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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法律风险精选(九篇)

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第1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 合同签订; 合同主体; 合同内容; 法律风险; 防范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58-02

合同的管理及其风险防范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因为企业的风险一半来自于合同。实践中,因为企业或员工对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因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的原因产生的纠纷只占很少一部分,大多数是基于合同当事人自身失误或考虑不周所致。因此,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合同法律风险是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面临或解决的课题。

一、合同主体法律风险和防范

合同主体既是合同的签订者、履行者,也是最终责任的承担者。同时,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对合同主体的限制性规定,是决定合同有效与否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首先应对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主要应集中在两点,即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主体是否有履约能力,而后者的审查难度相对较大。

(一)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可见合同主体包括三个方面,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但并不是说凡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就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这需要和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相结合。

1.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签署合同是典型的民事行为,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人追认。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法人和民间社会团体,核实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应核实其是否在存续期间,吊销或注销,以及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特殊行业的经营范围是受到严格控制的。

3.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一共列举了8种形式,但基本上是以有无取得营业执照或经过核准登记为判断依据,与企业内设机构有本质的区别。

(二)合同主体是否得到有效授权

1.没有权、超越权、权终止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表见,指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权,那么善意相对人就可以向被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被人须对此承担责任的。(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例如房屋买卖合同,项目经理签证上签字。

3.合同主体对合同标的物是否有处分权。对标的物没有处分权的合同,在没有征得权利人的追认后,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4.合同主体是否取得签约资质。对于某些业务领域内的经营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对其从业资质是有明确规定的,违反了相关规定则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比如施工类企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5.合同主体是否具有履行能力。这一点是审查的难点,没有一个标准,只是在客观事实基础上的一个主观判断。在合同签订前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和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如调查该企业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企业的履约记录、企业财务报表上体现的盈利能力、是否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者处罚是否影响企业的商誉或履约能力等。对于金额大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履约能力不高,又不能提供任何担保,在非签合同的情况下,应注意采取分期发货的方式,实行按月结算,尽量降低呆坏帐风险。

二、合同形式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注意四点:一是口头形式的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法定形式;二是书面形式的合同不仅指合同本身,往来的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都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四是其他形式的合同,如电子合同,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电子商务中的B2B、B2C平台。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完善,电子合同存在被篡改的可能,篡改后如何找到被篡改的证据,举证比较困难,所以一般不主张企业对大型交易采取此种形式。

三、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在保证合同主体与形式的有效性后,合同内容就是保证合同签订主体之间实现交易目的以及在对方违约情况下实现救济的主要依据,因此,如何签订一份内容详尽,将各种风险考虑充分的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份完整的合同从体例上应包括三部分:合同名称、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正文,那么我们按照这样一个体例来看一下合同内容中应注意的法律事宜。

(一)合同名称

签订合同应保证合同内容和名称的一致性,合同法一共有15种有名合同,如果属于这15种合同中的一种,应准确写明。例如超市租赁或保管、名为合作经营实为租赁等均会产生不同法律后果,对于无名合同的界定,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果确实无法界定,可以就此写成协议书,以避免因名称问题引发的法律争议。

(二)合同签订主体

准确、详细的写明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主体的名称或姓名(审核身份证,避免同名同姓)、地址、电话或传真等基本情况,这是很多企业容易忽视的,特别是地址,这不仅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送达往来通知或其它文件的需要用到,特别是在产生诉讼后需要向法院证明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地址还是确定管辖法院的重要依据。

(三)合同的商务条款部分

1.标的,需注意两点:一是标的的唯一性(标的概念和类别);二是标的在法律上没有瑕疵,即是能够履行的标的物、标的物不存在侵权、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2.数量,应注意计量单位。

3.质量,首先质量标准应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法第62条规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产品是按照什么标准生产的,在合同中应依照该标准确定质量是否合格;标准依据不明确或没有可依据的标准,同时合同中对质量的约定又不明确具体,容易产生纠纷;其次质量保证应有期限和条件的限制。

4.价款或报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价款或报酬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对方提供担保。

5.履行地点、时间和方式,在确定履行地点时应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履行地点涉及案件管辖问题,二是履行地点涉及标的物的转移风险 。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合同的法律条款

合同的法律条款主要包括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1.权利义务

应仅仅围绕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安排条款,主要应考虑如何通过合同条款详尽地体现相对方应尽义务,当其不履行相应义务时,自己通过合同的条款享有哪些抗辩权利,同时在权利义务条款中所设定的义务,在违约责任中都能实现一一对应。

2.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条款应注意:一是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己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二是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一般只能在违约金和经济损失中选择其中一种,如果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果对违约的损失能够预先估计,可以约定一定金额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可以免除争议发生后举证证明损失额多少的问题。但是,如果损失无法估计,则应当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三是违约责任条款要做到有针对性。

3.争议解决

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的选择,名称要准确;诉讼,主要是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条款的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管辖约定不明“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四、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和防范

根据合同法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无权、无处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以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从内容上讲,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无效情形一共五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践中的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即属于该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规定,认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必须要符合两个要件:一是投资一方不参加共同经营;二是投资一方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其表现为两种形式:(1)是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2)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例如合同条款中约定:乙方负责甲方的资金安全,负责甲方的资金收益(利润不得低于投资总额30%作为回报应付于甲方),如亏损乙方负责归还甲方的本金。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合同签订应有效防范风险,法律风险是一种商业风险,商业管理人员有责任像管理企业商业经营风险一样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 高言.民商法总则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M].人民法院出版社.

[2] 栾兆安.合同陷阱及其防范[M].法律出版社.

第2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合同风险;法律防控

随着当前国际贸易环境竞争压力日益加大,如今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存在巨大的风险和挑战,特别是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这主要是由于多数茶叶企业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机制,因此其在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多个环节中,往往存在对合作的主要细节把控不到位,合同内容体系不够严谨等一系列问题,从而造成相关法律纠纷等相关事件的产生。对于现代企业来说,构建全面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而做好风险把控工作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要求,这一内容就包括合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1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开展状况分析

事实上,我国在茶叶国际贸易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早种植茶叶且种植面积最大的茶叶的原产地国家,在世界上茶叶贸易交易中,无论是交易价格,还是茶叶类型,我国茶叶企业都具有一定话语权。一直以来,我国在世界茶叶贸易交易中都极具竞争优势,因此想要充分了解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合同风险,就必须对我国茶叶国际贸易状况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了解其具体状况,结合相关贸易类型,从而为有效分析其潜在风险提供基础和帮助。

1.1我国茶叶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本状况分析

一直以来,我国茶叶企业在世界茶叶贸易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然而21世纪以来,随着其他茶叶生产国家不断发展,我国茶叶出口总量和总额受到影响,在茶叶贸易总量和增长速度上出现明显下滑,我国茶叶贸易不仅发展缓慢,而且受其他产茶国家冲击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日趋成熟,如今我们在确保现有市场份额基础上,以茶叶品质提升为突破口,有效提升茶叶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水平含量,从而提升我国茶叶企业在国家贸易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从国际茶叶贸易市场情况看,目前肯尼亚、斯里兰卡等新型茶叶国家更具优势。

1.2我国茶叶贸易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茶叶国际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有较大份额,在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我国茶叶国际贸易的竞争力薄弱主要表现在:首先,国际竞争力进一步下滑,其他茶叶产业国对我国茶叶生产冲击力进一步加大。其次,我国茶叶产业科技含量低,生产落后问题进一步突出。再者,目前我国多数茶叶企业缺乏先进、完善的经营思路,其整体产品体系建设缺乏创新力和多元化,茶叶贸易缺乏持久张力。

1.3我国茶叶企业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及发展机遇分析

我国茶叶企业国际贸易中也存在一些优势:首先,当前世界茶叶贸易的产品类型格局中,主要有绿茶、红茶,虽然在红茶贸易上优势不足,但在绿茶国际贸易中,我国有一批具有丰富品质、成熟品牌体系的绿茶企业。正是基于这一优势,目前在国际绿茶市场中,我国有着极强的价格制定权和话语权。此外,我国浓厚的茶文化,也逐渐发展成为我国茶叶贸易市场中的独有竞争力,而茶文化在与茶叶贸易紧密结合的过程,也充分展示出了我国茶文化强大的输出实力和内涵价值。目前我国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有所弱化,在全球市场融合、发展程度不断提升的今天,我国茶叶企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大受影响。然而机遇历来都是与挑战并存的,因此我国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竞争力水平提升也处在一定机遇期。随着茶叶生产水平日益提高,国家相关政策的倾斜和扶持、人们品茶需求量进一步扩大等等一系列积极因素都为茶叶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而我国有着茶叶生长的良好基础,因此只要我们注重提升茶叶产品品质,丰富发展茶叶产品结构体系,就一定能为整个茶叶产业国际贸易竞争力提升提供重要基础。随着国际茶叶贸易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当前只要我们能抓住重大发展机遇期,就一定能为我国茶叶贸易竞争力提升寻求到机遇。

2茶叶企业国际贸易各个环节中的合同风险表现

在茶叶国际贸易中,中国的茶叶企业往往占有一席之地。而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通常需要签订相关合同。通过合同签订,从而对买卖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有效约定,也对整个交易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法律约束。茶叶企业在茶叶交易过程中,往往需要提前预定产品,这与茶叶企业多为产品导向型企业有很大关系,因此茶叶企业在参与国际贸易过程中,往往需要签订相关法律合同,而在这些合同中,就会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包括在商务洽谈过程中应该注重的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以及合同履约执行过程中潜在的风险等等。

2.1洽谈合同过程中的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合作的基础是双方具有共同利益点,通过双方利益置换,从而达到双方利益共赢。因此在合作初期,双方需要反复洽谈、磋商相关合作意见和信息,而这些洽谈的内容就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有效参考,或者成为合同文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合作双方最终所签订的合同是其整个洽谈过程中所形成的意见之和。事实上,在双方合作洽谈过程中,很少有一次洽谈就达成最终合作意向的,都需要双方进行不断磋商,最终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看法,而在沟通过程中,就会通过一系列沟通方式进行交流和磋商,最终双方交换意见完成后,就形成了正式的合作合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对双方合作的信函和邮件等内容,进行妥善保存。要及时对双方沟通信息进行更新和研究,确保双方合作洽谈内容能达到一致。茶叶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一旦与买方或者卖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之后,就需要进一步洽谈具体合作细节,而在这一过程中,茶叶企业必须慎重沟通合同的每一个细节和具体条款,并且给与对方准确答复。此外,针对双方意见沟通信息也要进行有效保存。同时,在与对方洽谈贸易过程中,针对涉及双方合作利益的问题,必须据实回答,不能夸大,从而影响双方后期实质性合作。比如买方提出某一茶叶的购买需求,茶叶企业必须从自身生产实力出发,不能盲目答应,既要合作诚信,同时也要合理、有效保护自身利益。

2.2签订合作合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在合作双方达成一致合作意向后,双方需要结合合作基础文本,拟定具体的合作合同细则,并签订具体的合作合同。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对合同的细节内容进行认真审理,不能出现疏忽。事实上,很多合同的违约问题,都是由于细节把控不到位所造成的,所以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必须对合同的细节和重要条款进行有效把控。在这一环节,需要充分注重三个方面的规范化,一是对相关合同术语的规范化应用。事实上,在国际贸易合作开展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专业术语,而这些专业术语都有着相应内涵,想要有效规避其风险,就必须对风险内容进行深度把控。其次是在付款方式的选择。在国际贸易中,付款方式普遍使用的是直接汇款和信用证等方式,因此,茶叶企业必须对自身付款方式进行有效了解,从而避免因付款问题造成合同合作风险。最后,是出现问题之后,解决双方争议方式的具体选择。无论是仲裁,还是提请诉讼,都尽量选择合作双方容易执行,且能够对我国茶叶企业起到有效保护作用的方法。

2.3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思路

合同完成商谈和签订后,最重要的过程是合同履约。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茶叶企业应该注重对合同履约条件的把控,同时针对双方合作进程的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及时更新。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把握两大细节,一是对双方具体合作条款的内容进行认真对照,并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执行。比如在合同中,会对双方货物交付时间和相关进度予以约定,而茶叶企业就要结合这一要求,按照约定严格执行。此外,在货款的收取上,也要及时予以跟进,当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其他因素影响时,要及时上报双方管理层,从而继续决定合同执行情况。此外,是在茶叶交付和货款收取过程中,要及时予以检查,并及时给与对方反馈,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及时与对方沟通,验证。

3结语

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一体化程度不断提升,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都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活动当中。而我国是茶叶的发源地,同时也有着最体系化的茶叶生产技术和最丰富的茶叶生产经验,我国茶叶出口贸易历史已逾千年,因此在整个茶叶国际贸易体系中,我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即使到今天,我国在国际绿茶市场上也占据着重要位置,其对国际绿茶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话语权。结合长期以来的国际茶叶贸易实践活动来看,茶叶企业要想在国际贸易过程中有效维护自身利益,就需要其在贸易活动过程中,注重对合同签订时的内容和与合同相关的各个细节进行认真研究,同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合理把控,从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不足。

作者:陈羽佳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潘秋香.企业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法律防控[J].法制世界,2013(6):151-154.

[2]柴玮.从世界茶叶供需看中国茶业国际贸易[J].世界农业,2013(17):89-95.

[3]张兰兰.国际贸易中合同风险的防控[J].中国商贸,2014(12):185-189.

第3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电力企业;法律风险;合同管理;有效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1

供用电合同是电力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合同双方终止、变更、建立民事义务与权利关系的一种协议,但是因为当前我国有些电力企业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的意识不强、水平不高,导致在签订与使用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法律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健康、顺利发展。那么,在电力企业管理中如何才能规避供用电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是管理人员急需思考的问题。

一、把好合同签订关,从根源上预防法律风险

在电力企业管理中,合同是供电方与用电方处理争端、履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合同签订环节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因此为切实降低合同法律风险,应从签订合同这一环节就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这就需要电力企业依据各种供用电合同的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规范的供用电合同的表述格式应明朗、清晰,条款内容应具体详细、内容前后一致、无冲突之处。假如合同的措辞言语不准确、不严格的话,极易出现歧义,这往往会引发合同纠纷,严重的话还会给电力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电力企业在签署各种合同的过程中都应具有谨慎、严肃的态度,切勿因粗心大意而买下法律风险隐患,尽可能提高合同内容的精准性、全面性、科学性及合法性。电力企业应组建专门的合同审查部门对各种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内容涵盖签订合同的程序科学与否、合同内容完善与否、合同中相关定义精确与否、合同相关标准合法与否,从而尽可能做到防微杜渐、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①电力企业与用电单位或个人齐心合力,在相关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初步拟定合同内容,然后交给电力企业相关部门进行考查与审核。②电力企业相关机构审议通过之后,再交给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进行专项审批并编号。③电力企业主管领导对已经编号的合同最后进行审批。在审批中针对存在问题的合同,应发回重审;如果完全符合要求的话,电力企业与用电方应分别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环节事关重大,切勿马虎,必须严格依照规范的合同签订流程一步步完成,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电力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二、规范合同履行关,消除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与用电方根据法律程序资源签署供用电合同后,合同就具有了约束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效力。一份合理科学、可靠又安全的合同为电力企业提高供电服务能力、获得预期经济效益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只有供电企业获得良好效益的基础是合同双方都较好地管理与控制了合同的执行过程。合同的履行过程,是指电力企业与用电方严格遵循了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价格、质量、标准、数量等要求,全面而到位地履行该履行的义务、承担自身该承担的责任。要想提高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与控制水平,就需要合同管理与控制人员具有很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从而自觉履行合同内容中规定的各种义务;不断完善修复纰漏的机制,做好纠纷处理、合同终止与变更等问题,但凡和合同双方有关的义务与权利的变更、合同的执行、关系的确定等都应借助交接单、备忘录、工作联系单、议定书等书面证明形式保存下来,并且这些证明材料还应有双方负责人的盖章签字才有效。由于以上提到的各种书面材料都可作为合同双方执行合同内容的有效凭证,因此必须有专人整理、归纳并妥善保存;及时做好合同结算及赔偿准备工作,合同签署时应明确标出双方应严格依据合同内容中规定的方式、数量、质量、主题、地点、时间等自觉履行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

三、提高法制化水平,为法律风险预警提供保障

电力企业每年都应指派专业人员全面分析、认真研究社会及经济发展情况,关注与电力企业业务相关的各种新政策,在全面分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预测其中的法律风险,通过科学梳理全面开展电力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预警活动。依据电力企业核心工作,从企业的生产、销售、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深度挖掘各种业务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将各种风险消灭在摇篮中,及时盘点与梳理合同管理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工作中有悖于合同内容的情况,并从法律的高度处理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从而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到法律层面。而要想实现法律化管理,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在实际操作中应做好以下几点:①要健全与梳理相关法律体系及法规制度,制定清晰的合同管理系统目录,尽可能增强系统的实效性、时效性、合法性及合理性,保证供用电合同的落实力度。②构建去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电力企业的预算管理及综合规划水平,在不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前提下,保证自行可合理解决。③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审查合同制度。应提升电力企业领导的合同管理意识,推行分工与责任制,提高电力企业检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质量,恰当分配各个部门在合同风险预防中的具体工作与责任,充分发挥合同审核及法律咨询作用,最终有效降低与规避合同法律风险。

总之,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预防是电力企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其管理实效直接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因此,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企业领导与合同管理人员应全面认识当前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成效,才能切实降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最终为电力企业获得更大经济利益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洁荣.如何规避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3,04:47-49.

第4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论文关键词 企业合同 法律风险 防范措施

    合同是市场经济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从事民事行为的媒介,是现代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载体,对于企业交易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通过交易获得盈利,并利用合同确定交易活动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到顺利完成交易,获得利益的目的。而由于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如签订流程不规范、管理不善等问题,使得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着合同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风险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常发生和客观存在的现象,人们认识风险时,通常是将其与损失联系在一起。对于风险的涵义,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解释,但综合起来可以归纳出风险的基本要素,即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被预测的、与不确定存在着差异。在风险管理学中,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风险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按承担风险的主体来划分,风险有个人风险、家庭风险、企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企业风险是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企业内部、外部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企业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企业风险以不同的分类方法也有不同的种类,从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角度来看,企业风险可以简单划分为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中的一部分,它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合同签订、履行中存在的不规范的因素而引起的合同约定中企业权利和义务的失衡,导致企业需承担实际法律责任、遭受损害的现实可能性。一般来说,企业所承担的法律风险与当前社会中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有着一定的关系,社会中法律、法规越健全、完善,企业不依法经营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也就越大。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特征

    作为风险的一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同样有着客观存在性、损失性和可预测性,在具体的实践中,则表现为分布广泛和不可避免性、损失严重性和可防范控制性,同时由于法律就有专业性,合同法律风险也有着专业性。

    在社会活动中,只要有合同存在,使用合同的主体就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因此,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有着分布广泛和不可避免性。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一旦形成,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化解风险,是可能性的风险成为现实就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严重的时候,还可能导致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虽然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但由于风险的可预测性,在实际工作中,风险是可以管理的,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保证企业依法经营,就能有效地实现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将风险的发生率降到最低,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促进企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形成原因

    由于合同的种类多种多样,合同的签订、履行、管理也是一个较为系统复杂的过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也有着不同的分类标准。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种类

    按照企业合同法律所涉及到的法律部门,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分为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风险三种;引发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来源有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种,因此,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又可以分为外部环境合同法律风险和内部合同法律风险;而按照合同具体的实施流程,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有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合同程序法律风险、合同内容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法律风险和合同救济法律风险。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形成原因

    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由于企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不完善、合同审查缺乏规范化管理、合同执行缺乏严肃性等原因,都会形成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并导致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对企业的权益造成损害,使企业蒙受损失。

    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法的合同中,合同签订双方的关系是受法律保护和制约的,如果企业对这一点认识不足,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做一些违法违规或是违约侵权的事情,就会引发企业的法律风险。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企业合同制定管理的过程中,不少企业都是直接从网上下载格式合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但由于格式合同不具有针对性,也就使得合同的实用性大大降低,合同过于概括,有时还存在着合同内容、条款与企业实际不适应的问题,合同的种类、性质界定不明确,结构体系不合理、不清晰,不能满足合同内容条款的要求和企业实际的需求。

    3.合同审查不规范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严谨性要求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其所使用的专业术语、法律语言等必须规范,因此,合同条款、内容中的专业术语、文字及关键字的措施都要十分准确、严谨,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由于合同制定后的审查不力,相关的专业术语、关键字使用不规范,就会造成“一字之差,谬之千里”的现象,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4.合同执行缺乏严肃性

    另外,由于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认识不足,有些企业只将合同当做是双方之间的一个普通约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中的具体内容、条款的要求不重视,合同执行缺乏严肃性,十分容易造成违约侵权的现象,引起纠纷,给企业带来损失。

    由于我国风险理论的研究发展较晚,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才有一些理论工作者将风险问题和如贝叶斯法、决策树法等风险决策的方法介绍多国内,之后,风险管理才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因而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对风险认识不足、不全面的现象,企业管理者和工作人员或者是认识不到风险的重要性,或者是将风险与损失划等号,对风险采取一味的回避态度。这就使得企业对包括合同法律风险在内的各种风险管理不力,缺乏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在风险形成时,不能对风险进行较好的化解,进一步扩大了风险的影响范围,增加了风险的破坏力,使企业面临更加严重的困境。

    三、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对企业发展有着十分大的影响,风险一旦形成,不仅合同的原目标无法实现,还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而针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形成的原因,在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进行管理时,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示范性的文本,构建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进而实现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

    (一)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全员法律意识

    从以上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形成原因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引发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原因中,最基本的原因是企业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在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应该加强对企业全员法律意识的培养力度,提高企业全员的法律意识,通过举办合同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合同法学习资料等方式开展各种法律教育活动,对合同的种类、主体、合同法条款等进行讲解,使企业全员能够更为全面对认识到合同和合同法,树立其正确的法律观念,从基础上对企业合同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提高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整体管理水平,从而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

    科学合理的制度是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保障,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时,应当根据企业的自身的特点,结合企业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际,综合考虑企业内部、外部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建立起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专门性文件三个层次组成的较为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基本制度为基础,建立专项的管理制度,对合同制定中各个程序进行具体的规范,并根据合同管理部门实践中遇到的不同情况对专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从而使合同的管理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促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三)优化合同签订流程,确保合同合理合法

    由于合同一旦签订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由合同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应当优化合同的签订流程,在合同签订前,首先应当做好事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对市场、产品、客户的调查,以调查的实际资料作为分析的参考资料,遴选和确定出合同签订的对象,从而再做出最终的决策,确定合同签订的方式、内容和签订对象。

    在合同草拟、制定时,合同中一些专业性强的条款、内容要参考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对制定好的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中的专业术语等严格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等的要求,确保合同中的文字使用准确,尤其是关键字的使用要严谨、规范。

    (四)加大合同执行力度,正确处理纠纷

第5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 法律 风险 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广大的中小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舞台,同时也使中小企业面临更大挑战和风险,法律风险便是其主要的风险之一。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导致其在生产经营与管理过程中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为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中小企业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管理机制,本文笔者就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谈一些看法。

一、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风险及其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未跟上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或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贯穿企业始终,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风险分布的广泛性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的所有行为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法律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可以说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在企业运营的所有领域和各个环节,企业法律风险分布的范围和企业风险分布的范围基本一致,贯穿企业从设立到清算的整个过程。

2.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的伴生性和转化性

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法律风险的存在意味着必然还有其他风险存在,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相伴相生,同时在一定条件下,他们还相互转化,其他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将引发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发生的后果也一定会导致其他风险的发生。

3.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

法律风险发生前提是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法律和合同是判断风险是否存在、风险后果是否严重的基本依据,因此和其他风险相比,法律风险具有相对客观性,不能依靠相关人员的主观判断。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经济实力薄弱,内部管理不健全,管理者素质相对较低,面临的风险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表现为:

1.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较低

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内部因素。中小企业的从业者的知识水平、法律素养一般都不太高,一些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薄,在经营决策时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为了个人的私利而不惜牺牲企业的利益,在经济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有的企业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为了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总是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包括利用竞争对手、恶意打压竞争对手,非法、变相剥夺劳动者权益等。有的企业不注意法律维权,比如由于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没有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而被对手抢注,使自己遭受不该有的利益损失。

2.企业自身制度存在缺陷

企业自身制度缺陷、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和故意违法经营等因素也会导致产生法律风险。中小企业一般制度都不太健全,企业自身制度缺陷是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某些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审核程序或者法律审核把关不严,加之法律监督缺失,致使企业存在有法律漏洞的、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制度,企业在极大的法律风险中运营,危机重重。制度存在缺陷也导致,企业员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也是企业存在内部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3.外部法律环境影响

法律环境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外部因素。一般可分为立法不完善、执法不公正和市场主体缺乏诚信三个方面。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走过了相当的历程,但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有关法律法规还在不断出台和修订。因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和修订,使企业原来合法或不违法的经济活动,有可能违反了新的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同时有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膨胀导致的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泛滥、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标准不一、执法不公平,也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种类

中小企业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中的法律风险

在设立过程中,企业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义务,以及发起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企业法律风险的产生。

(二)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有关资料表明70%以上的企业对合同的签订、审核、履约等环节缺乏严格的管理程序。有的企业为了提高效率,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把业务合同章交给业务人员随身携带,签了合同也不审查,对合同文本也无备案管理制度。一些企业对合同履约过程缺乏严格控制和有效防范。这些企业在流动资金非常匮乏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仍高达40%以上,而且有70%以上的外欠款已长达两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多数中小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有的企业对商标有偿使用者缺乏有效监督,从而出了问题后殃及了商标所有者声誉。特别是有些企业为了眼前利益,将注册商标交给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厂商使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既没有在商标局备案,也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依法监督。有的企业对技术秘密保护不力,使企业多年研制的科技成果化为乌有。这类风险往往由于企业专利意识不强或担心申报专利容易泄密,因此没有及时申报专利,而且也没有及时采取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防范措施,由此产生法律风险。

(四)担保法律风险

一些中小企业只是顾及“关系户”的面子,未考虑担保对象的资信情况和还债能力就草草地为其担保。这种盲目担保的行为由于“关系户”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致使担保企业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使好端端一个企业陷入困境。

(五)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第6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依法治国;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控制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8.087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8-0-03

加强合同风险分析和控制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前提,任何油田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和工程风险等的综合管理也就无从谈起。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油田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在确立合同交易对象后,需草拟文本、向指向的交易对象发出要约,并得到对方的承诺。企业的经营活动始于合同、终于合同,所有的相关管理活动都属合同管理。合同内容或签订及履行中的作为或不作为,都有可能使企业因违反法律规定、违约或未充分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法利益受到不利影响,故在合同成立的过程中主要有要约法律风险、承诺法律风险、合同性质法律风险以及与合同订立相关的制度下的法律风险。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也日益复杂,企业面临的风险也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加强合同管理,一定程度上能够规范、约束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优化市场资源的配置,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从而实现企业承诺,体现企业诚信,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终使企业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使企业从上到下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的经营思想,对合同法律风险的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1 油田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类型及成因分析

1.1 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

油田开发之前首先考虑的是与谁签订合同,合同对象的信誉情况、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等对合同的影响,而对法律主体资格、行为能力、授权情况及企业治理结构等敏感度不足,而这些潜在的法律风险一旦爆发,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特别是合同欺诈对企业的影响将是致命的。合同中的承诺是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该意思一旦成立并以承诺方式送达,则合同成立。合同的性质包括主合同与从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的区分等都需要仔细辨别,以防合同双方对合同性质认定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必要损失。合同订立相关制度下的法律风险包括法律规定的如合同形式选择错误,以及企业制度规定的如不履行审批程序等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签约主体或者无权、超出权限签订的合同一旦签订,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承担将无法保证,比如利用挂靠等方式虚拟合同主体等情况,在该种情形下,由于实际履行合同的主体缺乏必要的法律执业资格或经济方面实力较弱,更易产生履行合同困难或责任风险的现象。

1.2 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

油田企业为提高合同效率及管理质量,往往对合同条款定出相应的标准文本。格式合同的运用使企业的合同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有效节约合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但同时也有一定局限性及法律规定上的限制性。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价款(报酬)、数量、质量、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条款为合同的主要条款,该类条款允许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协商并进行约定或补充约定。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在法律规定中,合同法规定了确定标准,如价款不明,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价格执行,有政府定价的按指导价执行;履行地不明,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执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执行;履行期限不明,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给对方必要时间后随时要求履行;履行费用不明,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质量要求不明,按国标、行标或通常满足合同目的的特点标准执行。对于工程竣工,未按约定进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1条,《消防法》第9条、第10条、第58条的规定,单位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可能承担工程质量纠纷造成的损失;可能被责任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车辆维修,未按约定进行验收,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1条的规定,单位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因车辆维修质量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失。对于怠于行使合同权利,未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对长周期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制造过程的监造和检验,根据《合同法》第60条、第111条、第153条至第155条的规定,可能导致长周期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影响单位正常的生产活动;履行方式不明,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执行。如,合同条款对标的、数量、计算标准、质量标准、质保期、质保金、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不明确;或签字时未注明日期,根据《合同法》第12条、第32条、第61条及第62条的规定,可能导致纠纷发生,加重单位负担或利益受损;消防车技术服务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的规定,可能导致纠纷发生,加重单位负担或使单位利益受损。

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的角度看,企业最大和最难控制的法律风险来自对外交易。一方面是因为企业所有投融资、并购、工程建设和销售等业务活动都要按市场规则进行,而中石化每年对外交易次数和金额巨大,发生风险的几率很高。另一方面,中石化采取的一级法人体制也使局部的法律风险进一步放大,任何一家地区公司由于合同引发的第三方追索或司法裁判结果,都可能直接追及股份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在这种法律体制下,如果淡化风险防范意识、弱化合同管理,公司运营就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境地。正因为如此,中石化应把合同管理作为企业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法律工作的重中之重。

1.3 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

根据合同履行的违约行为可分为合同履行不适当及合同不履行,合同不履行又可分为拒不履行及履行不能。对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风险治理,可采取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解除合同及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拒不履行本身并不等于违约行为(如后履行抗辩权等),也不等同于合同己经解除。但在实践中,承包方出现主观过错时往往借故不履行合同,这就需要公司做出仔细判断,正确选择合理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治理,可用催告、抗辩、解除合同及追究违约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采用提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债务人来讲,其情况的复杂性导致法律风险种类较多,通常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有保密条款、风险转移条款、免责条款及担保条款等。例如,保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核心科技人员离职技术保密管理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第25条,《刑法》第219条、第220条的规定,可能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油田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对策

2.1 建立公正公平的合同管理体系

法律法规的约束是建立一个公正公平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现行油田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普遍操作方式是按独立的个体对合同进行管理,解决的是每个独立合同项下的实际法律问题。对所有合同有用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战略决策非常有益。油田企业应在各相应管理层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和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接口设置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由最高领导层牵头举办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会,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处理和协调合同中存在的法律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作为企业外部经营活动的载体,单一合同本身包括的信息是有限的,但一定期限内企业所有的合同所蕴含的如经营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及市场信息是海量的,故合同风险管理的长远发展要从事务性管理向战略性管理渐变。

例如,分公司建立了6项法律风险专项制度,其中法律风险管理办法属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包含法律风险管理遵循的工作原则、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法律风险识别、评价、法律风险应对、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沟通、记录与报告、法律风险应急、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中处于“基本法”地位,其他5个制度的制定以它为依据,为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控年度评估暂行办法、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办法以及重大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办法,通过抓制度的执行落实,有力推动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2.2 提高合同法制管理意识,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经济发展与法律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包括合同风险在内的企业法律风险本质上就是与法律环境相冲突的产物。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与传统的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防范有着本质不同,法律风险管理强调从管理的角度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价与控制。法律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也不是企业新增加的一项管理活动,而是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内生于各项经营管理流程之中,是一个持续循环、不断改善的动态闭环过程。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围绕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执行法律风险管理的防控措施和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全面、规范和动态管理,提高法律风险管控能力,降低整体法律风险,为企业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律保障。法律环境的走向直接影响到企业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油田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以及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法律环境即立法、执法、司法以及企业守法环境的改善,对确定产权关系、确立经济交易规则、构建经济体系以及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故在国有企业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更加适应法律环境的企业法律行为将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必然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效果才会真正显现。

2.3 加强合同相关法律的学习,提高合同法律风险识别能力

油田企业内部应加强合同法律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企业中,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是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是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提高和改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素质结构,可采用自己培养、外部聘用或与专业合同管理和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方式,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项目合同管理的研究和指导实践。同时,选拔具有一定合同管理素质的管理人员进入领导层,设立合同管理专项奖励基金等有效手段,在企业范围内营造重视合同管理、尊重合同管理人才的氛围,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2.4 实现项目全周期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从合同的立项到签订,从合同谈判到审查,从合同履行到追责,合同运行周期中的每个阶段的风险防范都应括在合同管理内容之中。合同文本不是合同风险防范的全部,以合同文本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发展为以合同周期所有内容进行法律防范。坚持这一发展路径,更能够有效防范商业模式下错误选择所带来的合同风险。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于企业法律审计管理,这是由法律顾问机构的性质决定的,是专业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和各级下属企业都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在大型施工企业总部合同管理机构,根据合同的不同类别,甚至可以继续划分专业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条件较好的企业,应在合同管理机构中设立具备法律顾问资格,又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专业技术和经验的人员做法律顾问,以方便对合同进行全面和专业的审核,以及履行过程的监管。

例如,分公司通过建立6项法律风险专项制度,其中法律风险管理办法属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包含法律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工作原则、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法律风险识别、评价、法律风险应对、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沟通、记录与报告、法律风险应急、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中处于“基本法”地位,其他5项制度的制定以它为依据,为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控年度评估暂行办法、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办法以及重大项目法律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法律风险清单进行法律风险识别,通过法律风险综合分析和法律风险定性、定量分析法律风险,查找容易发生的法律风险类型,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石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将法律风险分为三级:重大法律风险,即五级风险和四级风险;重要法律风险,即三级风险;一般法律风险,即二级风险和一级风险。根据风险点所涉及的业务流程是否由信息系统实现,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实现。线上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内控、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对接,实时抽取相关系统的数据,进行法律风险分析,对有法律风险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合理提示。线下方式就是针对无法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在线监控的,采取定期填报防控计划执行结果的方式,监督防控计划的实施,确保有效防控法律风险。通过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对法律风险防控计划业务部门的自我评价及法律风险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获取防控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并根据不同的统计维度统计分析完成情况,形成对法律风险的持续改进建议,反馈至业务部门进行整改,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对法律风险的闭环管理,切实解决法律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缺乏主动性、系统性、目标性和经济性的“四大难题”,真正实现法律事务工作从事务型向管理型、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两个根本转变”。实现法律风险识别、量化评价、风险防控、效果评估、信息查询及统计分析六大功能,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控能力,促进企业平稳发展。

3 结 语

本文通过对油田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类型及成因分析,提出相应对策。除上述问题外,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所涉及的细节还有很多,需要在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的同时,做好合同法律风险预测和规避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的高效化和低风险化。

主要参考文献

[1]郭聪.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0.

[2]王宾容,王霁霞,孙志燕.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第7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分析;防控

合同在企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是企业在日常的经济活动当中获得收益的纽带,于此同时,合同也能够产生一些纠纷。企业在日常的经济活动当中,在签订、履行、变更和中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以及确定违反合同所需要承担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利益可能受到的损害,就是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的特点,它是企业最经常见到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风险。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怎样更好地对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防控已日益引起企业的关注。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合同法律风险意识淡薄。

众所周知,从本质上来讲,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是一种契约性质的经济。合同体现了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倘若合同是合法的,那么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就很容易招致风险。这种合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能够自觉地依法经营,很容易从自身的利益角度考虑,不限于法律法规的制约,做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比如,作假、打球等;另一方面是不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具备审查合同法律的能力,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急于应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

签订合同存在的风险,一方面是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比如对合同方的年检情况、资质证明、准入许可、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和主体资格等调查不力,或者是没有认真核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另一方面是合同条款的内容欠缺,约定不具体,用词不够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等。审查合同不到位或者是没有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就可能会使合同不具备全面性与合法性。

3.履行合同存在的风险。

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是对方违约而对企业造成的各种损失,就是履行合同的存在的风险。一方面是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缺少管理,没有注意到合同方的一些变化,不能够尽早地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这导致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损失与纠纷;另一方面是对违约没有快速地做出反应,决策延误,策略不当或者是追究不力致使企业经济受损。

4.证据缺失存在的风险。

法律是重视证据的。合同法律的证据有合同正本、质量检验报告、谈判记录和经济往来的一些凭据等等,倘若企业保留证据缺失或者是没有保留证据,那么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会使企业陷入被动的僵局。

二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

1.增强合同法律风险意识。

企业认识风险与防控风险的前提条件是增强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增强合同法律风险意识也是企业建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要想增强企业管理者的合同法律风险意识,一方面需要提高管理者对合同法律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要使管理者积极主动地学法、用法和维法。因此,企业需要大力地宣传合同法律法规风险防控知识,应用经验交流、案例教学和集中讲课的方式,使各个部门的管理者,尤其是低层的业务主管,让他们认识到合同法律风险和危害,增强管理者的责任感与防控意识。于此同时,教授他们合同的起草、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和谈判技巧等知识,以使他们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避免出现错漏现象。企业需要按部就班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以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创设一种人人都学法、用法和讲法的氛围。

2.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合同组织管理体系是加强合同管理和防控合同法律风险的保障。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只能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授权的委托人签订企业的合同和行使合同的诉讼权。因此,企业需要遵循大力协同、合理分工和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一套法人代表主管,由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统一管理,各个部门分开管理,具体责任人专门管理,相互配合,彼此协调,纵横成网,上下成线的合同组织管理体系,并实施岗位负责制,让合同工作事事有人管理,层层有人抓,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确保落实。对于牵涉到的一些数额比较大的购销合同、重大技术的引进、对外担保、投资融资和企业的兼并重组等合同,需要特殊对待。

3.创建预警机制。

企业创造条件,运用一些比较先进的管理合同的软件,借助信息化手段创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应用信息化平台展现企业合同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做出迅速地反应,实时地应对。加大收集跟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有关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资料,跟踪与分析跟企业合同法律有关联的立法倾向,创建信息数据库,并不断地加以更新,以更加有效地防控合同法律风险。

4.合同档案管理。

收集与整理合同档案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在合同之外的一些往来凭证,比如汇款单、发票复印件、签收单、到货验收证明、合同正本、购销项目中的订货单、质量检验报告、谈判记录、对账单,建设工程项目当中的工期顺延、竣工验收材料与签证确认等有关联的材料,以及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函件和往来传真都是最有力的证据,实时地收集与整理这些证据,可以把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完整地记录下来,以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便于在出现纠纷的时候提供最有力的证据,维护企业经济利益与合法权益。

5.实时地处理合同法律纠纷。

事实上,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因此,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纠纷与争议。企业针对一些潜在的合同法律纠纷,需要评估它的影响,提出一些应急的解决方案,以尽早地防控合同法律风险。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的时候,需要迅速地反应与积极地应对,提出一些处理纠纷的建议。根据我国有关合同法的要求,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合同法律纠纷。实时地解决好合同法律纠纷,防控合同法律风险,应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合法权益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三 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是一个系统、动态和长期的工作,这既需要企业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又需要企业各个职能部门的互相配合与协调。只有以组织管理体系作为依托,在实践当中不断地积累经验,才可以更好地防控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廖林.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技术与市场.2011(09)

第8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营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过程中疏于法律常识,不守法律规则,不经法定程序,忽视国家法律监管和约束,所实施的行为产生的、可预见的或难以预见的、造成与法律相悖或触犯法律的可能。房地产开发的每个环节,即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受让、成立项目公司、房屋拆迁、市政配套到房地产的合作开发、施工建造、项目转让、房屋销售、按揭贷款、物业管理等环节都有疏漏和失误的可能性,进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只要在房地产市场中运作,就会毫无例外地面对各种法律风险,就必须事先采取预防措施,事中加以控制,事后加以补救。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房地产开发涉及法律多且关联性强。房地产开发涉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担保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共同作用,影响着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二是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的阶段性特点明显。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因各个阶段主要任务不同其法律风险表现也是不同的。三是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多且具挑战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地产权属于物权的范畴,而且是所有物权中最具份量的。房地产由于位置固定性、价值量大、附着于其上的社会关系复杂等特点,使国家针对房地产的产权确认、产权使用和让渡等都从法律上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远比一般物权复杂,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开发面临着更多、更具挑战性的法律风险。综上笔者认为,房地产业是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非常重要,必须采取“三点一线”模式,即以土地获取阶段防控为基点,以投资决策阶段防控为难点,以建设销售管理阶段防控为重点,以完善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流程管理为主线,实现“点线面”结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面、系统、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

1、把土地获取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点,搞好项目立项可研论证和风险分析,把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第一关。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运作之前,应注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制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法律风险评估书、法律风险意见书等文件。对项目立项的依据手续、工作流程等都要规范,形成体系,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过程中,要结合规划设计、拆迁安置补偿和资金筹集等工作,应重点关注土地法律风险、市场法律风险、拆迁安置法律风险和和筹资法律风险,加强对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性分析、适用性分析和价值性分析,进行项目立项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比较,再决定是否进行项目运作,较大程度地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实践经验也证明,项目运作前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风险预警是企业健康经营的第一道屏障。

2、把投资决策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难点,把握好投资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减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负担。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体现在投资决策的全过程,何时何地开发何种类型的房地产,能否把握好投资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法律风险防范非常关键。房地产企业必须考虑有关开发区域、开发房地产类型、开发时机的法律风险,坚持分散投资的策略,对备选项目的城市布局、区位优势、物业形态、消费市场等方面都要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全方位把控,确保摸清、看透、投准。房地产投资分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分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投资主体分散等方式。投资区域分散是将房地产投资分散到不同区域,从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区经济不景气对投资的影响,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投资时间分散则是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时间间隔,从而避免因市场变化、或市场脉搏把握不好而带来的损失。投资主体分散是通过寻求良好的合作伙伴,充分调动投资各方的积极性,双方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各类风险的发生。

3、把项目建设销售管理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加强运营过程的合同管理,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载体。投资房地产是一项收益与风险都很高的经营项目,而合同条款的严谨和完备程度决定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大小。合同是房地产企业对外经济往来最重要的载体,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意定的“法律”效果。事实证明,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大量的法律纠纷都与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不规范、不严谨甚至不合法有关。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销售管理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招标模式、承包方式、承包合同、工期拖延、施工索赔、租售合同、销售时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方面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重点完善对合作方履约信用和能力的审查机制;完善对合同的定价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审核定价制度;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实行合同审批领导联签、部门会签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制作公司内部各种规范性的制式合同文本;对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组织合同规范运作的专业培训;建立公司合同跟踪、付款的监督、保护机制和办法,实行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机制。通过系统的合同管理以及履约责任制的建立,有效防止法律风险的产生。

4、以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流程管理为主线,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内控体系。房地产开发是一个涉及面广、关系到众多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复杂系统工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对外交往都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及时建立房地产项目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一条龙流程管理制度模式,对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法律风险管理必须着力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强化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企业法治文化氛围。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育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要使法律风险防控形成长效机制,必须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企业的每位成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关注新法新规的出台。企业必须将学习培训作为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风险的警觉性和预见性,从而有效地构建起防范法律风险的无形屏障。

二是要加强法务队伍建设,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建立,必须对外聘请法律顾问,对内设立法务部门。外聘律师最重要作用并不在于诉讼阶段,而在于非诉讼阶段,即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事后处理为辅,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为企业解决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和危机处理,审点工作和重要环节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只要充分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就能够有效地避免签约环节的失误和疏漏,并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从而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内设的企业法律部门主要侧重于企业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工作对接,内外衔接配合,更加细致准确地解决企业的法律问题。企业的法务部门应深入企业经济活动,积极为重大决策发表法律意见,开展重要制度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易发纠纷事件的预告防范和应急处置,提前介入诉讼纠纷,找好法务工作的切入点,将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处理好业务开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使法务工作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融为一体,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履行法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是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的自我诊断体系,实施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根据房地产投资、建设、运营的特点,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诊断体系,用以诊断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状态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排查制度和纠错机制。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是一种系统的、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法律风险识别,通过分析研究在项目每个阶段在哪些方面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进而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归类分析。第二是法律风险的分析评估,主要是分析研究项目实际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造成后果是什么,引起后果有多大,是否可以避免法律风险等。第三是法律风险处理,根据拟定的法律风险对策,协调、解决和处理法律风险问题。

第9篇: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防控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如财务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政策风险、政治风险、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企业法律风险属于企业风险的范畴,法律风险贯穿企业的始终,因此正确认识和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和发展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建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基本要求。企业的经营活动始于合同、终于合同,合同内容或签订及履行中的作为或不作为,都有可能使企业因违反法律规定、违约、未充分行使法定权利,而使合法利益受到不利影响。这种可能性,就是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是企业最频繁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何客观地分析合同法律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地防控措施,是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

企业法律工作的实质就是控制和解决法律风险,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不仅仅是企业法务人员的工作,而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的目标,因为它贯穿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并且随着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企业业务范围的变化而不断的变化。笔者作为一家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合同管理法务工作人员,现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作如下浅述。

一、概述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等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征:1、企业合同风险产生的缘由是市场交易和企业运营的各种因素所致,带有明显的复杂多变性;2、企业合同风险存在于市场交易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全过程;3、企业合同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承担合同法律责任;4、合同法律风险是可以避免、可以预防、可以控制的。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签约主体法律风险、合同审查法律风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合同履行法律风险、等,最终体现于企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两方面。而风险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对签约主体资质、履约能力等审查不严,授权代表的授权不明确,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认识不够等,导致发生缔约过失责任;2、合同管理不规范,包括不签订书面合同、倒签合同、合同内容不明确、重要条款缺失、合同履行缺乏有效的监控体系等。

二、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分析

(一)合同主体法律风险。

作为合同内容的一个重要要件,合同主体选择是否正确,对于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以及是否能正常履行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对合同主体的审查是合同管理工作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无论是合同签订前,还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对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或对合同主体存续情况关注不够,均有可能会出现合同欺诈、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等风险。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主体资质法律风险。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各类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主体一般为企业法人。合同主体资质是指签约对方是否依法成立,以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资质和能力。部分合同签订前,需要对方具有特定的专业资质或专门许可,如特种行业经营资质许可(如:保险业、金融、医疗、典当、公章刻制、危险化学品、旧货经营、印刷业等)、建设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强制认证等。如果缔约对方不具备交易主体资质,则会产生合同无效情形,同时,亦可能产生行政处罚风险。因此,合同签订前,对合同主体资质审查尤为重要。具体审查内容一般包括对方是否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是否具有相应的规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特定的专业资质或特种经营许可资质等。

2、人签订履行合同风险。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是指人以被人的名义,在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人进行必须有权,在委托中,授权委托书是证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人姓名、的事项和权限、有效期限和委托日期,并由被人签名或盖章。合同签订过程中,大量的合同是由人签订完成的,其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为无权、超越权、授权不明等。如果对方提供授权手续不明或不完整,则极易产生纠纷。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人的追认,被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发生无权交易,则可能会出现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从而增加合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