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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

第1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本文通过分析JT银行2008-2012年间的数据,指出了JT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不足之处。最后,通过JT银行的具体情况,给出了增强流动性风险的建议。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面对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JT银行必须建立科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

一、序言

目前,我国银行业已经步入全面开放阶段,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其往往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流动性风险如不能有效控制,将极大的损害银行的清偿能力和商业信用。然而,包括流动性风险在内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仍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JT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一)JT银行2008-2012年流动性指标分析

1.存贷款比率=贷款余额/存款余额×100%

存贷款比率是商业银行用来衡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之一,综合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特征。该比率越高,表明负债对应的贷款资产越多,银行的流动性就越低。为保持银行的流动性,我国央行规定,该比率不得超过75%。图1为JT银行2008-2012年存贷款比率。

2.贷款总额与总资产比率=贷款总额/总资产×100%

贷款一般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转让,因而较高的贷款占总资产比率说明银行的流动性较差,较低的比率则说明银行满足新的贷款需求能力较强。图2为JT银行2008-2012年贷款总额与总资产比率。

3.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总额/贷款总额×100%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是评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安全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高,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大;不良贷款率低,说明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小。图3为JT银行2008-2012年不良贷款比率。

4.一级储备比率和二级储备比率

一级储备,包括现金和准备金,如活期存款、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等,这些储备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起到首要保证作用。虽然这类储备的流动性最高,但收益最低,另外风险基本上等于零。二级储备,主要是指中期债券,这类储备在需要时可以变现。其收益高于一级储备,但流动性比一级储备资产差,风险也较大。图4为JT银行2008-2012年一级储备比率和二级储备比率。

(二)JT银行2008-2012年流动性风险管理状况

1.JT银行2008-2012年存贷款比率略微超出监管要求,只有2008年一年在75%之内,其余四年的存贷款比率都逼近80%。这说明JT银行贷款规模过大、膨胀过快,导致了较高的存贷款比率,这可能会存在贷款损失的可能性。因此,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会因为贷款的无法按照预期的收回而削弱。

2.JT银行2008-2012年贷款总额与总资产比率,除了2008年为49.61%,其余年份均超过55%,这说明JT银行总资产中一半以上运用在贷款领域,这与国际银行的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银行资产过分集中于贷款领域,这会使得银行因为借贷人的信用水平或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动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浪费。总而言之,JT银行应该实现资金运用的多元化。

3.JT银行2008-2012年不良贷款比率一直处于下降阶段,且位于较低的水平段,近五年来位于2%-1%之间。

这说明JT银行的贷款质量非常高,使得贷款可以在预期时间内收回,降低了不良贷款数额,为流动性管理带来了便利。

4.JT银行2008-2012年的一级储备比率和二级储备,总体来说处于可控水平。这不仅保证了JT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也为JT银行提供了资金的收益性,但仍存在自己特有的问题。

三、JT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银行界人士认为政府会及时出面应对银行业出现的流动性危机,例如最近一段时间的“钱荒”问题,从主观上认为银行不会倒闭;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手中的资金在没有合理投资渠道的方式下会大量流向银行,因此,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主动性和警惕性不足。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大多来自监管机构,而银行自身没有设计出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

(二)资产结构单一

从资产组成来看,JT银行的资产大部分表现为贷款,结构较为单一。另外,JT银行的二级储备几乎为中长期投资,没有流动性的二级储备,一级储备又大多存放在中央银行,银行很及时取得所需要的资金。银行往往都提供的是中长期贷款,由此回收期限较长、回收风险较大,这些原因都使得银行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内控机制不完全

从JT银行的规章制度来看,JT银行内部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的早期预警机制、中期防范与转移机制、后期挽救机制。化解风险的手段较为单一,缺乏系统化的方案,不能将风险消灭于初发状态,在风险发生后也不能有效应对。这些都是JT银行亟需改进的地方。

四、提高JT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主动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意识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高级管理行政部门,且大多是被动管理,基层分支机构主动管理流动性意识不强。因此,增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的首要工作是提高全行每一位员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充分认识流动性风险的破坏性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二)构建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配置资源,建立一套风险管理流程,总行、分行之间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及时分享流动性风险状况,有效应对突发问题。

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形式、金融市场供求关系以及资金头寸变化情况,判断变动趋势。利用流动性预测模型,收益、监控、识别流动性风险,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成立相应的应急小组,使得在第一时间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危机。

(三)实施主动资产负债管理

主动资产负债管理是指利用各种资产、负债管理工具对全行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动态调整,协调不同资产、负债在利率、期限、流动性等方面的综合匹配。主动资产负债管理应该以全额资金转移计价管理为核心,并利用其他辅助手段,对银行存贷款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集中动态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面对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JT银行必须建立科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作者单位:西安石油大学)

参考文献:

[1]郝宏海,武军.浅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J].河北金融,2011.

[2]刘晓蕾,张启文,钱建峰.中信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的实证分析[J].商业经济,2011.

第2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中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差异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分行信贷组合和信贷管理程序进行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审核。审核小组通过计算信贷组合的加权平均损失概率,确定信贷组合的风险级数,5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

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

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四)改革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符合谨慎经营和审慎会计原则的呆账准备金的计提和冲销制度。

第3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中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主要差异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span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tagname=%D6%D0%D0%D0'''',this.id)"style="cursor:pointer;border-bottom:1pxsolid#FA891B;"id="rlt_3">中行糯楹虾托糯芾沓绦蚪幸荒暌欢然蛄侥暌欢鹊纳蠛恕I蠛诵∽橥ü扑阈糯楹系募尤ㄆ骄鹗Ц怕剩范ㄐ糯楹系姆缦占妒?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第4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防范,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对贷款原则、贷款程序、贷款审批、贷款风险分析,风险评定、风险控制体系等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信贷风险。相比之下,国内银行的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目前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结构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水平制衡,国内银行重视垂直管理。

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较佳结合。外资银行通常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如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贷款审批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同意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

国内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组织结构与专业银行时期相比,基本架构没有实质性的变动,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外资银行比,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

(二)风险防范意识和控制手段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事前防范,国内银行重视事后化解。

外资银行十分注重信贷风险的早期防范,将防范风险作为整个信贷业务流程的核心,在各个业务环节采取了多种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1、通过确定目标市场、制定详细的风险资产接受标准来筛选客户。如某外资银行每年会根据信贷政策委员会确定的地区最高额度指标,确立市场目标及风险接受标准,只有符合目标市场条件的客户才能发放贷款。业务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研究,列出可接纳客户的条件及细节,包括对公司规模、管理者经验、股东资本、杠杆比率等方面的指标限制,信贷人员以此为依据寻找符合条件的客户进入贷款程序。2、通过现代计量方法和借助各种专用软件对客户进行动态评估与分析,并将评级结果广泛运用于信贷管理的各环节。3、建立大客户专管制度。大客户的贷款由总部统一专管,总部每年对其总公司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分公司申请贷款时在总的授信额度内统筹考虑。4、通过动态评占资产组合,尽可能地选择多种彼此互不相关或者负相关的资产进行搭配,以便分散风险。5、通过不定期的风险测试,提前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在某外资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贷款组合进行风险测试,通过假设某些宏观(政治/经济)事件发生,测量信贷资产可能遭受的影响。根据测算结果,一些敏感性贷款在五级分类中将被归为“可疑”类,有关客户的信用等级也会相应下调。6、设立独立机构评估风险与绩效。如某外资银行,总部有独立的风险审核小组对各?spanonclick="sendmsg(''''pw_ajax.php'''',''''action=relatetag&tagname=%D6%D0%D0%D0'''',this.id)"style="cursor:pointer;border-bottom:1pxsolid#FA891B;"id="rlt_3">中行糯楹虾托糯芾沓绦蚪幸荒暌欢然蛄侥暌欢鹊纳蠛恕I蠛诵∽橥ü扑阈糯楹系募尤ㄆ骄鹗Ц怕剩范ㄐ糯楹系姆缦占妒?级以上为合格。如果不合格,审核部门将及时给予改善建议,要求业务管理部门改进,并在6个月后复查,12―18个月后再次复查,直到确保风险隐患消除。

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银行由于历史包袱较重,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存量风险的化解上,风险的早期防范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开展市场细分工作,大多都是在审查借款企业的合规性,包括企业执照的合法性、是否年审、对外投资比例、有无违法经营行为等之后,就与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对行业和企业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和个案分析,对如何科学搭配、合理运用信贷资产,将资产风险降到最低缺乏全盘考虑。这造成了近几年商业银行无论国有民营、无论规模大小盲目“抢大户”的情况,新增贷款大量涌入交通、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和上市公司,集中于少数贷款大户。贷款投向的高度集中,短期看虽然能增加银行盈利,降低不良贷款,但从长远看,贷款大户的系统性、行业性、政策性风险大,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对放贷行甚至整个银行业都将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风险控制的其他环节,国内银行虽然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能在新客户申请贷款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即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量化分析模型设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代表性以及评级结果的普遍运用也与外资银行有一定差距。

(三)人员制约手段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人员激励,国内银行重视人员控制。

外资银行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保证了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有效地避免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又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外资银行,道德风险的防范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实行科学评价,动态管理。如某外资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一年一定,独立考核部门借助业绩评价系统对信贷管理人员的“表现”打分,上级信贷主管据此决定提高或降低该信贷管理人员的审批权限等级。审批权限的动态调整一方面给信贷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督促其自觉控制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便于管理层在短期内能够查明风险、采取对策。二是通过设计科学的激励机制,采用财务激励措施,如股票期权制度、内部持股制度,将股东价值最大化、信贷人员自身报酬最大化和人力资本增殖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遏止信贷管理人员因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偏离所有者目标的现象。三是通过设计相互制衡的组织体系,通过权力的分工和制衡实现人员间的时时制约和事先制约,有效制止内部人控制行为。

国内银行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国内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一方面,贷款审批权基本按行政职务层层下放,基层以及中层信贷管理人员自主决策的空间有限,积极性受到挫伤。另一方面,激励手段和措施仍然单调,基本还是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老一套,主要的财务激励措施――按照绩效考核进行的奖励变成了固定奖金,实质上成为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财务管理制度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国内银行缺乏提取准备的自主性。

对贷款的会计处理和计提呆帐准备金的实践是银行业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基本要素。外资银行基于资产安全和经营稳健的考虑,十分注重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在贷款的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真实反映贷款的实际价值。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保持信贷资产账面数字不变时,在资产方设立对冲项目――呆账准备金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在负债方相应核减资本金。外资银行对呆账准备金什么时候提取、提取多少有充分的自,不受财务、税收部门限制,常常会在有计划地预提普通风险准备金的基础上,针对具体贷款风险提取专项呆账准备金,以便在实际风险损失发生时有能力自担风险。如某外资银行除计提1%一般准备外,贷款降为不良后,会根据贷款项目预期损失程度计提相应的专项坏账准备金。

国内银行对贷款的会计处理主要按照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已设立了呆账准备金科目用于抵减资产价值。但呆账准备严格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计提标准――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损失发生后由财政部门审批核销,存在呆账准备提取水平过低、提取方式单

一、提取范围过窄和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的银行财务管理制度既不利于及时揭示银行贷款风险,也不利于促进管理人员自觉控制风险。首先,银行资产负债表某个时刻的资产存量,是按历史成本计算原则而制定的,不能及时根据贷款的实际形态作出调整,这就意味着银行资产没有按其实有价值进行核算和反映,存在相应数量的账面“虚拟资产”,贷款风险不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其次,贷款损失与经营利润不挂钩。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在贷款发放时确认的,而贷款损失则要到损失实际发生后才予确认,甚至由于财政部门出于税收考虑,损失发生后仍不能或不予确认,其结果必然是高估利润,在客观上会造成基层经营单位的贷款扩张冲动和管理人员“重贷轻查”的倾向。最后,由于种种原因,贷款发生损失很难追究到个人责任,但湾收贷款时若熊收回贷款反而能得到奖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产生。

(五)不良贷款处理策略上的差异――外资银行重视转化,国内银行重视清收。

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

国内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贷款,手段单一,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

二、外资银行信贷管理对我们的启示

综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上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距。这种差距直接导致了中外资银行在竞争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还可设置信贷政策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订地区性信贷政策、草拟信贷文件,与信贷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从人与制度上筑起防范信贷风险的双重闸门。

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陆。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

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第二,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第三,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三)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

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第5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特点。孟加拉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开展小额信贷扶贫的活动,是世界公认的最成功的小额信贷业务和全国最大规模的国家之一,小额信贷行业在世界上的小额信贷的发展有着特殊的贡献,并享有很高的声誉。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主要针对的是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尤其贫困女性为扶贫的重点。孟加拉乡村银行主要是以乡村中心与借款小组作为银行运行的基础,乡村中按自愿原则每5个人组成一个借款小组,又由6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乡村银行的结构层级:在首都总行下的各个地区设立第二层次的分行,分行下设有10-15个支行作为乡村银行的基层组织,每个支行在财务上自负盈亏,基本保持有1名经理、1名会计、2-3名培训人员以及6-7名工作人员的规模,需要管理120-150个乡村中心。农民承担无抵押小额贷款业务,无抵押贷款制度,采用的是早期的国标队联保机制主要依靠激励和信心,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管理。从2001年开始,孟加拉乡村银行在总结原有小额信贷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开始了改革,开发了新一代的农户小额信贷模式。改革以后的GB模式中,乡村银行允许多种形式的贷款期限,并鼓励小额信贷的工作人员根据客户的需求合理地设计贷款产品,使它在时间安排、期限、分期付款的日程安排等方面更加满足客户的需求。

(二)成功经验

(1)借款人组织的设计。格莱珉银行已经建立了借款人的明确分层组织结构,由联保小组和乡村中心的成员组成。每5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乡村中心,每个支行一般管理120个左右的乡村中心。这种联保贷款小组的模式在解决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这种模式的形成,乡村银行可以把个体贷款模式中绝大部分应由银行承担的客户风险识别责任,转嫁给更加了解小组成员的潜在客户群体,大大节约了银行在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中的成本。

(2)累进的信贷机制。乡村银行为降低风险乡村银行采用独特的信贷制度。小组在贷款中采用“2+2+1”的贷款形式:在借款小组的5个人中,先贷款给其中最贫穷的两人,如果这两人履行了还款计划,然后才可以继续将贷款贷给另外两人,两人也完成了还款计划,最后小组长就可以获得贷款。贷款小组信誉水平的提高,乡村银行也可以进一步提高该小组成员的贷款规模。

(3)利率的市场化。面对目标客户的特殊性,孟加拉乡村银行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的发展经营状况决定利率水平,其实际利率会高达10%,一般高于商业银行普通贷款利率4%,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贷款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的违约情况。但是,相较于农户原来选择的当地高达50%或更高利率的高利贷,贫困的人们还是更愿意选择到格莱珉银行办理农户小额信贷的业务,合理的较高的利率也能够排除富人的寻租行为,从而保证穷人能够获得贷款。

二、印尼人民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

(一)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特点。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是制度主义小额信贷的典型代表,也是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小额信贷业务的代表,它的成功之处在于使农户小额信贷服务为农村大量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便利的同时,银行在经营商业获得了成功。

印尼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主要分为总部、地区分行、支行、村级信贷部四个层级,位于农村乡镇的中心位置的村级信贷部是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基层组织,是人民银行最重要的机构组成部分。BRI的每个营业所大致有12名员工,包括经理、会计、营业员和信贷员,每个营业所一般能够覆盖16个左右的村庄,为70名贷款客户和450名储户提供服务小额信贷、中等企业信贷、小企业信贷和公司信贷四种信贷服务,其中农户小额信贷能够提供5-5000美元金额不等的金融服务。

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的核心业务是吸收自愿储蓄和发放小额贷款,所有信贷产品的开发设计都要考虑这几个问题:一是满足客户的需求,信贷部的贷款和存款等产品,都是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的;二是标准化管理,简单易行,并高度透明;三是收益性,小额信贷产品的设计中利息收入必须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能够覆盖信贷部的运行成本,并实现盈利。

(二)成功经验

(1)国家的金融改革和政府的金融政策。审慎的监管和相对宽松的政策是BRI的农户小额信贷服务能够逐步发展的基本保证。1983年6月印度尼西亚政府开始实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利率放开政策的出台,BRI制定了能够覆盖运行成本和财务成本的高利率,来弥补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信贷风险和高额成本,这一大胆的实践也使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实现了利润的增长。

(2)清晰明确的组织体系。一方面,BRI的组织机构主要分为总部、地区分行、支行、村级信贷部四个层级,位于农村乡镇的中心位置的村级信贷部是自主经营和独立核算基层组织,是人民银行最重要的机构组成部分,BRI的每个村级小额信贷部大致有12名员工,包括经理、会计、营业员和信贷员,这种分工明确的经营形式提高了小额信贷的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到2005年底,印尼人们银行拥有357个本地邮储服务点和3705个村银行,网络服务设施的大量覆盖为发展农户小额信贷市场领先地位奠定了基础。

(3)较高能够覆盖成本的利率。BRI-UD是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企业,小额信贷部实行32%年利率的商业贷款利率,较高的贷款利率目的是为小额信贷部的可持续发展,收入必须覆盖交易成本和通货膨胀率,也是规避风险并获得盈利的前提。BRI-UD规定,如果客户能在六个月内每期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将作为奖励每月返回其贷款本金的0.5%,若客户未能按期偿还贷款,贷款利率会提高到42%。

三、对我国农商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服务模式的启示

(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普遍来看,在国际上农户小额信贷的存贷利差一般要达到8%-15%左右的水平才能保证盈利。尽管目前我国农户小额信贷的手续相比国外要简便一些,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一家新兴的小额信贷机构,自身也正处于发展阶段,资金需求量要比传统的小额信贷机构要大,因此各地农商行在制定农户小额信贷利率时必须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信贷利率。

第6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信贷风险对工商银行的影响

虽然总体上,工商银行信贷状况良好,风险不大,但现存的信贷风险仍不容忽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的地方政府设立了数以千计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开发公司,为基础设施和房产项目筹资以对抗2008年危机的影响,当时中国各银行差不多将放贷活动翻了一番。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向地方政府控制的开发公司无节制地放贷,这些开发公司目前在工行的贷款账目上占10%的比重,这对银行本身构成了一定的风险。

(二)信贷风险对农业银行的影响

农行约80%的机构网点和约60%的信贷业务都分布在县及县以下,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局限,很多基层行尤其是区域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大部分基层行及其网点很难达到盈亏平衡点。收入渠道单一使农行利润空间受挤压,而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出现活期存款定期化趋势,使银行平均存款成本明显上升,并且这些存款成本增加却难以经由贷款投放产生收益。为提高收益,农行被迫把资金投放到风险更高的企业和投资项目,使得企业出现过度投资,引起资本收益率和企业还本付息能力下降。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还会助长经济低水平重复扩张,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等结构性问题,导致更为严重的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大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

(三)信贷风险对中国银行的影响

中国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主要是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所带来的风险。为防范此类风险带来损害,中国银行已经开始限制未经审批项目的贷款,已发生的贷款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损失。另外,对汽车、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贷款,也都一一出台措施,对贷款人的诚信度、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总额,降低总体信贷风险。

(四)信贷风险对建设银行的影响

信贷风险对建行的最直接影响体现在:信贷规模急速扩张和净息差大幅收窄使得银行利润缩减;与此同时,贷款结构不合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迫使建行接下来的信贷投放将以稳定存量、加大结构调整为主,将采取主动从“三高一资”行业和企业退出的策略,释放部分贷款额度。另外,信贷超常规增长引发资产质量下降问题,对建行的稳健经营构成很大威胁,为此建行将做好信贷投放和项目储备;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充分运用回收再贷款资源以及加大不良贷款处置盘活力度,努力做到既积极支持经济增长,又防止贷款盲目过量投放。

(五)信贷风险对交通银行的影响

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所占比重较大,而现在部分比较差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出现困难,这加剧了交行的经营风险,促使交行控制新的开发贷款的发放速度,并只与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合作。近两年,交行信用卡授信增长很快。2009年以来,受其相关风险增加的影响,交行已根据市场的情况放慢授信速度,更重视盈利和风险防范。在高风险地区,调低批卡率,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

信贷风险对不同国有商业银行影响的对比分析

信贷风险对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存在着相通之处,简单说,其共性体现在:信贷风险导致各银行处理问题的成本高于其收益,造成入不敷出,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信贷风险考验着银行的合规、监管部门,若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贷款发放的调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得不到位会给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信贷风险严重时会造成民众对银行的不信任,引发恐慌,甚至可能演变成挤兑潮,严重影响银行的稳健经营。从另一方面说,信贷风险对各银行的影响又有所区别:五家商业银行中,农业银行与其他四家区别较大,其业务大部分集中于县以下的区域。受面临的客户群限制,其业务收入有限,为增加收益,农行选择投资于一些高风险的项目,其风险突出体现在风险投资上。工商银行与交通银行较为相似地选择大量向国家开发项目以及房地产企业等发放贷款。项目往往受国家经济政策等宏观因素影响较大,一旦出现信贷风险,将是短期内难以克服和恢复的。但这两家银行相比,作为全球市值第一银行的工商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要明显优于交行。中国银行的信贷风险虽然也值得关注,但其于2009年开始启动了规模空前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对信贷风控问题进行集中调研,相信此举必将大大降低信贷风险对中行的不利影响。建设银行的信贷风险或许是最值得关注的,该风险主要源于建行的信贷结构不尽合理,而信贷结构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在较长时期内,建行都面临着爆发信贷危机的风险,必须时刻对信贷风险加以防范和密切关注。

应对信贷风险的措施

(一)增强风险管理的意识

无论是信贷风险还是其他风险,控制风险的第一步是要自觉树立防范风险的意识,商业银行内部各部门都应该加强风险防范的教育,每个人都应该有风险意识,在风险还没发生时就把风险遏杀在摇篮里。在经营中不要一味追求盈利,考虑获取盈利的同时要伴随多大的风险,正确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体系

除了要具备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识,银行还要专门设立防范风险的组织机构。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首先要组建一个风险防范的队伍,研究风险产生的源头,总结解决措施。其次,要建立专门的不良贷款处置机构,尽量消化银行的不良贷款给银行带来的损失。最后,成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放不良贷款的责任人追究到个人。

(三)适度调整授权,上收审批权限

在严格遵循“三位一体”授信决策的前提下,将风险较大行业的贷款审批权上收至总行,短期授信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通过调整审批权限,加大风险控制力度,确保授信资产的安全、提高收益水平。切实加强对已有授信管理。

(四)拓宽融资渠道

第7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我国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应予规范的基本会计问题

(一)对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标准作出规定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关键环节在于“真实出售”,即证券化发起人将经过组合的贷款卖给特设机构(SPV),从而将贷款回报风险同贷款发起人自身的风险相隔离。对“真实出售”的认定涉及到证券化在财务报表上的列报方式,如果贷款转让是一项融资,则转让人所获得的资金被当作负债处理,贷款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如果转让被看作是出售,则贷款账面价值将从资产负债表上划去。证券化作为一项创新金融工具,在贷款转移过程中,发起人银行可能仍以各种方式与已转移的贷款或受让人发生关联,该贷款组合的转移能否被确认为销售,从而在资产负债表上终止确认?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第125号财务会计准则报告均认同“金融合成法”,即当不再“控制”已转让的金融资产时,应将相应的转让交易核算为一项“销售交易”;反之,则应核算为一项“融资交易”。我国是否认同“金融合成分析法”,对于“控制权”转移如何把握,会计准则应给出比较易于操作的、具体的标准,以便于尽早帮助准则使用者判别证券化交易的实质及规范会计处理、报表编制。

(二)对贷款转移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目前贷款转移在国内已经出现,但对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准则尚未规范。这里涉及的一个会计问题是贷款公允价值确认问题,公允价值是市场条件下贷款买卖双方公平交易自愿达成的价格。在现行剥离不良资产实务中,银行将已发生事实减值的贷款按账面价值确认长期债券投资成本,按期结计投资收益,这种处理尽管操作简单,但高额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有悖于稳健原则,对于银行来说,贷款剥离损益即转让日贷款公允价值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体现。

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来说,在我国金融工具市场不活跃的国情下,可以研究采用国外金融市场中已比较成熟的技术棗折现现金流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并以此为基础,在买卖双方协商基础上确定贷款出售价格并结计损益。同时,建议对损益表目前的栏目和进行改进,单独设置反映贷款转移或处置损益的项目,以便于增强损益表可理解性和有用性。

(三)对证券化带来的会计报表合并问题予以规范

为证券化交易而建立的特设机构(SPV),其作用在于破产风险隔离,存在形式多样,与发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在高级一次级证券发行方式下,发行人/特设机构发行两类资产支持证券棗高级证券和次级证券。高级证券优先享有相关贷款的现金收入,所有的损失将首先由次级证券承担,当高级证券持有人得到完全支付的情况下,次级证券才能被支付,发起人通常通过保留次级证券(低信用证券)来承担信用风险。由贷款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偿还高级证券固定数额的本息后,剩余利润全部归属次级证券持有者。这时发起人就通过承担风险成本和接受方案的剩余利益而获得交易的剩余风险和报酬。根据现行以控制权作为判断合并与否的会计标准,对于证券化结构下如何判定发起人与发行人/特设机构的关系,以正确判定特设机构应否并入发起人会计报表内,会计准则应给出操作性强的、具体的判断标准。

(四)规范证券化结构下会计信息披露

建议会计准则对住房抵押证券化结构下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规范。具体地说,就是要求披露贷款转让的金额及转让目的、转让所产生的损益,有否回购协议及条款,以使证券化从一开始就走入比较规范的轨道。

二、对商业银行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会计问题的思考

从会计实务角度对商业银行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设计,笔者提出以下几点考虑:

(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会计处理方案设计原则

由于证券化基础设施并不完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我国的推进还难以做到一步到位。商业银行在特设机构(SPV)难以在短期内建立起来的宏观背景下,在其内部尝试这一创新金融工具,从会计处理角度面临的两个现实问题首先是如何对待“真实出售”问题,其次是如何在避免混合收账的前提下,确保收款程序迅速而高效。

1.关于“真实出售”,笔者建议在现行实务下,核算处理宜绕过贷款出售带来的损益确认问题。理由如下:首先,如果商业银行是在其内部尝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承担最终风险,由于其几乎不存在破产风险,虚拟特设机构不论在形式上成立与否,都不会是准证券化结构意义下具备资格的特设机构,因此“真实出售”也就不再具有存在的基础;其次,从技术处理角度看,在证券化较普遍的西方发达国家,证券化是一种市场行为,对贷款转移的判定和交易损益的确认计量,具有较为客观的基础。在我国商业银行总分行体制下,即便在总行设立虚拟SPV或类似机构,由于总分行之间不是一种公开市场环境下的平等交易关系,因此其贷款转移价格只能是“非正常交易”价格,其实质是总分行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其确认的技术难度很大,并且在相关税收政策不明朗的环境下,还会带来税收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会计准则尚未出台等现实条件下,人为对贷款转让按出售进行处理,即难以体现“真实出售”在证券化结构下所起到的作用,又人为加大证券化交易成本,意义不大。

2.在避免混合收账的前提下,确保收款程序迅速而高效,这是与证券化结构下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同时作为服务商所承担的操作风险相联系的。在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要不间断地对所转让的贷款提供服务。借款人按期向发起人支付贷款本息,发起人须将所收得的款项及时正确入账,将收到的资金定期交给发行人,对于不能按期支付本息的借款人努力寻求补救措施。发行人与发起人通过契约达成此种责权关系,发起人为此获得服务费。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总分行制与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特点,因此结合我国现实,总分行制下如何避免混合收账,及迅速有效地集中贷款库本息以偿还债券本息,是一项崭新而有意义的课题。笔者认为在此上,我们应与提高处理含量相结合,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手段为贷款库收贷收息及上划提供保障。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贷款库账务处理方案及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会计核算面临的难点问题是如何进行贷款库的核算,以避免混合收账,确保贷款库收回本息及时正确集中于总行。结合上文,笔者就贷款库核算提出两种账务处理方案:

方案一:(入选贷款库)贷款账保留在分行。贷款账仍然保留在经办行,总行不建立贷款账,经办行定期将收得的贷款本息以借款(或其他)方式转入总行专设存款账户,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或进行投资运作,同时,由总行对贷款库所涉及的分行依据其贷款本息实收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并支付服务费。对涉及到的与披露有关的会计信息专设科目,由总行通过行内信息系统予以掌握。

此方式适应“分步尝试,逐步到位”的我国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模式的业务特点,对贷款库本息收回情况通过财务手段进行考核,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账务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同时由于不存在对账环节,降低了会计操作成本。

方案二:(入选贷款库)贷款账集中到总行,经办行辅之以表外账,总分行之间定期对账。在总行设立(入选贷款库)贷款账,总行和经办行之间建立委托关系,总行以账面价值转入(入库)贷款,在账务处理上表现为分行在总行存款增加,总行住房抵押贷款增加,经办行负责收取贷款本息、登记表外账并按期上划总行,由总行记入相应账户,总行和经办行定期对账,以保证双方账务处理准确一致。此方式下,对贷款库专设一级科目以满足披露需要。

此方式在形式上将证券化结构的特点体现得更为明显,但在贷款转移环节,由于总行将发债所得资金用于弥补相关分行,从而限制了调度发债资金的自由度,并且传统方式下对账环节的存在,加大了会计处理的繁琐程度。

在我国商业银行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会计处理问题上,笔者认为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满足“分步尝试,逐步到位”的业务现状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核算成本。在不设立具备资格的特设机构(SPV),由商业银行内部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情况下,要求贷款库账务处理取得准证券化结构下的隔离效果是不现实的。

第8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货币政策;票据融资;货币供应量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4-0023-03

一、当前票据融资高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 票据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导致票据融资规模大幅增加

经验数据显示,票据融资的规模总量与票据市场利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在信贷紧缩情况下,商业银行持有票据资产的意愿减弱,利率高位运行;而信贷规模总量放开之后,因商业银行受前期信贷紧缩影响,普遍流动性充足。许多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通过转入票据释放流动性,导致票据市场交易活跃,交易量大幅增加。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贴现利率被大幅压低,目前与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相比,直贴收益已经极度微薄,而转贴则逼近成本或者出现倒挂。因此,票据市场的低利率走势是驱动票据融资大量增加的主要因素。近期,面对票据市场的激烈竞争,为防范和控制票据风险,许多商业银行如建行、交行和中信等都加收了2―3%的“敞口费”,对保证金不足部分增加承兑费用,而随着利率水平的逐步回升,可以预见票据融资在未来几个月增速将趋缓,占各项贷款比重也将逐步下降。

(二)银行大量签发承兑汇票促成了票据融资的高速增长

在当前经济环境和背景下,票据融资的高速增长是以银行大量签发承兑汇票为依托的,即以市场上流通的“票源”充足为前提的。2009年1―2月,天津市金融机构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716亿元,同比增长437%。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银行签发承兑汇票在资产负债表外的或有资产管理,不影响贷款规模,同时又通过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而取得保证金存款,扩大了存款规模,从而为下一步贷款扩张做准备;从企业角度看,银行承兑汇票也实现了贷款的资金使用功能,同时利用票据进行交易的确定性成本主要包括票据承兑费用、贴现费用、再贴现和转贴现费用,确定性费率水平大致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0%,可有效节约企业的财务成本。在目前票据市场低利率水平下,企业在商品流通环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成本更低,更愿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因此,银企双方的共同需求促成了银行承兑汇票的大量增加。

但是,从商业银行实际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角度看,银行签发承兑汇票要与贷款共同纳入对单户企业的授信总额管理。因此,银行通过承兑汇票形式的信用创造不是无限的,是要受到资本充足率和内部风险管理考核因素制约的。随着市场流通的银行承兑汇票数量的不断增加,其未来增长空间必然逐步缩小,相应的票据贴现增长幅度会逐步回落。

(三)本次票据融资对短期贷款具有替代作用

作为企业短期融资的两种主要方式,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之间关系密切。比较2004年以来全国票据融资和短期贷款增长率可以发现(见图1),2005年之前票据融资与短期贷款变化趋势基本一致,都呈下降态势,而原因与这一阶段适度从紧货币政策有关。而从2006年到2008年7月这一阶段,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基本呈平稳增长态势。而从2008年8月至今,货币政策取向变为适度宽松,同时金融危机所引发的风险使得票据融资增长率和短期贷款增长率出现“此消彼长”关系,票据融资的大幅上涨伴随着短期贷款的大幅回落,短期贷款增长率创三年来新低,甚至在2009年1月出现负增长,二者的负相关系数高达-0.72。在当前票据市场低利率环境下,企业更多的使用票据融资替代短期贷款,只是出于财务成本的考虑,选择的金融工具不同而已。

图1 2004年以来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增长率 单位:%

(四)票据融资增加是银行体系流动性释放和满足资本充足率考核的双重需要

随着金融危机的进一步蔓延,国内企业信用风险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即使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基调下,除了具有政府背景的项目贷款外,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依然审慎。而通过有担保的票据融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大大降低,虽然从收益上票据融资要低于短期贷款,但出于信贷安全的考虑,银行更加倾向于增加票据融资来释放流动性。

同时,与短期贷款相比,票据融资作为低风险权重资产,在计算和评估金融机构加权风险资产的规模和比例时,更有利于满足监管层对资本充足率考核的需要。另外票据期限短、流动性强,往往可以在考核期内实现预期利润,进而减少资产的拔备。因此,金融机构发展票据融资业务可以在满足资本充足率更高要求的基础上,利用更少的资本做更多的资产。

综上所述,本轮票据融资高速增长是与当前特殊的外部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的,随着票据市场的理性回归,未来时期票据融资的高速增长将不可持续。

二、 票据融资对评估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

(一)票据融资构成了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目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票据在银行体系和企业“空转”,并未对实体经济进行有效支持。就此问题我们认为,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信用转化的银行信用,从某种意义来说是银行体系创造的另外一种信用货币。因为对于票据持有者来说几乎没有任何风险,可随时到银行贴现变现,或者是通过企业间背书方式完成交易支付。就其实现的功能而言,非常接近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而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特征。因此,这部分“货币”是真正进入商品经济流通环节了,其本质属性是另一种形式的货币资金。这种特殊形式的“货币”与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是商业银行发行的,是有流通期限的(不超过6个月)。企业将所持有的票据到银行贴现,即是付出一定成本,将这部分特殊“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资金。因此说,从银行承兑汇票签发环节,金融部门即已构成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二)在数量型货币政策为主导的前提下,票据融资构成贷款会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行为

鉴于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我国的货币政策工具更多是运用数量型工具。由于信贷是货币传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除外部因素引起的扩张之外,信贷扩张通常会伴随货币存量的扩张。因此,贷款规模总量控制也是央行经常运用的手段之一。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票据贴现与各项贷款增长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即作为贷款总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票据贴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在即定的货币政策背景下,适时调整资产结构的有效手段。在从紧货币政策阶段,银行通过压缩票据贴现为一般性贷款让路,而在央行明确取消对金融机构信贷计划的硬约束后,银行又通过增加票据贴现来做大贷款规模,为今后进一步的信贷扩张做准备。

众所周知,为更好地观察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用于政策控制和干预的中间变量应当具有可测性、可控性和相关性。但票据贴现作为贷款总量的组成部分,具有流动性强,敏感度高,波动幅度大等特征,导致贷款总量作为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操作变量的连续性和可参考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更为突出的是,在贷款规模总量作为宏观调控目标的情况下,票据融资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许多基层金融机构在现有考核机制下,为了吸收存款而大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同时,为完成贷款规模考核而做大票据贴现业务,甚至会出现银行工作人员不考虑票据贴现真实贸易背景,比如提供增值税发票、合同等而出现违规操作现象,违背了真实的货币政策取向。

三、有关政策建议

(一) 按照IMF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可考虑将金融机构持有的票据资产归类为非股票证券

1.按照《贷款通则》有关规定,票据贴现属于贷款。从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的资金流动分析,银行的贷款和票据贴现均构成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从这一角度看,票据融资作为银行贷款也具有可行性。但从另一角度讲,票据贴现与一般贷款的流动性和法律要式有较大区别,银行为企业办理贴现后所持有的票据资产更接近于证券投资而非信贷资产。据票据交易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后被银行大量持有,以此作为国债等有价证券投资的替代品和资产结构调整手段。因此,银行持有票据资产更接近于投资。

2.按照货币基金组织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非股票证券被定义为“可流通的工具,是用来证明有关单位有义务通过提供现金、金融工具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其他项目进行结算。一些常见的证券包括政府国库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商业票据和存款性公司发行的大额存单等”;贷款被定义为“在债权人将资金直接贷给债务人时发生,并以不可流通的文件作为证据”。从对上述两类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看,银行承兑汇票更接近于非股票证券类资产。

因此,鉴于目前间接融资为主导格局下,银行体系的贷款总量在观察和评估我国信贷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效果中具有非常意义,建议按照货币基金组织对金融工具的定义,重新确定我国的贷款统计内容。

(二)银行体系外流通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当纳入我国广义货币总量

第9篇:银行贷款经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过分强调“存款立行”,搞存款竞争,阻碍自身和正常运行

对各商业银行来说,“存款立行”几乎成了一条铁律,因此扩大存款规模成了各商业银行的头等大事。自1996年以来,央行连续七次下调存贷款利率,旨在 促进内需的扩大,引导居民减少储蓄,扩大消费,以带动经济的发展。然而在日常监管中一些机构一旦出现存款下降,就把抓存款当作一个重要监管来看待,这 样货币政策效应就被冲减掉了,妨碍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实施,不利经济运行。

由于银行业的扩张和竞争的加强,银行的投资活动需要找到足够的闲散资金,而然存款问题就被放在首要位置。目前,各商业银行每年都分级下达当年 存款任务指标。特殊情况下,上级行还会给所属机构来个月度或季度的存款“大会战”,并且将完成存款任务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与评比先进挂钩。虽然央行三令 五申,不准将存款完成情况与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挂钩,但很多单位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在“存款立行”观念的支配下,各商业银行盲目拉存,只重视存款 数量不重视质量,也给自身发展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1.过分强调抓存款,扰乱临柜业务的正常运转。为揽储一些机构公然将存款转入储蓄核算,为部分企业机关团逃避监督和大额提现开了方便之门,达到公 款私用之目的。违规高息揽存、上门收款、借助行政干预等各种拉存手段的出台大大提高了银行经营成本,同时也助长了少数顾客的陋习,例如经常违规大额取现, 假币难以没收,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等增加了临柜人员的工作难度和精神压力。

2、银行经营管理重心偏移,风险加大。为扩大存款规模,许多机构以事先许诺贷款或信贷额度作为优惠条件吸引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加大了金融风险产 生的概率。而且在实行存贷比例管理的情况下资产质量的上有个特点,就是贷款规模越大,反映出资产质量越好。因此在呆滞贷款或坏帐无法减少的情况下增加 贷款规模不失为“提高”资产质量的一条好途径。而要扩大贷款规模,先决条件就是要保证存款规模,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只能使经营陷入困境。银行作为投资 业本应将重点放在投资环节上,确保资金安全,并使其有所增值,保持良性循环,增加收益,以此来扩大自身实力才是银行最终的经营目的。然而目前普遍的状况是 存款没搞上去一切免谈,资产质量成了个别人的行为,并在本质上与存款工作相分离。

3、过分强调“存款立行”,最终将导致银行经营困难。社会上合理有效的资金投放空间受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种要素制约,一旦超过这个幅度,资产风险必 将加大。相反,如果银行不把一定比例资金运用出去,而自身却要负担相应的存款利息支出,这与银行本质是相悖的。这样,在拉存款和放贷款两种压力下,形成一 个两难选择,将最终导致银行经营陷入困境。

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是效益,存款的增加并不等同于效益的增长,它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条件之一,盲目扩大存款规模是一种自杀行为,只有适度的增长才能保持良性的经济和金融运转。

(二)资产管理不善,不良贷款比率高,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截至去年底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账面需核销的呆帐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点七,但加上需要核销的逾期和呆滞贷款,全部合计的坏帐比率为百分 之八或九。按国内 四大商业银行贷款总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超过六成,百分之八至九的坏帐率,即达五千至六千亿元。而且上述的坏帐比率并不包括己剥离的资产和债转股 在内。四大商业银行去年已有三千五百亿元的不良资产被剥离,经独立评估后,与企业签订债转股协议的也近一千亿元。(资料来源:< < 信息时报>>版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尽管中央从1995年全国银行业经营管理会议以来,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将不良资产比率每年下降一定的百分点,最近两三年银行的 贷款质量虽有所提高,但是不良资产比例仍然较高,信贷资产风险依旧很大。这种风险的形成有其深层次的经济背景,例如政府的干预和某些企业的盲目行为等客观 因素,但商业银行自身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贷款“三查”制度真正落实,授信不统一。不少项目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对企业产品、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 益、发展趋势等主要因素预测不准,在上重定性轻定量,缺乏的;贷时审查不严格、不科学,在放贷时违反规定与操作程序,使“人情贷款”、“关系 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贷后检查不积极,流于形式,重贷轻营的现象较普遍。这些因素将直接今后贷款的回收。另外银行对不同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有信用贷 款、担保贷款、抵押贷款)选择不当也是造成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我国商业银行从1997年开始实行授信制度,但由于授信不统一,往往出现同一借款人授信总 额度超过其最大风险承受力的现象,造成信贷资金风险。

其次,由于目前很多机构现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且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极差,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信贷风险损失,严重威胁信贷资产的安全运营。

最后,缺乏一套严密的监督机制,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监管机制也不健全,银行内部稽核、监督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都给不良资产的形成埋下隐患。

贷款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这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比较单一的情况下显得尤为突出。必须加强内控建设,建立建全科学的资产风险管理系统。

(二) 人员素质水平普遍不高,技术装备落后

银行是高度专业化的产业,对员工的素质有着很高的要求,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一般业务人员。不仅要求员工要具备较高的学历层次,丰富的专业知识,更 注重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创造力。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几家国有商业银行职工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学历较低,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也不高。这主要是一些银行缺 乏一套完善的、适应现代商业银行运作的劳动人事制度。员工录用要求不高、把关不严,很多人都是靠关系而不是靠自身实力进入银行;在岗人员缺少技术和业务培 训,没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考核制度;岗位分工不合理,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大量临时用工人员充斥一线岗位,很多都是无证上岗,难以保证银行临柜 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再加上这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且由于待遇较低,往往很容易造成某些人心里失衡,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近几年来这类金融 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已严重威胁到银行资金安全和社会声誉。

服务是工作的生命线,良好的人员素质还应配以先进的技术装备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总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在硬件方面还是比较落后的。机系统 还没有实现更大范围的纵向或横向联网,大多数行自成体系,且覆盖面也不广;ATM、POS等设备也不普及,数量少,一柜多机、一机一卡的格局普遍存 在,给顾客带来很多不便。

(四)经营品种单一,缺乏金融创新

,国内银行功能都过于单一,一味注重传统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滞后。虽然在业务品种范围较之改革前有了明显的扩大,但还是缺乏创新。很多机 构传统的业务仍停留在相当级、粗放的状态下。当前,各商业银行要在保证风险的情况下搞创新是必然趋势,否则终将被所淘汰。

二、 面对金融全球化,银行业要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在国内外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一) 改变观念,保持存款适度增长

存款不是银行的本质特征,从整个运行环境来看,只有适度合理的增长才能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首先,各商业银行要及时转变观念,变“存款立行”为“效 益立行”,在增强银行实力过程中,应以利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禁止下达硬性存款考核指标,但也不能忽视存款,要将存款数量与质量一起抓。其次,要在信贷管 理方面加大力度,把信贷管理工作从实质上提高到银行经营管理中心地位上来,充分体现赢利对银行生存发展的重要性。最后,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扩大业务范围, 提供多种融资服务诸如大力开展房屋按揭贷款、高档耐用消费口信贷等方式以缓和储蓄的增长与社会经济总循环的矛盾,保持金融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

(二) 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做好银行体系不良资产的处理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形成有其的和社会的原困,也有自身管理不善的因素。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实现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首先,要重点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和统一授信制度,强化贷款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各商业银行应及时准确地客观环境的变化,使信贷资金的投 向、投量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要综合领导素质、经济实力、信誉状况等各种指标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的评 估并对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判断,通过量化方式测算企业信用对贷款风险的。尽量避免对信用等级低于贷款标准的企业给予贷款。而且要根据资信 等级对贷款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将贷款总额确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同时要做好贷时审查工作,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对贷款风险度进行验证, 以确定贷款方式、额度等具体事项,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最后由决策部门审批。最后还应把好事后检查关,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及时监测贷款资产质量 的变化;加强对贷款使用状况的监督。定期对其进行测算和分析,可借助计算机系统对贷款全过程实行风险预警,确定风险度。

其次,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和风险救助机制也是防范风险,减少损失的关键所在。根据风险分散的原理,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合理控制信用贷款的范围、数 量,扩大贴现、抵押、担保贷款和其他风险相对较小的贷款种类。限制贷款的集中程度,控制同一主体贷款比重,对于大额的贷款可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以达到分 散贷款风险的目的。此外,还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办理财产保险,以便转嫁风险。虽然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控制、分散、转嫁风险,但不可完全避免 损失的产生。所以建立一套贷款风险救助机制还是必要的。可运用手段对责任人提出财产清理诉讼,挽回部分损失,还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等办法提取一定比 例利润,作为风险基金,用于弥补贷款坏帐损失。

最后,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强化稽核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现有信贷人员思想觉悟和严把人员关, 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推行金融监管手段法制化,尽可能降低金融风险。

各商业银行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同时,还要及时清理遗留的不良资产。将其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之内。对不良资产和健康资产实行分账管理,将分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可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如拍卖资产,更换经营管理人员,另组公司进行运营,剥离给专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予以化 解和处理。另外商业银行也可主动参与企业改制,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效益,力求保全信贷资产。

(三)狠抓软硬件建设,积极发展现有业务,努力开拓新兴业务

一流的技术装备加上一流的人员是商业银行提高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所必备的条件。国外一些著名大银行常通过安排员工轮岗训练或派驻海外机构工作等方式, 以拓宽员工的知识面和视野,培养他们的创造力。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先进做法给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员工队伍素质建设,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并可通过建立一套激 励型的劳动人事制度,从员工的录用、培训、考核、收入分配、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让忠诚能干的员工得到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加强对员工思想政治教 育、法律知识的,切实增强员工遵纪守法观念,避免违法乱纪事件发生,使每个员工以为银行做出贡献与实现自我价值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全体员工倾心敬业。

各商业银行还要把更新技术装备作为一个战略性来对待,加快计算机网络的建设,更新办公室设施,改善营业环境,使软硬件同步发展,为客户提供一套高效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