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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九篇)

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机专业合作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1-0116-1

1 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1 重视不够

一些地方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扶持措施不力。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经营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仍有部分地区对此不够重视。

1.2 规模偏小

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普遍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开拓市场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较弱,作业项目单一,农闲时间长,影响了自我发展的能力,农民组织化程度很低。

1.3 管理不规范

缺乏规范管理和正确引导,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发展的盲目性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较为突出,连接农机户紧密程度不够,运行机制较为松散。

1.4 法人地位不明确

这种情况在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中普遍存在,注册登记不规范,独立性不够。一些农机合作社凝聚力不强,缺乏现代化管理人才,管理粗放,随意性强,开拓能力不足。

1.5 扶持力度不够

国家为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制定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但因各地发展水平、重视程度等差异较大,许多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作业组织发展壮大困难。

1.6 指导不力

乡镇农机管理职能弱化,对农机作业组织的引导及对农民教育培训不力,不能完全满足农机服务体制创新发展的需要。

1.7 参与者素质不高

一些农机大户、农机经营者素质不高,接受新知识、新服务方式的能力有限,小农思想、小富则安的心态浓重,规模化经营观念滞后。

2 发展对策

2.1 落实扶持措施

要落实好国家颁发的各项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免收进行跨区作业的农机道路费;免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和审查费用;免收农机作业、农技推广及维修服务等项目的所得税。严格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并将此政策倾斜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专业合作社实行多购买多补贴,并优先补贴合作社,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资金富余的情况下增加补贴资金。

2.2 加强规范引导

要坚持民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机户意愿。根据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与引导,逐渐规范其各项经营制度,通过制定完善章程及制度,使合作社慢慢走向正规,能够做到经营有序、合法运转、产权清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达到良性的经营状态。鼓励各类人才参与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典型示范、推广工作。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和“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的原则,逐步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使其有序健康发展。

2.3 提高便利服务

加强对农机作业组织的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引导他们不断拓展服务项目,例如水稻机插秧跨区作业等工作。拉长农机服务链,增加收入;引导农机户、农机专业户采取向农机大户入股的方式,实现农民间的合作与协作,培植更多和更大规模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在经营方式上,注重发挥农机中介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农业机械的作用,提高作业量,增加农机经营效益,积极推行农机社会化服务合同制,实现农机服务组织产业化经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能力。

2.4 强化体系建设

引导农机维修、供应、生产等农机专业户,通过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整合现有农机资源,优化农机结构配置,建立更多的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农机协会建设,力争在每个乡镇建立分会或工作站,将集体和个体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维修厂点、供应点、农机生产厂家发展为会员单位或会员,架起农机管理部门与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的桥梁。

2.5 拓宽服务领域

建立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地将分散的农机经营户组织在一起,从而更加有效地开展服务,将农机的使用户与所有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农机作业规模不断扩大,以提高农机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以实现“种地不下田,到秋就分钱”的美好愿望,促进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统一,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常广,刘芳.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科技与装备,2010年10期.

[2] 陈鹏飞.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南方农机,2010年03期.

第2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财务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着经营规模小、社员少、业务运作粗略的状况。正因如此,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置会计核算机制。例如,农机合作社多半是委托村委会会计做账或直接由农机局或经管站会计,通常以“流水账”应付了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合作社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然而,多数根据自己业务的需要来建立部分。同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通常出现财权于集于一身的状况,而且领导者没有较为专业的理财意识。并且,有相当大一部分合作社成员没有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职责,相关控制措施的分工不同。

(二)财务人员素质低下

会计核算能力差,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少的财务人员经过专业的培训,甚至有些都没有学过会计专业知识,根本不了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从而致使合作社几乎没有财务分析的能力。此外,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人员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对国家的财经政策理解能力弱,不能掌握财政税收和财政制度。很多农村专业合作社由于规模小、人员少、工资低,导致没有专业的会计来工作,所以几乎是由村委会会计做账,并不专业。随着我国计算机行业的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逐渐普及,但由于农业专业合作社中财务人员的文化水平有限,没有经过会计电算化培训,并且农村老一辈会计人员很难接受这种运用计算机的新会计核算方式,从而不能完成运用电脑操作财务工作,导致财务信息获取渠道不够宽,造成了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同时,合作社领导层及员工缺乏财会知识,会计信息失真,监督乏力也就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普遍现象。《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合作社的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合作社必须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或有需要的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资料,并对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就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来看,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种植大户或者农民经纪人担任,而这些人的财务意识十分欠缺,不能够意识到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和提高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思想上缺乏重视,从而导致财务工作的欠缺,甚至采用不懂会计的人做会计的事,“误把鸟人当牛人”,根本发挥不到监督和财务管理的作用。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会计核算基础差,总账科目应用不恰当,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大部分合作社只设置了一级科目,不能准确反映合作社运营状况,而且几乎不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有的即便设置了二级科目也不够合理。原始凭证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整,部分合作社缺少收支业务的付款回单、取现、付款审批单等凭证,有的合作社收据、采购清单白条,甚至有的合作社费用开支原始凭证只有总金额没有具体明细。并且,各专业合作社存在原始凭证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不健全的情况,如领款单没有出纳签字,有的审批人和经办人为同一人,这些都不符合我国农业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从而导致会计核算制度欠缺。同时,部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录不相符,摘要不具体的情况,缺乏健全的存货核算和清查盘点的制度,并且时常出现账实不符的状况。部分合作社同样会出现账簿记载错误的情况,如没有定期对现金、银行存款进行对账,对固定资产和存货没有定期清查,从而导致了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不相符的情况。也正是由于这些才引起了成本无法核算,没有准确的数据,导致成本计算的不合理,不明确。并且,在年终编制会计报表时出现个别会计报表不平衡,使有关部门无法核对会计资料。

(四)监督形式化

各相关部门对合作社财务会计的指导工作和对财政补贴资金的运用,明显缺乏监督,甚至导致合作社将财政补贴资金挪用,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现象,这一直阻碍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监督形式化,各部门不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和监督所造成的。同时,合作社内部的会计信息不透明,虽然设置了内部监督,内部控制机构,但却不明确自身的责任,没有做到会计监督的作用,常常走形式主义,内部监督形同虚设,致使社员们不能准确地了解合作社目前发展运营状况,无法对自己的交易进行预测。

二、针对以上问题的对策

第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吸取美国农社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的经验基础上融入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即引入高校毕业生充实财会人员队伍,鼓励高校财会相关专业毕业生进行“支农”活动,开展农业会计实习项目,大力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引入新的血液。这样不仅解决了高校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大学生实战经验不足的问题,并且促进农民与大学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学生得到了经验,农民得到了知识,同时解决了农民由于知识含量不足导致的很难胜任农社财会岗位的问题。由此可见,如果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岗位与高校财会相关专业学生的对接,就会迅速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人员不足,素质良莠不齐的不利局面。

第二,多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大力支持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财会知识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其业务能力,从而提高监督水平,完善监督体制。对财会人员进行公开任免选拔,持证上岗,形成一支坚持原则,稳定精干的会计队伍。

第三,加速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电算化普及工作,增加资金支持,快速完善相应的软件系统的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基础设备的建设并依托各地区经管站的支持,举办相应的电算化知识培训,普及电算化知识,尽量采用易懂,易接受的培训方式或者引入年轻的财会队伍与老一辈财会人员相互交流,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实现会计核算公开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公开化、透明化,让社员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准确地了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以便对自己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进行剖析。社员们应充分进行内部监督,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管理,使合作社的工作效率更高,避免出现松散的现象。

(作者单位为东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S].

[2] 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3]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S].

[4] 周琰.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业科技与装备, 2011(6).

第3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对策建议;颍泉区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5-09-02

建立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6a来,颍泉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1]。

1 发展现状

截至2013年6月底,全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22个,其中种植专业合作社393个、养殖专业合作社11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水利专业合作社5个,入社社员2.9万户。带动农户3.5万户,注册资金7 800万元。已覆盖粮、蔬、菌、果、药、养殖等产业,达到市级规范合作社13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10家,省级示范合作社4家;全区合作社创办主体多元化,业务范围多样化,产业分布区域化。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区农业经济发展做出很多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2 主要问题

2.1 缺乏合作意识 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户成立合作社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国家惠农政策,套取国家奖补资金,因而组织当地农民凑人数创办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只具法律形式,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以合作社的名义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1]。貌似合其实不合,成为一人合作社,与家庭农场没有什么区别。

2.2 缺失人才没有竞争力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期积累的经验做事,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大部分合作社由于负责人自身认知的局限,对如何将产业做强做大缺乏经验,从而导致经营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

2.3 扶持合作社资金少,且难以到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组织建设,以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1]。但各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就是有了资金,全区仅个别合作社,得到扶持,数额较小,大部分合作社都无扶持资金,因而合作社发展相对缓慢。

2.4 合作社贷款难,发展后续资金短缺 从运行的合作社看,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还缺乏外部资金的支持,各大银行贷款都要求抵押,合作社的大部分资金都用于经营,租赁的土地又不能作抵押,因此各大银行的信贷资金难以贷到,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5 区域发展不平衡 在全区52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确实存在一批。闻集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走在全区的前列,已注册合作社266家。个别镇办、园区发展比较落后,有的单位只创办10~15家,各镇办、园区合作社发展不平衡。

2.6 合作社经营未选准产业 合作社是否健康发展,选准所经营产业是关键。有些合作社所选的产业没有市场,没有发展的前景,因此阻碍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2.7 运行机制不规范 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在财务管理上还不够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2],难以做到规范。

3 对策建议

3.1 强化宣传教育指导,引导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发展靠教育与引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论知识、农村政策法规〔4〕。使他们成为懂管理、善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

3.2 实施政策扶持,推动合作社发展 政策扶持要侧重于对具有示范性、规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奖励,对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予以支持。

3.3 实行经营品种专一化,促进合作社发展 有的合作社看啥赚钱就干啥,特别是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品种多样化,有些新品种,种养技术不成熟,又不了解市场行情,导致农产品的产量低,造成低收入或没收入,阻碍合作社发展。因此要瞄准市场,实行经营品种专一化,促进合作化发展。

3.4 强化示范作用,促进向规模化发展 合作社逐步向现代农业企业迈进。千家万户的小作坊,难以应对大市场。只有把一家一户的农民团结起来,才能形成规模、做响品牌、占领市场〔3〕。增强对农业产业的带动作用,才能做强做大专业合作社。

3.5 加强服务,实现订单农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合同签约指导服务,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形成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产品产销渠道,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少农业生产风险[1]。

3.6 加强培训经纪人 按照“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组织培训、树立意识、规范行为、搞活流通”的思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吸纳物流、信息、营销等农村经纪人加盟,培养自己的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1]。

3.7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章程,强化合作社管理 首先立足于规范化建设工商部门需进一步规范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章程,做到有章可循;其次,政府需加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帮助专业合作社建立一整套企业化管理制度和规模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增加农民入社的积极性[3-4]。

参考文献

[1]海安工商局,张晨曦,黄伟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N].江苏经济报,2012-11-06.

[2]王宏涛,王秀丽,张媛,等.千阳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在林权配套改革中的发展思路[J].陕西林业科技,2012(6):60-63.

[3]朱戴芹.浅谈农民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民致富之友,2012

第4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意见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据对全镇7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情况的调查,主要有以下问题:

1.财务会计岗位及人员存在的问题,大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设出纳岗位,会计只是临时指定一人做账,且会计人员大部分是合作社的成员,会计专业知识及技能较低,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92%以上。

2.会计核算不规范,由于会计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在会计核算也只采用较简单的方式进行,未能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更无法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去执行。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规定的盈余分配方式中的按交易量分配方法,据对全镇23个村(场)7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均无按交易量分配合作社经营盈余,只有个别要申报示范合作社的才补办。

3.未设置成员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调查显示,因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采用的是不验资不年检的办法,因此大多数成员不知道也不关心股金的份额情况,造成了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成员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4.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无力,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但从目标前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性质,乡镇经管站未介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指导工作。

二、鉴于上述调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第八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本文从乡镇经管站的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乡镇经管站要增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岗位和人员编制,所需经费应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并规定在指导过程中不得向合作社收取任何费用,防止变相摊派,增加合作社的负担。

2.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指导过程中应分别进行指导、培训,如今年省农业厅就对全省的省级示范社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培训,南平市也对全市的示范社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培训,在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对会计基础知识进行更深层次的培训,让所有的合作社财务人员都能掌握会计专业知识,同时鼓励合作社的财务人员通过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更好地为合作社提供会计服务。

3.建议所有的合作社均设立独立的财务人员,即出纳和会计。合作社可视自身的规模大小及工作量业务量的大小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但会计和出纳不得一人担任。

4.建议合作社有条件的实行会计制度,合作社可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或专门的会计机构记账。在条件成熟的乡镇,也可由乡镇经管站会计记账,以快速提高会计专业水平,更好地执行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5.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盈余分配办法,设立成员账户明细账。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配方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分配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对盈余分配做出特别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参考文献:

第5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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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土地管理法[DB/OL].http://.cn/chinese/law/647616.htm.

8.徐新方,郭邦春,骆娟.失地农民问题的原因分析[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6).

9.李爱杰.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路径分析及探讨.潍坊学院学报,2010(10).

10.杜曦.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困境与出路[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1(25).

11.许文苑,刘新库,张妮.城郊结合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析[Z].

12.宋兵兵.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探讨[J].科技资讯,2010(24).

第6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 广西 现状 对策

近年来,广西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各种大型金融机构扩展了涉农金融业务,同时成立一些新型农村金融结构。现有金融体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但是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广西农村金融现状,以探讨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覆盖全面、治理灵活、种类多样、服务高效的金融服务格局,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广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明显提高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三农”的能力。2011年,涉农新增贷款占全自治区新增贷款的40%,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达18%左右,高于全自治区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广西采取引导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等方式,着力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初步规范和创新了农户评级授信、涉农担保信用制度及担保资产评估、管理、处置的操作流程。同时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目前主要以甘蔗、香蕉、芒果、森林以及能繁母猪、奶牛和养鸡为标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二、广西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初步形成了分工、合作又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广西农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农业贷款及农业投资比例及农村金融发展创新不足、资金外流的“虹吸现象”仍然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普遍存在问题。政策性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灵活性,难以发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功能以满足农产品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金融创新的要求。近些年,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为防范金融风险及追逐利益,大面积抛弃了运营成本高、盈利较差的农村市场。一方面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县域存款达不到经营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整合与撤销,营业网点数量逐年下降,以至于平均113个行政村才拥有一个网点。另一方面信贷收缩,信贷投入正在退出农村。2008年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较小,同时存在转移农村资金的问题。相对而言,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但其经营管理、资金实力,服务及业务品种等方面尚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于强调商业化,无法实现服务三农的宗旨。从2008年开始广西先后在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但是由于在成立的初期,总体数量仍然有限,服务地域范围较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其金融服务的能力有限。

(二)农村存贷比例偏低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负债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2年~2010年,同期涉农金融机构存款由22.37%上升到37.3%,而同期广西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存款市场占有率由77.71%下降到57.7%,贷款市场占有率则由75.28%下降到50.3%。由此可见资金实力的增长,并没有带动农村信贷投放的增加,存贷比例偏低等农村资金运用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在流动性过剩、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市场定位上强调负债业务发展,其机构网点基本把农村存款资金转移到收益率较高,资本充足的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资金“虹吸现象”突出,对农村金融供给形成一个很大的缺口。

(三)农村金融创新不足,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第一,没有规范和完善适合“三农”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过于繁琐的农业信贷申请程序不符合农村经济“点多、面广、小额、流动”的资金需求特点。第二,农村信贷资金投放范围较窄,大部分仍局限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或者一些龙头企业,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小规模资金需求;第三,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目前以提供存、贷、汇业务为主的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期限、额度、品种等基本与目前广西农业周期性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第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农村企业、个人融资模式及融资工具急需开发与推广。第五,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不完善,各个金融业务只是在业务范围内发展,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

三、广西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相对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不完善的金融配套政策等问题很难承载信贷资金的投入。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贷资金承载力不强

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既有总量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各地农业也存在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不和谐因素。广西农业人均耕地水平低于全国,而且发展相对分散,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再者中央惠农政策以及农产品价格上涨无法弥补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受农村经济薄弱的制约,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运作成本高、客户信用风险大等诸多问题,无法使资金有效地配置,从而制约农村资金回流以及农村金融发展。

(二)财政投入比例相对偏低,对商业金融的吸引力不足

广西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在投资理念以及农业对地方财税贡献度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偏低、投入方向不对,扶持力度不够。而且国家对广西农业投资补助资金到位缓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完善。与此同时广西财政对农村金融在税收、贴息等方面缺乏补偿机制,在政策上没有解决农村金融供给高成本、低收益的问题。

(三)农村担保机制不完善,金融发展受抵押担保瓶颈制约

一是农村资源担保的法律支持缺位,农村物权流转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沿海滩涂以及农作物收益权等资源的担保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信用手段缺失,使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金融需求;二是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缺位,使银行信贷供给与农户、涉农企业间缺乏对接枢纽;三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由于农业投资风险大,因此农业保险业务单一,且服务领域窄,服务网点缺乏。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及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广西尚处于起步阶段。

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路径探讨

针对广西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下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金融体系

广西政府应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成一个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应运用货币政策如放宽利率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主导为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农村资源配置。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对其提供优惠政策,为其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供给问题。同时广西政府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配合协作,引导和推动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如近些年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另外,广西政府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快农业保险经营体制的改革,配合信贷制度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方位的风险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广西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建立灵活高效,服务多样化、特色化的农村金融经营格局。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农村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例如扶贫贴息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农业科技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同时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完善担保流程,丰富贷款抵质押形式,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用地、林地、宅基地以及多种动产抵押、质押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加大中间业务拓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外业务发展,有效增加农村社会信用总量,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盈利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广西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完善农村财政投入机制,强化信贷政策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发放支农再贷款、减少存款准备金等手段,提升农村金融主体支农的实力。同时建立财政贴息、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制度,以补偿商业信贷成本高的不足,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在政府主导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也可以进行财政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充分发挥农村经济主体间信息公开、监督便利的优势,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担保或组织会员互保的方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广西应加强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农业险种的创新,风险的掌控,向商业保险公司及信贷机构提供保险或再保险等,利用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介入农业生产等高风险领域。

(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根本途径。一是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巩固农村金融运行的制度基础。二是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建立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针对不同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特点,适当放宽注册资金和资产规模的大小,逐步放松业务及贷款利率限制。同时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四是建立农村金融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摊信贷机构产生的存款与财产损失。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政府加快出台征信资料开放的法律,积极倡导宣传诚信意识,完善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植“信用村”、“信用互助组”等信用主体,加强信贷政策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结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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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境;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5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123-03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背景

(一)历史渊源

农民合作社最初源于西方国家。1844年,英国的罗虚代尔组建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的诞生。鸦片战争失败后,西方合作社思想传入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曾提出国家集中型农业金融制度建设模式、商业银行型农业金融制度建设模式、合作金融型农业金融制度建设模式与复合信用型农业金融制度建设模式四种农业金融制度建设模式构想。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继续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与模式。

(二)政策背景

我国在政策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支持。然而,政府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方面仍有许多不足: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以致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使农业合作社难以获得商业性贷款;现行农村金融体制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的筹集;对高成本和不规范的民间融资监管不力。这些政策问题都大大制约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三)以荆州为例分析的原因

荆州拥有得天独厚的农业发展条件,它是国家粮棉油生产基地和淡水渔业基地,素有“鱼米之乡”的称誉,其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居湖北省第一位。荆州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取得了极大进步。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世纪80年代萌芽,90年代起步,现在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合作社数量大幅增加,发展领域拓宽,合作社模式也更加丰富,合作内容基本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

二、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境

(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由于尚未完善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以及复杂的自然条件,农业的抗风险能力较差,收益变动较大。银行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投资有所保留,民间借贷市场被排斥在正式金融体系之外,呈分散的无序状态,“灰色金融”潜伏其中,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金融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据统计,2010年荆州市城区和农村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服务资源分别为3.12个和0.51个,农村对于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二)合作社规范运作不规范

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规模不大,农户数量在百户以上的合作社只占37.2%。社员自身素质及学历普遍不高,又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因而合作社管理水平普遍较低,组织结构不够严密,财务信息也很少做到公开透明。合作社的决策主要依靠领导人“拍脑袋”,容易出现决策失误、违背市场需求等问题。

(三)政策环境待优化

政府对于扶持政策力度仍然较小。在水电、农资、税费等方面,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聚着大量的生产要素和资源,如果相关政策能够激发其活力,相关政策环境得以优化,合作社的发展将取得新突破。

(四)担保机制不完备,风险抵御能力弱

目前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担保体系还不成熟,担保功能也还不健全。目前合作社大多是以农户个人名义进行小额农业贷款,而由于缺乏抵押物和担保人,合作社很少能够作为主体进行贷款。保险机构也尚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进行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很少,合作社只能自担风险。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一)合作社制度

1.社员资格限定使得合作社股权融资数量有限。

2.自由结社原则对社员股金数量和资金稳定性造成影响。

3.成员自治原则与社会信用评价背道而驰。合作社不需要面对工商行政等部门的检查,而且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信息不透明,这使合作社缺乏信用评价依据,金融机构难以正确评估合作社的经营情况,使合作社贷款难度加大。

(二)金融服务体系缺陷

1.大型商业银行在村镇中的服务网点少,且主要发放质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向银行提供的合格的抵质押物品;银行又受到规模效益和风险制约而不愿向合作社发放贷款。

2.村镇银行对于农村的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商业银行资金运用“非农化”,通过原农村信用社转存中央银行、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等方式,全国平均每年有2000亿元左右的资金流出农村。

3.资金互助合作社现存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互助组织法律身份问题没有明确,难以享受政策上的优惠;易产生合作社内部信贷权的寻租问题;资金互助合作的外部环境不佳。

4.民间借贷市场欠规范,“灰色金融”潜伏其中,运营风险较大且借贷利率居高不下。

(三)保险

合作社主要从事种养行业,受畜禽疫病及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风险较高,又缺乏相应的保险,因此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不愿贷款给合作社。而目前荆州大部分农民合作社没有办理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主要限制因素为:

1.保险机构涉农金融产品少,不能针对农业的特征提供相应的金融保险方式。现有的金融保险产品不能根据农业产权质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而且资产担保范围小,很少将农村房产、农业机具、运输工具等合作社或农民所有的动产作为担保抵押资产。

2.在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普遍不了解。

3.农民自身抵押物缺乏,缺乏贷款担保,而第三方担保机制没有发展成熟。

(四)政策

1.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畅。合作社缺乏抵质押物,但如能引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合作社贷款的担保,将极大提高合作社的融资能力。

2.在水电、农资、税费等方面,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较少,部分抵押登记部门收费高,扶持政策上的不足影响了合作社贷款积极性。

(五)法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这种管理方式淡薄了投票权与入股资本之间的联系,入社成员无论投资多还是少,拥有的话语权是一样的,这就打击了他们的投资积极性,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股金受到限制。法规中金融扶持制度缺乏可操作性,严重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

(六)农民

农民本身没有职业门槛,自身素质及学历普遍不高,导致农民存在对与合作社运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合作经济原则以及合作经济体的原则及合作经济体的组织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认识缺陷,这导致农民贷款成功率不高,债权及民间纠纷增多,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

四、解决措施

(一)合作社制度创新

1.合作社可以通过机制创新来提高其资金筹集能力。既要提高入社社员的股金,又要建立吸引外部资金投入的机制,以吸引外部资金的投入提高合作组织的资金实力。同时也可以通过产权变革来解决融资难题;对社员入社退社进行限制,以维护资金稳定,积极发展股份合作社。

2.合作社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创造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机制,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进行成本投资规划,对于合作社也十分必要。

(二)金融机构应建立灵活的信贷制度

金融机构应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实力普遍不强的现状,金融机构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考评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信用较好的社员,或向效益、信用较好的合作社主体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推行多方担保贷款方式等,以创新的、灵活的信贷制度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

同时需要健全组织制度、完善管理规制,保证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进行资信评估和信贷决策。

(三)完善担保机制,有效解决贷款难问题

1.政府部门应成立担保公司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更加便利。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少、抵押资产缺乏,各地政府应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

2.保险机构应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开发创新型的农业保险产品,并在合作社中加以推广,解决现有保险产品无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同时保险机构也将能够开辟出新的市场。

3.推动第三方担保机制的发展。以担保公司或当地龙头企业承担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风险,能够增强金融机构对农民合作组织贷款的积极性。

(四)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扶持措施

目前,我国法律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注册资本限额、大股东持股比例等条件规定过严,抑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尽快完善现行法规,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实行宽松政策,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扶持措施,以及加快出台扶持性政策法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绿色通道”,是我国政府与立法机关应尽之责。

(五)提高农户个体素质,推广“职业农民”

我国农民普遍存在科技文化素质整体水平较低,经营管理素质较差的问题,这造成农民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认识不深,难以准确及时地把握市场动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经营、管理、组织、协调能力不强,从而抑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久稳定发展。因此,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是有效的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稳、资金筹集困难问题的重要对策之一。

参考文献:

[1] 曹苏.完善现行立法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困境[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1).

[2] 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金融供需研究——对江汉平原四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分析[J].武汉金融,2009,(09).

第8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研究分析 建议对策 问题现状

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目的在于可以切实的增强农业生产以及工作效益,同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工作对于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也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随着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农业经济的建设也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之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受到了传统因素的影响,当前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之中存在有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较为匮乏、功能以及结构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以及筹集困难等现状,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过程之中还应当着重的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力求以此为基础合理的推进我国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进入到了一个平稳的发展阶段之中。

1、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之中存在的问题和基本现状进行集中性的分析,是实现新的创新及发展改革的关键点,故应当加以重视和深刻的研究。我国当前的农业经济是在长期的市场实践之中逐步发展建设起来的,同时由于我国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当前农业经济的建设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相当关键的发展阶段之中。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组织模式一直在革新,相对应的,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也相当迅猛。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农业经济的建设也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目的在于可以切实的增强农业生产以及工作效益,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过程之中依然存在有较多的问题,诸如传统工作之中激励机制不健全、人才较为匮乏、功能以及结构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以及筹集困难等现状,故在今后还应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基本模式进行分析,以统筹性的思想具体的对问题进行解决,对基本现状进行探析,在今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过程之中还应当着重的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性的分析,有效的促进我国农业经济迅猛发展,为更好的实现经济形势的持续改革以及组织结构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虽然我国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当迅猛,但是从实际的角度加以分析,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过程之中存在有发展不均衡、辐射带动能力较弱以及建设规模较小等现状,并且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之中,所以在今后还应当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力求以此为基础合理的推进我国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进入到了一个平稳的发展阶段之中。对重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性的解决。

2、建议及对策

2.1、加强合作

首先应当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之中的相关分工以及合作,不断的强化加工以及营销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前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新的格局,并且实现了规模化的经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效益的保障是整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中的核心环节,故在实践之中还应当加强品牌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品牌的包装,加强相关网络以及营销渠道的建设,此外,还应当加强营销的管理,加强相关产业链的建设,从根本上增加农业产品的附加价值,并且结合实际的市场需求状况实现对产品的多层次多规模需求,实现产业化的发展。另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工作对于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也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实践的工作之中还应当明确经济的发展核心方向,提升产品的利用效益,加强品牌的创建,各大部门和政府也应当有效的加强对产品的扶持和引导,加强对工作关注程度,为更好的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条件。

2.2、改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人才缺乏。目前,人们还没有脱离农业生产是无文化的农民才从事的生产活动,还没有认识到农业生产是高技术、高产出和稳收益的产业项目。大学毕业生很少选择去从事农业的生产活动。为解决人才参与度低、人才参与人层次低和深入度不够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建议:首先,要从政策制度上进行完善,让农村的农业生产真正脱离小户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改革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探索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业生产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慢慢消除农村和城市的认识差距,让农业生产形成可以像城市一样的投资项目,并积极推销这些项目。其次,农业合作社要有激励相关人才参与农业项目的制度,提高农业合作社的效益,提高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工人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提升农业项目人才的吸引力。

3、结束语

总的来讲,在现代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之中应当适时的引入新的思想和新的理念,实现新的发展,正如上文所阐述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目的在于可以切实的增强农业生产以及工作效益,同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工作对于保证农民的基本收入也有着关键性的作用。综上所述,根据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过程之中存在的基本现状以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等进行集中性的研究,从实际的角度着手对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旨在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实现农业经济建设的新局面。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故应当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切实的思想实现新的改革。

参考文献:

[1]黄胜忠,林坚,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机制及其绩效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8,(3).

[2]黄祖辉,扶玉枝,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1,(7):4-13.

第9篇:农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1.中共淄博市委党校;2.淄博市农业局经管站,山东 淄博 255033)摘 要:本文以淄博市为例,就淄博市在合作社发展时采取的做法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列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为促进淄博市农村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淄博市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3-0077-02

随着工业化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如何避免逐步被边缘化,如何让农民在市场经济中取得主动权,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为了提高农民的地位,在市场经济中处于优势地位,可以建立农民专项合作社,通过专项合作社将农民集中起来,增强农民的总体实力.现结合淄博市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这一问题进行剖析.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对淄博市的农业合作社进行专项指导,引导合作社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13年中旬,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了很大发展.

1 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

淄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发展速度较快,覆盖面广.全市“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要求每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实际每年新增数量超过300家,从业范围覆盖粮食、畜牧、蔬菜、林果、农机(资)服务、休闲旅游业等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二是发展模式灵活多样.主要有能人领办型、企业带动型、基层干部创办型、产业主导型等四种形式,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能工巧匠、科技带头人和龙头企业兴办合作社,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是助农增收效果明显.通过合作社把农民集中起来,打造农业品牌,扩大农产品市场,为农民服务.近期的调查结果显示,入社农户比普通农户年平均增收20%以上,具有自主品牌和特色农产品的合作社社员的增收幅度更大.

四是发展逐步规范.农业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帮助合作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合作社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10年淄博市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创建农民专项合作社示范社,并列出示范社创建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此次创建活动,鼓励各个合作社积极开展活动,建立合作社示范社.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培育评选出市级示范社101家,8家被评为省级示范社,10家被评为部级示范社.

2 淄博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2.1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形式,在全市进行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增强了农民群众的合作意识.

2.2 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合作社健康发展

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帮助合作社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市农业局专门印制了186套合作社专用账簿,用于规范市、区县级示范社及重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管理.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网站,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宣传和产品供求信息等,为合作社搭建了网络发展平台.

2.3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合作社发展水平

坚持以会代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要走出去,又要请进来,利用阳光培训工程、专业技术培训等,对农村致富带头人、合作社理事长及合作社营销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领导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到目前为止,全市各级共组织培训80余期,培训人员3万多人次.

2.4 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合作社发展实力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临淄区、淄川区、沂源县等各个区县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抽出一部分资金设立专项扶持组织,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淄博市农业局于2011年初联合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淄博办事处下发了一系列《意见》,用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示范组织.2013年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到潍坊寿光市考察学习,着重研究推动全市金融支持合作社的政策措施,帮助合作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临淄区制定出台了《临淄区蔬菜大棚抵押借款暂行办法》,积极拓宽农民的融资渠道.为帮助合作社开拓市场,组织合作社参加“农交会”、“农展会”、“农超对接”洽谈会、“农校对接”洽谈会等,为合作社产品打入高端市场搭建平台.

2.5 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合作社联合

各有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责,积极支持合作社发展.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登记办法,在博山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登记试点工作,在《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登记管理意见》颁布前,全市已成功登记3家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联合社已有7家.

3 合作社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来,淄博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得到规模化发展,真正做到了为农民服务,帮助农民解决了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农业的发展迅速产业化,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随着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淄博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其问题具体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3.1 市内各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差距大,各地区发展失调

如,临沂、德州等一些市的合作社的数量远大于淄博市的合作社数量.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差异使各地区发展水平出现了高低,加上各地区的农民及领导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同,淄博市各地区的合作社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东、南、中部三个地区的合作社发展速度快,发展程度高,而北部地区发展速度慢,程度低.

3.2 合作社运作不够规范,社员利益得不到保障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性的合作经济组织,经验尚不充足,在建设及运行方面还存在很大问题,许多专业合作社组建后没有及时的开展生产经营生产活动,合作社只是一个空壳,没有发挥合作社的作用.还有一部分合作社由于缺乏运营经验,运营不规范合作社的真正作用还没有显现出来.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处于较低的层面,合作社内部组织散乱,没有系统性的规章制度,组织部门不完善,合作社的运营仅靠个人运作,没有做到民主管理,损害了社员的利益.

3.3 合作社人力资源缺乏

人是最基本的部分,合作社的发展依赖于人才提供智力基础.合作社经营管理者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普遍缺乏创新能力、市场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没有系统的管理经营方法,产品销售渠道狭窄.

3.4 没有宽阔的筹资渠道,合作社的资金缺乏

纵观全省,整个山东省的合作社发展没有充足的资金,当然,淄博市合作社的发展也面临着一样的困境.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合作社的发展各方面都还不完善,社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投资存在顾虑,合作社的筹资渠道狭窄,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另外,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应急措施,合作社发展资金缺乏,许多合作社被迫停止经营,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3.5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发展利民产业,政府是最大的推动力,但在实际发展中,政府并没有采取积极的应对方法,没有颁布具体的扶持政策,许多政策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合作社产品没有市场,大型商场租金高,合作社利润低.

4 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措施

4.1 积极推行利民政策,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政府要大力推行利民政策,重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新合作社发展机制.加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了解相应政策,加深对合作社的认识.支持规模化生产、养殖.积极开展走基层活动,普及种植、养殖技术,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扶持种植、养殖大户的发展.同时,立足于地区实际情况,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农业特色品牌,促进合作社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4.2 开展争优创先示范活动,创建合作示范社,充分发挥示范社的带动作用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提高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加强示范社的建立.通过示范社的建立,积累发展经验,为其他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指导,引导合作社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产业宣传,培育自主优势产业,发挥品牌效应的优势,增强民众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心,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

4.3 针对合作社的发展,创办农业发展特色培训班,培养专业性人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首先,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结合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培养培养专业型人才,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制定激励发展机制,扩宽信息来源渠道,普及农业专业发展知识,让人们了解相应的知识,发挥群众优势,鼓励人们积极主动创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同时积极邀请相关专家前来介绍经验、授课,并组织相关人员到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地市去学习.多管齐下培训、提高合作社专业人才水平.

4.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资金缺乏严重阻碍了合作社的发展,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政府要制定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设立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扶持农业发展.但是,仅靠政府的复制资金促进农业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各个金融机构也应积极支持农业的发展,为合作社提供贷款业务,降低贷款利率,促进合作社的发展.降低农业发展门槛,让农产品进入大型商场,扩大农产品市场.开展以城带乡活动,为农产品提供专门摊位.此外,各个合作社找准自己的位置,加以联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强总体实力.发展特色产业,培养自主品牌,发展有影响力的产业、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开拓省内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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