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历史和文化价值精选(九篇)

历史和文化价值

第1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屯堡文化;内稳态机制;和谐社会

一、 屯堡村落文化概述

屯堡文化来源于历史上朱元璋大军征南和随后的调北填南的政治军事行为。南方和北方在地域上形成模的人口流动,大批中原和江南各省军士及其家属入驻西南,开始了贵州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开发,在黔中一带积淀为汉族移民独特的生活方式、礼仪习俗、语音语义、衣着服饰、及建筑风格等文化事象,并保持相对自我封闭状态,代代相传,相沿成习。在闭塞的山区条件下,组成独特的屯堡村寨,形成特殊的屯堡文化。屯堡文化是一种地域特色文化,因此屯堡文化既带有着鲜明的区位特色,而且其文化特色和社会结构特点也较为突出。

二、 屯堡文化的内稳态机制

屯堡所处地区的地理空间的闭塞性是让屯堡文化具有内稳态机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屯堡地区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河流和山丘的切割作用使得村落之间既存在着固化独立,又作为屯堡文化主要的文化支系互相连为一体。这种文化的整合力使屯堡乡民社会的发生和发展具有了同源性基础。

屯堡社会之所以能够在社会转型期保持文化延续的可能性 ,根本原因在于宗教礼俗制度的教化作用,在宗教礼俗制度的影响之下,屯堡社区系统内部本身形成一种对外的抗拒力,反作用为以传统文化为凝聚核心的回拉力,也就是这种弹性作用力使得屯堡文化形成了巨大的向心力。屯堡社区的社会交往和互动主要存在于社区内部自然情感的传递,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对屯堡文化的守望和坚守。交往行为的内卷化带来的社会生活的自我平衡,则直接导致了屯堡文化内稳态机制的得以形成,在这种内稳态机制的作用下,屯堡人努力地坚守者文化特质,使屯堡文化在传统与变迁的双重作用下保持着相对不变。

这种内稳态机制其实是作为一种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关系的协调机制存在的,在屯堡村落中,它让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和谐相处,友好相生,它让屯堡社区的社会结构不断的趋近合理,它让屯堡的特色文化得以保存和传承。

三、 屯堡文化的核心价值与和谐社会的共通性

和谐社会是一个宏观的概念,不仅涵盖着经济的和谐、社会的和谐,还包含着文化的和谐。实现文化的和谐就需要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科学的认识到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并能够把握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与当前和谐文化社会建构机制的共通性。和谐的文化社会作为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建构对于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相对重要的作用。

(一) 文化的民族精神

从屯堡文化出发,我们能够很清晰的看到文化的民族性和民族认同感蕴含其中,正是这种文化的民族精神让人们具有聚合力和团结合作的基础,在屯堡文化中,民族精神贯穿其发生和发展的始终,从南到北和从北到南的迁移,民族之间的互通性和差异性让屯堡文化有了极大地民族认同和民族聚合力,并推动了屯堡村落的延续至今。

而把这种文化民族认同感置于整个社会,就会显得更有意义,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且每一个民族都拥有自己民族独特的文化特点,而这种文化特质都是通过建筑、服饰、饮食以及信仰等文化事象表现出来的。文化虽有差异,但是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与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相符合的,故民族文化不仅聚合着每一个民族的人,而且由于文化的与和谐社会的内在共通性,使得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又会服务于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 文化的时代精神

文化都具有一定的时代性,从它产生之初,就会具有这样的一种潜在的特质。文化的时代精神在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主要体现在对于传统文化的回归和运用。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主要是因为文化的发展性,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不断的丰富自己的核心内涵,使之不断的适应时代的发展,并能够真正发挥其在当今社会的文化调适功能。屯堡文化稳固着屯堡村落的社会发展结构,而文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也会对整个社会结构的稳固起到一定的正向作用。

(三) 文化的和谐理念

屯堡文化之所以经久不衰,而且屯堡人对屯堡文化的认同感不断的加强,就是因为其内在所具有的和谐理念与当前社会管理得到了很好的契合。屯堡人交往的内卷化,使得屯堡人之间的交往更多的是一种理往而不是因利益关系争取而形成的交往,而且屯堡文化的内在聚合力又在不断的消减着屯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屯堡村落始终保持着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存在。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和合”精神,“和合”精神虽然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深厚土壤,但却是人类世界的共同精神财富,和谐思想所要倡导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要保护生存环境,这一点屯堡人的做法对于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极具借鉴意义。在一个基本上没有平原支撑的地区,他们能够实现基本的自给自足,并能够青山绿水,不得不让我们承认文化对于人们的教化作用。除此之外,屯堡文化还在优化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礼俗制度的继续传承以及社会舆论机制的稳固,都让屯堡村落的和谐成为一种必然。推及到今天的和谐社会,我们一方面要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家园,另一方面又要时刻的给自己“补课”,不断的汲取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并把它与现代化的和谐理念相结合,作为和谐社会建构的一个重要参考坐标,从而不断增强文化的内在影响力和外在的延伸力,保证“和合”精神在当今社会的合理运用。

参考文献:

[1]孙兆霞.屯堡乡民社会的特征[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

[2]蒋立松.文化人类学概论[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孙兆霞.屯堡乡民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孙金华,张国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统文化基础[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9.

第2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 困境 出路

On the Dilemma and Outlet to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Jingxi County in GuangXi for Example

Jiang Mingwei

(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 in Baise Collage; Guangxi Baise;533000)

Abstract: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which is created and inheritanced by Zhuang people in material and spiritual heritage, thatwith Zhuang characteristic.With the chage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l,some people lack of profound understanding to the intrinsic value of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while excessive pursuit its economic value, resulting the imbalance between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Now the key piont is how to protect intrinsic its cultural value when development its economic value,and make sure it has independent cultural attributes but not economic vassal. and further explorethe way to inheritance the 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Key word:Zhua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heritage;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壮族历史文化遗产是壮族人民在特定区域和历史环境中辛勤劳作、共同创造并传承的具有壮族特色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遗产的总称,而今社会转型与经济模式的变迁,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部分主体由于缺乏对其内在价值的深刻认识或过度追求经济价值等诸多因素,致使对其保护与开发存在失衡问题。广西靖西县是壮族人口聚居最为集中的县份,在历代壮族人民辛勤耕耘民族文化领域与努力创作下积淀了深厚的壮族历史文化,历经多代的传承和时代的变迁,至今仍保留着丰富的壮族历史文化遗产,其表现形式涵盖了历史古迹、风俗民居、戏曲舞蹈和刺绣山歌等多个领域,极富历史文化价值。因此,选择靖西县的壮族文化作为调查研究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意义。

一、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现实困境

目前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尚处于初始阶段,部分主体对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缺乏深刻认识或仅聚焦于其经济价值而摒弃历史文化价值或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开发能力,从而使壮族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呈现出诸多失衡问题。以靖西县为例,尽管相关行政机构、开发商与社会团体(如民俗演唱队)等多个主体从多角度、多维度给予壮族历史文化遗产极大的关注与保护和开发,但仍存诸多失衡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以绣球制作重市场需求而轻文化价值;壮剧壮歌关注度狭窄与传承主体缺失;壮居壮服习俗淡化与历史古迹保护乏力等。

(一)绣球制作重市场需求轻文化价值

绣球是壮族人民深入挖掘日常生活的爱情素材,以五谷和丝绸为原料,以手工加以绘制而成的爱情信物,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寓意深刻,是壮族历史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宋代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一文中对绣球制作和寓意曾作详细描述,如“上已日(三月三),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驼。男女目成,则女受驼而男婚已定。”据此可以窥看绣球制作历史悠远而且爱情寓意深刻,不仅如此,绣球寓意不仅涉及爱情领域而且还预示着日常生活的吉祥、喜庆和平安等意,其以表示爱情为主线,以表示吉祥、喜庆和平安为辅。因而绣球制作选料极为考究,表层多选用优质丝绸为面料,内部多填充五色五谷,颜色多以红黄为主,图案多以凤凰、鸳鸯、梅兰竹菊为主,字样多以“一帆风顺”、“四季平安”等吉利和祝福之词,不仅外表精美而且意义深刻,极富壮族历史文化特色。诚然,绣球精美的外表和深刻的文化价值为制作商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随着市场需求量激增与利润吸引力的增强,使得部分绣球制作商重市场需求而轻文化价值。部分制作商为削减成本,制作绣球表层的优质丝绸被劣质布料所代替;内部填充的彩色五谷被无人问津的木削、纸削所替代;外部所绣的图案和花纹的数量有所减少,外形粗糙且凹凸不平;制作和销售人员极少能够阐述绣球的历史渊源历史价值和深刻寓意,使许多购买者仅认识到其美学价值,仅视为颜色鲜艳的室内装饰品,忽视其内在的历史文化价值等。从而使绣球内在核心文化元素被外在肤浅的经济价值所取代,历史文化价值表现缺失。

(二)壮歌壮剧关注度日趋狭窄与传承主体日趋缺失交错纵横

一是壮歌传承主体间的断裂与关注面的日趋狭窄。壮歌是壮族人民为表达日常生活中的喜庆、爱情、亲情和平安等意,以壮文和状语为载体,以劳作休憩时加以对唱的民间山歌。壮歌历经数代的创作与传承形成了内容丰厚,寓意深刻,表达形式多样的壮歌体系,是壮族历史发展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的有力佐证,是壮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富历史文化价值。然而,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型和经济模式的变迁,壮歌传唱的关注度日趋狭窄与传承的主体日趋缺失问题交错纵横。以靖西为例,从年龄结构来看,目前壮族山歌的传唱以40岁以上的壮族女性为主体,能够完整演唱山歌的更多为50岁以上壮族女性。而壮族年轻人大多数踏出壮族生活文化领域,融入到了多民族多文化的现代社会,逐渐丧失了对壮歌传唱的动力与兴趣,取而代之是社会流行的民族歌谣和民族文化。从表达方式来看,壮歌传唱主要以“三月三”的歌圩节等大型歌会为载体,更多的体现了商业化;而原始的田间地头、山林塘边的传唱方式日趋减少,对于部分壮族人民来说,壮歌已经不再是生活的一部分。总言之,壮歌传唱不仅是传承主体间的断裂,而且也表现为关注面的日趋狭窄,商业化程度高而生活性逐步淡化甚至消失。

二是壮剧传承主体缺失与关注度狭窄。壮剧是以壮族人民日常生活的喜吉之事为素材,以壮族人民自制的乐器为伴奏如马骨胡,牛角胡,土琵琶,田螺箫等,以状语表达感激、欢迎、吉利和喜庆等意的民族戏曲,是壮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富历史文化价值。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和多元文化的激荡,青年壮族人缺乏对壮剧内在的民族历史文化价值的深刻认识,或视为盈利较少的行业或认为是民族文化的老古董或土货,因而使得青年壮族人不仅缺乏欣赏兴趣更丧失了发乎于内的传承动力。如靖西目前仅存的几只表演队伍,演员多以中老年人为主且大部分成员是兼职演员(平时多为务农,表演时才是演员)。尽管壮族博物馆内的民俗演唱队秉承了先辈的表演精华且创新了诸多节目,甚至荣获国际国内的表演大奖,但仍未解决传承和关注度每况愈下的问题。

(三)壮服壮居习俗淡化和历史古迹保护乏力

一方面,壮服壮居习俗淡化。随着各民族经济与文化的交往和融合,壮族人对民族服饰的制作工艺和文化内涵的认识度和传承力日趋下降,大多数壮族人在日常生活或大型节庆活动中对壮服的需求日趋淡化。而年轻壮族人不仅从民族习惯甚至从内在观念对壮服加以否定。而壮族民居也存在类似问题。无论是在城市或农村,从建构风格到内部装饰的民族特色日趋消磨殆尽。另一方面,历史古迹保护乏力。悠久的壮族历史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遗留了颇多的极富历史文化价值的历史古迹,如靖西的南天国遗址、照阳关和“黑旗军遗址”等。然而,保护主体或由于缺乏对其内在历史文化价值深刻认识或缺乏相关资金或缺乏有效宣传,诸如“南天国遗址”、“照阳关”和“黑旗军遗址”等壮族历史文化古迹仍处于粗放保护和尚待开发状态,不仅部分古迹知名度甚低,还使部分历史古迹的部分建筑已被自然风化或人为破坏,诸多历史文化遗产流失。

二、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失衡的内在根源

(一)核心传承主体对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认识的缺失

对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价值认识的缺乏是保护和开发失衡的根源。壮族历史文化遗产是壮族人民辛勤劳作和努力创造的富含民族特色的物质和精神的宝贵遗产,囊括了刺绣、绘画、雕刻、演艺、建筑等多个领域,是壮族人民历史发展的物质和精神的有力佐证,是壮族人民的立根之本和生存之基,富有历史文化价值,极具考究和开发价值。年轻壮族人本应作为承担传承本民族特色历史文化遗产重任的核心主体,但这一主体由于大多数外出求学、务工等跨出了特定的狭窄的本民族生活区域,更多地接触其他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庸俗的潮流文化,使其内在的民族特性日趋丧失,逐渐从“特殊的壮族人”转变为“毫无特色的普通人”。大部分年轻一代壮族人将先进民族文化或潮流文化视为精神的追求对象,没有发乎于内的传承和开发本民族特色历史文化遗产的兴趣和动力,更没有认识到本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对本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更有甚者对本民族仅存的历史文化遗产视为“不入流的土货”和“有失现代人风范”的标志而加以丢弃,使传承的核心主体呈现断层。

(二)开发主体对其历史文化价值与经济开发价值关系的认识错位

多个开发主体对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关系认识错位是导致失衡的重要原因。政府、民间和商业领域的多个开发主体尽管对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包括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有了初步认识,但却因未厘清历史文化价值与经济开发价值的内在关系,或受到GDP政绩观的错误引导,或受资本本性的强烈驱使,其在开发壮族历史文化遗产过程中将更多地将视野聚焦于经济价值开发,轻视文化遗产内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甚至认为经济价值是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和核心价值,把其内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视为经济价值的衍生物,颠倒本末,混淆轻重,以致部分主体为获得经济价值不仅未深入挖掘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在历史文化价值,更是以牺牲其历史文化价值为代价。如部分绣球制作商,为削减成本,不惜舍去深入表达其历史和文化价值,以致历史文化价值被经济价值所覆盖,以致历史文化遗产完全沦为普通商品。

(三)资金支持的匮乏与法律约束的缺失

首先,资金缺少是保护和开发协调发展的重大障碍。壮族历史文化遗产所处多属边远山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国家和政府的财政大部分偏向农业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比例较小;而对于民间个人和民间组织而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所需资金较多,部分个人和组织无力承担,即使部分民间资本欲投入保护与开发,又因历史文化遗产开发的收入利润低和见效速度慢等弊端而望而退步。如靖西县壮族历史博物馆民俗演唱队,尽管表演的节目民族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且荣获国际国内大奖,但因缺乏财政和民间资本的有力支持,其社会影响仅局限于本民族活动区域。且管理模式仍处于粗放水平(演员平时为工为农),从而使保护和开发有心而无力。其次,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尽管近年来国家和政府对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日趋重视,依据社会发展所需陆续出台了保护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关于加快广西文化发展的决定》、《2001―2005年广西文化发展总体规划》等),但由于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宣传力度低或覆盖面狭窄或缺少认同感,使广大的壮族人民群众对本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认同、传承和开发仍处低法律意识状态,甚至部分民众不顾及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仍对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粗犷式开发和我行我素式的破坏,从而使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缺少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有力保障和约束,使其保护和开发难以协调发展。

三、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关系失衡的解决路径探微

(一)以家庭为核心、以社会为辅助建立立体传承网络

第一,以家庭为重心培养核心传承主体。家庭教育作为育人的初始阶段,父辈依凭言传身教的方式将自身理论知识、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潜移默化地传给子女,以血缘亲情关系持久有效地对子女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家庭应承担起培养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重任。因为承担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主体是年轻壮族人,而年轻壮族人之所以丧失发乎于内的传承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兴趣和动力则在于家庭教育关于本民族风俗习惯和历史发展等内容的传播缺失,以致子女从父辈的言行身教中无法深入了解和把握本民族的特色历史文化,从而难以以“特色的民族人”身份对本民族历史文化产生认同感,更难以担负传承的重任,以致传承主体断层。毋庸赘述,为解决传承主体的断层问题,壮族家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壮族历史文化应成为壮族家庭的教育内容。壮族家庭的教育内容不仅应包含了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理论技能和伦理道德,也应包括民族自身的历史文化(如壮族起源、发展历程和现实状况;壮族特有的生产技能、风俗习惯和文化古迹等)。其次,壮族历史文化的家庭教育应依据不同年龄分层次加以开展。对尚处于幼年阶段的教育对象,可用富含壮族历史文化的图片、动画和小故事等为素材加以教育,培养对本民族的浅层次认识和兴趣;对于青年阶段的教育对象可采取深层次的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法,既让其从理论上系统地把握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又通过实践活动加深认识本民族历史文化对本民族的价值和提高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认同感(如参观文化古迹、壮剧表演或从事和参加壮族特色的生产活动或娱乐活动等)。总言之,依凭壮族家庭教育使年轻壮族人认同自身的民族身份,以壮族人的姿态承担起传承本民族历史文化之重任。

第二,以社会为辅助,拓展传播渠道,形成覆盖广西乃至全国的传承网络。从传播主体的视角看,社会传播主体不仅包括当地政府也包括个人和组织。作为社会传播的重要主体政府可以文件和会议为载体向广大壮族民众普及壮族历史文化遗产对壮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和内在价值,增强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传承的责任感;引导和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参与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以树典型、抓先进为勉励模式,奖励从事传承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先进个人和组织等。作为壮族个人和组织而言,不仅应认识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对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内在价值,更应发乎于内地积极投身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工作(如壮歌壮剧民间组织不仅需要秉承先辈创造的歌曲和歌剧,更应结合民族发展,深入挖掘民族特色,创造更多富含民族文化价值的歌曲和戏剧,并将其推广到省内外,扩大影响力)。从网络媒介来看,传承壮族历史文化不仅需借助书刊、杂志和报纸等传统媒介,更需覆盖面广和成本低廉的现代网络媒介。如政府可专设壮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网站,系统介绍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概貌、发展历程和保护和开发现状等;个人和组织可设置有关壮歌、壮剧等专门网站或积极向各国内知名网站推荐具有民族特色的新闻素材等。总言之,以家庭为核心培养核心传承主体,以社会为辅助拓展传播渠道,从而实现民族文历史化遗产传承与开发的协调发展。

(二)开发主体应厘清壮族历史文化遗产双重价值的内在关系

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开发价值是壮族历史文化遗产融入市场经济后呈现出的双重价值,能否厘清其历史文化价值与经济开发价值的关系直接关系其传承和开发的协调发展问题。诚然,作为开发主体应深刻认识到历史文化价值是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首要价值且具有不可或缺性,而经济价值的产生是以历史文化价值为本源,是历史文化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范围延展。如果单纯地摒弃历史文化价值,那么经济价值将失去依存载体而变得日趋萎缩。因而,开发主体应将深入挖掘和开采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作为主线贯彻整个开发过程,拓宽和延展经济价值依附载体的纵向和横向维度,方能实现经济价值的持久增长。其次,历史文化价值传承和开采以经济开发价值的实现为外在动力。历史文化价值的传承和开采需以物人、人力和资金作为外在保障,如果单纯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和外来捐助,缺乏把历史文化价值在转化为经济开发价值,那么不仅会增加政府财政负担,也会给传承和开采工作增添许多外在的变数性,更使开发主体对历史文化价值的传承和开采缺乏内在动力和兴趣。因而开发主体在尊重其历史文化价值同时,从市场需要的视角努力把历史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开发价值,使其历史文化维度和经济开发维度的双重价值得以协调实现。

(三)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拓展资金来源渠道是解决失衡问题的重要途径。从政府的视角看,政府应对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开发给予重视,依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年财政收入为基准,按照相关比例设置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制定关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开发的优惠招商引资政策,如减免税收、奖励投资等,积极引导民资和外资投入民族历史文化保护和开发领域;拓展壮族历史文化遗产增值渠道,以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价值为主线,实现历史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多渠道,如举办大型民歌会、壮族特色的文化旅游节等新渠道。从个人和组织视角看,应依据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抓住政府优惠政策,积极投资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领域;以深入开采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多渠道增值,如增添绣球的文化内涵、创新壮剧壮歌的曲目、举办民族特色活动等。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失衡问题的外在保障。从法律法规与社会需要的视角看,尽管国家和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但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仍处初步阶段,其内容覆盖面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仍存较大差距,因而相关的立法部门应立足社会发展,着眼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开发,不断完善有关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开发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与效果视角看,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小与效果差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为解决此问题,从宣传媒介来看,既需借助传统的传播媒介(如标语、传单、基层会议和报纸等),也需大力利用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介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形成以传统媒介为主,网络传播为辅的立体传播网络。从传播主体来看。既需政府部门借助文件和会议的方式加以宣传,也需个人和组织(村委会、居委会或民族文化组织等)的积极参与和身体力行,从而使壮族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走向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1】王宁.非物质遗产的界定及其价值[J].学术界,2003年03期.

【2】黄家信.论壮族的历史文化特点[J].学术论坛,2004年03期.

第3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历史;历史价值;历史评价;历史进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历史价值论探讨的是历史客体对于历史主体的意义何在,即历史有无目的、有无进步,历史对人有什么意义以及如何认识历史意义的问题。历史价值论研究,在国内尚属起步,至今尚未见一本有关历史价值论研究的专著问世。这些年来国内对历史哲学、价值哲学的研究,均有令人瞩目的进展,但对二者交叉形成的“历史价值论”研究则相对薄弱。原因当然是十分复杂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没有专门论述,甚至从未使用过这一提法,他们的有关思想主要体现在唯物史观之中,有待于我们今天去挖掘、提炼和系统化。国内改革开放之前,“历史价值论”这一概念无人提及,更谈不上深入系统研究。人们往往倾向于把唯物史观单纯地理解为一种对历史过程的纯客观解释,并由此出发,把人类历史仅仅视作必然性的展开过程,从而抹煞了人类史不同于自然史的特质。其后果是,从理论上看,我们在历史哲学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某种见物不见人、忽视甚至撇开历史及人的价值层面的倾向,从而偏离了马克思历史观的真谛。从实践上看,社会主义的历史也一再表明,那种缺乏价值尺度范导的对历史必然性的信念是非常有害的,它使得历史疏远了人。改革开放初期,国内一大批有识学者,如刘奔、李连科、李德顺、王玉梁、袁贵仁、赖金良等人,开始从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的角度对唯物史观进行新的诠释。

1978年以后,国内学界开始关注历史价值论的研究,发表了一些论文。如,李德顺、龙斌的《社会历史与人的价值活动》一文指出,价值观与历史观的统一是一个双向的建构过程:一方面要使价值论研究向历史观高度提升,即要有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也要使历史观的研究向价值观的高度提升,也要有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背景的历史观。通过这种双向建构、更新与融合,才能奠定价值观与历史观统一的广泛基础。此后,崔绪治、王晓升《马克思的历史真理论与历史价值论》,周海春《科学实践观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价值论,陈新夏《唯物史观价值维度的当代建构》和《唯物史观与人的发展理论》以及笔者多篇论文中,都探讨了在唯物史观视野下如何确立历史与人的发展的价值维度的问题。笔者欣喜发现,在近年来出版的韩震、孟鸣岐的《历史哲学——关于历史性概念的哲学阐释》(2002年)和黄凯锋的《价值论及其部类研究》(2005年)两书中,首次出现了专门论述“历史价值论”的章节。这说明“历史价值论”研究已逐渐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和重视。但这恐怕还只是一个良好开端,有待于共同努力去开垦这块理论宝藏之地。

历史价值论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在当代凸显历史价值论研究,有助于确立唯物史观体系上的完整性和内容上的丰富性,深化对唯物史观本质及其当代性的理解。唯物史观的内容理应包含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历史价值论、历史审美论、历史方法论等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就是人的活动史。而要探究人的活动,就自然不仅应反映人及其活动的机制和规律(主要由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来完成),也应确定人及其活动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主要由历史价值论来完成),还应直观和领悟人及其活动中的美的感受和自由超越性(主要由历史审美论来完成)。三者对待“历史”的方式是有区别的,分别是认识的方式、价值的方式和审美的方式。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在解读唯物史观时,往往主要强调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而淡化甚至忽视历史价值论的研究。殊不知,唯物史观在探究历史本体及其认识时,处处贯穿和渗透着历史价值论维度和思想。第二,回应西方学者对唯物史观的种种非难和批评的需要。我们只有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尤其是加强历史价值论的深入研究,搞清讨论问题的实质,才有资格和能力有理有据地对辩难做出科学回答,从而维护唯物史观的权威地位。第三,历史价值论研究在实践上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提供历史价值选择,以便寻求超越“西化”的现代化模式而适合本民族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有助于在实践中确立和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促进入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何谓历史?何谓历史价值?

从历史价值论角度审视,历史具有以下三个基本规定:(1)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的产物或结果,表现为已逝去的、受规律支配的客观存在。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的客体性因素的集中体现。历史作为历史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创造物,构成现时代人必须面对和不可超越的严峻事实。当我们把历史的客观存在只是作为外在认识对象的时候,历史是作为客观的无机的东西,表示时间意义上“过去”业已完成的事实。于是,历史作为客观存在,与我们发生观念的认知关系。历史作为我们认识的客观对象,不仅每一时代由生产工具为标志的生产力的总量是可以精确无误地加以统计衡定的,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生产力所产生的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也是能够加以精确计量的,而且社会历史发展的长远的、整体的趋势也必然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物质生活决定人们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规律性所支配和制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2)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目的及其实现的展开,表现为人类自觉的价值创造过程。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的主体性因素的集中体现。历史只是具有一定情感意志、思想动机,进行有目的活动的活生生的人及其人的活动。在活动的展开过程中,实际上我们(包括每个人)都是历史的参与者,是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我们是置身于历史之中的,我们的活动也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或相统一的历史过程的一部分。历史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和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王朝的兴衰、民族的存亡,只有通过人的活动的内在动机和行动抉择才能获得合理的恰如其分的说明,历史只是无数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的总和,是人们行动动机和意志的“总的合力”。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个人本质力量发展的历史,也是人类自觉的价值创造过程。(3)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之文明成果的积聚和延续,表现为动态的、纵向的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全面改善和进步的足迹。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主客体因素相互作用或统一的因素的集中体现。在人类价值活动中,由于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使得人类获得大量的社会文明成果。虽然,历史上任何具体的事实、人物、存在、现象和过程,都会由于其存在的合理性的消失而成为过去,但其中内蕴的人类价值创造却必然地化人历史的长河中,成为历史进步整体链条中的环节,成为以后价值活动的原因、前提和基础。这样,历史便不是一种断裂式的散乱物,而是以不断积淀起来的人类价值活动所创造的人类文明为纽带,联结过去、现在和未来,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全面改善和增进,呈现为历史全面进步的过程。

对历史价值之本质的探讨是各种历史价值论的基础性的共同课题。不同历史价值论之间的区别和冲突,突出表现在对历史价值本质的不同理解和诠释上。马克思主义首先从发生学的角度,把历史价值问题与人的社会历史实践活动联结起来,从历史价值的生成根源上揭示了历史价值的本质;其次,又从辩证法的角度,把历史价值问题与人的现实存在方式联结起来,从历史价值的功能特性上进一步揭示了历史价值的本质。(1)从生成论角度看,历史价值是历史主体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历史主客体在对象化活动中的相互作用生成了历史价值。历史价值是历史主体的对象化活动的产物,对历史主体对象化活动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历史主体的需要对主体对象化活动的依赖性;第二,历史主体的需要的指向性,即满足需要的外界物对主体对象化活动的依赖性;第三,历史价值的生成对主体对象化活动的依赖性。(2)从功能论角度来看,历史价值是历史客体对增强主体的本质力量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历史价值表征的是历史主体与历史客体之间的一种作用关系或意义关系。历史客体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帮助和提高人的主体力量,使人更好地摆脱自然、社会和自身的束缚,进一步确立和扩大人的自由。第一,历史的意义在于它对于人类现实存在的肯定,为增强主体的本质力量服务;第二,历史的意义还在于它也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条件,为不断增强主体的本质力量和促进入的自由全面发展服务。

根据历史价值的本质,我们以历史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即历史主体的对象化活动为尺度,来划分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在社会历史中,主体的对象化活动的基本领域是物质生产活动、社会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因而历史价值作为这三个基本活动领域中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而言,表现为历史主体对象化活动所追求和创造的自然物质价值、社会政治价值、精神文化价值三种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

三、历史价值活动及其规律

历史价值活动是指具有历史性存在和价值性存在的历史主体作用于历史客体的双向运动的对象化过程及其结果。历史价值活动包括历史价值认识活动、历史价值创造活动和历史价值实现活动三种类型。(1)历史价值认识活动是历史价值认识主体通过自身能动的选择和建构客观地反映历史价值事实的过程。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构成了历史价值认识活动的真实内容。历史价值认识活动以历史价值事实为活动对象,本质上是对历史价值事实的反映,它包含着价值认识主体的认知、选择、重塑与建构过程。从价值认识主体的本身状态及其与价值认识客体的关系出发,我们可以在思维中将历史价值认识活动区分为历史价值认知和历史价值评价两种形式,(2)历史价值创造活动是历史主体运用一定中介作用于历史客体,以改变客体的形态,使历史客体的潜在价值转化为现实价值的过程。历史价值创造活动从本质规定来看,表现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即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主体赋予客体以新的形式;客体属性主体化,客体促进主体自由全面发展。历史价值创造活动总是以一定的尺度来进行的。这些尺度可以区分为外在尺度、内在尺度、美的尺度三种。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的多样性,决定了历史价值创造活动的多样化。(3)历史价值实现活动,既是一个历史主体自我服务的过程,又是一个历史价值的开发、利用的过程,历史价值实现就是历史客体作用于历史主体并对历史主体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历史价值实现活动,其实质上是使历史客体由“潜价值”到“价值”的转变过程,也是历史主体在活动中不断地消费历史价值客体,使历史主体得到满足、丰富和提高。历史价值实现活动可划分为三种不同形式:自然物质价值的实现、社会政治价值的实现、精神文化价值的实现。

历史价值活动都是遵循一定规律来进行的。这些规律到底有哪些?它们起作用的形式和途径又是如何?我们的研究还有待于深入。笔者试从唯物史观视角来探讨其中几条规律。(1)人们的价值生活决定人们的价值意识。所谓价值生活,是指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的有关价值、价值关系和价值活动的内容,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必然要反映到主体的大脑中来,形成价值意识。所谓价值意识是指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心理、认识、意识和意识形态中的有关价值、价值关系和价值活动的内容成分的总称。从价值生活与价值意识的关系看,有许多内容是在历史认识的范围内所容纳不了的,只有在历史价值论的视野内才能给予全面的诠释。在二者之间多层面的关系中,既体现出人的价值生活对人的价值意识进而对于历史的决定作用,也表明价值意识参与价值生活因而具有对于完整的历史运行所起的作用。价值意识的特殊客观基础,是人们的客观的现实的价值生活(包括价值、价值关系和价值活动等等)。人们的价值生活作为人们的一种社会存在,决定着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的价值意识。当然,人们的价值意识也对人们的价值生活具有反作用。价值意识不仅从精神上表现和反映价值生活,而且反作用于价值生活。价值意识对价值生活具有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动力功能、定向功能、权衡功能与调节功能。(2)人们的价值活动构成历史运动的合力。历史就是人的现实活动的展开,是人类总体实践的现实的运动,因而,历史发展的动力只能来自于人自身,它既不是某种超人的天意,也不是人之外的自然,它的核心只能是人们的需要以及为满足这些需要而产生的人的活动,即创造价值、认识价值、实现价值的活动。正是人们的价值活动构成了历史运动的内在动力机制。然而,人们的价值活动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无论从历史主体角度还是历史客体角度来看,都是一种历史“合力”。历史合力论思想既体现了社会生活条件的决定性与历史主体的能动性辩证统一的过程,也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辩证统一关系。(3)历史价值活动过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其根源在于人自身存在的二重性,即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或者说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在历史价值活动过程中,合规律性是合目的性的基础和前提,合目的性使合规律性得到能动的自觉的实现。人们是从需要出发进行历史价值活动的,需要是支配历史价值活动最直接的动力。历史价值活动过程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既是一种理想的应然的状态,又是现实的、实然的存在。在人的历史价值活动过程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的“终极实现”和“逐步实现”是一个充满矛盾的辩证运动过程。(4)历史价值活动过程是发展与代价的统一。由于历史发展是通过人的价值活动实现的,因而对发展与代价的关系的考察,也必须放到历史价值活动过程中来进行。从历史价值论的视野来看,所谓“代价”其实质是历史主体为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目标而对诸多价值目标进行价值认识和价值选择的结果。人们的历史价值活动根据活动领域(对象)可以分成物质价值活动、社会政治价值活动、精神价值活动,因而据此我们也可将代价分成改造自然的代价、改造社会的代价和重塑精神的代价等三种类型。

四、历史评价的过程、尺度及合理性

历史评价是主体根据人的需要对历史客体包括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等做出价值判断,即主体关于历史客体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所做的判断。历史评价关注的对象是历史价值,它是属于对历史价值进行反思、评判的一种特殊的观念活动,因此历史评价最直接的对象并不是一般的历史,而是历史价值。从历史评价活动的横向结构来看,主要包含有历史评价主体、历史评价客体、历史评价中介系统三个要素。历史评价更是一个动态过程。一个相对完整的历史评价过程往往要经过明确评价目的、获取评价信息、确定评价尺度、形成评价判断、检验评价结果五个阶段和环节。实际生活中历史评价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和环节,不一定都能被我们明显地意识到,因而这种理论考察和抽象分析只能是一定程度上理想化的模型。

历史评价尺度是多维度、多方面、多层次的统一存在,构成一个评价尺度体系。之所以需要一个系统结构来整合,其原因有三:一是由历史价值主体自身需要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的。历史评价主体据以进行评价的尺度归根到底是与人的需要紧密相关的,并且在一定意义和程度上为人的需要所左右。而人的需要具有复杂的结构,还有高低不等的层次,本身就是一个系统。二是由历史评价对象本身的复杂系统结构决定的。历史评价对象的多义性、多面性,客观地要求制定一个多样性统一的评价尺度体系。三是由单一历史评价尺度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只有各种历史评价尺度整合成一定的体系或系统,才能相互补充,克服其单一性的局限。(1)生产力尺度是历史评价的根本尺度。它具有客体尺度和主体价值尺度的双重功能和意义。从客体尺度看,它是历史发展合规律性的体现,即反映了人类历史主体改造和利用自然必须遵循的外部世界的规律性。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着社会形态的演变,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从主体价值尺度看,生产力也是历史发展合目的性的体现,即反映了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最终目的和价值意义。生产力是人的主体价值的实现,是人的本质和个性的生成。(2)制度文明尺度是历史评价的关键尺度。制度文明尺度同生产力尺度一样,也不是单纯的外在的客观尺度,而是包含着内在的主体价值尺度,具有真理性评判和价值性评判的双重意义和功能,是历史发展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具体标志,因为制度文明既是规范人们之间的关系的需要,从根本上说又是服务于人的,是完善人的本质和促进入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工具和手段。制度文明尺度,一方面具体体现了人类历史主体改造人与社会及其关系必须遵循的客观必然性和规律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类历史主体改造人与社会及其关系的最终目的和价值意义。(3)精神文明尺度是历史评价的重要尺度。精神文明尺度虽然是侧重于主体价值或内在精神角度来把握的尺度,但决不是单纯的内在的主体价值尺度,而是包含着客观的历史尺度的。马克思曾经说过,思想一旦离开了物质这一基础,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精神文明尺度离开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就会成为什么也解释不了的空中楼阁。(4)入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历史评价的终极尺度。它侧重于从主体价值角度来把握尺度,但也不是单纯的主体内在价值尺度,而是包含着客观的历史尺度的。马克思阐述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尺度,总是内蕴着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一是人类历史主体的生存发展具体状态,即人类的发展和自由程度以及主体性的进化与发挥程度;二是人类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条件的合主体性变化,即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社会历史客体系统的构成的合主体性的变化。这一点,在马克思的著名的人类历史发展三大形态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说明。

以历史评价尺度为轴心,我们可以从规范性的意义上构筑一个历史评价合理性的理想模型。至少要能够体现以下三个方面:(1)历史评价合理性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2)历史评价合理性是合乎人情与合乎理性的统一;(3)历史评价合理性是合价值性与合工具性的统一。历史评价合理性是一种实践合理性,即必须立足于实践、从实践的角度去理解。所谓实践合理性,指的是对“实践”活动的性质、特征、过程、结果、价值、意义等“是怎样”和“应如何”的问题进行反思和评价。实践合理性是建立在科学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统一,或者说工具合理性与目的合理性统一的基础之上而提出来的一种互为合理的合理性构想,那就是基于社会的人及其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规范合理性。历史评价合理性既然其实质是一种实践合理性,而由于人类实践活动结构、过程及其结果具有相对性,决定着实践合理性是一个相对性评价概念,那么,历史评价合理性只能是一种相对合理性。所谓“相对合理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具体性,指不同的历史评价主体对历史客体评价的具体尺度或原则是有差别的,因而是相对的;二是历史性,指历史评价合理性尺度或原则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发展不断进行修正、充实、完善的,因而是相对的。

五、历史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历史进步作为社会前进发展趋势的总概括,表征着社会历史的前进、上升运动和从旧向新、从简单向复杂的运动。历史进步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包括社会生产力的扩展、社会制度的创新、精神文明的革新、社会形态的更替与人自身的发展等。历史进步的基本内涵主要表现为:历史进步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事实与价值的统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相对与绝对的统一。历史进步的基本形式,只有对抗和非对抗两种。它们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恩格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来理解历史进步,采用了把承认人的实践活动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和承认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两者统一起来的方法,为反驳各种形式的历史循环观、历史倒退观、神学历史进步观、理性主义进步观等提供了一个出发点,从而深刻地揭示了了历史进步的本质:(1)历史进步遵循着生产力发展的铁律,受人类需要、利益的驱使和生产实践活动的支配;(2)历史进步既不取决于单纯的人的理性能力和力量,也不取决于单纯的人的情感、欲望等非理性因素,无论人的理性还是非理性因素都将随着人的实践过程的展开而得到体现、完善和发展;(3)历史进步不是直线式的,而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历史进步的曲折性不仅表现在社会发展速度的时快时慢,而且表现为总的进步过程与局部的、侧面的、暂时的退步过程是辩证统一的;(4)历史进步的衡量尺度,主要是生产力水平和人的解放程度。历史进步作为对社会前进发展趋势的总概括,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客观标志是人类文明的增进与发展,具体体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第4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高中历史教学;价值教育;核心目标

前言

高中课堂的历史课程作为一门人文社会学科,学科的教育价值不容置疑,该课程的最大作用在于对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引导。当前高中历史教学实践中,诸多历史教师对于该课程的教育目标把握出现偏差,同时缺乏正确的教学措施。

一、高中历史教学中价值教育的核心目标

(一)提高学生人生境界

高中生学习历史不仅需要对当前的理论知识进行掌握,同时需要采用历史学的方式和思维对其进行解读。高中生的历史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研究思维,能够运用研究思维对历史进行批判和反思,从而加深对历史知识的理解,过程才是学习的重点。经过历史知识的学习学生需要国家文化和发展持支持态度,该课程的内容特点决定其教学的真实性,通过学习历史,学生能够对过往事迹进行分析,探求历史人物的优良品德,同时完成了民族精神的传递和传承,对学生以后完整人格和高尚品质的培养具有重大意义。

(二)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时代的变迁造就时代主题的差异性,人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需要通过历史舞台进行展现。我国5000多年历史文明,成就了大量世人难忘的历史人物,他们是时展的引导力量,同时也是社会的先锋人物,他们的自我价值均得到了充分展现。高中历史课的学习,教师需要潜移默化的帮助学生养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意识,同时学生需要将个人理想与历史相结合,挖掘自身价值,在社会发展中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由此可见,高中历史教学不仅需要引导学生提升人生境界,同时还需使其担负起国家发展的重担。

(三)拓展学生视野

历史学科的学习,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民族发展现状和历史,通过总结历史进程提升自我感悟和个人境界,该过程势必会收到个人价值和民族价值等矛盾的影响,由此需要历史学者拥有长远的眼光和分析能力,同时具有价值选择的能力,将当前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进行融合,由此来确定当前价值教育的标准。简而言之,高中生学习历史文化的过程中,需要具备历史文化的理解能力和国家发展为重的情感认知,对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能够理解,同时对各个国家的历史持尊重态度,对人类当前生活的社会资源进行了解,需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不断提高自我认知和正义感。

二、高中历史教学中价值教育的实施策略

(一)采用唯物史观的教学思维和方式

高中生的价值认知能力主要包括价值判断、价值发现、价值感悟和创造,采取唯物史观对学生进行价值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探索历史,使学生在过程中形成历史学科的基本素养,不断增强学生的实事求是精神和创新精神,由此来建立正确的历史认知,完成学科教学目的。历史课程具有实事求是的教学内容,具有“理论来源于历史,历史和理论相结合”的特点,有关学者认为历史的求证方法本身便是一种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较多治理历史的态度和历史学的研究方式本身便已具备价值意义,不仅是一种学科研究的精神,同时也体现人类生活态度。由此可见,历史学科通过价值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和价值判断能力。

(二)以现代角度审视历史教育

当前教育的现代化作为教育的本质要求,教育现代化不仅体现了现代教学精神同时对我国工业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基于教育现代化的历史学科教育,历史学科对于人类的精神和境界关注度较高,能够帮助人类发现自我并实现自我。如学生在学习改革开放阶段的历史,学生需要对祖国顺应历史潮流的内容进行理解和感悟,同时需要对邓小平等一代伟人的决策和行动进行体会,深刻分析其中的原因和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培养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三)弘扬历史文化

历史学科作为人类的发展进程课程,其内容丰富、文化价值较高,该学科在弘扬中华文化的同时能够帮助学生提高对国家的认同感和文化自信感。通过对文章的学习,学生能够知晓当前我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和社会地位,学会思考和解决发展问题,提高个人觉悟。高中历史教育同时需要倡导和平和合作的思想,提高学生对于国家的关注度,将建设祖国的重担承担起来。当前局势下,可持续发展和环保发展作为待解决的问题,历史学科需要立足于人类的共同利益,对学生进行价值教育。通过对战事的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问题,学会价值批判,树立民族危机感,增强和平意识。

结语

高中历史教学中,应当将人类发展史作为研究内容,诸多历史现象和历史内容的选择性研究体现了价值选择,人们选择有价值和启示意义的历史进行研究,对其深入了解,探究其价值。高中历史教师应把握教学目的,通过价值教育的实施策略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帮助其提高人生境界。

【参考文献】

[1]李志斌.浅谈课标课程理念下高中历史教学[J].华夏教师,2013.08(10):86-88

[2]王黎明,徐金超.“阅读工程”:为高中历史学科建设奠基[J].上海教育科研,2012.08(08):76-79

第5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国际建筑遗产保护界专家尤嘎•尤基莱托(JukkaJokilehto)说:“现代遗产保护中的主要问题是价值问题,价值的概念本身就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5]虽然每个时代对建筑文化遗产价值要素、价值类型的强调各有侧重,但总的说来建筑文化遗产呈现出多重性、多元化的价值要素,尤其是当代国际遗产界对遗产价值认识已有了多方面扩展,则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而言,建筑文化遗产的价值要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价值要素

遗产的本义是指已经过世的前人留给后人的东西,或者更宽泛地说是人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从这一基本意义上看,以时间性要素为前提的历史价值是遗产固有的“存在价值”,时间属性对于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是至关重要的,是构成建筑文化遗产衍生价值的重要变量。“只有历经几个世纪沧桑之变,熏黑的横梁上留下了历史的印记之后,这个古迹才会令人肃然起敬。”[6]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Francois-RenédeChateaubriand)说的这句话不无道理。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相比于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其独特性在于它可以通过实体形态直观地呈现和展示曾经流逝的岁月印记,以延续我们对历史的记忆,并有助于我们理解过去与当代生活之间的联系。没有物质性表征的记忆往往是抽象的,建筑遗产作为存储和见证历史的具象符号,藉由时间向度的历史叙述,突显了建筑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集体记忆功能。对此,约翰•罗斯金(JohnRuskin)曾感叹,没有建筑,我们就会失去记忆,“和活的民族所写的及纯洁的大理石所承载的相比,历史是多么冷酷,一切图像又是多么毫无生气!——有了几个相互叠加的石头,我们可以扔掉多少页令人怀疑的记录!”[7]《威尼斯》开篇也说:“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着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古老的历史活的见证。”[8]在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中,与历史价值紧密相关的一个价值要素,是所谓“年代价值”或“岁月价值”(agevalue)。明确提出“年代价值”概念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奥地利著名艺术史家李格尔(AloisRiegl)。他在《对文物的现代崇拜:其特点与起源》(TheModernCultofMonuments:ItsCharacterandItsOrigin)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文物的多重价值要素。他首先将文物的价值要素划分为两大类型:即纪念性价值与现今的价值(present-dayvalues)。其中,纪念性价值包括历史价值、年代价值和有意的纪念价值。李格尔认为,研究纪念性价值,必须从年代价值着手,而“一件文物的年代外观立即就透露出了它的年代价值”,“年代价值要求对大众具有吸引力,它不完整,残缺不全,它的形状与色彩已分化,这些确立了年代价值和现代新的人造物的特性之间的对立。[9]关于文物的历史价值(historicalvalue),李格尔认为,它“产生于某一领域中文物所代表的人类活动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一件文物原先的状态越是真实可信地保存下来,它的历史价值就越大:解体与衰败损害着它的历史价值。”[10]由此可见,年代价值主要来自建筑遗产上的岁月痕迹,是时间流逝所衍生的一种价值,本质上是审美性的情感价值,“年代的痕迹,作为必然支配着所有人工制品之自由规律的证明,深深打动着我们”,[11]不需要联系建筑遗产本身的历史重要性、真实性来衡量。但是,对历史价值的判断,则要求其能够真实可信地代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历史瞬间或历史阶段,尤其是强调其所体现的历史真实性。

2艺术价值要素

几乎在所有的建筑遗产保护的国际、法规和相关文件中,除了遗产的历史价值,被反复强调的一个价值要素便是艺术价值。1890年意大利罗马成立了文物古迹艺术委员会,该协会将文物古迹定义为:“任何建筑物,无论是公共财产或私有财产,无论始建于任何时代;或者任何遗址,只要它具有明显的重要艺术特征,或存储了重要的历史信息,就属于古迹范畴。”[12]1931年《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第三条强调提升文物古迹的美学意义,《威尼斯》第三条则指出:“保护与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13]艺术价值如同历史价值一样,是遗产的核心价值,对于判定建筑遗产价值的高低至关重要。无论从艺术起源的角度,还是艺术功能的角度,建筑确凿无疑的是一种艺术的类型,而且它在“艺术大家庭”中还扮演着不同凡响的角色。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所以我们在这里在各门艺术的体系之中首先挑选建筑来讨论,这就不仅因为建筑按照它的概念(本质)就理应首先讨论,而且也因为就存在或出现的次第来说,建筑也是一门最早的艺术。”[14]作为一种艺术的建筑,具有艺术价值,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实际上,建筑遗产保护中所指的艺术价值,主要是指遗产本身的品质特性是否呈现一种明显的、重要的艺术特征,即能够充分利用一定时期的艺术规律,较为典型反映一定时期的建筑艺术风格,并且在艺术效果上具有一定的审美感染力。奥地利学者B•弗拉德列教授认为,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包括三个方面:即艺术历史的价值(最初形态的概念、最初形态的复原等)、艺术质量价值和艺术作品本身的价值(包括古迹自身建筑形态的直接作用与古迹相关的艺术作品的间接作用。)[15]从宽泛的意义上说,与艺术价值要素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所谓的美学价值或审美价值(aestheticvalue)。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建筑,往往会通过点、线、色、形等形式元素以及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节奏与韵律等结构法则,使人产生美感,并使建筑达到或崇高、或壮美、或庄严、或宁静、或优雅的审美质量,这便是建筑所体现出的美学价值。尤其要强调的是,理解建筑遗产的美学价值不能将建筑遗产从其现实环境中孤立出来,还应考虑其周围的环境与氛围,只有两者和谐时,才能共同呈现出更大的美学价值。艾伦•卡尔松(AllenCarison)说:“对每座建筑、每种城市风景或景观,我们都必须根据存在于建筑物内部以及该建筑物与其更大环境之间的功能适应关系欣赏,不能做到这一点,便会失去许多审美趣味与价值。”[16]实际上,建筑遗产的艺术价值在当代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艺术特征和审美问题。从广义上看,建筑艺术的功能和社会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建筑艺术价值的范畴。

3科学价值要素

科学价值如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一样,是有关建筑遗产保护的、准则和相关文件中普遍强调的重要价值要素。1931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不仅重视提升文物的美学意义,也强调了保护历史性纪念物的历史和科学价值。我国的建筑遗产保护工作中也一向重视遗产的科学价值。2000年通过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三条明确指出:“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所谓科学价值,主要指建筑遗产中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同时代的建筑遗产一定程度上代表并体现着当时那个时代的技术理念、建造方式、结构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而反映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成为人们了解与认识建筑科学与技术史的物质见证,对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被誉为我国国宝建筑的晋祠圣母殿,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与艺术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它的建筑构造方法是宋代建筑的典型范例,保存了宋代建筑技术中“柱升起”、“柱侧脚”和“减柱法”等建筑技法,对于研究我国宋代建筑技术提供了宝贵的实物依据。其实,从更广的视角看,建筑遗产所蕴含的科学技术信息,不过是建筑遗产所携带的历史信息的一部分,对遗产科学价值的理解必须联系其历史价值,因而科学价值实质上是历史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

4文化教育价值要素

文化价值本身是一个极为综合的概念,我们以上所阐述的三种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都是文化价值的不同体现。1987年颁布的《<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的实施守则》中,提出了文化遗产价值的四要点,即原真性、情感价值、文化价值与使用价值。其中“文化价值”包括文献的、历史的、考古的、古老和珍稀的、古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审美的、建筑艺术的、城市景观的、地景的和生态学的、科学的等九个方面。[17]笔者这里所指的“文化教育价值”,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价值概念,主要指的是建筑遗产所提供给人们在文化方面的自豪感、社会教化价值、文化象征与文化叙事等方面的价值要素,本质上是一种精神价值。建筑遗产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无言的教化者”,尤其是在营造独特的教育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相对于其他建筑类型,文化景观类建筑遗产所储存的文化信息量更为丰富,政治的、历史的、思想的、伦理的、美学的无所不包。而在形形的文化景观类建筑中,纪念性建筑遗产具有形式与内容的双重纪念性,并以其深刻的教育内涵和突出的教育功能而自成一体,尤其是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直观的物质环境。因此,《关于建筑遗产的欧洲》中说“建筑遗产在教育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非言过其实。同时,建筑遗产还如同一本“立体的书”,是以空间为对象的特定文化活动,叙事在建筑艺术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通过象征手段和空间元素的媒介,建筑叙事把诸多文化形象与精神观念表现在人们面前,从而让建筑遗产能发挥“载道”和“言志”的文化教育价值。

5经济价值要素

以上所述的建筑遗产价值,即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文化教育价值,若按照戴维•思罗斯比(DavidThrosby)等西方学者的观点,可统称为遗产的绝对价值或内在价值(

intrinsicvalue),即它们独立于任何买卖交换关系,是建筑遗产本身所具有的自然的或可以重现的价值要素。[18]将遗产的文化价值要素看成一种内在价值,显示了文化价值自身固有的重要性,或者更简单说它自身就是价值,不需要与其他价值的联系或促进其他价值的生成而显示其重要性。现代建筑遗产保护运动的发展,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拓展,便是对建筑遗产的价值认识从内在价值走向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或者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相结合的综合价值观,即将建筑遗产不仅仅视为一种珍贵的文物,同时还视为一种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culturalcapital),从而将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economicvalue)紧密联系在一起。关于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要素,荷兰学者瑞基格洛克(E.C.M.Ruijgrok)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分为三个方面,即居住舒适价值(housingcomfortvalue)、娱乐休闲价值(recreationvalue)和遗赠价值(bequestvalue)。[19]而埃及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亚历山大图书馆馆长伊斯迈尔•萨瓦格丁(IsmailSerageldin)则进行更为细致的界定。他将遗产总的经济价值划分为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而在使用价值与非使用价值之间还存在一个选择价值(OptionValue)[20]。萨瓦格丁对文化遗产经济价值要素的理解颇为宽泛,不仅包括由遗产之使用而直接产生或间接产生的收益,如居住、商业、旅游、休闲、娱乐等直接收益和社区形象、环境质量、美学质量等间接效益,以及未来的直接或间接收益,还涵盖了存在价值、遗赠价值等非使用价值。其实,严格说来,萨瓦格丁所说的使用价值中的间接价值和非使用价值实际上属于遗产的文化价值,而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主要应指其直接的使用价值。建筑遗产的经济价值本质上是一种衍生性价值,换句话说,它本身并不是自身所固有的非依赖性价值,只有当遗产存在文化价值时,才能衍生其经济价值,例如旅游经济价值。

6结语

第6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 历史教育 社会价值 教材呈现

一、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

历史学作为现代科学起源于潜科学(所谓潜科学,就是说它本身还不是科学,但具有一些可能发展成为科学的潜在因素,或者说,只是科学的萌芽状态),其发展经历漫长的过程:从天命―神学史观主导下的古代史学到人性―理性史观主导下的近代史学,再发展到唯物史观主导下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1]。其所体现的社会价值通过新一轮历史课程改革凸显。普通初中历史课程标准指出:普通初中历史课程,是以唯物史观和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的,通过精选历史课程内容,设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改变学生被动接受、死记硬背的学习方式,拓展学生学习和探究历史问题的空间;培养学生正确的历史观,使学生学会辩证地观察、分析历史与现实问题,加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世界的了解,从历史中吸取经验,形成现代公民应具备的人文素养,以应对新世纪的挑战。结合人类文明史的发展历程,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概括,得出当代历史教育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社会价值。

(一)“温故知新”――传承文化财富。

人们常把历史比做知识的宝库,里面储存着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积累的一切知识成果,是文化价值的结晶,是促进人类智慧发展永不枯竭的源泉。由此决定了历史教育的首要社会价值在于认识、选择、学习并最终传承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先进文化财富。对于过去文化记起结晶的传承是历史教育最基本的社会功能和最基础的社会价值。任何脱离这一功能的历史教育,就如同用黄沙堆砌城堡,最终只能功亏一篑,徒留一盘散沙。

(二)“润物细无声”――陶冶精神品格。

马克思把人类的历史比作一部“历史剧”,人们既是这部历史剧的作者,又是剧中人。把这样一部“历史剧”的真实面貌再现出来,具有巨大的伦理和审美价值。因为其中充满各种美和丑的生动历史形象,既有为国家、民族舍身捐躯者,又有卖国求荣者;既有杀身成仁者,又有求生害义者;既有富贵不能淫者,又有为权贵而折腰者;既有悲剧、喜剧人物,又有笑剧、闹剧人物……历史教学过程应当在力求传承五千年绵绵不断历经沧桑磨难的辉煌文明成果的同时,还具有陶冶和升华人类精神品格的社会价值,这是初中历史课程标准所指的“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以史为鉴”――指导社会实践。

历史教育的根本社会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即“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古往今来,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高瞻远瞩的有识之士都注重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西周统治者在庆典上总是追忆“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2],以时刻警惕重蹈覆辙;司马迁身受腐刑,然忍辱偷生撰写鸿篇巨制《史记》,其主要目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3];怀揣共同目标的西方史学泰斗,也不乏其人:古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写史就是“为了保存人类所达到的那些伟大成就,使之不致因年代久远而湮没不彰,为了使希腊人和波斯人那些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不至失去其应有的光彩,特别是为了把他们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记载下来,以永垂后世”[4]。另一位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评价自己的著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是一部“没有奇闻轶事的史著,恐难引人入胜。但是如果学者们想得到关于过去的正确知识,借以预见未来(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未来虽然不一定就是过去的重演,但同过去总是很相似的),从而判明这部书是有用的,那么,我就心满意足了”[5]。只有从历史教育中总结出对人类社会发展有益的经验教训,并用以指导人类社会今后的发展,才是历史教育最终的社会功能与最大的社会价值所在。

二、新课程标准下的历史教材呈现方式的利与弊

透过以上对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的分析,不难看出其在学校教育和学生自身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针对现实情况,新一轮历史课程改革不管是在呈现方式还是在内容上都做出了较大程度上的变动,力求全面实现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

(一)新课程标准下的历史教育符合其实现社会价值的需要。

历史课程标准明确提出历史教育教学的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揣摩三维目标可以概括出初中历史教育的目标在于:是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逐步帮助学生学会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增强爱国主义情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初步形成正确的国际意识,理解和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学习和继承人类的传统美德,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曲折历程中理解人生的价值和意义,逐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对新课标解读的基础上,可以得出清晰的结论即《历史课程标准》所提倡的三维教学目标与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具有一致性。这是当代历史教育与时俱进,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有力表现。

(二)历史教材呈现方式仍有待改进。

1.历史教育社会价值对教材呈现方式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更好地实现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新课程打破了历史内容单一的呈现方式即以学习主题形式取代时序性通史形式。之所以采取这种呈现方式,借用新课标的说法,初中历史教育应当避免专业化、成人化倾向,克服重知识轻能力的弊端,不刻意追求历史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课程内容的选择应体现时代性,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减少艰深的历史理论和概念,增加贴近学生生活、贴近社会的内容,有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

2.学习主题呈现方式所存在的问题。不言而喻,课程改革的初衷总是好的,但是新课标虽然体现了设计者追求完美,力求使历史教育充分体现其社会价值,但在实际的落实中却有较大难度。

首先,这种学习主题形式的教学是建立在学生对所学知识具有全面、系统的自我整理能力的基础上的。如果学生在日常学习中无法形成全面、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那么他在学习过程中将对各类历史问题的成因、先后、结果等都感到困惑甚至对历史学习产生将举步维艰的困顿感。而现实情况则是教材的编纂者高估了初中学生的学习能力,也对初中的历史教学不甚了解。虽然初中课程经过改革,将历史纳入中考考试范围,但初中历史课程仍没有摘掉副课的帽子,授课老师也不能保证全是专业教师,而上课一般是采用勾勾画画的形式,然后临近考试,由学生背诵考点内容,分数依然很高。然而这样的知识都是零乱的,既无法形成体系,对于学生而言更无通史概念,更有甚者古往今来的朝代顺序尚不能掌握。面对升学考试的压力,通过短时记忆的方式固然可以应付一时,然而学习态度没有端正和中考的实际情况,使学生对初中历史知识的学习只能停留在以为划划背背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层面上,何谈实现历史教育的社会价值。

其次,历史课程改革要服务于历史教育,最终为实现历史教育教学的社会价值。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是遵循时间顺序的,大体来说前后历史事件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往往没有“前因”就不存在“后果”。然而单就个体历史事件本身而言,其发生原因多涉及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因素。新课改背景下的学习主题的呈现方式,打破了时间线索,选择性地罗列历史主题,这种表现方式不利于学生形成清晰的历史发展线索。历史发展脉络对于学生而言是学习历史知识的基础,因为只有在清晰掌握人类文明史脉络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达到“以史为鉴”指导社会实践的终极目的。著名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的巨著《历史研究》充分体现了考察人类文明史与指导人类文明克服危机,不断前进之间的密切关系。黄仁宇先生亦强调通过分析文明史发展历程总结出客观历史规律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更是在充分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脉络的基础上形成的,而且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三、改进初中历史教材呈现方式的一些建议

历史教育社会价值的实现,是课程改革的驱动力,也是评价新课程改革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立足于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和学生自身实际情况是历史课程改革成功的关键。新课改下历史内容的呈现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教材的编纂者在分析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进一步调整以期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一)精选学习主题应有清晰的历史发展线索。

对于存在一定因果联系的前后历史事件之间应当有简单交代,可以划入“了解”的内容,这样既能保持新课程标准提倡的灵活教学方式方法,又不至于让学生面对一框新内容时有“如坠云雾”、“摸不到头脑”之感。

(二)在一课之后增加总结性的学习主题。

除在教材中所设“动脑筋”、“活动与探究”等灵活的教学内容之外,可另设“想一想”、“小结”等类似的新的学习主题,旨在引导学生将课本内容按照历史时序及历史事件前后因果联系进行排列、思考,达到在历史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建立全面、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倡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勇于提出问题,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改变学生死记硬背和被动接受知识的学习方式。

聂幼犁教授在《历史课程与教学论》中提出:“从根本上说,中学历史学科的课程目标是要让学生能够通过历史学习认识生存现状,不是为了学习历史专业知识而是为了开拓未来。”[6]赵亚夫教授说:“从本质看,历史学科既不以传递知识为目的,又以讲授事实为能事,它培养一种精神品质―关系到学生对现实世界的看法。”[7]两位老师的观点正是历史教育社会价值及新课改要求中的陶冶人类精神品格的体现。然而不管是学生人文素养的形成还是能力的培养,都要在其深入学习和体会人类文明发展史的过程中得到提升。新课如果在精选学习主题的同时更侧重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思路,培养学生的整体历史意识,则不仅有利于学生掌握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基本知识,传承文化财富,在学习中陶冶精神品格,更能帮助学生以史为鉴,从历史中汲取人类历史的智慧成果,并最终落实在社会实践之中,实现历史教育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庞卓恒,李学智,吴英.史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36.

[2]诗经・大雅・荡[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3.286.

[3]吴楚材,吴调侯编选.古文观止[M].湖南:岳麓书社,2007.260.

[4]转引庞卓恒,李学智,吴英著.史学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12.

[5]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17-18.

第7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档案;档案文化;文化价值;历史文化;档案功能

【中图分类号】G2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1―0336-01

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是历史轨迹的记录,是真实的过往与事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见证。档案具备明显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社会价值、信息价值等,是人类文明变迁和历史演进的“见证者”,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档案的众多价值中,文化价值因其独特的历史沉淀和文化积累而更显其重大意义。此外,对档案诸多功能进行系统分析,也是很有必要的。

一、档案的文化价值

文化是一国、一个民族最为重要的标识,也是区别于其他国家、民族的最显著的个性特征。就以我国为例,中华民族的文化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是可以显示出华夏儿女、龙的传人的特征的,这就是“中华文化”。而档案作为文化的记录和积累,是文化的忠实见证者,其本身的文化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档案具有重要的民族文化价值

纵观档案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档案是民族文化最可靠的记录来源,是民族文化生生不息的重要载体。可以这样说,档案的民族文化价值是其存在的重要原因,也是档案能够成为各个民族文化载体的核心要素。所谓的民族文化,即该民族的文化基因和文化特色,比如中华民族的五千年文明史,源远流长、滔滔不绝,这是华夏先祖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标识所在。我国的档案可以为民族文化发展提供忠实的记录与扎实的积累,是研究民族文化变革、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参考物,是民族文化理论意义上的物质载体。简言之,档案记录了民族文化的发展,其内容就是民族文化的历史,其档案本身也是重要的历史资料,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因此,档案由于是民族文化活动的重要基础,更增加了其历史价值与文化价值,这种文化价值是档案的真实性、记录性的特征决定的,是档案传承后世的基本依据。

(二)档案具有重大的文化教育价值

众所周知,档案不同于一般性的历史资料、民间野史、神话传说等,它是全方位、多角度的历史直接记录,是历史文化的硬性烙印,是真实可靠的文化载体。基于此,可以看到档案具有积极的文化教育价值。档案本身的真实性、历史性等特征是档案保存、传承的先决条件,也给档案的文化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由于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求真、求实的反映,所以它可以给当时的人们和后世的人们提供有效的启示与惊醒。同时,档案可以借助事实来教育人们,所谓“以史为镜,可知兴替”,即说明了真实的档案历史能够指导后人的行为,能够为后人的行为提供有效的参考与借鉴。

同时,档案馆的存在就是直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接受文化教育、历史教育的场所,更加丰富了档案的外延与内容。所以,要充分认识到档案的文化教育价值,并真正将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发挥出来,使之更好的为文化发展、历史传承和民族进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与信息保障。

(三)档案具有历史文化和社会文化的传播价值

档案的产生总是和历史息息相关的,甚至可以说档案就是历史。那么,档案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就十分明显了。从一般意义上分析,档案至少可以通过详细的记录业已发生的历史来延续历史记忆、传播历史信息、整合历史资源。在档案的记录中,历史是鲜活、真实和有效的,是客观存在的,是业已完成的。所以,能够把真实的历史过往完整、详细、有效的记录下来,这本身就十分不易了。因此,档案所赋予的历史文化的价值是不可忽视的。

此外,档案还具备显著的社会文化价值,是社会文化传播、发展的推动力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推进因素,在社会文化发展和社会变革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比如,档案馆是保存和记录档案的地方,也是传播档案信息的地方。档案馆既要存在于现实的社会中,又要与社会其他部门、机构、人员发生密切的联系;同时,档案馆还担负着传播档案文化的使命。总之,档案馆已经发挥了明显的社会文化传播的作用。所以,档案具有很显著的社会文化价值。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同样需要档案的真实、有效的记录,这也是丰富档案内容、提升档案品质的重要路径。综合而言,档案具有社会文化价值,社会文化的发展反哺档案的记录,二者可谓“形影不离,相辅相成”。

二、档案功能的拓展

前文已经提到,档案是直接记录的真实历史,是文化发展的载体,也是重要的传播媒介。所以,档案具备的原始功能正在发展变化,档案本身的功用也在随着历史文化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变迁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这是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象征。所以,简要了解档案功能的拓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档案包含着民族文化的情感

档案具有记录民族文化的功能,但是,这不仅仅是简单的记录与传承,而是民族发展史的真实见证,是民族的遗产。任何一份档案,都是民族文化情感的寄托,是民族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有着显著的文明特征。例如,我国先秦时期的甲骨档案,不但是记录我国先民生存、生产和生活的宝贵史料,也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印证,更是民族情感的依托。一片薄薄的甲骨,上面的每一个文字、每一个符号,都是我们民族的血脉见证,是我们奋发图强的动力源泉。所以,档案民族文化记录功能的拓展,更应该增添其人性化、情感化色彩,更应该从“人”的角度出发,实事求是,扩展档案的民族性与文化性范畴。

(二)档案可以实现历史文化信息更好的传播

档案的存在,不仅仅是记录历史那么简单,更应该从档案具有的本质特征考虑,将档案中的历史文化信息传播出去,实现其真正的价值。虽然说,不同的档案由于时间、地点、内容和保存等各种因素的左右,会影响档案的私密级别与传播效果,但是应该千方百计的把档案中的历史文化信息透过各种手段传播出去,使其为公众所知、为社会服务。档案本来就应该具备服务功能,应该发挥其服务社会公众的职能。我们以档案馆为例,其保存的各类档案,不但可以有效的记录历史信息,而且还可以成为地区、国家的历史文化信息传播中心。社会大众有权力了解真实的历史档案,有义务了解本地区、本民族的档案历史,这既是社会文化传播的需要,也是公众个人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

(三)档案应该拓展休闲文化的功能

在一般的印象中,档案总是和历史、文化、民族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似乎离普通人的生活很远。久而久之,这也造成了档案服务功能的缺失,同时也减少了社会大众与档案“亲密接触”的机会,这本身是巨大的浪费。因此,要想方设法的挖掘档案的休闲文化功能,吸引更多的人们能够透过各种渠道、窗口和途径来了解档案、“阅览档案”、体会档案。在这样的休闲氛围中,人们更容易感悟档案记录的信息,能够更为直接的获取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源,这其中也正是档案的价值所在。例如,各地的档案馆可以仿照图书馆的模式建立“阅览区域”,以便吸引更多的读者参与到档案学习中来,参与到档案的文化建设中来。将档案文化纳入到社会休闲文化体系中,其实也正是档案功能拓展之所在,也是档案文化价值的又一次体现。

三、结束语

档案是历史的见证者,也是文化的载体,其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都是显而易见的。档案的各种文化价值,正是因其本身的真实性、记录性特征所产生的,这也是推动档案延续性发展的源动力。同时,档案不断拓展的功能和效用,可以发挥出更大、更多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这是档案“生机勃发,生生不息”的根本之所在。

参考文献

第8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所在,在无数漫长的岁月中,它见证了城市的兴衰荣辱、承载了人们的智慧汗水,它亦是城市的石头史书。每一座历史建筑都表现了一个时代的故事,一个地域的特色,它不仅具有宝贵的研究价值亦有可贵的教育意义。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将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将人民生活环境建设的更人文、更舒适、更智慧是其建设理念。而这其中在建设过程中不免与历史建筑的所在区域有所冲突,甚至为了建设将历史建筑拆除,比如北京的林徽因与梁思成的故居最后终将淹没在历史长河中。如何在新型城镇的发展中,有效的保护历史建筑并且充分利用其历史建筑,本文陈述如今的历史建筑现状,对历史建筑的价值做出分析研究。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建筑的现状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发展,对于历史建筑的存留以及如何利用是热点问题。如今的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历史建筑的面临着以下的问题:1)一些的历史建筑占地尴尬,阻碍了其城市房屋建筑或者地下管道等市政工程,面临着拆迁的危机。如今城市是现代化的发展,现今的城市格局与过去的城市格局存在偏差,而一些市政工程在实施的时候受到历史建筑位置尴尬的局面,在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因素下,一些历史建筑正在面临拆迁的危机。2)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如今我国房价的高低动荡,为房地产谋取了很高的利润,而有些不良企业为了扩展公司规模或者建设房屋,在不经有关文物部门的允许情况下自行将历史建筑拆除。3)历史建筑开发过于商业性。历史建筑是一个城市很好的观赏资源,亦是旅游开发的首要资源。而随着商家对于其资源的过度开发,其商业符号的标签越来越强。历史建筑其本身的魅力在于其历史的文化积淀、其物质的原生态,而过于的商业化丧失了其本来的面貌,让人们感受不到历史气韵以及历史传承,丧失了其观赏的本质[1]。4)千城一面,历史建筑淹没在现代建筑中。建设新兴的城镇,为了标志其城市的独特性,往往建设各种的标志性建筑,而越来越多的现代化建筑进驻到城市中,使人们看不到历史建筑的影子。而大多数城镇中,历史建筑屈居一隅,四周被现代化的建筑包围,丧失了其古老韵味。开发者并并没有意识到,一个城市的历史建筑才是这个城市亘古不变的标志物。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建筑的利用分析

历史建筑带给城市的是古老的韵味,深厚的文化内涵,在城镇的进程中将其合理科学的利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在对历史建筑充分利用之前甚至之后,都要首先意识到对其保护的重要性。只有将历史建筑本身全方面保护完整,才能在城镇建设中增光添彩。

1、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建筑的保护

历史建筑得以重视是其经过时间的流逝而文化意蕴变得深厚的最朴实的文化遗产。所以对其进行保护不应该仅仅是其建筑的本身,更应该包括其文化特色、传统风貌、人文特性、生存风俗等等。这样的历史建筑不仅有其朴实的外表,更有其深刻的内涵,呈现给人们的是有生命的建筑。我国的建筑其精妙的布局以及其巧妙地细节闻名中外,而游客最喜欢的就是建筑原生态的中国风貌以及独具特色的地域特点。而在进行历史建筑的保护时,要将其原态进行重要保护,进而发展起更具民族特色的特点,形成属于自己的城镇建设中独有的风格[2]。历史建筑在时间和人为的进程中逐渐的损坏,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是当务之急。我们知道,历史建筑的保护重点在一个“用”字,目的是让人类看到历史建筑而想到历史,感受其历史底蕴。这就意味着我们在进行保护时要灵活的运用不同的维修改善措施,多方位的保护与整治的方法。不仅保护历史建筑其原态特点,还可以做到与周围现代事物的有机整合。当然,在另一方面我们要以科学的角度建立相关的保护,完善保护理论与措施。历史建筑包涵很多,园林、宗教、祭祀、民宅及宫殿、阁舫等等,要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将其用最大努力做到“可持续”[3]。让其在时间的洗涤中更古朴、底蕴更深,让人们更长久的利用。在新型的城镇化进程中,历史建筑的保护也应该做到创新。在进行;历史建筑在进行创新性的保护必须要确保其保护的底线即掌握其对于历史、人文以及使用上的基本尊重。在其底线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其地区的经济形势以及建筑所在环境特点进行创新性的保护。创新性的保护是根据建筑的本身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其实用性以及适用性发挥到最大,并且可以让其展现其原态并与现代化的环境不突兀。经过科学的创新手段与古老的历史建筑进行有机的结合,可以为城镇展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历史建筑的利用价值分析

历史建筑对于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的作用,我们需要对其价值具有准确的认知。一个城市的历史进程、人文文化、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的发生等等所反映的一个载体不外乎是这个城市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有多种多样,园林、宗教、祭祀、民宅及宫殿、阁舫等等都是他的构成部分。每一个历史建筑都是前人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不容忽视的。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历史,城市的历史只能是其建筑,其建筑不仅是城市的标志性而且具有纪念性以及点缀性。根据历史建筑的的多方面去评估它的价值,我们可以得出历史建筑在城镇的进程中具有记忆价值、情感价值、历史价值、传承价值、科学价值、教育价值、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等等[4]。可见,每一座历史建筑都是有必要我们悉心保护并且合理利用的,它带给人们的益处是无价的。1)记忆价值。历史建筑承载的是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物质原貌,其建设的方式或者建筑工艺都显示的是当时的历史文化程度,以及当时人们进步的程度,具体真实的记录了我国建筑历史的发展,具有很珍贵的记忆价值。2)情感价值。历史建筑在不同的时代根据不同的民族特色、地域特点、文化特色、环境背景都会有不同的风格,而独特的风格与其相联系的人们形成了情感的纽带。甚至某一个历史建筑是一个部族或者民族的象征。每一座历史建筑,带给人们情感上的依赖,精神上的鼓舞或者警示,具有浓厚的情感价值。3)历史价值。历史价值是历史建筑最重要的价值之一,每一座历史建筑在经过时间的长河中被附加了各种生活的背景、多样的人类生活信息、事件发生的痕迹等等。建筑的历史价值涉及面很广,它所承载的历史信息超出饿了文献的记录。可见,一座历史建筑并不仅仅呈现的是它的驱壳,而是其丰富的历史信息,深厚的文化内涵,具有宝贵的历史价值。4)科学价值。历史建筑作为存在的实体证物,为我们对当时的建筑水平、建造工艺能有清楚地了解。而且对其材料的利用,建筑的构造等等都为专家研究那一时期的科学提供了直接的资料。通过历史建筑的细致研究,可以对所在城市的科学技术的历史有所了解,其具有科学价值。5)艺术价值。其艺术价值主要体现的是历史建筑的审美、以及当时的艺术手段、水平。我国是时间四大古国之一,其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其他国家比拟不了的。而其中每一个朝代、每一个部落、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每一个时期亦有不同的艺术水平,而历史建筑都能一一的反映出当时的古典之美。另一方面,经过时间的流逝,残存下的历史建筑更加宝贵更具艺术价值。6)景观价值以及经济价值。生活在现代化都市的人们,见惯了高楼大厦的现代化建筑,对其古代的历史建筑更加新奇。在新型城镇的进程中要注重历史建筑的景观价值,将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其附加的旅游资源,不仅让更多的人感受其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而且还为当地带来了经济的效益。7)传承价值以及教育价值。我国自五千年以来所形成的建筑形态、艺术特点、建筑相关的知识是前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礼物。对其进行细致的研究,对其智慧的结晶进行利用以及传承是我们每一中华人民的责任。而其所代表的历史文化,深厚的文化底蕴,其建筑建设的意义以及含义亦是教育后人的宝贵财富。在新型城镇的建设中,对于历史建筑的保留、对其保护、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应用是对历史文化的负责、是对人民百姓的负责亦是对古人智慧的负责。

四、结语

第9篇:历史和文化价值范文

关键词 学校历史教育,价值观培育,功能,实现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4)14-0069-04

作为对社会进程的记录,历史以其蕴含的客观史实和主观评价历来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起着“镜鉴”和“育人”的重要作用。正如我国近代著名史学家、教育家梁启超所言:“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①作为历史文化从未间断的文明古国,历史教育一直在我国学校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价值观培育的传统功能。

而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之间的联系日益迫切,导致各种价值观之间的交融与竞争也日趋激烈,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中的价值观培育的传统功能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对此,在科学把握价值观内涵的基础上,立足培育的角度,针对存在的现实问题,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势,遵循价值观形成、存在、作用等机制的基本规律,是切实提高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中价值观培育的效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应然趋向和必然选择。

认知(cognition)是“人们全部认识过程中总称”。②在生产生活中,人们正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感觉知觉、表象记忆、思维想象等各种认知(在现代认识心理学中,往往将“认知”等于与“认识”)活动,从而概括出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特征,并作出相对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对与错、是与非、好与坏等观念上的评价和取舍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是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因此,就形成机制而言,价值观即是以认知为基础的选择过程,是主体在对蕴含不同类型价值观的客观事物根本属性进行高度认知的基础上,通过评价和判断,从中选择出能满足自身需要的那一部分价值观的过程。其中,对客观事物根本属性的深刻认知决定着对其评价和判断的正确与否,同时也是价值观形成的前提条件。正如马克思主义对价值观的经典概括中所强调的,价值观就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总体认识。可见,从价值观形成过程的意义上而言,深化历史认知教育显然是确保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中价值观培育功能实现的基石。

而与此相悖的是,我国当前历史教学中甚嚣尘上着一种“历史教育重复论”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随着教育阶段的提升,我国学校的历史教育将逐步陷入对之前教育内容的不断重复之中。其主要依据就是对我国各级学校中现行历史教材知识模块的纵向比对:高等教育阶段的历史教育内容是由从1984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中国近代史和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现代史两部分组成;中等教育阶段的历史教育仅在必修课部分就包含了中外历史中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社会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三大领域发展进程的重要内容;而初等教育阶段的历史教育更是囊括了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六大部分重要内容。因而,这种简单的重复必将严重打击学生对历史认识的兴趣,甚至造成反感和厌恶。其实,这种观点所忽略的是:其一,从知识的有效掌握来看,重复本身就是对知识习得的巩固,而并非是毫无用处的重复劳动。尤其是面对浩如烟海的我国历史,各种史料汗牛充栋。虽然不要求学生对全部历史知识做到如数家珍。但仅就教材所涵盖的部分,学生也很难依靠单一的教育就能全面掌握所有历史知识,更不论深入地认知历史,正确选择其中蕴含的价值观念了。正所谓“温故而知新”、“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其二,从各级学校历史教育的关系来看,重复是要求上不断提高的递进,而非毫无意义的简单重合。虽然在具体史实上,各级历史教育内容的确存在相互包含的现实,但正如初等历史教育主要侧重于使学生“掌握中外历史的基本知识”;中等历史教育所强调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历史意识、文化素质和人文素养”;而高等历史教育则着重突出提高学生“运用科学的历史观分析和评价历史的能力”。由此,我国各级学校的历史教育显然不是单纯的重合,而是在各有侧重基础上的衔接和要求不断提高意义上的递进。

据上可见,在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体系中要切实实现价值观培育功能必须努力深化历史认知教育:

第一,应从认知“历史细节”处入手。因为,书本的“历史常识”并非就一定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是学生理所应当的“历史常识”,有时还可能相去甚远。如笔者在讲授高校《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一课中,曾集中展示了一组包括、、等典型英雄人物的图片,希望提高学生的认识认同,而几乎每个班级的学生在看到时,却出现异口同声回答是“炸碉堡的”。如此张冠李戴的低端错误在教学过程中却常常层出不穷。因而,只有在细节上深化历史认知教育,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掌握和领悟历史所蕴含的真谛,也才有可能促进学生自觉选择历史教育所蕴含的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二,应在凝聚“历史共识”上下工夫。因为,任何国家的历史教育在价值观培育方面都具有特定指向性,即是为了实现全体受教育者共同选择国家和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对此,在我国的历史教育中,一方面要体现历史认知主体的整体性,即历史教育的价值观培育在对象上的实现并不是“一枝独秀”的个体,也不是单一的群体,而应是受教育对象“百花齐放”的整体状态。另一方面要突出对历史知识认知的同一性,即受教育对象通过认知历史所选择的价值观应集中趋向于党和国家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情感(feeling)主要是以心理学为基础的相关学科中的概念,意指“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①常用来反映“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满足关系”。又因对人的需要满足的不同表现为喜欢与厌恶、热爱与憎恨、笃信与疑忌等正负向之间的两极化倾向。其中喜欢、热爱、笃信等正向情感体验有助于驱动人的行为活动;与之相反的厌恶、憎恨、疑忌等负向情感体验则会迟滞人的行为活动。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价值本质上正是对“客观事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满足关系”的体现,而价值观是对价值的根本态度。因此,就表现形式上看,情感是价值观的自然构件。不同的价值观的存在及其作用的发挥也正是以相应的情感力来维系。在此意义上,强化历史情感教育也应是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中价值观培育功能实现的应然组成。

而与此相反,虽然历史本身就蕴含着诸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道主义、英雄主义等丰富的情感,加强情感教育也是当前我国各级学校历史教育的普遍要求,但在具体教育效果上却一直不是很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对历史情绪与历史情感理解上的混淆导致教育方式的错位。情感和情绪都属于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但两者之间并非完全等同。一方面,“情绪是情感的外在表现,情感是情绪的本质内容”。②两者表现出量和质上的关联性。另一方面,情绪主要是人们浅层次的态度体验,其作用是短暂的;情感则主要是表现为深刻的态度体验而具有稳定持久的影响力。而作为根本的看法和态度,价值观的情感层面显然更强调稳定性和持久性。随着我国各级学校的历史课程将情感确立为历史教育的重要目标以来,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一线教学,历史教育工作者都将如何加强历史情感教育作为自身所肩负的重要使命。但是正因为对情感和情绪理解不足,很多历史教育活动陷入了历史情绪教育的误区,学生稳定持久的历史情感不仅没有形成,甚至起到了相反的效果。如笔者曾在一堂《洋务运动》的听课中就发现,授课教师将洋务运动的失败归为社会制度的腐朽和经济技术的落后两大方面,这本无可厚非,也契合了教材教学的基本要求。但在具体分析社会制度腐朽的表现上,该授课教师则大谈慈禧陵墓建造的奢华,并佐以大量慈禧陵墓金碧辉煌的图片和《东陵大盗》电影的视频剪辑,色彩艳丽的图片和“惊心动魄”的视频确实刺激人的观感,也很好地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但这种极端感官刺激式的教学只是短暂激发了学生的情绪体验,而非培养学生稳定持久的历史情感,更与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相去甚远。因而,有学生在该教师的学期教学测评中将其授课形象比喻为:就像星爷的无厘头电影,看时哈哈一乐,但过后却毫无所得。

笔者认为要想在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体系中有效实现价值观培育功能,必须努力深化历史情感教育:

第一,应突出历史“真情”教育。常言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情感只有落到实处,只有是真实的感受和体验,才能真正发挥其感染力。尤其对于已经过去了的、远离受教育者现实的历史而言,只有在教育中使学生切实感受到“情真”,才能引发学生的“意切”,从而确保历史情感的稳定与持久,历史所蕴含的价值观念也才能被学生所接受并践行。

第二,应突出历史“实感”教育。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我国历史教育中,理论与现实的脱节一直广为人们所诟病。空洞的历史事件讲授与单一的历史价值说教难以激发学生的历史情感共鸣而显得枯燥而乏味。对此,有效的教育必须充分挖掘历史资源,遵循情感的形成规律,增强学生对历史的亲身感受。例如历史中存在的大量数据教育资源不仅是历史事实的记载,更渗透着国家、民族、个人历史情感的记忆。

像对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万中华同胞这一史实,笔者发现,仅仅依靠课堂的讲授,教师无论如何声情并茂,学生都很难感受到这一庞大数字背后所蕴含的民族情感。而笔者在这一模块的教学中安排了以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实践教学为主,课堂讲授和学生撰写观后感为辅的教学方式,从而使学生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庄严肃穆的情境中,更真切地感受了大量同胞被杀害的历史事实和真相。在撰写的观后感中,笔者就明显感受到学生对“30万”这一数字的震撼,学生纷纷表达了对侵华日军残暴行为的憎恨和对国家强大的渴望之情,较好地达到了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的作用。

意志(will)一般是指人们为力求实现既定目标而主动调节行为以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①意志包含着自觉确定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努力两大层面内容。具体而言,自觉确立的目标如果与个人与社会的需要相契合就表现为内化的崇高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目标的努力则是有效调控外显行为的毅力。其中目标是贯彻整个意志过程的核心要素,意志既来源于目标又产生作用于目标的实现。而这也正是价值观在作用机制上的本质体现。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价值观一方面在具体内容上表现为对一定价值目标的凝结和对一定价值理想的追求;另一方面,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的实现最终还是要有赖于人们行为上的持续奋斗。因此,锲而不舍、无所畏惧的意志显然是实现价值观目标的根本保障。在此意义上,持续优化受教育者的历史意志显然是我国学校历史教育中价值观培育功能实现必然要求。

相比起历史认知教育与历史情感教育常为学界所关注不同,历史意志教育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既有的历史价值观教育无论在微观内容上,还是在宏观目标上习惯于秉承以“我所有的”来应对受教育者“所需要的”和“所应有的”教育模式,而很少考虑到“我所有的”是否就是受教育者“所需要的”和“所应有的”。在这种惯性思维的作用下,历史教育过程往往容易陷入对“我所有的”进行大量引经据典、名家之言式的不断验证。

当然,这里并非是要否定经典和名家观点在历史教学中的支撑作用。但首先,经典所云和名家之言本身并不等于真理或公理,也并不一定就能准确反映历史的客观性,历史是发展的,人们对于历史的认识也是不断变化和提高的。因此,用之需谨慎。其次,经典所云和名家之言在教学中的运用本身就有观念强加之嫌,而与受教育者价值观念的自觉相去甚远。

如有教师在评价李鸿章在洋务运动中的功过时,就将梁启超的“数千年中国历史上一人物”、《清史稿・李鸿章传》的“中兴名臣”、伊藤博文的“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慈禧的“再造玄黄”之人和列强的“东方俾斯麦”等一一罗列。如此使用显然无助于培育学生“所应有的”和“所需要的”的价值观念,甚至造成学生观念的混乱,更遑论使学生形成实现价值观的意志,也与“人本”教育观念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变、教师体系向学生体系转变的要求相违背。

笔者认为,在优化历史意志教育方面要实现价值观培育功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加强历史“归属”教育。历史意志之所以表现出人们“坚定执着”的品质就在于其所蕴含的价值目标契合了受教育者意义上的“所需要的”和国家、民族、社会意义上的“所应有的”归属感。这是因为,历史总是具有特定国家、民族、社会界域的归属要求。因此,对受教育者的价值观培育在历史意志教育上应加强受教育者对于国家、民族、社会的角色意识,培育其作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人”“社会公民”的身份归属,促进受教育者自觉将个人的价值追求和国家、民族、社会的价值目标相结合,才有助于实现对其正确价值观的培育。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