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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文章精选(九篇)

企业管理文章

第1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1

第一章 内部管理细则文本 1

内部管理细则参考格式 2

公司内部细则 2

第一章 管理大纲 2

第二章 员工守则 3

第三章 财务管理 3

第一节 总则 3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4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7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10

第五节 工资及奖金 14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14

第七节 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14

第八节 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15

第四章 人事管理 16

第一节 总则 16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16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17

第四节 工资、待遇 18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19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21

第七节 附则 22

第五章 行政管理 22

第一节 总则 22

第二节 文件收发规定 23

第三节 文印室管理规定 23

第四节 电脑室管理规定 24

第五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25

第六节 电话使用规定 25

第七节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26

第八节 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26

第九节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27

第六章 合同管理 27

第一节 总则 27

第二节 经济合同的签订 28

第三节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29

第四节 经济合同的履行 31

第五节 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 31

第六节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33

第七节 经济合同的管理 35

第七章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38

第一节 房地产开发 38

第二节 房产销售 44

第三节 物业管理 45

第八章 工业管理 46

第一节 总则 46

第二节 引进和开发 47

第三节 企业管理 48

第九章 审计、监察 49

第一节 总则 49

第二节 审计 50

第三节 监察 51

第十章 考勤 53

第十一章 保密工作 54

第十二章 安全保卫 55

第十三章 晋升 57

第一节 总则 57

第二节 分则 58

第十四章 奖惩 59

第一节 总则 59

第二节 奖励 59

第三节 处罚 60

第十五章 岗位职责 62

第十六章 附则 81

第二章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81

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82

第一章 总则 82

第二章 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82

第三章 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82

第四章 方针目标的展开 83

第五章 方针目标的实施 84

计划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86

企业计划管理工作制度 86

第一章 总则 86

第二章 长远规划 87

第三章 年度综合计划 88

第四章 指标管理 88

第五章 计划指标的调整 89

第六章 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90

统计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92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92

第一章 总则 92

第二章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92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93

第四章 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94

第五章 统计工作的交接 94

第六章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95

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96

企业原始记录工作管理制度 96

审计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98

企业审计工作制度 98

第一章 总则 98

第二章 任务和范围 98

第三章 机构 99

第四章 职权 99

第五章 程序 100

第六章 奖惩 100

第七章 附则 101

第二章 物资验收入库 101

第三章 物资的储存保管 102

第四章 物资发放 103

第五章 其他有关事项 103

计量室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05

企业计量室工作制度 105

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106

第一章 总则 106

第二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106

第三章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106

第四章 限额供料 107

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108

第一章 总则 108

第二章 市场预测 108

第三章 经营决策 109

第四章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109

第五章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109

第六章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110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113

第一章 质量信息管理 113

第二章 质量审核 114

第三章 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115

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节录) 118

第一章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118

第二章 设备管理内容 120

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123

第一章 总则 123

第二章 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的内容 123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123

第四章 技术建议、管理建议的审查和处理 124

第五章 奖励与审批程序 125

第六章 附则 127

企业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128

一、调查研究与分析决策 128

二、产品设计管理 129

三、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 133

四、新产品开发周期 137

五、新产品成果评审与报批 137

六、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138

第三章 企业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文本 140

一、文件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40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140

第一章 总则 140

第二章 收文的管理 140

第三章 发文的管理 142

第四章 发文程序与要求 143

第五章 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144

第六章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145

第七章 文件的销毁 146

二、会议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46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146

第一章 总则 146

第二章 会议分类及组织 146

第三章 会议的安排 147

三、印、信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1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161

四、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2

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162

五、打字、油印工作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3

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163

六、总机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5

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165

七、电话机线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6

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166

八、计算机管理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67

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167

第一章 总则 167

第三章 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168

第四章 软件鉴定 169

第五章 操作证管理 170

第2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关键词]规章制度;流程管理;管理体系

近几年,我国企业在迅速的发展,随着企业产能的扩大和生产规模、管理的提升,企业由一般粗放型生产向着精细化产品生产转型、由单纯的军品研制生产向多元化市场发展、由分散产品生产模式向产品化设计生产模式改变,企业的战略定位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各项管理也开展了提升活动。企业管理制度的转型也成为企业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1],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其所包含的规定、办法、细则、规程等文件必将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因此改进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章制度,构建科学、清晰、流程化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成为企业改革的当务之急。

1、相关理论综述

(1)企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出台后才被正式予以界定,它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自身特点[3]而制定的职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正确处理人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互关系的准则,是依法治企的依据,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1]。其一般表现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等[3]。

成功的企业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并获得长久的成功,就必须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2]。

(2)流程化管理

是一种过程管理系统的管理方法,其核心是过程,过程是,有的完成工作,有一定的条件下,相关的信息根据数据单位,不同的部门,工作人员之间传递路线图[4]。流程管理规范化的构造端的卓越的业务流程为中心组织的业绩持续提高业务目的的系统化方法[5]。工作流程安排到通过过程的各部门和各部门,通过表演评价系统的实施,目标和鼓励成功传导各水平的企业,在各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推进流动的良性驾驶。这个系统性的工作流程化处理,有若干的工作项目和它们的相关人及相互说明工作关系很好,从而实现目标的精细化管理[4]。

2、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关系

首先规章制度和流程有着各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和流程产生的时机不同

任何一个企业在诞生之时,就存在着流程,只是这些流程很多时候没有被规范化。而制度则是在企业的管理者看到企业运行中出现问题,或预计到可能出现问题时建立的。

(2)制度和流程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不同

流程一般是用图表表示,可直观的看到业务活动的各个步骤和环节。流程和流程之间通过流程接口连接起来,形成企业的业务活动框架。但流程在描述上不能展示流程的设计思路、执行时的细节以及不按要求执行导致的后果等内容。制度恰恰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但由于制度一般是文字形式来描述,不够直观,因此内容上有较多重叠,如果制定时缺少沟通,可能会出现冲突。

所以本文将流程化管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两者在管理上的优势互补,并采用问题导向,运用流程化的管理理念来搭建企业规章制度的框架,建立完善的流程化规章制度管理体系。

3、企业规章制度管理中流程现状

(1)规章制度体系状况

目前,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经过近七年多的建立和完善,框架已搭建,各类规章制度已了很多,基本上都是由职能部门起草的,也就是说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还仅仅是职能制度管理模式,在规章制度体系整体结构上比较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

(2)规章制度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企业规模的数量以及所涵盖职责还是比较全的管理、严格的,尤其是要致力于理都是比范,得到了纲常的企业科研产、经理安排,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规章制度的形成、、考核评价和检查监督以及整个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的构建等几个角度给出具体的建议和阐释。

4、总结

企业流程化规章制度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就目前而言,将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流程化改造,建立流程化制度管理模式,将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内部管理的阻力和内耗,对企业规范管理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韩冬梅.浅析规章制度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知识经济,2014,(1):104.

[2]陈雪岩,徐锦文.对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的探讨[J].商情,2012,(19):206-206,118.

第3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关键词 供电企业 安全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C939 文献标识码:A

Talking anout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LIANG Yuhua, WEN Haibo, YAN Yangping

(Yuanqu Branch of Shaanxi Electric Power Company, Yuncheng, Shanxi 043700)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of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discussed security management for the stage, problems in the direction of innovation in safety management, also made a number of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strategies.

Key words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security management; innovation

1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供电企业在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等,齐全的安全制度和明确的安全责任是保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但是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一些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职工工作中麻痹大意、工作作风懒散等。

1.1 安全文化建设不足

在日常工作中,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和目标还没有成为全体工作人员共同的行为意识和职业道德。在供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包括了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作业环境建设和经济建设等。但是,现在大多数企业对安全文化建设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的规律把握不准,管理者工作重心集中于繁琐事务,对安全管理工作没有系统的统筹安排和思考。

1.2 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目前,供电企业对安全生产都有一套自己的制度,同时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但是往往对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仅仅停留在开会重点强调上,平时对职工的安全意识工作做得不够。如何把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保证职工都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采取正确的行为,这是每个安全管理工作者的职责所在。而安全管理者往往忙于具体的事务,对职工的安全意识的深入调查分析工作做得不够。由于安全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淡薄,使得企业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违章事件的处理等都表现得软弱无力。安全管理者应该要以正确的心态,坚持原则,严把安全关,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不讲面子、不留人情,不让安全隐患钻空子。

1.3 安全管理力度不够

在供电企业中,习惯性违章行为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就是指在安全生产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涵盖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背劳动纪律行为,而管理者对这些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不够,往往是事故频发原因之一。而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得不够,习惯于在事后强调,这些都是安全隐患。供电企业管理的疏忽,也是近年来供电设施被窃、被破坏等事故频发原因之一。

1.4 安全器具管理混乱

供电部门职工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对职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保证工器具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的一些供电企业的工器具安全质量合格率往往不高,一些经常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令人担忧,特别是带电作业的工器具。而企业对工器具的定期安全检测意识淡薄,对工器具的管理往往流于形式。

2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革新

2.1 安全管理理念创新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核心,制定人性化的安全法制和考核标准。新型的安全管理理念包含“关爱生命,规章至尊”、“细节决定成败”、“岗位标准化,过程精细化”等,要增强人本文化,加强个人的安全意识,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当安全文化理念成为共识,意识支配行为,这就可以杜绝习惯违章等事故,促进企业的发展。

2.2 安全管理方法创新

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以划分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对事故的处理和现场安全检查、检测。在安全管理方法创新方面,也主要从这三方面体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方法,要重视职工的心理因素,对职工进行情感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选择良好心理素质的职工上岗,注意缓解职工心理压力,增强个人的自我调节能力。对于事故的处理方法要考虑从管理者和作业人员双方着手:管理者要准备好作业条件与资源,清楚地下达指令;作业者要具有作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并且经过专业培训。现场监测要采取先进、科学的安全监测方法,提高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

2.3 安全管理体系创新

对企业的管理体系进行不断地完善和革新,不断注入新鲜力量。借鉴各方优秀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系统安全思想为基础,从企业整体出发,实行全体员工、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改进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保持企业处于最佳的安全状态。

3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对策

3.1 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企业利益的关系

在电力企业中,经济发展和安全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点问题。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是对立统一的,既存在矛盾,又辩证统一。在安全生产中,合理的经济投入能够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时,防止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2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供电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为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意识。安全文化建设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者时刻谨记“安全重于泰山”,树立居安思危的安全忧患意识;要求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同时,还要求企业根据具体的环境和工作,主动宣传安全生产概念,积极灌输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建设要以优良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措施为基础,从被动的、强制的和经验型的安全观向主动的、自觉的和系统型的安全观转变,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和对安全的认识。

3.3 加强管理力度,落实生产安全责任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确保安全法规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对习惯性违章等行为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和惩罚力度。在加强管理力度方面,可以采取党、政、工和团的工作体,在管理上突出重点,层层设立责任人,形成强有力的领导层。

在管理中,要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将各级安全责任层层分配,落实到责任人,实行各级承包。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级管一级、一级保一级的格局,对各级的安全进行考核,将安全与个人、班组和部门的利益挂钩。这样的层层责任制有利于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的安全性。

3.4 规范标准化作业,杜绝习惯性违章

从以往的安全事故中,可以看出很多事故都是不标准的操作引起的。因此,必须注重对标准化作业的规范。首先,要规范现场作业的程序,制定现场操作安全须知,明确生产流程。并且需要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患于未然。其次,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学习现代安全管理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费鹏.供电企业创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探讨.城市建设,2010(15).

[2] 刘晓文.论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与管理.现代商贸工业,2010(15).

[3] 张凌.供电企业创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探讨.电力安全技术,2008(12).

第4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一、明确课程教学的目标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掌握国际企业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国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国际企业的发展、国际企业对外经营理论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从整体上构建国际企业管理的思维模式,然后以国际企业管理涉及的相关内容为主线,掌握国际企业管理的完整内容体系,即从国际企业所处的环境分析入手,在确定国际企业的经营战略模式和组织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有效进行国际企业的职能管理,包括国际企业的技术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转移价格、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跨国并购和跨文化管理等。在熟练掌握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能利用有关理论和方法,分析国际企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并初步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二、注重培养学生管理的全球理念和全球意识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跨国公司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程度尽管比较低,但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及中国跨国公司驰骋全球市场的趋势已经势不可当,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在全球经济舞台上刮起一场“中国风”。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企业管理者必须站在全球角度思考相关管理问题,作为培养未来管理者的高校有责任和义务培养学生管理的全球理念和全球意识。而这一课程正好提供了培养学生管理的全球理念和全球意识的一个平台。例如,作为企业经理一般要具备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组织能力、指挥能力、沟通能力等,但作为外派经理除了要具备上述能力外,还必须具备很强的移情能力。外派经理的移情能力是指外派经理在派往东道国时,能主动探索东道国文化环境中人们行为方式的动因,并根据工作需要尽快融入东道国文化环境,顺利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外派到东道国工作期间,还要注意“移情”适度,即不要“移情”不足或“移情”过度,以免出现不适应东道国环境或回国后难以适应母国环境的问题。通过这一分析就把经理人员要具备的能力从国内视野提升为全球视野,学生管理的全球理念和全球意识也就得以建立。

三、让学生完整了解课程的内容体系

作为一门课程,让学生了解该课程的内容体系是教学的基本目的。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总结,我认为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体系包括四个模块:一是国际企业管理总论,包括国际企业管理概述及国际企业对外经营理论两部分;二是国际企业的环境分析;三是国际企业的总体管理,包括国际企业发展战略及组织管理两部分,四是国际企业的职能管理,包括国际企业的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及跨文化管理等部分,职能管理这部分内容还可以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和管理发展的动态作适度的调整。本门课程的内容体系现在还有另一种观点,即包括国际企业为什么进入国际市场、怎样进入国际市场和如何运营三大模块。本文主要采用第一种观点分析。

四、重点讲授学生知识体系中欠缺的内容和涉外的内容

从本科管理类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多年的教学实践总结出,在大三第二学期或大四第一学期开设本门课程时,学生知识体系中欠缺的内容主要是管理中涉外的相关内容,归结起来主要有:第一章国际企业管理概论中国际企业的定义与特征、国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当代国际企业的发展;第二章国际企业经营理论中的生产资本国际运动与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第三章国际企业的环境分析中主要是国内企业与国际企业面对的环境差异;第四章国际企业战略管理中的国际企业战略模式,包括管理模式、进入模式和发展模式;第五章国际企业组织管理中的国际企业组织结构的类型和国际企业组织结构的选择与设置;第六章国际企业技术转让与创新;第七章国际市场营销主要强调国际企业市场营销的特点;第八章国际企业的税务与转移价格的国际税务和国际企业的转移价格;第九章国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主要讲授国际企业外派人员或外派经理的选聘、培训、任用与激励;第十章国际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强调国际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第十一章跨国并购中的跨国并购的含义和特点、跨国并购的类型及方式、跨国并购与管理整合;第十二章跨文化管理中的跨文化管理的含义、特征及研究方法、文化差异及文化差异对国际企业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策略。除上述内容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国际企业的生产管理、国际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规范等内容。

五、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在国际企业管理的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注重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学习和掌握,在此基础上,应充分运用案例分析、社会实践和理论研究等方法,将国际企业管理的思想、理念和方法用于分析我国的涉外企业和在华的外资企业的有关管理活动,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增强学生的管理技能,提高学生的管理水平。在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方面,除了采用常规的案例分析方法、到企业参观调查方法外,为了让学生了解最先进的国际跨国公司和国内先进的国际企业的管理,可以组织学生观看相关企业的录相,如CCTV的世界商业巨头专访对话录相,主要观看英特尔公司、惠普公司、诺基亚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海洋石油公司、联想集团等的国际经营管理录相;CCTV的跨国并购专题录像,可以了解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中并购这种方式运用的经验教训,这对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开拓学生的视野效果非常理想。

作者:史惠华 杨增雄 单位: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韩福荣.国际企业管理[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

第5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行政管理是由著名经济学家马修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职责是规范企业日常管理运行状态,其管理职责对企业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各种岗位的行政管理人员,不但完善了企业的管理制度,还精细化了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企业行政管理的定义和意义

一般来说,企业行政管理的定义是:依靠企业内部的行政组织,按照规章制度和联系渠道对企业的内部事务和外部沟通进行管理,具有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协调功能。企业的行政部门一般都是本企业的综合管理机构,除了对本企业日常工作的管理职能,还包括与外部的横向沟通职能。企业行政管理在企业中处于居中协调管理的关键位置,就如同中枢神经系统对身体各部分的协调管理一样,为整个组织的有序运营和不断发展提供保障,有着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提升效能和收益

企业行政管理之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企业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是通过提供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而实现的。企业在规章制度的管理框架下,通过行政管理,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有利于增强企业管理规范性

企业行政管理通常按照本单位实际需要,对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划分,完善行政管理的每个环节对于增强企业管理的规范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管理职能有分工也有合作,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互不干涉,同时也能相互协调沟通,使得企业行政管理合理有序的进行。

3.有利于企业的文化建设

企业良好的行政管理,有助于企业自身文化的建设。企业的行政管理关系到整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在管理过程中,各部门有效的配合,形成一套有效的规章和制度,而行政管理则能够对规章制度的进行细化和落实,并对具体效果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反馈,上传下达,通过良好的宣传、沟通和监督,使各部门真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而得到企业员工的认同,由规章制度上升为企业文化,从而使企业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二、企业行政管理的主要方面

科学的企业行政管理能够对生产、经营活动实现有效组织,助力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保障企业之核心竞争力。要注重完善行政综合管理的各个要素的建设,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1.计划的制定

计划是管理学第一要素,同样也是科学的企业行政管理的先要条件。行政管理首先就要体现出计划性,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计划。不但要有管理目标,还要有实现目标的具体工作思路和方案,从而在各个环节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2.组织和分工

计划的实现要靠强有力的组织去完成,企业行政管理对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能要明确化,分工要细致化,权责匹配要科学化,自上而下要体系化,管理渠道要畅通化。对于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工作,能够迅速地寻找出原因,制定解决方案,使得管理更有时效性和目的性。

3.指挥和协调

人的要素在管理学中是关键要素,能否做好企业行政管理,要看行政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协调能力,应努力提升相应人员的积极性,培养和塑造他们的领导力、沟通力、执行力,做好上传下达,保证上级领导的精神能够充分贯彻、命令能够直达基层,同时还要及时反馈有关基层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管理优化举措

每个企业都有行政管理部门,然而,并非所有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都充分发挥了作用,有的比较随意散漫,有的人浮于事,有的则是兼职管理,甚至一些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成为裙带关系去处,这些都难以助力企业效益之最大化。行政管理是企业的中枢,要成就卓越企业就要以科学和高效为抓手,对行政管理进行充分优化。

1.建立、完善企业行政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企业的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行政管理行为,有助于企业实现科学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助于规范各级员工的行为,有助于树立和优化企业形象,有助于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良好发展。企业规章制度要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和生产模式相适应,规章制度的建立要有科学性、民主性,不搞一言堂,不搞小圈子,要充分联系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在规章制度的拟定、、落实中使得相关的制定部门和落实部门都能参与进来,做到规划科学、传达良好、执行有力,从而能够保证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建立和创新企业行政管理模式

企业的行政管理模式是一种生产活动的基本框架和方式。行政管理模式有很多种,不同的模式适应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使用,不可能一劳永逸,组织结构模式的设计也需要适应不同发展阶段和新的目标。由此可知,选择和建立管理模式要匹配企业业务特点,这是使相应的行政指令能够得以贯彻的前提条件。坚持科学的管理模式,合理构建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职能,将行政与管理有效的结合,构筑企业的行政管理模式。

3.打造行政管理优秀人才团队

良好的管理制度要优秀的管理人才去实现,对于现代企业行政管理来说,优质行政管理人才是关键,他们应具备较为宽广的视野、较高的管理素质和能力以及匹配企业业务和管理制度的知识结构,还应具有专业的职业素养、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工作认真负责。企业只有不断发掘、吸收并培养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才,才能够使管理制度和谐有序地运行。

4.确立监督保障和奖惩机制

企业行政管理涉及到企业的对内对外的各个方面,有权利的必须有监管,要确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增强企业内外对行政管理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作用,使企业行政管理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同时,有效额奖惩机制也是管理的重要手段,以恰当的目标来引导正确的行为,科学地评价人员素质和水平,促进企业不断发掘、吸收、培养行政管理人才。企业行政管理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行政管理工作直接作用于企业各项工作,要做好企业行政管理工作,如同各项管理工作一样,要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方面勤下苦功,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岗位职能、协调指挥得当、监督保障有力,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引导和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6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当前虽然有很多文章都是对领导力的研究,但这些文章多数都是对领导者个人领导能力进行的研究,而缺乏对相关要素的联系与关注。而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则必须要对领导力有正确的认识,但这在实际研究中却常常被忽略,故本文就企业领导力提升的要素进行简单的论述。

一、领导力与企业领导力的关系和含义

1.领导力和企业领导力的含义

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就有学者对领导力一词进行了研究分析,虽然世界各国对于领导力都有自己的定义,但到现在也并没有完整且准确的定义。我国中科院的相关研究小组在《领导力五力模型研究》中对于领导力一词的解释是这样的:领导力主要是指在一定的情境中,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存有利益关系,并且持续的过程中实现组织或者集体目标的能力[1]。在该研究小组看来,领导力不单单包含了领导者个人的能力,从某些方面来讲,它还包含了被领导者的能力。从某种程度来讲,领导者领导力的强弱与被领导者是否被吸引是一组具有反作用的力。企业领导力,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的领导力。企业领导力是企业领导团队在企业决策、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它包含五方面的内容,即被领导者、领导者、企业文化、企业制度以及领导力评估体系。企业领导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则必须要加强企业领导力[2]。

2.领导力和企业领导力的关系

企业领导力与领导力具有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从二者的统一性方面来说,企业领导力可以看做是领导力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领导力拥有的特点,企业领导力也都具备。从二者对立方面来讲,企业领导力与领导力不同,企业领导力常常代表的是一个领导团队的整体领导力,企业领导力与领导力相比,领导力强调领导者个人的能力,而企业领导力更加注重的是整体效果。

二、企业领导力的提升要素

1.增强个人管理水平

领导者在企业的核心地位,是由其在企业的地位以及发挥的作用决定的。只要是正规的企业,不论哪个阶层都会有相应的领导团队带领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而工作人员通过执行领导者制定的目标或者方向,逐步实现企业目标,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3]。因此,企业领导者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由此可见加强企业领导者的个人管理水平是多么的重要。为此,需要企业领导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与水平:第一,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企业领导者作为领头羊,一定要跟上时展的脚步,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计划,从而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中站稳脚跟,实现企业综合实力的增强;第二,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升自身的管理技能。企业领导者要在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专业的知识,提升自身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将其应用到实际的企业管理中,从而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使其能够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第三,积极与其他企业领导者进行交流与合作。企业领导者经常会接触其他企业的领导者,在此过程中,企业领导者可以积极与其他领导者进行交流与合作,学习其他领导者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取长补短,实现自身素养的提升,从而减少决策的失误,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第四,完善企业领导者的竞争机制。建立完善的领导者竞争机制,可以有效激发领导者的工作潜能,从而实现企业的创新发展,为企业实现创收。此外,建立完善的领导者竞争机制,还可以激励领导者自觉完善自己,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4]。并且对优秀的领导进行鼓励和晋升,对没有为企业做出贡献的领导者进行解聘,还有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

2.提升被领导者的素质

企业只拥有良好的领导队伍是远远不够的,被领导者的素质对于企业管理效果的好坏,以及管理的效率也有重要的影响,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共同实现的。因此,在提升领导者管理能力的同时,提升被领导者的素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建立素质较高的被领导队伍首先需要在企业选拔员工时,对员工的专业素养,以及职业素养进行严格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还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使其明确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文化,为企业选择一批专业素质高,职业素养好的工作人员[5]。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人员的选拔时,需要杜绝“走后门”、“关系户”等现象的存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为企业选择一批优秀的人才,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基础准备条件;其次,对内部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培训是提升员工素质的主要途径之一,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通过培训在提高员工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同时,增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养,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从而在企业领导的带领下,实现企业的发展;最后,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在良好的环境中,熏染、感染员工的情操,实现员工素质的提升。优秀的企业文化,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还可以让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6]。因此,企业要加强对企业文化的打造,让企业在良好的环境中发展、进步。

3.完善企业规章

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领导制定目标与计划的依据,是企业员工执行各项工作的标准,因此要想提升企业领导力,还需要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为此,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对规章制度的完善:第一,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企业管理的先进管理方法与手段,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企业领导者可以根据企业当前发展的状况,找到企业规章制度中落后的、不符合企业发展的条例,将其进行剔除,然后制定符合企业当前发展的规章条例。例如,员工的考核制度、激励机制、培训机制等,企业领导者需要根据当前企业发展的规模,以及发展的态势进行相应的调整,使其在满足企业发展的同时,符合时展的趋势;第二,加强规章制度落实的力度。有些企业的规章制度都是较为完善的,但由于缺乏落实的力度,导致这些规章制度成了形式,没有发挥实际的功效[7]。为此,企业领导者要以身作则,为企业员工做出好榜样,从而引导企业员工加强对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自觉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此外,企业还需要通过积极宣传、开大会等方式,让员工明确遵循规章制度的好处,从而促使其真心接受企业规则,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维护。

4.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

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可以让领导明确如何对自身的领导力进行提升。而领导的领导力提升的效果则需要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进行检验。通过对企业领导的领导力进行评估,可以明确企业领导的知识水平、沟通交往能力以及是否具有长远的发展目光等,对于企业领导提升自身的领导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较为常用的领导力评估方法有:观察法、自我评估法、360°评估法、关键事件法、面谈法和评估中心法。而对于一些发展规模较大的企业,也会建立自己的领导评估方法[8]。例如,通力电气自己建立的领导力效力评估法。这些评估方法能够对领导者的能力、业绩素养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实现企业领导领导力的提升。此外,企业领导者还可以将领导评估体系与奖励机制相结合,让企业领导者明确自己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以及自身发展的不足,然后选择适当的方法与手段,实现自身领导力的提升。而奖励机制的融入,则可以对领导起到激励的作用,从而使领导的领导力进一步得到提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为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5.开展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发展的大环境相同,但有的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然占据优势地位,而一些企业却举步维艰,面临倒闭的危险。这不仅仅是企业管理方面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企业文化的不同。企业领导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提升自身的领导力,这是一种硬性的管理措施,而与之对应的相对较为柔和的管理手段就是企业文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软实力。企业文化更加关注的是企业员工的精神方面,利用对员工的精神方面的影响,改变员工的行为方式[9]。因此,企业领导者在重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企业文化的建设,增强企业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实现企业领导与员工一起为企业发展而努力奋斗的场景。为此,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设企业文化:第一,加强对企业文化的重视。企业领导者需要大力打造企业文化,让企业员工知晓企业发展的现状,明确企业发展的理念,进而让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有全面且清晰的认识与了解,从而获得企业员工的认可,实现企业效益与自身效益的相结合,进而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员工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企业不论何时都要重视员工的作用,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企业领导者在打造企业文化时,要尽可能的站在员工的角度思考问题,选择员工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创建自己的企业文化,这样不仅容易将其落实到基层,还便于获得员工的接纳。

第7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

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月**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月**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给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第二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8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在企业的经营目标策划中,生产战略的选择是一项最基本的功能,也是维系企业整体目标战略实现的基础。人力资源管理在生产战略中体现的作用不是生产任务指标的具体安排执行,而是人力资源的有效性辅助,是责任岗位的区位优势操作人才选择。也就是说,人力资源部门在生产战略中是居于辅导性的满足地位,是最佳人事配置的选择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在目标岗位的人事配置中,坚持效率优先和人才的培养。它通过相应的人才选拔、储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整体的劳动生产率,达到生产战略优化组合的目的。在企业中,对生产岗位操作起决定性因素的还是人员的管理与安排。所以说,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生产战略具有决定性的价值,有助于企业成本效益的提升。

    二、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营销战略的决定性价值

    经营企业的营销部门是企业核心价值实现的末端部门,是售后服务前的劳动终结。营销战略的最终实现,一方面能够实现企业产品的经营目标,另一方则是员工薪酬待遇的落实满足。只有营销部门的战略选择得到彻底的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人力资源管理在这一过程中也是居于有效性的辅助地位。营销目标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产品销售的动态变化、人员的目标随意性都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辅助协调。可以最大程度地配合营销部门的市场战略人事安排、员工队伍培养安排以及市场竞争结构演练等工作。这样一来,营销战略的成本也会明显下降。

    三、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企业的现代化经营过程中,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才能够促进企业各个职能组织部门的相互协调和配合。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过程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要协调各机构规章制度的条件适应性要求;另一方面,它还要组织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反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组织行为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起着主导作用的。

    四、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核心文化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

    “以人为本”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理念,也是市场化发展的需求。在企业的战略组织架构中,企业文化的构建是一项关系长久发展的大计。广大员工认同的企业核心文化能够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竞争力,而不被认同的企业文化是不能适应员工价值体现的。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文化价值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而人力资源管理则是直接促成这项工作的决定因素。在战略目标要求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价值体系,并且是这项工作的主导参与执行者。

    五、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重要价值,还是对企业人才体系的构建作用。从产品生产人员到营销人员,再到各级的战略目标服务人员,这是企业人才组织架构的完整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就是要不断完善这个体系的建设,并辅助于各项细微工作的展开。

第9篇:企业管理文章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给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