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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精选(九篇)

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

第1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关键词】农村环境;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环卫设施

我县经过十多年的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群众物质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农民的认识的不足,农村垃圾污染日益加重,垃圾乱倒,污水到处流的状况还较,这不仅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整洁干净,还严重影响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现状

(一)垃圾处置不当,乱丢乱倒的现象严重

据调查了解,农村垃圾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如金属、塑料、玻璃、废纸;二是有机质垃圾,如剩菜、菜根菜叶、杂草等;三是有毒害垃圾,如废旧电池、灯管等;四是“白色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蔓延,大量发泡包装塑料、塑料袋以及破损废弃的农用薄膜都被作为垃圾随意丢弃。五是建筑、装修垃圾等。在调查时发现,很多地方根本就没将垃圾分类,而是胡乱地堆放在一起。更有甚者,有的农户将垃圾倒入垃圾圈圈外。西瓜皮、鸡蛋壳、塑料袋等垃圾成堆,馊臭难闻、苍蝇乱飞。

(二)“四无”村较多,村级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还处于缺失状态

据调查,全县还有不少村处于“四无”现状:无专职(或兼职)的环卫人员、无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无垃圾清运工具、无处理垃圾(或填埋或沤泡)的专用场地。有些村即使有垃圾池(圈),但缺乏清运垃圾的工具,所以垃圾清运不及时,致使垃圾池或垃圾圈形同虚设。

(三)柴草与杂物堆放无序,焚烧现象严重

据调查,不少农户堆放柴草、杂物呈杂乱无序的状态。农民焚烧垃圾、稻草、秸杆、棉杆现象也比较普遍。特别是每年收获油菜时,农户焚烧秸杆的浓烟弥漫,不仅严重污染我县的空气质量,且严重影响到周围地区。

(四)还有农户尚未改厕,粪污较为突出

随着农民居住条件的改善,有许多农户已用上卫生厕所,实现了“即冲即净”。但污水大多随下水道流入沟渠,导致水污染。尤其是未改厕的农户,其粪便污染突出,成为了蚊虫的繁殖与聚集地,加速了疾病的传播,有害于农民的身体健康。

(五)畜粪治污仍未到位,污染比较严重

据调查,我县仍有一部分养猪大户没进行粪污整治;也未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年向周围排放大量的畜粪及废弃物,对周边的水源、土壤、空气和作物等造成严重污染,成为牲畜疫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传染源,对当地农民生存环境和身心健康造成极大威胁。

二、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成因

(一)农民认识不足,部分乡村引导不力

调查时发现,一些村干部甚至有个别乡镇领导认为,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家庭琐事,乡村管不过来。还有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哼着一句顺口溜:“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这其中既有无奈,也有无所谓。所以呈现出“屋内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的状况。调查中还了解到,许多村民还没有定点投放垃圾的观念,也没有建垃圾池(圈)的习惯,更没有为垃圾分拣的意识。这对乡村整治生活垃圾污染造成了很大难度。

(二)经费投入不足,环卫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期被视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其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农村经济还相对较困难的情况下,垃圾处理经费的投入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建设随之滞后。这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瓶颈。整治垃圾方面的筹资难,已成为许多乡村无法跨越的障碍。

(三)垃圾呈批量化、毒害化趋势,增加了整治垃圾污染的难度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生产方式的转变,农村垃圾在数量上呈现了批量化、在构成上呈现了毒害化的趋势。过去,农村垃圾主要是一些容易腐烂的菜叶瓜皮,现在的农村垃圾却成了塑料袋、废电池、农膜、农药瓶、工业废品、腐败植物的混合体,特别是由于大量使用塑料,导致垃圾中不可降解物所占比例迅速增加。随着无法降解的垃圾越积越多,农村垃圾正呈现出毒害化发展的趋势,大大地增加了农村整治垃圾污染的难度。由于农村养殖业的发展,批量产生的禽畜粪便以及宰杀后的废弃物无法消化,也成了有害垃圾,对农村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更加增添了乡村治理垃圾污染的难度。

(四)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农村整治生活垃圾污染缺乏刚性

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提出了具体要求,但对农村垃圾的处理几乎没有一部法律法规硬性规定,到目前为止,我省在这一块的法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三、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地改善我县农村的村容村貌,解决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特提出以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一项有益于农民身体健康的长期性公益事业,也是一项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惠民工程。县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必要性与重要性的认识,着力增强治理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将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专门班子抓紧抓好。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深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第一线,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切实加大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投入力度

当前,我县各村在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方面,普遍存在投入严重不足、环卫基础设施缺乏的问题。要采取“政府投一点、向上争一点、群众集一点(指村民一事一议集资)”的办法筹措资金,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每村有专(兼)职的环卫人员、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有垃圾清运工具、有处理垃圾专用场地”,以确保整治生活垃圾污染的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形成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合力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需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县乡(镇)、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各有关部门对此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全县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合力。

(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整治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染

第2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家园。

二、目标任务

㈠总体目标

按照省关于推进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三年时间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机制,重点落实好“人”“物”“钱”“管”问题,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四有”目标,即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备的处理设施、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责任监管机制。

㈡年度目标

2015年,重点落实资金投入保障,健全镇村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市18个乡镇和罗江街道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并按照编制报审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设施布局配套;强化村镇环卫队伍建设,创新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模式。至年底全市乡镇镇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和江溪流域沿线以及风景名胜区内的278个建制村庄(详见附件)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树立卫生示范典型,城乡卫生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2016年,全市所有乡镇区和建制村的环卫设施、人员按要求全面落实配备到位,推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卫生监管自治机制,全市8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民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卫生环境上一个新台阶。

2017年,全面做好全市所有乡镇区、村庄环卫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和补缺补漏,全市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争取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

三、编制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街道、乡镇配合,于2015年6月之前完成城乡环卫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指导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明晰垃圾处理场(厂)、垃圾收集站(点)、转运站布局和规模,农村边远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环卫工人道班房、环卫车辆停车场等布局和规模,统筹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项目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收集、中转运输统筹和垃圾处理跨乡镇区域统筹;划定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四、强化镇村环卫管理和保洁队伍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环卫管理职责,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环卫工人数量,建立保洁员定责定薪制度,对乡镇镇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进行清扫保洁。各村庄应配备专职保洁员,对村道每日进行必要清扫保洁,对农户定点投放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各乡镇(街道)、村居要与保洁员签订《环卫承包合同》和《环卫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保洁区域和工资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

五、加大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

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资金采取市、乡镇(街道)、村庄、农户共同分担模式。

㈠市级财政。从今年起立足现有条件和自身财力,多渠道筹措落实保障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经费。一是村镇垃圾清扫保洁补助费用,乡镇一级仍按安政办〔2012〕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村级按每个考评村庄6000元/年的基数分两次拨付,先拨付50%作为村级清扫保洁费用,剩余50%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以奖代补”具体做法是每年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0%或3个以上列入考评的村,若出现有一个村不达标,取消该乡镇所有考评村余下50%的补助资金,取消的补助金用于奖励一些做得好的村。二是垃圾处理(处置)设施配建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补助乡镇建设规范化垃圾中转站、焖烧炉和车辆购置等。垃圾清运车辆购置补助,按每辆购置费的50%补助(不包括上级争取的补助款);中转站建设补助,乡镇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和按规定享有上级补助款额外,不足部分建设费用由市财政按实际补助;焖烧炉建设补助,按照安政办〔2012〕198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焚烧池按1.5~2万元/吨标准补助。三是垃圾收集清运费用,主要用于补助乡镇收运农村生活垃圾。由市政府督查室、财政、住建等部门综合各乡镇收集清运垃圾量和所选择处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定。四是村级“一事一议”项目预算资金,从该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800万元专门用于补助村级垃圾治理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五是从财政预算安排的村级运转经费中安排不低于20%比例,用于村级卫生清扫保洁整治工作。

㈡乡镇、街道方面。树立主导意识,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保障辖域内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设备和车辆、中转运输、垃圾终端处理(处置)费用投入。

㈢村级方面。有集体经济收入村庄要安排部分收入用于本村生活垃圾治理。

㈣村民自筹方面。各村可通过“一村一策”,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按户(50~100元/户·年)或按人(20~30元/人·年)收取年度村庄卫生清扫保洁费。

六、推进乡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

㈠乡村生活垃圾提倡“干湿”分离,源头分类减量。依据道路和农户分布状况,合理规划设置乡村垃圾分类减量收集桶(池)。各农户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做好自家卫生保洁和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单独归类倾倒。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主要包括菜帮菜叶、剩饭剩菜、茶叶渣、废弃食物、果皮果核等食品类废弃物,及生产中产生的废弃有机物质,如家禽家畜粪便、稻杆、笋壳等动植物类垃圾。

㈡专职保洁员应落实住户定点投放垃圾的分类减量。一是由保洁员先行上门对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织物、金属、橡胶和瓶罐等)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灯管、杀虫剂容器、废油漆桶、过期药品、化妆品、涂改液等)回收集中;二是由住户自行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危废垃圾送往指定的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有偿回收;三是由物资回收部门对垃圾分类综合服务站和保洁员收集的上述物品进行阶段性回收处理。

㈢各村应配建1~2个可降解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实现可降解垃圾收集清运不出村和建筑垃圾就地消化处理。

七、健全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

逐步取缔露天垃圾池等非密闭式垃圾收集站点设施,合理构建垃圾桶、小型勾臂箱等密闭垃圾存放体系,按照日产日清作业要求,由专职保洁员负责将各村收集桶内经分类减量后的垃圾清运到收集站点(包括小型钩臂箱或侧装式收集车),再由乡镇“直收直运”“收集转运”处理或自行消纳处理。

八、合理选择村镇垃圾处理运作模式

根据村镇经济条件、产生垃圾量、地理位置,选择不同的处理运作模式

㈠沿海乡镇所在地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且运输条件便利的部分村庄,在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未建成之前,可将乡镇所在地及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压缩、转运等,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专业环卫公司负责收运体系配套设施(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运输车辆和小型勾臂车箱等)的投资建设,并集中转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理。

㈡城区周边运输条件便利的乡镇区和部分村庄,可考虑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采取“乡镇收集运输、市处理”方式,将垃圾或部分垃圾转运至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㈢乡镇区和位于交通要道及水流域沿线、距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较远且垃圾产生量较大的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由乡镇配备垃圾运输车辆,采取直收直运方式收集,运往乡镇配建的焖烧炉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㈣对于距离乡镇区较远、分散且交通不便的山区村庄,可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采取多村统筹建设区域性焖烧炉处理或配建专用焚烧池就地消化处理。

㈤原则上所有村庄的厨余(湿)易腐有机垃圾就地消纳处理。

九、建立长效机制

㈠建立督查考核整改机制。将抽调部分人员集中办公,成立村镇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每月进行抽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日常检查做到“村监督、镇自查、市月查”,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分级督查制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督查范围及内容,建立督查整改报告制度。市督查考评中心,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对治理工作不作为、进展迟缓的反面典型,要采取媒体曝光、通报批评、逐级约谈督办、查究问责等方式,鞭策后进;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好的乡镇、村庄,将给予适当奖励,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㈡积极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乡镇、村庄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鼓励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环卫企业参与镇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清扫保洁、中转运输、终端处理等“打包”处理,推动乡镇环卫保洁服务向乡村延伸。

㈢建立农村监管自治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妇女委员会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农村妇女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和村委会自治作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村委会要及时公开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主动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鼓励村民投工投劳。通过宣传引导、村规民约、检查督导,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保洁机制。

㈣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把村镇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列入各乡镇(街道)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未通过省级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提升专项行动验收的乡镇、村庄,不得参加“宜游最美乡村”“美丽乡村”“文明村镇”“生态乡镇”等的申报评选,已获取荣誉称号的村镇须限期整改到位。

十、创造良好环境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全市“村镇生活垃圾治理行动”的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政府办、效能办、共青团、妇联,市政府督查室,市城管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农办)、广电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督查考评中心,挂靠市城管办,由城管办、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㈡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点多、线长、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要建立“市政府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指导、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居)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形成常态管理。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齐心协力,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融入到本部门的工作中,发挥各自职能,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部门协同抓,齐抓共管,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住建部门负责落实新建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选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垃圾处理设施规划、施工审批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主流媒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扩大宣传效应;

文明办要把垃圾治理工作作为“文明村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利用文明办的公益广告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

发展改革部门要从村级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环境整治项目上予以全力配合支持;

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扶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专项行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其它附属设施的用地保障;

环保部门要把农村垃圾治理作为“生态乡镇”评选的前置条件,加强环保执法和农村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

供销部门负责可循环利用物品的推广和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农业(新农村办)部门要把垃圾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结合农村路网工程建设,确保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的常年整洁;

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动员青年妇女、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工作;

第3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裴雪燕

党的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围绕这一主题,我们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乡镇、村组干部、保洁员和群众代表,对我县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为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编制了规划,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责任网络,逐步形成“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体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不断加大投入,使治理经费有基本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村,给予基础设施、收集转运、达标验收相应的补助或奖励。按每个村设置3-5个公益性岗位,共配备保洁员1790人。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即将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部分乡镇通过村民自筹等方式,多方筹资,完善设备设施。如大河岸镇许家畈村,通过“一事一议”和成功人士捐助,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二)持续扩大宣传,使垃圾分类有浓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户外广告、暗访曝光、公开投诉电话等形式,大力宣传,增加农民关注度和参与度,提倡从源头上治理白色垃圾,形成良好氛围。如各乡镇中小学都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大部分乡镇、村,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和QQ群,及时工作动态,部分村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好典型和垃圾分类知识。

(三)着力强化督办,使治理工作有外生动力。通过专项督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考评等方式,加强督办,各乡镇对村、村对农户也开展相应的检查评比,考核结果与乡镇以奖代补资金挂钩。通过政策激励,进一步形成合力,调动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如九资河镇在评比奖惩上动真格;骆驼坳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对各村垃圾分类情况现场评分,郭家河村“一月一评比”,张榜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垃圾处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批工商业产品涌入农村消费市场,一些过去只在城市出现的垃圾,也成为农村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可降解垃圾占比迅速增加。另一方面,垃圾集中露天堆放,导致“垃圾山”恶臭熏天,蚊蝇乱飞。农村垃圾污染,严重影响村容整洁,损害村民健康,原本山青水美的农村自然环境,日益遭到破坏,已成为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调研,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仍然是瓶颈。农村垃圾治理经费是制约垃圾分类的一大难题。“村里靠乡镇,乡镇靠县里,而县里财力有限。”据了解,在经济发达省份,地方政府都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难以为继。像罗田这样的贫困山区县,资金问题可想而知。特别是垃圾转运、收贮、分拣等费用,没有长效机制来保障。目前,只停留在公路沿线办几个示范点,应付上级检查验收。

(二)观念仍然是制约。在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广泛普及,观念深入人心。在欧盟,农民随意乱倒垃圾是犯罪,不按规则分类,将会拒收,甚至罚款。在美国,垃圾公司深入乡村专车收集。在日本,垃圾分类非常清楚,分开投放,各放其箱。在台湾,有法律规定的强制垃圾分类,政府定制垃圾袋。在我国,虽然“秸秆禁烧”力度大,但垃圾就地焚烧现象依然存在。大多数居民缺乏分类意识,能收拾好投向垃圾桶就算很不错了。对哪些是可利用、可回收垃圾,根本一无所知。从胜利张家岗村调查看,部分村民家里有2个垃圾桶,知道分开投放;仅有20%的人不再使用塑料袋。

(三)分类仍然不普及。以前,农民大多家门口有一个粪堆 “沤粪“,垃圾基本自生自灭,“白色污染”很少。现在,农村垃圾明显增多,沼气未普及,也没有专业回收机构。对垃圾怎么分,分几类,如何处置,连具有变卖废旧意识的人都很少,开展分类处理的村不多。从三里畈镇长源冲村、新铺村张家冲等美丽乡村示范点实施来看,群众有一定的分类意识,但分类程度仍然不彻底,减量效果不明显。减量的主要是厨余垃圾(10%左右)和可回收垃圾(15-25%)。

三、对策与建议

农村垃圾分类是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和前提。从源头抓起,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最大限度减少浪费,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为此,我们建议:

(一) 由政府主导,着力拓宽资金渠道。

一要把政府投入作为主渠道。既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和项目支持,又要将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保持稳定增长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重点用于购买机械化处理场服务、形象统一的垃圾清运车、专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和宣传引导等支出,实行以奖代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整合环保、畜禽养殖排污、村庄整治等涉农资金,投入农村垃圾分类。

二要把多元投入作为大方向。可以考虑借助市场力量,创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分类。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积极扶持垃圾处理龙头企业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企业经营的市场运行机制。借鉴浙江金华经验,进行“干湿分离”和再利用回收,扶持一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资源化产业发展创造市场。有条件的村,可以组织本村在外成功人士赞助、社会捐资,可以通过村民“一事一议”, 适当收取治污费等办法,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三要把建章立制作为新思路。我国关于环境的法律法规较多,但真正针对农村这一特殊环境和区域的垃圾治理相关法律法规较少。既要综合运用道德、技术、财政、法律等各种手段,又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的相关机制,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二) 让乡村主抓,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加强分类管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类收集、投放要求。每个村组、自然湾落,定点设置不同颜色、不同标识的垃圾桶,将垃圾分类标准印制在上面。从源头抓起,发动农户,在家里事先按有机垃圾(菜叶、果皮)、有毒有害垃圾(废旧电池、家电等)、可回收垃圾(玻璃、塑料等)和不可回收垃圾(煤灰等)分别放置。规范垃圾收集,对可回收垃圾,在各村布置1-2个集中收集点,由乡镇组织定时定点回收,量大的有偿或兑换生活用品,激发农户分类的积极性。对有机垃圾,可以堆肥,也可以单独或邻村联建阳光堆肥房。对有毒有害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统一清运处理。

二要构建长效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以村为1个网格单元,划分若干区块,每个区块下设若干个网格小组,每个网格小组由1-2个村民小组或若干农户组成。由驻村干部或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网格单元负责人,村“两委”为区块负责人,党员、妇女代表为网格小组负责人,每人联系3-5户农户,负责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等工作。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民理事会监督、农户门前“三包”等制度,实行村民自我管理,大家共同监督。

三要建立考核体系。将农村垃圾分类作为考核乡镇新农村建设,评比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点的依据,纳入 “五讲五评五考”,与乡镇以奖代补资金挂钩。建立乡镇日常巡查、督查机制,并作为对村组干部考核内容,与工资挂钩。实行“每月一暗检,每季一督查通报、年终一考评”,对工作推进快、运行好的,通报表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整改推进不力的,公开曝光。通过考核这个指挥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法,调动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

(三) 强农民主体,着力转变群众观念。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道路沿线标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文化墙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群众知晓度,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垃圾分类。乡村干部深入村组,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挥农村“五老”人员作用,进行广泛宣传。

第4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突出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完善“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效治理农村垃圾。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区98%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各乡镇、村组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运行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乡镇环卫机构的作用,确保各项工作顺畅开展。从2016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巩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市处理”模式。强化日常清扫保洁,集中整治村容村貌环境卫生,保持村镇常年干净整洁。力争到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90%以上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市进行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前端减量收集率达到80%,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95%以上的村庄。(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2.加快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本着“区域共享、合理布局、集中建设”的原则,加快片区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逐年关闭现有的乡镇小型垃圾填埋场。各乡镇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定点、建设及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按照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支持。到2020年底前,建成乡镇区域性小型垃圾压缩中转站2个;彻底解决垃圾收集和转运过程中的脏、臭、飘散和遗撒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3.建立农村环卫运行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财政资金主导、农民适当缴费的经费分担保障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镇垃圾治理工作,区上安排资金给予补助。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根据各村民小组实际合理配置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卫生乡镇、村创建,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治理“以奖促治”政策,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储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申报一批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2016至2020年,新增完成5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农牧林业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三)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1.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健全秸秆收运储体系。以2015年为基数,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2.规范畜禽规模化养殖。推行政府、业主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力度,大力发展区域生态循环农业,促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到2020年底前,建立1个病死动物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每年完成4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规模化养殖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3.大力引导推广加厚地膜的生产和使用。积极探索建立农田残膜和农资包装物回收利用机制,科学布局和适当增加回收网点,开展回收利用示范建设。到2020年底前,残膜从耕地移除比例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牧林业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商旅投促局、区爱卫办、区供销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逐级分解目标,把各项工作抓牢抓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落实,建立议事协调、工作协调、信息通报、督促检查等制度,建成领导有力、部门联动、责权分明、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舆论宣传方式,引导农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努力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经常性组织开展农村卫生清洁户评选等活动,全面宣传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使“人人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成为自觉行动,促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农村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并加大对边远乡镇的资金倾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将农村保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委托给企业负责,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第5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一、加强领导,有选择推进

随着“创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的整体推进与“干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全面启动,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刻不容缓,不仅是巩固生态村创建成果的迫切需要,更是群众提高居乡质量的强烈要求。为此我乡专门成立了农村生态的工作方案,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引导,抓重点,破难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首先是选好实施村。工作初期,乡里经过反复讨论,有针对性地选择了、安基村作为乡的起点村。

其次是学搞好经验,乡里组织相关试点村的干部群众分两批到雷锋乡参观学习,吸取经验,树立信心,鼓足干劲。并在建设过程中边摸索,边完善,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垃圾分捡场的建设,各村都慎重选址,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通过。

再是扩大宣传面,人是垃圾制造者,是垃圾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也是垃圾处理的最大受益者。为此我乡适时在村召开了全体村干要干部会议。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我爱我家”“爱清洁、讲卫生”征文比赛,在广大妇女中开展“做农村主人,创优美家园活动”。通过层层发动,使“从关心生态环境,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形成全乡参与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实际,把科学选址,合理配备

我乡垃圾分检场的选址,采用村民议事“五步法”确定,既考虑到村居人口及分布的实际,又考虑到日常维护及运行的成本,还考虑到二次污染的防止。同时也兼顾成本问题。我乡分检场县里下达的任务今年是试点年只有2只。我们实际做了四只,并按照20户左右设置一个垃圾桶原则,乡里出钱购买了120只垃圾桶,作为垃圾场的配套设施使用,同时我们按照各村行政村人口数比例都配备了1-2名的保洁员,按月支付工资,并由村里负责配备垃圾车扫地,钳子、口罩、手套、工作服等必要工具。

三、建立操作规范,实现长效管理

按照“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检,生态处理”的运行机制,实行“三步法”操作程序。

第一步,门前三包,垃圾入箱。我们要求各村建立并落实“三包”责任制,并制定卫生保洁村规民约,并将各项制度送发到户,张榜公布。公共场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

第二步,统一收集,集中分捡,保洁员负责定期将垃圾箱中的垃圾清运到分捡场,再按可否利用回收将垃圾分成五大类: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降解有机垃圾,不可回收难分检有机垃圾,不可回收无机垃圾,有毒,有污染垃圾。

第三步,分门别类,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自行收集变卖,所得归保洁员所有,其余可降解变有有机肥的则进行堆肥以作生物化肥之用,其它有毒无用的则统一运到乡垃圾中转站,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第6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5.9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 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 78 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1.2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第7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农村重要流域、镇村周边和主要交通沿线强力开展整治垃圾污染为突破口,以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为重点,以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树立农村新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好农村的卫生保洁工作,切实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我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从2011年起全面启动,重点治理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今年必须完成2008年至2010年已实施的216个新农村建设点的治理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到2012年再进一步规范、推进到所有乡(镇、场)、村(点),实现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100%的乡(镇、场)、村(点)有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3月—2011年5月):宣传发动阶段。召开一次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大会,传达全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场)、村(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调查各地需建垃圾池、需安放垃圾筒及保洁人员数量,落实实施资金。

第二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2月):组织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今年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第三阶段(2012年1月—2012年6月):检查验收阶段。各乡(镇、场)对本辖区内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强化日常保洁管理,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成效。6月中旬,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场)的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处理模式

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原则,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场)运、县处理”及“户清理、组集中、村收集、乡处理”的模式处理。

1、户集。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收集后送到村垃圾收集点或指定的垃圾容器内。提倡垃圾分类处理,农户应将秸杆、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

2、村收。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的场所或自然村建垃圾收集屋,根据需要增设一定数量的环卫设施。各村应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的垃圾清扫、收集,并将本村范围内的垃圾清运到最近的垃圾收集屋或垃圾中转站。

3、乡(镇、场)管理。乡(镇、场)建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的管理、运行由乡(镇、场)具体负责。乡(镇、场)对集中的垃圾进行就地填埋,离县城较近的也可中转到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

4、县集中处理。城中村和城郊村的垃圾由县环卫部门直接清运进行集中处理。

“户清理、组集中、村收集、乡处理”的模式与“户集、村收、乡(镇、场)运、县处理”处理模式内容基本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各乡(镇、场)、各部门和各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广大村民的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实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村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县电视台要开设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专栏,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写简报,及时报道在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建立组织,落实责任。成立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设施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垃圾填埋场服务区内的各乡(镇、场)必须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辖区内垃圾的清理、运送、填埋;服务区内的各行政村也应确定一名保洁员,负责本行政村内公共场所清扫和垃圾的收集。同时,要将此项工作尽早纳入到各乡(镇、场)和村委会民主议事制度之中,实行乡(镇、场)长、村委会主任、村小组长负责制,保洁员岗位制、民主评议制、检查考核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负责任,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正常运作。

(三)落实经费,健全制度。实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方针,实行按级负责,层层落实,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报酬的责任管理制度。市政府已安排50万元,对全市各县(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验收合格后采取集中奖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县政府安排10万元,对全县各乡(镇、场)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验收合格后采取集中奖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各乡(镇、场)必须对2008年-2010年的新农村建设点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且每个点需安排3000元经费,经费由乡(镇、场)和村民自筹,用于垃圾运输车辆的购置、燃料费、车辆维修费和垃圾清运员的报酬。年底由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对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乡(镇、场)要以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沼气建设的宣传力度,将农村环境整治与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有机结合,提高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要积极指导本辖区内各行政村制订和完善保洁制度、村民卫生公约、门前卫生清洁“三包”制度,逐步转变随地乱倒乱扔垃圾的陋习,形成人人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的良好习惯。

第8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镇机关电子屏、各村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环境卫生红黑板、大美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大小会议、乡村舞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全域无垃圾行动,着力改善镇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全力打造生态美、百姓富的和谐,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曝光一批破坏农村环境的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各方面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大力宣传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做到全面动员、人人参与、户户行动、家喻户晓,着力在全镇形成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个个树立文明卫生意识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建设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举措,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内容。深入宣传镇党委、政府全镇全域无垃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广泛调动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来。

3.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科学知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庄、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深入宣传农村田间道路、房前屋后清洁卫生、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和保洁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卫生环境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典型经验。利用大美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我镇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时曝光破坏农村环境的典型案例,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宣传方式

1.按照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沿辖区主干道设立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栏、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每周到各村巡回宣传镇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做到全镇农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广大农户踊跃主动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各村要选出一名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员,各组选出一名宣传员,加大对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工作,向每家每户发放《致广大父老乡亲的一封信》、《镇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

3.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等。组织机关党员、各村党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

4.各驻镇单位要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学校要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户户讲清洁”活动,“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主题班会,每周二组织学生清理校园周边的垃圾等方式,提升中小学生文明卫生意识,传播健康生活理念、传递正能量,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做“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的践行者。工商所、食药所要负责辖区个体户的卫生整治及门前“三包”的落实,做到逐户通知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提高环境卫生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派出所负责“五禁”决定落实及不履行责任农户的教育工作。水管站负责河道及渠道垃圾及环境卫生的整治宣传。同时,各驻镇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也要积极做好群众的环境卫生整治思想宣传引导工作。

5.相关站办所要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工作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

6.结合农村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等工作,推出一批农村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突出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身边人说身边事,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卫生、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积极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等机构,提倡勤劳节俭美德,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利用大美设置开通投票评选开展镇全镇全域无垃圾最美乡村活动,让老百姓积极参与评选最美乡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务必要深刻认识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准备、宣传上积极策划、配合上协调到位,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9篇:乡村垃圾治理与建议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本着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各方联动,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治理我乡垃圾对环境污染问题为主抓手,以改变环境脏、乱、差现状为目标,以建立乡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核心,大力开展我乡环境卫生整治,使垃圾走向规范化处理的轨道,达到有效遏制并最终解决垃圾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以人为本,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把我乡农村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整洁、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总体要求

开展农村“卫生清洁”工程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生态立乡”的理念,按照“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实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工作责任制,在市统一规划和指导下,由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乡负责实施,村、组两级具体操作。重点治理好我乡非有机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卫生清洁”工程要做到“八个结合”,即:“卫生清洁”工程要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爱国卫生活动相结合;与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与沼气开发利用相结合;与农家有机把利用相结合;与人畜饮用水工程相结合。按照卫生清洁工程部署要求,全乡所有的村庄努力使家农村面貌年内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三、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握重点,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用三年时间,全面治理农村垃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即年重点抓好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2009年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推开,完成95%以上的自然村治理任务,2010年完成扫尾工作,在巩固已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总体目标:通过乡集中整治,要达到“六个基本没有”,一是农民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零星垃圾;二是庭院基本没有污水流淌;三是村间、集镇基本没有散放垃圾;四是江河、库塘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五是村间道路基本没有的人畜粪便;六是公路沿线基本没有散落塑料垃圾,最终通过努力实现垃圾集中、统一规范和无害化处理。

具体任务:1、统一组织,集中治理。乡统一部署,统一安排,9个村委会要广泛发动群众,在近期内由各自然村统一组织当地农民,对农户村间及周边地区,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两岸的非有机垃圾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统一归集,选择合适场所集中焚烧。

2、定期组织,及时清理。在集中清理基础上,各村委会要根据本村实际状况,每月组织一次以自然村为单元的集中统一清理活动,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长效管理机制。

3、择优录用,专人保洁。各自然村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用所需保洁员。保洁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收集村内公共场所及四周日常零散的非有机垃圾;负责督促各农户及时清理责任区的非有机垃圾;负责焚烧本自然村归集的非有机垃圾。保洁员报酬主要由自然村自行解决。

4、农户归集,统一焚烧。为各农户配置专用垃圾筐,及时收集,统一处理,各自然村根据区域范围,农户数量,地理环境和群众意愿,建造垃圾焚烧炉。

5、分类处理,综合利用。教育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有机垃圾,变废为宝,按新地要求,每户建造一个“三格式”化粪池或户用沼气池,将牲畜粪便进行无公害化处理或供沼气用。农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余料,一律由业主负责清理到固定场所填埋,不能利用的木竹杂物一次性焚烧处理。

四、工作内容

1、加强领导,组建机构。乡党委、政府成立以政府乡为组长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村委会要通过召开会议,出墙报,发公开信,树永久性的宣传牌等形式开展宣传,并及时向乡卫生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在乡村干部、农民、中小学生中组织志愿者队伍,投入到卫生清洁工程中,开展“讲卫生清洁,树文明新风”活动,宣传、发动和引导群众,乡村干部进村入户,与组干部一道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参与卫生清洁工程;在各自然村醒目位置刷写永久性标语,教育系统要开展中小学生清洁卫生有益活动,助推“卫生清洁”工程,在全乡营造人人参与“卫生清洁”工程的浓厚氛围。

3、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乡政府将加强对工作的督导,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行动不力、迟缓,不按要求完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章立制。工作中按照工程要求,制定可行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使这项惠民工程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五、具体措施

1、健全网格。全乡各参与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工作的自然村组要建党小组、妇女爱卫小组,村民事务理事会等卫生清洁机构,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农户责任,具体负责本村卫生清洁工作。

2、筹措经费。农村卫生清洁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采取政策资金扶一点,财政补一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出一点办法,每人每年交部分卫生保洁费,乡建立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村开展一些以关爱家乡为主题的捐赠活动,动员村内富裕村民多捐一部分资金,确保工程必要投入,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3、实行乡领导挂点,乡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组挂户的工作格局。各村要按照工程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方案,狠抓活动落实。村书记、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挂帅。每个村要抓好几个村民小组进行重点整治,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从身边做起,带领群众打一场清洁家园的群众运动仗。

4、检查督促。乡“卫生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对全乡各村开展此项工作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查找问题,发现典型,提出建议。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