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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管理全文(5篇)

合同文本管理

第1篇: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关键词:供电企业;核心业务;劳务外包;合同文本

近年来,新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吉林电力职工数量一直严格执行“退二进一”原则(即退休2名职工进1名高校毕业生),农电用工只减不增,公司用工每年净减少600余人,导致部分单位缺员严重,同时公司线路长度、设备容量、营业户数逐年增长,对职工人数的需求进一步增加。通过大量使用劳务外包用工,将全民职工从配电网故障抢修、抄表催费、窗口服务、95598服务、车辆驾驶服务等技术难度低、社会通用性好的业务中脱离出来,从事技术难度高的电网核心业务,大大改善了各单位严重缺员现状。劳务外包虽然减少了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即如何规范劳务外包管理。下面对国家电网公司在近两年审计巡视中针对劳务外包管理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核心业务外包问题

在国网公司印发的2015版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中,供电企业业务根据业务性质分为核心业务、常规业务和其他业务。核心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直接关联的业务;常规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社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或者在企业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一般具备劳动力密集型特征的业务;其他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无(弱)关联、社会化程度较高、人员流动频繁的业务,以及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或升级换代频繁、维持该业务需投入大量成本的业务。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要求核心业务不得外包,常规业务可根据各单位人力资源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包,其他业务宜推进外包。在巡视中之所以发现部分单位核心业务有外包问题,基本上都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或“服务内容”的描述过于简单造成的,实际上该核心业务并没有外包现象。例如:某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外包合同中,工作内容为“负责营业厅窗口的业务受理、咨询服务”,实际上该公司现场的业扩报装、合同管理等核心业务均为全民职工管理,外包人员仅负责窗口收费及咨询服务这两项非核心业务。

1.2“假外包、真派遣”问题

劳务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工方式。一是对用工的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用工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用工则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二是承担的用工风险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方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与承包方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两者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承担的劳动风险不同,劳务外包中的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是如何去完成的,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方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因此,近几年来,供电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已经全部转为劳务外包方式,但一直以来,由于没有国网公司层面的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部分单位在原劳务派遣合同基础上仅进行简单修改后便使用,使合同中包含了外包用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发放或缴纳等相关内容,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1.3劳务外包合同中无安全协议、保密协议等问题

安全是劳务外包管理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时应附安全协议,无安全协议实施劳务外包将会导致安全责任不清,易给用工单位带来安全风险;而供电企业拥有的客户信息、员工信息、财务信息、设备信息等均属于商业秘密,若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就可能会给供电企业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因此,外包合同中必须附带安全协议和保密协议。由于部分单位使用的外包合同文本较为简单,未包含安全协议与保密协议,这就会为企业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1.4外包费用结算无依据问题

部分发包单位之所以在外包工作完成后,没有进行工作验收和业务评价就进行费用结算,主要原因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外包费用结算的具体要求。综上所述,劳务外包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劳务外包合同不规范,而在国网公司下发的254项标准合同文本中,基本没有劳务外包相关的合同文本,大部分单位的劳务外包合同是在劳务派遣合同文本基础上加以修改使用,直接导致在国网公司组织的历次审计、巡视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劳务外包方面出现了“核心业务外包”、“假外包、真派遣”、无安全协议、无保密协议等问题,因此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势在必行。

2解决措施

供电公司常用的劳务外包项目主要有配电网抢修指挥运行值班、输电线路常规业务维护检修、配电网故障抢修劳务服务、变电站安保、营业窗口服务、95598营销话务受理业务服务、营销抄表催费劳务外包服务、车辆驾驶服务8个项目。本文将围绕这8个常用劳务外包项目,结合供电企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供电企业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

2.1规避“核心业务外包”问题

规避“核心业务外包”首先要在标准合同文本中不能有与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中的核心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其次是在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严禁超合同范围外实施劳务外包。供电企业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中,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服务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并与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进行核对,确保不出现与核心业务相同的内容。例如:营业窗口服务合同中,服务内容为“负责在甲方营业厅内从事除大客户以外业务受理、收费、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工作”,核心业务中的大客户相关业务受理不在服务范围内;营销抄表催费服务合同中,工作内容明确为“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0.4kV及以下用电客户电费催缴工作、用电客户计量电能表的补抄、复抄、巡视”,强调服务范围为低压用电客户,核心业务中的高压客户不在服务范围内。

2.2规避“假外包、真派遣”问题

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中有外包用工工资标准和发放,以及直接管理外包用工相关内容。为规避此类问题,在标准合同文本中应明确约定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服务费为全部费用;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加班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及支付,承包单位负责派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勤、培训等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公司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不参与外包用工的直接管理。承包单位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对外包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负责外包用工每月考核、记录等各项管理工作。

2.3加入安全协议或安全条款

标准合同文本中应增加安全条款或附带安全协议,以明确外包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建全各项劳动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发包方对承包方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发包方有权进行纠正并对承包方做出相应处罚。在外包项目日常管理中,要求各供电企业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中必须附安全协议,或签署专项安全协议,严禁无合同、无安全协议实施业务外包。涉及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等不间断业务的,应确保合同期限覆盖外包全过程。开工前,要对承包单位做好全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实施方案、工艺标准、危险点预控措施;各专业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应对外包作业现场开展过程安全监督。

2.4加入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标准合同文本中应增加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发包方的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以及承包方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从保密信息中获得的任何记录、总结、报告、分析或其他材料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承包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5加入外包考核评价条款

标准合同文本中加入评价与考核条款,在年度外包工作结束后,由发包单位按照“一个外包业务一份业务评价”的方式,对承包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现场、资料、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费用结算挂钩,并纳入承包单位的资信评价,没有评价结果禁止结算外包业务费用。其中,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件直接得零分。评价结果在85分至94分之间的,扣除3%外包费用;评价结果在76分至84分之间的,扣除5%的外包费用,低于76分的为不合格,纳入承包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承包公司系统同类业务。

3结论

第2篇: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关键词标准合同企业合同管理企业标准

一、合同文本的种类及标准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只有书面合同,才能更好的保障交易安全和利益。再好的权利义务安排,如果不能形成书面合同,就会变成水中月、镜中花。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合同实践,合同书分为特定合同文本、示范合同文本和标准合同文本。特定合同文本是针对特定的业务一事一议而起草的文本,一般不进行大量重复使用;而示范合同文本,一般是国家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国际团体或企业等的,可以反复使用,但是不需要强制使用的文本;与特定文本和示范文本不同,标准合同文本是合同制定单位以最大程度满足己方利益为宗旨,针对某类业务,强制推行使用的文本。一部分观点认为标准合同也被称为格式合同,合同对方没有谈判、修改的空间。例如航空公司的机票格式合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银行的开户协议、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提供的文本。本文中讨论的标准文本与此有所不同,虽然由处于有利谈判地位的企业制定和强制使用,但是合同双方可以针对业务特点和价格等因素,对合同部分条款,有商务谈判空间,合同双方可以经过商务博弈形成最终文本。标准合同,在石油、工程、化工、运输等各行各业被广泛使用。

二、标准合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海洋石油工程企业属于施工类企业,与业务单一企业不一样的地方是它涉及到设计、采办、建造、安装等多个板块业务类型合同。在海洋石油工程企业实行标准合同的推广使用,规避因合同文本选择不当引起的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部门审核效率,为业务操作提供指引,有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和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它还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商业形象,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标准合同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具体表现为:1.标准合同是经过实际业务较长时间的反复运用而总结出来的,能够科学地反映特定业务的基本需求和对标准合同制定方关注的合同风险点进行全面保护。标准合同具有使用广泛性,在某类型业务中适用,其适用面大,适用频率高,适用时间长,适用相对方较广。同时,标准合同规范了合同内容,节约了谈判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合同交易效率。2.在企业推广标准合同,掌握标准合同制定的主动权,在出现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完善的合同条款有效地防范与化解经营上的风险,维护企业的权益。3.标准合同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效率。企业加强标准合同相关工作,为合同人员的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从而提高效率。4.标准化的合同管理,有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企业采用标准化合同有助于让合作伙伴感受到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与秩序,也能够让其感受到企业员工的效率,从而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提升企业形象。总的来看,在企业建立起标准化的合同体系是企业解决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重要举措。

三、企业标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海洋石油工程企业往往涉及的合同种类较多,合同周期长,项目实施风险大,虽然合同的风险管理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体系。我们也可以看到企业在标准合同管理工作中还是容易存在一些不足:1.对标准合同制定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一部分观点认为,标准合同就是法律部门的工作,缺乏与法律部门进行良好的互动沟通。2.标准文本不能及时修订、更新。企业一些合同使用人员在使用标准合同过程中,如果没有形成合同风险总结和分享的长效意识,则很难将经验教训固化下来,也难以为合同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素材。3.标准合同的制定跟不上企业国际化速度。在标准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如果一味地秉着保护合同制定方利益,有着设置霸王条款的思维,这也难以跟上企业国际化的进程。4.合同的部分经办人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其合同风险意识淡薄,也缺乏基本的合同法律知识,对标准文本条款的理解上也不够全面。选用标准文本后,有着一劳永逸的懒惰思维。针对项目独有风险点,不能及时完善和修改条款,没有将项目的实际风险与标准文本进行很好地融合

四、加强企业标准合同管理的办法

第3篇: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关键词:道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作用;研究分析

一、前言

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与速度持续加快的历史背景之下,道路工程设施作为现代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程中需要依赖和运用的基本通道,不仅显著影响制约着城市民众在参与日常化交通出行活动过程中的便利性水平,还深刻影响着现代城市在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总体形象。从宏观性视角展开阐释分析,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在组织开展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不仅基于使用功能层面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改良完善,还持续关注和提升了道路工程项目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品位。新时期发展背景之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严格参照和满足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基础上,学习掌握覆盖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运作全过程的管理控制方法,在积极制定和运用科学化且系统化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前提下,支持我国实际建设形成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设施,能够具备扎实且充分的质量性、安全性、便利性,以及经济性。

二、简述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基本内涵所谓合同,有时也被称作契约或者是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或者是多方当事人,为实现针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设定目标、变更目标,以及终止目标而在共同认可前提下形成的书面文本,其签订形成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在于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平等互利关系。从本质性层面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合同是一种具备高度有效性的法律约束手段,是一种针对具体问题形成的法律规范,对合同文本的签订行为本质上应当被划定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文本中列示的条款,对签署合同文本的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具备强制约束作用,因此,开展合同文本签署活动,必须严格遵照现行法律,合同文本中实际包含的各类条款,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所谓经济合同,指的是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之间,为实现某项特定化经济目的而签订的,用于确定和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关系,以及义务关系的书面文本,其主要作用,是借助于法律的强制约束力,规范约束合同签订双方主体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具体表现类型,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基于项目运作过程中具体涉及的设计环节、施工环节,以及管理环节等具体环节,与承包商签订形成的,以实现项目最佳运作目标为主要目的的,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文本。

(二)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具体表现类型在具体签订形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本过程中,通常遵照施工费用支出规模,以及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实际情况,将施工合同文本具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总价施工合同: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工程量规模较小,且施工总造价容易计算的条件下,通常可以选择签订总价施工合同。2.单价施工合同: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工程量规模较大,施工作业活动周期持续时间较长,施工过程涉及的技术领域和管理工作领域较多,施工设计图纸文本结构和功能较为复杂,以及施工作业活动后期时间阶段不确定因素较多条件下,通常可以选择签订单价施工合同。3.成本叠加酬金施工合同:此类合同文本通常适用于施工建设作业时间周期较为紧张,施工建设作业过程中面对的风险等级较高,以及需要选择运用新式施工技术或者是工艺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从宏观性角度展开阐释分析,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签订的都是单价施工合同,其实质就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方,将已经明确计算形成的工程量清单,列示在对外公开的招标文件之中,继而经由施工投标单位遵照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施工单价报价工作,在签订单价施工合同条件下,对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点业主方主体而言,其可以在完整施工设计图纸文本形成之前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环节,继而不仅能够有效控制缩短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时间周期,还可以在实际开展的施工建设作业过程中,随时针对发生变化的施工设计方案图纸文本和工程作业量展开调整;对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投标单位而言,其能够有效规避因施工作业工程量的动态变化而引致的经济收益风险,且在施工单价已经确定的条件下,还能支持其借由改良施工技术,以及优化施工过程组织形式的方式,切实控制降低实际支出的施工经济成本,提升综合经济收益。

(三)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内涵321工程管理工作是现代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能够优质有序组织运作的关键性保障条件,合同管理工作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一项至关重要的组成内容,其实质是借由对现代管理学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方法的运用,以项目相关合同文本中列示的相关条文为基础和依据,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各方面基本内容的规范,在明确界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各方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前提下,支持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基本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合同管理对于道路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

第一,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规范施工建设单位的基本行为。合同管理工作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组成部分,调查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依然有一定数量比例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道德意识方面存在局限性,其极有可能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做出违背施工合同文本约定的不规范行为。从基本的内容构成角度展开分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清晰规定了项目业主与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运作过程中科学合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施工承包企业各项日常业务行为的有效约束,确保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活动顺利获取良好效果。第二,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周期的有效控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科学规范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背景之下,能实现对施工作业基本流程的规范控制,继而为合理控制施工周期持续时间,提升施工作业过程的整体效率创造支持条件。第三,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成本支出数额的有效控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借由科学规范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在合理设计和执行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前提下,有效控制实际施工作业环节开展过程中对各类机械设备,以及基本施工技术材料的整体使用数量,在控制和规避非必要性的施工应用技术材料损耗问题与浪费问题前提下,支持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能够有效缩减实际施工运作过程中的经济成本支出数额,获取良好经济收益。

四、管理强化对策

(一)夯实管理意识关注施工合同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引导和促进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中的领导层、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能够基于思想认识层面,充分关注和理解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日常化经营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指向企业内部领导层人员、管理层人员,以及全体广大在职员工的,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相关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工作。与此同时,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还必须积极建构和执行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基于管理制度层面切实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确保企业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的约束,切实获取到最优化的经济收益。

(二)规范化管理合同履行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采取适当措施改善规范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的履行流程,提升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履行流程方面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与业主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之后,应当在实际组织开展施工建设作业环节之前,预先指令施工方案流程设计工作人员,在全面阅读分析已承接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本前提下,遵照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列示的相关条文,设计形成具备充分科学性和规范性的施工作业组织实施流程,并且还要在实际施工作业环节开展之前,围绕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运用的施工技术类型,针对所有参与施工作业流程的人员开展施工技术操作要点培训工作,支持实际开展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环节,能够顺利获取到良好效果。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项目施工运作过程中,基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列示的各项条文,规范开展基于施工细节的控制干预工作,在合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施工流程管理,以及施工人员管理条件下,持续提升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收益水平。

(三)强化管理合同索赔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引导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积极主动提升对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注重保护和提升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的合法经济利益。从基本的内容组成结构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清晰规定了项目业主与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因此施工承包企业一旦遭遇来自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其势必可以基于合同索赔法律程序,控制和保护自身的合法经济利益。与此同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实际开展施工建设作业活动过程中,通常需要采购种类多样且数量众多的施工建设应用材料,需要与施工应用技术材料的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运输服务合同文本,而一旦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问题,势必也需要启动运行合同索赔法律程序。

(四)夯实合同法律法规基础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应当引导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积极招聘配备充分学习掌握合同法律法规条文,且具备丰富司法实践工作经验的企业专业法律顾问,提升企业运用规范法律条文保护自身合法经济利益的基本能力。

(五)注重人员素质的提升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指向企业内部全体在职员工的,与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密切相关的培训督导工作,引导企业职工能够充分学习领会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在自身日常参与开展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严格履行合同条文,取得最佳技术收益。

五、结语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可以知道,道路工程设施是现代城市公共交通工程设施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针对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能为城市民众日常参与的交通出行活动,创造并提供扎实且充分的便利性支持条件。合同管理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和运用科学合理方案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提升城市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作业流程规范性,缩减施工建设作业过程中支出的经济成本数量规模,提升施工建设总体质量,确保实际施工建设形成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设施,能够充分支持和满足种类多样的使用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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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关键词:公路项目;合同管理;合同审查;项目建设费用类型

引言

随着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步入新时代,项目投资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投资人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情况下,需做好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管控。项目合同管理既是预防企业合同纠纷及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又是对项目建设投资费用的合理管理,因此,合同管理应作为项目管控的重点之一。

1工程项目合同类型

按照合同类型划分,工程合同分为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该项划分用于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按照项目建设费用类型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试验研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新增费用、预备费等。(1)建设安装工程费:此项费用包含施工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包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单片梁桥梁荷载试验检测合同、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及锚下预应力检测合同。应注意,批复概算中如未单列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及跨铁路干扰相关费用,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并考虑,纳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再单列。(2)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包含机电设备购置费及试营运期设备购置费,一般机电设备购置费应包含在机电施工合同中,不单列。(3)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此项费用含建设期及试运营期购置费用。(4)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此项费用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特殊征拆合同。其中,三电迁改合同包含10kV以下电力迁改合同、10kV以上电力迁改合同及通信光缆迁改合同;特殊拆迁协议指征拆协议中未列入征拆工作方案标准的费用,例如项目涉及压覆矿、砂石料场的赔偿合同。(5)建设项目管理费:①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ETC专项检定费。②竣工工程档案收集、立卷、编制归档技术服务合同、项目竣工审计合同列为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③施工监理合同、中心试验室合同、监控量测合同列入工程监理费。④勘察设计咨询合同列入设计文件审查费。⑤交、竣工验收检测合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合同、桥梁荷载、外观评定及实体检测合同、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合同、水土保持验收检测合同类如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⑥ETC专项检定费如已在机电施工合同中已列入,不再单列。(6)研究试验费:包含科研项目技术合同等。(7)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合同、勘察设计合同、项目用地报批合同、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等。(8)专项评价(估)费:包含环境影响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水土保持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震安全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合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合同、文物考古调查技术服务合同、用地预审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等。建设期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单独签订合同,则列为该项费用;如包括竣(交)工验收时的环评、水保试验检测,则列入竣(交)工验收检试验检测费。(9)建设期贷款利息:包含银行贷款合同等,按照建设期贷款年限及贷款分配额、贷款年利率测算应归还的利息。(10)新增费用:包含既有道路维护与修复合同及跨铁路工程服务合同等,具体以概算批复费用项为准。按照业主合同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该项划分用于合同中期结算费用管控。①建安工程合同即按各项专业工程划分的施工合同,包含土建施工合同、路面施工合同、机电施工合同、交安施工合同、房建施工合同和绿化施工合同。②征拆合同包含征地拆迁协议、测绘合同、占补平衡、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电迁改合同及特殊征拆合同。③其他合同除建安合同、征拆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包含前期项目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交(竣)工试验检测合同等。

2合同审查工作要素

(1)合同形式:合同单位的确定需经过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合同实施单位。(2)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合同类型、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3)合同资料:合同评审表、合同文本、中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合同资料组成附件。(4)合同审查分类:按照业主合同审批管理分为建安工程合同、征拆合同和其他合同。文本类型分为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是指行业或企业统一规定的示范文本;非格式合同一般指无示范文本的合同,此类合同需根据行业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起草,合同审查人员依据合同文本的审核要素及共性问题,通过各项目常用合同总结归纳,形成部分非格式合同的定价原则及非格式合同参考文本。(5)合同形式审查要点:形式审查主要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及流程规定,如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等,通过形式审查,保证合同签订流程合法合规、资料手续完善、合同文本符合要求。主要审查内容包含量价原则、服务范围、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核实审查合同审批表的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合同的形式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招投标条件或竞争性谈判条件;合同签约主体非法定代表人时,授权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报审资料附件是否齐全;格式合同核实审查合同是否与范本内容一致;非格式文本起草格式是否规范、合同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合同取费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信息化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情况应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合同体系。形成合同文本信息化管理系统,包含合同登记、中期结算及末次结算、合同执行情况功能,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合同金额;暂定总价合同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中期结算,末次结算时,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同时,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费用概算执行情况控制,将已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录入系统,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办理中期结算,包含本期支付金额、累计支付、累计支付比例,系统生成对应概算的项目建设费用分析比较表,通过系统对项目建设费用分类汇总形成系统的项目建设概算费用控制体系,并对合同信息登记不全、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原因作预警提示及情况分析。

4结语

第5篇:合同文本管理范文

【关键词】公路施工;合同管理监理;应用分析

1.合同管理监理与公路施工的关系

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监理具有紧密的关系,公路施工的目的就是完成施工双方签订施工的合同内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先公路工程从施工招投标开始,通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竞争性的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邀请一定的候选人,实现公平公买竞标的方式,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则是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的具有明确协议的法律文书,它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定,所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是对公路施工的保障。从完成合同角度来看,合同的履行也是完成市场交易的行为,从工程的业主提出项目到施工方中标签订合同的过程,其中合同的履行是公路施工完工的最终结果,而工程施工则是合同签订的之后要进行的,两者互相缺一不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合同的签订是决标之后进行的,通过签订正式的合同文件将双方的权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得双方都需要遵守上的条款。最后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只有合同双方完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合同的约定完全的履行了合同的规定,才能算合同最终履行完毕。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公路施工和合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2.公路项目中合同管理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过程中的问题

根据相关招标工作调查显示,招标过程中,存在各类违规问题较多。公路项目施工招标主要由招标机构负责掌控,而一些招标机构由于缺少施工工程的经验,只能将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交由其他专业机构编制,而有些编制合同条款的人员对于实际施工项目的经验不足,根据自己的理解做出的合同条款有时候会存在偏差,比如专业意思表达不清等情况,严重的可能造成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互相背离,在合同履行阶段会造成很多意外的情况和无法履行的现象,比如由于在编制合同专用条款中没有考虑到实际施工完成情况存在意外情况,导致合同中没有就某些项目进行规定,在完工结算后才发现与最初的设想有出入,但是业主会因为合同的问题而无法追责,因此在施工项目进行招标前要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树立,找出一切可能的漏洞,以免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损害双方的利益。

2.2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

在施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审阅,防止出现合同条款不合理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国许多建筑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存在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中标方不注重建筑合同的签订,再签字之前对合同文本没有进行仔细的审阅,导致最终签署的合同文件存在许多漏洞;比如合同文本中对权责规定条款不明确,双方的权责出现明显不对等的现象,而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况,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和出发办法都难以做出界定。对于合同文本签订不合规范的问题在我国出现很多,而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因为合同管理的问题产生分歧,这是难以避免的问题。

2.3施工中的合同管理问题

从合同具体条款来看,其中有利于发包方的居多,主要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而对于建设单位的制约条款却是很少,特别是针对建设单位的违约条款规定不明确,对违约赔偿方面规定也较少,这是合同条款的不公平,也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上的一个比较常见的不合理现象,建设方通常以这种方式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施工方,而施工方为了获得项目只能被动的接受。

3.公路施工中合同管理监理措施

3.1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签约双方对所负的义务和责任都明确了解,在具体签约的过程中可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其次要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的层面,只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对合同管理做到真正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体系,将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建设方等都纳入到合同管理中来,使合同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道路。

3.2强化公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在签订前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和条款,首先根据不同种类的工程来选择不同的专用格式条款,要对工程总体目标有明确的规划,根据施工要求、空间和施工的总体建构进行综合考虑,这样可以确保合同条款选择的正确性。在施工前双方均要仔细审阅合同具体文本,对不明确的地方要进行仔细询问,了解权利和责任之后才能对整体有一个把握。重要注重对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进行施工,也要按期完工,同时要对施工的质量进行符合,使其符合合同的规定。而在合同履行阶段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阶段,首先要设置专人对合同进行管理,定期考察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合同双方。发包方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进行付款,也要在合同规定起内及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对完成工程进行及时的验收工作。承包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点内完成相应的工程量,并且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及时通知发包方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自觉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得双方很好的履行合同。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和交通事业的不断进步,我国公路建设的公路里程不断增多。但是公路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施工还是监理过程中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管理缺乏统一的文件,监理工作不够详尽到位。公路项目在未来也必定朝着更加规范的市场化方向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在施工招标中的作用,做好施工前中后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真正将合同作为落实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依据,一切在合同的框架内进行,这样对规范市场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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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兆洲.浅析公路工程监理在公路建设中的作用[J].建材与装饰,2017(4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