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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审计的目的精选(九篇)

采购审计的目的

第1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 政府采购; 绩效审计; 跟踪审计

政府采购是政府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8年在全国开展以来,经历了十多年的审计,采购金额从1998年的16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 000亿元,采购范围逐渐扩大,采购品种逐渐增加,基本上达到了加强宏观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和推进廉政建设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68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及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由于在审计依据、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的局限影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开展与发展受到制约。

一、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基本含义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预算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非盈利性购买行为,即只能买,不能卖。政府采购的对象及范围有:各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下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或金额超过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上有相应具体的规定,比如有地区规定集中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随着政府采购规范化要求的提高以及采购规模的扩大,各地政府审计机关大致在2006年前后逐步把政府采购列为审计重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将政府采购办、政府采购中心和选择重点采购单位作为审计的主要对象。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是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达到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宏观调控的目的。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政府采购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拨付及进度;采购规模及与采购目录相符情况;采购流程控制执行情况;对采购单位展开延伸审计,检查有否擅自采购、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标准等行为。

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对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制度、促进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当前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间,笔者走访了辽宁省沈阳、大连、抚顺、本溪、丹东、清源、东港等市、县政府采购中心和审计局机关,试图对政府采购及其绩效审计情况做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经过调查,看到:这些市、县的政府都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之外设有专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控制的机构――政府采购中心,它们一般是由上一级政府批准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县直各部门、单位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按照采购法“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规定,采购中心内设综合招标部、采购部、工程部等部门。政府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的绩效进行监督审计,审计对象包括政府采购主管部门、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机构;审计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立项、采购资金的来源、采购项目管理使用等情况。

经过调查发现,政府采购审计能够利用政府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强制性对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还存在如下不足。

(一)审计法律依据不足

审计法律依据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没有设立。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出台以来,相应的实施细则却一直没有设立,使得对政府采购各项监督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同时,招投标审计是政府采购审计中的重点,但是,审计机关可以参照的法律依据仅有招投标法,很难适应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需要。二是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目标在于被审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政府采购的绩效审计只能遵守审计法和政府采购法。三是审计部门对同级财政只有处理权没有处罚权,削弱了审计的执法力度,制约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督职能的发挥。四是惩罚手段和措施无细则,落实不彻底,是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有些市地尽管划分了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职责,但没有对违规行为处理的细则,使某些人有了钻空子的机会。

(二)审计缺乏深度

调查时发现,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制定的审计方案存在缺陷,审计范围过小、审计时间过少,审计缺乏深度。如某市政府采购涉及280家单位,而审计时仅延伸10家采购单位,占比3.57%,审计方案中没有对供应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绩效情况进行延伸审计,使许多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全面反映出来,影响了整个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效果。由于审计部门事先并没有参与具体的采购招投标过程,审计深度又存在缺陷,所以无法对政府采购绩效提出意见,审计监督对政府采购过程是失控状态。

(三)审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关系的协调存在困难

《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有关的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机关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实施监督。但是,由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协调,各监督部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且未能做好沟通工作,造成重复多头监督和监督存在空白地带的情况。比如,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并实施招标方式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不同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分别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由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负责。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这些专业监督活动并不排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综合性监督,造成多头监督、重复监督难以避免,也造成部门间的执法纠纷。所以,审计部门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在监督管理中的关系已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一大难点。

(四)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不健全

随着政府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和工作的日趋复杂,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想要知道的不单是政府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还想对采购资金是否经济有效地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清晰明白。但目前看,我国还缺乏公认可适用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标准。目前能评价政府采购绩效指标的体系只有财务指标、历史指标和综合性指标,缺乏非财务指标、未来价值指标、单项指标和“预警”指标,审计人员无法深入了解被审计采购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借用”其他标准或是自己设计某种标准来衡量工作成果。审计人员也还没有一个能指导审计活动,衡量被审计事实、鉴定经济效益质量的标准,即公认可接受的绩效标准可供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就造成了对政府采购绩效的评价无据可依,无疑会影响绩效审计的质量和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等社会效益的评价。

(五)审计人员专业性不强

之所以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停留在采购资金收支审计上,疏于对招投标、项目进展和政府采购绩效等重点方面的监督,主要原因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没有达到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需要。政府采购绩效审计所需知识超过单纯政府采购资金审计的范畴,它涉及到财政政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多方面,是政策性强而又复杂的综合性审计监督。正是由于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一些采购专业性强,而又缺乏相应的规范性具体措施,仅靠审计部门现有的人员及专业知识是不能适应对这一工作监督需要的。它要求审计机关拥有具备如下知识的人才: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律、财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筑学等,要求审计人员要非常深入地掌握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审计质量的对策

针对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纠正和解决,以达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果的目的。

(一)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以公开、公平、公正、效率、效益原则,完善我国现有的采购法律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基础,配套采购法实施细则,尽快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将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

2.建立预算约束机制

强化预算编制制度,并严格审核,确保采购预算编制的质量。设立专职预算编制审核机构或岗位进行逐部门、逐项目审核,做到:确保采购预算的合理合法性,最好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确保采购预算的完整性,防止采购项目不清而导致未来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采购项目的真实必要性,防止采购单位挪用采购资金;确保采购预算具有关联性,防止采购预算存在人为拆分或整合项目的问题。

3.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

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由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组成。内部监督机制主要靠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现,如计划审批、招标、实施采购、质量检查与验收、款项支付实行真正的职务分离。在规范政府采购职能部门管理机制的同时,应借助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政府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

(二)加强和完善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绩效审计效果

1.建立政府采购审计数据库

收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和办法的规定以及预算、国内外相关业务的数据资料,对采购单位预算情况、合同执行情况、采购运行情况、使用情况、保管情况、改造情况、处置情况等方面建立全面详细的数据库。

2.规范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程序

围绕具体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统筹规划、全面布置、合理调配审计力量,统一编制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做到与相关方面充分的沟通与协调,并根据审计工作展开情况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确定延伸审计的范围,保证有说服力审计证据的收集程序。

3.确定标准,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由于政府采购资金来自纳税人,而政府采购一般用于公益、集体、社会等方面,评价标准比较宽泛,绩效审计比较困难,该标准体系应该具有如下特点:相对高度概括,应该能够概括被审计对象所具有的社会效益、行业效益、经济效益等重要特征;客观实际,应该将被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清晰反映,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应该分类清晰;弹性特点,所谓弹性是指评价标准应该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4.做好审前调查,明确审计重点

对政府采购审计审计署6号令要求,审计组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项目主要负责人、财务与施工方面人员了解情况,应抓住资金流程整个主线,从立项、拨付、管理、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进行检查,重点寻找能反映和查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

5.实现采购项目的跟踪审计

跟踪审计要能够实现以下目标:通过审计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发现资金使用及管理上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财经法律的问题,促进政府投资的有效合理使用,并使建设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的使用效益;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和经营管理过程的跟踪审计,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达到制约建设部门和行使建设管理职能部门权力过大的目的;通过开展跟踪审计,调查建成项目的运营情况,从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等方面分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的后续运营达到预期效果。

6.实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促进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应按照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针对性、规范性原则的要求,结合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特点,加快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结果公告的进程,保证审计公开透明、提高审计质量、增强审计责任感、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2002-6-29.

[2]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绩效评价与政府会计[M].大连出版社,2006(4).

第2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招标;审计监督;防范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招标基本概念

招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相关事宜(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和确定中标人等),是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联系的桥梁,是政府管理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纽带。

2、运用新技术进行防范

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有着天然的嫁接优势,用高科技的电子商务手段来更新政府采购手段,实施网上招标采购己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实施网上招标采购,不仅方便、快捷、效率高,而且交易成本低,信息公开化程度高,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政府采购招标方式。但展开网上交易,实施电子商务的前期投资是巨大的,政府采购招标机构作为专业的招标机构,不仅具有业务、人员方面的优势,而且实施网上招标具有很大潜力。事实上,由招标机构接受采购单位(人)的委托再实施网上招标采购更能进一步发挥招标机构的各种优势。

⑴提高效率、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

由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需要,采购的中间环节很多,信息处理量大,依靠传统的方式将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而且效果不好。如采购一设备,采购单位(人)首先要和用户之间沟通,了解用户的具体适用要求;其次要进行市场调查,如对制造厂家、商家和产品的市场调查。这个过程,如果依靠网络技术和招标机构专业化服务,可以大大简化,并获得满意效果,招标机构、供应商和采购单位(人)之间可以通过网络及时沟通,招标机构可以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可以随时为采购单位(人)提供供应商的资料和产品资料,采购单位(人)只需要轻点鼠标就可以看到感兴趣地内容;对供应商来说,也可通过网络直接向潜在用户宣传自己的产品,从而大大节约广告成本。同样,招标机构可以在网上进行招标,大大缩短了时间和空间距离。

⑵保证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防止腐败。

政府采购对腐败行为同样有较大的诱惑,实践中,政府采购中的腐败具有广泛性,而且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从许多腐败的案件来看,原有的政府采购存在许多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特别是工程承包中。通过网络采购—公开竞价、自动报价和竞标,坚持了“公开、公平、正”的原则,自动形成了采购行为的监督机制,有效遏制了以往采购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腐败现象。网络采购带来的廉洁高效将有助于提高公众对采购机构及有关方面的信任程度,有助于公众信任采购过程,信任采购单位(人)。另外,网络技术使信息更方便、快捷,符合政府采购信息最新、易得、易解、准确、全面、合法等要求,有什么动态采购单位(人)及时到网上公布,供应商可以直接到网上浏览最新信息,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随时公告,透明程度高,有利于形成用户、供应商以及检察、审计、基建等多方面的监督,从而有效避免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⑶提高招标质量和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目标

政府采购是一个新生事物,要顺利推进,离不开政府采购单位、供应商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可以通过网络宣传政府采购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办法,政府采购的规范程序,政府采购中应注意的问题,提高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水平,引导采购单位的消费取向和供应商的市场行为,避免政府采购出现类似“价格战”的恶性竞争;另外,也可以通过网络加强采购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学习。有利于政府采购在全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对我国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3、开展政府采购招标审计的方法和途径

⑴全面审计和局部审计相结合

全面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程序,对招标活动全过程进行审计的一种方式,容易发现问题,但是工作量大,耗时多,审计成本大。适用于规模大、金额多的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局部审计是指根据审计目标的需要对招标的某一程序或某一方面审计,有重点地进行审计。局部审计需要的审计力量相对少、时间短、审计成本较低,并可就招标执行的某一程序或某一方面作深入调查,但不能全面反映政府采购招标的运作情况。在目前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把两种审计方法结合起来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⑵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

事后审计是指对政府采购招标机构执行结果进行审计。事后审计最大好处是资料齐全,能彻底查明所有己发生的政府采购招标活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监督作用较大。但是政府采购招标是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的扩展,有些采购实物处于变化状态,待事后审计已是事过境迁,事后审计还存在审计时间紧迫的矛盾;而事中审计刚好弥补了事后审计的不足,它是对政府采购招标机构在执行招标采购过程中实施的审计[48]。把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结合起来,解决了审计力量不足与时间紧迫的矛盾,同时及时发现错弊,避免实物变化难以把握的矛盾。

⑶项目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

项目审计是指对单个项目或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是审计的基本形式。但是在被审计项目或单位较多而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一定时期内审计难以覆盖所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在对某些项目审及时发现的一些问题或线索,或围绕某项政府采购政策跟踪检查实施的情况,需对多个项目进行了解,没有必要对所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全面审计。由此可见,除了项目审计之外,还应与专沈阳工业大学硕卜学位论文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是以项目审计为主、专项审计调查为辅,或者是相反,视具体情况决定。

⑷传统审计与现代审计相结合

府采购招标审计主要特征是对价值形态监督的扩展,单是运用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因此,一是把传统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对政府采购招标活动运作结果做出评价,为完善政府采购招标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资料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实现审计机关计算机网络和与财政部门、重点采购单位联网,对政府采购招标实行全方位监督。

⑸加强审计人员专业培训

政府采购招标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商品、工程专业知识对审计人员来说是比较陌生的,要适应这项审计工作,必须加强审计人员专业培训,并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二是专门的招标、投标合同、合同知识学习;三是国际商法、国际贸易、商务谈判、外语知识的学习;四是对采购对象的属性及其市场行情了解等。

第3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审计;绩效

我国政府采购始于1985年,迄今已有20多年的实践。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暴露出不少问题。为维护公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击腐败行为,防止各种漏洞的发生,必须加强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本文旨在探究政府采购审计的新思路,并求教于读者。

一、政府采购审计概述

1.对政府采购单位的审计。对政府采购单位的采购事项进行审计,是财政预算支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一并进行,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其审计内容包括:①政府采购单位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采购活动是否按计划进行;了解政府采购单位年度政府采购的商品类型、采购品目、数量、价格,是否存在应通过政府采购的支出而未实行的现象。②审计采购机构的内控制度,审查政府采购单位采购资金来源、使用及账务处理情况,主要包括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三个方面,看其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擅自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标准,挤占、挪用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支付政府采购经费的问题。WwW.133229.CoM③审查政府采购的商品是否经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采购物品的使用、报废等有无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问题;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执行部门的工作需要,价格是否合理,质量如何,时效如何。④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合规,特别是招投标中是否存在预先内定中标者或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等违规行为;采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资金运作规模、资金管理方式和管理情况;采购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营利的情况;采购的后续管理等情况。

2.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计。依法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计,是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再监督。其审计内容包括:①审查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是否进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科学预测和可行性分析,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审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否按采购预算要求采购单位编制采购计划,是否按规定审核采购单位提交的采购清单并汇总。③审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审查政府采购机构报送的拨款申请书及有关文件。④审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事项。⑤采购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财产进行清查登记,是否加强对新增固定资产的管理等。

3.对政府采购机构的审计。政府采购机构是政府采购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因此,政府采购机构是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审计的核心。对政府采购机构的审计,主要是围绕政府采购机构是否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及自身的财务收支情况。

4.对采购人的审计。对应纳入采购机构集中采购的项目,主要审计:采购项目立项情况;采购计划有无事先未作详细预测和安排,随意性较大的情况;采购项目使用、管理情况;采购资金的来源、管理和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收到由采购机构分配来的物资后是否适用,不适用是否及时向采购机构申请调剂,是否及时正确建账登账,是否自行处置、调剂、变卖或报废等等。

二、政府采购审计实施

(一)政府采购审计重点与方法

1.对政府采购的预算和计划的编制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财政部门采购资金筹集和供应的年度预算是否合理,具体实行采购的各部门是否按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都按规定报送集中采购机关统一采购,有无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问题。

2.审计采购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情况。主要审查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规,有无擅自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标准,挤占、挪用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3.审计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查选择的政府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中参与招投标的市场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竞争资格,有无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问题;实行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招投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从查阅档案人手,实施事后审计,从招标文件的编制方面获取比较全面完整的审计证据,依此作出专业判断。

4.审查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市场零售价,商品质量是否过硬,售后服务是否完善;采购机关是否认真履行采购合同及不履行采购合同的原因;采购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政府采购审计现状与难点

1.政府采购监督体制不完善。《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采购法》同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机构,它的职能是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以人的身份办理政府采购事务,并以非营利事业法人资格的身份对其采购活动承担风险和责任。现实中虽然一些招标活动也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和公证机关参与监督,但受专业知识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局限,有效监督机制还未形成,外部监督并不十分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有的地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与采购机构没有单独设立,或者虽然分设,但职责界定不明确。

2.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

(1)采购管理配套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单位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未能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采购机构议事规则和操作规程、采购人员岗位职责等配套规章制度,导致采购管理和运行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指引。

(2)未建立政府采购运行评估制度。许多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评估制度,也未开展采购运行评估工作,导致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许多采购管理机构成员多是兼职,年底都忙于各自分内的事务,无暇顾及采购活动的总结和评估工作。

(3)采购管理的内审监督机制没有形成。许多单位没有制定采购管理内审监督规程,实际运行中内审部门往往直接派人参与具体采购事务,既是采购当事人又是监督者,既实施采购事务又履行监督职责,失去了内审的独立性和超脱性,不但起不到监督作用,还给事后审计留下了难题。

(4)采购的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一是缺乏采购台账管理制度。二是缺乏采购档案管理制度。三是采购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3.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不到位。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经验不足,招标采购中的评标办法不十分具体,采购手段落后,供应商的范围窄,并且缺乏受托开展各类物品采购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才。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前仅涉及有限的一些品目,而财政资金投入较大的服务类和工程建设类项目还没有大面积的开展政府采购,这些都不同程度的限制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政府采购制度还不够完善,经验不足,招标采购中的评标办法不十分具体,采购手段落后,供应商的范围窄,并且缺乏受托开展各类物品采购的专业知识和专门人才。从采购的品目看,目前主要是对部分货物的采购,基建工程因涉及现行的基建程序,服务项目难度较大,多数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

4.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在中央和地方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仍存在分割市场、歧视供应商的现象。有些地方通过地区封锁、部门垄断等方式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标,同时还存在暗箱操作及其他不规范的问题,而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与公平。

5.政府采购的效能不高。一是采购缺乏弹性。政府采购的合同期一般较长,而采购价格在合同中一经确定,不能随市场价格变动,对于价格的市场波动目前在政府采购中仍缺乏适应机制,从而也使政府采购的整体效果有所下降。二是采购时间较长,效率不高。在实际实施中由于采购程序复杂、采购时间过长、厂商送货不及时等原因而不能满足采购人急需之用。三是政府采购需要资源整合。各地在信息库的建设中重复投入,使政府采购的整体成本加大,形成资源浪费,而且由于各地资源有限与分散,导致资源不足,进而影响到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审计制度及规范已基本形成,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推进我国政府审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审计的特点

1.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制度健全且行之有效。澳大利亚建国不到100周年,但却拥有比较健全的法制和执法体系,政府采购活动也不例外。1998年澳大利亚制定了新的政府采购准则,名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采购指南(核心政策和原则)》。《财政管理和负责条例》也对政府采购作了规定。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准则以公开、有效竞争为中心原则,用法律手段防止私相授受;采购法律、政策、行为、信息及程序必须公开,杜绝偏见和偏袒;并且推行责任制和报告制度等,保证了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且行之有效。健全的法制也为澳大利亚审计部门顺利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

2.澳大利亚政府采购审计,绩效测评程序规范,重点明确。澳大利亚国家审计主要包括绩效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两方面内容。联邦审计署审计准则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审计实施目标、人员配备、执行程序、质量标准以及取证模式、审计结论和报告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范围,审计部门以政府采购准则为主要依据,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审计。

(二)澳大利亚的经验对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的思考

1.注重政府采购审计重要环节。实施审计时,应严格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等规定为依据,注意抓住关键环节,开展有效审计。审计的重点环节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环节审计。

(2)政府采购组织、实施环节审计。

(3)资金支付环节审计。

(4)采购结果环节审计。

(5)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审计。

2.借鉴澳大利亚审计经验应关注的几点内容

(1)严格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依据。

(2)需要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

(3)借鉴国外绩效审计的成熟经验。

(4)严格执行审计结论回访制度,保证审计效果。

四、政府采购审计的前景及工作思路

(一)前景。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产物,政府采购机构的全面成立、政府采购市场的不断扩展,使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有着广泛的前景。

1.政府采购能够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平竞争、调节国民经济的运行、优化资源配置、抑制腐败等。其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特点与市场经济相吻合。因此,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这项工作,积极推动它向前发展。

2.中央政府的重视。《政府采购法》颁布之后,政府采购审计的法律依据变得更加充分。在《政府采购法》尚未出台前,政府采购主要依据一些暂行办法,全国性的有《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

3.由于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必要性,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政府采购审计人员的不足,正加紧培训政府采购审计人员。

(二)工作思路

1.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审计队伍。要求从事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审计人员必须具备比较高的素质,具有坚定不移地政治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工作中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除了掌握审计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外,还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政策,不仅懂技术,还要通过电子网络和建立采购信息库来了解市场。

2.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的长效机制。①组织、人事等部门把政府采购审计监管工作与行政首长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相结合,也就是将审计机关对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评价,作为考核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确保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执行。②审计机关把政府采购审计作为财政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要内容,对当年政府预算内外资金采购情况作出总体审计评价,作为年度向人大提出的财政审计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③建立“三结合”的审计模式。加入wto后,我国政府采购审计监督体系也应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这可参照西方国家政府采购审计制度,探索建立采购审计和管理审计相结合、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

参考文献:

[1]郭彩云.关于政府采购审计若干问题的探讨[j].政府审计,2004,(3).

[2]艾广青,马妍.政府采购制度对我国的借鉴[j].财经论坛,2003,(8).

[3]楼继伟.政府采购[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4]谷辽海.中国政府采购案例评析(第一卷)[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

第4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一、目前高校可以采用的物资采购审计的两种模式

根据高校各自的管理模式和要求、物资采购业务量的大小以及内部审计机构资源等的不同,物资采购审计可以采取项目管理式审计和过程参与式审计两种模式。

项目管理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某物资采购部门、环节或物资品种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形成为特定审计项目,并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大、中型规模的组织适合采用该模式。该模式适用于采购规模较大、年采购金额较大、社会知名度较高的高校。过程参与式审计是由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参与监督物资采购的全过程或者部分重要过程,实现物资采购审计的日常化。小规模组织可以采用该模式,一般职业院校、小规模高校也可以适当采用。在此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能断然割裂这两种审计模式的紧密辩证关系,将其绝对化。事实上,这两种审计模式可以综合运用,联系推广。在内部审计资源缺乏的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过程参与式审计。在积累了一定信息的基础上并且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涉及高校的重要性权益时,则以项目管理式审计为主。两种审计模式可以相互结合起来,关键是怎样发挥出采购审计的最大效益。

比较上述两种采购审计模式,说明可以通过对高校内部某个业务流程或环节,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省审计成本或资源的目的。不一定非要开展专项的采购审计,才算是采购审计业务。必要时实行业务外包,可以委托中介单位进行采购审计。

二、开展高校物资采购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高校物资采购审计应采取“重点突出,区别对待”的方法,选择采购数量较大、采购次数频繁、采购价格较高、采购价格变化频繁、质量问题突出、长期积压或短缺、群众反映普遍、领导关注、内部控制薄弱和出现错弊概率较高的环节或物资类别等。审计重点集中于如下两点:一是对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所进行的审计,防止出现包括盲目签订采购合同风险、合同无效风险、合同条款不利风险、合同违约风险和合同档案管理混乱风险等。二是对采购方式执行情况的审计,对物资验收、货款支付、办理索赔等业务执行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对列入审计重点的业务,一般采用全面审计法,对物资采购涉及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资料和资料的每一个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对于列入审计范围的非重点业务,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选择有代表性的采购流程或品种进行审计,可以运用检查法、函证法、询问法和重点审计法、复核法、观察法、分析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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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高校物资采购审计的措施

具体审计措施如下:

1. 招标文件确定过程中的审计

资产使用部门经学校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办同意后进行某项物资招标采购,审计部门按其职责权限适时介入,对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拟订的招标文件进行审计,监督购置仪器设备的资金是否到位、是否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并关注招标文件中对所购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系统配置、报价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资信度考查情况、业绩要求,对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附属要求,如供货时间、付款方式、预留质保金或保修金的数额等是否表述清楚,用词是否准确,避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不一而产生疑义。关注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情况。涉及特定专业判断的,可以咨询有关专家意见作为佐证基础性资料,但应考虑回避制度。是否存在招标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虚假招标行为。另外,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的审计

审计部门须关注评标专家组成员是否都是依据招标文件和评分细则独立地对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打分;是否符合低成本高效益原则;标底价格明显偏离、违背市场规律的,可请招投标中心负责人组织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给予判断认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序,采购人是否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是否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是否有异议,招标采购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经济合同审签过程中的审计

采购合同签订的合规合法性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采购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和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2)采购合同的执行结果。

(3)审查合同的管理是否规范。

审计部门须审查采购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规范、完备;合同价款是否公平合理;合同中涉及各方的责权利、质量、设备安装工期、付款方法、保修及其时效规定是否合规、完备;关注中标方是否将投标文件中的优惠条件逐条落实在合同中,力争维护学校的权益不受损失。

4.验货付款过程中的审计

技术较复杂、金额较大的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验收小组,参与验收的人员须包括资产与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计及监察部门和有关专家在内,实行部门会签制度。验收工作应围绕着是否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有关条款的要求,对应验收对象的数量、质量及规格型号等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物资采购后续审计

对并不是一次性结清的采购业务,审计部门应做好备用台账的记录工作。需要办理退换或索赔事宜的,要将处理落实情况详细记载,控制付款额。到使用部门进行回访,了解退换或索赔事宜的处理情况,同时对厂商的服务质量和态度做到心中有数,也为下次招标提供有反馈价值的信息资料做好准备。

主要参考文献:

[1]徐广生。 教育采购招投标业务审计的难点[J].中国内部审计,2008(1)。

[2]陈启蕴。 浅析高校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审计中的关键控制点[M]. 教育部财务司。中国教育审计二十年。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第5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外购物资审计具有多样性和时效性。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决定医院不能或不允许以自产自销的自然经济形式为自己生产所需的物资,从而向社会采购。其采购的范围除了药品、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大宗物品实行政府采购外,还涵盖了各种办公用品、卫生材料、家具、被褥、图书、报纸杂志、电器、音像制品、维修配件、大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及承建施工、对外广告宣传、印刷、保洁服务等,项目品种繁多、且各自都有自己的用途,这就决定了外购物资审计的多样性。

外购物资审计具有极强的时效性:一方面,医院计划采购的项目是医院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医院正常运转或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所需的物资、服务,推迟采购就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内部审计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外购物资的审计,否则,审计对医院运行和发展不仅是无效的甚至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医院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的,外购物资项目的价格和供货渠道,不像计划经济时期物价变动相对稳定,而是价格随行就市变化较快,且同一时期同种货物不同渠道供应其价格也不相同。这就需要内部审计机构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在有利于医院发展的时间内,及时、快捷地完成外购物资审计。

外购物资应采取事前参与审计方式,因为外购物资项目审计不同于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内部制度等审计,它是根据已发生的,有历史数据、制度和会计资料记录的经济活动事后进行审计。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利用外购物资发生所留下的会计资料事后进行审计,很难或不可能形成有说服力的审计结论。只有在采购事项发生前,内部审计根据有关职能科室报审的、经过医院领导批准的采购项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和询价,形成有据可查的审计意见,即对采购项目价格等提出限定性的意见,并对采购的程序及结果进行跟踪性审计,这种事前参与的审计方式,可有效地堵塞外购物资中的漏洞。

外购物资审计的具体方法如下:(1)市场调查法。医院外购物资一般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对这些采购方式的审计,都需要采用市场调查法。通过市场调查获取采购项目的供货渠道、供应商、产品质量及价格等信息,形成可靠的标的或价格底线,从而提出可行的审计意见。(2)程序审计法。旨在对各种采购方式应遵循的基本程序进行审计的方法。随着改革的深化,采购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科学化,医院对各种采购事项制定了严密的采购程序。如果遵循了采购程序规定,一般不会产生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审计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审核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3)内外审计结合法。对金额较大、项目复杂的采购事项,内审部门审计后,再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审计。由于医疗卫生系统基建审计能力有限,采用内外审计结合的办法,不仅能降低审计成本也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具客观性、公正性。

第6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1.政府采购面比较窄

许多由财政资金负担的支出项目没有包揽进来,特别是工程项目还处于缺位姿态,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更难以掌握,留下了诸多漏洞和隐患,既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健康运行,也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采购方式应用界定不准确

有不少地方确定项目采购方式的惟一标准就是采购项目的数额大小,忽视了项目的特殊性和各种方式的适用范围及情形?熏 忽视了集中采购的规模,造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少、采用其他方式项目多,集中采购项目少、分散采购项目多。

3.规避公开招标

有的采购人受小集团利益或其他驱动,往往将达到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回避公开招标采购,把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采购项目分割为几个小项目,使每个项目的数额都低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或以时间紧、任务急为借口,改为其他方式,以此来达到逃避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目的。

4.采购方式变更不规范

有些采购人对采购方式变更随意性太大,既不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也不履行审批手续;有的“先斩后奏”;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变更手续时,不能严格审查,严格把关。

二、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必要性

一是能够完善必要的监督机制。由于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审计监督具有公正性,审计监督的结果更容易被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所接受。

二是能够反映政府采购的全部行为。随着政府采购支出的迅速增加以及采购范围的日渐扩大和工作的日趋复杂,公众(特别是纳税人)想要知道的不只是政府采购开支是否合理、合法,而且还想知道采购资金是否经济有效地使用,采购行为是否有效果。这就需要用绩效审计的方法来监督各政府采购部门履行其经济责任。

三是能够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政府廉政建设。对政府采购开展绩效审计,为决策者和公众提供有关政府采购的信息,有利于建设一个廉政的、取信于人民的政府:有利于促进国家财政收支计划及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避免经济、政治风险。

三、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目标

一是加强对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使采购行为最有效、最经济。二是有助于政府采购功能的发挥。通过公开和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能够科学地对政府采购绩效进行评价。四是有助于纠正政府采购工作中的偏差,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四、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开展

1.确定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确定政府采购是否达到财政部门所要求的预期成果的程度;采购项目的有效性;政府采购中心是否遵循了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等。

2.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

(1)评价新的或正在进行的采购项目的目标是否充分、适当和相关;(2)确定采购项目达到财政部门所要求的预期结果的程度;(3)评价采购项目的成果;(4)识别那些造成采购效果不够理想的因素;(5)判断政府采购中心是否考虑了采购项目的替代执行方案,从而产生更为有效的结果或降低采购成本;(6)判断该采购项目是否与用户的其他采购项目相互补充、重复或抵触;(7)确定使采购项目运行的更好的采购方法;(8)评价遵循和采购项目有关的法律和规章;(9)评价衡量、报告和监督采购项目效果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效性;(10)确定政府采购中心是否报告有效的、可靠的采购项目效果措施。

3.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可采用的计量方法

(1)规模指标,既要有绝对规模,又要有相对规模。绝对规模主要反映政府采购的工作成果;相对规模主要反映政府采购对财政与经济的影响,即财政管理及经济效率的水平。(2)效率指标,主要反映政府采购的效率。(3)成本指标。(4)节约率指标等等。

4.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组织活动

第7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意义;作用;程序;工作方法

1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是指部门、企事业单位内部专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和价格审计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相对独立地对本部门和本单位物资采购价格进行真实、合法和效益的监督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采购与供应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是企业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对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能够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推动管理创新。开展物资采购价格审计,通过行使审计的监督职能,能够发现采购环节的漏洞,促进企业增强市场意识,将加强企业管理的重点由传统的以生产制造环节为中心转到供、产、销全过程的控制上来。国家经贸委向全国推广潍坊亚星集团的“购销比价管理”经验也说明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必将对我国企业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1.2 选准了经济效益审计的启动点和切入点,深化和拓宽了经济效益审计。物资采购价格审计把传统事后审计监督转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深化和拓宽了经济效益审计。

1.3 能够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物资采购价格占采购成本的绝大部分,采购成本大约占产品成本的70%,降低采购价格就意味着降低采购成本,增加赢利。

1.4 能够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

2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的程序和工作方法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不仅仅是对价格这个数据进行审计,而是要对获得价格的全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对采购政策、采购计划、采购程序以及采购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审计。是指有计划、有顺序、有目的地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审查的工作次序、具体步骤和工作方法:

2.1 采购计划的审计。这是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监督的第一个关口,是一种事前审计。企业内部有关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和基建的需要,要分口向计划管理部门申报采购计划。计划管理部门在进行汇总平衡后,审计部门必须对其进行审查,然后再交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下达。审计的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审查采购数量,避免不合理采购行为造成物资积压和资金浪费;二是审查采购计划价格。要根据已掌握的价格审计标准,审查和控制计划加工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异保持在10%以内波动。需要说明的是,对计划价格的审查,目前有两种比较典型的方法。一种是只将审查后的计划价格作为编制采购计划用,并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加工依据,而实际采购时不作为加工控制的标准,要重新申报《采购物资加工申报单》进行控制。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采购计划的审查环节要求审计的时间短,投入的精力少,审查的标准低,但后期审查的结果准确率高,能够避免时常变化的风险。缺点是后期实际审查时投入的工作量大。如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采用此方法。另一种方法是将审查的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采购计划价格审查环节,要求在编制采购计划前采购部门要事先申报采购的渠道和价格等,经审计后作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实际采购时以计划价格作为标准去进行控制。

2.2 申报价格的审计。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前审计。为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在物资采购计划下达前或后,采购部门必须事先进行市场价格调查,然后将调查结果以《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的形式向审计部门进行进行价格申报。《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主要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单位、技术要求、供货单位情况、货比三家情况、签批的部门等栏目。审计部门收到采购部门《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后,要根据已掌握的价格审计标准,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签署书面意见,并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采购部门则只能在审计部门既定的价格控制标准以下范围进行采购,实际价格与控制价格差异部分,实行按比例节奖超罚。

2.3 采购合同的审计。把好签订采购合同这一价格监督关口,也是审计事前监督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有效形式。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合同控制制度,规定达到一定数额的采购物资必须签订采购合同。而且不经审计不准签订正式合同,不签定合同不准预付款和结算等,以签定合同的形式去约束和规范采购行为,避免价格效益的流失和经济纠纷的发生。

2.4 质量的审计。这是一种事中审计。审计的对象主要是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等质量因素比重大,且能够根据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折算的物资。它要求质检部门定期将《检查报告单》报送到价格审计部门,然后由价格审计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进行控制和折算,再将折算的结果书面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谈判结算和退货,以防止低价格带来低质量从而引起高消耗和高成本,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最大限度地防止价格效益在质量领域的流失。

2.5 票据的审计。是对购物发票、运费单据、检验报告单、入库单等其它票据书面结算材料的一种事后审计。票据审计的重点是,采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价格是否突破企业制定的当月最高价格,是否根据质量检验报告已进行价格折算,采购的其它物资是否均有《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所有采购物质是否有计划、必要的采购合同、入库单,开具的发票是否系增值税发票和符合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有计算失误等。对达到价格和质量要求的,由审计部门开具《审核通知单》后才能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和付款。

3 加强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的设想

3.1 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内外部环境。在外部环境上需要相关国家机关给予支持和做广泛的舆论宣传工作;在内部环境上,需要得到企业内部计划、供应等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

3.2 需加强对审计人员综合业务培训。为了适应采购价格审计的需要,必须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招标法规、合同法规、政府采购法规,学习和掌握招标采购全过程的各项业务知识。

第8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摘要】地方高校物资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内外部风险,而管理审计是降低其风险并保证物资采购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的有效手段。

随着我国高等学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地方高等学校在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同时地方高等教育经费已由单一的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体制逐步转变为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模式,而且高校还面临着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这些都促使高校必须确立资金效益观念,经营学校的理念,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在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同时,采取有效的节流措施,努力降低教育运行成本,实现少投入多收益。这种市场经济环境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经营学校新理念的确立,必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高校的物资采购进行审计和监督。

一、管理审计及特点

由于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受托的财务责任及受托的管理责任等经济责任关系的出现。最初的审计是财务审计,主要是鉴证受托财务责任,随着管理的日益科学化,企业内部大都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的错弊事项大大减少,企业管理当局逐渐将关注的重点转向加强企业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这要求审计人员鉴证受托的管理责任,即现在的管理审计。其特点表现在“5E”审计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eciency)、效果性(Effectiveness)、环保性(Environment Audits)、公平性(Equity Audits)。以鉴明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点,并就此提出改进意见,提示企业管理者改善管理,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责任。

地方高校物资采购管理审计,是指地方高校的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高校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使用学校资金获取物资的真实性、合法性、经济性、效益和可观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活动。

二、地方高校物资采购审计的必要性

(一)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价格的控制逐渐放开,尤其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出现了名目繁多的促销手段,其中部分为非法交易。物资采购过程中存在着高买高卖、高估冒算、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变相回扣、变相折让、贪污受贿等不良现象。对采购行为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净化经济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同时也是保护干部、加强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

(二)是新时期内审工作的生命所在

新的时期,传统的以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的内部审计工作已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效益审计、管理审计等已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对高校物资采购实施内部审计,是效益审计、管理审计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物资采购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测试,可以了解物资采购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科学性。从而达到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使内部审计的作用在物资管理中收到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物资采购主要的风险类型

(一)物资采购外因型风险

采购合同欺诈风险。合同诈骗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时候很难与正常的合同纠纷相区别。主要包括:以虚假的合同主体身份与企业订立合同,以伪造、假冒、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合同担保;接受合同当事人给付的货款、预付款,担保财产后逃之夭夭;签订空头合同,而供货方本身是“空壳公司”,将骗来的合同转手倒卖从中谋利,而所需的物资则无法保证;供应商设置的合同陷阱,如供应商无故中止合同,更改合同条款,违反合同规定等。

采购价格风险。主要是供应商操纵投标环境,在投标前相互串通,有意抬高价格,使企业采购蒙受损失的价格风险。企业采购员认为价格合理,批量采购,但不久,该种物资可能出现跌价从而引起采购风险。

采购质量风险。主要是由于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性能达不到质量标准,从而给单位带来严重损失,并且可能使单位在经济、技术、人身安全、声誉等方面造成损害。因采购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单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办学效益。

技术进步风险。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由于社会技术进步引起贬值。由于某种设备、原材料因技术进步而发生变化,导致原有原材料因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得不弃之。采购物资由于新项目开发周期缩短,如计算机新型机不断出现,更新周期愈来愈短,刚刚购进了大批计算机设备,但因信息技术的发展,所采购的设备已经被淘汰或使用效率低下,造成因技术进步而招致的风险损失。

采购意外风险。物资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经济政策、价格变动等因素所造成的意外风险。如交通意外事故等,不能正常供货,遭受缺货风险损失。

(二)企业物资采购内因型风险

采购计划风险。企业物资部门及人员计划管理技术不适当或不科学,导致采购中的计划风险,即采购数量、采购目标、采购时间、运输计划、使用计划、质量计划等与目标发生较大偏离。

采购合同风险。由于合同订立者未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导致单位蒙受巨大的损失。如情况不明,盲目签约;违约责任约束简化,口头协议,君子协定;签证、公证合同比例过低等等。合同行为不正当,如卖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对采购人员行贿,套取企业采购标底;给予虚假优惠,或以某些好处为诱饵公开兜售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合同风险。采购合同日常管理混乱,如合同残缺现象时有所闻,以致履行时找不到合同文件,使单位难以判别对方是否违约,同时单位自身也常常因为合同管理混乱造成违约而被对方追究。

采购验收风险。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所采购物资在进入仓库前未按合同及制度要求,对采购物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价格、单据等多方面的审核和验收而引发的风险。如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鱼目混珠,以次充好;在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在价格上发生变形等。

采购存量风险。物资采购量不足,导致正常的教学科研发生中断,造成缺货损失而引发的风险。物资采购过多,造成积压,其中多数因技术进步而导致无形损耗,使单位大量资金沉淀于库存中,失去了资金的机会利润,形成存储损耗风险。物资采购时对市场行情估计不准,盲目进货,结果价格很快下跌,引起价格风险。单位“零库存”策略可能因供应商出现干扰因素,使单位因无货而中断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或因供应商供货不及时而造成缺货的风险。

采购责任风险。单位经办部门或个人责任心不强或管理水平不高,有不少风险是由于采购人员假公济私、收受回扣、牟取私利而引起合同纠纷。

四、管理审计的主要对策

对地方高校物资采购的审计,既要进行符合性测试,又要进行实质性测试。就是运用管理审计对物资采购的整个控制过程进行审计,它不仅是指向供应商购买产品的过程审计,也是对采购风险控制并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询价、供应商选择、采购决策、采购招标、合同评审、订单处理、验收入库,直到发料使用为止的全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的评估与审计。

(一)对采购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全过程的审计是指从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的监督。审计重点是对计划制定、签订合同,质量验收和结账付款四个关键控制点的审计监督,以防止舞弊行为。全方位的审计是指内部审计、财务审计、制度考核三管齐下,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是确保采购规范和控制质量风险的第二道防线。科学规范的采购机制,不仅可以降低单位的物资采购价格,提高物资采购质量,还可以保护采购人员和避免外部矛盾。

(二)对物料需求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计

审查企业采购部门物料需求;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科学;调查预测是否存在偏离实际的情况;计划目标与实现目标是否一致;采购数量、采购目标、采购时间、运输计划、使用计划、质量计划是否有保证措施。

(三)对物资采购招标与签约审计监督

依法订立采购合同是避免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前提条件,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基础。首先,管理审计要对采购经办部门是否履行职责进行审计。审查采购经办部门和人员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包括供货方的生产状况、质量保证、供货能力、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每年是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复审评定,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满足ISO9000标准要求,考评主要指标是对每年所执行的合同情况,如供货质量、履行合同次数、准时交货率、来料批次合格率、价格水平、合作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审;是否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选择合格供应商的正确决策,使合同建立在可行的基础上;物资采购招标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其次,管理审计要对合同中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交货时间、账号、地址、运输、结算方式等各项内容,按照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等四个标准,逐一进行审核。

(四)对物资采购合同台账、合同汇总及信息反馈的审计

当前,合同纠纷日益增多,如果合同丢失,那么在处理时会失去有利的地位而遭受风险。因此,建立合同台账、做好合同汇总,是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1.对于已签订的合同,检查是否整理成册,妥善保管;是否建立合同台账、合同汇总以便及时查找合同履行情况。2.审查合同管理部门是否对交付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合同台账。合同统一编号是否合规,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是否齐全。3.合同履行完毕是否及时建立合同档案。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将所有合同进行分类汇总,及时提出报告和汇总表,报送单位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据此组织生产,规划价位,及时接运和按时承付货款。是否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向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反馈信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对物资采购合同执行中的审计

1.审查合同的内容和交货期执行情况,是否做好物资到货验收工作和原始记录;是否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如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与供方协商处理;对不符合合同部分的货款是否拒付;是否对有关合同执行中的来往函电、文件都进行了妥善保存,以备查询。2.审查物资验收工作执行情况,是否对物资进货、入库、发放过程进行验收控制。3.对不合格品控制执行情况审计,审计物资管理部门是否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记录。4.管理审计还应重视对合同履行违约纠纷处理的审计。5.审查采取“零库存”策略的企业,是否保持一定的产成品存货以规避缺货损失;是否保持一定的料件存货以满足需求增长引起的生产需要;是否建立牢固的外部契约关系,保证供货渠道稳定,降低风险,规避成本。

第9篇:采购审计的目的范文

1.采购计划管理组织运作模式。

经过近年的实践与摸索,公司已基本建立省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宏观战略及计划、省公司管委会审定省公司本级及所属企业具体制度和实施方案、各级企业管办和其他业务部门负责落实细化的三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为流程核心,以《采购管理程序》为流程依据,以信息系统为流程载体的三大管控体系,确保了全省采购工作的有效运行。

2.采购计划管理与过程管控。

在计划管理方面,采购办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及其实施方案确定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实施采购计划。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对确实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项目,采购办及时组织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评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在过程管控方面,采购办以全国烟草行业贯彻落实《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行业、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重点做好招标文件评审、拦标价格设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评标过程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充分利用采购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环节关键节点的控制,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上一个环节没有通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程序的硬约束作用,确保董事会和管委会会议各项决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偏差、不走样。

二、采购计划管理中的差距

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卷烟工业企业的发展而言,技术改造起着相当关键的推动作用。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为例,十年来,公司投资项目量多面广,投资量大,先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和信息化投资近百亿元,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科技研发和信息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因此,投资计划中的采购项目是公司年度采购计划中十分重要的部分。

1.1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编制范围不同。

根据《烟草行业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采购计划编制的范围为以合同方式取得的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所有采购项目,由各级公司的采购办进行编制汇总;投资计划编制的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改造、局部技改、生产设施、工艺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动力设施、科学教育设施、后勤保障设施、烟叶仓储设施等)、信息化投资项目、多元化投资项目,不含建筑物的维护加固、设备的大修理等维护性工程及工器具、车辆、办公家具、计算机软硬件购置项目,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进行编制汇总。

1.2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管理流程不同。

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为:投资项目按照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实行计划管理,各级公司在每年9月份启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省公司的生产制造中心、信息中心于10月份对新增项目中与生产相关的项目、信息化项目进行职能评审,投资管理处11月初汇总、初审各单位提交的年度投资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董事会审议后于12月上报国家局。国家局于次年2-3月份下达投资计划,投资管理处根据国家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进行投资计划分解,经总经理办公会、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投资计划。采购计划管理流程为:省公司于每年12月下发采购计划编制通知,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于次年1月份报送采购计划,采购办汇总、初审全省采购计划,并由财务、审计、法规、监察等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评审后,经管委会审议、董事会审批后下发采购计划通知,全省采购计划方可生效实施。

1.3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信息传递相对滞后。

由于全省的投资与采购计划,在计划的编制起点、审批的权限、编制的范围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基层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管理部门间对投资计划调整的沟通相对滞后,信息化平台尚未实现两个系统的关联,使得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目前无法实现实时的对接,无法在第一时间将审批后投资计划的调整情况及时传递到采购计划编制部门进行更新分解。

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考评体系。

采购绩效评估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反映和评估采购政策功能目标和经济有效性目标实现程序的过程。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在年度中期可对采购计划进行半年调整,对下半年度拟新增、采购金额拟变更、采购方式拟变更及拟取消的项目在总计划盘子中进行相应调整。虽然在采购实施方案的审定中对采购进度安排一并进行了评审,但对是否完成及是否按进度完成并未考核,尚未建立一套符合公司特性的采购计划进度跟踪与执行情况的考评体系,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时间上的约束及奖惩激励措施。某些项目,尤其是货物及服务类项目,部分子公司或承办部门在项目实施中存在时间上的松散性和随意性,导致某一月份采购项目扎堆实施,某一月份采购项目零实施,或者到了年末才决定不予实施或结转至下年度实施,进度计划形同虚设,给采购办工作人员组织采购带来了不便,也为全省精益采购目标的实现和绩效的提升带来的阻碍。

3.采购计划管理信息化仍存在可提升空间。

3.1尚未建立采购绩效评估模块。

对于采购计划执行环节的评估,最直接的标准便是采购计划执行的进度。目前省公司的采购管理信息化平台尚未建立绩效评估模块,未能直观、客观的来衡量各采购部门的采购目标是否达成,缺乏对子公司采购计划执行情况的实时比较与观测。

3.2尚未建立采购计划趋势预测模块。

采购预测是指企业在商品采购市场上调查取得的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分析研究,并运用科学的方法来测算未来一定时期内商品或服务市场的供求及其变化趋势,从而为采购决策和制定采购计划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信息化手段预测采购需求在公司的采购管理中尚属空白,若能借助信息化平台,对以往的采购信息进行整合,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发现市场供求变化和规律,对各子公司、各类采购的项目的需求趋势预测做到心中有数,将有助于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的准确性,确保全省采购策略制定的合理性,从而提高采购计划编制精度,降低采购风险。

三、烟草工业企业采购计划管理的优化策略与方案

1.通过专案调整,实现采购计划与投资计划的有效对接。

目前我司采购计划实行按年度编制,分月实施的原则,除个别零星应急调整的项目外,均在年度中期对全省的采购计划进行一次全盘的批量计划调整。在采购计划半年调整的现有模式上,针对投资计划下达后所带来的采购计划的增减情况,可在每年的11月份将由各级公司的投资、采购部门将投资与采购计划先行对接,于次年2-3月份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进行一次采购计划的专案调整。由各级公司的投资管理部门与采购部门共同牵头,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对采购年度计划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项目数,项目金额,调整理由等进行对接与核实,由下至上汇总,由省公司采购办向公司董事会统一申报专案调整计划;由各级公司采购部门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分解、录入与维护,加快企业内部信息流的高效流动,以此实现投资计划与采购计划的无缝对接。

2.通过绩效评估,建立采购计划考评体系。

2.1对采购计划考核标准进行界定。

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合理设置审批环节。明确各节点业务办理和审批所需耗用的时间,测算出五种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以此作为采购计划进度考评的依据,促进各承办、职能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董事会审定的采购项目执行计划,应于当年全部完成。对于招标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以招标公告送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项目以商务文件发送至谈判对象为项目完成节点;对于已经完成招标所有程序但招标失败或流标的项目,视同完成。

2.2对采购计划进行进度分解。

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采购进度计划完成采购的各环节工作,如无法按进度计划完成的需向采购办提交书面说明进行进度调整。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注意:根据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规模和数量,具体的技术规范与规格,使用性能要求,对每批货物、服务或工程从准备到交货或结算需要多长时间做出安排。

2.3将采购计划执行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对于没有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完成计划实施也未进行进度调整的子公司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政策性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可由省公司采购办通知企业管理处,企业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对责任部门绩效进行考评。

3.通过优化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作业流程。

3.1实现与投资系统的及时对接。

每年在国家局下达投资计划后,由省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局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拟建项目自主审批权限额度进行明细分解后,各级公司投资部门便可同时在投资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维护,形成本年度准确的投资计划。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与关联,由项目实施部门在采购信息系统的计划管理模块上直接对数据进行更新,实现针对投资计划变更带来的采购计划变更的线上专案调整。

3.2实现绩效考评。

采购绩效指标体系包括采购计划完成及时率、采购周期、采购从启动实施采购计划直至完成采购所有流程所需耗用的时间等。通过上述数据在系统中的体现,建立子公司或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与采购实施过程关联,在系统中动态、持续的进行评价,正确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3.3实现采购需求趋势预测。

采购计划是对未来计划期内采购管理活动所做的预见性的安排和部署,以确定从组织外部采购哪些产品和服务,以最好的满足企业内部的需求,而采购量与采购计划金额提供的是代表采购支出情况的数字预报。为了使这些预测的数据体现出最大价值,采购管理系统中应当建立一个趋势预测模块,建立采购需求趋势模型。以系统中存储的现有历史数据资料为基础,通过指数平滑法等定量的分析方法进行横向与纵向的对比,结合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宣传促销计划,反映采购需求,市场行情的变化,形成采购计划编制的初步依据,为企业的采购决策提供支持。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