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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调研报告精选(九篇)

社会稳定调研报告

第1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最近,我们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对当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开展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困难、促进发展”的思路,以“加大社会管理力度、改进群众工作方法”为突破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有效提升了群众工作水平,及时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今年,我市共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件,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当前,我市既处于发展机遇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随着社会转型步伐的加快、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和群众利益诉求的不断提高,涉法涉诉、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改制等方面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时有发生,交织出现,社会管理面临诸多挑战。经过认真分析,我们感到影响社会稳定主要问题的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转型中群体利益受损。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的变革与各阶层利益差异的增大,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的根源。在各种资源稀缺的前提下,随着社会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分化,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同时,由于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薄、工作作风飘浮、群众工作水平不高,没有协调好推动经济发展与保护群众利益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改革的速度、力度与社会的可承受度之间的关系,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保接续等方面触及了一些群众的切身利益,埋下了隐患。

(二)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目前,我国体制内社会群体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很多,这些渠道无疑在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的问题,致使群众反映的各类生存性、发展性、安全性民生问题久拖不决,使群众求助无门,进而激化了矛盾,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引发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问题。 

(三)部分群众存在不良心理预期。部分群众心里存在着“信访不信法”“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等不良心理预期,认为上访闹事是唯一解决问题、获取实际利益的办法,人为声张造势,主观扩大事态,热衷于进行重复访、越级访和群体访,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不断演化升级。同时,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处理同一类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时,对行为过激的事件和一般性的上访在解决方式、承诺程度及兑现结果上的差异也加重了群众的这种不良心理预期,产生连锁反应。

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社会稳定问题是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当前,我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仍处于易发高发期。从近年来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来看,基本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群体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是由某一身份的一群人制造和参与的,这是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最基本特征。从全国来看,目前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从X市来看,目前X地区各县(市、区)由社会稳定的问题引发的群体访也经常发生。

(二)组织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产生,已经由自发松散型向组织型方向发展,问题解决的难易程度直接受指挥者和骨干分子的控制和影响。尤其是一些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先经过周密策划,目的明确、行动统一,组织程度明显提高,甚至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活动。有的还集资上访,并聘请律师,寻求媒体支持。 

(三)仿效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具有广泛的示范性和传播性。一些问题在开始之初,大多仅限于少数人及个别区域。随着事态的发展,影响力的扩大,引起周围区域或利益相关者心理共鸣,一旦甲地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乙地、丙地便纷纷效仿,互相传染,使参与人数及区域不断增多和扩大。

(四)破坏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常常对国家的法制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和破坏,影响社会安宁,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别是一些行为过激的群众经常采取各种极端行为发泄不满情绪,恶性事件上升,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犯罪前的违法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

(五)反复性。由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成因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而且不同矛盾主体、合理的要求与不合法的行为、不同的原因动机、历史纠纷和现实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问题处置难度大,所以经常反复。

目前看,我市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大局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今后,随着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还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

三、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及建议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通过调研,我们感到要真正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以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为突破口,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我们建议应该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坚持群众路线,努力提高群众工作本领。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在这方面,我市今年共组织市委理论中心组群众工作专题学习4次、群众工作专题培训6次,提高了各级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要大力发扬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与群众交朋友,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要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爱民、利民、为民着想,依法、公正、公平办事。进一步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讲话让群众“听得进”;进一步提高依靠群众、贴近群众的能力,交往让群众有“亲近感”;进一步提高准确把握群众心理的能力,处事让群众“信得过”;进一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执法让群众“心理服”。对于一些基层干部“走读”工作生活现象,有关部门要综合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干部交流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时领导干部不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加强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重点管理部门牵头抓总,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切实加强信访、综治和安全生产等项工作,认真解决各类生存性、发展性和安全性民生问题,切实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建立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措施、改革方案和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前,应做好科学评估论证,充分考虑并尽量满足不同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力求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要重视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统筹考虑发展速度、改革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防止出现“政策一出台,矛盾跟着来”的被动局面,防止因改革措施不慎伤及群众利益底线,防止行政处罚过滥过重伤害群众利益,防止把改革成本和补偿代价推向社会和普通群众,激发各种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执法涉及困难群体时,要善于疏导,尊重其权益、关心其生计,以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建议省市要适时出台群众工作刚性激励约束措施,彻底解决当前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所面临的“法律没规定、政治没压力、经济没杠杆、行政没手段”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能力。

(三)掌握社情民意,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尊重民意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并完善协商机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打造成本低,覆盖广、效率高的民意汇集渠道,引导群众在体制内合法、合理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认真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接访”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靠党的政治优势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把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问题研究清楚,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累积叠加,防止事情闹大才引起重视,防止敌对势力或黑恶势力插手利用群众性事件制造事端,避免以高昂的政治代价、社会成本解决人民内部矛盾。要探索建立由政法委牵头,村义务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相互配合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的综治民调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第2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一、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在新形势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分配出现了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出来,其范围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主要集中在土地分配和村务公开两个方面,其表现在:

(一)土地纠纷。在农村土地发包过程中,受各种利益关系的驱动,产生各种矛盾问题较多。如处理不当,极可能引发矛盾,形成。另外,在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的进程中,导致苗头和事件时有发生。土地权属纠纷因涉及本身利益,并伴随有政策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往往比较复杂,调处难度大;

(二)嘎查级财务及嘎查干部素质问题。当前,农牧民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参与村务、财务管理的人越来越多。在推进农村牧区建设中,确有不少嘎查干部为谋求嘎查级集体经济壮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少数嘎查干部在村务管理中,财务收支状况不规范,重大决策不民主、不公开,因而容易造成农牧民误解,引发集体上访。更有少数嘎查干部搞糊涂帐,甚至为政不廉、。在处理问题上,认人唯亲,拉帮结派,对农牧民的反映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理,由此引起的时有发生。

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因

(一)社会层面的原因。由于部分嘎查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了基层组织的涣散和村民与干部的对立,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牧区稳定。

(二)基层群众层面的原因。尽管党委、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农民开展各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但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改变农牧民素质相对较低的现状。这种状况,导致农民在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科学技能、法制观念等方面显得十分缺乏,这种弱点往往造成他们遇事缺乏理性而盲目付诸行动。

(三)经营管理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有很多经营管理干部在一个岗位时间过长,发生人情帐。另外,业务责任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适应经营工作岗位。

三、实现农村社会稳定的对策与做法

(一)做好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摸排不稳定因素,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热点问题以及其它带有苗头性的越级和,做到排查一件及时化解处理一件,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及时调处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了相关组织和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流程。二是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目前,存在的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土地、账目、社会保障等问题上。

(二)做好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工作领导责任制。二是实行主要领导干部包案,结合“书记大接访活动”,对一些重点疑难案件,由党工委书记或工作部主任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调度,拍板定案,促使老大难问题得到化解。三是派工作组,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上访案件或是群众矛盾比较尖锐的案件,要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能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调查解决。一方面显示政府的重视程度,平息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群众一个明白。四是结合“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对各嘎查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摸底,及时掌握动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五是要全力化解聚集上访问题,认真做好群众聚集上访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劝返,接领上访人员,并妥善处理所反映的问题,避免滞留缠访。

(三)做好群防群治工作。要加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防护队伍的作用,以治保会、调委会、文明风俗协会,治安联防队为主体,落实警民共建活动,充分调动“十户联防”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八个带头”作用,做到有关领导包组、党员包户。

(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控制了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两个排查”活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建设,平安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固定标语、墙报、宣传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在政府门口及嘎查等醒目的地方刷写固定标语,印制宣传单,分发到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活动。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继续扎实开展严打整治活动,巩固活动成果,对不法分子增强打击力和震慑力,确保实现创建“平安”的工作目标。

第3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根据市、区综治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维护稳定调研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梳理排查和深度调研,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积极探索创新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有效管控各类社会稳定风险,着力推动影响稳定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调研任务

围绕新常态下深化改革、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涉稳新情况、新问题,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劳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维稳工作基层基础、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等方面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维稳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重点课题及具体分工如下:

1、各地维稳形势报告。(各村负责)

2、如何推进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化。(镇综治办)

3、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建设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设。(各村负责)

4、非法集资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镇处非办负责)

5、新常态下企业发展中的涉稳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镇企业办负责)

6、教育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含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镇教育办负责)

7、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镇劳动保障所负责)

8、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中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镇民政办负责)

9、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整治生产建设环境的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派出所负责)

10、加强律师管理,发挥律师群体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镇司法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参考给定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牵头调研课题,按要求上报调研材料。4月20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将调研联络员名单报镇综治办。

(二)结合工作实际,把握调研重点。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搞清基本情况,诉求的动态,活动趋势,准确把握趋势,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第4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委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步考核。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序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三)规范评估、民主决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规范评估程序,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机结合起来。

(四)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把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通过统筹兼顾的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努力促进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范围

凡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重大改革。委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安置等。

(二)重大决策。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市政、园林、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重大项目的决策和调整。

(三)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主要评估内容

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从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分析评估不稳定因素的风险程度、可控程度。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能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与本单位发展能力相一致;是否具有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对评估出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是否有化解的对策措施。

四、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

(一)责任主体。改革的牵头单位、决策的作出单位、政策的提出单位、项目的申报单位和工作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对涉及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多个单位职能而难以界定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事项,由建委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二)工作程序。责任主体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评估事项。责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组织评估。评估事项也可由建委指定或直接确定。

2、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考察、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认真听取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涉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估,特别要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3、形成评估结论。综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和风险可能涉及的人员、群体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尽可能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4、评估事项审查。建委或有权作出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责任主体提供的评估报告,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决定“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重大事项,决策单位认为有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要向建委报告,可能存在重大隐患的,由建委向市维稳办报告。

5、全程跟踪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按照解决矛盾隐患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处置预案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制订具体应急措施,并全程跟踪评估,动态监控化解,及时发现新的不稳定隐患,调整完善对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所分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刚性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对应进行评估而未评估的重大事项做到坚决不上会、不决策、不实施。委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把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二)实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密切掌握动态,及时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向建委报告。

(三)强化基层基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各项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第5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着眼企业实际需求,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指导,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点企业大规模裁员。

二、任务目标

应对和防范重点企业大规模裁员工作以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积极对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建立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四项清单

1.形成重点企业清单。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重点任务,主动协调工信等部门,摸清企业现状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建立包含企业规模、人数、缺工用工状况、地址等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及时掌握企业用工的余缺情况。

2.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密切跟踪企业用工变化情况,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并实时更新,准确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等方式为企业推荐就业。

3.形成问题解决清单。对监测企业上报数据逐一核实,发现企业用工出现较大波动,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查找原因,掌握企业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帮扶。对企业上报数据出现错误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4.形成服务企业清单。对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及时提供招聘服务,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用工需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建立服务清单,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对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

(二)完善预警机制

1.严密实施企业用工监测预警。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用工监测。依托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整合工信、就业、、仲裁、监察等监测信息,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变化情况,及时预警风险。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周报制度。明确专人跟踪指导当地重点企业,负责摸排企业停产停工、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等情况,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方案,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三是落实企业规模裁员提前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规模裁员提前报告,一次性裁员10%或20人以上,须提前30日报本地人社部门和工会;裁员超过50人的,要向市人社局报告;裁员超过200人的,由市人社局向市政府和省人社厅报告。

2.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为主、提前预警的原则,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一是快速预警报告启动预案。要密切监测数据变化和调查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市人社局,并召集各相关部门研商,在1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相关预案。发现和处置风险期间劳动关系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汇报和处置有关问题。二是快速实施规模裁员现场应对。工作组要与上级部门紧密配合,出现大规模裁员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对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保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裁员指导、余缺调剂、权益维护等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可视情况上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处置,特别重大的由省人社厅指导组现场指挥。三是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因大规模裁员、欠薪或失业引发职工集聚维权等时,维权维稳组要第一时间赴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稳定职工情绪,开展对话交流和人员疏散等工作,必要时协调公安部门进行干预。事态平息后,跟踪处置落实情况,防止反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企业严肃查处。四是快速处置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因大规模裁员引起重大舆情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分析研判舆情事件等级,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实施主动发声和线上线下协同引导应对。要强化舆情事件的跟踪监测和趋势分析,对处置情况应在交办后24小时内书面报告市人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准备、思想准备和物质准备,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来访群体诉求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需要相关联的科室配合共同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工作,以及问题的研究处理。

第6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为切实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根据XX省委政法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XX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XX市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提升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水平为核心,以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为目标,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XX样板,为平安XX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试点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试点。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评估主体

党委和政府作出决策的,由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评估主体。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决策的,由该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商定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机构作为评估主体。需多部门联合作出决策的,由初次决策的部门指定评估主体,不重复评估。

中央、省、市、区事权项目在我镇实施的,由作出决策或提请决策的中央、省、市直部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作为评估主体。中央、省、市、区共同决策的事项,由四方协商确定评估主体。跨区(市)、跨部门的重大事项,一般由共同的上级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或由其指定评估主体。

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由招引部门或党委政府作为评估主体。

(二)规范评估领域

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策制定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和重大敏感案件办理等,都必须纳入评估范围,做到应评尽评。

1.重大政策类:涉及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国有(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产权转让、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利益关系调整的改革事项。

2.重大项目类:涉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

3.重大活动类:涉及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经贸、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

4.重大案件类:涉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等。

(三)规范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程度、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等。

4.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决策事项是否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个人极端事件、严重负面舆情等案事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有完善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规范评估程序

根据与群众切身利益关联的密切程度和社会稳定的程度大小实行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特殊程序三级评估程序。

1.简易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单一、群众诉求较为集中明确、化解矛盾问题比较容易,存在一定风险的事项,由评估主体在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安全稳定风险点、制定并落实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一般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较多、涉及群众人数较多、群众诉求分化不一、对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矛盾和风险隐患比较突出,存在较大风险的事项,严格执行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风险调查、全面分析论证、评判风险等级、编制评估报告、评审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备案“七步流程”开展评估。

3.特殊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复杂、涉及群众人数众多、涉及群众利益面广且矛盾尖锐复杂、情况特殊,存在重大风险的事项,通常在一般程序的基础上,针对评估事项的特殊性,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部位的风险排查、防范和控制。

一般程序按照下列“七步流程”开展评估:

1.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的、标准、步骤、方法、时限。

2.开展风险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网络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等意见。

3.全面分析论证。评估主体应当分门别类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客观全面地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论证,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研判。

4.评判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5.编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评估过程、评估方式方法、各方意见及其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点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风险评估结论及决策建议等内容。

6.评审评估报告。评估责任主体应当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中抽取有关专家以及相关机构、党政部门代表、专业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评审时,参加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参与评审的人员应当发表意见,并出具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7.评估报告备案。评估报告由评估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委政法委备案,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程序的风险评估报告不得作为决策依据。

(五)规范评估方式

简易程序:评估主体可自行开展评估或邀请由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应当邀请由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决策所涉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评估小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可以委托由市委政法委或区委政法委审核确认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评估实施主体,按相关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评估的,评估主体与受托方共同对评估质量负责。

(六)规范风险等级

1.高风险: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舆情事件的,应当区别情况作出不予实施的决策,或者在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

2.中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或者参与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重大风险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可能引发较大矛盾冲突的,应在采取有效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后,再予以实施。

3.低风险:少部分群众有意见的,决策可予以实施,但应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潜在风险。再予以实施。

(七)规范评估结果运用

决策机关应当充分参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评估结论,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实施意见。坚持重评估更重化解、边实施边化解、先化解后实施,加强决策实施跟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化解责任,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生涉稳突出问题或出现新的涉稳风险点的,决策主体或评估主体应及时组织决策后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暂缓实施、调整实施或终止实施的决定。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要求,试点工作时间为1年,自2021年1月至12月止。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3月):动员部署。适时召开全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动员会,对做好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提供依据。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为试点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4月-9月):全面推开。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稳评工作嵌入决策和审批的前置和刚性程序。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本单位、本系统稳评工作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解,主动对接掌握本单位本系统重大工程类、政策类、活动类等评估项目,制定稳评目录清单,完善“清单式”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评估前到区委政法委报备制度,评估报告编制后到区委政法委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评估台账月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应评尽评。对试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即时整改。实现试点工作攻坚突破,全力打好试点工作攻坚战。

第三阶段(10月-11月):巩固提升。按照“深化提高、全面过硬”的工作要求,对照试点工作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于10月底前上报稳评完成情况。

第四阶段(12月):打造样板。全面梳理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工作,形成XX品牌,高质量完成稳评规范化试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稳评试点工作,将其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推动、贯彻落实。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XX镇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保障机制,充实必要人员力量,将稳评评估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积极培育和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工作,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工作职能、工作力量、工作措施上的保障和衔接。采取学习、培训、考察、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各级各类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素质,各级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好协调、指导、推动的作用。要积极探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统筹利用各类媒介,扩大社会知晓度,引导全镇上下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第7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淮安模式”获中央肯定

淮安市地处江苏省北部, 属于江苏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利益关系的逐步调整, 淮安市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2006年以前,江苏省淮安市曾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引发的上访问题较多,一度成为“大市”。 面对社会稳定的严峻形势,2006年底,淮安市维稳办在全省创造性推出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深化平安创建的创新务实之举来抓,走出了一条“抓稳评、创稳定”的维稳工作新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五年来,全市累计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549件。其中淮安机场、富士康台资项目等特别重大事项有168件,均未发生一起集访、闹访事件,全市总量和集访总量分别以12.6%和16.5%的年均幅度连续下降五年,没有发生一起进京集访和重大。全市GDP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7%以上的递增速度。“稳评”工作荣获2007年度市政府创新奖,2010年1月,被江苏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形成的经验材料先后被中央维稳办和中央综治办简报采用。2010年4月7日,江苏省委、省政府专门在淮安召开全省稳评工作推进会,该省将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11个重点领域,将全面实施“稳评”。2010年11月25日,到淮安视察时,专门听取了淮安稳评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新华日报》等媒体专门报道了淮安的做法。“稳评”工作与“阳光”、“老户致富工程”等共同成为淮安市稳定工作的“三驾马车”,形成了维稳工作的“淮安模式”。

2. 淮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和重点

目前, 我国维稳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制, 其弊端是部门分割、协调不足、运行不畅、指挥不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作, 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 必须建立和完善职能明确、责权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体制, 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因此, 如何理顺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层级、功能、结构不同的部门、机构之间的关系, 形成合力,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为破解这一难题, 淮安市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改委、环保、国土、建设、安检、公安、工商、宣传等) 纵向垂直领导、横向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体制, 增强了其在指导、协调、督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的权威性, 各职能部门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又在党委统一领导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淮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和可控性评估等。

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 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 重大事项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 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

【图表说明】表中“其他事项”类包括企事业单位改制、社会就业、企业排污、行政性收费调整等重大事项。

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方案是否具体、详实, 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时机是否合适, 条件是否成熟; 是否会造成其他地方、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

可控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 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在此基础上, 淮安市根据不同类别的重大事项, 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

3. 首创“五步工作法”规范评估流程

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践中, 淮安市注重规范评估流程, 不断摸索总结, 逐步形成了“五步工作法”。

第一步: 确定评估对象, 制定评估方案。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因实施引起利益冲突的重大事项, 均列为评估对象。对确定评估的对象, 建立专项档案, 制定评估方案。方案要准确把握评估重点, 明确责任主体, 适时组织实施。

第二步: 收集社情民意, 进行重点论证。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

第三步: 汇总分析论证, 编制评估报告。综合收集的信息, 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 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等作出评估预测, 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形成专项报告, 作出总体评估结论, 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步: 运用评估结论, 落实维稳措施。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分析的基础上, 按照相关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 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决定暂缓和暂不实施的事项, 及时研究对策, 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 提前制定应急预案, 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第五步: 跟踪评估事项, 做好后续评估。对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 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 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完善相应措施, 确保决策的贯彻执行和项目建设、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为促进“五步工作法”的规范化、便捷化,提高“稳评”效率,2009年7月,淮安市在江苏省率先研发了稳评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并于2010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稳评工作网上督察、网上报备、网上研判等功能。目前,第二代“稳评”网络系统软件已经投入使用,江苏省维稳办准备在全省推广。

【图表说明】2007年以来,淮安市积极探索,规范程序,明确步骤,逐步形成了“稳评”工作“五步工作法”。科学的评估流程是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保证。 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用户请先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4.“两专”队伍为“稳评”提供人才储备

打造专业和专家两支队伍,给“稳评”工作提供不竭的人力资源。由于“稳评”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在淮安市委、市政府、江苏省维稳办的支持下,全市各地相继成立了维稳机构,充实维稳工作专业人员,维稳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得到了领导的认同,全市维稳队伍中有多人立功受奖。为有效增强“稳评”工作的科学性与权威性,2007年,淮安市聘请组织了全市首批“稳评”工作专家组,22名成员中有政府机关部门的业务专家,也有高等院校的学者教授。各县区也相应建立了“稳评”专家组,目前拥有专家组成员96人,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县乡的“稳评”工作专家网络。五年来,全市共召开专家组评审会580多场,出具专家组评审报告546篇,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建议2900多条,为“稳评”工作提供了科学论证和依据。此外,淮安市还充分发挥专业评估机构的作用。2010年5月,淮安市维稳办牵头组建的国内首家民办非营利性质的稳评中介机构――淮安政和稳评工作中心正式挂牌,既解决了维稳办力量不足的问题, 又促进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

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为“稳评”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淮安市建立了“稳评”业务培训机制,制订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市维稳办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工作实例、工作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对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汇编,形成6部操作性较强的实用教材,重点围绕三个层次开展培训。五年来,淮安市首先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案例讲评、基层调研、考试考核等方式,先后13次对9个县区维稳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每一个维稳办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稳评”工作的业务。其次,采取集中授课、跟班学习等方法,分期分批地对市有关部门、县区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36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28期。再次对“稳评”项目涉及的单位、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五年来,通过测试合格的专业“稳评”人员达520余人。2007年起,淮安市还建立了“稳评”报告评比展评制度,全市共评出优秀报告180多件,在全市维稳工作例会上公开展览。目前,全市已建立了经常化、制度化的“稳评”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5. 多维度的联结机制为“稳评”提供后台支撑

第8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1、每天15:00前向西咸社会综治局报送“维稳工作日报告”。主要内容为涉军、非法集资重点人的维稳管控情况,本周各重点人未发现异常情况。

2、制发《李明远市长调研阿房宫遗址期间突发性集访事件维稳信访工作预案》。4月24日下午2:40分在我新城阿房宫遗址进行调研,提前制定集访时间工作预案,并按照预案内容与王寺街道、三桥街道、公安沣东分局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李明远市长调研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3、制发《2019中俄丝路工业与科技创新论坛期间突发性集访事件维稳信访工作预案》。4月25日2019年中俄丝路工业与科技创新论坛在我新城举办,社会管理局提前制定集访时间工作预案,并按照预案内容与王寺街道、公安沣东分局及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论坛举办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4、第二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与4月26日在北京开幕。为此,我新城于4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在各街道从4月19日开始至4月30日论坛结束,每日上午8:30分上报市级交办重点人稳控在位情况,其中对徐九利、耿振双2 重点人的情况重点报送,截至目前,我新城重点人均稳控在位,未发生上访事宜,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5、4月27日晚,地铁施工致电缆损坏,致使部分周边部分小区停电,其中沣东街道阳光城·西西里小区业主200余人聚集堵路。为此,沣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志军、办事处主任周国强、党工委副书记王艳及沣东新城社会管理局群众工作中心副主任赵超及公安沣东分局和各派出所的同志赶赴现场处置解释,当晚12时左右,聚集人群散去,未造成严重后果。

6、与沣东新城建管办联系,了解货车司机的稳控情况,并于每周五向西咸新区综治局报送“货车司机群体维稳工作周报告”。本月货车司机群体稳定。

第9篇:社会稳定调研报告范文

一、党政领导重视,认真落实维稳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综治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维护稳定工作。按要求建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维稳工作人员,落实了保障经费,建立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粮食系统企业改制等涉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处置,维护了粮食系统社会稳定。

二、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切实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落实一把手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总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任,分管领导副局长为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督办,把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帮助联系乡镇刘家镇解决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在维稳工作中,我局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且将其作为维稳工作的重点,做到预防为主,及时化解。上半年我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宗,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积极协调联合纠纷牵涉的部门,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调处矛盾纠纷,由于各类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中我们已组织进行了化解,避免了因矛盾激化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局社会稳定。我们在抓矛盾的排查化解的同时,也注重对有关社会稳定的信息的收集,每逢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局都按要求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动态监控,并实行零报告制度,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处理,防止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出现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确保大局的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夯实维稳工作基础

坚持联系镇制度,加强对联系镇乡维稳工作的指导和本系统督促检查,今年上半年到乡指导维稳工作3次。及时掌握民情,完善信息分析制度,实现信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了排查、分析、预测、疏导和调处相连贯的排查调处制度,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阶段性排查和重要时期排查相结合,半年共排查出系统内部存在的不安定因素1件,建立了排查调处工作台帐并进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值班制度,没有出现脱岗、漏岗情况。及时报送维稳工作信息,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

四、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坚持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定政策、作决定、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结合我局实际,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按照“重点工程在哪里落户,维稳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切实实施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跟踪督查督办,强化风险调控,把隐患消除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做好涉法涉诉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坚持把化解涉法涉诉积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健全和完善涉法涉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涉法工作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理力度,逐案研究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化解疑难复杂老案,巩固涉法涉诉工作成效。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以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案件为重点,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进一步完善维稳基金专项资金制度,切实发挥其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