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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全文(5篇)

前言:小编为你整理了5篇银行业参考范文,供你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帮助你在写作上获得灵感,让你的文章更加丰富有深度。

银行业

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浅析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行稳致远的基石。过去一段时间以来,银保监会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质效稳步提升。

一、落实党的领导找准根本遵循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对于我国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银行保险机构如果缺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其运营就极有可能偏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背离支持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造成巨额金融资源的错误配置和流失,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离开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在银行业保险业中加强党的领导只能沦为空谈。2021年,银保监会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方式和路径。在监管推动下,国有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在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通过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前置研究的制度安排,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之中,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天津银行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朱芳草认为,银行保险机构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政府调控的中间目标,通过将党建写入公司章程等制度安排,把党的领导内嵌到领导班子和各个经营环节中,有助于形成以党委为核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四翼”并行协调、有效制衡的机制。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能产生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特色企业制度。

二、健全制度体系垒起监管高墙

完善公司治理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部分风险事件之所以发生,表面上看是机构经营不规范、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导致的,但深层次原因往往涉及公司治理问题。以银行业为例,据安信证券投资副总监程昊介绍,近年来,中小商业银行出现的一些风险事件往往与股东行为不规范相关,尤其是一些民营股东,收购银行牌照的动机就是为了给自身或关联方融资,在成为重要股东后,通过一系列投资、信贷投放等方式恶意控制并掏空银行。公司治理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同机制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决定了公司治理质量。因此,就上述事件而言,想要防范股东治理风险,需要综合施策,将强化整体监管、股权适度集中、限制可能的“掏空”行为等问题协同考虑,任何一方面的短板都可能影响整体治理效果,直接导致其他治理机制失效。为形成统一协调的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体系,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基础制度,夯实公司治理监管根基。在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的同时,银保监会还通过实施《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2021年的监管评估结果显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状况总体稳步向好,尤其在重点领域呈现积极变化。一是商业银行委托持股问题涉及机构(指机构家数,下同)较2020年减少23%,股权高比例质押问题涉及机构减少30%;二是商业银行对关联方违规授信问题涉及机构减少13%,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违规审批问题涉及机构减少29%;三是保险机构董事会届满超期问题涉及机构减少15%,独立董事设置不符合监管要求问题涉及机构减少15%。

三、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有效震慑

考虑到股东治理在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中起关键作用,过去一段时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资本造假、股权代持、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分3批次向社会公开66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选人用人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动力。为形成有效震慑,在专项整治中,银保监会共处罚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合计1.4亿元,处罚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实施行业禁入。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内部问责处理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360家次,问责个人5383人次,其中党纪、纪律处分674人。在强化执纪问责,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的同时,银保监会还加强“顶层设计”,引导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合规经营。例如,发布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指导意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股东承诺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股东承诺约束力。在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控合规部经理陈红艳看来,目前金融环境日新月异、金融风险凸显,固定薪酬制度导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驱动力不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助于引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获得长期期待利益为出发点,避免仅追求短期效益而忽视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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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税制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银行业的挑战

1.促进金融脱媒,抢夺银行资产。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迫使传统银行面对金融加速脱媒的局面,即近年来由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以及互联网金融等形式的“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融资结构中人民币贷款占比持续下降,直接金融和金融去中介化趋势非常明显。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壮大了“影子银行”体系和规模,加速了金融去中介化。根据央行统计数据,2002~2011年间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占比从91.9%下降到58.2%,2013年降至51.4%。作为直接金融工具,P2P、众筹融资等都绕开了银行,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商业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中介地位受到冲击。根据艾瑞咨询公布的数据,2013年新增P2P贷款680.3亿元,未来两年将保持100%的增速,2013年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各类支付业务的总体交易规模达到17.9万亿元,同比增长43.2%。而《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3》则显示,2013年P2P贷款规模已达千亿元。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虽然P2P行业规模尚不大,但年增长速度超过300%。互联网金融来势汹汹,正在蚕食银行的市场。正因为动了银行的奶酪,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便受到传统金融机构的指责和反击。互联网金融引起资金脱媒和渠道脱媒,切断了银行与客户的直接联系,进一步造成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第三方支付对银行结算业务有替代性,因为第三方支付比传统银行支付手段更加快捷和高效,大量资金在银行体外循环,形成资金脱媒。依托互联网平台销售理财产品,比银行渠道更加便捷和高效,并使客户获得更加良好的体验,侵蚀了银行中间业务,形成渠道脱媒和客户黏性下降,致使存款搬家。如2014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存款搬家规模达9400亿元,同期余额宝规模达5000亿元,业内普遍认为,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是存款搬家的幕后推手。存款是银行最核心的业务,存款搬家限制了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和资产扩张规模,从而加大了流动性和期限错配风险。渠道和资金脱媒附带着客户关系和信息脱媒,因为互联网平台掌握了大量本应由银行掌握的客户身份、账户和交易信息,使得银行更加难以突破信息不对称的束缚,难以保证资本和风险定价的准确性。

2.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冲击银行盈利模式。“影子银行”游离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基本不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和利率限制,因此在利率管制的金融体系中,“影子银行”利率被认为是能够反映资金借贷真实成本的市场利率。作为“影子银行”体系的一部分,并基于透明、充分且对称的信息,互联网金融的借贷利率以市场机制形成,互联网金融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推手。2005年、2007年在英国和美国,知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Zopa、Prosper、LendingClub相继诞生,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几乎与世界同步,就在2007年诞生了国内第一家P2P信贷平台——拍拍贷。互联网金融率先在欧洲和美国诞生,但为何只在中国才具有颠覆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欧洲和美国基本上都是市场利率国家,而我国尚未实现利率市场化。2013年类余额宝互联网金融产品引起了存款搬家,颠覆了银行低息揽储高息转贷靠存贷利率差实现低成本信用扩张的生存环境,银行被迫上调存款利率,使银行的盈利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以余额宝为例,上市之初7日年化收益率超过7%,现维持在5%,是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14~20倍和一年期定存利率的1.66~2.33倍(活期和一年定存央行指导利率分别为0.35%、3%)。互联网金融产品一般实行T+0的赎回模式,在高通胀形成银行存款负利率条件下,居民自然会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而不是银行存款。余额宝作为货币市场基金已累计分配收益75亿元,如果没有余额宝这些收益仍将归属银行,同期16家上市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增速显著下滑,利润增速与2013年相比下滑2.5个百分点。互联网金融的高收益和期限利益以及普惠性引起了存款搬家,存款搬家产生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货币市场对存款的争夺提高了存款利率,资本市场对融资客户的竞争使优质客户贷款利率趋于下降,以市场供求为诱因的利率双向波动有力推动了利率市场化,提升了资金配置效率,减少了金融扭曲。由于以银行为中心的间接金融和货币流通存在货币乘数效应,因而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出现数倍于存款负债的增加。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不再作为信用扩张的中介,资金流动脱离银行在体外循环。金融脱媒和存款搬家造成负债减少。而负债减少会导致资产增速和规模相应下降,银行盈利能力下降。传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扭曲造成银行对资金价格信号反应迟钝和融资成本高,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客户可以“用脚投票”,最终银行只能自身“割肉”,向利润开刀,银行“躺着赚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二、现行银行业税制亟须改革

现行银行税制显然已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具体表现为: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税负偏重,银行业的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状况,大力进行银行业税制改革。

1.现行银行业税制不合理。目前,银行业涉及的税种多达十几项(包括代扣代缴),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其中主要税种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收中性理论,对银行业征收流转税会扭曲货币资金配置效率。一直以来,我国社会融资高度依赖银行贷款,过多过重的流转税负担会促使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并通过资金流动转嫁给存款人和贷款人等银行客户。加之营业税不可扣除,其包含在融资成本中,从而干扰资本价格,不利于资本流动,扭曲资金配置效率,并从源头上加重宏观税负,违背税收经济效率和税收中性原则。因此,大多数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瑞士、荷兰、波兰、保加利亚、日本、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阿根廷等不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或者类似的税收,一些国家则对银行征增值税,但仅对非主营金融业务征税且税率较低,对于主营金融业务则免征增值税。如欧盟各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等对银行信贷、保险、证券、共同基金等主营金融业务免征增值税(同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我国对银行征收高达5%的营业税,而且将所有利息收入(而不是存贷利息差额)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全额作为税基,税基明显过宽,不符合税收中性原则和国际税收惯例,削弱了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银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的生存能力。银行业税制不合理还表现在企业所得税上,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范围过窄,核销审批手续过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的规定,银行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为1%,且允许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资产仅限于贷款、抵押资产、贴现等债权和股权,不包括中间业务形成的表外资产,但保函、信用证等表外资产也是有潜在风险的银行资产。一般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过低、计提资产范围窄,不能完全覆盖风险,导致银行利润虚增、所得税多缴、资本充足率不真实和放大资产风险。

2.银行业税负偏高。目前,银行业综合税负高于国内其他行业。从行业比较看,2005~2012年间,金融业的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累计年均增长33.5%,比工业、建筑业的主要税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超出了17.8和10.2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增长力度分别为工业、建筑业的2.13倍和1.44倍。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2005年的3.9%上升至2012年的7.6%,提升了3.7个百分点和2.05倍。同期金融业税负不断上升,至2012年为29.25%,远高于交通运输业6.19%、住宿餐饮业6.41%和房地产业21.38%。在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内,银行显然负担了金融业税收的绝大部分。而银行业之所以能够承受较高的税负,是因为利率管制和垄断使银行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又以低息揽储的方式实现税收转嫁。3.银行业税收负担能力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利率管制政策使实际利率偏低,表明对我国的储蓄行为存在较高的隐性税收,银行获得的隐性税收收入提高了其盈利能力,对融资的结构性垄断也使银行税收容易转嫁,二者共同提高了银行的税收负担能力。不合理的税制和高税负给银行带来的巨大成本可依靠政策红利和税收转嫁来对冲,但银行过度依赖利率管制政策和垄断型社会融资结构,一旦政策红利消失,税收负担会严重制约银行的生存和盈利能力。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加剧了银行同业竞争,推动了利率市场化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存贷差大幅缩小且波动幅度和频率扩大。与此同时,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更使银行同业竞争趋于白热化。这都促使存贷款利率管制形成的归属银行的隐性税收红利将逐渐消失,不折不扣的税收收入效应会加重银行的税收负担。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自由竞争使税收替代效应得以显现。对银行贷款利息收入开征营业税引起的税收转嫁会提高贷款利息率,使部分企业选择直接融资方式而不是从银行贷款,银行业所得税也会提高贷款利率,减少贷款需求量。互联网金融使银行无法有效实现税负转嫁,不合理的税制和过高税负将严重侵蚀银行利润,银行业税制如不变革将成为其应对挑战的税法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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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的必要性

国内银行业开展低碳金融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低碳金融,顾名思义也被称为“绿色金融”。低碳金融泛指低碳与金融的交融,即为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服务,内容包含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相关的如银行信贷等等。所以银行的重要意义在低碳金融中得到非常充分的体现。2009年刘明康提出,两个重要的成分需要银行去发挥:一个是实行推广低碳金融的观念,二是努力去创新低碳金融相关的业务。2010年马骁说,虽然对于低碳金融,银行试图在发挥一些些的作用和措施,然而仍然没有发挥到实质的程度,很难对金融机构造成影响。银行作为低碳金融开展的主力军,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经济转型发展、银行业的转型发展、民生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充分发挥银行业的社会责任,低碳金融发展势在必行。

(一)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伴随经济增长背后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日益严重,2009年哥本哈根大会,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的低碳口号,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低碳经济发展思路来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国实施的节能减排任务工作,遏制高耗能、高污染投资,发展低污染、低耗能投资,优化资源配置,这些都需要金融手段的支持。低碳金融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发展的一大创新

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发展自我、应对现代复杂经济形势的自主选择,是实现银行业有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转型的最佳路径。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不可避免地需要研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融资方式,而低碳金融的提出正合时宜,延伸了金融创新的创新空间。低碳金融也推动了银行业的转型发展,顺应了经济发展的大潮流。

(三)低碳金融是银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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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改革增值税论文

一、文献综述与国际经验

1.增值税免税政策目前大多数对银行业实行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国家,对银行业核心业务都实行免税政策,这是因为国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般认为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而银行业中存贷业务等比较核心的业务都不属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而是资源跨空间跨时间的调整和重新分配,不存在增值的过程。欧盟就是典型的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区域,并对这种免税政策的应税范围做了详细的规定,主要包括存款和贷款业务、人寿保险业务、金融证券买卖和发行业务、货币结算业务、金融担保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信用卡业务、汇兑业务、银行支票业务等。南非借鉴了欧盟基本免税法制度,但是做了必要的修正。相比较于欧盟的基本免税法只对部分显性项目征税,南非对几乎所有向国内客户提供的直接或显性收费服务均课征增值税,其免税的项目和范围大大缩小。新加坡在借鉴欧盟基本免税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创新,创制了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免税法,即对核心金融业务免税,同时相应业务对应的成本允许进项抵扣。

2.增值税标准政策金融业的许多非核心业务,比如保险箱的保管业务、理财咨询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是典型的消费型金融服务,必须征收增值税。欧盟国家将此类业务按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这类附属金融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的附带业务,包括记账(法律、财务顾问)服务、金融数据处理服务、古钱币交易服务、保险箱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信托服务、债务追偿服务、保管服务以及其他可以识别的服务。阿根廷创造了对金融机构贷款的毛利息征收增值税的毛利息课税法,这种课税法规定对银行贷款的毛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但不允许抵扣存款利息支出,同时考虑到贷款的毛利息收入中包含了借入资金的成本,避免加重银行业税负,阿根廷规定对贷款利息收入适用10.5%的较低税率,相当于标准增值税税率的一半。

3.增值税零税率政策零税率政策是比免税政策更为优惠的政策,这是因为零税率政策允许进项抵扣。为了使出口型金融企业能够在全球更好地拓展业务,取得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避免重复征税,欧盟国家对出口型金融服务实行零税率政策;澳大利亚允许对免税服务部分抵扣25%的进项税额。

二、银行业增值税改革的原则

结合我国“营改增”改革目标、试点经验、国情以及国际经验,首先银行业增值税改革应是健全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发挥税收中性作用是改革首要目标。其次银行业增值税改革要保证银行业的健康发展,适应未来金融环境的变化,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银行业增值税税制设计要在我国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现行征管技术和银行业特点,确保政策平稳过渡、顺利实施。一是税收中性原则,增值税改革应努力实现抵扣链条的贯通和完整;二是适应性原则,增值税改革设计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增长放缓、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外部环境变化对银行税负和发展能力的影响;三是国际化原则,增值税改革要顺应金融国际化趋势,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金融业现代流转税制体系;四是可操作原则,增值税改革方案设计要便于税收征管和具体操作;五是税负平稳原则,税制设计应保障税改前后银行业税负基本持平,减少改革阻力;六是财力可承受原则,税制设计应避免短期内财政收入大幅减少,保障地方财力的稳定。

三、我国银行业增值税改革方案设计、测算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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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增值税论文

一、实施营改增要充分考虑银行业的特点

银行业实施营改增将在以下各方面形成重要影响:一是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银行业属于纳税大户,如果我国实行大规模的免税、零税率,将会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减少。二是对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实施营改增后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增值税将被分离出来,导致银行营业收入减少。银行外购商品或服务的上游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其销项税负会增加银行外购成本,压缩银行盈利空间。三是对税收配套制度的影响。如银行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则需根据银行业特点制定专门的抵扣方法、设计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制度,还要体现营业税优惠政策,都需要有相应的配套解决措施。四是对纳税管理实务的影响。银行业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发票管理、业务流程变化、业务系统改造、内控机制完善等将大大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将对银行的税务管理提出严峻挑战。五是对银行定价机制的影响。在含税利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所支付利息中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会下降,在保持客户融资成本不变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获得更高的贷款定价水平。

二、按照银行业务类型分类设计增值税计征方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金融保险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采用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一般适用于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而银行业的财务会计体系已经非常健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能够按照增值税一般征收方法计缴增值税。而且,简易计税方法不能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对银行不同业务类型实行“一刀切”的做法将无法满足银行不同盈利模式业务的纳税需求。因此,对银行来说,简易计税方法只是一个过渡性方法,最终还是需采取增值税一般征收方法。目前我国银行税务处理系统庞大、改造难度较大,多数银行强烈要求增值税改革能够一步到位,按照增值税一般原理设计银行业增值税计征系统。为此,建议借鉴发达国家按银行业务分类征收增值税的理念,将银行业务分为存贷款类业务、中介服务类业务、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一般货物买卖业务等四类业务分别设计增值税计税方法。存贷款类业务按照存贷利差乘以增值税税率的方法计缴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根据营改增前后税负相当的原则进行测算。中介服务类业务与其他服务行业并无差异,应按照其他服务行业的税率(6%)征收增值税。金融产品投资类业务不进入流通环节,相关税负也不会流转至下一纳税环节,不应征收增值税。一般商品买卖业务按照一般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17%)征收增值税。为顺利实施银行业营改增工作,财税部门应及早出台适合中国银行业的增值税改革方案。建议借鉴国际做法,在银行业实行特殊的发票管理制度,采用银行业务系统打印的传票单证作为银行服务增值税计税凭证。在改征增值税时继续延续体现现有营业税优惠政策,避免对银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语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做好营改增的相关知识储备,掌握增值税的相关原理和征缴政策;完善税务管理组织架构,成立专门的税务管理团队或配备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前瞻性研究会计核算系统改造方案,应对营改增方案实施对银行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影响,实现税制改革的平稳过渡。中国银监会将与其他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一道,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制订符合我国金融业特点的增值税改革方案,充分发挥实施增值税改革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国银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窦仁政 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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