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精选(九篇)

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

第1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简称保护区)是省级生态系统森林类中型自然保护区,其宗旨是保护辽东栎林为主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天然油松林及其森林生态系统,拯救濒危物种,保存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遗传基因的优异性,保证对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持续利用,对整个地区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保护好当地自然资源,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对维护其环境健康,保护和发展珍贵的生物资源,实现包括保护区在内的社区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3]。本文通过对该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分析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内黄铜高速公路(黄陵—铜川)建设对该保护区的影响,提出符合该保护区特点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及公路隧道设计、施工、营运提供科学依据。 1保护区区域环境概况 1.1自然环境 保护区位于陕西省中北部,关中盆地以北,陕北黄土高原南端,地处关中平原向陕北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及陕北黄土高原南缘黄土高原沟壑区,包括铜川市新区、耀州区、区、宜君县和延安市黄陵县。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54'40″~109°12'24″,北纬35°19'40″~35°35'20″之间。保护区南北长25.5km,东西宽26.5km,垂直分布范围为1567~870m,总面积25872.0hm2。区内地势总体特征北高南低,呈北西向带状展布,最高海拔标高1525m,最低海拔标高625m。地貌类型包括黄土太塬沟壑区、黄土梁峁沟壑区、低山区等。该保护区属陕北基低单斜黄土高原半干旱水文地质区,地下水不丰富。河流主要为玉华河和山岔河,近乎平行分布,由西南流向东北,依次以阴坡粱、庙儿梁、岳家岭为分水岭,均为洛河水系。 1.2植物资源 1.2.1植物 调查表明,该保护区内有种子植物105科、410属、833种、61变种、3亚种、9变型,其中裸子植物2科、3属、3种,被子植物103科、407属、830种、61变种、3亚种、9变型[1]。保护区内分布有国家2级重点保护植物野大豆和陕西省省级重点保护植物杜松。 1.2.2植被及其特征 根据分类系统和各级分类单位的划分标准及命名方法,保护区的自然植被分为5个植被型组、6个植被型、10个植被亚型和21个群落类型,其中常绿阔叶林为该区地带性植被。包茂高速公路在保护区路线两侧300m区域内植被主要有阔叶林地、灌丛、草丛、农业植被,其中农业植被面积最大,为770.90hm2,约占38.4%。保护区内植被划分及面积统计见表1。 1.3动物资源 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脊椎动物物种丰富,珍稀濒危性高,地域代表性强,具有很高的生态、科研、经济等保护价值。目前已知的野生脊椎动物有5纲23目60科163种(亚种)。保护区内,国家1级重点保护动物有黑鹳、金雕、金钱豹3种;国家2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鸳鸯、黑鸢、雀鹰、普通鵟、大鵟、灰背隼、长耳鸮、纵纹腹小鸮、豺、青鼬、水獭11种;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有中国林蛙、中华鳖、苍鹭、黄喉鹀、斑头雁、豆雁、狼、赤狐、狗獾、果子狸、豹猫、狍。 2保护区生态环境现状 2.1生态现状 保护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特征,孕育出种类丰富、复杂多样的生物资源及天然森林植被。保护区主要将以天然油松林、辽东栎林为主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森林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作为保护对象。保护区所在区域位于鄂尔多斯地台南缘,具有明显的黄土高原特点。保护区内设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区内天然次生林密布,水源涵养功能和保持水土能力明显,是渭北地区保存最完整的一块“绿洲”,对保护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及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但其独特的自然环境使其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相当脆弱并极易发生变化,一旦遭到生态破坏,区域内环境短期时间内将很难恢复[4]。 2.2黄铜高速公路与保护区的关系 由于工程需要,黄铜高速公路穿越保护区,沿玉华河由南向北有24.69km穿越保护区的实验区,其中65%的路段以桥隧方式通过,实际穿越陆地长度8.64km;K20+100~K22+480段(2.38km)全部以隧道形式穿越保护区的缓冲区底部。公路线位与保护区的关系见图1。从图1中可以看出,该高速公路穿越了保护区核心边缘、部分缓冲区及实验区[5]。 2.3公路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黄铜高速公路的建设对保护区自然景观、自然生态系统、自然资源、主要保护对象等都有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对该保护区生态结构和功能进行了一定分割,对保护区自然生态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且这种影响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可逆的。通过对保护区环境现状调查和公路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影响的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如下问题:1)保护区实验区的自然景观面貌不同程度有所改变;2)局部森林植被、森林资源遭受一定损失,生态服务功能受到影响;3)阻碍野生动物迁徙,干扰野生动物活动;4)产生“三废”;5)隔断地表及地下径流,扰动地表,引发水土流失等;6)运营期内带来的的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等增大了保护区生态的压力,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猎捕和盗伐的概率相对增加[6]。因此,对于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的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提出和实施就显得尤为迫切。 3保护区、缓冲区生态环境保护及减缓措施 黄铜高速公路24.69km穿越保护区实验区,2.38km穿越缓冲区。在保护区实验区,由于农耕化程度较高,拟建公路两侧200m范围内已难见保护物种及保护动物,故公路建设对保护区生态的影响较小。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及核心区,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丰富多样,工程以隧道形式穿越这部分地区,可以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但对生态系统还是会造成一定影响。黄铜高速公路以特长隧道的形式通过保护区的缓冲区,极大程度避免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填大挖、盘山绕行,较少改变自然景观,减少了农业植被和森林生物量的损失,避免了水土流失,降低了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也降低了对野生动物栖息、迁徙、觅食和繁殖的影响[7]。隧道建成后,虽然会对沿线不同路段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对保护区生态环境整体性影响不大,在采取了多项生态、景观恢复措施及水土保持等措施后,可加快促进保护区原有生态系统的恢复。#p#分页标题#e# 3.1隧道设计期的环保措施 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保质量。”按照以上规定,在设计期,建设单位应听取环保部门和保护区管理单位沿线走向的意见。工程设计时,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在满足工程和交通要求的前提下,应选择尽可能远离保护区的方案,避免分割保护区。在不得不经过保护区时,应尽量减少沿线对保护区的影响,合理选择沿线走向。遵循地形选线、地质选线和环保选线相结合的原则[8],尽量减少公路对保护区生态的影响。黄铜高速公路设计受多方面因素制约,最终采用隧道形式通过保护区的缓冲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以接受的。 3.2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 3.2.1保护森林植被的工程措施 1)因地制宜选线路。森林植被是森林生态系统的主题成分,也是保护区的核心区部位和保护内容之一。比选路线时应把对森林植被的破坏程度当成一个首要的比选条件,适当增加穿越保护区的桥梁路段长度,以减少对保护区森林植被的影响。2)合理规划,节约用地。除永久占地外,施工便道、料场、营地等临时用地应选择在无保护植物分布的区域,用地面积一定要严格控制,以减少对原生地表土壤物理结构和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生态恢复,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恢复植被覆盖,且注意用本地物种覆盖。保护区内不设拌和站、预制场,可租用当地村镇用房,不再新建施工营地。施工时,在施工营地张贴保护植物图片,并严禁施工人员砍伐破坏国家保护的濒危植物种类。 3.2.2控制污染的工程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扬尘和物料拌和产生的烟尘,因此拌和站应禁止设在保护区内,并尽量远离保护区。保护区内路段严禁设燃煤锅炉等大气污染源,以免对保护区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施工期间,应避免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进入水体。隧道施工中的生活污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及粪便污水,应集中处理后排放。废水主要是悬浮物、炸药残余、石油类等,应先进行化学处理除去有害物质,在临时沉淀池中进行沉淀后,再将沉淀的底泥泥浆运至弃渣场,沉淀池中的上清液再排除或再利用(如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供植被恢复绿化用水)。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随雨水进入河中。同时应加强管理,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堆放地点应远离河床,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防止雨水冲刷导致有害物质泄漏。 3.2.3防止水土流失的工程措施 黄土高原生态脆弱,土质疏松,常遇暴雨发生水土流失,造成严重的自然灾害,而路基、隧道等土石方施工产生的弃土、弃石量巨大,如处理不当,将加重水土流失,抬高河床,诱发泥石流,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9],因此,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应引起高度重视。应做好土石方的调配,移挖作填[10]。尽量选择在低洼处倾倒弃方,并在弃方处修建浆砌石挡土墙、护脚等。工程结束后,施工临时房屋、场地、便道等地方应及时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或尘土飞扬。挖填方路基坡面尽量全防护,土质边坡地应采用护坡保护,选择当地植被型草灌植物,合理搭配适应边坡生态恢复的乔灌草等植物。 3.2.4保护珍稀动物的工程措施 建设前期,在隧道洞口处设置防护栅栏(网),防止落石砸伤野生动物;洞门设计应结合周围环境特点进行生态化、景观化处理;隧道口上方要加密绿化,防止灯光和噪音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也防止野生动物在情急情况下发生意外,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要保障行车安全。施工期间,施工机械运行、施工材料运输、施工物料拌和等施工工艺将对保护区内的声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夜间应禁止大型机械作业,限定工作车辆、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尽量少量多次爆破,在动物繁殖期不爆破或小爆破,以免噪声和振动对野生动物的生长繁殖造成不良影响。此外,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区有关管理、保护法规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并禁止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外的林区休息、游玩;进入保护区界,应设置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不鸣笛、不用或只用弱光照射,以保护动物尽量不受或少受惊扰。 3.3隧道营运中的环保措施 隧道运营期内,车辆日夜奔流不息,给保护区带来噪声干扰、光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及粉尘污染,对隧道周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较大,尤其会影响动物的捕食和生长,在动物繁殖期,甚至可能影响其产卵繁殖的规律性和产卵量。而保护区的一个保护对象便是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植物资源,因此,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隧道运营区的野生动植物非常必要。 3.3.1噪声控制 隧道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车辆的摩擦振动,故营运期噪声对保护区内动物影响较小。公路营运期间,根据预测和类比数据,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较大,难以满足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上述影响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在隧道两端端口设置隔音墙;注意隧道内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加强公路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以控制交通噪声增加。 3.3.2生物防护林带设置 在隧道洞口两端300m范围内设置生物防护林带,不仅可以保持路域景观与原景观的连续性,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隧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音、车辆尾气、粉尘等对保护区内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该保护区生态系统类型主要是以辽东栎为主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天然油松林,建议在隧道口两端构建由辽东栎、油松为建群种的乔灌草复合植物群落型的生物防护林带[8]。 3.3.3生态环境管理#p#分页标题#e# 在隧道口顶部、出口路堑顶部和靠近洞口的路堤段应适当增加并强化护栏,桥梁预留声屏障条件和资金,如果调查中发现受保护野生动物在工程沿线出现,应及时在桥梁和路基段采取避光、防噪措施。 4结语 黄铜高速公路主要以隧道、路基的形式穿越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该项目的建设形成了一条新走廊,对保护区的生态完整性、结构和功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只要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将公路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严格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在建设期最大限度地减少隧道、路基修建对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在营运期间做好环境安全监管和偶发事件的预防,该高速公路的修建和运营对整个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会非常小。该项目以隧道形式通过保护区的缓冲区,对该缓冲区影响不大,且不会影响整个保护区生态功能的可持续发展。

第2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引水式 水电环境保护措施

Abstract: the hydropower planning and other planning scheme should b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hould be fully considered and balanced ec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double benefit. Thus related engineering arrangement of cascade hydropower stations, construction planning should pay high attention to reserve the influence of the vegetation and the ecology, imple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subsequent desig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specific detailed analysis and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cedures.

Keywords: water diversion type hydropow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211.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水电规划相关规划方案应做到可持续发展,要充分考虑并均衡经济和环境双重效益。由此相关梯级电站的工程布置、施工规划应高度重视对保护区植被及生态的影响,落实环保措施,并在工程建设及后续设计中针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并完善相应的环保手续。 在项目环评中应落实敏感对象与工程的相互关系,并针对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实现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针对项目及周边环境特点,进一步研究可能带来的影响及具体的减免措施,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布置和运行情况,对各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区域的珍稀保护动植物进行调查,明确珍稀动植物的种类、分布,分析对其影响,并提出合理可行的保护措施。下面分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

1、 水环境保护措施

下泄流量 :规划梯级为引水式开发,将形成规模不等的减水河段。为维持减水河段内水生生物适宜的水生环境,各梯级电站水库需下泄一定生态流量。根据《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环境与水生生态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记要的函》与《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推荐的方法――“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最小水量一般不应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当多年平均流量大于80m3/s时按5%取用)”。

规划阶段初步考虑按照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具体下泄流量在下阶段将结合河段形态、生态要求及支沟补水、区间用水等详细调查分析后确定。生态流量下泄后,各减水河段相当于一条小型河流的流量和水势,河流景观和生态用水可得到有效维持。放水设施将在主体工程中一并考虑。

水库库区:规划的各梯级水库库区在蓄水前,应按照《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 5381-2007)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库底清理。 加强水库周边区域的水土保持治理及森林管护,严禁毁林开荒,大于25º的坡耕地必须退耕还林,减少泥沙入库和面源污染。控制氮、磷养份入库量,避免库区局部水域出现富营养化,防止浮游植物过量繁殖。此外,日常还需对库区水面的漂浮物进行清理,以保证库区水质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减水河段:梯级规划实施后将形成较长的减水河段,减水河段内无工业污染源,区间居民较少,居住较分散,无集中式生活污水排放。规划电站运行后,减水河段水量由区间来水和闸(坝)下泄生态流量组成,水量和水环境容量将减小,需加强对减水河段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管理,严禁直接排入河流;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或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电站绿化,禁止排入河道。

2、 陆生生物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各梯级电站施工场地应科学选址,合理布置,一地多能,综合利用,尽可能少占或者不占用林地或其他影响陆生植物的区域。

明确划定施工界限,严禁超界限布置施工项目,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区域活动,禁止开展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工程建设期间,加强施工人员及附近居民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制定严格的制度,严禁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砍伐林木、非法捕猎等,减轻施工人员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对受影响的高大乔木实行围护或其他保护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区有珍稀或受保护植物物种时,及时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实施特别保护措施或移栽,防止人为破坏。

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料场、渣场、临时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占地实施生态恢复措施;对工程永久建筑物占地区四周、办公区、生产生活区、公共区域可利用范围,实行绿化美化,植树种草。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对工程占地区及影响区进行生态详查,对受工程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采取移栽或挂牌保护等措施;在施工期内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景观的宣传教育,提高对保护施工区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认识,使之自觉保护区域内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严禁施工人员捕食蛙类、蛇类、鸟类、兽类,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鼠类的危害。严格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及有关措施,建立施工区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确保工程区所在区域森林资源的安全;结合工程的水保工程及植物措施,因地制宜对施工迹地及移民安置区进行绿化景观恢复。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规划干流河段及其邻近支流河段鱼类进行捕捞,尽量避免对鱼类资源的人为破坏。在爆破施工前应先驱赶施工现场的鱼类后再进行爆破作业。梯级电站施工截流后,上下围堰之间的区域内可能残留一部分鱼类,应对它们进行集中捕捞并放生。在施工期间,特别是汛期后,应对基坑内的鱼类进行集中捕捞放生。在截流或蓄水初期,由于库区环境发生剧烈变化,鱼类容易被捕捞。因此,在这段时间内,规划河段应全面禁止鱼类捕捞。

此外,为防止规划河段水质污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还应加强施工河段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和避免新污染源的产生。

4、水土保持措施

控制、预防措施 :合理规划工程施工场地和设施布置,各项施工活动应满足水保要求,并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合理选择渣场,加强防护 :若规划河段属于平原河流,可在附近设置弃渣场,制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若规划河段属于典型山区河流,渣场选择则相对困难,各规划电站在预可研阶段选择弃渣场时,在满足“水保、经济、适用、抗冲”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占地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因素,以获得最优的渣场布置方案,并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将渣场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

优化施工道路布置,加强防护 :合理规划施工道路走线,减少扰动面积及开挖弃渣量。在道路设计时应考虑路段的挖填基本平衡,减小弃渣量;严格按规范设置排水沟;道路开挖时,开挖边坡应控制在稳定坡内,避免造成边坡失稳,引发水土流失;道路施工及运行活动应尽量控制在施工场地征地范围内进行,避免破坏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道路弃渣采取集中弃渣方式,将公路弃渣运至指定渣场堆放,减少渣料和弃渣流失;对满足立地条件和土壤条件的道路边坡,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保持水土。

有效恢复迹地和生态环境 :各梯级电站实施后期,结合景观生态恢复及占地类型要求,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迹地恢复,将工程施工对当地植被和景观生态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

结论:流域水电规划的实施一般会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划各梯级电站建成发电后,不仅可以带来大量清洁能源;而且也将极大的改善当地的交通、电力等状况,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规划与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电力规划、旅游规划、水利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宏观环境保护规划均要基本协调一致。规划的梯级电站在用地均被纳入当地林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与林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亦要协调一致。

但由于规划河段=的梯级电站开发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水库淹没、工程运行带来显著的水文情势、水环境变化,由此可能引起水质、水生生境变化,同时对景观、植被、野生动物等方面也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除水库淹没损失不可逆转外,其他不利影响均可通过采取一些减免或保护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

第3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国际环境措施 世贸规则 协调

一、环境保护:从GATT到WTO

20世纪中叶,环境问题席卷全球,成为全人类面对的共同问题。人们认识到:不保护环境,人类可能会毁掉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于是各国在将环境保护作为国内立法重点的同时,也通过缔结国际条约的途径保护环境,并将环境保护渗透于一切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领域。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绿化GATT(《关税贸易总协定》)或者说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就被提了出来。1971年,GATT专门设立了“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反映了GATT开始将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并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对待。“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表明,各国的环境保护措施已经对贸易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并形成贸易壁垒,因而,消除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就成了GATT法律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以及WTO的产生,使协调国际贸易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乌拉圭回合”在“环境小组”和理事会工作的基础上,最后通过了《关于贸易与环境的决定》。根据该决定,WTO设立了一个对所有成员国开放的“环境与贸易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工作宗旨就是在不违背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前提下,负责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贸易与环境两个领域的各项政策措施,实现环境保护与贸易持续增长相互促进的目标。可见,在“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多个协定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农业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①都涉及到了环境保护问题。这表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规则必须考虑的重要内容之一。

环境保护对贸易的影响并不限于环境保护理念渗入世界贸易规则,国际社会早就开始缔结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各种危害环境的自由贸易进行限制。如针对象牙贸易造成对大象的大量捕杀而使其濒危,硬木贸易导致东南亚地区森林面积的急剧减少,甚至对一些国家的生物资源和林木资源造成毁灭性的影响,危险废物贸易给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巨大危害问题等。国际社会为此已经缔结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等环境保护公约,这些公约的宗旨就是通过限制贸易达到环保的目的,限制或禁止成员国的贸易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同自由贸易的冲突与解决

环境保护渗入国际贸易规则,现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但是,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状况和经济实力上存在巨大差异,导致这两大阵营在对待贸易相关国际环境保护措施和世贸规则这两种不同的规则体系的态度上完全不同。发达国家鉴于自身环境优势和经济技术优势,一方面有意规避或者不遵守有关的限制贸易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企图进一步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资源,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废物;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用世贸规则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设置“绿色贸易壁垒”,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以求保护本国经济。而发展中国家则恰好相反,来自发达国家的生态侵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怀有警惕的心理,他们特别重视这些发达国家是否能够遵守那些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规则。

由于发展中国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最大受害者,这就迫使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使用世贸自由贸易规则来抑制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长期一致努力,现有国际法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中关于环境保护的约定,已经包含着大量考虑发展中国家弱势地位的条款。但是,发达国家在环境与贸易领域的双重优势地位却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为此,国际环境法把“发达国家承担比发展中国家更大的保护全球环境的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以求达到在环境保护方面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实质的平等。在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内,WTO规则也十分注意防止环境保护措施成为世界自由贸易的障碍,特别是防止其成为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口实。然而,在国际交往特别是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往往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设置各种各样的贸易壁垒。也正是由于这些活动,常常引起国际讼争。所以,在当前国际贸易活动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讼争,往往表现为环境保护措施与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冲突。这就使探索如何协调环境保护措施与贸易规则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关于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了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成员方制定、采用和实施技术性措施,除应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外,还应遵守以下几项原则:

1、必要性原则。成员方只能采取为实现合法目标所必需的技术性措施。这些合法目标包括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

2、采用国际标准原则。成员方如需制定技术法规,而有关国际标准已经存在或即将拟就,则各成员方应使用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作为其技术法规的基础,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

3、协调与等效接受原则。各成员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充分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化机构,就各自采用或准备采用的技术法规涵盖的产品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并鼓励各成员方积极考虑将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作为等效法规加以接受。

4、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成员方不应期望发展中成员方采用不适合其发展、财政和贸易需要的国际标准作为发展中成员方制定技术性措施的依据。即使存在“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发展中成员方仍可按照特定的技术和社会经济条件,采用某些技术性措施,以保护与其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本国技术、生产方法和工艺。鼓励发达成员方对发展中成员方在制定和实施技术性措施方面提供技术援助。

除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之外,《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简称SPS)在避免成员方利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设置贸易壁垒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根据SPS,制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除了需要遵守TBT所规定的前述四项原则外,还需要遵守“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

按照“以科学为依据”原则,成员方应确保任何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都以科学为依据,不能实施或停止实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如果在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采取某种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只能是临时性的,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科学评估。从美国与欧洲共同体之间有关牛肉激素问题的争端的解决来看,《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中的“以科学为依据”原则发挥了积极作用。欧洲共同体以在牛饲料中添加激素会危害人体健康为由,禁止从美国进口牛肉,而美国则认为欧洲共同体这样做没有科学依据,将欧洲共同体诉诸世界贸易组织,结果欧洲共同体败诉。②

按照“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原则,成员方在制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时应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为基础。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指进口方对进口产品可能带入的病虫害的定居、传播、危害和经济影响,或者对进口食品、饮料、饲料中可能存在的添加剂、污染物、毒素或致病有机体可能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做出的科学分析报告。③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与进口方确定“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④有直接关系。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高,进口方确定的“适当的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水平”就比较高,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严格一些;如果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结果认为风险比较低,进口方确定的保护水平就比较低,采取的保护措施就相对宽松一些。但是,SPS规定,无论进口方确定的措施是严还是松,都应考虑将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对贸易的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目标。”⑤

从TBT和SPS的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环境,成员方可以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但是WTO规则对于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规定了限制原则,即:一旦成员方采取的保护措施违背了不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等,就构成贸易歧视或贸易壁垒。在1990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金枪鱼案中,就可以看到这些原则的价值。美国以保护海豚为由禁止进口金枪鱼,世贸组织则认为,美国的做法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和自由贸易原则,结果美国败诉。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世界贸易组织并不是认为美国不应该采取措施保护动物,而是美国保护动物的做法违反了WTO的自由贸易原则。换言之,如果美国对本国渔民也采取相同的措施,那么美国的做法就是恰当的了。正因为美国采用了差别待遇的做法,可以看出美国的真实意图不在于保护动物,而是以保护动物之名行保护本国渔民利益之实。

三、国际环境保护措施与世贸规则的适用与协调

由上述可见,WTO一系列规则实际上在努力协调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关系,其具体表现在:它既明确规定为保护人类、动物、植物、自然资源,成员方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又规定这些措施不应成为歧视和变相限制自由贸易的手段。因此,WTO既要扩大货物和服务的贸易,同时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寻求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的初衷在于通过控制乃至禁止对环境有害的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贸易来减轻对进口国的环境压力,本质上也是为了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WTO规则与环境保护国际规则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性丝毫也不能掩盖两者的明显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它所规范的贸易通常明显地影响环境与自然资源,而WTO规则主要是以贸易自由为目的的,贸易所涉及的产品本身并不明显有害于环境。

其次,环境保护国际条约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产物,而WTO规则是自由贸易全球化的产物。

再次,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是通过规范、限制贸易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实质是要对贸易可能给环境造成的损害进行直接控制,而WTO虽然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款,允许为了保护环境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是其本质上是消除各种贸易障碍。

由于存在着上述差异,当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所采取的环境措施与WTO规则发生矛盾的时候,是遵守多边环境公约有关贸易的环境保护措施,还是遵守WTO规则所坚持的实行贸易自由原则?笔者认为,总体而言,环境保护作为一种新的价值理念,在WTO规则中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换句话说,WTO的规则较少地考虑贸易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而多边性的环境保护条约却是专门针对贸易可能对环境带来的损害进行的限制性规定。因而,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应当优先适用。

但是,由于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是由相关国家缔结的,并不属于WTO规则体系,很难将其作为WTO规则的特别法。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根据公约的缔约方的情况来决定“法的适用”问题。对于既是多边环境保护协定又是WTO的成员方来说,即使在多边环境保护协定可能对贸易构成限制,在违背自由贸易原则的原则下,它仍然应当执行多边环境保护公约的贸易限制措施。因为,这些国家缔结或者加入协定的行动就表明它们愿意接受环境保护措施对贸易的限制。然而,对于不是多边环境保护条约的缔约国而只是WTO的成员国来讲,就面临难以克服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办法就只有修改《WTO协定》,使其容纳或者兼容与贸易有关的多边环境条约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⑥,而不是取消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保护措施。

注释:

①《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在前言中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出口产品的质量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保护环境……所必需的措施。”《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一开头就申明:“不得阻止任何成员国采取或加强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一般例外”中的b.款亦允许成员方采取或加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只要这类措施“不对情况相同的成员方造成武断或不合理的歧视,或不对国际服务贸易构成隐蔽的限制”。

第4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生物安全;贸易壁垒

中图分类号:DF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109—02

转基因技术,是指将一种生物物种的目标基因通过人工方式植入另一生物物种的细胞中,使被植入细胞的原有信息发生部分改变,被植入生物物种的遗传特性也随之发生改变的一种现代生物技术。[1]转基因食品,又称基因修饰食品(Genetically Modified Food,简称GMF),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移,以转基因生物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2]

转基因产品之所以成为世纪焦点话题,集中了国际法学界对其多维的深切关注,有着深层次的原因:一方面,从上世纪末开始,粮食、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了三大威胁,而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的初步成果给世界各国,尤其是欠发达国家的温饱难题的最终解决带来灿烂曙光;另一方面,转基因技术一反传统的通过自然育种的方法,利用人工的技术强行介入自然育种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打乱了自然育种周期和扰乱了自然规律,在科学上和伦理上引起了全球争议。

一、保障生物安全的国际立法

生物安全问题很早就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卫生检疫以及动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规范,并成立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等有关国际组织。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于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由175个与会国家签订,该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截至2000年5月,公约的缔约国有177个。公约阐明了“生物多样性”(Biological Diversity 或Biodiversity)的含义,即所有来源的形形的生物体,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以及物种内部、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CBD为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自然资源、公平获益和分享遗传资源提供了一个综合而全面的法律框架。

(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

该议定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着一脉相承的亲缘关系,1995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召开的第二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决定开始谈判拟订这样一个议定书,并成立了开放的生物安全特别工作组。2000年1月29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上,经过艰苦努力,各方达成妥协,终于结束了5年的谈判,通过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the 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BSP)。该议定书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转基因活体生物越境转移的多边国际公约。

二、WTO管理转基因产品的机制

(一)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

《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即SPS的主要目标是防止各国采取的SPS措施对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消极影响和以保护生命或健康之名滥用SPS措施。按照SPS的宗旨,缔约各方有权采取“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在必要时还可以采取限制贸易措施,但这要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科学证据原则

根据SPS第2条规定,各成员方要确保任何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根据科学原理而进行的,如无充分的科学证据,则不得保持(第5条第7款规定的情况除外)。根据该协议第3条规定,既便是各国采取的检疫措施高于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这些措施也必须以科学为依据。这些规定说明,科学证据是一切卫生检疫措施的首要标准,是检疫规则的基石。

2、风险评估和适度保护原则

SPS允许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可承受危险程度,制定本国的标准和规则,同时还须考虑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第5条第1款)。为了将保护对贸易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成员方应在考虑有关风险评估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其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并据此作出保护的适度水平(第5条第4款)。

3、国际协调原则。从本质上看,SPS的目标是通过要求各成员方采用国际标准,从而达到协调各成员之间所采取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目的SPS要求各国采取的动植物检疫措施应该依据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第3条第1款),并应尽可能参与相关的国际组织及其附属机构的活动,以促进在动植物检疫措施方面的国际协调。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即TBT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国(或集团)以维护国家(或集团)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措施,如技术标准与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包装与标签要求、产品检疫、检验制度、绿色技术壁垒和信息技术壁垒等。与其它贸易壁垒相比,TBT有着广泛性、系统性、双重性(合法性、保护性)、隐蔽性、可操作性、针对性、扩大性和争议性等特点,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首选措施。TBT的合理性主要来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国际标准的采用

TBT敦促各国朝使用国际标准方向努力。TBT第2条第4款责成成员使用现存的国际标准,除非这些国际标准或其中的相关部分对达到其追求的合法目标无效或不适当(第2条第4款)。

2、合理的措施成本

TBT措施主要包括技术法规和标准(涉及到包装、标志或标签方面的要求)以及为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制订的测试和认证程序。TBT规定,标签的成本一般应与制定该标准的目的相符,即产品标签的成本不应过分加重生产者的负担和损害消费者从标签上获得的利益。在美欧转基因产品贸易争端中,美国反对强制性地对转基因食品加贴标签,而欧盟实行强制性标签监控制度。欧盟认为在转基因食品包装上加贴标签是按其认为合适的水平采取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第2条第2款)也是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要求。而美国认为欧盟的标签政策是“不透明的,无法预测的和非科学的”,实际上是要求对来自美国的转基因产品必须进行安全测试,是阻碍自由贸易的非科学的贸易壁垒。

三、结语

转基因食品问题相关食品安全与人类福祉,是一个新时代重大的环境伦理问题。处理转基因问题,应从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以及全球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重新思考解决纠纷的方法,务实地解决。

参考文献:

第5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摘要:

在对现阶段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现存国际法律机制的问题,并针对国际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建议,以期能够推进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研究进程。

关键词:

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描述的是地球物种多样性程度,《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条将“生物多样性”界定为“所有来源的形形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部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由于人类活动的递进式侵袭,具有特殊价值的公海生物多样性遭受到愈加强烈的灾难。对公海生物多样性如何进行养护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海洋资源利益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是海洋生物资源消费大国,但是,我国对海洋生物资源的研究力度不足。我国要想在这愈演愈烈的海洋生物公共资源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就必须在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的同时,加强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参与并且促进公平合理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1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律机制的现状

1.1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有关的综合性公约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是保护海洋环境及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构建基本的法律框架。1995年《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详细规定了国家管辖地区外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养护和管理的内容。上述条款及《1995年协定》规定了各国在公海捕鱼、公海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方面应履行的义务以及船旗国对悬挂旗帜的船舶在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方面应履行的义务。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养护包括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在内的全球性的专门公约,主要目标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以及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对非国家管辖范围区域而言,仅规制在缔约国管辖或控制下开展的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同时,规定缔约国可以直接与其他缔约国或通过有关国际组织为保护和持久利用生物多样性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并就共同关心的其他事项进行合作。值得注意的是,船舶在公海航行应遵守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和1996年议定书,1993年《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以及《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国家行动计划》等。此外,国家之间通过缔结保护特定种类生物的国际公约以实现公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1979年《养护野生动物移栖物种公约》以及《关于养护黑海、地中海和毗连大西洋海域鲸目动物的协定》。

1.2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有关的专门性公约

1959年《南极条约》规定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禁止任何军事性措施。南极条约体系是由南极条约、根据南极条约实施的措施与条约相关的单独有效的国际文书和根据此类文书实施的措施构成的统一体。该体系整体上强调促进南极地区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南极条约协商国签订的诸公约从环境影响评价、保护动植物、预防海洋污染以及地区保护和管理等方面促进养护南极地区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保护。1975年《地中海行动计划》由《防止地中海污染公约》及有关具体环境问题的若干议定书组成。这些议定书[1]对“地中海保护区”做具体界定。由于该保护区的全部或者部分可能位于公海之内,因此意味着国际法层面上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首次规定了设立公海保护区制度。1991年《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缔约方承诺通过合作开展科学研究,确定污染源、污染途径和污染影响,对开发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对北极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北极国家成立北极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协调北极环境保护战略的执行、对生态环境进行管制以及推动北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等。1992年《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第1条即对东北大西洋的海洋区域范围进行了界定,有50%以上的面积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公海区域[2]。其附件五的主要内容是养护海洋区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规定缔约国应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洋区域免遭人类活动影响,对已经遭受人类活动消极影响的海域采取补救措施[3]。

2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

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律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综合性公约适用缺乏协调性、专门性公约规制内容缺乏统一性以及有关公海生物资源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规定过于原则性。

2.1综合性公约适用缺乏协调性

《海洋法公约》是养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件,其第七部分规定公海及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的内容,要求各国为国民采取养护公海生物资源措施的义务以及在养护和管理生物资源方面的合作和对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然而,《海洋法公约》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利用的具体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而言,《生物多样性公约》仅规制缔约国管辖或控制下开展的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消极影响的过程和活动。由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资源的共同财产属性,缔约国对公海生物资源没有管辖权,因而没有法律义务来养护该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2.2专门性公约规制缺乏统一性

由于国际社会中不存在协调区域海洋活动的统一机构,因此出现已有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划区为盟进行管理,或者根据专门法律文件设立相应的区域性管理组织对特定区域进行管理的现象。区域性管理组织着重关注本区域内部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而海洋是一个统一的循环体,海洋生物资源更是具有整体性,划区养护不但可能会出现管理的盲区,更是从整体上不利于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2.3国际法律机制过于原则性

涉及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综合性文件和专门性文件虽然在内容上详实,而且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绝大部分内容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涉及实体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的内容非常有限。有关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的原则性规定可能产生两方面的效应,一方面是缔约国可以采取以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为中心的视角对原则性的规定进行阐述,就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违背养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行为进行管制;另一方面是为缔约国具体履行公约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从维护本国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采取相应的履约措施。原则性规定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交织作用,而在诸国家的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催化下,对非国家管辖范围区域内的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问题任重而道远。

3公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

国际法律机制的完善建议针对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法律机制的现存问题,应从完善综合性公约,整合专门性法律制度和增加法律机制的可操作性三方面出发。

3.1完善综合性公约

鉴于构建新的法律框架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不能及时解决现阶段面临的国家法律机制问题,更具有时效性的做法是在现有国际法律机制的基础上,致力于弥补现存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国际法律机制的空白,规制现阶段缺失的内容。现有与养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法律文件数量众多,彼此之间缺乏明确的效力等级关系,因此,首要问题就是要对这些国际法律文件进行协调,确定效力等级关系。通过对现有的法律文件的修正和完善,引入适当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充分发挥现有法律规范的积极作用。理顺现有国际法律文件的规范体系,明确各种法律文件的位阶关系。此外,加强相关国际组织或国家的合作,协调彼此间的行动。由于不同海洋各有特点,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养护的具体项目和计划应在全球和区域两个层面开展。

3.2整合统一专门性法律制度

第一,完善公海的区域性法律制度和区域性组织的设立。一方面,对于没有建立专门性法律制度或区域性组织的公海区域,应该构建该区域专门的法律制度,并且设置区域性组织;另一方面,对于已经建立专门性法律制度和区域性组织的公海区域,应进一步明确区域性组织的职权范围。根据公海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活动的发展,对新发现的海洋生物种群,明确现存区域性组织是否具有管辖权。第二,设置统一的公海区域特定海洋生物资源的管理组织。设置对公海区域海洋渔业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的全球性组织,加强各区域性管理组织之间的合作,从整体上对渔业资源养护进行安排,并监督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对渔业资源养护的管理活动。借以有效地避免区域性渔业管理组织的地域局限性,最大限度地集聚所有国家的力量,真正实现对公海渔业资源的养护。第三,积极协调各区域性管理组织之间的养护措施。发挥该管理组织协调中心的作用,尊重海洋生物资源流动的特性,对海洋生物资源生长发育的全过程整合大致协调的养护措施,实现海洋生物生长发育的各个阶段的养护措施的有效衔接。发达国家要积极履行对发展中国家技术援助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则要重视自身的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养护措施的有效性。

3.3加强法律机制规定的可操作性

由于养护公海生物多样性关系到所有国家的利益,在法律机制的构建问题上,可借鉴国内法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经验,为养护公海生物多样性所用。以美国《濒危物种法》的立法理念为例。该法规定负责执行的联邦机构有权对联邦所有的濒危物种栖息地采取管制措施以实现保护濒危物种的目的公民和私人团体对内政部指定和修改重要栖息地的行为有异议的,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讼。国际社会为了解决具体问题,最经常采取的方式就是举办国际会议通过相关的宣言、声明和决议等国际法律文件。对各国而言,这些国际法律文件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软法。虽然软法不属于正式的国际法条约,但是软法对国际法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将公海生物物种多样性养护软法硬化为国际习惯法,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相关法律规则的实现。

4结语

基于国际法对于国家的限制,国际社会的许多国家都将海洋环境保护的重心放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海域,对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域很少主动采取保护措施。但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的海域面积远远大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海域,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有必要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尤其是公海的海域采取保护措施。公海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具有现实意义,其提出是海洋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正是由于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现有国际法律机制尚有欠缺,亟需从国际法律层面对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予以关注,进而提升我国在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的国际法律机制完善方面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

参考文献:

第6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陆生生态保护;环境监理要点

水利水电工程是为适应人类防治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需要而修建的工程,在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的自然环境的破坏,打破生态平衡等环境影响。同时水利水电工程又是生态环境破坏与影响比较复杂的行业,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的陆生生态保护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环境监理重点工作。

1陆生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目标与原则

陆生生态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类型,分成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由于不同的气候土壤等条件,陆生生态系统又进一步分为各种亚类型约600种。包括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等。工程项目施工期陆生生态环境监理目标是,全面保护区域的生态系统整体性结构和生态过程,重点保护工程建设所涉及或影响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敏感目标与其主要生态功能,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保护工程影响区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滩地和沼泽等湿地生态系统及其功能、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使区域和流域生态系统整体结构和功能,随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得到保护、补偿、改善、提高。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原则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预防、恢复、减缓、补偿过程实施,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相结合,一般性常规措施与特殊性重点措施相结合,妥善处理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实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功能的可持续维持。

2陆生植被与植物保护环境监理要点

植被与植物对维系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生态濒危物种是指生活在特殊生境中、对外界环境极为敏感、极易受到自然因素或人类干扰等原因,导致其生境消失而形成的濒危物种。

2.1珍稀、濒危和特有植物保护

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措施。受工程影响的珍稀、濒危植物,地方特有植物,名树木,都要实施有效的就地保护。在无法实行就地保护时,应进行异地移植。在植物迁地保护时,要根据工程区受保护植物的特殊性、典型性、代表性及植物生长现状、地点以及受工程影响的面积、数量等,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保证移植成活和可以长久地生存、生长。根据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水库蓄水前要进行清库,以保证库区水质。同时,在清库过程中关注对珍稀野生植物的保护。水利水电工程影响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不易迁移栽培的,可采取就地保护措施,主要有避绕、围栏保护、挂牌保护等措施。建立专门的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或树木园。这类具有特定保护目标的自然保护区,一般是残存的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加强对残存的珍稀和特有植物的保护,也是一种补偿措施。对因特殊的工程建设需要而必须进行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必须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部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规定》等有关法规执行。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保护的管理措施,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制定本工程陆生植物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工程施工环保监理和移民安置区环保管理,如严禁砍伐、损坏植被和保护珍稀、濒危和特有陆生植物等。

2.2森林、草原植被保护

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的关键是保护植被。根据森林、草原主要种类、群落、覆盖率现状,明确影响因素、面积、数量和程度,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区现有的森林、草原植被保护。任何工程建设都要侵占和破坏一定范围内的植被,造成生态功能的的损失,因而需要改善其余植被的质量以补偿这类损失。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幼林抚育规划及草原保护规划,合理调整评价区的植被结构,提高植被盖度和改生态功能。库区要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坡度在25°以上的地段要种草、植树,实现全覆盖。坝址附近的山坡要作为重点,恢复和重建植被,不仅实现高覆盖盖率,而且要注意景观美化,四季有花有绿。在工程施工期间,采用巡山和设卡方式进行森林管护。严格管理管护禁伐区内的森林、灌木林和限伐区的森林、部分灌木林和商品林区的部分林地和禁牧区草原。根据森林草原资源的分布、林草布分结构、生态地理位置等因素,划分管护片、责任区(或地块),使资源保护落到实处。对可能恢复为耕地的施工迹地,必须恢复为耕地,大力造耕地以发展种植业,对工程建设施工中形成的次生裸地要及时覆土,还林还草。

2.3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管理

在工程建设施工期,进行生态影响全过程环境监理和监测,环境监理区包括主体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等及施工有关的区域和涉及敏感保护目标的地区。施工期主要监测水环境河流水质变化及噪声和空气污染影响。监测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变化,区域植被动态变化以及生态系统整体变化,敏感环境区情况和重要敏感保护对象的生存发展状态,采取的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工程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等。

3陆生动物及其生境保护措施

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科学研究价值的受工程影响的珍稀、濒危、特有陆生野生动物,都是环境监理重点保护对象。

3.1野生动物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

施工期间的野生动物保护的就地保护,是根据拟保护动物的特殊性、典型性、代表性及重要性,按分布现状分析确定保护动物与工程相距位置及影响程度,按其生态习性,尤其是繁殖的习行环境要求和食物来源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对无法实施就地保护而受影响野生动物又具有异地生存能力的,可采取迁地保护措施。迁地保护措施方案还要在试点或科学试验基础上确定。应选择在动物迁徙时期进行个体捕获、运输、栖息地安置,在新的栖息地要配备饮用水供给,修建防护栏,进行食物供给、疾病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建立“生物通道”,陆生动物采用就地保护措施确定其保护范围,建造专门通道、护栏、警示牌等工程。野生动物种群普遍衰退和物种濒危甚至灭绝的重要影响因素是生境“岛屿化”。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就必须打破阻隔,使野生动物“岛屿”式生境相互联系起来,建立“生物通道”。

3.2工程施工和移民安置区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施工期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地势比较平坦、水流缓库汉进行有效的管护,严禁捕杀水生经济动物。严禁任何人对鸟类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类动物。

3.3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安全

水库蓄水期,库区的野生动物和自然疫源疾病的传播者(部分鼠形兽),将向非淹投区转移,在库周其密度将有所增加。此时,既要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关系,又要重视对非淹没区的人、畜和工程施工人员的自然疫源疾病防治和防疫工作。

3.4减少施工爆破对动物的惊扰

要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优化。在鸟类繁殖期,尤其须防止爆破惊扰,对爆破施工应规定避开动物繁殖期。

参考文献

[1]张保利,杨林.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100问[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0.

第7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Abstract: The ecological function of wetland is enormous, and wetl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water purification, regulating ecological environment. However, the oil and gas pipeline will cross through the wetlands inevitably, which has a certain impact on wetland environment. It has become a research that focuses on how we can reduce the environment impact to minimum and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man and nature. In this article, we has taken the Nya River Wetland in Africa for example, and taken the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before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control during pipeline crossing, and continuous evaluation tracking after construction.

关键词: 湿地;管道穿越;Nya河;环境保护

Key words: wetland;pipeline crossing;Nya river;environment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TE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3-0125-03

0 引言

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蓄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浅于6m的海水区,是地球上三类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1]。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人类摇篮”,尽管其只占地球表面面积的6%,却为地球上20%的生物提供了生境,是天然的“生物基因库”。在稳定水源供给,改变洪涝和干旱状况,净化水质,保护水土和调节地下水水位等方面,湿地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一大批输油气管线相续投入建设,不可避免的要穿越湿地,对湿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管道穿越湿地工程中,如何有效的保护湿地环境,将管道穿越对湿地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对象。关于管道穿越湿地的环境保护,国内外学者进行了一定的研究。郭俊[2]通过对西北油气产业发展的前景和当地湿地的特点与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油气管网穿越湿地时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付宽[3]以国内青海地区草原湿地为研究对象,提出了油气管道穿越草原湿地的保护措施。

综合上述观点,学者对油气管道穿越高原、草原、湖泊、河流以及水网地带的湿地环境保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根据以上学者的观点,分析了管道穿越对湿地的影响,提出了管道穿越Nya河湿地的环境保护措施。

1 管道穿越对湿地的影响

管道穿越对湿地水质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设备漏油、施工场区地表径流水;对湿地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是管道穿越破坏了植被和天然土体的稳定性,可能导致湿地抗灾减灾能力降低,洪涝灾害风险提高,并且水土流失向湿地输入了大量泥沙和氮、磷等物质,造成泥沙淤积和水体污染。管道穿越造成的大气污染对湿地植物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扬尘和施工设备尾气等。管道在穿越湿地时,会扰乱据湿地动物的栖息和繁殖场所,使其不能取食,幼体不能发育,切断水源造成水生动物种类减少。此外,噪声对鸟类和其他动物的生活习性产生影响。

2 Nya河湿地简介

Nya河湿地位于非洲乍得人民共和国Doba市境内,Nya河自西向东穿过整个湿地。湿地穿越场地地势较平坦,两侧为热带稀树草原。Nya河湿地是当地的重要水源,在灌溉两岸农田,为当地居民和其他动植物提供水源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非常脆弱,极易受到外界影响。

Nya河湿地气候为热带草原气候,全年气候划分为雨季(6月~10月)和旱季(11月~来年5月)。Nya河湿地在雨季时,平均水深为1m;在旱季时,湿地北部为草原,南部为10-40cm的沼泽地。根据当地文献记载和有关调查,湿地区域内动植物种类繁多,各种动植物200种。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Nya河湿地在保持当地生态环境,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提供水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在管道穿越Nya河时必须采取环境保护措施。

3 管道工程穿越Nya河湿地保护措施

3.1 施工前的保护措施

3.1.1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为实现湿地自然资源的保护,在管道穿越湿地时推行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EIA)制度尤为重要。环境影响评价是对项目、区域规划、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科学分析、预测和评估,指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是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方法。管道穿越活动对湿地除了自然环境的污染外,还会对的湿地的生态环境产生很大影响,所以管道在穿越湿地时重点考虑非污染环境评价,也就是说,从分析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变化入手,预测其环境功能的变化,并寻求保障生态功能的有效措施。

为此,管道在穿越Nya河湿地前,业主、EPC和PMC委托中石油华东设计院对管道穿越Nya河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当地政府的审批,评价的结果为Ⅴ级,影响程度较低。

3.1.2 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制定应急预案 运用PMP中的风险管理方法,通过头脑风暴法对管道穿越Nya河的环境影响进行风险分析,包括水质风险、土质风险、生态风险、社会经济风险等,并根据风险影响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公式R=■a■b■,(i=1,2,3,4)得出工程的环境风险评价。

3.2 施工中的保护措施

3.2.1 水源的保护

①Nya河流为当地的重要水源,管道穿越时为旱季,Nya处于枯水季节,为了保证河流不断流,同时保证管道穿越正常进行,采取开挖导流渠围堰施工法。导流渠入口与穿越段河岸的内夹角选择180°,导流渠长468m,见示意图1。

②湿地内存有约10-40cm的积水,施工前在作业带两侧开挖集水沟,将作业带内水排出,通过排水导流沟将作业带隔离,并且有利于排净作业带内明水保持作业带范围内干燥,干燥的作业带有利于降低施工作业对湿地环境的破坏。

③每天施工前对所有施工设备进行检查,杜绝设备在施工现场漏油的现象。如不可避免设备在现场进行维修、加油,作业面铺好吸油棉,水面上布置好拦油绳。主河道水泵在抽水时需要在运转的情况下加注柴油,容易导致柴油飞溅污染水体。为此,施工人员参照2012年LOGONE河穿越时防止柴油飞溅的方式,能够严格控制柴油污染水体,又能够保证水泵能够连续作业。所有防腐类的化学品,全部进行回收送到项目驻地,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3.2.2 水土保护措施

①主河道水土保护。穿越区Nya主河道水深1.5-2.2m,河道下淤泥丰富,用挖掘机将陈年淤泥从河道倒运到河岸上,并将淤泥分层在河岸上进行晾晒,并利用挖掘机对板结成块的淤泥进行碾压粉碎平整。待管道焊接、下沟后,分层进行回填。

工程河岸保护采用水泥土进行堤岸保护,设计规定的河岸保护的工程量为128立方米。水泥土具体施工方法为水泥和土均与搅拌和铺撒,其中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占总量的30%,纯土占总量的70%,粒径大于2厘米的土的比例不应超过20%,并分层回填夯实。

边坡位置的基础处理,管沟底部边坡点向河道前延伸2米位置,进行基槽开挖,开挖完成后利用水泥土对基槽进行分层夯实回填。基槽回填应从管沟基础开始进行水泥土分层回填,并利用打夯机进行夯实,分层施工,并回填至设计规定的河道标高。

堤坡保护,施工范围是从边坡点到堤坡原始地表。首先利用素土进行回填,回填应从管沟底部开始,然后进行分层夯实。回填到距离地表0.4米的位置,利用水泥土进行回填,回填至地表位置,堤坡恢复的边坡比为1:1。

河槽及河堤恢复完毕后进行围堰拆除,围堰拆除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作业。围堰拆除要彻底、干净,使拆除围堰后的河床平坦,无杂物。先拆除下游围堰,并将围堰用土方推到河岸边缘,最后拆除上游围堰,上游围堰宜用挖掘机采用后退方法进行拆除。将围堰土回填河岸,并恢复原有地表高度及河床原貌。

导流渠开挖时已将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完成后,进行开挖,开挖土应与表土回填分开放置。回填及恢复时,按照施工反顺序,将开挖土分层回填,最后将开挖的表层土分散至导流施工区域并恢复原地貌。

②湿地水土保护。北岸汇水区域,地质条件好,承载力较好,施工时已经将作业带范围内的地面植被和表土进行剥离。开挖作业时,已将开挖区域的开挖土与表土分开放置,回填时按照开挖施工作业反顺序将开挖土分层回填,回填到地面高度后,根据设计要求,在管沟范围上方修筑300mm高的管堤。最后将开挖的表层植被土分散至施工作业区域。

南岸作业带里程189.322km~190.382km区间1.06km有10cm-40cm的水,该区间为湿地。开挖时使用挖掘机进行表土剥离作业,挖掘机表土剥离作业完成后再进行后续开挖作业,后续开挖土与表层土分开放置。进行回填作业时,按照管沟开挖作业施工反顺序,将开挖土依次分层回填,回填至地面标高时,将回填土平整,最后将均匀表土分散到施工作业区域。最后利用挖掘机将设备移动区域的表面进行松动和平整。

3.2.3 大气污染的防止 在进行管道穿越湿地时,施工便道和乡村土路经常洒水修护,保持路面湿润平整,车辆驶过不扬尘。在材料运输过程中加遮盖物,允许时可适当将材料加湿。穿越中水泥运输使用遮盖物,加强密封保护,确保不扬尘。在搅拌水泥土时,尽量选择在无风时段进行,避免粉尘随风扩散至周围湿地,对于未使用完的水泥及时覆盖。施工设备产生的尾气是大气污染因素,故在机械选用上应尽量使用那些高效率低能耗低排量的设备。

3.2.4 动植物的保护 对于湿地两侧的树木严禁砍伐,对于作业带内的树木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保留。在管道焊接时,湿地中间预留20m的断点,便于其他野生动物通过。在傍晚时,尽量停止作业,防止噪音影响鸟类栖息。在进行Nya河主河道施工时,用铁筛将河流中鱼类隔离,开挖导流渠,保持河水的流动性,鱼类通过导流渠能够顺利到下游产卵、发育。

3.3 施工后保护措施

3.3.1 建立环境保护档案 管道穿越Nya河湿地完毕后,项目部建立Nya河湿地环境保护档案,详细记录了管道穿越过程中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法和环境保护措施。同时记录了穿越过程中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征、生态过程等进行跟踪监测,实时观测湿地恢复的状态和过程变化,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照湿地恢复目标和系统健康标准,对湿地恢复效果进行评价。

3.3.2 环境保护后评价 湿地恢复实施后要每隔一定时间进行恢复效果后评价,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管道穿越的湿地是否已经恢复到或接近于退化前的自然状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是检测项目执行过程中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标准参考书,当穿越工程项目完成时,要对该项目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以及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进行评价,对实际产生的结果进行全方位的评析,主要涉及对项目决策中涵盖环境指标的,诸如对决策、规定、规范、参数的可靠性和实际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

4 结束语

湿地作为世界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极易受到外界影响。Nya河湿地穿越工程在施工前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评价,在施工中采取剥离表层、逐步回填方式,施工后进在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方式,使整个湿地的扰动最小,环境影响程度最低,同时保证了施工的顺利完成,营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氛围。

参考文献:

[1]Erwin KL.Wetlands and global climate change:the role of wetland restoration in a changing world. Wetlands Ecology and Management, 2009,17(1):71-84.

第8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水保;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据1996年调查,江西省99个县、市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2.2万hm2,占土地总面积21.1%。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22.8万hm2,中度流失面积104.4万hm2,强度及其以上的流失面积124.9万hm2,详见表1。据调查推算全省每年土壤侵蚀量达1.65~2.2亿t,相当于损失5万余hm2、20cm厚的耕作层,如表2所示(这不包括人为开矿修路等基建项目直接废弃的泥沙),其中以赣州地区为最大,达4873万t。

表1各级侵蚀区面积占全省土地及流失面积比例

一、开发建设项目引发的水土流失原因分析

1、土壤抗侵蚀能力下降。土方开挖为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之一,开挖过程中,大量富含有机质的土壤被迫从基岩剥离,造成土壤的成分与结构被破坏,对其透水、抗蚀、抗冲等功能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土壤拦截和蓄积雨水性能下降,很容易使水土严重流失;工程施工时的扰动再塑,使得坡度和坡长等地形要素在短期内产生很大变化,产生大量人工坡面和悬空面,使岩土层原始平衡状态被破坏,加剧水土流失的形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大量排放的松散弃土弃渣,稳定性差,在没有植被覆盖时,很容易形成风力侵蚀,遇到暴雨或长期连续降水的情况,就会出现水力侵蚀。这些松散堆积物如果被随意倾倒在河道内,将水流流势改变,影响河道行洪性能,在强降雨时容易引发洪水灾害,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2、水土保持设施损毁。项目建设时,无法避免地要将地表覆盖物(林、草等)清除或砍伐。地表覆盖物是一种水土保持设施,不仅能保护土壤,使其免受雨水直接冲击,还能减缓径流速度,使土壤侵蚀的作用降低。地表覆盖物被破坏后,土壤没有植物保护,大量土地面积直接,区域防风固沙能力下降,易引发风力侵蚀,且土壤将遭受雨水的直接击溅和冲刷,极易形成水力侵蚀,造成水土流失;工程建设中征用大量土地堆放弃土弃渣和建筑材料,以及构建各种建筑物,使大量水土保持设施压埋或损毁,将具备滞留水土功能的农田、水域毁坏,导致项目区及其周边地带水土保持功能下降,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3、水资源循环系统破坏。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扰动、破坏,对地形地貌和地质结构的重塑,使水资源系统原有的自然条件和水文特征改变,隔水层和地下储水结构遭到破坏,导致大量地表水无效损失或渗漏,导致水的大量流失。水的大量流失不但使土壤侵蚀加剧,还使得地表严重干旱,加剧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更严重。而水土流失又会进一步使水资源系统的平衡遭到破坏,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水土保持方案中工程措施的配置

(一)永久性工程措施

永久性工程措施指的是主体工程竣工以后,为了避免出现新的水土流失和治理建设中水土流失而设置的标准较高,作用时段长久的工程措施。主要有:护坡(岸)拦沙坝、挡土墙、截(排)水沟、塘坝,也包含城区建设中的硬化地面、花坛、喷泉等。

1、护坡

主要指的是修建铁路、公路、渠道等线性工程及挖矿等面性工程留下的大面积的开挖面所采取的保护措施。通常包括植物护坡、浆砌石护坡、钢筋混凝土框架护坡、喷锚护坡、混合护坡等。

2、拦沙(渣)坝

主要指的是在沟道中有堆置的弃土、弃石、弃渣或尾矿时所采取的拦蓄措施。主要的类型包括砌石坝、铁丝笼坝、格栅坝等。

(1)砌石坝

砌石坝包括浆砌石坝和干砌石坝,浆砌石坝就是把石料用水泥沙浆胶结成一个整体。其结构简单,可以将泥石流拦蓄,是当前运用最广泛的一种。坝的轴线尽量选择在沟谷狭窄、沟床和两岸的岩石完整坚硬的位置。坝口地形要口小肚大,库容量要大。断面形式通常为梯形。干砌石坝在平面布置上与浆砌石坝相同。只是石块之间没有胶结,整体性差,只适用于拦蓄小型泥石流,因此坝高不能大于5 m。应用大快的平石砌筑坝面层,要互相错开层与层之间的块石,嵌实,不可松动滑脱。

(2)铁丝笼坝

坝身由铁丝笼和堆石构成,通常做箱形。棱角用钢筋焊成钢筋骨架,网孔用铅丝编制,中间填以石块,为使整体性增强,石笼之间用铅丝紧固。这样方便就地取材,施工简单。缺点是整体性稳定性较差。只适用小型泥石流沟。格栅坝是用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装配而成的似栅栏状的建筑物。能够拦蓄粗大石块、稳定沟床。钢结构格栅坝对于小型泥石流沟基岩峡谷段较为实用;而钢筋混凝土格栅坝用于大型泥石流沟段。

3、挡土墙

挡土墙主要用来支撑边坡,保持土体稳定的建筑物,在水保方案中,通常配置在弃石、弃土、弃渣堆置处,容易出现滑坡、崩塌的地方。依据结构形式分为重力式、倒T式、悬臂式和扶臂式。重力式挡土墙主凭借本身的重量来维持稳定,墙高通常确定在3~ 5 m 之间,地质要求条件好,方便就地取材;倒T 式挡土墙可运用渣体和挡墙的重量来加以维护,所以用材较少重量轻,对于4~ 6 m 的墙高较为实用;支挡式挡土墙由于有支挡结构稳定性好对于5 m 以上的墙高比较实用;扶臂式挡土墙可用来墙高大于10 m的情况。为避免挡土墙上游水流对墙及墙体的冲刷,必须做好截排水工作。

4、 截(排)水沟

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控制沟蚀,一定要设置截排水系统,快速有效的将地表水排除。设置排水沟时要注意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充分运用有利的地形和自然水系。形式包括简易式、浆砌式、干砌式、及混凝土预制式。

(二)临时性工程措施

1、临时性工程的意义

临时性工程指的是工程在施工时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众所周知,最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部分就是施工过程大面积的开挖扰动地表及工程建设而形成的弃土弃渣,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不采取防治措施, 就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2、临时工程种类

通常指的是挡土墙、护坡、截(排)水沟等几种。在施工时, 这些措施的配置原则是:因地制宜、节省费用、因害设防、迅速得当。可以适度降低设计标准,但一定要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布置时根据“上截、中排、下拦”的原则。“上截”是指防止来水直接冲刷弃土弃石弃渣或开挖面;“中排”指临时性的各种疏导排水工程;“下拦”指在下游采取的挡土墙或拦沙坝。近些年来通过治理,兴国县水土流失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观测推算,兴国县每年土壤流失量由1983年的1160万t减少到现在的460万t,山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2倍以上,植被覆盖度由原来的28.7%上升到现在的72.2%。全县几条主要河流的河床平均刷深0.26m,由于山上的植被覆盖度增加,地表温度变化幅度减少,土壤含养含水能力增加,作物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复种指数由原来的145%提高至245%。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植物措施

1、植物的设计应该结合多品种植物:乔、灌、草、藤植物相互搭配,使不同植物的水土保持作用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防治水土流失。并且增加植物品种能够丰富项目区的景观。

植物设计应该结合工程措施:开发建设项目通常都可以产生较大的开挖和填方量,主题工程设计的挡土墙、拦渣坝、浆砌石护坡等工程措施比较多,植物措施应该结合工程措施,在确保主体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上,起到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

植物设计应坚持生态效应与景观效应相结合:植物本身在生长时需要一个过程,开发建设项目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植物的长期景观效应,并依据项目建设防治水土流失的需求,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临时防治水土流失的需求。不但要尽快实现绿化效果,还要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

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耕作措施

耕作措施是在大型的砖瓦厂、取土场、料场或露天矿废弃后面积较大的地方。通过土地平整,将原有的土地复垦种植农作物的一种措施。这类土地的立地条件较差,土层瘠薄,各类有机质没有足够的含量不,有些还含有害物质,在设计方案时必须采取保水保土耕作,配方施肥,改良土壤、地膜、秸杆覆盖等先进的农业技术。禁止乱采乱挖、顺坡耕种,使表面形成新的水土流失。

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流失复杂多变。在编制和实施水保方案时,应给予高度重视。对各类水保措施进行合理的配置,组成完整的防护体系,做到功能有序、作用互补,形成“工程养生物,生物护工程”的良性循环;做到“在建设中保护, 在保护中建设”。只有这样才可以很好的保护水土资源、保护环境,实现人类发展与环境和谐相处的效果。

五、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土地整治措施

工程施工完工后,应该及时清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垃圾,从而确保项目区内的环境整洁、有序。应全部拆除临时建筑物和硬化地面等,深翻处理和复耕压实的表层土,并增加适当的植被覆盖率,尽可能最大程度地恢复土地生产力和土壤抗侵蚀能力。工程施工结束之后应及时将其临时占地的原有功能恢复,根据原有土地利用类型及时恢复成林业用地或农业用地,将水土流失隐患消除。

六、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管理措施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将水土保持监督、监理和监测工作落实到位,以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能够顺利进行。建设单位应组建多层次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以保证水土保持工程顺利实施。项目在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健全各种形式的管理承包责任制,巩固水土保持工程,并使其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结语

开发建设项目引起的水损失是不可逆转的,必须重视引发的水资源问题及其及生态环境问题。由于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而引起的水损失形式多样,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采取正确的措施加强水土流失的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第9篇:动物保护最重要的措施范文

一、转变水利发展工作思路

水利是指人类社会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对自然界的水进行兴水利、除水害的各项事业和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的内涵也随之不断充实扩大,在人类文明发展到生态文明时代的今天,水利的内涵也应随之扩大到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在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快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一)在洪旱灾害防治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全面战胜向合理控制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水和谐相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和完善的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制度。洪涝和干旱灾害主要源于降水的丰枯变化,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对人类生存发展造成很大危害,因此要正确对待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处理好人与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洪涝灾害不可避免、干旱灾害不能根治的观念,不断加强洪旱灾害风险管理;另一方面要合理增强洪旱灾害应对与综合防御能力,努力减轻洪涝损失、缓解干旱问题。在将水多、水少对人类造成危害降低到人类可以承受程度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影响,实现洪旱灾害可控和水体循环正常。

(二)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逐步实现从过度开发向可持续利用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合理分配的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资源,也是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控制性要素,因此要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正确处理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用水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观念,不断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严格控制人类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另一方面要优化水资源配置,全面增强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努力保障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在确保人类饮水安全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将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水体能够保持基本功能、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三)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要逐步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优先保护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和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兴水利、除水害既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优良的水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内在要求,因此要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水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不断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安排兴水利、除水害等人类活动,努力将其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全面采取各种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进一步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水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治,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努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在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同时,努力减轻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伤害,实现经济社会和水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在涉水事务管理方面。要逐步实现从分散向统一的转变,逐步建立起人与人和谐共生的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体系和涉水事务综合管理制度。各种水问题和治水活动都存在内在联系,且带有明显的流域特征,因此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理念,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国家和地方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国家、流域、地方三级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涉水事务分级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流域机构的职能,逐步实现流域综合管理。通过民主、科学、协调、权威、高效的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实现公共福利最大化。

二、重视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

水利建设包括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种人类活动,在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要求的同时,也会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在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应遵循“在保护中促进开发、在开发中落实保护”的原则,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努力减轻水利工程对自然生态系统影响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效益。

(一)科学布局治理开发工程。应正确处理好治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工程布局。应在系统调查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复核和确定水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对象与保护区域的基础上,制订治理开发与保护分区和控制性指标,科学规划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布局,使治理开发等人类活动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系统承受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避免对水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依靠其自组织功能无法恢复的损害。

(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水利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各个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小。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吸收生态学的原理,改进水利工程的设计方法;要重视水利工程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要考虑水生生物对水体理化条件的要求,合理选择水工结构设计方案;要针对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全面制定水生态环境保护舒缓措施。在工程建设阶段,要根据环评要求安排专项投资,全面落实各项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运行阶段,要科学调度,维系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努力将水利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生态环境效益。水利工程不仅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应该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需求,因此水利工程建设应在有效发挥水利工程兴利除害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生态环境效益。例如水土保持工程应考虑发挥对面污染源的防治作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应考虑结合景观营造和水环境改善,河道整治工程应考虑满足水生生物对其生境蜿蜒连续、断面多样的要求,护岸护坡工程应考虑采用生物技术,治涝工程应考虑结合湿地保护需要留足蓄涝水面,水资源配置工程应考虑结合河湖连通改善水环境,各类水工程应考虑满足人类对文化景观和娱乐休闲水环境的需要等等。

三、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水生态系统是由水生生物群落与水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分为淡水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包括动水的河流、溪流、水渠和静水的湖泊、沼泽、池塘、水库等两种类型,不仅是人类的资源宝库,而且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污染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淡水生态系统出现了河道断流、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方针,不断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长期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

淡水生态系统中,主体是淡水,其他各种水生动植物都属客体,只要主体的淡水环境不被破坏,客体一般不会出现太大问题,淡水生态系统也就基本上能够保持平衡。因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以水环境保护与修复为核心,针对造成水生态系统退化和破坏的关键水环境因素,采取顺应自然规律的保护和修复措施,修复已破坏的水环境、维护优良的水环境,在此基础上加强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使水生动植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

(一)加强水行政管理。加强规划符合性论证及规划同意书签署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治理开发行为。加强河湖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及行政审批管理,严禁侵占河湖水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不合理新增取水,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管理,坚决杜绝用水浪费,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限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行政审批管理,有效抑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应按照“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的原则,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生产生活活动的全过程。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坚持“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不断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形成有利于节水减污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抓好灌区节水改造,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逐步降低农业用水比例。做好钢铁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率,促进节水减污。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强化生活和服务业用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生活器具,减少城镇用水总量。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促进雨洪资源利用,科学开发空中云水资源。

(三)保障生态系统用水。科学确定河流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过程,以及湖泊、水库、地下水等生态系统用水总量和水位。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生态系统用水总量需求。通过强化水利水电工程调度管理、河湖取用水管理、地下水开采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生态补水,保障河流生态系统用水过程和湖泊、水库及地下水等生态系统水位需求。

(四)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城镇生活等点污染源治理,重视农业面污染源、船舶流动污染源和底泥内污染源治理,使污染物排放满足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要求。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保土保水功能,控制面源污染。强化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积极开发水电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促进水体流动和水量交换。开展调水引流、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生态修复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城市生态河道建设和农村沟塘综合整治,建设亲水景观,提高城乡生活宜居程度。严格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制订主要江河水量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全面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入研究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应对。

(五)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通过维持和恢复江湖连通性、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保护和重建栖息地等措施,加强生境保护与修复。尽可能保持通江湖泊的良好连通状况,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联通,通过调度等措施逐步恢复已不通江湖泊的季节性连通;新建拦河水工程应根据需要采取适合的过鱼设施,已建拦河水工程应积极采取恢复及补救措施,以恢复江河连通性。通过采取设置分层取水、优化泄水建筑物运用和生态调度等相关措施,减缓下泄水温较低、气体过饱和及水流减缓导致河流自净能力下降等问题,以保持和改善水体理化条件。通过控制主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的治理和开发活动,推进河道再自然化,加强湖库清淤及环湖库湿地植被恢复,重视水工程建设中采取生物措施,以保护和重建栖息地。

(六)重视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湿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加大河流、湖泊、沼泽、海岸、滩涂等自然湿地的保护。加强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建设,实施人工补水,维持湿地面积和功能。大力开展河流、水库及湖泊岸边生态修复和湿地重建,尽可能恢复自然湿地生态系统。

(七)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开展地下水利用与保护区划,划定限采区和禁采区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采取禁采、回灌等措施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入侵区综合治理。严格禁止向地下水排污,确保地下水水质。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监督管理。

(八)做好物种和生物资源保护。建设濒危物种基因库、细胞库等,保存其种质资源。采取物种保护措施,强化濒危物种的保护和救护。建立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规范捕捞行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

四、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健全工作机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评估制度、促进公众参与和夯实工作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部门间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水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水生态共建和利益共享格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鼓励开展水权和排污权交易,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

(二)出台经济政策。将水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融入到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和水利建设的各个环节。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水害防治和水资源开发行为,不断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抓紧制定和出台有利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经济政策,使鼓励水害防治、水资源开发的政策和鼓励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有机融合。

(三)建立评估制度。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工程建设及运行调度等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明确评价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体制和机制。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形成符合我国水资源、水生态条件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以逐步实现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