作机制也相应建立和完善。扎染厂采取统一下料、统一印样、分户扎花、统一浸染、分户拆线、统一漂洗、统一销售的方式组织生产,整个扎染生产过程牵连着工厂和各家各户的村民,这种生产方式曾经被记者形象的称为“没有围墙的工厂”。扎染厂在对白族传统艺术的发掘、整理以及改进方面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周城民族扎染厂自建厂以来,陆续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承认,尤其值得强调的有两件事:1996年周城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民族扎染艺术之乡”;1998年周城扎染厂被国家民委等五部委列为“九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产品定点生产企业。

第三个阶段:虽然扎染厂的出现某种意义上代表了扎染生产的进步,但是,发源于落后生产力状况下的家庭作坊式生产并未像当初的马帮文化一样消失殆尽,而是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在扎染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周城村民致富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并且生机盎然,形成了这个时期扎染作坊式生产与工厂化生产并存的特殊局面。首先从实际表现来看,手工作坊如今已经能与周城扎染厂站在平等的位置上共同竞争市场,并凭借其自身灵活开放的组织结构优势取代周城扎染厂成为云南省外贸局的主要合作伙伴。YJ是周城村委会七社一家扎染作坊的负责人,他简要地向我解释了云南省外贸局与周城扎染厂以及私营作坊之间的关系。“1992年,云南省外贸局到周城来采集出口到境外的扎染商品,本来他们这些经营私营作坊的村民也想通过这次机会把自家的扎染商品卖出去一些好赚笔钱,但是,当时的手工作坊受到了集体企业的排挤而没能接到任何订单,所有的订单都被周城扎染厂垄断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巍山县那边得到省外贸局的订单忙不过来时会将部分订单交由他们周城的私营作坊完成,通过这种相互提携的方式,他们每年也都能拿到一些国外的订单,现在他们家的作坊生产出来的扎染桌布已经出口到泰国、巴西、日本等地。”

从理论上来讲,周城村的扎染手工作坊从传统走到现代,经受住了各个时代的严峻考验并最终成为当地的主要致富产业的发展过程,实质上也是民族经济的一个自我累积、自我适应的过程。一方面,扎染手工业作为一种典型的民族经济,本身不是一蹴而就的经济模式。因为民族经济是一种分散的、最为民族地区群众深刻自主性发展的社会行为,所以它的发展并不能靠庞大的、完整的经济发展方略就能解决,而是要靠民族经济的实践者们通过长期不断的实践累积而最终发展成为一种平稳发展的经济模式。另一方面,民族经济是最直接面对市场的经济模式,它依靠接受市场微量的经济因素进行自我调控,面对不可测量的经济现实进行灵活的生产经营,所以,它有可能一下子就打进国际市场,也可能长时间只能在本乡本土流通和运转。由此可见,扎染生产呈曲线型发展道路是由其自身属性来决定的,任何想做超越式、跳跃式发展的想法都是不能实现的。也正是因为扎染生产经受住了各个时代的艰难考验,自身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做了太多的自我调试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所以如今才能在白族文化传播和当地村民致富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如今周城的扎染生产仍然继续着家庭作坊这种古老的经营方式,而且周城农户经营扎染业的具体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其中,绝大部分农户只是将扎染业作为农业生产之余的副业行为,属于家庭副业范畴。由于要兼顾农业生产,农忙时候往往无瑕顾及扎染生产而暂时性停产,所以,扎染生产在这些兼业农户家庭中也呈现出季节性的特点。而在这部分兼业扎染的农户当中,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种:一种农户家庭是既生产扎染又销售扎染;另一种农户家庭则只经营销售环节,扎染成品也直接从当地其它扎染生产作坊现成取得,自身只用在周城街道上租用店铺来销售扎染商品。这些只管销售的农户还可以根据自家的特殊情况,增加一些扎染以外的经营项目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比如在周城随处可见的家庭旅馆就是充分利用白族民居独特的建筑风格这一民族文化亮点作为经济卖点的。店铺后方的自家厨房和院子可直接利用来经营家庭式餐馆,白族民居的天井设计本身就是一个天然的饭厅,客人在品尝地方风味的同时还能亲身体验到白族“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建筑文化,所以很受游客的喜欢,有些游客还特地慕名前去这样的家庭式餐馆就餐,而对于餐馆老板而言,在家里开餐馆,不但节约额外租用店铺的成本,还能就近使用家庭内部的劳动力,何乐而不为呢!

二、扎染中蕴含的文化内涵

扎染,它的美妙之处不止于其做工之精巧、设计之独特,更显于其用料的自然天成,纹饰图案的古朴象征意义及背后所蕴藏着的厚重的白族历史文化。白族用取自自然的染料,渲染出一块块在蓝白相间的天空下,多彩的蝴蝶在快乐地飞翔、歌唱的色调谐调、意蕴隽永的扎染布,以此来表达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和认知,也蕴含着他们对人生的向往和追求。同时,这也是民族心理和精神世界的折射。

1 以蓝、白为主的色调

周城白族的扎染以蓝、白二色为主调和基础,两种颜色之间过渡自然。这种过渡一方面是靠扎花时掌握针法的松紧以使图案相间处有缓冲地带,另一方面是由于扎染采用植物染料,经过漂洗后略有脱色,色彩的对比淡化,反差趋于缓和,蓝白相间中透出一种朦胧、柔和的美感。蓝、白两种颜色在色系上均属冷色调,给人的感觉是宁静、平和、淡泊,这与白族人民传统以来善良、平和的民族性格和开放、宽容的心态是一致的。白族是一个尚白的民族,认为白色是吉祥的象征,把“白”作为自己的族称,以白色为服饰的基调。而青色(包括蓝色)则有希望、纯朴、真挚等意。青白结合即表示“青青白白,光明磊落”。周城扎染的色彩偏向实际体现了白族人民内心的平和及对淡泊宁静的追求。有人曾经这样说周城的村民和他们的扎染:“若不是一个淡泊和宁静的民族,若不是一个勤劳和智慧的民族,是决不会有闲心和耐心来做这样一件极需耐心和细心的工作的。而现在的周城人民,正是凭着这种细心和耐心,加上勤劳和勇于创新的智慧,一步步地走向了世界。”

2 蝴蝶纹饰

尽管周城白族扎染的图案十分丰富,但是,徜徉在周城扎染工艺品的海洋里,很多人都会发觉在众多的扎染图案中周城人似乎对蝶蝴图案倾注了更多的热情。白族扎染之所以如此钟情于蝴蝶花纹图案,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和心理内因。金少萍女士在《白族扎染――从传统到现代》一书中对白族扎染中喜用蝴蝶母题作了几种解释,一为蝴蝶象征多子和生命繁衍,二为蝴蝶是美丽的化身,三为蝴蝶是忠贞爱情的象征,四为花与蝶的共生。蝴蝶雌雄后一次摆子无数,因而往往成为多子和母亲的象征。寓意生命繁衍、人丁兴旺。白族地区的孩童至今仍恪守着“不能打蝴蝶,否则母亲的会疼”的古规。结合白族自古以来即存在的生殖崇拜之俗,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了。剑川石宝山石窟中的“阿央白”崇拜、大理白族的绕桑林会,也都是这种生命意识的体现。与此相关联,凡是多子、生命力强的动植物也都成为人们崇拜或喜爱的对象,蝴蝶的多产正适合了人们延续生命的意识和心态,故蝴蝶成为周城白族扎染图案中一个常常出现、恒久不变的纹饰,寄托了人们对生育的一种希冀和追求。

3 共同的染神信仰

在汉族民间广为流传着梅、葛染神的传说故事。在周城白族村中,原来在北本主庙中有梅、葛的塑像,与杜朝选本主供在一起。可见,扎染已从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领域上升到了白族人的精神境界,从日常用品升华为精神信仰,构成周城白族特有的民俗文化事象。

三、发展扎染业与保护、传承白族服饰文化并驾齐驱

扎染之于白族传统服饰的关系就是生产方式与生产对象的关系,扎染工艺是一种生产的方式技术,而白族传统服饰就是这种生产技术的载体。在周城漫长的历史文化中,扎染与当地白族人家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融为一体。在传统的周城白族家庭的日常生活中,扎染是不可或缺的生活日用品,用扎染布 制作的门帘、窗帘、桌布、挎包以及各类床上用品在白族家庭中随处可见。但扎染的社会功能最显著的表现还是其在当地妇女传统民族服饰上的装饰性运用,这种装饰作用首先体现在头饰上。在周城,中老年妇女的头饰大多用扎染头巾作为装饰,这是该地中老年妇女最具特色的服饰特点之一。作为头饰的扎染布料多是纯棉布,有的还是手织土布,有的则是毛巾布。规格一般是40厘米×40厘米或者是40厘米×60厘米。布料底色均是蓝色或湛青色,花纹是小碎花,其中尤以蝴蝶花样的居多。作为头饰的扎染头巾,一方面是周城白族中老年妇女服饰的一个鲜明特点,另一方面也是周城白族地方文化的特色在服饰上的一种体现和象征。过去这种头饰装扮只在周城妇女中流行,所以看到这样的头饰就可以断定是周城的白族妇女,现在由于周城白族与大理地区其他村落的白族的经济交流,这种服饰文化也随之在其他白族社区中扩展开来,如洱源、挖色等一些地方的白族妇女也采用了与周城妇女同样的头饰装扮。其次,扎染工艺还被运用到了白族服饰中衣袖部位的装饰。周城中老年妇女传统民族服装的衣袖上往往都会镶有一道扎染布,花纹也多是蝴蝶图案之类的小碎花,用于上衣的装饰和点缀之用。再者,白族服饰中的围腰的腰带也多是用扎染布缝制,再在扎染布上用机器绣上各种图案和纹样做点缀,白族围腰带的装饰丰富多彩,有绣花、挑花、贴花、梭花、纳花、色布贴花等。如今周城村内有的人家专门加工这种腰带,周城出售白族服饰的店铺内也都有销售这种款式的腰带。用扎染布缝制的腰带既结实,纹样又有层次且素雅大方,不仅深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也吸引了一批年轻的女性使用,以至于这种用扎染布缝制并机绣有各种纹样的围腰带成为了周城白族妇女围腰带的一种固定式样。在现在的周城村,兴起了一类专门从事机械绣花的服装加工店铺,据当地人介绍, “这种店铺也是近几年才取代手工绣花而逐渐增多的”。店铺以加工民族服装上的装饰图案、扎染小商品,如挎包和壁挂布袋上的花样刺绣、帽箍上的绣花等为主。一台绣花机长约4、5米,两边均有操作台,开动机器时可以两边同时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这种店铺的机械化生产适应了扎染服装批发的数量多、时间紧的实际需求,所以能够大势流行开来。

周城地处交通要道,通达四方,由于其天然的旅游资源优势,旅游业起步较早,早在80年代就是大理地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窗口,因而周城村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多年。但是,为什么周城村绝大部分的白族妇女仍能保持着传统的民族服饰呢?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服饰变迁几乎都是朝着传统服饰逐渐消失的方向发展的,民族的传统服饰也被偏见地认为是经济文化落后的表现形式而遭到本民族审美观的摒弃,传统的服饰审美意识逐渐被现代的审美意识代替。尤其是像周城这样经济相对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贸易的客观需要,与汉族地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文化和价值观方面都不可避免地会深受汉族文化和价值取向的冲击。按理说,周城地区的白族妇女是最有可能摒弃白族服饰而选穿汉族服装的,而现实的事实是,在周城村境内的妇女,在穿着服饰的取向上表现为传统服饰和现代服饰的结合。具体表现在:周城中老年妇女仍然保持民族传统服饰,一些年轻女孩则选择汉族的现代服饰。很有趣的一个结合便是:在周城从事扎染作坊的成员基本上都是中老年妇女,年轻女性一般不会选择这项职业。由此可见,扎染业的发展与当地白族传统服饰文化的传承确实存在一定的联系,换而言之,扎染业既是传统文化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它又为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着自己的努力。相比较其他的白族社区,可以更加直观的看出扎染业的发展在周城白族传统服饰传承中的特殊作用。在下关至大理之间的太和村,也是有着上千年悠久历史的古老的白族村寨,同样拥有着丰厚的文化积淀,如今该村的村民中白族人口占97-8%。但是存在与周城村截然不同服饰取向,太和村的妇女平时基本不穿白族传统服饰,甚至是中老年妇女也选择汉族的服饰,只有在火把节这样白族隆重的传统节日中才看得到穿着白族服饰的妇女。不仅仅是太和村,下关到蝴蝶泉沿线的村落都很少见到像周城村这样密集地穿着传统白族服饰的景象。

周城妇女利用扎染业保护白族传统服饰文化,具体表现在:

第7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摘要:本文对于营口市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在保护和传承上提出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调查

少数民族文化是不可获缺的宝贵文化资源,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为目标,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设施,开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活动,传承保护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为着力点,统筹城乡,均衡推进,不断繁荣发展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一、我市少数民族文化基本情况

(一)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文化设施

我市少数民族文化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改善,为传承发展我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提供了物质保障。一是市少数民族文化馆迁入新址。2013年市少数民族文化馆搬入新馆,新馆舍位于辽河老街的黄金地段,建筑面积3269.03平方米,内部为剧场式结构,具备排练演出、辅导培训等功能,为我市开展少数民族活动开辟重要阵地。二是维修改造市少数民族文化馆。去年,为了进一步发挥少数民族文化馆的服务功能,我市投入130万元,进行了市少数民族文化馆维修改造工程,这项工程是被列为我市的重点惠民工程,馆内重新维修改造了舞台、观众座椅等设施,使市少数民族文化馆的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在去年的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市少数民族文化馆被文化部授予“全国三级文化馆”荣誉称号。三是为少数民族聚居村镇配备文化设备。从去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农村文化设施扶持工程”,分3批为我市各乡镇村屯配备拉杆音箱等文化器材,目前,老边区、鲅鱼圈区、站前区等3个涉农县区的行政村都已配齐,大石桥市、盖州市行政村部分配齐。其中,为我市42个民族聚居村(社区)中的鲅鱼圈区红旗镇、盖州市暖泉镇等14少数民族聚居村配备拉杆音箱。

(二)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一是坚持打造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品牌。“营口市阿里郎民俗文化节”是我市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了24届,成为我市朝鲜族群众标志性传统节日,辽河老街民俗节吸引了全市各少数民族村镇、单位500多人参与。二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加强。作为全省少数民族对外文化交流的牵头馆,营口市少数民族文化馆于2003年与韩国江原道演艺协会签订文化交流协议,联合举办“辽宁省中韩歌舞节”,200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15届,2016年4月,中韩歌舞节在少数民族文化馆举办,除我市少数民族文化馆、韩国江原道演艺协会外,大连市、鞍山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也参加了演出,演出规模空前庞大。三是开展剧场演出活动。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富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演出活动。2016年母亲节期间,市少数民族文化馆开展“母亲节”少数民族特色专场演出7场,全市各级少数民族文化团队踊跃参与,吸引观众上千人次。2013年,市回民业余京剧团被省文化厅评为群众自办文化典型;营口市阿里郎民俗文化节、营口市阿里郎中韩歌舞节,被评为全市优秀群众文化品牌活动。

(三)传承发展少数民族“非遗”项目

目前,我市有市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即“营口朝鲜族民族民间民谣―阿里郎”、“满族剪纸”。朝鲜族民间民谣“阿里郎”始源于朝鲜族,是朝鲜族族民族文化的象征。满族剪纸是具有满族特色的剪纸技法,传承人是刘笑楠。为传承发扬少数民族优秀“非遗”项目,我市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一是收集整理相关曲目。为继续保护民间民谣“阿里郎”,不断收集、整理了与“阿里郎”相关的曲目,集结成册,并进一步创作、改编“阿里郎”相关曲目达20余首,不断加工提升其文化内涵。二是举办阿里郎音乐会。定期策划组织以“阿里郎”为主题的音乐会及各类形式的歌舞汇演,扩大阿里郎文化影响力。三是重视传承发展、建立传承基地。在群众文化团队“渤海潮”合唱团内传授“阿里郎”的唱法,在2011年韩国江原道国际歌舞节上渤海潮合唱团表演的民谣《阿里郎》获得合唱金奖。2009年,在水源镇星光村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为“阿里郎”的传承工作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加强展览展示扩大影响。针对满族剪纸的特点吸收其传承人参加市级、省级各类非遗展示活动,不断扩大其影响力。

(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

我市结合少数民族文化特点,不断促进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与旅游业相融合。一是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依托文物古迹、温泉、河海等旅游资源,突出天沐温泉、思拉堡温泉小镇虹溪谷温泉、忆江南温泉谷等具有浓郁文化元素的现代时尚温泉基地引领与先导作用;发挥山海广场等一批海滨文化旅游浴场、何家沟滑雪场等一批沟域文化旅游景点,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文化品牌与饮食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少数民族艺术馆集聚作用,持续打造中韩歌咏节品牌,阿里郎民俗文化节,使之成为以朝鲜族为代表的少得褡逦幕娱乐活动的领军场所,并结合饮食文化,依托辽河老街的商业开发,与我市朝鲜族餐饮企业联合,不断推广少数民族饮食文化发展。三是积极开展文化会展活动。持续推进望儿山母亲节系列活动开展,以“全国知名品牌节庆百强”荣誉称号为抓手,注重从地方性、民俗性和群众性等方面,提升品牌影响力;依托楞严禅寺、西大庙、娘娘庙三大庙会,吸引省内外信徒,带动庙会小商品市场的发展;立足地域特色,持续打造海滨温泉和冰雪温泉旅游节等活动,让温泉旅游、海蚀地貌、海洋地质公园旅游成为新的聚焦点。

第8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分析

我国有56个民族,拥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文化共同组成了我国优秀的中华文化。每个民族的文化类型具有差异性,都呈现着各自的风采。虽然经过了上千年的变幻,文化也经历了多次的传承与变异。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的传播手段的加快人们的交流,以及自由流通的多样的文化资本,各国文化强烈碰撞与融合,这给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所以,在这严峻的形势下,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应该积极地应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得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传承与发展。

一、使少数民族生产文化可持续发展

生产主要是指农业、林业、渔业等物质生产活动。一直以来,少数民族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的平衡造成了影响,但是在长期的发展中,也不断地积累经验,促进与自然和谐发展,所以,应该要继续发扬这些经验。首先,对少数民族起到积极地引导作用,让其放弃落后的耕作方式,保护土地平衡。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并不是指对所有文化的传承,对于一些落后的文化形式要进行改良或革除,继承优秀的文化。例如: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会对生态系统起到严重的破坏作用,所以,一定要对其生产方式进行改进。所以,国家政府要帮助少数民族实现耕作经济的多元化。其次,要限制对木材的燃烧,实现循环耕种的形式,同时,要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可以被砍伐的木材划分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严令禁止对大片面的对木材的砍伐,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另一方面,在耕作的区域实行“轮休”的制度,在休耕的土地内,当收获了一个季节的作物之后,便停止在该土地上耕作,选择另一块土地进行耕作,促使其恢复。这样适度耕作的方式有利于实现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二、使少数民族生活文化可持续发展

在长期的生活中,我国少数民族已经掌握了与社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首先,对民族村寨生态林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森林为人们生活提供资源,所以,少数民族的人们应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地开采,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例如:在哈尼族把村寨建立在充足阳光的半山坡,房屋后面是森立,前面是梯田,这样的空间格局特别有利于人们生产生活。其次,要对生态环境进行改造。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发展中已经适应了生态环境,但是,也应该学会对生态环境的改造。比如,把森林分成可以砍伐、限制砍伐的区域,并且在生产过程中要种植树木,学习苗族人民在房屋前后种植树木。除此之外,要保护水资源。水是支持人们生活的一项重要的资源,支持着民族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与分类,减少对水的污染。禁止下井取水,不能在水井旁边建立猪圈等。例如:纳西族的“三眼水”,将水分为三层,上面的水井用来直接饮用,中间的用来洗菜,下面的水池用来清洗衣物等。根据自然的坡度,水从第一层流到第二层和第三层,便根据其清洁程度进行适当的使用。

三、使少数民族的制度文化可持续发展

在长期的生活中,人们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制度是人们行动的行为准则。在少数民族文化中,其实其自身的文化思想中就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并且是文化传承的重要保障机制。首先,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来促进对文化的保护。在我国的很多少数民族中都已经形成了保护森林水资源的公约。例如:在苗族的“议榔制”就已经吗,明确规定:人们只能拾捡木材,不能砍伐树木,对于偷伐者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于这种村民长期以来就已经形成了的较好的公约与制度,要继续保持与发扬,使其为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动物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尤其要规范靠打渔狩猎为生的少数民族。明文规定在动物、繁殖其禁止捕杀。其次,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要礼仪制度进行规范。例如:我国的苗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都有“女儿节”,根据礼仪风俗,在孩子出生后要为其种植100棵树木,当孩子成年以后才可以砍伐。这样的礼仪无疑有利于保护少数民族的生态文化。还有些少数民族会有送树的习惯,海南的黎族,当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时,女方需要赠送两棵树给男方。还有许多少数民族在清明节去山上扫墓时,也会种植树木,在丧葬过程中,人们也会种植一些树木,这些都有力的保护了少数民族的生态文化。

四、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给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所以,我们应该正视挑战,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上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文化的发展要以少数民族文化本身为根本出发点,探索实现少数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注重少数民族文化本身包含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将文化弘扬,从而,促进中华文化的长久的健康发展。

作者:丁云岗 单位:鄂尔多斯市群众艺术馆

参考文献:

[1]洪英华.试谈民族文化的继承、创新与发展[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5,(09).

第9篇: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范文

关键词:广西;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白裤瑶;传统体育文化

中图分类号:G8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2)09-0055-05

Research on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and the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Handing Down ——The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 “Youguo”of

White Trousers Yao Nationality in Nandan as an Example

ZHANG Ping1,HU Xiao-ming2,WANG Su1

(1. Guilin College of Aerospace Technology, Guilin 541004, Guangxi China; 2. Sports Science College,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1, Guangdong China)

Abstract:By means of documents, data study, field observation and logical analysis, this research analyzes the cultural commonness of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in Guangxi and deems that: centering on the core of blood relationship, the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has been functioning as group authority or folk tradition. Though possessing distinct quality of patriarchism they exist in their particular way with rationality. Nourished by folk tradition, traditional sports have been internalized to be a part of the ethnic culture. And consequently, they are handed down and spread by the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Through the case study of the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Youguo” of White Trousers Yao nationality in Nandan, the paper explores the potentially cultural heritage power of traditional sports so as to seek more dynamic channels of developing the traditional sport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Key words: Guangxi; traditional social organizations of minority nationalities; White Trousers Yao nationality;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e

人类第一个完善的社会组织是以动物命名,以图腾作为标志和象征,具有共同意识的图腾群体[1]。而较晚形成的氏族则是以祖先或其他名称命名的。在人类社会中,人们长期以来为了达到某一特定目标而结成群体,这些具有特定目标的群体就是组织 [2]。而我们知道,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只是产生于他们协作生产和劳动生活的需要,以自发的方式生成的,同时它也是源于人类困境中生存的需要。据民族志资料显示[3],许多民族村落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都还保留着原始民主议事制度的氏族公社组织。因不同的自下而上的生存状态和不同的村落文化,人们建构的社会组织也不同。它是一种拥有相同血缘关系,具有权威性和约定俗成的习惯法或图腾制度,它以“草根式”的传统文化,生于斯、长于斯,因而具有传统文化的典型性和符号性。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根植于民族文化,如其要得以有效地传承和发展,传统社会组织的作用不可或缺。本文基于南丹白裤瑶“油锅”组织的体育人类学考察,发掘广西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以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发展民族体育寻找更加稳固的依托。

1 广西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的文化共性——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源”

广西隶属我国西南领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学界们在研究壮、瑶、侗和苗族等少数民族时,必然会研究它们的传统社会组织,由它寻迹该民族的发展史。而今,西南很多少数民族村落的氏族关系都尚未发生彻底解体[3],原始文明虽逐渐萎缩,社会进程也在不断更替,但氏族关系始终得不到彻底摧毁,氏族部落母体孕育的血缘纽带一直绵延不断贯穿于少数民族的村落史。由此而形成的传统社会组织,已深深内化为民间传统,与之共同构成村落传统文化。

1.1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组织是传统文化的维护者 血缘关系是传统社会组织形成的核心,所有家族组织成员都凭着血缘相同的身份互相认同,没有这一血缘关系的内在网络,社会组织便不可能存在。如瑶族的“石牌”、“油锅”和仫佬族的“冬”、苗族的“鼓社”、侗族的“款”等等。“石牌”是盘瑶、山子瑶和贵州荔波瑶地区,以家庭血缘为纽带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石牌内部存在着维护父系家族制度的血缘关系;仫佬族聚“冬”而居,其内在的精神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宗亲关系,是以父系血缘为纽带而联合起来的宗法性的家族形态[4];而“油锅”也是白裤瑶特有的血缘家族社会组织,它由15~20户有血缘关系的父系家庭组成,一个“油锅”基本上就是一个自然村落。汉语将它们统称为“油锅”,意为“同一个祖宗的兄弟,大家同锅吃饭,有事互相帮助[5]。”以家族为中心的亲属网络在传统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社会凝聚力和人们身份认同的象征。罗伯特·F·墨菲曾指出:“在我们自己个体化和社会碎裂的文明中,亲属关系仍是我们最亲密纽带的主要来源。但在过去更简单的集团和现存的初民中,亲属关系提供的远远不止对个人的爱和供养,因为它形成了整个社会的真正结构。”[6]而具有血缘关系的传统社会组织则是一切民间传统文化的维护者,由家族延伸到整个村落。

1.2 具有明显宗法性的传统社会组织合理的存在着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传统社会组织具有明显的宗法性,它们具备族长、族权、族规、族产等宗法统治的特征,遵从祖先崇拜,凝聚族群组织的精神和亲情力量。社会组织中的头人不是最高权力的拥有者,与封建血缘宗族组织中族长的族权是完全不同的。头人的产生既不是世袭的,也不是选举的,而是自然形成的;社会组织具有各自的规章律令(石牌律等)或款约(侗款)等习惯法、拥有公共的土地财产。南丹白裤瑶每个“油锅”都有一个为群众所拥戴的男性长者担任油锅头,有“油锅”的习惯法规,且有定期的会议,不服从锅头意志或多次拒不承担义务、或严重危害“油锅”成员利益,屡教不改者,由公众决议后将缘由祭告祖先,开除出“油锅”,从此不再认他做为兄弟,剥夺其一切权利,连死后都不许埋入“油锅”墓地[7]。可想而知,这种惩罚在一直依靠族群,在不断迁徙的恶劣环境下生存的人,等于是剥夺了生存的权利。而这种社会组织就是以它特有的作用至今仍被保留着,以其长期所形成的权威性和凝聚力维护着村落的社会秩序。黑格尔说过一句话“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传统与现代并非对立,传统的文化在当代总是被选择和被重新解释进而被整合入现代文化之中[8],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少数民族传统的社会组织至今仍着身于千百年来形成的生态文化,以特有的方式维护着族群的利益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2 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的潜在文化力——传承传统体育文化

民间传统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样式,它包括举止言谈、衣食住行、祭祀、节庆、婚丧嫁娶等,它是在生活中形成的,而且是历代人所积淀下来的、不断传承的民族文化[9]。民间传统的保存,对于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最大的帮助,这一点对于当前的中国社会也尤其重要。而传统的社会组织来源于生活样式,引导、维护着民间传统。民间传统中滋养产生的传统体育,也自然地被传统社会组织传承、传扬。广西南丹白裤瑶的传统体育也未曾离开过“油锅”组织,已内化为民族文化,贯穿着民族发展史,俨然已是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潜在文化力。且据研究发现,白裤瑶的“油锅”组织,在管理白裤瑶社会的传统仪式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即使在文化变迁的当代,它的社会功能特别在保存、传递、和传播民族文化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方面,具有难以取代的独特性。[10]

2.1 迁徙中孕育的传统体育活动,渗透于社会组织的组织与管理功能 瑶族是个不断迁徙的民族,到明清时期,两广已成为瑶族的居住中心,大部分散居在海拔1 000 m左右的高山密林中,这种迁徙生活是瑶族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下·徭僮》中,即有瑶族“椎髻跣足,衣斑斓布褐,各匀远近伍,刀耕火种,食尽一山,则移一山”的记载。特别是民间珍藏的《圣皇榜文券牒》和《评皇 券牒》,记述了瑶族先民“手把硬弓求野肉”和“入山居住,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活动[11]27。白裤瑶秉承着瑶族的传统游猎游耕经济,直至解放前,仍是处于“刀耕火种”的生活状态。因此,狩猎和采集活动在白裤瑶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桂海虞衡志·志器》载:“徭人弩又名偏架弩,无箭槽,编架而射之。”唯南丹弩,弓材为绝佳。为了增加弩的杀伤力,往往涂毒汁于矢,史载“溪峒弩箭皆有药,唯南丹为最酷”。[12]65便知“弩”为白裤瑶狩猎的首要工具,同时也集结了白裤瑶族众的聪明和智慧。白裤瑶聚“油锅”而居, 仅在里湖瑶族乡怀里村现在仍存在21个“油锅”。白裤瑶村规规约中有:油锅成员互为兄弟,有互相帮助、保护的义务。如有违背,又不听劝者,经过油锅会议将其驱逐出油锅。[13]由此可探知:白裤瑶在经过不断地迁徙过程中仍能聚“油锅”而居,除体现了民族坚固的团结和凝聚力外,社会组织的组织与管理功能功不可没。

而今,狩猎已是白裤瑶的民间传统。除了嗅觉灵敏的猎狗,“油锅”还按男人数配备猎枪及男子不离身的砍刀。打猎无需特别组织,按祖辈积累的方法进行即可。凡见到野猪、麝香之类的猎物,报告到寨老,只要他招呼一声,中、青年男子就自觉背上猎枪,带上火药、铁码和猎狗迅速汇集寨坪上,在发现猎物者的指引下,遵照寨老的分工奔赴岗位实行任务。白裤瑶猎捕野兽经验丰富,可根据野兽所食,或看树、草叶,或猎物所走的脚印判断其去向和离开原地的时间,确定捕猎行进速度、设立包围圈大小。不管多长时间,不辞辛劳、翻山越岭,直到把猎物捕获方才收兵。白裤瑶“油锅”的组织与管理功能已渗透于白裤瑶生活中,而狩猎即是生活的内容之一。尤其在不断迁徙的年代,白裤瑶族众更是要紧密团结、互相帮助才能战胜众多的困难,因此组织与管理功能的重要性也是可想而知的。

2.2 节庆中欢愉的传统体育活动,社会组织的聚居功能使其成为传承链 节庆是一种非常态的生活状态,不仅可以展示和传递民族传统文化,更是人们心理欢愉的狂放,众多的身体活动随之也展现出来。白裤瑶有一句话“五黄六月过小年,正月十五闹年街。”小年就是农历6月30日,此时农作物刚好收成,可以稍作歇息,也是对丰收的庆贺。同时,也象征着白裤瑶人不忘祖宗、世代团结和互助。而闹年街即农历春节,期间除了着民族盛装和兴奋的心情外,传统的民间活动便是最重要的节日内容,斗画眉、打鸟铳,吹喇利缺一不可。而打陀螺则是白裤瑶“盛大”的传统体育活动,集体着盛装和热烈、壮大的竞斗场面,足可以体现这种“隆重”,犹如西班牙的斗牛节热烈、狂放。打陀螺,举行最密集的是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七,或者春节期间的里湖乡的圩日。2011年春节,课题组调查时当地的族众就认为:自古白裤瑶族众都认为打陀螺是他们的生活内容,就如身体的一部分不可或缺,当与族众一起打陀螺时,就会感觉是最幸福的时刻,只要逢圩日或节日,都会有头人组织打陀螺。“油锅”内或“油锅”间,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而陀螺打起时就会有一种过节的感觉,就会有很多族众一起参与和观看,打到精彩处常常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白裤瑶的陀螺头平、脚矮,用瑶寨木质坚硬的红青刚树木修造而成。陀螺有大有小,小孩练习用的二、三两,中号的2~3斤,最重的可达5斤,为成年人所用[14]。由此,也看到打陀螺其实已经是一种无形的传承。长辈和长辈间、长辈和晚辈间、孩子和孩子间,一条坚实的传承链。如今,在白裤瑶陀螺竞技场也能看到白裤瑶女子的身影,飒爽之态一点也不亚于男子。“油锅”组织的聚居功能不仅使传统体育文化得到了展现与传播,更使其得以传承,不仅是一种生活的聚居,也是文化的聚居,而此则意味着社会组织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递,彰显了“油锅”组织的权威性。尤其在当代,“油锅”组织依然获得族众的认可,“油锅”头人在维护本油锅组织的正常生产秩序外,另一个更重要的作用就是利用传统文化的力量来传承民族文化[15]。因此,在组织白裤瑶传统节日活动中,它的作用仍然难以取代。据此可确定,白裤瑶的传统体育文化即是一种保持本真的原生态体育文化,没有任何粉饰,却也代代相传,确因“油锅”组织的聚居功能。

2.3 丧葬仪式中的传统体育活动,社会组织的祭祀功能使其具有权威性和民族心理归属感 白裤瑶的丧葬仪式神秘而神圣,透显出族群文化的深深印迹。“砍牛祭丧”是白裤瑶重要的社会活动平台,这一天附近几十里内村寨的人们都赶来观看,往往形成几百人的一次聚会。砍牛祭丧前,打铜鼓是必不可少的。清人李文淡《庆远府志》卷十《杂类志·琐言》说:“瑶壮俱尚铜鼓,而所用之时不同,有用、之于吉礼,有用之于凶礼。南丹惟丧事用之,犹须吉日,可击则击,不可击则止。”[16]因铜鼓是“油锅”的公共财产,平常的日子,由“油锅”头收藏,没有征得他的同意,谁也不准动。且铜鼓不能随便乱打,只有在春节和葬礼时,祭过铜鼓后才能打,可谓白裤瑶人民崇拜的“神器”。在白裤瑶的社会里,铜鼓不仅是油锅组织世代传承的宝物,而且还在白裤瑶的生命礼仪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代表了白裤瑶共同的祖先,实现了构建群的界限,缔结油锅组织的可能。[17]据调查,里湖瑶族乡怀里村的21个“油锅”,就有铜鼓40多面,有3/4都是祖先留下来的传世铜鼓。族众在祭祖、葬礼时,仍会去找“油锅”头人,由他组织整个祭祀仪式。祭丧前,各“油锅”带来的铜鼓,由本油涡成员拿到铜鼓架上挂起来。丧事用的铜鼓多少不等,少则七、八面,多达二、三十面,一般说来,来奔丧的人越多,所带来的铜鼓也越多。敲击铜鼓的场面也十分悲壮。鼓场正中摆着一个大牛皮祖鼓(是用一根80 cm以上的大圆木,凿空树心,蒙上牛皮制成,鼓声低沉雄浑,是向祖先传递信息的神圣乐器)。丧家“油锅”的铜鼓面对祖鼓排在第一,其它的铜鼓依次一字儿排列悬挂在横木上,舅舅的铜鼓最受尊重,排在正中,面对祖鼓。祖鼓是整个铜鼓场的指挥,它由各“油锅”中擅长击鼓的长者用两根短木棍敲击。每个铜鼓有两名鼓手,一名鼓手手拿鸡血藤做的小鼓锤,站在铜鼓左侧,一名鼓手两手拿接音的木桶,站在铜鼓后面。而经验丰富的“油锅”鼓手指挥的祖鼓,是整个鼓场的指挥中心,铜鼓金属节奏的快慢,尽由此鼓决定。击鼓者双手各握细槌,一边打鼓,一边还摹拟猴子在地上蹲步、树上腾跳、以爪挠头、举足跨越等等舞姿,白裤瑶誉之为“勒泽格辣”,即“猴鼓舞”。鼓点的节奏和舞蹈动作急徐相应,整个表演活画出一幅顽猴嬉戏图。由此可窥知,白裤瑶先祖或许是隐密山林灵动活现的猴子,敲击祖鼓,先祖之灵,便会象猴子一样,穿林越壑,蜂拥而至[18]。而此时,男孩子们也随着节奏敲起了竹筒,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他们都会在这样的过程中,反复熟悉鼓声的节奏,以使他们最终能成为节奏的主人。本研究发现,没有传统社会组织的祭祀功能,白裤瑶的“砍牛祭丧”仪式中的打铜鼓,不可能从宋代一直流传至今。而白裤瑶的丧葬仪式,不仅是一种民族信仰,而且是族群发展的见证史。因为宗教节日和祭祀仪式不仅是族群集体活动最适合的载体,它使民族传统文化更具内聚力。而且据田野调查材料表明,不少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都是借助于巫术活动及宗教仪式流传下来的。[19]白裤瑶的打铜鼓就像一种根植于“油锅”组织内的“文化网络”,不仅赋予这一文化网络以权威,同时也附着着族众的心理归属。而维系“油锅” 组织凝聚力的就是同宗同祖的意识及父系家族的血缘关系,白裤瑶的祭祀仪式及打铜鼓习俗则凝结于此。相信因白裤瑶“油锅”组织的祭祀功能,打铜鼓及跳猴鼓舞也将会一直存在下去。

3 结 论

1)广西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具有文化共性,以血缘关系形成为核心的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是传统文化的维护者,虽具有明显的宗法性,但仍以特有的方式合理的存在着。并因其具有传统文化的典型性和符号性,是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资利用的重要载体。

2)民间传统的保存对传统社会组织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最大的帮助,而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组织则引导、维护着民间传统。民间传统滋养的传统体育活动是族众生活的内容,已内化为民族文化,自然地被传统社会组织以各种方式传承和传扬。而传统社会组织除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外,更重要的作用就是利用传统文化的力量来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因此传统社会组织即成为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潜在文化力。

3)南丹白裤瑶“油锅”组织,在其社会的权力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传统体育活动未曾离开过“油锅”组织,而“油锅”组织的社会功能则成为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的根源,远远而来,追溯其意,即在白裤瑶的历史及生活里。迁徙山林中的狩猎,节日里欢愉的斗鸟、吹喇利及狂放的陀螺竞技,充满神圣的“砍牛祭丧”仪式中打铜鼓及猴鼓舞,都是因为“油锅” 组织自身所具有的社会功能而一直存在,且已成为民间传统,深深地潜移默化于白裤瑶的生产生活中。犹如根植于白裤瑶“油锅”组织内的“文化网络”,不但赋予这一文化网络以权威,同时也附着着族众的心理归属,集结着民族内聚力。白裤瑶“油锅”组织,即使在当代,仍以其草根力量丝丝络络的存在着,在保护和传递民族文化的同时,为传承与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提供了更具有生命力的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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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瑶族简史转载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广西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瑶族过山牒文汇编》,1964:20,34.

[12] 瑶族简史转载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器用门》”药箭”条.

[13] 玉时阶.白裤瑶社会[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31-33.

[14] 徐金文,等.南丹白裤瑶民俗与风情[M] .北京:中国民族博物馆编印,2008,10:83-85.

[15] 王柏中.八桂田野[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28-29.

[16] 玉时阶.广西南丹县白裤瑶丧葬制度研究[J]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2:66-72.

[17] 刘莉.白裤瑶铜鼓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研究——以广西南丹县里湖瑶族乡怀里村为例[D] .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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