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精选(九篇)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

第1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农村金融企业行业结构;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

完善农村金融体 系,不仅要实现农村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而且要促进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企业存在重大的结构性缺陷,从而弱化了农村金融的整体功能,制 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包括行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空间结构、规模结构等,而优化行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是当前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 构亟待解决的两个主要问题,也是强化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力的两个重大关键。

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使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然而,当前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与农村金融需求总量的扩大和需求结构的日趋多样化很不适应。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已成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当务之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是指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各种金融企业的比例关系、空间布局、相互作用和相互分配的状态。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发展包括两个层次的涵 义:一是金融总量的扩张,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数量、融资总量等金融总量的增长,这些指标主要用以反映金融发展的广度;二是金融结构的优化,主要包括金融企 业结构、融资结构、金融需求结构、金融产品结构等,这些指标主要反映金融发展的深度。金融总量指标和金融结构指标,都是衡量金融成熟程度和金融发达程度的 尺度。然而,两者相比,总量指标对金融发展一般只具有直观的表征意义,而结构指标则能反映金融发展的多样化和多层次化水平,能反映出金融运行中深层次的问 题,其作用显得更为重要。按照金融发展理论,我们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时,不能仅仅着眼于农村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而必须深入思考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优化, 因为单一的金融企业数量的增长,只能实现农村金融在同一发展水平或层面上量的扩张,而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演进,才能促使农村金融发展在新的层面上实现质的 提升。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农村金融企业存在重大的结构性缺陷。1.农村金融企业的行业结构单一。相对而言,人们较 为重视农村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发展,而农村担保企业、农业保险公司、农村投资银行、租赁企业、依托企业等非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发展则严重不足。在许多农村地 区,非银行业金融企业甚至处于空白状态。2.政府投资并主导的农村金融机构占绝对主导地位,而社会资本参股公有金融机构的甚少,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尚有待零 的突破。3.农村金融企业的空间结构失衡。从总体上看,中国金融体系具有大中城市和工商业导向性的特征,城乡金融企业结构失衡。在此大背景下,农村金融企 业的空间结构也存在失衡现象,不少农村地区甚至成为金融盲点。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对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 响:第一,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对农村金融事实上的垄断,使农村金融市场失去了竞争性,从而严重削弱农村金融业的生机与活力。第二,农 村现实金融需求难以满足,潜在金融需求难以激活,这反过来又抑制了农村金融供给的发展。第三,金融企业结构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了农村融资结构的不合理, 间接融资比例过高,直接融资比例过低,农村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时间以外源融资为主,外源性融资又以间接融资为主,上市融资和发债融资的比例 极低,不利于分散和控制农村金融风险。第四,弱化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互动关系,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影响了农村进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 利于农村金融发展基础的夯实和强化。第五,金融企业结构的单一性,使城乡金融的失衡现象有增无减,加大了城乡经济的差距。因此,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是 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升农村金融支持力的必然选择;是改善农村融资结构,激活农村潜在金融需求,促进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互适 应的战略途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优化,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的推进。从更高层面来看,它直接影响着城乡协调发 展、建设和谐社会。

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主要取决于农村经济社会和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安排因素、农村经济的商品化 与货币化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农村信用关系的发展水平、农村经济主体和金融主体的理性程度、农村金融创新的活跃程度、农村文化、传统、习俗和偏 好,等等。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合理与否,主要看其能否适应农村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提供多样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效率;能否以 竞争促进合作,以合作推动竞争,增强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和自我控制力;能否在持续扩大农村融资总额的同时,改善农村融资结构,分散金融风险,提高风险防范和 控制能力。

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目标,并不是一味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信贷投入,而是适应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激活农村金融的潜在需 求,提高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以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为达此目标,调整和优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坚持以下原则:1.多元化原则。农村 金融不仅要有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的投入,而且要支持非公资本的投入,使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企业,同多元化的农村经济结构相互适应。2.多样性原则。各地农村 情况千差万别,发展很不平衡,应建立不同的金融企业结构,不搞一刀切。不仅重视发展农村银行业金融企业,而且要重视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3.适应性原 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必须与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相互适应,不仅要与现实金融需求相适应,而且要与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金融需求发展趋势相适应。4.市场性原 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主要应依靠市场力量、采取市场路径来进行,以提高农村金融企业运行的市场化程度,形成适度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 5.功能性原则。农村金融企业结构调整,应明确各类金融企业的市场定位,搞清市场对其功能要求,有效提升金融企业的服务功能。6.开放性原则。农村金融企 业结构的设计,不仅应体现自身的特点,而且要关注国际金融结构的发展变化,借鉴国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优化的经验,使农村金融业更好地融入全球金融之中,有 效提升农村金融的国际竞争力。

优化农村金融企业结构,首先需要建立合理的农村金融行业结构。

多年来,中国实行以间接融资为主,逐步增加直接融资渠道和比重的方针。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在主要发展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

在农村金融中,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构成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农业银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骨干作用。但是,在国 有商业银行实行市场化经营,纷纷撤出县以下分支机构之时,农业银行也身在其中。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客观上要求农业银行定位于农村金融市场,同时,也为其拓 展农村县域业务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农业银行长期在农村开展经营业务,更能把握农村金融的具体规律和特点,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金融需求更为了解,对农 村金融环境和资金运作更为熟悉,能提供从乡村到城镇、从国内到国外、从人民币业务到外汇业务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具有农村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优势。农业 银行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农村金融市场、面向农村县域经济、充分发挥县域商业银行的骨干作用。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仍 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合作金融具有4个重要特征:自愿性、互动合作性、民主管理性、非盈利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一系列制度安排,农村信用社并非真正符合合 作制原则。对于农村信用社,必须首先抓住合作金融的性质这一根本问题,按照合作金融性质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其历史沿革和现实情况,推进其制度改革和创 新。在经济欠发达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应按合作金融性质的规定性改革农村信用社,恢复其合作金融的性质。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对于经营基础较好的农 村作用社,可以将其改革为社区性的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银行。对于资不抵债、难以为继的农村信用社,则应根据情况逐步关闭,并支持农民在自愿前提下组建新的 合作金融组织。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政策性银行,不仅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应不断强化和完善。在农村资源配置中,如果仅保存单一的商业银行, 则市场失灵、金融失效、资源配置失衡、产业结构失调等现象便会产生。农村金融市场具有低效性的特点,以利润为导向的商业性金融企业往往不愿介入。实现城乡 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需要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付出成本。因此,主张关闭农业发展银行的意见决不可取。农业发展银行既要坚持其政策性,发挥其 调控农村金融市场的功能,又要坚持其银行性,严格经营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加强成本核算,讲究经济效益,做到保本微利。

在农村金融企业的行业结构中,非银行业金融企业各有独特的功能,具有银行业企业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信用担保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银行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往往要求后者具备抵押资产。由于农户和中小企业资本规 模和经营规模甚小,负债能力较弱,信用资源短缺,抵押资产的数量和质量难以达到银行的要求,因而长期受着融资难的困挠。发展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则是解决农 村资金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径。农村信用担保企业作为介于农户、农村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第三方,通过信用担保形式为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风险提供担保,能降低 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增强银行企业的信贷激励,促进金融交易的发生和完成。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具有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节约信贷成本、分散金融风险、提高信贷 效率等重要功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发展农村信用担保企业和再担保企业,不仅完全必要,而且甚为紧迫。

农业保险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的又一组成部分。农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弱质产业。中国是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的国家,农业生产存在较大的自然风险。在越 来越多的种养殖业地区,农牧民都有着自然灾害保险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因此,完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应将发展农业保险企业纳入其中。当前,农业保险的发 展严重滞后,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亟待走出困境。在广大农村,应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公司,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农业保险 公司、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农业保险公司要积极融入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银行密切配合,互动发展,可以考虑将农业保险与借款保险结合 使用,以达到分散自然灾害风险和银行信贷风险的双重功效。

在农村金融企业结构中,农村投资银行决不能被忽视。农村投资银行通过为农村金融需 求者的融资决策提供依据和设计,开辟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来源,创造和实现更多的资金供给等,能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来 说,农村投资银行不仅能发挥增量调整的功能,而且具有存量调整的作用,而这是间接融资所难以做到的。长期以来,农村融资基本上是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所占比 重微乎其微,融资结构很不合理。中国农业要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必须加大农村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农村投资银行作为农村资本市场中资金供求 双方的中介,为资本供给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为资本需求者开辟直接融资的途径,在多样性的直接融资中发挥有力的催生作用。改善农村融资结构,扩大农村 直接融资比重,一方面要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水平,培育农村资本市场主体,推进农村经济企业化、农村企业股份化、农村股份制企业资产证券化;另一方面则要积 极发展农村投资银行,并使之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化,要求农村金融供给和农村金融企业的多样化。在积极发展农 村银行业金融企业的同时,重视发展非银行业金融企业,才能逐步优化农村金融的行业结构,提高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整体的稳定性、供给的有效性、运行的安全性、 市场的适应性,切实强化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

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建立合理的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积极而稳妥地发展农村非公有制金融企业。

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便是金融主体单一,公有金融企业垄断着金融市场。农业银行属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是国家投资设立的 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虽有合作金融之名,却无合作金融之实,其产权结构含糊,官办色彩浓厚。缺乏非公金融企业,是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长期存在并延续 至今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金融虽然还广泛存在着民间借贷,但是,这种非正式金融处于不合法地位,大部分是以非组织的形式进行。农村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单 一性,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不相适应,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弱化了农村金融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致使农村金融中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难以解 决。

支持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发展非公有金融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由于农村公有金融力量不 足,所以才需要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业。随着金融业加快对外开放,又有一种意见认为,由于允许外资进入中国金融业,因而也应允许国内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 领域。笔者认为这些观点从某个角度、某种层面看似有道理,但都存在较大的表面性和片面性,并未揭示出内在的深层原因。不论何种形式的市场经济,都要求多元 化、多层次的金融资本,同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资本相适应,金融企业的结构性失调,必然导致经济结构的失衡。中国农村经济已驶入稳定持续发展的轨道,同时 又呈现出很不平衡的特点。农村生产力的多层次性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资本的多层次性和多元化。金融多元化,不仅表现为金融工具的多元 化,而且表现为金融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本身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即使未来农村经济达到了较为发达的水平,非 公金融企业仍将不可避免地存在和发展。缺乏非公金融企业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不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至于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本应以对内开放为基础,是对内开 放的必然趋势,而不是相反。

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是改善农村金融企业结构的必然选择。但是,非公资本是进入城市金融业,还是进入农村金融 业,是他们必定要反复权衡和选择的问题。希望非公经济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是一回事,然而非公经济愿不愿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则是另一回事。中国存在在城乡 经济二元结构,城市与农村经济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城市金融效率较好,而农村的弱位性、农业的弱质性、农民弱势性,使农村金融的效益较差而风险较大,非公经 济在进行产业的选择时,可能更愿意投资于城市金融业,而对投资于农村金融领域往往存在较多的忧虑和担心。从前几年大型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甚至 许多农村信用社也出现弃农支工、离乡进城的现象,即可看出这种忧虑和担心不无道理。但是,非公经济在进入金融领域的具体选择上,应更多考虑城乡经济和金融 的现实情况,以及非公金融企业的自身特点和长远利益。由于城市银行业几近饱和,公有金融机构绝大部分集中于城市,非公经济进入农村金融业,能避开高强度的 城市金融竞争。新组建的非公金融企业,存在资本规模不大、运行经验不足、队伍素质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等不利因素。如果一开始便挤进城市金融业,同各方面都 优于自己的强大对手展开竞争,极有可能难以招架而败下阵来。农村金融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竞争强度并不大,非公金融企业进入农村,则为他们做好竞争准备、积累 竞争经验、壮大竞争实力提供了宝贵的时间,能为其日后展开高层面的金融竞争打下扎实的基础。

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和农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非公经 济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更能发挥自身的优势,从而更有利于其获取经济效益。农村金融市场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低效性。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是农户、专业户和 农村中小企业,他们的金融需求,具有单笔数额小、项目分布散、贷款时间短、申请频率高、要求提供快、抵押资产缺、信息不对称、信贷成本高等特点。显然,大 型商业银行从事此类信贷,并不具有优势,因而往往不愿介入这种业务。长期以来,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使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大为增 加,金融需求结构进一步丰富,潜在金融需求被激活,并加快向现实金融需求的转化。但是,当前农村金融供给远不能适应金融需求的发展变化。因此,非公经济重 点进入农村金融业,既顺应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需要,又能使自己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

农村非公金融企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1.融资策略的多 样性。大型银行融资采取单一的交易型策略,坚持严格的抵押条件和信贷程序。非公金融企业有时也采用交易型策略,但大量采用的却是关系型融资策略,从而为农 村金融需求主体融资提供了极大便利。2.目标市场的集中性。非公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具有鲜明的区域性,其服务对象定位于农户、专业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将有限 的资源集中于特定的目标市场,坚持以专补缺、以小补大、以活求利、以质取性。3.业务经营的灵活性。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经营机制灵活,不受传统的经营模式所 限制,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不拘一格地采取多种信贷方式,以适应农村当地金融需求的变化。4.信贷的安全性。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多为当地的“草根金 融”,与当地中小企业、农户、专业户有着天然的合作关系和密切沟通,具有人缘、地缘优势及信息优势。农村非公金融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资金需求者的种 种信息,通过各种形式掌握他们的经营情况,使信贷决策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从而十分有利于提高金融资产质量资金安全性。5.信贷的低成本性。农村非公 金融企业由于服务目标集中,信息成本、信贷谈判成本、监督成本很低,链条较短,成本具有明显优势,因而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6.内生性。农村非公 金融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农村社区并用之于农村社区,因而其发展同当地中小企业、农户、专业户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这 种内生性,使其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容易得到当地农户、企业和政府的支持。由此可见,非公资本重点进入农村金融领域,组建农村非公金融企业,是一种明智的 选择。这有利于他们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不断积小胜为大胜,聚小利为大利,得到可持续性发展。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重点进入农村金融业,政府应 制定和实施配套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降低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的资本准入门槛,不仅要降低农村银行业的准入门槛,而且要降低农村非银行业企业的资本准入门 槛;在利率未完全放开前,继续扩大农村利率浮动范围,允许农村非公金融企业在此范围内自行确定存贷利率水平;根据非公金融企业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 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优惠等。发展农村非公金融企业的各项有关政策,应相互配套,在作用方向上保持一致,以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率,避免来自各个部门的具体 政策互不协调、在运用上相互抵消等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中国社区银行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第2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核心竞争力;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金融机构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8- DOI:10.13535/ki.11-4406/n.2015.

当今社会,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的合作性金融机构,它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与四大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的知名度比较低,不过它具有数量最多的机构网点、员工数量以及最大的存贷款规模,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比拟的。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农村信用社面临着如何发展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问题。另外,中央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中也对当前信用社的改革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再次强调和明确。由此可见,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和发展成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1 核心竞争力下农村信用社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这主要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机遇来看,近年来,国家新近出台了针对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再加上全球经济化的发展,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市场更加广阔,而与此同时,其竞争对手的数量也会大大增加,竞争对手的能力也会更加强大,因此竞争更激烈,农村信用社处于竞争中也必将有更大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要想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就必须要对金融体系做出调整,一方面,要将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还有其他金融组织充分结合起来,并统筹规划,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逐步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与此同时,还要本次会议还对小额信贷组织的试点和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金融业在发展中要不断鼓励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以及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并对其给予充分的支持[1]。从这些调整和改革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结构的变化,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市场将更加激烈,竞争压力将变得更加强大。其次,从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挑战来看,现阶段信用社发展相对与其他金融银行来说比较落后,竞争力不强。就其本身来说,农村信用社由于一直以来都在农村发展,其发展环境的经济金融不发达,缺乏或者说根本没有竞争对手,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缺乏发展和创新的激励因素,大大降低了其服务质量、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众多发展比较先进的金融机构,如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像选择向农村开拓市场,那么必将彻底打破以往由信用社一统天下的格局,由此可见,农村信用社的创新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2 核心竞争力下农村信用社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途径分析

2.1 对经营思路和经营理念进行拓展和创新

每个金融机构都具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义务,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要端正经营方向,坚持立足于“三农”的经营理念,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并不断对其发展空间进行拓展和创新,一方面要支持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支持农村经济以及自身的全面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客户的需求开始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并存的趋势,因此,在发展中,农村信用社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在资源配置上应按照优先“三农”的原则,在贷款的分配上应优先用于满足农民种养业的有效资金需求,并以农业经济变化的新需求为依据,不断对金融业务品种进行创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卓越、增值的金融服务,强化其服务功能。例如,在信息化逐渐普及的时代,农村信用社在服务方式上可以突破传统的柜面服务的局限,积极地转变服务方式,使其向着多样化、信息化以及全方位化发展。

2.2 完善电子银行服务文化

这几年,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大大降低,而在精神层面的需求就开始凸显出来,再加上各种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这种情况下,电子银行服务文化概念在各行各业的管理中的应用开始得到广泛的关注,并逐渐成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精神内涵,通过对企业文化的完善能够有效促进团队凝聚力的提升,并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企业中,为企业的发展增砖添瓦,并且企业文化的良好还能够有效缓解企业重要人才的流失,保证企业正常有序发展。除此之外,客户对企业文化的认同代表着客户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的认同,可以提高客户对信用社的满意度,为信用社的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2.3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人才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决定因素,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素质的人才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并促进农村信用社管理质量的提高。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服务质量对客户流量以及客户信任度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是影响企业发展的核心因素,因此,要想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要提高服务质量。

3 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全面建立和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业务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必须要面对挑战,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丰富金融业务内容、创新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机制,打造“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作用,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科学、规范、有序和高效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使农村信用社可以在农村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出路,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赢得竞争中的优势。

参考文献

[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新时期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探索――基于对四川省达州市农信社的调查分析[J].农村经济,2011,(8).

[2] 常建安.论核心竞争力下如何创新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8).

第3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当前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持不足的主要原因

农村金融发展较慢,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不足,既有农业产业自身固有的特殊原因,也有金融资源配置不当的因素;既存在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也存在产品和服务单一的问题,最终导致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一、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制约金融资本流入动力,农村信贷流量缺乏有效补充。农业产业的弱质性与金融资本的趋利性这一客观矛盾。决定金融资本流入农村的动力严重不足。金融资本追求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而农业产业本身固有的高投入、低产出和季节性,决定农业收益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农村成为金融资本不愿涉足的高风险区域。大量资本积聚在城市,农村信贷流量缺乏有效补充。

二、以城市为中心的金融布局,导致农村资金外流,加剧农村信贷资金不足的困境。1998年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强调风险控制,商业银行开始实施全额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金融布局出现较大调整。江苏县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县域金融体系萎缩甚至出现“空洞化”现象,很多地方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构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导致其吸收的农村存款大量流向城市:同时,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只存不贷,加大农村资金外流。总体来看,当前以城市为中心的金融布局,导致有限的农村资金不能在农村流动,农村资金“非农化”的现象十分突出。

三、农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多层次金融需求。目前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较少,服务单一、雷同,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的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信贷需求也已经有了很大发展,在生产领域内有农林牧副渔等行业的小规模生产性信贷、农产品加工转化的产业化信贷、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业化信贷、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路等城镇化建设信贷;在消费领域内有围绕住宅、医疗、教育的基本生活消费信贷和旅游、娱乐等小康型信贷。农村信贷需求的新内涵,急需金融机构的服务和产品创新。

强化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资金必须回流农村,农村金融资源必须优先用于“三农”,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力度。“多予”就是要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投放量,解决金融资源对农村配置不足、不公的问题:“少取”就是要针对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实际情况,努力从政策上形成减少外流、促进资金回流的机制:“放活”就是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满足新农村建设中不同层次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强化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当前要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积极增加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投入

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不能光依赖农村信用合作礼和农业开发银行,各个金融机构应勇于承担“工业反哺农业”的礼会责任,发挥金融体系的综合支持作用。

完善政策性银行的支农功能,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明确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范围,除为国家粮棉油储备提供资金支持外,还应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其政策支农职责、同时应发挥国家开发银行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饮水、电力、燃气以及农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投入和国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续增加,带动城市商业资金对农村的投入。

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农村龙头企业,推进农村产业化和工业化进程。商业银行在县域农村吸纳的资金,要按比例投回到农村经济发展中,确保县域贷款逐年增加。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公司+基地+农户”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此外,商业银行要利用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在防范风险的同时,适当放宽县支行的贷款审批权限,降低信贷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环节,不断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贷款审批、产品定价、风险防范等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管理要求,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满足农户基本生产资金需要的基础之上,探索和推行大额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加大对产业化、产业集群形成的支持力度,有重点地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

实现农村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循环,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增加储蓄存款在农村的运用范围,将县域一定比例的储蓄存款用来发放小额信用支农贷款,同时,积极引导一定比例的储蓄资金,以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办理大额协议存款、转借当地信用社或购买农发行金融债券等形式反哺“三农”,增加农村资金来源。

二、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努力构建农村金融风险的分散补偿机制

农村市场的高投入、低产出和季节性,使农村投资收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完善农村投资的补贴、保险、担保机制有助于减少金融投资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投资市场的活跃。

首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加大农村金融的税收优惠。对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免收营业税、所得税和地方基金:对农村信用社免征营业税和部分地方基金;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农业贷款、农业开发贷款免征营业税;对农村政策性担保公司实行税收优惠。加大农村金融的政策扶持。财政对涉农信贷业务实行双向补贴,推动农村金融供给和需求的对接,对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实行利息补贴,对农业贷款实行利差补贴,推动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将财政补贴资金,从直接补贴逐步转化为间接补贴,为农户的农业保险费、农村担保基金、农业风险基金等支出

贴补资金,鼓励农村金融活动,不断放大财政补贴支农资金的倍数效应。

其次,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完善“三农”保险补偿机制。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农村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南国家和地方财政出资,建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保险,并由政府对投保农户和保险公司给予补贴。防止农业风险造成的损失全部集中在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

第三,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供给。一方面,农村地方政府要致力于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农村形成信誉至上、诚实守信的氛围。另一方面,要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担保机构,切实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状况。既要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拓农村担保业务,又要鼓励农户、小生产者、乡镇企业创设中小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并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三、创新农村金融工作。满足新农村建设多层次金融需求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农户朝着现代新型农民转变,传统的种养加工户向种养大户、订单农业、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和小型加工户转变,农村信贷需求有了很大提高。要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持续、高效的金融服务,惟有创新,从培养新型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型农村的角度,推动金融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贷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创新等。

金融产品创新。推行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稳步增长。把服务对象由传统耕作养殖户拓展到其它种养、加工、运输等农户,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对小额农贷利率实行优惠利率,把银行卡功能与小额农贷授信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化管理。同时,稳步推出大额联保农业贷款、水利设施改造、低洼地改造中长期贷款,以支持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培植优秀农村民营企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贷款方式创新。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制度,以适应农村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强化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村信贷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热情。针对农村企业的特点,在贷款调查时注意收集非财务信息和软信息,从用电量、纳税等方面,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并建立违约信息通报机制,以防范风险。

担保方式创新。针对目前农户普遍缺乏有效抵押物的现状。积极探索仓单质押、农具、牲畜、农作物收获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手段,允许农民以养殖水面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大型农机具等作抵押进行信贷活动,促进农村金融供给。

第4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协调发展

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概述

农村金融发展的目标在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国农村经济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始终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于是促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当务之急。农村金融的驱动,是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一)金融与经济关系理论

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双重的。根据马克思的理论逻辑,商品经济不仅决定了以货币、信用和银行制度为特征的“金融”产生,而且还可以决定其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在货币方面,马克思认为货币通过商品价值、商品交换、流通要素和资本运作反作用于经济。它既能极大支持经济发展,又使客观存在的金融风险演变成金融危机破坏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加大。

(二)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大农业是高度产业化的社会化生产,农业企业化的经营对资本的需求量大,融资形式多样化,新的农业技术研制和推广也要借助金融的力量。同时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季节性、周期性闲置资金,农村社会的各种游资也需要金融机构吸纳形成资本,推动农业经济不断成长和农村经济增长。金融介入农业及农村经济不仅起到融通资金的媒介作用,还发挥了经济调节的职能。

二、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

1、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寻求安全信贷的矛盾

目前,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从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的单纯追求数量,转移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上来,把农产品变为最终商品推向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达到的最终目标。而我国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在某些方面还比较薄弱,产业化条件还不够充分,结构调整需要巨大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投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有相当多的农民仍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知该种什么和养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上马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可能导致效益不佳,资金风险大。

2、村信贷资金质量低下与支农资金需求面扩大的矛盾

农村金融组织高比重产生不良贷款严重地制约着支农资金量的扩大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速度。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增加的趋势。目前,我市扩大了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推广优质畜产品和特种养殖,确立和规划了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提出了增加技术含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目标,这一切,都需要农村金融组织注入大量的资金。但由于信贷资金质量低,使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制约着农村金融组织支农信贷投入的加入。

3、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民的经济效益观念逐步增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客观上也产生了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全方位的需求。如“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拓宽了龙头企业的业务领域,其对结算、票据贴现、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只要求农村信用社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再生产环节提供全过程信贷、结算等服务,甚至还对农村信贷人员政策、法律咨询、市场经济信息、实用农业科技指导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二)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失调的原因

1、宏观制度环境约束是根本原因

初始条件不足和发展战略使然。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的自然延续,而是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压迫的“残疾儿”。更为重要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对经济发展路径的选择,不仅存在理论和经验上的欠缺,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面临一个关键性的外生变量,即国际政治、军事竞争和严酷的外部经济环境共同形成的压力,以及苏联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分层治理中政府行为相互冲突。政府分层治理中,农村金融是垂直治理,农村经济是水平治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取决于两者的相互协调。尽管在推动经济发展的现实过程中,中央决策层可能由于外部压力过大、占有的知识、信息的不足或理论和认识上的误区等原因,也存在赶超式的工业化冲动和由此带来的制度安排、战略选择和决策错误,导致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失调。

2、农村经济发展制约是深层原因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极不平衡。1979年~2002年,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的情况下,东中西部三大地带的经济增长速度速度却出现明显的不平衡。我国东部地带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经常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西部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差距逐步扩大并且愈演愈烈。

农村市场主体发育不良。一方面,原国有农产品经营企业转制困难,不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点在国有粮食企业身上体现特别明显。另一方面,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

3、农村金融功能不足是直接原因

一是正规贷款交易成本过高。信用社贷款的平均利率不仅高于其它银行的利率,甚至还高于一些民间贷款的利率,调查中有39.92%的农户都认为信用社的利率太高了。二是农户对正规贷款的获得没有信心。由于我国长期存在正规贷款获得困难的问题,特别是正规贷款要求抵押和担保,以及正规信贷存在关系配给的现象,农户对正规贷款的获得存在消极的预期。农村商业金融机构数量的萎缩、国有商业金融功能的异化以及农村商业性金融运行机制落后,致使农村金融创新严重发展不到位,自身发展战略难以实施,服务于农村经济的金融功能难以发挥。

三、促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要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全面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将农村金融的功能定位在对分工的促进与农村产业的深化上,走工农协调、城乡互动发展之路。

信用合作社要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对症下药,建立预警机制。积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突出信贷支持重点,对不同类型中小企业采取不同的融资扶持策略。

第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信用社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基层央行要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疏通货币政策传播渠道,引导信用社不断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存量和结构。在保证信贷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扩大和增强基层信用社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信贷营销力度,实现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在坚持信贷原则前提下,不惜贷、不惧贷,主动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增强信用社风险防范意识,努力盘活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比例。

第二、改进信贷管理制度,健全贷款营销激励与约束机制。信用社要制定科学的、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客观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要逐步建立和推广贷款办理时限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信用社在完善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同时,要建立信贷营销激励机制。要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信贷人员的工作业绩。对积极开拓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且成效显著的信贷人员,要给予与之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充分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主动拓展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为动力,创新信贷支持手段。要根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开发“量身定做”的新的贷款品种。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还贷有保障的优质中小企业允许办理“借新还旧”。积极探索采用企业股权、出口退税税单、应收账款等多种抵押方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以适应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数量少、次数多的特点。允许中小企业比较活跃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满足农户小额农贷需求的前提下,适当集中资金,积极扶持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四、改进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发挥点多面广、信息灵通的优势,在结算、汇兑及财务管理、咨询评估、理财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搞好市场分析,了解金融政策,提高经营决策水平。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涉外业务,减轻企业负担。要积极推进城市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地方信用社扩大规模,增强资金实力。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吸引民间资金;要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培育优秀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第五、健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有效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鼓励由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大力发展民营和外资担保机构,积极发展以社会资金为主、政府引导性资金为辅的“民办公助”担保机构,实行与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相同的优惠政策。要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资金注入和风险补偿制度、信用评级制度、风险控制和损失分担制度以及行业自律与维权制度。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担保机构的政策引导、规范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保障作用。信用社要全面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扩大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范围空间,探索多渠道、多途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

参考文献

[1]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82,86.

第5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作者简介:陈俭,信阳师范学院商学院、大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河南信阳,464000。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综述

城乡关系具有多维度特征,从经济方面看,城乡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要素的投入,城乡之间存在金融资本的相互竞争、分配和依存关系,本文将这种以金融资本联系所体现出来的城乡关系简称为城乡金融关系。近年来,在我国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极为特殊的“景观”:一方面,国家安排大量财政资金反哺“三农”;另一方面,极为短缺的金融资源却依托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由农村向城市净流出,大大抵消或削弱了国家惠农政策实施的效果,这已成为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因此,社会的视野聚焦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方面,中国城乡金融关系的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

一般来说,“城乡资金流动”是指我国农村资金通过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渠道向城市的净流出,而本文研究的“城乡资金流动”主要指金融渠道的城乡资金流动。关于计划经济年代的城乡资金流动,周立、周向阳(2009)认为,在资本短缺的背景下,农村的金融机构主要扮演着储蓄动员机器的角色①。然而,这时期究竟有多少资金是通过金融渠道流出还没有专门的研究,而对改革开放以来金融渠道的农村资金外流情况研究较多,如何广文(2006)、周脉伏(2006)对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上缴的准备金、转存款以及存贷差方面的估算。在农村资金外流的影响方面,许月丽、张忠根(2013)认为农村金融资源转移并非简单的“失血”,从长期看是一种资源的跨期最优配置,体现了经济结构转型的内在要求②。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金融的控制有所减弱,出现了城乡金融机构数量的扩张,但与城市金融相比,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城乡金融发展存在显著的失衡。在城乡金融非均衡发展的影响上,王六千(2009)等认为城乡金融非均等性形成了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麦金农(1993)认为,“金融二元主义”是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做的特殊的过渡金融安排,从不同的侧面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概念进行界定③。安虎森(2004)、王东霞(2012)通过选择不同的指标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状况及强度进行实证分析。关于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形成原因,有的学者认为是国家制度与政策,谢平(2006)、韩正清(2010)认为是城乡之间金融发展的经济环境差异所致,而田霖(2011)则提出城乡二元金融结构成因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

在城乡金融的发展与抑制方面,吴敬琏(2010)认为银行缺乏独立性只是作为国家财政的出纳机构而存在,金融资源的计划配给使银行无法行使资源配置的功能④;而就农村金融抑制来说,农村信用社由“民办”发展到“官办”,民间借贷也被限制甚至取缔。改革开放以来,高帆(2016)认为随着城乡金融产品供给能力的增强,城乡都出现了从金融抑制转向金融发展的态势⑤;而何广文(2006)、王千六(2009)则认为因城乡金融发展的差异形成了农村金融抑制与城市金融发展并存的格局;宋士云、温铁军、周立也持有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使城市金融体系不断完善,而农村金融发展遭到制度性抑制。在分析我国金融抑制的原因时,林毅夫等(2009)认为我国金融抑制体系的产生与经济处于特定起飞阶段以及出口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密切相关。

二、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的演进历程

1. 1953—1978年计划经济时期城乡金融的合一性

上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种战略在我国资金短缺的资源禀赋条件下并没有比较优势。为保证这种战略能够有效实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政府主导与高度集中,把各种经济资源输入到重工业领域中,高度集中的“大一统”体制在金融领域的实施客观上把农村金融纳入到城市金融,使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具有内在的合一性。一方面,人民银行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为一体,通过设立行政科层体系,几乎所有金融业务都被人民银行垄断。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不断弱化而“官办”性质不断增强,最后直接发展成为人民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另一方面,信贷资金管理上,银行各分支机构把吸收的存款上缴总行,即“统存”;总行统一核定并逐级下达贷款计划,即“统贷”,二者结合在一起就是“统存统贷”。而农村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社作为人民银行的基层金融机构,统一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特别是通过“统存”方式把大量资金上缴人民银行总行,以便控制金融资源为重工业发展筹集低成本资金。在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下,农村金融只是动员农村储蓄的工具,没有独立性,更谈不上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上农村金融是城市金融(人民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延伸,是城市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末梢”,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合二为一。

2. 1979—2001年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城乡金融差距扩大及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整体上开始进入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经济自由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这一过程中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政策依然没有变,相对应的金融政策也是以城市为中心。在打破“大一统”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城市金融通过设立农、中、建和工等专业银行承担原人民银行的不同业务;这些专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管理下,普遍建立起“总行—分行—支行”的科层式纵向分支机构,并把基层机构延伸到农村的乡镇以动员农村金融资源满足城市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在城市各种信托、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及其业务也逐渐开展起来。这样,在突破“大一统”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城市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功能不断健全,资金实力不断增强,有不断向现代金融转变的趋势。

相反,与城市金融发展相比,虽然我国农村金融也建立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正规金融体系,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较缓慢,且政策不连贯,甚至政策具有“突变式”的戛然而止。最突出的表现是改革开放初期在正规金融支农不足的情况下,为农村经济服务发展起来的民间金融1990年代末期为规避金融风险却被取缔、禁止,甚至被贴上“非法”的标签。同时,商业银行也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由向农村延伸以吸收农民储蓄发展到普遍撤离县以下的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封闭运行,基本不与农民打交道,农民无法从其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这样农村信用社就成为正规金融服务农村的“主力军”,但是农村信用社商业化经营,偏农离农趋向明显,这使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能够从农村信用社获得贷款的农民只占农村居民的10—25%⑥;而且农村金融缺乏信托、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差距大且二者的市场相互割裂,导致金融二元结构的形成。

3. 2002年至今统筹发展时期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强化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发展战略,我国城乡关系进入了城市“反哺”农村时期,为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城乡金融进入了以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发展时期。改革的目的是让农村资金回流,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改革措施包括: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实行村镇银行与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增加农业保险业务与保险品种等。但是,由于农村金融缺乏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其资源通过政府主导的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依然向国有企业及城市化集中,结果出现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及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与城市金融流动性过剩并存的局面,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二元金融结构呈现出强化的趋势,大大抵消了国家惠农政策的效果,已经成为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一大障碍,不利于我国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向城乡经济一体化转型⑦。

三、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演进的特点

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的演进及其制度安排都是由政府主导的,政府采取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控制城乡金融来弥补财政能力的不足以实现自己的效用函数,使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在相互作用与影响的互动过程中形成了这样几个特点:

1. 农村金融存在双重金融抑制

为获得发展工业所需资金,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都被抑制以保证农村资金向城市流动。我国农村金融自计划经济体制开始实施就被抑制,而且这种抑制是双重的,即无论是正规农村金融还是非正规农村金融都被抑制。就正规农村金融来说,虽然人民银行的机构向县区延伸,并普遍建立农村信用社以占领农村金融借贷市场,消灭农村高利贷剥削。但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把在农村吸收的存款上缴人民银行总行,并按照国家信贷,计划在农村实行信贷配给,不对城市居民发放贷款而对农民发放的生活贷款一般都带有救济性质无法收回,农村金融具有财政性质;就非正规农村金融来说,为避免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争夺金融资源,农村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被禁止或当作高利贷取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农村金融失去了调节农村经济运行与资源配置功能。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我国采取偏向城市的金融体制,城市金融凭借其在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机构、金融制度等方面的优势,不断使自己得到长足的发展⑧。而农村金融发展比较缓慢,正规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正规农村金融效率低,虽然建立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位一体的正规农村金融支农体系,但是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仅限于粮棉油收购,农村信用社恢复的“合作性金融”不断异化,商业化趋向明显,农业银行为规避风险把很多在基层的营业所都撤并了。这样,通过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大量资金流出农村。同时,80年代成立的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只吸收存款“只进不出”,把大量资金转存人民银行,广大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典型的供给型抑制。就非正规农村金融来说,改革开放初期的民间金融在农村内部融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正规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但是为了规避金融风险,在1990年代末都被“一刀切”取缔,农村金融出现了正规、非正规金融双重抑制局面。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不断改革涉农金融机构(诸如农行、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并试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然而,农村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商业化的正规金融机构望而却步,普遍对放贷的安全性有更高的要求,无法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农民与农村中小企业很少能够从中获得贷款支持,农村正规金融抑制的问题没有根本改善;而民间金融缺乏规范引导与合法性支持,处在隐蔽运行状态,利率高、风险大,农村非正规金融抑制问题也没有实质性改变。

2. 农村金融为城市和工业输送了大量金融剩余

新中国成立以来,资金不足一直是我国工业建设与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为此我国政府对所有经济资源实行计划配置,而“大一统”金融体制下的农村金融实际上就成为集中农村金融资源支持工业化建设的渠道,农村金融资源通过计划手段向城市流动就成为工业化体制下的必然选择。我们可以从农村信用社历年的存款与贷款状况大致测算出农村金融资源流出情况⑨。有关资料显示,1953—1957年农村信用社在初建时期存贷差为13.5亿元⑩,1958—1979年农村信用社曲折发展时期存贷差达1410亿元,且存贷比长期徘徊在25%以下,大部分资金流向城市工业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金融机构的恢复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除了转移农村金融剩余以提供城市工业化资金外,还是提供乡村城镇化资金的一个渠道。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业务也一直在增加,但是其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大于对农村贷款即存贷款“剪刀差”也不断扩大,1978—2002年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剪刀差”流向城市与非农产业的资金共有4万亿元以上。1986年成立的农村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由央行给以利差补贴,其中1986—2002年从农村吸收的存款达11518.5亿元,大量金融资源通过缴存、转存、上划等方式流向城市。多年来,农业银行在农村吸收的储蓄一直在增加,而对农业和乡镇企业的贷款比例一直在减少,实际上1980—2002年通过农业银行渠道流出的农村资金不低于2万亿元。可见,这时期我国通过金融渠道的农村资金外流数量大,远远多于Huang估算的25122亿元。2002年以来,虽然金融领域着重进行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改革,但改革并没有扭转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的境况,反而使商业银行更加慎贷,如农村信用社多元模式改革后2003—2010年存贷差累计达12.63万亿元,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后在农村的贷款业务很少,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对农村的贷款远远小于其在农村吸收的存款,农村仍然是金融资源的净流出地。

3. 城乡金融关系演进的逻辑源自国家发展战略及其政策偏好

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国家发展战略与政策偏好不同,政府通过控制金融资源并把它投入了自己偏好的部门,使不同部门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迥异。计划经济时期,重工业优先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决定了我国经济资源包括金融资源都要向城市和重工业领域集中,为保证重工业所需的低成本金融资源,我国实行了“大一统”的金融体制。这种体制下,我国城乡金融合一,各种政策偏好与制度安排如统存统贷、信贷配给、低利率等也都是为城市重工业筹资服务,我国涉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营业所都成为农村金融剩余的动员工具,把农村金融剩余输入城市,再通过信贷配给的方式为工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使农村成为金融资源的净流出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处在转型时期,实行经济增长主导的发展战略,政府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偏向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实质上是工业化与城市化优先发展战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政府财政汲取能力弱化,为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政府通过高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管制、信贷配给与信贷补贴等手段约束和限制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资金流动方向,把资金投入到城市工业部门,为国有企业提供金融补贴。实际上,金融充当“第二财政”的功能,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低成本资金。在城乡金融制度安排中,注重政府对金融的掌控,重视城市金融的全面发展,以保证渐进式改革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农村金融也是服务于“偏向城市和工业化战略”的需要,在农村发展非正式的竞争性金融组织并不符合政府的效应函数。因此,农村金融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金融发展态势而不断变化,缺乏连贯性的农村金融政策使农村金融资源大量外流,并滞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形成了城乡二元金融结构。新世纪以来,虽然政府采取统筹发展战略,城市金融开始对农村金融实行“反哺”,但这时期我国处在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加上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特性以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滞后性,农村金融动员农村储蓄为城市和工业提供金融资源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变,农村仍然是金融资源的净流出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有不断强化的趋势。因此,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从属于国家发展战略发展而不是内生于“三农”发展的需要,城乡金融关系演进的逻辑源自国家发展战略及其政策偏好。

四、新时期统筹城乡金融关系发展的路径选择

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的演进历程与特点表明,我国农村金融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牺牲了农村金融的效率,这种情况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注定不能长久持续下去。新时期必须要统筹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发展,发展贴近“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促进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一体化发展。

1. 明确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共生关系

共生关系反映的是共生元素之间的物质信息交流与能量互换关系,共生元素之间相互依赖、合作与补充,共同进化是共生的深刻本质。就城乡金融关系来说,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属于共生关系,城市金融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需要农村金融提供资金(城市金融发展初期);而农村金融也离不开城市金融的资金支持、人才培训等。一般而言,在城市金融发展水平较低时,城市金融的发展是以牺牲和抑制农村金融发展为代价的;当城市金融发展到某一临界水平时,城市金融开始反哺农村金融,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实现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协调发展。如果任由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非均衡发展,对应的农村与城市两部门也不协调,最终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然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我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处在不对等地位,农村金融长期受到制度性压抑而没有得到正常发展,1953—1978年城市金融通过计划手段依托农村金融汲取大量金融资源,实际上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是寄生性共生关系;1979年以来偏向城市金融的发展策略造成城乡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实际上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是偏利共生关系或非对称性共生关系。农村金融长期为城市金融输入资金,促进了城市金融向高级阶段的现代金融迈进,而农村金融长期缓慢发展使自身还没有迈出初级形态,发展的差距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金融发展,也不利于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共同发展与和谐共生。鉴于此,必须明确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共生关系,从统筹城乡经济的角度来统筹城乡金融的发展,既不是靠牺牲农村金融来发展城市金融,也不是用城市金融去替代农村金融(因为历史上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就没有成功过),而是通过制度安排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改变农村金融抑制状况,以缩小城乡金融差距,使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共同发展与和谐共生,这是实现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基本要求。

2. 积极发展内生于“三农”经济的非正规金融

长期以来,城乡金融关系源于国家发展战略及其政策偏好,农村金融从属于国家发展战略,政府的相关制度安排并不完全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由于农业是具有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为其服务的农村金融市场一般存在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特质性成本与风险、非生产性借贷为主的四大难题。针对这些难题,政府惯用的手段就是强化农村正规金融制度建设,而忽视或排斥农村非正规金融,反而不利于农村融资环境的改善,甚至加剧农村金融资源外流,最终形成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差距。因此,正规农村金融解决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四大难题,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寻找新的突破口。

农村非正规金融是解决农村金融四大难题的根本途径,因为农村非正规金融是基于乡情、亲情、友情或基于血缘、业缘、物缘、婚缘而在农村社区内熟人之间发展起来的小额借贷活动,所以能够有效解决农村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一大难题)。而农民的土地、房屋等无法变现的抵押物对正规金融而言没有价值,而对农村非正规放贷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农村非正规放贷者可以利用违约农民的土地以扩大自己的生产经营,而且依附在土地的农产品更能为放贷者提供资金保障;虽然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不像城市房屋那样能够容易出售出租,但可以做仓库储存粮食,这对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来说都有重要价值;关键问题在于农村房屋是农民立足乡村的根本,其社会价值远远大于经济价值,所以农民一般不愿冒失去房屋的风险去赖账(第二大难题)。而且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借贷者之间不仅存在借贷关系,也在生产、消费、产品购销等方面存在联系,由于借贷者彼此熟悉,能够根据借款者的借款用途提高或降低利率,监管与赔偿也较容易,违约的社会成本大,因此农村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降低农村金融的特质性成本与风险(第三大难题)以及由非生产性借贷为主形成的还款风险(第四大难题)。实际上,非正规农村金融内生于“三农”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非正规农村金融的支持,发展农村金融的关键是促进非正规农村金融发展,而不仅仅是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量的扩张。鉴于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农村非正规金融,鼓励农村建立各种非正规金融组织,赋予其合法化地位,并对其规范、指导与支持,这是从根本上缓农村金融抑制以及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的关键。

3. 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

农村金融资源大量转移到城市无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增强农村金融的供给能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保障。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保障制度,保障涉农信贷资金安全。要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探索农业生产强制入险制度,但必须在农民缴纳的保费及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方面给以财政补贴支持,发达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一般在50—80%,这方面我国政府要担起责任,不断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标准。要赋予农村土地、房屋、宅基地、林地等抵押权,既可以盘活农村资产,又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提高涉农贷款的安全性;不断完善农村担保制度,为涉农贷款提供保障,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样通过保险、抵押、担保“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农村涉农金融机构发放“三农”贷款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加大涉农金融的政策支持,把资金引向农村。农业是风险高、收益低的弱质部门,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涉足,这就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包括政府在财政、税收、利率和货币政策等方面为涉农金融机构提供一揽子支持计划,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把资金投向“三农”,特别是要为数量大、分布广的农民服务;政府要加强监管,避免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垒大户,这里有量和质考核标准。所谓“量”就是涉农金融机构对“三农”贷款的总量和增量;“质”是指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结构中,获得贷款的农民或农村中小企业的比例,这是涉农贷款的覆盖面,为“三农”提供的贷款数量多、获得贷款的农民或农村中小企业占比大才能体现出涉农金融机构真正为广大农民服务。

三是加强正规农村金融与非正规农村金融的纵向合作。由于对农民与农村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一般情况下,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不愿对经济规模较小的农村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所以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能够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有限。如果发展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这种情况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因为非正规农村金融可解决正规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而自身又无法克服的难题。但是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资金实力不足,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农村正规金融的资金支持,这就要加强正规农村金融与非正规农村金融的纵向合作。除了传统的正规农村金融向农村经济主体直接放贷外,这种纵向合作要求正规农村金融机构把资金贷给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再由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把资金转贷给需要资金的农民和中小企业等农村经营主体,非正规农村金融组织就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与需要资金的农村经营主体之间纵向合作的纽带。可见,这种纵向合作不仅能够解决正规农村金融贷款面临的四大难题,而且能吸引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有效缓解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实现正规农村金融与非正规农村金融之间的“双赢”。

四是加强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联动。城市金融流动性过剩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是当前我国城乡金融发展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这就要加强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联动,把城市金融过剩资金引入到农村。这种联动就是在不断放开民间金融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城市金融通过入股、参股、控股或独资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方式,为农村金融注入资金,并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提供培训、网络清算及其他服务,帮助农村金融获得发展的机遇。可见,通过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联动,能够促进城市资金向农村农村流动,实现城市金融“反哺”农村金融,这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 周立、周向阳:《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逻辑》,《经济学家》2009年第8期。

② 许月丽、张忠根:《农村正规金融发展与经济二元转型:促进或抑制?》,《财经研究》2013年第7期。

③ R. I. McKinnon, The Order of Economic Liberalization: Financial Control in 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184-278.

④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年版,第194页。

⑤ 高帆:《中国城乡要素交换关系完善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

⑥[美]罗纳德·麦金农:《经济自由化的顺序——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金融控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第161页。

第6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建议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以土地和水资源为主的自然资源、农业劳动力、农业资金、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信息等这些生产要素中,农业资金起到重要的作用,农业资金可以购买其他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技术等。因此,农业资金可以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生产要素的配置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从建立一套适于传统农业改造的制度、供给和需求两方面为引进现代生产要素创造条件、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三个方面来论述如何通过引进现代生产要素来改造传统农业,而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就是为了建立一套适于传统农业改造的制度,并通过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引进现代生产要素。现行农村金融体制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离开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农村建设是难以完成的,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必将对未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影响农村建设。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总资产来看,截至2011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113.8万亿元。2011年农村信用社总资产为72047亿元,农村合作银行总资产为14025亿元,而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分别为536336亿元、183794亿元,在总资产上远远超过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并且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资产总额增加变化较大。从机构类型看,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占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分别为47.3%、16.2%和15.2%。农村金融机构所占比例相对较小,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与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差距较大。

从农业的信贷规模来看,2005年到2009年期间(由于实际情况所限,农业贷款数据只找到2009年),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在5.41%到5.92%之间,2005年农业贷款为11530亿元,2009年农业贷款为21623亿元,农业贷款数额较少,虽然农业贷款在总量上呈现出递增的趋势,但是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例是递减的,由2005年的占比5.92%递减到2009年的5.41%。农业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在10%左右,与农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5%左右的比例有较大差距,农业的信贷规模较小。

三、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建设需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虽然我国形成了以合作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组成的正规性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性金融机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仍然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业融资难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面临许多问题。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比较滞后,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较少,配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给金融机构业务的开展造成障碍,特别是商业性质的银行,为了节约成本、集约化经营,达到利润最大化将业务向大中城市转移,将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大量撤并,纷纷撤出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后,它的改革方向是合作互助,但是,涉农贷款风险高、收益低,一部分信用社资金向收益相对高的城镇或非农部门流动,造成真正需要资金的农户和农村地区中小企业难以得到贷款。它还面临着机构设置不灵活、产权不清晰、业务单一、管理混乱、风险突出等问题。

邮政储蓄在改革之前凭借着营业网点众多,覆盖面广的优点,大量在农村地区吸收存款,只存少贷,争夺农村资金市场,把资金回流到收益较高的城市,使得本来就资金资源紧张的农村市场,资金供给更加恶化,而且,邮政储蓄的经营策略定位为商业化,不能有效地为农村金融市场服务。

由于正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的需求,在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非正规的金融机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存在着许多问题。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受到金融监管的影响较小,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手续非常简单,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缺乏正规的管理制度和法律保障,没有法定存款准备金,有较高的经营风险。

四、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建议

明确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改善服务质量。农村信用社必须以服务“三农”为方向,农村信用社应该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增加股权融资的比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其产权清晰明了。完善产权制度,增加股权融资有利于增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化的过程中,它的内部治理结构也会逐步优化。

邮政储蓄银行要增加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稳步推广,积极创新小额贷款产品,开展小企业贷款,发展农村消费信贷等风险性业务。对于信用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个人或企业,增加对其贷款额度和还款时间。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乡镇小企业贷款业务,扩大服务覆盖面。

对于具有积极效应的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当地政府在法律的框架内扶持管理,帮助其扩大资金规模,形成一个公开、公平的体系。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村贷款业务时,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变化对资金的需求,对业务进行创新,以适应“三农”发展的需要。

国家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管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更多的融资方式,如采取票据贴现、订单贷款、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

五、结束语

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在农村地区,农业土地、农业劳动力、农业资本、农业科技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是农村经济效率的源泉和农村经济有效性的重要保证。资金是农村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农业资金的配置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增长,而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使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城市金融体系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结构导致了在农村金融体系中资金得不到有效的动员和合理的配置。加快正规和非正规农村金融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曙光等.农村金融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钟涨宝.农村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张永波等.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J].学术论坛,2010,21(2).

[5]杜金向.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9.

第7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银行监管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采取的是“低门槛、严监管”的管理模式,适当降低了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和开展业务的条件,增加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覆盖面。与此同时,采取监督措施,实行刚性的市场退出约束。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真正实现“严监管”的目标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一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以后,新增加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多,使银监机构的监管责任大大增加,很多监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可能造成监管不到位。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范围主要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地区,开展现场监管和实地调查困难重重。三是由于金融监管政策和银行经营业务不断变化,监管人员的知识更新滞后,监管工作到位难。

(二)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客户主要是分散的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以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较多,利润率本身就很低。同时,农民居住往往具有偏、散、远的特点,导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较高。作为正规化的金融机构,无论是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还是农村资金互助社,都要求有一定的硬件和软件支持,经营成本都很高。通过对我国第一家资金互助社的调查发现,资金互助社没有“正规化”之前,在农户的家里就可以直接办理存贷款手续,简单方便,安全有效。“正规化”之后,资金互助社租用了正规的营业场所,聘请了专业的会计人员,购置了保险柜、防盗门等硬件设施。这些软硬件设施使资金互助社的经营成本大大增加。每年高额的房屋租赁费、人员经费和水电费等成本都要靠资金互助社自身内部去消化,外部没有任何的化解渠道。

(三)信用风险问题突出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投向是种养业的简单再生产和小规模扩大再生产。传统的种养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生产歉收,农民收入减少,就很难还贷款。同时,由于其贷款的迫切性,贷款人在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申请时,有可能对自己的资产作假和伪造,致使其在之后的还款过程中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对金融机构造成很大的信用风险。

(四)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是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现实问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大多设在经济相对落后、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工作环境差、薪酬低,很难聘到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从业人员,再加上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艰苦等因素,绝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在当地聘任的。尽管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大多数村镇银行的高管素质尚可,但客户经理等从业人员往往是在当地聘任的,他们大多学历偏低,工作经验不足,规范操作能力较差,风险管理意识淡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专业知识缺乏,业务经验不足,从而导致较高的操作风险。

(五)资金来源渠道狭窄

受经营环境、制度安排及自身信誉等因素的影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从经营环境上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设在经济比较落后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手头闲置资金不多是造成资金来源不足的主要原因。从制度安排上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受到了种种限制。比如,村镇银行不得跨县(市)吸收存款,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存款等规定,直接导致其后续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从自身信誉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虽然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成立时间不长,社会认知度不高,客户认同感较低。农民存款还是偏好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

(六)金融服务质量提升乏力

中国农村金融不缺“大血管”,缺的是“毛细血管”,即能够有效在村一级、在基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多元化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制造一个很好的“毛细血管系统”。但是,就已经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看,除农村资金互助社设在村一级外,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大多设在城区或郊区。由于目前设立数量少、规模比较小、辐射范围有限,市场主要还是集中在县城内,边远地区的农民难以获得金融服务,能享受到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同时,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目前仅开办了储蓄存款、质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票据转贴现等业务,几乎没有什么中间业务,其资金流向主要是农业生产资金贷款,对需求量较大的养殖业贷款、劳务输出、婚丧嫁娶、住房等消费类贷款业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促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增强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银行监管部门要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特点,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加强有效监管的力度,完善监管制度、操作流程与方法,积极给予服务、指导及帮助,促使其健康规范发展。一是要引导并督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和风险管理框架,建立规范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银监部门要按照审慎监管要求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持续、动态管理。监管内容包括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交易关联等方面。三是要实行分类监管。对村镇银行要比照其他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审慎监管。对贷款公司要着重发挥投资人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要强化对投资人的并表监管。对资金互助社则主要实行社员自律管理,要积极探索建立以自律管理为基础、银监机构管理为主体、地方政府风险处置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

健康的金融机构的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的维持,需要有外部环境的大力支持。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由试点进入快速发展期,很多方面亟待政府的扶持。一是制定并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国家应出台支持性政策,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后的2~3年内给予一定的补贴,使之尽快实现盈亏平衡进入盈利创收的发展期。二是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要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落实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定向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三是各级政府要集中部分财力优先投入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建设

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预警体系和规避机制,保证农村金融的运营按照制度办事,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有利于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一是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督制衡机制。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可由利益相关者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二是要加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健全农户及农村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和经济档案,建立农村企业及农户的信用信息库,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三是要科学确定客户的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与信誉度,结合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确定合理的授信额度。

(四)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针对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的学历偏低、缺乏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等现实问题,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要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实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系统、完整的培训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与目标。培训的内容可根据农业的特点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要求来安排,包括有关金融行业的基础知识、与金融机构尤其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宏观调控政策及银行监管部门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规定等。二是要构建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遵循尊重人才、爱惜人才的原则,不惜重金高薪聘请熟悉农村金融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善于管理的金融专业人才。

(五)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要求,创新机构,从多种途径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实现资金来源渠道多元化。一是要进一步扩大银行资本,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大中型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要鼓励他们到农村设立新型机构,以更好地丰富农村资金来源渠道。二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适当增加民间资本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激发他们的投资热情,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大力培育由农村其他居民、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等发起的贷款公司,引导农村地方企业、自然人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资本联结关系,扩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三是要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注重与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的横向合作,通过短期拆借等方式,补充临时资金的不足。四是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村镇银行,要针对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当地经济发展、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存款的吸收。

(六)创新金融服务工具

第8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关键词:农村金融有效性;农村金融适应性;农村金融结构

有效性低,适应性弱,是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农村金融适应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构建与金融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金融结构,同时要处理好金融竞争与合作、进入与退出、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农户融资模式创新等问题,为之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农村金融的有效性,是指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向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有效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后者的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

农村金融有效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提供有效金融产品,才能使其运行得以继续和深化,如果供给无效,则金融有效性便无从谈起。其二,农村金融机构提品后价值实现的有效性。如果金融需求主体通过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能有效地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则农村金融机构便拥有相应的优质资产,能获取预期的效益,其金融有效性便得到提高;反之,金融需求主体在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后,却因种种原因产生经营失效,甚至出现了亏损,本息逾期难以归还,则金融机构由此多了一份不良资产,其金融有效性便降低。至于金融需求主体逃废债务,则会使金融机构血本无归。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内在联系、相互依存,因而不能封闭地考察农村金融,也不能孤立地谈论其有效性。农村金融有效性,是同农村经济有效性内在联系的。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农村进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反过来又为农村金融提供良好的基础和平台。相反,如果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力日趋弱小,农村经济便会因资金制约而难以发展,其结果便会造成农村金融的基础日渐薄弱,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不断弱化。

当前,农村金融的一个基本特点是低效性,其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推出的某些产品难以为客户和中小企业所接受;而农户和中小企业期盼和欢迎的产品,农村金融机构又不推出来。许多农村经济主体对信贷资金的使用缺乏效益,还本付息存在问题,使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农村金融效益远低于城市金融效益。农村金融低效性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一是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金融机构管理水平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经营机制不活等。二是农村经济较为落后,农业经济存在较高风险,农民收入总体较少,农村经济实体的规模化经营水平较低,农村制度尤其是土地制度对农村金融产生抑制作用,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很不完善等。

农村金融低效性,给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低效性使得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衰弱,导致许多农村信用社陷于资不抵债的困境,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金融市场,转而进入城市金融市场,即使是定位于服务农村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减少了不少支农业务。农村资金供给原本就存在巨大缺口,但低效性使得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这对于农村经济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村亟待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的金融体系,然而低效性却增加了非公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业的忧虑。低效性给农村经济实体造成许多困难,农户和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困难重重,这迫使他们转向高利率的民间借贷,从而增加了他们的生产成本。农村金融低效性加重了农村经济低效性,而农村经济低效性又使农村金融难以摆脱低效性的困境。

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不仅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重大课题,而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便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指农村金融供给与农村金融需求相互适应。农村金融适应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量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与农村金融需求总量相互适应;二是结构的适应性,即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农村金融需求结构相互适应。

农村金融有效性与农村金融适应性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农村金融有效性,既是对适应性的检验,又是提高适应性的动力,它反映农村金融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推动适应性的提高。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基础和前提。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相互适应,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互适应,才能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农村金融曾出现过一些奇怪而有趣的现象:国家为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设立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这三类金融机构并未解决农村金融需求的缺口问题,而农村民间借贷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方面却表现出了较强的有效性,农户融入资金的70%是通过民间借贷而实现的;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支农考虑推出了小额农贷产品,但是这一产品却难以做大做强,小额农贷甚至贷不出去,而另一方面农户和中小企业融资心切,农村资金需求缺口呈扩大之势;大型商业银行出于有效性考虑,纷纷撤出农村县以下机构,而民间借贷同样由于有效性原因,反而规模越做越大,形式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不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小额信贷虽有创新之名,但其限制太多,要求过严,手续甚繁,因而与农户金融需求特点相背离;民间借贷虽不具备合法地位,但由于其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因而效率较高,发展较快。由此可见,农村金融适应性是有效性的决定性因素。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存在许多弊端,然而根本性问题,在于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不相适应,由此派生出许多具体的矛盾和问题。农村金融体制几经改革,但由于未将适应农村金融需求作为基本依据,而是在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下对原有的适应性颇弱的金融供给框架予以小修小补,因而问题未能根治,甚至不相适应的程度有增无减。例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陷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相互博弈中,囿于双方对农村信用社修补成本的分摊,而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即农户和中小企业未被纳入其中,适应性原则未被置于应有的位置,致使农村金融的适应性难以提高,有效性自然也就难以增强。

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出现了新变化。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大为增加,据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约为15万亿元,其中大部分由金融机构提供。农户资金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借贷发生率和户均借贷次数也在增加。随着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诸如无公害、绿色、有机作物和优质果品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种养业正加快发展,对资金需求将大大增加。温饱性农户在创业中存在金融需求,而小康型和富裕型农户在扩大经营规模中对资金需求量更大。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村地区,农户需要更多资金用于发展特色农业和外向型农业。而在经济较为贫困农村地区,农户依靠开发脱贫、项目致富的愿望日益增强,因而生产性借贷的比重在逐步扩大。县域工业园区和农村企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各类经济实体征用土地、构建厂房、添置设备、扩大营销,使农村企业的资金需求随之加大,以往那种较为普遍和分散的小额借贷,正向集中的大额借贷发生转变。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各类经济组织对资金的需求快速增加,而现代农村物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规模在快速扩大。在农村产业发展的同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尤其是供水、供电、公路和小城镇建设将加快发展,这方面资金需求在农村资金需求总量中的占比将提高。

农村金融需求结构进一步复杂化。当前,广大农户要求农村银行业创新金融产品,渴望无抵押的贷款方式,希望信贷品种和期限能与农业生产特点和周期相适应,贷款手续简便灵活,能快速、就近地获得借款。许多富裕起来的农户手握闲置资金,他们购买国债、企业债券和投资股市的要求日益迫切。在许多种养殖地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日益强烈,但这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结构中,短期借款占绝大部分,但近几年来长期借款的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受到信用资源短缺等因素的制约,其长期借款难以得到满足。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将短期借款转化为长期借款来使用,他们在短期借款到期后只付息而不还本,使本金转为下一期短期借款而循环使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仅希望农村银行业创新更多产品来满足其间接融资的需求,并且希望通过兼并重组而进一步扩大其经营规模,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来更多地实现直接融资。

总之,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不仅农村金融需求总量快速扩大,而且农村金融需求结构日益丰富;不仅现实的金融需求更为强烈,而且潜在的金融需求被不断激活,并加快向现实的金融需求转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客观上要求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供给与之相适应。

然而,当前农村金融恰恰存在两种不适应性,即总量的不适应性和结构的不适应性。我们只有提高这两个方面的适应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

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结构。

在农村金融研究中,人们较为关注的是农村金融总量增长,尤其是农村信贷总量增长。但是,农村金融结构问题决不能被忽视。农村金融结构,是指农村金融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和各种构成要素的数量比例、空间分布、相互作用、相互配合的状态。农村金融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金融总量的增长;二是农村金融结构的优化。一般而言,总量指标反映农村金融的总体规模,只具有直观的表征意义。结构指标则能反映总量指标所不能反映的问题,能透视出农村金融深层次的矛盾和弊端,从而帮助人们推进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总量受制于农村金融结构。在农村金融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下,单一的金融总量扩张,必然因其不能解决适应性问题而陷于低效性,这种粗放型的增长势必不具持续性。因此,提高农村金融有效性和适应性,不仅要重视扩大农村信贷总量,而且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金融真正实现总量扩张和层面提升。

当前,农村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存在许多矛盾。农村金融的结构性缺陷主要表现为: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产品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趋势,潜在的金融需求被加快激活,而当前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却十分单一,几十年一贯制的“存贷汇”产品结构,同日趋复杂的金融产品需求不相适应。农村金融行业单一,主要是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缺乏,其供给远不能适应农村金融需求。农村银行业存放类资产占比过高,贷款类资产占比较低,长期贷款类资产比例尤低,证券和保险类资产的比重甚微,投资类资产不断萎缩。农村融资属于银行业占绝对主导的模式,基本上是一种间接融资,不能满足农村企业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融资的需要。农村公有金融垄断着农村金融市场,大型商业银行的金融供给难以适应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特点,而能适应这种需求特点的非公金融,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农村金融结构,包括许多具体的子结构。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当前情况和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应通过构建以下合理的子结构,达到农村金融整体结构的合理状态。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产品结构,不仅要在资产抵押贷款、关系融资等方面创新产品,而且要在资本市场投资、农业保险等方面推出非银行业金融产品。二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资产结构,农村存款类金融机构应降低存放类资产比重,增加贷款类资产比重,扩大中间业务和投资业务,适当提高投资类资产的占比。三是逐步改善农村融资结构,在继续扩大间接融资量的同时,大力提高农村经济规模化、市场化、股份化和证券化程度,大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四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行业结构,在农村银行业方面,广泛发展新型的农村社区银行;在非银行金融业方面,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农村信用担保业,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投资银行业,相应发展农副产品期货业、农业资产评估业、产权交易业、信托投资业、租赁业、典当业等。五是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所有制结构,在公有金融为主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发展非公金融业,支持非公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结构,必须坚持明确的目标,这就是提高农村金融效率,为农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相互促进和持续发展。实施这一工程,必须坚持适应性这一基本原则,始终将适应农村金融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总量增长的前提下,以增量调整为重点,同时协调存量调整。增量进入能较快确立自己的市场定位,有力改善原有的金融结构。存量的调整一方面要做到强化优势、转化劣势、开拓市场、提高效率。农村金融结构的构建,要以市场力量为主,依靠市场内生力量;另一方面,市场力量和作用也不能代替政府力量和作用。农村经济金融比较落后,市场力量相对弱小,完全依靠市场力量来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并不现实,会产生一定的盲目行为,同时要历经很长时间。因此,市场力量和政府推动要相互结合,政策推出则应遵循农村金融与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

提高农村金融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依靠农村金融自身的改革和创新,而且有赖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了有效推进这一工程,需要系统思考、统筹兼顾,处理好一系列问题。下面仅择其荦荦大端,谈点意见。

1.在金融业拓展对外开放的同时搞好对内开放。在对国外开放的条件下,农村金融结构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会受到国外农村金融结构的影响。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是迟早之事,目前初见端睨。随着外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金融技术进入农村,农村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必然加快步伐。但是,农村金融业在对国外开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对内开放。对内开放既包括对农村地区的开放,也包括对城市的开放。金融业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农村金融业必须通过对内开放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的基础,以做到有能力充分利用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有实力应对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挑战。进入新世纪以来,农村金融业在对内开放方面进展甚微,金融垄断的思维方式依然存在,农村金融的行政化色彩依然浓重,这无疑给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造成了障碍。农村金融业对内开放,主要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务的对内开放,这两个方面对内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在于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业对内开放,在增强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放宽某些条件,简化审批手续,放松某些行政管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2.建立农村金融的竞争与合作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是提高农村金融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必由之路。金融竞争与合作具有共生性。不同的金融行业、同一金融行业中不同的金融企业,各有其不同的特点和作用。竞争能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功能交叉和扬长避短,从而推动他们彼此合作、互为补充。金融合作则促进竞争在更高层面上展开,达到互补多赢的效果。

以金融竞争推动金融合作,以金融合作促进金融竞争,实现两者作用的相互转化,必须建立相应的竞合机制:第一,完善农村金融准入机制,充分发挥这一机制促进竞争与合作的功能。准入时应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分工,小型金融机构以零售业务为主,以避免同大中型银行的无序竞争。准入时还应考虑在空间布局上的问题,农村新增金融机构应在发达地区、一般地区和贫困地区形成合理的空间结构,以避免一齐挤进发达农村地区而引起恶性竞争。第二,形成产品结构优化机制。如果产品结构雷同,农村金融企业之间的排斥力就会加大,吸引力便会减弱。反之,金融企业的产品各有特色,分别与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的金融需求相互适应,他们之间的吸引力就会增强,排斥力就会减弱。因此,应建立农村金融产品优化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根据所在区域的不同情况,积极创新和推出适应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以促进金融竞争和合作的健康发展。第三,完善农村资金的价格机制,在农村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在利率未完全放开前,可继续扩大利率浮动范围。这样既可以促进金融竞争,又不致于造成竞争过度。第四,建立竞争合作协调机制。在农村金融企业之间建立对话机制,以及时沟通他们之间的观点,化解利益矛盾和冲突,协调彼此立场,避免恶性竞争发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帮助金融企业提高经营决策能力、风险管理水平和合作自觉性。建立农村金融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一方面他能较好地协调金融企业经济利益关系,维护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引导他们妥善处理竞争中出现的矛盾;另一方面,又能为他们创造合作机会,提高合作效果。

3.建立退出机制。提高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必须妥善处理金融机构进入与退出的关系,做到有进有退,能进能退。在农村金融竞争中,优存劣汰、优进劣退现象必然产生。竞争促进金融业务不断向优质金融机构集中,他们将不断扩大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获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劣质金融机构的业务将不断流失,其生存和发展空间将日益萎缩,如果他们不能扭转落后局面,且达到了退出标准,就只能选择退出。有进有退,才能在合理的流动中增强农村金融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无进无退,则会造成农村金融的固化和劣化,增加改革成本,浪费金融资源,甚至引发农村系统金融风险。建立退出机制,应配套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风险救助机制和存款保险机制。

第9篇: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范文

一、金融建设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目前,制约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金,而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中不仅发挥着资金配置的作用,而且还为农村的企业农户提供投资和中介服务。因此金融建设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新农村下的农业产业化对农村金融的需求

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产业化是重要的内容。而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实质上是农村资源如劳动力、生产力、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及其他生产资源在各产业之间的重新组合,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就是物资运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原有的资金被物资所占用,因此,开始调整需要启动资金。如发展“一优双高”农业需要引进技术、购置优良品种;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建立农产品加工厂,需要购买设备,聘请技术人才;开办农产品批发市场,需要市场基础建设和流动资金。这些资金的来源,首先是企业筹集自有资金,但数额一般较少,因此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的贷款支持。同时农业企业化过程中,首先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资本边际生产率高于单个农户的资本边际生产率,其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大大增加。而许多有发展前景的龙头项目受资金制约不能上马,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业产业结构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很大程度下就取决于资金的分配规模和增长速度。

2、新农村下的农村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对农村金融的需求

我国进行新农村建设,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是其重要的目标,而以上这些都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我国乡镇企业从一开始就得到农村金融的信贷扶持。当时,许多乡镇企业几乎没有资本金,也没有担保,从金融机构取得的都是信用贷款。企业利用银行资金建筑厂房、购置设备,买进原料。银行还为这些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资金结算服务,使得乡镇企业能够迅速成长,有些还成长为跨行业、跨地区的大公司。很显然,没有农村金融的资金投入,乡镇企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目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乡镇企业需要二次创业,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走规模化发展的路子,由分散走向集中,以获得规模效益,这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同时乡镇企业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的需求,必领改制和升级,投资主体要多元化和股份化,企业发展要集团化和集约化,这些都要以资本为纽带来完成。

此外农村小城镇建设也拉动金融需求。在公用项目投资领域,水利、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在农村原本不完善,农村城镇化对这些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建设现代化的小城镇,必须在较长时间内,大量地、集中地投放资金。小城镇建设还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三产业将不断增加,逐步取代农业现在的主导地位。还有随着农民进驻小城镇,将会拉动房地产、乡镇企业、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这些也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和服务。

3、新农村下的农民需要更多的农村金融服务

新农村下的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金融服务。一是农民生产要购买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具和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一部分资金可自行解决,还有一大部分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二是农民为扩大生产、改良土壤、发展林业、养殖业乃至个体经商都需要购买大量配套生产资料,这就需要前期资金投入。三是农民生活中盖房、成亲、甚至是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缺钱,以前主要依靠民间亲戚借贷,要逐步转向依靠农村金融提供消费贷款。这项业务发展迅速,是农村个人贷款的主要形式,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总之,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迫切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完善和优质的金融服务,而农村金融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建设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显露出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收缩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得我国农村金融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农村金融体系远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制约了了农村经济发展。

1、农村信用社支农作用不够

随着国有银行信贷支农功能和业务的委缩,信贷支农的重任落在了农村信用社身上。农村信用社以服务和支持“三农”为宗旨,但农村信用社由于长期的超负荷经营,积累的困难和问题较多,加上农村信贷经营边际业务成本高,使农村信用社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支农明显不够。

一是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抗风险能力较差。这几年农信社承担了我国农村经济金融变迁的部分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社会稳定成本。如承担了支持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保值储蓄贴补挂帐,清理整顿信托公司、农村基金会、农村储金会以及城市信用社过程中投入的巨额风险资产;行社脱钩时转入的不良资产;对国有银行实施资产剥离和债转股所引发的新一轮逃废债的改革成本;以及由于地方政府长期行政干预造成的资产损失等等,沉重的历史包袱严重削弱了农信社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以合作制为基础的农信社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存在体制上的劣势。主要表现在:(1)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难以扩大。在合作制下.社员分散造成资本实力弱小,社员可自由入社和退社,这就使得农信社增资扩股困难,资木实力和经营规模不能扩大。(2)服务对象受制约。按照我国政策规定,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这样就把各类经营机制灵活、经营业绩良好的非农工商企业排除在贷款范围之外。(3)服务功能有限。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受到限制,不具有现代银行的全部功能,尤其不能适应规模较大的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对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的需要。

三是信贷管理体制僵化,筹资能力较差,市场创新能力不足。信贷管理体制僵化以及信贷资金长期供不应求,加之职工素质普遍偏低,金融经济理论知识缺乏,使得农村信用社缺乏主动开发市场的压力、动力和能力。在吸收存款方而.农村信用社一直未能建立起自身的联行清算系统.电算化建设滞后.资金汇兑与结算迟缓,使得存款业务发展受到很大影响。在发放贷款方而,农村信用社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更是暴露无遗,不少贷款方式、种类己明显不能满足农村市场发展的需要。

2、农业发展银行支农能力不足

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一般地政策性金融并不以赢利为目标,主要是对商业性金融起引导和补充作用,其资金投放领域主要是那些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的项日。近年来农业发展银行根据国务院的决策,主要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业务。在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为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随着粮棉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粮棉流通领域政策性经营空间缩小,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收购贷款业务量出现大幅下降。而且由于政策性以及自身体制性原因,农发行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信贷资产质量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都直接影响农发行继续向农业投入政策性资金的能力。

首先,农发行成立初期,全部信贷资产是由商业银行划转过来的,一开始就承接了一些不良资产。加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发行的业务由商业银行,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农发行不良资产继续增加。

其次,长期以来,粮棉企业执行国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棉)政策,由于各级政府确定的保护价一般都高于市场价,致使粮食企业形成了大量的高价位粮食库存,贷款无法从物质形态转为货币形态,资金无法实现良性循环和增值。

再次,农发行自身经营机制不完善,部分干部员工对政策性银行的立行宗旨、职能认识不清,对加强收购资金管理和实现封闭运行任务不够重视,未能真正建立保本微利的经营机制,也没有建立健全完备的贷款质量监控和风险防范制度。

三、新农村建设环境下金融建设的主要对策

新农村建设战略确定后,必将会有大量资金投向农村建设。一是财政转移支付和国债资金将大量投向农村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村教育和生态建设;二是受农村经济发展预期“利好”以及农村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城市和东部投资边际效益的不断下降的影响,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到农村找出路。因而,金融机构应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实行信贷资金的战略性转移,积极支持新农村搞建设。

一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一方面必须调整现有金融交叉的结构,对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重新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根抓实际情况,引导和发展民间金融,使非正式的金融安排能够有效发挥补充和辅助作用。

二是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网点的利学合理布局,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金融机构应具有长远和战略眼光,不能一味收缩,而是有选

择性地、有针对性地适度扩张人员和网点,把金融触角延伸到小城镇和村落。同时,要加大创新金融产品力度,不断满足“新农民”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