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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精选(九篇)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

第1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一、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就石家庄而言,石家庄市辖18个县(市),其中辛集一个县成立城建档案馆,馆库面积200平方米,配备3个专职人员,其它17个县市区设城建档案室兼职人员1名,库房面积30平方米左右,库存档案6800万余卷,城乡建设档案得到妥善管理,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虽然各个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不同程度上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城建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不完善。档案库房面积小,档案装备不足,不能满足需要。二是档案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不稳定,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等业务技能不熟练,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没有把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到建设管理程序,没有与建设单位签定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也没有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造成工程档案接收难。四是接收的档案不全,档案缺项较多,没有要求建设单位整理档案。五是城建档案开发利用不够。

二、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对策

随着新民居建设逐步深入和统筹城乡、发展县域经济战略的实施,必将大力推动县(市)区域镇化进程。在进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相应地要产生与形成大量的城建档案,管好用活城建档案,对于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针对县(市)区城建档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拟提出如下对策,供工作探讨。

1.加强县(市)区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

加强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是促进县(市)区城建档案工作有序进行的法制保障。一是国家应根据《城乡规划法》、《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法规。二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城建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管理制度,务使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建立健全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加强城建动感管理机构建设,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组织保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要抓住县级机构改革契机,根据《城乡规划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中小城市城建档案工作的意见》(建办【2007】68号),主动争取政府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城建档案馆(室)和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履行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赋予的城建档案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人员编制标准,结合城建档案工作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为开展城建档案工作创造条件。

3.抓好城建档案安全管理保护工作

没有规范的城建档案专用库房和办公用房,一旦发生档案损毁,其后果不堪设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争取将城建档案馆(室)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的《城建档案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需要,建设符合标准的城建档案馆(室)用房,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城建档案的保管保护条件,确保城建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和有效利用。

4.着力强化城建档案资源建设

丰富和优化城建档案资源,是做好城建档案工作的基础,也是发挥城建档案工作的前提。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把城建档案资源建设提高到使馆城乡建设和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和手段,大力拓展城建档案接受渠道,努力实现城建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5.加大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力度

加强城建档案规范化管理,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和服务功能,是城建档案馆(室)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县(市)区城建档案馆(室)要利用现代管理技术,整合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推进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室)建设。二是开展城建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目标认定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城建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纳入目标考核认定,不断提高城建档案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推动县(市)区城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6.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是城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效果如何,是衡量城建档案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关乎城建档案事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县(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积极开展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提升城建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2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一、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档。

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了本地区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市城建档案馆结合实际工作,制定了《*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通过与市法制办、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管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了多场座谈会,目前该《办法》已经被列入20*年度出台计划。

二、落实法律法规,丰富馆藏资源。

上半年,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256份,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202份,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138份,建设工程档案“两书一证”管理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落实。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积极履行城建档案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职能,共开展城建档案业务指导200余人次,组织业务辅导、培训10场次,受训近200人。上半年接收各类城建档案7600卷,照片1500张,录像资料2200分钟,较好地丰富了馆藏资源,履行了管理职责。

二、履行管理职能,提高整体水平

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对照《城建档案馆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努力规范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城建档案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了业务管理程序和操作流程,加强对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等前端控制的指导。加强了对馆藏档案整理、组卷、编目、排架的规范化工作,确保库藏档案管理达到科学、合理、规范。强化了对村镇建设档案工作的长效管理,认真开展对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进一步规范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声像工作,建立记忆工程

市馆上半年加大对声像档案征、接收力度,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报送工程竣工档案时,必须同时报送能够反映该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声像档案,二是开展由市规划局和市城建档案馆主办,市摄影家协会和市日报社协办的“城建档案杯”*城市摄影大赛暨历史照片征集活动,三是加大拍摄收集力度,上半年共摄影、摄像72次。

第3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部及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图表文字材料、模型、样品、照片、影片、录相、录音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历史的原始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特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依照本规定搞好城建档案工作。

第四条  特区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同一标准、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是市政府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科技事业单位。两部门合署办公,归口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城建档案工作;起草、制定城建档案工作法规性文件、标准、规范;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协调城建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二)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查接收需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利用声像、影视等手段广泛积累城市建设的档案材料,不断丰富馆藏。开展编研工作,使市城建档案馆成为储存、利用、咨询和交流城市建设信息的中心。

第六条  各区、建设系统的各局、集团(总)公司有关专业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立城建档案室,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

第七条  各城建档案室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库房和必要的装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材料,并进行系统整理、编目、科学排列,做到查找方便,为本单位生产、建设、管理及科研提供服务。

(二)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并参加本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根据本规定,按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市城建档案系统组织和各项活动。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建档案分两级管理,市城建档案馆为一级管理单位,各单位城建档案室(或综合档案室)为二级管理单位。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管理以下档案:

(一)市政、公用工程档案,包括:道路、隧道、桥梁、铁路、港口、码头、机场、防洪、涵洞、电讯、消防、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以及地下各种管线工程(含部队、公安、海关、边检等所有的直埋通讯线路)和文教、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环保、环卫、城市雕塑等市政公用设施档案;

(二)本市确认的重点工程的档案;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公、商业、住宅、综合楼等其它单位建设工程的档案:

1、十层以上(含十层);

2、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

3、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含一万平方米)。

(四)设计新颖、有特色的建筑工程和具有纪念性的新、老建筑和构筑物的档案。

(五)住宅区、工业区总体档案材料(见归档范围细则)、同一类型的单体建筑档案。

(六)规划档案,包括:

1、总体规划;

2、分区规划;

3、详细规划;

4、专业规划;

5、工程规划;

6、编制规划所依据的基础材料。

(七)测绘档案,包括:

1、控制测绘成果;

2、地形测量;

3、摄影测量、航测相片;

4、地质勘察资料。

(八)土地管理档案,包括:

1、土地利用规划;

2、土地划拨和土地拍卖材料;

(九)建筑及施工管理档案,包括:

1、方案审批;

2、建筑报建许可证;

3、招、投标材料;

4、施工批准书;

5、质量、安全检查评比材料;

6、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汇总材料;

7、施工队伍注册材料;

8、优质样板工程评定材料;

9、施工统计报表。

(十)产权档案

(十一)环境保护档案,包括: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2、城市环境污染源的调查及监测统计,环境评价材料;

3、环境治理工程材料;

(十二)住宅管理档案,包括:

1、住宅区维修、改建竣工档案;

2、房改有关文件材料;

3、批准房屋出售的有关材料;

(十三)城市管理档案,包括:

1、城市园林绿化、名胜古迹档案;

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分布材料;

3、在城市管理方面获得省级以上的荣誉材料;

4、颁发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

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工程按归档范围要求报送全套完整的竣工档案和系统的照片、录像档案,没有条件拍摄的单位,可委托市城建档案馆或有关单位拍摄本条第(十)项规定的产权档案,由于使用频繁,设专门库房,由产权管理部门派人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定期向城建档案管理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  第九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市规划部门报建的工程,其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查合格后,由各系统各单位档案室管理,但移交书和验收证明书应报市城建档案馆备案。

各区和有独立报建及验收权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范围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第九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建档案由各区和各单位档案室审查保存。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按下列要求汇总移交。

(一)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移交完毕;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二)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做一式两套,原件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另一套交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套数的,由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解决。

(三)归档的城建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各种鉴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四)城建档案的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对照归档范围细则的顺序号对号入座进行排列,每卷厚度不超过二公分,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

(五)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对变更大的竣工图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应是与实际物相符的新蓝图,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对地下隐蔽工程,应有隐蔽记录简图、复盖前的现场实测数据,并经测量及验收人员签字。

(六)城建档案的整理装订。文字材料以十六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式折叠,大小为四号图幅,按顺序装入档案盒。

(七)整理好的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移交书就填写真实,各种签字盖章完备。

第十二条  规划、国土、测绘、环保、建筑报建、施工管理及住宅、城管等档案的移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设系统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每年年底向各局档案室移交,由各局档案室汇总后在次年三月份之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如只有一份,并且在短期内要经常使用的,可在局档案室保存二年,第三年一季度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二)建设系统各局形成的档案一般按项目或内容立卷,保持项目或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每一卷应书写卷内目录。采取散装的办法放入档案盒内,一个项目装一盒或若干盒。移交时由档案室填写移交一式两份,随档案一起移交。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及利用

第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应及时登记,科学排列,编制检索工具,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脑检索。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及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严格按“七防”要求,定期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特别重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章  竣工档案保证金

第十六条  档案保证金是保证竣工档案完整、合格及时归档的一种经济手段。凡在特区范围内申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及有关档案室交纳工程档案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回执为办理建筑报建应提供的材料之一。竣工档案按规定合格移交后,保证金原数退还交款单位。

第十七条  交纳档案保证金标准。凡属于第九条(一)至(四)项的工程按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一交纳;住宅小区及其它一般性建设工程,可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最高不超过十五万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交付档案保证金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筑报建和施工报建手续。

第十九条  验收工程时,发现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验收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重视档案工作造成部分档案材料丢失和损坏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应责成责任单位补制档案,并扣罚10%的保证金“

工程竣工后,不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的,超过一个月,扣罚5%的保证金;超过一年仍不交档案的,或不在限期内补制档案的,除扣罚所有保证金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给予处罚: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暂停其新工程的报建;属施工单位的责任,暂停其参加工程报标。档案移交后,恢复工程报建或工程报标。

第二十一条  建设系统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必须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违反者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档案,造成档案遗失、损坏、不齐全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在档案利用中,发现档案与实际不符,城建档案管理处有权责令原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4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管理 以人为本

Abstract: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is the carrier of human civilization heritage city, is the original, authentic records of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kind of potential productivity. Manage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work is the key to people, give full play to the human potential, to provide better services for the archives.

Keywords: urban construction archives management people-oriente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意义

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囯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材料,它是传承城市人类文明的载体,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宝贵的信息资源,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库,是城市建设的一种潜在的生产力,在城市建设各项活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积累城市建设的经验,进行城市建设技术储备的手段,是城市建设活动的产物,城市建设活动的成果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工程实体;一是工程档案。工程档案真实地记录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记载了人们的工程思想、技术、经济。因此它是储备工程技术、工程经验的工具和手段。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来说,如果它拥有质量较高、数量较多的工程档案资料,就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它有比较雄厚的工程技术基础。反之,它的城市建设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2)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进行城市规划工作的基础,城市规划就是根据城市的现状、条件和基础特色等动态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科学的长远的预测和设想。通过论证编制城市规划方案,城市规划的编制应该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布置,在城市规划中不仅形成了大量的工程档案,而且工程档案又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基础。

(3)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现代城市是一个综合的、整体的概念,它包括的内容广泛、复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小城市,几年、几十年后将建设成为初具规模的城市,甚至成为举世瞩目的大城市,随着城市现代进程的加快,为了解决诸多的矛盾,城市立体化程度越来越高,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率越来越高,建筑物、构筑物等各种隐蔽工程越来越多,工程档案则是城市建设科学资源储备的宝库,是各种隐蔽工程的眼睛。只有依工程档案为依据,才能进行科学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才能克服盲目性,避免浪费和损失。

(4)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是城市防灾、减灾的重要依据。1976年唐山大地震、2008年汶川大地震,灾后利用了大量的工程档案进行改造和修复,发挥了档案的自身价值。实践证明,合理、充分利用工程档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节约了时间和投资。

2、如何做好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工程档案的重要性要求我们必须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从管理本身的四个基本特征出发:即管理的载体是组织,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管理的任务是设计和维护一种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人是管理的第一要素。

(1)要完善法规,依法治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等具体的规法要求,将档案验收制度、档案进馆时限制度和档案执法制度纳入规划、建设、管理程序中,从根本上保证档案的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逐步完善规范各种制度,理顺档案工作程序,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工程档案在新时期的依法治档。

(2)详实的业务规范是从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呼和浩特铁路局科学技术档案作业标准》、《呼和浩特铁路局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码》等规范标准,符合城市现代化发展,数字化建设的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实现工程档案由微观操作向宏观管理转变。

(3)以人为本,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工程档案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以人为本,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专业队伍,这就要求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理论学习,懂技术、会管理、业务精,并取得上岗证书;对外,注重档案业务培训,要定期举办档案管理和业务的集中培训班,做好档案归档要求讲解,组织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就项目档案工作的文件和标准等进行学习和掌握,不断强化档案业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使项目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利用等每个环节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归档材料质量良好、完整规范、系统配套。三是深入现场,做好对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服务工作,主动做好对重点工程档案业务指导,现场跟踪服务,积极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做到档案收集、整理与工程建设同步,认真抓好档案整理、归档、移交工作。四是注重工程档案信息反馈,掌握最新动态,即新的项目采用了哪些新技术、新方式,减少了哪些工作环节,同时又改进了哪些工艺,增加了哪些程序,形成了哪些与之配套的新表格资料,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管理层,并通过汇总、提炼再补充到相应的规范中,进一步做好对工程档案的管理。

3、开发档案自身价值。

第5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一)建设单位不重视地下管线档案

建设单位不重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建设单位不重视自身建设工程管线档案的形成归档移交,地下管线档案的形成时间存在极为严重的滞后性,导致后续工程的利用受到巨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不重视地下管线档案的利用,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不清楚原有管线的位置,导致损坏原管线的情况。

(二)缺乏统一的管理体系

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不仅会关系到城管、煤气、水务、广播电视、电力以及电信等各个机构,同时城市规划、建设等政府管理机构也会涉及到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设计机构过于广泛,同时缺乏一个针对整个城市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实施综合协调、监管的权威部门,导致档案馆与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难以针对地下管线档案实施规范、统一、协调的管理。此外,由于地下管线工程缺乏一套统一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导致地下管线档案所收集的内容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城市中各种地下管线档案的形成与管理的内容、范畴都存在明显的差异性,而大部分城市并没有针对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一套统一的技术规程,导致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难以进行规范、统一的管理。

(三)缺乏行政管理手段

因为缺乏有效的行政制约措施,导致各个城市并没有制定地下管线竣工档案验收体系;因为缺乏制度约束,造成管线施工机构(建设机构)并没有根据相关要求向城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因为管线工程项目信息资源的缺失,导致地下管线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难以实施有效的跟踪、监督以及指导。而大部分城市也没有严格落实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导致不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机构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应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正如上文所述,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机构非常多,只是依靠档案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是难以保障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这就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仅要向社会宣传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向社会宣传因为地下管线档案的信息不畅、管理分散以及档案不全对整个城市发展所造成的巨大影响。通过宣传,切实提升社会对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从而有效保障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大法规建设力度

1.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管理法规。

要想有效保障城市建设与发展,就必须要针对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管,深入推动地下管线管理法规工作的开展,确立地下管线的执法主体与管理体系,促进地下管线的审批、规划、监管以及建设朝着规范化的趋势发展,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与报送城建机构备案等规定。此外,各个城市还应当制定一套统一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措施,切实规范地下管线档案管理行为,加大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开发、归档以及利用工作,保障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

2.完善地下管线统一管理体系。

地下管线的管理实质上是针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所进行的管理,其本身应当属于政府行为。对当前地下管线各个产权机构各自为政的情况,各个城市应当构建一个地下管线规划监管部门,针对地下管线实施统一、协调,由该部门负责整个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并且针对地下管线工程的申请、初审、查勘、发证以及挖掘回填等流程进行严格的监管。

(三)健全管理举措

1.建立健全地下管线行政管理举措。

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采用《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与《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制度。对城市中的地下管线建设项目,在进行“施工许可证”与“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前,必须要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相应的《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对没有获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工程不可以进行备案。另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地下管线竣工测量与归档管理工作。因为地下管线项目所具有的隐蔽性特征,倘若不制定管线施工竣工图、不实施竣工测量,会导致未来新建或者改建地下管线的建设、规划等各个方面受到巨大的影响,并且还会在地下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地下管线项目在进行覆土之前,相应的建设机构必须要委托具备有关资质的工程测量机构来开展竣工测量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管线施工竣工图,上报城建档案部门进行归档管理。各个地下管线建设与监管机构必须要严格遵循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专业管网图编制,并定期上报城建档案机构。对不办理建设工程与规划定点许可的机构,必须要进行查处;对没有根据规定进行地下管线查询的,规划机构不能对其管线项目实施规划定点审批。

2.加强地下管线管理。

其一,加大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必须要把各种地下管线规划工作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工作中来,并且要明确各个管线的建设顺序、建设时间,保障地下管线的建设能够与城市规划进行有机的协调。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城市道路管理综合规划力度,科学指导各个管线权属机构正确利用地下资源,防止各种管线之间以及有关建筑物之间产生的矛盾。其二,加大地下管线建设环节的管理力度。必须要严格要求各个管线建设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与要求来执行报批手续,持续加大管线建设工作的监管工作,对随意改造地下管线位置、不执行报批手续以及不根据批准方案进行施工的行为必须要给予严格地查处。同时,还要将建设机构的不良行为纳入到单位信用档案当中,根据危害程度、情节以及性质等各个方面,给予吊销营业证书、降低企业资质、责令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评标扣分、经济处罚等处理方案。

三、结束语

第6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市 档案 管理 价值

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是一个城市发展变化的记录者和见证者,对于加强和改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加强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建设,才能全面收集和整理各类城市建设档案,并妥善保存,充分发挥城建档案的历史价值。

一、城市建设档案作用、意义

(一)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是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章明确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建设档案作为档案的一部分,也必须纳入国家法定档案管理范畴。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而是必须加强,必须做好的法定工作;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不仅仅是档案管理部门和藏馆的工作,也是社会各界、各部门都必须参与的工作。

(二)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是记录城市变迁,传承文化精神的基础。城市建设档案记录了城市发展的轨迹,是城市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城市面貌、人文社会环境、真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情况,以及社会人民的经济生活情况,对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发掘城市历史资源,传承和发展城市历史积淀的精神,塑造城市品牌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一些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记录,代表了这个城市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转折点,要更加注重其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三)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是提高城建水平,促进城市发展的必要条件。

档案中记载了各种城市建设活动的情况、成果、经验和教训。无论是城市规划的更改变迁,还是现代科学技术档案,都是城市过去发展经验的总结,既能为城市改造升级提供客观依据,也能为历史研究提供直接借鉴。城市建设档案保存着诸多的凭证、单据、图纸、合同等,这些资料记录了有关事件过程,反映了各方在城市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是判别法律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依据。

二、城市建设档案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认识不足

思想认识是影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很多人,特别是很多领导干部重点抓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认为抓好未来的城市规划,抓好现实的社会管理是促进城市发展的根本,而没有意识到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性,导致很多档案资料丢失,或者数据不完整、不完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基础工作不扎实。

(二)城市建设档案收集、保管、展览等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可见,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只是城市建设档案馆在履行收集资料,建设场馆,管理档案等工作,导致档案管理的力量单薄,管理不成体系。

(三)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信息化亟待加强。

目前很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仍然停留于传统的档案收集、保存、管理方式,既不经济也不环保。绝大部分采用书柜、档案盒等存储介质,很多重要的体积较大的重要档案资料由于受到空间、成本的制约而无法保存;档案记录方法仍然是手工记录为主,查询仍延续纸质目录查询方式,没有开发或配备较为先进的录入与查询软件,导致档案保管和查询效率较低,不利于档案资料的全面、有效保管。

三、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一)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思想意识。

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让档案管理的法律强制性要求贯穿到社会大众的思想意识中,切实维护档案法的尊严和权威性。

要强化档案重要性与必要性宣传,广泛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造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与教育,让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与相关社会机构,准确掌握档案建立、资料收集、保管立档、查询借阅等专业技能。

(二)强化城市建设档案的硬件建设。

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将城市建设档案藏馆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二是在土地、水电等方面为档案藏馆建设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为档案藏馆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三是要认真按照公安消防等要求,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水、防潮等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性。

(三)增强城市建设档案的制度化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制度依据和支持;其次,要加强制度的宣贯,让相关工作人员明白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了解管理制度内容,掌握制度操作细则;最后,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的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一是签订保密协议,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堵住思想漏洞,筑牢道德底线,确保相关档案资料的安全性;二是要具有创新意识,善于在平凡的工作中,创新档案管理的方式与方法,提高档案资料收集、录入、保管、查阅的效率;三是要加强职业培训,明确岗位职责,掌握现代化办公软件,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需要全员参与的系统性工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只有了解法律规范,明晰档案的归档范围,掌握建档、管档的方法,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才能真正提高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勇;韩道会;徐言祥;论新形势下加强城建档案的收集与利用[A];齐鲁档案论坛――山东省档案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会刊[C];2009年

【2】陆慧;城建档案馆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探析[A];江苏省档案现代化管理与档案信息化建设学术研讨会交流材料[C];2002年

第7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 档案完善体系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G47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加强和完善城建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法规建设,促进城建档案工作和城市建设和谐发展。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发展跟随着城市建设的节奏,也更多的围绕城市建设的中心工作。城建档案工作从性质上讲它属于档案范畴,从特点上讲它属于建设领域,从城建档案工作的形成、性质、特点、立法和现实性分析,我国城建档案工作与建设事业管理体制无法剥离,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应继续保持和巩固现有管理体制。因此,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城建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利用成功的经验,完善县级城建档案工作管理体系的法规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县级城建档案工作部门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人员编制、馆库建设、设备购置、经费来源等具体问题,进一步健全城建档案工作机构,稳定城建档案工作队伍,充实城建档案工作专业技术力量,努力提高城建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促进城建档案工作和城市建设和谐发展。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城建档案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制度管理是最有效的管理,也是最高效的管理,日趋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是城建档案工作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1980年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建设部、国家档案局出台了一系列与城建档案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于城建档案工作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台对推进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城建档案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城建档案法规的衔接与配套方面存在一定的矛盾,影响和制约着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所以,我们县级城建档案工作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依据相关法规,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把城建档案工作各个环节的流程、具备条件用制度规范起来,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档案备案制度、专项验收以及竣工验收等制度强化管理,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等形式,强化对工程档案的监管力度,通过服务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业务培训,归档关口前移,缓解当前压力。城建档案是一门多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涉及多个专业,但由于目前县级城建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不可能实现所涉及的专业都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如会计、出纳、照相、录像等工作也很难配备专职人员。所以,城建档案工作需要的不是精通某一专业的专家,而是政治素质高,知识面广,思想活跃,应变能力强的“通才”。这就要求每个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同志必须在精通本职业务的基础上通晓和兼管其它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同时,我们还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档案业务人员的培训,把业内所有人员培养成行家里手,形成“全民皆兵”局面。把档案进馆上架前工作前移,交由报送单位完成,城建档案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各个环节前期审查和完成后的复查,以此缓解县级城建档案工作压力,适应新时期城建档案工作的发展需要。

四、注重城建档案发展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城建档案数字信息化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同其它事业一样,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也不断地发展更新,对于促进我们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千万不可因为人员、馆舍的不足,急功近利,盲目的追求现代化管理,而忽视当前应该接收、整理、归档的大量档案这一基础性工作。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把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管理手段有机结合。首先要遵照传统模式。脚踏实地,扎实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和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拓展馆藏门类,改善馆藏结构。努力提高进馆档案保管环境和保管条件,保证进馆档案的绝对安全,为城市建设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其次积极推动现代化管理。自我积累城建档案有偿服务收入,开源节流,加大现代化管理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城建档案数字化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程度.促进城建档案有序、稳定、平衡、和谐、健康发展。

第8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建档案馆;馆藏;数字化;鉴定

中图分类号:G27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11-0091-02

1引言

城建档案是城市记忆的凝结,是城市梦想的元素。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数字城市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广泛推进,采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手段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构造档案信息化体系,已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信息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城市建设,其基础就是城市建设信息的数字化和数字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在此背景下,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建设已成为当今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和数字城市建设工作的核心。近年来,一部分城建档案馆开始对部分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面对数字庞大、类目繁杂的馆藏档案,档案馆面临着将是进行部分档案数字转化还是全部馆藏数字转化?首先选择什么档案进行数字转化?纸质档案数字转化前如何开展鉴定工作等等诸多问题。转化规模与投资经费、使用设备成正比,数字化鉴定工作该如何进行至今尚无确切的理论依据,因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本人想结合工作实际粗浅地分析探讨一下影响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的几方面因素,以期对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2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的理论导向及背景

2000年12月在全国档案工作会议上通过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把接收电子档案进馆,加快现有档案的数字化进程列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奋斗目标。城建档案馆作为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是永久保存国家在城市建设当中形成的各种重要的历史技术资料的专业部门,其内容涵盖了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实用性非常强。至今,全国660多个设市城市中,已建立了近500个城建档案馆,区(县)城建档案室达1000多个,馆藏量在4000万卷以上。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至2004年,全国各城建档案馆(室)共接待查阅利用150万人/次,提供城建档案269万卷(件),产生可测算的经济效益约7亿元。在当今城市建设迅猛发展的态势下,为提高城市建设工作的技术含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品位,建设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社会现实意义。将馆藏档案数字化,其目的是为了改进档案资料利用手段,提高档案资料利用效率,加强对档案资源的保管保护,减少纸质利用成本,使通过计算机终端查阅、打印和下载档案资料成为现实,为查阅利用者提供远程服务,使档案信息广泛深入地为社会利用,快速准确地查阅所需资料,更充分地发掘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内在价值,直接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公共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的目标。

3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的主要因素

3.1 优化馆藏在数字化鉴定工作中的重要性

由于历史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前,包括80年代后各城建档案馆创建的初始阶段,我国各城建档案馆均以“丰富馆藏”为原则进行档案馆的建设。那时馆藏总量少,各地档案馆新建库房都有一定的空余度,为了丰富馆藏,不限制移交单位和控制进馆资料的范围,造成了进馆档案有价值的文件和毫无利用价值的文件“鱼龙混杂”在一起,案卷庞杂臃肿,毫不精练。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所能触及到的现状就不胜枚举:主体内容细节上不存在任何差异的文件,其正稿、草稿组卷时在一起;重复的文件图纸一同组卷;库房保存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临时建筑、杂项建筑和一些建筑的初步设计等至今已不存在建筑的档案和毫无利用价值的一些档案资料等等。另一方面,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规模和行政管理归口划分有很大的不同,8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波及全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内容和发展水平出现了很大差异。依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1997)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2001年修正)等法规,从归属和流向上讲,房地产档案、国土档案无疑属城建档案,但除了极少数城市城建档案馆能收集本市房地产、国土档案外,绝大部分城市都是房地产档案馆(室)、国土档案馆(室)和城建档案馆并存,许多城建档案馆因不在规划口,连规划报建档案都难以收集,更不用说环境保护、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电力管线、人防军事等资料了。随着国家体制改革,建设职能在城市一级骤然分化,日益复杂化、详细化、条块化,使得归口于建设、规划或市政职能部门管理的城建档案馆在档案收集上出现很大差异,面临很多困难,有的城建档案馆渐渐成为工程竣工资料档案馆,有的城建档案馆渐渐蜕化为规划局内部资料室,馆藏单一,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保存价值和利用率正在迅速下降。应该对现有馆藏现状进行鉴定研究,对趋同性太强、利用价值不高的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清理。如果在档案数字化前不进行优化鉴定,档案数字化的工作量以及数字化后的档案数据库容量将会数倍增加,电子转化费用及实际转化工作量将会相应提高很多,数字化后的城建档案利用价值也会大打折扣。所以,为了减少数字化电子设备投入的成本,降低不必要的工作负荷,同时能更多地保存有价值的文件资料,优化馆藏档案是非常重要的。

3.2 数字化鉴定工作人员的心态和责任

档案在数字化之前的鉴定工作有别于传统档案的价值鉴定工作。档案数字化鉴定是一个对馆藏的原始档案进行去粗取精、化繁为简、充实精练的工作过程,这项鉴定工作涉及到档案的存毁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及心态问题。长期以来,档案部门都难下决心,在具体的鉴定工作中不敢动手鉴定档案,甚至销毁档案。经过鉴定确为无价值的档案或过期档案,均采取封存保管的方式,而不敢按鉴定程序处理后执行销毁,这是因为档案的内在价值鉴定是具有主观性、时代性和不确定性的。如果主观上单纯为减少数字化投入成本,剔除的文件是某一时期内发生的重要历史记录,那么,这是需要做出慎重决定的工作,档案鉴定人员责任重大,一旦处理不当,造成失误将是无可挽回的。但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并不涉及档案的销毁处理,只是要对档案数字化与否进行轻重缓急的甄别,对未列入数字化名单的档案一律按原模式归库管理,原来的查阅利用模式不变。如果日后还是需要数字化,再从库房调出来也可以。当然,尽管数字化鉴定不需要因为承担档案资料销毁责任从而导致工作人员过于谨慎从事,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仍是影响鉴定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加强学习和工作交流,统一工作人员的认识,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还要做出经常性的总结和讲评工作。

3.3 组织计划科学周全是数字化鉴定的关键

档案数字化鉴定的组织工作包括数字化鉴定细则的制定、业务人员的培训、鉴定流程的建立、鉴定质量的审核等,是一项工作责任心要求强,业务技术要求高,在业内长期缺乏实践经验积累和理论创新的指导的新课题。科学周密地组织计划是数字化鉴定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首先进行馆藏档案的调查,确定出进行数字转化的档案,符合利用率高有价值的、适合向公众开放查阅的、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等条件的档案应列入数字化的首选类型。同时还应考虑到反映社会历史发展变化进程或某一阶段变化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声像档案资料,其利用率也是很高的。我们应该建立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制度,提出数字化的标准、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尽量减少主客上的随意性,使数字化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了加强鉴定工作管理,建议采取“三审制”,即初审、复审和决议。初审和复审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实行交叉作业,对初审和复审意见不一致的部分档案资料,由城建档案馆建立专门决议机制,采取会议讨论、投票决定,并对最后未列入数字化名单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说明,以备日后检索,提高今后数字化工作效率。另外,在数字化鉴定过程中,也可以实行工作进度控制过程管理,设定回头自查自检程序,反复核验,杜绝各种错漏,以精细化管理手段,提高城建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的科学性。

3.4 明确档案价值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工作可操作性

城建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即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大任务量工作,必定会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城建档案价值鉴定标准,提高鉴定工作可操作性尤其重要。档案部门收藏的档案文件的内容质量不完全取决于管理水平,与其资料的来源有直接关系,如果文件形成部门粗心造成资料不齐全,即使档案部门在管理中投入大量的工作,也是徒劳的。目前,我国档案资源归档鉴定标准规范还是偏重于文书档案,而针对于科技档案、特别是城建档案还是相当薄弱,仅有的是归属流向、保管期限和保管密级的管理规定,规定中的期限、密级档次划分较粗,条款过于简略,城建档案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掌握,容易产生主观臆断而操作失当。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加强法制建设中一条就是调研论证鉴定销毁档案的程序与办法。笔者认为,应该从全国高度加强城建档案鉴定销毁程序与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包括数字化鉴定工作的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加大对档案法规、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指导。目前,关于城建档案接收和归档管理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了,包括《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但城建档案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还是空白。特别是随着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工作的深化,很多城建档案馆已经开始探索直接接收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并直接并入数据库了,这一操作模式省略了数字化扫描环节,更要求我们出台建设工程电子文件鉴定管理的规范。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需要的推动,档案鉴定的理论依据会相继出台,城建档案工作在新时期内开展数字化鉴定会更加科学、更加规范。

4结论

城建档案数字化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是城建档案馆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数字城市建设的基础。而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是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降低系统开发成本,提高数字化工作效益,凸现城建档案利益价值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从优化馆藏结构,提高对鉴定工作的认识,加强鉴定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鉴定工作规范标准体系等方面做好工作,才能有效提高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工作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城建档案数字化和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翠平.综合性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鉴定探讨.黑龙江史志.2006(04).

[2] 苏莉.档案数字化前鉴定工作的内容与意义.城建档案.2008(07).

第9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范文

关键词:城市档案管理;作用与发展

城市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指的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密度的人口聚集的地方,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是政治、文化、经济、教育、科技的中心。城市作为文明的一个标志,是发展和文化的策源地,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很大的程度上体现在于城市之间的竞争。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以城市作为发展核心,发展整个区域内的经济、文化。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城市的规模和数量都不断的增加,而城市的档案作为城市在建设过程中的产物,能够不断的丰富档案内容,更可以推动城市的发展。如何科学的整合城市档案,从而整体的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必须不断的在工作中总结经验,为如何更好的完成档案管理的工作拓展新的管理方向。

管理档案的目的是为了利用档案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否能够准确、及时、完整、详细的利用好档案,是衡量和检验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如果无法有效的利用档案,档案及档案管理就失去了它的作用和价值。

(1)城市的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在城市的管理、建设、规划和人民的生活中都有着实际的应用价值以及客观的存在价值。档案的存在是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需要,是让后人认识社会、了解历史的需要。

(2)城市档案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经济的重要资料,可以广泛反映城市的建设规模、功能和层次。不仅是对旧城面貌的见证,也是城市在发展和改造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权威凭证,充分的体现了档案的应用价值。只有建立起完整的档案系统,才能发挥出档案的作用。城市档案的特殊价值是其它的档案无法相比的,管理、利用好这些价值,会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发展和建设。

(3)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档案在城市管理、建设、规划等工作中,在城市基础建设、编史修志、解决地产纠纷、科学研究、房屋和土地普查等工作中,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

城市档案管理的发展前景是有效的开发利用好档案的信息系统,实现城市管理和建设的现代化。同志就指出:“档案工作是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以后我们是要负历史责任的。”城市档案包括城市在发展的历程中进行管理、建设、规划和科研、施工、设计等活动应当保存的录音、影像、样品、模型、计算数据、文字材料、图标、图纸等材料。如何将资料变成现代信息是城市档案管理的主要课题。

1.强化依法治档的意识

城市档案所提供的信息量的多少、对社会吸引力的强弱,关键问题在于档案是否丰富,能否让使用者得到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必须首先严格的依法扩大档案进馆的渠道,特别是竣工档案的进馆渠道,收集准确、完整的档案。目前主要的一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所颁发的《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间暂行办法》中的规定,认真的做好接收档案的工作。还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行政规章,用法律法规的手段来界定必须进馆的范围,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档案进馆有着畅通的渠道。

2.大力宣传档案管理的作用

目前,许多的城建单位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将技术工程档案递送当地的城建档案馆进行审验,建设施工单位和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对于城建档案的知识没有太多的了解,对城建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这也是由于社会各界普遍对于城建档案所知甚少,并没有产生出一种城建档案必须要规范管理的氛围。相关的主管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使用多样化的方式向公众宣传城建档案的重要作用,使公众充分地认识到规范城建档案有利于推动城市的进步,有利于人民的生活,使全社会都共同关心城建档案的工作。

3.加强档案的整理和收集

目前各地的档案馆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馆藏的内容不丰富,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因此,档案馆必须要加强经常性的接收档案的业务指导,及时地帮助施工建设单位整理资料,上门收取档案,严禁出现档案资料残缺不齐、散失的情况;经常和建设施工系统的单位、主管沟通关系,积极掌握市政建筑、施工的动态,将市政工程档案、建筑规划档案等进行及时的接受存档。保证建设系统的档案收集渠道通畅,使档案的收集工作做到完整、系统、全面。随着服务措施不断到位,收集渠道的畅通,收集方法的改善,档案的资料必然会大幅增加,要注重精选、梳理,使档案做到既全面又可以突出重点,保证档案的质量。

4.使用科学的保存方法

首先做好编号和立卷,对于工程设计的档案按照工程项目、性质的分类法分类,编号和立卷要和分类科目的体系对应,规划设计档案时最好可以按照归档的年代进行立卷,每轮规划按照年代顺序排列,保证案卷编号不变,即在一个案卷号下按照年代顺序排列多卷档案,有利于调阅时进行对比,提高档案管理的价值。

5.加强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

现阶段的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和干部,和工作的需要及事业飞速发展的形式相比都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要想让档案管理的工作跟上全国飞速发展的形式,必须高度重视培养档案人才。首先要认真抓好档案知识的培训,尤其是档案高等学历教育;其次要高度的重视再继续教育;再次,要将在岗培训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岗培训时提高档案干部业务素质和政治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开展在岗培训时,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拘泥于单一的培训。

6.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

档案的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利用,为了给人们的生活和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参考和便利,通过建立信息网络来加快城建档案的利用,任何信息都具有共同的特性:传输性。拥有的传输渠道越多越畅通,档案信息就可以得到更加广泛的利用。因此加强建设档案网络,建立规范的档案目录中心就显得十分重要。

参考资料:

[1]冯强.档案管理[Ml.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06

[2]肖秋慧档案管理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08

[3]王德起,善勇,城市管理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