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合同管理对策精选(九篇)

合同管理对策

第1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 广西低碳经济 生态文明

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自上世纪70年展至今,在市场运作的基础上,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所建契约的模式,综合利用一种能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与技术的管理方法,从而为客户提供关于节能诊断、评估、融资及改造等活动的一体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了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社会的三方共赢,并逐步发展形成了以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商务模式的节能服务新兴产业。

国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是凭借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技术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方案改造、节能设备采购、节能过程运行维护等综合服务。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可通过向客户提供或者协助客户寻求第三方所需资金的形式,来负责融资并承担技术和财务风险。同时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规定,将部分投资从因设备运行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从而为客户实施和管理节能项目,以获取相应的利润,并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将节能项目交付用户无偿使用。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也可作为一个中介者,在提供服务时只需做节能量担保,收取一定的中介费,融资则由用户自主进行,全部节省费用归用户所有。节能服务公司依靠自己的专业优势,有效降低客户的能源消耗,从而分享节能效益并获得利润收益。正因为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投资少、风险低、节能好等优点,已成为一种新兴产业,并逐步从欧洲、北美等国家与地区向南美、亚太地区过渡发展,正成为推动世界节能减排进程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结构却不合理,浪费严重。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国内大量存在,市场调查与典型案例研究也表明,目前能源用户中依旧存在大量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支持的节能利用措施项目。在政府倡导下,我国于2003年12月注册建立起中国节能协会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多年来,通过引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模式,我国已经在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的节能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2010年,全国共有约782家节能服务公司,累计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项,总投资287.15亿元,实现总产值836.29多亿元,年节能能力达到1064.85万吨标准煤。

广西作为中国面向东南亚的重要窗口,产业低碳化发展将是未来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广西充分利用自身产业优势,逐步形成了以南宁糖业、百色铝业、柳州冶金汽车制造业、桂林生物医药业、北流陶瓷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具有产业集群特点的区域经济形态。但目前的产业结构却仍显得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资源型产业所占比重较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过快;节能减排能力与手段欠缺等。此外,广西区内的节能服务公司相对来说仍比较少,仅占全国的1/90。所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引进完善,能加快推进产业集群低碳化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改善能源利用结构,进而推动广西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广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1、政策约束力低,相关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广西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上不断加大力度,而且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政策也逐渐增多。2010年12月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申报条件、申报范围、申报要求以及奖励标准都作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也制定了扶持政策。同时,2011年底广西发改委已组织了四批节能服务项目去申请国家备案,对全区共27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然而,一方面,由于这只是区域性政策,尚不具备法律效力,缺乏强制规定与强制执行的行政命令,对企业的约束力较弱。另一方面,配套措施跟进不到位,有些甚至欠缺操作性,在财政税收补贴上仍缺乏力度,金融服务的明确性及适用性仍不具体,商业风险和成本居高不下,弱化了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动力,在政策执行上也显得力不从心。

2、节能服务市场深广面不足

广西政府部门虽然通过政策的制定与互联网站的开设,将广西区域性的节能服务推向市场,但整体来说,宣传力度仍显不足。由于信息流通不顺畅,企业与金融机构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收集成本都将增加。在采购市场上,由于广西采用的节能设备很大程度上依赖其他较发达省市或者进口,所以设备生产成本的变动及更新周期的缩短都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节能服务经营。此外,世界能源价格的波动也会对企业节能服务效率产生重要影响。在服务市场上,广西区内的大型国有及合资企业仍是开展节能服务的重点,中小型企业迫于竞争及成本的压力,节能服务的意识与合作度仍有所不足,同时政府机关与公共事业部门市场份额的拓展空间也有待提高。

3、节能服务的技术发展存在制约

由于广西节能服务公司的软硬件设施与国内其他地区甚至国际水平相比仍有差距,突出表现在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储备、节能技术的创新发展与节能设备的使用上。因而,能否壮大广西节能服务公司的实力,很大程度上要依靠节能技术的创新与人才的发展。同时,节能能效的测评目前只有推荐性标准,权威性、操作性和公正性仍有欠缺,在节能量的测量和验证上常常标准不一,合作双方难以达成统一意见,尚未形成规范化标准。

4、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难

合同能源管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创新要求很高,初期一般需要大量的投资,通常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风险以及不确定性的收益风险。广西区政府近年来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制定了多种金融服务实施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拓宽贷款担保范围,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多种项目的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与自发筹款等单一融资模式仍占据着主体地位,且对金融机构的鼓励政策目标不明确,导致很多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都缺乏现实操作性。另一方面,由于很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济实力尚欠缺,难以提供足额的信用担保,导致常常身处贷不到款的境地,融资困难问题尤为突出。

5、节能服务所获收益存在分歧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通过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部分节省下来的能源成本,让用能企业提高能源利用率,使双方都受益。但在广西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前期诊断的偏差、用能企业在接受改造后缺乏支付诚信以及合作双方关于节能过程的实施、测量存在分歧的现象屡屡发生。由于广西区内的企业信誉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对节能服务的利益分配也没有定规立法来保障,使得一些用能企业违背合同,拒绝付款,而同时节能服务公司也消极开展工作,这对双方合作的深入以及对合同管理模式的健康成长都造成很大影响。

三、广西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对策探究

1、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体系,提高政策约束力

目前广西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多为程序性的,大多是关于市场进入方面的,而合同能源管理所涉及的节能服务行业的实质性问题是市场进入后所发生的市场经营行为和行为过程的监控。因此,建立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体系,不仅能做到有法可依,界定相关当事人的产权归属,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可以降低市场交易的风险和交易成本。鉴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立法在广西及其他经济发达省份的立法现状,建议广西立足于现实经济发展需求,参照《节能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理顺所涉及到的复杂法律关系,从而制定《广西合同能源管理条例》,并以法律形式规定节能标准,包括节能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合同能效评价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等,形成可操作性较强的、系统全面的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法律,解决好目前合同能源管理的相关问题。

2、加深节能服务市场的开发,挖掘潜力市场份额

针对目前广西低碳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相对狭小的现象,节能服务公司应该开放视野,积极开拓城市项目和乡镇市场,大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不断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在城市项目方面:商业建筑物及办公楼宇的绿色节能改造,包括对建筑物空调系统的改造、高效节能照明的引进、能源效率的审计改造及培训维护等;工厂机电设备的节能改造,包括对耗能设备的更换升级、制冷及空调系统的改造、热电联产及控制系统的管理等;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的节能改造,包括对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室内外照明系统的设计控制与维护保养,节能潜力分析等。在乡镇市场方面,建筑节能改造可分“三步走”:首先,争取和地方政府合作,取得政府补贴,节能服务公司自己则负担剩余费用,先改造一批样板项目;其次,通过样板项目的有力宣传,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并在政府的补贴帮助下,以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分担费用的方式进行;最后,在改造完成后,地方政府应与用户相互协商,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收益的分配方式,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宣传推广工作的开展,为下一步相关配套工作的开拓奠定基础。

3、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形成节能服务规范化标准

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关键在于技术,在现阶段内,节能服务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能力,以跟踪引进先进技术与适当模仿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从而加强自身的发展。有效的发展途径为:首先,尝试与相关高校、节能中心、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深入发掘可视化的节能技术。通过签订合同,约定技术合作产权,以及技术买断等,约定相关技术成果的收益分配方式。其次,通过举办技术研究探讨会、项目推广介绍会等相关座谈会,加强与其他公司、用户、科研机构的交流,赢得发展机会。最后,政府应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鼓励并引导与节能服务相关的技术研发中介的发展,拓宽节能产品开发与技术推广运用渠道,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化、规模化的形成。

4、拓宽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渠道,完善财税政策支持

首先,政府可通过融资担保、资金补助等经济及行政政策为企业提供支持,加强投资者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投资积极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金融资金,作为银行商业贷款和政府财政补贴的必要补充。同时,还可以进行政府机构节能,对向政府开展节能服务的节能公司给予相对较多的税收减免与财政补贴。其次,金融机构应结合广西能源合同项目开展的地方性特点,设计符合本地需要的金融投资品种,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应尝试在了解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需求与经营模式的基础上,设计出更为新颖可行的金融品种与融资模式。最后,税务部门应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经营特殊性,实行相对征收少的税收优惠政策。可将该类公司通过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效果评估、设备管理使用等综合服务所获得的增值,适用于5%的营业税税率征收范围,并适当规范符合标准的节能技术与设备的所得税减免标准,对达到预定节能效果的公司给予税收优惠支持。

5、合理分配节能服务收益,建立企业间信誉监督机制

首先,政府应建立一个节能服务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将利益分配强制化、合法化,使利益相关方能有效地形成共赢。努力做到在高能耗企业能耗下降的同时,确保节能服务公司的盈利,降低金融和保险机构的业务风险。其次,建立公司信用体系,规范信用评价等级。规范、有序的信用体系能够为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有效实用的工具,该体系应包括信用评价标准、信息平台、监督管理体系、信用维护机制等关键部分。同时,政府还应推动外在制度体系的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能力。最后,尝试建立第三方担保制度。针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困难和信用不足问题,利用第三方信用担保方式即银行、担保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相结合的融资模式,降低资金风险,让节能服务公司在企业风险管理上承受更小的压力。

(基金项目:广西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174),课题组成员:裴梦丹、刘朝阳、庞富榕、孟庚。)

【参考文献】

[1] RGE VORSATZ D.An Assessment of on Energy Service Companies(ESCOs)Worldwide[EB/OL].WEC ADEME project on energy efficiency policies,2007(March)-1-62.

[2] VINEE.An international survey of the energy service company(ESCO)industry[J].Energy Policy,2005(33).

[3] 杨振宇、赵剑锋、王书保: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J].节能环保,2004(12).

[4] 袁海臻、高小均、杨春权、张兴平: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公司运营,2011(1).

[5] 王光辉、刘峰、王祎: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J].中国科技投资,2009(10).

[6] 陈赟:加快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思考[J].中国能源,2011(1).

第2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

(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要被制度所束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之间竞争的公正性。要想使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长期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合同、权利、义务去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利益,体现合同权威性。此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执行及履约情况严重影响的项目的整体效益,施工企业想要取得理想的利润,需要合同双方遵循合同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因此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手段。同时,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及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二)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一些施工企业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纷纷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的市场竞争中去。由于海外市场的特殊性及业主执行合同的异常严格性等原因,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尤显重要。一些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将合同管理变为单独的管理分支或增设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挑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此外,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法律法规、施工流程及方法。只有熟悉施工技术、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的核心是各施工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而在项目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其核心要素,在工程协调工作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关乎项目的经营情况,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与此同时,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合同管理也同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使项目管理变得有序可行,最终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忽视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及规范性,甚至觉得合同不过是一张纸,只需保存好,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缺少追踪调查。另外,在合同管理中,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流程与审核环节没有确定,这在很大程度影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合同文本问题

在施工企业所签订一些合同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工程保险的承担方没有标明、缺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或误工赔偿计算原则等问题。所以,施工企业应充分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严把合同用词,避免概念模糊、表达不准确的语句在合同中出现,能够有效地减少契约风险的发生概率,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缺少合同管理人才

在国外施工企业中,工程师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且专业化程度高,是一项系统性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合同管理需要有较强的管理手段,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运行规则。但是就我国现状来讲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相对稀缺,合同管理通常都是由某个专业的业务人员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缺乏处理问题的综合知识和方法。

三、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要想优化合同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健全工作报送制度,企业各部门及项目要按时把一个时间段内的关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整理下来并报送给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更为了解合同内容,能够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更好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和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阐明重要条款及细节。

(二)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承发包双方是工程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两方,合同地位应该的平等的。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承包方在合同商谈阶段处于劣势,合同的重点往往是规范承包方的责任义务。对于发包方的约束条款非常少,一旦发包方在这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而合同中针对发包方违约的责任的阐述模棱两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尽合理,使得一旦出现争议分歧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所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力度,彰显合同的规范性、公平性,借助合同范本来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履约行为,降低违约风险。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管理行为本身,这种管理行为需要人的具体实施,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常用的做法有如下几种:(1)聘请综合素质强的管理人员。企业选用科学的招聘形式来挑选综合素质强的合同管理人员。(2)定期组织培训。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状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在职学习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提升。(3)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外出进修。施工企业要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投入大量培育资金来提高管理技术,对技术较强的员工派出进修,学习新型高端的合同管理技术。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的一个点,在合同管理阶段,将合同义务和权力分散在每个部门,在由本部门去执行这些义务和权利,将工作落实到位。施工企业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不仅可以更好地融合企业市场和运营,还能从根本上提升市场地位,使企业权利不受到伤害,获取高额利润。

参考文献

[1]钟尚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22).

第3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一、“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特点及作用

1.“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是由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简称ESCO,国内简称EMCo)通过与企业签定能源服务合同来为企业实施节能项目的模式。即:节能服务公司自带资金、技术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在合同期,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合同结束后,设备及效益归企业所有。

2.“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原本由能源用户进行的节能改造工作现由节能公司承担,能源用户坐享节能改造成果;二是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三是能源用户利用预期的节能效益引进新型节能技术,改造升级现有设备;四是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开拓节能市场,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客观上提高了全社会节能降耗水平。

3.“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作用是能够有效排除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障碍,其核心是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合作,通过实施节能项目创造节能价值来实现互惠双赢。

能耗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接受节能服务,自身不投入,不担风险,不占用太多精力,不需要额外投入节能资金就能引进新型节能技术,改造升级现有设备,坐享节能成果。

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供的节能服务,容易开发潜在的巨大节能市场,通过同类项目的开发和大量“复制”来提高其节能项目的运作能力,降低节能项目的实施成本,在为能耗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的同时获得更多的利润。

随着节能服务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发潜在的巨大节能市场,可带动节能产品生产、租赁和节能投资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国外的发展现状

1.“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得到普及

“合同能源管理”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之后,就在许多市场经济国家逐步发展起来,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经过3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其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据统计,美国已有专业节能企业2100多家,其中有些公司已形成跨国集团。2003年仅纽约州专业节能公司的营业额就达85.5亿美元,节能客户已由工业企业扩大到机关、团体、学校和私人住宅。1990~1994年,加拿大EMCo协会所属公司的营业额每年递增了60%。

2.“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得到推广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以促进国内节能机制的转换,提高能效,节能减排。早在1996年就开始组织实施“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期,于1998年12月正式实施,在北京、辽宁、山东建立了3个示范EMCo,并成立了国家节能信息传播中心,为项目提供技术援助。项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将世行/GEF赠款的绝大部分用作EMCo商业贷款的专项担保资金,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成更多新EMCo的建立与发展。到2005年12月底,三家示范EMCo累计为客户实施了423个节能项目,节能能力达到135万吨标煤/年,项目寿命期内的节能总量为1411.3万吨标煤/年。二期到位专项担保资金1100万美元,拉动节能投资29505万元人民币,实现银行贷款1809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总额16271万元人民币。

面对经济发展中的能源瓶颈和国内巨大的节能市场,在国家示范项目的带动下,各省纷纷建立和发展节能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步伐。湖北2002年1月成立首家EMCo――湖北美欧节能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并申报第二批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2002年10月,上海成立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和上海首家EMCo――上海市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并制定了2003~2005年上海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规划。自2002年10月起,“合同能源管理”在上海兴起后3年多的时间里出现了一批节能服务公司。其中30多家专门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完成了各类节能项目200多个,有3.1亿元的非政府资金投入,年节约能源15万吨标准煤,减少用电负荷80MW,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粉尘42吨,全部投资预计在3年内可收回。“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再结合本市“十一五”节能规划的内容,组织、协调安排40个大中型节能项目,预计可削峰140MW。经过5年努力,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效果要达到相当于建成一个600MW的能效电厂。

从2004年国家成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到2006年,EMCo会员已发展到226家,年均增长54%。截止到2006年底,国内各类EMCo共计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426个,形成年节能能力28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81万吨。

三、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吉林省节能工作

吉林省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期,要完成“十一五”能耗减低目标,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从节能效果看,国外普及、国内正在推广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可大幅降低企业的投入和风险,是节能的有效方式。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一)吉林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吉林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了财税、融资等国内共性市场障碍外,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节能产业薄弱。据各节能网统计,目前相关节能企业有16家,其中14家为节能产品生产企业,2家为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起步晚,发展缓慢。

二是节能市场尚未形成。“合同能源管理”在省内尚未广为人知。从长春市四星级以上酒店能管部门的问卷调查显示,不知道“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占70%。从3家大型企业、20家中小企业的调查看,大型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都有所了解,而中小企业则基本空白。由于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不甚了解,EMCo与客户在节能服务的具体环节上难以达成共识。

三是存在信息障碍。目前全省还没有一家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权威、实用的综合节能信息。金融部门、私人投资者等潜在的节能投资方,对节能项目的可赢利性不甚了解,节能市场和节能资金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脱节。

(二)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对策建议

2007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的关键一年,需要强化手段为节能降耗助力。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有必要加强政府推动,并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积极培育节能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

1.成立专门机构,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借鉴外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建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对EMCo的指导工作。从科研院所、大型重点企业、机关部门中挑选人员,组成过硬的节能管理专家队伍,研究制定“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规划”和相应的激励政策及扶持政策,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2.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认知度。举办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大中型重点企业、节能服务公司参加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一是提高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建立全省节能服务体系、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以及对国家节能政策和形势的认识;二是使耗能企业与EMCo正确理解和运用“合同能源管理”。

3.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合同能源管理”。一是动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能知识、政策和法规,提高全民节能意识;二是在政府网站开辟节能专网,权威、可靠和有效的信息,引导社会投资者及企业决策者了解、关注节能,搭建节能服务公司与耗能企业之间的合作平台;三是开通能效诊断热线,积极开展网上培训、交流和咨询活动。

4.依托大型企业优势,高起点发展我省节能服务企业。由于大型工业企业的工艺复杂,生产线科技含量高,外埠EMCo很难独立提供节能服务。吉林省大型工业企业多数拥有节能方面的技术、人才、设备和管理等优势,应引导和扶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依托自身优势成立EMCo,在为本企业提供节能服务的同时,开展对外节能服务,使全省节能产业背靠大型企业技术和人才等实力,高起点,快速发展。

第4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招投标合同管理在项目工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对招投标合同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解决的对策与方法。

1招投标合同管理中存的问题

1.1招投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编制的相关文件质量不合格。表现为对于工程项目在开工以后的具体款项没有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解释,并且在操作中容易出现问题,使得最终的招标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并且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和法律纠纷。(2)不合法招标单位容易钻空子。在招标时,相关招标单位使用各种手段,通过串标等违法行为使合同中的乙方占据了很大的主动,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为采取不正常手段中标提供了可能。(3)评标专家的基本作用无法有效发挥。部分评标专家在没有对文件进行仔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给出结论,使结论与实际出入较大,进而造成中标质量较低的局面。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大量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如果在交易时没有遵照市场规则与合同进行操作,很容易引起贸易纠纷。且目前我国还尚未适应国际市场,导致建筑企业失去了与国外承包商的竞争机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

1.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谈判组织不到位。招标以后不能及时鉴定合同的细节条款,没有对单位实力以及能否兑现合同条款进行有效分析,收集到的各种信息不实,有的甚至是虚假的;谈判时没有对市场和相关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合同会存在一些不确定性。(2)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对应的管理责任分工不细。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没有移交到相应的单位,缺乏应有的明确交接手续,使相关单位无法正常研究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自然也就不能严格遵守合同。(3)在合同签署后,对中标单位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详细的查看,不能预防违约事件的产生,因此有可能因为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进入新时期之后市场机制得到了完善,各个管理部门必须要转换自身职能,合理应用经济、法律手段来调节市场,对于建筑工程领域而言工程承包商是主体,在进行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要根据市场规律来办事,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招标合同属于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也是调节承包商与业主经济活动的法律依据与行为规范,做好招标合同管理工作,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发展要求,也是提升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有效保障。

2解决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推行制度化检查机制

将合同单位的履约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上级部门应该对汇报内容引起足够的重视,组织详细的检查并形成制度。要对中标方进行详细考核并奖罚分明,督促各单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并对各单位的检查结果进行详细总结和分析,从而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2完善管理标准与流程

认真掌握管理工作所依据的标准及流程,以制度为前提,以管理为核心,认真学习管理工作的标准及流程。管理部门应根据详细的流程来展开工作,在事前尽量避免不合理现象发生。

2.3提高材料真实性

不断提高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单位的骨干及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对比较重要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也可以邀请专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相关人员以及专家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复审,承办部门要对评审结果进行记录,以更好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使资料、合同更加准确,降低招投标工作中的不利因素,为将来的招投标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4规范审查工作

对重要的文件进行认真编写,以更加规范的审查促进交易管理,让投机厂商无立足之地。预防恶意价格中标可以运用拦标价的招标方法,加强评标纪律的严肃性,对评委的思想意识进行提升,评委要对自身提出的意见和结果负责,从而消除厂商的投机意识。明确上限要求的保证金额,相关法人全部到场,进行详细文件资料的提供,排除不合格厂家。

2.5加强合同管理

单位对财务人员、重要文件、合同谈判者进行制度约束,使合同按照合同规范内容进行签署。财务人员应该对价格、结算以及质保金等各个方面的各项指标和条款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更加准确、具体的掌握各项经济事物,更好的对成本和资金进行控制。发挥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责,对会计审核、拨款等重要事项以及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对与合同规定和标准不符的开支一律不予支付。正确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中的实际经验,提升财务管理的力度,有效预防超拨付资金现象的发生。

2.6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相关人员必须对工程招投标合同有正确的认识,树立法制观念。在签订招投标合同时要仔细斟酌、查阅,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到其中,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合同审查与监督机制。要求承包商严格遵循行业法规,按照规范订立合同,做好后续的跟踪与管理工作,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率。

3结语

招投标合同的管理不仅影响着项目工程的实施效果,也是促进建筑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招投标合同是建筑工程顺利实现的一项基础条件,相关单位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更好的实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唐述实,王海全,熊敏芳.浅谈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23).

第5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控制风险;解决对策

近年来,国家对廉洁从业、加强监督的要求越来越严明。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管控体系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这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服务采购活动采购内容弹性大、可变因素多,又因其采购额相对总量占比较小,一直是管理和监督的难点和死角。本文针对某科研单位服务类采购合同的签前评审与审查、合同签订与管理以及合同执行与考核等主要业务环节,全面揭示存在的控制风险,客观评价工作状况,认真研究解决基础性、症结性问题,并探索科研单位服务采购活动的有效实践。

一、合同签订总体情况

某研究院为专业从事电力技术及关键器件研发的专业研发机构,下设5家非独立法人的研究所和2家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除合同会签、备案通过全院统一建设的专门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外,采购需求、申请提报、合同交付等均由各发起单位负责。

(一)采购合同分类分布

今年1-11月,该单位共履行597份采购合同(包括未完成会签合同),涉及金额1.8亿元。

(二)合同流转时间分析

至11月,已完成会签审批547份合同,按照合同在信息系统中从提交会签到完成审批的时间来统计.

二、服务采购合同管理

主要问题主要是管理流程未做到完全闭环、操作不够细致严谨、管理有疏忽、评审会签不高效以及科研过程形成资产的管理不严谨等问题。

(一)合同管理流程方面

1.未能实现两级对接、全面覆盖和闭环管理目前,该院本部层面上覆盖了合同文本草案的会签、审批和签订后归档,合同签订的需求提出、签前评审,合同签订后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执行效果评估、合同档案维护管理等环节,分散在合同发起单位或部门。这样一来,在院本部、各单位两个层级上容易出现错位、脱节和衔接不严密、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即使在各单位内部,合同管理也由不同岗位的人员分散管理,未能形成统一的规范和程序。

2.重评审、轻执行,重签订、轻变更单位内部建立了严密的合同会签、审批和监督程序。但各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分析和交底不够重视,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的衔接不够紧密,其他人员只知其相关的工作职责,而对合同总体情况知之甚少;在发生合同内容变更或者主体变更情形后,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全局意识,忽视了合同变更的及时协调,不能很好的实现合同变更目的,无法保障合同的履行效果。

3.会签审批的流程环节多、流转时间长合同文本除需承办单位(部门)内部会签之外,还需院相关业务部门、管理部门会签,此后发送到院分管领导、院主要负责人审批。这种“前台后台都上台”的流程设置,延长了合同的会签流程、处理环节和流转时间;同时,合同会签和审核重心的上移,削弱了合同承担单位作为合同履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可能造成责任的松懈。加之“一人多岗”、审核任务繁重,合同会签审批流程看似严谨、实则流于形式,最终导致“人人把关、人人把不了关”。

(二)经法系统应用方面

1.与其他业务系统在协同与深化应用上衔接不够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上,与财务报销系统、ERP系统在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档案管理系统的横向协同衔接不够。比如,ERP系统和经济法律管理系统的供应商基础信息需要分别录入;合同会签审核后,财务报销程序仍需提供纸质合同复印件等。

2.个别单位和紧急项目会签评审流程不完整,存在绕道、短路现象合同、协议和授权书须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凭流转完毕的《合同审查会签流转单》办理用印。但在一些时间紧迫项目的合同协议签订时,有些单位未按照合同用印要求,心存侥幸,把未经过会签、审批流程的合同协议,直接申请使用印章。

(三)合同内容条款的审核方面

1.部分合同条款的权责不对等、尺度不一致合同关键条款的标准不一致、权责不对等,或者签订不全面、不完整、有缺漏,不利于保护我方权益。表现为:①付款条款较为苛刻;②收款条款过于宽泛;③违约责任约定模糊或遗漏,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一旦违约,争议不断。

2.有些合同文字不严谨、语义逻辑不严密合同中的用语不明确、含糊不清,合同一般条款和特别条款约定前后不一致,或者合同某些条款从语义上产生多种不同的理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四)项目与合同管理的衔接协同

1.科研项目购入资产的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脱节在科技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研究开发费财务管理办法,购置的整体计入项目成本的设备、器材、软件等非一次性耗用资产,其价值表现和实物形态不尽一致。

2.科技项目物资采购未集中采购、批量招标研究开发需用的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以及技术开发、试验检测、专家咨询等服务采购,多采取分散采购、单独实施的方式。这些采购要求单笔合同签订的金额不超出招标限额;如果统筹考虑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物料需求,集中采购、批量招标,将显著缩短合同审批流转时间、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与我院集约管理要求有差距

思想上缺乏一盘棋观念,对统一管控的认识不够,对政策和形势变化缺乏敏感性。表现在业务办理和制度执行上,出现了各种绕弯子、打折扣的行为,不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使制度形同虚设。虽然目前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和重大损失,但其潜在影响不可忽视。

(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市场竞争环境中,合同主体都是依照合同去取得权利、履行义务。合同法律规范,宏观上维护市场秩序,微观上又是规范合同各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准绳。任何合同管理上的“不慎”,都可能带来以后的“不利”。

(三)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认识不深刻

合同与合同管理相互依存。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后缺乏有效管理,甚至淡漠了合同全过程与合同管理是唇齿相依、皮毛共生的关系,忽略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

四、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合理、顺畅的合同实施保障体系

首先,规范、优化合同管理程序,经营管理中协调好外部和内部各方面关系,使合同实施程序化、规范化。其次,建立合同协同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各流程以及审查、监督、控制、评估各环节,实现合同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合同管理的高效协同。最后,探索建立合同执行评估制度,通过对比合同目标与履行效果、管理流程的遵循情况、档案信息的共享维护、内部部门的协同配合,优化完善合同管理、提高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二)加强合同变更、终止等例外管理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的洽谈、签订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生效履约期间出现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的管理活动。

(三)抓好履约检查环节与违约纠纷处理

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常了解合同履约和管理情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或发出解决请求,制订防范风险的对策。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能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作者:吴磊 陈卫娜 单位: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央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国资发纪检〔2006〕139号).

第6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

(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要被制度所束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之间竞争的公正性。要想使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长期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合同、权利、义务去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利益,体现合同权威性。此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执行及履约情况严重影响的项目的整体效益,施工企业想要取得理想的利润,需要合同双方遵循合同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因此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手段。同时,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及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二)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一些施工企业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纷纷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的市场竞争中去。由于海外市场的特殊性及业主执行合同的异常严格性等原因,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尤显重要。一些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将合同管理变为单独的管理分支或增设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挑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此外,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法律法规、施工流程及方法。只有熟悉施工技术、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的核心是各施工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而在项目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其核心要素,在工程协调工作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关乎项目的经营情况,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与此同时,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合同管理也同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使项目管理变得有序可行,最终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忽视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及规范性,甚至觉得合同不过是一张纸,只需保存好,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缺少追踪调查。另外,在合同管理中,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流程与审核环节没有确定,这在很大程度影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合同文本问题

在施工企业所签订一些合同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工程保险的承担方没有标明、缺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或误工赔偿计算原则等问题。所以,施工企业应充分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严把合同用词,避免概念模糊、表达不准确的语句在合同中出现,能够有效地减少契约风险的发生概率,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缺少合同管理人才

在国外施工企业中,工程师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且专业化程度高,是一项系统性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合同管理需要有较强的管理手段,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运行规则。但是就我国现状来讲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相对稀缺,合同管理通常都是由某个专业的业务人员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缺乏处理问题的综合知识和方法。

三、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要想优化合同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健全工作报送制度,企业各部门及项目要按时把一个时间段内的关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整理下来并报送给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更为了解合同内容,能够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更好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和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阐明重要条款及细节。

(二)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承发包双方是工程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两方,合同地位应该的平等的。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承包方在合同商谈阶段处于劣势,合同的重点往往是规范承包方的责任义务。对于发包方的约束条款非常少,一旦发包方在这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而合同中针对发包方违约的责任的阐述模棱两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尽合理,使得一旦出现争议分歧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所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力度,彰显合同的规范性、公平性,借助合同范本来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履约行为,降低违约风险。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管理行为本身,这种管理行为需要人的具体实施,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常用的做法有如下几种:(1)聘请综合素质强的管理人员。企业选用科学的招聘形式来挑选综合素质强的合同管理人员。(2)定期组织培训。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状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在职学习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提升。(3)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外出进修。施工企业要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投入大量培育资金来提高管理技术,对技术较强的员工派出进修,学习新型高端的合同管理技术。

第7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Abstract: Along with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increasingly participating market behavior as civil subjects, and communicating ever-widening and in-depth with other social institutions. Contracts as the bridge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other social institutions are the important embodiment of participation in social relations. Excell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not only good guarantee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lleges, but also the key process of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existent problems of college contract management,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iming at providing reference to promoting the standardized and legal management of colleges.

关键词: 依法治校;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Key words: managing university affairs according to the law;contract management;legal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7-0222-02

1当前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在高校内部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搞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学校层面,应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全校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学校所属各部门或单位也应设立专门岗位对本部门合同进行统一管理。然而在现实中,合同管理机构缺位导致合同签订和审批程序混乱无序,各部门各自为政、沟通不畅,学校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统一监控。[1]

1.2 合同订立不尽规范

1.2.1 合同主体不适格高校作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事业单位法人,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都需以学校名义进行,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人是合同的法定签约人。这就意味着,学校所属非法人部门或单位未经授权是没有资格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2]而现实中,高校所属非法人部门或单位未经授权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即使未经学校授权而签订,只要已经履行,则往往被认为实质上已经生效,由该合同所产生的种种后果也不可避免地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须规范合同签订主体,消除隐患,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2.2 合同内容不严谨高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都应严格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在体现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尽可能完备地对合同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实践中,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忽视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认为违约、纠纷不可能发生,这类条款可有可无。而实际上,这类条款恰恰是不可或缺的,它可督促双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提供处理合同纠纷的依据和方法。[3]此外,合同起草专业性较强,导致许多合同承办部门不加修改地适用对方提供的合同版本,丧失主动权,不利于维护学校利益。

1.3 合同审核分工不明、流于表面合同审核是学校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步骤,也是学校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而实践中,学校合同审核工作往往分工不明,没有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学校合同管理机构、财务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并未形成统筹协作。同时,由于学校的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法律意识、业务素质良莠不齐,致使合同审核流于表面,缺乏专业性。

1.4 合同履行监控不到位合同履行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权利义务,从而使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过程。然而在实践中,合同承办部门往往忽视这一环节,对合同履行中的许多关键问题重视不够,把握不足。例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时因具体情况变化需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而这些变更项目往往只流于口头层面,没有以书面形式加以确定,这为合同后续履行、纠纷处理等埋下隐患。再如,学校往往没有设立合同履行动态监督机制,合同承办部门执行合同缺乏监督控制措施,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学校往往反应不及,处于被动。

2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为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基础。第一,要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高校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是高校内部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合同的立项、谈判、起草、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部署、统一规定。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办法相关配套制度,对合同运作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定,使每个步骤的开展都有据可依,并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这些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4]

2.2 构建全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全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2.2.1 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体系学校合同管理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规范流程、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学校应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可由学校办公室、纪检、财务、审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律事务室人员组成。法律事务室作为合同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归口负责学校的合同管理工作。学校合同承办部门、财务处、法律事务室应在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通力协作,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2.2.2 建立全程性、动态化合同管理流程①做好合同签署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加大对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的调查力度,将合同风险防范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人姓名、事项、权限和期限,以此规范人的签约行为;学校应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5]合同示范文本往往由专业法律人员制定,有效弥补了合同订立人员法律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使合同条款更加专业、准确、全面、严谨。②完善合同申报、审核、签署相关流程。在申报环节,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合同金额对申报所需材料进行分类规定,对于小额合同,可采用简单的申报程序,对于大额或重要的合同,可以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提供包括合同相对方资质资格文件、招投标文件等在内的详尽材料,学校进一步审查或复核;在审核环节,应严格执行合同审查会签制度,加大合同审核力度,由合同承办部门、财务处、法律事务室按照各自职责对合同的专业技术问题、法律问题、资金使用问题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应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在签署环节,应严格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对于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任何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部门或单位都不能仅仅加盖本部门行政章,而必须加盖学校统一的合同专用章。③对合同履行进行动态、全程监控,切实执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6]合同承办部门须按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规定的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及其他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履行的动态监督,对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法律事务室根据需要同专业律师研究案情、搜集证据、分清法律责任,并提出解决方案。④完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合同正本、副本、谈判记录、往来函件、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建立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

2.2.3 加大法制宣传及人员培训力度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学校应积极开展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培训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各部门或单位普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培训,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立霞,孙玉荣.“高校合同管理工作探析”[J].《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7月下,总第141期,第198页.

[2]程秋梅.“论法治视域下高校经济合同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9年4月,第20卷第2期,第16页.

[3]冉福松.“浅析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8年第8期,第100页.

[4]赵海波.“浅谈高校依法治校中的合同管理”[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第167页.

第8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字:地质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对策

Abstract: the market economy is the economic contract, contract economy, contract system is market economy under the legal form of commodity exchange of equal value, the modern society is the contract society. A unit of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business and contract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the close relation. Therefore, we must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contract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 geological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urr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引言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效, 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 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分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 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 把合同束之高阁, 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伴随着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分体运行,合同制度便得到广泛运用。在现代的地质项目合同管理中,对合同管理方面不再局限于单一的项目报价、合同的签订、存档和借阅,而是一种风险管理,它是对工程进度、投资和质量的控制。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不管是否有风险意识,对对方的信用度、财备状况、工程人员的总体素质的考察已经变成一个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

一、项目管理的沿革

地质工作项目管理的一般含义,就是对地质工作以项目为单元按一定内容、方式、要求进行的管理。随着地质勘查经济体制的改革与深化,其发展轨迹大体可分5个阶段:

1、计划管理阶段(1978 年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项目管理”既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明确提出过。

2、项目经济责任制管理阶段(1979—1984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指引下,改革开始起步。地勘经费部分面向社会扩大收入,积极推行了地质项目预算包干、节约分成的经济责任制,普遍实行了项目单独核算制度,这是项目管理具有实质性的开端。

3、 项目承包责任制管理阶段(1985—1991年)。这一阶段,把开拓地质市场、发展多种经营、实行项目管理作为改革的三项主体工程,推行了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的图幅承包、储量承包、矿产地承包、科研项目承包和任务承包(指单项专业性工作)等多种内容的承包责任制,而地质项目承包合同实质是项目合同管理的初始。

4、项目预算及价格管理阶段(1992—1997年)。改革的深化,地勘投资多元化的格局日益形成,促使地质项目管理有了三项较大的进展:一是将过去对地质项目核定费用的定额管理推进到项目预算和价格管理;二是强调和加强了对地质项目的合同管理;三是对预算内地质工作,有选择地进行了招投标试点,并逐步适当扩大了招投标范围。

5、调查项目合同管理阶段((1998年以来)。1998年,我国地矿行政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有了重大变化。首先,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正式成立了中国地质调查局(简称地调局),负责全国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由此实现了基础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分体运行;二是实现了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彻底改变了原来地勘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垂直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对地质调查项目的管理只能采取符合市场运行规律,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以权利、义务为条件,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制度来实现所约定的管理,也就是说,地调局与地勘单位之间,通过合同制度实现着货币转化为实物形态(知识产品性质的地质成果)的等价交换关系。

二、地质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地质工作的管理存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等诸多问题,只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以提高单位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地质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

(一)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分析过去地质项目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地质项目的经营存在运作还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地勘单位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也不根据地质项目和单位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

(二)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地勘单位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合同进行统一的管理,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

(三)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从目前实施的地质项目合同文本来看,地质项目签署的合同文本,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另外大多地质项目合同文本中,缺少对项目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项目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地勘单位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会索赔,不敢索赔是行业的通病,地勘单位应提高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详细具体地约定索赔的计算原则,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第9篇:合同管理对策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一、引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市场经济要求公平有序地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运行的“轨道”、实施的“规则”、“法典”。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方法和管理职能,对合同的履行和订立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企业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管理,一是对物的管理。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合同管理是伴随着企业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企业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而合同本身就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内容涉及到企业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严重扰乱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的签约率不高、履约率较低合、同欺诈行为等等时有发生。有的企业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约现象,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干扰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1.合同管理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合同信息和合同文本信息填写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确、规范、及时填写对于合同管理有重要意义。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类别、金额、履行期限、收付款条件等,这些信息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效率;而合同文本信息主要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更加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利益的实现。

2.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差

一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法律意识差,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有的单位超过自身的权利范围对外签订合同,有的企业没有明确的对业务人员的授权制度。

3.合同签订约定不明确、行为不规范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合同条款不完善,标的约定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责权利表述不明确,这样的合同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均匀和平衡,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当然,签订合同时对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不应当是含糊不清的,而应当有一个明确的约定。如果仅凭签订的不明确和不利于我方的合同,没有认真细致的调查说明合同条款事项,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能受法律文书的约束,承受合法的“不法”侵害。

4.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盲目轻信“口头承诺”的协议,一旦一方失信,引发合同纠纷,便纠缠不清。有的企业仅凭对方的电话、电报、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分析双方不签订合同的原因既有图省事的可能,也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但恰恰因为这些不必要的过错,就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的致使当事人事后需要更多倍的精力来弥补和处理这些当初图省事的一时举动。一份证明当事人当初合意主张的重要证据肯定比没有要好。5.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的原因较多,但企业自身市场经营人员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文化水平偏低,素质不高,法律知识贫乏,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重要的原因。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合同、懂法律的经营队伍,规范营销行为,提高信用观念,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使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层次清楚、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履行、签订、纠纷处理、考核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加强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坚持事前预防,防范合同风险的原则,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审查通过。企业必须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将企业的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合同管理范畴,切实按合同要求办事。

3.重视合同审查管理

从对方当事资信调查、合同的项目论证、文本起草、合同谈判、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修改、纠纷处理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建议应尽量参考或采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