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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自治及制衡模式构建

高校管理自治及制衡模式构建

【摘要】高校虽然是一种以教育属性为主的教学整体,基本不涉及到与利益关系相关的管理内容。但高校在日常运程中也会涉及到大量的调节性工作,例如资源管理、人员管理等。管理即意味着具有相对的权力,故高校内部的确存在着大量能力不等的权力群体。权力若能在管理过程中被善用,则可起到完全正面的作用。而一旦有当权者产生不法思想,权力就会成为辅助其施以犯罪,谋求自身利益的有力手段。因此在高校内部建立权力自治和制衡模式具有绝对的价值性作用。

【关键词】高校管理;权力制衡;动态制衡

在高校范围中,权力其实就是管理能力的另一种解释。管理能力的范围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思想的规整管理,二是对行为的控制管理。高校内涉及到管理权力的范围基本就围绕在人员管理、校内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资源管理等四个层面内[1]。而自治指的是各个拥有管理权力的部门或人通过自身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或部门内部的权责关联制度,产生的对自身言语及行为的监管。权力制衡则是在一个比较宏观的管理前提下,由高校内各个权力主体在平等平衡状态下,对各方进行监管的状态。

一、高校内管理结构中存在的权力失衡问题

(一)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专一性不强。在高校内部的各个管理部门中,其权力范围实际上是被严格限定的。例如档案部门的管理权力就仅仅限于档案相关的管理工作中,政治部门的权力仅止于行政权力等。但同时因为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和中央赋予特性,使得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对其他部门事件插手时,其他部门人员不敢或不清楚是否要对其进行阻止[2]。因此久而久之,政治管理部门的权力就在不正常的情况下被无限扩大,进而造成各部门权力制衡中的“一家独大”现象。(二)学术管理部门的权力在推演中被弱化。在当前高校内部优化更新的过程中,教师因其特殊的价值属性使其相关的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不会在更新过程中产生过多的变动。因此在高校内权力分流演化的过程中,以教师资源为主的学术管理部门始终未能在整体环境中获得正常的权力尊重。在许多重大决策过程中,学术管理部门的意见倡议等常常被其他管理部门提出的强效政策所忽略,这便是内部管理结构弱化学术管理重要价值属性定位的直接体现。

二、高校管理中自治模式的构建

(一)制定自治制度,落实权责关联。制度内容可按照条文设定:①各个管理部门的权力属性行动要在准确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加以使用,且范围仅限定在指令所标定的内容中,不能擅自扩大作用范围。②在无需与其他管理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时,不能产生不必要的信息或行为关联。③各个部门的职位权责分配要以校方学年工作计划为准,非调岗或特殊活动,不能干涉他人职权范围。(二)加强制度贯彻执行,固定权力模式。完成自治的主体虽然被限定在了高校各个管理结构中,但真正的贯彻落实不能仅依靠人员自主,因此各个部门可在内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建立匿名举报台,为求匿名的实际特征,可将举报平台设置在网络平台中。

三、高校管理中制衡模式的构建

(一)调整分部门全力强度,调转现有局面。为了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权力制衡,就需要对高校内部现有权力动态内容进行权力范围和波动范围的调整。首先要针对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权力均衡。要在高校内部发以声明,行政部门并不具有特殊的权力属性。其次要高调强调学术相关部门在整个教育教学体系中的重要性,要强化学术方向各个部门的话语权、议事权和权力强度。再次,针对人事部门权力污染的严重现状,应将人事部门的管理作以特殊化处理,具体也可使用匿名举报制度。拥有举报权力的人员范围不能局限在高校管理层范围内,要将范围扩大到整个师生群体中,条件允许情况下也可延展至社会范围内。(二)学术部门要在合理的前提下分化行政权。在高效内部管理权力结构中,理论上学术部门应该处于概念领先、教授领导的重要位置,但因为近年间高校内部的权力泛化使得学术部门的引导作用被弱化。因此为了提升学术权力在整个学校的综合引导作用,高校内部在成立三方制衡前,就应该针对学术权力的现有状态,将其部分权力内容向着学术行政的方向发展。形成学术行政的目的在于,在保证部分行政权被学术部门分化的情况下,用行政管理能力来提升高校学生在行政方面的便利性,用官方干预的方式直接官方化行政部门在学术部门的权力重叠作用。同时为了避免学术部门在权力扩大后也产生权力失衡现象,要求行政部门也要对学术部门的政治政策进行价值性的监管,由学术部门继续强调对学生资源的监管,由人事部门从阶段教学效果层面完成对学术部门权力使用状况的监管。(三)权力应在不同状态下保持调整动态。目前高校正面临着规模改革的可能性,在改革的过程中,获取高校内会保持各个管理部门结构不变,也就是行政、学术、人事部门仍旧为高校内整个权力的代表分支。但在长期改革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新的,或上述几种权力范围的融合状况。对此,部门或权力所有体的变动实际上是不能够为权力制衡造成直接性影响的,因此当校方决意对校内权力分属状态进行调整时,就应坚定动态调整的主要手段。动态调整的形式主要就是找到三个或几个权力之间的暂定关联点,而关联点基本就是权力失衡状态下,各个部门在作用范围上的重叠点。高校可以将该重叠点作为思路,直接在点上建立以权力管制为主题的权利监督。而为了达到一种高效和公开的制衡模式,高校还应善用举报制度,举报形式和内容包含但不局限在人事部门的人才资源和学生资源纳入环节,也可以包含行政泛化、校内灰色事业等。结语综上文所述,在高校管理范围内的确存在着权力失衡的现象,而这类现象为高校所引发的负面因素也的确是值得着重处理的。上文通过论述自治和制衡模式,希望内容中的制度设定、制衡手段等概念内容可为相关高校的内部监管起到一定的概念辅助作用。

参考文献:

[1]董宏伟.高校管理中动态制衡模式的构建[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130-132.

作者:王诚 姜搏 单位: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