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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精选(九篇)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第1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主要表现在:总部法务机构对全集团法律风险的管控,下级权属企业就重大法律风险对上级的汇报;企业部门横向之间的协调配合,因为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虽然主要是法务部门牵头来做,但不仅仅就是法务部门自己的工作,也是全集团的工作,其他部门如何与法务部门进行沟通信息、协调配合。

2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

要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离不开企业的资金支持,在以往的企业生产经营理念中,领导阶层大多认为进行法律建设不会产生直接的利益,对于企业的发展没有什么帮助,而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特别是当前我国倡导依法治国,企业的法治建设成本理所应当就是企业发展必须要投入的资金领域,面对波谲云诡的市场经济形势,企业只有对“法律培训费、办案费、律师费”等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制定出一个合理化、科学化的预算,依据预算加大企业法治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才能确保企业有效开展各种法律风险防控工作,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3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法律风险防控既然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那就应当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一种意识,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的共识。以笔者所在的特大型能源企业为例,企业中实行的是三级管控模式,从上到下工作人员的职权等级依次降低,而要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就要首先从领导阶层着手,只有领导阶层形成了科学、坚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企业才有机会进行彻底的风险防控改革,减少由下而上推行法律观念带来的阻碍,用领导阶层的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带动全体基层员工的风险防控的意识。其次就是强化企业法律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从集团总部母公司一级到二级子企业、再到三级子企业,均需成立专门的法务工作部门或明确承办企业法务的部门,配备专业的具有律师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专业人员。并对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尤其是要加强基本专业法律知识和基础经济常识的普及,使全企业都形成一种对法务部门工作重要性的正确认识。

4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中,法律顾问制度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就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从源头对企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进行遏止,将企业发展中的法律监管上升到企业在重大事务决策中,形成规范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对于内部工作人员行为进行约束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以此来规范企业经营员工行为,除了这些分支性的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还可以视各自的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判定情况进行认定,建立起总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形成专门的法律事务处理机构,聘请专门的法务人员,对企业经营的日常事务进行法律层面的解读,使企业的实际工作能够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5对企业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与企业的经营密切相关,单一的风险防控体系还不足以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全方位的防控,这就需要对企业中的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包括企业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防控。首先,在交易方面要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参考国家的相关合同法律对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企业法规实施交易行为,在审核和结算层面要保持法律层面的谨慎。其次,对于企业发展的重大业务要制定出示范性的文本,进行事前事后的综合性分析与考察,在商务谈判、投标招标环节和项目投资方向、收购、兼并、重组等重大决策要允许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参与,对于法律顾问提出的注意事项要保持高度的谨慎,以此来规避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然后,企业要在法律顾问的辅助下建立起劳动关系管理和索赔规范等方面的制度,对于企业经营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事项要借助法律顾问的帮助,寻求法律的援助,以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问题,避免因为纠纷解决的不恰当行为对企业发展的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最后,企业要高度重视生产环节中工商、税务、监管等各个层面的执行风险防控,必要时由风险顾问对具体的工作进行指挥和协调,全方位对企业发展中存在风险的制度进行完善。

6政府部门用政策强化对企业风险防控的引导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同样需要政府政策的指引,政府应当向社会企业摆明态度,通过各种手段加大对风险防控在全社会方位内的宣传以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企业发展的直接目的是盈利,因而缺乏政府政策的指引,企业有可能会在发展过程中过于重视当前经济利益的获得而忽视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只有政府持之以恒地对法律风险防控进行宣传,政府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持警醒,将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为企业的发展提高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企业的持续性发展。

7小结

第2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论文关键词 公司 法律风险 防控体系

一、引言

在市场环境下企业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自然风险、市场因素导致的商业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都受到法律的指导,企业在法律整体框架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以企业的行为都会涉及到法律,因此也就存在潜在的风险。企业要想取得健康长远的发展,就要在防控自然和商业风险时,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最主要的是建立高效、长远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严格控制风险系数,及时有效监控,监控过程中要将出现的实际矛盾进行不断的化解,实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优化与完善,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

二、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意义和价值

1.公司存续期间,受到法律体系的保障和约束,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当公司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时,法律风险随之就会出现,最严重的情况下法律风险将变为公司法律危机,这样会使公司遭受沉重的打击,付出沉重代价,所以法律风险防控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2.在市场环境中,公司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都伴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决定性因素有一些并不能为公司所掌控。虽然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相生相伴,但经营风险防控并不等于法律风险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控制意义和价值更在于主动把控经营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尺度,将其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而为公司争取到更多机会。

煤炭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所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乎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同时也关乎国家经济增长和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程。

三、公司法律风险的来源

企业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通常来自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环境,并且企业法律风险往往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商业风险和自然风险相融合。一般常见的有以下几种表现:

1.处于市场竞争中的公司都力图会利用自身优势战胜竞争对手,其中也包括利用竞争对手的市场弱点、市场失误等竞争手段,这期间就会产生法律风险。

2.合同法律风险。这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法律风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都会存在法律保障和制约,在以上过程以及合同的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有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3.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从招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涉及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公司任何的疏忽都可能带来劳动纠纷,给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国家政策效应带来的法律风险。国家政策指引、要求着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国家政策对法律的制定或实施都有指导作用,所以国家政策的倾向性、稳定性是公司必须考虑到的外部风险来源。

5.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公司的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不能切实依据法律的规定,公司制度不能与法律环境相适应,缺乏统一的法律风险防控体制。

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措施

1.提高和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依法进行,这是市场经济对每个企业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国,许多公司并没有把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所以一旦出现法律风险时经常处于被动局面。这就是因为没有一套完整的事前防控体系,因而事中、事后才会陷入困境。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尤其是公司管理人员。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是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领导干部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对法律理论知识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方面进行针对性学习,同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法律知识有效地运用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到科学化的法制轨道中。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还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在企业中要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职工懂得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的思维方式,养成一切按章操作的工作习惯,从企业的生产到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序进行,让每一个部门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构建一个十分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基础。

2.建立公司法律风险评估、分析的动态管理机制。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需要一个专业的管理队伍,并且全面、客观地梳理公司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点,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经过一系列专业的量化、评估,制定出针对每一个具体风险点的有效控制措施,将这些控制措施统筹融入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公司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对于本公司来说可以算作“内部法律”,其实这也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内部的延伸和细化,但是外部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的政策和关注重点会随着社会实际做出调整,所以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要不断调整和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这就体现了法律风险防控的动态过程,外部法律环境与内部法律风险的统一是一个动态识别的过程,公司法律风险处于动态变换之中,所以要及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否则一些看似合理有效的决策可能会使公司陷入隐藏的法律风险之中。

3.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公司要建立一个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统筹规划、法律顾问或部门负责人合理分工的责任制,并由法律事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予以配合的法律事务日常管理规范化工作流程。这样一个系统的工作流程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防范措施,使得有关各方在法律事务处理中有效配合,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最大可能降低法律风险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4.法律风险防控要注重公司员工的积极参与。发挥员工积极性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首先,企业要尊重职工、理解职工、体贴职工,从关心职工的角度出发培养广大职工的法律素养,使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改善职工法律知识缺失问题,企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重视并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激发职工参与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其次,国家的人事用工制度经过改革,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充分保障着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在用人时不可避免地会与职工发生一定程度的矛盾,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要依照法律,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做到平衡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从公司外部环境到内部环境,从生产经营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融入法律风险防控意识,把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每一个法律风险都有特定事件作为触发点,公司在经营运行中,最好成立独立的法律监管部门,全面管理、维护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及时进行法律风险的诊断、评价、预警。法律监管部门要审查公司的制度、合同等,对存在疑虑的法律问题要进一步落实、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做好事前防御。法律风险监管预警机制要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中,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保证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各个环节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使得防控体系的运转良好,做到未雨绸缪。

第3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对于法律外部风险来讲,是企业本身无法控制的,所以外部法律风险具有不可控制性,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法杜绝的。企业在进行扩张以及追求利益时,由于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不到位等,对企业自身条件会有很大地限制,这便导致企业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减弱,为了提高企业这一功能,对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的重视度有了进一步地提升;但是由于风险发生在企业内部,此风险是能够控制的,所以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来讲,企业内部的风险防范是最为重要的。法律风险防控在企业中是非常必要的,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在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提高其竞争能力,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要加强对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视,避免因法律风险问题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企业中有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保障,可以为企业的壮大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使得企业在进行运营时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的效益,与此同时,企业中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防控风险的原则与对策

1.防控原则。

企业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体系,应当是科学、完整和具有实效性的。只有这样的防控措施体系,才能发挥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具体而言,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1全面防控原则。有效预防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需要采取全面的预防措施,并强化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到风险防范过程中,才能汇集智慧,设计出有效的风险预防机制。企业的管理人员要和员工一道,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加以管理和控制,认真听取员工对法律风险预防的意见,并将这种管理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流程之中。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采取预防措施,要从风险产生的根源抓起,实现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在日常生产与经营中,要强化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从细节入手杜绝风险发生。要注重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他们树立合规经营的意识,自觉避免法律风险产生。

1.2强化监管原则。要规范企业的日常运营,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及时高效的监督管理。预防法律风险,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为保证,也需要严格的监管手段作为支撑。要健全信息收集制度、风险评价制度、预防控制风险制度等,并逐步完善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要将那些容易受到法律风险影响的关键性生产环节和部门作为监管的重点,明确员工在控制和预防风险中的具体职责,制定可行的控制制度。

1.3及时调整原则。在市场经济形势下,各类企业都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市场形势的变化,导致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也随之改变。企业要想适应变化的外部环境,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出现,就需要设计一个能够适应变化的防控制度系统。企业要依据法律风险种类的更新、风险作用范围和风险等级的改变,来动态调整防控对策,以便适应激烈的竞争环境,维持企业正常的经营状态。

2.防控对策。

企业防控法律风险的机制,指的是企业在防控风险思路的指引下,建立一种由法律事务部门控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所有员工参与协作的,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确定预防对策的制度体系。法律风险的防控,核心是在科学分析风险的基础上,合理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转移或者消除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企业建立防控对策制度,要侧重抓好以下方面:

2.1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分析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防控手段。法律顾问是法律风险评估的专业人员,主要任务是完善企业预防法律风险的制度,并为企业其他管理部门和关键性岗位分配防控职责,监督制度的实施情况。法律事务部门的另一职责是通过落实具体的防控措施来规范企业内部预防法律风险的程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科学论证。总之,设立专业的法律风险防控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员,能够帮助企业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在生产与经营过程中引入法律层面的管理,能切实预防各种法律风险。

2.2规范预防控制程序。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重点在于事先的预防环节。企业对法律风险的预防,应当具有规划性,从评估、控制和监督三个角度入手,建立完整的预防流程。规范制度的实施程序,是降低法律风险的关键措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管理光靠理念和自觉是不够的,要规范企业管理,必须要制度先行,才能做到有章可循。对于风险的评估,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分析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并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来确定法律风险的产生根源;对于风险的控制,是在科学评价风险的基础上,采取转移风险或降低风险影响程度的措施,在风险到来之前进行预防,并在风险产生之后尽力消除后果;对于风险的监督,是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更新企业风险数据信息,使得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与企业经营实践相适应,与市场竞争环境相适应。

2.3树立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企业法律文化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律文化水平是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引导教育干部员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坚持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为企业做大做强积淀深厚的法律底蕴。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明确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制度要求,同时与用人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加强系统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树立全体员工知法、懂法、用法、守法。

2.4确定风险控制重点。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来源于企业开展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应当将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融进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重点防控关键性项目、关键性岗位的法律风险,对关键项目的合同签订、市场业务扩展、劳动力管理以及财务制度管理等进行重点防范,将这些重要的经营环节纳入法律的轨道,规范企业经营流程,下面通过案例介绍来具体描述企业怎样防控劳动关系法律风险,希望读者举一反三。

(1)案例介绍。某公司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假休息期间每月只发给1500元的基本生活费;如果超过90天仍不上班,每天扣50元,直到扣完为止。该公司女职工X某,晚育,2010年底生育时难产,身体恢复较慢,休息了100天后才上班。该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其500元工资扣除。X某不服,向劳动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执行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让其享受法定产假120天,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公司则认为,关于生育产假的规定是经公司职工大会通过的,具有合法性,不同意X某的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该案后,经调查核实,认定该公司上述规定无效,责令该公司限期修改规章制度,补发X某基本工资,并按X某在法定产假期内该公司未让休息而让其上班的实际天数,按《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X某未修完的产假,继续让她休完。

(2)法律风险管理评析。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规范企业用工,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但是,许多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劳动者不服。此类案件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往往会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如果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程序不合法,一旦发生纠纷,会被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无效,要么承担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被有关部门处罚,因此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内容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有助于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使企业管理富有人性化。合法性方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法律已经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作出相反或变更的规定,否则归于无效。②依法定程序制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首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之后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③进行公示和备案。规章制度必须公示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其前提是劳动者必须知晓规章制度的内容。若未依法公示,其法律效力难以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公示后,可送交地方劳动主管部门备案,以增强效力。

三、结语

第4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利益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方面的利益调整和法律诉求不断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公司竞争力,成为热点问题。本文拟从法律风险防范理念、风险源控制、防范机制的构建及维护等方面加以分析,探索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探讨

中国加入WTO之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陷阱也越来越多,正所谓机遇和挑战同在,风险与利益并存。如何控制风险,使公司以最小化风险去实现最大利益,成为所有公司面临的新课题。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公司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前两种风险分别是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控性。而法律风险往往是因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公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常常会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甚至是灾难性、颠覆性的损失,这种法律风险,通过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能够防范的,具有可控性。因此,一个现代企业的领导人必须把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同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相匹配,否则很难谈上有真正的发展。可以说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实行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笔者也认为公司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1.事先防范是基础。事先防范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如果不做好事先防范工作,等到法律风险已经产生并造成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即使是请来了名气再大的“空降兵”,结果也于事无补。因此,事先防范工作是基础,是最重要的,这个理念一定要牢固地树立于公司领导人头脑中。

2.过程控制是关键。公司的业务起于谈判签约,之后是履约。谈判签约时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签得非常完美,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合同签完之后,在履约过程中,法律顾问也不参与了,其中双方来往的信函或者为某些履约细节形成了诸多的会议纪要,用法律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信函或会议纪要,它们就是原合同的重要补充部分,甚至足以变更原合同条款的约定。这些过程必须有法律专业人才去把关,但在多数的公司业务运作过程中,往往大都注意合同谈判签订的阶段,在履约阶段的变更往往无人注意,最终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此过程控制也是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足以引起公司的重视。

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构建适合于本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形成由公司决策层主导、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1.从公司规章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化。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行为,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控制和防范机制,使风险管理日常化、制度化,把风险防范工作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因此,公司规章制度从制订、审核到修改,必须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合法合规、科学高效。在公司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也应参与,坚持制度管理,重视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2.从机构建设入手,构建由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构成的三级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是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核心。总法律顾问负责领导本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应保证总法律顾问作为决策成员出席企业办公会议以及涉及重要经济活动的决策会议。企业应当建立法律事务机构,负责具体处理本企业的法律事务,法律事务机构对企业总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顾问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专门人才,应积极履行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审核把关、法律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企业应当保证企业法律顾问享有企业经营业务的知情权和法律审核权,为企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自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来,目前全部央企都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据调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省管企业中,大部分都设立有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也有一部分有实力有影响的大型省管企业设立了企业总法律顾问,按照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理念的要求,运行效果良好。

3.加大对员工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公司单靠几个法律顾问从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公司设立、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个环节,法律风险无处不在,每个环节上从事不同工作的每个员工,都应当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实际上,公司从购买原材料到生产环节,再到销售环节、货款回收环节、财务管理环节,各种法律风险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就要求公司每个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员工都应当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最起码脑子中应当有一根“法律弦”,所以公司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是完全有必要的。

三、重点抓好合同风险防范和法律风险评估工作

公司的生产经营目的大多是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去实现的,合同风险是公司最主要的法律风险源之一。公司决策者或法律顾问只有对预测到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将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1.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努力做到零诉讼,以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笔者结合所在公司的实际情况认为,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需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应当全面梳理公司的合同风险。从客户分类、业务分类、交易模式分类出发,综合考虑产业链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对公司的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从哪一角度出发更适合公司合同的法律风险分类管理。第二,设计本公司合同模板。在对公司不同类型的合同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合同模板。第三,合同操作指引及风险提示。对合同模板的具体操作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一步作出详细规范。第四,合同流程管理。包括:签订前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评审管理。第五,合同培训。

2.公司法律风险年度评估报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是公司商业风险管理的长期方案和目标。公司法律风险随着公司外部的法律风险环境和公司内部商业战略的调整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后,法律风险应当重新评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要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公司法》修改之后,很多原来适用的商业活动规则都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就被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这时,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公司重大重组项目风险防范体系、公司法律风险预警机制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公司外部产业链变化、公司内部商业战略调整、商业安排调整都将使公司法律风险发生变化。因此,公司有必要经常性地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全面调查和梳理公司经营所涉的法律事项,并就公司年度商业安排制定出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提出防范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尽职调查、风险披露、方案论证、预案设计等内容。因此,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是固定的,而应该是动态的,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必须适时作出调整。调整之前的法律风险评估是前提,这也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公司的高度重视。

四、重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维护

第5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企业法律风险有很多表现形式,一是进行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企业资本运作、战略转型、重大购销、重大投资、担保等决策行为,会涉及到重大的企业利益,有相当复杂的法律关系,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潜在法律风险。二是企业改制、兼并、上市时遇到的法律风险,企业的并购会关系到税收法、竞争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条例,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具有很高的法律风险。上市企业会牵扯到违法买卖资产等法律条例。三是合同法律风险,当事人借助于合同履行权利义务,然后确定出财产关系状态的变化,在企业进行重要采购或者销售合同签订时也有重要的潜在法律风险。

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方法措施

1.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的领导有了较高的法律风险意识后,会使企业从根本上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隐患。而目前一些企业的领导阶层不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意识,防范意识淡薄,只关注于效率以及速度,最后还是达不到决策目标,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致使企业走向衰落。企业不同岗位间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不同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加强对相关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基础经济法律常识的学习,重视法律事务专业,把法律风险防控意识融入到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中去。当企业的领导阶层和工作人员都建立起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才能顺利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才能变的完整。

2.增加企业法律成本投入。企业的领导阶层需要转变落后的经营生产理念,淘汰那种法律事务不会产生直接效益的错误想法,要对企业的管理层进行法务控制。要知道,企业法律成本属于企业必须投入的成本部分,企业法律费用需要有科学的、合理的预算规划,能够保证企业法律控制工作顺利运作。法律问题不单单是企业法律顾问要思考的问题,它也是企业管理部门在责任产生前需要思考的商业问题。当企业没有明确好法律控制环节时,就特别需要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树立起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并且需要企业所有人员的共同参与。

3.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建设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还需要加大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力度,从根本上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建立法律风险预警制度以及法律监督制度,把企业法律的监管职能交给企业的决策层面。做好企业的普法教育工作,定期的、不定期的进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培养工作,让企业的领导人员有较高的依法治理以及依法经营自觉性。还要建立一个可以防范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营者的法律风险意识进行进一步的强化,保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那些国有控制的企业以及重点国有企业,还需要有总的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企业专门开展的法律处理事务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备法律顾问人员,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要有具体的要求规定。

4.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相关制度。企业要根据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用规则制度的形式对企业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进行事前的预防、事中的控制、事后的补救规定。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例如《合同管理条例》、《企业会议规程》,规范合同管理以及决策行为的控制流程,关注合同的签订,进行结算的审批和审核。对于企业自身的主要业务,要设立专门的示范文本,成立合同范本资料数据库,在企业重要项目的商务谈判、合同审查、招投标等事务方面,配合法律顾问执行,正确防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潜在法律风险。对于企业重大项目,需要进行事前的分析和事后的检验。对于重要经营决策、投融资、项目设立、重组兼并、收购等决策内容,需要让企业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来界定或者处理利益关系,做出准确的企业法律意见。根据公司决策程度流程,调动一切资源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纠纷,做出的法律援助,采取积极的措施处理法律诉讼以及法律纠纷,让自己应有权力得到充分的行使。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在法律顾问帮助下,建立起劳动关系管理、索赔诉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人身健康管理、环保管理上的制度条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根据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及时察觉在税务方面、安全方面、监管方面、工商方面存在执行风险。对于企业工商年检、分公司注册、资质办理等事务,可以借助于聘请的高级法律顾问进行一定的协调工作以及指导工作。

5.政府部门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政策的引导。建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单单需要在大型企业中开展,还需要在小型、中型企业中开展。各级政府,加大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政策引导,加大风险防范宣传力度。让企业法律风险工作能够取得社会方面的关注。做到了这条,企业才能长期地保持预警、防控状态,给企业建立起坚实的法律风险防控保障。

结语

第6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1.必要性分析

(1)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目前,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已连续8年保持世界第一,全球十大港口中,我国大陆地区独占8席。港口企业强调“事后补救”,忽视了“事前防守”和“事中控制”,这种高风险的发展模式为经济活动中可能的欺诈、违约行为制造了机会。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

当前,国有资本仍然是港口企业的主要资本来源。国有资产与民营资产相比,保值、增值的难度更大。其根源之一就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风险防控体系没有建立,缺乏必要的风险防控手段。构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可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还可以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最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港口企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港口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规避发展中面临的风险,减少直接经济损失;又可以树立企业诚信形象和服务品牌,作为无形资产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港口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特殊性分析

由于港口企业资本构成、经营模式以及战略地位的特殊性,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要结合其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和其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1)内部管控模式的特殊性

当前,我国港口企业基本实现了属地化管理。受长期政企合一管控模式的影响,港口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受到政策和市场的双重影响。同时,港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基础薄弱,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往往通过以往经验处理经营和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与纠纷,加大了港口企业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难度。

(2)港口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特殊性

一是港口企业在装卸业务中的法律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国内大多数学者认为港口企业的法律地位应该属于“独立合同人”,如果造成货损,只能基于《民法通则》、《合同法》来提出抗辩,无法享受《海商法》中承运人所享有的抗辩和赔偿责任限制,这无疑加重了港口企业的负担和风险。二是港口作业涉及标的额巨大,一旦发生货损货差事故,如果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来明确权利义务,将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三是识别风险的法律依据较为复杂。港口作为承接国际贸易和运输的连接点,随着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运输规则的统一化趋势,法律依据不仅包含国内相关法律,还包含大量国外法律以及国家条约。四是港口企业法律风险和自然风险、商业风险、财务风险等具有较强的伴生性和转化性。

二、构建港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对策

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南京港务管理局,2010年12月完成改制重组,组建南京港集团。南京港集团是南京港的主体,也是南京港最大的公共港口经营人,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煤炭、矿石、件杂货、集装箱等货种的港口物流服务。随着南京港集团与战略投资者、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以及社会各阶层的合作与交往逐步加深,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和多元化。南京港集团致力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以制度建设为根基,构建全方位、闭环式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完善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南京港集团所有管理制度制订的依据,也是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保障。集团以改制重组为契机,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架构,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章程、产权制度、股权结构以及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制度。集团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管控、投融资、工程建设、安全监管等制度体系建设,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供规范严谨的运行环境。三是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集团从合同管理入手,规范法律事务管理程序,强化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逐步建立起由法律风险信息采集、要素识别、风险评估、防范方案制订、措施实施、结果反馈等环节构成的全方位、闭环式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2.以合同管理为抓手,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合同是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的成果体现,是法律风险的重点领域和核心地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需要高效安全的审批流程。《南京港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合同审批的制度化流程,通过梳理和规范业务、商务、建造等标准合同范本,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通过合同管理的先试先行,推动了集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进程。

3.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植入企业管理流程

为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法律论证边缘化、法律意见搁置化、法律救济滞后化的问题,南京港集团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重大决策法律风险前置论证制度、重大事项法律风险即时预警制度以及重大案件法律服务跟踪分析制度。集团将风险管控作为重要模块,在制定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过程中逐步完善权限设置及流程控制,满足集团及下属参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需求。

4.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员工法治意识

第7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一、油田企业加强依法治企工作的必要性

(一)适应法律环境变化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国家加强对市场经济立法,特别是物权、土地、劳动、安全、环保等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的法律环境下,油田企业作为大型能源企业,来自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关注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安全、环保、劳动用工等敏感领域法律监管日益严格,油田面临的法律环境日趋复杂,违法成本将大幅度提高,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有可能导致处罚和诉讼。面对法律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新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影响,从生产经营与法律相结合的角度去认识、观察、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全面加强油田依法管理工作。

(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需要

企业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遵守法律规则做到依法管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实现自己利益的客观要求。法律业务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对法律的适用,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权利的取得、行使和保护及法定或约定义务承担的环节或过程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如工商登记、合同管理、对外授权、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规章制定、纠纷管理等。加强企业法律工作对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机制的形成,实现企业增长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油田的综合竞争力,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油田企业当前法律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重组改制以来,油田企业高度重视法律事务工作,通过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充实法律工作人员,基本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法律工作机制。法律事务部门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法律工作,将法律业务与其他业务有机结合,建立了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为手段的合同规范化管理体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积极做好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法律论证和纠纷案件的处理,维护了油田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油田和谐发展。然而,目前法律管理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大油田管理、大规模建设的要求。主要表现为:

(一)依法治企体系不够健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不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部分管理人员认为不按法律也能办事,不注重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不按照法律要求和程序办理各种行政许可证照,招致巨额行政罚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重视合同的履约监督,承包商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未能严格追究法律责任;部分单位口头许愿处理地方关系,为日后工作带来负面效应;部分员工依法维权能力十分薄弱,护矿保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还处于初级阶段,法律纠纷不断增多

企业虽然建立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但只是简单地罗列了法律风险源点,未能细化防控部门和防控职责,防控措施过于原则,没有责任追究,以法律部门为主线,以各项业务为依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互动风险防控机制未能形成,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功能还十分薄弱。突出表现在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纠纷处理难度大,成本高。

(三)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

先组织施工后补签合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不仅埋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而且影响内控测试通过;个别承包商资质审查把关不严,履约能力难以得到保障;超越经营范围和资质签订合同,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违约责任没能得到严格追究。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容易引发纠纷。

(四)法律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法律工作的要求

目前油田公司法律人员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而且懂技术、懂经营、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欠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企业改制等领域的人员奇缺。法律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率低、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水平低等问题制约着油田法律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油田企业依法管理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面对新的法律环境和依法治企工作的要求,企业法律工作要立足于法律环境新变化、新要求,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秉承法律工作为经营管理服务的宗旨,坚持法律环境研究与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相结合,防控法律风险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水平,更好地为油田发展服务。

(一)明确油田企业法律管理的目标和在企业管理中的定位

国务院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指出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为主、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为辅”。这实际上明确了企业法律工作三个层次上的目标。事前预防:以实现“无讼”为目标;事中控制:以减少纠纷为目标;事后补救:以降低破坏为目标。油田企业法律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建设,通过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二)完善法律机构,充实法律人员,提高法律专业化水平

随着油田的大规模发展和法律业务的不断深入,对法律机构的设置、法律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油田企业应高度重视油田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形成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努力构筑立体化工作网络,立足于内部法律机构,适当依靠外部中介机构,把企业经营活动置于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之下。建立总法律顾问领导下的法律机构工作制,调整充实法律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企,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依法治企的领导者。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识和能力,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起着决定作用,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法律部门应立足于油田发展实际,建立依法治企评价体系,紧密开展与油田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分级分类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员工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领导干部注重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决策能力、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注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风险意识、依法治企意识,提高依法引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基层广大员工,应注重护矿保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学会依法维护矿权,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对一般管理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加大合同法、财税法、金融法等经营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水平,强化依法经营和合同意识。

(四)深入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预防和减少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是把法律风险防控融入企业管理,实现企业有效管控的重要载体。开展风险防控工作,将有助于企业减少经营管理风险。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关键。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意识。完善现有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法律部门、业务部门和内控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共同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手册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各经营管理领域法律风险防控流程建设,重点是资源权属、安全环保、对外交易、企业设立及运作、劳动关系、知识产权、财税管理、内部基础管理等八个业务领域,梳理出可控法律风险源点,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编制简明防控流程,形成标准控制文档,科学界定各部门在防控法律风险中的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把法律风险的防控流程化、制度化,形成全员防控法律风险的有效机制。

(五)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

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应秉承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宗旨,坚持防控法律风险与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和方式创新,不断加以改进。

1.严格合同签约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通过资质审查关口,提高对方履约能力。首先审查签约对方的主体地位是否合法,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次是资信审查,主要审查签约对方的各类资质、营业执照、信誉等是否齐全或良好。

2.加强合同履约监督改变重签订轻履行现象。合同订立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做好合同的履约监督工作,落实质量、数量、进度、工程变更、工期(交货期限)、验收、工程交接等内容,确保合同按约定得到全面履行。

第8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0前言

当代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不断加速,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不断发展与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筑项目的法律保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条约和协定,对双方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约束和管理。在建设进行的时候,随时都有出现法律风险的可能。所以,在合同管理的时候,要把那些涉及到的法律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

1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的内涵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包含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实施、变更以及为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责任分配和相关的监督管理行为。在建筑施工项目中常常发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做好相关的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2施工合同管理各个阶段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分析

2.1合同签订阶段

1)调查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未做好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造成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面施工企业容易忽略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往往由于未充分调查合同相对方的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合法有效性等给施工合同埋下较大的隐患。2)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在工程施工实践中,由于对合同的审核不足,导致在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管理合同拟定法律条款存在不足,存在许多法律风险。例如,合同的基础法律条款不完善存在法律漏洞;存在导致合同无效、可撤销或可变更以及效力待定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加重责任和免除责任的条款明显不合理,责任分配不均等导致合同本身存在缺陷,亟待改善。

2.2合同履行阶段

1)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和资料管理混乱。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交接不充分和合同文件资料管理混乱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律风险。由于施工项目各个部门之间对于合同内容交接不到位,导致产生本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违约行为产生。例如对于施工合同中严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没有足够重视导致被合同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在项目管理内部资料管理混乱,导致重要合同文件缺失,一旦出现相关合同纠纷,无法及时应对和妥善解决法律问题。2)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施工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忽略了对施工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督管理,导致在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例如,未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出现合同变更时未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己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施工方对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反应滞后。对于合同相对方在施工合同中的履行瑕疵,施工方必须及时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在合同履行的实践中,对于合同相对方的履约瑕疵往往应对不够及时。在合同相对方发生违约或履行瑕疵时,施工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怠于行使权利,导致己方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造成施工方难以弥补的损失,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合同终止阶段

施工企业往往存在合同法律风险只存在于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错误观念。合同签订和履行阶段的执行固然应该重视,但在合同终止阶段的法律风险律法和控制也不容忽视。例如,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施工方不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因此造成合同相对方损失,仍然会被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3.1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

法律风险防控专业队伍建设不充分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重要原因之一。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体系,一方面可以引入具有专业法律素养的人才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重视企业内部组建的专业法律风险防控部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健全合同管理人员的晋升机制。对企业项目合同进行专业的拟定和审核;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内部的管理人员法律综合素质,通过定期进行法律案例知识讲解培训、典型法律事件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答比赛、法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各部门配合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等具体措施,提高整个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综合素养。

3.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组织建设、提高整个企业管理干部的法律综合素养的前提下,同时应当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奖励。对于在施工项目中发现重大法律隐患,从而预防企业重大风险的管理人员以及积极解决突发法律纠纷事件,避免经济损失和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嘉奖和提供晋升平台。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加強项合同管理人员自信心,增强管理人员法律风险防控的热情,使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人员良性循环。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法律纠纷事故中,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工程项目受损,必须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成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损失和破坏企业形象声誉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形成较好的企业内部自查制度。

3.3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关于法律风险合同管理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化、专业化合同管理体制是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具体实践中,制定专门的合同范本;完善合同的档案管理,资料数据化备份和取存留痕制度;对合同履行全程实施有效监管;制定科学的合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专业化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细化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责任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整个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以及法律纠纷处理等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法律纠纷的生产。

3.4完善法律风险防控的合同管理监督体制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终止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体制,形成全方位动态监督,使整个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能够合理有序进行。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对合同施工项目本身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充分的调查以及对对方从业资质、信用记录、履约能力、资产状况以及签约人权进行全方位审核,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扫清障碍。其次,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在具体合同管理中,应当遵循全面履行合同原则,避免出现合同履行的瑕疵;在合同变更时应当及时签订有效的合同变更条款;相关债权债务转让时,事先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和及时通知债务人等。施工方应当避免由于施工方欠缺对合同履行的全程监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由于自身违约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最后,在合同终止阶段,做好相应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例如施工方应该履行相应的通知、保密和协助、保管等义务,确保整个施工建设项目圆满完成,施工企业无后顾之忧。

3.5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

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体现出整个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和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即使预防监督管理体系十分完善,但也无法避免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本身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除了要做好本身的应急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同时,提升突发法律纠纷事件管理能力在整个施工项目法律风险防控中也至关重要。在具体措施中,首先要制定完善的预防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总结突发事件处理经验,结合当前法律规范,做好突发应急处理预案。其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专业的法律纠纷处理团队,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纠纷产生原因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一系列损失,选择最优方案进行纠纷处理。另外,在突发纠纷事件处理后,施工企业应当进行相关经验总结,吸取突发纠纷事件处理的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第9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范文

摘 要 核电是清洁、高效、安全的能源,目前核电企业已成为市场电力供应重要来源,在国家的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对于法制建设要求、不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核电企业自身发展要求,作为法律风险防控中重要一环,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越来越受重视。建立和完善核电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合同管理效率,优化合同管理体系,是追求卓越核安全文化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 核电企业 合同 风险防控

目前从核电企业商务合同部门的工作流程来看,主要有采购合同和总包合同两个合同管理种类,其中采购合同管理是针对核电企业所需的物项或服务所进行的活动,包括从提出采购需求开始一直到验收物项或服务为止的全部活动,包括外委服务、紧急采购、零星采购等合同管理。而总包合同管理是针对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报价、合同谈判、条款确认、合同执行等管理工作。核电企业归口商务合同部门作为合同管理主体,需要建立一套从前期准备、签署以及合同义务履行相对完整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偏差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在日本福岛核事件发生后,国际核法律界正在反思国际核法律体系,国内也在推进《能源法》和《原子能法》的拟定和出台工作,核电企业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外部法律环境,从企业内部来说安全和质量控制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要求核电企业将合同管理作为利润源之一。因此合同管理面临更多压力和风险,其中的合同法律风险包括交易主体的合格性、合同签订前法律风险(包括要约、承诺、承包商选择和控制、签订前的内控流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合同管理风险包括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风险、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制度风险、合同管理流程风险和合同信息管理的风险以及核电企业特有核法律风险。

为了做到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核电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性质和范围,与合同管理模式相匹配,建立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做到从承包商选择开始到合同签订的过程文件逐渐审批,层层监督,建立科学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包括:一个核心:追求卓越的核安全文化和全员的法律意识;二个体系融合建设:合同法律风险管控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融合建设;三个支柱:归口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建设、合理的合同管理流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四个屏障和四个“有”原则的落实;实体、个人、管理、组织屏障和有人负责、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监督;五个阶段风险管控:合同主体风险、合同内容合法性风险、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期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六个内外部力量推进持续提高;审计、效能监察、质保监查、廉洁建设、自我评估、对标管理。

编制实用性强的合同范本,从条款入手,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按照合同类别特点编制参考合同范本,其条款应尽可能涵盖此类合同所要约束所有内容,合同条款尽最大可能严谨、周全,明确约定有关质量、数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违约责任、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争议和纠纷的解决等条款。参考合同文本初稿应该让企业法律顾问审查把关,待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从而做到合同条款的合理详尽、并能更好的维护甲乙双方权益,规避风险。

建立合格供方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合格供方库的承包商,需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审核承包商相关资质,或者委托认证中心进行主体资质审查,审查包括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并掌握相应单位的证明材料。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供方,分门别类放入合格供方库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方库中的合格供方进行质保评价和源地审查,随时将考核不及格、承揽项目表现差的供方从供方库中删除,并补充新的合格供方。企业的一切经济合同签约对象都应该来自于合格供方库中,防范由于签约对象的不合法而导致的合同风险,从而更好的规避合同执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