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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精选(九篇)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第1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一、基本情况

XXX是市“中心城区”,全区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66个,其中: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4个,主要涉及教育(268个)、民政、文化、体育、等行业。62个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商会41个。目前,全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6.5个,在数量上初步达到了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个以上的发展目标。

此外,全区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计1229家,基本达到了城市社区10家、农村社区5家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

二、前段工作

1、抓组织领导,促高位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社会组织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制定出台了《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社区民政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方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治理创新,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和社会治理一盘棋安排。局党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民政重中之重来抓,局党组书记多次就社会组织年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社会组织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

2、抓依法监管,促规范发展。一是推行政务服务审批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实行首席代表审批制,取消现场核查环节,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时间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民政局行政审批股连续2019年、2020年两年,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中获得全区行政股室排名第1和第2名的好成绩。二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18年度,民政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查处了“老兵之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7月开始,启动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区共有3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2021年1-2月,区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4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100%全覆盖展开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在监管系统平台进行了公开。

3、抓培育扶持,促基础带动。2016 年,成立“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通过近3年的努力,共孵化培育出“区永爱志愿者协会”“区博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16家慈善公益类、社会工作类、社区服务类群众急需的社会组织。与此同时,区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50万元用于支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发展、不低于100万元用于购买社工类社会组织的服务。十三五期间,区社会组织承接民政等购买服务项目20余个,项目资金达400余万元。

4、抓党建引领,促作用发挥。2017年5月成立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综合党委书记由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兼任。党委下辖支部6个,其中5个功能型党支部,1个实体性党支部,共有党员59人,其中,直管党员20人,流动党员39人。各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的旗帜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区社会治理创新和其他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

1、社会组织自身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的结构不平衡。从社会组织的类型上看,教育类、行业协会商会偏多,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偏少。二是部分社会组织(社团)发展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大。目前登记在册的全区性社会团体共计62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41家。活动正常开展的只有区总商会、区怀素书画学会等7个组织。三是“僵尸”组织比例较大。据调查,全区长期没有收入,没有支出,没有活动开展,处于僵尸状态的有14家、失联的2家。

第2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今年3月份,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2家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接受了年度检查。

二、通过QQ群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三、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及时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广大志愿者、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奉献爱心,参与防控。一是社会各界志愿者积极奉献爱心,为抗击病毒感染工作向武汉定项捐款27644元,二是全市社会组织通过招募志愿者,通过链接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等多方资源,拓宽销售渠道,为种植农户排忧解难,为湖北省和本地捐赠各类蔬菜300余吨。三是我市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号召,不断强化宣传,助推联防联控。积极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配合部分村(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社工机构、社会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共参与志愿者服务3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余份,协助排查人员2600余人次。

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助推攻坚,我们积极动员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奔小康协会在香港郭氏基金会的支持下,从产业、环境、建设等方面着手,通过培养产业带头人,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修建道路、为贫困户的学生实施资助等扶贫攻坚项目,有效助推了老百姓脱贫增收,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市扶贫奔小康协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成绩经验、典型事迹等,已向省厅推荐。

五、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采取宣传引导,鼓励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市慈善会、市骨伤医院2家社会组织,向申报了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

第3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

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全市统一代码的社会组织124个(其中社会团体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个),其中2020年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14个(1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的社会社会组织法3个(3个社会团体,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社会组织4个(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

我市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110个,于今年4月-5月开展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的105个,不合格的5个(一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年检合格率100%。参检率95.5%。于7月份在政务网上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3、社会组织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培育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社会组织形成了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管理模式,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登记程序、规范办事流程。社会组织登记时严格把关,对社会组织法人要求出示身份验证,社会组织法人无犯罪记录和无失信记录。社会组织章程有坚持共产的领导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和谐稳定发展。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综合公示网进行公示。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检查,目前只有资兴市小水电发电协会、资兴市建筑业协会、资兴市东江湖民宿协会收取了会费,其它行业协会都未收取会费。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没有非法社会组织。一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签订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全市社会组织没有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二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进行涉黑涉恶自查,签订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所有社会组织没有涉黑涉恶的行为。三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检查,全市52家社会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正常。

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4-5月份从全市社会组织中抽查了20家社会组织,抽查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正常,没有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

4、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透明、公正

按照四级(国家、省、市、县)四同(基本目录名称、事项类型、基本目录编码、法律依据)的原则,与国家、省经过全面对接和深入对接,民政局共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和依职权类43项,共梳理事项129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按照湖南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全网通办”工作要求, 民政部门第一批和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一共16项,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按四办落实到位。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社区。城乡低保下放到镇、村社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低保办理及时、有进有出、透明、公开、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特困五保户实行村、社区审批报乡镇审核进行集中供养。部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社会事务工作

2020年,根据省、郴州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由60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按照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发放到位等“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复核等机制,使补贴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做到不漏一个残疾对象,也不重复或者错发一个残疾户,实现了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了精准救助。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2013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07.73万元。

2021年工作打算: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

2.做好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4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关键词 工会组织 社会管理 民管职能 管理效率 思考

党的十报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工会组织是社会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组织的有序运转将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工作的高效性,对工会组织民管部门的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新时期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必然性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做好职工群众工作中,应当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在完善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作用。新时期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存在一定的必然性:

首先,工人阶级的壮大迫切需要工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国家经济的稳步增长促使我国工人阶级队伍数量急剧增长,其中农民工成为了工人队伍的新成员,然而这些农民工并没有成为工人组织会员,农民工在薪酬、社会待遇上逐渐被边缘化,继而引起社会问题。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工会组织只有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管理力度,通过与社会管理的密切联系,将大量的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管理范围之内,以保证工人组织队伍的稳定和谐。

其次,工会组织作为工人与社会企业的“供需联络者”,面对市场经济体制下日益凸显的劳资矛盾问题,其参与到社会管理也是必然的。随着用工主体的多元化,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到劳资矛盾,工会组织作为工人阶级的团体组织,担负着为广大工人阶级维护权益的职责,必须要最大限度将工会发展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才能够进一步起到维护工人阶级利益。

最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新社会管理体系的需要。工会组织虽然是政府之外的组织团体,代表着基层工人的利益,但同时也是工人阶级与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协助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显示了我党在社会管理中所占据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二、新时期工会组织民管职能的思考

新时期工会组织参与到社会管理,必然会导致工会组织内部结构调整以及职能的改变。民管部门在工会组织结构中占有较为重要的领导作用,民管职能在新时期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出一些改革和创新。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摸索,工会组织民管小组要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其职能就必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管职能必须要有很强的社会协调作用。劳动关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发挥工会协调利益作用的关键。对于社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资矛盾,实际上是源于劳动者与资方之间的沟通存在障碍,而工会组织作为劳资双方的沟通桥梁,必须要有极强的社会协调作用。工会组织必须要能够协助政府进一步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的劳动矛盾,基于这种职能的加强,工会组织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政策理论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以及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状态,确保在参与政府、基层工人以及企业的三方调解过程中能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应有的利益。与此同时,民管部门还需要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要能够真正聆听职工群众的心声,把握他们最为深切的利益述求,并积极地为职工群众传达给政府,使得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入地考虑职工群众的基本利益,获得社会的高度认可,从而加强相关法规、政策推行的深度和广度。

第二,民管职能必须要强化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工会组织的最根本的意义在于改善工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职工群众是社会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是社会发展的最大贡献者,因而他们也应该获得对等的社会利益。工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必然要站在社会整体和谐发展的角度上,去服务职工群众。基于服务群众的职能强化,民管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会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互助,制定出职工群众与企业需求详细的支付保障机制,并通过政府提供的教育机构来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再就业工作,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职业技术能力,提升职工群众的社会竞争力。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就业、医疗、子女就学为重点,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工会帮扶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的帮扶服务,做到应帮尽帮、全面覆盖,切实推动“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第三,民管职能必须要强调社会监督作用。工会组织代表的是群众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既是参与者和推动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工会要切实履行社会监督责任,在动员职工参与社会政策监督中发挥组织者作用。一方面,工会组织民管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组织体制制度,设置相关的工会维权机构、劳动保护咨询机构等渠道,建立其有效地与群众职工沟通的渠道,将职工群众个体力量集中起来,将零散的需求转换为团体的述求,以此来监督企业与社会的行为,切实的保障职工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工会组织民管部门还应该制定深化职工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建制率,拓宽职工参与基层事务管理的渠道,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事业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民管职能必须要强调工会管理效率。民管部门在工会组织结构中处于领导地位,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领导者的素质管理,要进一步提升领导个人素质,明确领导责任,管理者应时刻铭记自身责任的重大,要以职工利益为重,转变不实的工作作风,做到实话实说、实事实办,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会领导者,集中思想为职工办实事,提升工作效率。

三、结束语

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离不开工人阶级的生产劳动,工会组织作为直接与职工群众接触的团体组织,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职工群众以及社会的发展状况。新的形势背景下,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是必然的趋势,而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工会组织的职能,才能进一步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事业单位发展中的有效职能,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能力。

(作者单位为江苏省电力公司淮安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 汪赛男.由富士康事件引发的法学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20).

[2] 彭坚,敖琴.论和谐社会中我国工会维权职能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 (12).

[3] 聂裔光.维护职工的民力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本质要求[J].当代工会, 2014(04).

第5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文章介绍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结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了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效性的对策,其中包括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控制与监督,推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等方面,希望能够为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效性的具体工作提供指导与借鉴。

【关键词】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效性;规章制度;内部控制

1引言

近些年来,社会组织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在就业、环保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其它组织机构一样,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行也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事实上,财务管理是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具有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为了促进资金的有效运转,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使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但由于受到制度、人员等因素的制约,当前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给资金的合理、有效运作带来不利影响。今后应该认识存在的这些问题与不足,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效性。

2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笔者所在的遂宁市2013年社团单位数为937个,年末职工15966人,总资产达1.3亿元;民办非企业单位数为421个,年末职工2495人,总资产达8.8亿元。经调查,2013年遂宁市食品工业协会等10个社会团体和遂宁市丽君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因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被遂宁市民政局处罚和撤销。事实上,社会组织的运作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为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社会组织组织采取相应的措施。但由于受到人员配置、制度设置等因素的制约,当前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具体来说,这些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一些社会组织将工作重心放在开展各项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对财务管理不重视,或者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一些工作人员在开票、收款之后,往往存在不做帐的情况,或者没有及时将款汇总到财务部门。不仅影响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还容易导致社会组织资金的流失,给整个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带来不利影响。

2.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要想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健全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是不可缺少的,但社会组织在这方面存在不足之处,缺乏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难以有效规范和约束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绩效考核不完善,难以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的热情,内部控制不完善,票据管理被忽视,财务监督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给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

2.3财务核算水平较低

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不到位,收支管理不规范,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财务进行核算,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和应对,或者是管理与核算部门的信息交流不畅,不仅加大了对账的工作量,还对增加了对账和内部控制的难度,给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2.4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一些社会组织财务人员的配备有限,部分社会组织只设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制约管理水平的提高。开票和收款合并为一处的现象十分普遍,现金收入岗与汇总岗没有分离,财务复核和稽查岗位缺乏,不能实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影响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实效性的对策

为了确保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工作的需要,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财务管理对策,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3.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财务管理的思想认识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财务管理的思想意识,将其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仅要培养他们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另外,还要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审批与管理制度,使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实效性。

3.2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实践表明,健全与完善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在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要完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体系,同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并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权责分明,尽量降低财务管理的风险。要做好费用支出的核算和管理工作,实现对费用支出的监控与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选择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法,制定合理的预算编制方案。同时要强化预算计划的落实,对费用支出进行全面审核,提高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水平。对各项费用支出应该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费用使用合理。财务部门还应该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措施进行调控,以节约资金,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

3.3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好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注重引进高素质的财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既能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注重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的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实行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没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此外,要做好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考核工作,完善绩效考核的各项制度,对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确保他们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能力,进而促进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4加强社会组织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推动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重视对社会组织财务工作的核对与稽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主要是对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的账务进行核对,并做好稽查工作,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能,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对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加强约束和监督,避免出现贪污腐化现象。社会组织要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财务部门要定期接受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与监督,确保社会组织财务工作得到落实,促进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日常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对社会组织财务的核对与监督,完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对财务管理的账务进行核对,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明确财务工作的人员职能和权限,加强对资金支出的监督和控制工作,确保自资金支出的合理,促进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为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是社会组织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能够促进资金得到有效运转,还能够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促进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应该认识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采取相应的完善对策,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社会组织财务工作的健康、正常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资金得到合理、有效运用,为提高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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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璐.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1).6061

[3]邱娟.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J].会计之友,2013(7),7778

[4]余冠芳.湖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科技广场,2013(1),185189

第6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团体迅速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社会团体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团体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渗透力,有利于保证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目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有些已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没有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这些社会团体中工作的党员长期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些已经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党员未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不够完善,难以担负起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职责;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所属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对此,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薄弱的状况。

二、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凡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下同)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社会团体或其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上级党组织可向社会团体选派、输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为社会团体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或指派党的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由社会团体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在社会团体举行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其他重要活动期间,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批准成立,其设置形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应由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担任。

社会团体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确有困难的,可商社会团体挂靠单位等有关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由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精干的党组织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有保证。

三、明确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社会团体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团体章程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如发现社会团体的活动违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团体在重要活动期间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社会团体重大问题的决策,制止和纠正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活动,保证社会团体的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结束以后,要向主管部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四、做好社会团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社会团体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社会团体党组织,参加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生活。

社会团体党组织要结合社会团体业务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党员教育应体现社会团体的特点,贴近党员的实际。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大力提倡科学精神,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社会团体的活动。要进行增强党性,发挥党员作用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并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团结社会团体其他成员做好各项工作。要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加入社会团体的党员进行登记并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了解党员在社会团体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社会团体会员中的党员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凡经常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除应在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还应参加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接受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团体党的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

党委组织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组织的领导;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第7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团体迅速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作用。社会团体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团体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渗透力,有利于保证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目前,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没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有些已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没有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在这些社会团体中工作的党员长期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一些已经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党员未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不够完善,难以担负起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职责;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对所属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疏于管理,有的甚至不闻不问。对此,各级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改变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薄弱的状况。

二、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凡按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经政府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包括长期聘用人员,下同)中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社会团体或其他邻近单位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团体,上级党组织可向社会团体选派、输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员,为社会团体单独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或指派党的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及党组织的建立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社会团体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由社会团体行政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在社会团体举行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其他重要活动期间,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或挂靠单位党组织批准成立,其设置形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一般应由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担任。

社会团体党组织(包括临时党组织)原则上隶属于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确有困难的,可商社会团体挂靠单位等有关党组织负责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并领导其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由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精干的党组织工作机构或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经费要有保证。

三、明确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社会团体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照社会团体章程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社会团体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如发现社会团体的活动违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

社会团体在重要活动期间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社会团体重大问题的决策,制止和纠正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定的活动,保证社会团体的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活动结束以后,要向主管部门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

四、做好社会团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社会团体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入社会团体党组织,参加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生活。

社会团体党组织要结合社会团体业务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党员教育应体现社会团体的特点,贴近党员的实际。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大力提倡科学精神,自觉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社会团体的活动。要进行增强党性,发挥党员作用的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并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团结社会团体其他成员做好各项工作。要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党员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加入社会团体的党员进行登记并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了解党员在社会团体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社会团体会员中的党员要定期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社会团体领导成员中的党员,凡经常参加社会团体活动的,除应在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外,还应参加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接受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社会团体党的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各级政府民政部门以及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

党委组织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组织的领导;对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第8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为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抓紧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江总书记关于“*”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加强组织建设为重点,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社会团体中的思想政治导向、重要决策、组织保证和行为表率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影响力、渗透力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社会团体坚持正确的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团体中贯彻执行,保证我市社会团体与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组建”原则,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的组建工作

各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组建”的原则,切实负起和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的责任,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本着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社会团体中灵活设置党组织。社会团体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或长期兼职人员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党组织关系可以迁入社会团体的,应由其业务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组织;对党组织关系在同一挂靠单位有3人以上的,可由其挂靠单位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但党组织关系迁入不足3人的,由其业务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负责建立党的临时组织,也可与性质相近的其他社会团体建立联合党支部;其他社会团体,由其业务主管部门选派政治指导员或联络员,担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对新申请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要严格把关,在审批过程中,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而没有建立的,要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建立党组织。对已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要在最近社团党组织组建工作中和通过年检等工作,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机关党工委要加强对直属机关部门所属社团党组织组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并做好所属范围的党组织设置审批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组织,关键是要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由政治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并尽量从理事会成员中物色。社会团体中一般不设专职党务干部,书记原则上实行兼职,但不宜同时兼任其他社会团体党组织书记。

社会团体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下属社会团体比较多的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相应调整党组织的设置。社会团体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定期汇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所有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或长期兼职人员中,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要在6月30日以前根据实际情况,以各种形式建立党的组织或选派政治指导员。

三、积极探索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作用、任务和活动方式方法

社会团体党组织是社会团体的政治核心,在社会团体中发挥思想政治导向、重要决策、组织保证和行为表率作用。社会团体党组织应全面贯彻执行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做好以下工作:1、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照社团章程中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工作;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3、监督社会团体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团体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积极有效的方式开展党的活动,要与社会团体开展的一些社会活动、经营活动、专业学术活动等结合起来,提高党的活动质量。一般情况下,社会团体党组织开展活动、过组织生活一年不少于4次。社会团体临时党组织中的党员要参加社会团体党组织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做好社会团体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9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近期,某市一民办养老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暴露出职责不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社会组织、各相关部门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为切实加强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普遍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问题纠正要有具体措施。市级管理部门将适时组织抽查,对普遍性问题作出分析,不断研究完善政策机制。检查要突出人员密集的实体型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幼儿学校等,对涉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社会组织做好限期整改工作。

二、切实明确社会组织安全管理责任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社会组织安全管理工作。各社会组织法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业务活动场所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项职能切实负起责任,如责任不明确,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除追究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追究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的责任。要严格落实双重负责制,对社会组织的申请登记及业务活动等,不能片面追求效益,放松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不能片面考虑社会急需,降低安全设施标准;不能图一时工作之便,随意委托工作职能。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如业务主管和登记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登记管理部门一律不予登记。

三、切实做好社会组织日常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