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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学的意义精选(九篇)

家庭教育学的意义

第1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 城市子女 义务教育阶段 教育支出

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的发展路径

义务教育免费是当今社会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近几年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热门课题。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这一法律实施之后,由于各种限制,很多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变向”收费,由原来的收取学费变为不收学费,只收取杂费。为了规范全国初等教育收费,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于1996年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只交杂费”。而且该办法对“杂费”的范围的也进行了界定,指出杂费的作用主要用于弥补办学公用经费的不足,然而事实上,以“杂费”名义收取来的费用已经起到了“学费”的作用。因此这一阶段的免费政策又变成了一纸空文。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该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书本费”。之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免费开始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2007年,全国11个省市在其辖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国务院也开始整体部署城市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下半年起,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覆盖全国范围实施。这项政策的实施惠及了全国2.59万所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镇),占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7%;惠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2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①这标志着我国城市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到底有没有降低家庭教育支出?其影响到底有多大?笔者将采用北京师范大学“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支出调查”课题组的研究数据,就此问题做出分析。

二、相关课题实证分析

从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的发展路径可以看出,我国长期以来确实实行了近乎免费教育的政策。但是随着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这种免费教育的政策似乎没有减轻家庭的教育负担。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开展的“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支出调查”课题研究,②该课题组曾于2006至2007年在河北等18个省市发出问卷20000余份,对两万多个家庭进行了访谈和问卷调查,经整理后,有效问卷共18645份,其中城市样本共9380个。据该课题组的调查显示,2006―2007年,在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校的城市家庭里,平均每个家庭每半年的家庭教育支出就可达3633.9元,县乡村家庭教育支出可达2364.5元。城市家庭教育支出是县乡村家庭教育支出的1.54倍。城市家庭教育总支出占家庭年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24%,县乡村为20%;城市家庭教育总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为28%,县乡村为23%。换句话说,即使国家免除的学费、杂费仅占城市家庭全年教育支出的7%左右,而这种减免相对于对城市家庭来说,家庭经济负担减轻总体影响并不大。

基于对以上的数据,可以发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教育支出中,校外支出仍是主体,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的城市子女基本都是独生子女,家长愿意并想方设法满足子女的各种求学需求,有些是无可厚非的,比如添置学习用品、课外读物交通费、午餐费,等等;有些则是争议比较多的,比如手机、电脑这些大件物品。

通过研究还发现,城市家庭仍然存在部分教育支出较高的低收入家庭,换句话说就是这些家庭教育支出水平与家庭收入水平不相适宜,同样的教育支出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来说,特别是一些外来务工的城市家庭,在满足整个家庭生活支出的基础上,还得支付如此庞大的教育支出,这些家庭的负担不言而喻。基于这样的家庭教育支出模式,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为了保证城市不同家庭情况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都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义务教育学校要真正地肩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家长们要相信学校的教育质量,政府要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三、影响我国城市家庭义务教育支出的因素

从义务教育免费性这个背景及实证调查研究得出的数据可以看出,影响城市家庭义务教育支出的因素既有家庭内部的,又有家庭外部的,笔者将简要地进行分析。

1.家庭外的原因

(1)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无法满足家庭与社会日益膨胀的教育需求上面。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家长及社会都期待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各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由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办学力不从心,导致家长对学校教育的不信任,社会对学校教育的否定,不仅制约和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而且加重了家庭负担。

(2)办学条件的改善。从90年代后期至今,随着经济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的中小学校,采用大量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引进很多价格昂贵且先进的教育设备,特别是在各省市都大力推进评选示范学校和先进学校,很多学校都急需增加教育投入,同时又不断改善学校的学习生活设施,其间还不乏学校之间盲目攀比和超前消费的乱象。

(3)素质教育改革深化。近年来,应着社会减负的呼声,城市中小学迫于社会的压力以及教育的使命,开始实施减负的行动。一方面,低年级学生在校的时间缩短,放学的时间提前。另一方面,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深化,城市中小学不断丰富学生的课程,愈来愈重视孩子兴趣的培养及个性的发展,再加上传统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家庭教育的地位日显突出,教育投资在时间、内容各方面都大大地增加。

2.家庭内的原因

(1)城市家庭教育可支付能力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居民的收入迅猛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所做的“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教育消费实证研究”公布的统计数据,到2005年底,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4.1万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了7.7万亿元。③从以上存款余额可以看出,人们在收入增加后就有可能将更多的钱用于除生活品必须之外的其他消费,这也为我国的教育消费市场的形成和快速增长提供了潜在条件。

(2)城市家庭父母受教育程度提高。随着城市家长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家庭的教育投资也明显增长。同样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研究表明,家庭教育支出的费用与父母的文化高低有绝对的正相关。文化程度越高的家庭,其人均教育支出就越多,其中,父母是大学以上文凭文化程度的家庭,其人均学年教育支出是父母为小学文化家庭的1.5倍。父母文化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对子女产生更大的期望,这种期望自然而然会通过为子女提供更优良的教育环境及教育资源来实现。

(3)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耳熟能详的“孟母三迁”故事反映的不仅仅是环境对子女受教育影响有多大,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也反映了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在当今社会,如孟母这般的父母比比皆是,随着家庭收入的稳步增长,家庭教育支出得到了较大幅度增加,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子女可以“赢在起跑线”上,因此很多家庭即使在经济状况不太好的情况下,仍愿意为子女提供最好的受教育环境及条件。如果说投资是项期望得到回报的行为,然而很多家长的教育投资却是心甘情愿不求回报,他们坚持的观念仍然是教育支出是家庭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当今城市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支出的若干建议

1.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我国现阶段的义务教育实质上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义务教育,正规的义务教育学校无法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自然就加重了城市家庭父母的负担。一方面,一心不想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家长们就只能将目光转向课外培训市场,承担义务教育条件下不应承担的开支。另一方面,由于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客观上就滋生了学校学费贵及乱收费的现象。

2.培养理性消费意识

根据上文的实证研究数据显示,城市家庭教育总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为28%,单从这一比例可以看出,城市家庭教育总支出是相当之高的。因此,当务之急是培养城市居民理性教育消费意识及构建理性教育消费模式,其核心应是确立适度的教育消费理念,强调教育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要与家庭收入水平相适应,这是培养理性的教育消费意识的基础。

3.加强市场监管

目前社会上形形的辅导站、托管班、补习班等教育结构在学校周围或城市中心地带应运而生,有些是正规经营的,但也不乏一些完全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当今的家长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观念的强烈推动下,根本就没法充分辨别哪些机构是正规或是对孩子有利的,这样自然增加了教育投资的风险。因此,有关公共部门应该有所作为,严格审查和监督当今社会上各种现行的教育机构,以帮助城市家长减少投资的风险。

注释:

①胡耀宗,靳希斌.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9(5).

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支出调查课题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教育与义务有多少[N].中国教育报,2008-03-06.

③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中国城市居民家庭教育消费实证研究[EB/OL].中国家庭教育网http://.cn/.

参考文献:

[1]杨成铭.我国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全面免费的法律问题研究[J].政法论坛,2008(9).

第2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再婚家庭;青少年;家庭教育;伦理

再婚家庭包含多种形式,包括双方无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或女方带一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的组合形式;双方无子女,再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或女方带一子女、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等等。在多种形式中,本文重点研究的是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婚后再育一子女的组合形式且前夫、前妻建在的家庭组合形式。

一、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

(一)概念界定

1.“伦理学”“伦理”指的就是为人处事应该遵循的道理和准则,也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伦理学实际上是关于道德的学科,其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培育道德人格、建立人的道德主体性、处理人际关系等。广义的家庭教育伦理问题指的是家庭教育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狭义的家庭教育伦理问题是指家庭教育中的思想品德教育。2.“再婚家庭教育”再婚家庭中的家庭教育与正常的家庭教育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不同,再婚家庭的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延续性和权威性相对较弱。因为再婚家庭夫妻关系的复杂性,使得教育主体在对教育客体实施教育活动的时候,存在着很多诸如情感、能力、精力等其他因素的干扰。即便如此,再婚家庭教育中的父母“育人成才”的责任也不能减弱。

(二)再婚家庭教育的内容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青少年必将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再婚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同样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同时必须注重人格、价值观、心理承受能力、环境适应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以及教育子女正确处理好与亲生父母和继父继母的关系。具体来看,再婚家庭子女教育的内容是与再婚家庭生活的具体情况相适应的。

(三)家庭教育的意义

家庭自古以来就承担着教育的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的作用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在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1.再婚家庭教育对个体的意义再婚家庭的子女经历了两个家庭生活和两种家庭教育,两种家庭教育模式自然就会在青少年心中形成对比,那么哪一种家庭教育相对科学,哪一种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最深刻就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关系到青少年人格和价值观的形成、能力素质的培养,最后决定了青少年的发展前途和人生高度。2.再婚家庭教育对社会的意义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都面临着重大的变革与转型,特别是人们的思想“抵抗”能力经不住多元思想意识的冲击,表现出了动摇和迷茫,自然在家庭教育中,这种危险的思想状态毫不掩饰地暴露在未成年人的眼前,再通过潜移默化的强大作用,使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无力抵抗,如不及时引导纠正,就会造成家庭中代际的恶性循环,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二、再婚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伦理问题及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思想受到多元化的冲击,在家庭中的直接表现就是离婚率的提高。父母离异对子女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昔日亲密的父母关系的决裂,直系亲子关系的变迁,重组家庭后,新的家庭成员的出现,使生活于其中的子女心理活动复杂。

(一)教育主体

再婚家庭教育的主体是实施家庭教育,对再婚家庭中教育客体施加影响的主要力量,主体主要有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四种角色,这四种角色同样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主要依与子女日常生活的远近不同,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机会有多和少的差异。由于再婚的婚姻现实,很多继父母出于责任感和道德感,希望能够弥补青少年受伤的心灵,尽可能多地给他们关系和疼爱。不可否认,这样的教育理念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种急切补偿的“好意”事实上违背了家庭教育的客观规律和原则。无论是再婚家庭还是传统的婚姻家庭形式,都要正确认识青少年的敏感性和可塑性。此外,更多的是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由于家庭关系的变更,无视或者推卸教育子女的责任、对于两个及以上子女实行差别待遇。不平等的教育观念即使对于受“优待”的子女来说也是一种误导,对于受歧视的子女带来的更是心灵和情感的伤害。家长能够成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没有任何的硬性资格考证,只是由婚姻关系所决定,也就使得家长的素质参差不齐,有高有低,而家庭教育具有十分强烈的感染性,家长的消极情绪和错误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展现在青少年面前,成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家长把自认为有益的东西强加到青少年身上,或者自认为青少年能够“自学成才”,使家庭教育成了无稽之谈。在再婚家庭的子女教育中,由于重新组合的家庭关系不融洽,家庭成员之间存在隔阂,家庭关系紧张,内部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家庭教育的又是以简单粗暴的单向性为主要形式,这样教育出来的子女必定是充满了问题与矛盾的。

(二)教育客体

教育客体即家庭环境中的被教育者,一般指的是青少年群体。再婚家庭中的青少年被动地接受父母关系的破裂、家庭关系的重组,家庭结构的变迁,这需要很大的内心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一般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家庭的变故都会给青少年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大量的事实证明,巨大的消极影响占主导地位。父母关系的疏离、陌生监护人的出现,加上社会舆论的压力,使青少年产生了一系列的反常表现,比如被忽视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展现出不愿与人交往、不敢与人交往、对事偏执的状态,出现了人际交往方面的恐惧,他人很难走进他们的内心;还有很多青少年会出现强烈的逆反心理,温暖的家庭环境的丧失,使他们把失落和愤怒的情绪转移给周围的人和事,对周围的环境态度冷酷无情,内心敏感,从伤害他人、虐待自己中寻找。在重新组合的家庭环境中,青少年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排斥,很难正确对待新的家庭成员,给家庭气氛加上一层无形的压力,长时间的压抑和抵抗就如一颗随时会爆的“炸弹”,这是对继父继母角色的考验,也是建立和谐家庭关系的巨型障碍。如果继父母能力素质较高,有耐心教导子女转变其不良心态,将对家庭建设和青少年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很多时候,继父母没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能力水平,就使这种个人问题、家庭问题扩大为社会问题,为社会的和谐埋下不良的种子。

三、解决再婚家庭子女家庭教育伦理问题的对策

再婚家庭子女家庭教育伦理问题的出现是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再婚家庭就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错误的家庭组合形式。换言之,传统的家庭模式在子女教育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亟待解决的伦理困境,家庭幸福与否的衡量标准是个人的价值的实现和个人的主观感受。

(一)优化社会环境

教育作为知识能力、理想信念的培育、传授过程,是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息息相关的。思想价值观多元化的交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俱进的必要条件,重要的是强化社会主流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平等、和谐、友爱、互助的正能量,消除歧视和冷漠的路人立场,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给再婚家庭子女更多的理解、关怀和帮助,营造积极的适合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此外,政府要完善保障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具体到事、落实到人,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效性;相关的社会机构和社区组织要深入细化责任范围内的工作,相关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家庭了解再婚家庭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状况,帮助甚至强制性使青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履行好教育子女的义务,对无视非亲生子女教育、歧视虐待非亲生子女的行为进行处罚;贯彻实行家长资格认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家长素质,为子女的受教育权提供政策上的保障。

(二)加强学校指导

学校是实现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专门教育机构,设有专门的教学设备和专业化的实施教育的人才。学校教育是主导、家庭教育是基础。教师在学生们心中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教师应该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细心观察,掌握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信息,特别要关注特殊家庭环境下的学生的情况,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给出专业性的教育方案,并注重实施的效果。对特殊家庭的学生要宽严相济,既要尊重理解又要严格要求。及时与家长沟通,做到家校联合,形成教育合力。同时,要教导其它学生正确对待“特殊学生”,形成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班级氛围。积极健康的班级氛围不仅有利于“特殊学生”的成长,而且对其它学生也是一种情感素质教育。

(三)规范家庭教育

规范家庭教育是解决再婚家庭子女家庭教育伦理问题的最关键的途径,所谓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再婚家庭中夫妻关系和其子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的成败。创建和谐的家庭关系是家庭教育顺利实施的基础。作为父母要正确认识实施抚养教育子女权利与得到赡养的义务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家庭教育是一项终身的事业,“爱”是贯穿始终的基调,失去一方的子女感情上已经受到了重大的挫折,而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养成既需要刚强的父爱也需要慈祥的母爱,缺一不可。然而,对于很多素质不高的家长来说,思想上认识到家庭教育重要性都是很难的。因此,规范再婚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关键是提升家长素质,高素质的家长能更好地经营婚姻,保证家庭环境和家庭结构的稳定性,能理智地处理好较为复杂的家庭关系,在子女的教育方面也能不断寻求它的科学性。作为父母必须做好自我教育,提升自我素质同时做好子女的教育工作,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教育工作,需要高素质的保障。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家庭教育不再是单向的长辈对晚辈的教导,而变成了两代人之间的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再婚家庭教育的内容与传统家庭教育的内容一脉相承,只是在必要的心理和能力教育上要更加凸显。

参考文献:

[1]梁天珍.残缺型家庭子女的消极心理反应与教育策略.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0.

[2]陈荣仙.对重组家庭儿童成长问题的探索.教育论坛.2016.

[3]王伙生.离异单亲及重组家庭子女教育问题的探讨.镇江高专学报.2004.

第3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再婚家庭;青少年;家庭教育;伦理

再婚家庭包含多种形式,包括双方无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或女方带一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的组合形式;双方无子女,再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或女方带一子女、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婚后再育子女的组合形式等等。在多种形式中,本文重点研究的是男方和女方均带一子女,婚后再育一子女的组合形式且前夫、前妻建在的家庭组合形式。

一、重组家庭的家庭教育的相关理论

(一)概念界定

1.“伦理学”“伦理”指的就是为人处事应该遵循的道理和准则,也泛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伦理学实际上是关于道德的学科,其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培育道德人格、建立人的道德主体性、处理人际关系等。广义的家庭教育伦理问题指的是家庭教育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狭义的家庭教育伦理问题是指家庭教育中的思想品德教育。2.“再婚家庭教育”再婚家庭中的家庭教育与正常的家庭教育存在着很大程度的不同,再婚家庭的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延续性和权威性相对较弱。因为再婚家庭夫妻关系的复杂性,使得教育主体在对教育客体实施教育活动的时候,存在着很多诸如情感、能力、精力等其他因素的干扰。即便如此,再婚家庭教育中的父母“育人成才”的责任也不能减弱。

(二)再婚家庭教育的内容

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青少年必将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四有”新人,再婚家庭教育的培养目标同样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同时必须注重人格、价值观、心理承受能力、环境适应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以及教育子女正确处理好与亲生父母和继父继母的关系。具体来看,再婚家庭子女教育的内容是与再婚家庭生活的具体情况相适应的。

(三)家庭教育的意义

家庭自古以来就承担着教育的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的作用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在个人和社会的发展中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1.再婚家庭教育对个体的意义再婚家庭的子女经历了两个家庭生活和两种家庭教育,两种家庭教育模式自然就会在青少年心中形成对比,那么哪一种家庭教育相对科学,哪一种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最深刻就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关系到青少年人格和价值观的形成、能力素质的培养,最后决定了青少年的发展前途和人生高度。2.再婚家庭教育对社会的意义当今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都面临着重大的变革与转型,特别是人们的思想“抵抗”能力经不住多元思想意识的冲击,表现出了动摇和迷茫,自然在家庭教育中,这种危险的思想状态毫不掩饰地暴露在未成年人的眼前,再通过潜移默化的强大作用,使心智不成熟的青少年无力抵抗,如不及时引导纠正,就会造成家庭中代际的恶性循环,社会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

二、再婚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的伦理问题及成因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思想受到多元化的冲击,在家庭中的直接表现就是离婚率的提高。父母离异对子女的生活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打击。昔日亲密的父母关系的决裂,直系亲子关系的变迁,重组家庭后,新的家庭成员的出现,使生活于其中的子女心理活动复杂。

(一)教育主体

再婚家庭教育的主体是实施家庭教育,对再婚家庭中教育客体施加影响的主要力量,主体主要有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四种角色,这四种角色同样负有教育子女的责任,主要依与子女日常生活的远近不同,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机会有多和少的差异。由于再婚的婚姻现实,很多继父母出于责任感和道德感,希望能够弥补青少年受伤的心灵,尽可能多地给他们关系和疼爱。不可否认,这样的教育理念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种急切补偿的“好意”事实上违背了家庭教育的客观规律和原则。无论是再婚家庭还是传统的婚姻家庭形式,都要正确认识青少年的敏感性和可塑性。此外,更多的是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由于家庭关系的变更,无视或者推卸教育子女的责任、对于两个及以上子女实行差别待遇。不平等的教育观念即使对于受“优待”的子女来说也是一种误导,对于受歧视的子女带来的更是心灵和情感的伤害。家长能够成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没有任何的硬性资格考证,只是由婚姻关系所决定,也就使得家长的素质参差不齐,有高有低,而家庭教育具有十分强烈的感染性,家长的消极情绪和错误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展现在青少年面前,成为青少年学习的“榜样”。家长把自认为有益的东西强加到青少年身上,或者自认为青少年能够“自学成才”,使家庭教育成了无稽之谈。在再婚家庭的子女教育中,由于重新组合的家庭关系不融洽,家庭成员之间存在隔阂,家庭关系紧张,内部存在不平等的现象,家庭教育的又是以简单粗暴的单向性为主要形式,这样教育出来的子女必定是充满了问题与矛盾的。

(二)教育客体

教育客体即家庭环境中的被教育者,一般指的是青少年群体。再婚家庭中的青少年被动地接受父母关系的破裂、家庭关系的重组,家庭结构的变迁,这需要很大的内心承受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一般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家庭的变故都会给青少年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大量的事实证明,巨大的消极影响占主导地位。父母关系的疏离、陌生监护人的出现,加上社会舆论的压力,使青少年产生了一系列的反常表现,比如被忽视的失落感和自卑感,展现出不愿与人交往、不敢与人交往、对事偏执的状态,出现了人际交往方面的恐惧,他人很难走进他们的内心;还有很多青少年会出现强烈的逆反心理,温暖的家庭环境的丧失,使他们把失落和愤怒的情绪转移给周围的人和事,对周围的环境态度冷酷无情,内心敏感,从伤害他人、虐待自己中寻找快感。在重新组合的家庭环境中,青少年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排斥,很难正确对待新的家庭成员,给家庭气氛加上一层无形的压力,长时间的压抑和抵抗就如一颗随时会爆的“炸弹”,这是对继父继母角色的考验,也是建立和谐家庭关系的巨型障碍。如果继父母能力素质较高,有耐心教导子女转变其不良心态,将对家庭建设和青少年成长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很多时候,继父母没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能力水平,就使这种个人问题、家庭问题扩大为社会问题,为社会的和谐埋下不良的种子。

三、解决再婚家庭子女家庭教育伦理问题的对策

再婚家庭子女家庭教育伦理问题的出现是社会因素、家庭因素和个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再婚家庭就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错误的家庭组合形式。换言之,传统的家庭模式在子女教育方面也同样存在着亟待解决的伦理困境,家庭幸福与否的衡量标准是个人的价值的实现和个人的主观感受。

(一)优化社会环境

教育作为知识能力、理想信念的培育、传授过程,是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息息相关的。思想价值观多元化的交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时俱进的必要条件,重要的是强化社会主流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在全社会倡导积极、平等、和谐、友爱、互助的正能量,消除歧视和冷漠的路人立场,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给再婚家庭子女更多的理解、关怀和帮助,营造积极的适合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此外,政府要完善保障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具体到事、落实到人,保证法律法规的实效性;相关的社会机构和社区组织要深入细化责任范围内的工作,相关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家庭了解再婚家庭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状况,帮助甚至强制性使青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履行好教育子女的义务,对无视非亲生子女教育、歧视虐待非亲生子女的行为进行处罚;贯彻实行家长资格认定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家长素质,为子女的受教育权提供政策上的保障。

(二)加强学校指导

学校是实现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化的专门教育机构,设有专门的教学设备和专业化的实施教育的人才。学校教育是主导、家庭教育是基础。教师在学生们心中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教师应该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细心观察,掌握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信息,特别要关注特殊家庭环境下的学生的情况,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给出专业性的教育方案,并注重实施的效果。对特殊家庭的学生要宽严相济,既要尊重理解又要严格要求。及时与家长沟通,做到家校联合,形成教育合力。同时,要教导其它学生正确对待“特殊学生”,形成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班级氛围。积极健康的班级氛围不仅有利于“特殊学生”的成长,而且对其它学生也是一种情感素质教育。

第4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家庭教育;失语;中国传统文化;中医院校德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186-02

中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文明没有中断的文明古国、文化大国,存续至今并在新一轮的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勃勃生机且成为全球化背景下一颗璀璨的后起之秀明星。不能不承认中国人的民族性在这其中所起的决定性的作用。事实上,所谓民族凝聚力,体现的是一种文化,而文化的内核是价值观。

一、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内涵、作用

作为文化的重要承继地和群体,自古以来家庭作为个体生活和生产的单位,是社会的基础组织。从共同的文化传统背景出发,家庭教育是在家庭领域中实行的教育,通常多指父母或长辈对晚辈进行的教育,包含了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影响中内蕴的社会伦理规范体系。这一教育行为中所渗透和表现出的是社会传统、被家庭主体认同的共同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生活观念等文化因子、意识形态。因为家庭教育是以个体修养和价值理念为主,家庭教育中所彰显的不仅是家庭单位的隐性文化价值,更多是凸显社会历史文化和伦理规范,从传统意义出发,家庭首先是建立伦理关系、培养个体认知意识教育的始发地,充当塑造公民的职责。

从作用上看,家庭教育自然就有价值观建立、尊重个体差异、完成时代适应的功效。首先,家庭教育是个体建立价值观、认知伦理关系的初始点,承担一个公民责任的起点。“任何一处文化,都自具个性,唯个性之强度不等耳。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强,以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是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耳。”[1]12其次,家庭教育是因材施教的地方,它尊重个体差异,激发个体能动性和主动性;最后,家庭教育是一个循环的载体,并随着个体家庭的不断扩大而完成更大范围上的影响力。同时,家庭个体都呈现一种开放的成长,最终完成一个适应时代的过程。从这三个意义上来讲,再好的社会教育、再专业化的教育时代,仍然需要家庭教育。

二、中国传统家庭教育的失语和异化

作为哲学意义上的异化主要是指主体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分裂出自己的对立面,变为外在的异己力量。失语从社会层面讲,主要是指某一事业功能的不断弱化,直至失效。将异化和失语这一概念范畴用于中国传统家庭教育则体现在这一文化载体的重要部分,在强调理性工具和实用主义的环境下,逐步弱化其功能,并有成为附庸的征兆。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随着近代化进程的推进,广泛涌现的新型学校教育受到了中国人极大的追捧,中国人开始放弃“孰本孰末”的思考与讨论,积极地投身于联系日益紧密、影响日益深远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之中。以教人修养和价值理念为主的家庭教育也随着社会历史进程的变化而发生了改变,集中表现在处于社会重要变革时期的中国,家庭教育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新旧两种不同方式和西方文化冲击下,中国传统家庭教育越来越失去了作为社会个体人文素质培养的重要地位,以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逐步替代了传统家庭教育,成为当代教育的主体。

尤其是在全球化的大浪潮中,中国人开始变得对现代化的学校教育产生了依赖,社会、国家、政府慢慢成了教育的主体,家庭教育因种种原因逐步退出了这一领域,成了社会教育的附庸。这必然导致失调――个人身心的失调和社会资源占有的“马太效应”。其最显著的表征是:道德水准的下降与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这种思想文化上的断裂与日趋白热化的竞争的现实把现代教育带进了一个貌似二元悖论的泥沼难以自拔。这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培养目标的学校教育几乎承担了所有的教育责任,中国传统教育中的主要执行者――家长成了一种没有自主性和创造性的附庸,常常以提供费用、承担监督、督促学习为主要责任的面貌出现。

三、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与学校德育教育的同一性

学校德育教育就是教育者借助于德育的内容和一定方法对学生施加影响,使学生具有社会所期望的思想品德素养的过程。然而,人的社会化进程最初是以家庭角色为原初,德育教育的始初任务自然落在了以培养人的家庭规范伦理和普适性人际交往规范为主的家庭教育中。从这个意义出发,德育教育最为人自身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高校德育与家庭教育在这一层面上具有同一性,两者共同担负着大学生个体在成长和社会化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引导和管理责任,帮助大学生个体正确处理社会化和社会角色承担。

在现实的情况中,高校的德育和家庭教育却相互脱节,特别是在新时期下,经济体制转变、社会结构变化等诸多挑战,使得处于时代变化中的部分学生面临价值观念选择中的认知困境。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发展,社会文化及思想观念多元化的强劲发展,道德和价值认知困境在面临更多外界诱惑时,落后思想更容易侵入短暂的精神真空,部分学生出现了精神追求迷茫、道德评判标准扭曲的现象。如果把这一现象的问题解决方式仅仅看作学生个体自发纠正和完善的过程,而不着重引导学生个体的传统家庭教育和学校德育相结合,从传统家庭教育中汲取有益成分来不断扩充、发展学校德育,势必会影响学生自我道德素养发展。

四、中国传统家庭教育对加强中医药院校德育教育的启示

将家庭教育的现代意义与中国传统家庭教育内容有机地相互结合在一起,对于培养既具有现代竞争能力又继承传统家庭内容规范和中国传统文化素养的学生具有现实意义。这一重要意义对于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校更突出,因为中医药院校作为中医药文化继承和创新、展示及传播的重要场所,是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地方,更是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据点。

如何将两者相互结合,从中国传统家庭教育中汲取有益营养,发展学校德育教育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医药院校作为传统文化传播承继场所的功效,其关键在于:

1.现代与传统有机结合,突出德育载体,注重个人修养的培养

在中国历史中,不同世界观的教育思想家们都以培养理想人格作为德育教育的目标,尤其是以儒家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的人格教育,成为家庭教育中的自觉追求,可见个人修养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探寻当代中医院校德育教育的新道路,即将现代的高校德育教育目标、内容和方式与传统家庭教育内容有机结合,将中医药院校的德育教育中融入传统家庭教育精华,实现德育教育的全面综合发展,并非是一味的否定与激进的超前,强调德育教育要继承传统文化也并非将传统和西方教育全盘地拿来与照搬,要在结合时代特点的同时,传承文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华。

2.伦理道德教育为主,重视道德观念的教育

自家庭教育得以确立以来,中国传统文化价值逐步渗透到教育理念中,形成并发展出自己的伦理道德体系。以“孝、和、诚、俭、勤”为主要内容的伦理道德观念逐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并成为家庭教育中传统文化彰显的主体。所印证的即孝道置于古代家庭教育的首要地位,不仅体现了子女对于父母抚育回报恩情,也是维系家庭、社会、国家稳定的重要因素。从此出发,孔子以“孝悌”为本的家庭伦理教育,其目的在于通过家庭教育文化的渗透力,达到巩固家庭成员间的伦理关系的目的。从而将家庭的忠孝观念、情感内化为对国家的忠诚,成为社会、国家安定的基础条件。培养诚实守信的子女是古代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直接关乎家庭教育成效。作为以诚信为自我人格标准的古人,十分重视诚信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的地位,并将其作为传统内容一以贯之。可见,注重伦理道德教育为主,重视道德观念的教育,是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与中医药院校强调医学伦理道德、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是一脉相承的。而这一内容引入到文化继承地――中医院校,即是要在学校的德育教育内容中与传统家庭教育精华同时发展,回归教育的初衷,以伦理道德和道德观念为主,注重两者的协调统一,双生双赢。

3.从个人自身特点出发,注重因材施教,注意行为规范的实践导向

以“礼仪之邦”而享誉于世的中国,注重礼仪教育,传承优良传统,为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传统家庭教育针对个人发展特点,从个人自身具体情况出发,采用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通过具体的行为规范进行道德伦理认知教育,为个人道德伦理认知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较为充足的发展空间。同时,注重以身作则,家庭长辈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礼仪行为规范,为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由于学生个体间的文化素养程度不一,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心理结构等都存在差异,这就要求在中医院校进行德育教育中要细分受教育学生特点,对教育对象进行科学甄别,采取不同的对策,确保内容适应不同的学生群体的需求,为建构具有针对性的话语体系打下基础。德育教育所面对的受教群体不是物,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学生,尤其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医院校学生。德育教育者要全面认识和把握受教学生,从其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和发展学生个体的参与德育学习、应用德育教育成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受教学生不加任何细分和层次化德育,是不能达到德育教育的目的和效果的。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北京:学林出版社,1987.

[2]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3]孟子・离娄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4.

[4]颜之推.颜氏家训[M].北京:中华书局,1994.

第5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家庭权利与义务政策支持

教育的社会功能与个体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家庭这一中介因素来实现的。正是家庭在教育当中所具有的这一特殊的角色,使家庭也具备了其特有的功能;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家庭相对于社会和个人的特殊地位,也决定了家庭对于教育具有的特殊含义。在反思和比较中重新审视家庭在教育中的角色,我们可以发现教育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有了一系列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确立了家庭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既使家庭成为重要的教育政策目标,也使家庭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担当者,并通过相应的政策来保障和发挥家庭所特有的教育意义。本文正是通过这一视角,系统分析家庭在《教育规划纲要》中的政策意义。

一、家庭与教育的关系发生新的转变

长期以来,大多家庭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总是处于一种两元分离的状态。一方面,教育直接联系的两极是学生个人和社会整体,家庭若隐若现地游离在教育事务边缘;同时,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学校而非家庭。这就造成家庭被学生——学校——社会这条封闭的线索而架空,即使有心也无力涉入。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将教育看成是严格的国家行为,从教育的目标、内容、方式等各个方面都是由国家规定确立的。不难看出,家庭的教育功能是被忽视的,家庭能够提供的教育资源是被淡化的,家庭对于教育的直接需求也没有被作为主要的考虑对象。然而,当前由于社会运行方式的转变以及教育自身的变革,家庭与教育的关系也开始逐渐转变,笔者认为这些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教育投入的力度逐渐增大

当前家庭对教育的投人主要表现在教育机会的选择以及教育内容的实施两个方面。一方面,家长们曾经关注的重点是“有学上”,而如今则是越来越追求“上好学”。为进人理想的幼儿园家长连续数天排队报名,为进人名校家长毫不吝啬高价择校费,有些家庭通过购买房产、改变户口来选择“好学校”,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甚至有些家庭花费巨额费用让孩子出国留学。另一方面,家庭不再如同以前将教育内容完全当成是学校的课程,而是要求尽力在课余时间里对学校教育进行巩固和补充,让孩子参加补习班,以提高学校课程学习的成效;让孩子参加各种课外兴趣班,学习各种在学校中不予教授的内容。由以上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现如今的家庭相比于以前在教育投入中耗费了巨大的精力和财力,并且有继续增温的趋势。

(二)家庭全面涉入教育系统之中

在参与教育的广度层面上,家庭从以前的既无意识也无能力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地融入孩子接受教育时空的全部环节之中。过去,家庭常常将教育看作单纯的学校责任,界限分明地将学校与家庭一分为二,即便要求对教育负责,也仅仅是在孩子的幼年阶段,家庭对孩子进行简单的保育和启蒙。但是如今,家庭开始主动与学校建立紧密的持久性的联系,以求更好地了解孩子的教育情况,提高孩子的教育成效。另外,随着家校联系日益密切,家庭也逐渐开始左右教育的目标设立、内容选择、方法模式,甚至是教育的管理。再一方面,家庭对于孩子教育的关注从以前的短期阶段性发展到孩子整个接受教育的过程当中,从学前教育到基础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家庭对于教育的关心和投入几乎渗透到孩子接受教育的各个阶段。如今家庭对于孩子教育的影响以一种立体的时空网覆盖了教育的各个领域和时期。

(三)家庭对教育期待的私益性逐渐凸显

第6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我国于2004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及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明确指出:“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这说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家校合作在现代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那么如何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呢?

我校通过组建家长义工组织,探索家校合作的新途径,历时4年的实践,也许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一、家长义工组织的内涵与特征

“家长义工组织”是指在学校的统一协调下,由关注教育、关心孩子、拥有爱心的家长代表组成的特殊志愿者团体。他们主动深入学校、家庭和社区,参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与服务全过程,同时把科学的教育方法传递给其他家长,实现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效对接。其主要特征为“主动性、自愿性、公益性、组织性”,以大爱之心行大善之举。

二、家长义工组织的职责与使命

学校文化的传播者 家长义工是广大家长非常信赖的代表,同时,他们又直接参与学校的管理与服务,对学校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因此,家长义工对学校文化的评价与宣传很容易得到认可,他们无疑是学校文化传播的最佳人选。

学校管理的参与者 家长义工主动参与学校管理,一方面可以让广大家长真切地把握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行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协助学校制订出既适合学生发展,又能满足家长愿望的学生成长计划,促使学校与家庭达成共识,形成教育管理合力。

教育教学的促进者 家长义工组织可以实现“五赢”局面:家长义工直面学校教育教学复杂性,对教师产生敬重之情;教师因受关注而心生自豪感,更加珍爱教学事业;学生因家长义工走进课堂,深感学业受关注;家长义工在参与中找到了自我奉献的价值;家长义工把学校科学的教育方法带入社区和家庭,实现家校共育的目标。

第二课堂的协助者 家长义工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职业,较好地补充了学校第二课堂的教学资源,也适当地减轻了教师的负担。他们以“家长义工艺术团”为主要组织,以“和乐星期五”为舞台,在音乐、曲艺、绘画、书法、体育、设计、摄影、心理等方面协助老师培养孩子的兴趣,挖掘孩子的潜能。

师生关系的疏导者 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是现代学校民主、公平教育理念的体现,更是现代学校教育价值的追求。家长义工具有家长和教育参与者的双重身份,他们的参与可以有效疏导师生关系。

家校合作的代言者 家长义工的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是家校合作的最好协调者,是两者之间有效沟通的纽带与桥梁。

三、家长义工组织的意义与启示

丰富了现代管理制度 家长义工组织是实现学校自主管理、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更是健全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和谐发展注入活力。

实现了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一体化 家长义工组织从表层的参与和支持,到深层的管理与合作,全方位地融入学校、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尤其是把学校教育方法带入家庭,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目标一致,真正实现了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共享,完成了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的有效延伸。

第7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家庭教育 成人 成才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态,对孩子的一生起着重要的奠基作用。我们注重家庭教育,努力培养孩子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抑或是为了成才成功吗?单一的教育价值取向势必会造成教育资源的失衡,从而造就了一个不均衡的结构,这对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往往是不利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清楚教育本身的目的,以明确家庭教育的目的,指导我们如何进行家庭教育。简单地说,家庭教育的目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成才,而应拓展为成人。成才也只是成人的某一面的具象,而非全部。

一、成人比成才在家庭教育中更具有普遍意义

成才固然好,但大多家庭进行的所谓成才教育无疑是社会竞争的产物,只要出类拔萃,便可享有更充分的生存资源。于是,很多父母寄望于此。但大多具有盲从性,竞争中的优秀者只能是少数几个,当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菲尔普斯(2008北京奥运会游泳8金获得者)一样的人物,但菲尔普斯只有一个,因为这是竞争的产物,只能有一个冠军。那么,众多试图培养游泳天才的家庭将是失败的;当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朗朗一样的人物时,但像郎朗一样的人为数不多。那么,中国众多的“钢琴天才”的培养注定是失败的。在家庭教育中,成才教育模式实际上就是以庞大的培养基数去造就少数成功的家庭。

那么,我们换个角度,不防去培养孩子热爱体育,勇于拼搏的精神;培养孩子热爱音乐,去享受美的意境。一个天性得到健康发展的人难道不是既优秀又幸福的吗?就算用功利尺度——广阔的而非狭隘的——衡量,这样的人在社会上不是更有希望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吗?而从整个社会的状况来看,正如罗素所指出的,一个由本性优秀的男女所组成的社会,肯定会比相反的情形好得多。而培养孩子成为一个人,一个健康具有活力的人,是每个家庭都能担负的责任。

使孩子长大成人,实现自我价值,共享人生的精彩比使孩子出类拔萃独享生存资源更具有普遍意义。

二、成人比成才在家庭教育中更具有现实意义

在家庭教育中,即使很多人明白了其教育目的,但仍然会偏重于成才模式的培养。可能是认为成人内容过于“空泛”,似乎“实际收益”不高,不太现实。那我们就从现实意义的角度分析一下,成人的重要性。

1.个人发展的“短板效应”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在成才教育模式下成长的孩子,多发生着“木桶原理”中的短板效应。那如果我们把人比作一个水桶的话,那么,他的道德、情感、智力、能力等便是构成这个人的木板,而他能有多高的水平呢,或他能有多大的发展潜能,可能便取决于他最短的那块木板。水桶原理是否适用于人的发展呢?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与其相关的大量案例。

西迪斯的父亲是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从他一出生,他的父亲就对他进行了异乎寻常的早期教育,他6个月时就会认英文字母,2岁时能看懂中学课本,3岁能用本国语流利地读写,5岁时看到家里骨骼标本,对人体发生了兴趣,从而开始学习生理学,不久达到开业医师考试合格的成绩。9岁时,他通过哈佛大学的入学考试,两年后即1909年他11岁刚过就进了哈佛大学。入学不久,他就做了一次关于四维空间某个数学难题的讲演。可惜西迪斯在哈佛只读了一两年后因精神负担过重而休学,后在得克萨斯休斯敦的赖斯学院工作,后因为参加一些激进的游行受到拘留后一蹶不振……

据和他同一时期的神童维纳回忆,刚进哈佛大学时的西迪斯粗野无礼,没有朋友,在社交能力和适应性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大多数和他同龄的孩子。而他的父亲一直希望他的儿子在学习上出人头地,这势必会导致:在家庭教育中,孩子在较多接受智力方面训练的同时,他的作为人的其他素质(如社交能力和适应能力等)的发展时间便被挤占。久而久之,形成这方面的缺陷,最终造成成长中的“短板效应”,以至于连成才都不可能实现。

我国科学家钱学森的导师冯卡门小时候也是个智力超常的神童,尤其是在心算方面,而且他很热衷于数学方面。但他的父亲担心他变成一个畸形发展的人,便干预他与各种数学科目的接触,鼓励他读历史、地理、诗歌等方面的书籍,教导他真正地思考比耍聪明高超得多。他一生都崇尚人文主义的文明,因此也对父亲感激不尽。他是全世界闻名的工程力学和航空技术权威,也是一位科学全才。他说:扎实而深刻的独立思考能力比智商测定的反映速度更重要。可见,家庭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就是为了补齐木桶的短板,因此成人的培养决定着木桶盛水的多少。

所以《发现母亲》的作者王东华说:如果只能二者选一的话,我认为宁可牺牲一个智力上的天才,也要拯救一个社会上发展协调幸福的人。

2.家庭教育是成人教育的最佳时机

成才是从家庭教育奠定基础,到学校或专业教育中得到强化和提高,而最终在社会教育中走向成熟。换句话说,一个人的成才要在社会教育中才能完成。即一个人是否能实现他能力的价值,只有在社会的历练和选择中实现。况且在成才的过程中还有很多能力之外的支持,如坚韧的意志,个人的魅力,不断提升的思想空间,等等。而这又与成人紧密相关。

而成人通过家庭育之、学校教之、社会化之而实现。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为孩子提供了一个温暖、安全的成长环境,其成人教育的时机最恰当,起作用也最明显。正如有这么一句话:习惯决定习性,习性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而良好的习惯、习性、性格的形成,正是家庭教育所能发挥作用的重要时机。心理学家杨风池提出: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教育最佳时机是越小越好,等到18岁父母已不能再教育孩子,只能与他交流。由出生到18岁成人正是家庭教育时间。即成人教育的最佳时机是在家庭教育,错过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要达到再塑一个人的几率将会很低。

综上所述,我想每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孩子的一生是健康、快乐、幸福的,但这是“人”的内容,而非“才”的结果。成才固然重要、固然好,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使孩子成人。这样才能真正成才,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即成才教育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其重要的基石——成人教育。如果根基坏了,便无以成良才,甚至不会成才。所以,成人教育在家庭教育中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东华.发现母亲.中国妇女出版社,2003.

\[2\]周国平.教育的七条箴言.

第8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家庭教育 死亡教育 内容目标

针对目前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自杀现象,越来越多的教育人士意识到我们忽视了对青少年进行死亡本质和意义的教育,这直接导致了青少年对于生命价值和意义的茫然。针对这种情况,教育界关于进行“死亡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总的来说,我国的死亡教育仍未能够突出重围,获得认同。笔者认为,考虑到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死亡教育本身的特点,我们要让死亡教育能够真正在中国取得进步和发展必须依靠家庭教育。

一、家庭教育和死亡教育的含义

家庭教育是指从人的各项能力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实施的一种教育。死亡教育是从英文的“death education”直译过来的。它是通过对人们进行与死亡相关问题的教育而促使人们深切省思生命的终极意义和价值,最终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生”而不在“死”,即由“死”观“生”。

二、在家庭教育中开展死亡教育的必要性

1.从死亡教育的内容出发

死亡教育的内容包括两个层面: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理论层面主要指对有关死亡问题的理解和掌握,实践层面主要指对死亡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显然,死亡教育是针对目前人们死亡品质底下而提出来的,它的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命质量,故实践层面的教育内容是死亡教育的核心和关键。

和学校教育相比,一方面家庭教育有更多的时间、更广阔的场所将死亡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另一方面,家庭成员对待死亡的态度和有关死亡问题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子女的死亡观。针对死亡教育的内容以实践层面为核心的特点,家庭教育相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在实践教育上有着天然的优势。

2.从死亡教育的目标出发

死亡教育的目标是分层次的,其中最低层次是了解有关死亡问题的理论知识,最高层次是能够透过死亡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教育能够很好地达到最低层次,在认知上了解死亡知识,但要进一步达到情感,行为和价值层面则离不开家庭教育。另外,家庭教育的最终目标是希望孩子过的快乐、幸福,而死亡教育的最高层次教育目标却是影响孩子过的快乐与否的直接原因。因此,死亡教育的目标与家庭教育的目标具有一致性。

3.从死亡教育的实施出发

死亡教育的内容决定了死亡教育的实施有两大特点:一是针对性强,即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其教育内容有所区别;二是持久性和终身性,即死亡教育应是终生教育的一部分。而这两大特点又恰恰是家庭教育的优势所在。

(1)家庭教育更具针对性。苏霍姆林斯基说:“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在兴趣、习惯、气质、性格、能力上各有差异,家庭教育具有个别化的优势。一般来说,没有人比父母更了解自己的孩子,家庭教育更容易因材施教,针对性强。

(2)家庭教育具有持久性和终身性。死亡教育的内容和目标决定了它也是终身教育的一部分。而家庭教育具有持久性和终身性,这与死亡教育的终身性特点是一致的,因此家庭教育在死亡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教育建议

由于死亡教育在中国起步较晚,在实践中并没有多少成功的经验,尤其是在家庭教育中如何开展死亡教育更是没有多少实践经验。下面仅从思想、能力和实践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观点。

1.在思想上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少有家长主动在家庭教育中开展死亡教育。与家长的认识恰恰相反,有资料显示青少年一方面渴望获得死亡知识,一方面又缺乏相应的死亡教育。张淑美也认为青少年的死亡认知已很成熟,达到力量精神和宗教的层次,但死亡态度以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居多,需要父母和师长的关怀与辅导。

2.在能力上要加强自身的修养和学习,提高家长自身的“死亡品质”

我国目前青少年整体“死亡品质”低下除了受传统文化和社会的影响外,与家长本身的“死亡品质”不高也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提倡家长除了在思想上要重视死亡教育外,在能力上也要加强自身修养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死亡品质”。

(1)加强在生活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所谓自我教育就是自己教育自己,亦即用自己的生命活动来塑造,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为了提高自己的“死亡品质”,家长可以加强在生活实践中进行死亡知识的学习,同时,家长死亡品质的提高也只有通过生活实践才能体现出来。

(2)通过学校活动、社区活动、网络等多种渠道主动学习。现在很多学校和社区都认识到家庭教育对死亡教育的影响,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针对家长的死亡教育活动,家长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学习。另外,网络也是家长们进行死亡知识学习的主要渠道。

(3)积极营造“学习型家庭”,让家庭成员相互学习。所谓“学习型家庭”,是指在家庭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家庭成员都能自觉地学习,学习成为家庭生活的重要活动。在家庭教育中开展死亡教育,家长不仅是教育者,同时也是受教育者。家长应该虚心向孩子学习。亲子之间通过双向互动,分享交流达到共同成长目标。

3.在实践中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教育原则

家庭教育中开展死亡教育应具有几个很重要的特殊原则,即道德性原则、体验性原则、自由性原则、审美性原则。现一并依次分析如下。

(1)道德性原则。在一定意义上,死亡教育就是一种道德教育。死亡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由“死”观“生”,即通过启发受教育者对死亡问题的思考来让他们关注,热爱生命。这里的生命既包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也包括一切有生命的东西。这就涉及到人的道德问题。据此,家庭里的死亡教育必须以提高孩子关爱生命的道德水平为基本原则。

(2)体验性原则。死亡教育的高级目标是达到情感层次。心理学认为,情感是一种体验。因此,就主要倾向说,情感教育是体验教育。所谓死亡教育的体验性,就是要让受教育者在情感上而不是在认识上感受到死亡的意义,体味到生命的价值。

(3)自由性原则。死亡问题的开放性特点决定了在家庭中开展死亡教育时必须尊重孩子的心灵自由。即让他们自由思想,自由创造,自由发泄情感,自由表达意志,以保证孩子获得健康的自由发展。

(4)审美性原则。即通过死亡教育让孩子懂得生命至高无上的美的价值,特别要悦纳自己,善待自己,享受生命成长的快乐,也尊重他人和其他形态的生命。只有这样,孩子才能在今后的人生挫折中享受到属于自己生命的乐趣。

参考文献:

[1]吴淑芳.从家庭教育谈素质教育的实施.现代教育科学,2005,3 .

[2]孟宪武.人类死亡学论纲.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429.

第9篇:家庭教育学的意义范文

关键词:义务教育 家庭教育 观念缺失 教育方法

一个人受教育的程度与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密不可分的。孩子的健康成长一直以来都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心愿,而这个心愿的实现不仅要靠学校来完成,更需要家庭和学校之间的配合。在义务教育条件下,家庭教育对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生活习惯的养成、学习方法的形成等诸方面有着学校教育无法替代的作用,因此,义务教育的实施离不开家庭教育的配合与支持。

一、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是中国古代教育的逻辑。传统的家庭教育特别强调后天的家庭教育,如《三字经》中的“昔孟母、断机抒”就是家庭教育的先例。《颜氏家训》中提出,在孩子“识人颜色,知人喜怒”时,“便加教诲”。民国时期的冯玉祥从小受到母亲的深爱和严格教育,使他成长为爱父母、爱祖国,忠孝双全的爱国将领。《伤仲永》一文中的仲永由于未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最后“泯然众人矣”。小时候在游泳时惩罚了经常欺负穷孩子的地主老财的少爷,受到母亲的赞扬,养成了明辨善恶是非、端正志向、向善背恶的良好品质。孔融让梨、傅亮四岁时解衣与人的故事都成为历代儿童教育的生动教材。那么家庭应当怎样去做呢?

首先,家庭要为孩子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显然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才起着积极作用。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要是白松的种子掉在英国的石头缝里,它只会长成一棵很矮的小树;但是,要是它被种在南方肥沃的土地里,它就能长成一棵大树。”这就特别强调了成长环境的作用。

其次,要充分利用孩子的先天优势来发展孩子的智力,培养孩子的才能。

再次,家庭要对社会环境影响进行过滤,不断培养孩子的能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封闭式教育时代一去不复返,传统一元化道德观念的瓦解,社会大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家庭德育环境的多种德育源的产生和发展,社会道德层面上多种道德信息的传播,大量道德媒体的辐射,社会影响因素在孩子思想品德形成中的作用明显增强。这些都使家庭道德教育在大环境中走出了封闭模式,直接面临社会变革的八面来风。开放时代的到来,导致多元文化的碰撞和交流,伴之以传统道德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对话以及社会群体阶层化的出现和加速形成,都使得家庭教育置身于多元道德观念互相冲突的社会当中。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社会控制逐渐松弛,新生的各种道德问题和道德难题横亘于父母面前。

二、当前家庭教育的缺失

现在的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都认为一个孩子是否成才,全在于学校,甚至有些家长因为他们的子女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便否定了子女所在的学校的教学工作。有些学生家长不惜代价,千方百计为孩子选择好学校,可他们却忘却了自己的责任,忽略了子女的学习,忘记了自己为子女的学习应该尽的义务。家庭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是孩子生命的摇篮,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是孩子的榜样。现在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很多孩子从“呱呱”落地就得到了家庭所有成员的宠爱和娇惯,久而久之,养成了自私、任性、唯我独尊、目无他人的不好性格特点,而这些性格的形成与学校却没有多大的关系。当前,社会以金钱为重,人人都觉得赚钱才是硬道理,多数父母在外打拼奔波,导致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越来越多,这些家长都是为了让家里有更好的生活,更多的人抱着为孩子的“长远发展”打下经济基础的想法而背井离乡。但这种美好的愿望却导致“楼房起来了,孩子垮下去了”的现象出现。像这样的家长,心愿美好,行动相反,理想与现实形成鲜明的对比。每一对父母都应全面考虑如何去做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家长不但要操心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注孩子的学习,即使再忙也要抽出一点时间来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义务教育条件下家庭教育的方法及意义

义务教育条件下的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不再完全是家庭行为,而更重要的是社会的责任。因此家庭教育已成为完成义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1.认识到教育的方法必须适应儿童身心特点,顺其性情,反对束缚、压制儿童个性,从教育观念到教育方法都应实现转变。对儿童进行教育的方法应该以鼓励为主,反对家庭暴力,拒绝打骂孩子。以培养孩子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主,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义务教育要求孩子全面发展,应告别“学而优则仕”的中国传统观念和“读书无用论”,培养孩子的目的不是单纯的升官,而更重要的是适应社会,适应生存。因此,我们应转变传统的人才观,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注重动手能力和实验能力的培养,关心儿童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2.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现代社会的发展是以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科学技术的革命性必然促进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在进入信息时代后,社会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就需要有大量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要培养创新能力,就要启迪创新思维。因为创新思维的形成是创新能力产生的心理前提。有了创新思维,才有可能产生创新能力。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在人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改造过程中,表现了人的心理反应的能动性。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甚至人吃饭喝水,也是受了反映在他头脑中的饥渴感觉之影响而来的;停止吃喝,则是因为饱的感觉反映在他的头脑中。”在对各种知识的研究中,学生打破传统的被动接受知识的学法的束缚,对新旧知识进行有目的的重构,完成了创新思维过程。

3.培养良好的人格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在义务教育条件下,学生家长要懂得既要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教育孩子如何学习,还要引导孩子学会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学会接人待物,学会如何料理自己的住房和小书包,有计划地使用好家长给予他们的财物,逐步学会独立处事的能力。作为家长,我们要懂得,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交往和独特的个性,懂得如何去尊重他们的人格。而长期压抑的教育方式会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 1999年,甘肃省陇南山区一个11岁的小学三年级学生王某因父母反对同学们为其过生日并痛骂了孩子,王某自寻短见吊死在附近的树林里。家庭教育对孩子要求过当反而也会造成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对儿童的教育不仅注重言传,更注意身教,家长是儿童最好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成为儿童模仿的对象。家长在平常生活中就应该做出表率,从生活点滴人手,做正确的事,说正确的话,使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良好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