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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精选(九篇)

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

第1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主题公园;盈利模式

自从1989年深圳华侨城投资创建的“锦锈中华”景区建成开业,到十多年来陆续建设开业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一期等大型文化主题公园,都相继取得成功。大型主题公园在我国开创了新局面,北京的“世界公园”、江苏苏州的“苏州乐园”、浙江杭州的“宋城”和“杭州乐园”、云南昆明的“云南民族村”和“世界园艺博览园”、海南三亚的“南山文化旅游区”、广西桂林的“乐满地”等大型主题公园,都已达到较高水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这几年冰雪节期间创建的“松花江冰雪大世界”,也可称为特定时间段内的大型主题公园,其策划和经营管理水平也已大体与国际接轨。然而在主题公园蓬勃发展的同时问题也随之产生。伴随着理论界一场旅游资源能否复制的学术讨论,上百个旅游主题公园(包括各种影视城)产生,但是没有中国特色的主题公园,很多以影视城为代表的主题公园已经开始衰落,大量的固定资产闲置,主题公园何去何从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产业发展问题。

主题公园是以经济盈利为目的,根据选定的文化背景,主要依托人造景观和设施使游客获得体验的封闭性景点和景区。根据主题公园所能提供的旅游体验类型(产品形态)对其进行分类,目前的主题公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景模拟型,各种影视城类型的主题公园;游乐型,比如苏州乐园、锦江乐园(华东)、梦幻水城(珠海);观光型,锦绣中华,世界之窗(深圳)等;主题型,基辅号航空母舰(天津)、明斯克航空母舰(深圳)、各种水族馆;风情体验型,各种民族村、民俗村。

一般来说以上几种主题公园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提供初级体验(经历)的机会出让,比如:出售门票;提供有助于丰富体验(经历)的相关服务以及相应的服务体验本身,比如: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出让围绕旅游者(潜在旅游者)的消费能力所带来的可能的收益机会,比如:旅游区内的招商、景区节庆活动商业赞助;获取资本投入后在旅游项目所在地溢价收益的其它商业开发,比如景区,旅游目的地的房地产开发;出让、出售具备知识产权特点的商品,比如:玩具、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等;提供保证旅游景点景区内居民可以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比如:供水,供电等。

以上六种主要的盈利方式是建立在游客到来这一基本事实之上的,即便是建立在景区本地居民的消费能力基础之上的盈利方式也需要通过游客的到来实现相对的规模经济。

目前国内的主题公园存在盈利模式单一的问题,有很多主题公园几乎只有门票收益一种盈利方式来架构其盈利模式,主题公园产业势必衰退。单一的盈利模式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这使得主题公园管理者很难获得有效的融资成果。因而有必要重新认识主题公园,统筹发展,科学谋划,摸索主题公园盈利的途径和步骤。

一、探询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

(一)资源资本化模式

资源资本化模式是主要针对一些自然和人文资源本身比较丰富的主题公园而设计,利用主题公园资源本身的不可替代性通过资本化的手段展开经营。其资本化的部分包括土地、林产、水资源等。首先明确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家只转让经营开发权,由于主题公园作为旅游资源的外部性,所以其行政管理权规划权和文物保护权就必须由政府行使。可以在其收入中划拨一部分固定费用加以维护。而转让的开发经营权包括公园管理权、开发权、招商权、门票收益权、经营项目开发与收益权等。旅游经营权本身可以抵押,门票收益权可以向金融机构贷款,而土地使用权可以质押贷款。这样的形式应有法律形式加以确认。比如森林公园和温泉公园以及一些有特殊文化吸引力的公园,他们的设计都可以从资源资本化模式去经营。

(二)独特性产品吸引模式

独特性产品吸引模式是在资源本身不够形成游客吸引力的情况下,通过注入性的产品打造来设计出游客吸引力。这种模式的运用需要结合四个方面因素加以考虑: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旅游目的地的形象感知;主题公园产品的无替代性或稀缺性;决策者行为。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挖掘本地和吸收外来文化元素,打造独特性的产品。

(三)价值链模式

主题公园的价值链包括主体链、分支链和子链三个部分,其中主体链包括门票、游乐项目;分支链包括餐饮、住宿、旅游纪念品;子链包括公园会展、对外招商和其他对外盈利服务。

二、设计全新的游憩方式

目前,我国各种主题公园发展参差不齐,其原因为我国大部分主题园的开发者大多是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投资机构,他们往往从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从而导致选题、规划、选址、运营等各方面的错位,缺乏相互协调、互动关联。

主题公园作为一种大众化的休闲产品,必须改变以往那种单一的主题设计、旅游者参与性不强、体验不足的被动局面。所以,主题公园的规划设计应该需要专业的旅游规划、策划智力机构,为主题公园的发展把好主题脉、规划策划出可行的方案、创造出全新的游憩方式、设计合理的商业运作模式,指明发展方向。

在游憩方式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人本主义、审美凸显与独特吸引力、情境化与体验化、游乐产品化等四大原则,追求实用可操作、独特奇异的创意观念。把主题公园的观赏、运动、教育、娱乐、休闲等各种功能元素加以通盘考虑,形成主题公园的独特吸引点。例如,西部某旅游城市的主题公园设计出一项“在这里,给你一个支点,你可以撬动地球”的游乐项目:即是运用科学的物理原理和物理结构,设计出一个在杠杆这边,只要你手指轻轻一动,在杠杆另一边,硕大的地球就被撬起来的娱乐场景体验区,不仅让游客学到了趣味的科学知识、了解了神秘的历史典故。

三、树立整合营销传播理念

具备了良好的市场运做方式,设计了全新的游憩方式以后,下一步就是主题公园营销。主题公园的营销应该树立“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这一理念发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传播合作效应”概念,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目前,整合营销传播的理念已经受到我国旅游营销界的大力追捧。它的本质含义是:注重对营销信息传播手段的整合以及对传播效率的评价,而不是传统营销理论所注重的营销的所有环节。

四、加快公园经营管理人才开发

目前,我国公园数量众多,类型齐全,但主题公园经营管理人才还相当匮乏,而且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旅游运营人才培养体系。所以,对主题公园是运营人才的培养是十分迫切的。

关于我国主题公园的旅游人才开发,主要是三全开发,即全员开发、全程开发、全能开发,就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平等而有序的开发,进行全员培训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全程开发,主要包括员工全程开发和项目全程开发,根据不同的人力资源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实施不同的开发策略。全能开发,即是从员工的知识技能的横向开发和员工职业生涯的纵向开发。

五、实现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主题公园的盈利模式:即主题公园通过投入相关经济要素后获取经济收入的方式和获取其他物质利益手段的结合,其核心是主题公园获得现金流入的途径组合。从对主题公园产品系列的横向和纵向的挖掘深度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盈利模式(按产品开发深度顺序排列):

旅游门票盈利模式:即通过简单的圈起来收取门票的模式,这是主题公园最基本和最初级的盈利模式。

游憩产品服务盈利模式:即提供有助于丰富体验(经历)的游憩服务以及相应的服务体验来实现盈利的模式,它是主题公园的核心盈利模式。

旅游综合服务盈利模式:即是在主题公园区,通过旅游者的餐饮、住宿、购物等相关外延服务来获取盈利。

公园商业盈利模式:即通过自身的节庆活动和对外招商以及其他会展、广告、等其他的一系列对外服务而达到盈利目的的盈利模式的组合,这是主题公园的深度开发盈利模式。

因此,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科学分析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谋划,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主题公园的盈利,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的主题公园业,为我国旅游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杨程波.主题公园――城市旅游形象的新名片[N].中国旅游报,2004-06-15.

2、何建伟.深圳华侨城旅游文化特色探析[J].旅游学刊,1999(5).

3、王新民.主题公园的高效益奇迹和价值导向[J].旅游学刊,1994(6).

第2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公司主业突出,主导产品脉络宁注射液,作为国家医保药品和心血管药物,未来仍能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增长空间有限。新收购的宿迁人民医院,是公司正在寻求新的盈利点的尝试,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贡献如何还存在未知数,公司近几年将维持平稳增长的趋势。

投资要点:

1、主导产品脉络宁注射液市场比较成熟,成长空间有限,

2、收购医院项目短期内很难形成较好的利润收益 ,

3、公司推出新产品较多,但没有形成拳头产品,

4、公司未来几年基本维持目前的盈利能力。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人民总后勤部[1998]后生字第261号文批准,由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总医院企业管理局、后勤部苏州企业管理局、后勤部南京企业管理局一分局、后勤部徐州企业管理局分别将其所属的南京金陵制药厂、福州梅峰制药厂、浙江天峰制药厂、南京金威天然饮料公司、合肥利民制药厂以199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投入,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9月8日,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4979447-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中西药原料和制剂、生化制品、医药包装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天然饮料等生产、销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42号文核准,公司于1999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8.40元,发行后公司的股本增至2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1999年9月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号 3201091000208(2003年4月经工商年检,注册号变更为3201921000980)。

虽然金陵药业集团公司已与南京医药集团合并成为南京医药产业集团,但只是两套班子合并联合办公,而子公司的运作仍是原来各自独立的经营方式,因此集团层面上的合并对上市公司基本没有产生什么影响。

2、公司前10大股东(见下表)

二、公司主导产品分析

公司主导产品是脉络宁注射液,2003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2%,主营利润占70%,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公司也因此存在产品单一的风险。

脉络宁注射液是治疗脉管炎、脑血栓及其后遗症等血栓闭塞性疾病的中药复方静脉注射剂,以银花、石斛等中药材为原料,经醇、酯类溶剂以科学方法提取精制而成。具有养阴清热、补益肝肾、活血化瘀的功效,其作用机理与抗凝、溶栓、解痉、止痛、扩张血管、改善循环、调节免疫、抗自由基等有关。由于在临床应用中具有起效迅速、疗效确切、安全性好的特点,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中医医院急诊科室必备中成药”,在全国范围的医院中广泛使用。

目前脉络宁注射液已申请保护期延长到2008年6月7日。由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中药注射液产品推行指纹图谱的质控标准,对于已获得药准字号的产品必须在2004年完成注射剂指纹图谱控制标准,否则将停止生产。这要求公司必须建立自己的石斛GAP种植基地,从源头上控制产品的质量标准,但短期内对公司的产品生产没有影响。

根据国家对中成药价格的限价政策,金陵药业生产的脉络宁市场零售价限价为115元/盒,其中一盒含10支10ml规格的针剂,由于公司目前该产品的市场价格在每盒100多元左右,因此基本没有受到影响。但该产品已经进入成熟期,即使公司加大市场营销费用的投入,也很难有大幅提高,而增加的费用却可能会抵销销售收入的增长。

公司的其他产品如香菇多糖注射液、胃得安胶囊、速力菲片剂等销售额都不大,其中如速力菲等作为补血的保健产品进入市场,也由于产品市场的竞争和公司的销售劣势而不被看好。

三、收购医院项目分析

2003年7月,公司公告,金陵药业以7012.60万元收购宿迁市人民医院70%的股权,本次收购是金陵药业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尝试。

金陵药业一直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上市以后也没有再融资,由于公司一直缺乏良好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能力,拥有充裕的现金而不能产生效益,面临较大的股东压力。公司也因此多次进行委托理财,2003年初就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了15000万元的委托理财协议,但委托理财的亏损引起市场和投资者的不满。收购医院项目既为企业的资金找到了投资方向,也可以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回报,虽然经济效益还不明显,但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减轻不断增大的股东压力。

宿迁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05年美国长老会创办的“仁济医院”,1996年宿迁市划为地级市,1997年医院升格为地级市人民医院,隶属于宿迁市卫生局,是非营利公有制医院,事业单位。宿迁市人民医院占地面积为59,741.4平方米,建筑面积64,160平方米,全院有18个病区,开放床位560张,核定床位520张,牙椅4张,拥有24个专业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32个功能检查室、治疗室。现有职工688人,主任医师6名,副主任医师42名,中级职称210名。研究生10名。年门诊人次26万人次,床位使用率为79.6%。医院现为二级乙等医院,是全市医疗、教学科研中心,承担着宿迁市及周边地区的主要医疗、抢救任务。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为:170401321302。

根据金陵药业的公告,公司将与南京市鼓楼医院联合收购宿迁人民医院,其中鼓楼医院不出资,不享有股权,只参与新医院的管理。收购完成后,金陵药业和鼓楼医院将对宿迁人民医院进行改制,成立的新医院将借助鼓楼医院的品牌优势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力量,并通过引进优秀人才等使新医院的业务建设和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三年内达到或基本达到三级乙等医院的水平,并争取1-2个专科成为省级重点专科。

对此次收购,公司表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金陵药业产业定位为实行适度多元化经营,主要产业领域包括商业化医院的投资与经营,收购医院产权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公司的产业结构主要集中于中药业,利润的大部分来源依赖于单一品种脉络宁注射液,存有潜在的经营风险,收购医院产权有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此外,通过收购还可进一步密切与鼓楼医院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今后在更多项目上合作。

通过鼓楼医院的品牌和管理提升宿迁医院的盈利能力,以及通过与医院的合作推动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是金陵药业的一个尝试,虽然能产生多大效益还很难说,但对公司产品在这些地区的占有率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四、盈利能力分析

金陵药业的主导产品比较单一,主要的利润来源在于脉络宁注射液,公司2003年上半年脉络宁实现销售收入21461.04万元,同比增长14.57%,但从公司脉络宁产市场发展趋势看,该产品已经进入成熟期,发展潜力有限, 200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加大市场费用投入获得了一定的增长,预计2003年全年脉络宁的销售增长保持在14%左右。

公司其他产品包括香菇多糖注射液、胃得安、速力菲等基本维持原来的销售规模或略有增长,其他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盈利对公司仍比较小。

由于金陵药业加大了市场费用,因此2003年公司上半年在主营收入增长36%的情况下,净利润下降了20%左右,预计下半年仍保持同样的状况,全年业绩与2002年基本持平。

收购的宿迁市人民医院短期内对公司的盈利贡献不大,自2000年至2002年,宿迁医院的收入分别为5071.9万元、6049.1万元和6951.9万元,收支差距为-847.8万元、-45.4万元和-219.6万元,根据公司解释,医院的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有一定区别,宿迁医院的财务报表主要体现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其实有许多是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按企业财务制度就不是作为当期费用的,因此如果按企业财务制度计算,该医院实际是盈利的,大约有5%的利润率。

从宿迁医院的收入看,逐年稳步递增,预计2003年能达到8000万元,如果公司收购后能达到5%左右的净利润率,则2003年能产生400万元的利润,但由于公司是7月份收购,并且只占70%的股权,因此金陵药业能享受的利润不超过120万元,贡献不大。

第3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古村镇作为一种不可复制、不可再生的遗产资源,具有较高的旅游价值,是当前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发展的典型代表。然而,古村镇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如环境容量饱和、过度商业化、不合理的门票收费、利益分配扭曲等问题,其中,尤以旅游门票收费问题日渐凸显。

目前,关于旅游门票收费问题存在的现实质疑聚焦于以下几点:①是否收取门票。比如,无锡惠山古镇之前不收门票,游客可以在众多祠堂内参观游玩,但是从无锡市物价局得到消息,从2012年5月20日起,这些原先免费的部分景点开始统一售票,由此立即招致旅游者和古镇内商家的不满,认为古镇内资源价值较低,不足以吸引人花钱来观光,影响了古镇的人气,从而影响了古镇内餐饮、休闲茶座、咖啡吧、手工艺商品店、创意商品店等的生意,而古镇管理办公室人员则宣称门票收费用于文保单位修缮维护。②门票收费的具体形式。古村镇门票收费形式多样,比如,出售给当地居民可供其一年内多次光顾不同景点的年票、出售给旅游者供其游览票上所有景点的通票,以及出售给旅游者或者旅行社的可供自主选择和组合景点的菜单式套票等等,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收费形式,以便在不抑制大多数旅游者需求的同时又能获取更多的收益是古村镇经营管理者争议的热点。③门票的构成和价格制定问题。我国旅游业发展中门票收入对于缓解开发资金不足,以及对旅游资源保护方面起到较为显著的作用,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依赖收取门票为主导的盈利模式和管理方式不利于旅游可持续发展,因而门票价格制定策略和具体构成方面仍在探索阶段,以期摆脱门票经济。④门票收入分配问题。如宏村之前由于门票收入分配方式不合理导致村民经营旅游业的积极性受挫,西递的“人口分配”和“房屋分配”需进一步完善,而江西婺源也因为门票收入分成纠纷导致村民阻止游客进入,从而部分景区紧急关停。

综上可见,古村镇旅游门票的收费模式,以及门票收入分配等问题较为突出。但是,理论界鲜有对此的论述。有鉴于此,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江、浙、沪、皖四地若干代表性古村镇不同门票收费模式的特点,进一步归纳总结出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而,从各利益主体角度分析不同影响因素对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机制与程度,以期推动古村镇门票收费合理化,促进古村镇旅游可持续发展。

二、古村镇旅游门票收费模式比较分析

我国各地历史上都形成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古村镇,近年来开发或计划开发旅游的古村镇数量剧增,甚至大有遍地开花之势。根据中国古镇旅游网上的统计,全国已开发旅游的古城镇200多个,有开发可能性的同类项目1000多个。其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分布相对聚集的古村镇群落主要集中在安徽、浙江、江苏、山西、江西、广东、福建、云南、湖南、广西、贵州等省份,以江浙沪皖的古村镇开发较早,并且相对成熟,综合这些地方的古村镇来看,在门票收费方面存在以下几种典型的模式:

(一)全封闭式模式

全封闭式的门票收费模式是利用围墙、围栏等将景区与外界隔离,使整个古村镇成为一个独立的景区,统一收取门票,并且在景区出入口设有工作人员进行检票的一种模式。这种全封闭式的收费模式主要是采取“一票制”方式,游客不得自由进入古村镇,必须先买景区门票,此门票包括景区中的所有景点或者其中的多个景点,而古村镇的主要收入也来自门票收入。这种收费模式表现出典型的“门票经济”特点。采取这种收费模式的古村镇有皖南的宏村、西递,江西的婺源,浙江的乌镇、南浔,江苏的周庄、同里等。

这些全封闭式收费的古村镇,一般资源价值很高,像西递、宏村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而乌镇、周庄也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故而旅游者愿意花钱去观光。同时,这些古村镇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吸引了规模较大、范围较广的国内外游客。比如,乌镇2009年接待人数为324万人次,之后两年都在500万人次以上;周庄2010年借世博会契机更是达到了592万人次的接待高峰。当然,这些古村镇旅游产品虽然种类丰富,但观光类产品仍然占主要地位。如西递、宏村来访旅游者花费最多的前3项是旅途交通(46.5%)、景区点门票(36%)、饮食(31.5%)和住宿(25%),基本需求消费比重较大,而需求弹性较大的购物、娱乐消费不足;而对周庄旅游发展而言,康体娱乐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的重要性较小,全封闭式收费的古村镇保持着门票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此外,居民参与程度根据不同的古村镇情况有所不同,像西递这种经营主体是村庄集体企业的则参与度比较高,西递本地村民占本地旅游从业人员的比例为65%;而像由外来企业经营的宏村、由多方持股采取现代股份制公司方式经营的乌镇,居民参与度有限,仅参与一些低成本、小投资的经营性项目,比如农家乐或者销售一些土特产、纪念品等,居民所得到的门票收入分红也很有限,比如京黟公司给宏村村民的分红只有门票收入的8%。

(二)半封闭式模式

半封闭式的门票收费模式具有封闭式收费模式的一些共性,如游客也要买门票才能进入古村镇,但是区别在于,如果游客在古村镇内有住宿、餐饮等消费则可以免门票或“借道”方式进入,这是一种将古村镇文化景观和旅游接待项目捆绑打包的收费模式。

以苏州明月湾古村落为例,该村位于太湖西山岛南端,从市区到明月湾的公交车并不多,对于自驾车主来说可进入性较强,主要吸引苏州、无锡、上海等周边城市游客,特别是一些周末度假的家庭游客和一般的团队观光游客等。就明月湾本身而言,古民居、古建筑资源而言等级并不高,但由于地处度假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俱佳的太湖西山岛,其旅游开发的潜力在于村落的休闲价值,产品经营的取向逐步由观光转向休闲度假。目前,古村经营主体是当地镇政府组建的西山旅游公司,为了吸引游客消费,并改善村庄经济,以及考虑到民居客栈老板夹带游客逃票的现象,公司采用了半封闭式的收费模式,将门票与村内住宿、餐饮等消费进行捆绑式销售,居民主要参与临湖农家乐、村内民宿等方面的经营,虽然公司门票收入减少了,但来访游客相对增多,逗留时间相对延长,提升了村庄经济和旅游的综合收益。

又如西塘古镇,作为“首批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AAAA级景区,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开发模式,由政府组建的西塘旅游文化发展公司负责景区整体经营。该公司向所有进入古镇的游客收取门票,但实际操作中,这一官方渠道只在周末和节假日才严格执行,平日里则出现官方规范和私下渠道并行的情况:所有组团游客必须买门票,而散客可通过本地居民引领或搭载专门的三轮车进入景区则不用购买门票。景区大门票以及景区内部分景点的小门票收入成为西塘的主要收入来源,随着西塘逐步发展其休闲娱乐类产品以弥补单一的观光游览类产品,古镇内餐饮、民宿、旅游商店、小吃店以及游船、民俗节庆表演等带来的收入逐渐抵消门票收入的流失,形成一种“1+x”的抵消门票收费流失的盈利模式。当然,因商业经营难度较大等原因,本地居民直接参与经营的项目并不多,据调查,50%以上的商铺都是外来人员租用经营,本地居民则参与一些低成本、小投资的经营项目或者通过收房租、出售房屋等方式获得收益。

(三)半开放式模式

半开放式的门票收费模式是游客可以自由进入古村镇,但是其中部分景点是收小门票的,或者是部分景点采取联票的方式对外开放,除了这些收费景点外,其他地方都可以自由出入,游客可以在景区内自由选择住宿、餐饮、娱乐、观看表演等项目。

以苏州的木渎古镇为例,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AAAA级景区,目前采取景区联票的收费模式,联票内包含了严家花园、虹饮山房、古松园、榜眼府第4个景点,共60元,游船另外收费10元,同时也采取了小景点单独收费模式,如严家花园20元、虹饮山房25元、古松园15元、榜眼府第10元、明月寺5元、明清古瓷馆5元等,以提高单个景点的接待量。木渎古镇景区由木渎镇政府成立的木渎旅游发展实业公司负责经营,上述收费景点大都由政府投资修复,景区街道和河道也由政府整治,公司仅负责运营与管理。古镇居民的收入主要来自自家房屋的租金、股份合作制的年终分红和参与经营服务的收益。

上海的朱家角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国家AAAA级景区,距上海市中心约50千米,区位优势明显,也采用了旅游套票的收费模式,分新水乡访古游(含8个景点)60元、民俗风情游(含4个景点)30元,游船单独收费(分每船短程60元、长程120元),单个小景点也可以单独收费,如棵植园20元、圆津禅寺5元、城隍庙5元,其余的收费小景点基本都是10元。目前,整个古镇景区由政府下属的朱家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景区门票收入全部归公司所有,居民直接参与古镇旅游经营的较少,大都以经营权出让、房屋出租的形式间接参与旅游收益的分配。

(四)全开放式模式

全开放式的免门票模式,是相对于封闭式收费古镇而言,是指无限制游览范围、基本上无收费小景点的古村镇景区,旅游者可以自由进入景区观光游览、休闲、购物、娱乐等,古村镇主要收入来自游客在景区内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消费,而不是门票收入。

以上海七宝古镇为例,位于外环附近的七宝古镇是离市中心最近的古镇,北邻大虹桥枢纽港、交通便利。2000年9月,七宝镇政府组建了“七宝古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七宝老街进行修复改造,就七宝古镇而言,古民居、古寺或其他古建筑的文化价值来说并不高,主要以物美价廉的特色小吃、纪念品等见长,由于七宝古镇二期修建了露天剧场式的文化休闲广场和三期改造成的创意产业和休闲文化中心,七宝古镇的休闲旅游价值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修建改造过程中搬迁了30多户居民,恢复了老街门面房130多间,新建了部分通用商业用房,本地居民很少参与旅游经营,得到政府补助后搬出古镇,主要由外来商家经营购物类、餐饮类、消遣娱乐类及公共服务类业态,交付门面房、店铺的租金及年租金0.5%的管理费用作为维持及发展古镇的主要资金来源,而门票收入甚微,一方面由于景区不收大门票,另一方面古镇内也少有吸引游客花钱观光的小景点。

上述四种模式具体特点如表1所示。

三、古村镇旅游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潜在因素分析

首先,对于全封闭式收费的古村镇,如宏村、西递、周庄、乌镇等,一般资源禀赋很好,旅游开发较早,市场知名度高,而且有些占据良好的区位条件,因而拥有规模大、范围广的客源市场,能够为古村镇带来较为可观的门票收入。比如乌镇在2010年、2011年都实现门票收入2.7亿元以上,远远高于其他收益。而这些可观的门票收入又是古村镇资源保护资金的主要来源,资源价值越高、保护压力与成本也就越大,这导致景区盈利模式更加倾向于门票主导,进一步加剧了景区封闭化经营,影响了其他商业业态的介入,使得整个景区经营取向更加依赖于观光产品。当然,采取封闭式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客流量,减少拥挤和避免过度商业化,较好地保护古村镇的历史风貌与传统特点。如周庄从2008年开始每年限制游客数量在300万人次之内。

其次,对于全开放式的古村镇,如七宝古镇、惠山古镇等,一般客源区位条件很好,位于市区边缘或高密度居住区、重要风景区附近,以服务周边城市居民为主,本身资源的观光价值相对较低,但休闲、商业价值相对较高,以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类服务为主,客源充足,且相对稳定,季节波动性小。如从七宝古镇2004年8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试行门票收费的情况看,实际门票收入与预期的每年200万元相去甚远,而2005年取消门票收费后反而吸引了更多的游客,带动了古镇内部商业发展,商铺租金收入、休闲项目收入和管理收费相应增多,大大提高了七宝古镇实业公司的盈利水平。

再次,对于半封闭式、半开放式的古村镇,它们介于前两者之间,在资源价值、客源市场、产品经营取向、盈利模式等方面没有太多明显差异,这与古村镇本身发展的阶段有关,并且表现出一种逐渐从观光性产品为主、转向以休闲度假性产品为主的趋向,使得越来越多的古村镇在旅游深度开发中走向半封闭、半开放的方式。比如西塘逐步提升其休闲娱乐产品以替代单一的观光游览类产品,部分茶馆开始有了一些西塘田歌、评弹表演,水上舞台也推出一系列富有当地特色的文艺节目表演,景区内部开展庙会、逛圣堂以及跑马戏、荡湖船、舞狮等民俗活动,延长了游客逗留时间,提高了住宿、餐饮、购物消费的比例,逐渐降低了景区对门票收入的依赖性,古镇收费模式也相应得以转型。

此外,不同收费模式的古村镇,有些在地理区位条件上虽然较为相似,但仍存在差异。比如,区位条件较好的江浙沪地区的古村镇,较之于皖南、婺源古村落,客源规模较大,且比较稳定,较高的商业开发价值减轻了门票的依赖程度,故更倾向于开放式的休闲古村镇发展模式。而从同一地域的古村镇比较来看,区位差的古村镇保护较好,观光价值较高,但商业价值较低;区位好的古村镇在城镇化发展中更容易被商业包围,开放性诉求更高。

综上所述,不同收费模式的古村镇在资源品级、区位条件、客源市场、产品取向、商业价值、居民参与、盈利模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它们是影响古村镇旅游门票收费模式的潜在因素。不同收费模式的古村镇异同点具体如表2所示。

(二)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机制分析:基于利益相关主体的视角

根据上述潜在因素分析,针对古村镇客观存在的资源品级、区位条件,旅游市场的选择、公司的经营取向、外来商户的加入、居民的合作参与构成了影响门票收费模式的主要力量。由此,游客、公司、外来商户、社区居民也构成了古村镇门票收费的四大利益主体,他们在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权力和利益诉求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从游客的选择来看,一般来说,资源品级越高越值得购买门票观光,门票越低越吸引游客进人,产品越丰富越值得消费;反过来,资源品级越低越不想购买门票进入,门票越高越限制游客进入,产品越单调越不想消费,所以,游客主要通过消费的选择来影响公司(决定门票高低)和外来商户(决定产品丰度)的选择,对收费模式的影响较大,同时利益诉求也较大,相对来说,游客更偏向于开放式或低收费模式。

其次,从公司的经营取向来看,资源品级越高保护责任越大,保护成本越高收费迫切性越强;向游客收费的门票收入一般比较稳定,而向商户收取的租金或管理费波动性大,且与门票收费具有一定的冲突性,是向游客收费(高门票模式),还是向商户收费(低门票模式)成为公司经营取向的焦点。所以,公司是收费模式的决定者(权力很高、利益很大),公司基于游客和外来商户的选择来决定不同的收费模式,当然也受到居民的态度影响。

再次,从外来商户的加入来看,游客越多商机就越多,就越值得加入经营,封闭式或高门票收费模式往往影响游客的消费,反而限制商机,造成经营障碍,影响到公司或居民从外来商户中收取的“租金”多少,进而影响到门票收费模式的选择。所以,外来商户对于收费模式的影响虽然权力一般,但利益诉求比较强烈,特别是对于游客的进入消费有着更多的依赖。

最后是社区居民的合作参与,一般来说,游客的增多、外来商户的加入,一方面创造了赚钱机会、抬高了房屋的租金、从公司获得更多补偿从而提高居民的收益,但同时也造成环境喧闹、交通拥堵、物价上涨等问题,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此,收入预期与生活干扰程度成为居民合作的立足点,居民(合作与不合作行为)对门票收费模式的实施影响权力比较大,同时在收费模式的利益诉求上也比较强烈。

由此,从游客、公司、外来商户、社区居民四类主体对不同门票收费模式的行为反应来看(具体如表3如示),封闭式收费将更多地影响游客消费、阻碍商户加入、增强公司的门票依赖性、增强居民的非合作性,而开放式收费将更多地提高游客消费、吸引商户加入、减少公司的门票依赖性、提高居民的合作性。

从上述分析也可以看出,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选择最终是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权力与利益的平衡结果,如图1所示的权益影响传导过程一样,公司选择不同的门票收费模式最后会影响其他三个主体,三个主体及其之间的行为反应又会影响到公司的决策,从而在不断的权益平衡中形成最优化的门票收费方案。

综合来看,基于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对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特点,结合江浙沪皖四地案例的现实表现,上述7个因素的高低、好坏及不同取向对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资源品级越强,居民参与诉求就越强,对封闭性收费模式影响越大,而区位条件、客源市场、产品取向、商业价值与盈利模式对开放式收费模式的影响程度更大。具体如表4所示。

四、研究结论

根据本文对于江浙沪皖四地古村镇的实地调研和归纳分析,当前古村镇主要存在全封闭式、半封闭式、半开放式和全开放式这4种门票收费模式,通过对采取不同收费模式的代表性古村镇的异同点比较,可以得出资源品级、区位条件、客源市场(规模、范围)、产品取向、商业价值、居民参与、盈利模式是影响古村镇门票收费模式的潜在因素。除了资源品级、区位条件这两大客观因素之外,其余5个因素都分别与古村镇来访游客、外来商户、社区居民和负责经营的公司这4个利益相关主体的权益诉求有关。

第4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从2009年中本聪提出比特币概念至今,已经快10年了。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的区块链也逐渐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名词。

从平台搭建来看,区块链技术已经成熟,但是将一项成熟的技术融入一个新的领域,其困难程度好比将火药的用途以枪炮代替爆竹。

现在,很多币种的源程序都是基于比特币与以太坊的开源技术。绝大多数区块链开发者都认可这种开源的模式,这可为他们省了太多事,也有更多的余力去推进区块链的发展。

然而开源和闭源是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的。

腾讯云于4月3日区块链TBaaS白皮书,以腾讯云为依托建立区块链服务。虽然腾讯云本着开源代码的原则,但实际上没有腾讯云这样有力平台的陪衬,其他企业得到开源代码也难以使用。

此外,别忘了百度金融也早已加入Linux基金会旗下Hyperledger项目的核心董事会;阿里也与普华永道达成合作,共同打造透明可追溯的跨境食品供应链。BAT早已开始区块链的全面布局。

阿里的区块链布局

腾讯的区块链布局

百度的区块链布局

代码开源模式会一直持续下去,还是会因为某些颠覆性的事件而转化为闭源,我们尚不能知。毕竟商业可不遵循热力学定律,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是符合一个由分散无序到集中有序熵减过程。

在区块链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看看世界上的区块链项目,究竟计划如何盈利?

打造区块链生态圈

初创企业为什么投身于区块链公链项目?因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任何企业都有机会借助自己的理念、运营打造一个颠覆现有格局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将以生态圈所有者指定的货币进行流通。

由于初创企业自身持有一定货币,预留一部分货币供企业挖掘而货币总量一定,生态圈流动速度越快,对货币的需求量也就越大,较多的交易追逐较少的货币,货币必然会升值。

但这样的想法建立在该货币是不可替代品的情况下。现在不少研究小组正在开发跨链技术,将不同领域的区块链连接在一起,最终达到货币流和数据流的自由流通,最终去交易所。

在这种情况下,某一链条货币不足对生态圈造成的影响,可能并非古典货币理论介绍的那么简单,货币价格很有可能不会遵循简单的供需关系。设计者需要从宏观经济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这也是区块链项目最吸引人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可能在这一新的领域中建立新的规则,成为去中心化系统的管理者。

届时,区块链的拥有者将拥有控制整个领域经济的能力——抛售或吸入数字货币都将对行业造成巨大影响。

但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企业能达成这样伟大的成就,即便是以太坊打造的群星云集的以太坊联盟,也未能在区块链领域到达“垄断”的效果。

所以,初创企业表面上仍然保留着晋级机会,但其中的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XCARE的目标生态环境(图片源于XCARE白皮书)

为企业提供服务

为企业提供服务是区块链项目现阶段主要的盈利模式,云储存安全怀疑者很有可能转向可追溯、不可篡改的区块链服务提供商,以寻求数据最大程度的安全。

BurstIQ是一家运营数据共享平台的区块链初创公司,也是唯一一家在区块链+医疗领域实现盈利的企业。它的主要业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数据储存和数据交易服务,从而收取服务费和手续费。

国内经营与BurstIQ类似业务的创业公司非常多,如云巢智联、边界智能、魔链科技等。各个公司都拥有卓越的技术,但要盈利,也许还得在运营上下功夫。

如今,腾讯云的TBaas加入此领域,并能提供涵盖金融、供应链、物联网、医疗等多个领域服务,想必未来客户的争夺与拓展将变得更加艰难。

智能合约参与利润制造

智能合约好比一份可以自动执行的合同,由机器代替人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并强制执行。

它的实质还是一段代码,但区块链可追溯、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保证这段代码在非信任机制下自动运行。区块链是智能合约运行的前提条件。

在实际情况下,通过智能合约进行利润制造的机会非常广泛。医疗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医疗保险的赔付过程涉及大量的单据和专业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大部分普通人而言是冗杂枯燥且难以理解的,患者很难通过阅读条款去界定这次服务是否可以报销、如何报销及何时报销。

智能合约可以以非黑箱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只要能让患者相信机器是可以被信任的。

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智能合约执行了审计、分类信息等操作,排除了中间商的干扰,且记录不会人为损坏,也不会发生时间太长导致文件上的字体模糊不清的情况。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智能合约的运营者自身成为了中间商,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收付审计费用。这种特殊的中介服务为客户节省了大量成本,其实质是通过提升效率实现的。

这也是企业积极建设平台的原因——我们不缺效率,我们缺的只是客户。

在医疗领域之外还有一种模式,即Catalyst(MIT的区块链项目)的证券管理服务。Catalyst以基金交易员、数字货币投资者、数据管理者等用户群体为对象,能够帮助用户分享和整理数据,从而构建有利可图的数据驱动投资策略。

在整个过程中,Catalyst的分析过程是匿名的(这说明闭源在区块链中仍有生存空间),它的客户只能看到投资组合,而不能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自行对交易策略进行复制。

这种盈利模式类似与传统的证券行业,而医疗领域也是可以借鉴的。也许未来有一天,一切诊断过程都能由机器代为执行,而这种行为不同于金融领域的黑箱式操作,整个诊断过程都会记录下来,机器学习甚至可以比医生更快学会诊断技巧,并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关联。

特殊服务驱动系统运行

不少企业在打造区块链社区时拥有自己的专属领域。以遗传学家Church领导的Nebula Genomics项目为例。

消费者在享受Nebula提供的基因测序服务后,并不能以法币的形式付款,而必须将法币兑换成Nebula发行的Token。

随着更多的人将法币换成这种Token,Nebula便成功打造出一个以基因数据为核心的区块链平台,在那之后,它将更好的开展精准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这种模式以实际技术为依托,在项目开端以线下服务盈利,并在盈利过程中将收入中的法币转化为Token。

随着项目的进行,该平台能借助开端模式获得的数据,开展更多精准医疗服务,其盈利方式也变得多元化,但整个过程不会脱离实体。

在整个企业运营过程中,Token的作用以激励为主,代币升值并非遗传学家应该考虑的问题。

国内的医数链项目也遵循着同样的思路,医数链从较小的职业病领域入手,以现有资源着手打造区块链项目。Xcare也即将在自有公链的基础上,推出自己的dAPP,为用户提供实在的医疗服务。

毁誉参半——项目ICO

ICO的原本目的是通过预售服务在市场上众筹。2013年,早期的ICO公司出现在金融领域,随后迅速引爆整个数字货币市场,投机潮由此兴起。

但这一风波来得快,去得也快,仅在2013年-2014年间就有众多项目死在了炒作中,或直接被判定为骗局。

根据Engadget数据现实,2017年,902个基于众筹的数字货币中,45.6%已经失败。

众筹、股票发行、代币发行比较

即便如此,依然有一般幸存,我们不妨看看其中的优质项目。

Medicalchain在2月1日启动ICO,不到一天时间便完成了2400万美元的ICO限额。

Medicalchain的本意是通过ICO项目融资且预售其健康服务,但实际上绝大多是ICO的参与者均是抱着投机的心态进场,很少会有人为自己预购医疗服务。这当然不影响Medicalchain完成其自身的目的,因为它的未来服务规划让投资者很安心。

在此模式下,这些企业(也包括打造生态圈的企业)非常重视Token的作用,代币升值将作为盈利的一部分计算估值(尽管几乎无法估计)。

这并非空手套白狼,实质上类似于一家企业同时运行金融资产(Token)和经营资产(服务),以管理经营资产来促使金融资产盈利。不过,若是“金融资产”占比过大,风险也就不请自来了。

国内前沿区块链项目盈利模式举例

以太坊的未来模式

2018年3月,以太坊的创始人Vitalik Buterin表示:“没有人喜欢谈论租金,但我们必须要开这个先河。”

随着底层网络上的dAPP越来越多,以太坊的基础构架已经不看重负,网络拥堵也是常有之事,这势必引发区块扩容或dAPP的自然选择。改革刻不容缓。

迄今为止,还没有加密货币找到合适的模式对资源进行定价,而以太坊的储存租赁无疑为区块链的未来盈利迈出坚实的一步。

此外,这也是区块链项目脱虚向实的关键,毕竟没有盈利的技术如何吸引人投资呢?

巨头涌入

共享经济的基础是通过实时监控可用资源和相应需求并作出调整,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对于Airbnb这样的独角兽而言,他们已经有着成熟的管理模式,稳定的现金流。他们尝试区块链,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带来更为透明,更为高效,更为公平的系统。

P2P住宿现在正处于上升的高峰,根据高盛的调查显示,很多使用过P2P住宿的用户,很难再适应传统酒店住宿。

这类企业使用区块链一般采用私有链或联盟链的方式,他们并不需要Token参与流通,节点也不以匿名形式存在,他们看中的是区块链技术本身。

在区块链技术的加持下,人工输入政府签发的ID信息将转变为政府签发ID安全储存及验证。顾客和房东可以完全信赖评价内容。同时评论可追溯,避免了负面评价被删除、水军参与的可能性。

医疗领域方面,新的巨头徐徐入场。4月12日,2018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峰会在山城重庆召开。在此次会议上,腾讯CEO马化腾在谈及“区块链+医疗”落地方向时,提出了“处方链”。

马化腾表示:“腾讯与广西柳州尝试在微信挂号、支付等功能基础上,实现了全国首例‘院外处方流转’服务,院内开处方,院外购药甚至送药上门。因为处方流转涉及卫计委、医院、药企等多个环节,这里我们用了区块链技术实现处方不被篡改;我们也在考虑推动这项技术的落地应用。”

Airbnb、腾讯的盈利模式不会因此发生太多变化,因此此类企业使用区块链,是出于成本、效率的考虑,而非以区块链创造直接利润。这一模式也适用于百度、阿里、Alphabet等国内外大型企业,他们绝不想被新生技术颠覆。

区块链的未来

XCARE项目发起人茅泽民认为:“不仅仅是在医疗领域,在未来,每个领域仅会存在一条或两条最大的公链,其他小链条将会被吸入这些公链或直接消失。”这非常符合长久以来的商业规律——混乱走向统一。

事实上,一项技术的未来的价值在于它将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利益。区块链技术本身很难具备盈利性,但如果这项技术真能按众多白皮书上所描述的方向发展,这将是对整个产业的革新。

但在那之前,投资者需保持理智。我们不妨问问自己:问什么要投区块链技术?为什么要参与ICO?

第5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PPP;财政资金;现金流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7-000-01

一、对S县未来PPP项目的情况进行模拟

假设四川省S县在未来几年的时间中计划以PPP的方式建立两座污水处理厂,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个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以及当地某职业学校的食堂和宿舍。同时根据该县过去10年的财政情况拟定其PPP项目每年的承压极限为600万元。以虚拟的方式来对这些项目的政府各阶段资金投入的现金流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然后进行规划安排,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分析组合方法来对S县的财政承压能力进行讨论。

为增加所建模型的可信度和合理性,本文将以近年来国内做的较多的项目类型为考虑的基点,尽可能全面的模拟将要承建的项目。但是由于该模型是以四川境内的一个县为基础的,故不考虑在沿海地带建设较多的码头港口的PPP项目,以及在市级及以上才能进行收费的公路,地铁,高速公路等PPP项目。

二、以典型PPP项目的情况进行模拟

(一)盈利型PPP项目

下列项目均为近年来产生的县级的TOT项目,且均已投入运营,可作为S县污水处理A厂TOT模拟项目的数据出发点。[1-2]

TOT模式污水处理厂

通过搜集相关典型PPP项目资料,整理得出如表1所示分析数据:

故拟定S县采用TOT的方式转让出污水处理A厂的特许经营权。该项目于2008年底建成,2009年元月以来,由S县自来水公司托管营运。在此次TOT模式竞标出让中,经专家评审,X集团以其雄厚的财力、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举中标。资产转让价为6537万元,出让期限为28年。

对于A水厂项目,在其运营期内该县政府采用政策性扶持的方式,而不提供财政性补助。对于在项目前期城司所支付的一系列费用,共计173.3万元,则由中标人X集团在中标后一次性返还给当地政府。由上所述,该县政府在污水处理A厂TOT项目中资金投入现金流情况如图1所示。

(二)半盈利型PPP项目

通过相关典型PPP项目搜集分析得出一下分析数据:

S县确定采用BOT的方式建设一座城市自来水B厂。项目建设期2年,试运营期一年,建成后政府特许经营20年(不包括建设期)。最终,该项目由Y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进行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超过一亿元。中标后Y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向S县政府一次性返还前期政府所垫付的资金,共计278.74万元。在运营期间S县政府按照协议内容对水厂水费进行补贴。前期投入费用即为建设场地及三通一平的费用,共计357.4万元。而根据该地情况,该自来水B厂的处理成本较高,S县政府在试运营阶段每吨水0.2元的额度进行补贴,试运营期为3个月,共计109.5万元。所以,该县政府在自来水B厂BOT项目中资金投入现金流情况如图2所示。

(三)非盈利型PPP项目

由于下列模型的大背景数据来自于四川省财政厅及省民政厅发出的方案,故不再补充其他PPP案例,而是以S县自身条件来拟定具体的PPP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

假定该县拟建床位300个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贴息补偿金额为200万元,且用于接收城镇三无老人及农村五保对象进行集中供养的床位全部住满,那么前期的政府方投入就是650万元,运营期第一年补贴10.5万元。同时假定该项目的建设期为两年,试运营期一年,运营期二十年。保守估计该县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为70%。那么之后的20年每年的补贴费54万元。由以上条件可以得出该县政府资金投入现金流的情况如图3所示。

三、总结

文章通过对大量典型PPP项目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得出了基础的分析数据,并分为三大类:盈利型PPP项目、半盈利型PPP项目与非盈利型PPP项目,在此基础之上模拟除了不同类型的项目在S县的一个现金流出图,为下一步的优化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第6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一、概

况 1.1旅游概况 凉州是“丝绸之路”重镇,素有“五凉古都”之称,现以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而闻名海内外。凉州地处河西走廊东端,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三大地理景观的交汇过渡地带,东接古浪石峡,西临肃南草原,南靠祁连山脉,北抵腾格里沙漠,地域辽阔,地形复杂。由于其独特的干旱气候,保存了丰富的历史文物资源和自然资源,有旅游景点160多处,馆藏文物4万多件,如:汉简、铜奔马、凉造新泉、西夏碑、古钟楼、海藏寺、白塔寺遗址、天梯山石窟等名胜已成为丝绸之路旅游的重要景点。凉州地形地貌独特,山川气候宜人。海拔界于1020~4878米之间,由于高低差距较大,形成沙漠、绿洲、浅山、高峰四大自然景观区,为发展沙漠滑翔、探险、浅山狩猎、休闲、高山攀援、雪峰寻奇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昌隆湖地处凉州城西25公里处的丰乐镇昌隆村南端,湖区总面积约280亩。湖区上端为湖泊湿地,中游建有小型水库,库区面积药180亩,下游为湖泽鱼池和果园林地。湖谷前临平川绿野,后拥山冈丘陵,湖区内景点丰富,周围有多处文化遗址,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2002年4月丰乐镇党委、政府利用昌隆湖特殊的区域优势,规划新建“昌隆湖度假村”,新建渔塘面积16675平方米,栽植垂柳、果槐、白杨、沙枣、榆树等各类风景树21000多株,同时整修了道路,初步形成休闲、娱乐、餐饮、垂钓为一体的度假胜地。 1.2项目的必要性 1.2.1昌隆湖开发建设是丰乐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今日丰乐,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全镇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02年全镇社会总产值实现12215.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30元。草食畜牧、商贸运输、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迅猛发展,2002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11888.9万元。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旅游产业被列入丰乐镇新的经济增长点受到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旅游业,已成为丰乐镇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2.2是充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 昌隆湖附川荒滩、山岗丘陵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多少年来一直被弃置,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无草、无树、生态失衡,生态环境得不到保护和治理。该项目的建设,使昌隆村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开发了一个新的旅游景区。 1.2.3是丰乐镇改革开放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丰乐镇的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近几年,镇党委、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建成以国道312线为依托,以丰乐堡街为中心,南北辐射0.7公里,东西辐射3公里的新集镇开发区。到丰乐镇投资建设的客商和建设项目逐年增加,开放的丰乐镇急需一处可供人们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洽谈生意的旅游胜地。 1.2.4是丰乐镇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 旅游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高,综合带动性强,辐射牵引力大的产业。昌隆湖的开发建设将带动昌隆村的交通、餐饮以及相关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出现了剩余劳动力,昌隆湖的开发、建设是丰乐镇及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致富的需要。 1.3项目的可行性 1.3.1开发建设昌隆湖,得到了丰乐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 丰乐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镇可开发的旅游资源进行调查论证,认为该镇昌隆湖景区文化底蕴深厚,自然条件独特,开发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拟开发新建“丰乐镇昌隆湖度假村”,并进行了短期规划,力争在三年内生态植被得以改善,五年内把荒山、荒滩建成湖光山色、休闲、垂钓、娱乐、避暑的渡假胜地。 1.3.2.昌隆湖湖区上端为湖泊湿地,泉眼分布广,水量大,清澈透明,且水矿物质含量丰富,是饮用、洗浴的上乘产品,中游建有小型水库,是乘舟游览、潜水游泳的理想之地。下游的鱼池是休闲垂钓的好去处。 1.3.3兰新铁路、312国道横穿昌隆湖所在的丰乐镇,为到昌隆湖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游客提供了快捷、便利的交通服务。 1.3.4基础条件较好。现有的规模鱼池、昌隆湖、果园、电力设施,为度假村的开发建设奠定了基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均在丰乐镇修建的信息传输塔,保障了昌隆湖景区通讯畅通。 1.3.5该项目远离城镇、工厂,无任何污染,空气清新,气温适宜,是休闲娱乐的理想之地。 第二章 客源市场分析 2.1昌隆湖客源预测 “环城游憩带(即ReBAM)”理论是当前研究客源市场的重要方法,它指发生于大城市郊区、主要为城市居民光顾的游憩设施、场所和公共空间,特定情况下还包括位于城郊的外来旅游者经常光顾的各级旅游目的地,一起形成的环大都市游憩活动频发地带。国内ReBAM研究表明城市居民旅游和休闲出游市场,随距离增加而衰减:80%的出游市场集中在距城市500公里以内的范围;在旅游中心城市出发的非本居民的目的地选择范围,主要集中在距城市250公里半径圈内。凉州区周边城市众多,主要有民勤、古浪、天祝、白银、兰州、西宁、金昌、张掖等。这些城市总人口近400万,其中白银、兰州、西宁、金昌、张掖等地307.38万人,人均GDP高(约9000元/人·年),出游观光回归自然的动机强烈,其它社会条件也较优越,因此它们将是凉州区主要的潜在客源市场,这些城市人口可能到凉州旅游的规模,总出游率若按城市总人口10%计算,可为凉州提供大约30万人次的游客规模。 凉州区处于新欧亚大陆桥的必经之地,陕西、新疆、山西、河南、四川、等省区距凉州较远,但交通便捷,也可成为凉州的潜在客源市场。 由以上分析可知,凉州处于兰州、白银、西宁、金昌、张掖等地的ReBAM范围中,凉州旅游区处于周边城市区域“游憩地环带”的重叠区,可发展成为周边城市区域居民共同的游憩地,这使凉州发展周边城市旅游市场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 2.2客源市场分析 2.2.1近年来,凉州区旅游行业接待人次和营业收入稳步递增,旅游客源结构以国内旅客为主,旅游方式为散客与团队并重,逗留天数为0.5—1天,旅游动机以休闲娱乐、朝圣、度假、考察等为主,以2002年为例,2002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56万人次,如果其中有4%的旅游者前来昌隆湖旅游,每年可接待约2.24万人次。 2.2.2从旅游时间和市场选择趋势而言,双休日为周边地区居民提供了一至二日游的机会。以2002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凉州区接待旅游人次为例分析,接待旅游者5.01万人次,其中省内游客居多,由此可看出区域内、省内短途旅游已逐步成为游客重点选择的目标,受到社会的普遍肯定。说明随着“五一”、“十一”等中长假“黄金旅游周”的规范化和区域化发展,凉州的重点客源市场的发展也逐步扩大。若潜在客源市场的30万人次有7%选择昌隆湖龙泉度假村,每年将有2.1万人次前来观光旅游。 2.2.3昌隆湖度假区接待游客主要以凉州、金昌及周边地区为主,旺季4-10月接待游客近万人。该项目开发建设以后,将为周边地区人们提供一个全新的旅游度假、休闲、娱乐、住宿场所,如按ReBAM潜在客源理论预测,丰乐周边城市金川、张掖到昌隆湖游玩的按城市总人口1%计算,可为昌隆湖年提供2万人次的游人规模。 2.4以上分析表明,昌隆湖龙泉度假村如此建成后,游客人数将会大幅度增加,年接待游客可达2万人次。 第三章 建设内容与投资规模 3.1景区现状 昌隆湖地形呈峡谷状,湖谷前临平川绿野后拥山岗丘陵,湖区面积280亩,湖区上端为湖泊湿地,泉眼分布很广,水量大,清澈透明、且水矿物质含量丰富。中游建有小型水库,库区面积约180亩,库容约8万亩。下游为湖泽鱼池和果园林地。现已建成占地面积为16675平方米的鱼塘5个,占地面积为280平方米的娱乐、餐饮、住宿服务设施。已栽植各类风景树2.1万珠。后面的山岗丘陵急需绿化,前面的平川荒滩急需开发。 3.2建设内容及规模 3.2.1修建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25×100米)的游泳池。 3.2.2修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10×100)工棚式茶座。 3.2.3修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露天网球场。 3.2.4修建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康体中心。 3.2.5修建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住宿用别墅。 3.2.6修建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可同时停放30辆小车、10辆中巴车的停车场。 3.2.7修建旱码头2个,购置气艇3个。 3.2.8修建占地面积30平方米的厕所1个。 3.2.9绿化山岗丘陵,平川荒滩,栽种天然野生植物及各类风景树。购置山上喷灌处理设施。 3.2.10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4.1投资估算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92.5万元,详细预算见附表。 4.2资金来源 申请国债资金80万元,银行贷款50万元,自筹资金62.5万元。 第五章 项目实施步骤 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 2003年6月底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立项、论证、施工图设计、资金筹措等工作。 2003年8月争取破土动工建设。 2004年3-4月绿化荒山荒滩、栽植各类风景树20余万株。 2005年6月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 第六章 项目效益评估 6.1经济效益 6.1.1旅游收入 项目建成后,预计2005年当年总收入95万元。 其中: 游泳池按6-9月实际使用天数120天计算,每天进入100人,游泳费2元/人,营业额为2.4万元; 网球场、乒乓球场、篮球场、台球场按5-10月实际使用天数180天计算,每天使用时间为8小时,每小时消费5元/人,按每天进入400人次·小时计算,年营业额为36万元; 餐厅、娱乐室、茶座按4-10月实际使用天数210天计算,每天有50人就餐和娱乐,每人消费20元,年营业额为21万元; 住宿按4-10月实际使用天数210天计算,每天有20人留宿,每人消费80元,年营业额为33.6万元; 其它营业性收入每年2万元。 6.1.2成本费用,共计62.05万元。 A、雇员工资,按每人每年0.3万元计,每年13×0.3=3.9万元。 B、管理费用,按收入5%计,每年4.75万元。 C、水费(包括饮用水、游泳池用水,游泳池排放水可用于绿化),每年10万元。 D、电费,每年5万元。 E、年折旧及维修费(按头重脚轻总额192.5万元计,折旧匀限25年),每年7.7万元。 F、维修费,每年5万元。 G、低值易耗品,每年10万元。 H、其它费用,如燃料费等每年10万元。 I、营业税参考饮食行业税率6%计征,每年5.7万元。 6.1.3营业利润年均为32.95万元。 6.1.4投资利润率为34.68%。 6.1.5投资利税率40.68%。 6.1.6盈亏平衡点 盈亏平衡点=固定成本/(营业额-可变成本-税金)×100%

=32.45/(95-23.9-5.7)×100%=49.62% 通过盈亏平衡计算,当盈亏平衡点<49.62%时,该项目产生效益。 6.1.7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出现盈余年份—出现盈余当年资金偿还额/出现盈余当年收益总额=6-32.95/95=5.65(年) 6.2社会效益 6.2.1项目建成后,既可扩大社会就业机会,又带动了社会其它产业的发展,形成地方经济协同发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6.2.2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丰乐镇昌隆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们保护环境、保护资源。 第七章 结论建议 7.1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和开发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建议有关部门及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协调与领导,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并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力争使本项目早实施、早见效。 7.2该项目涉及的景点设施、场地复杂,且数量多,建议开发商科学规划、科学管理。

第7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共享经济的出现,让此前稍微有些沉寂的创业市场再次活跃了起来,大多数创业者和投资人瞄准该市场,各种共享产物应运而生,但不是每个共享产物都会有好的“归宿”。

仅仅火了数月的共享充电宝也逃脱不了资本断供的“魔咒”。

在北京三环路上,一家业内知名的投资公司负责人王云(化名)已经彻底把共享充电宝放弃了。

王云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资本是理性的,在资本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人情可言。如果一个项目存在诸多不赚钱的因素,你会把大把的资金压在毫无意义的项目上吗?”

相比2017年资本的火热,今年的共享充电宝不仅资本在减退,其在发展的道路上也是麻烦不断。

专利之争

6月初,共享充电宝公司街电声明称,来电科技将未生效的判决发函给街电的合作伙伴,涉嫌不正当竞争。街电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侵权诉讼,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随后,来电科技也公告称,来电科技从未要求与街电公司存在合作关系的商家必须怎么样,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侵犯来电科技两项专利成立,赔偿来电科技共计200万元。

街电当时对此声明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是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同时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存在偏差,街电已当庭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有意思的是,就在一审判决结束后,据媒体报道称,来电CEO袁炳松在长沙一商户趁店员不注意偷窃街电柜机的视频。这波操作本来已经匪夷所思,但是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来电CEO袁炳松承认了这种行为。

随后,袁炳松内部信回应:“这段监控视频是2017年初,我在长沙谈业务的时候被拍到的,当时咱们已经将来电的设备放入商家,所以我们向商家要求把他们设备撤掉,搬回去研究一两天再还回来。当时和商家也做过沟通,但事后看来这么处理确实不妥当,应当认错。”

北邮在线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陈晓华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共享充电宝的专利技术主要围绕收纳充电宝的柜机设备、相关识别技术、租借系统以及租借方式。这些基本涵盖了机柜式充电宝从租借方式、租借系统到租借终端的全部环节。

据了解,有关专利方面的纠纷,仅在2017年一年的时间,共享充电宝的专利纠纷就高达45起。

“市场与行业的竞争,不能单纯仅以某项技术或知识产权的出现时间或进入市场时间作为界定标准,而是应重点关注如何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如何将技术充分应用至模式上,实现为共享服务。”陈晓华说,专利本身不能代表新型模式的全部,如何让双方进行公平、有序的竞争,合理应用技术和实现其价值,这才是专利目的之所在。

在生活服务O2O部助理分析师陈礼腾看来,共享充电宝随着共享经济概念“一炮而红”,在资本“催熟”后,一些共享充电宝公司的发展也是十分困难的。

陈礼腾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如何快速打响知名度,优先抢占市场成为各公司追逐的目标,专利诉讼这一方式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合理利益,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快速让大众认识,是一个不错的宣传方式。

不过,在陈晓华看来,两家共享充电宝公司的专利之争,反映出的是整个行业盈利难的问题。

资本褪去

根据艾瑞的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6到2017年,共享充电宝行业共获得融资31笔,其中28笔发生在2017年,月融资2.3笔,过半数集中在天使轮及以前。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8月,聚美优品还完成了以3亿元人民币对街电的认购,占股约60%。

然而,市场总是残酷的。公开资料显示,除了小电科技在三月底宣布完成数亿元人民币B+轮融资后,市场上再无其他共享充电宝获得融资的消息。

王云表示,现在很多创业者几乎都不怎么关注共享经济了,共享经济的概念风已过鼎盛期。

记者注意到,前不久,聚美优品2017年财报数据显示,街电全年营收5800万,亏损1.33亿。而聚美优品主营业务盈利为9500万。造成聚美优品2017年亏损的主因是街电的亏损,街电为聚美优品贡献了1%的营收,以及340%的净亏损。

有业内人士认为,共享充电宝后期的盈利模式并非单纯依赖租金,它的故事讲到后期是以广告投放来盈利。但是广告是以充电宝的流转频次为基础,只有流转率达到一定的数字,线下铺设达到一定的数量才有可能通过广告盈利,但是目前来看,还是个未知数。

“纵观当前的市场,共享充电宝市场份额并不大,再加上盈利模式不清晰、模式单一等风险,一旦资本‘断供’后,行业会进入‘万劫不复’的困境。”陈晓华说,共享充电宝不像其他产品一样是用户的刚需,手机充电有很多替代品。因此,对于共享充电宝公司来说,盈利的模式比较单薄。

“共享充电宝所能解决用户的‘痛点’比较单一。”陈礼腾认为,在共享充电宝出现之前,传统移动电源早已在几年的时间养成了用户的充电习惯。有需求的用户出门带上自己的充电宝成为习惯,而没有需求的用户用到充电宝的机会也比较少。共享充电宝所能解决的只剩一小部分群体,加上充电宝布局受阻,以及安全问题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导致共享充电宝短时难以盈利。

在陈礼腾看来,共享充电宝作为在特定场景中的刚需品,企业为寻求长线发展,需要考虑以充电宝作为媒介衍生更多的服务维度,并构建合理的使用场景。

第8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视频共享网站在网站内容、页面设计、附加功能和广告投放等方面趋于多样化。但于此同时,无论在中国,还是国外,著作权纠纷也始终伴随着视频共享网站的成长。纵观国内外各大视频共享网站,比如国内的优酷网、酷溜网、土豆网等,美国的youtube网、法国的dailymotion网等,其网站都包括以下功能或设置:第一,页面内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主页上有推荐视频和点击排行;第二,转换用户上传视频的格式,根据用户在上传时填写的分类和标签对视频加以归类,有些网站在视频上角添加了网站的标识;第三,在页面或者视频播放前的缓冲阶段、播放时以及播放中止期间和植入广告;第四,有一定的过滤技术措施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视频的侵权事宜。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法官认为,视频共享网站的经营模式已经不仅仅是纯技术性的存储信息,网站多样化功能暗示了对其网站上内容的直接参与,对用户上传视频的商业化开发影响了网站的中立性。在欧洲,法国是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非常重视的国家之一,因此,也就成为了此类诉讼的高发地。本文将首先介绍法国的相关规定,然后进行案例研究。最后,分析法国的做法对我们法院审理类似纠纷的启示。

一、法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为了贯彻欧盟2000年出台的《关于共同体内部市场的信息社会服务,尤其是电子商务的若干法律方面的第2000/311EC号指令》(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指令》),法国于2004年6月制定了《数字经济信任法》,第6.1.2条规定了宿主(hosting)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为服务对象(即便是免费)提供数据、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的存储服务以供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上述信息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应对在服务接受者的要求下的行为或存储的信息承担民事责任。条件是:服务提供者确实不知该行为或信息的违法性或能表明违法性的事实或情形,或者服务提供者从知道上述情况之时起,立即移除或者阻止他人获得此信息。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服务接受者的行为需要服务提供者的批准或受其控制这种情形。

根据该规定,法国法院在判定视频共享网站侵权责任的时候,需要判断的核心问题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对网站所提供服务的定性。法院需判断该网站是提供存储服务的宿主服务提供商还是信息者(publisher),前者可以适用第6.1.2条的责任限制,而后者需要承担民法上的直接侵权责任。第二,是否知道或者有理由知道侵权内容的存在。第三,关于网站的经济收益问题,尽管上述规定未提及是否要判断网站从被控侵权视频中获取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是,通过观察大量的法国案例可以发现,法国法院均将视频共享网站的广告收入问题纳入讨论的范畴,讨论其是否对上述第一点和第二点的认定产生影响。从法国的诸多案例中可见,上文所述的视频共享网站的四点功能直接影响或决定了对这三大核心问题的判断。下文对此予以详述。

二、法国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一)网站功能设置是否影响对其服务性质认定

法国法院主要关注的是视频信息编辑、类别选择、广告植人以及网页播放功能是否表明网站对用户上传的视频做了变动,是否影响了其宿主服务提供商这一性质,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案例。

Lafesse诉Myspace网著作权和人格权侵权案[1]曾在2007年引发了欧洲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一审法院判定,MySpace网需要对其网站上的内容负责任。更为重要的是,法院认为,首先,MySpace具有一个宿主服务提供商的技术性特征,但是,它有专门的网页内播放功能以供用户观看视频,每当视频被播放时,都会有一个广告显示出来,网站无疑从该广告中获取利益,因此,网站事实上扮演的是信息者的角色,应对其网站上的侵权内容承担责任。不过,在2008年10月,该案因涉及涉外诉讼文书送达而导致的答辩期不足20天等程序问题被上诉法院撤回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案之后,在法国,针对视频共享网站、博客服务提供商、社交网站、竞价拍卖网站等等web2.0平台的诉讼大量涌现。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个案子是Zadig制作公司诉谷歌网站一案。[2]原告诉称谷歌的视频频道《video.google.com)是视听节目的内容提供商。被告辩称,视频的标签、描述等相关信息均由网络用户来决定以供网站列入索引,视频的类别和隐私设置也是由用户在上传视频时选定,其仅仅是具有中介性质的服务提供商。法院认定,尽管网站为用户提供了视频分类和信息输入等技术性支持,但这些功能均是为方便视频传播而附加的必要的设置,而视频本身是网络用户提供和上传的。因此,视频共享网站不能被看做是视频者。

对于广告和植入问题,与此问题相关的第一案是法国达高出版集团和幸运漫画公司诉意大利电信公司[3]纠纷案。此案的诉讼争议发生在《数字经济信任法》生效之前,因此,法国最高法院适用的是1986年的《通信自由法》,认定意大利电信公司经营的Tiscali网站提供的服务已超出了技术性的存储功能,因为网络用户可以利用该公司经营的网站创建用户自己的个人主页,同时,该网站也直接在其网页上给广告商提供了付费广告的空间。因此,该网站需要对用户主页上的侵权内容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该案不是视频共享网站纠纷,但涉及的法律问题与视频共享网站如出一辙。有意思的是,在同一天,巴黎上诉法院公布了Omar Sy 、 Fred Testot等诉Dailymotion网一案[4]的判决,Dailymotion网作为一个视频共享网站,为注册用户提供视频文件的存储服务,注册用户也有其自己账户下的个人主页。但是,该案的法院适用的是《数字经济信任法》,认为网站广告销售并不能得出网站编辑了用户上传的视频,因此不能认定网站是涉案视频的者。

2011年2月17日,法国最高法院对西北制作公司等诉dailymotion网站一案做出了终审判决,从而为法国近几年来司法界和学术界对于视频网站的定性问题的争论画上了句话。[5]视频共享网站的技术性操作,比如将视频重新编码以便使其被网站界面的播放器兼容,改变视频的格式以便限制文件的大小从而最优化地利用服务器的存储空间,均是一个宿主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存储服务的一部分,并不能推出其对用户上传的视频加以选择和编辑。界面播放功能以及视频类别选择是根据网络用户的需要而设置,构成宿主服务网站的功能的一部分,该设置优化了网站的存储服务,并能为用户了解上传视频内容提供便利。因此,这些设置不能表明网站实际参与了对用户上传的视频的选择,网站的这种运作模式并不能改变其宿主服务提供商这一角色。

(二)网站功能设置是否影响对其是否知晓侵权内容这一问题的判断

法国法院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利用其服务传播的作品不负有主动审查、监控的义务,而仅是负担合理注意义务。所以,在没有著作权人发出侵权通知的情况下,视频共享网站会被认定为不知道侵权信息的存在。然而,通过对大量案例的研究,笔者发现,视频网站的经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院判定网站有理由知道侵权信息的存在,从而网站不得适用避风港规则来免责。

法国的dailymotion网站在用户上传视频文件成功之后,可以立即播放视频,所以,不涉及前的审核是否影响其知晓状态这个问题。不过,法律规定,对于涉及某些特定性质的犯罪的视频,网站仍需要采取适当措施加以避免。在法国的Omar Sy 、Fred Testot等诉Dailymotion网一案中,巴黎上诉法院认为,根据《数字经济信任法》,视频共享网站没有一般性义务去监控其网站的内容,但是,对于网络用户上传的有关反人道、煽动种族仇恨、儿童色情、煽动暴力犯罪等内容,网络服务提供商须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过滤,但这种特殊措施的采取并不意味着网站已事先知道用户所上传的非法视频,也不意味着网站需要对所有视频的加以事先审查。此外,对于重复侵权,法国法院认为,如果权利人已针对某侵权视频向网站发出过通知,那么,认定网站有理由知道之后发生的针对同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重复侵权行为。理由是,既然网站有非常准确有效的软件程序来过滤非法内容,比如儿童色情或煽动种族仇恨的内容,那么网站不能主张其在技术上无法对重复发生的对同一作品的著作权侵权内容实施监控。[6]

至于网站的分类设置和首页的推荐内容,现有的法国案例中,法院未在判断网站的知晓状态时将其考虑进来,主要因为,视频共享网站首页上显示的针对注册用户的推荐内容被认为是系统根据还用户的浏览历史和其他视频与之的关联程度而自动生成的,首页的排行内容是系统根据特定类别下的视频的点击率而自动生成,而分类设置也被认为一项技术性的操作。所以,这种纯技术性的操作不足以证明网站对涉案侵权视频的知晓状态,除非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网站明知该视频的违法性,或者知道能表明该违法性的相关事实或情形,比如dailymotion网站首页的“员工推荐”(Staff Picks) 区域内的视频。

(三)网站盈利模式是否影响其责任限制

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采用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的做法,将“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作为网站对于用户侵权行为的责任限制的要件之一。但法国的法律条文延续了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的做法,未对此问题加以明文规定,而是由法院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形来判断涉案网站的盈利模式是否能使其失去受避风港原则保护的资格。无论国内还是国外的视频共享网站,多数是免费供网络用户访问、上传、存储及播放视频,同时,通过在网页上广告或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植入广告来获取收益。鉴于此,有必要探讨法国法院在判断视频共享网站侵权责任时,如何看待网站的这种盈利模式。

对此问题,法国各法院的态度起初并不统一。比如,在西北制作公司等诉dailymotion网站一案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观点截然相反。在此案中,原告曾主张:网站的视频存储服务是免费的,所以,网站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而广告商愿意投入多少广告费取决于网站的访问量,而访问量则取决于网站上的视频的质量,也就是说,事实上,只有那些受著作权保护的视频而非业余者自制的视频才能吸引更多的点击率,从而提高网站的广告收入。总之,原告认为,被告网站在市场上获得主导地位源于其故意传播著作权作品这一策略,网站的营销重点是视频内容,而非存储服务。尽管这种广告收入模式不能得出网站是视频者的结论,视频是网络用户的,但是,应对其传播行为承担责任。一审巴黎地区法院认为,网站的设置以及各项技术性功能并不仅仅是为原创视频或朋友间的小范围视频共享提供服务,而是向网络用户提供所有视频文件的上传和播放服务,毫无疑问,会有网络用户上传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根据这一点,并考虑到原告提出的“网站通过侵权视频获得高访问量和相应的广告收入”这一主张,法院认定,视频共享网站应当被认定有理由知道侵权视频的存在,网站上的侵权视频并不能仅仅归责于上传视频的网络用户。因为,网站向用户提供了故意侵权的方法和便利。二审的巴黎上诉法院认为,既然第6.I.2条规定,宿主服务可以是收费的或者免费的,那么,对于免费的服务商而言,追求广告收入对其维持经营来说很有必要,何况现有的法律并没有禁止服务商通过广告来对其存储服务进行商业性开发。而且,没有证据表明该商业性开发针对的是某一个具体的视频或者网站对用户上传的视频加以有选择性的商业利用,因此,该网站的广告植入不影响其享有避风港原则的保护。[7]西北制作公司不服,向法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011年2月17日,法国最高法院最终肯定了巴黎上诉法院的上述观点,从而为此问题做出了定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欧盟法院曾于2010年3月对法国最高法院提请的路易威登公司诉谷歌网[8]一案做出了初步裁决。该案涉及的是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欧盟法院认为,尽管搜索引擎从竞价排名服务中获取经济收入,但这并不足以剥夺其作为宿主服务提供商依据电子商务指令所享有的责任限制。其最终是否可以免责,应取决于其是否知晓或直接控制这些侵权信息。[9]虽然此案涉及的不是视频共享网站著作权侵权纠纷,但该裁决可以表明欧盟法院对于宿主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是否影响其责任限制问题的态度。

三、法国法院的做法对我国的启示

上述所谈论的问题,法国曾经历过各判决结论不一致的阶段,不过,随着更多的经验积累以及法国最高法院在2011年审结的案子中的表态,原有分歧已得到有效的解决。在目前发达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商业模式已成为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的关键。[10]在中国,法院经常关注的问题包括,用户上传的视频中所显示的网站标识、广告植人、网站的分类功能、网页在线播放器等功能是否构成对用户上传的视频的改变,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其知晓侵权内容,网站的何种盈利模式可认定其直接从侵权视频中获得经济利益。这些问题,各地法院的观点并不统一。[11]正因如此,为协调这种局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下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试行)》,该意见是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加以具体解释的有益尝试,从而为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也为其他各地法院审理类似纠纷提供了一个参考。不过,我们更期待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层面的司法解释。在未来修订《著作权法》时,完善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使得在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时能够适用统一的标准。[12]

视频网站的功能设置并不能动摇其作为存储服务提供商这一身份,因为视频共享服务的核心仍是存储用户上传的视频,这些功能的目的是优化此存储服务和方便用户访问这些资源。根据用户指定对视频的分类和显示用户编辑的视频信息,在视频上添加水印、广告,这些均为网站系统预设的技术性的操作,而不是人工操作,那么,就不能认定网站知道涉案侵权信息。《信息网络传播权条例》中所述的“改变用户上传的内容”应该采取严格解释,即实质性的改变了视频的具体内容,而不应包括改变视频格式或者在视频播放画面上显示的水印和广告这种形式上的变动。

至于首页中的“精彩专题”、“今日头条”、“热点”、“最佳原创”“推荐观看”等区域,在判断网站对于侵权内容的知晓状态时,中国法院更倾向于保护著作权人,认为网站对于首页推荐的内容和影视区需要承担更大的注意义务。这与当时我国视频共享网站的发展状况是相关的。几年前,视频共享市场仍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主要是靠传播盗版影视作品来吸引网络用户,甚至有的网站,让员工以网络用户的名义上传热播影视作品,当权利人提出异议时方予以删除,并主张依据当时刚生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确定的避风港原则免责。在这种背景之下,如果仅仅适用“通知加删除”规则,势必无法给予著作权人有效的保护,更会加剧盗版的猖獗。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重点考虑两个问题。第一,该区域中显示的视频的产生是系统自动生成的还是人工选择的;第二,该视频是否明显地具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性,比如时下的热播影视剧等。此外,广告和植人不能被当做剥夺网站享有避风港原则保护的理由。广告收人是视频共享网站维持运营的最重要途径,网站内容越丰富,访问量就越高,进而带来越大的盈利,在这一点上,其与传统媒体比如广播、电视等没有什么不同。[13]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这也是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一个方面,因此,对于视频网站的商业运作模式,并不能适用过重的责任加以排斥,对于“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应该做更为狭义的理解。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将服务提供者有无履行与其商业盈利模式相对应的注意义务作为认定其主观过错的因素之一”。[14]

视频共享网站是web 2.0时代的重要一员,我们在对其加以规范时,需要寻求一种平衡,既能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和鼓励原创、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避免加重网站经营者的在人力和财力上的负担因而阻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也能保护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利益。这种平衡既需要立法者和司法者的深思熟虑,更需要行业本身的自律和规范化。在当今用户导向性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律制度应考虑如何最大化的利用信息技术来解决侵权问题,而不是与网络作战。[15]技术手段为解决数字作品版权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一种多元化的思维路径。[16]从视频网站这一行业来看,更多的技术上的努力以及与著作权人的合作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比如,著作权人将其视听作品的拷贝提供给视频共享网站,网站的系统对于用户上传的视频启动过滤机制,通过视频的音轨自动交叉比对,可以过滤掉侵权视频。另外,也可以参考youtube网站的做法,与一些唱片公司和著作权保护机构达成一揽子使用许可协议,即网络用户可以自由的在该网站上上传这些公司和机构享有著作权或委托授权的作品,该网站按照一定方式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值得肯定的是,视频共享网站的经营模式在经过这几年的磨练之后,已经趋于成熟。中国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数量呈下降趋势,中国主流的视频共享网站已采用或准备采用国外先进的视频识别技术,从而降低了人工成本,也会缩短视频上传成功与之前的时间。

注释:

[1]Myspace c.Jean Yves Lafesse et autres, 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 Ordonnance de refere 22 juin 2007,Cour d’appel de Paris l4eme cham-bre,section A Arret du 29 octobre 2008.

[2]SARL Zadig Production,Jean-Robert V.et Mathieu V.c. Ste Google Inc.et AFA,Tribunal de grande instance de Paris,3eme chambre,2ème section Jugement du 19 octobre 2007.

[3]Telecom Italia (ex Tiscali Media)c.Stes Dargaud Lombard et Lucky Comics,Cour de cassation(lre ch.Civ.),14.janvier 2010.

[4]Omar Sy et Fred Testot c.Dailymotion,Cour d’appel de Paris(p?le 5,chambre 1),14 avril 2010.

[5]Amé1ie Blocman,France:Liability of Video-sharing Platforms -First Judgement of Court of Cassation,Legal Observations of the European Audiovisual Observatory,201 1 -3:1/18.

[6]Flach电影制作公司、Editions Montparnasse公司与谷歌网侵犯著作权纠纷案。Flach Film et Editions Montparnasse c.Google France,Google Inc,Cour d’appel de Paris(p?le 5,chambre 2),9 avril 2010.

[7]巴黎上诉法院在此后审理的Jean-Yves Lafesse诉Dailymotion网、Flach电影制作公司等诉谷歌网、Bac电影制作公司等诉谷歌网几案中均沿用了这一看法。

[8]Google France SARL,Google Inc.v Louis Vuitton Malletier SA(C-236/08).

[9]参见陶乾:“中欧搜索引擎关健词引发的商标侵权案件分析”,载《知识产权》2011年第4期。

[10]王迁:“发达国家网络版权司法保护的现状与趋势”,载《法律适用》2009年第12期。

[11]详见以下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3632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终字第3517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朝民初字第17360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9)二中民终字第9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9200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22186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14025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8)西民初字第6348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朝民初字第24729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79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16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96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2号。

[12]刘西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界定”,载《电子知识产权》2010年第8期。

[13]Arnaud Lucien “la remuneration des auteurs dans I' economie du web 2.0,1a Eeponse de 1' Etat”,Terminal,Technoligie de L’ mformation,culture&societe,vol 102,2009,p95.

[14]王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避风港规则的效力”,载《法学》2010年第6期。

第9篇:民宿盈利点和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学生公寓;BOT项目;项目融资

近十年来大专院校不论学生数及学校数均大幅增长,政府给予各级学校的经费有限,为顾及学生住宿问题及学校经费不足,因此引进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方式来兴建学生公寓,将能帮助学校解决住宿问题。本文针对高校学生公寓BOT模式的财务可行性进行分析探讨。

1.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

BOT的全文为Build-Operate-Transfer,亦即兴建一营运一移转等三个阶段,BOT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与政府签订合约,在政府特许限限内由特许公司自备资金兴建,兴建完工后由政府在某个年限内给予其特许权继续营运,以回收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期限届满后再把产权及经营权移转给政府。换言之,即政府借助民间财力及经营能力兴办公共建设,政府则给予相关的特许权确保其获利,作为回报合作的方式。其主体包含政府与民间业者(股东、投资人、专案公司、财务顾问、贷款银行、承包商、保险公司等),这些计划参与者彼此间的关系可由其所签订的合约显示出来。BOT模式具有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营运效率及服务品质、分散政府投资风险、避免政府人事膨胀和使资金有效的运用的优点。

2.高校学生公寓BOT项目融资分析

由于政府财政紧缩,分配给各级学校的预算大幅地减少,以至于各级学校无法再以公务预算兴建学生公寓,提供给日渐增多的学生们住宿。学生住宿成为高校的突出问题,只有拓宽思路,积极融资,抓紧建设和开l,才能满足在校学生住宿问题,才能解决高校自身发展不能适应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问题。在高校学生公寓建设中存在着巨大的资本市场,而高校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存在着巨大的融资压力和投资空间,预期收益也非常可观。因此近年来将学生公寓以BOT方式委托给民间来投资办理,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吸收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和经营,以期促成校方与投资单位的双赢已成趋势。由于项目融资主要是靠项目的现金流或资产来偿还债务,高校学生公寓项目有一个重要的学生住宿收费特许权,用特许经营权质押进行项目融资。由于学生公寓住宿的收费是采用高校直接收取的办法,只要学生住宿率达到一定的要求,项目就有稳定的现金流入,使得高校回避债务风险。BOT项目融资模式的优势和特点完全能满足高校学生公寓建设项目融资的需要,项目融资的B解决了高校进行学生公寓建设资金紧张的问题,0又解决了高校学生公寓完全社会化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协议期满后可以明显看到高校资产的增值,T可以使各高校根据现行高校学生的住宿政策灵活采取不同的方案,在运营期间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就能达到明显的经济效益。在协议期高校以学生住宿收费偿还债务,协议期满后又能完整接收整个高校学生公寓项目。

3.财务效益可行性评估指标分析

在市场评估和工程技术评估的基础上,从私人投资者的角度模拟私人投资的财务计划。作为判断私人投资可行性、政府投资额度和风险分担的重要依据,促进私人投资,确保政府利益有重大影响。公共建设往往是一个大型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施工期长,运行成本回收时间比较长,所以当私人参与BOT计划时,资金来源、自我补偿、回报率是必须考虑的三个要素。在一般投资计划案例中,财务可行性计量包括对民间投资收益的分析,以确定投资计划的可行性,银行融资利益分析,以确定贷款的可行性,以及使用灵敏度分析来规划未来的风险。

评估投资效益一般常用现金流量分析法(DiscountCash Flow,DCF),而本文财务分析的评估方法也采用现金流量分析法,分析效益指标则使用自偿率(SLR)、净现值(NPV)、内部报酬率(IRR)、回收年期(PB)、折现后回收年期(DPB)及融资可行性指标的偿债比率(DSCR)、利息保障倍数(TIE),来评估研究个案的投资效益。在进行公共工程建设方案的决策时,须规范一套合理的评估准则,作为主办机关的决策依据;而不同的参与部门所重视的评估观点亦不同,因此,在进行计划的财务评估时,须从不同参与者的角度进行各项分析。

(1)回收年限法(Payback,PB)

回收年限在计算净现金流量分析中,回收总成本所需的时间,即计划净现金流量开始为评估资本投资回报率所需的年数,以此来判断投资计划的优劣,回收年限越短,表示方案的时间风险愈小,计划的可行性越高,使资金运用更有效率。

(3)净现值(NPV)

各年现金流入现值,扣除各年现金流出现值的差额,亦即净现金流入的现值。NPV≥0为可行计划,且净现值愈大,方案的效益愈佳,接受该计划。NPV

(4)内部报酬率(IRR)

计算净现值等于0时的折现率,其为评估整体投资计划报酬率的指标,相当于可行计划的最低收益率底限。IRR大于计划的资金成本率即表示净现值大于0,为可行的计划。IRR小于计划的资金成本率即表示净现值小于0,为不可行的计划。

(5)获利率指数(PI)

计算未来现金流入现值除以原始投资所得到的比例关系,其概念为投入一单位成本所能获得的现金流人。若PI>I,表示营运时期的现金流量折现值大于兴建时期之兴建流量,应接受此计划。该指数越高,表示计划的获利能力越高。

(6)自偿率(SLR)

营运评估期间的净现金流入现值总和除以兴建期间工程建设经费现金流出现值总和。自偿率>1,财务完全自偿。介于0-1之间,不完全自偿,需政府协助。其计算公式:SLR营运评估期间的净现金流入现值总和/计划兴建期间的工程建设经费现金流出现值总和×100%。

(7)分年偿债比率(DSCR)

还款年期税前息前折旧及摊提前盈余除以年度负债之摊还本金与利息。放款银行融入风险考量后,债务保障比率需达到1.2以上,才有融资的可行性。其计算公式:DSCR=(当年的税前息前折旧及摊提前盈余+折旧摊提)/(整年度负债之摊还本金+利息)×100%

(8)分年利息保障倍数(TIE)

税前息前净利除以当期利息支出的比例。放款银行融入风险考量后,债务保障比率需达到2以上,才有融资的可行性。其计算公式为:TIE=税前息前净利/本期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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