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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精选(九篇)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

第1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本文从资产支持证券供给方的角度出发,基于对上市银行财务数据的梳理,分析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要不要做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未现井喷

一季度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回顾

2015年一季度,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共发行17期,发行规模507.87亿元,其中,商业银行发起了14期工商企业贷款证券化和1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共计468.03亿元。信贷支持证券的发行并未出现井喷,而2014年11月银监会公告对资产证券化采取备案制后,市场普遍对2015年的发行有很高的期待。

从发起人构成看,2015年一季度城商行、农商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发起的期数较多,汇丰、渣打、华商三家外资银行也开始进入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但是发行规模普遍较小,大多集中在10亿~30亿元之间。国有大行参与度的不足,使得2015年一季度的发行规模相比2014年四季度有明显萎缩。

五大行参与不足的原因

2015年一季度,除工行外,其他大行均未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应存在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产品的发行利差很小,目前优先级证券发行成本仍在5%左右,而大行转出的均为优质信贷资产,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仅在6%左右,考虑到需要支付评级、信托、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费用,在整体只有1%利差的情况下,大行从证券化中很难获利,甚至还会亏钱,而中小银行信贷资产池的加权利率普遍在7%以上,证券化的积极性更高;其次,信贷资产的流转,既可以是存量资产,也可以是增量资产,大行通过理财、资管通道,以及最近很热的产业基金等方式,均能实现新增信贷资产的表外化,各类影子银行的存在,部分替代了标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第三,一季度央行的定向投放使得大银行的流动性较为宽松,短期内也减少了国有大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获得流动性的需求。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动力

商业银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有着诸多内在动力:(1)盘活存量资产,释放贷款额度,降低存贷比;(2)缓解资本监管压力,提高资本充足率;(3)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银行经营绩效;(4)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5)调节资产负债久期错配,主动调整资产配置结构;(6)分散银行过度集中的信贷风险。

本文从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供给方的角度出发,基于对上市银行财务数据的梳理,分析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动力,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要不要做资产证券化的问题。

基于数据的证券化动力分析

存贷比

存贷比,即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占存款负债的比例,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存贷比不得超过75%,为了避免触及政策红线,商业银行需要扩大存款规模,或者控制贷款额度,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打包后真实出售给SPV,从而将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降低存贷比,释放贷款额度。

从一季度上市银行数据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的存贷比均已超过75%,建设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的存贷比也在70%以上。上市银行一季度末的平均存贷比为70.24%,是2012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着金融脱媒和存款外流的压力,余额宝之类的产品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影响就是一个例子。2014年二季度开始,上市银行的平均存贷比经历了一段快速的上升过程,从2014年二季度末的65.88%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末的70.24%,从季度的环比增速看,除每年一季度存款会有大幅增长外,贷款的增速大多都高于存款增速,因此,商业银行具有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存贷比的内在需求,截至2015年一季度,上市银行的存款总额约为79万亿元,存贷比每降低一个百分点(降到70%以下)就对应着近8000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存贷比存废的争论一直以来就未停歇,尤其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宽信用政策需要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合。2014年6月和2015年1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分别出台了调整贷款和存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监会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将涉农贷款、小微贷款等从存贷比分子中扣除,分母增加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外资法人银行吸收境外母行一年以上的净存放额,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口径的通知》则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将存款类金融机构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纳入“各项贷款”统计口径。这些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商业银行的存贷比,根据我们测算,调整统计口径后,绝大部分上市银行的存贷比均降到70%以下。

如果不考虑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存贷比的限制,从资产证券化最发达的美国市场看,并没有单纯的对于贷款和存款比例的规定,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一直在100%以上且不断上升,同期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也是快速增长,其背后的逻辑是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趋势下,金融机构普遍出现加杠杆的过程,而资产证券化能够解决加杠杆过程中的期限不匹配问题,成为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

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风险资产的比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资本充足率的管制,以此监测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证券化将贷款出售,可以减少对资本的消耗,提高资本充足率。

美国次贷危机后,我国监管当局出于审慎的原因,暂停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审批,直到2012年才重启试点,但是在《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里,要求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应持有其发起的每一单资产证券化中不低于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5%的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由于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权重为1250%,此规定使得商业银行通过证券化减少资本占用的效果大打折扣。

2013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尽管仍要求风险自留比例不得低于单只产品发行规模的5%,但是对于发起机构持有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的规定降低到该最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其余风险自留部分可以持有最低档次之外的资产支持证券。这项规定大大降低了发起机构的风险权重,使得通过资产证券化降低资本占用成为可能。

从数据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较稳定,2012年以来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一直在12%以上,平均一级资本充足率也维持在9%以上,整体上压力不大。但是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8%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新规下的资本充足率要达到10.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5%,从上市银行一季报看,各银行目前都能满足监管规定,但是南京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比较接近10.5%的监管要求,未来还是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本压力。因此,商业银行除了通过增发、优先股、混合资本债、次级债等途径提高资本充足率外,也可以考虑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盘活存量,释放资本占用。

经营净利率

长期以来,我国的银行业在资产规模的粗放式扩张中发展,对资本消耗很大,随着经营成本的上升和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业的经营净利率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最近三年的季度数据看,尽管由于银行经营的特点会出现季节性的比率波动(四季度会做拨备),但是ROE和ROA的下降趋势已经形成,上市银行的平均ROE由2012年一季度的22.62%下降到2015年一季度的18.02%,平均ROA由2012年一季度的1.37%下降到2015年一季度的1.29%。

依据财务管理中的杜邦公式,商业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存贷息差×资产周转率×杠杆率,其中,存贷息差随着利率市场化和激烈的商业竞争逐步收窄,杠杆率由于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监管要求而日益受到限制,因此资产周转率就成为较为可行的提高资本回报率的变量。

除了息差的收窄和新资本管理办法的施行,经济下行周期下不良贷款余额的快速提高也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和风险,上市银行的平均不良贷款比率由2012年一季度的0.93%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1.33%,其中股份制银行的平均不良率上升更为明显,由2012年一季度的0.58%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1.22%。

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信贷资产转换成现金和证券,另一方面不良贷款的证券化也给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两者都能加快信贷资产周转的速度,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

中间业务收入

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重,改变对存贷息差收入的依赖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的重点发展目标之一。据统计,美国的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大于10亿美元)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在45%以上。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收入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上市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一季度的22.47%上升到2015年一季度的25.37%,但与国外尚有一定差距和发展空间,还有三家上市银行的非利息收入比重不足20%。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商业银行可以担任贷款发起人、贷款服务人、托管人、证券投资者等角色,可以为银行带来贷款服务、财务顾问、托管、自持资产支持证券等中间业务收入,推动资产业务从传统的“发放―持有”模式向投行化“发放―分销”交易方式的转变,在有效提升资产运用效率同时,增加非利息收入。

资产负债结构

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部分包括贷款、投资、存放央行款项、存放和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等项目,负债部分包括存款、同业存放和拆入、卖出回购款项、已发行债务证券等,资产负债表的各个项目具有不同的期限和风险收益特征。

从资产端看,上市银行贷款和投资的期限主要集中在3个月以上,3个月以上的贷款占83.18%,3个月以上的投资占90.51%,但是从负债端看,作为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短期存款占了较大比率,3个月以下的存款占比67.01%。此外,上市银行整体的同业资产期限也要长于同业负债的期限。商业银行用较短期限的负债支撑较长期限的资产,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风险和利率风险。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短期利率快速上升,金融机构普遍持有收益较低的长期资产(住房抵押贷款)和成本较高的短期负债,纷纷陷入了财务困境而破产,由此爆发了储贷危机,而资产证券化正是帮助美国金融机构走出储贷危机的重要工具,因此从流动性管理角度看,商业银行同样有内在的动力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和负债期限的不匹配。

除了调节资产期限,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是商业银行主动调整贷款行业投向和大类资产重新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将特定行业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可以调节该行业在银行整体贷款投向中的比例,有利于商业银行在总体上把握不同经济环境下银行贷款的行业风险,由所转让的特定行业贷款所释放的信贷额度,可以投放给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兴行业或者风险较低行业,达到调节贷款行业配置的目的。

此外,商业银行可以根据不同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将证券化后所收回的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贷款、个人贷款、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投资、同业等方面进行组合配置,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灵活性。

总结

证券化能改善财务指标

资产证券化本质上是一个商业模式,重点在于把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左边的信贷资产出售进行融资。通过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商业银行资产端的久期,证券化后,资产负债表更加健康,现金和证券(发起机构自持)取代了原来的贷款,总体资产的风险度降低,相应的资本要求也会降低。同时由于资产销售收入的实现,未分配利润增加了股东权益,权益回报率也会提高。利润表中,信贷资产销售收入的确认使当期的利润得以增加,因此,资产证券化对于银行财务指标的改善是较为明显的。

未达预期是预期太高

一季度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并未出现一些市场人士预期中的井喷之势,508亿的规模确实并无亮点。但是我们认为这符合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特点和目前的市场状况,首先,去年一年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超过2005年来发行规模总和,一些过去储备的项目得到了释放,一部分新参与者(主要是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在IT系统、业务流程、会计处理、外部合作等方面做了初次尝试,需要在流程理顺后再发起新的项目。信贷资产证券化从项目准备到招标发行通常需要3~5个月时间,去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大量发行也是从8月开始,到12月出现井喷,这些机构需要时间去准备再度发行产品。其次,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仍在完善之中,如2015年3月央行宣布注册制和上周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的征求意见稿,目前离完全常态化的发行还有一段距离,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资产负债情况择时发行是比较能够理解的。再次,对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方而言,证券流动性的缺乏,需要更高的流动性溢价,这要和以低成本融资为目的的发起机构进行博弈,投资者的缺乏,尤其是次级投资者的稀少也制约了目前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节奏。

第2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初在美国住房抵押贷款领域创建和应用,随后很快在相近行业抵押贷款业务中展开,形成一种独具吸引力的全新投资产品,并迅速席卷国际资本市场,被称为近三十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创新之一。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系列用途、质量、偿还期限相同或相近,并可以产生大规模稳定现金流且将已经形成的信贷资产集合起来,经过一定的组合包装,以其为基础资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进行融资的过程。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

1.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分散贷款的非系统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流通的证券,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不改变负债的情况下,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从而有效改善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协调了传统银行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之间的矛盾。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则可以有效地分散资产组合,降低贷款的非系统性风险,同时也可以继续维持其原有的稳定的客户群。

2.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标准,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可以降低资产风险度,改善资本充足率。开展低风险或无风险的中间业务,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在有限的资本条件下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

3.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期限长、利润薄的贷款提前兑现,从而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另外,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也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赚取收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4.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虽然近几年通过努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有所下降,但仍高于国际水平,且不良贷款绝对额巨大,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隐患。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现状及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障碍

(一)信贷资产结构不合理,流动性差

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以短期存款为主,而本应由资本市场承担的公路、电厂等大量基础设施项目却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重逐年上升。银行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长期化与负债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两对矛盾并存,使银行“短借长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

(二)风险过度集中,不良资产比重高,运作效率低

由于创新工具的缺乏,商业银行只能被动持有中、长期信贷资产,现实或潜在风险不能及时、有效地分散、对冲和转移,风险更多的分置于银行体系中。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较高,且不良贷款绝对额巨大。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时,只能在未来不定期的收回资金,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性和不稳定性,且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和精力。

(三)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盈利能力下降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资产的快速扩张,商业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难题。商业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仍依靠传统的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比例很小,以及沉淀的巨额不良资产,导致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下降。

另外,我国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际经验,无论是金融环境还是法律、会计、税收环境都还十分欠缺,存在许多障碍,制约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突出表现为:资本市场规模小、结构不尽合理、产品单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不足等等。

三、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行资产证券化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保障。我国政府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市场准入和退出,各类参与主体行为规范、风险控制、监管主体、会计准则、税收制度等方面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完善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它需要养老基金、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提供稳定的资金。由于资产支撑证券的复杂性,个人投资者不能自觉地防范风险,也不能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难以及时科学的调整投资策略。因此,在推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时,要完善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为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大量、持续、稳定的长期资金。

(三)规范信用评级制度,培育具有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支撑证券的顺利发行,关键在于能否被投资者所认可,而信用评级机构所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往往能左右投资者的选择。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独立、客观、公正、透明的信用评级体系,培育一批国内具有权威性的、在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另外,要加强国内评级机构与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和经验,从而提高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根据我国银行实际,选择适宜证券化的资产。国际资本市场的实践表明,并非所有的资产都适宜于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续期间,而且平均偿还期至少为一年;债务人应具有较好的资信,以保证资产支撑证券的未来现金流收益的稳定性;证券化的资产应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可使证券化所需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降低;证券化资产的信息应具有一定的透明度。

(五)培养相关高素质人才。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需要进行大量的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发行、出售和管理工作,其中还涉及大量的法律、税收、会计等问题。因此,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推进需要大量既懂得法律、信用评级、会计、税收方面的知识,又掌握资产证券化专业知识,既有先进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又充分了解我国的金融市场情况、会计准则和财税制度的复合型人才。政府和各商业银行应加大对现有相关从业人员及未来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李曜.资产证券化――基本理论和案例分析[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12)

[2]陈翎.资产证券化:一种新型融资制度安排[J].中国金融,2006;(2)

第3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商业银行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规模持续上升,截至2015年底,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分别达到12744亿元和1.67%。不良资产资产证券化试点的重启为银行开辟了新的不良资产处置渠道,2016年五月,中国银行 “中誉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和招商银行 “和萃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文件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正式挂网,预计发行规模分别为3.01亿元和2.33亿元,上述两单产品的发行不仅意味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时隔八年正式重启,同时意味着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扩大至信用卡不良债权领域。

1.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必要性

1.1不良贷款对商业银行的沉重负担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广义上是指在现实条件下,银行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资产。狭义上是指处于处于非良好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以及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三类。中国银监会的2015年第四季度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显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744亿元,较上季末增加881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7%,较上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已连续10个季度上升,由于关注类贷款和逾期类贷款增长较快,不良贷款后续仍面临较大压力,信用风险管控压力加大。受不良贷款的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盈利能力下降,资产利用率降低。

1.2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经过结构重组形成资产池,利用信用增级技术以利用这些金融资产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指将银行的不良贷款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并根据组合现金流的特点发行流通证券。作用如下:第一,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一般来说,证券化过程需要参与者充分竞争,通过竞争在降低道德风险的同时,可以运用市场力量实现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第二,降低不良资产处置成本。通过证券化实现资产变现与其他处置方式相比,交易成本较低,同时变现速度较快。第三,促进资产流动性。资产证券化能够彻底改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状况,在提高银行经营业绩的同时,降低银行由于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带来的各种风险。

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与风险分析

2.1信用评级及信用风险

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很关键的一步,分为内部评级与发行评级,其结果是投资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由于信息不对称,许多投资者对资产本身情况不甚了解,对信用评级机构作出的信用评级格外看重。因此信用评级的公正,客观性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独立性,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混乱,业务狭窄。信用评级机构的不规范运作会阻碍当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容易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2.2法律问题

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金融创新,联系了多个监管部门如担保,证券,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涉及多方的利用。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不良资产证券化进行规范与约束。难以保证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规范运作。

2.3资金池构造与定价风险。

在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警惕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发起人可能将资产以次充好出售,导致实际利润率曲线低于名义利润率曲线,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损失,甚至引起金融危机。金融产品在初期的定价偏低,存在所谓价格差。新金融工具或市场通常由于存在为合理定价而积累经验的成本,因而比成熟市场效率低下,这种学习成本导致低定价交易,从而可能引起未来的亏损,该阶段持续积累可能引发风险。

3.国外不良资产证券化经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美国大量银行破产,导致了全美储蓄贷款协会危机爆发。于是美国成立了清算信托公司(RTC)。RTC的原则是在不充斥市场的条件下尽可能早的出售不良资产。因而不良资产处置的快速性成为他们的评价指标。他们采用的办法大宗销售依约偿债资产,大宗销售逾期偿债资产"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RTC最先成功的实施了资产证券化国会甚至专门就这一问题通过了对1933年 《证券法》的特殊修正案经过六年零四个月的运作,RTC共处理了747家储贷协会,从而储贷协会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美国RTC模式的成功,为我国在利用资产证券化处理不良贷款提供了极大的借鉴意义。

4.不良资产证券化策略与建议

4.1基础资产的构建

基础资产组合结构的严谨,有效是资产证券化成功的前提。因此正确选择证券化资产显得至关重要。在银行不良贷款的证券化过程中对不良贷款的评定应按照规范统一的标准,如银行的五级分类方法,损失类贷款应排除在证券化之外。基础资产在次级和可疑中选择。

4.2特设目的载体的设立

SPV是实现基础资产到证券转化的独立媒介。根据我国情况,SPV应该有第三方独立设立,如果银行发生破产,资产池不能纳入清算范围。为了减少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政府可以给予税收减免。

4.3价格的确定

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证券化资产价格的确定是一个关键的环节,由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不同于一般资产,其现金流更不稳定,风险更大。因此在定价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来可收回债券的期望现金流,对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承销商与经销商都要参与,并进行实地访谈和后续现金流分析,结合历史数据对资产池进行估值。

参考文献

[1] 邱峰. 探析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的时机与途径[J]. 吉林金融研究, 2016(1).

第4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资产证券化 风险管理

一、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1.加快银行资产证券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能使资产和负债保持流动性状态,当流动性需求增加时,通过变卖短期债券或从市场上借人短期资金以增加流动性供给;当流动性需求减少、出现多余头寸时,又可投资短期金融工具,获取盈利。

2.建立银行风险管理监督机制。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在经营中力求稳健,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流动性管理部门,其行为指导准则为:(1)随时与银行高层管理者联系,确保流动性管理优先性目标;(2)必须跟踪银行内所有资金使用部门的活动,并协调这些部门与流动性管理部门的活动;(3)必须连续分析银行的流动性需要和流动性供给,以避免流动性头寸过量或不足。

二、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经营的启示

1.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国内商业银行的负债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贷款资产呈现长期化倾向。在中国,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仅占5%左右,商业银行长期承担了本应由资本市场承担的功能,中长期贷款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加息周期来临以及金融投资产品的兴起,储蓄存款出现增势减缓的势头,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的矛盾并存,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明显不合理,“短借长用”的矛盾突显。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

2.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本充足率。如何在有限的资本条件下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资产证券化就是解决矛盾的有效方式。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充分计提各项损失准备基础之上计算资本充足率。近年随着金融资产的快速扩张,各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难题,纷纷采用配股、可转债或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充实资本金。银行的这种大规模融资容易引发市场和招致投资者的抵制,且发行次级债不能改变银行资产规模及风险权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3.有利于降低不良贷款率。在处理大批非流动性资产,特别是不良资产时,银行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只能在未来不定期地收到现金,这种资金变现方式显得效率低。资产证券化在处理大量非流动性资产时采用历史数据估计资产回收率,然后将资产按照一定比例实现证券化。这种处理方式避免了逐笔审核资产,节省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成本和时间,快速回笼现金,融资成本较低,同时又保留了资产所有者对剩余资产的收益权。解决银行系统巨额不良资产是金融界的重大课题。

4.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收人结构。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固定收益债券市场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仍然以利差收人为其收益的主要来源,中间业务收入大约只占6%一17%运用资产证券化,能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调整收人结构提供了机会。

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1.先试点,后推广,降低风险。中国在推进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实践探索,后立法规范”原则,选择有政府信用支持的专门运作机构。国际经验表明,在资产证券化的初级阶段,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借助政府和国家信用吸引投资者是证券化成功的秘诀之一。

第5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可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有效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协调银行流动性和安全性之间的矛质,分散货款非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货款率。提出了若干具有创新意义的对策与建议。

一、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1.加快银行资产证券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能使资产和负债保持流动性状态,当流动性需求增加时,通过变卖短期债券或从市场上借人短期资金以增加流动性供给;当流动性需求减少、出现多余头寸时,又可投资短期金融工具,获取盈利。

    2.建立银行风险管理监督机制。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在经营中力求稳健,正确处理好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关系。银行应设立专门的流动性管理部门,其行为指导准则为:(1)随时与银行高层管理者联系,确保流动性管理优先性目标;(2)必须跟踪银行内所有资金使用部门的活动,并协调这些部门与流动性管理部门的活动;(3)必须连续分析银行的流动性需要和流动性供给,以避免流动性头寸过量或不足。

    二、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经营的启示

    1.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国内商业银行的负债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贷款资产呈现长期化倾向。在中国,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仅占5%左右,商业银行长期承担了本应由资本市场承担的功能,中长期贷款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加息周期来临以及金融投资产品的兴起,储蓄存款出现增势减缓的势头,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的矛盾并存,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明显不合理,“短借长用”的矛盾突显。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

    2.有利于商业银行改善资本充足率。如何在有限的资本条件下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资产证券化就是解决矛盾的有效方式。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充分计提各项损失准备基础之上计算资本充足率。近年随着金融资产的快速扩张,各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难题,纷纷采用配股、可转债或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充实资本金。银行的这种大规模融资容易引发市场和招致投资者的抵制,且发行次级债不能改变银行资产规模及风险权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3.有利于降低不良贷款率。在处理大批非流动性资产,特别是不良资产时,银行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且只能在未来不定期地收到现金,这种资金变现方式显得效率低。资产证券化在处理大量非流动性资产时采用历史数据估计资产回收率,然后将资产按照一定比例实现证券化。这种处理方式避免了逐笔审核资产,节省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成本和时间,快速回笼现金,融资成本较低,同时又保留了资产所有者对剩余资产的收益权。解决银行系统巨额不良资产是金融界的重大课题。

    4.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收人结构。目前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固定收益债券市场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仍然以利差收人为其收益的主要来源,中间业务收入大约只占6%一17%运用资产证券化,能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调整收人结构提供了机会。

    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1.先试点,后推广,降低风险。中国在推进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实践探索,后立法规范”原则,选择有政府信用支持的专门运作机构。国际经验表明,在资产证券化的初级阶段,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借助政府和国家信用吸引投资者是证券化成功的秘诀之一。

第6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 资产证券化

一、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根据不良资产的一般概念,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可以定义为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商业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不能及时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商业银行从风险监控的角度出发,全面正式推行贷款五级分类方法。该方法是通过一系列的指标和标准,对银行已发放的贷款,按照还款的可能性,从优到劣分成五类,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后三类通称为不良贷款。这种分类方法的具体标准是:

1.正常:借款人承认贷款条款,没有理由怀疑他们在期内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能力;

2.关注:借款人现在可以偿还利息,但今后的利息及本金可能会受到特殊原因影响;

3.次级:借款人偿还能力出现疑问,他们已无法依靠正常的业务收入支付本金,即尽管担保,损失也很可能出现;

4.可疑:借贷人肯定无力偿还全部利息和本金

5.损失:即使采取法律手段,能从借款人收回贷款只为本金和利息的极小部分。

二、通过资产证券化的途径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1.确定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价格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发展趋势之一。其一个较为简单的基于过程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 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ABS)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见的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由于迄今为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占到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大部分,因此习惯上将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MBS)和除此之外的资产证券化(狭义的ABS)。

不良资产证券化时,不良贷款的估价是证券发行时的基础。从理论上说来,大致有三种估价方法:

(1)账面价值法。账面价值法即依照原贷款的账面价值,以及预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来为证券定价。这也是不良贷款所能获得的最高定价。

(2)协商定价法。协商定价法是指银行与证券购买者共同协商证券的定价,这种方法避免了账面价值发行的一刀切的做法,给予买卖双方一定的商量余地,利于交易的达成。

(3)市场拍卖法。市场拍卖法即将不良贷款证券在特定的市场上进行拍卖,由市场决定其价格高低。它所要求的信息披露程度是最高的,对参与者来说也是最公平的,直接的竞价能使交易以最快速度达成,交易成本最低廉。

2.化解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对策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已由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基本接收,接收金额达13000多亿元。中国目前最为迫切需要的是运用资产证券化手段解决剥离出来的银行不良资产,如何利用资产证券化妥善处置这些不良资产是问题的核心与关键。这种特定的使命使得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运用可能一开始就会面临许多困难与障碍。尽管如此,资产证券化仍可作为解决不良资产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在具体运用时更需要进一步的金融创新,以提高这些资产的信用等级,或让证券的购买者更为放心。为此,资产管理公司对其债转股的那部分资产,除了实行重组、改制、包装上市,以及传统的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资产、出售股份外,还可以考虑以这部分资产为基础,发行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

在我们国家商业银行只要进行合理科学的设计,资产证券化还是具有可行性的,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所需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实行证券化的不良资产应是全部不良资产中质量较好的部分,即至少是那些有希望收回的逾期贷款。尽管银行可能希望将那些最难以收回、最没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实行资产证券化,但这对于投资者来讲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能存有资产管理公司能够把这些不良资产成功证券化的幻想。事实上,即便是质量较好的那部分不良资产,也不可能全部收回其账面价值。因此,我们应正视我国不良资产的现状及严重性,财政应加大资金投入,银行本身应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坏账准备金,把那些“收回无望”的坏账逐渐核销掉,使那些无法“起死回生”的企业破产清算。 同时,资产管理公司还应广泛运用债转股、利用外资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途径加快解决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以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纪荣涛黄飞州王迪: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思考[J].经济师,2002(2)

[2]陆瑾: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效率分析[J].财经研究,2001(4)

[3]汪海栗: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评估问题[J].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0(1)

[4]张衢: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初探[J].金融研究,2002(6)

[5]谢霞,廖鲁海. 我国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02(1)

[6]贺力平:银行业国际化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国际经济评论,2006(1)

第7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KMV模型信用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是:发起人将需要证券化的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或者由SPV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这一过程中,SPV以证券销售收入向资产权益人偿付资产出售价款,以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向投资者偿付所持证券的权益。

一、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包括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证券化过程中的操作风险,以利率风险为主的市场风险和经济、法律政治为主的环境风险。

1.信用风险,指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违约导致造成的损失。其中,最主要的信用风险是债务人不能按约支付信贷本息或归还账款。发起人为规避此类风险,只能在期初选定资产池的时候选择信用较好的资产组建资产池,要求借款人抵押担保品并提供完备的财务资料,而SPV可向发起人要求超过投资者需求的资产以防范风险,并要求发起人提供追索权而承担一部分风险。

2.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资产重组风险,只有可预测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才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根本保证,发起人必须对其放入资产池的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和选择,如果资产池的未来现金流不能保证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出,则发起人和担保机构就必然面临支付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其自身信誉。

3.市场风险,是指由特定的市场因素变动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资产价值贬值,货币政策趋紧等导致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变动引起的风险,原始债务人偿还贷款多是根据市场利率上下浮动,而资产证券化后证券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票面利率是固定的,二者之间差异的变动会导致现金流收付的不匹配,出现不能支付投资人本息的风险。

4.环境风险:主要是指经济、法律、政治风险等。市场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会影响金融市场的波动,引起资产价值的波动,证券化资产必然会受到影响。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较多,证券化交易的规范性、有效性必须要相应法律制度予以保障,因此,制度、法规、法律的制定会对资产证券化交易产生很大的影响。政治风险使得金融市场震荡,进而影响资产证券化的正常运转。

二、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风险分析

1.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基本情况

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是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这是招商银行首次担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该资产池中共有50笔贷款,贷款合同基础资产总额40.92亿元人民币,发行总额为47.32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中共有4个级别的资产支持证券,受托机构将于发行日向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定向发行、法定最终到期日为2013年12月24日的高收益级资产支持证券,高收益级资产支持证券与A级资产支持证券、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收入一同作为发起机构向受托机构转让信托财产的对价。

2.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池风险分析

据《发行说明书》披露,构成招商银行此次信贷资产池的资产为50笔,单笔金额最少的也为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很高,这是其比较大的缺陷,但是所有贷款五级分类中都为“正常”,而且在地域与行业的选择上非常分散,涉及17个省市和19个行业。较大的规避了集体违约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违约风险分析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资产池的信用风险,可运用KMV模型对资产池的违约概率进行分析,检验本证券化产品的资产池风险是否可控。

在KMV的违约风险模型中,假定SPV发行的证券在偿付期内均匀偿还本息,将违约点记为,t时刻资产池的现金流收入为,表示初始现金流,所以资产证券化的信用风险表示为=P(

假设证券化资产池的现金流收入为一随机过程,服从标准几何布朗运动,则t时刻现金流收入为=exp[(μ-)t+](4-2)

其中,和分别表示瞬时资产池现金流收入的均值和方差,t为时间变量,是一个服从标准正态分布的随机变量。

将(2)带入(1)可以推导处:P(

=P(

由于服从标准正态分布,所以(4-3)服从累积正态分布,等价于N(-),其中

=(4-4)

就是KMV模型中的违约距离,只要中的参数可得,就可以通过(4-3)式得出累积正态分布的违约概率。

所以只需计算出资产池现金流入的均值和方差就可以得出违约的概率。

4.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评级分析

(1)联合资信2010年对招元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项下基础资产信用表现、交易结构稳健性以及参与机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认为2008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优先B级证券信用质量显著提升,优先A1级和优先A2级证券本金已偿付完毕,确定将优先B级证券的信用等级由A调至AA。但是由于绝大部分贷款到期或提前偿还,资产池的借款人、行业及地域集中度均有大幅度提高,借款人的加权平均信用等级有所下降。

(2)在本次证券跟踪期内,优先A1级、优先A2级、优先B级证券的利息均得以及时足额的支付,优先A1级和优先A2级证券本金均偿付完毕。本次证券跟踪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优先B级证券本金余额为4983.27万元,为其初始本金余额的11.07%。

(3)本跟踪期内,用于偿付优先级债券本金的累计超额利差为2006.73万元,占资产池跟踪基准日贷款余额的7.10%.证券跟踪基准日,优先B级证券获得的由优先/次级结构提供的信用增级水平为75.27%,优先B级证券获得的硬性信用增级水平(指次级证券和超额抵押合计提供的信用提升)为82.37%,本次证券跟踪基准日优先B级证券获得的硬性信用增级水平大幅提升。

(4)资产池和参与机构表现

从表4可以看出,相比信托财产初始起算日,资产池跟踪基准日的未偿本金余额为28270万元,减少了380967万元,借款人减少28户,贷款减少43笔:加权平均贷款剩余期限由原14个月减少为11个月:加权平均现行贷款利率由6.9822%降至5.2827%:借款人加权平均信用等级(本报告中借款人信用等级均为联合资信的影子评级)有所降低,为A+/A。

第8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随着现代银行业的发展,对银行风险资本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国的银行业要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世界金融巨擘“与狼共舞”,除了要具备科学的管理理念、方法、手段和产品外,更需要具备的是资本约束下的发展观,具体体现为风险资本的管理,要改变目前银行业的风险资产与资本双扩张为特征的粗放式外延型的业务发展模式,运用多种手段走出一条集约化内涵式的资产与资本相适应的业务发展之路。这其中资产证券化不失为当前中国银行业突破资本“瓶颈”的有效手段和产品之一。

资产证券化指的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 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目前,国际上信贷资产证券化具代表性的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表外模式)、德国模式(表内业务模式)、澳大利亚模式(准表外模式)。

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启示

当前,我国银行良好的成长性与巨额不良资产形成强烈反差,各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不良资产比重高、流动性差、运作效率低等问题,通过金融创新,特别是借鉴诸如资产证券化等国际成功经验,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资产证券化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满足监管要求,化解和分散信用风险的借鉴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国内商业银行的负债以短期存款为主,而贷款资产却呈现出长期化的倾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长期融资的功能主要由资本市场承担。在我国,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仅占5%左右,商业银行长期承担了本应由资本市场承担的功能,公路、电厂等大量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随着加息周期的来临以及金融投资产品的蓬勃兴起,储蓄存款出现增势减缓的势头,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两对矛盾并存,银行资产负债期限明显错配,银行“短借长用”的矛盾将会越来越凸显,导致流动性风险不断加大。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不超过120%,据悉,不少银行已接近或超过这一监管上限。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

2、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银行监管日益加强,解决商业银行风险,特别是风险资产与经济资本的关系显得尤为迫切和突出。如何在有限的资本条件下实现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靠不断扩充资本的外延增长模式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置疑。而靠不断降低资产风险度,大力发展低风险或无风险的中间业务这种内涵式的增长模式越来越受到推崇,这其中资产证券化业务不失为解决矛盾的较好方式之一。根据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在充分计提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计算资本充足率,2007年1月1日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近年来,随着金融资产的快速扩张,国内银行普遍面临资本金不足的难题,浦发、招商、民生纷纷采用配股、可转债或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充实资本金,这固然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大规模融资容易引发市场的极大反响,招致投资者的抵制;且发行次级债不能改变银行资产规模及风险权重,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的问题。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不同类风险资产的资本要求,银行能够主动灵活地调整银行的风险资产规模,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资本充足率的大小,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

3、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在处理大批非流动性资产时,特别是不良资产,银行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只能在未来不定期地收到现金,这种传统的资金变现方式显得效率较低,而资产证券化在处理大量非流动性资产时一般采用历史数据来估计资产回收率,然后将资产按照一定的比例实现证券化。这种处理方式避免了逐笔审核资产,从而节省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成本和时间,快速收回大量现金,融资成本较低,同时保留了资产所有者对剩余资产的收益权。解决中国银行系统巨额不良资产一直是中国金融界的主要课题。尽管通过努力不良资产率由34%下降到2004年上半年的15.59%,但不良资产率依然很高,因此,利用证券化来加速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是很现实很急迫的要求。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第三季度,境内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3.37%,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71%,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率为5.3%,均高于国际水平,且不良贷款绝对额巨大,对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造成隐患。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

4、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入结构。限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特别是固定收益债券市场不发达,国内商业银行仍然以传统的利差收入为其收益的主要来源,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很小,大约只有6%~17%。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调整收入结构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给金融市场增加了大量可投资品种,且具备信用级别高,收益稳定等特点,成为债券之外的重要投资品种,其根据标的资产和条款设置的不同形成了许多投资品种,迎合了各种投资需求,有利于投资者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和控制投资风险。此外,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赚取收益。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面临的障碍及对策

国外资产证券化实践表明,资产证券化须具备如下环境:

1、法律环境。既包括与公司组成和监管、信托的建立和受托人职责、融资报告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信息揭示要求、受托人强制职责、资产充足规则和偿付能力规则。

2、会计环境。包括对于脱离资产负债表的证券化资产的确认方法,资产负债表中报告发起人头寸的方法、发起人考虑下级部门利益的方法等等。

3、税收环境。明确对资产转移和现金流的税负问题,包括债务人支付给spv或spv支付给投资者的税收问题。

4、市场环境。金融市场不发达,特别是信用市场,从当前来看主要是企业债市场极不发达,无法为企业信用定价;此外市场缺乏公信、高效的中介机构,如评级机构,托管机构等;信用标准不统一,市场分割,缺乏透明度。

5、信用环境。高效的信用体系是有效实施资产证券化的重要基础,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扩大征信服务的覆盖面,加强信用交流和共享,要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

自1999年以来,我国理论界、金融界就商业银行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探讨。2003年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无论是金融环境还是法律、会计、税收环境都还十分欠缺,存在许多障碍,制约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突出表现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资产证券化缺乏法律规范与保障;信用评级制度不完善,缺乏规范的金融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资产支持证券的需求不足等等,尚不适宜大规模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

因此,我国在推进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不妨遵循“先试点,后推广;先实践探索,后立法规范”的原则。首先,选择合适的证券化品种。可以考虑从住房证券化开始。这种贷款期限较长,多数在10年以上,对银行资产负债期限匹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住房贷款的违约风险较小,现金流较稳定,清偿价值高,容易满足大量、同质的要求。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从1997年的190亿元增长到2003年底的1.2万亿元,基础资产初具规模。其次,选择有政府信用支持的专门运作机构spv。国际经验表明,在资产证券化的初级阶段,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借助政府和国家信用吸引投资者是资产证券化成功的秘诀之一。

第9篇: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 证券化

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举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规模逐年扩大。出于维护国内金融秩序稳定的考虑,我国直到2005年4月才正式开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商业银行作为我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第一批试点单位,于2005年12月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资金池发行了资产支持证券,开启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先河。经过几年的发展,信贷资产证券的发行量大幅提高,资产池的范围也逐步扩大到中小企业贷款、不良资产等领域,但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放缓了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节奏。直到2012年5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发文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此后政策逐步松绑,信贷资产证券化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关注。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简化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管理流程,正式实施资产证券化注册制,资产证券化有望就此进入快车道。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资产证券化有助于优化信贷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政策的利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大好时机。

一、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分散贷款的非系统风险。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的中长期贷款的增加,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越来越低,通过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化为可以交易流通的证券,可以有效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2)有效提升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有效防范风险。在实施现代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证券化资产的信息披露,以此获得投资者认可,有利于促使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合规经营,降低坏账风险。

(3)有利于增加经营利润。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将期限长、利润薄的贷款提前兑现,从而加快信贷资产周转速度,提高资产的收益率。另外,商业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也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赚取收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4)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会导致银行流动性的降低和盈利能力的下降,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2015年一季度,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达到1.3%,信贷资产的质量受到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就为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提供了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

二、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困难

(一)缺乏专业规范的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会计处理等要素是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规范的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然而,目前,我国缺乏被投资者广泛认可的在国内外金融市场具有影响力的资信评估机构,没有建立起体现政府全面信用支持的有效信用增级机制,现有的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出具的评估结构难以得到广大投资者的认同。这种不规范的评估方式加大了商业银行证券的发行成本。

(二)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弱

资产证券化流通平台的不统一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以投资者为主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由人民银行主管,而证券交易市场由证监会主管。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有限,再加上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不多,商业银行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二级市场上发行极少,资产支持证券真正在证券市场交易的情况很少。

(三)投资主体范围较窄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复杂,运作程序繁琐,参与主体较多,基于安全性考虑,目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不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只允许机构投资者加入且其投资受到严格的比例限制,作为债券类产品最大需求者的保险公司也刚刚获得投资的权利,投资主体的培育不足成为阻碍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商业银行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从政府角度上看,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进一步出台政策规范中介机构的运作。除此之外,作为参与主体,商业银行应从自身着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背景下,银行转型的方向为从资产持有到资产管理。在当前社会信贷需求旺盛,银行信贷尚不能满足社会融资需求的时候,大规模的推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能够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合理选择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

商业银行应遵循资产质量高、单笔额度大、集中度高的原则进行资产池基础资产的选择。资产质量高的资产池可以保证评级等级,降低持有人的甲醛资产风险,吸引证券投资者;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内部评级法资产池风险暴露的有效数量会影响加权资产的风险权重,如果有效数量较大,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暴露可以少计提资本,减少持有人和投资者证券化暴露的资本占用;在进行基础资产选择时将集中度过高的信贷资产通过证券化的方式移出表外,有助于分散贷款的集中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