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精选(九篇)

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

第1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内容提要:目前我国刑法学中有关犯罪特征的争论,其核心就是没有明确在何种意义上讨论犯罪特征问题。从刑法学研究类型的角度分析,刑法学中有关犯罪特征的研究包括面向立法的研究和面向司法的研究,面向立法的刑法学研究认为犯罪的特征是应受刑法惩罚的社会危害性,面向司法的刑法学研究认为犯罪的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一、刑法学研究的类型划分

如果将刑法学研究与刑法的运行过程相联系,并且以此为标准来进行划分的话,刑法学研究可以分为面向立法的刑法学研究和面向司法的刑法学研究。

所谓面向立法的刑法研究是以刑事立法为最终目标的研究,包括事实判断、价值判断、解释选择和立法技术等问题。其中事实判断问题,意在揭示生活世界中存在哪些类型的利益关系、以往对于这些利益关系进行协调的手段是什么、其绩效如何;价值判断问题,意在以讨论事实判断问题得出结论为前提,依据特定的价值取向,决定生活世界的哪些类型的利益关系适合采用刑法手段进行协调,并依据特定的价值取向对相应的利益关系做出妥当的安排;解释选择问题,意在用刑法语言将价值判断的结论及其附属因素表述出来,完成从“生活世界”向“刑法世界”的转换,为刑法的成文化开辟道路;立法技术问题则是讨论在刑法成文化过程中,如何在一部法典或一部专门法律中,妥善容纳价值判断的结论。

所谓面向司法的刑法研究就是以司法适用为最终目标的研究,研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落实法典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主要是指司法技术问题,即主要讨论裁判者在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如何妥当地认定案件事实以及如何妥当理解、转述立法者体现在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判断及在必要时填充法律漏洞,并进一步评价行为的问题①。

同一事物,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就会呈现不同的样相。对于犯罪的特征而言,从面向立法和面向司法的角度来观察,它的表现也是不同的。

如果从面向立法的角度来看,它是以立法为最终目标,揭示某行为需要通过刑罚规制所进行的研究。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将可以规定在刑法中的犯罪行为与其他具有社会化危害性的行为区别开来,结合立法过程,对犯罪的特征所进行揭示。揭示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首先,犯罪的特征应该表现为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通过刑法来规制,也就是对于刑事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确定主要是通过事实判断问题的研究,揭示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其次,对于该行为是否应该通过刑法规制的确定主要通过价值判断问题的研究,以事实判断的结果为前提,在一定价值取向的指导下,决定该行为是否必须通过刑法规制,也就是确定该行为是否应该通过刑罚处罚或者说是否具有刑罚惩罚性的问题。结合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在面向立法的研究中,犯罪的特征是应受刑罚惩罚的社会危害性。

如果从面向司法的角度来看,它主要是为了司法适用,将落实在立法当中的价值判断结论通过法律解释揭示出来,也就是为了能够将犯罪行为与其他的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基于这个目的,就应该结合刑法的司法适用过程来揭示犯罪的特征,说到底就是揭示犯罪行的刑事违法性。而对于犯罪行为的违法性来说,它需要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来确定:首先,需要从形式上考察行为是否符合刑法法条有关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如果符合则具有形式的违法性;其次,需要从实质上考察行为是否具有阻却违法性的事由,确定行为在实质上是否具有违法性。结合这两个方面的研究,在面向司法的研究中,犯罪的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二、有关犯罪特征的不同观点

在中国刑法学中,有关犯罪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即我国刑法学中的通说观点,认为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第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是犯罪的实质的内容。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是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这是犯罪前两个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也是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相区别的重要特征之一[1](P382)。

第二种观点认为犯罪的特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犯罪的本质特征即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区别在于社会危害性程度不同,即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而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尚未达到这样严重的程度。所以,只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才能说明犯罪的根本特征,才能用以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同时,认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犯罪观的。正因为只有认清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才能从社会危害性的质与量的统一上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因而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第二,犯罪的法律特征即行为的刑事违法性。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指行为违反刑法规范,也可以说是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2](P16-17)。

第三种观点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立法机关认为,行为对合法权益的侵犯性已经达到了需要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来处理的程度,使用其他法律制裁方法已不足以保护合法权益。刑事违法性,或者称刑法禁止性,即犯罪行为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②。

第四种观点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应是“应受刑罚惩罚性”③。

第五种观点认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语境下,犯罪的本质特征就是刑事违法性④。

三、对各种观点的分析

我国有关犯罪特征的各种观点中,除了第四、五种观点认为犯罪的特征是应受刑罚惩罚性和刑事违法性的一特征说,其他其种观点都采取犯罪多特征说,其中如通说的观点认为:在这三个特征中,相比较而言,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居于重要地位,是第一位的。因为从逻辑和时间顺序上讲,先得有行为危害社会,而后才有对这种行为的法律评价,有这种评价,才谈得上负刑事责任。从构成犯罪来讲,也先得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什么也谈不上。这样,在三特征的关系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成了犯罪行为的第一位的特征,刑事违法性则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应受刑罚惩罚性则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法律后果。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惩罚性具有前置意义。所以,从犯罪三特征的关系上讲,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具有最基本特征的地位[1](P394)。首先,所谓特征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主要因素,该观点是将犯罪的不同侧面的特征罗列在一起,使人难以明确这些特征到底哪一种是为了将犯罪现象与其他何种现象区别开来。其次,将应受刑罚惩罚性作为犯罪的特征理由不足⑤。第三,以社会危害性作为犯罪的最基本的特征,很显然是从面向立法的角度来说的,但是它同时又将面向司法的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法律特征,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特征。

第二种观点认为就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与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关系而言,当某些行为侵犯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或公民的利益,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时,立法者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将这些行为在刑事法律中规定为犯罪和相应的刑罚,犯罪也就具有了刑事违法性的性质。由此可见,首先由于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然后才将这种行为在刑法上规定为犯罪,行为才具有刑事违法性,因而可以说,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前提,刑事违法性是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在刑事法律上的表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第一性的,刑事违法性是第二性的,是由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或者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严重程度,就不会有刑事违法性。因此,对于刑事违法性,我们必须将它与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结合起来理解,才能避免形式主义的理解的错误[2](P23)。这种观点认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特征,首先,和通说观点相同,难以确定此二特征中的哪一特征是为了区别犯罪与其他何种现象的特征。其次,混淆了面向立法的特征与面向司法的特征。如果从面向立法的角度而言,社会危害性不能明确区分犯罪行为与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行为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才能与其他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区别开来;如果从面向司法的角度而言,在刑事违法性的判断过程中,在行为是否具有实质的违法性的层面还是需要考虑社会危害性的因素。

第三种观点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都是统一关系。立法机关认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时,才将该行为规定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司法机关根据刑法认定为犯罪的行为,当然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不管是就观念的犯罪(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而言,还是就现实的犯罪(司法机关根据刑法认定的犯罪)而言,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都是统一的,而不是分裂的。由于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是统一的,故对刑法规范应从实质上进行理解,特别是对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为核心,使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犯罪构成的整体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另外,由于刑法禁止的行为都是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以,当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不能以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而否认其犯罪性。所应注意的是,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有些行为或许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在刑法中作禁止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该行为因为不具有犯罪的法律特征,故不能认定为犯罪。这表面上说明犯罪的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相分离,但既然立法机关没有在刑法中作出禁止性规定,就不能证实立法机关认为该行为具有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不具有犯罪的法律特征的行为,也不具有犯罪的本质特征[3](P81-85)。这种观点认为作为犯罪特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统一关系,并且还注意到了立法与司法的不统一情况,但是很遗憾该观点没有进而从立法和司法两个侧面将犯罪的特征分离开来,因为在面向立法的角度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是基础,而刑事违法性是目标;在面向司法的角度时,刑事违法性是基础,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的要素。

第四种观点认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应是“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理由如下:应受刑罚惩罚性体现了犯罪与其他危害行为之间的内部联系。同时,应受刑罚惩罚性也表现了犯罪本身特有的内部联系——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一定程度。应受刑罚惩罚性不仅直接全面地反映了犯罪的本质,能为人们直觉所把握,而且也是区分犯罪与其他行为的科学标准。因此,它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从立法上讲,确定一个行为是否为犯罪,关键不是看这种行为是否有社会危害性,而是看其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了一定程度即应不应受刑罚惩罚。从司法上看,有了这个标准,我们不仅可以将形式上虽然具备刑法所禁止的行为特征,但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达到应受刑罚惩罚程度的行为排除于犯罪之外,而且还可以将我国刑法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应受刑罚惩罚性程度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关于类推的规定纳入犯罪之列,从而不枉不纵,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⑥。这种观点提出犯罪的一特征即应受刑罚惩罚性,应该说确定特征的标准非常明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应受刑罚惩罚性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中,每个个体关于应受刑罚惩罚的判断是不一样的,这样势必会在犯罪的认定上出现混乱,因此将应受刑罚惩罚性作为犯罪的特征不太妥当。另外,从立法上讲,应受刑罚惩罚性必须以社会危害性为基础;从司法上讲,应受刑罚惩罚性必须以刑事违法性为基础。

四、结语

上述各种有关犯罪特征的观点其实是和犯罪概念的定义形式密切相关的,在刑法学中有关犯罪的定义可以分为形式的定义、实质的定义和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定义。一般认为我国的犯罪定义是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定义,因此对于犯罪特征的揭示也是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来进行的,这就是学者们围绕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产生争论的主要原因。但是即便是犯罪的定义也同样具有面向立法和面向司法的倾向,一般说来,实质的犯罪定义是面向立法的,而形式的犯罪定义是面向司法的。

实质的犯罪定义不能成为司法实践中判断某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标准,因为其缺乏确定性,而只能成为在立法过程中相互妥协和相互争论的对象,也就是说“刑法的意志体现,完成并停留在立法阶段”[4](P8)。与实质的犯罪定义相对应的就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即社会危害性,这些特征也仅仅能够成为立法过程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应该被规定在刑法中的根据,不能直接成为司法实践中定罪的依据。

对于犯罪的形式定义而言,它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将对犯罪的定义限制在刑法规定的范围之内,从刑法规定出发来为犯罪下定义,这种定义是与面向司法的刑法学密切相联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确定性,这恰恰是司法实践所最需要的。与形式的犯罪定义相对应的是形式的犯罪特征即刑事违法性,对于刑事违法性并不是说不需要实质的判断,只是说实质的判断是被限制在严密的形式的框架之内的。

对于我国的形式与实质的犯罪定义而言,它们也同样存在着实质的犯罪定义的缺陷,这种缺陷导致了在犯罪特征问题认识上的混乱,这种混乱的根源是没有区分面向立法的刑法学研究与面向司法的刑法学研究。

注释:

①该部分内容主要参考王轶有关民法问题与民法学问题类型分析方法的论述,具体论述可参见王轶:《物权变动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7页;《物权优先效力的问题属性与讨论方法》,载崔建远主编《民法9人行(第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327—332页;《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第107—113页;《物权请求权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第74—81页;《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1期,第87—97页;《物权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第36页以下。

②此观点的详细内容可参见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81—85页。

③此观点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林:《刑法散得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344页。另可见林:《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法学季刊》1986年第2期。

④此观点的详细内容可参见黎宏:《罪刑法定原则下犯罪的概念及其特征——犯罪概念新解》,《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第10—19页。

⑤对于应受刑罚惩罚性不能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学者论述的理由如下:第一,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二,将应受刑罚惩罚性列为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并无必要;第三,不是应受刑罚惩罚性制约犯罪,而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行为构成犯罪,从而决定行为应受刑罚处罚;第四,在犯罪定义中将应受刑罚惩罚性列为犯罪的一个基本特征,在逻辑上犯了循环定义的错误;第五,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也不便说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第六,外国不少立法例,并未把应受刑罚惩罚性列为犯罪的特征。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修订版,第15—16页。笔者认为从面向立法的角度来说,应受刑罚惩罚性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应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并规定了主要依据,将其作为法律后果很难说得通;从面向司法的角度来说,应受刑罚惩罚性本身就被包含在刑事违法性之中,没有必要单独存在。

⑥详细内容参见林:《刑法散得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344页。另可见林:《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法学季刊》1986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高铭暄.刑法学原理:第一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2]马克昌.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

第2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论文关键词]会话 特征 女性朋友 五大策略

[论文摘要]本研究以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中的人物对话为语料来源,使用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英国的女性主义语言学家詹妮弗?柯茨提出的女性用话语建构友谊的五大策略为理论框架,分析了女性朋友间的谈话特征及其形成的深层原因,验证了五大策略分析法对于电视剧语言的适用性和文学语言作为语料对于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可行性。

一、引言

在女性意识普遍觉醒和社会语言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很多研究者对女性语言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经过对前人研究的深入调查和分析,作者发现,以往的研究可归为三大类:(1)从结构主义的角度分析女性的语言特征,比如语音层面、词汇层面、句法层面、会话层面等等;(2)从女权主义的角度分析语言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并从父权社会的影响上分析这些特征形成的深层原因,(3)从男性与女性语言特征的对比角度来研究性别对于语言的影响。另一方面,这些研究又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两点:第一,前人使用的语料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前人或从社会语言学角度研究女性友谊问题,或从语言学角度研究女性语言问题,很少有人将二者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试图从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会话分析的角度出发,对电视剧中女性朋友之间对话的文体特征进行研究,并揭示促使她们形成这些特征的深层原因。

二、研究方法

(1)研究问题。本文以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中的人物对话为语料来源,以英国的女性主义语言学家詹妮弗?柯茨(1996)在《女士交谈——建构女性友谊的话语》中提出的女性用话语建构友谊的五大策略为理论框架,分析女性朋友的谈话特征,因此,本文的研究问题如下:女性朋友间交谈的具体特征是什么?②这些特征形成的深层原因都有哪些?詹妮弗?柯茨的女性用话语建构友谊的五大策略对于中国语言研究的适用性如何?

(2)研究语料。电视剧《好想好想谈恋爱》是由刘心刚导演的都市爱情片,故事围绕四个大龄未婚的死党闺密在感情历程上分享着彼此的爱恋,安慰着彼此的伤痛,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故事。剧中每集都有一个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故事,剧中处处充满了四个闺密坐在咖啡厅、家中客厅、美容院、高档餐厅、聚会犄角等场合的密切交谈的场景。因此,作为研究女性朋友间谈话特征的语料,它是比较好的素材来源,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研究方法。本研究从这部36集电视连续剧的DVD版中任意选取6集中的四人交谈对话场景,共12例,使用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詹妮弗?柯茨的交谈资料文本改写规则,转写并标注出这些谈话的基本内容和要素,如意群、停顿、重叠、话轮、音调、省略、语气等,然后利用詹妮弗?柯茨的五大策略作为分析框架,解析了女性朋友之间对话的五大特征。

三、研究发现

通过对转写材料的分析,研究发现女性朋友间的谈话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女性交谈话题的内部结构。女性朋友间的谈话话题非常的生活化、随意化,但大部分都直接来源于女性的个人经历,尤其是家庭、情感和生活琐事,并且她们善于非常连贯的从一个话题转入另一个话题,这体现了女性朋友在谈话中能够遵守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中的相关分则,且其中各个话题的结构多种多样,但基本上采用了(故事+故事+…+讨论)或者(故事+讨论)的形式,但有时也会出现(纯故事)或者(纯讨论)作为一个话题的现象,但并不很多。

(2)模糊限制语的使用。本研究发现,女性朋友在模糊限制语的使用方面,统计结果与詹妮弗?柯茨的结论稍有出入,总体说来数量不多,这可能是与模糊限制语容易拉大谈话者之间的距离有关,也可能和电视剧语言注重欣赏性和简练性有关,但它们往往也可以表达多种功能。

(3)重复现象的频繁出现。重复是女性朋友交谈的基本特征,在不同层次上发挥作用。女性谈话中的重复现象,体现在单个词语、语义,句子语法结构、主题等几个方面,建构了文本的连贯,又表明了女性朋友的对话坚持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以及她们之间和谐、一致、亲密的关系特征。这也证明,在交谈中适当的重复别人的话语有助于培养亲密无间的友谊关系。

(4)合作话语。在分析中我们发现,话轮往往在各个交谈参与者之间平均分配,各个交谈者不仅自身贡献话语,而且还会积极的思考参与,帮助对方共建话语,甚至在谈话中出现异口同声的语言重叠现象,这都说明了女性朋友之间的平等关系和积极的交流心态,以及在交谈中互相合作共同完成话语的特征。

四、特征形成的深层原因

女性朋友间的谈话特征形成与多种因素密切相关,本文将从历史、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四个方面探讨其形成的深层原因:首先,从历史根源上说,男女的生理差异导致他们在社会中承担着不同的劳动分工,男主外女主内,逐渐形成了男性主导的父权社会,女性成为附属的第二性,长期的较低的社会地位使得他们在说话的方式上更加注重合作和礼貌。其次,从社会的影响方面来说,社会对不同的性别有着不同的角色要求和性别期待,从出生开始他们就受到不同的教育,受到长辈们不同性别期待的严重影响。最后,从心理的角度来说,社会地位越低就越倾向于遵守社会规范。女性作为社会的第二性,从心理上来说,社会安全感相对来说较低。另外,作为下一代的教育者,为了给孩子更多正面的教育和影响,她们的话语也会更加的礼貌,这都导致她们往往也会主动遵守社会规约。

五、结论和启示

综上所述,本研究不仅分析了女性朋友间谈话的五大特征及其形成的深层原因,而且验证了詹妮弗?柯茨的五大策略分析法对于电视剧语言的适用性和文学语言作为语料对于社会语言学研究的可行性。该研究将会对学校教学、家庭教育、女性研究以及社会语言学的研究都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詹妮弗·柯茨(2006),女士交谈一建构女性友谊的话语

第3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 道德人格;特质;社会认知

分类号 B848

当代西方道德心理学的一个转向是道德人格(moral personality)研究。它的兴起直接源于对科尔伯格道德认知理论的反思。在过去的近50年中,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一直居于道德心理学的主导地位,并对当代的道德心理研究和道德教育实践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科尔伯格的理论未能解决好知情和知行的关系问题(郭本禹,1999)。针对科尔伯格忽视道德情感的倾向,道德心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关爱、宽恕、移情和道德情绪等系列研究主题,这是由道德认知到道德情感的转向。同时,针对科尔伯格未能解决知行关系的问题,许多研究者认识到,必须整合道德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方法与理论,将道德人格引入道德心理学领域,才能更好地理解个体的道德行为,这就是由道德认知到道德人格的转向(Lapsley,1996;Blasi,2004;Walker,2004)。

由于人格理论基础不同,西方的道德人格研究可大体分为两类取向:特质取向和社会认知取向,其在道德人格的基本观点和具体研究方面各有特色,并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积极推动了处于低谷时期的道德心理学的发展。

1 西方道德人格研究的特质取向

1.1 基本观点

道德人格研究的特质取向以特质论为理论基础,把道德人格理解为与道德有关的人格特质。Walker等人(Walker,1999;Walker&Herming,2004;Walker&Frimer,2007)进行的一系列研究都是以此为立论基础,并且研究结果也支持了其观点。例如,有研究(Walker,1999)发现,在大五人格特质上,道德榜样的责任感和宜人性特征最突出。Matsuba等人(Matsuba&Walker,2004)提出应当借鉴McAdams的方法对道德人格进行系统评定,可从三个角度入手:(1)倾向性特质(dispositionaltraits),是跨情境的、概括性的、稳定的特质或倾向,如大五人格特征;(2)特征性适应(characteristicadaption),是在特殊的、短暂的情境性角色中表现出来的特征,属于人格的动机性和策略性方面,包括合群性、繁殖感和个人成长等;(3)生活叙事(life narratives),是个体同一性的心理建构,以产生生活的目的和意义,包括早期优势和生活经验的变化等。这里的系统评定实质也是以特质论为其主要理论基础。

1.2 具体研究

特质取向的道德人格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道德榜样的自然概念研究,即人们认为的道德榜样应该具备的人格特质,意在刻画与道德有关的内隐人格理论;二是真实道德榜样的人格特征研究,即揭示道德榜样的真正心理过程,并且对道德榜样与一般人的相关特征进行比较。

1.2.1 道德榜样的自然概念研究

Walker等人对道德榜样的自然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Walker和Pitts(1998)曾运用自由列举、等级评定和相似性分类等方法,探讨了道德榜样、宗教榜样和精神榜样的自然概念。结果表明,道德榜样最被认可的特征是关心做正确的事、忠于配偶、具有明晰的价值和守法等,并可聚类为六个成分:有原则的一理想主义的、可靠的一忠诚的、正直、关爱-值得信任的、公正的、自信,综合为两个维度:自我(如自信)-他人(如关爱)、内部(如良心)一外部(如守法)。随后,Walker(1999)根据大五人格因素对被试列举的道德榜样的描述词进行了分析,发现与宗教榜样和精神榜样相比,道德榜样的责任感和宜人性特征最突出。Walker和Henning(2004)还研究了公正、勇敢和关爱三种道德榜样的自然概念。维度评定和人格剖面分析均显示,勇敢榜样的外倾性特征最强,关怀榜样的宜人性特征最强,公正榜样的责任感和经验开放性最突出。层次聚类分析表明,公正榜样的人格特征有五类:诚实的、公正的、有原则的、理智的、有责任心的,勇敢榜样的人格特征有五类:无畏的、自信的、英勇坚强的、献身的、自我牺牲的,关怀榜样的特征有三类:有爱心的-移情的、利他的、诚实可靠的。多维度测量发现,公正榜样的特征维度是品格和特殊性,勇敢榜样的特征维度是无私性和能动性,关怀榜样的特征维度是真诚和情绪。这些结果表明,人们对不同类型道德榜样的理解是不同的。

1.2.2 真实道德榜样的人格特征研究

道德榜样的自然概念研究过度依赖于特定文化群体的语言表述,且仅停留在描述水平,而不能揭示道德榜样的真实道德心理过程。因此,很多研究对真实道德榜样的人格特征进行了研究。Matsuba和Walker(2004)采用McAdams的人格系统评定方法对40名青少年关爱榜样的人格特点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在倾向性特质方面,榜样组的宜人性得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在特征性适应方面,榜样组的道德发展、信仰发展和社会性发展显著优于对照组,自我同一性暂停或混乱得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更倾向于寻求与他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并认为同伴更加值得信任;在生活叙事方面,榜样组的主体性动机主题得分、儿童期对他人苦难知觉的得分、思想观念深度得分和社会目标得分显著高于对照组(Matsuba&Walker,2005)。这些研究发现表明,道德榜样的人格特征的确是多层面的,系统的人格评定有助于深入认识道德榜样的人格特点。但是,这两项研究只研究了一类青少年道德榜样,不能反映各个年龄阶段的各类道德榜样的人格特点,也未能从根本上说明道德人格在道德行为中的作用。

最近,Walker和Filmer(2007)针对上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考察。他们发现:(1)道德人格能够解释道德行为的相当部分的变异,可以弥合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之间的缺口。对勇敢榜样而言,道德人格因素的加入能够把对道德行为的预测由52%提高到86%;对于关爱榜样而言,道德人格因素的加入能够把对道德行为的预测由76%提高到92%。(2)在道德榜样的共有特征方面,榜样组比对照组具有更多的主体性和共享性,生活故事的情调更加积极,其生活经历更有可能进行救赎式的建构,对他人的需要更加敏感,生命中出现了更多的帮助者,依恋更加安全。(3)在不同类型道德榜样的人格特征方面,关爱榜样比勇敢榜样在抚(倾

向性特质)上的得分更高,表现出了更多的繁殖感(特征性适应)奋斗(即为下一代提供条件,为他人而贡献自己的力量),生活故事的情调(生活叙事)更为乐观。这一研究既初步论证了道德人格在道德功能中的作用,又发现了不同类型道德榜样共有和特有的人格特征。

2 西方道德人格研究的社会认知取向

2.1 基本观点

Lapsley等人对道德人格的特质取向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道德人格的社会认知观点。他们指出,人格倾向并没有表现出特质理论所预期的跨情境一致性,也未阐明情境因素对特质倾向的影响,忽视了情境中个体行为一致的复杂性。人格的特质取向只能说明道德人格的“已有”(having)的一面,而不能说明道德人格的“正在发生”(doing)的一面(Lapsley,1999)。Lapsley和Lasky(2001)认为,道德人格研究应当采取另一条道路,即强调人格的个体内部过程的社会认知路线,可以根据社会认知图式、知识结构和认知-情感机制来解释道德人格。道德人格的社会认知取向具有以下六点优势(Lapsley&Narvaez,2004):(1)保留了认知的重要性,但是认知被看作更为广义上的心理表征、加工和机制。(2)强调自我过程、个人目标和生活任务的重要性,这些赋予个人动机和目的性努力以意义。(3)重视人格的情感。人格被看作是一个有组织的、一致的、稳定的认知一情感系统。(4)强调认知一情感与变化的社会情境双向的相互作用。(5)提供了一种解决人格一致性的途径,即承认适当的情境变化性,可在个人与情境的相互作用中发现人格的倾向性特征。(6)可以把其他研究成果整合入道德人格的研究。关于认知和情感的研究,如记忆、动机和自我调节的研究都可对道德人格的研究产生借鉴意义。

基于上述认识,Lapsley和Narvaez(2005)认为,道德人格最好被理解为解释社会事件时道德图式的习惯可及性(chronic accessibility)。具有道德同一性或道德品格的人,其道德图式在社会信息加工中是习惯可及(经常被使用)和容易被激活的。这种道德习惯性是个体差异的一个维度,那些习惯可及的道德知识结构是个人自我同一性的本质、核心和重要部分。正是由于道德图式是习惯可及的,道德榜样不需要科尔伯格所说的深思熟虑的决策过程,就能进行自发道德推理,进而自动实施行为。此外,Cervone(2006)坚持人格的社会认知观,把人格看作个体内部的一种复杂的认知情感加工系统,提出了知识一评价人格结构(Knowledge-and-Appraisal Personality Architecture,KAPA)理论,并认为对道德人格的分析可结合此理论来进行。但他只提供了一个框架,并没有展开论述。

2.2 具体研究

Lapslcy和Lasky(2001)采用标准再认记忆范式考察了道德人格的原型概念及其对社会信息加工的影响。研究者假设,如果道德人格是围绕原型组织的,那么这些原型的启动应当影响信息加工和记忆。实验中,首先通过典型性评价确定20个核心品格特质和20个边缘品格特质。然后进入记忆阶段,被试要学习20个陈述句,有10个句子包含10个核心品格词汇,10个句子包含10个边缘品格词汇。在再认阶段,被试要识别40个陈述句,有20个是学习过的,20个是之前未见的(10个包含核心品格词汇,10个包含边缘品格词汇)。结果发现,与之前未见的边缘特质品格相比,被试更多地错误再认了之前未见的核心品格特质。这证明了最初的假设。

Navaez等人(Navaez,Lapsley,Hagele,&Lasky,2006)为道德人格的社会认知观点提供了实证证明。在研究一中,Navaez等人采用了自发特质推理(spontaneous traitinference,即STI)范式,来验证具有习惯可及的道德图式的个体是否更有可能进行自发道德特质推理。所谓自发特质推理,是指在缺少明确目的的情况下,根据行为者的行为推论其人格特质或形成印象的过程。结果表明,自发加工条件下,提供倾向线索时的道德图式的习惯可及比非习惯可及引发了更多的自发特质推理;提供语义线索时的道德图式的非习惯可及性的效果好于倾向线索。研究二则采用词汇决策任务来考察道德图式习惯可及性的差异是否影响对故事主人公的道德评价。研究发现,在主人公未助人故事中,道德图式习惯可及性的主效应显著:在对探测词的反应上,高道德图式习惯可及的被试在主人公帮助与未帮助条件下一样快,低道德图式习惯可及的被试在主人公帮助条件下要快于主人公未帮助条件;主人公未帮助条件下,高道德图式习惯可及的被试的反应更快。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根据道德知识结构的习惯可及性来理解道德人格是很有价值的,能够揭示个体内部的道德心理过程和整体动态性。

3 总结与展望

第4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创业胜任力;特征维度;创业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0-0126-02

一、创业胜任力的定义研究

胜任力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Taylor所提出的“时间―动作研究”。Mc Celland(1973)认为,胜任力与工作中的显著绩效相关,体现为知识、技能、能力、特质或动机的集合。Lyle.M.Spencer(1993)在Mc Celland的研究基础上新加入一个层面――自我概念。Green(1999)认为,胜任力是完成工作目标所需要的工作习惯和个人技能,因此,胜任力模型(Competence Mode)可以用冰山模型来描述,即包括行为和特质。水面上的部分(知识和技能),即基准性胜任力(Threshold Competence)特征,这是岗位胜任的最基本素质;水面下的部分(社会角色、自我概念、特质和动机),即鉴别性胜任力(Differentiating Competence)特征,这是绩效优异者的关键因素,能与普通绩效区别开来。Man和Lau(2000)从中小型企业竞争力出发,通过调查和访谈众多香港中小型服务业的管理者和所有者,认为创业胜任力是在创业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各项优异特质之和,包括技能、知识和性格特征等。

根据林颖在2010年提出的观点,我国胜任力研究经历三个阶段:1998―2002年的奠基阶段,主要学者代表有王重鸣、时勘等,主要以介绍西方胜任力的相关研究为主;2003―2004年扩大阶段,如个体层面的胜任力与工作绩效的关系实证研究、组织竞争力视觉下的研究、建模及模型构建方法研究等;2005年以来的深化阶段。当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集中于以下三方面:一是创业教育模式、教育机制、体系,如岳锋利(2005)提出目标、方式、作用的三维模型,席升阳(2004)提出了“中国创业学”学科体系;二是创业意识、动机、能力的培养,如吴剑平、于源溟、明辉等就提出了创业实践的重要性;三是高校创业的方法和途径。刘帮成、唐宁玉、陶祁(2003)指出,应该从个人层面和组织层面来界定创业胜任力更恰当,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关于创业胜任力的研究最后落脚点都是个人和组织创业胜任力相互协调的综合层面。

二、创业胜任力特征维度

在对创业胜任力内涵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外学者逐步将研究视角转向胜任力的特征维度,开始从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学角度研究创业者的特质,尤其是高绩效者的核心要素,包括创业者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特质,试图通过对创业者的心理活动和功能表现来解释创业绩效。这些文献提及了创业成功者的共性,如创新意识、风险承担意识、自我控制力、成就驱动等。Kirzner(1979)首先提出创业者心理认知特征的一个维度“洞察力”,认为创业者要有非常敏锐的市场洞察能力。Shave和Scott(1991)强调了创业者的社会认知能力和学习能力的重要性。Woodward(1988)认为,创业者个人的社会网络可以成为创业的社会资本,有利于在创业过程中及时获取相应资源帮助企业成长,是创业导向和创业绩效的中间变量。Shane(2000)认为,创业过程中的创造力和机会识别能力的基础是信息的搜集和分析能力。Sternberg(1999)提出了创业胜任力的三方面,即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

从已有文献看,国外对创业研究的焦点聚焦在创业主体、创业过程、创业环境以及它们三个要素的交集区域四个层面,创业主体可以包括个体、群体、组织、行业和社会等多个层面,分别从能力胜任、心理胜任和社会胜任三个维度对创业胜任力进行了讨论。能力胜任是指完成创业目标所需的能力,这是创业胜任力的核心要素;心理胜任是指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对压力所需的心理资本;社会胜任维度则主要关注在特定创业环境中创业主体的行为表现以及创业主体所拥有的以社会资本和社会网络来展现的社会胜任力。但是,这三种能力都是通过定性描述,边界模糊甚至存在交叉,彼此之间相互影响,仅依靠其中一种能力是无法取得创业成功的,不同的组合方式和作用结构也会影响创业绩效的高低,所以很难将这三种能力准确地区分。

托马斯归纳提炼出了创业胜任力特征的六维结构模型,即概念胜任力、组织胜任力、关系胜任力、机会胜任力、战略胜任力和承诺胜任力。这是目前适用最广泛的创业胜任力特征模型,在不同创业环境的实证研究中都得到了验证。六维度模型在国内也得到了很多学者的普遍认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验证、补充。冯华和杜红(2005)在六维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学习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两个维度,提出了创业胜任力的八维模型,并把这些胜任维度划分为创业竞争力、创业执行力和创业素质持续改进能力三个创业行为范畴,指出创业胜任力对创业绩效产生直接影响。

三、创业胜任力研究评述

目前,现有的这些创业胜任力模型主要以定性分析为主,学者韦雪艳曾对创业教育研究方法进行了归类,发现82.5%仍然是描述性方法,14.6%采用探索性方法,而深入探讨变量之间关系的因果关系的验证性分析极少。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是评价的两种不同技术量度,这二者各有优劣,只有将二者科学地结合起来运用,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定量方法研究的不足,这就使得当前该领域研究缺乏强有力的实践支撑,影响了研究的有效性及指导性。

现有这些研究更多是从创业主体的能力胜任和心理胜任出发,探讨与创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体现为各项胜任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却忽视了创业环境和创业过程的相关性。创业环境也是影响创业胜任力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在创业周期里会影响创业胜任力维度的作用力,在特定的经营环境中也会影响其他创业胜任力的发展。

同时,目前国内外学者提出的创业胜任力模型和特征维度,具有较大的共性,在较大范围内都有一定的适用性。但是,创业的具体行为在不同的环境、周期、行业下所具备的创业胜任力是不完全相同的,具有一定的个性特征。因此,目前的研究缺乏对具体环境、行业、创业阶段以及特定创业人群的胜任力研究,这也是后续进一步研究的方向和趋势。

参考文献:

[1] 冯华,杜红.创业胜任力特征与创业绩效的关系分析[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6):18-19.

[2] 胡文静.创业胜任力特征的研究进展及其趋势[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1):59-62.

[3] 张菡.创业团队胜任力研究述评[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7):30-31

[4] 毛翠云,王世坤.基于素质模型的创业者胜任力测评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21):127-130

第5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培养类型;学术型;应用型;特征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10)03-0095-04

Abstract:In view of the reality conflict between increasing demand for high-level application-oriented sports talents and current academic-oriented cultivation model, basis on the analyzing the status quo, the paper , combined a certain division of principle, has drawn up two kinds of cultivation models for the sports Master degree candidate the―academic-orientation and application-orientation considering the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of sports Master graduate education, the purpose of our education and sports Master graduate education,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sports and sports science, the development demand of graduate education and social with a view to optimize the cultivation model for sports Master degree candidate to meet society′s needs and improve efficiency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Key words: cultivation model; academic-orientation; application-orientation; characteristic

目前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庞大,培养目标过于单一(培养学术型人才),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特殊的国情相吻合,具有中国特色。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尤其是本科教育的大众化,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原先本科层次的人才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适时根据情况的变化,于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2005年3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2005]8号)。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专业学位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不得不使我们进一步深思目前我国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研究型人才“过剩问题”所带来的问题。所以,改革目前我国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尤为急迫。故需要从目前我国学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内部入手,探究“学术学位”体制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及其特征,以符合社会需求的要求,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而且也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积极的参考。

1 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现状

研究生培养类型是指按照研究生的某种共性而培养的不同层次研究生的种类。通过对50家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调查分析,发现目前绝大部分培养单位的培养类型以学术型为主,仅有少量单位为应用型(如表1所示),而通过对50家用人单位调查发现用人单位需求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类型以应用型为主(如表2所示)。这一现状是导致目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难以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低的重要原因。在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体育人才需求不断增加的当今,需重新审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并规定内在特征。

2 培养类型划分及其特征的影响因素

人才培养类型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从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与人才培养类型及其特征来看,本质特征是人才类型及其特征确定的基础;从教育目的与人才类型(培养类型)的关系上看,教育的目的决定人才培养类型的选择。但是人才培养类型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类型还受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对象―体育及其现象、学科基础―体育学、社会发展和需要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等众多因素影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是一个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要做到科学划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需要对所有影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的因素进行逐一分析。

2.1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规定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最本质的内涵,是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区别于其它学科和层次教育的根本和独特原因,保证其本质的源头所在[1],同时也是确定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及其特征的根本。根据相关研究,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为:以体育及其现象为研究对象、以体育学为学科基础的专业性教育;带有学术性和应用性双重色彩的时代性教育;推动人类健康发展和文化进步的精英性、创新性教育[2],这一定位为确定培养类型及其特征的确定奠定了基础。

2.2 教育的目标

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对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的预期效果,是对受教育者的期望。教育目标有显明的时代标签,不同的时期,社会需要不同的人才类型,体现在研究生教育上即不同时期,培养类型不同。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教育的一个子系统,其人才培养类型受教育这个大系统影响。教育的目标规定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划定的方向,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是在研究生教育目标基础上确定的。当前我国教育目标体现在时展阶段上就是教育方针。

2.3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目标作为研究生教育目标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是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划分的直接决定因素。由于当前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目标是培养掌握坚实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在推动体育和体育学在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基础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因此,划定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时必然体现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目标。

2.4 体育学的发展趋势

以体育学为学科基础的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需要在体育学的基础上进行人才的培养,其人才培养的类型受体育学这门学科影响。体育学学科的发展趋势即是体育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前景,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具有极强的导向作用。当前体育学的发展趋势是体育学在体育实践应用过程中与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的结果。体育学的实践过程,需要一批掌握理论知识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去实现体育学在社会系统的实践,一方面促进体育学的一些理论具体应用到实践领域,推动体育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需要在实践的过程中及时发现新的体育现象,并在分析新现象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理论和新的学科。

2.5 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加之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和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人才的积淀,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已经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原有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培养掌握一定理论知识的教育科研人才的历史任务。目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更多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实践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当前绝大多数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在体育学研究生教育发展不断完善的历史条件下将走向社会,在社会具体实践岗位上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在体育学研究生教育不断发展完善的背景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已逐渐由学术型教育向应用型教育方向发展。

3 培养类型划分的原则

3.1 系统性原则

人才类型的划分是在分析众多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系统开展的结果,因此,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的划分应遵循系统性原则。

3.2 规范性原则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划分的规范性原则是指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类型的划分在遵循一定原则的基础上,形成比较规范的类型,以更好的推进在此基础上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开展。规范性,要求人才培养类型划分所涉及的各种因素以及划分出来的标准符合一定的规定,既能体现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又能和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文件、规定相符合,做到有章可循。

3.3 适时性原则

适时性原则体现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必须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需要,人才培养类型要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的需要相符合。作为高层次教育之一的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需要适应时展的需要,与社会发展相符合,在人才培养类型上也就表现为人才类型的划分要适应时代需要,人才培养类型要适应社会对体育人才类型的需要。

3.4 动态性原则

我国社会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需要类型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这是由于体育、体育学、研究生教育以及社会发展等众多因素发展变化的结果。由于这些因素还将继续发展变化下去,社会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类型的需求也必然会发生变化。因此,在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的划分上应遵循动态性原则,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而适时调整人才类型的划分。

3.5 效率性原则

对于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来说,存在着①个人经济效益;②个人非经济效益;③社会经济效益;④社会非经济效益这样四种效益。强调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划分的效率性原则,就是体现在既有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重新划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提高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效率,实现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本人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以及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的提高。

3.6 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原则是指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类型的划分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各个构成因素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尤其是对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个人的发展方向选择上,做到最大程度上影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针对自身的特点、爱好以及个人知识体系,在具体研究方向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未来就业的方向。同时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的划分应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过程涉及的各个因素以及评价和淘汰体系的选择上发挥导向作用。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划分的各个原则是一个整体,各个原则一起共同构成了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类型的划分原则,其中任何一个原则不能在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的划分过程中实现好,都会影响到其它原则在划分过程中的应用,并最终影响到人才培养类型划分的科学性。坚持人才类型划分原则的统一、协调,是实现科学划分的基础。

4 培养类型的划分及其特征

在明确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本质特征和影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划分的因素(各要素之间是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组成了一个复杂的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划分类型影响系统),遵循人才培养培养类型划分有关原则的基础上(如图1所示),可以将目前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型(研究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一类是应用型(实践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

4.1 学术型(研究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是目前以及以前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类型,在一定时期内是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唯一类型。随着体育学研究生教育的不断完善,尤其是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历史任务正在发生蜕变。作为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准备阶段,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任务应该而且一直渗透于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始终,仅仅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要求不同,其总的学术型人才培养目标是一致的。作为继续博士研究深造或者就业单位主要为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发展方向为体育研究人员的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在当前应具备以下一些特征:

4.1.1 坚实而广博的理论知识

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发展方向为继续深造,或者可以说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主要任务是为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储备人才。学术型研究生,需要具备坚实的本专业知识,以及其它学科的理论知识,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体育已经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在发展的过程不断产生新的体育现象,而作为学科基础的体育学,内涵和外延不断发生变化,并在与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学科。与之相适应,研究生的知识体系要宽广,应具有坚实而广博的理论知识。

4.1.2 一定的学术研究实践操作素质

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不仅要具备坚实广博的理论知识,也需要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实践操作素质。实践是理论产生的基础,理论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完善并产生新的理论知识。作为研究体育及其现象和运行规律的体育学硕士研究生,需要在学术实践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理论知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所研究的理论知识,学术研究实践操作素质是其从事学术研究实践的基础。对于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来说,学术研究实践操作素质是一个包含多项学术研究能力的综合体,这其中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善于发现问题的能力,体现在能够迅速发现问题,科学、合理选择研究课题;二是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在运用正确的科研方法、借助一定的设施设备和实验对研究的课题进行深刻剖析而撰写出相应的研究结论;三是评判问题的能力,体现在对研究结论是否符合既有研究目标及解决问题效果的判断力。据此可见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需要包含多重能力的学术研究实践操作素质。

4.1.3 具有体育某一方面的研究专长

研究生教育是以学科为基础,并且建立在一定研究方向之上,尤其是最高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更是在某一个研究领域内开展的。作为为体育学博士研究生教育储备人才的学术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需要在坚实广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对体育某一方面具有研究专长,即对体育领域的某一个或者几个方向具有持续深入研究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复杂的体育研究中有所突破,在理论上有所造诣,成为体育领域中某一个或者几个方向的研究专家。

4.2 应用型(实践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

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对体育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日益增加,同时也是为了满足一些需要进一步接受高层次体育教育但是又不继续从事体育科学研究这类人的需要。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是时展的必然产物,也和体育、体育学、体育学高等教育以及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相吻合。社会的发展使之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对于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来说,在当前需要具备以下特征:

4.2.1 扎实的理论知识

对于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来说,需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这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必备的素质要求。目前体育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在这种趋势下发挥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作用,实现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更好的把握体育发展的趋势,推动体育的发展,对应用型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并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去发现体育运行中的规律。如果没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作为基础,应用型体育学研究生只能成为一种高级技师,并且会在体育不断发展的潮流中被时代抛弃。

4.2.2 较强的专业实践操作素质

应用型人才的就业方向是社会实践性很强的具体行业,因此,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素质是应用型人才有别于学术性人才的关键。专业实践操作能力是在一定知识基础上的对具体实践的掌控、把握和实现能力。对于体育学应用型硕士研究生来说,需要在有关体育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在体育以及因体育产生的各种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岗位上具有实际操作素质。

4.2.3 具有体育某一方面的特长技能

应用型人才需要具有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时更需要的是在实践操作能力的基础上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对于体育学应用型研究生来说,就是需要掌握体育的某种技能,如具有体育教育教学能力、体育赛事的解说能力、体育新闻的撰写能力、体育赛事的运作能力、体育产业的经营能力、体育健身的指导能力、某种运动项目的技能等等,这是立足于分工越来越细的现代社会发展的关键,也是体育发展的方向。

5 结束语

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两种类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体育这一复杂社会文化现象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需要。把体育学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两类的同时并不排除兼有两者能力的人才。这一划分方式只是为了更好的、有针对性的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提高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明确体育学硕士研究生的发展方向,避免因培养方向的不确定导致培养质量的下降,进而引起就业困难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2]张瑞林.我国体育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征研究[J].体育科学,2009,(5).

[3] 杜彦良,江舒,张爱淑 等.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定位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N].中国教育报,2004-10-31.

第6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范式

目前中国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已经呈现严重的错位现象,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方面,一是某些经典理论观点明显地不适应于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现实;二是许多本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在许多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方面,一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非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强势发展相比仍然处于弱势地位;二是国内经济学界出现了比较明显的“西主马微”局面,同日益走向中心地带并占据主导地位的西方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声弱势微,并日益被边缘化。之所以如此,其根本的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身发展缓慢,主要表现为目前仍然坚持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经久不变的分析方法、教条僵化的传统观点以及始终不变的理论范式,因之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呈现出明显的陈旧化特征:观点旧、方法旧和形式旧。这种陈旧化特征,一方面严重抑制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自身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严重落后于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一方面始终严格地以社会生产方式的客观事实为根据,而社会生产方式总是在不停的变动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变动的剧烈和深刻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始终以经济学理论的成果为科学基础,而经济学理论也在不断发展与创新之中,近一百多年来这种发展与创新的速度和深度也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经济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应当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变化明显加快,我国改革开放、体制转轨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与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而且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类社会新的历史时代和经济学新的历史发展迫切要求我们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在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分析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借鉴现代经济学的新成果,不断扩展新视野,运用新方法,提出新观点,构建新范式,努力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

一、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创新的必要性

(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理论创新

    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从最广的意义上说,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17由于“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1]489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的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就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因此,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原理和科学精神,善于把握客观情况的变化,善于总结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鲜经验,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产生于19世纪中叶,《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等著作问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基本成熟。这个时代正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也是资本主义发育成熟时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既确立了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科学的基本原理,也提出了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特征的具体结论。从其理论特征来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经典理论是适应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尖锐对立的阶级斗争形势和战争与革命的时代特征的“阶级斗争理论”与“暴力革命理论”。然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别是“二战”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摆脱其古典形态而步入现代形态阶段,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呈现出了许许多多不同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即生产技术信息化、生产组织网络化、经济“计划化”、资本社会化、管理“民主化”、利润“分享化”和社会“和谐化”等。所有这些,就使得原本以私有制、市场调节和两极分化、社会对抗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发生自我扬弃而不断走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代表的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更是表现出了许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大量新特征,即经济市场化、生产要素个人化、生产经营分散化、收入分配差别化和社会分层化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某些具体结论已经明显地不适合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征。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面临着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所提出的理论挑战。如果不顾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及其生产关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仍然固守并僵化地理解马克思和恩格斯150多年前关于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典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某些论断,那就既不可能科学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现象与本质,更不能揭示与把握当代资本主展的规律,也不可能对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现象及发展规律作出科学的阐释与说明,更不能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起指导及推动作用。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必须现代化,否则,它就会作为已经过时的“昨天的理论”

而被抛弃。我们应当摈弃以往那种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具体结论而脱离现代社会现实的教条主义做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与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对现代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作出科学的解释,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从时代特征来看,当今世界一方面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存竞争,和平共处,共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研究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正确认识与处理现实社会主义与当代资本主义的关系。这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当今世界在向着多极化、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发展,资本国际化,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信息化与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20世纪的发展给世界留下许多灾难性问题,如人口激增、失业与贫困、环境污染、毒品蔓延等等,这些都是现实,它们向理论提出了挑战。不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都必须面向世界、面对现实,在自己的学科范围寻求科答案。21世纪是和平与发展的世纪,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旋律和大趋势。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适应这个新时代的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必须现代化。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概念的提,是与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的特征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新的实践分不开的。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也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条件。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既包括其科学形式上的现代化,更包括其内容、方法的拓展与理论、体系的创新。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是:(1)透析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特征与新矛盾,阐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规定与运动规律,为促进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与进步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2)指导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对俄罗斯、东欧等一些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变化的原因、现行制度形态、演变趋势、变革的道路模式提供科学的说明与指导。(3)指导中国市场化经济转轨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功,从而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最终胜利。

(二)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现方法创新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必须实现现代化,不仅18是现代社会生产方式新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应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挑战的理论需要。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分析方法。这种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实证方法把经济学看成是以事实、感觉、经验为依据,具有客观性和规律性的科学。二是个体主义占主导的方法论原则与基本内容。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这是西方经济学中最基本的假设。通过对“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假设的分析,古典经济学奠定了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基础。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继承了个体主义的原则,并进一步强化了“经济人”假设,使它构成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三是持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西方主流经济学以均衡分析为基本方法,因为“经济人理性”要求行为的一致、有序和可观测,而只有处于均衡状态的人的行为才是稳定的,具有可观测性或实证性,才能表现出“理性”。所以,新古典经济学把制度、人的偏好、企业组织形式及技术水平等容易变化的因素统统看作外生变量,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四是广泛应用数学作为主要分析手段,这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最显著的特征。19世纪中叶以后科学哲学作为经验主义的现代形式得到迅速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逻辑实证主义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是关于科学理论的构成对经济学形式化的影响,体现为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实证原则对经济学可检验性的要求,体现为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巨大的理论挑战:一是其“科学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所具有的高度数学化和十分精细刻画的科学形式,从分析方法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提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定性研究和逻辑分析为主要特征,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似乎成为一种“粗糙”的理论。二是其“现实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从个人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现象出发,具体地分析个人、厂商的经济活动,描述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这样,它就成为一种很现实的理论。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主要研究社会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因而远离人们日常经济生活,似乎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理论。三是其“有用性”的挑战。西方主流经济学具体分析支配人们经济行为的客规律和主观规则,提出具体的经济政策与对策建议,因而成为一种有用的经济理论,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与发展规律,预示社会发展与变革的方向,而这些似乎与人们日常经济生活毫无关系。这样,同西方主流经济学相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似乎成为一种“不科学”、“不现实”和“毫无用处”的经济学理论。这不仅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大行其道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势微力衰的重要原因,而且也是在我国西方经济学占据主导地位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的主要原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发展,就必须迎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在研究对象和分析方法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更大、更直接的作用。 

(三)迎接现代经济学发展新潮流要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创新

    社会科学是应社会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不仅解释说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的现象,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方针、对策。当资本经历了原始积累,在国家政府的扶持下成长起来以后,它需要自由主义的政策环境。古典政治经济学应运而生,它着力阐述资本主义制度可能会如何运行、应当如何运行。古典政治经济学源于近代功利主义“个人权利至上”的哲学原则,认为只有能够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由于社会利益是每个人的利益总和,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社会的利益自然地得到增进。因此,在斯密那里,政治与经济是不可避免地结合在一起的,或者说是一种天然的融合。在此之后,政治经济学的中心内容一直是评论政治—经济制度,分析这些制度的优点和缺点,并为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而向政策制定者推荐适合的体制和结构,特别是有关福利、分配、增长繁荣的体制和结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经济的发展。然而,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的前一大半时间里,却学与政治学分道扬镳的时代,经济学离开政治领域,着重于个人和企业的行为分析。1890年,马歇尔综合各派的观点,在《经济学原理》中形成了一个关于自由市场的经济学体系,把制度当作不变的常量,只考察既定制度下,稀缺资源的配置和效率问题。从此,西方的经济学和政治脱离,原本为“政治经济学”的学科,变成了“经济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特征是坚持“理性—个人主—均衡”的分析框架和数学形式主义的研究方法。新古典经济学就是在给定偏好、技术和制度不变以及既定资源条件下,研究经济行为者如何最优地对强加给他们的假定条件做出反应。这些假定条件的变化被看作是外生的,或者完全不给予解释,或者把它留给其他学科。并且,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科学”体系中,经济学理论实际上完全成为进行“成本—收益”比较计算的“生意经”,完全排除了性别、阶级、种族、道德伦理和经济行为者的观念等对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19完全丧失了作为社会科学家对弱势群体以及人类自身命运深切关怀的人文精神,从而把经济学改造成了一种冷冰冰的唯利是图的计算技术。这样,就使西方主流经济学完全摆脱了道德判断和道德说教,从而成为一种既不涉及道德问题、也不对经济行为与经济现象做道德判断的“不道德的”的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抛弃了将历史、社会整体性、道德哲学与实践融入研究和知识生活内涵的努力,抛开政治因素而单纯地研究经济问题。这导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它对社会的理解很不充分,对复杂的权力、社会结构、组织行为及文化实践的理解也不深刻,所以很难全面理

解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这些缺陷从根本上决定了西方主流经济学尽管在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上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它必然导致其本身出现危机并走向衰落。自20世纪60年代起,西方经济学界悄然兴起了一股新政治经济学潮流。新政治经济学研究不仅具有时代的针对性,更以其综合性、创新性的特点,把制度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纳入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包容了政治、法律、文化、历史、习俗等超经济因素,揭示制度要确保人们进行各种选择的自由,以便改变资源的配置状况,甚至改变资源的结构,进而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这反映了人类对社会运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认识的深化,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政治经济制度创新的浪潮。[2]在上述背景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研究发展中出现了一个新领域。以阿罗、唐斯、奥尔森、布坎南、塔洛克、诺思、加尔布雷什、科斯等人的著作为代表,西方经济学研究呈现出一种共同的研究取向,即以政治和经济、社会和个人、国家和市场之间相联系、相交叉或相重叠的现象和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政治过程,阐述政治决策及制度对于经济的至关重要的影响。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流派主要有公共选择派、制度学派、激进政治经济学和国际政治经济学等。这种新型经济学之所以命名为“新治经济学”,是因为它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新肯定,它标志着经济学从“政治经济学”转变为“经济学”,再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的轨道上来。相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传统,这是一种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新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特色是把经济结构的历史与制度分析和经济主体的理性分析结合在一起,从而超越了现有的多学科之间的方法论分歧和僵

化的思维定式。新政治经济学有四大特色,涉及四个领域。一是它的研究类型或研究取向,二是它的研究对象,三是它的研究内容,四是它的研究方法。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取向是进行经济与政治的整合研究。西方主流经济学和政治学已经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的经济学和单纯的政治学无法说明和解释市场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政治与经济、国家与市场、社会与个人的矛盾。研究经济问题需要考虑政治因素,分析政治问题需要使用经济学的方法。因为政治和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研究经济问题无法脱离政治或制度因素,政治过程也无时无刻不受经济因素的影响,政治过程的动因与目的也可归结为经济利益,是经济活动在政治领域的自然延伸。在新政治经济学中,其“政治”主要研究权力、决策程序和社会利益;其“经济”主要研究资源配置、收入和财富分配以及个人利益。从总体上来说,新政治经济学就是“政治与经济之学”,它既要研究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对社会经济活动与人们经济利益的重要影响,也要研究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与人们经济利益诉求对于政治制度、权利结构与政治决策的重要影响。从研究对象来看,新古典经济学以资源配置为研究对象、以物质福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为谁生产;新政治经济学则以权利配置为研究对象、以自由权利为研究目的提出经济学三大问题:得到什么、得到多少、如何得到。其中,“得到什么”的问题就是福利经济理论所阐述的自由权利的经济目标问题;“得到多少”的问题就是权利配置,每个个人都平等地获得其相对应的经济权利以及如何通过放弃一定的个人权利以获得相应的公共权利来配置总体的权利。“如何得到”的问题则是公共选择学派与制度经济学所要解决的,即如何通过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来分配人们的权利、如何通过合理的规则来规范人们之间的权利交换,从而形成一定合作组织和合作秩序,实现各自的以及共同的利益。这样,新政治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就大大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从其实质来看,新政治经济学是对决策的政治本质如何影响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选择从而最终影响经济结果的研究。从一般意义上而言,政治对经济的影响表现为两个层面:从较高的层面来看,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确立一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这一基本制度结构构成了社会成员经济活动的制度环境。从较具体的层面来看,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社会成员通过政治活动或公共选择形成具体的经济政策,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社会成员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新政治经济学一方面研究基本制度结构的形成与演变的原因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另一方面研究经济政策形成背后的政治过程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这样,就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限制,大大扩展了对经济活动的研究范围。

     20在研究方法上,新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科学的各种

研究方法加以整合,其研究方法既有对传统政治经济

学的继承又有在主流经济学基础上的创新。其研究方、法主要有:(1)制度—历史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社会经济时把基本制度作为内生的因素,在讨论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时,特别关注由一定的制度给发展和变迁所制造和带来的障碍、刚性和机会,并在宏观层次上研究一定的制度和组织形式,对决定社会经济制度存在、解体和转换的因素做出历史分析。

(2)数学分析。新政治经济学对大量政治经济现象进行数据化归纳研究,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有用信息,归纳出政治经济系统的一般情况、发展趋势和基本规律。(3)跨学科研究。新政治经济学尤其注重政治和经济的整合研究,充分利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和历史学中的相关材料,以使分析具有良好的开放性。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与发展,为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十分丰富的思想材料。在这种新形势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要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融入当代新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新潮流,认真地研究与科学地吸收与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成果,在研究对象、研究视角和分析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拓展、创新,从而构建适应于时代特征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总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所以要实现现代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既是迎接现代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客观挑战而实现理论创新的要求,也是克服其自身的历史局限而创新发展的需要;既面临解决西方经济学发展的外部竞争的压力的要求,也是消除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缺陷的需要;既是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科学批判的客观要求,也是对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潮流进行科学融合的需要。

二、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现实可能性

    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这一命题包括三方面含义:一是摈弃某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当代社会生产方式新特征,提出符合时代特征的现论观点;二是利用与借鉴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某些有价值的分析方法,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形成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三是科学综合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构造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范式。这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也是现实可行的。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构建起来的经济范式,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种范式从未曾被历史的经验和事实在整体上否定过,也从未曾被哪一种理论逻辑在整体驳倒过;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其宏大的理论体系结构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以及它对人们经济利益关系和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内在、本质规律性的揭示而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大魅力和远大前途之所在。

首先,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有两个方面:思想性和终极价值判断观念。所谓思想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绝不满足于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只回答事实如何,而是要思考社会经济生活深层次的问题,从而揭示社会经济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马克思透过经济现象而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人的物化和异化的问题,努力寻找人类摆脱物化和异化从而走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道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力。它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与完全是在社会经济生活的现象上兜圈子的、作为“现象经济学”的西方经济学根本不同的科学的经济学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代经济学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分析方法,透过现象而揭示社会经济生活的本质,努力把现象分析与本质分析结合起来。所谓终极性价值判断是指在物质生产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以制度安排对人存在的意义为标准的判别方法。从经济学范式的价值判断来说,西方新古典经济学采用的是一种现世性价值判断观念,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不满足于此它的特点在于采用终极性价值判断导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种思想性特质,表现出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深切人文关怀,因而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成为批判现代西方经济学、综合新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基础。在新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现代经济学应当努力探讨在新的生产方式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虽然也要引人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现世性价值判断方法,来分析市场运行机制和要素分配等具体问题,但它应该更加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经济条件和社会制度对于人类自由的约束以及对未来“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追求。其次,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是整体性、长时段性的分析框架。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现代马克思经济学它们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一致的,这就是“生产方式—社会结构”的分析框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整体性。21同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不是坚持学科的狭隘性和严格的学科内部形式逻辑一致性,而是从一开始就打破了学科的限制,广泛地采用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这包括社会学、政治学、哲学和数学等等,这种研究方法的整体性源于经济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和广泛性。第二,长时段性。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是马歇尔奠定的均衡分析法,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分析法到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法,从单一均衡分析法到引入时间因素的动态分析法,它不能离开对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的“横截面式”的精确解剖,这是均衡分析的优点,也是其缺点。马克思主义经一种长时段分析法。所谓长时段分析法,是指它超越了结构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从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找出其中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进而找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 

    最后,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作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特质与分析框架,决定了只有它才能更科学地解释现代经济社会问题,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具有指导性。所谓指导性是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超出经验主义经济学的束缚,在更高的视野和更深刻的内涵上对基本经济关系、经济制度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问题作出规范和定性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长处不在于细致入微地刻画具体的经济运行机制,而是要通过对生产方式及其生产系或人们利益关系的经济学研究,对人们的社会经济行为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并进一步提出指导性观点和走向未来社会的正确路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寻找一条如何从现实的市场经济制度走向未来更先进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正确路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一特质,决定了它无论对于分析现代社会经济问题还是科学地批判各种经济学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从历史上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是在充分吸收18-19世纪所有经济学流派的科学成果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今天,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基础,对现代经济学的各个流派做出正确评价,确定其在现代经济学中所处的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并对它们进行科学批判与综合,才能丰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内容,完善其科学体系。因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当全面地吸收马克思以后的20世纪经济学的理论成果,紧跟时展,成为21世纪的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3]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特征应当是:面对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基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分析方法,形成一种积极吸收、不断创新、全面开放和科学综合的现代经济学理论体系。[4]

三、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一)克服传统经济理论背离科学轨道的教条主义错误,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传统政治经济学即“苏联范式”,虽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旗帜但实质上是种僵化的教条主义的理论模式,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认识和教条式的理解。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要缺陷有二:一是它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与基本原理,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二是它机械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方面,不问时间、地点、条件,不管客观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而一概地固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某些个别结论,绝不允许有半点创新与突破,否则就扣上“反马克思主义”或“修正主义”的帽子。从其世界观方面来看,以斯大林理论为核心的“苏联范式”脱离本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根据人们对未来社会的美好理想而主观地规定社会生产关系,根据人们加快建设共产主义的主观愿望而人为改变生产关系,主张穷过渡,宣扬“集体至上”和“国家本位”的集权主义价值观。从其方法论方面来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片面倚重抽象法,偏爱规范研究,忽视实证研究;注重逻辑推演,忽视历史归纳;排斥对社会经济运行作实证的分析、动态的分析和定量的分析;重视经济制度分析,忽视经济运行分析;注重政府行为的研究,忽视个体行为的研究。从总体上来看,“苏联范式”表面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实际上一方面偏离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轨道,从根本上堵塞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道路;另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教条化,完全扼杀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生机与活力。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就必须摈弃“苏联范式”,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的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发展。我们应当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传统,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世界观与科学方法论。一是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它从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社会结构,把与一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各个同阶段上的社会经济结构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在国家的层次上描述社会经济结构的活动,同时从22社会经济结构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和意识形态。生产方式是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的重要内容,是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基本因素。生产方式既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的性质,也决定着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基本方向与进程。二是坚持与继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建立自由人联合体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地指出了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294这就是说未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人联合体”,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所在。具体说来,科学社会主义“自由人联合体”基本原则所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首先消除社会关系对人的奴役和压迫,使人从对抗性的社会关系下解放出来,实现人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消除旧的社会分工对人的奴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时,在人的解放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消灭阶级、消灭国家,建立社会性的自由人联合体。三是应当摈弃传统政治经济学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继承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唯物辩证法为核心的科学分析方法。坚持从际出发而不是从原则出发的唯物主义方法,面对现实、反映现实,充分占有材料,采取对社会经济生活和经济现象进行实事求是的实证分析方法;坚持辩证分析而不是机械推论的辩证方法,无论是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都应当进行全面的科学分析;坚持客观地分析社会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矛盾分析方法,实事求是地阐明其矛盾运动及其发展趋势;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历史方法,坚持从其产生、发展以及被更高级生产方式所代替的发展过程来分析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的历史运动。

(二)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藩篱,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要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就必须坚决地废弃斯大林的“教条范式”,自觉地把我们的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传统政治经济学的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而且必须挣脱来自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思想的羁绊,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突破,提出适应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特征与时展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现代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理论,既阐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特征,也分析了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特征。首先,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传统工业经济时代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典型特征是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条件、完全自发竞争的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为主体以雇佣奴隶制为基础的社会形式,以及以资本家对工人的专制和完全占有剩余价值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是资本家的财富和工人的贫困的两极的积累,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是炸毁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外壳,剥夺剥夺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些具体结论,对古典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适用的、有效的,而不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任何历史阶段。在现代社会生产方式下,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敢于突破那些已经过时的具体结论,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在当代资本主义的性质、特征问题上,应当摈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非此即彼”、完全排斥的错误观点,确立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部分质变,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已经具有“亦此亦彼”之密切联系的新观点。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主要特征来看,现代资本主义同古典资本主义既有内在联系,又具有许多重大区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蒸汽机和机械化生产为主的生产技术条件、以机器体系和工厂制度为主的产组织条件已经转变为以自动化和信息化为主的现代生产技术条件、以公司制度和网络组织为主的现代生产组织条件,以自由竞争和经济危机为主要特征的古典市场经济已经转变为以国家干预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经济;以私人资本、业主企业和垄断寡头以及雇佣劳动为主要特征的古典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已经转变为以社会资本、法人资本、人力资本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形式。从生产关系方面来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发生了重要的部分质变:以资本家业主个人企业的家长制管理为主的专制式企业管理制度,已经转变为以职工参与管理和企业家主导作用为主要特征的参与制、专业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资本独占剩余价值和工人阶级贫困化为主要特征的剥削制度,已经转变为以各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和社会福利化为要特征的现代分配制度。因此,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在许多方面都实现了自我调节与自我扬弃。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已经跨越临界点,超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的界限。现代资本主义是不断自3我否定、日益生长社会主义因素并向社会主义渐进发展的新型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过其自身积极的自我扬弃,不断地实现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部分质变,社会主义因素日益生长和不断增加,资本主义制度这一“外壳”正在逐渐自行脱落,其发展趋势必将是走向一个新的、更高级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因此,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既不意味着资本主义会立刻灭亡,也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必然以“炸毁”和“剥夺”的方式战胜和取代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的这种复杂性,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长期性,另一方面决定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扬弃性。根据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内容及其特征,我们应当而且必须突破马克思的已有结论:(1)应当突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我扬弃不会超越其自身界限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包含新社会的因素、新的经济制度的要素,已经具有一些社会主义特征。(2)应当突破马克思炸毁资本主义外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只能是“你死我活”、只能通过阶级斗争而实现革命飞跃的已有结论,确认当代资本主义正在向社会主义和平发展,确立当代资本主义可以而且正在向社会主义自我扬弃与和平发展的新观点。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才符合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客观实际,才能推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还必须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清除那些照搬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提出关于现代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新观点。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阐明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和我国实际国情,我们应当在四个面突破那些照搬马克思关于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某些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一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大工厂”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看到,在我国

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社会化的生产组织还不可能是囊括全社会的“社会大工厂”,而只能是在企业和农户自主经营基础上形成的网络化、产业化的社会化生产组织。因此,实行国家经营的范围还不宜过大,国有资本退出一些部门和企业是必然的和正常的。在实践上,应当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六大精神,积极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缩小国有经济存在的范围,减少国有经济存在的领域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今后,国有经济一般只应在四大领域中存在,即在自然垄断行业、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企业中应继续实行国有制,并实行国有国营或国家控股经营。为此,除了一些中小企业实行出售改变为非公有制经济外,相当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应当以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等形式实行改制,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二是应当克服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产品———计划经济”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社会主义生产形式理论的重大创新。应当明确认识到,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资源配置的自觉性与社会性还不可能通过直接的产品生产和全面的计划经济这一具体形式来实现,应当而且必然要通过商品生产和市场调节这一新的形式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只能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只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应当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全力推进市场化改革进程,努力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全面地进行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全面市场化的体制转轨和制度创新,是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三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社

会所有制”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必须克服以“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制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教条化观点,应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质特征的理论基础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的精神,确立以劳动者股份制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形式的新观点,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重大变革,确立市场型的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四是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照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具体结论的教条化观点,实现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应当看到,马克思所设想的按劳分配原则,完全是以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和全面的产品———计划经济为制度基础和体制条件的,它同社会所有制、计划经济三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互相支撑的三位一体的关系。在我国现阶段,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特色社24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和分配制度的创新。具体说来,应当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平等性(按同一尺度进行分配)和效率性(按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进行分配)等本质特征的基本原理,在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观点、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确立劳动、资本、土地、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的理论创新,明确提出生产要素按贡献分配的新观点,在实践中全面推进我国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逐步确立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市场化的现代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按生产要素分配既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与发展要求,又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应当而且必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 

第7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 中学教师 职业倦怠 调查研究

1 研究背景

职业倦怠(burnout)最早源于美国临床心理学家弗鲁顿伯格(Freedenber),他用“burnout”一词来描述助人行业中的个体所体验的一组负性症状,如身体疲劳、长期情感的耗竭、对他人日益冷漠,工作成就感低等。①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推进,新的教育政策、管理体制与传统教育观念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加之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各方面对教师多元化的要求与期望,这使得教师职业压力越来越大,职业倦怠也愈加严重。

“对影响职业倦怠的因素进行研究,是对其进行预防和有效控制的基础。已有研究多从个人特征和环境特征两方面入手。②斯等认为,职业倦怠是一个与工作相关的社会性现象,从工作环境层面上对工作特征进行研究会更为有效,工作特征主要包括工作过载、角色冲突与模糊、支持和资源等。③法伯(Barry Farber)进一步明确到,教师的工作特征是造成职业倦怠的根本原因,工作的过度负荷、教师角色冲突或模糊、科层制的行政结构都对职业倦怠具有显著作用。④甘怡群等在工作特征本土化研究中,发现工作特征也是影响中国教师职业倦怠的主要原因,教师职业倦怠的工作特征主要包括忙碌感、缺乏支持和不公平感、人际消耗、社会偏见四个方面。⑤除了环境因素的工作特征外,研究者也普遍认为,教师的教学效能以及社会支持也是影响教师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为了便于单独考察,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本研究对工作特征进行了修正,主要包括忙碌感、不公平感、人际消耗、社会偏见四个因子。

教学效能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对其能有效地完成教学工作、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能力的知觉与信念。”⑥研究者普遍认为,教学效能越高的教师,遭受的职业倦怠越少。⑦但是,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的影响方式上,班杜拉认为,自我效能感在压力产生过程中只会起到调节作用,⑧而李永鑫等却认为,较高的教学效能会提高教师的个人成就感,直接减少个体职业倦怠的感知。⑨

许多研究也都发现,教师职业倦怠与社会支持呈负相关。⑩但目前学术界在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路径上观点并不统一:有学者认为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有直接影响,社会支持的增强,可以直接减少个体的职业倦怠;豘有的学者认为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具有间接作用:其一,社会支持能够帮助个体重新定义个体的潜在危害, 来减少工作特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其二,社会支持也能够通过增强个体对“他人会提供必要资源”的感知来帮助他们提高处理情境的信念。

通过文献的梳理,我们发现:教师工作特征、教学效能、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关于这些变量作用倦怠的机制却缺乏深入研究。据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工作特征会通过影响社会支持、教学效能而进一步影响职业倦怠;社会支持会影响教学效能与职业倦怠;教学效能直接影响职业倦怠。

图1 工作特征、社会支持与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的影响关系图

2 研究发现

2.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研究地区是北方地区某市,研究对象是该市中学教师。本研究发放问卷295份,回收261份,经检查后有效问卷255份,有效回收率达86.4%。样本群体中,女性偏多,有189人,占74.1%,男性66人,占25.9%;样本群体年龄在21到53岁之间,平均年龄33.7岁;样本教龄在1到31年之间,平均教龄11.7年。

职业倦怠的测量采用斯编制的“职业倦怠量表(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豙教师工作特征的调查问卷采用甘怡群等编制的“工作特征量表”教学效能的测量采用俞国良等人编制的“教师职业效能量表”(简表型), 社会支持的调查问卷采用肖水源编制的“社会支持评定量表”。职业倦怠量表总分均值为2.586,略低于中间值,这说明,教师群体很可能已经遭受到了职业倦怠的困扰。

2.2 工作特征、教学效能、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路径分析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教师工作特征中,忙碌感、不公平感与领导方式不民主、人际消耗都对职业倦的影响都达到了显著性水平;从回归系数B的大小,我们可以判断,影响职业倦怠程度最大的是忙碌感,其次是人际消耗,再次是不公平感与领导方式的不民主,最后是社会偏见。

根据研究假设,本研究采取本研究采取以下三种路径进行多元线性回归(表2、表3),进而探索教师工作特征、社会支持与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的作用机制。

路径分析一:以工作特征、社会支持、教学效能为自变量,以职业倦怠为因变量进行多元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工作特征、社会支持、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的影响均达到了显著性水平。工作特征对职业倦怠有正向影响,社会支持、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有负向影响;工作特征对职业倦怠影响最大;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影响最小。

路径分析二,以工作特征、社会支持为自变量,教学效能为因变量,进行多元回归,结果见表3:工作特征、社会支持对教学效能均有显著性影响,但是工作特征对教学效能具有负向影响,社会支持则会增强教学效能。

路径分析三,以工作特征为自变量,以社会支持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回归方程和自变量均达到了0.05的显著性,工作特征对社会支持有负向影响。

根据以上统计结果绘制出路径分析图(见图2),从图2中,我们可知,工作特征是影响职业倦怠的主要因素。教学效能不仅可以减弱工作特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也可以直接降低个体倦怠程度。社会支持对职业倦怠影响有三种方式,不仅可以直接作用于倦怠,减少个体倦怠程度;也可以缓解工作特征对职业倦怠的影响,还可以通过增强教学效能的方式来减小教师个体的职业倦怠。

3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还发现:工作特征、社会支持、教学效能均对职业倦怠有显著影响,而且工作特征是影响职业倦怠的主要因素。

(1)忙碌感、缺乏公平感、人际消耗、社会偏见对职业倦怠有显著影响。国内已有许多文献指出,工作负担过重是教师倦怠的重要原因。从公平理论讲,个体感到他们为自己工作的组织做出贡献,从而预计应从组织中获得与他们贡献相应的奖赏。如果个体没有获得期望的奖赏,就会体验到不公平感、低成就感,而这种不公平感又会影响教师的情绪;领导对教师控制过严,会产生一种紧张、焦虑的组织文化,会使教师产生幻觉式压力,而民主管理,赋予教师更多专业自、自由度,这样就会减小教师主观感受到的压力。

本文所测量的人际消耗主要来自同事,其后果可能有三个,其一,人际消耗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直接导致情绪的困扰;其二,过多的人际消耗会使得教师在人际关系上变得疏离、退缩、摩擦增多甚至富于攻击性,进而导致人格解体;其三,原本可以获得的支持关系反而成了压力源,可能造成失落、不满情绪。

在教师工作特征中,社会偏见对教师职业倦怠仍然有着显著影响。“教师社会地位低、经济收入少”的社会偏见很大的原因可能在于,教师行业中所谓的“社会偏见”是指相对于公务员或其他高社会阶层,教师的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还不够高。教师作为学历较高的知识分子,他的价值并没有像公务员等其他同等学历的职业一样得到社会精神和物质的肯定,所以这种偏见引起教师的职业倦怠。

(2)教学效能对职业倦怠具有一定的缓解效应。教师教学效能不仅直接对教师个人成就感有影响,可以提高个人成就感而降低倦怠;而且在倦怠产生过程中也会起到调节作用,当教师的教学效能较高时,他们对完成某项任务的心理预期一般都会比较高,在职业工作中会比较自信、乐观,敢于直面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这种较高的教学效能不仅大大降低了工作特征中的压力源,进而减少倦怠的产生。

第8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公共租赁住房 居住福利 构成指标

一、引言

住房具有商品性和福利性的双重特性,根据住房所面对的消费群体不同,福利性存在差异,对于低收入阶层,住房的福利性往往超越了其商品性。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新生代城市居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中低收入群体催生了大量“夹心层”住房需求群体,由于户籍等各种限制他们被排斥在现有住房保障体系之外,而短期内又买不起价格日益上涨的商品房。2009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以下简称“公租房”),能够解决住房可支付能力较低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规划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重点发展公租房,公租房不仅仅是一个栖身之地,它被视为是帮助中低收入人群摆脱贫困,使他们拥有更多的资源和能力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提高其经济和社会地位的重要手段。

公租房的需求量巨大且逐年递增,能够改善居住条件和实现社会和谐发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土地和资金等供应不足、空间失配,居住隔离等现象,而综合研究公租房带来的福利及其衡量评价的较少。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福利测度的研究广泛用于评估个人或某一群体的不平等、贫困状态。以居住为核心的物质资源是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和形式,住房周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就业机会、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资源要素以及住房带给人们的心理状况构成了居民的居住福利,居住福利具有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中低收入群体居住福利的改善能缓解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因此研究公租房的居住福利的构成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外很多学者研究了和居住相关的福利,世界银行(1995)认为城市居民的住房周边的空间环境,包括自然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教育资源、医疗卫生条件、交通便利程度、就业机会等空间资源要素构成了居民的居住福利,是住房消费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Hunter& Smith(2005)在森的理论基础上,应用2000年英国家庭面板调查数据考察了健康、住房、社会交往、休闲、拥有伴侣和就业6 个方面的功能、能力与主观福利的相关性。GusdorfF(2008)研究阐释了城市在变迁过程中究竟是怎样产生不平等的。交通费用对于郊区的福利受惠者家庭的影响比其他地区的居住者更大,短时间看来,有限的住宅供给也使他们无法迁入城市中心,长期看来,城市希望通过调整来消除不平等。日本的早川和男(2005)认为在当今社会居住权应当重视住所周边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它涉及与居住活动相关的经济因素,安全因素,文化因素和心理因素等,即所谓的居住福利。

国内学者近几年研究居住福利的增多,郑思齐(2011)认为住房就不仅是遮风避雨的物质空间,它决定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交往空间,为社会民众获得各种城市资源,积累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融入城市主流社会提供机会,城市的众多公共服务资源(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治安等)和社会资源(如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工作机会和其他机会)都是有形或无形地附着在区位之上的。李梦玄(2012)建立保障房社区居民福利的评价指标体系,使用模糊评判方法对被保障对象的福利变化进行测度,研究显示除了居住条件、心理状况有了非常明显的改善之外,被保障对象的生活条件、教育条件、就业条件和交通条件均有不同程度的恶化,保障房应选址在市区就业机会多的地方,保障房的公共设施也需逐步完善。李红波(2013)考察全面福利中的居住福利,将其空间化,即居住区位选择的可行能力,基于森的可行能力理论,融合客观主义福利理论的测度方法―消费者剩余,运用改进的AMM模型对居住空间福利即不同群体居住区位选择可行能力进行阐释。

三、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福利的构成

3.1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框架下个体福利的测度

不平等程度和贫困状况的分析是以个人福利水平的测量和比较为基础的。阿马蒂亚・森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用功能、能力与自由等概念来考察人们的福利进而考察不平等状况,这就是能力方法理论(方福前,2009)。森所构建的福利分析框架创造性的从人的“可行性能力”的角度入手,用能力(capability)一词作为衡量福利(well-being)的手段,能力是人们能够取得各种生活内容(功能)的不同组合,包括了不同类型的各种生活,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在可以实现的前提下)对其进行选择,即,当对某类目标人群进行福利测度的研究时,由于福利本身的复杂性,森(Sen,1997)的框架仅仅告诉我们应该从功能(function)或可行性能力(capability approach)方面进行研究,而没有具体提出对于这些功能应该如何量化并形成一个衡量福利的指标体系。在森的可行能力框架下,对于微观层面个体福利的衡量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聂鑫,2011,方福前,2009),首先,对研究对象选择列出适当的功能指标;其次,对各个功能指标进行量化赋值;最后,对多维福利的功能指标进行加总。

3.2可行能力分析框架下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福利的构成研究

根据森的可行能力框架,可行性能力是人们能够取得各种生活内容(功能)的不同组合,研究福利,首先要列出目标群体的多维居住福利生活内容,即福利影响因素指标体系。住房及其周围的资源极大的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居住不仅是一个静态的场所,它意味着物质空间的改善和身心健康的需求。物质是福利的载体,居民的认知是福利的体现,居住福利涉及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其内容是包罗万象的。

由于福利的内涵很广,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都显示出福利衡量和测度的多维性,所以当前对于居住给人们带来的福利研究也出现了概念理解多样化、研究手段复杂化和等趋势。(Adriaanse 2007; Amole 2009)描述了一个居住福利多维框架,并可以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Mohit (2010)指出居住福利的客观衡量与住房的物理特征、设施、服务和环境相关。而Galster (1985)和 Amole (2009) 发现居住福利的主观衡量与人们的心理层面、感知测量、情绪、态度和期望等密切相关。Amerigo and Aragones (1990)认为居住环境的客观属性被居住者评价的时候就变成主观性的。在这一前提下,很多研究(Kahana 2003; Amole 2009; Mohit and Nazyddah 2011)强调了客观和主观参数在不同情境下评价居住福利的作用。近来,Lee和Park (2010)认为居住福利主要包括对住房和邻里满意情况的感知。而Mohit and Nazyddah (2011)根据他们对两个住房项目的测量,认为居住福利指标包括:住房单元特征和单元相关服务(包括非住房部分)、公共设施、社会环境和邻里社区设施。Mohit (2010) 指出公共住房居住的中等收入家庭对住房的空间和成本满意,而对水暖和公共设施不满意,如休闲区域、操场、出租车和公共汽车服务等。Ha (2008)则发现韩国公屋中的居民对医疗保健设施、商店、银行和邮局满意,而对停车场和绿化很不满意。而在马来西亚新建的低收入群体的公共住房中,人们对居住单元服务的满意超过了其他居住特征。因此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居住福利的衡量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住房单元特点、居住社区设施和环境、住房的管理。

相对于居住福利的影响因素,人口和社会经济特征(Lee and Park 2010),如性别,收入(Varady and Carrozza 2000),年龄(Galster 1987),婚姻状况、收入、教育背景(Jaafar et al. 2006;

Salleh 2008),居住时间和使用权(Ogu 2002)也是影响居住福利的关键因素。客观的房屋特征、社区特点和环境条件(Kahana 2003; Jiboye2010; Teck-Hong 2011; Buys and Miller 2012),住房交付策略(Teck-Hong2011),居住位置(Jaafar 2006)也被发现影响居住福利。Mohit (2010)发现这些影响居住福利的变量随着国家和文化的不同而不同。

综上所述,根据森的可行能力框架,列出可行性能力,即人们能够取得各种功能性生活内容的不同组合,即居住福利的多维构成要素。本文的概念框架是公租房的居住福利受到居住者特征的影响(如性别、年龄、收入、教育背景、职业、婚姻状况、居住时间和家庭规模),由居住者的住房水平客观情况(住房单元特征、社区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和主观满足的复杂感知(居住满意、感知公平)构成。这是基于一种假设,即公租房的居住福利的构成是基于住房能否充分或不充分的满足居住者的特定或多样化的需要。

在这个理论框架下,进一步分析公租房家庭居住福利的各个维度,并在可行能力理论框架下创造性的构建公租房居住福利的构成指标,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住房建筑特征,邻里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居住满意情况和感知公平情况,其中住房建筑特征,邻里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主要是居住福利的客观构成,居住满意和感知公平主要是居住福利的主观构成,具体居住福利五大方面的功能性内容即指标构成如下图2所示:

四、总结

基于森的可行能力框架,本文深入剖析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福利的内涵及构成,研究发现公租房的居住福利受到居住者特征的影响,由居住者的住房水平客观情况(住房单元特征、社区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和主观满足的复杂感知(居住满意、感知公平)构成。并创造性的构建公租房居住福利的构成指标,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住房建筑特征,邻里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居住满意情况和感知公平情况,其中住房建筑特征,邻里设施和环境,区位环境主要是居住福利的客观构成,居住满意和感知公平主要是居住福利的主观构成。中低收入群体居住福利的改善能缓解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本研究为今后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福利的影响因素和改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Sen,A.K. Well -being,Agency and Freedom:The Dewey

Lectures[J].Journal of Philosophy.1985.pp82.

[2]何强,福利测度方法的研究述评[J],财经问题研究,2009.

[3]杨爱婷,基于可持续发展和福利增长的经济绩效研究[D],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10

[4]方福前,吕文慧,中国城镇居民福利水平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阿马蒂亚・森的能力方法和结构方程模型[J],管理

世界,2009.4

[5]王瑜炜,基于空间计量的福利水平与住房价格关系研究―

以浙江省为例[D],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10

[6]李红波,徐宁,刘滢鸿,森的可行能力理论框架下的居住福

利测度―以昆明市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3.2

[7]聂鑫,微观个体福利的测度理论、计量及其实证研究文献

评述[J],理论月刊,2013.12

[8]早川和男,居住福利论―居住环境在社会福利和人类幸福

第9篇:社会研究的基本特征范文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近10年的篇名含有“农村社会保障”的文章,达1000篇有余。通过对上述文章的统计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保障整体制度研究;二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研究;三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研究。本文着重讨论这三个方面的内容。

1.整体研究状况

1.1农村社会保障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分析讨论农村社保制度。其观点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总体上对健全或完善农村社保制度进行思考,二是提出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保制度的基本思路或构想,三是关注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保制度的构建,四是分析了社会转型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环境下的农村社保制度建设问题,五是从具体角度分析了立法、财政支持、土地产权制度对农村社保制度的影响和作用,六是讨论了农村社保制度的责任主体及其框架建设和现实选择问题。其他论文还涉及到农村医疗保障,特别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以及农村生育保障问题。此外,还有几篇是基于上海浦东、贵州贵阳以及福建的实证研究,不仅提出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对供求关系进行了研究。

1.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关于农民工社保问题的研究,是近年来社会保障的热点、焦点话题。归纳起来,有如下观点:一是从总体上对农民工的社保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要妥善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保问题;二是具体分析在解决农民工社保问题,特别是建立农民工社保制度时遇到的障碍和挑战;三是提出了构建农民工社保制度的基本思路或对策,如“以土地换社保”、“以实物换保障”等;四是强调农民工社保制度的建立要有法律作保证,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权益缺失问题的研究。

1.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是指因经济发展、城镇建设或公共事业需要被依法征占土地后,由于土地改变使用权而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目前还停留在呼吁阶段,即从总体上进行思考,强调为被征地农民建立社保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由于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因此,在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障农民就业、生活、医疗、养老等体系之前,土地必将是“农民社保的载体”和“农民家庭最基本的经济基础”。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进而成为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被征地农民是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而且也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如何解决被征地农民“种地无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问题,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卢海元基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分析,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与社保的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进行了可操作性构想。此外,也有人提出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的原则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设立与管理问题。

2.简要评述本文由收集整理

2.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研究

2.1.1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建设重点的讨论

第一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社保机制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农村原有的集体保障机制和土地保障制度受到冲击,农村家庭的保障功能被大大削弱,这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非常重要和迫切。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基本模式是以农民家庭自筹保障为主、国家保障和集体保障为辅,首先把重点放在社会救助保险和福利服务的层面上,重点是救灾救济、养老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第三种观点认为,现阶段中国政府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责任重点应当集中在强化政府责任、完善家庭保障,同时, 还可以考虑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1.2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选择讨论

对于现阶段怎样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当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最佳路径的选择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观点。

第一种,分类分层。依据不同类型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设计和分类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考虑到农村居民的分层,制度设计因分层化后对象的性质、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别。第二种是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刻不容缓。李迎生认为目前要做到社会保障体系完全实现统一是不可能的, 他设计了一个“ 有差别的统一”的城乡整合模式。第三种观点,建立弹性、创新制度。

2.2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2.1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归口问题

农民工的社保问题作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在一定时期内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 理论界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讨论异常的激烈,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农民工社保的“统”与“独”。

“独”派基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以及传统农民的工作、职业性质和需求的区别,提出建立独立于城市和农村的不同社保模式。“统”派又有将其纳入城市社保体系和农村社保体系之分。

2.2.2农民工养老保障问题

鉴于农民工数目庞大和短期内其转移潮流不可能停下来的事实,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也成为学者们关心的焦点。卢海元(2005)提出了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缴费门槛较低、缴费方式灵活、可随人转移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想。徐赛嫦(2003)认为,应该建立“混合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2.3农民工的其他社会保障及保障权益问题

依照《劳动法》以及现有的各项城镇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工与其他类型的职工一样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即现有制度并未排斥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

2.3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卢海元(2007)提出以被征地农民为突破口,建立城乡统一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对于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险的问题,国内专家学者基本达成一致,认为现阶段应该采取“以土地换保障”、“以土地换就业”、“以土地换长期收入”的方法,建立以就业为支撑的政府主导型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专家学者又持有不同的意见。李扬、陈文辉(2005)认为,现阶段在农村适宜推广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经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这种模式考虑我国农村和农民的现实情况,有利于将政府行政手段和商业保险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党国英(2004)提出,建立“国家失地农民保障基金”。

宋斌文、荆玮(2004)提出实行“三方”付费制,倾向于给失地农民建立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应是个人账户式的完全积累制,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成德礼、董克用(2004)提出,吸收失地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即“农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