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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矛盾论文精选(九篇)

社会基本矛盾论文

第1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摘要题】理论探讨

【关键词】邓小平/主要矛盾/根本任务/贡献

【正文】

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以此来确定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和根本任务,事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由于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只提供了一些认识的原则和方法;同志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但在实践中也有较大失误;邓小平同志则在总结社会主义事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马恩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具体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但是,他们对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P80)在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又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P532)“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P532)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人类社会一切经济形态、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社会制度演化的根源,“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P532)。因此,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必须同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联系起来,加以系统分析。

第二,从分析社会基本矛盾入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首先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桔。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P32-33)。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我们认识和把握某一社会形式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和理论基础。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两者之间是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社会基本矛盾是从各个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中概括出来的,它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集中表现,对某一阶段社会的发展起支配和决定作用。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决定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特点,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为指导,具体而深入地研究某一社会的主要矛盾,才能补充、丰富和发展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而不至于使它成为枯槁和僵死的东西。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正确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向,那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P33)。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他们阐述了一条总的原则:“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P33)。

二列宁、斯大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贡献

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列宁不仅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理论。

首先,列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基本矛盾范畴,但是,他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作过多次概括。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书中,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如何得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结论时,列宁指出:他们“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P(6,8)。把思想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这两个归结的实质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其次,初步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初步总结了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P281-282)。这表明,列宁已经初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再次,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任务。列宁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根本条件。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苏维埃政权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1918年4月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列宁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P490)。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力标准,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P223);生产力的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P224)。在1919年《俄共(布)纲领草案》中,他又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根本任务之一,因为不这样就不可能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P727)。

最后,探讨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在实践中重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重视改革的社会作用,重视科学技术和文化建设等方面。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总结苏维埃国家建设初期的实践经验时,首创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的问题。他认为,改革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改革和社会发展是相并而行的。他指出:“目前的新事物,就是我国革命在经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必须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主义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式。”[9](P610)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要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进行改革。他指出:“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一步和每提高一步,都必定要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而现在我们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水平还很低。我们有待于改造的东西很多。”[9l(P613)

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的认识上,斯大林经历一个从“无矛盾论”到“有矛盾论”的过程,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最终形成作了前期准备。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但斯大林并没有顽固地坚持“无矛盾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改变了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他指出,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这种说法不能在绝对意义上理解,“应当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的生产关系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做到这点,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那些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10](P577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了首次正确的表述。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11](P602)这一表述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和手段(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时期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同时也体现了对发展科学技术的高度重视。

然而斯大林不是通过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发展生产力,而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残酷的阶级斗争来消灭阶级”,来推动当时苏联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当由斯大林的错误政策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党内产生重大分歧意见时,斯大林把阶级斗争进一步从社会上扩大到党内,恶化了党内的政治生活,这不仅给苏联共产党和人民造成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灾难和创伤,损害了社会主义的形象和声誉,而且也给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消极后果。

三、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得失

同志在深刻把握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性质、特点的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不仅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范畴,精辟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及其运动规律,而且正确地找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及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科学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范畴,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2](P373)。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为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提供了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规定或影响社会主义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正如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捉住了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探索,始于党的。中共决议明确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这一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最初表述就其基本精神来说是正确的,就是要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就是要把发展经济作为社会进步的主题。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重视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建国后,同志继续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索中国特色的生产力的发展道路。1951年在一次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的讲话中,他指出:“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上的先进水平”[13](P2)。1956年,党的在分析国内形势和主要矛盾的变化后,提出了党的根本任务:“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4](P79-80)。在1956年,在谈到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同志还强调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5](P771-772)在1957年2月写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他还指出: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13](P375)。应当说,这是从社会基本矛盾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结论。

但是,正如《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更由于同志、中央和地方不少领导同志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就在总路线提出后轻率地发动了‘’运动和农村化运动,使得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随着整风运动形势的变化,特别是面对少数分子的进攻,对国内的形势的估计过于严重,对阶级斗争的过分关注动摇了他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认识。

在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问题上之所以发生如此重大的变化,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原因的。在国际关系方面,当时的中苏关系日趋紧张,印度制造边境冲突,美国派兵进入台湾,叫嚣,在这种状况下,重新审视国内外阶级斗争状况时,主要是把注意力转向阶级斗争。在国内,由于经济建设的失误造成了人民生活的严重困难,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出现了不同意见甚至激烈的争论。遗憾的是,用阶级斗争的眼光去观察分析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意见分歧,把这种人民内部矛盾当成两个阶级、两条战线的斗争。这样就使党的工作中心越来越偏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轨道,纳入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轨道。

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重大失误,“就是忽视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是说他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16](P116)。在改革开放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是把发展生产力的思想作为“惟生产力论”,扣上修正主义的帽子,进行猛烈批判。这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四、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的是非得失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拨乱反正,使党的工作重心重新回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进行了创新和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

第一,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同志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上的积极成果,使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认识,回到了正确的轨道。邓小平指出:“关于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照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同志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17](P181-182)

在重新审视中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态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矛盾进行深刻分析之后,邓小平对现阶段的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作出了正确的判断。他指出:“多少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更走到了极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16](P141)

在此基础上,由邓小平亲自指导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作了全面而准确的表述:“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在这个基础上初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这样,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就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第二,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区分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邓小平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和社会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17](P250),这些具体做法是为实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确立的具体制度、体制和政策。基本制度和具体做法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基本制度决定和制约这些具体做法,具体做法又决定和影响基本制度优越性发挥的程度,甚至严重影响基本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与生产力发展相矛盾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对这些旧体制的改革不是取消社会主义根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中国的问题不在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化程度不够高,而在于没有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不同层次找到相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果不对旧体制进行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的问题”[17](P327、397)。因此,要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就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这样才能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

第三,重申了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的核心地位,并把它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压倒一切的标准”[17](P314),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同志是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倡导者,一直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作为评判党的工作好坏和成败的根本标准。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所阐明的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他反复强调生产力标准,就是要提供一把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金钥匙。他用“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评判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用“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的“压倒一切的标准”。

他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作为社会主义是否够格的标准,作为社会主义是否有优越性、共产主义能否实现的标准。“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16](P137)1984年6月,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正是因为有了生产力这样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禁锢人们思想的障碍开始烟消云散,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开始由空洞抽象的议论转向求真务实,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方式、社会主义本质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从而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第四,把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从生产力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寻求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办法。在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直接一致性的关系基础上,邓小平同志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以及党的中心任务等问题,紧紧抓住生产力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出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是内在统一的。“至于什么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也就是目前时期全党全国人民所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或中心任务,由于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来,实际上已经解决了。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17](P182)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就是要发展生产力,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17](P128)

第五,提出了大力发展生产力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形成了较为系统、科学的生产力理论。如何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邓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重大的理论创新,这些创新也构成为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在邓小平看来,发展生产力的措施和手段主要有这样一些:(1)进行包括经济体制在内的各种改革。改革是中国生产力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16](P134)。(2)实行对外开放,利用世界文明成果帮助我们发展生产力。“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孤立起来,闭关自守是不可能的,不加强国际交往,不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先进科学技术和资金,是不可能的。”[16](P117)(3)实行科教兴国战略。对科学技术和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必须加以重视,邓小平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发展得快一点,必须依靠科技和教育”[16](P377)。(4)实行“三步走”渐进发展战略。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任何脱离实际的冒进都只能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破坏。以上这几个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构成为一个主题明确、逻辑严密的生产力理论科学体系。

第六,提出要正确处理好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已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必须横下一条心来,始终如一、毫不动摇地搞经济建设。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社会主义社会次要矛盾的作用,必须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7](P208)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特别要重视政治思想教育。邓小平同志强调,要教育我们的下一代,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能让他们做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

党的十五大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论述,指出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于这个中心。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列宁选集(第6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列宁选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列宁选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第2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一、社会形态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块理论基石。这个理论把人类的五种社会形态区分为对抗性的和非对抗性的两类,明确指出在对抗性社会形态不可能实现社会和谐,而只有在非对抗性社会形态里才具有这种可能。脱离社会形态,把社会和谐视为任何社会都可以实现的普世价值,是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人类梦寐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古今中外不少思想家对其都有精辟的论述。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文化,通过百家争鸣,逐渐形成了儒家和道家两大学派。这两大学派都曾提出和论证过和谐思想,但侧重点不同。面对封建社会的种种矛盾,儒家学说重社会,轻自然,其伦理型哲学更多地致力于人生道德的探讨,提出并论证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强调“和为贵”(孔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提倡宽和处世,协调好人际关系,以求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与儒家相反,重自然,轻社会,所建立的自然型哲学着力探索宇宙和自然界的规律,曾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天人合一”(张载)等思想,把人看成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强调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以求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对人生纷争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则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总起来说,儒家学说以“人”为中心,追求人与社会的和谐;道家学说以“自然”为中心,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儒道两家各把握了一端,相互对立和补充,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但是,这些美好主张,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无法实现。因为那是一个阶级矛盾和等级矛盾十分尖锐的社会。我国历史上出现的西汉时期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开元之治”,以及清代的“康乾盛世”,无非是说在开明君主的治理下,社会上出现了生产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局面。但时间都不很长,只是封建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一个短暂的稳定和繁荣时期,而不能说是和谐社会。19世纪上半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这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他们不仅有丰富的和谐思想,而且明确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主张,但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在代替它的未来社会。傅立叶将代替资本主义“文明制度”的未来社会称为“和谐制度”。魏特林将代替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制度叫做“和谐、自由和共有共享的制度”。欧文的思想更加先进,他不仅主张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实行劳动公社制度,而且为了实践这种共产主义理想,变卖了全部家当,带着信徒来到美国,在印第安那州购买了八万亩土地,建立共产主义劳动公社,进行共产主义试验,并将其命名为“新和谐村”。但他失败了,因为在资本主义的大海中,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孤岛是不可能的。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会出现若干个相对稳定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认真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一方面通过新科技革命,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实行社会福利政策,缓解了劳资之间的矛盾,从而使西方社会暂时出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但这个相对稳定局面不等于和谐社会,不能将二者划等号。资本主义受各种矛盾的困扰,不可能出现和处于和谐状态。从社会形态来看,既没有封建主义的和谐社会,也没有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依据社会形态理论,认为只有在取代资本主义对抗性社会形态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经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消除“三大差别”的基础上,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都将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那时会出现和谐社会。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其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是说明在对抗性社会形态里不会出现社会和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说这种高度的社会和谐,只有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实现。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认为经过长期努力,现在我国已经基本具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因此要立即着手推进这一伟大事业。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而不是什么“标新立异”和“超越阶段”。需要指出的是,和谐社会只是一种社会状态,而不是一种社会形态;我们现在所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不是共产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和谐度上有很大差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二、社会主义矛盾论

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里,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并对这种矛盾做出透彻分析的第一人是。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划时代的著作中,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矛盾的理论,这个理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二块理论基石。

把他在《矛盾论》中的观点,全面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他批评了在苏联学术界长期居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社会“无冲突论”的形而上学观点,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矛盾才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他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用这个观点来看,今天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各方面都存在着矛盾的社会。问题是,我们要重视矛盾而不能轻视和回避矛盾,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化解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要在化解矛盾中求得社会和谐。

科学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认为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但它们之间已不具有对抗性,而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这种矛盾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求得解决。党的还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认为已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虽然还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但已退居次要地位。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它们之间虽然还存在着这种那种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但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这就为实现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前提条件。

还首次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认为在革命时期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大量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可以说,这是一个有远见卓识、充满智慧的政治主张,其基本精神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他还创造性地提出了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如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解决共产党与派之间的矛盾;用“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城乡之间的矛盾以及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指出,这样做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政治局面,当然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学习和运用的上述观点,在人民内部,在改革开放以后所出现的日益增长的各种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面前,坚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处理和解决好一系列社会矛盾,不断地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运用正确的方法不断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所创立的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的干扰,当时在实践中未能贯彻落实,但是它却为后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重温的社会主义矛盾学说,无疑会有助于我们从各个方面加深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

三、社会主义本质论

邓小平所创立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三块理论基石。从提出社会主义矛盾论到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整整经历了近半个世纪,正是社会主义本质论在社会主义矛盾论和社会主义和谐论中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第3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关键词】:基本矛盾、主要矛盾。

TO THE OUR COUNTRY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BASIC SELF-CONTRADICT, MAIN SELF-CONTRADICT KNOW AGAIN

Abstract:Under the new history term, according to a request of 16 greatest reports, social basic antinomy request in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democracy legal system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developments with the request that political setup reform, the request that political civilization developme have the necessity from develop the self-contradict theory in stage in entry-level in perfect socialism theoretically, deep turn to the our country stage in entry-level in socialism basic self-contradict, main self-contradict cognition.

Key words: Basic antinomy, primarily self-contradict

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基本矛盾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由于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只提供了一些认识的原则和方法,而没有作出具体的阐述;毛泽东同志结合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第一次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理论,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总的来说,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他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得也有失的;邓小平同志则在总结社会主义事业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理论,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贡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虽然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主要矛盾。由于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当前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认识无疑是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的,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政治文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认为现在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的认识应该有新提法,即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一、是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要求

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呼吁:“同志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列地在党的报告中出现是第一次,反映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全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还应该包括政治文明。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认识显然是与十六大报告以前的形势相适应的,即注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没有提及政治文明,很显然这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不相符。新的历史条件下注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即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二、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要求

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反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即促进作和阻碍作用。如果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则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进步、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也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范畴的关系。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跃居世界第六位,成绩的取得大部分来自于经济本身的发展潜力,政治文明对于经济的发展作用表现得很有限,甚至现在成了阻碍生产力、经济基础进步、发展的障碍。所以,为了更好地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势在必行,而且还要处理好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人类文明系统的各个部分及其发展从来就不是孤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相协调,才能真正得到发展。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影响着其他两个文明乃至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其他两个文明的发展水平。就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而言,一方面,政治文明的发展要以物质文明的发展为基础,另一方面,物质文明的发展需要政治文明提供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需要政治文明为其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就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来看,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政治文明为其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基本的政治方向和必要的政治保障,政治文明的发展则需要精神文明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是互相依赖的,如果脱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去抓政治文明建设,就会使政治文明建设失去基础和依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要想真正开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必须在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并使政治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有序地发展。

三、是民主法制发展以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说过没有民主不是社会主义,没有完善的民主也不是社会主义。完善的民主制度主要体现在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的保护主义。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要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维护社会稳定。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政治体制改革要想完成上述任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认识不全面、不站在时展的高度看、不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方法论是不行得,有必要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基本矛盾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四、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文明的政治,不能自立于人类政治文明的大道之外,而应当与人类政治发展的总趋势一致起来。倘若没有这样的进程,中国现在不可能是一个“共和国”,而仍然会是一个封建皇权国家。但也正如许多文章所说,“由于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或者由于“用封建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的一些做法,以致封建主义的遗风仍然可谓举目皆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因子,和有违人类政治文明大潮的蒙昧、野蛮因子,区分起来未必能够一步到位。

人类有着丰富的政治文明成果。近代以来,世界政治文明从观念和制度层面得到全面的刷新。人类观念的进步和文明理念的传播,在观念层面,民主、平等、自由、人权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确立,而特权观念、等级观念、人治观念则在一般意义上成为政治落后腐朽的标志。在制度层面,规范、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与之相应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被越来越多的民族和国家所采用,而专制、独裁、极权则在全世界任何地方都至少在观念上被否定。

人类观念的进步和政治文明的发展如此迅猛,以至于不同的政治状态被赋予了不同的褒贬属性。众所周知的是,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词,无论在哪里都被认为是好的,而专制、独裁、极权、特权等词则如同一种罪名,没有人乐于认领。这是世界政治文明的成果,是世界政治文明在一般观念上走上了近代化道路的一个证明。中国也在这一进程之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明确写入中共十六大报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也好,并非与当代世界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全然不同的凭空创造,而是建立在对人类全部政治成果充分吸收的基础之上,继承人类文明的所有优秀成果,才能创造出人类文明的更高形态。就目前状态而言,“初级阶段”的定位,不仅适用于判断中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水平,也适用于判断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这意味着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有着相当长远的路要走。

综上所述,“政治文明”的中国出现,可以理解为在经济和文化迅速发展的态势下,启动政治更新进程已是众望所归。为了人的实现、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开辟一个全新美好前景,为了更好的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促进中国经济、政治、文明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中国综合国力的,在对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基本矛盾的认识上很有必要补充、完善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要同落后的生产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六大报告原文。

2、《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

3、《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1987年2月-7月)。

4、毛泽东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5、《列宁全集》第33卷。

6、《斯大林选集》上卷。

7、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贡献。

8、十六大报告重点内容摘录。

9、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范畴的现实价值。

10、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

1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南方网)。

12、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全文)。

13、从毛泽东的“矛盾动力论”到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

14、张闻天:成就卓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石仲泉。

15、论封建残余政治文明建设的障碍及其肃清对策--学习十六大报告的思考。

第4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关键词 中国特色 社会发展 动力理论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社会发展动力学说的认识进行具体考察,我们能够清晰地发现当代中国社会发展动力学说经历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运动周期:即前后相继提出了“矛盾动力论”、“改革动力论”、“创新动力论”、“协调动力论”等思想,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这是一个既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定,又符合认识发展规律的过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认识的不断深化、扩展、向前推移。

1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最新形态

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始终是人们关注与探索的重大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经过艰苦卓绝的探索,先后形成了的“矛盾动力论”、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的“创新动力论”。在提出了“矛盾动力论”、“改革动力论”和“创新动力论”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上的探索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呈现出新的理论形态,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协调动力论”,“协调动力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学说正实现新的理论跨越。“协调动力论”的核心思想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和平衡机制的有机统一,即在保持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各个环节的相协调状态下来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前进和发展。正如提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①“协调动力论”既是对社会发展动力学说长期探索的经验总结,又是在新阶段对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高度凝练,其基本思想体现在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从“协调动力论”的基本内容来看,它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应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不是某一方面的价值追求而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正如曾指出:“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②只有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同驱动,才能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

第二,从“协调动力论”的运动机制来看,它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应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改革是动力,没有改革,就不可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事业就不可能顺利前进;发展是目的,没有发展,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不可能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稳定是前提,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无从进行。因此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即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中实现政治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只有把这三个“度”协调起来,我们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发展。

第三,从“协调动力论”的实现路径来看,它强调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应坚持“五个统筹”发展的新思路。坚持“五个统筹”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和现实途径。统筹城乡发展是指协调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防止三大差别不断扩大;统筹区域发展是指协调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发挥发达地区的带动作用,加速欠发达地区的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防止区域发展的严重失衡;统筹社会发展是指协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发展,推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防止片面发展而造成社会制度结构性破坏;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指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之间的发展,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尊重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社会历史发展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统一,防止遭到自然的严重报复;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是指协调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的之间的发展,充分开拓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战略相结合,同时注意趋利避害,防止对外开放的失度和自力更生的削弱。由此可见,实现“五个统筹”发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协调发展的过程,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各环节的协调发展,才能求得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局面。

“协调动力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为指导,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对象,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进行总体思索和科学概括,深刻地揭示出协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的内在机制。“协调动力论”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中国化的新突破,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新跨越,为我们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特别是提供矛盾的解决方式开辟了新视野。

2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思想渊源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唯物史观出发,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源头之水就是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探索的先行者,首次明确而深刻地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不久,就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科学地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实际情况,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一个充满矛盾的社会,第一次科学地界定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并且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及其解决方式进行了具体的阐释,明确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在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和起作用的内在力量,提出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动力,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矛盾动力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邓小平总结国内外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对的社会基本矛盾动力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认为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的提法比较科学,但“指出这些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的具体的研究”。③邓小平在坚持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前提下,并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现实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逐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包含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两个层次,基本制度是好的,但是具体体制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不相适应的方面,其中适应是主要的,不适应是次要的。这样,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体化为生产力与体制之间的矛盾,并认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就是改革,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改革动力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人民内部深层次的矛盾也日益呈现出来,面对如此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我们必须寻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在推进社会主义改革向纵深发展时,以为代表的党第三代领导集体紧密结合知识经济的时代特征,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并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体制创新为保障来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创新动力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总体小康”推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这一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在我国还存在着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与问题,有些矛盾与问题的复杂性、严重性甚至是原来不曾有过的,针对新时期新阶段所呈现出的新矛盾,科学地运用了马克思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提出以协调方式来处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协调动力论”,不断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的“矛盾动力论”、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的“创新动力论”、的“协调动力论”都是紧紧围绕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观点,并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对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中的表现、性质、作用和解决方式所作出的科学探索,由此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思想宝库。

3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层次结构及逻辑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并不是的“矛盾动力论”、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的“创新动力论”、的“协调动力论”简单的有机相加,而是有着合理的层次结构和严密的逻辑关系。其层次结构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是一个层次分明、各有侧重点、各具功能的理论体系。如果把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形象地比喻一颗参天大树,那么的“矛盾动力论”就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根基,它要解决的是动力基石问题,确立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宏观层次,进一步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和的“创新动力论”就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枝干,它要解决的是动力支撑问题,分别提出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和创新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中观层次,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的“协调动力论”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枝叶,它要解决的是动力机制问题,阐明了协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动力,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微观层次,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不仅具有自身层次结构的合理性,而且还凸显自身逻辑关系的严密性。的“矛盾动力论”、邓小平的“改革动力论”、的“创新动力论”、的“协调动力论”之间前后相继、环环相扣。曾科学地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石,没有“矛盾动力论”、就不可能有“改革动力论”、“创新动力论”、“协调动力论” 等思想。然而后来由于阶级斗争的扩大化,使得的“矛盾动力论”严重偏离了原来的正确轨道。于是邓小平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肯定的社会基本矛盾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把“矛盾动力论”推进到“改革动力论”。“在社会主义的发展动力问题上,强调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也是解放生产力,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僵化停滞是没有出路的。”④用改革的办法来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前进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随着改革向深水区推进时,其难度在逐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要把改革进行下去,必须把改革所蕴含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给发挥出来,对此,高瞻远瞩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创新动力论”。改革是创新的逻辑起点,创新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对以往改革成果的巩固。由于矛盾是贯穿事物发展的始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即使原有的情况和问题解决之后,新的矛盾势必又会呈现,对此审时度势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协调动力论”,用协调方式进一步调节新的矛盾。矛盾的解决推动着改革的发展,改革的深入推动着创新体系的建立,创新体系的完善推动着社会的协调发展。

4 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现实任务

一个重大理论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号召力不应仅仅满足于对现存世界的理论解释,更可贵的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来改造世界,而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动力理论就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发展的具体实践,不断地解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动力引擎问题,它不是以创立理论体系为旨趣,而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己任,其实践主题是寻求中华民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动力引擎。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强调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是充满矛盾的社会。“无论什么世界,当然特别是阶级社会,都是充满着矛盾的。有些人说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我看这个提法不对。不是什么找到或找不到矛盾,而是充满着矛盾。”⑤认为社会基本矛盾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始终,形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矛盾动力论”。在的“矛盾动力论”思想指导下,我们党和国家开始了局部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于是在经济上进行了三大改造,奠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实现了人民民主,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成功地解决了第一大历史任务,使中华民族站了起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然而部分生产关系却不能完全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反而阻碍和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于是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改革动力论”,用改革来调整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一些不合时宜的做法,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成功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使中华民族富起来了。随着改革的纵向深入,我们面临许多诸如来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活等各方面的问题,若处理不好这些问题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势必会阻碍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进程。改革怎么改?往哪改?需要一个创造性的答案。而且,知识经济端倪初现,各国竞争日渐激烈。面对如此日益复杂的国内和国际环境,风险与机遇并存,发展与困难同在的时代,对此,高瞻远瞩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创新动力论”,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使中华民族强起来了。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从“总体小康”推进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然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国还依然存在着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等突出的矛盾问题。此时,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协调动力论”,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的协调发展,用协调的方式来处理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进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科学地回答了“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动力理论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的指导下,依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历史任务对中国社会发展实践有关动力问题所作出的精辟概括和理论总结,使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理论获得了更加适应时代要求和符合中国实际的鲜活内容,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向导。

注释

① 等.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5.

② .2004年3月10日在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R].新华网,2004-04-04.

③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2.

第5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逐步深化的,是随着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认识的深化而逐步深化的。

任何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一个过程。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属性在不断发展,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

所谓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它是事物本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组成事物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是事物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一事物和他事物的本质区别是由事物的各个特殊组成要素及其关系结构决定的。一般来说,本质和规律、必然性是属于同一层次的范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取得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考察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形成的过程可以看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随着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认识的深化而逐步深化的。

对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认识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中逐步深化的。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主要是从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矛盾运动本质上来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所以当时我们大体上把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本质属性,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本质属性。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还没有充分展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主要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有关论述特别是从《哥达纲领批判》、《反杜林论》等著作中来寻找理论根据和作出理论判断的,而不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来进行分析和得出结论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逐步展开,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再仅仅停留在本本上。比如,我们逐步认识到:计划经济并非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本质属性;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各有多种实现形式,至于哪一种实现形式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更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更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应由实践来回答的现实问题。同时,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人民民主的认识,也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深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对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继续进行不懈探索。邓小平同志提出,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问题。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认识主要是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本质来概括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反映社会主义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反映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关系实现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显著特征。作出上述理论概括的实践基础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依然会存在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那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所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有解放生产力的历史任务。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从社会形态方面发展到生产方式方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论述,使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的认识

从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国社会主义实践进入了新的时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实践日益丰富、广泛、深刻,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也逐步在社会基本矛盾特殊性、社会主要矛盾特殊性、社会结构矛盾特殊性等不同层次的一定关系中表现出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新认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的深刻把握。

关于社会基本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种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在于它是非对抗性的,可以通过改革来解决。1980年,我国改革从农村开始起步,1984年改革的重点逐渐转入城市,随后展开了全面改革。当前,我们仍在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改革虽然体现出某种革命的性质,但这种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完善的过程,并不表现为剧烈的大和对抗。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表现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自然而又自觉的历史过程。这是把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最深刻的内在根据。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人类自有阶级以来,社会的主要矛盾有时表现为阶级矛盾,有时表现为阶级矛盾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即民族矛盾或宗教矛盾。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我们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党的明确提出,当前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重要论断没有坚持下去。党的十二大之后,我们党对这一问题又作了比较准确的表述,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其他矛盾应当在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同时加以解决。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特殊性。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依循的主要原则一是发展生产、二是共同富裕,其中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基础条件。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就存在于社会主要矛盾特殊性的一定关系中。

关于社会结构矛盾。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结构主要表现为阶级结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由阶级剥削和阶级对立所造成的对抗和冲突。新中国的成立,消灭了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作为完整的剥削阶级已不存在。虽然社会还存在着一定的阶级差别,社会结构也划分为不同利益的各种阶层,但是这种阶级差别和阶层差异之间的矛盾已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党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调以民主的方式、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以和风细雨的方式来解决这些矛盾;同时提出要努力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结构的核心是社会阶层结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特殊性。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不仅有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还有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人民内部矛盾更多地表现为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因此,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在实践中明显地表现出来,而且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矛盾特殊性的一定关系中。这就要求我们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属性也在不断发展

事物的本质与其现象相比,相对地比较稳定,但它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按照列宁的说法,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假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本质在自己的发展中,转化为自身矛盾的多种多样的联系。这种联系包括对象内部和对象之间本质的和非本质的、稳定的和不稳定的、重复的和不重复的、一般的和特殊的联系和关系。因而,人们对事物本质包括本质属性的认识也在不断发展。

社会和谐这一概念,可以表达某种社会理想,也可以表达某种对象的本质属性。就概念本身的规定性来说,它是不同历史关系的产物,所以,只有把它置于这些关系内并在一定历史关系中才具有充分的意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本质在一定历史关系中的表现。社会和谐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社会理想,但已往由于种种历史条件的限制,这种社会理想无法转变为现实。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使和谐社会由空想变为现实,社会和谐有了一定的历史关系的根据。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从应然可能向现实可能转化的持续过程。它具有现实可能性,合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现实中有充分根据并具备了由可能转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这些必要条件包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条件。社会和谐的实现程度,取决于这些基本条件所形成的一定历史关系。这种历史关系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本质也是不断发展的;社会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主要矛盾和社会结构矛盾特殊性所形成的历史关系中,也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发展的。

第6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一、毛泽东关于“主要矛盾”范畴的提出  

主要矛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没有明确把它作为一个哲学范畴提出来加以论述,但他们多次提及要把握“主要的东西”、“主要形式”、“主要环节”等问题。从精神实质上说,这些论述都蕴含着主要矛盾思想,并在实践上指导着他们的理论研究和实际斗争。  

毛泽东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主要矛盾概念,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述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他在《矛盾论》中指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主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其他矛盾则处于次要和服从的地位。抓住了主要矛盾,其他次要矛盾就比较容易解决了。“万千的学问家和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  

社会主要矛盾是在某一社会历史阶段,对社会发展起着领导和决定作用的矛盾。它规定着社会的本质,支配着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人们应该首先或着重加以解决的矛盾。毛泽东指出:“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注:《毛泽东选集》第 1 卷, 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这就是说, 分析社会的主要矛盾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中去寻找,但首先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去寻找。正是基于这个思想,后来毛泽东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概念。所谓“社会基本矛盾”,就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因为这两对矛盾互相联系、互相作用,共同构成社会这个有机整体,反映社会的全貌,但这两对矛盾中最重要的还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是什么关系呢?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实际上也已作了回答,其大意为:社会基本矛盾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的根本矛盾,它规定着社会发展全过程的本质,也规定着社会的主要矛盾,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直接表现(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社会基本矛盾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社会主要矛盾则具有变动性;社会基本矛盾可以有多个(多对),而一定时期内的主要矛盾只能有一个。当然这种区别只是相对的,有时毛泽东也把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当作一个概念来用。

二、毛泽东对民主革命时期主要矛盾的分析和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定  

在民主革命过程中,毛泽东把上述主要矛盾和基本矛盾的思想,创造性地运用于新民主主义革的实践,领导中国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或主要矛盾)。毛泽东曾经指出:“中国很久以来就是处在两种剧烈的基本矛盾中——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但在不同历史阶段,这两对矛盾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其具体表现形态也不同,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随着历史过程和阶段的推移,及时而准确地认识和把握特定环境下的社会主要矛盾,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大革命时期,北洋军阀政府对外投降卖国,对内巧取豪夺。因此,社会的主要矛盾具体表现为人民大众同北洋军阀政府之间的矛盾。以此为根据,处于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制定了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实行合作,建立民主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因而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深刻分析了大革命失败后的形势,指出:窃取了大革命胜利成果的国民党新军阀,对外投降帝国主义,对内实行法西斯统治。人民遭受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比从前更加厉害”(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因此, 主要矛盾就转化为人民大众与国民党新军阀之间的矛盾,党也由此制定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深入农村,发动贫苦农民,实行红色割据。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国革命的形势大大好转了。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这就使得人民大众与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蒋介石政府之间的矛盾降到相对次要地位。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与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的方针是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302、314、252、47、253页。),抗日战争的胜利, 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尤其是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巨大功勋。  

解放战争时期,蒋介石反动集团为了达到其继续实行独裁统治的目的,违背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和平的意愿,悍然发动内战。这样,人民大众与美帝国主义的走狗——蒋介石政府之间的阶级矛盾重新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我党制定了“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建立最广泛的反蒋统一战线”的策略原则。蒋家王朝的覆灭,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  

建国以后,毛泽东对主要矛盾的认识,既有正确的一面,也有错误的一面,总的说来,是一个从基本正确逐步走向错误的过程。  

在1949年3月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 毛泽东曾经论及建国后国内的主要矛盾问题。他说: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国内的基本矛盾(即主要矛盾——引者注)“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 第1433页。)。这个论断就过渡时期来说,基本上是正确的,它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等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但是,这个论断仅仅规定了主要矛盾的时间上限即“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而对它的时间下限,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则没有提及。所以,我们有理由说,当时毛泽东对主要矛盾问题的认识并不透彻,至少存在着表述上的毛病。这对建国初期党的工作和后来毛泽东在主要矛盾问题上的失误都有着一定的影响。  

1956年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标志。国内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党的八大决议宣布:现在“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历史证明:这个论断的基本精神是正确的,是合乎我国实际的。缺点是关于“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的提法不准确,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一是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超越了生产力的水平;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很完善了,不存在需要调整和改革的问题了。毛泽东当时是赞成这个决议的,尽管随后他曾多次批评这个论断,但详细考察历史就可发现,他的批评仅限于“有语病”这一类说法。勿庸讳言,随着国内外局势的变动,毛泽东对“八大”的论断也曾不时地流露出一些动摇和怀疑的倾向。但是,在八大以后的大半年时间内,毛泽东对国内主要矛盾的认识还是基本正确的。  

在反右派斗争问题上的失误,是毛泽东对主要矛盾认识发生逆向转变的重要关节点。反右派斗争开始以后,毛泽东在1957年7月提出, “单有一九五六年在经济战线上(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够的,并且是不巩固的”,“必须还有一个政治战线上和一个思想战线上的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1、475、396、432、425页。 )。这表明,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的思想已经呼之欲出了。同年10月,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断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1、475、396、432、425页。)。是他完全背离八大论断的标志,是其主要矛盾认识失误的起点。  

此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再没有从根本上发生过动摇。相反,却沿着失误的轨道越走越远。当然,这条轨迹并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条曲线,在这条波浪起伏的曲线中,1959年的庐山会议和1962年的八届十中全会无疑是“文革”前的两个波峰。  

在反右派斗争的后期,即1958年1月,毛泽东曾提出, 到下半年反右整风搞得差不多的时候,就要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技术革命上去,阶级斗争相对有所松驰。可是到了1959年7月的庐山会议, 当彭德怀等人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提出批评意见后,毛泽东认为这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向党、向社会主义猖狂进攻,阶级斗争战场已经由党外(主要是知识分子)移到了党内,从而得出了“庐山会议出现的这一场斗争,是一场阶级斗争,是过去十年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两大对抗阶级生死斗争的继续”的结论。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受挫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从1960年起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阶级斗争的弦相对放松,但到了1962 年9月八届十中全会时,鉴于党内特别是领导层有人大刮“黑暗风”、“翻案风”、“单干风”,出现了“修正主义思想”,提出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存在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此后阶级斗争的调子越来越高,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从“官僚主义者阶级”、“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概念的提出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产生,直至发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文化大革命”,所有这些,都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论断的合乎逻辑的发展。  

三、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问题上发生失误的危害和原因  

毛泽东对主要矛盾的判断失误,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危害,其主要表现:一是主要任务与主要矛盾二重化,经济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始终未能与主要矛盾相一致,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始终未能实现;二是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说成是阶级斗争问题,进而把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问题归结为敌我问题,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伤害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不幸和灾难;三是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建设被放在次要的、服从的地位。因而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我国社会生产力没有多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没有多大提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错过了多次大的发展机遇,使我国同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拉大。  

毛泽东之所以在主要矛盾问题上,从基本正确逐步走向错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对国内外局势主观唯心的估量  

同其他任何理论一样,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思想也是当当时复杂动荡的国内外局势的反映,但这个反映不是以客观的形势分析为前提,而是对形势进行主观唯心估量的产物。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社会形态的根本改变。社会各领域全面而急剧的变革,尤其是三大改造后期严重地过粗过快,导致社会矛盾急剧增多,为以后社会的持续动荡埋下了种子。1956年2月, 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的“秘密报告”,成为引发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动荡的始源,波兰、匈牙利等国相继发生严重的武装骚乱,受其影响,国内也先后发生了数十起罢工、罢课、游行示威等事件。缺乏思想准备的中国共产党人包括毛泽东对此都感到极大的困惑。经过反复思考、讨论,党中央初步形成了这样一种认识,即社会主义社会也充满着矛盾,执政党利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并使矛盾不断得到妥善解决;认为国内闹事的原因,主要在于少数干部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1、475 、396、432、425页。)。正是在这种背景下, 中央制定了开门整风的决策。很显然,这个认识及决策是以客观的形势分析为基础的,与“八大”论断的精神也是一致的。  

但时间不长,随着各社会主义国家政局的持续动荡、国内批评意见的急剧增多,尤其是极少数人的恶意攻击,毛泽东对我国社会主义前途产生了深切的忧虑。“整个春季,中国天空上突然黑云乱翻”,我国“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险”(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 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1、475、396、432、425页。)。很显然, 毛泽东对这些事件作出了过度的反应,其结果是,背离了原来正确的认识,导致既定决策及其初衷的改变。开门整风成了“引蛇出洞”的策略,以便把右派“聚而歼之”(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 1977年版,第461、475、396、432、425页。)从此, 主观唯心地估量国内外局势的倾向一直体现在毛泽东的认识活动中,由此推动着错误的主要矛盾思想的生成、发展和演变。继1959年把彭德怀等人打成“有国际背景”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之后,60年代又认为苏联已经“国变色”、“党变修”,旨在“反修防修”的社教运动使“阶级敌人”的阵营急剧扩大,毛泽东又产生了“全国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无产阶级手里”的错觉。以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大批判”为突破口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自认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二)对阶级范畴的主观随意性理解  

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属于经济范畴,列宁关于阶级的经典定义告诉我们,划分阶级只能以人们的经济地位为标准,其中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是阶级区分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标志。我们党历来都是严格按照列宁的阶级定义的精神来划分阶级的,但是从1957年开始,毛泽东对阶级范畴的理解日益显示出主观主义的倾向。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出“两个剥削阶级”的论点  

毛泽东在1958年3 月成都会议上说: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着两个剥削阶级:一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民党残余及右派分子;二是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一部分上层小资产阶级和农村富裕中农。很显然,这个论点既违背了党的传统,又不合乎实际。  

1952年底土改运动的结束,是帝、官、封在大陆已被彻底消灭的标志。社会主义改造后的民族资产阶级,虽然还在拿取定息,但其经济基础的消灭,意味着他们已经失去了从事剥削活动的手段和条件。所以,作为完整的阶级来说,也已经不存在了。原剥削阶级的“分子”,正在被逐步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作为反右派斗争的“战果”,55万右派分子,是被人为地划定的一个“政治派别”,其99%是扩大化的牺牲品,而不是什么“蒋介石在大陆的人”;本来就不剥削或仅有轻微剥削的小业主、小手工业者、小商小贩等所谓上层小资产阶级,绝大多数已被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裹挟进了国家企事业机关;“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也早把98%的农民变成了合作社尤其是高级社的社员,所谓“富裕中农”实质上是靠诚实劳动和善于经营、带头走富裕道路的一股积极力量;知识分子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作为一个阶层附属于不同的社会集团或阶级,其绝大多数如教授、作家等,本来就是天然的脑力劳动者,而且经过建国后一系列不间断的思想改造劳动,知识分子事实上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因此,“两个剥削阶级”之论纯粹是主观主义的产物。  

第二,提出“政治思想上的阶级”概念  

毛泽东在1958年11月的武昌会议上说:“消灭阶级有两种,一种是作为经济剥削的阶级容易消灭,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消灭了;另一种是政治思想上的阶级,不易消灭,还没有消灭,这是去年整风中才发现的。”这明显是以相对不稳定的、经常变化的政治思想为标准来划分阶级的,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思想的背离,理论上表现为相对主义和诡辩论,实践上造成阶级关系的混乱,从而导致政策失误。  

“政治思想标准”为“两个剥削阶级”的论断提供了理论根据。被推翻的地主买办阶级,人还在,心不死,时刻梦想复辟;民族资产阶级还在拿定息,还有自己的政党即民主党派;上层小资产阶级的世界观还是旧的;富裕中农有严重的资本主义倾向;知识分子因家庭出身和所受的教育,其思想感情和世界观同劳动人民格格不入。主要由上述人士组成的“大杂烩”是地道的剥削阶级了。  

第三,形成“官僚主义者阶级”和“党内资产阶级”的思想  

毛泽东在建国后非常重视官僚主义问题,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不断加重的“忧虑情结”,使毛泽东对官僚主义的认识逐步发生了质的变化,表现在把它与所谓“资产阶级权利”联系在一起。  

从1958年1月起,毛泽东屡次批评:干部官气太重; 党政工团和工人农民不是一般劳动者的关系;社会上广泛存在着官架子、等级制度、不以平等待人,靠权力资格吃饭,等等,并认为这都是实行工资制、按劳分配的结果。所以要克服官僚主义,必须首先破除包括工资制、按劳分配在内的一切“资产阶级法权制度”。反映在实践中,就是广泛推行“供给制”、“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等“共产主义政策”。虽然后来迫于严峻的经济形势,暂停各项“破除”措施,但官僚主义问题在毛泽东看来,无疑是更加严重了。1959年底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首次提出“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认为官僚主义者必将形成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如果说,毛泽东原来还仅仅把一般意义上的官僚主义作为“资产阶级权利”的表现,到了60年代,则把其视为社会上一切不平等、不合理现象的根源。1964年12月12日,毛泽东批示指出,由“资产阶级权利”不断滋生出来的官僚主义者,就是“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修正主义分子”以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因此,“官僚主义者阶级”也就是“党内资产阶级”。  

在官僚主义问题上,毛泽东之所以从正确的思想出发得出错误的结论,根本原因仍在于对阶级范畴的主观理解,是对“政治思想上的阶级”进一步发挥和运用的结果,从而同“两个剥削阶级”一起,成为毛泽东主要矛盾思想的“现实依据”。  

(三)对“过渡时期”的错误理解  

所谓过渡时期,是指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时期,马克思,特别是列宁对此曾作过明确的说明。  

毛泽东对“过渡时期”理解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957年以前是第一阶段。认为,过渡时期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约15-18年。这个观点与马克思、列宁的思想是一致的,即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当作过渡时期结束的标志,因而是正确的。  

第7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关键词] 人民内部矛盾 和谐社会 启示

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创造了条件。在以苏联为戒、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之际,1957年2月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重点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形成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思想观点和方针原则。在纪念《正处》发表五十周年之际,学习借鉴这些有益成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一、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启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矛盾。在《正处》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着矛盾,并且首次论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个规律,不论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的思想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批评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强调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特点,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正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决定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不仅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改革和不断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运用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可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世间万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的运动、变化和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等于没有矛盾,和谐社会也存在矛盾,只不过和谐社会的矛盾双方或多方能够在矛盾统一体中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是否定矛盾,否定差别和多样性,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解决矛盾、不断求得和谐统一的过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观点启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矛盾运动发展中实现的,是一个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敢于正视矛盾、不断化解矛盾的长期历史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重要的战略目标,又是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以科学的态度清醒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强烈的忧患意识、高度的责任感和不懈的努力来妥善解决好各种矛盾和问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从目标变为现实。回避社会矛盾、漠视社会矛盾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也无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用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来观察社会,需要在不断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的实践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和谐统一。

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启示我们,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在《正处》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是根本利益相互冲突的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劳动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的非对抗性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解决的方法也不相同:敌我矛盾是分清敌我的问题,解决敌我矛盾主要用的办法;人民内部矛盾是分清是非的问题,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主要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公式是:团结―批评―团结。在阐述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由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人民内部矛盾开始突出起来,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要求全党根据形势的变化,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目的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重点讨论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并且提醒全党注意:“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

当前我国各种关系基本协调,政局基本稳定,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差别、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呈继续拉大趋势,贫富差距扩大和社会贫困问题表现突出,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矛盾日益凸现,社会就业形势严峻,突发的数量增多、规模扩大,党群、干群关系、劳资关系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不和谐现象,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和关系趋于复杂紧张,有时甚至以暴力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社会存在不容忽视的不安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质的矛盾,并不是说就不可能出现对抗现象,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出现对抗和激化,我国社会日益增多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对抗和激化的具体表现。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观点,启示我们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改革与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又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

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方针启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

在《正处》中针对人民内部矛盾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提出了解决这些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方针,如做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实际出发,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在科学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派问题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经济建设上实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建国的方针;在知识分子问题上实行团结、依靠和改造的方针;在少数民族问题上克服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方针。这些具体方针的提出贯穿了一根红线,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人民内部矛盾纷繁复杂,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基于对人民内部矛盾的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对策有的放矢,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践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方针原则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透过这些具体方针和对策措施,可以深切感受到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深刻认识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极端重要性。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集中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精髓,是党正确的思想路线。早在1941年《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中就对“实事求是”的精神实质作出了精辟论述,他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物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的行动的向导。”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方针和蕴涵的科学世界观,启示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要看到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表现形式上发生了一些变化。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解决的是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低下的问题,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方面要始终不渝地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进行,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旧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把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点问题抓紧抓好。

四、处理群众闹事问题的观点启示我们,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

第8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关键词:利益矛盾;矛盾根源;蛋糕原理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0-01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利益矛盾的论述

如何认识和处理转型中国下的经济利益矛盾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认识问题。我们一方面需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和不断创新,逐步形成有利于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均衡协调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也需要认真梳理马克思经典作家有关利益矛盾的思想,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利益矛盾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

(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相关”

人类活动具有目的性,这是人类活动的特点。唯心派看不到隐藏在精神动力后的物质动因,把人类活动的目的看作是人类活动的根本动因。马克思认为物质利益是人们活动的根本目的,因为人首先是动物,为了维护生命的存在,不得不争取与自己生存息息相关的物质利益,这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前提。

(二)物质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恩格斯一针见血地指出:“生产关系的社会本质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物质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还因为它决定了政治关系和法律关系。当马克思认识到决定人类活动目的的根源是意识、法律背后的物质利益时,他对黑格尔哲学产生了信仰危机。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马克思公开申明“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

二、 转型中国下的经济利益矛盾根源

正确认识矛盾是正确处理矛盾的前提,要处理好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一些基本问题,要从宏观上对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总体性的分析和把握。深入分析转型期利益矛盾的根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和处理利益矛盾。

(一)转型期经济利益矛盾的物质根源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迅速提高,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不得不承认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和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依然是基本国情。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所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快速增长的需求。

(二)转型期经济利益矛盾的社会根源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一个高度传统化的的社会和一个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社会,其社会运行是稳定而有序的,而一个处在社会急剧变动、社会体制转轨的现代化之中的社会(或称之为过渡性社会),往往充满着各种冲突和动荡”。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水平又有了质的提高,全球化在为我们带来“美国电影”、“法国红酒”、“德国跑车”的同时,也对我们的市场体制和产业结构以及价值观产生了强烈冲击。

解决利益矛盾,实现利益关系基本均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出路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矛盾确定的,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决定的。

要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使社会成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分享到更多的社会财富,增强对社会分化的承受能力。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国家才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对低收入阶层进行利益补偿和有力保障,缩小贫富差距,缓解利益矛盾。另外,要注意解决好就业问题。扩大就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能帮助人民改善生活条件,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服务奉献社会,既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又能够避免社会出现过多无业游民,减少社会的不安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56:82.

[2]张哲.论经济利益多元化背景下的人民内部矛盾[J].探索与研究,2011(08).

[3]任兰.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研究[J].法制与研究,2011,7.

[4]塞缪尔·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三联书店:40-41.

[5]胡鞍钢,王磊.转型期社会冲突事件处理的瓶颈因素与应对策略.载于河北学刊,2007(05).

第9篇:社会基本矛盾论文范文

Abstract: Mao Zedong is the first feature to explore the nature of socialism, he based on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concrete practice of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the essence of socialism was difficult to explore. Mao formed a lot about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socialism, so that the early Chinese socialist construction to a favorable direction, but his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nature of socialism, socialist construction has also led to a lot of frustration there. Mao Zedong's revolution and construction in the formation of the practice of these on the socialist understanding of right and wrong, accumulated both positive and negative lessons for the cause of socialist construction after the party I thought and practice to provide a valuable asset.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社会主义 本质属性

Key words: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socialism the essential attribute

作者简介:郭柏松,性别:男,工作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现系山东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和国际共产主义专业理论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本质属性

一、矛盾学说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认识的理论起点

1956年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进入到人们梦寐以求的社会主义社会。按照当时人们的理解,社会主义已经解决了过去旧社会中存在的各类矛盾是全新产物,社会主义社会在人们心目中是一个美好、崇高的形象,这个社会消除阶级,消灭剥削,人人平等,人们过着幸福的自由的生活。

历史证明,人们所设想的最完善、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社会并不完美,作为全新社会形态出现的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仍然存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马克思曾给予了透彻分析,但马克思却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践经历,对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矛盾无法给予确切的结论。列宁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曾提出过一些初步的观点,但在斯大林时期这些观点却又被模糊了。失去了理论依据与实践经验,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后,社会存在着矛盾这个事实一直被忽视,有些同志即使看到了矛盾的存在却有意对此遮遮掩掩。这种淡化社会主义矛盾不实事求是的做法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

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却对社会主义社会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做出了独立思考,他凭借精湛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及敏锐深刻的政治洞察力,集全党同志的智慧,断然得出社会主义社会仍旧存在矛盾等一系列重要观点。始终认为事物的矛盾法则是思维的根本法则,他从辩证唯物论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出发,对社会主义存在的矛盾进行了全面综合的分析,深刻探究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揭开了认识社会主义的帷幕。也因此而成为中国探索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第一人和对中国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奠基者。

社会主义矛盾学说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和实践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起点。承认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做到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以后做到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是理解和确定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关键。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学说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概括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要强调手段与目标的统一。

第一,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没有受长期以来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所流行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思潮的影响,于1957年1月《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首次明确地概括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依旧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科学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大理论贡献。在同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进一步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1认为,在今后的社会主义进程中,要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看待,才能继续解决存在的各种矛盾。这说明对于社会主义存在的各种问题,已经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高度来加以认识了。

第二,将人民要求建立先进的工业国同落后的农业国现实,要求经济文化迅速发展同当前无法满足人民需要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党的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国内形势和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出发,对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作出了分析并提出认识:“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这就表明,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上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已经基本上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2 这表明我党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形成了清晰的认识,其概括是符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情况的。这对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尽快使我国摆脱贫穷落后面貌具有重要意义。曾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斗争基本结束”,3 “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4 这表明已经抓住了当时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认识到党和国家的任务是调整工作中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和技术革命上来,来突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在当时社会主义发展中的中心地位。

第三,提出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

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应当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这是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进程的高度总结历史经验,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后的新情况、新矛盾作出的科学分析。他说:“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5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敌我矛盾是带有对抗性质的矛盾,而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存在的矛盾。针对不同性质的矛盾,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在人民民主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6民主和因此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基本方法。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国家政治生活之中,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第一次。

的社会主义矛盾论,虽然没有触及到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没有深入到本质形成认识,但他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领域而言是比较广的。对社会主义本质探索的历史经验,为后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深入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并从整体上揭示社会主义本质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提出了消灭剥削,反对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和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思考认识上,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相关论述的理解产生了偏颇,并且受苏联模式的影响较为深刻,导致我们的社会主义道路出现挫折。但是,在当时特殊的历史背景,历史条件下,着眼全局,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在长期、具体的社会主义实践中,仍旧形成了一部分有利于我们向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做法。可概括为:在基本制度方面以苏联为榜样,但又有自己的特色;社会财富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经济体制方面是高度集中但同时又具有某种灵活性的计划管理模式。

第一,提出最终消灭剥削,但也可以采取对非公有制经济加以利用的尝试

在规划未来中国的发展模式中,曾受苏联模式的影响极为深刻,他认为当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就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而这正是与苏联模式一致的。他曾明确指出:苏联“已经建设起来了一个伟大的光辉灿烂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共产党就是我们的最好的先生”。7在看来苏联模式似乎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唯一的模式。

然而,在1956年我国基本完成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改造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并没有达到社会主义本意所要求的水平。鉴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发展缓慢,看到完全固守苏联模式并不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于是他立足我国实际和现实需求在遵循苏联模式,不打破苏联模式的限度下,做些不曾有的尝试。曾比较灵活地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提法。他在1956年底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说:“现在国营、合营企业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关于上海的地下工厂他提出“因为社会有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合法化,可以雇工”。对于合作企业他还曾提出过批评:“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对于私营工厂他提出“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指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的作对”,“如果有原料,国家投资又有困难,社会有需要,私人可以开厂”。“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8

主张,我国已经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剥削制度,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在保证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社会需要搞一点资本主义。通过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发展私有经济来帮助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第二,提出反对平均主义,贫富悬殊,实现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富强是我国这个新建社会主义国家不懈追求的目标,早在我国进入社会主义之前,就曾提出要让我国成为富强的国家。说过:“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9。在当时我国的社会主义背景下,“共同”和“大家”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时也包括那些经过改造以后转变成为劳动人民一部分的原来的剥削者。而工人和农民是加入共同富裕群体的两个最主要的阶级。针对当时地主阶级这样的特殊阶级,提出,地主阶级经过改造以后就变成了农民“以后要同大家一起共同富裕起来。将来农民的生活要超过现在的富农。资本家如果将来饿肚子,这个制度就不好。如果大家生活不提高,革命就没有必要”10。还提出:我们实行社会主义“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11。

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把我国建设的更富更强,强调共同富裕的同时,还尤其注重分配公平。他主张按劳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但也不能过分悬殊。对于吃大锅饭,搞人人平均的做法,曾多次提出过批评。1959年,就曾在郑州会议上严厉谴责“一平二调”是剥夺了他人的劳动成果,是否认人们的收入应有所差别的平均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果否认了这种差别,就是否认了分配公平,就等同于否认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这种做法在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应该被允许的。不支持平均主义,注重分配的公平性,赞成收入应有所差别,但也历来不主张分配出现过分悬殊。他曾说到:“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12

第三,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自由市场可成为计划经济补充的构想

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体制问题,虽然是把计划与市场对立起来看待的,但是他对自由市场与计划经济可以同时存在的认同则也是明确的。对此还曾提出过自由市场存在的必要性。

1956年,说:“现在我国的自由市场,基本性质仍是资本主义的,虽然已经没有资本家。它与国家市场成双成对。”13可以看出,把自由市场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代表而将市场与计划对立了起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产生这样的看法还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尽管在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选择。根据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以及我国一五计划建设的经验,从1956年就开始关注经济体制问题。56年4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要研究社会主义整个经济体制问题,提出企业、地方要有自。并且在《论十大关系》中,对于经济体制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这说明认为当时的我国社会主义必然要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但是也可以允许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存在,作为补充为计划经济增加活力。

正是在《论十大关系》的启发下,1956年9月党的上,对于我国经济体制问题,陈云提出了与苏联模式有所变化的“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的构想,即:在工商业生产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陈云“三个主体和三个补充”构想的提出与认为既要学习苏联经验又要有所不同,可以不走单一经济体制发展道路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三、局限于从社会主义特征的角度来认识社会主义本质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的关键时期,当时我国正处于生产力有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略有提高,社会稳定的发展阶段。但是由于受到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和国内形势的影响,尤其我们照搬苏联的发展模式,受其束缚极其严重,使我党对社会主义的探索没有走向深入。

关于照搬苏联模式,的看法是,我们要以苏联经验为借鉴,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1956年5月,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提出,要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经验,以苏联为鉴戒,正确处理好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扩大地方和企业的权利。1956年9月,在党的“”上刘少奇和也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作出了报告。陈云则从苏联模式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构想。尽管我们在经济体制问题上做出过尝试,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集中于中央政府,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做法是违背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

并且由于后来国内形势发生变化,“左”倾思想逐渐占据上风,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走向了保守,教条。当时人们认为只有生产关系变革了,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出“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并且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抓革命”上。当时社会主义被看作是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社会,因此所有制结构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取消个体经营,限制集体经营,而向国家经营“升级”和“穷过渡”。在分配制度上刮起了“共产风”,大搞“一平二调”和“大锅饭”。 这就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界定完全转移到仅从生产关系的角度上去了,单纯的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之后,根本任务不再是解放生产力,而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在那一阶段,这一脱离生产力去抽象地谈论生产关系的认识,使本来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体制被当作了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批判,使许多并不具有社会主义属性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东西,而被当作社会主义本质所固有的东西加以坚守。这不仅没有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而对整个社会造成阻碍和破坏。实践证明,社会主义阶段首先应体现出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发展阶段,如果离开生产力这个基础,仅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来观察社会主义、界定社会主义是偏颇的,必然造成社会主义原则满天飞,混淆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本质的区别,最终忽视社会主义建设的真正目的。

纵观对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认识与理解,仍旧停留在从生产关系和具体制度的角度来界定社会主义的阶段。将社会主义制度的某些特征来规定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一认识的最大缺陷是没有把所有制同生产力联系起来,既不去考虑特定的所有制形式对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也没有重视建立某种形式的所有制根本目的在于进一步发展生产力。这种唯生产关系的思想在当时极大的影响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了巨大损失。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

[3] 《马恩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4] 《马恩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5] 《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6] 《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

[7] 《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8] 《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

[9] 《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

[10] 《中国共产党六十年大事简介》,政治学院出版社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通鉴》第2卷,当代中国出版社

[12]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事辑要》(1949-1985),红旗出版社

[14] 荣长海:《构建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天津社会科学

[15] 郭劲松:《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发展》

[16] 唐莉:《中国贫富分化的价值阐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注释:

【1】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373

【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9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4.、341-342

【3】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375

【4】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371

【5】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375

【6】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7、 459

【7】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1481

【8】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16

【9】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95

【10】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90

【11】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