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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社会治安调查报告

第1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综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完善,网络建设逐步加强,工作责任逐步落实,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的生产生活基本有序,社会治安秩序较好,大部分群众对社会治安表示满意。据问卷调查,65%的群众认为当前社会有安全感,59%的群众认为社会治安形势在好转,60%的群众对当前的社会治安工作表示满意。但是,我县社会治安也还存在不少问题。

1、盗抢问题突出。盗抢是群众反响十分强烈、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问题。据对调查的7个乡镇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共立案的盗抢案件465起,平均每个乡镇立案68起。据县公安局反映,2006年1—8月,全县立案的盗抢案件723起,其中盗窃案674起,抢劫案49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3%、250%。东坪地区盗抢尤为严重。2006年1-7月,东坪城区立案的盗抢刑案366起,平均每天为1.7起。据东坪派出所保守估计,东坪城区至少有小偷500人左右。有的潜伏在郊区村,有的暗藏在城区出租房屋。这些人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偷盗抢劫。盗抢在农村也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年关、赶场,盗抢案件时有发生,令人防不胜防。保卫工作做得较好的学校、乡镇政府机关大院也有不少被盗。据梅城派出所反映,2005年以来,当地发生盗抢案件达298起。

2、之风盛行。据统计,2005年1月至2006年8月,县公安局共破获涉赌案件757起,打击处理涉赌违法犯罪人员632人,逮捕首要分子214人,治安拘留涉赌人员755人。打击力度之大,可说前所未有。但当今所面临的局面是打不胜打,气焰依然嚣张。一是地下“”泛滥成灾。由于受高额回报的诱惑,加上隐蔽性强,报单、收兑赌注方便,导致地下“”屡禁不止。据调查,农村农民参与过地下“”的达51.3%。每逢时段,手机打不通已成常事。一些人已陷入屡赌屡输、屡输屡赌的泥潭不能自拔。2005年3月,大福镇石门村有一位老人下了码注后,手拿农药等待结果,当知道没有中码时,便一服了之,还担心自己死不了,又操刀割断自己的颈动脉。二是聚众活动日益猖獗。近几年来,我县先后出现了押二八、扳砣子、斗牛、白板刹等方式,且迅速蔓延到各地。以东坪、马路、江南、奎溪、小淹、平口、梅城、大福、长塘等地群众反响最为强烈。东坪记录在册的聚众场子就有8处。一个场所少则十几人,多的达数百人。奎溪镇柏杨塘居委支书反映,奎溪镇34个村都有参与的人员,他见到的场子至今仍有6处。据调查,一些地方大大小小的场子与窝点此起彼伏、神出鬼没。如江南的沿河街、农贸场,东坪的算盘岩、绿豆巷、税务村、吴合村,马路的四居委、松柏台、桥边村,奎溪的柏杨居委,平口的农贸市场,小淹的高峰村等均成为了远近有名的集中的地方。更有甚者,有的场所竟然设在镇政府附近。三是组织更加严密。地下“”有一套、结算、兑注、收注的办法,下线与上线衔接紧密。聚众有专门的“保安”人员,多的放有五、六道哨卡,有的将眼线放到了公安局或派出所的大门口。庄家与出租司机互相勾结,司机接送一个赌徒,庄家发红包100-200元。有专门的后勤人员,免费为参赌人员供茶、供饭,由赢家“抽水”提供资金,多的一天“抽水”达到8万元。有的还有人放高利贷。马路镇有一人一天放高利贷赌资达8万元。

3、毒情呈蔓延之势。我县记载在案的吸毒人员达658人,还有在县外被抓获的吸贩毒人员数百人。根据1名吸毒人员周围至少有8—10个吸毒人员的国际惯例,我县吸毒人员数量惊人。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县涉毒的只有羊角塘、仙溪、东坪等少数乡镇,现在毒情已在我县各地遍地开花。据调查反映,吸毒人员农村多于城镇,外出打工人员多于本地居住人员,且呈低龄发展趋势。我县吸毒贩毒交织,结伙吸食占总吸毒人员的比例超过80%。涉毒犯罪高发,今年1-8月,县公安局破获各类涉毒案件157起,抓获涉毒人员150余人,缴获海洛因400多克,追缴毒资30多万元。

吞掉了吸毒者的钱财,不少吸毒者因此家徒四壁,负债累累。在吸尽吸毒者钱财的同时,也不断地吞噬着吸毒者的家庭、身体和灵魂。我县因吸毒导致父子反目、亲友成仇、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事例屡见不鲜。吸毒还传染多种疾病。不少吸毒者因此染上了艾滋病,这是安化成为艾滋病高危区的重要原因。吸毒诱发各种违法犯罪。男吸毒者必导致“男盗”,女吸毒者必导致“女娼”,有的公开勒索甚至抢劫、绑架他人,掠夺毒资。仙溪镇方公村一位吸毒者,劫持自己几岁的小外甥做人质,用刀架在小外甥的脖子上,勒索姐姐家4000元现金作毒资。

4、恶势力有所抬头。据调查,我县不少乡镇集镇地都有恶势力存在。东坪有老城区、城埠、木子、杨林、东桥等几个流氓团伙,经常惹事生非、挑起事端、打架斗殴、横行大街小巷。田庄、马路等地有几股恶势力也常来东坪闹事,造成东坪地区天天发生打架斗殴。马路镇潺溪坪村有10个左右青少年结成一伙,手持钢管、砍刀经常在当地寻衅滋事,作恶多端,群众无不深恶痛绝。这伙不法分子还给提供保安服务,充当黑保护伞,每人每天收取100元左右的保护费。

5、时有发生。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利益分配方面的矛盾逐渐增多。群体访、集中访、重复访、越级访呈高发状态。据统计,仅在县党政机关大院发生的群访事件,2005年为74批次,参与人数达2265人,2006年1-9月已发生51批次,参予人员约2000人。主要涉及复退军人待遇问题,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或机构调整中利益受到冲击的群体。另外,各类纠纷引发的也时有发生。据统计,2005年全县发生11起,2006年1-9月已发生的为6起。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形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经过调研分析,认为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管理体制不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各种各样的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而我县的社会管理体制没有相应发生大的变化,有的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管理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近几年来,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达20多万人。同时也有大量的外地和农村人口进入我县集镇,造成集镇人口急剧膨胀。东坪城区常住人口仅5.5万,流动人口却达3万多人。同时,大量企业破产、改制,一大批“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由于我县对流动人口管理乏力,人口呈无序流动状态,盲流中不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据公安机关反映,平口镇近两年破获的“两抢”案件,其作案者主要是新化的“烂仔”;奎溪镇的买码、扳砣子、押二八的庄家大多来自溆浦。

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利益诉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政治参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提高,各方面的诉求明显增多。一些人一旦自身利益被触及,他们不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径来表达,而是动辄采取过激行为制造影响,给党和政府施压。有的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盲目心理,企图扩大事态,引起党政和社会的重视,并不达目的不止步。

我国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也不相协调。许多法律规定与基层实际相脱离,对某些犯罪行为的惩罚量刑不高,对犯罪行为与犯罪嫌疑人的震慑力不够。如我国法律对犯罪规定的最高刑期为3年;对贩毒罪的惩处,从最高法院到各地的司法量刑依据不一;对死刑的适用要求越来越高,犯罪成本偏低,致使许多不法分子敢于铤而走险。

2、部分民众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滑坡。我县普法一直没有延伸到户,民众长期不是普法对象;一些农村普法措施流于形式,民众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据问卷调查,18%的民众从未学习过法律知识,不知道《治安处罚法》的达到21%。一些人法律观念淡薄,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在浑浑噩噩中不知自己犯了罪,犯了罪不知道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县农村文化事业落后,缺乏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正确的引导,于是,有的不能正视腐败与工作失误,对党和政府产生信任危机;有的对贫富不均的现状产生不满;有的对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缺乏正确的认识;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乘虚而入;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沉渣泛起;不少人灵魂扭曲,道德滑坡,唯利是图,金钱至上,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堕落犯罪。另外,我县农村文盲、半文盲及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占了全县总人数的50%,这些人科技文化素质低,辨别是非的能力弱,再加上一些人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就很容易染上恶习,甚至走向犯罪。

3、基层基础工作缺位。一是一些综治机构形同虚设。不少机关、单位虽然有综治领导小组、综治办,也明确了人员,但大多为摆设,为应付上级,为应付检查而设。不少厂矿企业综治机构及人员只有档案,没有安排专门的治保人员,有的甚至连门卫也没有。乡镇一些专门的综治机构也有名无实。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其工作由司法所承担,不少司法所就是一个人,主要精力放在当律师、打官司创收上,常常是人去房空。在农村虽设有治保会、调解会,主任由村干部兼任,但不少人将此当成了副业,再加之其缺乏法律知识,在工作上仅凭威望、凭经验、凭个人关系,很难谈上依法依规办事,其工作粗糙,方法简单,往往三言两语了事,有的干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发挥不了多少作用。

二是一些地方、单位综治工作乏力。由于综治工作注重检查验收、注重考核结果,因而一些地方和单位满足于不出问题,满足于检查过关。对于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常常是漠然置之,平时少有人管或无人管的现象普遍。也还有一部分领导认为社会治安是政法机关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县禁毒委员会,除主任在国际禁毒日发表过电视讲话外,平时基本没有开展过实质性的工作。还有的领导工作作风漂浮,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群众反映,应付上级检查验收过关好似做游戏。如打码脱帽验收,省、市验收组还未到安化,就早早集合基层干部等待。验收抽到哪里,马上派人盯梢,前面挨家挨户打招呼,后面跟踪追查。不少群众讲,要不是村干部做工作,我们就要把实情反映上去。

三是群防群治有名无实。农村基本没有巡逻守护,赶场、过年、过节也没有什么治安保护。不少群众、不少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财产疏于防范,导致窃盗等犯罪分子易于得逞。公安机关对打击犯罪常感力不从心,无力开展经常性的治安巡逻,对治安复杂的重点地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及发案较高的重点时段无力进行守候、监控。有的派出所在8小时以外无人值班、无人接警。有的派出所对突发事件反应迟钝。马路镇发生“8·24”杀人案后,报案40多分钟后才有干警赶到。在这段时间,许多群众看着事态激化、升级。

4、惩治、打击乏力。公安机关的平均破案率不到50%,盗抢案的破案率与打击处理率更低。积案多,积案易变成死案,造成正义得不到伸张,邪恶得不到打击。据调查中反映,检察机关也尚存在该捕而未批捕的现象。梅城烟草站吴某夫妇参与买码做庄,涉案金额达300万元,完全符合批捕条件,但因其在检察院有熟人,一直没有批捕。今年7月,公安端掉了东坪安中村的聚众窝点,有4名嫌疑人已达到批捕条件,可检察院一直不同意批捕。还有群众反映,法院也存在重罚轻判的现象。

打击乏力暴露了政法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是警力不足。我县人口与公安干警比为3.8/万,比全国的15/万低11.2/万。拥有11万人口的大福镇,只有干警7人,其比例不足0.7/万。法院、检察的力量也同样不足,相当一部分派出所、法庭只有2-3人。如果有人外出,连日常工作都难以维持,怎谈及时有力打击违法犯罪。二是有的干警综合素质不高。近10年来,我县政法干警从政法院校进入的少,从教师或其他部门转入的多,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办案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有的干警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还有的干警从事二职业,或秘密充当歌厅、舞厅、按摩室、场子的黑保护伞等等。据问卷调查,认为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的达36%,对执法不满意的,公安24%,检察13%,法院13%。据一知情人讲,有位女青年因盗窃被拘留,公安放人的条件是交罚款3000元,并请一次客。被公安有关人员所逼,委托讲情的先后花去4500多元,请了3次客才了难。三是专项经费不足。我县政法机关均因县财政统一专项安排的经费不足,还要靠创收保运转。2005年,县公安局总支出达2041万元,由县财政预算再加省里补助的经费为980万元,其他靠罚没、收费或拉赞助弥补。公安局所属二级机构经费更加困难,除了人员工资由县局统一安排外,其他的均要靠自己筹措。于是为钱办案的现象较为普遍。2006年3月,某乡政府院内发生盗窃案,当地派出所破案后,乡政府负担了1200元的办案经费,而赃款赃物去向何方,一直不得而知。同时“因钱止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奎溪镇派出所,明知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浙江某地,由于没有旅差费而放弃追捕,致使其人长期逍遥法外。据调查反映,县检察院、县法院其经费也存在较大缺口。

三、打造平安安化应采取的措施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持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没有社会大局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要打造平安安化,根据这次调研的情况,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教育与普法力度,着力提高全县人民综合素质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与配合,以建设新农村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法律下乡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倡导正确的荣辱观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形成一种祛邪扶正、匡扶正义的社会风尚。要广泛开展十星级农户、五星级居民户、科技示范户等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文明、崇尚科学,走文明致富、科技致富之路。要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车站、码头、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可设置法制宣传栏(窗)。建议适度开展现场审判、现场调解等工作,选择当地发生的一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审理、现场调判,采取以案说法、现场说法等方法,向群众传授法律知识。各地每年要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森林法、土地经营权法等法律,由宣传、文化、司法等部门牵头,派出所、法庭等单位部门配合,利用农闲季节,举办法律讲座,或办班培训,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要突出抓好青少年教育。家庭、学校、社会要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与文化教育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进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把“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转化为自身行动的标准。家长、教师要言传身教,帮助青少年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引导他们崇尚文明、遵纪守法。要加强文化市场的整顿与管理,坚持查处传播、色情、凶杀、暴力等出版物,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法整治传播不健康内容、吸收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室,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强化治安防控管理

⑴着力强化基层综治队伍建设。乡镇综治办要配备2-3名专干,人员可从行政干部中选配。村(居委)要健全治保、调解组织,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应安排专门的治保人员,单独的院落应安排专职门卫或楼栋看管员。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真正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办事。

⑵着力抓好群防群治工作。其一,要加快社区建设,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流动人口较多的城镇,可以相邻居住小区、院落等为单位成立社区,实行社区主任抓楼院长,楼院长抓单元长,单元长管居民户的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应紧密配合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从业人员实行管理,并建立和健全好流动人员就业、婚育、健康、违法犯罪记录及出租房屋登记制度,落实用人单位治安责任制,按月对社区流动人员、暂住人口、出租房屋进行核查上报。有条件的社区,在做好居住户工作的条件下,可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成立保安公司。其二,要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工作。农村可以自然村落、种植或养殖区域组织联防,在年关、收获等重要季节可开展临时巡逻守护。其三,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回访等环节的办事程序,完善调解制度、调解程序和调解纪律,加强村级调解的协调与指导,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其四,要积极推广科技防范。在重点单位(如银行)、重点部位(如财会室、车库)、治安复杂场所(如车站、市场、娱乐场所)等发案率较高的地方安装摄像头,实行“24小时”监控,并与110、120报警网。在居民区,可根据居民的需要和承受能力,安装简易红外线防盗装置,把治安防范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可能发生治安隐患的区域。公安机关要在群防群治中发挥中坚作用,加强重点地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巡逻与守候,构建强有力的控制网,筑起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在此基础上,要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工地、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平安安化。

⑶着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各级政府要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拓宽就业门路,增加就业机会,减少盲流。劳动部门要按照“信息导向、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的要求,强化流动人口的劳动管理,整顿好劳动市场。公安要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档案及出租房屋登记、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员的控制,加强对无合法证件、无固定场所、无正当生活来源“三无”人员的治安管理。

⑷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评估与考核,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责任心不强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责任人,要督促改正,对屡教不改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对目无法纪,侵犯群众利益,或因工作不力造成治安问题突出,安全事故多发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处理,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把综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净化社会环境

公、检、法要集中优势兵力,加强协调与配合,增强打击合力,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建议县委政法委要督促公安机关对积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破案率低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要遵照“大案必破”的原则,明确任务,挂牌督办,集中精力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检察、法院每年应对已办案件进行1-2次回头看,对应诉未诉、应判未判、重罪轻判的应予以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厉打击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矛头直指庄家、赌头。建议对各类庄家要进行一次排查,不够刑事处罚的要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对提供场所的,对多次收注、结算、交接赌资的,对发放高利贷赌资的,要依法处罚到位。对长期从事活动,不够刑事处罚的,应落实劳教等处罚措施。对经常参与的人员可集中举办培训班,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要下决心铲除毒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贩毒犯罪,消灭毒源;要加强戒毒工作,尽快摸清吸毒人员的底子,做好入网工作。要大力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组,无毒乡镇创建活动,争取在3-5年的时间内,把安化建成无毒县。

4、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树立政法干警形象

要突出抓好政法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从严治警,在干警队伍中真正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树立起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形象。要突出解决好少数干警执法不公、群众观念淡薄的问题,解决好少数干警从事二职业、充当黑保护伞、打牌等严重损害干警形象的问题。建议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和公、检、法、司四家长年设立干警作风举报箱,加大社会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帮助干警端正作风。要充实政法干警力量,建议适当压缩行政编制,增加政法队伍编制。可向益阳市及有关县市学习,采取用行政编制招收公安巡警的办法。人事部门在招收政法干警时,应适当放宽条件限制,要优化配置警力资源,充实基层干警力量,确保基层工作需要。派出所、法庭要加大干警的内部交流力度,以减少办案的人情干扰。

第2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1、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根据本单位社会稳定状况,研究提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措施。

3、对一个时期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部署。

4、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明确排查调处责任,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抓好调处。对本单位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调处。

5、抓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6、议定对本单位因排查调处不力而引发重大案(事)件的责任人的责任查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⑴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⑶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2日、27日前向街道领导组写出工作报告,书面汇报一次,街道司法所、司法调解中心每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月的排查调处情况报上级排查调处办公室。

⑷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⑸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每季度至少写两份信息及时落实排查情况。

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主要问题要以督办卡的形式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3)对群众反映强烈、处置难度大、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的矛盾纠纷,及时提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研究,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调查处理。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单位限期处置,本级解决不了的,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报告上级综治委,由上级党委、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要将本单位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处置情况每月总结一次,形成专门报告,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委。做到一月一总结,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对在本单位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越级赴地市以上群体上访事件,要写出专门报告,同时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省综治委统一印制了《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月报表》,由各单位按月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一填写后,于下月的2日前报局(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

五、情况通报制度

(1)每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2)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3)对领导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及时,社会稳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推诿扯皮,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应该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直到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

(1)对可能造成影响的和上级领导批办、通报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2)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听取责任单位、责任人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督促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帮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

(3)对因排查处置不力、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单位,以督办卡的形式,督促该单位限期解决。

第3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一、推进和谐平安建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把和谐平安建设纳入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领导责任,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全面实施“安宁工程”,完善“910连心桥民情热线”服务体系建设,畅通民情、民意渠道。把握重心,突破难点,重点抓好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深化边界、联谊联防和校地等共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全面提高和谐平安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社会政治稳定工作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全乡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实际定期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因素,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正确区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和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排查调处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梳理,定责任人、定时间予以调处解决,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每月末将排查调处情况向乡综治办报告一次,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要加强同“”等组织的斗争,继续落实“四包一”、“两点名”等措施,坚决打击“”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点人员加大监控和转化和度,巩固已取得的斗争成果,确保不出现人员进京、赴省、到市和在本区域内滋事事件发生。

二、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多方面、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体制。

继续完善“910”连心民情热线服务体系。整合综治办、办、派出所、土管所等方面的力量,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和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明确排查化解责任,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组,大纠纷不出乡。

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督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三、以严打整治为龙头,着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建立健全严打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把流氓恶势力犯罪遏制在初始阶段,防范其坐大成势危害社会治安。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讲求实效。继续深挖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进一步巩固发展“严打”成果,探索建立“严打”的长效机制,做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人民满意。各村、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打”整治斗争。

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的各项整治行动。加强社会治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改变治安面貌。结合我乡实际,要加大对南田刘鞔鼓至董家宋家巷公路沿线一带村组的整治工作。对这些村组的治安重点人员要加强管理。全乡各村至少要确定一个重点整治村民小组重点解决封建宗族势力、权属纠纷等易引发械斗等方面的问题。要继续抓好校园周边和企业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四、严格综治维稳责任,健全完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德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一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坚持结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和综治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报告制度。二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查究领导责任的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综治组织建设,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六支队伍”、“六道防线”。同时抓好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的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层层有人管事、有人人事。四是积极预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充分调动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的积极性,进行共同教育管理。五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厂矿的管理。六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管理、帮教工作,帮助他们巩固劳动改造的成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七是强化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加强对武疯子的管控。八是加强公民的法制、道德教育,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庄”活动,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九是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对特种行业、金融网点、交通运输和乡村结合部加大治安防范力度,消除各种重大隐患。

第4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切实增强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登记造册

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二)鉴定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原则上由鉴定委托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将检测业务另行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结论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依据检测报告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总责。结构简单的城市三层以下(不含三层)住宅安全鉴定等不需要进行结构计算的鉴定工作可直接由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责。

(三)整改治理

实施房屋风险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社区应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对一些确实难以由所有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街道协调政府各部门、所有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隐患房屋,所有权人有改造意愿且与规划没有原则性冲突、未纳入征迁范围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危房翻建审批政策,允许翻建解危。

(四)安全管控

充分发挥各社区的作用,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各社区发现房屋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房屋风险隐患消除前社区要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栋落实监测人员负责房屋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城镇危房重大隐患风险。加强重要节假日和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危房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上报,确保人员安全,对已经搬离腾空的危房,要防止危房住户回流。

三、组织机构建设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由同志担任。

各社区的相应职责

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对初步判定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立即撒离人员并上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市房屋开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立即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周边居民危房信息。组织对鉴定为违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动员工作,同时做好拆除动员宣传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工作任务及范围

(一)工作任务

明确落实各社区排查职责和范围,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全面摸底、重点整治、有序推进街道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是全街道内的居民住宅楼,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加大以下五类建筑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1.原有住宅楼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商场、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建设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楼。

3.拆改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住宅楼。

4.改扩建房屋。

5.以往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C级、D级危房,是否存在隐患加剧、未搬离整治、违规住用情况。

五、计划安排

1.重点排查。2021年9月底各社区要完成对辖区内重点房屋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5类房屋,包括年代久远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存在隐患房屋违规住用等。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社区要结合实际于2021年12月中旬完成所有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促指导

街道成立检查组开展督导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

第5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关于印发《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

管理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

现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县XX平安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008年9月6日

附:《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主题标语: 党政重视 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

依靠群众 共创平安 促进发展

乡镇综治办版面内容(一)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边际协作联防(区域治安防范)示意图

(地域图)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图

(按瞿河组织体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制定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5、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6、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处罚。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意见。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3、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一次综治目标考核奖惩。

村(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一次目标检查考核奖惩。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效绩

刑事治安案件少(全部刑事案件发案平稳,无重特大案件)

违法犯罪人员少(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劳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3%、5%,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下降。)

治安灾害事故少(不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

纠纷矛盾激化少(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无纠纷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

见义勇为人员多(及时宣扬表彰见义勇为先进)

领导责任

抓认识动员齐抓共管,抓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抓防范消除治安隐患,抓重点发动群众治乱,

抓创建维护一方平安,抓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工作要求

1、党政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村、社区、单位领导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综治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综治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综治基础。深入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强化农村"四级"联防网络,充实健全联动联防队伍,落实联防巡逻措施。充分发挥村"两会一队一组",村民组"两组两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四防"安全互助活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五项专门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强化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4、推动平安建设。广泛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大道、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考核奖惩

考核:纳入乡党委、政府目标任务,半年一查,年终考评。

奖惩: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人的奖金、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先进单位实行年度表彰;未达要求,限时整改;案件事故频发,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五、平安建设规划

平安建设标准

一、平安乡镇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3、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4、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平安村(社区)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对辖区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平安单位(企业)

1、内部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人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职工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平安校园

1、校园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青少年道德法制观念强,无在校生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师生满意:师生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校园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1、严打整治工作体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

3、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

4、社会治安管理体系

5、公民道德法制教育体系

6、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

六、平安建设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体系(按瞿河体系)

(以上为乡镇综治办工作规范)

乡镇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会议记录簿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

《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三)档案归类(按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归类)

七大工作体系资料整理顺序:1、相关文件 2、工作纪录簿3、工作表册 4、简报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图片、音像)

村综治办版面(二)

主题标语: 依靠群众 群防群治 同心同德 共创平安

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图

(按XX组织体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综治工作目标

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件;

无违法犯罪人员;无群体闹事事件;

无矛盾纠纷激化;见义勇为人员多。

综治责任

落实四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调解预防纠纷激化;

落实学法号召检举揭发;落实帮教减少重新违法。

工作要求

村(四坚持、一深化):坚持真抓实管,坚持规范管理,坚持落实防范,坚持法制教育,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村组(三坚持):坚持巡逻护门院,坚持劝解化成见,坚持知情报案件。

村民户(两好):看好房门帮友邻,管好家人斗坏人。

奖惩考核

1、半年初评,年终统一考核,考核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实绩和经济利益挂钩。

2、未达到目标责任制要求,责任人不评全面先进。因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调解民间纠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

4、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改、考察和教育;

5、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

综治办主任职责

1、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的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四防”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和“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群众制止现行违法犯罪,保护发案现场;

4、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村规民约执行。

6、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四、群防群治职责制度

治保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治保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治安保卫,组织治安巡逻,做好“处法”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3、组织开展“四防”安全互助值日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四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及时上报治安信息;

4、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其它违法犯罪人员的监改、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6、监督执行村规民约。

调解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调解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民间纠纷调解和普法工作;

3、坚持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公正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及时上报辖区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辖区治安巡逻队(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帮教小组职责

1、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考查和教育;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3、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4、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时值日记录;

五、平安村建设标准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的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知晓率达90%以上,对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综治活动记录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社区参考以上要求规范)

村组综治阵地版面内容(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四防互助 家家平安

四防安全互助组

中心组:组长: 值日户: 一组:组长: 值日户:

二组:组长: 值日户: 三组:组长: 值日户:

四防安全值日任务

防火 、防盗 、 防矛盾纠纷激化、防案件事故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院落治安巡逻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综治资料

“一牌一表”: 四防安全互助值日牌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表(值日记录)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规范化管理设计

一、主题标语: 忍一时心平气和 退一步海阔天空

二、版面内容:

(一)调解组织工作网络示意图(按瞿河体系)

(二)调解工作流程图(按瞿河设计)

(三)调解服务范围

受理发生在乡内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咨询法律政策。

下列矛盾纠纷不受理:

1、刑事案件;

2、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3、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纠纷;

4、其它不宜由本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

(四)受理原则

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居)委员会或者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和跨区域、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调解。

(五)调解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六)调解程序

1、接待受理;2、分流处理;3、调查核实;4、组织调解5、签订协议; 6、结案存档;7、跟踪回访。

(七)、服务承诺

不超范围受理案件;不进行有偿服务,坚持免费咨询,免费调解;不徇私枉法,坑害当事人;不超时限拖延调解;不接受当事人或与调处纠纷有关的宴请和礼物;不泄露当事人隐私,损害当事人名誉;不以向法律服务人员介绍案源谋取私利,拒绝调解;不举行无准备、无预案的调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公平正义。

(八)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制度制度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

1、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公平正义;

2、研究制定全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通报全乡调解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3、指导、督促村、社区、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主持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的调解;

4、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及分流处理工作,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负责组织全乡调解人员培训;指导、督促

6、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归口管理责任制度

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归口管理责任制:

(一)责任分解:

1、涉及群众的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2、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业部门、单位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3、有关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赏转让、宅基地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4、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部门、司法所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撤迁安置补偿等矛盾纠纷,由建设、集镇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8、涉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组织关部门和相关村(居)委负责调处。

9、涉及家庭、邻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和可能引发的自杀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斗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居)委负责调解。

10、涉及多部门或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乡镇联合调处。

11、涉及其它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负责组织调解。

(二)办理时限

1、一般民事纠纷,10日内办结;一般行政争议,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要报告原因。

2、重大复杂民事纠纷或跨部门、跨乡镇的民事纠纷,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重大复杂的行政争议,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不能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三)责任查究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接访、调处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督查回访制度

1、中心每季度对村(居)委、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查、指导;对中心分流到部门、单位、村、居委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和办理的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通报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和处理情况。

调解员守则

1、必须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核准参与调解人员的身份证明;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公开进行调处;

3、调解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要主动申请回避;

4、必须尊重事实,讲依据,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5、必须完整客观地做好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陈述完毕,无论达成或达不成一致意见,都必须作好调解小结,请双方当事人签字。

调解须知

1、当事人、人经确认后参加调解,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参与,中途更换当事人、人需经调解主持人认可。

2、调解主持人提问或讲话,其他人员不得干扰;当事人或人要发言、申辩时须经调解主持人同意;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插话。

3、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吵架、打闹或发生其他不文明行为。

4、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必须在调解书上签字;未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吵闹,待调解中心研究后,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调解,再次调解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调解终止。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矛盾纠纷。

当事人须知

反映问题,实事求是; 要求明确,合情合理;

提供证据,真实可靠;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听从劝导,心平气和。 相互谅解,化解矛盾。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资料管理

记录簿:

1、矛盾纠纷案件受理登记簿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指派通知

3、矛盾纠纷调解记录簿

二、表 册

1、矛盾纠纷调解申请表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结果反馈表

3、矛盾纠纷案件统计一览表

4、重大纠纷情况反馈表

三、书证材料

1、调查笔录 2、调解记录 3、调解协议书

4、回访记录 5、送达回证 6、授权委托书

警民共建平安街设计

店铺(户)治安联勤联防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街面店铺联防网络(联动指挥部、警务室)

二、社会治安联防联勤中心组(10—15户)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店铺联防值日牌(一)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 防 组

第一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二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三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店铺联防职责制度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防组长职责

1、组织业主参加治安联防互助和平安创建活动;

2、检查联防组内“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及时向派出所反映街面和组内治安情况;

4、协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5、协助居民委员会落实综治措施。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治安联防联勤工作制度

一日一次铺面安全自查; 一周一次治安梳理汇总;

一月一次隐患整改督查; 一年一次综治工作评比。

警民联系制度

每周一次互通联防情况,每月一次安全检查通报,

每季一次治安分析评查,每年一次联防考评总结。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警民联系牌(二)

主题标语:

创建平安瞿河 共建美好家园

驻片民警: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民 警 提 示: 看好自己的门 管好自己的人

文明诚信守法纪 见义勇为树新风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关门清灶

来人要报 相互关照

民警承诺: 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接警必出 有呼必应

有情必处 有纠必调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某 某 街 联 防 组(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版 面:

联防组长:

组员(业主):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四防值日员提示:

第6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5年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 1、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建设,适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各成员单位之间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2004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重点是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排查、异地协助等方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4月20日之前,各所都要完成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报告。 3、努力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哈司通[2005]2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使摸底情况详细准确,我县将五种矫正对象以犯罪类型、性别、年龄以及职业类别进行划分。通过调查,将近三年来五种社区服刑的真实情况,于5月10日前将社区校正对象内部结构统计表报市局。 4、认真组织、努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调查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6月份开始对2002年度返回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跟踪调查,截止到8月份将调查报告报市局。 5、加大安置力度、努力做好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普查工作 按照省委[2005]6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力度,今年8月份对现有的实体,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认证,于8月10日前将普查报告报市局。 6、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 按照综治委[2003]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使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衔接、例会、培训、档案、统计、信息通报、对外协调等项工作制度。结合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开展。 三、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成果,保效果。 2、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3、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力争一年内安置帮教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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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一、工作要求

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把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来抓,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排查调处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制把社会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一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二不发生群众性纠纷械斗,三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四不发生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问题的排查。当前我乡重点突出问题涉及土地征用和承包、房屋拆迁、军队退役人员、环境保护、

山林水利土地权属、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审批、违章建筑拆除、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各村各单位要重点排查,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上报,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调处措施,限期办结,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2、赴省、进京上访老户,重复问题的排查。要把已发生的赴省、进京上访老户,重复案件逐一摸底排查,对每个赴省、进京上访老户,重复案件都要建立领导负责、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参与的调处稳控工作小组,包问题调处、包督查督办、包思想教育、包人员稳控。

3、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进一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不漏面、不漏点、不漏项、不留死角,做到苗头早发现、情况早掌握、动态早报告。对重大的带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的问题及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严禁瞒报、缓报、谎报。

4、建立不稳定因素每日排查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维稳、信息网,加强信息沟通。同时建立不稳定因素每日排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点为信息报告时间,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信息报送统一报送至乡综治办,特事要事可直接及时报至乡党政主要领导。

三、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上级要求,国庆期间我乡控制赴省进京上访的目标为确保实现“零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究相应的责任。(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纪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一是发生1批次进京正常上访的;二是发生1批次赴省重复上访的。(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组织程序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停职,对分管领导就地免职。一是发生1批次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二是发生1批次赴省集体上访的或2批次赴省重复上访的。

对发生1批次赴京赴省上访的,包案的乡领导书面向乡党委、乡政府说明情况。同时乡综治办实行十天一督查,督查中如发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切实履行责任,松懈怠慢,推诿扯皮,立即进行全乡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由乡纪委追究责任。

第8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1、按照新规定模式,规范完善局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机构和人员落实率达到100%,并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基本装备、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条件。

2、明确科(处、室)综治联络员,进一步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筑牢基层平安“第一道防线”。

3、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综治工作经费,并逐年加大对综治组织运转、技防建设、群防群治队伍以及装备等经费的保障力度。

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深入开展“两个排查”活动

4、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便捷高效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科(处、室)、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

5、继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限期整改。

6、进一步健全完善情报信息研判、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舆情惧引导、安全检查等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治安形势,主动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7、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局坚持每月5日前向市综治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治安检查报表及平安创建活动动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三、健全打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面的控制能力

8、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斗争。

9、深入配合推进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打造最安全城市。

10、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业余治安巡防队,积极发挥科室保安员、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

11、结合审计,配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拓展平安建设领域,深入推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2、着力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平安单位”、“平安科室”等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

13、健全完善平安单位管理制度,对平安单位进行严格审验,评定档次,实施动态管理,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14、不断研究和改进公众安全感调查方法,合理设置调查指标,切实增强公众安全感调查的科学性、公正性,强化测评结果的运用。

五、严格落实考评奖惩,全面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15、认真贯彻陕办发文件和《市综治委综治暨平安建设警示提醒、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和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16、坚持领导干部履行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及述职制度,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实绩与本人奖惩和职级变动、单位评先创优直接挂钩。坚持干部监督综治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晋升评先征求综治机构意见制度,切实夯实各级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六、营造强劲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17、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文艺会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认真总结推广20年来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18、认真开展上下半年各一次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局人员参与平安建设,营造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氛围。

第9篇:社会治安调查报告范文

一、健全综治组织网络建设

1、成立镇综治委员会。

2、成立各村综治工作室,健全治保会和调委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综治工作室主任,各村副主任,主管社会治安综全治理工作;驻村干部及警务室民警为副主任。各村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由副村长兼任主任。

3、村民小组建立综治理事会或和谐平安理事会,村民小组组长任理事会会长、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为理事会成员。

4、在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设立综治工作室,法人代表任综治工作室主任,并配备1—2名兼职综治工作人员,在规模较少的民营企业中设立综治联络员。

二、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运作的总体思路、而符合检验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工作新形势,总结和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不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

1、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治安信息巡防员、各中少、学校配备一位专职治安信息巡防员,集镇配备一名专职治安信息巡防员,进行巡逻治安工作。这支队伍由派出所领导部署工作和培训业务工作。

2、从镇政府干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拔或聘用综合治理特派员,派驻到其生长或曾工作的村(居)与农民交民友、帮民富、排民忧、解民困、保民安、维民权、做人民群众贴心人。这支队伍由镇综治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管理。

3、由各村内部和居民住宅区的党员、团员、干部、职工、群众组建看楼护院队伍,担负着护院任务确保楼院安全。这支队伍由镇村委会组建和管理。

4、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由其组建和管理的部门负责。专业治安队伍、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每年进行二周以上的教育培训。其他群防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三、加强综治基础工作

1、规范视频监控体系。按照“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负担”的运作模式,规范全镇视频监控体系建设。乡镇视频监控力争实现全覆盖,内部单位办公、住宅区治安防范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城镇住宅小区监控系统,争取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提倡在集镇居民家庭中使用经济实用的技防设施,在农村村民家庭推广电话联防,防盗警铃等简易技防设施。

2、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完善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经常性、不间断、拉网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明确化解责任和化解时限,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3、开展治安集中整治。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的同时,经常性地开展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增强排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确保实现从乱到治、从治到安。

4、推进基层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集镇的创建,扩大平安创建达标面,抓好村、组平安创建,大力开展“富民政策、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纠纷化解、治安防控、扶贫济困、文明新风、平安创建”进村组活动,力争有一批村、组实现零发案,村民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抓好边陲村组平安创建,深化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工作,共建平安边陲,抓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基层单位,基层行业和居民家庭平安创建,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扩大平安创建面,提升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5、加强社会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好重点人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掌握基本情况,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着力抓好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重点抓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服务,求助和管理。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和改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外执行人员和吸毒人员的管控,防止其失控危害社会。加强对“虚拟社会”的管理,依法打击,查处互联网娱乐,游艺等文化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进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建设和平安文化市场建设。

四、完善综治工作制度

1、目标管理制。每年初、科学设计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由各村支部书记和机关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2、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综治委文件和会议精神,镇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综治工作领导,领导班子所有成员的综治工作责任。建立综治工作实绩档案,把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对村、对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晋职晋级、管理监督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凡发生影响稳定问题的村、单位、对其综治责任人应视情况给予警示,诫免谈话,问题严重的必须实行责任追究。

3、一票否决制。对年度综治工作不达标的,予以限期整改,对其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问题,予以批评或通报批评,对其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予以一票否决。

4、通报讲评制。对综治工作进度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中间,促进综治工作平衡发展。

5、要情报告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镇党委、政府作出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查究。要求上报的其他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6、工作例会制。镇综治委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综治办一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交流情况,查出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五、提高综治保障水平

1、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群防群治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采取政府出资为主,多渠道解决群防群治经费。我镇设置专职治安信息巡防队的所需经费,由镇财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