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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劳动的关系精选(九篇)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

第1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摘要】只有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才能使体育知识、技能技巧、体育能力和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物质的基础,反过来,又可在掌握体育知识、技能技巧、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过程中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培养思想品德、意志性格和良好作风。

【关键词】体育;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辩证关系;

[Abstract] only has the development body, the enhancement physique, can cause the sports knowledge, the skill skill, the sports ability and the movement level unceasing enhancement has material the foundation, in turn, also may in grasp the sports knowledge, the skill skill, the movement technical level enhances in the process to develop bodily, the enhancement physique, raises the health standard, the raise thought personal character, the will disposition and the good attitude.

[Key word] sports; Moral education; Intellectual instruction; Esthetic education; Work technical education; Dialectical relations;

教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教育过程中,德育、智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为了阐明问题,把体育的教育从整体中抽出来,具体加以分析,而在教育实践中,并不存在什么独立的与其他方面教育相分离的体育。虽然体育与其他四育一样有着自己独特的任务,在培养人的过程中,起着其他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是体育与其他四育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渗透的,共同对学生施加影响,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应当说,体育于其他四育处于一个教育过程之中。既不能相互替代,又缺一不可。如果排挤或取消体育或其他四育中的任何一育,都不能构成全面发展的教育,但如果不恰当地过分突出体育或其他四育中的一育,也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五育的关系,对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一代新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互制约,统一发展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规律。所谓相互制约,就是五育中任何一育的存在和发展,都以其他各育的存在和发展作为条件。同时,每一育的存在和发展又为其他各育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前提。体育当然有它自身的特殊规律,但是体育不可能与其他四育分割,体育应该与德、智、美、劳四育构成统一的整体,这是人的整体性所决定的。

学校体育教育的任务是:①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促进身体全面发展,增强体质,以促使人体的结构和机能完美发展,提高人体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力;②通过体育教学,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技巧,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③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爱好,提高体育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输送体育专业人才;④是通过体育运动队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意志性格锻炼和良好作风的培养。以上四项任务统一而不可分割。只有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才能使体育知识、技能技巧、体育能力和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物质的基础,反过来,又可在掌握体育知识、技能技巧、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过程中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培养思想品德、意志性格和良好作风。

1学校体育与德育教育的关系

学校体育与德育在教育过程中紧密相联、浑然一体,尤其是现在,体育已经成为全民参与的事业,它充分发挥着陶冶人们情操、塑造人们品格、锻炼人们意志、增强人们体质,改变人们精神面貌、激发人们爱国热忱等不可低估的社会作用。

学校体育促进德育的发展,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1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和高尚的情操。良好的道德、高尚的情操,是每个学生必备的素质,也是人们对体育教育效果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学校体育教育中,注重道德品质教育,比单纯教给他们体育知识、技能以及科学锻炼身体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1.2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体育中渗透德育,有助于学生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便负起社会责任,担起历史使命。在校学生和他们以后立足于社会,是国家、社会以其物力、财力、劳力培养出来的,是以前人和同时代其他人的劳动为前提的。中国传统道德也强调“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体育中加强道德教育,发展学生的道德修养水平,他们必定会想到国家、社会、教师、父母的培养之恩、勤奋学习、自觉地进行自我身体锻炼,为今后的富国强民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体现“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到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这就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1.3有利于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的关系,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从体育中渗透德育,就是要使每个学生摆正在集体活动中的位置,正确处理竞争与协作、个人荣誉与集体荣誉之间的关系。系统科学有一条重要原理: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只是在系统具有整体结构,系统才能实现整体功能,这就是整体性原理。在体育教育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品德,才能使他们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高尚的风格情操和乐群合众的意识,以及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1.4有助于培养一大批追求理想和真理的新人,正如爱因斯坦说:“不管时代的潮流和社会风尚怎样,人总是可以凭着自己高贵的品质,超越时代和社会,走自己正确的路。”物质的东西要追求,但不要刻意追求,在体育中渗透德育,就是教育学生树立科学化的政治信念,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学习,以得到内心的自由和安宁,为祖国的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 学校体育与智育教育的关系

学校体育是促进学生体质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体育活动提高大脑神经系统的功能,为发展智力活动提供物质基础,促进人体形态的正常发展和机能的加强,即呼吸加深,肺活量加大等,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而这正是人体生长发育的根本条件,提高机体适应环境的能力等等。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着体育的发展,而体育的发展又促进了科学技术的繁荣,体育本身已经成为一门纵横交错、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包含众多学科的综合性科学。在学校体育中,提高体育的理论和实践的水平,可以扩大科学知识的领域,可以促进学生智育的发展,体育锻炼不仅可以提高大脑皮层的综合分析能力,而且还可以改善中枢神经系统对体内器官的调节作用,使人体各系统更加灵活协调,为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有利条件。历史上许多思想家、教育家和革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19世纪资产阶级教育家赫尔巴特曾经说过:“有秩序的健康生活必须是教育的基础;同样也是教育的最初准备。”前苏联杰出的教育理论家和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文中,强调关心年轻一代健康的重要性。他说:“良好的健康状况,精神饱满和体力充沛,--这是朝气勃勃地感知世界,乐观主义精神和随时准备克服困难的思想的最重要条件。”早在《体育之研究》一文中就明确提出:“体育之道,配德育与智育,而德育皆寄予体,无体是无德智也。……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体育在整个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也说明了体育与智育的关系。

3 学校体育与美育教育的关系

学校体育和美育都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发展和教育的发展是有密切联系的。自从教育形成独立的体系后,体育和美育始终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并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出现的。从培养人的角度而言,体育主要培养人的健壮体格,美育主要是形成人的审美风貌,所以说美是体育的内涵,体育往往总要与美育联系在一起。体育是育人为健,而健是美的物质基础,美又是健的生动客观反映。健和美两者犹如形和影一样不可分离。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生命是美丽的,对人类来说,美丽不可能与人的健康分开。假如生活和它的表征是美,那么疾病和它的后果必然是丑。”健是健康:健康历来泛指有力并含愉快、平安之意,是涉及人体的情绪两方面,即身心俱泰。人的身体强壮、结实无病理反应,并与良好的精神状态相统一时所显现出来的美,则是健康美。健美又是在体育锻炼中塑造出来的一种美的形体,所以体育在人类文化中,有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特点,它给人类带来福音和美德感受,因此,体、美历来为教育家们所重视。

“美”象征着文明和进步,也是青少年学生们的一个带有时代特征的心理要求,应该提倡美和美育。蔡元培先生也对美育的功能作过高度的概括,他认为,美育可以陶冶情操,使人的心灵日趋高尚纯洁;无私忘我,使人的心灵趋于和谐平等;忘却忧患,去掉生活恶习,使人的性灵寄托美的享受;丰富科学知识,充实人生,使人增添勇气和活泼的进取精神。马克思主义从来就把美育作为教育科学中的一项基本任务,并要求受教育者通过对艺术美、自然美和社会生活美的充分感受和正确理解,懂得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高尚、什么是卑鄙,从而激发人们的美感,陶冶人们的心灵,培养人们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一定的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身体的健美是体育中美育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美都是以具体形象表现的,也是这形象给人的美感,所以体育中的美,即是由人体活动呈现出来的。通过体育锻炼,可以使人体的自然美得到充分发展,通过多年辛劳的磨练,以健美的形象,给人以美德享受。如何重视美育的教育,使体、美密切结合,贯穿于体育教育的各个环节中,抓住身体美、心灵美、艺术美的特点,有意识发展学生感受美、表达美和观赏美的能力,从而有利于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4 学校体育与劳动技术教育的关系

人的全面发展主要是指人的身心统一的发展,即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综合发展。对于学校教育来说,加强劳动技术教育,不仅对学生的智力发展,体力发展、思想品德的发展发挥作用,而且还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劳动技术,同时结合劳动技术教育所开展的一些生产活动,不仅可以使学生的学习与劳动相互交换,使学生便于把课堂所学的知识、技能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成为既能动手,又能动脑,手脑并用的合格人才,而且,这种学习和劳动的变换,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智力、体力的发展。学习,虽然是一种艰苦的脑力劳动,但它改变了学生的脑生理结构,提高了他们脑生理素质。适当的生产活动的体力劳动,则有助于调节学生的劳动形式,从而调节他们的精神状态,有助于增强他们的体力。

体育起源于劳动,体育的目的之一正在于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体育中要用到从古代到现代的许多技术,从田径、游泳、射箭、骑马到射击、赛车、航海、航空等等,这些都是与劳动技术教育有关的,然而这些又都是体育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劳动技术教育虽然有其特定的良好培养目标,有其特定的社会意义与个体意义,有其特定的教育内容和实施途径,但是,实施劳动技术教育是学校中体育活动的共同责任,也是德、智、美教育活动的共同责任。体育活动有责任培养学生的正确的劳动态度、熟练的劳动技能和较强的劳动能力,而且在实践中,体育活动对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他们的体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劳动素质产生一定的作用。就此而言,劳动教育中要渗透贯穿体育,当然也要渗透贯穿德育、智育、美育。另一方面,正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指出的那样,劳动技术教育是实现其他教育活动的目标进而实现教育的总体目标的重要途径。

第2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劳动教育;概念;定位

王毓,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

迄今,教育理论界并没有就劳动教育的概念和定位达成共识。这种情形不仅影响人们对劳动教育的认识与理解,而且影响劳动教育的定位与实践。因此,明晰界定劳动教育的概念,明确劳动教育的定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劳动的本质是改变

劳动是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显著标志之一,也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难怪恩格斯指出:“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然而,人们对劳动这一概念的认识却莫衷一是。

《现代汉语词典》对“劳动”一词的解读有三:一是“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二是“专指体力劳动。”三是“进行体力劳动。”[2]可见,劳动在现代汉语中有时包括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两个含义,有时则单指体力劳动。无独有偶。在英语中,《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对“labour”的解读为:“bodily or mental work:(身或心之)劳作;劳动。”劳动也被赋予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双重含义。马克思对“劳动”的解读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的过程。”[3]201-202同时,马克思还指出:“为了能够有饭吃,就要劳动,不仅用脑劳动,而且也用手劳动。”[4]认可劳动是脑力和体力的支出。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基本沿用了这一定义:“劳动,劳动力的使用和消费。人以自身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5]930文新华的界定是:劳动,“它是指人有目的地用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改变自然物,使之成为满足人类生活所需要的物品的活动。”[6]这一界定只将劳动对象指向了自然物,而忽略了社会物。

综上所述,劳动是指人有目的地支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改变自然物或社会物,使之成为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活动。可见,其一,劳动不仅包括脑力劳动,而且包括体力劳动。其二,劳动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可以创造精神财富。其三,劳动是人有目的的活动。其四,劳动对象既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社会物。

二、劳动教育的要义是培养完整

意义上的劳动者

关于劳动教育的概念界定可谓是众说纷纭。其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一是把劳动教育作为德育内容之一加以界定。例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认为:“劳动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养成劳动习惯的教育,是德育的内容之一。”这一界定把劳动教育置于德育之中,淹没了劳动教育的独立性。

二是把劳动教育作为劳动技术教育的一个下位概念加以界定。例如,《中国百科大辞典》界定:“劳动技术教育: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之一。由劳动教育和技术教育两部分组成。劳动教育是以劳动实践为主,结合进行思想教育。技术教育是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生产知识及技术和劳动技能。其实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劳动技能和劳动习惯,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打下基础。”从这一角度理解,劳动技术教育=劳动教育+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属于上位概念,劳动教育与技术教育属于其下并列的下位概念。

三是从广狭义两个角度加以界定。例如,马开剑认为劳动教育有广狭义之分:“劳动教育的广义理解是泛指一切与劳动、生产和技术有关的教育活动。……狭义理解,即劳动教育指在劳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即劳动者)进行劳动态度、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和劳动体验的教育。”[7]

四是把技术教育作为劳动教育的一个下位概念加以界定。例如,《教育大辞典》定义:“劳动教育,劳动、生产、技术和劳动素养方面的教育。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点。培养学生的正确的劳动态度。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艰苦奋斗作风,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果实,抵制不劳而获、奢侈浪费等不良思想倾向。使学生获得工农业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5]934国内著名劳动教育专家徐长发的界定则更进了一步:“劳动教育是使青少年学生获得正确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劳动情感、劳动精神,了解和懂得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生活和劳动技能,在劳动创造中追求幸福感的育人活动。它包括劳动思想观念的教育、劳动技术知识和劳动技能的教育。”[8]在他们看来,劳动教育是上位概念,技术教育是下位概念。劳动教育包括技术教育(选用的词汇为:劳动技术知识、劳动技能、生产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等)。

我们认为:劳动教育是教育者在一定的时空中对受教育者的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知识、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劳动意志、劳动技术、劳动技能、劳动习惯等施加影响的一种教育活动。

劳动教育根据其付出分为:体力劳动教育与脑力劳动教育。根据其过程分为:简单劳动教育与复杂劳动教育。根据其对象分为:生产性劳动教育(细分为:物质生产劳动教育与精神生产劳动教育)与服务性劳动教育。根据其报酬分为:有酬劳动教育与公益劳动教育。根据其范围分为:自我劳动教育、家庭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社会劳动教育等。

三、劳动教育的定位

(一)劳动教育应否列入教育构成

“教育构成”这一概念源于陈桂生先生提出的教育的构成。在他看来:“所谓教育的构成,是指通常所谓‘教育的组成部分’。如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9]我们认为,删除教育的构成中之“的”,改为教育构成更为简约。

1.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构成的实然努力

劳动教育与劳动是相伴而生的。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没有劳动就没有劳动教育,甚至没有教育。然而,试图把劳动教育列入教育构成最早的当属16世纪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莫尔。他要求每位青年都要接受农业劳动和手工业劳动。此后,法国教育家卢梭认为,为了培养个性解放的自由人,必须注重手工劳动教育。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指出:“使人人长于劳作,并能胜任愉快,那么,他在世界上才能得到快乐,生活都有保障。”[10]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要求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并首次将工业劳动纳入劳动教育之中。马克思继承与发展了欧文等人的思想,结合大工业生产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提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3]530此后,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克鲁普斯卡娅、苏霍姆林斯基、凯洛夫等更成了把劳动教育列入教育构成的主力军。例如,苏霍姆林斯基就在自己执掌的帕夫雷什中学中倡导并实践了包括德智体美劳五育的教育构成,并深有感触地指出:“一个人的和谐全面发展、富有教养、精神丰富、道德纯洁――所有这一切,只有当他不仅在智育、智育、美育和体育素养上,而且在劳动素养、劳动创造素养上达到较高阶段时,才能做到。”[11]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一起重视劳动教育,力倡把劳动教育列入教育构成的也大有人在。颇有代表性的有:黄济先生指出:“劳动教育应列为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12]徐长发认为:“‘以劳动托起中国梦’,需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在答《人民教育》记者问“您曾多次提到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是新的提法吗?”时,回答:“在教育方针中,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句子。因而,将五育并提,实际上是教育方针的简明表达。”[13]

从国家政策层面上看,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的这段话:“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是最接近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构成的表述之一。

2.把劳动教育列入教育构成的应然思考

全面发展教育构成不排斥劳动教育。《教育大辞典》对全面发展教育的界定为:“为促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而实施的教育。”[5]1254从这个定义分析,凡是能够促使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的教育成分均可列入全面发展教育构成之中。劳动教育能够对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知识、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劳动意志、劳动技术、劳动技能、劳动纪律、劳动习惯等施加强有力的影响,自然可以列为全面发展教育构成之中。换言之,全面发展教育构成不排斥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与其它诸育存在并列关系。当下,有的学者把劳动教育纳入德育之中,并将其作为德育内容之一。还有的学者则把劳动教育纳入智育之中。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纳入的前提是二者必须属于包容关系。所谓包容关系就是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着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其实,劳动教育的外延极其宽泛,绝非德育或智育的外延所能包容的。也就是说,德育或智育无法全部包容劳动教育的内容,无法完成劳动教育的所有任务等。仔细审视,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逻辑关系应为并列关系,所谓并列关系,就是属于同一上位概念:教育构成的各个同层次的下位概念: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在教育构成这一概念下存在着并列的几个下位概念: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具有独立存在的必要。这一是因为劳动教育有自己独立的内涵与外延。这是其他四育无法包纳的。二是因为劳动教育具有独立的作用与任务。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体脑结合的劳动者。而这一作用与任务的完成需要劳动教育。劳动教育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实践精神与创造能力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三是因为劳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教育,是把一个自然的人逐渐转化为自然与社会统合的体脑结合的劳动者的过程。也就是说,依据其潜能,挖掘其潜力,张扬其个性,促成其发展,劳动教育具有独特的价值与使命。四是因为劳动教育有其独有的规律和内容。只有依据劳动教育的规律,遵循劳动教育的基本要求,采取劳动教育的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绩效。

劳动教育与其它诸育既有独立性又有联系性。一方面,劳动教育具有独立性。这是因为劳动教育具有区别于其它诸育的显著特征。其一,知行合一性。做中学,学中做,边做边学,边学边做,学以致用,是其常态。其二,体脑并用性。事实上,世上绝对的体力劳动或绝对的脑力劳动是不存在的。任何一项劳动都兼具体脑并用的特征,只不过有的体力劳动占的比重大一些,有的脑力劳动占的比重大一些罢了。其三,人类本质性。劳动是人类的本质特征,是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显著标志。教育就是伴随着劳动而产生、发展的。其四,劳动技术性。无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需要一定的技术加以支撑。“在现实社会中,离开技术的劳动教育和离开劳动的技术,都是不可行的,也是没有前途的。”[8]其五,劳动育人性。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言:“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14]解放人就是教育人、发展人。此外,劳动教育还具有创造性、体验性等特征。

另一方面,劳动教育还具有联系性。即与其它四育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学者曾对劳动教育与诸育的关系有过十分精辟的论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健体、以劳益美。”[15]的确,实施劳动教育,在德育上,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劳动习惯、劳动感情、劳动体验、劳动态度、劳动纪律等;在智育上,有利于学生“做到手脑并用,把理论与实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结合起来,”[16]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活学活用,生成智慧;在体育上,有利于学生发展体力、增强体质、体脑结合、协调发展;在美育上,有利于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达美、创造美,美产生于劳动,劳动创造了美。总之,劳动教育和其它四育互相渗透、相互补充。

劳动教育在教育构成中始终占有一定的位置。众所周知,教育分为:自然形态教育与学校形态教育。早期的原始的教育即属于自然形态教育。在自然形态教育中,劳动教育是与劳动相伴而生的。也就是说,自从有教育以来,劳动教育就是教育构成的重要教育成分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17]伴随着这种真实的劳动分工的出现,即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分工的出现,学校教育的产生,尽管纯粹的理论已经出现,但是学校形态教育并没有完全脱离劳动教育,淡出人们的视野。例如,在西周时期学校中学习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至少射、御、数仍与劳动教育相关。而《管子・弟子职》中的记载:“凡拼之道,实水于盘,攘臂袂及肘,堂上则播洒,室中握手。执箕膺揲,厥中有帚。入户而立,其仪不忒。执帚下箕,倚于户侧。凡拚之纪,必由奥始。俯仰磬折,拚毋有彻。拚前而退,聚于户内,坐板排之,以叶适己,实帚于箕。先生若作,乃兴而辞。坐执而立,遂出弃之。既拚反立,是协是稽。”就是对学校中洒扫之道的详细要求。

此后,劳动教育始终在自然形态教育和学校形态教育的教育构成中占有一定的位置。其实,换个角度思考,在某种程度上,学习也是一种以脑力劳动为主体力劳动为辅的劳动教育。

(二)劳动教育在教育构成中的定位

应特别指出的是,把教育构成划分为若干教育成分,或三育、或四育、或五育等,只是“研究者为了研究的方便与实施的便利而进行的人为的划分,事实上,它们共同属于全面发展教育系统。”[18]

至于在教育构成中各种教育成分的定位,我们认同蔡元培与桑新民的立体观,但不赞成两人对五育及关系的见解。蔡元培曾经形象地指出:“譬之人身:军国民主义者,筋骨也,用以自卫;实利主义者,胃肠也,用以营养;公民道德者,呼吸机循环机也,周贯全体;美育者,神经系也,所以传导;世界观者,心理作用也,附丽于神经系,而无迹象之可求。此即五者不可偏废之理也。”桑新民也提出:“五育不属于同一层次,而分别属于心理发展,身心发展和实践能力发展三个不同抽象层次。”[19]224

从立体的视角审视,教育构成的五个教育成分分别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五者分属立体的三个层次:基础层次为体育,中间层次为德育、智育与美育,最高层次为劳动教育。

图1 教育构成层次图

由图1可见,首先,体育属于基础层次的教育。这是因为体育包含身心健康,而健康的身心既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又是学生服务社会的基本保障。其次,中间层次的德育、智育与美育属于精神教育层次。这三育共同组成了一个大写的人字。德育与智育分别代表人的左右腿,只有左右腿粗细相近、长短相同,才能组成健全的人。人字上的美育,是沟通德育与智育的津梁。德育、智育与美育三者是彼此影响、相互渗透、不可或缺的。最后,劳动教育属于最高层次的教育。桑新民认为:“劳技教育的实质是培养创造性实践能力。”[19]260我们认为,劳动教育的实质是培养体脑结合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劳动者。同时,这些劳动者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动意识、劳动精神、劳动知识、劳动态度、劳动情感、劳动意志、劳动技术、劳动技能、劳动习惯等。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界限的逐步消失,“目的在于达到个人的身体、情感、心理及道德观念和美学价值的平衡发展,以为了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20]的劳动教育在教育构成中所处的最高位置日益彰显、日益巩固。

当然,我们强调劳动教育的最高地位并不排斥其它四育的地位与作用。事实上,五育在教育构成中虽然起的作用各不相同,所属层次也有差异,但是都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将各育有机地联系和统一起来,教育才能完成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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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两部重要法律,提出了立法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重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其中调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从价值观角度看,劳动关系表现为三位一体的价值关系,即劳动者自身的价值关系、用人单位的价值关系,以及二者共同体现的社会价值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对于非劳动者和组织而言,这种价值关系更多地体现为和谐的社会价值关系。对于高校而言,与教职员工(劳动者)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劳动关系价值本身,更重要的在于对受教育者(非劳动者)进行教化并达到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关系所导向的目标。

一、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发展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分为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类,前者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范缔结劳动法律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后者是在劳动法律关系缔结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以及他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3]。从这个意义而言,劳动关系既是一种价值关系,又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结成的互为目的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不再是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而是两者直接结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不再作为生产的工具,而是作为生产的目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包括国有经济劳动关系、集体经济劳动关系、合作经济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合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中劳动关系七种类型。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已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条件。那里通行的原则,是按照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决定劳动者收入,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型或雇佣的劳动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有制企业在向“产权明晰”的方向进行改革的同时,劳动关系也向契约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关系契约化的基本形式是劳动合同[4]。中国目前所存在的契约型劳动关系有两种形式,即由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和由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不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范,而只由中国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

从立法上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而《民法通则》把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其重要的一个目标。这三部法律在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关系,在劳动权和单位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较充分地结合,实现较充分的就业,并使劳动者的收入及社会保障水平与其贡献、绩效相适应,以实现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目标,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中国目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看,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会面临着两方面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全面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契约化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把目前市场经济及其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纳入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所指导的和谐劳动关系中去,不仅涉及到政府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劳动者保护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的完善,整个社会对社会公正价值的接受,也必然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调整。这不仅是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的构建,而且是一场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笔者认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而且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这不仅对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有借鉴意义,而且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

二、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社会愿景

对高校而言,依照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涉及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共同维系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高校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四大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高校共同体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和核心价值。人才培养贯穿于其他三个职能之中。高校通过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这四个职能,辐射和影响社会思想和物质关系,进而推动和促进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

高校作为社会期望和国家赋予的办学机构和价值系统,在办学过程中,涉及人才培养、办学方向、教师态度、学生就业、管理水平和评价考核等诸多关系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逐步实现高校价值目标的最大化。高校作为社会主义价值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其价值活动所达到的社会愿景来自于高校内外价值系统的相互作用。

在外部方面,社会期望高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智力服务、产出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社会各家庭期望自己的子孙万代能进入更好的高校,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享受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相比,更能立身成人、立事立家,对家庭和社会有更多的贡献。国家希望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就是希望高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在内部方面,高校劳动关系处于众多关系中,然而国家法律明确指出,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始终是高校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价值指向,这是高校劳动关系有别于其他劳动关系的典型标志。高校与其劳动者和高等教育的智力及人财物资源充分结合开展一系列育人活动。在高校的整个育人活动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科技是先导,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实践中,高校承担着更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具有促进社会价值关系和国家价值关系和谐的意义。

然而,在高校实际办学过程中,高校并非是独立的不受外部影响的价值系统,高校劳动关系也并非是不受社会影响的独立关系。在众多外部社会关系的强烈作用下,高校劳动关系常常发生变异,疏离自身价值目标的轨道。一方面,社会和国家需要更好的高等教育和相关优秀成果(包括人才、智力成果和科技服务等),而高校心有余而力不足,虽尽全力却无法达到外部期望的目标;另一方面,高校的价值提升需要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社会却无法与高校形成紧密结合、运行良好的成长共同体,高校时常会被社会主流力量边缘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与之相对应,不同社会系统的劳动者不能和高校系统的劳动者形成高度一致的社会共同理想,不能在不同利益角逐中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导致对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认同的多元化,影响和制约着高等教育机构形成办学的正确目标指向,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和国家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面临的重大现实难题。

三、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

2005年3月7日,总书记在政协社科界联组会上向社科界同仁提出了“提炼共同价值观”的任务[5]。虽然这是对社科界的期望和要求,然而这对于构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根据前面关于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社会愿景的探讨,笔者认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包括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大方面。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不仅在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更重要的在于其社会价值。其社会价值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是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以高校育人目标为本位,以培养输送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为中心,在充分实现育人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潜在的社会价值,实现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成员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强有力的由高校劳动关系所维系的价值共同体。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内容,构成了社会生产关系中科技和人文价值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创造一流的科技文化成果、提供优质高水平的社会服务,是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根本使命。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凝结。它以社会发展为基石(基础),以民族振兴为方向,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军事、国防、外交等领域。高校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通过众多高校与千百万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体现出来。他们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使大学生成为推动各民族不断前进的优秀分子,成为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成为维护中华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坚强捍卫者。在民族价值中,责任、爱心、关怀、真诚、勇敢、正义是中华民族价值的特有表现,“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表达。民族价值是数千年来中华炎黄儿女在长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凝结,是中华民族前赴后继、不断超越的精神支柱。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正是在这种不断追求与升华的民族价值中达到深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国家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中民族价值的升华。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以民族、国家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方向,以民族、国家的命运为命运,把文化民族主义与政治民族主义有机统一起来,使高校劳动关系价值得以实现从社会价值向民族价值的转变,从民族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变,最终实现高校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型,达到国家教育方针所指向的目标,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国家价值高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普世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的广延化和人本化。它以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为依托,通过高校与教职员工之间独特的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拓展为物质关系之上的仁爱、责任、关怀、智慧、正义、奉献等精神单元,使之产生更高层次的价值运动。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同一社会虽然可以有多层次多元并存的行为价值,但在民族和国家层面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方面应当是共同的、一元的。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保证,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大灾大难面前不屈不挠的根本价值要求[6]。中国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说过,“中国人最宝贵的东西,这就是中国人关心人与人之间如何共处。”高校劳动关系的这种普世价值,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大众的生活中,也体现于人类劳动的普遍价值关系中。高校劳动关系作为以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特定对象)的独特生产关系,通过千百万劳动者的不懈努力、真诚奉献,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普世价值广度的统一。

由此可见,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仅关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也关乎社会价值、民族价值,更关乎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它是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者的统一。在众多价值关系中,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立足于社会关系价值,是劳动关系价值深度、高度和广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3]刘庆唐.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N].人民日报,2007-05-08(15).

[4]顾光青.劳动关系:理论与不同模式的比较[J].学术月刊,2007,(12).

第4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论文摘要 文章分析了我国高职高专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学校与实习单位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权益保障提供法律依据。

论文关键字 大学生 实习 法律关系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出现了本科与高等职业两种教育类型,与本科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其根本任务是培养适合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性人才。

目前,高职实践教育通常是让学生两年或两年半完成教学计划中的所有理论课内容,学生考试合格后,由学校统一分配到校外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或者是通过实习双选会,让学生与实习单位自主选择,最后一个学年或半年在校外单位实习,然后在学校规定的毕业时间返校办理各项毕业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这种形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顶岗实习,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12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顶岗实习,顾名思义就是让实习生顶替某一岗位职员参加劳动,严格遵守该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完全履行其该岗位的所有职责,完成该岗位的一切工作任务。这种实习方式要求学生通过实习,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够做到独当一面,很具有挑战性,实习过程中劳动强度大,职责性高,对学生能力的锻炼起很大的作用。

2006年12月14日,教育部针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式颁发了文件《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这一文件强调了高等职业教育必须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融“教、学、做”为一体,建立起工学结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高度重视起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16号文件中还再次着重提到,为了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能力,高职院校要保证在校学生至少要有半年实践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现在高职高专的就业实习基本都采用了顶岗实习的模式。

一、实习生是否是劳动者

大多数学者认为,学生不是劳动法,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持有这种观点的人通常有如下理由:(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大学生兼职和实习时通常没有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法》保护的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劳动法所说的劳动者应该是以工作为重心,以此为生,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实习生的主要任务虽然是工作,但是其工作的目的仍然是学习,将学校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从而获得专业方面更深刻的知识和经验。实习生虽然有实习工资,但那并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价值的体现,充其量只是实习企业对于实习生的一种补偿性报酬,和劳动法上的工资有着本质的区别。(3)劳动法没有明确将在校大学生列入其保护范畴。(4)不论是兼职大学生还是实习大学生,其学籍、管理甚至户籍等都明显依附于高校,身份应该认定为学生。

我认为,大学生既可以是学生,也可是劳动者,学生的身份并不影响其成为劳动者中的一份子,那种仅因大学生本身的身份而否定其劳动者地位的“以身份定关系”的观点,对于保护在校生的劳动权益非常不利,是应该摒弃的。

第一,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一切有劳动能力的都能成为劳动者。可见,劳动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只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即有资格成为劳动者。

第二,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给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明确将在校生的劳动权利写入其中,但是也没有明确排斥将在校生拒之劳动法之外。《劳动法》在第十五条中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将16周岁以下的公民排除在劳动者之外,但是实习生基本都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年龄阶段,完全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行为,可以自主参与劳动。从年龄上来说,在校大学生符合劳动者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一般年轻力壮、有头脑、有知识、有勇气,属于精神健康、身体素质较好、智力水平较高的人群,完全拥有一个劳动者应该具备的劳动行为能力。总而言之,在校大学生完全可以成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而且并不违法劳动法的规定。

第三,尤其对于高职高专顶岗实习的学生而言,其实习期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强度完全一致,也完全受到实习单位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的约束,可以说除了待遇低于正式职工,其他一切都完全符合一个正式职工的标准,完全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保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将他们排除在劳动者之外,是极其不公平的。而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依据这一条规定,我们也完全可以将兼职和实习的大学生视作为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期限的劳动者。

二、实习过程中建立的是否为劳动关系

我们来确定实习大学生的劳动者身份,为的就是探讨在校生到底能否适用劳动法。《劳动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也就是说在校生能否适用劳动法,关键是看在校生是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一)何为劳动关系

那么什么是劳动关系呢?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劳动关系的概念作出明确界定。一般我们认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我们判断一个社会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主要是从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来考察。

首先,依据《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的主体应该包含两方,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

其次,劳动关系的客体也就是劳动者所提供的对用人单位有价值的劳动力。

最后,劳动关系的内容指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主体依照劳动法规各自享有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劳动者享受的获得报酬权、休息权,履行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服从用人单位内部组织管理的义务。

根据劳动法一般理论,劳动关系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指合法的劳动关系,即符合劳动法所要求的一切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指缺乏某些要件(通常是程序要件,尤其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伊始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较短的情况下。(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期限届满,双方以口头形式续签了劳动合同,即劳动者继续为其劳动,用人单位则向其支付工资。(3)当事人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又以口头形式变更了书面合同的某些条款,如工资、工种、试用期等。

(二)大学生顶岗实习与实习单位和高校之间的关系

1.实习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

自教育部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来,高职高专在人才培养模式上逐步进行了改革,其中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加大实践教育的比重,组织在校生深入到企业、工厂第一线实习,作为专业理论教学的一种延伸,顶岗实习就是其实践教育采用的通常做法,时间较长,一般为一年或半年。在顶岗实习中,按照教学计划,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到校外企业中,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和约束,但同时也要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校作为行政管理的主体,一旦未对其安排的实习生的管理、保护、监督等义务没有尽到,导致学生在实习单位期间遭受人身伤害事故等侵犯劳动权益的事情,学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

学校联系好实习单位,输送实习生为其工作,而实习单位为学校提供学生实践的场地、机会和导师,双方就实习生的待遇、工作内容、管理教育职责等方面签订书面的或是口头的协议,这种协议我们可以是视为一种委托合同,因此我认为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双方都依据合同关系,各自享受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而学生在实习期一旦发生人身伤害等纷争,学校与实习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连带责任,受伤害实习生可以要求其中一方或两方来承担责任。

3.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

我国现行法律对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者”身份,从而导致顶岗实习生一旦遭遇人身损害等事故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来获得赔偿。和普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动关系相比,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实也更为特殊和复杂。

第5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高职教育;劳动力市场;适切性;路径选择;预测模型

【作者简介】王全旺,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赵兵川,山西大同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讲师。硕士。山西大同037009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3)07-0223-04

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做到与劳动力市场对其培养的人才的需求数量、结构和质量的适度匹配是高职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基本准则和必然要求。但要做到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适度匹配与协调发展,并非易事。根据麦可思的调查,2008-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的专业对口就业率分别是61%、57%、59%。且2010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有63%的人认为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职业期待不吻合。有研究显示。职业教育毕业生从事与他们所受到的培训越是接近,他们的生产率与工作满意感越高。如何才能使高职教育的各种课程与工作相匹配?如何保证毕业生从事的工作与专业对口?必须在考虑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和整个社会需求的运作过程中才能找到答案。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原因探析

高职教育毕业生非对口就业以及职业期待不高的现实状况。反映出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匹配。导致不匹配的因素可能很多,本文将借鉴经济学理论中的蛛网理论进行分析。

蛛网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特定类型的市场价格会受周期性波动的支配。该理论描述了在价格未知以前,必须确定生产总量的市场中。供给与需求的循环互动过程。此时。生产者对价格的预期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观察。蛛网模型中供给决策与需求间存在“时滞”。以蛛网理论应用于农产品市场来说明农产品价格随供给和需求循环波动的关系。假定,由于不可预料的恶劣天气原因,农民玉米作物的产量超乎寻常的低,农产品市场上玉米供给短缺。导致玉米价格升高。如果农民预计玉米高价的状况将持续。来年他们将增加玉米作物的种植量。因此,农产品市场玉米的供给量增加,导致价格降低。如果农民因此又认为玉米价格将持续走低。他们将减少玉米的种植量,最终导致玉米价格再一次升高。

在一定程度上。高职教育的人才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与上述描述有相似之处。由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教育对象人力资本投资决策行为的确定与其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刻也存在“时滞”。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不完全透明性以及远期变化非预期性特征,导致学生及家长在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时往往可能是“短视”的。他们在高职教育入学专业选择过程中。往往主要根据以往此类专业毕业生就业机会的大小和工资收入的高低而确定。以往工资高、劳动力市场需求旺盛的专业,即所谓的“热门”专业,往往是学生和家长选定的主要对象。因为他们预计此类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需求以及工资都比较理想。而正是由于该种预期。导致出现以往求人倍率高、收入可观的高职教育专业毕业生在毕业进人劳动力市场的时候出现过剩的现象,其投资的收益下降(假定工资即其收益)。反之,一些近年来较“冷”的专业。由于大多数学生及家长都不愿意投资,使得此类人才的劳动力市场供给短缺,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用人单位不得不提高工资以便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一种理想的、难以企及的状态是经过几个周期的波动后,劳动力市场上某种类型专业人才供给与需求正好匹配。即我们所期望的均衡状态。

二、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的路径选择

(一)人力资本高职教育投资的特殊性

理论上,随着产品价格及供需的周期性波动。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趋于理性。蛛网模型的均衡状态,远期内是可以实现的。但就短期而言。产品的生产者往往会出现决策失误。

高职教育本身也是一种“人力”生产过程。学生既是投资者,也是“产品”。人力资本的教育投资与私营企业等一些商业投资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教育决策的直接面对者是学生及家长。他们通常并没有该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且决策一旦形成后基本不能再改变;而商业投资者往往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凭借自身的智慧不断获取市场的反馈信息,当有新的商机出现时,他们可以重新修订和评价自身的决策。

此外,人力资本的高职教育投资不仅需要物质投资,而且更重要的是需要学习者本身时间、精力和青春的投资,而后者对于人的生命来讲是不可逆的。商业资本投资在损失出现后有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加以补救,即使不能弥补,所受损失最多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教育投资具有投资回收期长、能动性和创造性等特点。因此,如果决策失误,人力资本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要大于商业资本投资。教育上人力资本投资决策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不仅限于学生及家长。教育部门、国家和社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

(二)劳动力市场预测的重要性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之一,美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有力地促进了当代美国高等教育的变革。但美国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也并非始终存在。早期美国的高等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等教育逐步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二者之间才逐步建立起一种保持适度张力的紧密联系。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真正形成的时间还很短,仍有诸多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加之,我国高职教育的急速发展并非完全源于劳动力市场的客观现实需求。国家政策行政命令的推动起到极大的主导作用。更何况,我国目前仍处于工业化中级阶段,高职教育发展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协调、配合且保持适度张力的机制远未形成。美国与欧洲的一些国家,如美国的劳动力统计署(BLS)与爱尔兰的经济与社会研究院(ESRI),为了促进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相互匹配,均开展了有关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的研究工作,并定期出版各类教育与职业的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信息。

通过劳动力市场预测,一方面可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者、公共就业服务和机构、用人单位以及教育部门提供某些专业和职业的未来供需状况等信息。依据这些信息,政府决策者可以制定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而其它相关部门也可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未来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而在系统内部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另一方面,劳动力市场预测涉及宏观层面的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等信息,可以作为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参考;还可为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设计就业培训项目提供重要的前瞻性信息。而这与蛛网理论中蛛网摆动的基本形成原因是由于生产者生产行为的决定是基于对先前价格的未来预期,从而造成市场上产品供需不合理的基本假设是不同的。

蛛网理论假设学生形成他们的决策完全是基于劳动力市场的现实状况而不是未来状况。换句话说,学生把当前某一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地位等同于(或大致等同于)未来实际状况。由于信息不对称,学生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总体把握。他们几乎不可能预估到某一专业未来真实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他们唯一可以使用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指标是其直接表现形式,如现行工资或获得工作的可能性。这也是导致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重要因素。蛛网行为导致的不协调是开展专业的公共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期望所在。通过专业预测可以辅助学生及家长、就业机构、政府决策部门、高职高专教育部门决策的制定与选择,进而使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进。

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区域性特征十分明显,也即高职教育的毕业生一般是在本区域范围内就业(本文不探讨毕业生的区际流动)。而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协调问题本质上也是区域性的,即通常我们是以某区域范围内劳动力市场上人才的供给与需求作为衡量招聘人才问题的难易程度指标的。所以有关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预测应以特定区域为对象。此外,长期而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因此,中短期区域劳动力市场预测是比较合适的(假定短期内社会经济不会发生大的波动和急剧变化)。

市场的绝对完善只能存在于理论分析中,所以供需间的绝对匹配与均衡也是不可能的。开展劳动力市场预测的意义在于可以提供不同类型职业以及高职教育专业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蛛网模型中的“蛛网”摆动过程。不仅如此,由于影响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学生必须做教育选择时经验匮乏,而这样少有的几次决策对于他们职业生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开展预测,为学生家长及教育部门等机构提供不同专业、职业劳动力市场地位的中短期预测,对于促进高职教育的科学发展,推进高职教育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尽可能匹配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工业化中后期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建立意义深远。

三、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预测模型的理论探讨

(一)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的基本思路

按照蛛网理论,价格随着市场供给与需求发生波动的同时也对供需双方起着调节作用。就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就业状况而言,“买方”占主导优势,即对高职教育的发展而言是需求导向的。对劳动力市场的预测。或者说是寻求未来劳动力市场供需均衡的中间态时,应遵循:未来劳动力市场对高职教育毕业生需求态势的分析高职教育供给现状的分析未来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的确定(或者说是学生及家长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的确定)的基本分析框架。

预测期,劳动力市场需求可以划分为由于未来就业水平的变化而引起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由于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可把这二者称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新增就业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毕业生的供给可划分为由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形成的供给和由于同类型人才的短期失业而形成的供给。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差额可用未来劳动力市场状况指标来衡量。

按照上面的分析框架。预测模型可采用层级分解法。首先确定由于就业水平的变化。每一国民经济部门(可采用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法)对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需求,然后根据产业与职业类之间的对应关系,分解到劳动力市场每一职业大类的需求,最后再分解到每一职业小类(职业小类与高职教育专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的需求:职业小类对高职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与由退休及职业流动而形成的对高职教育类人才的需求共同构成每一职业小类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的供给,可以通过统计处于短期待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高职教育类专业人才。以及劳动力市场应届高职教育毕业生二者共同确定。按职业小类统计得到的高职教育专业人才需求与劳动力市场高职教育专业人才供给之间的比值就是高职教育专业人才未来劳动力市场就业前景指数。该指数越大,此类高职教育专业人才就业前景就较好,相反则就业较差。根据就业前景指数的取值范围,可以采取定性描述的方法,如,非常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这种定性描述比采用确切的数值更容易让人接受。政府的决策者、就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部门以及学生家长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这些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应用。

(二)劳动力市场前景衡量指标

B0rghans认为个体可以根据各类不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前景调整他们的人力资本投资决策。Heijke,H等认为,通过预测的方法,提供充分可靠的有关各职业和教育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以增加其透明性,不仅便于学习者选择相关专业和进行教育投资。更能进一步实现在无需直接的政策干预的情况下,使教育系统与劳动力市场相互适应。

在我国。学生选择何种专业是在其进入高职院校之前就确定的,入学后一般更换专业的可能性很小。在实用主义和工具理性前提的假设下,学生选择何种专业一般首先考虑的是工资和该专业的劳动力市场前景。当然,学生自身的喜好也是专业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喜好、能力和劳动力市场状况是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因素。但学生个体的喜好和能力对某一学生个体而言是特定的,对学生个体决策选择的影响是相对恒定的。因此,劳动力市场状况就成为影响个体决策的重要变量。但正如Havek所言:“决策者决策的作出会受到许多信息的影响,我们必须将价格体系看成信息交流机制。”市场经济环境中,几乎所有相关的信息,除个人喜好外,都将反映在价格中。也即,除个人喜好外,专业的选择将由价格决定,例如工资(部分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反映)。衡量劳动力市场状况的指标很多,但考虑到数据等相关信息获取的现实可能性。对高职教育专业选择起重要决定作用的劳动力市场预测指标信息可以简化为工资和就业机会。

工资是由与某一特定专业相关的产业部门的工资总和测量的,由该产业部门总从业人员分配。就业机会可看作是由相关职业从业人员与失业人员分享的某产业部门的岗位份额。根据劳动力市场分隔理论,当某类职业处于主要劳动力市场地位时,工资高、工作条件好、就业稳定、安全性好、管理规范、升迁机会多,相应的渴望进入该劳动力市场从事该职业的人员就会增加。反之。则减少。

第6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一、劳动教育的本质是什么

诙教育从一开始就高举着改造旧社会的鲜明旗帜。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托马斯・莫尔和托马斯・康帕内拉把劳动作为抨击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的立足点,怒斥那些不事劳动却徒然寄生的所谓“上流绅士”,主张“废除私有制,人人必须劳动,由社会来组织一切生产和分配”[1]。

在私有制与阶级消亡的社会发展阶段,劳动教育是否依然肩负改造的使命?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劳动思想那里找到答案。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从劳动的概念入手改造黑格尔的主体性哲学,而且逐步地把劳动概念纳入实践观的理论框架,深入揭示了启蒙运动以来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问题”。[2]马克思首先指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体现,是人类自我生产的活动,也是最基本的生存实践,但私有制与分工不仅导致劳动需求异化为外部束缚力量,也使得劳动产品从劳动者那里剥离,还在劳动过程中形成了人对物以及人对人的依附关系,进而指出“现实的异化劳动为未来的人类解放做了物质准备”[3]。马克思把劳动的解放,也就是从异化劳动转化为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与社会解放和人类解放结合在一起,并“科学地设想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劳动的基本样式”[4]。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劳动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成为我国出台教育制度、确立教育思想、制订教育目标的指导性思想。

劳动教育必然要体现劳动之于人的存在、之于人类社会的改造价值,否则既可能失去“仰望星空”的站位,也可能失去“脚踏实地”的品格。劳动教育的改造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人的改造。要通过劳动教育的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要能够“安抚学生的浮躁与功利情绪,消除学生好逸恶劳的意识,避免道德的滑坡与人生的颓废”[5];其二是社会的改造。要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养成劳动习惯、提升劳动素养、提高实践品位,为学生进入社会之后努力进取地工作、踏实充盈地生活、和谐平等地与人相处奠定良好基础,为消除生产方式、生产机制、认识范式、文化心理中存在的如虚化浮躁、投机取巧、急功近利、傲慢歧视等问题作出应有的贡献;其三是学校教育生态的改造。劳动本身蕴含着学习、观察、探究、思考等过程,与洞察自然、提升智力、追求真理、热爱生活、改造实践高度相关,是改革学校教育范式的重要突破口。苏霍姆林斯基之所以孜孜以求地构建劳动教育体系,原因之一是他看到儿童被传统学习方式困扰时,敏锐地感受到孩子们“内部的精神力量和动力眼看就要消耗殆尽,无能为力的情况眼看就要来临,他们的头脑即将停止对知识的思考”[6]。如果我们认为,导致孩子们“即将停止对知识的思考”的教育方式,依然在当前学校教育中存在,那么就有必要借助劳动教育来改革学校教育理念与文化。

二、劳动教育为何被边缘化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一直坚持的教育方针,但略作思考就会发现,德、智、体、美“四育”中的任何一个都可有效融入学校生活,而劳动教育似乎一直都没能很好地融入这个体系。人类社会的教育系统,一旦从生活与生产实践中独立出来,成为知识(文化)传承与生产的专门部门,劳动教育就被迫走上了“流放”之路。面对浩如烟海且快速增容的知识体系,要实现有计划、高效率、大规模的文化知识传播,学校教育就不得不倚重间接知识传授,最终形成了一个庞杂但成熟的符号化运行体系,从而对具有“体知”特点的劳动教育构成巨大排斥力。在学校教育中,劳动教育更像是一个孤独的孩子,站在一边看着小伙伴们快乐游戏,似乎偶尔的参与就会打乱同伴的节奏。

劳动教育的这种尴尬处境,更加让我们对那些在劳动教育探索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的教育家们充满了敬意。就我国而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当时所面临的中心任务,大力推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要求教育内容紧密联系生产生活、教育组织形式要适应生产实际、学生需要参加生产劳动等,创造出了生动灵活、富有朝气、效果斐然的新教育模式。在外国教育史上,苏霍姆林斯基在管理帕夫雷什中学期间,为了“努力把每一个人培养成劳动的创造者、诗人和艺术家”,专门拟定了劳动教育大纲,成立了100多个课外活动小组,创造了学校劳动教育的一个奇迹。遗憾的是,那些曾经灿烂辉煌的劳动教育实践,在越过特定历史阶段之后,就逐渐走向沉寂。

那么,在当前劳动教育全面式微的背景下,究竟如何才能够使其有机、有效、有力地嵌入学校教育体系,让劳动教育真正实现它的教育意义?这还需要无数教育工作者前赴后继的努力。

三、劳动教育应如何实施

从劳动教育本质及其被边缘化的分析来看,劳动教育绝不是用来调剂学习节奏的应对措施,也不是刻意降低姿态的“耕种”或“劳作”,而是与提振国民精神、引领社会生活、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合格接班人相关的系统工程。全面、正确、科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应遵循以下五个实施导向。

第一,劳动教育要有完整的体系,包括明确的教育目标、完整的教育内容、合理的实施方案、科学的评价体系。中小学校要确保劳动教育符合实际、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关键是要精心做好实施前的方案设计。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极难的系统规划过程,不仅需要以科学、严谨、细致的态度投入,还需要丰富的学科知识、深刻的人生感悟、充沛的想象力去支撑。劳动教育方案设计可按照彼此呼应的五个步骤来进行:第一步是根据学生所处的发展阶段,对劳动教育总体目标进行细化。例如,方案规划者需要将“劳动素养”这一整体目标进行第一级细化,将其分解为“劳动心态”和“劳动技能”等。然后再进行第二级细化,将“劳动心态”分解为“劳动认识”“劳动情感”“劳动态度”等。还可进行第三级细化,将“劳动情感”分解为“劳动喜悦感”“劳动充实感”“劳动美感”等;第二步是形成多样化、层次化、结构化的劳动教育大纲,使其能够响应劳动教育目标,符合学生特点与需求,对劳动教育的单元任务、展开方式、课时分配等提出原则性要求;第三步是将劳动教育大纲转化为在不同空间发生、以多元方式实施、具有内在逻辑联系、具有严格时间序列的安排、活动、项目,形成课程化的教育内容;第四步是针对不同教育内容,确定组织原则、设定活拥氐恪⒐娣妒凳┕程、制定安保措施等;第五步是设计科学、合理、灵活的评价体系,劳动教育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学生成长虽难以评价,但可从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态度、劳动作品质量、劳动技能娴熟度、劳动方式创新水平等方面进行组合评估。

其二,劳动教育不是独立的,要恰当地融入其他“四育”中,并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可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劳动教育的安排、活动、项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课)中体现“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的综合目标;二是在其他“四育”的课程中恰当地嵌入劳动教育内容,如在文科类课程中加入劳动观念与态度的培养,在理科类课程中强化劳动与职业技能的培养,在艺术类课程中加大工艺与产品设计能力的培养;三是上述两个方面要在场地、课时、组织、实施、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从而避免以上各育在时间、空间、资源等方面的冲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有效结合,也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设计:一是从劳动教育空间的角度。将一些具有社会正能量传播效果、学校无法提供场地的教育活动,设定在社区或其他公共场所;二是从劳动教育内容的角度。学校可以出面寻求企业、街道办、社区组织等的支持,争取一些中小学生力所能及的劳动项目;三是学校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让学生通过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达到劳动教育的目的。

其三,劳动教育没有统一模式,劳动本身是丰富的,存在于社会与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系统筹划的劳作、手工、实验、实践、实习、科技活动等,都是劳动教育的形式。这就决定了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具有广阔的发掘空间。学校应将这种发掘和学校教育改革结合起来,形成“体知”与“认知”学习彼此交融的新生态,从而将劳动教育的巨大能量释放出来。劳动教育成熟的标志之一是尽可能为所有学生提供他们感兴趣的教育和实践机会,让他们在种类繁多的科目中自主选择手工作坊、参加科技活动、加入服务组织等。这种状态的劳动教育,可以促使学生的人文思想、科学精神、艺术灵感等方面不断地生成与生长。

其四,劳动教育应该因地制宜。校园是开展劳动教育最主要的场所,要想在校园内为学生提供一个好的劳动教育环境,就要求学校开设充足的劳动教育课程,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办一些工作室与小型作坊,开放通用技术实验室,开辟一些种植园等。然而,这样“自给自足”的劳动教育虽然便于组织与管理,但需要较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只适用于极少数有条件的学校。对于一般学校来说,最现实的路径是利用周边现成的劳动教育资源,如城市学校可以遴选一些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公司作为劳动实践基地,农村学校则可以就近争取若干土地、山林、草场等场地开展劳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可采取由易到难、由近及远的策略,先利用校内教育资源,再向学校周围延伸。

其五,多元化的劳动空间具有教育价值。课堂、实验室、工厂、企业、商场等,都可以成为劳动教育的空间。多元化的劳动教育,需要各种空间的承载,这是必然的逻辑,但这种认识没有看到劳动空间本身的教育价值。物质空间本身可以作用于认识、情感、态度的建构。因此,让中小学生接触不同类型的空间环境,不仅是劳动教育自身的需要,也为学生感悟自然、观察生活、认识社会提供了机会。在不同劳动空间中见到的、听到的、触到的、体会到的、反思过的某些情景、现象、事物,既有可能促进学生思想的成熟、认识的深化、观点的形成,也有可能永驻记忆深处,成为人生阅历,化作生命的供养。

参考文献:

[1]朱磊.早期空想社会主义劳动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163-167.

[2]王晓升.从异化劳动到实践:马克思对于现代性问题的解答――兼评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的劳动概念的批评[J].哲学研究,2004(2):21-28.

[3]刘同舫.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和劳动解放――马克思人类解放思想再探析[J].哲学研究,2007(3):9-15.

[4]陈学明,姜国敏.马克思主义的“劳动解放”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5-13.

[5]杨晓峰.“身体”视域中的中小学劳动教育价值与策略[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3):49-52.

[6]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杜殿坤,编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247.

第7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教育;收入;职业

一、问题的提出

一般来说,学历较高的毕业生比学历较低的毕业生有着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但是当下毕业生的收入与受教育程度不成正比的现象时有出现。那么教育与收入水平关系如何,文章从理论和数据两方面来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教育与收入关系的相关理论。

1.教育信号功能理论认为教育能够有效反映人内在的能力,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比未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更有生产效率。上大学只是将他们的才能和生产率显示出来,容易被别人识别,只要具有高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同样可以做得很出色。劳动者学历的高低显示了其能力的高低,因此学历高的劳动者会比学历低的劳动者获得高的收入。[1]2.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核心,它是使隐藏在人体内部的能力得以增长的一种生产性投资。通过教育可以提高人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生产的能力,从而增加个人收入。3.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分为劳动力市场和非劳动力市场,在主要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受教育水平是比较高的,受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的正比例关系基本上是成立的。但在次要劳动力市场,学历与工资水平不一定正相关。[2]高学历人员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大,而主要劳动力市场中学历越高,工资水平越高。

三、数据分析

以上通过理论分析了收入与教育水平的关系,那么现实社会中学历与收入关系如何,以下对一系列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来论证2者的关系。

(一)各职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以及各职业工资

图2为高校毕业生主要从事的5大职业的工资折线图,单位负责人平均工资最高,专业技术人员和办事人员有关人员工资也较高,工资最低的是农林牧水利生产人员。

结合图1和图2可以看出,研究生中从事高薪职业的人员(比如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占自身比例最高,为61.7%;接下来是本科生,占自身比例48.8%;最后是专科生,占自身比例的35.9%。专科生和本科生中从事低薪职业的人员(例如农林牧水利生产人员)占自身比例差不多,研究生中从事底薪职业的人员占自身比例最低。因此,总体来看,学历越高,从事高薪职业比例越高。

(二)各行业工资涨幅情况

从图3可以看出,从2003年到2010年各行业工资都在涨。对教育水平要求高的行业(比如金融业和科学研究等)平均工资涨幅最快。对教育水平要求一般的行业平均工资涨幅程度大体处于中等水平。对教育水平要求低的行业(比如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涨幅程度最小。由此可知,行业中高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越高,该行业工资涨幅越快。

四、结论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后天提高了受教育者的能力,教育信号理论认为教育是个人发送先天能力的信号,2大理论都认为教育与收入呈正相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收入,主要劳动力市场学历与收入基本成正相关。对现实生活中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从职业构成看,学历高的人员,从事高薪职业的比例高;从行业来看,行业中高学历者越多,其行业工资涨幅越快。不管是从理论角度分析还是用现实数据论证,劳动者的收入与受教育水平成正相关。因此,个人接受高等教育能带来较高的收人水平和较好的职业前景,我国应该大力发展高等教育。[3]

参考文献

[1] Spence A.M.Job Market signaling[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73(3).

第8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职业教育;新疆;高职教育

1847年,马克思和恩格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提出“无产阶级在取得革命胜利之后,应该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关于学校的一段中,至少应当把技术学校理论的和实践的和国民学校联系起来提出。”“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马克思在《1857—1858年政治经济学手稿》中论述教育是现代工业生产的必要条件时,进一步提出教育具有经济效益。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对职业教育的论述,尽管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但其中蕴藏着丰富的职业教育思想,尤其是其教育经济价值思想,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加快推进新疆高职教育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教育经济价值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教育是生产力,教育具有生产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认为:“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联系和它不断更新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①马克思认为,教育对生产力再生产的作用,主要反映在:一是教育可以使人由一般劳动力发展成为专门的、发达劳动力;二是教育可以改变劳动力的性质和形式,使人更适合生产变革的需要;三是教育能够促进科学技术与社会生产的结合,生产力的扩大再生产得以实现。教育虽然不是创造物质产品的劳动,但教育会生产人的劳动能力,教育所产生的劳动能力,在劳动者参加生产劳动中会创造物质产品,所以,教育劳动是具有生产性的劳动。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教育具有生产性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纠正了教育仅仅是一种消费,不具有生产性的错误观点,为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以及各类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

(二)教育投入是劳动力成长和社会生产的必要条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要改变一般人的本性,使人获得一定劳动技能和技巧,成为专门的、发达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或训练,而这就得花费或多或少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用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马克思的论断揭示: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活动需要一定的花费,这种花费是在教育过程中,需要支付或消耗的商品等价物,这种消耗或支付,使得一般的劳动力成为专门的劳动力,教育费用在教育服务中不可缺少,教育的费用“应加入劳动能力的生产或再生产”的费用之中。

(三)教育创造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马克思在谈到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时指出:“这个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一种产生价值的源泉,并且在适当使用的时候,是一种能产生比自己具有的价值更多价值的源泉。”①马克思从生产劳动资本增殖本质的视角分析了教育劳动的生产性。马克思认为,教育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人的劳动能力的特殊性发挥作用实现的。教育会产生劳动能力,劳动能力会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的新价值,因此,教育具有了经济效益。实现教育经济效益的条件,是受教育者必须投入到生产劳动中去,在生产劳动中创造新的价值,并且这种价值高于其自身原有的价值。马克思关于教育产生经济效益的理论,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学说基础上的,给人们揭示了教育经济价值的真蒂。

二、马克思职业教育理论对新疆高职教育发展的实践思考

截止2015年,新疆共有高职(高专)院校26所,在校生11万余人,占据新疆普通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加快推进高职教育发展,对于加快新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以及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运用马克思职业教育理论关于教育经济价值学说审视新疆高职教育,显然,高职教育是具有高社会发展价值和高素质生产性劳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年均培养、培训专门技术技能型人才超过十万人次;高职教育发展经费保障,主要来源是学费和生均拨款;投入高职教育具有生产性,毕业生参加社会劳动创造的价值,一般高于培养他为其支付的商品等价物,即教育成本。因此,加快推进新疆高职教育发展,需要加大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大受教育者的本身价值,扩大他们所创造价值与投入的差额,从而体现高职教育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一)新疆高职教育竞争力有待提高

新疆是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既有长期积累的历史原因,也有区位因素等客观原因,其中教育较为落后是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党和国家对新疆教育事业实施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如中央国家部委及19个省市支援新疆的重要方面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10个援疆省市50所职业院校对口帮扶新疆南疆四地州的50所职业院校,使新疆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总体上看,高职教育仍是新疆高等教育领域比较薄弱的环节,从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投入等方面进行评估,新疆高职教育的竞争力,在规模、质量、经费及效益上与内地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大。增强新疆高职教育竞争力,需要在扩大高职教育的规模、增加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健全产教融合的新疆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方面着力。

(二)新疆高职教育需要完善投资体制机制

高职教育是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高职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其运行既要有计划,又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市场规律。目前新疆高职教育仍以政府投入为主,高职教育学费标准偏低,高职院校纳入生均拨款时间晚(多数院校在2012年),尚未形成多元的投入格局,投入远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需求。加快新疆高职教育发展,一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总经费中所占的比例,适度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提高生均拨款标准,保持高职教育经费的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要加快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高职教育,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高职教育,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投入机制。可以尝试通过公办高职院校引入社会资本,民办高职院校引入国有资本,公办民办高职院校委托管理,PPP共建高职院校基础设施等方式。

(三)新疆高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现代职业教育完整体系包括中职、高职、高职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相较内地发达省份,新疆虽然有“五年制”中高职融通职业教育以及“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的实践,2016年又探索启动高职院校与区内本科高校专业试点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工程,但总的来说,新疆的职教体系依然保存着传统教育体系的主要特征,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新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马克思系统论观点为指导,新疆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应置于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框架的系统之中,一是要适应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求;二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三是中高职有效衔接;四是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两个系统的相互贯通;五是体现终身职业教育理念。

(四)新疆高职教育要以“学生为中心”理念

引导教学改革“用户思维”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时代对高职教育提出的全新挑战。以“学生为中心”,意味着高职教育不仅要关注教学条件的投入,更要关注教育产出的成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习目标的达成,这与马克思职业教育思想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职业教育目的是一脉相承。新疆高职院校要用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引导教学改革,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体系设计,制定面向学生学习结果为中心的教学评价与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提高高职教育及职业培训的质量(用户获得有用性)和效率(资源配置合理性),实现传统的以输入和过程为中心的“资源模式”或“生产模式”,向以学生学习结果为中心的“能力模式”或“绩效模式”的转型,切实提高高职教育的产出效能。

(五)新疆高职教育要加快现代学徒制试点

马克思在描述家庭手工业和工厂手工业时期的技术时说:“各种特殊的手艺直到18世纪还被称为秘诀,只有经验丰富的内行才能洞察其中的奥秘。”。①现代学徒制目前正逐渐发展成为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趋势。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2015年,新疆职业大学等3所新疆高职院校成为国家现代学徒制首批(165家)试点单位。目前现代学徒制试点存在着尚无成熟完善的鼓励扶持政策与法律规定、企业积极性不足、学生或学徒身份定位不明等问题,且制约因素短期内得到明显改善的可能性不大。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新疆地方政府可以以项目委托、购买服务的形式对企业、行业协会的行为进行利益补偿和扶持,激发和维持企业、行业协会的参与动力;新疆高职院校则应确立“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选择供给引导型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模式,制定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工学结合培养方案,推进学生考核评价标准、内容、主体以及方式转变。

(六)新疆高职教育要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从国家层面看,高职教育的法律体制尚不完备,《职业教育法》正在修订当中,《高等职业教育法》尚未颁布;从新疆地方政府层面看,与高职教育发展配套的政策规定还不完善;从新疆高职院校来说,内部管理制度时效性和实效性不足,学校章程制定时间普遍较晚(2015年开始),尚存在章程内容空泛趋同、制定程序不合法以及流于形式等问题。新疆高职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从外部来讲,国家、地方政府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同时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推进“管办评”分离和管理重心下移,改变直接管理高职院校的机制和对资源的分配方式;从内部来讲,各高职院校要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以学校章程为“基本法”,配套制度为支撑,实施细则为辅助的校内制度体系,促进院校逐步走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川.论职业教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J].教育与职业,2007,(32).

[2]牛征.学习马克思教育经济价值理论推动中国职业教育发展[J].职教论坛,2011,(22).

[3]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4]张成涛.马克思职业教育思想探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0,(13).

[5]夏东民,夏莹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江苏社会生态——以马克思社会有机体思想和恩格斯社会合力理论为视阈[J].职教通讯,2014,(10).

第9篇: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

我市劳教所作为一所专门收容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戒毒劳教所,如何结合吸毒类劳教人员的心理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探索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等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如何更新思想观念,全面推进劳教戒毒工作创办特色,实现教育内容和方法的科学化;如何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吸毒类劳教人员的毒瘾戒断率等等,这些都是广大劳教工作干警应该努力思考、积极探索的问题。

劳教场所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要体现劳教场所的教育挽救功能,把劳教工作办出特色,显示其教育矫治的本来面目,就要探索适合劳教工作的特色教育,即开放式教育模式,以达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之目的。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注重提高劳教人员社会适应能力,着眼于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教育模式,必将成为劳动教养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内在要求。教育挽救是一种再教育活动,劳教人员在劳教所这一特殊学校里,接受学校对他们所进行的再教育活动,从而改变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这种再教育活动的特点是强制性、开放性、适应性。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是在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的条件下进行的,为此,劳教所为了保证教育挽救目标的实现,就要制定教育的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监督指导劳教人员接受教育。而强制性必须是与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教育相结合,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转化的。没有教育的强制性,就不能促进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而强制性教育只有在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改造的前提下,才有实际意义和取得应有的效果。但是教育挽救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针对劳教人员这一特殊的群体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仅强制性不行,封闭保守的教育方式也是行不通的,只有选择开放式的教育,才是打开劳教人员心灵的钥匙,在更大程度上凸现了劳动教养的人性化,也才具有特色。劳教工作以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而教育的目的和教育挽救质量的高低,最终是要劳教人员解教后回归社会,接受社会的检验。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和社会相脱节,在很大程度上给劳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增加了障碍。实践证明,劳教人员在矫治过程中所表现的形形的问题,往往来自各个方面,有的是劳教所内其他劳教人员不良思想、行为引起的,有的是社会形势的变化引起的,有的是由于家庭变故引起的。对于这些问题,仅靠原有的封闭式教育是很不够的,还必须依靠社会力量的有效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开放式教育模式即是以社会为基础,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有利于劳教人员更多的接触社会,为劳教人员适应社会提供机会,更符合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一要求。

(二)是创办劳教工作特色的客观需要。劳教工作办特色,提出了教育工作要实现科学化的目标。传统的封闭式教育模式严重滞后于社会教育发展的水平,已不能适应这一要求。开放式教育模式与社会教育接轨,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中,有利于提升教育工作的档次和教育水平。同时,开放式教育模式着重于培养劳教人员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更符合教育挽救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社会进步的趋势,更能体现劳教工作特色,与教育工作科学化的目标相一致,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劳教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是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有效途经。一方面,开放式教育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对民警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民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需要;另方面,劳教场所由于受体制束缚,无法按照社会办学标准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推行必须依托和吸取社会教育资源,民警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和社会上的专家、学者、专业教师的学习和交流,有利于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探索与设想

(一)教育模式应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教育体制,关键在于教育模式的设置。对劳教人员的教育,实行封闭式教育与开放式教育相结合,教育模式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根据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现行采取的是相对封闭式的教育方法,其特点是:劳教场所利用全封闭的特定环境,依法实施强制性教育手段,有助于劳教人员认罪认错、服管服教、矫治恶习,有效地对劳教人员进行行为养成,使他们能严格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进程的加快,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逐步扩大,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养制度越来越引起世人关注。因此,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劳教立法已迫在眉睫,对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将进一步加强。创办劳教特色,使之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窗口,要求劳教场所对劳教人员的改造目标应由过去的“收得下,管得住,跑不了”调整为“收得下,不想跑,矫治好”。为此,为提高教育矫治效果,就必须实现劳教场所教育模式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化。

(二)挖掘所内资源,夯实开放式教育的基础。劳教所是劳教人员教育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劳教所在教育中的作用,注意所内教育的开放化:一是内容的开放化。要紧密联系社会形势、围绕社会生活,组织劳教人员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例如,每年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组织开展“抵制,参与禁毒,珍爱生命”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举办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多项活动进行禁毒集中宣传教育;二是形式的开放化。努力改变传统说教式的教育形式,克服教育工作中强制灌输的倾向,引入互动性教育机制,采用在民警的咨询、协调下,劳教人员自主设计、自主组织、自主评价开展活动的方式。例如,可以组织劳教人员进行文艺汇演,无论是节目的挑选,还是舞台主持,抑或服装的设计,都由劳教人员自己完成;三是主体的开放化。就是在活动中注意加强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交往和沟通,以培养劳教人员之间、民警与劳教人员之间的良好情感。譬如,在组织劳教人员文艺汇演过程中,民警就可与劳教人员共同创作、编排节目,同台演出;四是手段的开放化。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开展教育工作,可建立电教中心,定期播放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禁吸、戒毒专题片和时势新闻等节目,以及全面反映劳教场所变化和劳教人员生活、学习场景的资料片、录像等,有效地发挥电化教育直观、形象、快捷的功能。

(三)联合社会办学,搭建开放式教育模式的平台。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工作,可以有效地弥补所内教育存在的缺陷。一是与地方教育局、中小学合作开设劳教人员脱盲班,在劳教人员中扫除文盲及进行小学、初中文化补习。对劳教人员的基础教育可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的范围,采取劳教学校与地方区域内学校联合办学的形式进行;二是与当地的劳动就业部门联系,聘请专业教师来所上课,对劳教人员进行电脑操作、家电修理、机动车驾驶、水电工操作等技术培训,并由地方劳动就业培训中心考核,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可使劳教人员自食其力,提高解教后的就业能力,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也能促进劳教生产的发展。

(四)抓好社会帮教,拓展开放式教育的空间。注重发挥“劳教所—劳教家属—帮教部门”三位一体帮教网络的效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建立双向互动的帮教格局。一是加强与地方社会帮教工作机构和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提供帮教素材和人员,邀请来所帮教。在帮教过程中,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劳教人员的重大改造表现,和劳教人员因发生重大家庭变故而出现情绪波动等情况要及时沟通,请求帮教部门协助做好教育矫治工作;及时就安置帮教政策、就业途径和信息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衔接好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安置接茬帮教工作。二是要积极邀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法律工作者等来所开展形势教育报告会、法制讲座和法律援助,丰富劳教人员多方面的知识;三是要通过劳教亲属座谈会、联欢会、亲情电话、通信会见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劳教亲属来所帮教,用亲情温暖、巩固教育成果;四是要充分利用教育转化典型和现有的法制教育资源,到地方学校进行现身说法,积极回报与服务社会。积极利用社会帮教工作的互动性,来提高帮教效果,拓宽帮教领域,让劳教人员对自身价值有重新认识,以推动开放式教育的发展。

(五)开展心理矫治,创新开放式教育的载体。劳教人员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要针对这一情况,在进行开放式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对劳教人员特别是吸毒型劳教人员的心理矫治工作。可聘请心理专家在劳教人员中开展心理测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也要积极培养场所自己的专业人才,邀请专业院校老师对基层民警培训。在所内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建立心理档案,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开展跟踪矫治,尝试把心理学知识运用到管教工作实践中,以配合开放式教育的开展。

三、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教育模式的主要对策

(一)解放思想、更新思想观念,从传统模式、习惯做法中解脱出来,充分认识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教育矫治的实际需要和劳教所的实际条件,确立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规划和短期方案,推动开放式教育模式构筑。

(二)通过制度建设,既要明确劳教机关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责任义务,又要争取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要会同教育、劳动、民政、公安、妇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和群众团体,把支持和关心劳教工作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方式、工作制度,把对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加强对构筑开放式教育模式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