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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精选(九篇)

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

第1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企业组织;社会化分担

我国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市场不仅意味着经济的自由增长,也意味着自由竞争,自由竞争中所蕴含的自然有着风险存在。现代的市场就是风险和盈利共存的市场,那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即意味着企业可以参与自由竞争并得到相应的利益,也将承担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一个企业的成长到解散的过程是市场中及其常见的过程,但牵动着一部分市场经济。据统计,我国企业的平均寿命大概在两三年左右,与国际企业环境的企业平均寿命有着一定差距,所以我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问题。一个企业的发展意味着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生活,意味着促进一部分经济的发展、资金的流动,一个企业的解散也意味着一部分人的失业、资金关系的断裂,也会引起一部分的社会问题。如何成功让企业在市场中屹立不倒,那么企业就要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一、企业组织风险的概要

企业组织风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到经营环境的变化的影响,以及经营管理工作上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使得企业经营状况与预期的企业目标可能出现的偏差,尤其是出现与预期目标相反的情况,可能危及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企业发生风险有着其客观性,由于市场不断变化的不稳定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企业管理主体对客观认识的有限性决定了管理决策的有限性,企业组织的风险也将存在于整个企业发展的过程中,是每个企业必须所遵循的规律。随着市场环境的随时变化,由于风险有着一定的隐蔽性,使得公司在成立、成长、稳定、发展等各个时期存在潜伏的风险,只有促使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或环境变成现实,风险才从潜在状态转化为现实,成为风险事件。尽管经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但是人们可以通过观察和监督,合理的分析和判断,对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应对,就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由于企业是一个紧紧依赖于环境的组织,它从市场环境中获取各种生产要素,其产品和服务要通过市场销售,并且其内部环境,即生产与管理系统也是一个由各种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故企业经营的风险因素繁多。主要影响企业经营风险的因素可大致分为:一是外部影响因素,主要是来自于市场,包括自然环境、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的变化、市场供求和市场竞争的影响等,二是内部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包括技术更新、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由于市场变化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随机变动,使企业时刻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也正是由于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给企业带来了赢利的可能,企业通过正确管理战略的实施便有机会获得颇非的风险收入,因此在企业成长过程中,如何应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成为在市场竞争中至关重要的立足根本。

二、社会分担制度与企业组织经营风险的关联性

社会分担制度,即企业在应对发生风险的时候,企业在承担其应有的责任,还要有各个社会主体对风险的承担,社会主体与企业共同来维护经济市场的稳定。而社会分担按照其在社会角色中所扮演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的承担和外部的承担。内部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和非公司制的企业都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本身已经对风险起到一个承担风险的作用,以及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公司面临风险就已经以其自身所处的环境去承担风险。企业组织经营的风险往往是由公司内部领导、管理、体系和公司战略等所引发的,所引发的风险理应是由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外部的承担,法律赋予企业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在承担风险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公司的实际承担能力小于当时能够完全承担下风险的能力的情况,而此时矛盾的出现,最终是由除了内部承担者之外的社会一部分人承担,而这些人往往是企业的债权人。

《公司法》赋予公司制企业以公司全部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并且区别股东与公司财产,当公司终止,股东并不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在公司制企业的公司法本身就具有一部分的社会化分担的作用。公司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也要立足于社会,其经营风险的承担就与社会离不开社会,从其源头来看,社会分担制度本身与企业组织经营风险的承担有着关联性。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每个阶段的发展必须得到社会的支持,当企业的风险承担已经超过其承受范围,那风险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是致命的,若没有社会承担机制的介入,企业将承受超过其自身所承担的压力,多一点的风险承担可能或称为压垮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社会承担风险的介入将成为社会支持企业的一部分力量,过多的使企业承担超过其所承受的范围将极大的阻碍企业的热情,并不能活跃市场。企业作为市场重要的参与者,最重要的是其所不断前进的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而不断创新,使得企业一直能够为人们作出贡献,创造财富。因此,按照企业在市场中的目的角度而言,社会承担制度与企业风险有着关联性。

三、社会分担制度与企业组织经营风险出现的问题

虽然社会分担风险的介入将使得企业的发展更加稳定的发展,但当社会承担风险与企业承当风险机制不平衡时,会使得两者出现矛盾,给社会带来是的更多的困扰。

1.社会承担责任和企业管理责任的不明确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当社会承担企业风险过多时,将使得社会承担者,对于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相较于企业,社会投资者所呈现的处在弱者位置,社会承担责任的不明确,有可能使得社会投资者逃避责任对于企业造成损害,或者承担过多的责任使自身的利益受损害。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将作为风险承担的主体,所以风险的出现,很大部分的风险是需要企业承担的。企业有着其完整的管理体系,作为企业的管理层面需要在风险发生的时候,首先要进行的风险的承担管理。风险的紧迫性,使得企业的管理层发挥其应急管理作用,此作为风险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如果在企业在管理层面责任并不明确,并没有起到有效管理的作用,将使得社会承担风险的资源造成浪费。

2.风险评估制度和商业保险体系的不完善

风险的危害虽然大,但并不是不可以控制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也是需要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拥有一套属于自己企业的风险评估机制。但很多企业受自身体制因素的影响,以及受企业的管理者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多,使得企业并没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对于市场环境的了解和潜在风险的评估等活动中,往往是在风险发生的时候才开始做出应对,使得企业应对风险手忙脚乱,甚至使得企业失去了先机,最后陷入到万劫不复的状态中。因此,风险评估对于一个企业的持续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保险作为企业发展中的一种规避风险的常见措施,在企业的应用中也相对较广。当企业发生风险,商业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有效评估,并为企业应对风险提供一定的保障。但现在的商业保险体系并不完善,商业保险制度并没有很有效的发挥对企业的保障措施。而且企业对于商业保险的认识限制,商业保险被企业的接受程度有限,因此商业保险并没有风险介入的保障优势。

四、社会分担制度在承担企业组风险中的完善举措

1.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和商业保险体系

风险评估应该根据每个企业所不同的特点,所处的市场环境所作出,每个企业所处的境地都是不一样的。加强企业的风险评估能力必须首先对企业自身文化的打造十分了解,并且提出属于自己企业的风险评估方案和风险紧急应对措施。对于企业的商业保险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于风险较大的方案可以进行商业保险,加强对于项目的监测。市场需要建立开放的,完善的商业保险制度,使企业持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开放态度看待商业保险。

2.明确企业的责任分担机制

企业作为市场中追求经济利益的集合体,对于利益总有着倾向性,如果企业的管理层作出违法的决定去售卖、生产假产品,任意损害社会其他群体的利益,又由社会群体承担其违法责任,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明确企业的责任,明确其违法成本,承担违法危害的后果,这样能够明确的为其承担责任做合法解释。并且明确股东、董事会等责任的分担,并不只是将全部的责任归咎在一处,清晰的提出责任的分担,更好的监督企业诚信经营,保障市场秩序的平衡。责任的明确也使得受害者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免去救济成本的增加,程序的繁复,使得追责过程变得清晰明朗。因此,明确企业的责任分担机制,对于企业、市场、追责人都是十分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第2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摘 要 本文通过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其参与各方的特征分析,按照消防与保险的发展规律,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服务机构、投保人、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以期充分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推动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火灾 责任保险 体系研究

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分析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既是法律制度走向完善的结果,又是保险业直接介入社会管理的具体表现。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责任保险起步较晚,200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对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首次作出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在法律保障、保险条款、保险费率、风险评估等方面尚不完善。

(一)运用保险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意识尚未形成。虽然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因其针对的对象是第三者的补偿,导致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主动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愿不强。同时,社会公众对政府职责认识不清,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便自然地希望政府承担其全部或大部分的损失补偿,自助自救的意识不强,过度依赖政府的救济补偿,影响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发展。

(二)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火灾风险评估是根据特定评估对象,综合其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评估其火灾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其承受火灾风险的能力,制定消减和优化火灾风险的对策。在保险合同中,当保户向保险公司交付了保险费,就意味着同时将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而火灾的发生受可燃物、环境、防灭火设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故而利用完善的火灾风险评估标准对投保标的进行准确评估,成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顺利推广的先决条件。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火灾风险评估起步较晚,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制约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推广。

(三)保险公司重“投保”轻“售后”的情况还较为严重。近年来,随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不断扩大,个别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拓展业务,争夺市场,恶意压低保费,随意削减承保期间的各项防灾服务,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公司参与防灾防损工作,督促被保险企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降低火灾风险的社会监督辅助功能日益减弱,没有防灾工作计划,没有具体的防灾措施,防灾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又缺乏必要的技术知识,导致防灾工作在保险各项业务中成为最薄弱的一个工作环节。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特有属性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目的是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用市场机制和商业手段解决火灾责任赔偿。

(一)承保方式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在独立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专门的责任保险单,它与特定的物没有保险意义上的直接联系,而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在附加承保方式下,保险人签发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必须参加了一般的财产保险,即一般财产保险是主险,责任保险则是没有独立地位的附加险。

(二)承保标的的特性。保险人在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时,通常要规定若干等级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保险费率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与保险标的火灾风险高低成正比。通过对不同火灾场景发生的概率和其造成的不期望后果的乘积组合,并以此量化评估其火灾风险,使投保方、承保方都能清晰掌握保险标的消防安全状况。如果企业降低了火灾风险,则相应地降低保险费率;相反,企业若未能按要求降低风险,则保险公司有权提高保险费率或中止合同。通过运用保险费率这一杠杆,促进企业加强自我防范。

(四)灾后赔偿的特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赔案,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损害并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条件,必然要涉及到受害的第三者,而一般财产保险或人身保险赔案只是保险双方的事情。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赔款最后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是实质上付给了受害方,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被保险人之外的受害方即第三者的补偿,从而是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保险中介机构介入火灾风险评估的利益基础

保险中介公司是商业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搭建了一个相互沟通的桥梁,作为第三方,公正评价投保标的火灾风险,开展防灾服务,有助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良性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是保险市场供需双方的客观需要。

(一)提供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对于规模巨大的公共建筑或者对消防安全要求较高的生产行业,保险公司本身往往不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和行业经验。从事风险管理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依据自身对规范、标准和技术的了解,为保险公司提供客观准确的风险分析依据,协助保险公司更准确的随时掌握保险标的火灾风险的变化。

(二)协助投保人追求利益最大化。保险中介公司可以提供保险精算、损失控制和理赔管理等服务,这些与企业风险管理服务联系在一起,能够达到降低风险、购买保险保障和自留风险之间的最佳平衡。

(三)客观监控投保标火灾风险。将技术监管工作交给具有资质的独立中介评估机构完成,有利于客观评价保险标的的火灾风险,防止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意竞争和保险费率的不当浮动。同时,采用保险公司、中介服务公司、投保人三方合作的保险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色彩,使其回归市场运作。

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基本路径

(一)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发展方向,应贯彻“自助先于公助”的原则,将政府公共服务作为一种自助之外的补助形式,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和保险意识,充分发挥经济调控的职能作用,协调政府各部门,采取行业自律、部分行政强制等形式引导行业、团体、企业参加火灾责任险。

(二)培育中介市场,完善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基于各方利益基础的火灾风险评估是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良性发展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推动和支持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策划的保险公估公司、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保险业中专门从事消防安全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加强人才储备,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火灾风险评估体系,完善防灾防损检查等保险服务制度,促进保险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现资源共享,谋求长远发展。保险公司、中介公司、消防部门应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消防监督与保险风险评估信息互通,利用费率杠杆促进承保单位隐患整改,从而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一方面,中介公司应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提供诸如风险评估服务、防灾防损检查和培训、联合火灾事故调查等服务,定期向消防部门提供承保标的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测报告,确保各方动态掌握标的火灾风险变化情况。另一方面,各方联合建立消防基金,主动参与防灾防损研究工作,将利润部分转向消防部门改善条件,提高技术、增加装备,促进消防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和保险持续发展的良性结合。

参考文献:

[1]杜兰萍.火灾风险评估方法与应用案例.2011.12.

[2]张申宁.浅谈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上海保险.2005.6.

[3]闫石.公众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共能.经济研究导刊.2008.7.

第3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信贷;审查,银行;风险防范

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银行业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加之银行的这种与生俱来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必须要充分认清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进行防范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判出切实有效的规避风险的具体举措,保持银行业健康发展。

一、银行信贷风险基本特征

信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信贷业务过程中,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而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银行信贷业务中占比重大的是信贷业务,信贷具有风险较高、收益突出的特点,对整个银行的经营举足轻重。其类型可以从总体上划分为市场性风险和非市场性风险两类。市场性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借款人)的生产和销售风险;非市场风险主要指自然和社会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因素使借款人蒙受经济损失无法偿还信贷本息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客观性。只要有信贷活动存在,信贷风险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确切地说,无风险的信贷活动在现实的银行业务工作中根本不存在。二是隐蔽性。信贷本身的不确定性损失很可能因信用特点而一直为其表象所掩盖。扩散性。信贷风险发生所造成银行资金的损失,不仅影响银行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多是引起关联的链式反映。三是可控性。指银行依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识别、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

二、银行面临的主要信贷风险分析

笔者认为,目前银行业面临的主要信贷风险有以下几种:

1.操作风险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本土商业银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本土商业银行产权缺位、内部控制机制缺乏,流程设计失当等因素所造成的操作风险日益凸显。操作风险依据风险成因又可细分为两类:一类是操作失败或失误风险,包括人员风险、流程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另一类是操作策略风险,指在应对外部事件或外部环境时,如政治、税收、监管、政府、社会、市场竞争等,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策略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前者主要与内部控制效率或管理质量有关,又称为内部风险,后者主要与外部事件有关,又称为外部事件或外部依存风险。

2.担保风险

信贷担保只是发放信贷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发放信贷的充分条件。目前,商业银行对信贷担保还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过于看重信贷担保的作用,认为只要有信贷担保就可以发放信贷。信贷担保只是分散了信贷风险,提供了一种补偿功能,但它不能改变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也不能保证足额偿还信贷,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信贷风险。同时,还存在抵押品评估机构的评估风险,评估机制的评估资格和识别评估结论准确与否,缺乏有效的判断和把握,对于是由银行还是由借款人聘用评估机构、聘用具有什么资格的评估机构、如何考核评估机构的资信状况、如何判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是否准确等截止目前没有明确要求。通常的惯例是评估机构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聘用,支付评估费用,受聘的评估机构往往考虑借款人的要求,高估抵押物价值,银行只要看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后就予以认可,造成大多抵押物价值高估,银行处置抵押物时,要么抵押物有价无市,要么清算价值大大低于账面价值,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判断抵押物能否为市场所接受,接受程度如何,缺乏判断抵押物变现能力的标准。

3.关联贷款风险

关联贷款的核心就是通过各种相互关联的关系来套取银行的信用,套取银行的贷款。关联可以概括为四种:第一种是法人代表关联;第二是集团关联,即企业集团;第三种是跨国公司关联;第四种是人际关系关联,即人缘关系。法人代表关联,就是多个企业都是同一个法人代表,或者一个人注册若干家企业。很难对其实行约束,因为执行标准通常是企业法人而并非个人,这种关联隐蔽性更大。集团关联是指一个集团拥有若干家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独家承担民事责任。跨国公司关联,是指跨国公司通过境外公司高价进口原料,低价卖出产品,而在国内银行申请贷款。跨国公司这种“一高一低”经营行为,促进大量利益流向国外,实质上是套取银行贷款,使国内银行的大量贷款流向国外,彼盈此亏,令人防不胜防。人际关联,主要是银行人员与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关联。银行是公有的,而一些企业是私人的。银行人员与私企以某种默契或者承诺,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当然贷款手续是合法的,也可能有一定的抵押物。贷款到期无法收回,但因为贷款手续是完整合法的,法律无法制裁,只能追究银行当事人的责任,最严重的处分就是停职或者免职。半年或者一年以后,此银行人员就可能到企业去任职,这种现象实质是银行内部人挤占、侵吞国家财产。

4.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委托人与人签约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有可能为实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侵占他人的利益,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多层次和多方面的委托关系,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过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和客观存在。根据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流程,道德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三个层次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管理层的道德风险,商业银行经营层的道德风险。

三、基于信贷审查的银行风险防范对策

加强信贷审查是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银行要自觉发挥好信贷审查的有利作用,增强银行自我化解风险的能力。

1.健全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随着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和金融服务创新的不断推进,金融市场更加复杂多变,风险的范围越来越大,必须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大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力度。要严格加强对客户资讯的跟踪、监测,确保授信额度控制、授信管理和风险监测预警的有效性。持续对各类投资风险进行监测,加强投资管理。同时,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不断完善风险制度,全面增强商业抗风险能力。具体到信贷风险,一是要建立企业的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最大限度所能承担负债的能力分析,控制企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有效抑制借款人投资膨胀欲望,减少信贷资金被其直接或间接移位现象的发生,降低贷款风险度。二是要充分运用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搞好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三是要加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预测企业发展前景和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从长远看,是决定贷款安全性的根本。四是加强贷款客

户的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根据客户依据其信用和贡献状况而作出的授信先后顺序及满足程度的差异,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

2.强化信贷流程的管理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必须建立一套合理标准的审批流程以提高风险的识别。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部分信贷人员(客户经理)的风险识别、测量的一般技能有限的实际情况,控制贷款风险最可行的办法是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贷款审批的流程体系,实现信贷审批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的硬控制。这个标准化的审批流程由定量和定性两部分组成;定量分析通过对客户财务资源的评估得出风险评分结果;定性部分以银行内部最好的信贷员根据个人经验进行贷款风险决策的方法为基础,系统通过进一步研究信贷员的判断以及判断得出的过程,归纳整理制定出可供其他信贷员效仿的确切定性标准。要对现有流程进行检查和梳理,杜绝可能存在的漏洞。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虽然都设有法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但没有具体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在借款合同、借款流程上存在较多的漏洞,如果不及早进行纠正,将严重影响到业务的发展。对检查出来的漏洞和风险,应通过合理的手段进行规避和改正,尽量避免采用过急的手段和霸王条款进行处理。要制订严格的业务手册,很多情况下,操作风险来源于操作人员对业务的不熟悉。这样的操作手册必须尽可能详细,对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手册的制定应特别注重对操作风险易发环节的设计与处理。

3.严格贷前审查制度

银行需严格执行贷款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为了业务竞争而变相降低贷款门槛的行为发生,严格的贷前审查不可或缺,主要包括对贷款者及贷款相关者的审查。比如:住房按揭贷款,要对开发商进行审查,审点应放在开发商的资质能力、企业实力、资金实力、信誉状况等要素上;对个人贷款者的审点应放在购房行为的真实性上,对借款人的资金来源、收入与贷款后月偿还比率、借款人社会信用等严格审查。加强对保证人财务实力的分析,在分析保证人的财务实力时,首先要分析掌握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信用评级和或有负债的信息。其次,要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判断保证人是否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分析重点:一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特别是目前保证人所提供的数量和金额;二是对外提供保证总额与保证人的有形净资产是否在合理的比例关系之内。

4.健全信贷审查机制

在严格执行以往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办贷、管贷责任,科学合理设置环节,健全信贷审查机制。明确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监管等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贷款主责任人制度。凡是主责任人不落实的贷款项目,不得上报贷审委。贷款管理中出现问题,也要由相关主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信贷管理分级负责制,按照贷款额度的大小和风险质量的高低确定相应的责任,明确相应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建立风险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信贷工作实际,以执行政策规定的严肃性、信贷操作的合规性等为标准,衡量基层行、信贷部门及信贷员履行管理职责是否到位。对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规操作、监管不到位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为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XX省委政法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XX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XX市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提升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水平为核心,以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为目标,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XX样板,为平安XX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试点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评估主体

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商定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需多部门联合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部门指定评估主体,不重复评估。

中央、省、市、区事权项目在我镇实施的,由作出决策或提请决策的中央、省、市直部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作为评估主体。中央、省、市、区共同决策的事项,由四方协商确定评估主体。跨区(市)、跨部门的重大事项,一般由共同的上级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或由其指定评估主体。

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由招引部门或党委政府作为评估主体。

(二)规范评估领域

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策制定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和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都必须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

1.重大政策类:涉及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国有(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产权转让、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利益关系调整的改革事项。

2.重大项目类:涉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

3.重大活动类:涉及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经贸、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4.重大案件类:涉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等。

(三)规范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等。

4.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个人极端事件、严重负面舆情等案事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有完善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规范评估程序

根据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程度大小实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特殊程序三级评估程序。

1.简易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单一、群众诉求较为集中明确、化解矛盾问题比较容易,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由评估主体在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安全稳定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一般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较多、涉及群众人数较多、群众诉求分化不一、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矛盾和风险隐患比较突出,存在较大风险的事项,严格执行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分析论证、评判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评审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备案“七步流程”开展评估。

3.特殊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复杂、涉及群众人数众多、涉及群众利益面广且矛盾尖锐复杂、情况特殊,存在重大风险的事项,通常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针对评估事项的特殊性,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防范和控制。

一般程序按照下列“七步流程”开展评估:

1.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的、标准、步骤、方法、时限。

2.开展风险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意见。

3.全面分析论证。评估主体应当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客观全面地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研判。

4.评判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5.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评估过程、评估方式方法、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点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论及决策建议等内容。

6.评审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应当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以及相关机构、党政部门代表、专业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时,参加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当发表意见,并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7.评估报告备案。评估报告由评估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委政法委备案,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程序的风险评估报告不得作为决策依据。

(五)规范评估方式

简易程序:评估主体可自行开展评估或邀请由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应当邀请由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可以委托由市委政法委或区委政法委审核确认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评估实施主体,按相关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评估的,评估主体与受托方共同对评估质量负责。

(六)规范风险等级

1.高风险: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舆情事件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予实施的决策,或者在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

2.中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或者参与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重大风险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可能引发较大矛盾冲突的,应在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后,再予以实施。

3.低风险:少部分群众有意见的,决策可予以实施,但应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潜在风险。再予以实施。

(七)规范评估结果运用

决策机关应当充分参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意见。坚持重评估更重化解、边实施边化解、先化解后实施,加强决策实施跟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化解责任,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生涉稳突出问题或出现新的涉稳风险点的,决策主体或评估主体应及时组织决策后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暂缓实施、调整实施或终止实施的决定。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要求,试点工作时间为1年,自2021年1月至12月止。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3月):动员部署。适时召开全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动员会,对做好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依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为试点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4月-9月):全面推开。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稳评工作嵌入决策和审批的前置和刚性程序。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本单位、本系统稳评工作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解,主动对接掌握本单位本系统重大工程类、政策类、活动类等评估项目,制定稳评目录清单,完善“清单式”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评估前到区委政法委报备制度,评估报告编制后到区委政法委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评估台账月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对试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即时整改。实现试点工作攻坚突破,全力打好试点工作攻坚战。

第三阶段(10月-11月):巩固提升。按照“深化提高、全面过硬”的工作要求,对照试点工作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前上报稳评完成情况。

第四阶段(12月):打造样板。全面梳理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形成XX品牌,高质量完成稳评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评试点工作,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推动、贯彻落实。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XX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保障机制,充实必要人员力量,将稳评评估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积极培育和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工作职能、工作力量、工作措施上的保障和衔接。采取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素质,各级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协调、指导、推动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统筹利用各类媒介,扩大社会知晓度,引导全镇上下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第5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作者简介:徐 斌(1989-),男,四川成都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保险学。

摘要: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政策法规,尝试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营和实施过程与该项制度相结合,利用评价方法中的环境风险评价解决环境责任保险在费率厘定问题和责任认定方面的问题,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对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结果表明,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结合可以使保险费率的设置获得更多基础数据和更科学的过程,同时使保险公司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更为客观精确。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3)08-0060-05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一直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始终居世界各国前列。然而,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而来的是环境质量的迅速恶化。近几年,各种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尤以排污企业造成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影响巨大,给周围居民和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由图1可见,污染的直接经济损失年际间波动很大,且赔、罚款数所占比例很小,无法补偿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为保障受到污染侵害的居民能够得到及时赔偿,同时提高排污企业进行排污管理的积极性,2007年12月4日,中国环保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自此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湖南、江苏、湖北、沈阳等省市开展试点工作。经过5年的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1],保险企业也积累了一定的承保和理赔经验。在此基础上,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于2013年2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强制投保企业的范围,标志着我国开始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了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中包括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

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是指以排污单位对第三人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内容的保险[2],其实现流程如图2所示。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据此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向受损害的第三者赔付保险金。

在欧美发达国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成为解决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界对环境影响评价有若干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简称《评价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分析,环境影响程度界定,以原料、工艺、废弃物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等,是一个十分完整的系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针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是生产性企业开工建设前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具有强制性。由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涉及环境风险识别及评估,且具有成熟的模式、模型以及同样的强制性,如果将其与环境污染强制保险进行更深层次的结合可能会使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研究是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是环境风险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选择。目前的研究还没有把两者在应用中结合在一起,但已经有学者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质量影响评价的思想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构建中逐渐得到体现。二是对突发性环境事故的环境风险评价方法研究使之更适合成为费率厘定和损失认定的依据。别涛、王彬建议保险的对象主要涉及危险物质和环境敏感区域,并分别对“危险物质”、“有毒污染物”、“危险废物”、“环境敏感区”给出了定义;对重点污染区域、一般污染区域、轻度污染区域的排污企业实行差别费率的思路。其划分方式就借鉴了环境评价学中的分类形式[3]。熊英等提出应该划分出不同的区域,不同区域的企业应实行不同的保险费率也涉及到环境评价学中不同环境敏感度的地区所处的环境风险水平不同的问题[4]。周一虹等认为保险公司需聘请有关的环境问题专家来帮助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风险情况,通过风险评价结果,保险公司决定以什么样的条件与费率去承保。更直接提出根据环境专业人员做出的环境风险评价进行费率厘定的要求[5]。李培省提出了运用安全评价方法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在其中运用了“工艺过程风险因素分析表”、蒙德法和池火灾模型等方法进行了风险识别、原项分析和事故后果计算。结果表明,采用该方法是有科学价值的[6]。孙鹏程等运用贝叶斯网络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风险进行了评价,并把这一方法用于实际案例的计算,运算结果可以用于环境管理[7]。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经营困境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部分省份的试点,不少学者对环境责任保险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其中,窦学新[8]、王学冉[9]、刘颖[10]等讨论了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采用的模式及其构建;仲伟旭和翟坤[11]、周红雨和陈维[12]等针对试点地区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贾爱玲[13]、杨茜[14]等分析了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这些研究较为一致的结论是,我国应采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或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保险制度。在环境污染责任的强制性已经成为现实的背景下,类似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率低、保险公司难以分散风险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然而,由于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仍处于萌芽期,许多问题即使在强制保险的条件下仍然无法完全解决。将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与已经较为成熟的交强险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如下。

由表1中的对比可以得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自身的特征导致其经营中会产生种种问题,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保险费率和赔偿限额的设置欠科学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是一种新型风险,该风险存在着损害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非偶然性等特点,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作为定价基础,否则保险业中的大数法则难以发挥作用[15]。我国的现状是能够作为赔偿依据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例较少,同时又缺乏企业的生产活动信息,仅是确定每个企业的风险等级都非常困难。根据Kunreuther、Hogarth和Meszaros(1997)提出的“保险人模糊度”理论,保险人可以通过收取风险保费的方式来解决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即保险人可以通过收取额外保费的手段来承保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基于该理论,不可预见的风险越多,风险保费越高,这就提升了整体的保险费率水平,降低了投保人的投保积极性。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推行的背景下,该问题若得不到解决,投保企业只是被动投保,很难达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初衷。此外,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金额一般特别巨大,设置赔偿限额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做法。而在我国赔偿限额是由某个险种规定的,缺乏对单个企业所面临的赔偿风险的考察。所以,对于某些高风险的企业,这种赔偿限额就可能偏低了,不能满足企业转移污染风险的需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所以在费率和赔偿限额的制定时发生困难,是因为要获得行业中所有企业所面临的风险状况,以便于厘定行业平均费率水平。但是由于该信息取决于各投保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属于企业内部信息,保险企业很难获得,或者需要花费过高的成本。同时,即使保险人获得相关信息,将其转化为量化的经济信息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保险人需要付出很高的前期成本。

(二)污染事件缺乏权威而科学的认定标准

每起污染事件都需要将污染项目与责任企业相联系。虽然环保部门有环境监测的项目,但是由于企业所排污染物可能与周围的环境发生种种复杂的变化,找出污染责任源头的工作可能十分复杂。按照一般保险赔付的做法,是由保险人到出险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分析损害发生的原因,确定损害程度,认定索赔权利[16]。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涉及的污染问题错综复杂,可能涉及多个企业,认定赔偿责任的过程就会相对复杂。此外,保险公司是商业机构,由其做出的责任认定没有行政上的强制力,如果仅由保险人认定赔偿责任可能会引起较多的争议,使赔付过程的效率下降。再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对环境的损害,对其修复费用认定需要具有大量专业知识的人员,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该方面的人员相对缺乏,因此由其做出的赔偿认定可能缺乏科学性。

(三)强制背景下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保险学中的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次品驱逐良品的现象[17]。在环境责任污染保险中,逆向选择表现为只有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较高的企业选择投保,令保险人承担巨大的风险。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强制性保险以后,规定范围内的污染企业都必须投保,逆向选择的问题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由于保险人与投保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仍然存在,保险人或者很难区分投保企业风险水平高低,或者需要很高的调查费用,如果仍然按照行业内的平均费率收取保费,将对保险人的经营极为不利。保险学中的道德风险有多种表现形式,在责任保险中主要表现为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由于保险合同中的费率水平是根据投保时投保企业的风险程度确定,一旦合同订立,保险人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在降低生产成本的激励下,投保企业所负的污染责任风险可能会增加。这将导致环境事故频发和保险人经营风险的增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在环责险经营中的作用

(一)环境影响评价对费率和赔偿限额制定的作用

对比美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状况可以发现,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环责险也经历了保险费率和赔偿限额不合理的供求失衡的情况。但至90年代中后期保险人已经能够更加精确地估计自身的损失,保险价格比1987年下降约75%至合理的水平[18]。由上述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解决费率和赔偿限额设定问题的关键是对风险的合理估计,而这种估计必须建立在对先前事故的统计或者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科学分析上[19]。对比环境污染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如图3。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频率远远低于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不足以利用大数定律对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因此,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和责任限额的制定主要依靠对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的科学分析。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分析、预测和评估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一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包含了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估和管理技术减缓措施等。其中重要内容环境风险评价是对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系统损害情况的概率估计。在对以往污染事故的统计数据不足的情况下,基于对项目的科学分析得到一致认可的事故发生的概率P也是可行的[19]。在针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对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义是指对引发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认识、鉴别和评价过程,其流程如图4。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风险评价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四部分构成。通过风险分析和风险判断就了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等级以及对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判断,进而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的确定和赔偿限额的确定提供基础。更为重要的是,在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这种评价具有强制性,是对环境有危害的项目审核的必要条件之一,其信息是可获得的,不受投保企业本身的阻碍。保险公司如果能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获得投保行业的环境污染评价报告,将对其费率的厘定设置赔偿限额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保险人的调查费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对污染事件责任认定的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系统而全面的评价体系,其评价类型和方法多种多样。其中对污染事件责任认定可能产生重要作用的是环境事故后果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经济评估方法。前者是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后果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价;后者是利用一定手段对环境资产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进行定量评估,并以货币形式表达出来,揭示的是人们忍受环境损失的赔偿意愿。将这两者相结合而对环境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价,得到的是较为科学的定量结果,可以满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赔时确定赔偿金额的需要,其评价体系如图5。

由图5可见环境污染事故后果评价由三部分构成。直接经济损失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现场经济损失,无论是人身损失还是财产损失在保险行业中都有成熟的方法进行估计。间接经济损失主要通过事故缺水型损失、处理事故污染损失以及其他间接经济损失三个方面来进行衡量。事故造成的缺水型损失这一指标又通过事故缺水对服务业造成的损失、对工业造成的损失和对人民生活造成的损失等三个子指标来衡量;处理事故污染损失主要是指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为降低、减轻危害而积极采取的一些措施,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这一部分损失主要通过实际发生的现场抢救费用、污染控制和清理现场费用等几个子指标来衡量。其他间接经济损失主要是旅游损失、事故停电造成的损失等。而生态损失在环境科学中有众多较为成熟的模型对其进行度量。因此,根据以上评价体系可以得到一个量化的较有说服力的环境事故损失数额。

至于权威性问题,可以参照“交强险”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完成的情况,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评价报告做出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认定员做出的责任认定,其认定结果由于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三)环境影响评价对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作用

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是投保企业与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解除这些弊端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主体以及一个重要的评价类型发挥作用。首先,一个重要主体就是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简称环评机构)。他们是最熟悉投保企业环境污染责任情况的“内部人”。环评机构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过程中需要接触企业从采购到生产的所有信息,在结合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基础上,他们对企业面临的环境污染风险信息拥有最充分的信息。如果使他们成为特殊的保险经纪人向投保企业提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咨询服务,使投保人充分认识到经营中自身存在的风险,并参考他们提供的全面的专业化的保险建议与保险公司协商订立保险合同,将使投保双方均受益。其次,一个重要的评价类型即环境影响后评价,它是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延续到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前、建设期、运营期、关闭,是检验实际环境影响、监督潜在的有损环境活动和行为而进行的包括环境监测、审计和改进措施在内的环境研究和管理过程[20]。在一定行政制度的约束下,环评机构继续承担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定期向保险人提交投保企业的评价报告,防范企业的道德风险,有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平稳经营。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强制性保险后可能存在的经营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然后,应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下的不同评价方法制定了确定保险费率和赔偿限额的流程,构建了对环境污染责任进行量化的理论框架,阐述了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作用,为保险公司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拓了新视角。然而,将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仍处于理论尝试阶段,若要尽快将其付诸应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专业性需要一部法律系统来规范其操作,而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步较晚,目前仍在缺乏立法基础的条件下开展,这必将制约该险种的健康发展。因此,全面评估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责任相关法律,在此基础上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出台一部专门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主体和主客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仍是当务之急。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施行只有十数年的时间,其中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是由企业聘请环评机构进行,由于存在直接的经济关系,很难保证环评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因此,环评工作应逐步从企业出资向政府主导转变,或者企业出资,环保总局负责招标,不让企业直接选择环评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得到客观的评价。二是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关注在建项目的评价,而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重要作用的是环境影响后评价和环境事故后果评价等部分。因此,需要环境立法和审批机构与时俱进不断根据需要增补评价内容。

最后,虽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能够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提供诸多便利,但该信息目前仍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获取的平台。目前的环评工作均是由分散的环评机构完成,环评报告之间缺乏可比性,且外界获取整个行业的环评报告十分困难。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着力制定行业内可比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并建设环评报告统一管理的数据库系统,方便社会机构的利用和公众的监督。

参考文献:

[1]王冬梅 高环境风险企业将强制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N] 工人日报, (1)

[2]别涛 国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J] 求是, 2008(05): 60-62

[3]别涛,王彬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中国构想[J] 环境经济,2006(11): 49-55

[4]熊英,别涛,王彬 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想[J] 现代法学,2007(01): 90-101

[5]周一虹,陈文文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环境责任保险[J]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8(04): 38-40

[6]李培省,吴芳谷,陈虹桥 安全评价方法在危险废物处置环境风险评价中的应用探讨[J]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0): 127-135

[7]孙鹏程,陈吉宁 基于贝叶斯网络的河流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风险评估[J] 环境科学,2009(01): 47-51

[8]窦学欣 环境责任保险的模式探析[J] 法制与社会,2012(04): 254-255

[9]王学冉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启示[J] 上海保险,2012(02): 32-35

[10]刘颖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问题研究[J] 经济纵横,2012(02): 110-113

[11]仲伟旭,翟坤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11(03): 75-79

[12]周红雨,陈维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现状及对策[J] 中国保险,2009(03): 29-31

[13]贾爱玲 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评析与启示[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2(12): 10-13

[14]杨茜 德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启示[J] 环境经济,2012(07): 47-50

[15]杜鹃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基础理论及发展策略研究[M] 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2

[16]孙蓉,兰虹 保险学原理[M] 成都: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

[17]李琳,游桂云 论保险业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J] 保险研究,2003(09): 6-8

[18]陈冬梅,夏座蓉 析美国环境保护立法、司法及环境责任保险市场的发展[J] 东岳论丛,2012(02): 169-173

第6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0-000-01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技术管理理念要求随之提升,传统的内部控制理论日益接受者各项挑战。近二十年来以来企业传统内部控制管理方法开始融入了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更多的以风险分析以及控制的角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管理风险,帮助企业应对管理困境。但是中小企业往往在扩张发展中,忽视了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理念的重要性,造成企业管理混乱,经营风险加大。中小企业若想摆脱这种困境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以风险为导向,以监督为保障,不断扩大企业规模达成企业发展目标。

一、实施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中核心的管控制度,而风险管理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了合理科学的保证。风险导向内部控制是以风险为目标导向的过程,在企业运营中不断分析评估修正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变化的,动态的,他指导企业想着所导向的目标不断加以创新和改正,常用的手段可通过控制风险评估、环境、控制活动、监督、信息与沟通这五个方面实现对企业运营风险的识别与应对。因此将风险导向融入内部控制管理,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抵抗经营风险压力变成了现代企业的首要任务。

二、中小企业风险管理内控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意识薄弱,制度流于形式

中小企业往往处于行业初创期,为了求发展不断盲目扩张公司规模,同时疏忽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另外公司管理者风险管理敏感性较低,不能及时的对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低估或错误判断了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造成内部管理失控、企业运营风险加大。公司整体制度体系不健全,监管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人员对现有制度进行违章操作,认为制度浮于表面执行力度低,因此对于部分制度越权操作,增大了制度执行中的风险。另外在业务处理上肆意扩大主观随意性,为了应付主管部门的检查不坚守原则,缺乏自觉性,目标不明确造成制度被动执行流于形式,无法识别风险并应对风险,风险意识薄弱。

(二)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以及监管措施

风险评估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前提,其可辨认各种不确定因素并分析对目标达成的影响程度,作出如何管理风险的决策。一般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对于风险的概念停留于表面,如何对风险进行评估和识别尚不存在明确概念,因此如何把风险概念落地存在问题。

另外如何对内控执行效果进行评价,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中小企业规模小,机构简单往往由财务部门监管内控的实施。人员配置不足,惩罚机制不清,全责规定不明,使得内部控制实施浮于制度表面。

三、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风险导向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培养风险管理理念,保障内控制度有效实行

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是持续的过程,他渗透于企业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同时连接了管理过程的各个关键要素。风险管理的责任人不仅仅是某一责任人某一责任部门,而是涵盖了整个企业、每个员工,以及贯穿到业务的每一个关键点,必须从高管人员到基层员工上下一心,全员相互配合才可完成目标。因此必须建立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培养大局观理念。可通过定期培训,反面案例讲解以及定期工作会议讨论等各种方式加强沟通,灌输理念,提升公司风险识别文化,树立正确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

每一位责任人既是控制实行者也是被监督者,每一个部门既是控制的主体又是控制的客体。他们对其所负责的业务环节实施控制的同时,他们工作结果又受到他人的影响和监督。只有这样紧密联系互相监督才能够保证每一个经营环节都朝着管理者所制定的目标顺利运行。

(二)建立风险评价机制,增强监督管理考核

建立详尽的风险评估机制,让评估过程和方法有章可循。风险评估的程序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等过程。而风险管理中应先确定管理目标,识别公司的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对风险进行评估,将风险发生可能性作为研究结果进行上报,以降低风险对达成企业目标的影响程度,同时为管理资源的配置提供合理依据。

同时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对内部控制实施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并有专人进行评价,实施健全的奖惩制度才是保障风险导向内控的前提。首先要增强监督机制的独立性,提升公司董事重要性,建立企业董事的核心责任感以及监督地位。同时,应将董事的独立地位加以法律约束,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对监督负责,内控执行者对结果负责,结合企业企业事后监督和事前监督,保障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是对传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再优化,是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必经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扩张,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风险为先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为了适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形势,中小企业治理要更加完善要更上一层台阶,必须通过风险识别以及评估改变不完备契约而在成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等不经济的现象。中小企业通过认识自身缺陷,查找内控漏洞,增强风险意识从而保证企业不断扩张以及占有市场的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1]李春瑜,王凡林.基于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框架解读[J].会计师,2007.11.

第7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风险 风险意识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提出,资产评估的发展也越来越受重视,由财政部印发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给资产评估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使得资产评估执业范围从传统的资产类业务扩展到文化、林权、海岛、玉石等相关特殊产业,并延伸到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税基评估等业务领域。业务范围的扩大,会给资产评估执业带来相应的风险,这就必然要求对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对资产评估风险进行分析,从而控制防范评估风险。

一、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律责任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在接受委托方委托之后,对评估标的进行估价过程中,因自身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委托方或者第三方利益受损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主体

在资产评估业务中,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人员、委托方或资产的占有方、评估的主管部门、评估行业协会以及评估报告使用人等都可能成为资产评估法律的主体。但涉及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仅规定了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而对评估各方应该承担责任的程度和方式却没有明确。因此应该全面考虑其他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使得资产评估的效果能够更有效。

2、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形式

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依照传统的法律责任划分体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给他人利益带来损害应该负担的一种财产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责任主体违反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给他人利益带来损害应该负担的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禁入评估行业、撤销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主要是评估人员违反有关法律程序达到犯罪的程度,承受一定期限的徒刑。

二、鉴定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法律责任主体

在确定评估法律责任时,首先应该确定法律责任的主体。在评估之前,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所造成,其法律责任应有委托方承当,属于会计责任,而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公正客观性造成的法律责任,应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承担,属于评估责任。只有分清这两个责任,才能在评估中做到最大可能的公正。

2、对评估的过错进行层次分析

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资产评估法律,但是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及法规进行界定,其中可以通过重要性水平来区分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如以总资产的0.5%-1%,权益的1%,收入的0.5%-1%等为标准。另外,指标的大小也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的规模大小进行调整。而且评估人员的动机使得重大过失与欺骗难以区分。因此可以引入“推定欺诈”概念,欺诈和推定欺诈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确定评估人员法律责任时,不但要区分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还应当借鉴西方法律中“共同过失”和“比较过失”的概念。所谓“共同过失”,是指原告的过失不仅与自身有关,而且也与被告有关。所谓“比较过失”,是指根据各过失者犯有过失的程度,而分配其所应负担的损失赔偿额。这些概念对于合理确定法律责任都是有益的。

3、评估报告的使用对象

资产评估报告针对的是特定主体,对评估报告的适用范围有所限制,因此不适用于特定主体之外的社会公众。所以特定主体之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如果是因为使用了评估报告而产生了经济损失,则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应该承担以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的免除。

资产评估过程中如果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进行免除其责任。第一,由利益受害者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过错,例如委托人自身未指示清楚或不遵循评估报告使用注意事项,而使其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第二,评估人员执行业务时,被评估单位不予配合评估工作,而评估机构又不能拒绝该资产评估业务,最终致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能按期按质完成评估业务所造成的损失;第三,受到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非正当的行政干预,而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又没有办法消除此项干预,从而导致发生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事项。

三、资产评估风险分析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资产评估人员对资产进行评估时,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使得评估标的价值偏离客观值,给相关利益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此引起的被相关利益方进行法律诉讼的风险。

1、资产评估风险产生原因

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资产评估风险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不健全

资产评估行业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但是在我国起步比较晚,仍然算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因此其法律规范还不是很完善,至今没有专门的资产评估法律来规范资产评估的行为,而其评估涉及的范围又比较广泛,所以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执业标准不统一的局面,从而造成评估市场的混乱。

(2)资产评估专业化要求高

资产评估对专业的要求比较高,但是我国高校资产评估专业发展较晚,硕士招生起始于2011年,因此,目前从业人员大多是其他相关专业毕业,专业化水平层次不一,所以在比较重大的项目或者对专业要求比较高时,评估人员有限的技术水平会对评估带来极大的风险。

(3)资产评估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

随着市场的激烈的竞争,在有限的业务范围内,为了抢占业务,使得一些评估人员为了提高效益,违反职业道德、违规操作、不顾评估质量、粗放评估、低价取费、迎合委托方等行为。

(4)评估机构自身缺陷

评估机构自身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评估质量及进度等缺乏有效的控制也会造成风险。

2、资产评估风险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因此它的风险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划分方式具体有不同的分类。

(1)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依据法律责任主体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分为外部与内部风险。如果其造成的风险是评估机构本身不能控制的,可能是由评估法律体制、委托方、评估行政管理体制等造成的风险,是外部风险。相反地,由于机构内部管理不善、评估人员的素质水平和自身专业水平等原因造成的风险归为内部风险。

(2)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使用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使当前相关的资产评估法律及其相关内容与实际不相符,这样造成了立法风险;资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带来的风险为管理风险;由其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限制导致的风险为执业风险;资产评估委托方因为不正当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结果带来的风险为使用风险。

四、风险控制对策

1、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法律体系

目前资产评估还没有专业的法律,判断法律责任都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我国资产评估管理出现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因此,应加快资产评估立法工作,首先积极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保障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并将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使得资产评估的管理更具权威性。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注重企业长远的发展,从企业长期利益的角度出发,防范资产评估风险。企业首先从员工入手,着手培养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招收已经考取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上岗;同时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力量;定期开展专业业务培训,加强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并对评估人员的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从而提高评估人员的职业素质修养。同时可以聘请资产评估业界专家作为机构顾问。设立资产评估顾问,有助于提高评估工作质量、防范评估风险。通过对评估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宣传来加以控制。

3、加强资产评估机构职业规范和内部管理

资产评估机构应该统一职业规范,以出台的资产评估准作为职业规范,对项目进行组织与管理、对资产评估人员执业进行规范。在实践中, 资产评估机构严格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进行执业,建立从开始受理评估业务、评估前期准备、具体业务评估过程、最后的评估报告以及后期的评估档案管理阶段在内的整个评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每个阶段都应该遵循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出进行评估时的必要工作,从而加强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从而防范评估人员执业风险。

4、建立评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时需要参考大量的资料信息,因此为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评估机构则应该建立评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使已有信息资源归类整理,能够最大限度地为评估人员所用,从而保障评估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5、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保险制度

注册资产评估师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不仅可以防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风险,而且也可以保障评估委托方的利益。

6、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注重诚实信用

企业的发展应该是树立质量竞争意识,克服短期利益驱动,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而诚信对于为社会中介服务的资产评估行业尤其重要。因此应该加强信用的意识来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杨健.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J].商业经济,2012(01)

[2]王香珠.论资产评估风险管理[J].现代商贸工业,2010(08)

[3]李明媛.资产评估风险防范的对策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09

[4]贾宝和.试论我国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对策[J].金融与经济,2007(10)

[5]江琴,黄丽娜.资产评估风险的规避[J].金融与经济,2007(02)

[6]刘勇.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及风险控制[J].中国资产评估,2006(09)

[7]史新浩.资产评估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通讯,2006(12)

[9]程阳春.资产评估执业风险及其防范[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01)

第8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宣传和贯彻,要求企业坚持“以质取胜”和“出口名牌”战略,将企业信用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项目。要求企业能自觉遵纪守法、履行承诺并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出口,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确保职工待遇,通过定期的顾客满意度调查,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确保诚信体系建设。还包括企业出口产品被预警、索赔、退货及投诉情况信息的搜集及应对等。客户验厂、分类管理和ISO9000标准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诸如企业生产条件、设备、各项资源、生产量等符合生产要求,确保产品实现。重点关注企业的资质、具备硬件情况、生产设备更新及能耗情况等。分类管理和ISO9000标准要求企业加强自检自控能力的建设,进而对各类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建议企业建立并完善自主实验室,注重开展贸易方关注的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的检验检测,特别是加强对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运和出口等全过程安全卫生质量把关与控制。重点控制产品设计、关键工序、不合格品管理等环节,建立包括重要原辅料进货检验及领用、合格供应商管理、产品加工、成品销售的台账和记录,不断提高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机构的分类管理和ISO9000标准注重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要求企业根据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控制及溯源管理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符合要求的质量手册、形成文件的程序、质量记录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满足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实现出口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建立覆盖各职能和层次的与质量方针一致的质量目标,并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进行有效的内审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分类管理和ISO9000标准规定要求员工素质达到一定要求,如企业相关检验、质检、部分管理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资质,实行凭证上岗制度,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的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要求实验室人员能及时收集并熟练掌握包括进口国检验标准在内的各项标准和操作规范等;要求企业管理人员能对原材料供方进行有效管理,如建立供方档案、抽查原辅材料质量、定期进行评价并及时取消不合格供方等;企业最高管理者具备质量安全意识,主动了解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确保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旨在规范环境管理行为,提高绿色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在国内外市场和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环境友善的形象,该系列标准被称为通向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广为世界各国所接受。SA8000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第三方认证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要素,旨在通过制订和推行严格的劳工标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改善劳工在与资本相互关系中的不利地位。很多大型采购商也有自己的社会责任验厂要求,包含SA8000关注的内容及公司的合法性、反恐等方面。5S管理旨在帮助企业改善生产环境,是其他管理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石之一,其关注内容有现场必需与非必需物品的整理,包括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仪器、工模夹具、管理文件、表册单据等物品摆放位置整顿,灰尘、污垢、碎屑、泥沙等一切脏东西的清扫擦拭,员工每日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清扫及最终全体员工良好工作习惯的养成。

相关术语综述

1风险管理

《ISO31000200险管理原则和指南》中对风险及风险管理的定义分别为“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组织都面临内部和外部的、使组织不能确定是否及何时实现其目标的因素和影响。这种不确定性所具有的对组织目标的影响就是风险”。组织通过识别、分析和评价是否运用风险处理修正风险以满足它们的风险准则,来管理风险。风险管理的过程如图1所示。本研究明确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要素进行风险管理,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来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明确环境信息:通过该过程,可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确定风险准则,风险准则是用于评价风险重要程度的标准;风险识别: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系统或组织目标得以实现的事件或情况;风险分析:通常涉及对风险事件潜在后果及相关概率的估计,以便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价:包括将风险分析的结果与预先设定的风险准则相比较,或者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行比较,确定风险的等级。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步骤,评估范围可涵盖项目、单个活动或具体事项等。ISO/IEC31010《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中给出了31种风险评估技术,并对评估技术的选择和特点进行了说明,复杂情况下可采用多种评估技术和方法。本研究涉及了失效模式、效应和危害度分析(FailureModeandEffectandCriticalityAnaly-sis,FMECA)、德尔菲法、风险矩阵。FMECA:用来识别组件或系统未能达到其设计意图的方法。根据其重要性和危害程度,FMECA可对每种被识别的失效模式进行排序。本研究用于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价过程。德尔菲法:综合各类专家观点并促其一致的方法。本研究用于确定各监管要素项目不符合的后果严重度和发生概率,为FMECA提供输入数据。风险矩阵:将后果分级与风险可能性相结合的方式。本研究用于确定最终各监管要素的风险等级。

应用

本研究的风险管理目标为:将风险管理应用于监管要素的确定,通过监管要素的符合性检查提高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客户验厂的通过率,降低企业出口产品因质量安全问题被预警、召回、退运的几率。研究对象为出口纺织服装企业的监管要素,风险管理过程主要有风险准则、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监测与评审。

1风险准则

本研究将监管要素项目划分为三个等级,即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高风险项目是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直接因素,如不符合必须立即整改,为分类评定和监管必查项。一般风险为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较间接因素且不符合的概率较高,如不符合可以逐步整改,为分类评定必查项、一年内监管检查覆盖即可。低风险为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间接因素且不符合的概率较低,如不符合可依据具体情况建议整改,为分类评定必查项、监管非必查项。

2风险评估

风险识别。通过前期对各类验厂要求的梳理汇总,可将监管要素分为一级条款为:质量诚信水平、生产能力、自检自控能力、管理体系、人员能力、环境和社会责任、现场管理等;二级条款为一级条款的详细要求。

风险分析。采用德尔菲法对不符合后果严重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确定。由检验检疫、第三方验厂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相关企业的代表组成了专家组。通过多次向专家组发放调查问卷,最终对各要素的后果严重度及发生概率达成一致意见,如表1、表2所示(本研究示例的为一级条款的评估过程,二级条款可按同样方法评估)。后果严重度包含国外法律法规的关注程度,客户验厂的关注度,导致预警、召回、索赔、退货及投诉的程度及对最终检验不合格率的影响度,发生概率则为在监管、验厂、评审时不符合的可能性。

风险评价。采用风险矩阵法对各要素进行风险定级,不同色块分别表示高风险、一般风险及低风险,如图2所示。通过比对,各监管要素的风险等级如表3所示。

3风险应对

根据风险的严重程度及风险管理原则与方针目标,组织专家确定风险应对的先后顺序,应对原则可参照3.1进行。

4监测与评审

结合工作绩效检查对监管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是确保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进行监管;二是实施风险的动态管理,当所涉及的监管要素有变化或有新的风险时,需同步对风险进行重新的识别与评价,并制定新的监管工作要求[10]。

第9篇:企业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范文

    关键词 企业风险管理框架 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 审计

    2004年9月29日,美国COSO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了《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即ERM-IF,简称“ 框架”),描述了适用于各类规模组织的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构成要素、原则与概念。框架集中关注风险管理,为董事会与管理层识别风险、规避陷阱、把握机遇进而增加股东价值提供了清晰的指南。

    1 风险管理综合框架的二分法评价

    风险管理综合框架开发时正值企业丑闻与失败的高发期,而企业丑闻与失败使投资者、公司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遭受重创。之后,改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颁布新的法律、规则及上市准则的呼声日益高涨。对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需求,冀望由此提供关键性的原则与概念、共同的理解基础以及明确的方向与指导变得日益迫切。COSO认为,此份《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填补了上述需求,并预言它将会被公司与其他组织(实际上所有的股东及利益相关方)广泛接纳。

    COSO委员会提出,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一个过程,应用于企业的战略制定和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项经营活动,用于确认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根据管理者经营的方式划分,企业风险管理包括8个相互关联的组成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和监控。内部环境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基础,为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组成部分运行提供了平台和结构。企业的目标制定是企业风险管理的起点,是其他步骤的驱动力量。整个过程是环环相扣的。在目标制定的前提下,企业需对影响目标的风险进行事件识别,进而对识别的事项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驱动风险反应,影响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和监控贯穿于企业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并对前面的各个组成要素进行修正。这样,企业风险管理不只是一个直线过程,即一个组成部分只会对下一个部分产生影响,而是一个多元化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即几乎任何组成部分都能够并将会影响另一个部分。企业风险管理的八个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对《内部控制综合框架》不是局部的修补和简单改良,而是在理念上的本质突破,体现在从“控制环境”到“内部环境”。这一修改使得企业关注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控制方面,而是从更宽阔的视野更综合更直接地考虑各种因素对风险的影响;强调管理层的责任,这在如今资本市场企业管理欺诈和舞弊泛滥的今天,是有积极意义的;目标制定中增加“战略目标”,使企业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从战略的高度关注企业的长远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将“风险评估”扩展为“事件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反应”,不是对原“风险评估”进行简单的细化,而是代表着企业风险意识日益增强和积极主动管理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拓展了内部控制,对企业风险管理这一更宽泛的主题作了更全面地关注。尽管后者并不旨在并且事实上也未曾替代内部控制框架,却将内部控制框架融入其中,因此,公司利用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既能满足对内部控制的需求,亦能向更完善的风险管理进程推进。

    《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指出,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假设是,每一主体存在的目的是为其股东创造价值。所有主体面临不确定性,管理层的挑战便是确定在其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过程中须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不确定性。不确定性同时代表风险与机遇,即侵蚀或增进价值的潜在性。企业风险管理强调应对所有事件既包括正面事件与负面事件进行综合识别,并且应该将其以适当的组合方式加以看待,而后通过对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的综合评估做出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企业风险管理能使管理层有效地处理不确定性及与之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增进创造价值的能力。当管理层制定战略与目标,在增长与回报目标及相关风险之间进行最佳权衡,并在追求主体目标的过程中有效率、有效益地配置资源时,便可实现价值最大化。

    企业风险管理有助于:①风险偏好与企业战略的协调,即管理层在评价战略方案、制定相关目标及开发相关风险管理机制的过程中应考虑主体的风险偏好;②改进风险反应决策,增进识别风险与风险反应(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共享以及风险接受等方案中进行选择)的精确性;③识别并管理多元化风险与企业内部交叉风险。企业面临无数风险,影响组织的不同部门,企业风险管理促进对相互关联的影响作出有效反应,对多元化风险作出综合反应;④获得健全的风险信息,促使管理层有效评估总的资本需求,改进资本配置。企业风险管理的上述潜在能力有助于管理层实现主体的业绩与盈利目标,防止资源损失,有助于确保有效的报告并遵循法律与规则,避免损害主体声誉及产生类似后果。总之,企业风险管理帮助主体实现既定目标,避免过程中的陷阱与意外事件。

    企业风险管理受到了极大的赞扬,在理论的层次上它也许很完美,但很明显,它的可操作性有限,它特别强调战略的高度,这也特别要求一个由责任心和有能力的领导,毕竟人的行为,特别是高层管理者的行为是不可观测的,作为经济人,必然会考虑个人效用,从而使整个管理体系不能有效执行,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可能导致整个风险管理的失效,可以说战略目标的要求既是这个框架的优势,也是它的软肋。同时,它的实施成本是很高的,中小企业实施可能不符合成本效益,面对高昂的成本,大企业的操作也可能流于形式。

    2 风险管理综合框架对现代审计的意义

    可以看到,风险管理综合框架自出台以后,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便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风险导向审计的重点是在评估审计风险后确定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并把有限的审计资源在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和低风险的审计领域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同时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事务所的效益。然而,从它实际在“四大”(安达信因为安然事件而解体)事务所中的应用情况来看却不是很理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风险导向审计的内在无法克服的缺陷。

    安然公司破产案不仅撕破了安然的假面具,而且也揭开了安达信会计事务所的暗箱操作黑幕。随着案情调查的不断深入,安达信公然违反公认会计原则,丧失起码职业道德的恶行昭然若揭。安然事件爆发后,许多新闻报道的资料显示,“四大”的审计质量令人担忧。20世纪80年代末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迫使普华支付了1亿多美元的赔偿,才与蒙受巨额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庭外和解;90年代加州奥然治县破产案、巴林银行理森舞弊案也把毕马威、德勤、永道卷入了代价高昂的诉讼;最近发生的施乐公司、朗讯公司、山登公司等重大恶性案件,“四大”也都牵涉其中。人们在对“四大”的审计质量表示担忧的同时,也对被“四大”广泛采用的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模式提出了质疑。

    (1)风险导向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高度考虑战略目标,强调行业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行业的特定知识,客户的特定知识,从某种程度上说,要求注册会计师成为一个全才,全才导致通才,对各方面都了解,但对行业的评价就没有深度,那么有必要按行业分类吗?这种专业化可以带来审计质量的提高,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审计效率,但是专业化也会带来垄断,垄断会造成腐败,进而造成低质量。另外,要求注册会计师有能力判断企业是否具有生存能力和合理的经营计划,这对内部高管都有困难,更何况外部审计人员。

    (2)风险导向审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功能强大的数据库,以满足注册会计师了解企业的战略、流程、风险评估、业绩衡量和持续改进的需要,因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必然要求持续的、大量的培训和再教育,这会巨大的增加成本,从而使规模小的事务所可能不堪重负,使小所面临破产和被并购的危险,是否会引起新一轮的制度变迁的混乱呢?事务所考虑成本效益,是否会采取更简化的审计策略,从而造成审计过程中的“偷懒”现象呢?

    (3)在风险导向审计下,注册会计师很容易把审计当成生意而不是职业,这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注册会计师缺少应有的职业判断。审计判断是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精髓,然而,一旦注册会计师把审计当成生意,其审计判断就会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考虑成本(风险)与收益的权衡。这里的成本既包括审计费用,又包括因民事诉讼而承担的赔偿责任。风险导向型审计的实质在于风险控制,而与审计相关的风险最终都体现为客户的经营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不会出现经营失败或其他重大事件,注册会计师通常不会承担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往往忽略了审计判断。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民事诉讼及赔偿制度尚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更容易使注册会计师失去应有的职业判断,这将严重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②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与医生和律师不同(医生只是对病人负责,律师只对当事人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是面向社会公众的,“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人”。鉴证是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职能,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为社会提供鉴证服务,保证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并直接影响着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正确性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如果注册会计师提供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将会造成决策的失误和资源使用的低效甚至无效,给公众带来的损失将是惨重的。因而,注册会计师应该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但是,一旦注册会计师考虑的只是生意,这种社会责任感将会淡化甚至消失,这将是整个社会的不幸。③注册会计师缺乏诚信。诚信原则大致包括诚实、信誉、正直等与道德标准有关的一些内容。在市场经济下,市场的各参与方都是理性的经济人,有着各自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追求。在市场中,尤其是资本市场,充满着机会和诱惑。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有的人会用道德约束自己,而有的人会经受不起利益的诱惑而置道德于不顾。如果市场参与者不讲道德,那么,再完美的制度安排、再严厉的制裁措施也是没有作用的。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公司、投资基金,或是律师与会计事务所等,除了必须达到必需的专业标准外,还必须在道德操守上做到诚信。离开了诚信二字,市场经济也就谈不上效率与公平。

    综上所述,风险管理综合框架的出台,既给我们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了指南,也带来了挑战,它有技术性和非技术性的因素,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应对。 

    参考文献

    1 陈汉文,王华,郑鑫成.安达信:事件与反思[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3

    2 朱荣恩,贺欣.内部控制框架的新发展——企业风险管理框架[J].审计研究,2003(6)

    3 朱荣恩,应唯,袁敏.美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J].会计研究,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