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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教学模式可行性思考

艺术设计教学模式可行性思考

内容摘要文章就艺术设计院校学研产合作过程中学校、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合作模式、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和思索,并结合中国美术学院多年来的校企合作经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学研产校企合作设计服务

一、学研产合作模式形态

现有的学研产合作模式形态有六种。一是政府与大学合作,即由政府、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立研究院、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等技术创新机构,其宗旨是把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和国家工业未来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二是企业资助大学搞科研。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通过向大学提供资金援助和以赠予或收取费用等方式向大学转让科研设备,或在大学设立由企业支付薪金的教学或研究职位,以同大学建立永久合作。三是大学参加企业科研,具体形式有大学教授向公司提供咨询、授课或做学术报告;大学研究人员到企业临时参加课题研究;企业到大学校园中公开招募学生从事一些课题的研究;公司科研人员到大学进修并取得学位等。四是科技园与创新中心。其多以著名的研究型大学为依托,利用大学的科研与人才优势创建高科技园区,发挥高新技术的辐射作用。五是人才培养和交流的合作,即通过大学向社会开放、大学从民间企业招聘教师、民间企业科技人员到大学进修、民间企业聘请大学教师讲学、大学学生到企业实习、大学教师到国外留学等形式进行人才的培养和交流。六是共同研究。共同研究主要有两类研究形式,一是大学的研究人员和民间企业的研究人员就共同课题开展合作研究;二是民间企业、大学和国家行政部门所属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一起从事大型项目或跨学科领域的研究。

二、学研产合作纵深发展的问题

学研产合作实践摸索过程中,学校、团体机构、企业等都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学研产合作的纵深发展。一是部分学研产项目合作使用了行政手段替代或深度影响了市场机制。在政府推动的学研产结合中,存在使用行政手段替代、干涉市场机制的现象,致使学研产合作严重形式化、表面化。二是学研产合作方对彼此的目标、定位以及在合作中的分工认识不清。学研产合作各方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合作过程、追求的目标会有差异,相互之间也有相对应的定位和分工,但在学研产执行过程中常常发生错位。比如,学研单位一旦发现自己的研究成果有市场价值、相对容易市场化,就希望自己进行转化,不愿意转让给企业。有的企业在与学研合作中希望学研提供“交钥匙”工程,而实际多无法实现。三是学研产合作的组织结构与创新需求不匹配。学研产模式合作过程中有多种组织形式,但如果是技术创新,则往往需要产学研机构有比较稳定的战略合作意图,更需要有长期的技术合作组织结构。因为技术创新大多数都是投入高、系统性风险大、不确定性因素复杂难以预测,这就要求参与技术创新的各学研产单位必须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而以项目为载体的合作组织形式相对松散,不能适应技术重大创新的需要。四是学研产合作的利益保障机制缺失,措施不足。学研产结合过程中容易出现利益纠纷,很多合作协议对责、权、利界定不清,为日后利益分配留下隐患;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的分享缺乏明确可操作的规定,处理利益纠纷问题依据不够充分。五是政府对学研产结合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对学研产结合的支持主要是通过综合性的科技计划,专门针对学研产结合的国家层次的专项科技计划尚有空缺。服务于学研产结合的信息渠道分散、信息网络不畅通、促进学研产结合的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使科技中介促进学研产结合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政府资源配置对学研产结合的引导作用也有待加强。

三、艺术类设计院校学研产合作模式发展的阶梯形态

我国现阶段的学研产合作模式还处在一个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别是艺术类学校设计类专业的学研产合作模式更加需要探讨和研究。第一阶段:“学即产、产即学”。这样的学研产通俗上称为模拟课题教学,是以建立学研产教育实践基地为基础的。在教学过程中,高校以教授设计方法论为导向、以模拟课题为切入点,以实践基地设施为基础,重点探讨和研究技术与艺术、人文与科学的交叉融合。这种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阶段艺术类院校的设计基础教育。但这种模式有三大致命的缺陷:其一过度务虚;其二浪费资源;其三相对自闭。因此,这种模式只适应于艺术类院校低年级教学。第二阶段:“学即研、教即产”。这样的学研产合作模式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成果产出为目的。通常情况下,学校是通过与企业或政府的资助或合作由政府企业介入投资开发产品项目,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现阶段,国内多数艺术高校的学研产都处在本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良好的学研产成果,能让企业、学校双方获益匪浅。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合作,企业逐渐发现该阶段的学研产合作很难有真正意义上的产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定位时常发生错位,双方的期望结果相差甚远,学校所做的不是企业、政府机构迫切需要的。由此,最终导致合作难以延续。第三阶段:“学即研、研即产”。这样的学研产合作模式是学校、政府机构、企业等以委托的形式,以共同研究为手段,以科研成果为目的的开发性的教学和研究活动。其表现形式有项目开发和产品研创两种。这种学研产合作模式追求的是高校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四、艺术类设计院校学研产合作模式的改革

(一)改变学研产中学校与企业的合作

环境和合作形式,以设计竞赛形式为企业做创新设计服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与企业、学校与政府机构之间往往存在主观意识的差异。在学研产的合作过程中,作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的企业是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做亏本生意的企业必将倒闭。而作为教学的主体的学校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没有学术高度的大学必然没落。由此产生所谓“好的设计不一定是好的产品”的说法也就不难理解。假设我们转换思想,使企业在获得成果的同时,又最大限度地规避生产风险,那企业必然乐于学研产的设计合作。

1.企业主导,各方定位明晰

设计竞赛的主办方通常都是政府机构、企业以及社会精英共同组建的联合体,具有全社会的广泛性、全行业的权威性。他们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最终作品的评判相对是公正公平的。而作为设计竞赛的参赛方通常是各个社会设计团体、个人以及各大艺术设计类院校的广大师生。参赛者必须严格按照参赛规则制度进行设计、参赛。由此,也就设定好了设计竞赛中的各个角色,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

2.共同研究探讨,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设计参赛的过程中,主办方和企业可以通过大赛规则引导设计参赛人员按照企业产品及企业品牌的思路进行设计创作,也可以通过与院校举办设计讲座、交流来影响和引导各参赛者的设计创作。同时,学校作为参赛方也可以按照自己的社会责任去安排或选择自己的设计创作课题。

3.全面与社会接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设计大赛要面向全社会。在设计创作过程中,参赛者为了充分展现自己的创作水平,会积极迎合主办单位、企业以及大赛规则及主导思想,能在过程中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其主动性、积极性将得到充分发挥。

4.发挥市场主导机制,具有全行业的互动性

设计竞赛的主办方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必将进行投入。与此同时,这种投入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以达到与设计竞赛产出相平衡,对其他行业的设计竞赛也有参考、借鉴、互动以及学习作用。

5.成果利益明确,增强创新积极性

通过设计竞赛形式在大赛规则中明确成果利益的归属。各设计院校为名利双收,将更积极主动地发挥创新能力、推动设计创作的发展、促进设计课题水平的提高。

(二)完善学研产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学研产教学体系

1.设立以实验为核心的教学中心。教学中心可分为基础实验模块、专业实验模块、项目实验模块,基础实验模块的实验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合理设置,提供本科基础实验教学。专业实验模块是根据各专业特色、专业需求的不同开设的,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完成学分。创新模块是以企业项目、科研项目为课题,提供给本科高年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必修课程。2.建立以教学为核心的实践平台。高校应紧扣本科实验教学要求,搭建学生实验平台、创立企业实战平台、校企资源共享,开设实验技师培训平台、扩大学生就业平台,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引导学生进行各种设计实践、研究实践、实验实践。同时配备各领域相关专业的实验师辅导学生进行实验试制。实验平台既是本科学生设计创意思想的交流平台,更是学生创作的实践平台。3.建立以学研产为核心的学研产教学体系。艺术设计院校内部建立实验教学创意实验区,集合学院各专业学生,打破专业界限,最大程度地完成实验教学过程中对学生专业教学的课程支持。在对大规模的本科学生进行实验技能培训的过程中,院校为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设计制作竞赛提供基础条件,和设备供应商建立广泛的合作,与企业、机构团体建立长期合作,联合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实验教学基地和创意产业基地,构建以学研产为核心的学研产教学体系。

结语

随着学研产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其形式、趋势、格局也将不断延伸、迭代。艺术设计高等院校的学研产也将进入新时代,以设计竞赛形式为企业做创新设计服务、完善学研产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学研产教学体系等模式的学研产合作教学将成为深化艺术设计教育改革、提高高校设计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点。

参考文献:

[1]李跃芹.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的研究[J].艺术科技,2017(10).

[2]袁志彬.以企业为核心的产学研合作模式[J].高科技与产业化,2017(6).

[3]王宇.艺术设计专业产学研合作困境与建议[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1).

[4]张勇.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就业路径初探[J].美术教育研究,2013(6).

作者:刘墨 单位:中国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