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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儒家音乐思想精选(九篇)

古代儒家音乐思想

第1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摘要:古琴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密切。就几千年琴文化史看,中国传统文化正是孕育古琴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受儒家和道家观念的影响,古琴的审美便逐渐呈现以自然为最高的倾向。儒家和道家的琴论对古琴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古琴;儒家;道家;自然;音律;仁爱;教化;道德

古琴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密切。就几千年琴文化史看,中国传统文化正是孕育古琴成长和发展的环境。中国传统文化儒释道的思想渗透在古琴思想的各个方面。儒家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古琴在文化功能上的“琴者,禁也”和“七善”观本身就是儒道思想的直接体现。道家的修真、出世逍遥、返朴归真思想对中国文化影响也极深。浸润于这样的文化,古琴逐渐演变成精致的文人音乐,故有“文人琴”之称,古琴中所蕴含的与中国文人所崇奉的中国文化精神是一脉相承的。《老子》“淡兮其无味”的思想被阮籍、嵇康、白居易、周敦颐、徐上瀛等人吸收、发展,在音乐思想上形成对“淡和”之乐的崇尚,限制了古琴音乐风格的多样性,对古琴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消极影响;《老子》“大音希声”的思想则为陶渊明、白居易、薛易简等人所继承,使崇尚“希声”之境成为众多琴人追求的目标;老、庄对自然之美的推崇为嵇康、陶渊明、李贽等多人继承,使古琴思想重视人和自然的联系,追求人和自然的统一;庄子以自由为美、音乐可自由表达感情的思想又被嵇康、李贽等人发展,提倡音乐要成为人们抒发心声的艺术,而不是封建统治的工具;庄子“得意而忘言”的思想被陶渊明等众琴人所继承,使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成了古琴音乐文化中的重要特征。另外,老、庄明哲保身、退隐出世的思想也对琴学思想有一定的影响。

古琴文化与儒家思想密切相关并对中国文化影响深远,中华古琴文化源于早期礼乐文明,古琴之所以为“琴、棋、书、画”四艺之首,有其原因,它对于“德”的追求与“君子以玉比德”高度一致,“琴德”几乎就达到了一种以“琴教”置换“乐教”的惊人效果。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古琴为文人所重,在文人四件雅事“琴、棋、书、画”中居其首,很大程度上成为文人的一种象征物。儒、道思想是文人的精神家园,因此古琴也深受其熏染,古琴不单纯是一件乐器,由于在先秦时期古琴即与“士”偕行,因此不可避免地向“雅”的方向发展,具有了强烈的书斋气质。古琴追求的理想境界是天人合一、物我两忘,在风格上则是返璞归真、崇尚易简、平淡,以寡御众,以虚无恬淡来表现深刻的哲学意涵。古中国最精端文化代表的东方哲学思想如悬日明照、似幽泉润泽,在孕化万般“物态神情”之品种的过程中它既育发了中国特有的古琴艺道,同时它也寄载于这一“琴道”之象摇荡播发着它那心灵宇宙的精博之气。古中国哲学的两大思想支柱——儒、道二家以其卓然相异的思想倾向诱导着人们的基本思想行为。前者倡导着积极入世,以成就着人们的道德生命和社会理想;后者指导着人们遁然出世,以造化人们的自然生命的个体理念。正是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潜移默化地牵引着世世代代的人们的灵魂,它诱发和逼使每个人做出自己的人生选择。无疑这一切必然会在古琴艺道的发展过程中或浓或淡地撩拨出儒、道精神的印痕。这些无论是在古琴的构制、艺道践行还是人们对古琴道的心理期待、品评言论等方面都已给我们留下自由体悟其中审美哲理的广阔空间。

对此我们特从古琴艺道与儒家哲学思想的关系着眼予以阐发。无论是在其琴体的构制、琴乐演奏的形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人文景象等方面无不烙上和洋溢着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中正和平、温柔敦厚的审美情趣与哲学思想。因而,这便导致了在儒家人的眼里艺术的根本是善,美只是占据其次,亦即内容大于形式,故而古有“德成而上,艺成而下”“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的说法也就不足为奇了。其把审美当成道德的附属物,一切艺术之美都必须经过儒家仁爱的尺标和道德的度量方能过关。于是乎,儒家的至善、中正、温厚、庄齐等就成了所有艺术必备的乐道内涵,此为典型的儒家道德型的艺术观。所以《论语》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中道:“琴者,禁也,禁止于邪,以正人心”《琴操》有言“昔伏羲作琴,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这一切都强调的是以道德正人心,以防人伦,所以,孔子说“放郑声,郑声淫。”于是儒家从中庸之道出发,倡导非过度、求中正,超俗追雅,中和不过为美。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古琴世道不能不担负起儒家推行雅乐的社会重任,进而转做成宣传儒家教义的艺术“道具”,因此,促使着古琴世道脱尽浮化以求得中正平和、温柔敦厚的艺术风格。儒家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社会哲学思想其思想基准则是人与社会现实的关系问题,其思想核心则是尚仁爱、美人伦、重教化、善道德,其强调人须积极入世参政、改造社会、完善自我。儒家推崇的理想人格是温柔敦厚,而其核心是儒家的仁爱、礼智。而获得这一人格品质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充分领略那具有和谐优雅的音乐“文本”,方能得其堂奥。这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言:“乐其可知也。始作,翁如也。从之,纯如也,激如也,绎如也。以成。”只有在这种和谐、清晰而丰富的乐音的享用中达至儒家人格的“和顺积中,而瑛华发外”的精神圆融之美。难怪当年的孔子赞叹曾点由鼓瑟以展现出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人格理想和艺术境界。作为古典音乐的精粹代表——古琴世道对此有着不可替代的“丰功伟绩”。如古人徐青山在《溪山琴况》中道:“诣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在《太古遗音·琴制尚象论》中曰:“琴者,禁也。禁诸邪而存正。故琴为圣贤之乐,动天地而感鬼神。琴之妙理,莫大乎是”。这里所说的和谐柔美不仅是一个琴之形式美的问题,而且更是一个内容确定的要题。古儒贤哲张扬着“乐者天地之和,礼者天地之序”的乐礼和合一家的仁政思想,因此,逼使古琴瑟之乐必然要在其内在机理上与儒家完全实现吻合,惟其如此才能真正演奏出古琴之乐的美好旋律。

第2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一、李贽的主情音乐思潮

李贽是明朝中期的启蒙思想家,也是中国三大启蒙思想家之一。他和嵇康一样有着坚强的反名教、追求自由的精神,《焚书,读律肤说》一书集中体现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他的理论以童心说为基础,他认为一切美与艺术都必须要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要具有独创性和个性的彰显。他的美学思想纲领是:以自然为美强调内容上不被天和礼束缚,形式上不被成规制约而能自由发展。提出发于情性,由乎自然以反抗儒家思想倡导的发乎情,止乎礼的音乐美学思想。李贽还针对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提出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的说法,主张把琴由禁欲主义之工具转变为自由抒发性情之手段。他既肯定和继承儒家思想中关于音乐表情特征的思想,反对道家的无情和禁欲主张,又继承发扬了道家法天贵真,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批判精神,反对儒家思想禁锢人性,禁锢音乐的礼制。主张解放音乐个性自由地表情达意,他继承先秦时期业已有之的音乐可以沟通天人的说法和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感、性格的合理科学的音乐心理思想。同时,李贽也继承儒家和的音乐思想,提出琴贵和,育性情之说。指出琴和关键在于:音意和 ,指音和,弦指和,并且进一步指出辩之在指,审之在听的原则。肯定听觉与心理之间的关系。李贽的音乐美学思想作为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最完美体现,从其主张来说仍然没有跳出我国古代以儒道两家为思想主体的音乐美学思想范畴。但是从其所处的时代来看,他所提出的抒发真性情,形式自由,内容创新的主张,反映了在君主专制强化,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明清音乐美学思想在封建文化总体走向衰落背景下的一次回光返照。

二、徐上瀛的音乐美学思想

第3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关键词:先秦 音乐思想 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胚胎”和“萌芽”时期,作为伦理学的“德”的观念发韧于夏代,中经殷周和春秋战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思想,是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上有着重大影响的时期。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在对音乐文化的阐释中,先秦音乐思想凸显了中国传统音乐深厚的伦理意蕴。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德”具有总摄诸体、兼收并蓄的意义及功能。尤其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从先秦典籍《论语》、《左传》到汉代《礼记·乐记》,从战国末期孟子、荀子的《乐论》到魏晋秘康的《声无哀乐论》,以迄于唐、宋、元、明、清,历代乐论、笔记、诗词、小说、曲论、唱论,无不浸润着“德”的观念。谨遵道德规范,乃是中国古代音乐伦理、政治、美感和形态的最高理想。

      一、先秦时期的音乐伦理思想著述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精神与音乐艺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中国传统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传统艺术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格的完成。先秦时期思想家学派繁多,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就了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先秦典籍、诸子百家的著述、先秦考古文献(包括出土的文献如“简犊”“帛书”及“铭文”等)、文物实物资料是研究先秦音乐思想史料的主要来源。这些文献史料如儒家孔子的《论语》,孟子、荀子的《乐论》及《周易》“象”,《周丰山“春官宗伯·大司乐”,《尚书》“尧典”、“皋陶漠”,《礼记》等经典;墨家的墨子《三辩》、《非乐上》、《非儒朴和《公孟》;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鞍《商君书》、韩非子;杂家的《管子》、《吕氏春秋》、《列子》、《国语》、《左嘟(先秦史书);以及汉代的《史记》 ,《乐记》(后人记载的先秦历史资料)等均载有一定的论乐文字。

    第一个提出较系统的作为伦理学道德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他是儒家的开创者、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在先秦,崇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显学”;以孔子为宗师,孟子和荀子继承和发展的儒家学派建立了一个以“仁”“和”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墨家学派的开创者是墨翟,与儒家并称为“显学”,他们兴起聆儒家学派之后,但所持思想观点与儒家学派针锋相对,是儒家的反对派。在文艺生活中,墨家认为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是应当统一的,违背道德的娱乐享受应该禁止:法家音乐伦理思想出现于先秦,以商较和韩非为主要代表,其核心观点是“不务德而务法”,片面强调社会作用,否认了道德的社会作用。尽管法家的“法治”理论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其“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被否定,因此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孔子及其前的音乐思想是儒道两家音乐思想的共同源头,以老子为最早代表的道家出现于春秋末期,是兼采儒墨而又批评儒半的一个学派,老子和庄子为其主要代表,“道”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核心。

    先秦时期丰富多样的音乐生活中,产生了许多很有价值、影响至今的音乐理论思想。诸子就音乐伦理思想的论述相互对立,亦各具其思想之精要,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堪称音乐史上思想繁荣的鼎盛时代。因为封建主义宗法等级统治的需要,儒道两家思想贯穿了2000多年中国发展史,称为这个涣映大国数千年的土流思想而影响于后世,其重要性远在其他各家之上。

          二、对儒家音乐思想的伦理分析

    在早熟的中国传统文化里,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民族的理性精神中内涵着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识,儒家文化传统是建筑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仁”成为中国哲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于是,在认同音乐给予人的快乐的同时,将它与“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强调音乐的美与伦理道德的“仁”相统一。因此儒家音乐思想的价值取向以伦理道德为核心,在音乐中极力表现对人的重视和以人为中心,这些特点吸引了许多文化学家的眼球,被他们视为一种人文主义文化,他们认为在儒家音乐文化里,人的主体性是完全与伦理道德结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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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的。因此音乐作品的创作也从“仁”出发,为“仁”服务;“正乐”、“靡靡之音”、“郑卫之音”等术语亦可以不加解释的用于音乐批评,并分别指称处于不同伦理地位的音乐。

    儒家传统音乐文化强调礼乐一体,认为音乐与伦理相通,所谓“礼者为同,乐者为异。同者相亲,异则相敬”。《中庸》亦提到“尊德性而道学问”,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音乐教育历来主张以“德为美”。《周礼·春官宗伯》说:“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孔子曾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之言。孟子《公孙丑上》说:“闻其乐而知其德,’,这些言语都将音乐与仁德联系起来。“德生礼,礼生乐”,从“德”到“礼”、“乐”,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礼乐被儒家视为德的表征。“六艺”是西周时期学校教育的六门课程,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礼:包括政治、历史和以“孝”为根本的伦理道德教育。乐属于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诗歌和舞蹈。其中,礼乐代表西周的意识形态,是决定教育的贵族性质的因素。乐的主要作用是配合礼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礼重点在于约束子弟们外表的行为,乐重点在于调和子弟们内在的感情。

    孔子开创了儒家的音乐伦理理论,建立起情感与伦理道德、个人与社会和谐的音乐思想,影响了整个封建时代音乐思想的发展,使中国古代思想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时期。这些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中都有具体体现。第一:“乐之教化在于道德”—即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文质彬彬”是孔子的审美思想。“文”即文采,指一个人要注重礼乐即音乐文化修养;“质”即实质,指一个人的仁义之道及伦理品德。孔子认为:一个人没有礼乐修养就显得气质不佳,但只有礼乐修养而缺乏仁义之道的伦理品德便是一种虚饰;所以他还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异,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具有礼乐修养与仁义之道的品德才是完美的人,只有人的身心得到全面发展才是文质协调。第二:“道德之内涵在仁”—即音乐要贯注“仁”的道德内涵,孔子认为“乐”可以感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仁义礼道,从而发展为君子。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意思是说: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礼?人如果没有仁爱,讲什么乐?说的是外在形式的礼乐,都应以内在心理情感为真正的凭依,否则只是表象而已。由此可见,孔子的观点非常明确:礼乐的本质是“仁”,为人“不仁”,便无从对待礼乐。孔子在哲学上崇尚中庸之道,艺术上提倡中和之美泪而胃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将中庸之道运用于音乐并将情感的因素统一起来,避免因突出某一因素而抹杀另一因素的片面性,这无疑是符合音乐艺术的内在规律。

第三:“尽善尽美的和谐”—即音乐形式与内容、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认为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他评价音乐的标准是“善”和“美”。所谓“善”是指内容的完善,“美”是指音乐的形式美好、动听;二者能完美结合就尽善尽美了。这就将音乐的内容与形式和“礼”、“仁爱”结合起来了。他在齐国观听古乐舞《韶》后,认为获得了一次很高的艺术享受,以致“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韶》尽美矣,又尽善也!”但接着评价另一部古典乐舞《武》时却说:“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他推崇《韶》,并要求乐应合乎礼的规范。他断言,歌颂舜帝功德的《韶》乐的内容和形式都达到了高度统一。而《武》这部反映武王灭商兴周事迹的乐舞,虽欣赏起来很美,但过多表现征伐的武力行为,未能完全做到仁爱,所以“未尽善也”。而《韶》乐则是赞颂舜帝德治的内容,符合了孔子的政治主张。因此,孔子在正乐时说:“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将符合他思想的《韶》乐推崇到了崇高的地位。在此孔子是以他的道德标准作为音乐舞蹈的判断尺度。孔子在充分肯定美的形式前提下,强调内容与形式、情感与道德的统一。孔子的“尽善尽美”的主张是对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音乐艺术特征的认识和审美评价的一次飞跃。,孔子对音乐本质的认识非常清楚地强调音乐审美与情感及道德相结合。故历来的儒家音乐既维护“礼”,又满足感官的愉悦。使教育通过艺术表现出来,人的情感在正常发泄时又能受到教育,得到精神与道德的升华,教育也通过审美而获得体现;即所谓的“寓教于乐”;从而形成了儒家的“乐感文化”。

第4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关键词】三代;礼乐文化;古代美学

中国的审美文化源远流长。夏商周三代建立了朝廷美学体系,它统建筑、器物、服饰、典章制度为一体,构成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朝廷美学体系大部分被秦的大一统所继承和发展。“这一主体是以建筑和服饰为核心的政治—审美世界,以仰观俯察为主体的审美观照方式,以视、听、味并重的整合性审美感受,影响了从秦到清的整个历史,也是构成中国美学特色的重要部分之一。” [1]

中国古代“礼”的概念起源很早,在孔子的《论语》中就提及。如在《为政》:“殷因于厦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2]又如在《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殷礼吾能言之。” [2]由此可知,在夏殷之前就存在“礼”。对于三代而言,“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

一、儒家美学思想

儒家以孔子为首的美学思想表现了道德规范与审美意识的相互融合的人生艺术化的思想路径。孔子的思想曾被礼教替代。“礼,最初指祭神的器物和仪式,西周时已含有规范和礼治思想,后来逐渐把礼从仪式中区别出来,发展成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奴隶主贵族等级制度和以奴隶主贵族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 [3]

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的东周时代,自小受鲁文化的熏陶,崇尚恢复周礼,希望以此来建立一个有序和谐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孔子把“仁”注入了礼文化中,试图建构一个以“仁爱”为核心,以“孝悌”为根本,以“忠恕”为根本,以“复礼”为目的的政治、伦理、哲学合一的思想体系。孔子认为,礼乐文化不仅仅探讨什么是人生,而且还探讨规范、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

在此基础上孔子提出了美善合一的礼乐文化理想,如孔子《论语·八佾》中认为《韶》是“尽美矣,又尽善也。”认为《武》是“尽美矣,未尽善也。”“礼乐文化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基本格调,礼乐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就是美和善的统一。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礼乐教化的深入,善成了美的核心,成了美所追求的最高理念。” [4]

善,就是一种社会功利价值。对人而言,美的形式和善的内容的统一,是要符合礼乐教化的标准。孔子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2]

二、《礼论》和《乐论》

荀子是战国哲学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其关于“礼乐”论的著作有《礼论》和《乐论》。

荀子的《礼论》是一本探讨人的生死问题的书。在大前提礼的根本“天地君亲师”,礼的主要内容是“祭礼”和“丧礼”。举行“祭礼”是为了祭奠祖先,进而显示现实生活中的人生命的存在,以此突出历史的深厚,未来的遥远。举行“丧礼”,则是突显一种生命的张力,“视死如生,视亡如存”的精神。人从而在“祭礼”“丧礼”之中发现生命的永恒的价值。荀子追求这种视生死终始若一的境界。人遵循礼,故而能区分吉凶、贵贱、亲疏。

《乐论》提出“美善相乐”的音乐美学思想,我们可以从两个主要的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艺术具有引导志向、陶冶性情的作用,换言之,艺术之美是人格完善的手段和工具。……另一方面,理想人格既是一种道德的境界,也是一种审美境界。” [5]

《乐礼》中美和善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是礼与乐之间的关系。“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穷本极变,乐之情也;著诚去伪,礼之经也。”音乐抒发的是人内在的情感,注重对人性情的陶冶,礼是维护社会群体等级差异,和谐一致。社会群体中的人通过积极向上纯洁的音乐,使人内心纯净、行为端正,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这也就是说,只有产生善的效果的艺术才是美的艺术。

三、《乐记》

《乐记》是东周时期儒家艺术理论的总结性的著作。作为儒家学说的经典著作,不仅反映了儒家的思想,而且强调

了音乐不同于德育和智育,对后世中国古代审美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对审美理论的影响主要有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和感物动情的主体特征。通过音乐可以使人民移风易俗,性情得到净化,达到社会安宁。音乐和“礼”相辅相成,可以使君臣父子关系井然有序,和睦相处。

《礼记》认为音乐的本质特征是“和”与“情”。中国古代美学十分注重“和”的概念。它又包括两个方面,一、协调、相融和恰到好处。即在处理天人关系,人与人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中,寻找最好方式和位置。《中庸》:“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二、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成。

《礼记》的和谐理论,就是“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所不能免也。”这种天人合一的和谐观点,对后来的古代美学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对刘勰的《文心雕龙》,他认为‘文’不只人才有,天象地形为天地之文,‘傍及万品,动植物皆文’(《原道篇》),而人类是茫茫宇宙的一个有机部分,又分万物之灵,自然也就有自己的文。音乐,是由人感知外物而生情,反过来又从情感上打动人。这种感情可以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乐记》提出“以道制欲”说,“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所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广乐以成其教,乐行而民乡方,可以观德矣。” [6]

《乐记》揭示了人的内心和外物之间的反映关系,人可以通过音乐来陶冶性情,最终达到知礼乐、明伦理的境界。这也是中国古人秉持的“安身立命”之道。对后世中国人为人处世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结 语

三代礼乐文化,是古人将“礼教”和“乐教”并提而形成的教化体系。孔子崇尚周礼,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这种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理念,对中国政治文化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中国古代美学。三代礼乐文化对中国后世美学产生重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儒家美学。儒家以孔子为首的美学思想表现了道德规范与审美意识的相互融合的人生艺术化的思想路径。孔子认为,礼乐文化不仅仅探讨什么是人生,而且还探讨规范、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荀子在《礼论》中提及“丧礼”和“祭礼”,进而提出追求视死如生始终如一的人生境界。在《乐论》中,他提出“美善相乐”的音乐美学思想。他认为音乐对人的教化作用,纯洁的音乐可以使人内心纯净、行为端正。《乐记》不仅反映了儒家的思想,而且强调了音乐不同于德育和智育,对后世中国古代审美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对审美理论的影响主要有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和感物动情的主体特征。

【参考文献】

[1]张法.中国美学史[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2]孔子.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6.

第5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关键词:先秦 音乐思想 伦理思想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胚胎”和“萌芽”时期,作为伦理学的“德”的观念发韧于夏代,中经殷周和春秋战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思想,是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上有着重大影响的时期。由于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在对音乐文化的阐释中,先秦音乐思想凸显了中国传统音乐深厚的伦理意蕴。

    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德”具有总摄诸体、兼收并蓄的意义及功能。尤其作为中国音乐思想中一个最为重要、最核心的观念,从先秦典籍《论语》、《左传》到汉代《礼记·乐记》,从战国末期孟子、荀子的《乐论》到魏晋秘康的《声无哀乐论》,以迄于唐、宋、元、明、清,历代乐论、笔记、诗词、小说、曲论、唱论,无不浸润着“德”的观念。谨遵道德规范,乃是中国古代音乐伦理、政治、美感和形态的最高理想。

      一、先秦时期的音乐伦理思想著述研究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伦理精神与音乐艺术之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中国传统道德所追求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艺术的境界,传统艺术又在潜移默化中促进人格的完成。先秦时期思想家学派繁多,在思想领域中产生了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局面,成就了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一页。先秦典籍、诸子百家的著述、先秦考古文献(包括出土的文献如“简犊”“帛书”及“铭文”等)、文物实物资料是研究先秦音乐思想史料的主要来源。这些文献史料如儒家孔子的《论语》,孟子、荀子的《乐论》及《周易》“象”,《周丰山“春官宗伯·大司乐”,《尚书》“尧典”、“皋陶漠”,《礼记》等经典;墨家的墨子《三辩》、《非乐上》、《非儒朴和《公孟》;道家的《老子》、《庄子》;法家的商鞍《商君书》、韩非子;杂家的《管子》、《吕氏春秋》、《列子》、《国语》、《左嘟(先秦史书);以及汉代的《史记》 ,《乐记》(后人记载的先秦历史资料)等均载有一定的论乐文字。

    第一个提出较系统的作为伦理学道德学说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他是儒家的开创者、春秋末期的大思想家和教育家。在先秦,崇奉孔子学说的学派被称为“显学”;以孔子为宗师,孟子和荀子继承和发展的儒家学派建立了一个以“仁”“和”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现;墨家学派的开创者是墨翟,与儒家并称为“显学”,他们兴起聆儒家学派之后,但所持思想观点与儒家学派针锋相对,是儒家的反对派。在文艺生活中,墨家认为艺术的美与道德的善是应当统一的,违背道德的娱乐享受应该禁止:法家音乐伦理思想出现于先秦,以商较和韩非为主要代表,其核心观点是“不务德而务法”,片面强调社会作用,否认了道德的社会作用。尽管法家的“法治”理论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其“不务德而务法”的原则在以后的封建社会中被否定,因此对后世并无显著影响。孔子及其前的音乐思想是儒道两家音乐思想的共同源头,以老子为最早代表的道家出现于春秋末期,是兼采儒墨而又批评儒半的一个学派,老子和庄子为其主要代表,“道”是道家音乐伦理思想的核心。

    先秦时期丰富多样的音乐生活中,产生了许多很有价值、影响至今的音乐理论思想。诸子就音乐伦理思想的论述相互对立,亦各具其思想之精要,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堪称音乐史上思想繁荣的鼎盛时代。因为封建主义宗法等级统治的需要,儒道两家思想贯穿了2000多年中国发展史,称为这个涣映大国数千年的土流思想而影响于后世,其重要性远在其他各家之上。

第6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关键词】传统美学思想;儒家;道家;墨家

音乐美学是试图阐明作为艺术作品的音乐的特殊审美本质的学问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则是阐明中国的传统音乐的特殊审美本质的学问,对音乐美学的思考,暗含于音乐学中。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古代的统治者和许多思想家都狠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美与善相统一的音乐标准在我国的音乐美学思想产生得很早,可追溯到两千八百年前的西周末年,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五个历史时期: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时期(萌芽期),春秋末年至战国末年时期(百家争鸣期),两汉时期、魏晋隋唐时期和松宋元明清时期(成熟期)。其中在春秋末年至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是中国美学思想以及人文思想最活跃的时期,诞生了儒家、道家、法家、墨家、等思想,人们对“美”的认识和审美意识也在逐渐深化,这些思想方式、行为方式都深刻的影响着每一代华夏儿女,直至今天,我们也没脱离儒道的思想。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善、和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在音乐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侧放在第二位。儒家代表人物是孔、孟、荀,都各自提出音乐美学的观点。作为儒家创始人的孔子,也十分重视对音乐的学习和鉴赏,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提出“尽善尽美”,“思无邪”,“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理想和标准,还相应提出“乐则《韶》,《舞》,放郑声”的音乐整顿的主张。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在《论语》中,孔子“美善合一”的主张奠定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道德渗透进音乐的同时也使音乐在“美”的基础上,融合“善”,达到“美善合一”。孔子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在政治上崇尚“以政以德”,提倡“理治”重礼、乐的政治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承认音乐有思想性和艺术性,以“善”和“美”来评价音乐,凡合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推崇以歌功颂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之肉味”的故事。孔子认为音乐家可以反映人民的痛苦和欢乐,但在感情上必须受到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伦理准则,强调内容也形式要统一,推崇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音”,不免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偏见。他认为,音乐美石作为一种艺术的范畴来与“善”相对应的,而道德范畴所包括的,是大家所熟悉的“仁义礼智信”等儒家理论学说,音乐以艺术的形式帮助道德实施其教化作用,道德同时也渗透进音乐,使音乐在“美”的基础上,融合“善”,达到“美善合一”的境界,于是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孔子在美学方面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他以“美善合一”的主张奠定了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其“美善合一”的观点,是深刻而成熟的音乐美学观点。

孟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儒家大师之一,他以孔子的继承自居,对孔子的仁义学说作了创造性的发挥,对其孔乐思想虽论之简略,也表明他对音乐的维护态度很鲜明,孟子的音乐教育思想将伦理道德完善与礼乐的实施, 尤其是乐的情感体验结合在一起, 从而将伦理道德的实现纳入到乐教的轨道,寓教于乐,寓理义于情感愉悦的体验之中,实现行礼乐教化而成就人善的本性与人格的完满。正如孟子所说: 些微乐之实: 乐斯二者, 乐则生矣, 生则恶可已也? 恶可已也, 则不知足之蹈之, 手之舞之!可以看出, 这些主张十分清楚地表明了他对音乐教育的基本看法。他认为, 音乐教育具有丰富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通过音乐去启迪人、引导人、鼓舞人, 比用单纯的语言进行道德说教作用更大, 也更能打动人心。所以他有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些微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也就是说,既然“仁义”是美的,那么“仁声”自然也就是美的,因此用这个美的“仁声”来教化众人不是比用“仁言”更能深入人心吗?孟子之所以认为仁声要比仁言要更容易感化人、教育人, 究其原因, 则是由于具体的生活实践使他深深体味到, 在高雅而且具有一定道德内涵的音乐氛围中, 人们能够感受到强烈的情感体验和心灵震撼, 这远胜于一切道德说教。这说明了孟子对音乐艺术感染力及其特殊育人功用的充分肯定。

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生性的恶习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而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荀子在世恰逢战国末期奴隶社会行将崩溃,封建社会即将出现的乱世之交,面对当时历史注定了的最贪婪的物欲所激起的最野蛮最残暴的斗争现实,使他深刻地领悟到追求享乐、欲大吞天是出自人的本性,同对也认识到如果人人贪得无厌而得不遏制,天下势必大乱,而继续坚持“非乐”、禁欲的治世方略既违背人的本性,也不能使社会拨乱反正,反而会给社会造成更大的混乱。故而审时度势,顺应时代潮流,以积极进取的现实主义姿态,对墨子的“非乐”主张及其先秦诸子所张扬的节欲、寡欲、禁欲的观念给予了尖锐犀利的抨击与批判。认为欲望是人的生理本能,对声色的需求与满足是人性独有的本质,因而他反复强调“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即人对“乐”(审美)的需求同对其他需求一样是人的天性、本质,是人所共有的。因此,荀子在《乐论》中对人的音乐行为作出了本质的揭示:“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三人的思想是相辅相成的,奠基于孔子,发展于孟子,成熟于荀子,其成熟的标志就是提出“中和,礼乐”的两个美学范畴,足以看出先秦儒家是结合伦理之道来提倡“中和之美”并使它成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审美批评尺度,在中国音乐里,音阶,曲式,旋律的变化等方面表现的淋漓尽致,显得情调文雅心气平和的音乐比比皆是。

二、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自然、天人合一

道家音乐美学思想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中国的音乐文化揉合到了一起,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代表著作老子的《道德经》和《庄子》。其中《道德经》提出“大音希声”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的一个著名论,他认为:最美好的音乐是应使人内心和谐平静,而这种平静又能够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得到陶冶,得到升华。它的核心是自然、虚静,渴望达到“大音希声”的境界,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他认为事物的矛盾变化是由一种被称为“道”的自然法则所支配,他本人处世的态度也为消极态度。在音乐思想上,他认为美拥有两个理想境界:一是此乐无声,无为而自然,朴素而虚静,至善至美,不会由美变丑,是永恒之乐,所以称为“大音”,二是“道生万物”“有生于无”,无声之乐是一切有声之乐的本源,“天上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另一代表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把“无己”“坐忘”作为最高境界,认识到达到这种境界才是与天为一,与道为一,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音乐美的本质表现为人的自然情性,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他的音乐美的准则是自然而不造作,具有朴素的美感。音乐摆脱礼的束缚,合乎自然、合乎人的本性。庄子还认为声音有三种:“人籁”(人为的乐音)、“地籁”(风吹草动的声音)、“天籁”(完全自然的音响),这种音乐“听之不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充满天地,苞裹六极。”

道家既然崇尚清静无为,爱好当然在题材上就偏重于山水美,它的“天人合一”观必然向往宇宙和人的合一,历史上凡道家思想浓厚的人,大多是超然物外的知识分子,他们或寄情山水、自然或借助于自然景物来自我观照,琴曲《梅花三弄》就是一首代表性的作品,她借用了梅花的自然属性,钢筋铁骨的性格,不畏严寒的精神,隐喻知识分子的人格美,用清虚朗畅的泛音,三次出现梅花主题B,穿插A、C、D音乐作为烘托陪衬。梅花的洁身自好,清雅高旷,是作者对人格美的物(乐)化表现,此曲是一首小型套曲,后部带有戏剧性,似梅花笑绽枝头,笑弄风霜,其韵昧令人回响不遗。道家不仅主张自然之美,而且追求境界无限,因此在音乐上就追求”神余言外“和”弦外之音“。同一时代一首咏梅诗句,可和此曲对照,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南朝梁、陈人何逊)。这首乐曲使我们不仅可以见到道家崇高自然,更可以体昧到道家主张自然和人的统一,以自然观照人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观的组成部分。

后人把老子的“大音稀声”和庄子的“至乐无乐”引申为“天人合一,无言之美”的审美理论,是合乎情理的,完全诠释了中国古典美学的虚无和意境等,这种虚无涵纳万有的美学观念,对中国传统艺术影响极大,从先秦到近现代都一直起着主导作用。

三、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非乐

墨子,与儒家的音乐思想相对立的乐派墨子名,生于鲁国,伟大的思想家、博学的学者和政治活动家,他在音乐上竭力反对儒家“以礼乐治天下”的主张,处世态度过于消极,只力求满足最低的生活要求。对音乐的社会作用认识不够全面,墨子认为,音乐艺术既然不能“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且还将必厚敛万民”,只能加重劳动者的负担;音乐不但不可能治理天下,而且“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墨子禁止音乐,他再三强调:“为乐,非也!”意思是,“从事音乐活动是不应该的啊!”

墨子说:“如果是对百姓有利的,那么我是不敢禁止的。”战国时代的君王为了追求糜烂的生活,而大兴歌舞,为了制造乐器而征用大量材料,为了追求音乐的享受而把劳动力男性抓去跳舞和乐,而那种华丽的音乐却不能使百姓得到任何好处,所以墨子极其痛恨这种“音乐吃人”的现象,反对由于对音乐的需要而阻碍生产,坚决要求禁止音乐。此外,儒家宣称音乐可以消弭祸端,使得人们变得高尚,国家昌盛,墨子针锋相对地指出:音乐不能解决当时的三大问题――老百姓没有食物、缺乏衣服、没有休息时间。墨子的“非乐论”是在生产力极不发展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而且又有矛头指向王公大人的特定的针对性,在生存和温饱都得不到保障的时代,墨子反对王公大人演奏音乐,可谓针砭时弊。“非乐”论与其礼乐教化观念随着墨学之成为“显学”而以其激烈的反传统和社会批判精神以及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在战国思想界引起了很大反响,所以在当时,墨家认为音乐是必须被禁止的。但是,也正因为墨子比较自觉地从小生产劳动者的利益出发观察、思考和判断问题,限于小生产劳动者包括其思想代表的社会地位、知识、眼界以及文化教养,这种功利主义又不能不表现得非常狭隘,从而使其对审美与艺术包括礼乐教化问题的看法带有颇为极端的功利主义倾向,由对当时上层社会的审美和艺术活动所集中体现出来的审美活动与社会功利活动、审美价值与实际功用之间的尖锐矛盾无情揭露而走向了对审美和艺术活动的彻底否定。我们说,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任何事物的提出都是根据它所在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发展的,我认为墨子的音乐思想有值得借鉴的一面,也有值得批判的一面。墨子从最根本的人民百姓的利益出发,否定音乐,禁止音乐,这个在当时生产力很低下的社会条件来说是被允许的,因为百姓只有在解决好温饱的情况下才有能力去做其他的。但是墨子的思想很有片面性,没有从长远来考虑。譬如放置今天,如今的人民衣食饱暖早已解决好,经济飞速大发展,所以在这个基础上会去,也有能力去享受其他的,例如音乐,更是要求我们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和谐发展,国家才能真正繁荣。所以作为我们后人来讲,对于墨子的思想,我们要择其正确的一面去发展,择其局限的一面去思考,纠正。在继承墨子思想的同时,我们还需去发展全面化。

综合来说,儒家、道家、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和他们的道德伦理观念结合起来的,赋予音乐审美以新的内涵,提高了音乐的作用,使之不仅作为娱乐的方式和表情达意的方式,还作为传递其思想、道德、伦理主张的重要形式,道德之美与音乐之美的完美融合,人生境界与艺术心情相辅相成。在美学层面上,儒、道、墨是综合先秦诸子百家各种伦理道德学说与音乐做一次交融,产生了其音乐美学思想,音乐是诸子百家安放其思想的场所,思想更重要于场所,运用这一场所实现的是前秦诸子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思想大繁荣大发展。

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就好像是一部篇幅宏大的百科全书,其中先秦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就像是全书的三朵牡丹之花,承载着古代先民的智慧结晶,凝结着几百代人的成熟思想,它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组成部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影响深远,至今为业界所认同的音乐美学原理也源于传统。但作为现代人,固守传统式无为的,只有取传统之精华,结合现代的社会发展,适应时代的变革,才能发展、开拓出新的美学思想。

【参考文献】

[1]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2]朱静.《论语》中的孔子音乐美学思想[J].西安联合大学学报,2004(04).

[3]张亮.从《论语》看孔子喜爱的音乐风格及儒家的乐教思想[J].语文学刊,2010(08).

[4]余艳.从儒家典籍看孔子的音乐道德美学观[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2(06).

第7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论文摘要 古琴艺术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始终占有位尊价高之地位,古琴音乐所表现出的含蓄、淡和、移情之美,代表着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的主流,是中国古典音乐文化的象征。对古代中国的文人来说,“琴”言志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范畴的重要标准之一。

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国整体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导致了中国古代哲学与中国音乐思想有着一体化倾向。宗白华先生说:“就象我们研究西洋哲学必须理解数学、几何学那样,研究中国古代哲学,也要理解中国音乐思想。如果说西方人习惯用数理分析世界的话。中国人则习惯于用音乐诠释世界。

一、儒、道思想对传统音乐的重大影响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奠基于孔子,发展于孟子,成熟于荀子。其成熟的标志是提出“中和”,“礼乐”两个范畴。我国自古就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甚至把它提高到了治乱兴衰的高度,故有“听一国之音乐,知一国之盛衰”的古训。儒家历来看重音乐的“治世”功能,《吕氏春秋·适音》曰:“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礼记·乐记》亦云:“致礼乐之道,举而措之,天下无难矣。”其实,中国的大一统秩序一开始就依赖“礼乐”制度。

儒家代表孔子是一个极爱音乐的人,也是最懂得音乐的人《论语》中记载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小幽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不仅重视音乐的美,更重视音乐中的善。孔子晚年曾将三百篇诗整理得能上管弦演奏,而且合于韶武雅颂之音,作为教化内容之一推向社会。说明他重视音乐的心理教育功能。汉代儒学崇尚天人合一,而音乐的产生正是源自人心对大千世界的感悟而引起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由此,中国的先民认为:“凡乐,达天地之和,而与人之气相接。故其疾徐奋动可以感于心,欢欣侧怆可以察于声。此外。人们还发现:“夫乐作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气既和,反感于人心者也。”即所谓的音乐不但是由人心对大干世界感悟而产生,而且还能反过来以和之声气调理人心。人们借助音乐的调理功能,完善着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欧阳文忠全集》卷七五《国学试策三道第二道》)。儒家思想由于以礼为规范。就必然德重于情,善重于美,道重于欲,古重于今,就必然要求音乐的内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温柔敦厚,形式中正平和,无过无不及,也就是说,在重视道德的宗法社会里,中国人寻找到了以音乐塑造理想人格的方法,进而,便有了“夫乐者,治之本也”的结论。

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主张“致虚疾。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道家主张“无”,是对一切限制的消解,因而走向无限。“无”意味着在真正的自由和平衡中得到的却是无限广阔的“有”。道学这种既辩证又达观的人生哲理,深深影响了中国传统艺术追求空灵而终达玄阔的特点。因此,音乐中讲究用散逸的板式,排斥“繁声”而追求“大音希声”。正是这种人生哲理的体现。道学的这一音乐思想,与它那“无”中求“有”的哲学是一脉相承的。庄子论乐,与老子又不同,他主张“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天地是宇宙里最深微的结构形式。在庄子看来,这最深微的结构和规律也就是他所说的“道”,是运动变化的,像音乐那样。“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这“道”和音乐的境界是“逐丛生林,乐而无形,不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行流散徙,不主常声。充满天地,苞裹六极”。(《天运》)。这“道”是一个五音繁会的交响乐,是充满了浪漫精神的音乐。魏晋时着名的思想家嵇康提出《声无哀乐论》,认为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有自然之道、天地元气所生,认为乐音及其运动形式具有其自然、谐和的本质属性。“和”涵盖了大小、单复、高低、慢快、善恶等对应的因素,这些音乐形式上的变化,归根到底。还是统一于“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养生论。认为音乐与人的养生密切相关,而养生的最高境界就是个体的情怀超越于具体哀乐的极度自由的“平和”境界。因此,道家崇尚自然,反对束缚,思想中蕴含着解放人性、解放艺术的积极因素,其音乐的特点更多的显现出恬淡、平和之美。

二、中国古代文人的琴学审美观志

中国古琴音乐是具有深刻历史文化背景的一门艺术。它以多重美的高尚品质。给人以无限的追求。故嵇康称“众器之中。琴德最优,故缀叙所怀,以为之赋”。在中国古代,古琴一直被称为绿绮、丝桐、瑶琴。隋唐以后,因其历史久远而被称为古琴。古琴艺术之所以能独树一帜而备受推崇,除“琴德最优”外,还有以其音乐的特质能顺乎音声自然之“中和”,以及符合中华传统文化中追求意境、崇尚内在和寓意含蓄之美的特征。所以。在古代的文人眼里,“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因此。古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尤其是在“土”阶层的文化生活中,始终以其强调平其心、善其事、美其物而占有重要的位置,所以,古人称“鼓琴之士,志静气正,则听者易分”。

“志静气正”之“志”,古人早有解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称“志”为“意也”。而《诗序》则将“志”解释为“心之所之也”。《礼记·少仪》却说:“‘意与,志与,’意则可问。志则可否。(注)意,正事也。志,私意也。”,此之“私意”实际是指人的自我之志。从美学的观点看,“志”的范畴是兼有个体与整个人类理想和自由意志内聚的两个方面,其恒久的生命力主导着个体的理想和自由意志。与中国文化的生命运动构成一种永无止境的默合关系,这种关系使“‘志’潜在地制导着心灵的双向运动,赋予审美活动以理想性、超越性、它在个体人格修养中居于基础地位,从根本上推动艺术家进行创作,并制约着气、骨、意境等的形成”。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述了孔子习琴时与师襄子的一段对话,其中涉及到了有关“志”的意义范畴:“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虽然。司马迁并未提及孔子所奏何曲。但从孔子所说的“习其曲”、“得其志”、“得其为人”中可以看出。他是将鼓琴当做人格培养和精神升华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在中国的古代,文人和艺术家是合二为一的。因为,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以风雅自铸人格的文人士大夫,始终把琴棋书画作为自己人生的旅途中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此而努力实践着自己的理想。从这种意义上讲,“志”可以说中国古代文人灵魂深处潜藏着的“真我”的聚集。这种“真我”的聚集是以“自”为中心,也可称为“自我”的另外一种表述。所谓“自我”是以“自”为核心。正如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卷一》中所说:“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3]。依据王氏之意。我们可以看到个体人对“自我”存在着普遍的心理追求,而这一追求常常在中国文人的仪态和乐风中表现出了某种“自由化”的外显。而这种

对“自由化”的憧憬和向往被北大教授熊伟先生解释为“由自”,其本质就是“任志”。所谓的“任志”实指“持道任志”,即按余英时先生的说法是为了确切保证士的个体足以承担精神修养能够成为关键性的活动,而以自任者为其最大。由于客观的凭借是如此的薄弱,所以他们除了精神修养之外。没有什么可靠的保证足以肯定自己对于“道”的坚持。因此,从孔子开始,“修身任志”即成为古代文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修身”最初源于古代“礼”的传统,是外在的修饰,而“任志”则成为一种内在的道德实践,其目的和效用是与重建政治社会秩序相联系的。“从发生的历程说,这种内求诸已的路向正是由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外在凭借太薄弱才逼出来的”。这也就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多是通过琴来表“志”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琴音乐是具有深刻历史文化痕迹的一门艺术。它不仅有众多的琴家和作品传世,更有丰富的琴论文献留存。从先秦时的《诗经》、《左传》到明清时的《溪山琴况》《琴学粹言》,它们勾勒出了传统古琴音乐及发展脉络。纵览这些文献,我们不难发现古琴音乐及其音乐思想与儒、释、道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此后,儒、释、道三家思想均对传统古琴音乐的发展产生了影响。如:“琴者,禁也”,“攻琴如参禅”,“琴者,心也”等观念,分别体现了儒、释、道对古琴艺术的态度和古琴音乐的审美价值取向。但无论他们在形而上方面有着多么大的分歧,而琴言志的思想却基本是一致的,这充分体现出古琴音乐艺术从其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人的“志”都具有一定的诠释作用和意义。

第8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论文摘要 古琴艺术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始终占有位尊价高之地位,古琴音乐所表现出的含蓄、淡和、移情之美,代表着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的主流,是中国古典音乐文化的象征。对古代中国的文人来说,“琴”言志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范畴的重要标准之一。

    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国整体文化中的特殊地位,导致了中国古代哲学与中国音乐思想有着一体化倾向。宗白华先生说:“就象我们研究西洋哲学必须理解数学、几何学那样,研究中国古代哲学,也要理解中国音乐思想。如果说西方人习惯用数理分析世界的话。中国人则习惯于用音乐诠释世界。

    一、儒、道思想对传统音乐的重大影响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奠基于孔子,发展于孟子,成熟于荀子。其成熟的标志是提出“中和”,“礼乐”两个范畴。我国自古就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甚至把它提高到了治乱兴衰的高度,故有“听一国之音乐,知一国之盛衰”的古训。儒家历来看重音乐的“治世”功能,《吕氏春秋·适音》曰:“凡音乐,通乎政而移风平俗者也。俗定而音乐化之矣。”《礼记·乐记》亦云:“致礼乐之道,举而措之,天下无难矣。”其实,中国的大一统秩序一开始就依赖“礼乐”制度。

    儒家代表孔子是一个极爱音乐的人,也是最懂得音乐的人《论语》中记载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小幽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中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不仅重视音乐的美,更重视音乐中的善。孔子晚年曾将三百篇诗整理得能上管弦演奏,而且合于韶武雅颂之音,作为教化内容之一推向社会。说明他重视音乐的心理教育功能。汉代儒学崇尚天人合一,而音乐的产生正是源自人心对大千世界的感悟而引起的“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由此,中国的先民认为:“凡乐,达天地之和,而与人之气相接。故其疾徐奋动可以感于心,欢欣侧怆可以察于声。此外。人们还发现:“夫乐作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气既和,反感于人心者也。”即所谓的音乐不但是由人心对大干世界感悟而产生,而且还能反过来以和之声气调理人心。人们借助音乐的调理功能,完善着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欧阳文忠全集》卷七五《国学试策三道第二道》)。儒家思想由于以礼为规范。就必然德重于情,善重于美,道重于欲,古重于今,就必然要求音乐的内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温柔敦厚,形式中正平和,无过无不及,也就是说,在重视道德的宗法社会里,中国人寻找到了以音乐塑造理想人格的方法,进而,便有了“夫乐者,治之本也”的结论。

    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主张“致虚疾。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道家主张“无”,是对一切限制的消解,因而走向无限。“无”意味着在真正的自由和平衡中得到的却是无限广阔的“有”。道学这种既辩证又达观的人生哲理,深深影响了中国传统艺术追求空灵而终达玄阔的特点。因此,音乐中讲究用散逸的板式,排斥“繁手淫声”而追求“大音希声”。正是这种人生哲理的体现。道学的这一音乐思想,与它那“无”中求“有”的哲学是一脉相承的。庄子论乐,与老子又不同,他主张“视乎冥冥,听乎无声,冥冥之中,独见晓焉,无声之中,独闻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天地是宇宙里最深微的结构形式。在庄子看来,这最深微的结构和规律也就是他所说的“道”,是运动变化的,像音乐那样。“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这“道”和音乐的境界是“逐丛生林,乐而无形,不挥而不曳,幽昏而无声,动于无方,居于窈冥……行流散徙,不主常声。充满天地,苞裹六极”。(《天运》)。这“道”是一个五音繁会的交响乐,是充满了浪漫精神的音乐。魏晋时着名的思想家嵇康提出《声无哀乐论》,认为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有自然之道、天地元气所生,认为乐音及其运动形式具有其自然、谐和的本质属性。“和”涵盖了大小、单复、高低、慢快、善恶等对应的因素,这些音乐形式上的变化,归根到底。还是统一于“和”。《声无哀乐论》的直接理论基础是养生论。认为音乐与人的养生密切相关,而养生的最高境界就是个体的情怀超越于具体哀乐的极度自由的“平和”境界。因此,道家崇尚自然,反对束缚,思想中蕴含着解放人性、解放艺术的积极因素,其音乐的特点更多的显现出恬淡、平和之美。

    二、中国古代文人的琴学审美观志

    中国古琴音乐是具有深刻历史文化背景的一门艺术。它以多重美的高尚品质。给人以无限的追求。故嵇康称“众器之中。琴德最优,故缀叙所怀,以为之赋”。在中国古代,古琴一直被称为绿绮、丝桐、瑶琴。隋唐以后,因其历史久远而被称为古琴。古琴艺术之所以能独树一帜而备受推崇,除“琴德最优”外,还有以其音乐的特质能顺乎音声自然之“中和”,以及符合中华传统文化中追求意境、崇尚内在和寓意含蓄之美的特征。所以。在古代的文人眼里,“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因此。古琴音乐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尤其是在“土”阶层的文化生活中,始终以其强调平其心、善其事、美其物而占有重要的位置,所以,古人称“鼓琴之士,志静气正,则听者易分”。

    “志静气正”之“志”,古人早有解释。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称“志”为“意也”。而《诗序》则将“志”解释为“心之所之也”。《礼记·少仪》却说:“‘意与,志与,’意则可问。志则可否。(注)意,正事也。志,私意也。”,此之“私意”实际是指人的自我之志。从美学的观点看,“志”的范畴是兼有个体与整个人类理想和自由意志内聚的两个方面,其恒久的生命力主导着个体的理想和自由意志。与中国文化的生命运动构成一种永无止境的默合关系,这种关系使“‘志’潜在地制导着心灵的双向运动,赋予审美活动以理想性、超越性、它在个体人格修养中居于基础地位,从根本上推动艺术家进行创作,并制约着气、骨、意境等的形成”。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记述了孔子习琴时与师襄子的一段对话,其中涉及到了有关“志”的意义范畴:“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虽然。司马迁并未提及孔子所奏何曲。但从孔子所说的“习其曲”、“得其志”、“得其为人”中可以看出。他是将鼓琴当做人格培养和精神升华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在中国的古代,文人和艺术家是合二为一的。因为,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以风雅自铸人格的文人士大夫,始终把琴棋书画作为自己人生的旅途中重要组成部分,并为此而努力实践着自己的理想。从这种意义上讲,“志”可以说中国古代文人灵魂深处潜藏着的“真我”的聚集。这种“真我”的聚集是以“自”为中心,也可称为“自我”的另外一种表述。所谓“自我”是以“自”为核心。正如王夫之在《读四书大全说·卷一》中所说:“所谓自者,心也,欲修其身者所正之心也。盖心之正者,志之持也。”[3]。依据王氏之意。我们可以看到个体人对“自我”存在着普遍的心理追求,而这一追求常常在中国文人的仪态和乐风中表现出了某种“自由化”的外显。而这种对“自由化”的憧憬和向往被北大教授熊伟先生解释为“由自”,其本质就是“任志”。所谓的“任志”实指“持道任志”,即按余英时先生的说法是为了确切保证士的个体足以承担精神修养能够成为关键性的活动,而以自任者为其最大。由于客观的凭借是如此的薄弱,所以他们除了精神修养之外。没有什么可靠的保证足以肯定自己对于“道”的坚持。因此,从孔子开始,“修身任志”即成为古代文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修身”最初源于古代“礼”的传统,是外在的修饰,而“任志”则成为一种内在的道德实践,其目的和效用是与重建政治社会秩序相联系的。“从发生的历程说,这种内求诸已的路向正是由于中国知识分子的外在凭借太薄弱才逼出来的”。这也就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多是通过琴来表“志”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9篇:古代儒家音乐思想范文

关键词:《溪山琴况》;音乐美学;表演艺术

中图分类号:J609 文献标识码:A

《溪山琴况》(以下称《琴况》)作于1641年前,是明末清初著名琴家徐上瀛(约公元1582―1662年,名欲,别署青山)所著,被人们誉为与《乐记》、《声无哀乐论》同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上的三部重要著作。《琴况》在总结前人琴学理论的基础上,仿照司空图“二十四诗品”而提出的琴乐审美范畴,即“和、静、清、远、古、澹、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二十四况。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古琴表演艺术理论,在阐述古琴表演艺术理论的同时涉及到音乐美学思想,其音乐美学思想继承了儒家,并接受了道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影响,是周敦颐(公元1017―1073,北宋哲学家,宋明理学创始人)“淡和”审美观的继承与发挥。在古琴表演艺术理论方面,是前人琴乐艺术理论的总结和发展。是古琴音乐美学思想之集大成者,对清代琴论与古琴艺术有重大影响,对当今器乐教学与演奏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古琴艺术在中国文化中的人文价值,不仅仅是一种音乐艺术,更是历代文人生命境界的表征。研究古琴艺术的审美思想必须研究中国文人审美思想的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进入奴隶社会后,没有象古希腊奴隶社会一样,有高度的商品发展、社会的分裂与对立。而是象范文澜《中国通史》中所讲“生产力并不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剧烈变化,对旧传公社制度,破坏是有限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社会的外壳”。农业性和宗法性,成为中国奴隶社会乃至后来封建社会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领域的两个突出特点。这种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突出宗派秩序的人际政治,使具有地理环境、时代环境等种种特殊性的中国,长期稳定和充分发展,使整个封建社会达到了高度的内部平衡。造成了一个等级森严,上下相维,皆安其位的中国古代社会。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什么个性解放的企图、追求、竞争、异端都不会形成一定影响。中国文人知识丰富、有远见、修养高并且善辩,但在长期封建思想的重压下,只能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附庸,很难走上群体独立之路。因此,对于中国古代文人来说,所谓荣辱贵贱,功名利禄,地位官场,美女金钱……都不过是过眼云烟,认为只有内心清净纯洁才是真正,才通大地,才至永恒。所以便出现晓风残月,低韵浅唱,借酒浇愁,自我陶醉的风气。甚至出现魏晋名士的狂饮裸醒,颓废放任。随着历史的发展,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心理日趋封闭,对一切烦恼与纠葛,外部世界的牵挂都持排斥态度。在艺术方面,特别是古琴艺术,由于这种退隐出世、保养小心、自然适意心理的影响,形成了唐宋以来相应的、最具时代性的审美特征。

虞山琴派并没有脱离唐宋以来中国古琴艺术审美特征的影响,因此,诸多文人将其风格特征概括为“清、微、淡、远”。徐上瀛是虞山琴派的创史人之一,所著《琴况》受其影响,其风格特征便体现了“崇尚‘中和’,以‘淡和古雅’为美的琴乐审美旨趣”。这一风格特征足以反映了我国古代音乐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生活的长期孕育中发展。追溯其本源,是以儒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的中和音乐观为主,逐渐与道家“大音希声”(《老子》)、“法天贵真”(《庄子》)等理论相融合。音乐审美准则逐渐向崇尚自然,表现人的自然性情方面发展,进一步体现了中国古代文人“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诸葛亮《诫于书》)的处世态度。这种审美准则的转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由于儒家治国平天下的宏伟理想和远大抱负,在众多文人那里并无法实现,文人的理想也频频破灭,从而产生厌世心理,对人生和社会产生怀疑。随之,超脱出世、回到自然为特征的道家哲学,便倍受中国历代文人的推崇。在文化艺术领域,也更多的推崇道家哲学和禅宗哲学。这种独善其身、保全天年,从尘世羁绊与功利束缚里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的人生哲学,便造就了各种文化艺术的风格特征。古琴音乐绝大部分以山光水影,花鸟林石,松泉竹涧为题材。从《高山》、《流水》,到《梅花》、《阳春》,从《潇湘水云》到《渔樵》、《平沙落雁》乃至《梧叶舞秋风》……都无不说明了这一点。文人从这里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宁静。表明了中国历代文人对尘川俗氛的疾恶,对人生自由的执着心态。这种文人心理与其人生哲学的结合,心理特征与哲学特征的突出发展,便产生了中国文人的审美情趣。虞山琴派乃至《琴况》的琴乐风格特征便是这一审美旨趣的反映。

虞山琴派由严天池与徐上瀛创立,自创立以后,风行天下,门人弟子众多,在当时古琴界影响较大。虞山琴派在琴乐审美方面,主张发挥琴乐本身的表现力,而不必借助于文词的论述。认为琴乐表达有其独到之处,是文词所不及的。徐上瀛在《琴况》中一方面继承了琴乐具有的艺术感染力,一方面以其二十四况,对琴乐实施的过程逐一论述,被后人认为是发展了宋人崔遵度“清丽而静,和润而远”的学说,比前人诸多琴论,真可谓丰富而深刻。虞山琴派的代表性琴谱《松弦馆琴谱》成为《四库全书》所收的唯一一部明代琴谱。《大还阁琴谱》原名《青山琴谱》,是继《松弦馆琴谱》之后虞山琴派的又一重要琴谱。有徐上瀛辑录,后经徐氏弟子夏溥校订,定名为《大还阁琴谱》。计收琴曲三十二首,指法详明,谱法自成体系,发展了虞山琴派琴艺与理论,《琴况》便是这一琴艺理论的总结。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也可谓荣耀至极。虞山琴派也得以充分发展,影响了明清两代直至现在。

琴论著作方面,中国古琴理论史上,影响较大的有三部理论著作。就先秦两汉迄魏晋南北朝琴道思想体系与美学价值,有两部重要的代表作,一部是汉代蔡邕的《琴操》,一部是魏晋时期嵇康的《琴赋》。除此之外,就是明末清初徐上瀛的《溪山琴况》。这三部著作分别跨越了几个朝代,其社会背景及理论基础都有很大差异,琴乐美学思想及审美准则也都截然不同。《琴操》的中心思想在其《序首》中已讲明,“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这就是《琴操》一书编撰的原则。其所有的篇章也都依据这一原则作为编撰取舍的标准。从各篇章内容来看,都是指当人遭遇困顿,穷迫失意,然犹守道德,不违礼义,乐道而不失其操之作。也有推崇文王之德、孝子之德。这些故事都塑造了儒家思想中理想的典型人物。可见《琴操》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是反映儒家的传统思想。嵇康的《琴赋》则提出鼓琴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使琴道的价值既能“养心”,也能实践于形躯生命的“导养”。在《答难养生论》中,受道家思想影响,也提出“以大和为至乐”、“有主于中,以内乐外”、“无乐岂非至乐”。论述了“抚琴”是养生的方法之一,讲“清虚静态,少私寡欲”、“守之以一(道),养之以和”。以合乎天理(自然之道),“绥以五弦”,才有延年益寿之功效。其理论基础也是融合了《老子》、《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