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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

第1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保障。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纳入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加强与各级统战部门、民族事务部门、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党委牵头、部门主抓、多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经常研究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近年来,内蒙古先后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事业规划(2013-2017年)》等文件,明确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面向“十三五”,在《内蒙古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中,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之一进行了明确部署,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提供了根本保障。与此同时,我区还积极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制度。制定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年底总结全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情况。制定考核评价制度,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综合评价,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检查通报制度,党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经常督查、年度考核及重点督办等方式,对全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教育优先,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基础建设。我区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中高度重视源头建设和基础建设,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从学生抓起,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已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成人教育,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点的完整的民族教育体系,为拓宽干部来源,推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学校882所,其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高中、幼儿园分别占35.71%、20.74%、2.49%和41.04%。在民族基础教育方面,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对蒙语授课学生实行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并给予学生生活补助,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大力推行“两主一公”(以寄宿制、助学金为主的公办学校)办学模式,优先在民族中小学实施“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了少数民族学生就学条件;大力实施蒙汉双语教学。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少数民族在校生102.83万人,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28.08%,超过少数民族人口比例。

在重视发展民族基础教育,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发展夯实基础的同时,充分发挥民族高等院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主渠道作用。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区内高校建立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双语教学,推动蒙汉文化交融互动的同时,培养了一批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精通双语的高素质人才,成为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复合型干部的主要阵地。与此同时,加大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办学力度,继续坚持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学生在高校人数逐年增加,拓宽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选用机制。我区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给予少数民族干部适当的倾斜政策,多渠道、多层面搭建平台,形成了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据统计,目前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达6.6万人,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2.02%,高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在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给予适当加分。部分党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蒙汉兼通职位,用于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一些岗位明确规定蒙古族考生可用蒙语进行考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少数民族考生的录用比例。针对蒙语授课毕业生在就业中存在的特殊困难,优先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支持,积极开发适合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每年从录用计划总数中划定不低于15%的岗位用于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国有企业招录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蒙古语授课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的同时,内蒙古还注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对经过锻炼和考验,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放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根据全区领导班子建设近远期需求,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重点,对全区厅、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结构、比例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按照结构合理、梯次配备的要求,对盟市厅局后备干部、旗县党政正职后备干部进行调整,确保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后继有人。

四、加强培养锻炼,提高能力增强素质。我区始终把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能力和素质作为管根本、利长远的大事,多措并举,助力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民族院校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培训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的深度合作,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进修班及研讨班等措施,切实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满足少数民族干部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启动实施一系列重大人才工程,启动少数民族党政干部培养计划、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优秀民族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草原英才”工程、十大“百人计划”、“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等重大工程,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给予了重点倾斜,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发展搭建了平台。

第2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面对中国56个民族长期共存且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比汉族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逐步制定了一整套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族平等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天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了相同的内容。现在实施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为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落到实处,有关法律和政策又具体规定每个民族不分大小,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和,都同样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利,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其后颁布的《宪法》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论述。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政治制度。早在1947年,中国共产党就建立了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化、法律化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一制度既充分保证了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的集中统一,又充分保证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佳政治制度。

(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政策。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系列政策中,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目标,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大政策又包含以下一系列具体政策。

1.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鉴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宪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工作条例》,也对此作了政策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2.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为此,全国和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在民族地区推行民族语文教学、民族语文出版和民族语言广播,并用民族语文执行公务等。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为了保证这些法律的贯彻落实,《刑法》还规定,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自由的政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自由”,任何侵犯他人合法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为推动各民族尽快走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国家还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族干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特殊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例如云南省,从建国到1997年,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就达144项,其中,仅财政优惠政策和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就有下列多项(参见表1和表2)。在政治方面,云南自建国后已先后建立了8个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和197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0%。民族自治地方的州长、县长均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亦由建立民族乡的民族的公民担任。1999年底,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已有26.7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25.6%。

在经济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二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1999年,云南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达561.71亿元,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人民生活不断改善,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49元。

在社会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技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已基本建立寄宿半寄宿制学校、民族中小学、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干部学校、民族学院等相互衔接的完备的教育体系。1999年全省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32.15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34.35%。8个自治州和29个自治县都建立了专门的科研机构和科学技术协会,少数民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近14万人,各种实用科技得到了有效推广。

在民族文化方面,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全省有22个少数民族使用26种语言,14个少数民族使用22种文字,有1000多所学校进行民汉双语文教学。各民族的自由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与保护,到1996年5月,全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五大宗教活动场所共有4789所(处),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的需要。民族医药、民族艺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也得到了正常的发展。

总之,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一整套民族政策以及这套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民族地区50多年的稳定。

二、中国的民族政策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区域分工、固定资产投资、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等方面,受到计划的束缚和制约,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一定阻碍;但是国家又依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经过20多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中国加入WTO后,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将与世界全面接轨,这就解除了对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的体制束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国加入WTO,也给以往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了挑战和困难,从另外一个方面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从长远看,这种挑战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许多民族优惠政策特别是经济优惠政策自行中止或功能减弱。

据统计分析,建国以来中央和云南省政府制定的144项民族特殊优惠政策,到1995年,能继续执行的只有50%左右,另外50%的优惠政策已经停止或难以执行,而在继续执行的政策的功能也大大减弱了。[1]特别是其中的经济政策,自行中止执行的更多。如前文表1、表2所列的24项优惠政策,至今仍在继续执行的只有9项。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用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以著名的“民族贸易三照顾”政策为例,所谓“民贸三照顾”政策,就是国家按照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在贸易上实行等价交换,但是有时还要有意识地准备赔钱”[2](P167)的原则,允许经营民族贸易的国营企业经营“赔钱”的买卖,而国家对这类企业则在自有资金、利润留成和价格补贴等3个方面予以照顾,即民贸企业自有资金的80%由国家划拨,其余20%向银行贷款;民贸企业经营获得的利润,全部留用或比一般企业留用比例高;民贸企业对收购边疆民族地区的农副土特产品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对供应边疆民族地区的外来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由此而形成的亏损由国家补贴。这一政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功效,保证了最边远、最偏僻的山区民族都能出售土特产品,也能吃上盐巴、茶叶,点上煤油灯。但这一政策与市场经济规律却是冲突的。其原因主要有自有资金和利润留成照顾实际上是把民族地区贸易系统中的民贸企业与专业公司,以及民贸企业中享受照顾的国营企业与其他合作企业、个体商贩置于不平等的竞争位置上,因而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价格补贴中对工业品的最高限价和对农副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则不符合市场经济根据供求关系自由定价的原则等等。由于这些优惠政策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在市场取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继续贯彻落实,如在198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商业若干问题的报告》规定:对民贸三照顾的县(旗)的商业(含供销社)企业,继续实行减税、免税;对少数主要工业品和农牧土特产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尽可能给予照顾;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给予低息贷款[3](P383)等等。然而事实上自1983年以后,这一政策便因难以贯彻而自行中止。

(二)保护与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难以落实。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花园,云南则是全球仅存的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少数几个地区之一。为了将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下去,早在建国初期,邓小平在其著名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就提出了消除民族隔阂、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大家庭需要做好的三件工作。即要使少数民族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2](P162)这里,邓小平把保护、发展和提高民族文化放到了与民族平等、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其后中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都对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作了专门规定,云南省还于2000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进程和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社会转型,驱动着各民族为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一些民族,特别是弱小民族逐渐对自己的文化丧失了信心,出现了盲目摹仿其它生活方式的倾向,致使民族服饰、语言、传统民居、歌舞艺术、礼仪习俗以及生态文化等,都出现了流失加剧的危机。在奔现代化的急切心情驱使下,传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青年一代失去了吸引力。在对外来文化和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双重认同矛盾之间,很多人选择了前者,从而形成了民族文化自我认同的危机。两个危机交织在一起,就有可能使少数民族经数千年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珍贵民族文化遗产,在20~3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内大部消失。面对这两个危机,中国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因过于笼统,实际上很难有效发挥遏制民族文化流失的实际作用。

应该说,中国政府制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从总体上讲,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正确的,只是其中的许多具体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可行性大大降低了。而一些与市场经济规律有冲突的具体政策,则应明令取消而代之以新的政策。针对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和中国加入WTO后民族政策落实和民族自身发展面临的挑战,中国政府既不能重走老路完全动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也不能放任不管,“如果我们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结果是可以预见的,那就是水平较低的民族走上淘汰灭亡的道路。”[2](P162)可行的办法是把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倡导与企业和农户家庭的独立自主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又有利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新的具体政策体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和艰巨的工作,需要进行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攻关才能完成。针对前文分析的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问题,这里提出两点初步的政策建议。

第一,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就区域政策而言,总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实现计划与市场优势互补,国家既要放手让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解放生产力,又要适当利用计划手段来继续帮助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

就产业政策而言,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应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而有所差异。初步设想可大体划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对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发展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布局,仍应坚持计划调节和国家扶持为主,为民族地区创造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二是对民族地区生产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应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计划手段主要起宏观指导作用,如信息和市场指导等,但对某些关系重大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制度并制定最低保护价;三是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则完全放开让市场自由调节。

二是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建议。与民族经济政策的具体和详尽相比,中国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政策就显得过于笼统和简单了。因此,如果说民族经济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是体制转轨后诸多具体政策自行中止和失效的话,那么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则是缺乏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政策。

所以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国家要像制定民族经济政策一样,制定一系列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在这方面,云南省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在全国率先专门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立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应抓紧制定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这样,就能把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提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加以强制执行。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二个建议,就是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果说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和WTO规则下政府对经济发展更多地只是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的话,那在同样的背景下,在民族传统文化加速流失的危机面前,政府恰恰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倡导、支持和保护下,才能唤醒全社会保护与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才能扭转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颓势,也才能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新晨【参考文献】

[1]云南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演变情况综述[J].民族工作,1997(8).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第3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

西部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也是各民族混杂居住的重要地区。所以,要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部少数民族社会经济能否得到发展。西部大开发目标是否能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这一切都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有密切关系。

一、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

(一)人口增速较快。

1964年,西部人口为1.87亿,少数民族人口为3118万(由于第一次人口普查被认定的少数民族仅41个,与以后的少数民族无可比性,所以1953年数字未列)。1982年,西部人口增加到2.88亿,增加比率为54%,18年平均增长率为2.38%,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5161万,增加比率为66%,年平均增长率为2.8%。1990年,西部人口增加到3.23亿,增加比率为12%,8年平均增长率为1.41%,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增加到6625万,增加比率为28%,年平均增长率为3.12%。1964~1982年,全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07%,1982~1990年,全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1.48%。可见,西部人口的增速高于和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速高于西部全部人口的增速。特别是近几年,这种增长率上的差异更加明显。增长的人口要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不得不千方百计将荒地、林地、草地开垦为耕地,甚至到了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经营,滥垦、滥伐、滥牧,破坏森林和植被,结果造成干旱、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频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

(二)妇女生育率较高。

西部不少少数民族在传统上有早婚、早育的风俗习惯,由于少数民族实施计划生育的时间较晚、政策上较汉族宽松,所以,妇女生育率仍较高。据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计算,到1989年,世居西部的少数民族妇女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的只有俄罗斯族和裕固族。而有10个民族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4以上,他们是哈萨克、维吾尔、景颇、布朗、撒拉、怒、柯尔克孜、塔吉克、独龙、保安族。像柯尔克孜、塔吉克族,总和生育率还在6以上,基本上处于自然生育状态。

(三)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现象严重。

由于受“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地广人稀”等思想的影响,西部大多数少数民族人口既追求生育数量,又追求生育性别,加之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本来就有早婚习俗,势必造成“早生多生”。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成为人口过快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人口的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西部地区人口生存环境严峻。新中国成立以前,死亡率很高,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人口负增长。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开展防病治病,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方面花了很大力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西部人口,也跨入了低死亡的行列。由1995年1%人口调查数据计算,西部人口的婴儿死亡率为41.83‰,而东部、中部的婴儿死亡率为17.52‰和39.74‰;西部人口预期寿命为68.52岁,而东部和中部分别为73.157岁和69.192岁。很明显,西部人口死亡率高于中部和东部。而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死亡率更高。据1990年人口普查,大部分西部少数民族的平均寿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有待提高。1990年,西部少数民族盲率超过50%,有些少数民族甚至超过了70%。据研究,1982~1990年,虽然各民族的文盲率都有所下降,但文盲人口总数却在继续增加。

二、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对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快,人口文化素质低的问题,给本来就十分贫困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成为制约民族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一)人口的快速增长,加深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土地,但随着人口的增加,人均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土地资源人均占有量的日趋减少,导致人均生活资料来源的日趋不足。

(二)人口的快速增长,制约了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西部少数民族在业人口中,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林牧渔劳动者和生产运输工人占大部分,服务性工作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只占一小部分,也就是大部分在业人口从事体力劳动。这种职业构成现状表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偏低,这必将阻碍少数民族地区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制约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

(三)人口的快速增长,致使就业困难,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一部分繁重劳动,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但是随着物化劳动的增加,活劳动也在不断增加,必然降低劳动生产率。西部地区每年有大量人口进入劳动年龄成为劳动力,而社会每年所能提供的生产资料极为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求,所以每年都有一部分新增劳动力成为剩余劳动力或者处于“隐性”剩余状态。

(四)人口的快速增长,制约了人口素质的提高。

由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物质条件较差,加上陈旧的婚姻习俗,因此,同汉族相比,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及身体素质均较低。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素质低下的问题更加严重。另外,早婚早育、多生多育、近亲婚配以及一些落后习俗也是造成少数民族人口素质低下的原因。

(五)少数民族人口的迅速增长,加剧了人口分布的不平衡,造成了民族地区资源枯竭,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影响着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环境造成了民族地区人口分布的不平衡,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口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更加突出。人口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使得人口稠密地区已面临资源枯竭,生态失去平衡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也使生态环境本来就较为恶劣的人口稀少的地区,面临着人口承载量日益加重的问题,人口与资源,人口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人口过快增长,对粮食的需求大幅度增加,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滥垦滥伐、毁草毁林、陡坡开荒,严重破坏了大自然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的正常功能,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了严重的、不堪设想的后果。

(六)较低的文化素质制约着民族地区的繁荣。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文盲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这不仅加速了民族地区人口的快速增长,而且制约着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由于少数民族人口文化素质低,尤其是妇女文化素质更低,使得计划生育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另外,由于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低下,经济文化落后,人才外流的现象日益严重。科学文化素质低下制约着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提高,而民族地区生产力低下又反过来制约着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阻碍着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

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对策分析。

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表明,人口问题不单纯是人口数量与人口素质的问题,而是在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环境以及自身诸多因素长期相互作用下形成的一个人口、经济、文化、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因此,解决西部少数民族人口问题必须从发展经济、文化,保护资源与环境入手,这是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由之路。

(一)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是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保护环境、控制人口、改善民族地区贫困面貌的根本保证。

首先,根据民族地区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当地资源,兴办乡镇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改变贫困面貌;其次,兴办中小型企业及发展服务性行业,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妇女积极性;第三,加强与汉族各地区的联系,大力输出劳动力,尤其是剩余劳动力;第四,强化交通运输、通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投入;第五,根据少数民族地区水资源缺乏的问题,多渠道发展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这不仅能改善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落后面貌,而且能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

(二)大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保护自然环境、控制人口数量的前提。首先,应加大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技术投入,以解决学龄儿童入学难、儿童辍学率高、科学技术推广应用难、人口文盲率高、在业人口文化素质低的现状;其次,针对农区、牧区及半牧区的不同特点,举办不同类型的扫盲班、妇女文化培训班、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以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第三,加强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以及各民族之间的文化、技术交流,丰富多民族文化。

(三)保护自然环境。

优美的环境是人口生活质量提高的根本保证。

首先,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增强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其次,采取行政干预和经济惩罚的措施,严禁滥垦滥伐、毁林毁草、陡坡开荒,以防止自然环境的继续恶化;第三,针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恶劣、人口承载量低的情况,有计划地开展环境移民,减轻人口对环境的压力,改善贫困面貌;第四,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进行退垦还牧、退垦还林、种草种树,以优化自然环境,恢复大自然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的正常功能。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增长的速度。

具体讲就是维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坚决杜绝早婚早育及多胎生育;对少数民族农业区和半农业区,人口承载力低、人口已经饱和的地区,实行同内地一样的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增长的速度,减轻人口对环境、资源及经济的压力。新晨

(五)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首先,大力宣传避孕、节育知识及计划生育对家庭、个人以及国家的好处,并且把计生干部的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内容;其次,强化婚姻管理制度,严禁早婚和近亲婚配及痴呆傻人结婚,以提高民族人口的身体素质;第三,在人口稠密地区严加审批生育指标,切实保证生的有指标,不生的有措施;第四,在人口稀少的牧区及半牧区,建立婚姻医疗站,做好这些地区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以方便广大群众。

(六)制定民族地区社会福利保险制度。

通过发展民族地区保险事业,逐步实现由个人和社会共同承担养老义务,消除少数民族人口对生存保障的后顾之忧。

总之,人口问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少数民族的人口问题,就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改善民族地区的环境,开发民族地区的资源,使民族地区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林耀华。民族学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

[2]张天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调查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第4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一、以民族地区市情本身为依托,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本地现状,把握住地区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一)市情

市位于青藏高原东南缘,滇西北高原,金沙江中游。地跨北纬25°23′-27°56′,东经99°23′-101°31′之间,东西最大横距212.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13.5公里。东接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攀枝花市,南连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鹤庆、宾川三县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永仁两县,西、北分别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及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毗邻。

是一个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的地区,全市辖一区四县,即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有两个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22个民族乡,3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有11个,少数民族人口66.0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8.1%,全市总面积21219平方公里,高原坝区占7.7%。2005年末全市总人口为113.76万人。贫困人口42.1万人,占总人口的43.3%。人口密度为53.6人/平方公里。是省民族乡最多的两个地区之一。

历史上就是滇西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汉唐时代通往和印度、尼泊尔等地的“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重镇。市孕育了丰富多彩、神奇灿烂的民族文化。各民族在语言文字、神话传说、音乐舞蹈、文学艺术、,婚姻、丧葬、生育、节庆、饮食、服饰、待客、礼仪、娱乐活动以及心理素质、生态环境等方面都保留了自己独特的个性和多姿多彩的风格。各民族有众多的特有节日,如纳西族的正月十五棒棒节、三朵节,彝族的火把节,傈僳族的阔时节,普米族的吾昔节,摩梭人的转山节和他留人的粑粑节等。这些旅游资源开发后,是建成国际精品旅游胜地的支撑点。

从市优越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水土资源、人文资源及交通发达,可以看出,其发展前景较好,我认为可以通过重点投资,重点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地区的中心,不仅可以进一步繁荣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还能够就近引导带动各个民族城市的经济,并对整个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二)少数民族地区综合现状

1.少数民族村及自然村基础设施

少数民族村及自然村基础设施包括村道、安全饮水、通电、广播电视、民居建设、农田建设等等。

就拿市建设情况来说,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自来水受益村357个,比上年增加31个,通汽车的村431个,增加3个,通电话的村394个。全市新增农田灌溉面积680公顷。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3681公顷,增长42.0%,其中:天保工程造林1957公顷,退耕还林造林14334公顷,增长133.5%,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73720公顷,增长4.90%。

全市先后完成了华宁路、玉龙县西线游路、华坪二级路、丽大路、丽宁路、香格里拉大道、丽华通县油路、南过境改建工程、祥宁线、瓷厂至永胜县二级公路、宁蒗县城东过境线等一批经济干线和旅游干线的建设,建成了机场并已经开通国内航线14条。交通条件的改善促进了运输业的发展,2005年全年货运量1011万吨,客运量604.11万人次,并提前10年实现机场年吞吐量突破100万人次。电力方面,建成了黑白水二级电站、三级电站;白浪花电站、金庄河电站;永胜五郎河一级电站;宁蒗干布河电站、拉都电站;华坪新庄河一级电站、四级电站等一批水电工程。到2005年,全市共有大小电站85座,总装机容量17.24万千瓦,年发电量7.09万千瓦时。

建成了市程控电话本地网,并与国际联网。实现了村村通电话,区县间和部分乡镇为大容量光纤传输,县城至乡镇为光纤传输。至2005年底,固定电话用户14.13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达14.81%;移动电话用户18.16万户,每百人拥有电话(含移动电话)30部;开通了无线寻呼和移动市话;全市邮路总长2058公里,邮政业务总量2481.85万元。

全市各县城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和扩建,小城镇发展战略开始实施,到2000年列入全省重点发展的小城镇有24个。主要城镇加强了交通道路、绿化美化、供水排水、环卫园林、市容市貌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大为改观,城镇面貌焕然一新。

2.社会事业发展

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旅游、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务输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地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教育上,“十一五”期间,巩固、完善并新建自治县、边境县(市)民族中学,在2万人以上的民族乡和边境乡镇各建设一所寄宿制初级中学;加强41所省定民族中小学建设,建成全省民族中学的示范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双语”教学,积极推广普通话。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民族高等教育,办好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职业学校;继续实施科技示范村建设,积极推广使用电脑农业专家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医疗卫生上,十五”期间,投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共计24个,资金96万元,其中: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22个,农村卫生机构服务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我县16个乡(镇)卫生院完成了上划管理工作,并实行了全员聘用制和分配制度改革;113个村卫生室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了对口支援、巡回医疗、考评、奖励制度,积极挖掘中医药宝库,实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务输出上,地区抓住国际金融危机结束,经济形势好转的良机,充分发挥3个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开展对贫困农民的培训、促进劳动力转移作为扶贫工作的重点,2015年3个基地计划培训2500人,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引导性培训5000人,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强培训与促进转移相结合,突出支持特困农户,切实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培训,积极探索劳务输出的新途径,加大劳务输出力度。

旅游业上。鼓励开发建设天然旅游风景区、休闲度假旅游、特色旅游小镇。多层次开发旅游业,建立旅游文化影视基地、生态旅游基地、民俗文化旅游基地、特色工业旅游基地,配套发展旅行社、拓展旅游交通运输、旅行食宿设施等一条龙服务,发展星级农家乐等,促进旅游业从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推进全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3.少数民族地区脱贫发展情况(安居、温饱、异地搬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预计全市各类扶贫投入达33219.5万元,比上年增加6687万元,增24%。其中:各级财政扶贫资金6974万元(中央、省6016万元,市级财政扶贫资金560万元,区县财政扶贫资金398万元);扶贫贴息贷款19500万元(信贷扶贫贴息贷款10500万元、小额信贷资金9000万元);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1623万元;各级挂钩单位直接投入资金、捐款捐物折资共859万元,帮助贫困地区协调引进项目10个,投资3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120万个工日,折资3600万元。扶贫项目覆盖1396个贫困自然村,6.7万户28万人,预计减少5万贫困人口。

4.民族文化的抢救与保护、传承与发展(语言、服饰、民居建筑、礼仪、节日、习俗等)。

当前地区特别是市在实施文化立市发展战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与构建和谐宏伟目标而奋斗。实现以上目标的关键之一,是急需采取有力措施保护与传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目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层改革和世界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的增强,我市也和国内一些地区一样存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正在失去其生存条件的严峻形势。老一代的民族文化传人因自然规律离开人世,大量的文化遗产正在失传、损坏、流失,一些口传文化遗产正在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灭亡,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严重毁坏遗弃或流失等,这将影响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市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彩,另一方面部分民族文化资源正在流失和面临濒危。没有传承就意味着不复存在,传统文化是不能再生的文化资源,传承就是有效的保护,没有传承就无所谓保护。政协市委员会对此引起了高度的重视,组织了部分专家学者和区县政协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了专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提出了对策建议。

5.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良好

6.生产生活水平与本地比较情况相差很远

7.“十一五”期间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一五”期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幅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需要民族自治地方承担配套资金的,应根据实际困难降低配套资金的比例,财力确实困难的,应免除配套资金。

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

到“十一五”末,基本实现民族自治地方高等级公路到州、二级或三级公路到县、硬化路面到乡,县乡公路通畅,乡村公路通达和村村通路。提高村村通电话率,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完成农网改造及县城电网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提高城镇化水平,每个县(市)发展2—3个特色鲜明、辐射功能较强的小城镇,扶持以一个农村集贸市场、一条文明路或商贸街、一所设施完备的中心小学、一个卫生室、一个文化活动场所为主要内容的小集镇建设,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水利和农村能源建设,要使边境县(市)和民族乡90%以上自然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得到解决,有条件的自然村农户基本用上沼气等洁净能源。

8.“十一五”规划中以民族问题的形式,需要反映的主要问题。

进入新世纪,民族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基础十分薄弱,贫困落后问题还比较突出;民族问题与当今社会生活中一些深层次问题相互交织,引发矛盾的因素有所增加;各民族间交流日益频繁,但因利益关系、风俗习惯、等因素引发的磨擦和纠纷仍然存在;随着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境外敌对势力不断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进行渗透破坏,、反渗透的斗争形势更加复杂。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

9.“十二五”期间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及对策。

10.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少数民族事业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

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协调监督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三、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制定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政策,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的支持,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贷款需求,加大信贷投入,采取优惠政策,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继续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援,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参与少数民族事业建设。

四、加强民族事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能力建设

推进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公共服务网络系统和民族事务管理网络系统建设,提高民族事务管理水平。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建立科学规范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关系少数民族事业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事前要听取民族工作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少数民族事业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

第5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作者]周松柏(1949―),男,贵州贵阳人,贵州民族学院民族文化系教授,武汉理工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民族经济;胡晓登(1955―),男,贵州贵阳人,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武汉理工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区域经济。

摘要:大西南因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而搬迁的移民中,占相当比重的少数民族农业移民,是受教育水平极低和非农技能非常缺乏的特殊弱势群体。该区域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特殊弱势群体面临着迫切需要解决的教育和培训问题。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尽量满足少数民族农业移民这一特殊弱势群体与教育和培训相关的种种特殊需求,以便在资源开发区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少数民族农业移民;特殊弱势群体;教育;培训;特殊需求;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G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959(2006)03-0126-07

Υ笪髂峡蟛、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大多位于该区域的多民族贫困地区。在因矿产、森林、水电等项目建设而搬迁的移民中,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占相当比重。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在举家搬迁,并重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新家园中,将会遇到迫切需要解决的教育和培训问题。政府和移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尽量满足少数民族农业移民这一特殊弱势群体与教育和培训相关的种种特殊需求,提高其教育水平,加强其技能培训,提升其竞争力,保存其民族传统文明,以便在资源开发区构建和谐社会。

一、大西南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农业移民所面临的教育和培训问题

这里所涉及的中国大西南地区,包括除了之外的四川、云南、广西、重庆、贵州等五个省(区、市)。大西南少数民族特殊弱势群体,是指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在资源开发中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被征用的少数民族农业移民。

大西南作为全国矿产、水能、森林等资源富集区,同时又是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33个少数民族的主要分布区。该区域内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与矿产、水能、森林等资源的分布在空间上形成叠加。大西南少数民族人口,占该区域总人口的210%,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13%。[1]据有关资料统计,到1997年底,在全区域除了三峡电站以外的大中型水电项目约92万移民中,少数民族移民达到48万人,占移民总人口的52%。在1997年以后的15年左右,全区域已经和将要上马的大中型水电项目移民总数不下于7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移民总计平均约占60%以上。这些少数民族移民一般都是极贫极弱的特殊群体。其极贫极弱之焦点不仅集中表现在他们所处的文化和教育程度极低,而且表现在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缺乏非农劳动技能。

地处黔西北境内乌江干流上,于2000年11月拉开的西部大开发序幕中动工兴建的洪家渡大型水电站,所涉及的1.2万苗、彝、布依、白、水、仡佬等少数民族移民,就是这类群体的典型代表。[2]笔者对该水电库区少数民族移民的劳动技能、语言能力、文化程度、出行距离,以及他们对外界的了解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这些调查反映出,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农民的综合人文条件相当差。

①劳动技能

在该水电库区有效调查的923名职业活动人口中,只会传统农业生产的有682人,占7389%。其他掌握非农劳动技能的241人,占2611%,这些人各有1~3种非农劳动技能。其中掌握水泥工技能的有43人,木工技能28人,石工技能23人,电焊和电工技能14人,酿酒12人,缝纫12人,经商11人,汽车驾驶员10人,汽车和机械修理7人,制鞋6人,教书5人,制砖、会计、理发、弹棉花、兽医、翻砂、油漆,测绘、印刷等48人。上述241人,多数在外打工。

②语言能力

该水电库区少数民族多数以汉语进行沟通,即使家庭成员内部沟通也用汉语。他们多数具有汉语听说能力。调查样本中的1,377人语言能力分布如下:无语言能力39人,占283%;只会说本族语68人,占458%;只会说汉语634人,占3604%;会汉、少双语以上的641人,占4655%;只会说本族语的多是苗族,有33人。

③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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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水电库区10岁以上的校外人口除极个别特例之外,绝大多数不会再入学就读了,因而其学历是最终学历。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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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男女相比,苗族女子人均学年水平最低,为198年。各族校外10岁至60岁男女人均上学年数如下:

彝族:男子559年;女子4年;男女综合492年。

苗族:男子378年;女子198年;综合289年。

布依:男子386年;女子302年;综合442年。

仡佬:男子403年;女子285年;综合344年。

白族:男子481年;女子282年;综合392年。

水族:男子588年;女子327年;综合455年。

各族10至60岁校外人口文盲率如下:

彝族15.53%苗族44.26%

布依25.48%仡佬39.47%

白族9.38% 水族26.14%

以上资料显示,6个少数民族中,苗族和仡佬族文盲率很高。6个少数民族综合平均文盲率高达2671%,而截至2003年底的全国文盲半文盲平均为1163%,西部12省(区、市)总计平均为152%。[3]大西南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农民的文盲率是全国此项指标的2倍多。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人口学识水平极低,小学以下水平的人占30%。为了帮助他们处理征地、赔偿、拆迁、安置等事务,需要采取特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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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农户是生殖养育、婚丧嫁娶、休闲娱乐、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的综合性社会经济单位,其首脑即户主的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谈判能力等,与上学年数相关。从该水电库区少数民族户主的上学年数,可大体看出少数民族农户在搬迁过程中将会面临什么困难,可看出他们需要什么帮助。各年龄段户主上学情况见下表:

上表显示,在299名户主中,1/3以上从未上过学,是全文盲。全文盲和半文盲加起来约占户主的一半。半数户主的判断能力、社交能力、决策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等,往往很弱。他们当中一些人,连十分简单的问题也听不懂。对移民过程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对有关政策法规,往往一无所知,更没有诉讼知识能力。这些纯朴的少数民族农民,若无社会帮助,在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的征用补偿、拆迁安置、适应新的生存环境等过程中,一旦遇到麻烦,将无力应付。

显而易见,少数民族移民要适应搬迁到安置地以后的新环境,在新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提高教育水平,加强技能培训,以从根本上提升竞争力。

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移民特殊弱势群体中,还有另一特殊弱势群体的教育和培训问题,更是需要特别加以关注,这就是少数民族移民妇女的教育和培训问题。

在传统农业社会,贫困落后的主要受害者往往是妇女。对大西南某大型水电资源开发区的大面积实地调查表明,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妇女的弱势问题更多,更严重。与男子比较,妇女地位更低。就教育而言,妇女地位低的主要表现是,在失学率、学历人口分布、人均上学年数等项指标的男女比较上,妇女所占百分点更低。

近十年,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妇女教育事业有明显发展,男女学年差距缩小。尽管如此,妇女教育的地位仍然很低。这主要由群体价值观念和经济贫困因素造成。

在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传统价值观念中,妇女是否上学无关紧要。她们的价值主要在于生孩子、做家务、制服饰、长相好。虽然这种传统观念正在淡化,但仍有不小制约力。

大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少年、儿童的小学教育费用年人均70~80元,中学费用一百至数百元不等,这对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来说是不易承受的,特别是多孩的家庭。某些少数民族农户有3~4个学龄孩子,如果都上学,年均教育费用在400~500元以上。在经济贫困和传统观念的双重制约下,少数民族农户对孩子入学往往选择“舍女保男”。

大西南某水电库区少数民族移民文化程度资料显示,同龄女孩在校率远远低于同龄男孩,导致库区少数民族女孩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低。

从大西南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妇女的特征及她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看,从她们的群体心理看,在做少数民族移民安置发展规划时,应处理好少数民族移民妇女对教育和培训的特殊需求。

二、解决大西南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农业移民之教育和培训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教育优惠倾斜

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尤其是水电库区,往往存在上学难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在教育方面,给予因支持资源开发而受损的各族农民以倾斜照顾,以最大限度减少他们的损失和牺牲,尽快使其因电站、矿山、林场、公路、铁路等建设而受到严重负面影响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得以恢复。大西南矿山、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中小学校的建设和改造,主要由当地政府负责,各省(区、市)酌情予以补助。为解决资源开发区中、小学师资缺乏问题,每年可从资源开发区各族移民家庭中定向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并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毕业后回资源开发区学校任教。在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工作中,应向资源开发区倾斜。

在教育的优惠倾斜方面,重庆三峡电站库区做得很好,值得大西南矿山、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借鉴。重庆市把三峡电站库区作为该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三大经济区之一。为了加快库区发展,该市把国债资金的2/3放在了库区。在教育方面,重庆加大了对三峡电站库区的投入。重庆25所高校降低分数线,重庆市政府补贴一部分生活费用在库区招生。[4]这一措施将大大改善三峡库区的人力资源,为库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受益区“反哺”式教育扶持

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各族农民,在为受益区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也作出了种种牺牲。矿区各族群众为工业、城市和东部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却因土地减少、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而更加贫困艰难。林区天然林的禁伐,各族农民的退耕退牧、还林还草,极大地造福于广大中下游地区。林区的各族农民,却也因土地的减少,而不得不经受贫穷和困苦。水电资源的开发,数万亿度电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家提供了数千亿元的建设资金;电站水库的旱涝调节作用,为广大中下游地区做出了巨大贡献。水电资源开发区的各族农民,却因土地、房屋等生存资料的被征用和被淹没,而丧失生存条件,陷入贫穷困苦。应当通过各种政策引导和宣传,唤起社会性关注。尤其是从水电、天然林保护、矿产、油气等资源开发中获益的企业、部门、电力能耗企业,长期得电力、矿产之益的发达地区,以及旱涝调节受益区等,更应当伸出救助之手,“反哺”和回报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区各族人民。此外,在“希望工程”、“义务支教”等教育扶贫活动中,也应将大西南资源开发区各族农民,明确作为“反哺”式扶持对象。

――优先在少数民族农业移民中落实“两基"攻坚计划

对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移民优先制订和落实“两基"攻坚计划,以保证“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施。“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是资源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在少数民族移民中加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特别要落实对少数民族移民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免除其书本费、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及时地在少数民族移民中扫除青壮年文盲,为他们接受非农劳动技能培训创造条件。

――特别关注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学龄女童教育

对少数民族移民妇女教育,特别是学龄女童的教育,应该给予特别考虑和倾斜。根据大西南某水电库区的抽样调查,少数民族移民学龄女童共计138人,占样本总人口3,177人的1002%。其中,在校学龄女童107人,在校率仅为7754%,也就是说还有2246%的少数民族移民学龄女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从长远看,这将成为少数民族移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有必要设立少数民族移民女童教育专项基金。该基金可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专款专用,以提高少数民族移民女童的在校率和完学率。保证做到少数民族移民学龄女童入学率、在校中学生占总人口比重,不低于安置地所在县农民的平均水平。

――搞好双语教育

在少数民族移民中搞好本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教育,既有利于保存他们的传统文化,又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与外界打交道,移民事务和二、三产业就业,都主要使用汉语沟通。少数民族移民中多数人虽会说汉语,但只会说日常会话的简单语句,面临复杂的移民事务时,他们的语言能力往往捉襟见肘。对少数民族移民中只会本民族语或汉语水平较低的,应加强汉语教育,以提高其与外界打交道时的竞争力。对只会汉语的,应加强本民族语教育,以利于保存其本民族文化。

――培训特需

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中的少数民族移民,相对汉族移民而言,素质偏低,长期以较为粗放的传统农耕为主,非农技能普遍缺乏,本来在原居住地就严重制约了生产开发和非农就业的拓展。他们迁移到比较偏僻的高寒山区后,对于那里的种养业都有一个适应和重新学习的过程,从事二、三产业就更缺乏起码的知识和技能。为此,必须加强少数民族移民技能的培训。一是学习适应当地条件的先进适用技术,首先是学会先进适用的种养业技术;二是学习与开发当地资源相关的适用技能,比如采煤技术等等;三是学习外出打工的某些基本技能和知识;四是对少数民族移民妇女进行普遍的搬迁常识、卫生常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这些培训学习,都是少数民族移民搬迁后谋求恢复和发展的当务之急,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适时进行。为了保证培训资金到位,国家财政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安排的专项培训补助资金,应向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移民优惠倾斜。

――强化培训原则

智力是发展之根本。大西南水电资源开发区少数民族移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素质较低,对新环境和市场经济的适应力较差。因而必须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移民的智力开发,走智力取胜的安置之路。从长远看,应大力发展基础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区广大少数民族移民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但在安置和后期扶持的过程中,则应根据适应新环境及开发项目的需要,强化短期培训,尽快使每个移民户都学会和掌握适应迁移需要的一至两门实用技术。这需要转变观念,合理规划,安排资金,积极为强化各族移民培训创造条件。过去我们在进行移民规划时,往往重安置、轻培训,预算安置资金时,极少甚至没有安排培训资金。这种现象必须改变。今后,无论是做移民安置规划还是后期扶持规划,都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排必要的资金给予保证。各级政府的移民工作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专门的移民工作培训中心或基地,为长期坚持移民培训奠定良好的基础。应以移民中的在乡知识青年、复退军人和有一定技术的能人为主,加强重点培训,通过他们联系千家万户,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广大少数民族移民脱贫致富。同时,尽可能地展开普遍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既可连片组织集中培训,也可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动员农、林、牧、副、渔、企管等部门,组织科技小分队或小组深入少数民族移民村寨,开展讲座、咨询、指导、示范等科技服务。培训一定要根据安置环境和发展项目的需要,坚持就地培训、就地消化的原则,并按照农作物或产品不同的生长季节和生产环节分阶段进行培训。做到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能用什么。

――扩大培训规模,加大经费投入

适应“农民工经济”发展的趋势,将少数民族农业移民纳入农民工范围进行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工资最高500至600元,而培训过的熟练工,月工资可拿到千元以上。培训是提高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外出打工竞争力,拓展其劳动力转移的极好途径。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2003-2004年,该省计划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4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2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年培训20万人。2004年,四川人口8,700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1,100万人左右。四川省自2004年起,计划用两年时间培训农民工1,000万人,使现已转移输出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技能培训,掌握1至2种市场需要的职业技能。全省计划培训农民工2004年和2005年各500万人次。四川省投入劳务培训经费6,100万元,其中劳务扶贫培训经费3,000万元,培训农民工阳光工程1,600万元,劳务开发培训经费补贴1,50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培训贫困户农民工572万人,每人补助500-1,000元;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工16万人,每人补贴100元;劳务开发培训经费与市、县培训经费配套,补贴农民工标准由市、县政府确定,原则上参照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标准执行。补助标准为:民族地区贫困村建卡贫困户的受训农民工每人补助1,000元;盆周山区县和丘陵县贫困村建卡贫困户的受训农民工每人补助500元;困难家庭受训农民工每人补助100元。广西全区农村有近400万富余劳动力,计划从2004年开始每年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约8年时间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完。从2004年开始广西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力争到2010年广西大部分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重庆补助农民工培训的专项资金超过4,000万元。政府贴钱、社会出力共同培训农民工。市农业局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以确定培训单位方式,吸引大中专学校参与培训工程,对农民进行数周到几个月不等的缝纫、家电、汽车维修等技能培训。[5]大西南各个省(区、市)对农民工的培训,应将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培训规模偏小而不能照顾到少数民族农业移民的地方,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扩大培训规模,以便保证让愿意外出务工的少数民族农业移民参加培训。

做好以上教育和培训,以维护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中少数民族农业移民的正当权益,使其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保存、发扬和光大。民族学家费孝通先生认为,过去我们的民族政策失误之一,就是在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时,往往忽略了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6]通过教育和培训,更好地贯彻落实《少数民族移民安置发展规划》,把因搬迁而造成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得在安置地这个新环境中重新创业的少数民族移民,尽快恢复生产,尽快提高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使得大西南矿产、森林、水电等资源开发中的少数民族移民,脱离过去所处的“边缘化”状态,在安置地顺利地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在谋求生存、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上,与全国人民一起,奔向小康,奔向富裕繁荣。这样一来,就能够做到在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时,促进少数民族自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彭真怀2001―2002中国西部大开发年度报告(贵州省)[R]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02

[2] 周松柏,胡晓登贵州“西电东送”电价中“真实移民成本”研究[R]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2004,05

[3] 国家统计局2004中国统计年鉴[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4] 彭真怀2001―2002中国西部大开发年度报告(重庆市)[R]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02

第6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共有十个: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保安族和塔塔尔族。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这十个民族人口共计2032.06万,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19.3%,约1/5左右,他们的人口变化对整个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主要分布在西北五省区,这五省区的伊斯兰教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75%。五省区中又以新疆为最多,新疆伊斯兰人口占全国伊斯兰人口的52.4%,十个信仰伊斯兰的民族中七个都主要分布在新疆。在新疆少数民族中96.99%的人口信仰伊斯兰教。

二、人口的现状与变动

1.人口增长很快且民族间差异大

从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国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由800.6万增至2031.1万,增长153.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了115.0%。也就是说伊斯兰人口要比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高出33.7%。像这样47年人口就增长1.5倍多,在全国人口史上也是属高速增长之列。这充分说明我国伊斯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都是有保障的,并受益于国家的优惠政策。

但分别看这十个少数民族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增长率是有区别的,增长较快的是撒拉族、保安族、回族、东乡族、塔吉克族;维吾尔族和柯尔克孜族的增长率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而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则是负增长,这与这两个民族属于中俄跨界民族,其主体部分在国外有关。塔塔尔族在俄罗斯称为鞑靼族,在1962年生活困难时期这二个民族都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中国越境走出。

十个伊斯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请见下表:

资料来源:第一至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

从表1中看到,全国伊斯兰人口在不同阶段增长的幅度是不同的。在五次人口普查之间,增长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大,例如第一次至第二次人口普查共11年仅增长15.47%,第二次人口普查至第三次人口普查的18年间增长58.07%,而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8年增长20.42%,如按平均每年增长幅度看,第二次至第三次的人口普查间增长的高一些,但在这个期间全国人口增长率也很高。而在第三次至第四次人口普查间全国人口增长率降下来的情况下,伊斯兰人口的增长就显得突出了,比汉族要高出一倍,如同期汉族人口的增长率只有10.80%。第四次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期间伊斯兰人口增长15.48%,而同期全国人口只增长11.66%。

伊斯兰民族人口的增长,主要是自然增长。这种高增长的主要原因有早婚早育和高出生率。在许多地方,伊斯兰民族人口的生育指标都超过了国家的规定,而且超过的幅度大大高于汉族。这与民族的文化构成和生育意愿有关,伊斯兰民族在生育观念上除了有养儿防老、解决劳动力短缺等一般要求外,还有宗教上扩充人口的意识,如女儿一般不外嫁,与外族通婚要男方加入伊斯兰教等。男方要外族女子做妻子,妻子也必须随伊斯兰教。

早婚现象是伊斯兰人口的一个特点,这既有宗教上的因素,也与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关,伊斯兰教义上将“出幼”(即成年)年龄定为女孩9岁,男孩13岁。“出幼”的男女可以涉足婚姻,如甘肃的回族、东乡族在70年代初还有14、15岁的女孩就结婚的现象,现在女孩17、18岁就结婚仍然很普遍,经济文化上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文化低、就业率低、不上学、不就业,只好早早出嫁。

伊斯兰各民族人口的出生率都比较高,在第四次人口普查中,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的人口出生率都在30%以上。由于绝大多数伊斯兰家庭起码要生育二胎以上,因此独生子女很少,如甘肃东乡族自治县1991年统计,独生子女领证率为1%,也就是说仅为个别现象。另据1989年中国18个百万人口以上少数民族总和生育率统计,哈萨克族为4.74,维吾尔族为4.65,为最高的两个民族。可见伊斯兰民族的生育率比其他少数民族要高。而且这种高生育率是与文化状况密切相关的,文化程度越低的人群,出生率越高;因为伊斯兰人口中的文化构成普遍较差,因此出生率也相对较高。

与出生率相反,大多数伊斯兰民族人口的死亡率较低,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只有三个伊斯兰民族的人口死亡率较高,其余都较低(见表2)。

2.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

(1)年龄结构轻,但民族间差异大

2000年伊斯兰十个民族人口的年龄构成仍呈年轻型。0~14岁人口的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准,65岁以上人口比例普遍偏低,社会负担系数高,少年儿童负担系数高。

在这10个民族中,以0~14岁年龄构成看最低的柯尔克孜族和最高的回族之间相差10个百分点,说明差别是很大的,从中还可以看出柯尔克孜、哈萨克、塔吉克、撒拉族的少儿比例很大,说明这几个民族生育率很高。目前年龄构成轻的伊斯兰民族主要分布在新疆,这与当地生育政策较宽有关。尤其是像塔塔尔族、哈萨克族等,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一倍,老少比除回族外,均小于15%,10个伊斯兰人口均属年轻型人口。

总负担比(也称总扶养比),是指总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比。从表4可以看到,伊斯兰人口的负担比均高于全国平均数,柯尔克孜族达到100以上,也就是说每一个劳动力就要负担一个老人或儿童,可见经济负担之大。

少年儿童负担比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柯尔克孜族和哈萨克族负担最多,说明其生育率高。老年负担低,反映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人,这项指标有好几个伊斯兰民族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这些民族老年人口长寿比例较高。

(2)性别比比较正常

伊斯兰人口的性别比一般偏低,据1990年统计,与全国持平及低于全国水平的有七个民族,而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只有三个,这三个民族分别是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东乡族。

伊斯兰民族不重男轻女,所以出生人口性别比较正常,不像汉族过去一直有溺女婴的习俗,人为地使性别比偏高。在这次人口普查中,伊斯兰民族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准。

3.人口文化素质状况

伊斯兰民族由于文化底子薄,农村人口比例大,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和个体经商,使其整体文化程度较差。除回族外都有自己的语言,在现代社会经济交往中,他们要再学会汉语才便于交流,这样就面临双语教学的任务,加大了民族学生的学习负担。

从第四、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来看,除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外,其余民族的人口文化素质都较差,从大学生比例上看七个民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文盲率来看也有七个民族高于全国平均比例,这说明大多数伊斯兰人口的文化素质在全国平均水平线以下。

伊斯兰民族由于宗教的原因,对妇女的约束过多,使妇女参与文化教育的机会降低,因此妇女的文盲率比其他民族更高,在1990年人口普查中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的妇女文盲率都在85%以上,高得惊人;其中东乡族妇女的文盲率最高为92.07%。东乡族的文化程度很差,这个现象由来已久,这与该民族分布有关,东乡族都集中在东乡县的农村,城镇人口很少,经济又落后,教育事业发展缓慢,所以文化素质差的现象很突出。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口少的伊斯兰民族文化程度高,这与国家在大学招生和中小学入学优惠等政策有关,人数少优惠政策的效益就明显。另外在文盲率的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文盲率急剧下降,这与统计方法有关。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少数民族只要会一定的本民族语言和文字即算脱盲,而民族文字的识字率表的难易程度相对低于汉族,所以很多稍许能识字的即算脱盲了,也就是说统计是有一定的水分的,真实的情况是文盲比例还比较高。

4.职业构成

一般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在产业部门应占30%以下,如果以此为标准衡量伊斯兰民族人口的职业构成那么都不太理想,只有乌孜别克和塔塔尔族的指标接近这个水平。

伊斯兰民族善于经商,因此在职业构成中我们可以看到分民族的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比例中,有5个民族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口超过了15%,他们是乌孜别克、塔塔尔、回、哈萨克和塔吉克族。而且也有些民族行业、职业构成都很差,例如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这与他们分布的地理、自然环境差,大都居住边远的农村,经济收入低文化素质又不高有关。这三个民族从事农牧业的人口都在90%左右,最高的东乡族竟达96%。

5.婚姻与家庭

伊斯兰民族早婚的现象虽然比解放前有所减少,但目前在农村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这次普查中有七个伊斯兰民族的未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说明这些民族不同程度地存在早婚现象。

伊斯兰民族一般都是教内婚姻制,即夫妻双方都信仰伊斯兰教,因此其婚姻相对而言比较稳定,但同其他民族相比,妇女地位仍较低,致使家庭关系不够稳定。如这次普查中,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保安族的离婚率都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倍。

近亲结婚在伊斯兰民族中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甘肃保安族聚居的积石山大河家乡,由于近亲婚配率高,使遗传性疾病增加,仅呆痴人口比例就达2%左右。兰州市新华巷一个回民聚居区1982年进行的一项近亲婚配调查中,发现回族的近亲结婚率高出汉族5倍。在新疆哈萨克族人口中也存在近亲结婚率高的现象。

家庭规模较大,也是伊斯兰民族的一个特征。因为生育的胎次多,多胎比例大,必然导致家庭规模增大。

三、今后伊斯兰人口发展的趋势

1.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人口增长率将进一步下降

我国人口急剧增长带来的压力,在伊斯兰民族地区同样显得很严重。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东乡族自治县、保安族自治县等伊斯兰地区都出现了人均耕地下降,影响人均粮食占有量提高等人口压力,使许多民族宗教人士开始认识到人口问题的严峻性,自觉地响应政府的计划生育号召。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通贵乡、泾源县,新疆温宿县、霍城县的维吾尔聚居地、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等地方,都有阿訇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实行计划生育的事例,有些阿訇还担任了计划生育协会的理事。还有的阿訇在伊斯兰的经典中找出了可以进行计划生育的理论根据进行宣传,并带头动员自己的亲属做了绝育手术,因此目前在伊斯兰地区对计划生育的宣传是能够接受的,而且计划生育工作也正在伊斯兰地区开展起来。但响应程度不一,这与人口压力的大小有关,在人口压力越大,也就是人口密度超高的地方,计划生育工作也就愈显得迫切。目前来说,回族聚居的地方,人口压力相对要大一些,而从事游牧的一些民族如哈萨克族地区人口压力就相对小一些。由此计划生育的政策指标也不一样,在边远山区和牧区一对夫妇允许生三个孩子,新疆的一些边远山区还允许生四胎。

在伊斯兰地区开展计划生育,要尊重其民族信仰和特点,一般在斋月不做手术,给妇女做手术的大夫最好是本民族的女大夫,尽量避免进行大月份引产,宣传工作要动员宗教人士出面一块搞,这样计划生育就会取得成效。例如:回族人口占97%的宁夏泾源县,从1980年开展计划生育,到1991年节育率已达到90%,总和生育率已由1980年的6.3下降到1991年的3.9,人口增长趋于平缓。又如新疆霍城县,编印了维吾尔文的计划生育宣传材料,制作了维吾尔文的计划生育宣传板块和录像片,使群众逐步接受了计划生育观念,这个县的兰干乡维吾尔族人口占96%,2000年该乡的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分别达到91.2%和75.7%,成了全县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事实证明在伊斯兰地区计划生育正日益为广大群众所接受,而且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也日益重视并有了更多的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民族地区的人口增长率将会逐年下降,并逐步接近汉族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另外伊斯兰人口的自然增长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少,在近些年数百万更改民族成分的人口大军中,由非伊斯兰人口更改为伊斯兰人口的数量并不多,因为伊斯兰严格的和禁忌使一些外族人口望而止步。考虑到以上因素,预测今后10年我国伊斯兰人口将再增长20%左右,达到2200万左右。

2.人口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必将也会有一个大的飞跃,伊斯兰人口当然也不会例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国家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中,由于比邻独联体国家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和吸引外资的工作中也将得到长足的发展。经济实力的增长,必将为卫生和文化事业提供坚实的基础。

在卫生事业上,伊斯兰地区相对内地和大中城市目前还有一定差距,因此继续发展的潜力很大,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院、所,仅靠外面派来的医务人员,是治不了本的,在允许人才流动的今天,主要靠培训当地本民族的医务人员。目前改革开放的环境,扩大了民族区域内部和各民族间的交往,也打破了封闭的地域界线,使婚配的范围扩大,这将有利于减少近亲结婚现象,使下一代的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第7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J523.5.7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11)03-0179-04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55个之多,且民族地区幅员辽阔,占全国总面积的63.7%。这意味在中华大地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从某种程度上讲,更重要的是在占全国面积63.7%的民族地区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计划是一项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体育健身计划,目的在于加强全民健身工作,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壮举。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过程中应考虑到民族地区的不同环境、不同气候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来进行统筹安排与计划。总之,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精神,广泛地开展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吸引更多的少数民族群众加入到全民健身的行列中,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国家大局、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着鲜明的地域色彩、深厚的群众基础、浓郁的民族特征、丰富的文化底蕴,吸引着人们的参与。它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精神纽带,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宝贵资源之一。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全民健身计划

(一)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研究

在中国,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理论研究,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缺乏对研究的指导和宏观管理的举措。迄今为止,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举办过8届,仅在1986年第3届、1999年第6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时召开过民族体育理论研讨会,且参加研讨会的人数少,缺乏引导,因此,研讨会的效果不理想,影响不大,未能起到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推动作用。为此,建议今后举办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时,应当学习、借鉴奥运会、亚运会的模式。同时,举行民族传统体育理论研讨会,有针对性地设置有关民族传统体育的重点研究课题,广泛发动全国体育理论界、民族理论界、史学界的专家学者对民族传统体育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攻关,使其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召开相互衬托、互相影响,若能这样做对推动民族传统体育理论研究向纵深的方向发展是颇为有益的。

(二)同国际惯例接轨

现代奥运会实行申办制的实践表明,在申办奥运会的过程中,每个申办城市都将申办作为一个宣传、介绍、推销自己的大好契机,中国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就是一个例证。为此,建议今后举办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时,应当实行申办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申办竞争,借以调动各申办城市的积极性。同时,也让更多的人都能够了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情况,关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让更多的优秀民族传统体育走向世界,这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综观世界近代民族振兴的历程,无不把本民族的优良传统注入新的创业之中。如果一个民族淡忘了自己的历史,可以断言,其创造力必然枯萎。在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中,对人的培养注重内在气质、品格、精神等修养。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则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普遍存在于形体之中重在精神的特点,而且其活动的方式和手段也形成了“修身自养”的特点,使人在徐缓渐进的节奏中获得与自然的和谐,达到精神境界的升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厚实的中华民族文化基础,也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连贯性,以至其历经几千年而不衰。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入了繁花似锦的春天。当前,《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正值举国上下推行和实施之中,这个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社会工程,将对弘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鲜明的地域性,可使不同地区的群众普遍拥有适合各自生存的环境,简单易行地开展体育活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突出的娱乐性和健身性,可使全民健身活动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从而达到愉悦身心、强身健体、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分类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根据其内容、形式的不同,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分为4类,即竞技体育类;技巧表演类;娱乐性、趣味性的群众游戏;综合类。

1、竞技体育类

这类项目具有比较明确的规则以及较强的对抗性。其中有些已经被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接受,并逐渐演变成世界体育项目,如赛龙舟、摔跤等。

2、娱乐性、趣味性的群众游戏类

这类项目虽然不便于规范成竞技体育项目,但不受年龄、职业、地域、经济条件或风俗习惯的影响,可以有选择地推广,丰富各民族的体育文化生活,有利于全民健身计划的开展。

3、技巧表演类

这类项目属于表演观赏性活动,并没有严格的比赛规则和方法,有一些由于具有较高的惊险性,不适合在群众中推广,如爬花竿、石锁等。

4、其他类

上述三类以外的项目,都属于此类。其中有一些已经基本上不属于体育的范畴,更不适合在群众中广泛开展和形成比赛制度。

由此可见,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竞技体育类和娱乐性、趣味性的群众游戏具有在群众中推广的基础,具有形式活泼、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大部分项目都发展有氧耐力,其运动强度和活动时问的自由度大,易于调整运动量,这对服务于“以消耗热量、减轻肥胖、保护心脏的有氧锻炼为中心”的群众体育十分有利。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全民健身计划中的地位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健身性

中国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是以身体活动的方式进行的,它要求人们直接参与运动,在愉悦身心的运动中承受一定的生理负荷,在周而复始的循环中,促进人的体能发展和体质增强。因而,强健体质就成为其主要的功效之一。民族传统体育的这一特点使其成为广大群众增强体质的重要手段,成为中国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传统性

民族传统体育有着传统的延续、继承的优势,虽然在其发展、演化过程中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骨干力量经过种种变革,或扬弃、或丰富,但它始终保留着传统的、适合健身与娱乐的主要活动特点,这也正是民族传统体育的生命力所在。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民族性

众所周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是民族性的体育运动形式。它既不同于现代竞技体育,更不是全世界通行的体育运动形式。因为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流行于各民族之中,所以民族文化的熏陶影响着这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纵观当代许多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从其活动形式和活动规则上,都因经 济文化的发展和民族性格特点的影响而形成运动技术动作上不同的风格。

(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群众性

民族传统体育的群众性一直显得较为突出,因为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特征和健身功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就使得它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认知、接受和参与,并得以广泛传播和长久传承下来,形成了相当稳定的群众基础。民族传统体育健身的特点和人们的生活、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客观上使群众自然而然地去接受它、适应它。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几乎都是土生土长的运动形式。其活动方式简便易行,老少皆宜,功效显著,因而是与中国现阶段人民群众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趣味性

民族传统体育中许多项目的健身、娱乐功能,是通过参与的人们利用互相之间的运动来实现的,如舞龙、舞狮以及部分武术形式等动态性健身体育项目,它们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娱乐性。在全民健身的活动中,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问的增多,极具趣味性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将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更多的乐趣。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分析

(一)实施人才战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人才既是少数民族地区开发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实现快速发展的社会基础,又是少数民族地区发挥特殊竞争优势的生力军。因此,实施人才战略必然成为少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选。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战略管理系统,加大高科技人才和高级社会管理人才的投入和培养,以及人才的引进和教育的投入,创造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民族大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的概念,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发展和升华,而且也表明了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深刻变化,社会和谐发展愈来愈突出和重要,和谐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等。民族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民族大团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促进民族大团结有利于形成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及表演活动,对拓宽社会人际交往和文化交流,构建和谐社会与民族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西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独特的文化内涵,具有极大的开发价值。在西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已把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上,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带来了发展机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广泛的社会功能和时代特点,随着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继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大力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继承和发扬促进社会和谐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是任何体育项目和艺术形式所代替不了的。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和科学地继承发扬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可以通过电视、广播、舞台、旅游及各种民间交流活动来大力宣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作用与价值,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8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建设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作 者】李杰,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苏丹丹,湖北民族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湖北恩施,445000;李忠斌,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5 - 0023 - 009

一、前 言

我国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民族风情浓郁、建筑风格独特、布局奇巧的特色村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无论是居住式样、村寨风貌、风俗习惯还是村落布局、产业结构都具有其独特的风格,是民族文化的物质载体。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村寨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少数民族村落出现特色村寨极速消解与村寨文化过度开发并存的现状,因此,合理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对传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从2009年开始施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我国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特色村寨建设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可操作的理论工具,当前特色村寨建设存在建设模式单一、考核机制不健全、急功近利、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鉴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及建设现状,在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如何评价其建设过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成为我国特色村寨建设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自从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以来,国内学者从民族学、经济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对特色村寨建设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从研究层次来看,包括了宏、中、微观层面:(1)宏观层面主要是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发展思路方面展开: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示范带头作用、农民增收、特色产业发展模式推广等成效显著 [1 ],但是也存在发展规划不科学、部门协作不密切、公众参与性不高和发展模式不健全等问题 [2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应该坚持依法、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积极、人本、完整、保护与发展、尊重习惯等基本原则;[3 ](2)不少学者从湖北省、云南省、湖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中观层面分析了经验、问题和对策:姜爱(2012)总结了湖北省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经验, [4 ]田敏(2016)在介绍朗德特色村寨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建设中存在缺乏地区间的战略协作,资源的低级运用,旅游开发品位不高,定位不明等问题,并提出注重区域间的合作,贯彻民族生态博物馆理念,定位旅游形态和旅游品牌等对策;[5 ](3)更多的学者从微观层面考察了部分特色村寨的发展现状,提出有较强操作性的对策。比如,曹大明等(2011)、唐胡浩(2013)和李忠斌等(2016)分别对宜昌车溪、神龙架下谷坪乡和利川夹壁村的特色村寨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总结发展成就的同时重点分析了其发展瓶颈,并以全新视角提出未来发展思路和针对性措施。 [6 ] [7 ] [8 ]

从研究内容来看,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意义、经验做法、模式、现状、对策思考等。部分学者从城镇化、生态文明、旅游扶贫、体育文化旅游等角度对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还有一些学者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特色村寨遴选(李忠斌等,2015)、外部环境(李忠斌等,2014)、文化变迁(钟溢颖,2014)进行了评价。 [9 ] [10 ] [11 ]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从不同研究视角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成果丰富,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学者大多采用定性描述的分析方法,较少使用定量研究方法。目前,定量研究方法主要用于对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评价体系研究,但是在这些指标体系研究中较少涉及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研究。因此,本文对特色村寨建设过程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是对特色村寨研究的有益补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内涵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在民族文化保护、基础设施改善和村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存在建设混乱、特色不鲜明、开发层次低、村民参与度低等问题,其中最本质的问题是对民族文化内涵的挖掘深度不够,重形式建设,轻文化保护。

(一)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的伪文化现象

在“政绩”和“金钱”的驱使下,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形式,轻文化”的伪文化现象。 ①

1. 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干部对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知不足和急于求成的片面政绩观的指导思想, [2 ]选择了“短平快”的特色村寨建设模式,缺乏对特色村寨文化内涵的挖掘,出现“文化复制多,特色创新少”、规划设计单调、脱离村寨实际等问题;

2. 由于村民对短期经济利益的追逐,选择了“流量大、收益高”的非本村寨文化产品和一般产品,对民族文化特色产品的支持度较低。因此,在急功近利和短期利益的驱使下,伪村寨文化当道势必扼杀真村寨文化,出现“伪文化驱逐真文化”的现象。 [12 ]

(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内涵

鉴于上述问题,要科学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坚持传承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初衷,必须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内涵有深刻理解。

根据国家民委印发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提出的发展目标,笔者认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是核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少数民族文化特征的外在表现,特色村寨是少数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因此,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为核心,村寨文化要具有民族独有性、排他性。在环境整治、民居保护、产业发展、风俗习惯传承和民族团结等各方面的建设都要体现出民族文化内核,不能只注重形式建设,而轻视民族文化,不能复制他民族文化,而忽略本民族文化元素。

2. 村民福利增加是落脚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初衷在于传承少数民族的文化基因和保护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其最终的落脚点在于民族文化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不仅是对特色村寨建筑、传统器物和风俗习惯等民族文化外在表象形式的保护,而且是深层挖掘特色民族文化内涵的时代价值,不仅使民族文化保值,更要使民族文化增值,让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获利益,得实惠。因此,在特色村寨建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得实惠。这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是否成功的关键,村民福利增加,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才具有持续性。在特色村寨建设相关具体工作中必须围绕“为村民谋福利”这一目标展开,在民族文化保护过程中增加村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实现文化保护与村民利益相协同。

3. 改善民生、产业发展、文化保护和民族团结是主要内容。由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村寨风貌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文化特色及其民族聚落的演变过程,因此,在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主要从人居环境整治、民居保护与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与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着手,以文化保护、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为建设重点。不同村寨根据其地域环境、民族特点、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确定特色村寨建设的具体内容,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但是,无论村寨选择什么建设内容,都必须坚持以文化保护为中心,以改善民生为主旨,以民族团结和谐为主题,提高村民保护本民族文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障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持续性。

4. 经济、文化和生态协同发展是目标。文化保护与传承是特色村寨建设的本质和主要目标。但是,由于自然和历史等多种原因,民族聚集地多处于边远落后地区,贫困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脆弱,因此,在特色村寨建设过程中以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为主线的同时,要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地区经济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居民收入水平低,因此,从理性角度来说,发展经济,提高收入是地方政府和村民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在特色村寨建设中经济发展和收入提高是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可持续的动力,离开经济发展谈文化保护是纸上谈兵,不能为了民族文化保护而舍弃村民利益,否则将失去保护文化的持续动力。当然,更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忽略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

生态环境是民族文化产生的母体,文化传承是在各种生态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实现的。[13 ]因此,在特色村寨建设中离开生态保护谈文化保护是竭泽而渔,不能为了保护民族文化而破坏生态环境,民族文化必须要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在不断调和过程中寻找最佳的传承路径。

因此,特色村寨建设中的各项具体工作都要围绕经济、文化和生态协同发展的目标,特色村寨保护必须要体现出民族文化的内涵,必须要与民族文化保护、产业发展、村民增收、生态和谐相结合,走生态、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道路。

三、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的评价,是对特色村寨建设的各主要阶段进行的系统总结和回顾。由于特色村寨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难以量化,无法对工作成果进行精确的评价,更适合从宏观层面进行定性分析。因此,本研究的指标体系是狭义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对前期准备过程进行评价,其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建设实施过程和建设完成阶段的评价。有鉴于此,构建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过程阶段和建设完成阶段的指标设计和变量选择。

(一)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

在参考现有研究成果和研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特色村寨建设的内涵、村寨文化的特点,综合考虑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的指标需要,提出以下选取原则:

1. 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是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中应首先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所选指标应该是特色村寨建设相关性较大的指标,能够全面反映建设的过程,应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建设进度和建设效率的需要。

2. 主导性原则。特色村寨建设过程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指标选择范围广。为了避免评价指标的过于庞杂,有侧重地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关键指标。这些评价指标能够反映特色村寨建设过程的特征以及建设效率和建设进度变化。

3. 获得性原则。评价指标的选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应该充分考虑数据资料的可获得性。如果无法获取数据,即使是再好的评价指标,也只能摒弃。比如,民族团结进步建设评价指标主要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关系和谐度两个方面选择具有可获得性的表征变量。

4. 可测性原则。准确、无偏颇的数据量化是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的基础,因此,指标选取要注意可度量性,方便进行量化处理,无法进行数据量化的变量,即使对过程评价分析很重要,也只能摒弃。比如,领导机构组建与成员分工、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发展规划的有效性和民族政策法规的落实是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环节,但是,这些指标却具有难以量化的缺点,因此,暂不作为评价指标。

5. 一致性原则。为了保证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分析的准确性和变量处理的便利性,在数据预处理时需要保持数据的一致性。指标数据的一致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每组数据资料在计量单位、时间和空间上的一致性。

6. 常用性原则。表征民族文化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等建设的变量指标多种多样,选取所有的变量指标进入指标体系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因此,本研究采用常用性原则,即主要侧重于选取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变量指标且国内学者常用的指标。

7. 灵活性原则。为了既能全面反映特色村寨建设过程,又要便于计算,指标数量要适中。指标太多,评价难度大;指标过少,评价不稳定。所选指标以数据的可得性和可靠性灵活选择表征变量。此外,本文注重运用不同变量之间的“比率”形式来反映变量之间的对比关系,这不仅避免不同数量级和量纲对指标绝对数的影响,也有利于准确衡量评价指标的变化状态。

8. 可靠性原则。数据的可靠性是确保过程评价分析结果真实可信的根本保证。因此,在评价指标的选取中,应考虑指标数据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等,所选指标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尽量避免凭借主观臆断选取指标变量,必须真实反映实际的特色村寨建设活动和结果,具有客观真实性和主观可信性。

(二)建设过程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指标选取原则,参考国内研究成果,最终选取投入水平、产业选择、建设进度、建设达标率、投资效率五大类别,共76个评价指标。本指标体系为四级评价体系,分为建设过程评价和建设完成阶段评价这两个阶段,包括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76个三级指标(见表1)。

(三)评价指标说明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持续的文化保护与发展项目,其建设过程有其特殊性。因此,本研究在一般项目建设过程评价的基础上对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是一次新的尝试,可对后续研究和实际建设工作提供有益参考。为了提高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本部分根据表1对评价指标进行详细说明。

1. 实施过程阶段。实施过程评价是对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进行监测与控制,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实现预期建设目标,这是过程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过程评价包括投入水平评价和产业选择评价两个一级指标。投入水平指标包括人力投入、土地投入和财力投入,其中,人力投入包括劳动力投入和智力投入,本文采用大学学历就业人口占乡村就业人口比重作为智力投入的表征变量。

产业发展是特色村寨建设的重要内容,产业选择是产业发展的第一步,本指标是一个综合指标,包括产业贡献和产业区域竞争力两个方面。 ① 产业贡献由产业增长潜力、产业盈利能力和产业关联效应等指标变量进行加权计算;产业区域竞争力由产业比较优势、培育环境和技术资源进行加权计算(见表2)。[14 ]

2. 建设完成阶段

建设完成阶段评价是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过程、建设效率、建设管理进行综合评价,衡量实际建设效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并分析未达成预期目标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建设工作提供改进措施。本研究采用建设进度、建设达标率和投资效率3个一级指标分别对特色村寨建设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率进行评价。

建设进度评价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与计划建设进度进行比较,从而评价目前建设进度是否合理。由于特色村寨建设中具体建设项目众多,影响建设进度的因素也很多且难以使用统一的衡量标准,为了保证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和简洁性,本研究采用实际建设周期变化率作为建设进度的表征变量,具体计算公式为:实际建设期变化率=(实际建设期-计划建设期)/计划建设期。若该变量值为正值,则表示实际建设周期大于计划建设周期,建设项目没有按照目标计划完成。本指标包括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旅游设施古建筑保护等建设周期变化率。

质量控制是对建设项目质量合格频率和优良品率的评价,以确保建设项目质量达到预期质量标准。本研究使用建设达标率指标来评价其建设质量是否达到预期要求。该指标变量主要是采用建设项目的实际完成率与预期建设目标进行比较,该比值越大,则说明建设达标率越高,建设质量较好。本指标包括人居环境、社会发展、产业发展、文化保护和民族团结创建等建设达标率。

投资效率是各类产出效益与要素投入之间的比率关系,是评价特色村寨建设投资行为有效性的重要指标。本指标的设计同时兼顾了经济效率、社会效率和生态效率,由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计算。投入指标包括人力、财力和土地三大要素投入;产出指标是从上述三类产出效率以及主要建设内容出发选取特色产业贡献率、贫困人口变化率、特色建筑保护比例和民族关系和谐度等19个表征变量。其中,民族关系和谐度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产出成果,是综合评价指标,由村寨经济、村寨管理、村寨公平和村寨参与等9个四级指标变量加权计算得到(见表3)。

(四)评价指标体系应用说明

目前国内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指标体系研究的相关成果较少,更没有对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的研究成果。由于少数特色村寨建设不同于一般项目建设,因此,对特色村寨建设过程的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有一定的难度,本文在借鉴一般项目建设过程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特色村寨建设的特殊性进行重新设计。

根据指标评价方法的分类,评价方法分为单指标评价方法和多指标评价方法,后者较之前者更能真实、全面地反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目前,常用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主成分分析法和TOPSIS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多种方法,各种评价方法的特点不同,根据评价对象的客观属性和实际需要,选择一种或者多种方法联用进行综合评价。由于各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将导致特色村寨建设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因此,在应用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指标体系内容和表征变量进行相应的增删和修改。

特色村寨建设过程评价主要是对特色村寨建设的实施过程和建设效率进行评价,其目的是准确识别实际建设状况与预期目标的偏差,制定合理的纠偏策略,以达成建设目标。因此,对特色村寨建设的过程评价不仅要准确识别偏差,更不能忽视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避免在后续的特色村寨建设中出现类似问题,提高建设效率。

参考文献:

[1] 房亚明.关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思考[J].农村财政与财务,2011(3).

[2] 段超.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思考[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9).

[3] 张显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基本原则[J].广西民族研究,2014(5).

[4] 姜爱.湖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经验解析[J].湖北社会科学,2012(9).

[5] 田敏.论民族旅游开发与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以黔东南郎德苗寨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

[6] 曹大明,黄柏权,葛政委.宜昌车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特色建构及其社会变迁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4).

[7] 唐胡浩.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契机下的城镇化建设研究――下谷坪土家族乡的社会学考察[J].三峡大学学报,2013(2).

[8] 李忠斌,李军,文晓国.武陵山区特色村寨建设新思路:基于夹壁村的调研[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6(2).

[9] 李忠斌,李军,文晓国.以文化为内核的特色村寨遴选指标体系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5(5).

[10] 李忠斌,肖博华.特色村寨的外部环境评估体系探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12).

[11] 钟溢颖,王林.旅游场域下民族特色村寨文化变迁评价[J].旅游论坛,2014(5).

[12] 李忠斌,郑甘甜.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的文化保护与发展[J].广西社会科学,2014(11).

第9篇: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计划范文

一、少数民族乡村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人口分布情况:

文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县份,全县共有藏、回等27个少数民族,现有少数民族人口约8294人(其中:藏族7464人,回族606人,其他民族224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3.4%,主要分布在铁楼乡、城关镇、碧口镇、中寨镇、石鸡坝镇、堡子坝镇、丹堡镇、刘家坪乡、梨坪镇、天池镇等乡镇。

(二)少数民族乡及村社分布情况:

全县有民族乡1个—铁楼藏族乡,有散杂居乡镇9个(包括:城关镇、碧口镇、中寨镇,石鸡坝镇、堡子坝镇、丹堡镇、刘家坪乡、梨坪镇、天池镇),有少数民族村35个,合作社53个,社区1个。其中:铁楼藏族乡有11个少数民族村,藏族685户3297人;散杂居乡镇有24个少数民族村1个社区,藏族1018户4167人,回族151户606人。(情况详见:全县各乡镇少数民族情况统计表,略)

二、民族乡村发展成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村和散杂居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挥民族乡村资源优势,培育产业发展,加大民族乡村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使民族乡村经济社会有了较快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基础设施逐步改善。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民族乡村投入较大,在交通、水利、扶贫、教育、卫生等方面投入资金约16146万元,民族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村容村貌变化很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着力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集中实施了一批建制村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河道治理、危旧房改造等基础建设,极大改善了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产业培育不断壮大。按照"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培育富民产业。近年来,先后在民族乡村建成花椒产业基地6个,优质核桃基地4个,实施5千亩板栗示范园工程1处,建成了草河坝优质核桃采穗园1处,引导藏族群众兴办农家乐15家,扶持兴办以酿酒、养猪、养鸡为一体的养殖场4家,冷水鱼养殖场1家。

三是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县委、政府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在民族乡村新建中小学教学楼14栋,完善教学配套设施,教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教育水平不断提升。着力解决民族乡村群众"看病难"问题,在民族村建成了卫生室,配备了基本医疗设施和药物,群众就医条件得到根本改变。全县累计向民族乡村发放"村村通"电视接收机1507套,基本实现了广播电视全覆盖目标。各类社会保障优先承担起民族地区保基本、兜底线的任务,持续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四是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不懈地抓白马人民俗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工作,出版了白马民俗文化系列丛书,修建了草河坝、麦贡山等6所白马民俗文化传习所。文县被中国民协和文化部分别命名为"中国白马人民俗文化之乡"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草河坝、石门沟、案板地、强曲村被列入全国传统村落名录,白马傩舞"池哥昼"纳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保护名录,麦贡山、草河坝、石门沟被批准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功举办了两届白马人民俗文化旅游节和"火把节",乡村旅游发展势头强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全县少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经济社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受自然、历史、经济、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省、市、县平均水平相比还相对滞后,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设施欠账大。少数民族村社普遍地处偏远,群众居住分散,环境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投入大,已成为制约少数民族村社发展的"瓶颈".少数民族村社因地域差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制约矛盾突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缓慢,特色产业发展薄弱,生存环境恶劣,自我发展能力差,生态环境脆弱,生存与发展的矛盾凸显。全县少数民族村社(非精准扶贫村)需要解决的事项有:人畜饮水、文化广场、村内道路硬化、产业路、异地搬迁等5个方面,总投资约1557.5万元。其中:人畜饮水工程14个村,53000米,投资约79.5万元;文化广场13个村社,投资约650万元;村内道路硬化10个村社,约49.5公里,投资约445.5万元;产业路7个村社,约40公里,投资约360万元;异地搬迁6个村社45户,投资约22.5万元。

二是居住条件差。大部分少数民族村社地处高半山区,居住条件差,自然条件严酷,灾害频繁,土地瘠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困难,个别村社生存环境恶劣。如:梨坪镇九原寨村石界湾社,居住在大山深处,交通险要,出入及不方便,土地少,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只有老年人居住在村里,很少与外界交流。需要异地搬迁的少数民族村社的群众有:城关镇关家沟村朱家山社5户、中寨镇新寨村5户、石鸡坝镇张家沟村金家梁上社12户、丹堡镇古道坪村刁楼、蓖麻社18户、梨坪镇九原村20户、草坪村1户、金坪村葡萄架社2户。

三是发展资金不足。近年来,虽然县上对民族乡村投入较大,重点对铁楼乡进行了打造,投入相对多一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改观,村容村貌变化较大。但其它散杂居少数民族村社投入偏少,基础设施改变不大,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条件、乡村道路状况还较差;防灾抗灾能力较弱,返贫现象严重。

四是贫困程度深。少数民族村社经济发展缓慢,产业培育不足,支柱产业匮乏,山高路远,靠天吃饭,农业收入微薄;年轻人外出打工,村内大多居住着老人,空巢现象严重。绝大部分群众只能依靠外出打工挣钱,经济收入单一,缺乏持续增收渠道。民族乡村的产业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受自然因素影响大,持续增收渠道窄,稳定脱贫难度大,因灾、因病、因学、因婚返贫的问题突出。据统计,全县少数民族聚居村和散杂居村中,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村有14个,3500元至4000元的有7个,4000元至5100元的有14个,均低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389元。少数民族村社已成为脱贫攻坚战中难度最大、任务最重的地方,与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五是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少数民族村社群众普遍思想观念守旧,相当一部分人发展思路模糊,发展理念陈旧,创业意识不强,安于现状,不愿接受新生事物;部分民族乡村群众缺乏劳动技能,创业缺乏过硬本领,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强。

四、几点建议

一是制定少数民族乡村和散杂居村社发展规划。按照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少数民族乡镇村社规划,有步骤、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少数民族乡村和散杂居村社发展规划。同时,保持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新农村建设和危房改造时要融入民族元素,突出民族特色;倾力打造体现民族特色、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公共建筑,如寨门、戏台、凉亭、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为各族群众提供充足的公共文化活动空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少数民族特色的保护与传承发展,与扶贫开发、生态旅游、文化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兼顾,科学合理规划少数民族村社未来发展。建议拓宽改造演武坪至麦贡山通村公路,修通铁楼乡白马十四寨连村并网公路,改善藏区群众交通条件。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深入实施"两个共同"示范点建设,充分利用好省市"两个共同"示范点建设资金,在重点做好铁楼藏族乡"两个共同"示范点建设的同时,也要兼顾其它散杂居少数民族村社发展,适当将省市"两个共同"示范点建设资金向其它散杂居少数民族村社安排,促进少数民族乡村和散杂居少数民族乡村同步发展。同时,要把少数民族村社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扶持,集中攻坚突破,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扶贫攻坚步伐。建议从全县项目资金总盘子中切割部分资金,重点解决少数民族村社水、路、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落实解决,改变村容村貌,改善生活环境。(附:全县少数民族村社需要解决的事项统计表)。

三是优先安排项目。抢抓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机遇,为少数民族村社谋划一批以道路、饮水、危房改造、生态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农田水利、灾害防治为重点的生产项目,以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的民生项目。加强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主动争取支持,重点争取民族乡村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社会事业项目,尽最大努力把有利于民族乡村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总盘子。按照"十三五"规划,坚持民族乡村项目优先立项、优先投资、优先实施。县涉关部门要在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优先考虑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在交通、水利、电力、农田建设等方面要求县级配套资金的,着力予以整合配套落实。

四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少数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在资金项目上大力倾斜,不断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社道路建设的投入,把少数民族村社人畜饮水、村内道路硬化、文化广场的修建、异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行路、安全饮水、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要大力推进农村电网、通信、网络、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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