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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认证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绿色认证管理办法

第1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以下简称“绿色有机地标”)工作至关重要。整个工作系统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的总体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强化风险防范,狠抓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审查工作规范、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规范用标、品牌宣传月、队伍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充分发挥绿色有机地标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一、 全力推进绿色有机地标稳步增长,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提高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按照“稳存量、优结构、增总量”要求,不断优化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发展。重点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加快推进畜禽、水产和加工食品发展。探索建立续展率与新增产品数挂钩的工作机制,推进绿色食品平稳健康发展。

(二)提升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影响力。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产业优势和体系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开展认证,重点支持资源禀赋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区,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品质优良、市场青睐的有机农产品。积极扩大境外产品认证,继续保持有机行业境外认证领先地位。

(三)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在部监管司统筹指导下,按照“产品特色化、生产标准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的总体思路,扎实推动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品质保持、品牌培育、标识使用等任务落实。配合做好项目进度、培训、评价等工作,总结和提炼一批典型做法,加强交流推广。扩大绿色有机和地标品牌的叠加效应。

(四)启动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发展,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全部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中绿华夏有机农产品认证费。积极组织脱贫地区绿色有机地标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农交会地标展、绿色食品博览会和有机食品博览会等专业展会,不断拓宽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

二、从严审核认定和证后监管,提升品牌公信力和美誉度

(五)严格审查把关。坚持“严”字当头,严谨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严肃落实责任,把好绿色有机地标质量审查关口。绿色食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平行生产、委托加工审查,提高蔬菜、水果等产品申报规模,原则要求申报产品有注册商标;聚焦风险隐患,完善审查制度规范,落实各级工作机构审查责任,健全“四查四通报”机制。修订有机认证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强化认证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进一步规范检查员现场检查工作。坚持规范性和严格性,全面梳理和完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技术规范;提高准入门槛,不受理品质特色不突出或登记保护价值不显著的产品;加强对申报产品特色品质、人文历史、品牌基础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审查,把好登记关口,提高登记质量。

(六)强化证后监管。压紧压实各级工作机构监管职责,明确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不发生大的质量安全事件。绿色食品重点对甘肃、青海、宁夏、山东、青岛、湖南和吉林等7家省级工作机构开展年检督导检查和续展核查。安排抽检3000个绿色食品产品。落实2021年风险预警监测项目,强化预警结果应用。做好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 300个产品,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指标跟踪监测。积极推进质量追溯管理,继续向国家追溯平台推送绿色有机地标获证信息,组织申报主体完成平台注册。强化获证企业和产品质量舆情监测,有效防范和应对舆情风险。

(七)组织开展审查工作规范行动。探索建立工作机构审查质量综合评价机制,着力提升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以规范申报材料、强化现场检查、落实落细各级审查责任为重点,评价各地申报审查工作质量。对初次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40%、续展申报一次性审查通过率低于60%的地区,提出从严相关要求。适时邀请行业专家,对审查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或产品申报集中的区域,试行集中飞行检查。

(八)持续开展规范用标行动。修订《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做好面向获证企业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主动用标、规范用标。推进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向粘贴式标签转换,提高用标率。开展对绿博会参展产品用标专项监察,做好包装标签备案工作。持续开展绿色食品证明商标境内外注册、续展、监测和保护工作,启动在“一带一路”和东盟地区有关国家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注册咨询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绿色食品,维护品牌信誉和市场秩序。

三、加大标准和技术推广力度,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

(九)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接国际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质量标准,按照“先进性与实用性结合、安全与优质并重”的原则,组织完成15项绿色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茶叶(绿茶)、核桃、辣椒、大豆油等4个绿色食品品类的品质、营养指标研究工作。完成30项区域性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编制工作。

(十)持续开展标准规程“进企入户”行动。总结推广试点省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行动。通过举办内检员培训班、发放生产操作规程、挂图和农事操作历、树立技术匾牌等形式,为企业和基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落地生根。支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研究院建立“绿色食品科技小院”模式,推广绿色食品生产方式。积极扩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应用。

(十一)稳步推进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提升质量、稳定总量、优化结构为重点,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质量安全县等,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突出示范引领,因地制宜推进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拓展园区功能,延伸产业链条,扎实推进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园区建设。强化基地监管,全面落实基地年度检查和抽检制度,召开基地建设推进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

四、扩大品牌宣传和产销对接,着力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十二)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春风万里 绿食有你—绿色食品宣传月”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多角度宣传绿色食品先进标准、清洁技术、特色制度、基地建设及产业成效,推动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媒体记者进企业、进基地、进市场,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办好专业展会。加强统筹谋划,全力办好在合肥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突出“商”味,强化专业招商、产销对接、宣传推介等服务,持续提升展会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认真办好第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暨第七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持续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影响力。

(十四)持续做好绿色有机地标公益宣传。充分借助农民日报社等部属媒体资源优势和宣传平台,积极运用新媒体,加强对绿色有机地标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价、“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协助做好《源味中国》第二季宣传片制作和播出。加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运维与管理。办好 “中国绿色食品”等微信公众号。

(十五)促进市场营销。着力抓好绿色食品经销商队伍建设工作,优化经销商队伍数据资料,做好绿色食品企业与经销商信息交流服务工作。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企业和专业经销商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产销对接,引导各地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构建便捷高效的专业营销网络。鼓励和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市场推介活动。

(十六)加强境外交流与合作。稳步推进绿色食品境外标志许可工作,与马来西亚开展可持续棕榈油认证合作。继续与台湾绿色食品暨生态农业发展基金会交流合作,做好台湾地区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工作。积极拓展有机认证境外合作,扩大境外认证项目。协助做好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和RCEP协定有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落实和服务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

五、强化支撑保障,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绿色食品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推进措施。建立规划纲要落实机制,跟踪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八)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业务系统、大数据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整体提升服务事业发展、支撑业务运行能力和水平。启动绿色有机地标等应用系统建设,建立业务流程标准和数据标准,实现核心业务工作线上化、电子化。启用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业务线上办理功能。继续做好绿色地标业务档案数字化工作。

(十九)加强检测机构管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定点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举办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机构能力提高培训班。统筹做好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检测新增机构的遴选考核工作。新版《有机农产品委托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评价程序,开展有机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评价工作。

(二十)加强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立项开展绿色食品蘑菇类重金属指标比对及污染现状跟踪调查研究工作,立项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绿色有机地标调研工作。设立绿色食品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课题,开展依法保护绿色食品标志工作研究。2020年度《绿色食品发展报告》《绿色食品统计年报》《绿色食品统计分析报告》。

(二十一)启动体系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组织举办绿色食品师资、现场检查技能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等培训班。支持各地举办绿色有机地标检查员、监管员、核查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班。统筹做好专业人员的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加强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引导工作系统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共同维护体系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整个工作系统要深入学习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能力本领,持续改进作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量保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11部委及省10厅局《关于开展“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开展“三绿工程宣传月”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三绿工程宣传月”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持市场的稳定和繁荣。版权所有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仓查库活动,净化食品市场

清查对象是从事肉、菜、果、酒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流通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清点是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等情况;清查方式是企业全面自查与各执法部门检查相结合。有关企业应按照要求对生产、流通和库存的食品进行全面自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市场清查活动。商务主管部门重点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的清查和整治;质监部门重点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清查;工商部门重点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清查;卫生部门重点负责食品消费领域的清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负责对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对清查出的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各部门的清查结果请于2005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三绿办,以便汇总上报。

(二)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扩大活动影响。

宣传月活动期间,市三绿办将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和省三绿办一起于12月20日举办省暨**市三绿工程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于12月26日9:00至12:00,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市府广场举办“**省暨**市三绿工程咨询日活动”,届时将组织省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有关企业开展市场准入、安全检测、合理膳食、绿色市场认证、放心品牌推荐等相关知识的咨询和宣传;三是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争取更多的企业和单位参加进来,并进行供需见面的试点工作;四是三绿工程办将统一印制绿色消费知识问答、宣传画等宣传资料,同时在商务信息网开设“三绿工程宣传月”专栏,系统宣传“三绿工程”的有关知识,绿色消费指南等。

三绿办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各项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系统地宣传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的有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绿色消费的意识和对安全食品的鉴别能力,确保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与市三绿办联系,市三绿办将对此进行督查。

(三)开展放心食品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

结合正在开展的**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活动,近期组织专家库的专家对申报供应商的企业和品种的资质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的食品向社会,并大力开展向消费者推荐活动。对条件满足:品牌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或HACCP认证,产品在全国范围销售或大量出口,纳税销售额在同行业位居前列,近三年内没有食品安全的不良记录的企业和品牌,将向省三绿办和全国三绿办进行推荐。

(四)抓好创绿示范店的考核验收工作,为餐饮企业树立绿色消费的典范。

作为市三绿办的常项工作,继续开展好2004年度“**市创绿色餐饮示范店”的考核验收工作,并要在去年已收到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扩大参评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指导、帮助更多的餐饮企业以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为第一重任,把社会利益置于自身的经济利益之上,更好地实现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的共赢,为餐饮企业树立学习的榜样,同时也为下一步对餐饮行业的管理积累经验。版权所有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实、完善“市三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沟通,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大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坚持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进企业全面建立与健全索证、索票、检验等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品牌经营和优质服务意识,自觉打假治劣,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第3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1.1为推进全国"三绿工程"建设,促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建立确保食品安全的流通网络体系,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和《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规定了从事绿色市场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绿色市场认证委托的受理、审核和评定的程序及管理的基本要求。

1.3本规则适用的认证对象包括: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肉禽蛋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等专营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食品生鲜超市等专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市场,以及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仓储式商场、便利店等兼营农副产品的零售场所。

2.认证准则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GB/T19220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

GB/T19221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

《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审核细则

《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审核细则

3.认证机构

3.1认证机构设立条件

3.1.1认证机构的设立应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要求。

3.1.2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单位应熟悉农副产品流通行业组织的管理结构、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商品准入过程和信用管理等状况,熟悉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管理,熟悉该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3.2.1设立认证机构应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3.2.2国家认监委按照《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与商务部共同进行初审。

3.2.3初审合格者,由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

3.3认证机构应按《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和本规则要求从事绿色市场的认证活动。

3.4认证机构可以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以保证其认证能力持续、稳定地符合认可条件。

4认证人员

4.1认证机构中从事与绿色市场认证相关活动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教育、工作经历,具备农副产品批发或零售市场相关工作的经验或接受相关内容的培训,并具有与市场所经销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相应的质量、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2绿色市场认证的人员培训由国家认监委、商务部组织。认证审核人员应通过审核能力培训,并获得审核员证书。培训内容应包括标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环境管理、流通知识、市场管理以及现场审核技巧。

4.3绿色市场认证培训教材由国家认监委、商务部组织编写。

5.认证程序

5.1认证受理

5.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绿色市场认证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明确其认证要求和相关信息:

a)认证工作程序;

b)认证业务范围;

c)认证收费标准;

d)认证准则;

e)认证受理的条件。

5.1.2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如下资料和信息:

a)委托人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规模、市场硬件设施、资产状况、信用等级、经营情况等;

b)委托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证明其合法经营的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

c)委托人的市场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文件;

d)经营场所平面布置结构图;

e)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有关企业信誉证明材料;

f)保证执行绿色市场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声明;

g)其他需要的文件。

5.1.3认证机构应根据有关程序及时进行合同评审,并确保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和认证范围在已认可的业务范围内。

5.2.文件审查

认证机构应根据绿色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委托人提交的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5.3预访问(适宜时)

认证机构可根据需要,对申请认证的市场所交易的商品质量、市场硬件设施、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管理体系及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初访,以确定是否可以进行现场审核。

5.4现场审核

5.4.1审核时间(审核人日数)

认证机构应参考委托人的经营规模(分市场的个数、经营产品的品种等)、营业面积和员工人数确定。

5.4.2审核要求

认证机构依据绿色市场认证准则的要求,对委托人实施审核。

5.4.3审核结果

5.4.3.1项目审核结果

现场审核项目结果分为符合、一般不符合和严重不符合;不适用的项目应注明"不适用"。

当审核项目与认证准则基本相符时,该项目判为符合。

当审核项目与认证准则不相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对系统不会产生重要影响时,该项目判为一般不符合。

当审核项目与认证准则不相符,且造成系统性失效或可造成严重后果时,该项目判为严重不符合。

5.4.3.2现场审核结论

现场审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推迟判定。

当所有项目审核结果均为符合时,现场审核结论为合格。

当项目审核结果有严重不符合项时,现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

当项目审核结果存在一般不符合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时,现场审核结论为推迟判定。

获得推迟判定结论的委托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符合项的纠正,并经认证机构验证其有效性。对于达到符合条件的判定为"合格";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不能达到符合条件的判定为"不合格"。

5.5抽样检验

5.5.1对委托人所经销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是认证审核的一部分。

5.5.2认证机构应依据其对委托人信誉的信任程度,策划对委托人经销的产品的抽样检验,并形成方案。产品抽样检验的方案应包括抽取的产品种类、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样本量与判定准则、检验机构、检验人员能力、检验设备和检验周期等内容。

5.5.3认证机构应依据有关标准从进入市场销售的农副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的样本。

5.5.4认证机构应针对不同的产品及其特性,以及对安全的影响程度确定产品的全部或部分检验项目。

5.5.5认证机构应指定有能力的检测机构对样本完成确定项目的检验。

5.6认证决定

5.6.1认证机构应对审核结果与抽样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认证决定。

对于合格的委托人,认证机构应颁发认证证书,并准予委托人使用绿色市场认证标牌(志)。

对于不合格的委托人,认证机构应书面通知其不能颁证的原因。

5.6.2认证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其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副本报国家认监委和商务部备案。

5.6.3国家认监委与商务部定期联合公布绿色市场名单。

5.6.4委托人对认证决定如有异议,可向认证机构申诉,认证机构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委托人。

5.6.5如果委托人对认证机构做出的处理仍有异议,可向国家认监委和商务部投诉。国家认监委和商务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委托人。

5.6.6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由国家认监委会同商务部进行调查,情况属实者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认证人员,撤销其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认证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7获证后的监督

5.7.1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至少包括:

a)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第4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2005年全省绿色食品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有效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这一目标,继续以体系建设为抓手,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扩大规模,加强监管,促进贸易,稳步推进我省绿色食品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绿色食品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1、继续做好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嘉兴、衢州、舟山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组建工作。并要求县一级有相关机构和兼职人员负责绿色食品工作。在全省建立比较完善的绿色食品管理服务体系。 2、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我省联合举办绿色食品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培训班。为各市培训3-4名持证上岗的认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在全省初步建立一支能够适应目前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和管理服务需要的认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队伍。 3、制定《浙江省市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委托管理工作程序》。明确省、市两级绿色食品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能和分工。规范工作程序。 4、召开绿色食品工作座谈会,贯彻《浙江省市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和委托管理工作程序》,对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正式启动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认证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 5、成立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提高绿色食品企业的组织化程度,真正使协会成为行业自律、维护权益、质量监管、拓展市场、交流技术、整合信息、扩大宣传、发展产业的有效平台。 二、不断提高绿色食品申报认证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和培训,努力扩大我省绿色食品的总体规模 6、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知识的宣传。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年活动,通过媒体宣传、主题论坛、广场咨询、网络服务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宣传普及绿色食品知识,为我省绿色食品的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7、不断提高我省部级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主导产业中绿色食品的申报率,提高开发主体实力。联合相关产业协会,委托省农广校举办一期未申报绿色食品的重点企业培训班。进行宣传发动,达到先培训后申报的目的。 8、加强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服务工作重心实行下移,组织专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绿色食品申报知识现场培训和现场指导。 9、以理顺关系和规范服务程序为重点,改进认证申报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申报成功率。 10、全年全省新增绿色食品认证80只,并努力提高绿色食品产品的续展率,确保总体规模的有效扩大。 三、 切实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管,确保我省绿色食品工作的健康发展 11、切实加强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工作。根据标志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2、组织完成163家绿色食品企业的年检任务。以实现年检工作规范化为切入点,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商标使用管理和收费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标志管理工作。 13、组织完成中绿中心下达的产品年度质量抽检任务。根据产品结构、产品生产和生长周期特点,合理安排抽检计划,联合检测单位完成抽检任务,切实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14、继续做好《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条例》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以依法规范我省绿色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四、积极推进绿色食品贸易,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品牌效应和市场影响力 15、组织绿色食品企业与市场对接活动。组织绿色食品企业与省内外批发商的商贸洽谈、看样订货以及有关展销展览活动。并配合中绿中心积极组织绿色食品企业出国参加贸易洽谈会、博览会及产品推介会。 16、对现有省绿色食品开发公司进行改制重组,对现在闲置资产进行整合,引入民营资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股份制公司,建立绿色食品连锁营销网络体系。 五、加强调研,认真组织关于推进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化发展的战略研究 17、根据我省绿色食品发展实际,重点开展《关于推进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化发展的战略研究》课题调研。就我省绿色食品如何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标志品牌为纽带、龙头企业为主体、基地建设为依托、农户参与为基础”的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如何真正做到区域性辐射、规模化生产、行业性带动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和研究。为明年继续大力推进我省绿色食品在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发展作好思路和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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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一、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一)任务明确,狠抓落实

为做好年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强化昆明市绿色证书制度建设,根据昆明市绿色证书办公室《关于下发年昆明市绿色证书制度建设及指导性培训任务的通知》(昆绿办[]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关于下达区年绿色证书制度建设指导性培训任务的通知》(五绿办)1号)文件,把年培训任务分解到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了今年培训的重点专业,就农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各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抓此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计划早下达,任务早落实。

(二)多方筹集经费,确保绿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我区绿证培训经费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所需经费只能由各街道办事处多渠道筹集,今年各街道办事处主要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共同培训,确保绿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培训专业

结合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以贴近政府工作、贴近产业发展、贴近农民需要为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多专业培训。主要培训专业有6个,分别为特色蔬菜种植、果树栽培管理、物业管理、农民驾驶、育婴师、中式烹调师。

(四)部门配合,建立绿证培训长效机制

为圆满完成绿证培训任务,各街道办事处与培训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农闲季节,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技术咨询随时解答,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学员生产技能水平。年,我区绿证培训共821人,其中厂口街道办事处指导性培训412人,取证人数200人;沙朗街道办事处指导性培训409人,取证人数200人。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训经费不足,工作难开展。因为一直没有专项培训经费,参照“两转”培训工作,但经费仍紧张,对于广大自愿接受教育的农户,我们尽量满足农户对农业知识的需求。在实践方面,因没有规范的实验、示范基地,很难达到绿证管理办法上要求的课时。

第6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节能技术 现状分析 推广 对策

一、绿色施工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绿色施工技术是用“可持续”的眼光对传统施工技术的重新审视,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施工技术。绿色施工应当是将“绿色方式”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到施工中去,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四节一环保”。

面对世界范围内人口剧增、土地严重沙漠化等人类生存危机,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制定并通过了《全球21世纪议程》,为全球范围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行动纲领。“建筑施工”作为一个古老的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走“绿色施工”之路。

二、我国绿色施工现状

我们国家经过积极探索,已向“绿色施工”这一目标迈了一大步。但和国外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等相比较,我国绿色施工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建筑节能技术、绿色施工标准以及强制性规范有待完善,经济激励政策也不健全,尚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我国绿色施工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以及解决办法

通过多方采访、调查、统计和比较与分析,我们研究后认为,当前推行绿色施工的障碍,主要是缺乏专业的绿色施工人才队伍,人们的认识存在较大差距,法制规范、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行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绿色施工的关键技术和设备也需要创新,绿色施工成果不能很好的共享,针对研究结果中显示出来的我国绿色施工发展瓶颈,现将我们的研究成果阐述如下。

(一)认识不足及解决办法

1、认识不足

绿色施工意识的加强与整个环保意识的加强是相辅相成的过程。据2012年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一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尚处于较低水平,调查还表明,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具有强烈的“依赖政府感”,认为保护环境主要是政府的责任,公众(包括企业、社会团体,甚至地方政府)在观念和行为上均不认为自己也是保护环境和生态的责任主体之一。

2、解决办法

对于“认识不足”这个需要突破的瓶颈,最有效的方法是提高全社会的“绿色施工”意识。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

(1)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宣传,加强培训。

(2)设立“示范性绿色施工项目和企业奖”。

(3)注重绿色施工经济性效果的比较,用活生生的例子展示在人们的面前,让人们认识到绿色施工并不是面子工程,而是企业控制成本有效手段。

(4)建立和完善绿色施工的民众参与制,挖掘民众对绿色施工的积极性,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的绿色推动机制。

(二)成本原因及解决办法

成本投入也是建筑企业开展绿色施工积极性不高的一个原因。一些绿色施工技术的运用需要增加一定的设施或人员投入,或需要调整施工作业时间,从而导致建筑成本的增加,其解决办法是:

1、加强财政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例如得到更多的建设项目、减税、奖励等。

2、通过加快绿色施工技术的开发和运用,降低应用成本。“绿色技术”并非“高新技术”,运用适当的“中等技术”。

3、通过科学管理让绿色施工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绿色施工的经济性效果,增加承包商采用绿色施工的积极性。

4、应使企业认识到,绿色施工不仅仅是为了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还涉及到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

(三)绿色施工人才队伍薄弱、企业管理水平低及解决办法

我国绿色施工起步较晚,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使得我国绿色施工普遍存在一个现象:开始较好,但是不能坚持。必须培养专业的绿色建筑专业管理人员,保证各项绿色施工目标的完成。

企业管理水平低是导致当前我国绿色施工推行进度缓慢、绿色施工经济性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企业采用绿色施工技术随意性、依赖性强,从而形成了恶性循环,其解决办法是:

1、推广绿色项目管理。将绿色管理与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2、实施绿色施工,必须要实施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被动转变为主动,使企业实施绿色施工制度化、规范化。

3、将“绿色施工”理念作为一种指导思想贯穿于企业管理全过程。

(四)制度措施不力及解决办法

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使得政府在宏观调控上缺乏有效的手段,给企业执行带来较大困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缺乏有效激励政策的引导和扶植,其解决方法是:

1、建立系统、科学的绿色施工法规和制度体系

例如:要求投资在一定数额以上时必须在招标条件中说明的有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覆盖;可提出承包商应通过ISO14001环保认证的要求等。

2、建立“绿色施工”评价体系。

3、此外,还可建立制约机制为绿色施工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四、结束语

绿色施工是我国施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体现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实质。绿色建筑,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间的平衡。绿色施工在国外已经有了较长和迅速的发展,中国的绿色施工起步稍晚,但发展比较快。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大力推广绿色施工对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周小林.绿色节能建筑施工技术应用分析[J].中外建筑,2010(10):62-63.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T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3]竹隰生,王冰松.我国绿色施工的是实现状及推广对策[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5(1):97-100.

[4]黄顺江.环境意识影响环境政策[N].中国环境报,199-02-18(3).

第7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推动我国生态文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印刷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10月8日印发了《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共同开展实施绿色印刷工作。为了加强对绿色印刷的宣传和引导,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决定“十二五”期间每年11月第一周为“绿色印刷宣传周”。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宣传我国实施绿色印刷战略、推进绿色印刷的措施和成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绿色印刷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绿色印刷意识;引导印刷企业及印刷设备、原辅材料生产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组织好“绿色印刷在中国”等系列活动。

2011年绿色印刷宣传周于2011年11月1~4日举行,是我国首次在绿色印刷领域开展系统宣传活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和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联合召开了绿色印刷推进会。会议宣读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绿色印刷的公告》,首次了《绿色印刷手册》,对全国首批60家获得绿色印刷认证的印刷企业颁发了认证证书,并现场展示了该批企业生产的各类绿色印刷产品,地方管理部门及企业代表就如何推进绿色印刷实施进行了交流发言。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北京印刷协会等单位举办了“科技创新助推绿色印刷发展”创新论坛、“印刷环保工程系统设计项目研讨会”,并走访了北京的绿色印刷企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暨上海绿色认证检测中心举办了环保教材检测会,公布了2011沪版秋季教材80个品种环保检测结果。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方面陆续出台各项配合绿色印刷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另一方面加大了对绿色印刷的宣传和教育,与行业内媒体及大众媒体一同针对绿色印刷的相关概念和知识进行推广;积极参与国内相关行业展会,进行形象宣传和知识教导;在重要媒体设置专栏、专题,对实施绿色印刷的标杆企业进行深度报道;举行绿色印刷有奖知识竞赛,号召各地区组织学习绿色印刷相关知识,参与问卷答题,宣传绿色印刷理念,传播绿色印刷知识,指导绿色生产;同时,引导行业内外人士关注绿色印刷,支持绿色印刷。

第8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二是绿色消费影响广泛,深入人心。老百姓购买食品的标准发生了变化,从价格优先向价格与**全并重方向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发生了变化,有些企业自筹资金购买检测设备;各级政府机关都从执政为民高度,把食品**全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形成了推动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三是绿色通道的数量不断增加,流通效率得到提高。**市已开辟8条绿色通道。其中,跨省通道2条、省内通道3条、市级通道3条。四是食品**全总体状况逐步好转。据市三绿办对市场的蔬菜农残检测,**年平均为93.5%,**年达到98.3%。五是创建了一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目前我们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有了26个,无公害农产品已经到了50个,绿色食品到了11个,**徽省名牌农产品到了20余个。六是建立起了三层检验机制,这三级检验就是企业检验,第二层就是社会检验,第三层就是权威检验;七是开展了“放心豆腐”生产的专项整治。

三绿工程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各地区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对实施三绿工程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深入推进三绿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年**市将在三绿工程方面重点作这么几件事: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食品**全为目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行基地、检测、索证、索票、检测、认定、认证等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从提倡绿色消费抓起,积极培育绿色市场,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引导绿色生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基本思路:一是“反弹琵琶”,从消费抓起,通过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全意识,并在市场提供简单易行的食品检测手段,使污染超标的食品无法销售,从而引导生产;二是实行全程卫生质量控制,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手段,在每个环节都建立食品**全保障体系;三是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四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先以抓好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等卫生质量为重点,再逐步扩大到所有食品。

(三)工作重点:总体上是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全法制保障、技术支撑、政策扶持、社会信用、组织保障和舆论监督六大体系。具体目标:一是通过宣传和政策引导,使政府、企业、消费者增强食品**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科学的消费观,确立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科学消费模式。二是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市场,严把市场关,尽快形成具有保障食品卫生质量、有利于合理使用和节约资源、符合环保要求的销售网络体系;三是继续开辟绿色通道,使进入绿色通道的食品都能符合卫生质量标准要求,鲜活食品运输采取保鲜措施,公路运输的白条肉实行吊挂、封闭运输,冷却肉实行冷链运输,面向社会的生鲜食品物流配送中心得到较大发展;四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政府对三绿工程的领导。五是根据国家已经颁布的《绿色批发市场标准》、《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和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及实施规则,加大培育创建绿色市场力度,加强硬件建设,实施现代化管理;

六是继续加大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养殖小区的建设。**年进一步加大力度,使无公害生产基地和养殖小区真正成为**市农副产品供应的一个重要保障;同时继续抓好“放心豆腐”生产基地建设,**年力争建成1—2家豆制品集中生产基地,使基地日产黄豆原料18万吨(约占市民日消费量的50%)。

第9篇:绿色认证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事业,加强食品安全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以发展经济、保障民生为目标,大力实施“绿色行动”计划,全力塑造“绿色”形象,为建设地区现代化生态型中心城营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目标及任务

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确保安全、营造和谐、持续发展为总目标。从年开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促使科学、高效、协调的农产品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和餐饮等环节的场准入和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立。食品安全各环节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的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健康快速发展,并不断提档升级,数量倍增。食品质量安全各环节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形成长效的“绿色行动”机制,逐步提升“绿色”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具体措施

这次行动历时时间长,要求标准高,工作难度大,为保证“绿色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要采取六项工作举措。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政府成立以长骆东升为组长、副长何彤为副组长以及相关部门参与的“绿色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绿色行动”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具体负责“绿色行动”计划制订、督查检查、执法协调等工作,并成立食品安全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人担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辖区内以及本部门涉及的“绿色行动”任务。

(二)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农发局牵头,联合海洋渔业局负责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林水局(林业)负责对林产品种养殖监管。质监局牵头,联合检验检疫局负责对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局负责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其中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管由服务业局负责,猪肉进入场流通后由工商局负责监管。卫生局负责对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公安局负责打击食品领域犯罪侦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绿色行动”计划的实施、宣传、培训、指导、巡查、建档、奖惩、报告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管、协查等工作。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责,又要协调联动,加强案件移交和管理信息共享,形成一盘棋,推动“绿色行动”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层层召开“绿色行动”动员会,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了解参与“绿色行动”。充分利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通过开辟“绿色行动”专题专栏发放宣传手册、讲师团专题讲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绿色行动”政策,传播食品安全常识,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规范化经营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绿色行动”氛围,使“绿色行动”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整合资源,组建中心。对农发、商业、卫生、食药监管等检验监测机构的食品检验监测人员、设备等资源实行统一整合,并按取得省级认证标准,组建食品检验监测中心(事业单位),负责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检验监测职能,暂由食品安全指挥中心代管。各单位检验监测机构的食品检验监测人员、编制及设备统一划转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各成员单位派一名分管领导兼职负责中心对口检验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并对各自开展的对口检验监测项目制定具体的规划和发展意见。中心同时挂其他成员单位检验机构牌子。各单位在日常监督中所需的快检设备由中心统一管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