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农村改革的意义精选(九篇)

农村改革的意义

第1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记者:徐总,众所周知,横店社团经济模式为横店集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的成就。请问这一经济模式的理念是什么?

徐总:我们是在1993年才明确提出社团经济这一模式的,事实上,我们具体实行社团经济却已经有十多年了。

简单地说,社团经济指的是以资产社轩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发展形态。从狭义来理解,社团经济就是社团所有制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讲,横店社团经济指的是作为横店集团核心企业的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独资的所属紧密型骨干企业及对外投资、参股的社团资产这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资产为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共同所有。因为集团公司不是单个企业,而是由多个不同层次的企业组成,所以我们叫它为社团所有制。按这种产权模式运行的经济就是社团经济。从广义来讲,社团经济有时还可用来泛指横店集团经济或者横店经济。这是因为无论就横店集团来讲还是整个横店经济来讲,社团所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并起着主导作用。这就如同我国虽然有多种所有制经济广泛存在,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始终是主体并起到主导作用,所以我们说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记者:那么社团经济又具备哪些性质及特征呢?

徐总:社团经济的物征就是它的产权基础是社团所有制,社团所有制就是资产归社团成员共同所有。横店的社团所有制不是凭空加上去的,而是横店在发展经济的客观实践中历史地形成的。大家知道横店集团是从1975年创办横店丝厂起家的,无论从初始投资还是以后的发展,都是靠银行贷款和自我积累发展起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没有投资,镇政府没有投资,也没有任何个人投资,因此,集团公司这笔巨大的资产既不能归国家所有,也不能归镇政府所有,更不能归某些个人所有,它是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劳动的成果,它只能为全体员工共同所有。但是作为员工个人,他没有资本金投资,他的劳动投入已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相应的报酬,没有理由把共有的资产分割量化到个人。资产共同所有就是共同利用、共同享有,它是共同占有而不是个人私自占有。

从我们刚才所谈的可以表明,社团所有制经济显然属于公有制经济的性质,是公有制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因为这种团所有制经济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并且是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相一致的,无疑它也属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

同时,横店的社团经济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外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1984年与镇政府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以后,集团公司就完全以独立的产权主体和市场和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因此,完全市场化经营和民营性质又是横店社团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

目前在横店,工业产值已占社会总产值的96%以上。在工业总产值中70%以上是社团经济创造的,村办企业、联户办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他们作为横店集团的半紧密型或松散型企业,同时也是横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无论从企业规模、职工人数,还是产品档次、科技含量、科技人才力量等方面来讲,他们只能处于从属地位,社团经济始终是主体,起着主导作用。但是,社团经济从不排斥其它所有制形式的经济,而是在发挥导向作用的同时,采取积极的措施驱动其他所有制形式经济的发展。我们叫作“多轮驱动”。集团公司就专门成立有村联户工业协调部,从项目咨询论证、工商登记,到水电供应、技术、市场等全方位予以支持扶持;集团公司所属紧密型骨干企业也通过产品升级换代,把一些技术要求不高、适宜于分散加工的产品和零配件“脱壳”下放,扩散给村联户办企业,把国内一部分市场让给他们,自己则到国际市场上去竞争。这样做的结果,使横店形成了核心带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所以,横店社团经济的性质和特征我们可以概括为“共有、民营、主导、驱动”8个字。

记者:据我们了解,横店社团经济的宗旨和目标是:共创、共有、共富、共享,这八个字具体应该如何理解?

徐总:首先,共创是前提,就是社团的每一个成员要通过自己的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劳动来共同创造出日益丰富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文化成果。创造是人生命的意义所在,创造也是一个企业或一种经济形态的生命力的体现,没有共同创造也就没有社团经济。共有是基础,既然是共同创造就应当是共同所有,没有共有就无所谓社团经济,社团经济就会深化为别一种性质的经济。共富是宗旨,我们之所以选择社团所有制,就是因为我们办企业的宗旨就是多赚钱,多为人民办好事,走共同富裕道路根据横店的实际,要实现共同富裕,最切实有效的形式就是社团经济,所以我们选择了它。共享是横店社团经济的出发点的归宿,生产的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们对物质生活为精神文化的需求。社团成员是物质和精神文化成果的共同创造者。理所当然,他们应当是共享者。社团成员不但有务工权、民主管理权,同时享有集团公司规定的一切福利待遇。集团公司建立了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会、医疗保险基金会、困难补助基金会等7个基金会,凡社团成员均可享受。随着横店社团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对社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所以共享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我们每年从积累中拿出大量资金用于造桥、铺路、修影剧院、体育馆、办学校、医院、建闭路电视、自来水厂等城镇公用设施。今年开始,集团员工一年可免费观看300电影。同时我们集团出钱,邀请各个剧团和艺术表演团体,每年演出300场,免费供横店老百姓观看。这些成果享用的就不仅是集团公司员工,而是扩大到全体横店人民。

记者:徐总,从你刚才详细的阐述中,我们对社团经济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社团经济通过这十多年的实践和发展,你们最大的心得和体会是什么?

徐总:从横店社团经济1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农村总体基础较弱,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的文化科技素质不高的条件下,要迅速摆脱贫穷走向小康,还是要大力提倡和依靠集体的力量,当然不能回到过去地种‘一大二公’、‘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集体上去,应当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集体,社团经济是体现这一要求的最为有效的组织形式。

记者:要想彻底改变中国农村落后面貌,实行农村“四化”,那么社团经济强大的功能作用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徐总:我们初步把它归纳为五个方面。

第一,使农业经济转变为农村经济。在较长时间里,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单一的农业经济,即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经济。这是农村长期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横店在发展乡镇企业以前也是如此。冲破单一的农业经济就要发展乡村工业。如何发展?政府包办,政企不分不行;光鼓励个体私营发展也不行。因为农村里自己能办厂的毕竟是少数。横店社团经济为发展农村工业走出了一条新路。

横店发挥社团经济的优势,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建起了以高科技产业为龙头的门类较全的工业体系,同时,工业的发展迅速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现在,横店的经济结构已经实现了根本性的改变,全镇80%以上的劳动力从事工业或第三产业,农业产值只占社会总产值的2-3%,单一的农业经济已经转变为一、二、三产业全面兴旺的农村经济。

第二,用社团经济主导农村经济。我国农村体制解体以后,传统意义上的集体已在复存在。但这不等于人们不再需要集体,事实上人们迫要需要一种新的集体。社团经济组织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求。它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又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能尽快发展农村经济。现在,横店集团吸纳了全镇70%以上的劳动力,社团经济对横店经济起着决定性作用。正是由于社团经济的主导作用,横店高科技产业和外向型经济才得以迅速发展。工业产值每年以79%以上的速度递增,使社区经济不断繁荣,人民生活不断提高。2000年横店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左右,远远超过我国农村小康目标人均收入指标。

第三,以现代工业带动现代农业。农村要奔小康,要实现“四化”,关键是农村现代化。但是,如果没有工业现代化为之创造条件、积累资金,光靠农业自身发展,那是不行的,横店社团经济走的就是一条以现代工业带动现代化农业的路子,横店集团每年都以相当数额的工业利润和建农金反哺农业,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农技、新农艺的推广应用上。同时,横店集团走出横店,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在山东滨州、东营、荷泽等地建立了草业基地,花卉苗木基地和畜牧业基地。集团下属的横店草业有很公司已被国家8部委联合确定为部级农业生产化龙头企业。

第四,按城市文明塑造农村文明。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徇一个是家发达程度的得要标志。但是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通过农村人中向在城市集中的途径来实现,只能走依靠农民自身的发展,按城市文明来塑造农村文明,建设好小城镇,进而向中小城市发展的道路。横店从过去的穷村文明,变为如今全国的“明星镇”,走的就是这条路。在这个过程中,社团经济有着其独特的优势和功能作用。1999年,《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已将横店定位为:到2010年建成人口10万以上的现代化小城市。

社团经济不是仅仅盯着某一个企业某一个产品,而是着眼于整个社团的发展和社区的整体发展。在横店,集团企业的分布就是横店镇的辖区,农村70%劳动力是集团员工,社团发展了,企业才能更发了地发展,社会的需求就是自身的需求,城镇建设也是自身建设,因此,我们将把城镇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为社团经济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横店已经形成了社会、经济、文化互为推动,整体发展的格局,横店已初步具备现代化小城市的局面。

第五,让富裕城镇带动贫困乡村。横店社团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同边的区产生了强烈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同时也具备了辐射和带动周边贫困乡村的能力。社团经济的宗旨是走共同富裕道路。先富带逅富,共走富裕路是先富者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为此,我们集团公司和镇政府主动要求上级,先后将周边68个行政村并进横店区划。为给这些新并进来的乡村创造迅速腾飞的条件,集团出资进行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工业触角伸向后进农村。实现合并一乡、带动一方。实践证明,这是迅速改变农村贫困地区面貌的极为有效的途径。这也是社团经济强大功能作用和优势所在。

第2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土地承包;农业合作化;大包户;共赢

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新型农村改革背景下的农业合作化,与我国20世纪在50年代实行的农业合作社有重大的区别。首先,从合作社的组成形式来看,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主要是集体生产工具的共同使用,人们集体劳作,成果共享,虽然一开始卓有成效,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拉动了小农经济,但长此以往,这种公有化程度过高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过于绝对化的统一经营的原则、漏洞百出又执行不到位的记工分制度、限制合作社进入流通领域的合作化等,其发展方式极度抹杀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这种性质的农业合作化必然面对体质溃散的最终局面。在进行对比过后,当下我国施行的农业合作化相对完善得多。本文根据对安徽省潜山县余井镇的实地调研情况具体说明现今实行的农业合作化制度以及它所带来的包括经济效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安徽省潜山县余井镇包括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6.1万人。总面积134平方公里。余井镇“三山一水六分田”。水资源十分丰富,皖水在境内穿过,镇域内有长春水库(中型水库)、还有4个小型水库。余井、程祠、民生的世行二期加灌项目工程竣工并通过省政府验收,农田资源也相当丰富,其中优质农作物的种植多达10万亩,包括优质稻5万亩,优质棉1.5万亩,油菜2万亩,茶、桑等。余井镇地区实行的农业合作化的形式主要可以概括为大包户土地承包制。在对当地实施调查期间发现,留守在余井镇地区的主要是老年人,目前的常住居民中近百分之八十以上为60岁以上人口,这也是余井镇地区在实行大包户承包制土地承包种植方式以后能带来经济收益巨大增涨的必要条件之一。

受农村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村土地是按户口制分配的,农村的儿子在成家立业之后,整个家庭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了重新分配,通俗的说,也就是,在农村,儿子有自己的田产,老人有自己的田产,二者相互独立。如今,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农村青中年弃田外出打工谋生,已经在外购置房产也是常态,由于家中老人身体状况的原因,必然会留下荒置的农田土地,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搁置的农田成了镇政府谋求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在领导班子的商议决策之下,最终余井镇实行了田产的农业合作化。这种农业合作化简要概括为大包户通过以农作物或现金补贴方式获得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主要是根据自愿原则,一般而言是采取农作物的补偿方式,考虑到农田土地所处位置,土地自身条件等因素具体标准表现为一亩田补贴350~400斤稻谷,或者以国家保护价为标准,折算成现金,其计算标准每100斤稻付现金138元。

在获得这些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大包户会对这些土地进行集体的耕种,他们会雇佣人员来统一播种,整理农田,为农作物除害等。受雇佣的这些人员主要也是当地村里留守在家的村民,由于是日结工资制度,因此在力所能及时也会有很多在家务农的人自愿加入劳作。这样一来,工资就不会太高,工资不高就能够减轻大包户的负担,同时也能够给接受雇佣的部分村民带来一定的收入,这也算是一种双赢。同时,由于承包制,土地使用的比较集中,这样一来,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就会刺激一项新品种的大面积推广或者是专业技术实施,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专业化、机械化操作。在农作物的播种,照料,收获这样一个过程之中会呈现各种问题。比如,大面积统一播种的农田需要集中灌溉的方式,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统一的机械化收割方式能够取代了低效率的人工收割。

需求能够带来供给,由于需要集体的机器收割,于是出现了专门负责农作物收割的大包户,他们购买大量的专业化机器,在农作物成熟期进行统一收割,这样在两种大包户之间实质上就形成了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镇政府敏锐的捕捉到了这种信息,及时引导在农作物播种,收割乃至后来的运输销售环节之中参与的大包户们成立了专门的农业合作社,农作物从开始播种到中间的加工,最后的销售,各个环节有专人负责,形成了环环相扣的链式结构。

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农业合作化主导思想主要是集体化和共有化,而通过对安徽省安庆市余井镇的实地探访了解到,现今的农业合作化实质是一个集中闲置资源,进行集中利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村民和大包户各取所需实现一个相对的共赢。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实行农业合作化对余井镇所带来的各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促进农业的发展,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解决掉了由于农村青年中年外出务工及农村人口涌向城市造成的农村土地闲置,农田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的问题。同时种植农作物,无论是自我供给还是出售,都能促进余井镇地区的经济发展,这是它带来的经济效益。

其次,大面积的耕种方式,区别于一家一户的播种模式,可以促进利用科学大棚育秧等新技术的应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的同时,也保证了农作物的高质高产。另外,由于采取了集体大面积统一灌溉的模式,也节约了农村水资源,保护了农村的生态环境。采用的全自动化的机器收割方式,促进了机械化生产的发展,与各家各户的单一收割想比,能够减少农作物在收割过程中的损失,提高产量。

最后,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形成,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结构。

当然,在余井镇的发展过程中也看到政府领导班子对地区发展的一个重视。在对潜山县政府实地走访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为了鼓励农业合作社的形成,政府部门还有专门的示范社评比活动。“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根据《潜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经县农委经管科审核认定,潜山县聚宝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为潜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在中央政府下达的文件中也体现了政府对现有的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大力支持。首先,农业“三项补贴”的完善政策。2015年,中共中央的财政部、农业部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由省里选择一部分县市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文件内容明确指出,在我国多数地方,过去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一家一户的农民,或者更明确的说,就是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只要是具有农民的身份,就能享受到政府补贴,但是缺乏对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实质性的物质、现金补贴,故而对调动劳动者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大大降低。因此,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是增强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的需要。同时还要加强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力度。文件要求地方要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鼓励主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政策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最终表现为“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同时也加大投入来鼓励一个新技术的推广,文件要求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支持方式,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放在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上。认为为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风险补偿可以采用农业信贷担保形式,要着力去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3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同志们:

20__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开始,孕育新的希望。在这起始之年,农村义务教育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决定,即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使义务教育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义务”道路。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专门安排部署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贯彻意见》尚在讨论研究阶段,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再行印发。下面,我先就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春节前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讲几点具体贯彻意见。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__年1月24日,省政府在兰州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李膺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主要作用,从理顺机制入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于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大决策,尽职尽责的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起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主要内容有四项:

1、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包括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市、县(区)不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不低于20__年“两免一补”省定标准,具体分担比例、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随后由市政府确定。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下发的《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甘财教〔20__〕47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分担。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__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实施,分年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1、20__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各级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2、20__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巩固20__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20__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甘财教〔20__〕47号)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4、20__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省20__年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8:2比例共同承担 。

5、20__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国家制定的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由市、区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二、推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将从根本上改变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清、保障范围狭窄、保障水平低下的局面。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给我市的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实现跨越发展的大好机遇。20__年,我市享受义务教育新政策受益学校1720所,受益学生377750人,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补助7.97亿元资金用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初步安排我市7482万元,其中免学杂费资金6482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000万元,这是前所未有的,对我市农村教育发展来说,是新的前进动力,对我们的工作来说,是很大鼓舞与支持。今天,市政府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从大局出发,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增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一把手”亲自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一抓到底,确保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工作的按时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建立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时间紧迫。因此,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财政等部门的领导同志必须对此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保持非常清醒的头脑,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早动手,超前安排,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要紧急动员,精心部署。今年春季开学时,义务教育经费改革工作的各项政策要落实,资金要到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相当紧张。会后,各县(区)政府要紧急动员,立即安排部署,迅速将全市会议精神层层传达到农村学校,并布置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突出抓好新学期落实对学生免收学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和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确保新机制改革工作开好局。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区)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机构,由“一把手”县(区)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局长、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发改委、监察局、政策研究室等部门领导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组织协调,齐心协力做好这项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与财政部门一起,研究制定本县(区)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分年度制订好各项工作计划,按要求分步实施,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三要把握政策,确保落实。当前的首要任务是重点抓好春季开学时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工作,围绕这一工作重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按照省市相关规定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漏地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课本的发放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春季开学时,不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是否到位,对所有列入减免范围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学杂费。这里,还有几个涉及政策性的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一是关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问题。这主要涉及市直平凉四中、实验小学、平师附小三所学校和崆峒区的城区初中和小学。国家和省上没有将这些学生纳入上级补助资金减免范围,省上要求市、区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补助平凉城区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此,市、区教育部门要尽快摸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财政部门据此测算所需减免资金,并纳入预算,在开学时分别予以减免;二是关于校舍维修资金投入问题。国家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测算校舍维修所需资金,并初步确定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承担,省上暂未对地方应承担的50%作明确分解。县(区)要及早着手,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编制校舍维修总体规划,分年度提出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和资金申请,按批复计划和下达经费组织实施;三是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问题。省定公用经费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40-80元,小学每生每年30-65元。这次,省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是按照省定标准低线的80%落实,即初中每生每年32元,小学每生每年24元安排资金;四是免学杂费标准问题。省上初步确定财政补助免学杂费的资金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从“一费制”收费标准来看,除县镇初中补助标准略低外,其它都高于一费制收费!标准,多余部分应全部拨付学校使用;五是寄宿生生活费问题。按照省上文件规定,省级财政承担了减免学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由地方承担的全部20%。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 区)财政全额承担,因此,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尽快摸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生中的家庭困难学生数和所需资金数,市上随后将明确市、县(区)具体分担比例;六是以往财政预算经费问题。免收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政策实施后,市县(区)财政原来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要继续保留,并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防止发生经费投入上的“挤出效应”,确保中央、省、市和县同步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

四要严格管理,规范收费。新机制的建立,为从根本性治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提供了制度保障。从20__年春季开学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除可收取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于享受免费课本及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作业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费用支出,一律在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预算中开支,不得再向学生收费。各学校要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切乱收费行为。收费纪律是一条高压线,我们绝对不能碰,哪个地方和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问题,我们就要严肃地追究当事者和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五要认真指导,合理预算。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建立新机制的关键内容之一,是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和极其重要的基础。各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汇总、审批,要正确指导农村中小学根据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发展需要,把预算做全面、做规范。最近,省教育厅、财政厅还将专门举办培训班,对编制农村中小学预算的方法、程序等进行集中辅导培训,各县(区)要指定专人培训,负责本县(区)预算编制培训、审核等相关工作。

第4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农 农联 

        当前,在讨论“三农”问题时,往往是就“三农”谈“三农”,极少有学者在探析“三农”出路时论及邓小平早在1990年就提出的关于中国农村改革“两个飞跃”的设想。同样,十六届五中全会虽然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通篇没有“两个飞跃”的字样。由此,可以定论“新农村”绝对“新”不到哪里去,必然会沦为过去所提的“三农”问题的翻版。不过唯一区别在于“三农”侧重指问题,是一个问题性概念,而“新农村”则是个目标性命题。

         (一)“三农顽症”告诉我们什么

         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解读上,笔者发现虽然参与解读的学者很多,但都是整齐划一的认识。极少有从“新农村”这个概念提出的背景中掘出“新意”来。就其原因来说,大概中央对“新农村”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以往“三农”改革的继续,本无新意,当然,也就嚼不出新味道。倘若真如此,恐怕“十一五”后,当我们在盘点五年来的成果时,“三农”处境不比现在更进一步恶化已是大幸。尽管凭心而论无论政界还是学界可能在这五年中就所谓的“新农村”这个“宏伟目标”花了不少心血,但五年后的现实并不会为我们的“劳苦”而有所改善。这样没招“十二五”还得痛定思痛再抛出个“建设社会主义新新农村”的概念来,然后焦头烂额再五年。

        多年来笔者一直在呼吁重新审视“三农”的根本矛盾和政策。早在五年前,当在武汉目睹了李昌平声泪俱下写给朱镕基总理的“万言书”后,曾花了近两个多月时间到四川、湖北、新疆等省实地考察。在考察后,提出了系统的农村改革设想,即“农联”模式化的初步构想,同时预言如果中国的农村不迅速渐趋式向“农联”模式迈进,任何改革措施只会使“三农”问题积重难返,政府陷入“三农”发展的泥潭只会越来越深。五年过去了,“三农”依旧是焦点,唯一变的是李昌平换成了吴春桃夫妇,而原来的李昌平也过上了甚是体面的生活。李昌平走了,吴春桃夫妇来了又去了,五年后又会是谁呢?“三农”问题为何成了“顽症”?根本原因何在?其实笔者之一在《经济学消息报》(总第672期)中已就此问题作过专题论述,并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的“三农”问题核心不在农民问题,而在农村问题,也即农村的长远发展问题,而不是我们“年年提、月月提、日日提”的“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这是个很严重的本质问题把握上的偏差。如果不针对主要矛盾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解决去改去革,而仅仅“为增加收入而改革”那么再动听的宏伟大计也必然无济于事。

        (二)权威专家对“新农村”运动的解读

        如今,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命题,这无疑是一个实质性解决“三农”问题的良好契机。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实现“第二个飞跃”已提上议事日程,关键得看这是个什么样的“新农村”。

        就“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解读,怎样才是正解呢?应该说来,最能代表学界、政界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权威解读的无疑是林毅夫、张红宇、丁力等学界和政界名流在《21世纪经济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之路》专题中的系列阐释。从文中对嘉宾的介绍可知,林毅夫是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红宇以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丁力以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参与了“新农村”的解读。应该说来凭资历和阅历这三位对“三农”都是极具话语权的,他们对“新农村”或“三农”的理解无疑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关于“新农村”的形成背景林毅夫教授从“三农”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他认为提出“新农村”是城乡差距的扩大以及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现实要求。张红宇和丁力二位则从农村的发展要求来阐释“新农村”的意义。就如何实现和建设“新农村”,林毅夫认为,“要真正缩小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最持续的就是必须减少农民,将农村里大量劳动力转移出来”。但笔者认为,减少农民是必然的,而最关键的是如何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而不是泛化概念下的“农民”。当然这不仅仅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更是农村社会长远发展的必然。在就如何构建新农村这个问题时林毅夫认为,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基础建设项目的投入,认为这是“把钱用到能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地方,因为这样建设能够创造许多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张红宇的认识也如出一辙,认为要启动农村市场核心是提高农民的收入,并指出提高农民收入的两条道路:“一是农业内部收入,二是非农业收入,要求政策上要多予少取。比如,拓展补贴范围和增加新的补贴等”。丁力认为,新农村下农民要转变为新型农民,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都得有新的转变。颇有新意的是,丁力指出建设新农村实际上是农村“就地城市化”。丁力的认识无疑已经接近基于“两个飞跃”设想下新农村的真正内涵。尽管三位“三农”专家解读“社会主义新农村之路”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相当的远见卓识。但从总体上看“三位”专家对新农村的把握,更多地仍着眼于现实中“三农”问题的解决,对“新农村运动”的认识仍然还停留在“三农”改革的修补之上,并没有更多的新意和重大突破。但却能代表了当前相当多政学界人士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观点。由此可见,正如笔者所担心的,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没有着眼于邓小平“两个飞跃”的设想。

        (三)“新农村”的意义应该何在

        笔者认为:“新农村”必须实施新的农村发展战略才能谓之“新”,应该是对以往“三农”改革的重新审视和再定位而不是当前“三农”改革的继续。“新农村”概念的提出应该是一场农村的革命,一场基于邓小平所提出的“两个飞跃”设想的革命式改革。只有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的“新农村运动”才具有真正的历史意义,才能切中“三农顽症”的要害。否则,任何意义上的“新农村”都将是以往“三农”提法的继续,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则会沦为“表决心”的漂亮口号,从而失去任何实质性意义。

        在改革中,无论政界还是学界似乎都存在一种心理偏好,即总喜欢将一项政策措施的意义夸大,并将其与历史上某次重大的变革作“战略意义”上的等量齐观。比如,不少学者将“费税改革”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之后农村的“第三次重大变革”。可实际上“费税改革”在解决“三农”问题上作用极为有限,即便全部免除农业税并不断地再给农民补助,它的作用也仅仅只能停留在“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上。要不“费税改革”已经被“深化”了这么多次,“三农”问题却反而越来越突出了呢?故解决“三农”问题不是“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这么简单。“三农”的结症在于长期以来“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当前最广大的农村仍然无法摆脱“个体家户生产”的小农经济模式,这样的“小生产”是无法应对越来越开放有序的“大市场”的。如果不走真正?“产销一体化”并尽快实现专业化大生产,那么“农户经济”必然会走向没落,“费税改革”是挽救不了“小农经济”的。

        如前文分析,当前对“新农村”的解读文献中除了一些套话和官话外,大多没有深入到“新农村”的实质,认识的层次不深。目前看来“新农村”的提出仅仅是基于当前“三农”问题的日益尖锐,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再度重视而已。其意义顶多只能同在西部发展严重不平衡后提出“西部大开发”,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深陷发展的泥潭后提出“振兴东北”一样。所以在“三农”问题处境日益恶化后提出“新农村”,在逻辑上是不难理解的。这样的解读中“新农村运动”只能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国家的宏观战略调整相并列。当然,仅停留在这个层次上的解读绝对是不够的。

        按照笔者的理解,如果真要纳入“三次重大变革”?比较的话,那么土地革命、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无疑是两次重大变革,第三次重大变革是什么呢?这就是邓小平“两次飞跃”所设想的第二次飞跃,即“集体经济”。当然,这里的“集体经济”绝不应该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实施以前的那个“集体经济”,而是具有现代公司制特征的有广泛农民参与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产销一体化”组织,也就是后文所提出的“农联”。此次十六大五中全会所提出的“新农村”建设虽然没有提到“两个飞跃”的思想,但仍可视为实现“第二次飞跃”的一个重要契机。如果新农村的意义是为了实现“第二次飞跃”的话,无疑“十一五”就是“第三次重大变革”的历史时期。

       (四)如何将“两个飞跃”的设想融入“新农村运动”

        1990年邓小平首次系统提出中国农业改革与发展需要有“两个飞跃”的思想,第一个飞跃, 是废除人民公社,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 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集体经济。邓小平关于农业“两个飞跃”的重要论断是其农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二十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要解决历史积累的“三农”问题,不可能再拘泥目前这种常规办法,小搞小闹,否则是难以实现“第二次飞跃”!必须施以大手笔、出手非凡,才能振奋人心,才能彻底改变农村发展的旧观念,才能尽快改善“三农”形势和城乡关系,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为此探寻和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模式就必须有新的纬度:

        第一,把发展农村和农业生产力尤其是农业生产力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问题可以通过民工输出等多种方式来解决,但农村问题却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尤其是农业生产力。没有农业生产力的真正提高一切改革都将是事倍功半、收效甚微。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一个具体要求就是要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机械化、自动化和具有规模经济的大生产。这是我们“新农村”建设必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种认为我国农村劳动力众多、人均耕地少,没有必要实现农业专业化、机械化、自动化和规模化的大生产是极端错误的。这种认识只会把农村引向死胡同。

        第二,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办事,而不是一味的帮扶。市场原则的重要方面主要体现在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还农民自己决定如何发展自己的权利,让农民自主自愿自发走向专业合作组织。要强调合理引导下的农民自治和自由组织,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实行生产和销售的联合。再就是必须遵循平等原则,包括市场主体即农民地位身份的平等和产品、服务交换的平等。为此要彻底废除“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不公平、不公正的户籍制度,还农民国民待遇,同时实现农业产品的商品化避免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剪刀差”现象,实行等价交换。

        第三,必须坚持走集体化、公司制的道路。走集体化的道路是实现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自动化和规模经济以及有效解决农村中“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必由之路;而公司制的组织方式是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管理的保证也是建立现代化农村的必然要求。让农民自主自愿组织成立农村联合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农联”)使之成为在性质和职能上区别于当前乡镇企业、中介组织、农业协会以及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的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可以通过土地、资产、技术、资金、劳动力以及农产品等入股“农联”,成为“农联”股东或固定员工并享受获利分红的权利。需要强调一点:“农联”是一个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的生产型经济实体,是联系分散农户、逐步实现土地集中、生产环节的统一生产经营以及流通环节的一体化管理等职能于一身的集体组织。

        第四,必须以积极而稳妥的土地政策制度创新为依托。这是农村改革与发展新模式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着。没有土地使用权的集中就不会有农业产业化,更不可能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也就不可能实现最大程度的规模经济。而土地使用权的集中关键在于土地流转的真正实现。为此要在家庭联产责任制下在保证农户原始承包关系不变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转和集中方式。让农户拥有完全的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使土地不仅仅成为“温饱”的保障,更要成为农民长期收益的保障。由于我国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差,所以在土地流转中要强调确保土地给农民带来长期收益权,要积极探索实践用土地买社会保险,以土地作资产入股分红、拿土地使用权换工作岗位等方式来保证农民的长期利益,避免简单的一次性现金补偿。

        第五,充分发挥外部力量的引导、规范和约束作用。农业要实现产业化、农村要城市化、农民要变为市民、小生产要变成社会化的大生产,在当前必须要强调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政府搭台,农民唱戏”是农村改革与发展新型模式的必然要求。鉴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教训新型的农村改革与发展模式(也即“农联”模式)下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尤其是乡一级政府的行政职能要淡化,或考虑取消部分地方乡政府的行政设置,只设立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乡的驻点或办事处,并且要突出强调其科技服务和经济引导的功能,充分发挥规范市场、维护农民权益的作用。另外要多途径、多渠道地实现农联与城市企业、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三资企业等其它经济实体的业务合作,共同融入乡村城市化建设,实现各经济实体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相互合作、彼此服务,从而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达到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效果和目的。

        实现“两个飞跃”的构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坚持走“农联”模式化的改革道路无疑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新农村的理论探索。它的目的在于长远着手通过解决农村中“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实现中国特色的农村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为此,只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新农村”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苗长虹·中国农村工业化的若干理论问题[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3]苗长虹·中国乡村可持续发展:理论分析与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

[4]张新华等·城镇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初探—以佛山市为例[j]·南方农村,2004,(3)

第5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一、充分肯定这次政协资政会取得的成果

(一)选题准确。这次资政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选题,充分体现了政协工作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已有一段时日,十镇百村试点工作也开展了两个多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到基层调研,有助于我们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进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调研比较充分。虽然我没有听各位常委的大会发言,但认真我阅读了所有的调研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大家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认真梳理,既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又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成效比较明显。22篇调研报告份量重,含金量高,有现象、有建议,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可贵品质,也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客观依据。总结这次的调研报告,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全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句话,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民主等各个方面,22篇调研报告都有涉及,并体现了由点及面、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特点。由点及面:这次的调研报告分成多个专题,这些专题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状。由近及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现在做的只是第一个阶段。大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报告中充分体现了由近及远的内容,不仅仅反映了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规划设计、村容村貌整治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涉及到文化、医疗、教育等社会发展方面比较长远的内容。由表及里: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要靠广大农民群众。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的主体。有多篇报告提及农民的素质问题,并对如何提高农民素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二是深刻。调研报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分析比较透彻,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比较深刻,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市直有关部门将要认真吸纳,并将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三是有效。调研报告没有停留在表面上,对解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是既号脉诊断,又开方抓药。

总之,这次调研的成果对××的新农村建设将起到较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代表市委对各位同志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市委、市政府将会充分吸纳这次资政会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

二、大力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我市有一个很好的基础,那就是农村综合改革。年初,国务院提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如果没有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很难见成效。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起步早,基础较好,可以说,是抢占了制高点。

下面一些数据,有助于大家全面了解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先是一个县试点,然后向三县一区推行。农村综合改革有以下几个环节:(1)调胖规模。全市乡镇总数由原来的101个调到70个,乡镇规模增大,平均人口上升到6.12万人,国土面积124.80平方公里。(2)调瘦机构。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多个改为三大块: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领导职数核定为9人之内,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党政领导实现了交叉任职。(3)深化改革。乡镇职能重新认定,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是政府管理的回归政府,该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事业单位实现了全员聘用,工资与技术和绩效相挂钩。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市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数由原来的4991名精简为3237名,减幅达28%;机构总数由原来的634个精简为336个,减幅达47%。庐江县乡镇事业机构数由原来的140个减少到84个,减少了40%,编制数由1149名减少到818名,减幅达28.8%;无为县由原来的237个减少到98个,减少了58.6%,编制数由1338名减少到867名,减幅达35.2%。(4)扩大村级规模。全市村级总数由1755个减少到1007个(包括城镇社区),减少了43%;平均人口由2597人增加到4526人,增加了74.28%。并村带来的效果主要表现在:(1)村干部素质能力更高更强了,一大批年富力强、学历较高的村干部脱颖而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2)小村并大村,激活了基层的动力,增强了基层的活力。并大村后的农村转移支付基本上可以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并有一定节余,这就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主要是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上下功夫。

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为民服务全程机制。每个乡镇设立一厅一室两个窗口,即一个服务大厅、一个室、一个办理窗口、一个窗口,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权服务。(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村务管理做到指标化、制度化、正常化,并建立健全新的考核机制。(3)以钱养事服务农民机制。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真正确立以钱养事、利民便民的服务制度。(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机制。这个机制是4个机制中最关键、最基础的,也是最难办的,它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的211个专业合作组织很多是松散型的,大多组织化程度不高,功能也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鼓励和推进。当前211个组织中还有87个没注册。我们的目标是到2010年翻一番,达到400个完善的组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我们已经先行了一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这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标志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并以此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第6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2008年6月8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当前我国的林业及农地制度将发生重大转变,其历史意义堪称继30年前分田到户后的“第二次革命”。决策层希望通过林权改革推进农村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出台如此重大的改革意见,其意显然在于借助于总结30年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农村改革的方向。

一步到位的林权改革

从《意见》来看,林权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因而,起始于分田到户的农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就是林权改革的方向。30年来农地制度变革的基本方向是不断确定农户作为农地经营和使用权的基本单位,并朝着长期性和物权性这两个方向汇聚。

简要地分析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过程,主要分为三大步骤:一是改革开放之初的分田到户,部分土地承包到户,但集体保留了部分机动地,并拥有调整土地的权力;二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后,逐步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保持长期不变,并最终演变成为“30年不变”及“永远不变”,集体调整土地的权力受到法律限制;三是19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中央逐步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机动地比例将受到限制,并鼓励取消机动地,集体对农村耕地的控制权进一步受到限制。这三个步骤的最终成果集中表现在《物权法》中,也就是说,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拥有了较为完整的物权。

在这三大步骤的过程中,中央和各地还进行了无数的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并对土地流转等改革领域进行了谨慎的探索,并至今仍然在试验之中,并没有形成相对确定的政策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户已经成为耕地的基本经营单位,但是,大部分地区出于各种实际情况,实行的是“两田制”,村社集体在相当大程度上保持了对耕地的控制权。从农地制度的实践过程来看,“两田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村社集体保留了数量不等的集体统一经营的耕地,即所谓的“机动地”或“公田”;二是大部分地区在村社集体范围内维持着“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土地均分习惯。由于“两田制”的客观存在,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各地的实践千差万别,体现了不同的地方习惯,在形成不少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承认这种制度事实上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不过,大概到了土地二轮承包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两田制”基本上被抛弃,强调农地经营制度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唯一正确性。其中重要的政策信号是明确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机动地应该保持在最小范围内,甚至应该取消机动地(中央规定机动地不能超过总耕地面积的5%),并且,明确规定农地承包一定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甚而总理在2006年3月人大会议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中指出,“中国要给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15年不变,30年不变,也就是说永远不变”。2007年,《物权法》正式颁布施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被进一步确定为物权,并明确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至此,经过30年的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制基本上到达了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地位。

相对于耕地制度的改革而言,林权改革几乎是一步到位,遵循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对30年农地制度的所有改革经验,并有相当大尺度的突破。《意见》决定,在5年之内于全国范围内完成林权改革,而实际上,福建、江西、辽宁等试点省份在《意见》出台之前已基本上完成了改革,浙江、云南、河南等改革力度较大的省份也接近完成,而大部分省市的改革都将在两三年之内完成,换言之,林权改革实际上是要在几年之内完成耕地制度改革几十年来形成的经验。而林权改革的另外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在于,改革的意见和方案明确鼓励林权的二次流转,并为此鼓励搭建市场交易平台及政府软件,市场化的取向是相当明晰的,这一点,已经远远突破了耕地制度改革的经验,在农地制度的改革上是惊险一跃。如果说30年来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的话,那么,当前正在推行的林权改革,则是相对激进的一步到位式的改革。

当年“林业三定”改革为何失败?

林地制度改革一开始就与耕地制度的变革方向相一致。改革开放初期“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被看成是“分田到户”的翻版。不过,与分田到户的成功实践相比,“林业三定”被普遍认为是一次失败的改革。

衡量其失败的标准是实行“林业三定”以后,一些地区的大量的林木资源被破坏,决策部门不得不于1987年叫停改革。从“林业三定”改革终止的1987年到林权改革全面推广的2008年,未尽的改革制度在林业政策领域实行了20余年的时间。20多年来,林业资源的流失并没有因为改革的终止而得以遏制,林业管理实际上陷入了困局,这也实际上构成了林权改革得以推动的背景之一。决策部门基本上把20多年来林业管理的困局归因于“林业三定”政策,认为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推行“林业三定”,广大林农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政策要义,最终导致了林业管理陷于失控的境地。并且,通过这次改革的教训,认识到林地和农地的性质有所不同,其生产周期等方面的不相一致导致了农民对土地产出的预期不一样,从而也就有可能产生不尽一致的行为逻辑。

仔细分析“林业三定”与“分田到户”截然相反的政策后果,对于理解林权改革的方向与实践过程是相当有帮助的。当前的林权改革方向在本质上仍然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到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这一制度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完善,这一点与“林业三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因而,改革的方向本身并非决定成败的唯一要素,关键的还在于改革是否适合时宜。除了决策部门所言的林业与农业的性质有所不一导致了“林业三定”改革的失败这一逻辑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背景是先行一步的分田到户已经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客观上的缘由还在于,改革开放后的乡村社会的市场体系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吃饭问题之后,如何致富已经成为农户最关心的问题。

由此,造成长期以来林业管理困境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是否进行“林业三定”的改革,而在于快速启动的现代化刺激了农户致富的欲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林业的延伸产业迅速发展,对林木的需求量急剧上升,因而,在市场的撬动之下,无论是集体经营还是家庭经营的林业,无一例外都遭到了冲击。改革开放30年来林木市场需求量的大量增加,是“林业三定”之前及之后林业资源大量减少的根本原因。

因而,进一步分析林业改革的方向及实践时,就不能不考虑林业对于农民家庭生计及村社集体而言所具有的特殊重要的位置。“林业三定”使得大部分林区及山区的集体林地具有三种相互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经营制度,一种是自留山,对于农民家庭而言,这是一种最具物权性和长期性的家庭经营的山林,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农民家庭所拥有的自留山,不仅所占所有山林面积的比例极小,并且,绝对数量也极少,并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的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还有一种是承包责任山,由于改革的不完全性,各地的责任山所占的比例并不平衡,不过,总体上都要比自留山要多出不少;绝大部分山林仍然属于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性质的“公山”。

从“林业三定”后的林业政策实践来看,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公山”,都遭到了极大的破坏,林业管理的政策绩效实际上与林权性质没有直接的关系。“靠山吃山”历来是山区林区农民生存的主要手段,集体化时代甚至一度形成了“农副结合,以林养农”的家庭和集体生计模式。改革开放以后,大部分山区及林区提出的致富口号是向山要钱,林业不仅在维持生存的意义上继续发挥作用,并且在农民发家致富的意义上具有战略地位,如此,应该承认的是,改革开放30年来,林业资源转化成资金和资本的冲动客观上与林业的生态地位发生了冲突。“林业三定”的改革方向并没有错,决定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分田到户后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释放及快速致富的冲动与林业的特殊性质发生了冲突。

林权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分析至此,可以看出林权改革的实践方向实际上有两个相当重要的历史线索在起作用。一是30年来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这一变革已随着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而基本完成;二是30年来林权山权在农村中的实践,“林业三定”政策因为林业管理环境的变化而使得这一政策的实践效果并不尽善尽美。30多年来农村耕地释放出来的巨大的生产力,以及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使人们有理由相信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是相当成功的,也让决策层有理由相信农村耕地制度的变革足以为林权改革提供完整的经验借鉴。尤其是在不满意于当前的林业现状,以及在社会和市场需求对林业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林权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的一开始就抓住了耕地制度变革的经验。

不过,从林权改革相关的政策解读来看,几乎没有提及30多年来农村耕地制度变革的极端复杂性,其成功经验远远还不在于“分田到户”本身,而还在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的“两田制”在各地的积极实践;同样没有注意到的是,30多年的林地制度实践,客观上已经构成为农地制度实践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两田制”在广大山区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

考量30年来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不仅仅要看到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应该看到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各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及社会福利的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应该归因于分田到户以后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不断释放,还应该归因于在两田制的实践过程中,集体经济承担了大量的水利、教育、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为农村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大量的森林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以后,一部分成为农民生产和生活的资金,以及发展的资本,而相当大部分维持了集体经济的运转,并完成了大量的国家税收,林业资源的流失在相当大程度上只是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分配不均问题。如果不从这方面去认识30多年来的农地制度实践,是不完全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从农地制度的历史和实践经验中审慎地看待当前林权改革的方向及实践是相当有必要的。林权改革坚持了3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是,却与30年来渐进式的农地制度改革多有相悖之处。对照3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评估林权改革实践过程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是有必要的。诚如《意见》所指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从30年农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来看,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推手,但同时也是造成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源,从林权改革的出台来看,人们更容易看到的是前者,而对于后者却有可能估计不足。

事实上,从已有的林权改革的试点和实践来看,如此彻底的改革对农村社会所造成的震动是难以估量的。林权改革同时带来的是林业资源进一步转化为资金和资本,从这个意义上看,林权改革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几乎是必然的。而问题的关键还在于,从林权改革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资源转化为资金和资本,基本上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大规模的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几乎是必然的趋势。这一点,已经从林权改革的几个试点省份典型如福建省的试点中看出来。《意见》强调了林权改革中初次分配的公平公正性,也即均分到户,但是同时规定落实处置权,鼓励林地和林木的二次流转,而相当多的试点地区在初次分配中就进行了招标的形式,把集体林权一次性地过渡到少数人手中,由此,造成的分配不均等后果已在《意见》出台之时即已表现出来。在允许甚至鼓励二次流转的状况下,林权的集中几乎无法避免,这在事实上改变了30多年来农村社会的基本的生产关系。

在土地二次流转仍受到相当大的限制的情况下,农村社会的生产关系变革实际上仍然只是在村社集体内部进行,换言之是,是村社内部集体和农户之间生产关系的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村社集体的完整性。并且,农村耕地经营管理制度中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始终坚持的一点是土地均分的原则,在“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的情况下,均分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因而,必须注意到的是,30年来农地制度的变革不仅仅在制度上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地位,还同时带来了村社集体成员内部的平均主义观念(这一点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新传统相衔接),村社成员内部分配关系的不平均必将带来种种社会问题。但是,允许及鼓励二次流转的集体林权改革,不仅容易形成村社集体成员内部的不平均,还事实上造成了村社集体外部力量的进入,这对长期以来形成的集体“成员权”是一个根本的冲击。林权改革打破了改革开放30年,甚至是建国60年来形成的集体成员间平均占有资源的社会主义新传统,无论这种突破是在正面意义上还是在负面意义上。

第7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哲学视角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该决定在理论上有新创新,政策上有新突破,举措上有新实招,对农民有新实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新时期农村实际相结合的新成果。因此,从哲学视角解读“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扎扎实实地把《决定》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指导人们采取正确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指导人们采取错误的行动,对事物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甚至破坏作用。这一基本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主观和客观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1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的高度统一。

当前,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我们只有顺应趋势,正确应对,才能巩固发展农村的好形势。《决定》是根据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是统一的,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会指出,当前,加快推进农业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毫不动摇地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2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作指导。

科学理论能够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能够预见事物发展的方向,帮助人们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进程,能够提供正确认识事物和有效行动的方法,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全会指出,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的联系,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事物发展的趋势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用矛盾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1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

既然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分析,防止片面性,同时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目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局面,我们既要看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又要看到农村改革发展要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我们在看到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成就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尚面临许多问题。

事物的矛盾具有特殊性,同一事物的矛盾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2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用联系实际的观点看问题。

“三农”问题的解决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我国其他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实行的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等。均体现了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事物的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所以,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同时要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我们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最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内外因相结合的观点,既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又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解决“三农”问题当然要注重国家政策的扶持和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但这毕竟是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解决“三农”问题从根本上说要依靠“三农”自身的努力,这才是内因,是根本。因此,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必须更加注重挖掘“三农”内部的发展潜力,注重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我们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第8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一)选题准确。这次资政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选题,充分体现了政协工作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已有一段时日,十镇百村试点工作也开展了两个多月,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到基层调研,有助于我们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进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调研比较充分。虽然我没有听各位常委的大会发言,但认真我阅读了所有的调研报告,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大家围绕新农村建设,深入基层、走访群众,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调研结束后,认真梳理,既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又提出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成效比较明显。22篇调研报告份量重,含金量高,有现象、有建议,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可贵品质,也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客观依据。总结这次的调研报告,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全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句话,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民主等各个方面,22篇调研报告都有涉及,并体现了由点及面、由近及远、由表及里的特点。由点及面:这次的调研报告分成多个专题,这些专题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状。由近及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难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现在做的只是第一个阶段。大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报告中充分体现了由近及远的内容,不仅仅反映了新农村建设中经济发展、规划设计、村容村貌整治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涉及到文化、医疗、教育等社会发展方面比较长远的内容。由表及里: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要靠广大农民群众。农民是新农村的建设的主体。有多篇报告提及农民的素质问题,并对如何提高农民素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二是深刻。调研报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分析比较透彻,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剖析比较深刻,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市直有关部门将要认真吸纳,并将根据轻重缓急,分步实施。三是有效。调研报告没有停留在表面上,对解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是既号脉诊断,又开方抓药。

总之,这次调研的成果对××的新农村建设将起到较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我代表市委对各位同志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市委、市政府将会充分吸纳这次资政会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

二、大力推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我市有一个很好的基础,那就是农村综合改革。年初,国务院提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如果没有进行农村综合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很难见成效。我市农村综合改革起步早,基础较好,可以说,是抢占了制高点。

下面一些数据,有助于大家全面了解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我市的农村综合改革先是一个县试点,然后向三县一区推行。农村综合改革有以下几个环节:(1)调胖规模。全市乡镇总数由原来的101个调到70个,乡镇规模增大,平均人口上升到6.12万人,国土面积124.80平方公里。(2)调瘦机构。乡镇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多个改为三大块: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领导职数核定为9人之内,人员编制只减不增,党政领导实现了交叉任职。(3)深化改革。乡镇职能重新认定,公益事业进一步加强,是政府管理的回归政府,该推向市场的推向市场。事业单位实现了全员聘用,工资与技术和绩效相挂钩。通过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全市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数由原来的4991名精简为3237名,减幅达28%;机构总数由原来的634个精简为336个,减幅达47%。庐江县乡镇事业机构数由原来的140个减少到84个,减少了40%,编制数由1149名减少到818名,减幅达28.8%;无为县由原来的237个减少到98个,减少了58.6%,编制数由1338名减少到867名,减幅达35.2%。(4)扩大村级规模。全市村级总数由1755个减少到1007个(包括城镇社区),减少了43%;平均人口由2597人增加到4526人,增加了74.28%。并村带来的效果主要表现在:(1)村干部素质能力更高更强了,一大批年富力强、学历较高的村干部脱颖而出,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头雁。(2)小村并大村,激活了基层的动力,增强了基层的活力。并大村后的农村转移支付基本上可以保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并有一定节余,这就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主要是在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上下功夫。

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包括以下内容:(1)为民服务全程机制。每个乡镇设立一厅一室两个窗口,即一个服务大厅、一个室、一个办理窗口、一个窗口,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全权服务。(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村务管理做到指标化、制度化、正常化,并建立健全新的考核机制。(3)以钱养事服务农民机制。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真正确立以钱养事、利民便民的服务制度。(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机制。这个机制是4个机制中最关键、最基础的,也是最难办的,它对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的211个专业合作组织很多是松散型的,大多组织化程度不高,功能也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鼓励和推进。当前211个组织中还有87个没注册。我们的目标是到2010年翻一番,达到400个完善的组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是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我们已经先行了一步,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这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标志着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并以此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第9篇:农村改革的意义范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号下发后,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便紧张、有序、稳妥地展开。年,全国已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为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工作,其他省区也相继在部分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中发号文件精神作出决定,我区于年五月开始在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三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试点地州、县扎实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而且带动了农村各项改革,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按照中央和国务院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我区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确保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健康、有序、顺利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全面的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国以来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搞好这项改革,对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我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发展农业、繁荣农村、致富农民,始终是全区各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农民负担过重,是当前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中央和自治区对减轻农民负担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农民负担上升的势头但农民负担重、农村发展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岳普湖、吉木萨尔两县的改革试点说明,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农村征缴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规范处理国家、集体与农民分配关系有利于巩固来之不易的农村大好形势,加速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因此,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会逐步显现。这就要求我们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有个清醒的认识,真正把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方针政策上来。只有认识到位了,工作才能到位只有思想统一了,责任才能到位只有政策落实了,广大农民群众才能真正得到实惠,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二、把握关键环节,解决好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针对改革面对的深层次矛盾和重点、突出问题,一定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区情实际,把握好政策尺度。

一明确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农村税费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概括起来就是减轻、规范、稳定。减轻,就是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负水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改革的第一目标规范,就是从制度上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稳定,就是农民的税负水平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农村稳定。税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三项调整、一项改革。三个取消,即取消乡统筹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一个逐步取消,即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三项调整,即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政策。一项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通过税费改革的实施,努力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政权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必要投入。这些改革政策是中央已经明确的,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使税费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一是要合理确定农业税税率、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和计税粮食价格等各项指标。这是具体确定每户农民负担水平最重要的量化指标。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税费改革的成败。确定农业税税率,首先要考虑减轻农民的税费负担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其次要兼顾乡镇政权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确定,要坚持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对因征占、自然灾害等减少的耕地按照实际情况调整。对农村的集体机动地、积累田和近年来新开发的耕地,仍按照契约合同关系履行双方责权利规定。农业税常年产量应坚持以年前五年农作物实际平均产量,据实核定,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高估或低估常产以及采取简单比例倒算常产的错误做法。二是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政策调整,一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三是农村两工采取逐步取消的办法,但最长不超过年。鉴于我区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防洪、抢险救灾按照实际需要组织安排。四是经自治区审查批准的各县市改革实施方案,一经实施,应停征屠宰税、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和其他各种乱收费,按规定的税征管,严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五是要建立规范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村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要实行上限控制,并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议事,得到多数农民同意。

三着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实践中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待我们认识、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用党的政策化解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一是科学把握减负的口径和幅度。中央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这是改革的核心和实质。明确这一点,对于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正确的政策,顺利推进改革非常重要。农村三乱是否得到根治,农民负担能否得以减轻,这是农民接受不接受、拥护不拥护税费改革的关键所在,也是衡量这次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因此,推进税费改革一定要正确把握方向,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基本出发点。我区两个试点县改革后农民减负分别达到和。二是确保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改革后,乡村两级都将会产生一定的资金缺口,除通过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弥补外,各地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压缩开支,一方面要从壮大地方经济入手,不断培植和开辟新的税源,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另一方面要通过推行配套改革,把支出规模和财政供养人员压下来,从根本上解决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三是要采取有效手段,充分利用中央对贫困农村牧区实行义务教育的有利政策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必要投入,并保证不低于改革前水平。除上述问题外,改革中还可能遇到一些其他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冷静地观察、思考和分析,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在完善中前进。

三、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

制定相关的改革配套措施是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必须同步进行。

一全面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在全区范围内,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各项收费项目集中时间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与中央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地方各级自行出台的收费、基金和集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程序一律取缔。重点抓好农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农村户籍、外出务工等收费管理规范农村用水用电、为农服务等经营性收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向农民收取,并实行公示制度不准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按国家规定权限批准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在规定的环节、范围和标准内收费,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取或搭车收取。今后,各地州市县、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由自治区纪检监察、物价、农业、财政等部门进行整顿规范,并制定有关规定,以切实加强农村税费改革后各级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按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进行,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工作重点转到落实政策、行政执法、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要切实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及精干、规范的要求,合理设置乡镇机构。清退编外和临时招聘人员,减少财政供养人员,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大力压缩开支,建立乡级重大开支项目审核制度,确保正常运转。同时要考虑我区特殊性,妥善处理好在重点边远乡镇实行工作机制与乡镇机构改革及人员精简的政策衔接工作,确保基层稳定。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行小村并大村,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规模过小的行政村,在征得绝大多数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实行合并。要压缩村组干部人数,组干部一般由村干部兼任,减少组干部补贴人数,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压缩村级支出。

三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的必要投入。按照生源数量和分布以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加大布局调整,合并现有农村中小学规模,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政府办学体制,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总体水平,并逐年有所增长,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基本目标。各级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已上收到县,要按标准及时发放,不准发生新的拖欠合理安排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除从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开支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级地方财政予以补助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加大对贫困县的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当前,一定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对我区贫困、边境县的农村义务教育政策资金支持这一有利条件,注意衔接好相关政策,统筹安排资金项目,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办教质量,确保乡村中小学的教育健康发展。

四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如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明确划分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合理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乡镇财政首先要保运转,乡级财力不足的,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留给县上的要求,地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可由地县财政统筹安排其必要的开支。新增的农业税收入原则留归乡镇,重点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因政策性减收增支形成的乡镇财力和村级经费缺口,要在发展农村经济、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和调整支出结构的基础上,通过中央、自治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适当加大对贫困县以及实行工作机制乡镇的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

五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乡村债务和税费尾欠在税费改革中,乡村不良债务应与农村税费改革分开处理。各地要在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的前提下,对乡镇及村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债务的性质和构成,摸清情况,探索办法,逐步化解。对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乡统筹和村提留尾欠,要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税费改革工作运行稳定,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后再作处理。不得在改革期间突击收费,突击清欠,甚至违反规定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六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法和自治区税费改革的要求,制定操作规程,依率征收,依法减免。规范农业税收征管程序,简化征管手续,积极推行纳税申报制度。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教育,让农民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强化农业税的征收管理,加强税收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机构,提高征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农业、农户税收档案资料,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农业税收征管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地州市县市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采用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纠正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税费改革群众查处反馈制度和政策公开咨询及举报电话,定期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重建立健全税费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要认真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凡是违反有靠关规定乱收费,或者歪曲中央,革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要追究县、乡党政领导的责任。

四、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实施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自治区决定,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六月开始,计划用半年多的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月日月日组织发动,宣传培训。各级成立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集中培训工作人员。召开农村税费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组织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和各种宣传工具,全面准确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意义、原则和内容,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交给农民群众,使各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月日月日摸底调查,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计税土地面积增减情况,核定计税土地和常年产量及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指标,通过调查摸底,做好分析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各地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县市级做好工作。自治区税费改革办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各县市要根据自治区改革试点方案和配套办法,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当地的、切实可行的税改方案和相应的配套办法。经地州审核后报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三阶段月日月日审批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对各地县上报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并尽快批复各县市。随后,各县育尽快完成对所属乡镇改革方案和配套办法审批工作。

第四阶段月日月日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地县按照自治区审批的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尤其要强化县级负责实施的职责,建立以乡、村为单位的税收账册,将分解到户的税收额度张榜公布,填发每户农民承担税费及劳务明白卡。对今年已按老办法征收的农业三税,可在实施阶段按照新的农业税收政策分户清退。

第五阶段年月日日检查总结,完善方案。由各级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和总结,将总结的情况逐级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总结全区改革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力量、强化工作指导。

上述工作,要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及目标,分级负责,稳步推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税费改革工作,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与自治区地方同步进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制不同于地方,兵团自行制定试点方案,税政要与自治区统一,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政策要与地方一致,改革后团场农工的负担要有所减轻。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