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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利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高校专利管理办法

第1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摘要:2011 年12 月30 日,陕西省政府下发了陕政发[2011]78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和管理政策文件,结合这些政策规定,本文从陕西民办高校的实际状况出发,提出对陕西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研究。

关键词 :民办高校;专项资金; 分配

一、研究背景

(一)陕西省民办高校现状

民办高校在陕西省高等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力也在日益增加。陕西现有民办高校18所(其中民办普通本科高校8 所,民办普通专科高校10 所),在校生19.7万人;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23所,在校生5.9万人。现有5 所民办本科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所民办高校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9 所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超过1 万人,民办教育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为了支持和管理民办高校,陕西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在大力支持和严格规范民办高校发展与改革的同时,对民办高校的财务管理力度越来越大,除了运用行政的管理手段以外,经济手段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对资金和财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陕西省教育厅近年在这方面有两个大的里程碑性质的举措:一是根据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体制,将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以分类管理作为规范管理和财政支持的依据。从2012年起,陕西省政府每年拨出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2012年4 月,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出台并细化了专项资金的分配办法,这在民办高校中反响巨大。

(二)政府主管部门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支持政策的落实一波三折,进度迟缓

为推动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陕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体制,由举办者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其中非营利性包括捐资举办的学校、出资举办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以及出资举办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实行不同的法人登记管理办法,依据学校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给予不同的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科研课题立项、课题申请、招标、评审、科研成果评审与转化、财政拨付科研经费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权利。非营利性民办高校、高等教育助学机构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费优惠政策。

截止目前,陕西省政府关于每年3 亿资金的专项支持经费,现仅落实了2012 年度的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落实进度迟缓,虽说推迟落实的原因很多,但是对于考核指标的争论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本文所研究的对象是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高等院校;所研究的考核主体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所以,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陕西省政府对民办高等院校支持的专项资金分配办法,二是基于陕西省政府对民办高等院校支持的专项资金分配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的修改设计以及相应政策建议。

二、对民办高等院校专项资金分配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的修改完善及相应建议

(一)关于省政府对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回顾

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办法采用了因素分配法,根据各类指标系数计算各民办高校的综合得分,再按各民办高校综合得分计算确定各民办高校应获得的资金数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各民办高校资金额= 各因素应占有资金总额之和=资金总额×某项因素所占资金总额比例×某民办高校该因素/全部该因素总额

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指标共为八项指标,总系数100%。具体内容如下:

1. 学校生均教育收入总额,指标系数20%该指标指学校当年教育收入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在校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教育收入。主要考核民办高校筹措资金的综合能力和办学规模收益。

2.学校支持地方培养人才指标,指标系数20%。主要考核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

3. 学校资产负债率,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负债总额与学校资产总额的比率,属于负向指标。主要衡量高校资产负债状况,考核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产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与债权人提供资产的安全保障程度。

4. 学校经费总收入与经费总支出的比重,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当年经费总收入与当年经费总支出的比率。主要用于衡量民办高校年度收支比,考核学校年度经费结余或赤字情况。

5. 学校生师比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师比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全日制计划内在校生总人数(折合数)与全部在编专业教师人数的比例,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师比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考核学校生师比的合理状况。

6. 学校年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与全省民办高校年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项指标是指学校当年教学经费支出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占有的教学经费,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均教学经费支出额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考核学校对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教学经费的投入情况。

7. 学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与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平均值的比值,指标系数10%。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教学设备总额除以年末全日制计划内在校学生总人数(折合数)计算的生均占有的教学设备资产值,与全省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资产值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主要衡量民办高校生均教学设备的规模,考核学校教学设备的总量是否能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

8. 综合管理水平,指标系数10%。主要考核学校专业调整、综合管理以及工作配合情况。

(二)民办高校的特点

第一,资金来源方面的特点———学费收入与公办院校标准不同,其经费来源很少得到政府方面的资助。第二,教师队伍的构成特殊———自有教师和聘任教师的比例与公办院校倒挂。教师队伍的管理机制比较灵活,尤其是兼职教师的数量多而且稳定性不强,这一点与公办学校相比既是优点也是短处。

第三,招生情况以及学生数量不稳定———民办学校的生源和学生数量与公办院校的学生数量相比,稳定性不如公办学校,有时招生人数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

第四,生源质量对教育质量影响较大。民办学校的生源虽然已经纳入政府计划,但是由于社会偏见和其他原因,民办高校的学生录取分数一般都比较低,这就会对教育质量产生一定影响。社会对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期望值较高———很多人拿民办学校毕业生质量与公办学校直接相比,往往忽略了生源质量的差异。

第五,民办高校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高校之分。这一点与公办高校完全不同,公办高校都属于非营利性高校。

(三)对政府民办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的评价及政策建议

陕西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民办高校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计算方法总体基本思路是对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方面,如就财务论财务的倾向特别突出,在个别分配因素的具体选择上、个别指标的具体应用方面都非常看重财务指标的内容,对此,笔者有一些不同意见,具体如下:

第一,在资金分配因素中,没有体现政府对民办高校未来专业结构设置按照地方经济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引导的因素。如学校生均教育收入总额指标,该指标属与民办高校办学专业差异有关的因素,比重很大,这个指标严格说来,在学费价格国家管控严厉条件下与学校办学质量无关,与民办高校过去所招学生的文科类、理工科类别专业比重性质有关。

如何改进:一是设置能够反映民办高校过去招生结构的指标;二是设置能够反映政府对民办高校未来方向具有引导作用的指标。

第二,资产负债比率的性质有两面性,不宜简单地作为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列入计算公式。从财务管理角度看,资产负债比率第一个属性是杠杆衡量性质,第二个属性是偿债能力属性。陕财办教[2012]12 号文件《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为,该指标是指学校年末负债总额与学校资产总额的比率,主要衡量高校资产负债状况,考核学校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产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与债权人提供资产的安全保障程度,属于负向指标。显然,该办法忽略了该指标的杠杆衡量性质,简单地将它看成风险指标作为专项资金的分配因素列入计算公式,笔者认为这样做很不全面。其原因,一是在一定范围内该指标越大说明该单位的筹融资能力越强,借力发展的意识很强,政府应该予以鼓励,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定范围,如大于85%以上,则另当别论;二是它的科学性方面是否合适。假设在极端条件下,某单位的资产负债比率为零,其他单位的资产负债比率都在50%-80%之间,政府能不能据此将该项资金数额全部分配给他,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而且这也反映了该单位在财务管理工作上缩手缩脚不敢大胆作为的思想意识。

鉴于此,笔者建议:改进资产负债比率指标的考核思路,一是分段进行考核:对资产负债比率在20%以下民办高校,既不鼓励也不支持;对资产负债比率在20%~70%区间的民办高校,给予政策鼓励支持;对资产负债比率在70%~85%区间的民办高校,给予关注;对资产负债比率在85%以上的民办高校,给予惩罚政策;二是考虑资产负债比率变化的速率进行政策支持方面的考虑。若此方案不好执行,也可以取消该指标。

第三,不宜过分理解或狭隘地将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依据。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把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作为考核学校支持地方培养人才指标,指标系数20%。主要考核民办高校每年在陕招收全日制计划内学生比例情况。现在的招生市场完全与前几年不同了,供需关系颠倒了,很多学校在本省招不来学生,而在外省有办法能够招来学生,我们为何不鼓励民办高校走出去招外省生源?再者外省学生每年在陕西省消费至少在万元以上,我们何乐而不为?

建议修改该指标内涵,把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各类职业人才的需求挂钩,把民办高校对学校专业设置的微观和宏观调控能力、适应本区域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指标综合考虑,构成反映民办高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的指标组。

第四,没有充分体现陕西省政府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意图。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办法中对关系到民办高校排名的教学质量与改革、科研能力、特色建设都没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因素。从目前3亿元专项资金的分配情况来看,2012 年和2013 年的分配思路完全不同,且2013年的专项资金至今仍未下拨,究其原因还是归结于资金分配政策所考虑的8项因素欠妥。

建议陕西省政府有关部门修订每年3 亿专项支持资金的经费分配政策,重新设置能够综合反映民办高校教学改革创新、科研能力提升、教学质量提高的指标组,达到拉开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效果,真正体现政府鼓励把民办高等教育做大、做强的意图,把陕西省一批冒尖民办高校能迅速推进到示范性民办高校的行列,拉动陕西地方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78号).

[2]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12〕12号).

第2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3+1”实践教学一、引言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如何满足社会的需求,培养出高素质的应用型管理人才,使学生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尽快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工作去,越来越被企业及社会所关注,也逐渐成为高校教学中普遍面临的问题。

所谓“3+1”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模式,这种教育由学校和企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生在校完成三年的传统管理理论学习并积累一定的实践能力,第四年在校外的实践基地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集中进行实习训练,充分发挥学校及企业两个育人环境的优势。在实施“3+1”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应从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制定出发,使学生校内课程内容与实践内容具有一定的衔接性,以利于学生完成三年的理论课程之后更好的融入一年的企业实习工作中。

二、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最新统计,中国的民办高校数量已达三百多所。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后,法律层面,民办教育已经获得了与公办教育同等的地位,但在师资、经费、政策、待遇、以及学生素质等方面,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相比仍处于劣势,民办教育仍是中国教育的弱势群体,仍处于初级阶段,而民办高校在实践教学模式方面的探索也处于初级阶段。基于这样的背景下,民办高校需要找准自身定位,分析自己面临的问题,从而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来使自身可以与公办高校相抗衡。在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方面,民办高校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践能力培养意识薄弱

中国的民办高校基本上都是由本专科院校的高职学院或者独立学院转变而来。在传统管理类专业的教学模式中,理论教学是整个教学体系的基础,而民办高校则基本继承了传统管理类教学体系中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与教育理念。事实上,管理类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高校对于管理类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意识比较薄弱。

2.课程体系设置不完善

民办高校各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基本上由通识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任选课、全院任选课等几部分构成。通识课及公共基础课基本由教育部统一规定,为了体现专业理论的完整性并凸显本校本专业特点,民办高校一般又会加入一些特色课程,所占课时较多,而受制于总课时的严格限制,势必会使得本就较少的实践教学的课时进一步受到影响。目前实践教学在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课程设置中安排得很少,与理想存在很大差距。

3.“双师型”人才匮乏

目前,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主要由年轻教师构成,而年轻教师大部分都是在学校毕业之后直接从事教育工作,缺乏业界实践经验。因此无法提供给学生有效的实践经验,也无法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实训基地。参照教育部高教司的评估标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型”教师比例须达到50%方为合格,而之前的一项调查显示,即使在公立高校中,“双师型”的教师比例也仅为45.7%,尚未达到合格等级。公办高校尚且如此,民办高校的“双师型”专家教师更是寥寥无几。

4.经费投入不足

作为民办高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学费。而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需要大量资金保证,例如聘请“双师型”教师、对在职教师进行职业培训、创建校内与校外实习基地、购买软件创建实验室等。在没有政府及教育部门资金注入下,此部分经费难以保证或不能到位。

5.企业资源的获取具有局限性

近几年大部分高校都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扩招,民办高校亦是如此,与在校学生的数量相比较而言,学校与企业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数量却非常有限。即使建立了校企合作,能够为学生提供的合作企业的实习岗位也很有限。据调查,企业每次愿意接收的实习学生数目一般不会超过8人,即使能够为大部分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其实践效果也差强人意。这就客观上限制了实践教学在这一环节的实际效果。

三、“3+1”培养模式下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探析

针对以上问题,基于“3+1”培养模式,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中应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1.理论与实践并重

作为校领导,应提高自身的实践意识,强化实践环节的组织和执行,使计划内的校外实习能够切实落到实处。

2.保证实践教学的课时

在“3+1”模式下,应尽量对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将所有课程的学习均在前三年完成,压缩不必要的通识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时,加大实践教学课时在整个培养方案中所占的比重,给实践教学提供时间保证。

3.注重“双师型”人才培养及引进

在前三年的理论课程教学过程中,专业课优先选聘“双师型”教师来任教。也可以聘请有管理经验的企业管理人员走进课堂到学校进行指导,将理论知识与现实中的实战经验结合起来,增加学生实训的现场真实感,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另外,应由学校安排,将专业课教师轮流送到企业挂职,掌握管理类相关业务处理方法,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将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提高实践教学效果。以解决专业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

4.增加实践活动经费投入

实践活动经费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划拨,用于强化校内实训环节、优化管理类专业实训模拟软件、创建实验室、聘请“双师型”专家等。要加大对校外专业实习基地的经费投入,对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保障学生能按照培养方案在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和锻炼,最终达到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的目的。

5.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及企业资源

首先,民办高校管理类专业应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建立稳固的校外实习基地,保证基本的实习要求。其次,学校应鼓励学生动用自己的各种资源,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为以后正式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在为期一年的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专业教师、辅导员应与学生保持联系,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予以解决,对专业相关问题提供指导。对于确实不能联系到实习单位的同学,可以安排到校外实习基地参加实习。这样一来,基本可以解决学生数量过多,实习单位无法接收的问题,也可以保证参加实习的学生的实习效果。

第3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 联合办学 管理 现状 问题 对策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招生就业体制、内部管理体制等改革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校际间的合作办学形式在上海、北京、武汉、广东、江苏等地方展开,全国各地的许多高校间联合办学有的在政府主导的联合办学,也有的校际间自发的合作办学。联合办学作为一种新的办学形式,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不失为一种合理而且可行的办学模式,它打破了原来学校间各自封闭办学、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状况,对于优化高教结构和学校学科建设环境、促进教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效益、提高办学能力都是非常有益的。

一、高校联合办学现状

近来,国内高校联合办学范围越来越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校际间学生互相选课,互认学分。联合办学校际间互相到对方学校修读课程,联办学校承认对方学校所开设的课程及学分,每所联办学校开设的课程向联办学校学生开放,学生可以自由到任何一所学校听课考试,取得的成绩计入学生本人成绩。

2、教师资源共享。联办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到其他学校聘请自己需要的任课教师,根据协议付给对方学校和对方教师课酬。理工农医类高校缺少法学、经济法等法律课程教师,医农类高校缺少计算机、工程类教师,通过互聘教师,使得联办高校教师资源得到适当的弥补。

3、校际间学生互修第二专业或拿双学位。联办高校学生可在校际间互相选修辅修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根据自己的需要还可以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但最长学习时间不得超过7年。在这方面是学生最受益也是学生最感兴趣的,学生因为高考原因没有考上理想学校或没有学自己想要学的专业,这确实是条好的途径,通过跨校辅修取得第二专业或者双学位,无疑是对就业很有帮助的,相当于一个通知书上了几所大学。

4、互相利用校际间的实验室、图书馆和教学基地。由于各学校特色不一样,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好的实验室、图书和实习基地,这样既可以优势互补又可以节约资源。长期的计划体制和条块分割使得高校在设施上一方面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出现重复建设,联办各高校拥有自己特色的教学设施,通过资源共享,打通了条块分割的局面,减少了重复建设,提高了设施的利用率。

5、相互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研究生,在需要时优先调剂研究生生源。在联合办学校际间推免试研究生或者调剂研究生生源上给予政策倾斜。

二、高校联合办学出现的问题

1、由于办学规模不断的扩大,造成教学管理跟不上。武汉地区自1995年开展联合办学以来,办学规模呈现直线上升趋势,与这几年高考扩招和就业压力有关。据统计2001年修读武汉大学第二专业或双学位的学生是727人,2002年1147人、2003年1427人、2004年1505人、2005年2415人。规模越来越大,教学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原来的几十人获几百人的课程学分成绩管理起来还算容易,到现在几千人,从修读学分成绩管理到最后资格审查毕业发放证书可以说难度巨大,而且并不是每个高校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还有其他工作。这样一来势必造成管理不力,出现很多差错。

2、学生拿学分、修读第二专业或双学位,专业和学校都出现很大程度上的不平衡。在选学校问题上,学生一般只会看重学校的名气,不一定会看重学校特色,出现有一些地区的联合办学高校名校学生爆满,而有些学校选课人很少。而专业的选择上更加严重,热门专业修读人数比非热门专业人数多得多。比如武汉地区中国地质大学的珠宝专业是该校最好的专业每年才二十几人选,而武汉大学的法学、新闻学专业每年几百人,如果不加以控制会有几千人修读。这样势必造成很多热门专业师资紧张,而有些冷门专业联合办学出现亏本的状况。

3、学生跨校修第二专业或双学位功利心强,考试舞弊现象时而出现。近年来,在联合办学管理过程中出现学生舞弊现象,由于修读第二专业或者双学位对学生的基础要求是很高的,有的学生只看到修读第二专业或双学位的好处,却没有想到它的难度。它要求在学好第一专业的同时还要利用空闲时间来学习第二专业课程,因此每次到了考试时学生就想方设法舞弊。

4、各校存在局部利益,很难保证资源公正的状态下共享。校际间的互相修读课程和第二专业,并不是每个学校都拿出自己的优质资源,有的学校的优质专业可能在招收其他性质的学生或者办其他培训班获得的效益更高,这时就不一定会拿出来共享。

5、修读第二专业或者双学位的培养方案有时有一些是和第一专业课程相同或相近。在修读第二专业或双学位时,一般情况下,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所列出的课程和第一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是不相同的。但是现在出现由第二专业的培养方案的课程和第一专业课程相同。比如第一专业是管理信息系统,他再修读计算机专业,有很多计算机基础课相同或相似,最多达六门之多。在这种情况下各校做法是即使已经修过,还得再修一次,否则按照管理规定,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颁发证书。

三、分析与对策

1、成立联办高校管委会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于现在联合办学规模增大,联合办学管理工作繁杂,只有成立专门的管委会办公室,并且专人负责,工作才可能落实。武汉地区管委会是由七个高校轮流担任,其职责是: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各类通知;负责宣传报道协调解决其他相关事件。

2、加强科学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现在联合办学管理中的难度很多:学生分布地域复杂,学校、专业不同;各个学校培养方案、课程编码不一致;学分互换复杂性;学生成绩管理的安全性等等都要求我们必须有很完善的网络管理系统。对于现在联合办学教学管理难度,只有采用现在的先进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络化管理,才能达到我们的办学要求。

3、各联办高校针对不同第一专业可以适当调整第二专业或双学位培养方案,或对相近专业规定不允许修读。对于现在联合办学中培养方案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是对相近专业规定不允许修读,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型的不能修读;二是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专业制定不同的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这样即使专业有点相近,也不至于有课程相同或相近,也能保证学生学到不同的知识,真正起到培养复合性人才的目的。

4、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特别是课程考试的管理。在联合办学过程中,学生来自很多不同的学校,教学过程很容易疏于管理,给修读学生造成了侥幸心里。因此,联合办学教学过程的管理应该做好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平时学习的管理,平时上课考勤如果不方便记载我们可以采用平时成绩方法,如一门课的总评成绩的比例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试成绩组成,规定比例,平时成绩既可以是作业、小测验或者回答问题等;二是加强课程考试的监管力度,如制作学生的考试证,严防学生舞弊,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用一些高科技如指纹识别等,这样才能杜绝舞弊现象。

5、实现资源共享既要优势互补又要引入竞争机制。寻求联合办学初衷无非是为了尽快发展自己,争取更优质的资源,培养更优秀的人才。但是,如果在联合办学后,相互依赖性增强,横向竞争意识淡化,结果会造成竞争力丧失,阻碍办学发展的步伐。因此,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联合是现实的,竞争是存在的,竞争可以促进发展但是竞争更能造成优胜劣汰。任何联合办学学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和特点,只有正确地处理好协作与竞争的关系,才能稳定联合体,增强整体优势,才能提高自己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

6、联合办学也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规模要适度控制。近几年,联合办学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但是最终拿到辅修证或双学位的比例却在下降,2001级学生修读武汉大学双学位人数727人,拿到双学位396人,比例为54%;而2002级修读武汉大学双学位人数1147人,拿到双学位的人数为453人,比例为39%。这说明规模大,并不能保证大多数人能毕业,原因是修读联合办学双学位难度很大,它对学生的要求也很高。另一个方面,规模太大,承办学校资源、师资都会有限。因此,武汉地区对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资格有一定的限制,学生必须是大二的学生,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没有记过及以上处分,学习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较靠前。还规定学生拿第二学位的前提是必须拿到第一学位。所以在联合办学过程中,要做到活而不滥,就必须遵循适度性原则,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那种不讲实事求是的盲目冒进的做法只能是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表现,只有稳中求进才能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夏斐: 武汉地区五所高校联合办学[N].光明日报,1994-10-13.

[2] 王锐兰:共生效益:高校联合办学的驱动机制[J].江苏高教,1997(1).

第4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组织文化 家族化 组织结构 组织价值

我国民办高校经历了曲折短暂而又快速地发展,形成了自身相对独特的组织文化。大多数民办高校缺少政府的有力支持,甚至还受公立院校排挤和打压,发展的初期多是依靠办学者个人或少数先驱者的奋斗和冒险精神而成,民办教育也走过了一条从争取一般性法律政策许可到获得专门法律条例的肯定、从计划外边缘身份逐步过渡为市场内外的非边缘化地位的曲折历程。由于这种特殊的发展渊源与轨迹,民办高校整体上表现出不同于公立院校的组织文化特性。

一、家族化管理

我国民办高校的举办人员主要来源于企业、政府离退休官员、公立高校教职员,学校的办学投入也主要表现为企业投资、个人独资或合资以及利用银行信贷,尤其是早期办学者作为先锋多以个人出资、滚动积累为主,早期从事民办高等教育也多属于个体为主的办学行为。

民办高校发展的经历是家族式管理的渊源。当民办高等院校还是教育领域新生事物的时候,民办高校的发展更多是依靠举办者个人的无畏勇气和勇于冒险的精神,许多今天看来都习以为常的行为在当时都属于典型的个人创新行为。民办学校的发展没有计划内生源,也不存在社会认可的文凭,可是举办者却利用举办自学考试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资金不足没有自己的校园校舍就采取租赁的方式,师资与管理力量缺乏就从公立院校离岗和在岗人员中聘请从事专兼职工作,并利用办学盈余作为学校积累的基础。因此,可以说,民办高校的发展和举办者的个人创新能力、冒险探索精神以及克服困难的毅力密不可分,并由此形成了现在我国民办高校中典型的组织特征之一,即学校管理的家族控制、学校权力的高度集中、家长式作风盛行。

法理上的模糊产权是家族化管理的驱动力。经历一段时期蓬勃发展和扩招后教育服务市场的洗礼,办学出现两极化趋势,部分学校规模逐步扩大和部分学校止步不前甚至消亡同时存在,可是相比于初期,生存下来的多数民办高校都已经积累了一定办学资产,尽管有的院校尚处于负债经营的状况。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超越于法律建设的步伐,现有的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对民办高校的产权给定一个明确的界定。根据国际上常见的关手产权[1]的理论,产权主要存在法理上的产权和事实上的产权,前者是法律规定的完全产权,是法律赋予的财产控制权、所有权及由此享有的财产权利与义务;后者是人们依照适合自身的方法去使用财产的权利,尽管他们不是所有者。两种产权的区别可以通过公司的例子加以理解:股东拥有公司的法理上的产权,不过股东们通常并不直接掌控资产,而交由公司的实际管理者负责,于是这些实际管理者就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用这种产权理论比照我国民办高校的产权,恰好折射出我国民办高校法理上的产权模糊与事实上的产权明确的现象。民办高校举办者为了获得产权而采用事实控制的方式也是家族式管理盛行的主要驱动力,可以估计的是,在没有获得法理上的学校产权以前,这种管理方式还能存续较长时期。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家族化管理的必然性。家族化管理具有独特的优点,民办高校真正的发展时期很短,总体上依然属于初步发展阶段。与民营企业一样,民办高校没有政府大力支持,面临着公立院校的竞争,学校创办初期能够依赖的最有力的团队就是家族成员。家族内部的血缘、亲情关系形成的天然凝聚力,有利于学校前期的创立和形成办学积累,创业期信息、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匮乏,而家族成员可以不计报酬、忘我地投人学校发展事务,管理成员内部也容易形成一致的发展目标,这些都利于学校的快速发展和积累办学投入;此外,学校发展中组织间沟通,由于这种家族化成员,降低了协调成本,创业初期不存在利益分配等影响组织成长的问题,家族成员容易在办学观念、管理目标、行动方式等方面达成一致,利于提高办学效率和改善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

二、企业化经营

几十年前,将大学和企业相提并论是不可思议的。然而今天的教育机构尤其是民办高校从企业的运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包括制定预算系统和改进财务管理方法,以及高度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手段。尽管我国的民办高校不是营利机构,可这并不妨碍举办者借助于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手段不断改善办学状况。

强烈的市场意识,是民办高校发展的根本特性。市场需求、市场机遇、主动服务等都较好地体现于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之中。为了生存与发展,民办高校必须了解自己的教育服务市场,吸引足够的资源并将这些资源转化为合适的教育项目,再把它们分配于服务对象身上。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绝大部分来源于招收一定规模数量的学生,即占有一定的教育服务市场份额是学校发展的必要条件。敏感的市场嗅觉是民办高校的重要特性,学校专业的设立、课程的安排、学生的就业等都和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客户服务”的理念被引入教育领域,与公立院校相比,学校空前注重学生与家长需求,注重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市场意识被贯穿于学校教学管理的各环节中,渗透于招生、专业设置、课程调整、教学管理、就业的各环节。当人才市场出现某种需求的时候,民办高校通常都会立即反应,增设或扩大相应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如近年来纷纷设立的航空服务类专业,就是瞄准了我国航空业发展中人才供不应求的市场空间。我国已有的规模较大的民办高校,都设有专门的招生与就业人员,专门的招生网络和宣传媒体,每年在招生上都有不菲的投入,而招生工作也深入到具体的职业中学和高中,形成学校招生人员与学生、家长之间面对面的“营销渠道”;招生的区域上,不同的民办高校各有自己相对固定与集中的范围,但是基本都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大多数省份、深人中专与高中院校可与学生家庭直接沟通的招生网络。

民办高校的经营意识,典型的行为就是讲究规模经营、多元经营以及注重成本核算。不少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并不讳言,由于办学投入巨大,民办高校不能完全像公立院校那样办学,而是要有自己的经营理念,要注重成本核算,要像企业那样经营教育事业才能成功。从教育服务的供给来看,相对理想的民办高校都存在规模经济与广度经济。规模经济容易理解,学校通过招收大量学生形成规模办学,利于降低办学的单元成本;广度经济,对于企业而言就是同时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这些产品之间具有一定程度相关,从而比之于那些分别生产一种产品的企业更有成本优势,对于学校而言就是同时提供计划内教学、计划外教学、职业培训、远程教育等多元教育服务,各种教育服务相互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从而降低了学校办学成本。企业伺机而动、不放过任何机遇的经营风格,深深地烙进民办高校办学理念中,我国成规模的民办高校多数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短短几年内迅速扩大,并把这种优势维持至今。从竞争的角度分析,民办高校既要面对公立院校的竞争,也有内部彼此竞争,还有其他国内外教育机构的竞争。民办高校注重形象的宣传,参加一些有利于提高自身形象的公益活动,多方面包装自己树立院校在公众间的良好形象以增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吸引力,招生过程中积极邀请学生实地参观、访问校园,采取优惠措施吸引学生入学,就业时积极与企业联系建立自己的就业渠道并向社会推荐本校毕业生等。民办高校必须面对成本收益的问题,投入太大,学校形成巨大的成本压力,甚至导致资金运行困难,一旦遇上招生问题或其他意外,学校的正常发展也容易陷入困境;没有收益,学校无法成长壮大,无法抵御办学中的风险,更谈不上滚动发展。如果说我国存在公用事业市场化的领域,那么不包括公立教育的民办高等教育或许就是典型之一。

三、组织结构的公司化和机构职能的多重性

学校组织结构的公司化具体表现就是学校文化和企业理念的结合,院校组织结构出现类似于公司那样的扁平化、国际化、网络化取向。遍布全国的招生与就业网络,积极从事中外合作教育、实行国际化发展,学校结构奉行精简、高效、效率原则是我国民办高校的普遍现象;机构职能多重性即既执行教育机构的职能也具备经济实体的职能,学校必须考虑收支平衡、办学投资收益等经济问题。民办高校既是一个文化组织,也是一个经济实体,具有教育功能也注重经济功能。作为文化组织,只要民办高校持续存在,其教育功能就始终不可或缺;而作为经济实体,民办高校和公立院校不同,有太多的因素可以危及生存与发展,也面临着更大的成本压力,必须考虑收支平衡的问题,必须考虑自身的抗风险尤其是资金风险。我国民办高校对生源的高度依赖和学校经费的单一来源,是高风险因素,生存的压力仍然存在。陕西省民办高校最多的时候有上百所,至2005年年底剩下45所,而成规模的不到10所。尽管已经有一部分学校被淘汰,部分办学者仍然认为民办高校淘汰的高潮时期尚有待来临,即未来一部分民办高校仍然面临着较高的生存风险。这种生存的风险导致民办高校在学校组织结构和机构职能上具备独有特征:集公司化结构和多重性职能于一体。

四、组织要素的流动性特点

与组织结构公司化相对应,民办院校组织中要素流动性强、稳定性较差的特性相对我国公立院校要显著得多。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的高度流动性和非稳定,院校组织内要素的存废设立都系于学校发展的要求。民办高校的学生类型非常复杂,既包括全日制也有业余制,既有长期也有各种短训班学生,既有部分学生在日常教学中流失,也有部分学生流人校园,其教学周期内学生的流动性始终高于公立院校;教师的流动性亦具有类似特点。民办高校专职教师通常低于学生要求的标准,于是大量兼职教师得以出现在组织内流动,即使是专职教师其稳定性也低于公立院校,稳定的师资建设对于民办高校始终是难题,并导致部分民办高校产生了依赖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的新思路;学校自身发展的要求也对组织内人才要素不断提出新的标准,并建立了要素流动的机制,以吸引更多优秀人员和淘汰部分不适应者。作为要素的组织内各种机构的设立与撤销,也比公立院校要灵活机动得多,民办高校拥有比公立学校更充分的组织内部权利,可以依据需要建立或撤销某些机构,对要素进行重新组合。这种特性尽管对组织的稳定构成一定不利影响,但仍然为组织的发展保持和增添了动力,它对于提高组织的效率和提高办学效益以及提高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而这也是我国公立院校的重要诟病之一。

五、组织价值的公益性和功利性双重取向

作为组织的价值取向,我国民办高校基本上都集公益性与功利性于一体。办学者申请设立学校时都是非营利机构,由此也就决定了它公益性的基本特性,而教育事业也属于公益性社会事业,无论是政府举办还是非政府力量举办,均存在外部溢出的正效益,故可以说,举办高等教育本身就决定了民办高校的公益性;而作为独立的成本核算实体,民办高校缺乏公共财政支持,资金来源多数为个人出资、企业投资、银行贷款,未来经常面临成本压力和投资风险,也决定了民办高校不可能像公立院校那样纯粹追求公益性。在实际办学中,如果没有办学盈余和办学积累,很难想像学校能有发展并有效抵御风险,也很难想像我国民办高校能有今天的成就,换句话说,我国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办学盈余的结果。尽管举办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动机有别于结果,《民办教育促进法》仍然肯定了出资人可以获得合理回报的权利,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法律对这种功利性结果的某种肯定。教育不能以追求营利为目标,教育本身就是公益性事业,但这不妨碍教育过程完成后取得了某种功利性结果,即民办高校通过有效管理和成本核算,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取得了经济上的收益,它并没有违法,也不悖于教育公益性宗旨;反过来,在教育事业上,功利性有时候可以推动公益性,而公益性目标也可以伴随着功利性结果一起实现,这就是我国民办高校独特的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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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敏.组织文化的柔性及其内涵田.经济论坛,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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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孙海法,民营企业组织文化价值观的维度m.中山大学学报,2004,(3).

[5]晏双生.论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组织文化建设田.商业研究,2002,(4).

第5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校;分类管理;非营利性;营利性

分类管理是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议题,但是否应该进行清晰地分类管理却争议不断,政府、公众和民办学校自身多方都处于纠结中。支持者认为是大势所趋,持异议者认为尚未到时候。为了从根本上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有些省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分类管理,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陕西省等,并为试点的进一步开展积累了一些经验。本文在概括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根本性制度障碍的基础上,以陕西省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为主要研究对象,总结分析陕西民办高校分类的创新之处,以期为湖南省及其他省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创新提供借鉴。

一、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根本性制度障碍

长期以来,由于许多政策方面的原因,我国民办高校“处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企业与非企业、公益与非公益界限不明的困境”。民办高校面临诸如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合理回报等制度性的障碍,阻碍着民办教育发展。

1.法人属性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再把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民办高校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既不属于事业单位,也不属于企业单位。被民办高校举办者戏称为“非驴非马”的法人属性。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实际上法人属性问题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政策待遇的不平等。尤其是民办高校师生待遇的不平等,是导致民办高校教学质量和学校发展危机的一个重要因素。法律制度应该是维护公平公正。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样以人类的智识文明进步为根本目的,“为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仅仅是资金来源不同,运作方式不同而已,从本质上看,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是利用社会企业或个人资源与国家的资源相结合来实现公办学校的功能。”所以,从法律制度上纠正民办高校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这一不伦不类的定性,是合理设置并推行分类管理制度的基础性条件。

2.产权制度

在民办教育发展中,产权不清一直是民办学校举办者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5条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也就是说,举办者对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不享有所有权,民办高校属于公益事业,举办者不能回收、抵押、租赁和转让校产,其实就意味着基本上失去了财产所有权。此外,在民办高校终止时,关于出资人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的极为笼统。“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实际上并未明确举办者在学校终止时可以取回自己的出资。”2004年4月1日执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则完全回避了对举办者投入部分产权及民办学校终止时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的分配问题。显然,法律制度的模糊使得出资人投入资产的最终归属不明确。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会资金对教育投资信心不足,民办高校经费紧张;一些办学者为规避风险,追求短期利益;大部分民办高校只有采取增收学费、降低成本等方式以求累积式的滚动发展。民办高校的法人财产制度无疑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中一个根本性的问题,突破这一制度性瓶颈是构建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的前提。产权明晰既是民办高校存在的前提,也是民办高校有效运作、健康发展的保障。

3.合理回报

民办高校该不该取得“合理回报”,因涉及民办教育的公益性能否得到保证的问题而为社会各界所广泛关注。《教育法》已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如果民办学校要取得合理回报,那么民办学校是公益性事业就受到质疑。而实际上我国民办高校基本上属于投资办学而非捐资办学,其举办者多数是想取得合理回报的,如果没有经济回报,社会资金很难流入民办教育领域,要用经济的手段刺激教育投资,另外要在形式上回避民办学校营利性。所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出资者在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但是并没有规定合理回报的比例是多少。法律制度模糊两可,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已有9年,合理回报总是处在被“搁置”状态。这导致部分民办高校举办者钻法律的空子,不让资金进入学校账户,“抱有‘投资’目的的举办者往往利用对于民办高校的掌控,在“桌子”下面分配办学盈余,这不仅不利于对民办高校的管理,也抑制了社会资金投入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所以明确合理回报率是构建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的关键。

法人制度、产权制度和合理回报是争议最多,也是影响最大、最为关键的几个问题。这几个问题也是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二、陕西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的创新突破

陕西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前沿阵地,以其独特开创精神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先驱和领航者。在2011年底,陕西省政府“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分别就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管理等九大问题逐一提出建设性意见,基本涵盖了目前民办高校发展中涉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其创新突破之处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

1.法人性质

我国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是分类管理最根本的难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陕西省将民办高校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分为三种,即捐资举办、出资不求合理回报、出资要求合理回报。“其中捐资举办、出资举办不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登记为民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人;出资举办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登记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营利性学校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陕西这一分类法为民办高校提供了多种发展模式,有利于投资者进入民办教育时根据自己的定位和实际情况做出选择。这是陕西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最大基点,也是其创新之处。

2.合理回报政策

合理回报政策是一个让民办学校出资者十分困惑的问题。《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出民办学校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多少才算是合理?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致使“合理回报”至今很难落到实处。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意见》中明确指出“非营利性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在扣除办学成本、计提发展基金和国家规定的有关费用后……合理回报额可占到办学结余的40%。”这一比例在全国目前所有政策中最高,合理回报率的确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合理回报的比例问题,也解决了困扰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关键问题。这是陕西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的一大亮点。这一政策的推行有利于增强举办者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

3.投资融资政策

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民办学校的建设、运行和发展。由于公益资产不得用于抵押贷款,学校就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了破解这一瓶颈,《意见》规定:“探索建立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基金会,引入公益融资机制,允许信用担保贷款和长期低息贷款,允许非教学资产作抵押、学费收费权作质押申请贷款。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捐赠,并税前扣除。”这一系列可操作性的投资融资政策的制定大大优化了民办教育的投融资环境,从投资环境上保证了民办学校可持续发展。

4.鼓励扶持政策

由于产权制度的原因,民办高校只有采取滚动式发展的模式。随着招生人数减少,部分民办高校就会陷入难以维持的境地。为促进民办高校的发展,《意见》规定:设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费和建设用地优惠政策。陕西省财政每年划拨3亿元作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专项资金,其扶持力度之大可谓前所未有。陕西鼓励扶持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民办高校财政窘迫的难题,从资金上保障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

5.教师权益保障

师资是影响学校质量和发展的关键,由于身份、待遇、保障制度难和公办学校相比,民办高校很难引进和留住人才。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陕西制定一系列保障民办高校师生平等待遇的政策,如建立民办和公办高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改善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健全民办高校教师人事服务制度、完善教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等。教师权益保障制度的制定显著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对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在人力资源方面提供了保障。

6.扩大办学自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了民办高校相应的办学自,如自主招生、自主设置专业、学费定价权、学历学位授予权等等,但由于政府改革滞后等原因,在落实方面却不尽如人意。为了扩大民办高校的自,《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民办本科高校扩大招生自,高职院校实行注册入学,年度新增招生计划向民办高校倾斜”,“支持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在国家专业目录内自主设置专业、调整专业方向、开设课程……支持民办高校申请学位授予权等”。扩大民办高校的自有利于民办高校保持自身办学特色更快更好地发展。

此外,《意见》在实现以上创新突破的基础上,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加强质量监控、完善财务监管制度、建立风险保障金以及完善退出机制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政策突破。

三、结语

第6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民办高校 主要问题 发展出路

[作者简介]王卫霞(1977- ),女,湖南长沙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教务科科长,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教学管理。(湖南 长沙 410205)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4)36-0025-03

民办高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一定规模,满足了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社会对优质教育选择的需要,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然而,随着高考生源的逐年减少,民办高校陷入短期膨胀后的低谷期,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遇到史无前例的瓶颈――“生源荒”。民办高校在遭遇外部生存压力的同时,也暴露出内部经费来源、师资队伍、管理模式等多方面的问题。有专家预测,在未来的5~10年,如果不能为民办高校提供一块净土,民办高校很可能退出教育舞台,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民办高校的生存危机。因此,如何理性思考民办高校的发展路径,引导民办高校的健康、良性发展,既是业内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现状及困境

1.经费来源单一。我国民办高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这种经费高度紧张、来源渠道单一的状况不利于民办高校的发展。首先,“以学养学”的经费运转模式迫使许多民办高校不得不通过收取高额学费来维持生存和发展,高门槛的学费让考生“望而止步”,势必影响招生。其次,这种“捉襟见肘”的经费阻碍了民校高校的发展。许多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拮据,教学仪器设备陈旧,图书资料匮乏,办公条件简陋,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升。再次,民办高校的资金不足,也导致部分民办高校将扩大招生规模作为工作重心,片面追求招生规模的扩大,以获取更多的学费。这无疑会导致民办高校的恶性循环,使学校陷入招不到学生就提高学费、提高学费更招不到学生的怪圈。

2.专业、课程设置具有仿效性。我国民办高校发展历史较短,自产生起就深受公办高校的影响,盲目效仿或照搬、照抄公办高校的办学模式。在专业设置方面,由于缺乏市场调研,实行“拿来主义”,专业设置出现盲目“跟风”现象。我国民办高校绝大多数都开办了英语、会计、市场营销、计算机、旅游管理、法学类等专业,很少甚至没有开设软、硬件投入较大的工科专业,造成高校之间专业设置趋同,专业的同质化现象严重。在课程设置方面,由于没有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导致民办高校一味照搬公办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课程结构比较单一,缺乏学科特点和学校特色,不仅导致专业没有特色、学校难以吸引生源、学生就业困难,也使得民办学校难以形成办学特色。

3.师资队伍不稳定,结构不合理。民办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国绝大部分民办高校为了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对教师一般采取随需随聘的方式,聘用兼职教师的数量不确定,兼职教师受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很少,归属感较弱,凝聚力不强,“校荣我荣,校耻我耻”的荣辱观比较淡漠,教师与学校基本处于临时松散的合同关系状态。同时,民办高校的师资结构不稳定,多数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呈“两头大,中间小”的“两极化”趋势。“两头”指60岁以上的公办高校离退休人员和刚从高校毕业的年轻人,这两者构成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中坚力量。除此之外,民办高校还依靠大量的兼职教师,但兼职教师的任期短、流动性强,容易产生备课不够充分、责任心缺乏等情况。这种退休教师多、兼职教师多、专职教师少的师资结构队伍,既不稳定也不合理,既不仅不利于组织教育教学,也很难形成良好的教风和校风。

4.生源减少、质量较差。生源问题是当前制约大多数民办高校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近两年来,不少民办高校的招生形势严峻,门庭冷落,出现生源危机,生存问题堪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源不足。近年来,由于国家对高考政策的逐步开放以及高校不断扩招,高校的规模不断增加,特别是近年来高考人数逐年下降,生源逐年减少,出现了“僧多粥少”和“校多生少”的局面。同时,国际市场也对我国民办高校的生源形成了冲击,去国外留学的学生不断增多,高等教育的生源外流。此外,社会对民办高校的歧视和偏见还未消除,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口碑无法与公办高校相比,还不具备与公办高校竞争的优势,学生宁愿选择复读或就读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也不愿填报民办高校,民办高校新生报到率降低。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办高校生源紧张的状况,导致许多民办高校不能实现预期的办学规模,招生规模日渐萎缩,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源困境。二是生源质量差。民办高校招生处于高考录取批次的最后,与同层次公办高校相比,录取分数较低,而录取分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源质量。生源质量决定教学质量,教学质量又反过来决定社会认可程度,社会认可程度又决定生源数量,民办高校在生源问题上陷入这样一个怪圈,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民办高校生源出现的危机,客观来说是一种竞争的结果,“生源危机”意味着“生存危机”。

5.管理体制不规范。在招生批次、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分数等方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基本沿用计划经济时期一成不变的老办法来管理民办高校,在进行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甚至办学水平整体评估方面还沿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干预下,民办高校的办学活力被抑制,办学自受到损害,难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就民办高校本身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规范、不完善,如采取企业式管理、家族式管理模式等,缺少应有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相关制度体系不健全;二是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民办高校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规章制度,也缺乏有力的执行力度。制度的执行因人而异,有的学校教学管理松散,课程开设随意性很大,没有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二、整合资源,创建高起点的民办高校

1.采取强强联合、合并改革等措施整合民办高校资源。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在规范中求发展、在生存中创品牌,打造国内一流的民办高校。从我国目前教育经费的收支现状来看,政府不可能对民办高校提供大量、直接的财政资助。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下,短期内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难以实现公平竞争,公办高校继续占有绝对优势,垄断最优秀的师资,依靠国家财政为保障。民办高校要在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最大的优势就是自主办学,因此,民办高校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采取强强联合、合并改革等措施,做好资源整合工作。我们可以采取强校与强校合并或联合,将两所甚至几所民办大学的资源合并到一起,整合资源,突出优势,集中打造一所具有一流师资、招收一流学生、拥有一流管理制度的高校。采取优胜劣汰的形式,促使规模较小和办学效益低、社会反响差的民办高校退出高校舞台,或通过兼并或收购的方式融入教学质量好、师资队伍强、社会声誉好的民办高校中,从而形成民办高校的知名品牌,打造一流民办高校。

2.处理好规模与质量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教学质量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的高低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规模发展是民办高校发展初期的主要任务,目前民办高校应从粗放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由于国家对民办高校的发展缺乏合理的统筹规划,民办高校出现“饱和”。根据我国近年来高校招生情况和每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实际情况,我国各地高校总数实际已达到暂时性“产品过剩”的状态,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生源萎缩的现象。因此,要控制学校数量,限制高校规模,防止过度膨胀。教育的快速发展应以教学质量为抓手,民办高校应把有限的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上,在诚信办学质量的前提下,把追求高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形成“公无我有,公有我优,公优我特”“学经济去哪所学校,学医学去哪所学校……”的特色发展道路。

3.明确定位,形成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民办高校是公办学校的必要补充。为满足社会发展对不同人才培养的需要,我国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将办学定位为高等职业院校,致力于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办学层次为专科。这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又与社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吻合;既契合了我国的国情和民办高校的发展需求,又发挥了民办高校灵活办学的优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有理论、懂技术、会操作、善革新、敢创造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民办高校要培养合格乃至于优秀的毕业生,就必须真正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操作能力,开展以实验、实训为主的实践教学。此外,我们应鼓励、提倡民办高校根据自身实际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教育,形成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多种层次共同存在、相互依存、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民办高校要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办学,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学校自身的实际和客观条件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量体裁衣,体现自己的特色,并依据本校现有的软、硬条件等实际情况来确立学校的办学层次,以特色和质量强校,为社会各领域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4.完善法律,营造民办高校公平发展的环境。当前,我国政府对民办高校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但相关具体措施还不够明确,部分规定缺乏强制性,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缺乏执行力度,部分资金迟迟未能兑现。因此,应当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为民办高校发展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这是保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政府必须转变思想,梳理和修改一些不合时宜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两者的同等地位,制定有利于民办高校和谐、健康发展的相应政策以及具体的配套措施,消除现实中对公办与民办存在的偏见与歧视,从制度、法律上保障民办高校享有与公办高校同等的办学地位。其次,要求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的待遇,特别在高校投入上应一视同仁,不能按姓“公”姓“民”的身份而进行区别待遇、厚此薄彼。政府可以对民办高校进行分类投入,根据民办高校学费是否用于公益而将其划分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明晰政府与民办高校的权责关系,理顺民办教育管理的体制机制,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再次,建立高校教师合理流动的双向机制,消除公办民办高校教师体制之间的壁垒,保障教师的平等权益。同时,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如建立民办高校教师安心工程基金,缩小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教职工在退休、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待遇差距,消除教职工的后顾之忧,稳定民办高校师资队伍。最后,政府及时总结、推广民办大学办学的成功经验,不要让成功的民办大学昙花一现、止于个案,应从制度上保障民办高校享有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5.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建立一套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民办高校发展的有力保障。第一,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人员作为学校各项具体制度和政策的制定者和落实者,其素质决定学校管理水平。拥有一支懂业务、高素质的教学管理队伍对教学质量的提高起促进作用。民办高校应该积极向社会公开招聘一些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摒弃家族式的经营理念、经营方法和管理模式,注重科学、高效的管理,为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民办高校应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类培训,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管理理念,提高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让管理者在学校日常管理中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仅懂管理而且会管理。第二,要有规范、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的制度是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指航标,要严格按照制度制订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并执行教学大纲,选用教材及教学资料,开展课程管理和选课管理。同时,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利用计算机进行教学管理,建立教学信息网络,改善教学管理的环境条件,了解、收集有关反映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信息,通过分析、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6.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对民办高校教育质量进行分类、分层评估。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国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存在较大差异。首先是办学主体不同,民办高等院校主要是由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教育机构;公办高校则是由政府投资的高等教育机构。其次是办学类型不同,民办高校总体属于办学历史较短、办学层次较低的实践型、技能型高职院校或应用型本科院校;公办高校大多是办学历史较长、社会声誉较好、师资雄厚的教学研究型高等院校。因此,如何在教学质量评估中充分体现民办高校的办学特色,发挥其在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体系中的特有作用尤为重要,这也是进行分类评估的意义所在。除了区分高校主体而进行分类评估外,在民办高校内部也要进行分层评估。民办高校之间发展不均衡,衡量高校教育质量的标准也要多元化、多样化,因此,针对不同层次、类别的民办高校,应制定不同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作用,在多样性和一致性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民办高校质量评估体系,进行分类分层评估。

总之,民办高校各影响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衡。随着各项制度的健全,政府政策的完善和财政支持加大,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素质的提高,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必将提升,民办高校也必将迎来高质量、健康、快速发展的春天。

[参考文献]

[1]常彦.我国民办高校现状分析及其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2(9).

[2]刘启亮.我国民办高职院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J].职业教育研究,2007(8).

第7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论文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质量保障体系;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我们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于2001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国广厦控股公司独家投资5亿多元创办,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专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职学院。学院位于东阳市江北新区,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下设5个二级学院,开设27个专业;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笔者白2006年起,担任学院人事处处长。从中认识到,作为人事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层领导,工作当中应重视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化解其中风险。时经多年的积累与思考,拟就此作些议论,粗略地表达自己的管窥所见。

一、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现状分析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等两个部分。自1980年中国成为世界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以来,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高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计算机软件登记以及专有技术,等等。涉及面几乎涵盖了科技活动的所有领域。而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风险管理,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

(一)重视专利申报

高职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为基本目的,是为当地区域经济社会服务的。例如我们学院的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在市场调查的过程中,根据当地席草生产的需要,研发了“双头并列式自动席草搓绳机”,极大地提高了席草加工的效率,获得了专利发明权。民办高职院校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一是可以利用自身机制的灵活性获得较大的经济价值;二是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建设,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三是可以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取得社会对学院工作的支持与合作,为学院的发展壮大奠定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重视维护教工著作权

高职教育培养的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强调“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教学做”一体化。根据市场需求对专业进行整合,强调基础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突出对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会有大量与企业一起编写的自编教材、校本教材及教学创新成果问世。比如我院教师编写的《高职语文》、《建筑工程测量实训指导书》、《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大家都会非常认真地对其“著作权”进行保护。同时,也坚决反对学术腐败,特别是在职称评审中加大对论文的审核、相关信息的审查,加强学院有关部门管理与监督功能。

(三)突出品牌效应

我院办学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规模,求生存;第二阶段,上档次,求发展;第三阶段,上水平,创品牌,最终创办一所“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同”的广厦学院。为此,对校名、校标、校训,学校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校园文化等建设,都特别注重形成自己的特色,并进一步提炼与巩固,加以保护,突出品牌效应。

(四)能正视其局限性

一是对民办高职院校教育活动中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认识还不够完善,不够到位;二是还没有形成专门的有关知识产权维护的组织,亟待设置;三是还没有针对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学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目前还几乎为零。

二、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使传统学校教学资源受到严重冲击。多媒体教室的建立,打破了传统教学方法,大量电子版本的课程、教案、课件、试题、论文等在逐步取代传统的纸制资料,这在为师生提供诸多方便的同时,也会产生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潜在风险。例如,教师制作课件时未经授权使用互联网资料、学生随意下载作业、教师学术研究及学生论文中作弊以至剽窃等现象。民办高职院校在规模扩展过程当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专任年轻教师所占比例普遍偏大,生源及学生质量相对偏低较差,在知识产权管理上显得任务重大。学校必须对自己学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出现的负面后果进行系统分析,进行风险登记(见表1),建立符合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保护实际的质量保障体系。我校领导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所以也就有所收获。下表为我院人事处根据有关理论,借鉴兄弟院校经验,在反复试行的基础上设制出来的。整体来看,其项目较齐全,等级较客观,使用起来较为方便。

三、建立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保障体系

我们认为,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要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原则,包括学校、教师、学生及社会等四个层面。

(一)学校层面

就学校层面而言,一是要认识知识产权对学院管理工作的作用,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二是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认识,引起师生重视,促使师生自觉实施其中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大要对学术腐败如剽窃等不当行为处罚力度,营造诚实、信任、公平、尊重的学术研究氛围,并从中有所收获、有所创新,为创建民办高职院校知识产权质量体系有所作为;四是要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学院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成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促进学校教改与科研的发展与进步。

(二)教师层面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坚守“为民而研”,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与水平;二是要在平时科研工作中不断提高发现剽窃行为的能力,并从中做到端正学风,为逐步消除学术领域的腐败现象而努力;三是要积极参加发明创造、课程建设、专业比赛等活动,并对相应成果要有自觉保护意识;四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结合专业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做到到从学生抓起。

(三)学生层面

要做到端正思想,认真学习,提高技能,从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杜绝抄袭、剽窃、重复使用作业及伪造参考资料等现象,力争德能双收,德才兼备。

第8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民办高等学校是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通过自筹资金,按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概念的内涵:其一,相对于我国的公办高校而言,从举办者的性质来看,民办高校是由政府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所举办的高等学校;其二,相对于我国的公办高校而言,从学校的资金来源看,凡通过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要办学经费的高等学校,都属于民办高校性质。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的办学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以学养学型、以产养学型、国有公办型和民办公助型。以学养学型民办高校在初建阶段大多是靠创办者白手起家,学校的后期办学也主要依靠收取学生学费的方式来实现自我积累和滚动发展。以产养学型民办高校主要通过国内资金雄厚的企业集团、公司以及海外华人来出资办学,形成高办学起点、高办学标准、高资金投入、高办学效益、高发展速度的办学特点。国有公办型是根据社会的教育需求,将原有的政府新建学校或国有公办学校移交给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承办者享有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权利以及办学自主权。民办公助主要指民办高校的办学资金能够得到政府支持。从目前来看,受国家资金资助学校的数量较少,并且大多位于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省份。

二、民办高校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师资队伍问题。兼职教师数量偏大,许多民办高校的实际做法是使兼职教师成了教师队伍的主体,使得学生在课后缺乏与教师面对面的交流机会。另外,很多高校的在读研究生也成为民办高校兼职教师中的一员,他们大多没有任何教学经验。二是专业设置问题。民办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公办普通高校以及民办高校的专业设严重趋同,并且民办普通高校之间的本科专业设置也存在严重趋同现象,而且科类分布高度集中于热门专业上。三是教育经费问题。民办高校的教育经费普遍紧张,大多数民办高校是“以学养学”,缺乏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当生源不足时,学校的发展就举步维艰。四是科学研究问题。民办高校的科研定位不准确,其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均是以市场为导向,这就导致民办高校办学宗旨中出现了急功近利的意识,忽视了科研工作的开展。五是学生管理问题。学生管理工作一直被民办高校列为重点工作,但封闭的学生管理工作压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封闭式管理实际上并非所有学生都适应的管理方式,这就不完全符合教育本身的规律和要求。

造成民办高校学生质量及教育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三方面:首先是办学自主权有待扩大。办学自主权是任何学校办出高质量、办出特色的前提。但从目前看来,教育行政部门基本上还是用计划经济年代的老办法来进行管理,自主招生权、管理权的下放还不够充分。其次,内部管理模式还需完善。民办高校在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应从民办高校自身找原因。突出的问题在于投资者同时是学校的管理者,将学校视为“己出”,往往是董事长、校长一肩挑,大搞一言堂,难以形成“校长或专家治校”,学校也难以成为“公益事业的组成部分”。最后,培养目标定位不准或缺乏创新。在民办高校人才培养活动中,人们对各种新的教育思想认识不深或认识有偏差,如对民办高校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人本理念、创新理念等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素质教育思想的认识也存在偏离,把素质教育更多地当作一种培养模式而不是一种理念。

三、完善民办高校教育管理的对策

第一,要加强专业设置和课程建设。民办高校在专业设置上一方面应当同其它各类高校的专业设置相互补充,相互联系,满足社会经济建设对各类人才需求;另一方面应当同民办高校内部之间各专业类型和层次相互联系,相互衔接,作到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另外,课程结构要具有合理性,课程体系建设要体现“跟踪现代科技,加强人文教育,突出实践应用”的指导思想。课程体系建设要做到通才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

第二,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科学的教师引进计划,是合理引进人才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教师引进计划一方面必须考虑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层次和教师的年龄结构等因素,另一方面还应当与民办高校的整体发展战略紧密相连。另外,民办高校通过实行的是聘任制可以极大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办学质量。同时,可以通过物质激来提高教学质量。不少教师进入民办高校就是为了获得较好的工资待遇,这一点尤其在兼职教师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

第9篇:高校专利管理办法范文

以往众多学者对独立学院的研究多从外部的制度、政府规范管理的角度剖析问题,却忽略了独立学院自我效能的发挥,缺乏对其内部管理作用的相关探究。虽然政策因素是独立学院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根源,但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内部管理困境是独立学院需要正确对待的自身管理问题。独立学院只有明晰当前内部管理困境才能加强主体意识、转变办学观念,只有改善内部自我管理才能提高办学质量、达到规范办学的一应要求,从而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一、独立学院内部管理困境的表现

1.招生与就业困境

独立学院的迅速壮大是以充足的生源为依托的,是否拥有理想的高质量的生源影响到学院的发展前景。当前我国独立学院招生延续二级学院招生准则,各省招生办公室在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划定录取线,以本科三批层次录取。相关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高考报名总人数2 020万人;2010年,下降为957万人;2012年,已降到915万人;2013年下降趋势仍在持续。而中国新生儿在1990年达到峰值2 400万人,随后开始下降,这种情况持续到2009年,即2010年后新生儿的数量才止跌上扬。依此数据估算,高考生源数量的下降会延续到20172020年前后。可见,独立学院招生面临严重挑战,处在进退两难的招生困境之中。一方面,独立学院校生源连年减少,在竞争激烈的生源大战中处于弱势地位。职业院校的大力发展造成独立学院的地位与功能无形中被弱化,高昂的学费使得学生和家长更愿意选择专科院校。同时,一批新升的本科院校不仅挤压独立学院生源份额,而且还抢占其优质生源。另一方面,由于国家不承担任何财政拨款,独立学院建设和发展所需经费均由合作方承担,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是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高校合作者为争取利益最大化,缓解生源减少带来的财政危机,一般都会采取扩招手段,有的院校甚至在招生中出现欺诈行为,以不实的宣传吸引学生,进而产生一系列恶性循环,导致招生更加困难。

就业难题是目前整个高等教育难以解决又不可回避的问题,独立学院学生就业压力更甚。一是,学生就业方向不明,就业渠道不畅。很多独立学院在学生入学时没能结合专业培养方案给学生提供明确的就业目标,也极少与当地产业链结合而为学生提供就业实习机会,这种只管入、不理出的培养模式造成了学生就业困难。二是,学生没有一技之长,就业竞争力弱。与职业院校的毕业生相比,独立学院学生缺乏实用技能的训练,在岗位竞争中专业对口性低、技能不足,再加上培养周期过长,无法为当前人才紧缺的岗位及时输送毕业人员,整体就业竞争力不强。三是,毕业生社会认同度差,出现身份认同危机。与普通院校相比,虽然同是本科层次培养,独立学院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始终贴有三本标签,用人单位对其本科文凭和能力也会持有怀疑态度,如何与普通本科生拥有同等的就业竞争力也是独立学院学生就业的难题之一。

2.师资队伍建设困境

(1)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首先,独立学院兼职教师比例过高,多数教师是从母校聘用过来的兼职教师,缺乏相对稳定的专职队伍。其次,整个院校教师年龄层次不合理,要么聘用离退休老教师,要么是聘用应届毕业生,作为高校组织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数量却较少,这就出现了教师梯队的断层。再次,教师人员数量不足,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高校师生比至少达到1∶18,而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远未达到这一标准,主要原因是独立学院为节省用人成本压缩教师人数。最后,教师质量有待提高,从高校聘请或派遣的教师很多都缺乏教学经验,尚需要进一步培养和提升。而在校返聘的老教师由于精力有限,缺乏对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掌握,很难带动学科专业的发展。

(2)教师流动性高,缺乏归属感和责任心。在当前人才激烈竞争的大环境下,独立学院很难与公立高校竞争,难以吸引和留住学科带头人以及热门专业的骨干教师。由于独立学院办学的特殊性,教师的工作环境、待遇和发展前景与普通公立高校教师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而教师的流动性特别高。很多教师都把独立学院当作谋求更好出路的临时跳板,缺乏归属感,一旦有机会他们就会辞职跳槽。再者,独立学院的师资管理往往采用企业式管理模式,难免带有一定的商业色彩,校园文化氛围不足;难以形成浓厚的学术氛围。部分留任的教师缺乏主人翁意识,更关心自身利益而非学院的发展,在教学中心不在焉,责任心不强,工作动力不足,教师间凝聚力不强,没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这都势必会影响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

(3)用人管理制度不完善,激励、培训和监督机制的匮乏。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决定了要有部分母校的兼职教师参与到学院教学和管理中,这无形中加大了管理难度,很难形成统一的专兼职教师管理模式。而且,独立学院缺乏对教师的有效激励制度,晋升、休假和待遇都很难满足教师的需求,尤其缺乏相应的精神激励制度,对于归属感不强的教师队伍而言,其凝聚力和敬业程度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再者,独立学院培训制度或是执行不规范、敷衍了事,缺少相应的职后培训评价体系,或是不重视培训,这使得教师缺少一个提升自身的平台,对教师的专业创新和技能提升形成了不利影响。此外,独立学院监督不力,难以形成和执行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现有的绩效考核指标多是母校指标的副本,然而这些指标对独立学院的教师进行评定和评估并不完全适合,且过分注重科研水平这一评判标准,难以调动起其教师的积极性。

3.专业建设困境

(1)专业设置同质化,缺乏科学论证和有效规范。专业设置雷同,既体现在独立学院复制母校专业,在培养规格和方式上严重趋同;又体现在地区独立学院之间专业布点雷同现象严重且数量过多,一级学科多集中在经、管、文、法和信息管理类,一些热门专业如市场营销在学院重复设置率高达70%。

(2)忽视专业建设的持续性维持和有效开发。许多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时仅仅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选择那些投资少、运行成本低、回报率高的专业,学院学科与专业不免结构混乱无序,欠缺整体规划。这严重影响到人才的培养和学院的整体发展。

(3)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需求失衡。目前,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上未能与当地经济发展有效契合,在专业设置中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市场需求预测没有可靠的依据做支撑;从专业的提出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设立再到教学计划的制定,基本上依托母校的资源和优势专业,并未依据市场需求和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去有的放矢地研究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某些热门专业大量扩招,完全没有考虑当地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容纳度,从而人为地拉大供需矛盾,造成毕业生结构性失业,呈现出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需求失衡的状态。

4.财务管理困境

(1)产权界定不清晰。独立学院的产权是在国家教育权的指导下,学校为履行教育职能而形成的一种财产权利关系,学校的产权包括对教育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以及收益索取权等一系列权利。我国独立学院特点之一就是存在多元主体,至少包括母体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内的两个以上的产权主体,各个主体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合作办学,相互监督和约束,并按照合约和其资源投入比例分配收益。但是目前独立学院在合作者与母体高校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分配纠纷,未能理顺财务关系,其中最大的障碍是无法对母校无形资产进行有效且合理的评估。母体高校作为举办者,一般以品牌、师资和管理等无形资产参与独立学院办学,相较于合作方资金和实物的投入,这些无形资产的投入很难以金额精确计量,无形资产无法有效评估就无法明确区分独立学院与母校的地位和性质,相应的权责利也不明晰。不难发现,在利益分配中许多母体高校占有绝对优势,所得收益多半都上交母校用于补贴其财政支出,合作方再拿走部分盈余,这样用来留存给独立学院继续发展的结余资金少之又少,更加加剧了矛盾纠纷。

(2)财务制度不完善。由于独立学院是一种新型的办学模式,起步晚,没有合适的经验、制度可直接借鉴,所以当前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出现了既不健全又不和合理的一面。一方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依据,未能建立起一系列独立的预算制度、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在预算上,许多固定资产购置随意性大、利用率低,损坏严重又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折旧。与此同时,许多办学活动都因为会计和审计制度的缺失而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另一方面,当前独立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合理。完全采用母校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出现与实际财务管理状况不相符的现象,独立学院作为民营机制的办学主体与公办高校的办学特点和目的有所不同,沿用母校的财务制度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核算无法与实际相匹配,甚至会产生冲突和矛盾。再者,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不注重成本核算,低成本管理较弱,成本核算不准确现象屡有发生。

(3)财务风险过大。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独立学院没有国家财政投入,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高等教育机构。因此,其校园建设和其他财政支出完全要由合作方自行筹措。在缺少财政支持的情况下,银行贷款成为了筹措资金的主要渠道,而利用银行借款所带来的风险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些独立学院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追求贷款额度忽视偿债能力,势必增加独立学院的办学风险。此外,当前独立学院的资金来源重心依附在学费上,一旦生源减少,其财政就会面临财政危机,当生源数量出现偏差就会减弱抵押偿还能力,进而影响其正常运行。所以,单一的资金来源加上高额的负债使独立学院财政如履薄冰,承担着巨大的办学风险和内部财务危机。

二、独立学院内部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1.管理体制上过于依附母体,欠缺独立性独立学院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发展壮大,与其对母体高校的依存是紧密相关的,它依托母体高校积淀已久的声誉以及师资、管理、文化等无形资产而迅速崛起。正是这种割舍不断的依附关系使得独立学院的成长福祸相依。尽管独立学院起步是依靠母校而快速形成规模,但是过度依赖母体就会丧失自主权。管理体制中董事会的虚设、错位、越位等造成当前独立学院仍然是依附母体高校的管理,独立学院始终被当作母校的下属学院,其合法利益时常被母校窃取,甚至成为母校发展的牺牲品。缺乏独立性的独立学院不得不承担大部分办学风险,获取小部分利益,仅有极小或是没有自主管理权力。从目前发展来看,独立学院在管理体制上独立性的丧失是造成其在内部管理中出现诸多困境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