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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搬迁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银行搬迁工作总结

第1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胡世财(贡献奖),男,苗族。1965年2月生。曾任农发行黔东南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农发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先后被评为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先进工作者、贵州省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现为农发行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是全国唯一省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也是全国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地区。作为唯一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分行始终扎根这片高天厚土,秉承家国情怀和富民兴藏原则,全力支持脱贫攻坚。作为该行党委书记、行长,胡世财始终按照总行党委统一布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周密指挥,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支持,带领全行员工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累计发放各类扶贫贷款425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及各类基础设施、产业扶贫项目97个,支持范围覆盖全藏74个县区。

深入领会扶贫要义,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多次组织召开党委会和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总行党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相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依靠党政、争取支持。积极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指挥部及人行、银监等部门沟通汇报,牢牢把握政策性银行服务国家战略特点,切实结合扶贫现状,争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农发行顺利提供信贷支持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总行党委统一部署,在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胡世财亲自带队赴贫困地区及边境乡村深入调研,走访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迫切需求。积极向总行汇报特殊性,在人民银行正确指导下,因地制宜创新信贷模式,及时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150.13亿元。

“如何以脱贫攻坚的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是对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这是胡世财在全行党课上讲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是及时构建体制机制保障。年初成立以他为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抽调最精干业务骨干组建扶贫业务处,及时建立行领导分片包干扶贫机制。二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党委班子带领大家克服困难,深入7地市30多个县、区,走访农户、企业和政府部门,行程数万公里,及时研制《农发行分行“十三五”时期服务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提出投放各类扶贫贷款3000亿元的总目标,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加快实施贫困人口整村、整乡集中搬迁建议,得到党委、政府认可和批示。三是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验贫困百姓疾苦,感受脱贫期望,是抓党建促脱贫最直接和最有效手段。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他带领全行党员干部到拉萨市曲水县达嘎乡,看望慰问贫困农牧民,并与群众举行联欢活动,现场参观易地扶贫搬迁点。贫困百姓看到农发行贷款建设一幢幢搬迁新房,连声感谢“共产党是活菩萨,是当代佛”,全行党员干部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空前高涨。

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提出实施“五个一批”脱贫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是当前全国正在集中统一实施的头号工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政策性银行服务脱贫攻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对此,胡世财明确提出,农发行分行必须打好支持易地搬迁扶贫第一仗,确保全区2016年脱贫攻坚战首胜。

在自治区发改、扶贫等部门统一牵头下,胡世财带领农发行分行积极参与规划制定全过程,特别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融资方案。因地域广、搬迁点多加之工期短,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反复研究后决定贷款资金必须在4月份集中到位。对此,在总行大力支持下,胡世财带领大家加班加点,克服时间短、任务重、资金压力大等不利因素,举全行之力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 150.13亿元,占自治区党委政府核定全区易地搬迁贷款总额的99%,彰显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责任担当。自治区原党委书记陈全国、自治区政府主席洛桑江村、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丁业现等主要党政负责人先后对农发行工作给予肯定和重要批示。

如何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尽快实施,如何最大发挥易地搬迁脱贫效益,是胡世财在贷款发放后关注最多的问题。在他带领下,农发行没有对贷款一放了之,而是将其只作为服务脱贫攻坚的一小步。经深入搬迁点调研并与政府相关部门、人行拉萨中支、银监局充分沟通,先后制定完善了规范资金使用、加快工程进度等措施,并对部分搬迁点规划设计不合理、产业配套建设规划不到位等问题予以指正,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他深入拉萨、日喀则、林芝等9县13个搬迁点,一边了解工程情况,一边与大家研究产业支撑。

第2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此次搬迁项目的总包服务商EMC公司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曾晓峰介绍说:“EMC在中国曾经帮助许多银行、大型企业进行过类似的数据中心搬迁,比如帮助某企业将数据中心从广州搬至上海,还帮助一家银行迁移超过1000台机器。像福建省联社这样将数据中心整体和全业务进行异地迁移,这在国内的银行业中还是第一例。”

众所周知,银行业务对IT系统的依赖度非常高。将数据中心整体进行迁移,肯定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料的风险。福建省联社为何敢冒如此大的风险呢?

本地扩展还是异地搬迁

福建省联社由福建省内71家市、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联合组成,拥有营业网点1800多个。福建省联社早在2005年就实现了全省账务的大集中。2007年9月,位于福建总行的数据中心正式启用。随着业务的持续增加,福建省联社对IT的需求日益增强,原有数据中心的运算能力、机房空间、供电能力、空调制冷能力等已趋于饱和,很难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原有的数据中心面积为350平方米,其中真正用于摆放设备的空间只有200平方米。以前,由于业务有限,17个机柜、4×80kVA(2N+1配置)的UPS就已足够。但是到2010年,机柜的数量已经达到70个,原有机房的空间以及单路供电已经捉襟见肘。”江立人回忆说,“2010年,原有的数据中心还能勉强支撑业务的运转。但是到2011年,原有数据中心肯定将超负荷运行,这将使业务面临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于是,我们下决心改造原有的数据中心。”

福建省联社于2009在厦门购置了一幢大楼,准备用于建设异地的灾备中心。2010年,当福建省联社决定对位于福州的数据中心进行改造时,也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在福州当地另建一个数据中心,还是将数据中心整体迁移至厦门的新楼中。江立人介绍说:“如果在福州当地新建一个数据中心,不仅投资大,而且建设周期长。而如果将数据中心整体搬迁至厦门,虽然会冒一定风险,但由于楼房是现成的,基础设施投资少,而且数据中心迁移后可以马上发挥作用。”

最终,福建省联社决定将位于福州的数据中心整体搬迁到300公里之外的厦门。如今,福建省联社位于厦门的新数据中心已经启用,并且新增了大量应用。新数据中心的建筑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用于摆放设备的空间达到800平方米。机房的UPS设置为4×300kVA,机柜空间只用了1/4。江立人表示:“厦门新机房可以满足福建省联社未来5年的需求。接下来,福建省联社还会在福州新建一个大型的数据中心,作为主数据中心,而厦门的数据中心5年后将被用作灾备中心。”

前期规划最重要

福建省联社此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实际上涉及三个机房,需要搬迁的设备近400台,主要包括AS400、小型机、PC服务器、刀片服务器、PC机、加密机、电话交换机、存储设备、磁带设备等,涉及的应用包括核心业务系统、管理类系统、结算类系统、渠道类系统、中间业务等五大综合系统,覆盖全行的42个业务系统和85个子系统。

福建省联社为此次搬迁申请了72小时的停机时间,但实际业务中断的时间只有27.5个小时,中间没有出现任何业务风险。福建省联社对此非常满意。此次搬迁是全行上下总动员,参与此项目的人员达300人,其中包括作为总包服务商的EMC以及30个IT设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

福建省联社之所以选择EMC作为总包服务商,主要是因为EMC提供了面向应用而非面向设备的独特的数据中心迁移方法论,将整个迁移过程分成四个阶段,包括规划与实施、详细设计与测试、实施、总结,其中规划与实施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在规划与实施阶段,主要工作是制定整合迁移的策略报告,这为后续的机房迁移、整合提供了最重要的依据。通过严谨、科学的现状调研分析和迁移整合策略的制定,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福建省联社迁移、整合过程中的风险,并把迁移对业务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江立人介绍说:“在这一阶段,我们组织了近60场次的访谈和研讨,完成对了85个子应用的迁移整合需求梳理以及机房和设备现状的勘查,形成了837份报告,电子文档的总容量达到300MB。策略报告包括整体迁移整合方式、数据保护方式、迁移整合批次划分、迁移整合过程中的数据备份策略、应急环境策略以及迁移整合组织架构策略。”

风险防控最成功

银行的业务即使停顿几分钟,也可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更何况福建省联社数据中心的搬迁预计至少要停机30个小时,这其中的风险可想而知。为了保证搬迁的顺利进行,福建省联社做了最充分的准备和规划。

福建省联社数据中心迁移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一旦设备损坏,而又不能在短时间修复故障,那么将直接影响业务的运行。为此,福建省联社为一些重要的硬件设备准备了冗余设备,以防万一。第二,如果在数据中心搬迁后,系统中的数据,特别是备份数据无法恢复,那么这比设备损坏的影响更大。第三,整个项目涉及几百台不同的设备,各环节之间需要相互协调、配合,否则就会出现意外,直接影响迁移进程和结果。江立人介绍说:“在搬迁之前,我们对所有设备进行了清查,并为各个设备贴上标签,确认各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关系、IP地址等都是正确的。在所有设备达到新数据中心之后,先由技术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可用。接着,业务部门的人员再对应用系统进行验证,确保业务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在经过3个小时的检查和验证后,业务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启动系统。”

江立人表示:“在数据中心搬迁过程中,我们做得最成功的就是对风险的控制。首先,我们事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原有系统进行评估,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风险点。其次,我们制定了非常完善的搬迁规划以及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多次演练。最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合作,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风险,没有任何数据丢失,也没有对应用产生不良影响。”

这次搬迁不是简单地将硬件设备从福州搬到厦门,还涉及网络的改造、新设备和新应用的添加,以及将原来处于单机运行状态的设备纳入到整个系统中。这些新增项目的顺利实施也让福建农信感到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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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避免的误区

第3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迁改工程;补偿款;会计核算

0、引言

迁改工程是政府部门或相关企业要求的迁改原有线路的行为,线路的迁移方案必须合法有效,还需经过政府规划建设部门的批准的前提下,供电企业才与客户签订迁改,并协助办理相关建设工程规划报批等手续。随后由供电局组织项目实施,确定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缴纳营业税。补偿款及工程支出节余款缴纳企业所得税。

1、补偿资金来源

根据财企[ 2005 ] 123号文件规定,文件是由政府补偿的拆迁补偿,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一方面,直接从政府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政府的财政账户,通常是由政府规定实施拆迁,钱直接来自政府本身;另一方面是从企业获得的补偿实施拆迁。从电企的角度考虑,从政府的拆迁补偿款,从这个角度考虑,权力属于国家基础设施产业,建立工程,投资多,总拆迁大多属于政府行为,从以下条件判断已经收到政府资助支付:第一所有的补偿金额,由政府与一个明确的最终形式的批准,实际收到的补偿金额和政府文件一致。其次,补偿资金的最终来源于政府财政专户,改变的只是搬到收付,不具有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拆迁补偿。对拆迁补偿功率定义的原因,从会计的角度考虑补偿,根据笔者的理解,基础设施的电力改造补偿一般从特别补偿,因此在会计和税务局按照政府补偿“专项应付款”处理。

2、税收征管改革项目的拆迁补偿资金

拆迁项目的补偿款项属于自然,不属于营业税的范畴。无论电企怎样进行迁改,有一点是相同的,基础设施建设是由政府主导,搬迁到而不是采取主动行动,根据政府指令,移动的被动行为改变单元。拆迁项目的补偿,不属于政府的补贴,补贴是国家赔偿的一种特殊形式,国家补贴范围小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从税法的规定,电力企业拆迁项目的补偿不属于营业税的范畴,因为国家赔偿,赔偿属于性质资金,从相关的角度来看,税法的规定,也没有统一明确答案,但从总体上看电力企业收到的拆迁项目的补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如果属于供电部门传递功率传输线在其管辖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算支付“无形资产”营业税及附加税按5%的税率,因此有根本的区别。

3、迁改工程补偿款节余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内资企业取得的迁改工程补偿款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对外资企业了相关条款,即国税函[2003]115,其做了如下规定:企业取得迁改补偿费收入,凡迁改以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规定资产,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 44 条规定,搬迁补偿费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迁改补偿款不足以弥补企业迁改费用而带来的损失,根据国税发[2000]84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即企业由于工程迁改而发生的损失可以报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后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上述是针对大部分情况下迁改所做的税收规定,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电力工程迁改补偿款也适用于上述规定,即迁改工程补偿款的节余数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有例外的规定,例如闽国税[2005]197 号《关于输电线路搬迁费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迁建补偿可以不作为收入征税,但是不能计提折旧。如果只是补偿没有重建,要作为企业的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从总的来说,迁改工程补偿款的节余数从企业所得税法的整体规定来看是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各个省份也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关的规定,要适情况而定。

4、迁改工程补偿款的会计核算办法

如何进行对电力企业迁改工程补偿款的会计核算在税收会计和相关会计法规上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电力迁改工程补偿款会计核算办法可参照大部分拆迁所依据的法规条款。

根据财企[2005]123 号规定:企业因为城镇规划、库区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搬迁而收到政府给予的相应补偿款款项,可以做如下会计处理。

首先,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迁改补偿款,应该作为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其次,企业在迁改或者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以及费用应该区别处理:因为搬迁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进行核算,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为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因为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再次,迁移工程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果有剩余,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进行处理,如果专项应付款不足,企业应当将专项应付款补偿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期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进行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根据财税[2007]61号文件和财企[2005]123号文件,对于电力企业收到的政策性迁改补偿收入的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①收到迁改补偿款;

②原土地处置借:银行存款 借:专项应付款贷:专项应付款 贷: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③购置新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

④建设新工程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⑤工程完工;

⑥支付迁改费用借:固定资产 借:专项应付款贷: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⑦如其他应付款还有贷方余额借:专项应付款—迁改补偿款贷:专项应付款——迁改补偿款;

⑧如其他应付款还有借方余额借:营业外支出贷:营业外收入;

但是在迁改补偿款的实务操作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例如,按照财税[2007]61 号文件规定:企业将工程迁改完毕以后,将迁改工程补偿款已作扣除,其重置资产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计提折旧,但是重置资产比企业原拆除资产账面价值增加的部分在以后年度计提的折旧费不能重复扣除,需要在折旧计提年度节能型纳税调整,在会计实务上往往并不易操作,这也给企业会计核算增加了难度。

第4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按广东发展银行副行长郑廉明的话讲,开工标志着该行后台搬迁工程已完成1/3。

即将于2013年投入使用的广发金融中心,坐落于佛山市南海区的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是目前该区最大的一个投资项目。广发银行会将信息技术、运营、培训等所有后台业务部门从广州搬过去,涉及近万名员工。郑廉明认为,此番大动作不是简单的办公楼新建、设备转移,而是该行战略上的升级转型,数年后“南海就是广发的心脏”。

金融总量排在广东第三的佛山,在金融业版图中被定位于“广州前台、佛山后台”,而佛山市南海区的金融高新区正是金融后援服务中心。无论是南海、佛山,还是广东省,都对这座高新区期望颇高,在广东金融“十二五”规划中,南海金融高新区的建设目标是“辐射亚太地区的现代金融产业后援服务基地”。

佛山,广州西边最近的地级市。广发银行向西,融入“广佛同城”的建设中。

落子南海

占地面积158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投资预算30亿元的广发金融中心,是目前南海金融高新区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

总部设在广州市中心的广发银行,为什么要在南海造一座金融中心?主管运营的副行长郑廉明最清楚。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广发银行在广州市中心4万平方米的大楼再也挤不下那么多部门和员工,发展需要更大的空间。

用地面积大、员工数量多的后台部门,是最先考虑要转移的。借鉴纽约的金融后台新泽西、伦敦的金融后台都柏林的经验,广发银行将视野投放到全国。

为选址跑遍全国的广发银行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徐徽说,一些城市的CBD金融商务区,适合建金融总部,不适合建后台。也有一些软件园,基础建设达不到建后台的要求。转了一圈,评估下来还是南海金融高新区最合适。

徐徽关心的,是信息中心机房的安全保障。供电、供水、通讯、灾害,都要达到专业要求,而南海金融高新区管委会给了她肯定的答复。

郑廉明对新后台大楼的要求更多。IT布线要考虑周到,电力供应能保证24小时不拉电,消防安全要保证,大楼要达到2级环保节能要求,还要控制投资预算。

几番谈判后,南海金融高新区管委会以最优惠的地价,划给广发金融中心158亩地。郑廉明知道,这块地能满足广发银行至少10年的规划要求。同时,管委会专门成立一套人马,开绿色通道,协调开发过程中的问题。

郑廉明表示,广发银行后台最终落脚南海金融高新区,是看好该区为广东省唯一的金融后台服务区的规划定位。同时,高新区经过3年建设,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都在逐渐达标。另外,“广佛同城”所带来的便利也是一重要因素。

2010年底,广发银行成立广发金融中心“项目指挥部”,由技术部、招投标部等5个部门组成,每周一次例会,向郑廉明报告上周的推进以及下周的任务。

目前,广发金融中心已完成了总体规划设计、征地工作和各类报建工作,最快将于今年3月底前正式开工,预计于2012年底建成,2013年完成整体搬迁。搬迁后,员工人均办公面积将从现有的6平米提升到12平米。

流程再造

在银行业务前、中、后台分离以后,集中办公不再必需,异地设立后台也有安全、管理上的用心,符合国际惯例。为了能将后台妥善地搬到南海,广发银行内部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流程再造,让后台业务能全面集中处理。

信息技术部是这次战略转移中投入资金最大的部门。根据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广发银行于2010年启动“两地三中心”的规划,即生产中心、同城备份中心、异地灾备中心。经过比较,生产中心将放在南海,同城备份中心反而在广州旧址,异地灾备中心还在选址中。

信息技术部目前有270多人,在2013年搬入南海之时,将增加至600多人。团队扩张这么快,是为了满足广发银行对科技条线的新战略。目前,该行的IT系统大部分外包,五年规划(2008~2013年)要求将IT系统转变为“自主研发为主、外包为辅”。

徐徽解释,做这样的调整,一是外部的科技公司不太稳定,二是内部对IT系统要求响应快、新产品周期短。

IT系统自主研发加强后,后台业务的大集中脚步加快了。其中,做国际业务的单证中心在2010年率先完成业务大集中。据单证中心总经理蔡粤屏介绍,目前全国约有一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在将单证业务集中,同业中广发银行算是做得最彻底的,集中了全部分行、所有产品及操作始末。

大集中仅执行一年,2010年广发银行国际结算量增长了近50%,人手却没有增加一个。根据广发银行的五年规划,单证中心的规模将从现有的130人增加到500多人,其中2/3将驻扎到南海的广发金融中心。

培训的集中也是广发银行重点考虑的。郑廉明称,广发银行23年来没有一个固定的培训地点,据统计,全行一年里有数千起培训活动,场地、酒店、交通,花费不菲。所以,新设在南海的后台将建立占地近8.6万平方米,建筑面的6万平方米的培训中心,一次性解决各分行的培训要求。

运营部门也在试行大集中系统,本着“能集中到总行的不集中到分行,能集中到分行的不下放至网点”的原则,争取在2013年,让九成公司业务及六成个人业务都实现集中处理。

将分散在各个分行的后台业务全面上收之后,广发金融中心也建成了,正好带着全新的流程和业务模式进入南海。

搬迁成本

近万名高素质、高收入的银行白领,要从老牌商业都市广州,搬去另一地级市工作、生活,每家每户的搬迁成本不可谓不大。

有人想调部门,有人想辞职,后台的部门老总已经在接受员工对后台搬迁的投诉。“后勤部长”郑廉明从多个方面进行回应。

首先是企业文化建设。兔年春节,广发银行后台部门的年会在南海举行,年过五旬的郑廉明又唱又跳“满场飞”,只为让员工开心。

单证中心在每周的专业培训之外,还找机会让员工去前台和客户接触,将工作从纸张层面提升到为客户提供国际贸易融资的专业解决方案。蔡粤屏认为,“单证中心要让员工觉得自己有发展空间,他们就会愿意留下来”。

信息技术部多数都是70后、80后的年轻人,在对南海后台建设的征求意见中,该部门员工提出,要建食堂、篮球场、停车场等。徐徽察觉,只要保证南海的工作和生活质量,员工还是愿意搬迁的。

除了员工的搬迁成本外,另一项重要成本就是30亿元的投资,钱从哪里来?郑廉明表示,后台搬迁用的都是自有资金,将从广发银行400多亿元净资产中划拨,一季度一季度地给。

目前已支出1.6亿元,计划今年再花2.2亿元。剩下的,将在未来十年分担。郑廉明算了一笔账,如果不建南海的广发金融中心,该行势必要在其他地方租楼或盖楼,广州市区找不到这么一整块的地皮,而且成本高昂,这笔钱“你不花在南海,可能会花得更多”。

截至2010年底,入驻南海金融高新区的项目还有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亚太区后台服务中心、汇丰环球运营总部、中国人保集团南方信息中心等37个项目,总投资超112亿元,总建筑面积177万平米。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主任陆军表示,比邻广州、深圳的佛山,虽然金融总量大,但金融业乏善可陈,对当地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升级也缺乏动力。

曾任广发证券董事长的陈云贤上任佛山市委书记后,确立佛山“金融后台”的定位,一是兴建南海金融高新区,把金融机构引入佛山,二是推动当地企业在海内外上市,目前佛山上市公司已达27家,“佛山板块”已具雏形。

根据佛山金融业规划,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8%,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15%。

链接:银行前中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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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  为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含依法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房屋拆迁补偿和房屋拆迁安置,均适用本规定。

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二)受理拆迁申请,审验有关文件资料,审查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确认拆迁承办单位,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除许可证》。

(三)负责回迁房屋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

(四)下达暂停办理通知书、拆迁公告和搬迁通告。

(五)负责委托协议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办理证据保全。

(六)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行政强迁。

(七)接待处理有关房屋拆迁的来信来访。

(八)依法裁决房屋拆迁纠纷。

(九)培训、考核拆迁工作人员,颁发岗位合格证书。

(十)依法查处拆迁工作中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建立拆迁档案制度,管理拆迁档案。

第四条  在暂停办理户口期间,住宅房屋使用人因出生、结(离)婚、军人复员转业退伍以及离退休等特殊原因确需入户或者分户的,  应当到市拆迁办办理认定手续。认定后,公安部门应当准予入户或者分户。未经市拆迁办认定的,拆迁人可以不予安置。

第五条  拆迁通告前,拆迁人应当在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回迁房屋建设工程总造价50%的资金作为专项资金,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拆迁人专项用于回迁房屋建设。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拆迁人完成回迁房屋工程量的50%以后,根据其形象进度通知银行分期支付专项资金中的80%;另外20%在被拆迁人全部回迁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银行一次性向拆迁人支付全部本息。

未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银行不得向拆迁人支付专项资金。

第六条  搬迁期限一般为10至15天,组织统一拆迁的,由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职工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所在单位凭市拆迁办出具的房屋拆迁证明,给公假5天。

第八条  凡属委托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被委托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签订。

第九条  拆除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迁人或者被委托人应当持《房屋拆迁许可证》、会签手续、《房屋拆除证》、房屋拆除协议书、房屋拆除方案等有关资料到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许可证》。未办理《拆除许可证》的,不得拆除和损坏房屋。

拆除市政公用设施,拆除单位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商定后共同实施。

拆迁人或者被委托人必须在拆迁通告规定的拆除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拆迁办缴纳拆迁管理费:

(一)拆迁住宅房屋的,按照被拆迁人的户数计算,每户210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4元。

(三)实施统一拆迁、重点工程拆迁和城市综合开发区拆迁的,按照(一)、(二)项规定费用的80%缴纳。

第十一条  实行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支付给被委托人拆行委托费:

(一)拆迁住宅房屋的,按照每户600元计算。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按照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

第十二条  从拆迁通告规定的搬迁期限结束到组织回迁进户时止,为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临时过渡期限。临时过渡期限依据新建安置用房的层数不同,分别为:

(一)安置用房为7层以下多层建筑的,临时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安置用房为8-18层高层建筑的,临时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0个月。

(三)安置用房为19层以上高层建筑的,临时过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6个月。

第十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各种业务用纸均由市拆迁办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在执行行政强迁时,拆迁所在地的公安、规划、城建、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的业务积极配合市拆迁办工作。

第十五条  住宅房屋使用人因拆迁搬家的,由拆迁人每户发给搬家补助费240元;实行一次性安置的,每户发给搬家补助120元;被强迁的,不发给搬家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含越冬补助费,下同)按核定的过渡人口,搬迁时预发10个月,回迁时按实际过渡期限一次结清,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被拆除住宅房屋使用人临时安置补助费,依据过渡期限,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临时过渡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24个月)的,每人每月35元。

(二)临时过渡期限在24个月以上,不超过36个月的,每人每月50元。

被拆除的房屋有暖气而过渡用房没有暖气的,由拆迁人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发给采暖补助费。

实施委托拆迁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采暖补助费由拆迁人发给被拆迁人。

第十六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引起被拆迁人(含个体工商户)停产停业的,在停产停业期间,由拆迁人按照其拆迁范围内的在册职工人数,根据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额的60%发给停产停业补助费。

对在拆迁范围内停产停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全额发给离退休费。其中,单位未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由拆迁人支付给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其应当上缴给保险部门的保险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拆除非住宅房屋,其生产设备、附属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拆迁人自行搬迁、拆除,搬迁等费用由拆迁人承担;遇有特殊情况,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市拆迁办裁决。

第十七条  拆除住宅兼营业房屋,一次性发给停业补助费600元。

第十八条  拆除经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修建的门斗、围墙以及水井等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物,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一)有防寒屋顶及瓦盖的门斗,属砖木结构的,每平方米30元;属混合结构的,每平方米40元;其它结构的,每平方米20元。

(二)砖砌围墙,高度在1.5米以上的,每延米12元;高度在1.5以上的,每延米15元。

(三)水井,手压式的每口60元;管式的每口120元。

第十九条  拆除有《临时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临时使用证》的房屋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后的40%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房屋的重置价格是指上一年建筑相同结构、相同标准、相同质量房屋的单方工程造价。

第二十一条  对因城市规划需要改变原房使用功能需要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也可以易地安置。

易地安置是指在拆迁范围以外所进行的安置。凡易地安置的,应当按照其应当安置标准无偿提高一个户型进行安置。

第二十二条  房屋使用证未标明居住面积的,实际居住面积的测定,应当以原房屋使用功能为依据。公有房屋经产权人批准改建的,按照改建后的居住面积进行计算;私有房屋的居住面积按照实际测定。

《办法》第四十九条所指的住宅房屋使用人视为应安置人口,但原居住面积不予计算。

第二十三条  对超过原房屋居住面积安置的部分,其居住面积按照200%折算建筑面积,折算后的建筑面积超过实际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的,按照安置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十四条  新建房屋的建筑成本价格按照上一年度砖混结构房屋的单位建筑成本的70%计算。

凡交纳的扩大面积安置费,拆迁人应当给交款人出具收款证明。

第二十五条  有正式户口的常住人口是指在拆迁公告前居住在拆迁范围内的人口,其它地方有住房的应当合并计算,合并后的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上年全市平均居住水平的,按照原居住面积安置。

第二十六  《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购买的房屋是指有合法证照的房屋。

第二十七条  回迁安置用房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公开分配:

(一)拆迁人按被拆迁人的受益面积大小、搬迁时间早晚、实际交纳扩大面积安置费与应交总额的比例和时间先后、原房屋楼层、居室朝向和室内设施,分别排定名次顺序号并张榜公布。

(二)根据每户排定的顺序号之和,排定该户名次顺序名。

(三)由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依据排定的名次顺序号选定所对应户型的房号。

第二十八条  凡被强迁且无正当理由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按照市拆迁办裁决的居住面积进行安置。

第二十九条  新建回迁住宅房屋的设计标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厨房不得小于4平方米(厨房应当有外窗或开向走廊的窗户),卫生间(含厕所)不得小于1.8平方米(无通风窗口的厕所必须设置通风道);厅不得小于5平方米;居室不能间接采光。

小套房屋居住面积不得少于13平方米;其朝向不得为北向。

其它户型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设计图,应当在拆迁通告前报市拆迁办审核。

第三十条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应当按照单元立体砍块、正侧向搭配。

所安置的居住面积少于或者多于1平方米的,均为合理安置。安置面积多于1平方米的,多于部分拆算成建筑面积后,按照上一年度砖混结构房屋的单位建筑成本的70%结算;少于1平方米以上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重新予以安置,或者由拆迁人按照商品房价格给予补偿。

每提高或者降低一个户型的标准为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

第三十一条  对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县团级或相当于县团级(含高级职称知识分子)以上的被拆迁人,未达到县团级住房控制标准的,可以按照应当安置标准提高一个户型安置,其提高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后,按照上一年度砖混结构房屋的单位建筑成本计算费用,由被拆迁人所在单位缴纳,单位缴纳不了的,由个人承担;个人承担不了的,拆迁人按照应当安置标准安置。

第三十二条  市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6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 陕南 避灾扶贫搬迁 安康 实践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程。在未来10年里,陕南秦巴山区将有240万人搬离洪水地质灾害多发区、不适宜人类生存的高寒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仅安康市就有22.6万户88万人需要搬迁。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移民搬迁工程”。它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保护脆弱生态环境的理性选择,也是推进陕南城镇化进程,实现陕南循环发展的综合措施。

一、科学规划、扎实推进

安康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的秦巴土石山区,当地山势陡峭,地廋土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频发。资料显示,1949年以后,安康地区每年在救济灾民、灾后重建以及零星的搬迁工程中投入巨大。但仍是年年有灾年年救,年年救灾年年灾。尤其是2010年,陕南遭遇“7·18”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导致多年来对农村的巨大投入毁于一旦,房屋倒塌,良田被毁,道路被埋……,仅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村一夜间就有12人死亡、17人失踪,几十间民房被深埋进了四十余米深的泥石流下。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重大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改变贫困山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2011年省委省政府果敢决策实施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依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未来十年安康全市一共需要搬迁22.6万户88万人,其中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56854户,224229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25.12%、25.57%;洪水灾害避险移民搬迁16740户,6551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7.4%、7.5%;扶贫移民搬迁69685户,274995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0.8%、31.3%;生态移民搬迁82973户,312090人,占移民搬迁总户数和总人口的36.67%、35.6%。

陕南移民搬迁工作启动3年来,安康已经搬迁7.5万户,28.6万多人,其中,2011年,计划搬迁2.2万户8.8万人,实际搬迁25964户92771人,占计划任务的118%。2012年,计划搬迁3.1万户11.4万人,截至2012年11月份,已搬迁34313户12.7万人,占2012年总任务数的105.5%。2013年的搬迁计划任务是:2.2万户8.36万人。在已经搬迁移民中,安康的集中安置率2011年为75.54%,2012年为89%。安康市移民社区建设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实施。在住房建设的同时规划了给排水、堤防、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医疗卫生、休闲健身、文化教育、购物消费等公共设施。充分发挥社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辐射带动作用,吸纳周边群众搬入社区居住。经过积极探索,安康市形成了“6663”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思路:将避灾扶贫搬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实行移民集中安置与县域经济发展、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六个结合;推行进城居住、集镇安置、社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支持外迁和分散安置六种搬迁安置方式;建立分级负责、科学规划、示范带动、资源整合、督查考评、公开运行六个机制;建设市、县(区)、镇(办)三级避灾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示范小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难题颇多、亟待解决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搬得出、住得下”的问题正在解决,而“稳得住、能致富、可持续”的问题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点。

1、生产用地难调剂

陕南人均耕地少,连片的耕地更少,落实避灾移民有土的难度很大,为移民调剂耕地实施有土安置的难度更大。在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难以远距离耕种的情况下,要保证搬迁移民人均至少1亩的基本口粮田,只能把目光投向迁入地农民承包地,而迁入地往往人口压力重、人均耕地少,耕地调整的余地不大,且迁入地农民不愿将自己原有的承包地调剂给新搬迁的移民户,要实现搬迁移民的有土安置难度很大。

2、建设用地难寻找

省国土厅计划今年为陕南三市安排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而按照陕南三市今年搬迁6万户的任务,实际需要用地12000亩,用地指标缺口很大。而地质专家们对安康乃至陕南地质的总体定位是:地质环境极其脆弱,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多、分布广、密度大、发生频繁、危害严重。目前,陕南地区约有400万人生活在距离公路5公里以上的山区和水库库区,安康所辖的一区九县,大块平地只有平利县灞河川道和汉阴县、汉滨区的月河川道,在其它地区“巴掌大”的平地都难找。建设用地难寻找是移民搬迁的一大难题。

3、有业安置难实现

从已经搬迁的移民就业状况看,要让移民们达到“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的要求,恐怕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各地都非常注意将移民安置社区建设与地方产业布局、劳动就业相衔接,但大多数移民社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除此以外由于职业安康教育资源相对短缺、职业教育水平不高、培训方式单一、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移民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技能培训,外出就业谋职难,所以实现有业安置,保障收入水平难度很大。

4、致富愿望难圆梦

“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陕南移民搬迁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有土安置难实现、有业安置不到位,移民致富梦难圆。搬迁前村民住在山上,均以种地养猪为主,少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就业门道窄,仅靠几亩薄地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很难致富。搬迁后大家居住在新社区,种田不便,就业无路,而生活成本支出加大,经济负担加重,致富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5、市县资金难配套

按照陕西省的规定,每搬迁户政府将补贴3到5万元,算下来,这笔钱大约为120亿元。安康市的搬迁补贴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即按照分散安置,集中安置中的统规统建、统规自建,集中安置的上楼单元房安置三个类型,每户分别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按照省政府规定:移民搬迁建房资金省、市县按5:5的比例筹措。特困户每户按30―50平方米标准,由政府建房集中安置,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特困户、五保户比例不得超过搬迁安置总户数的10%);仅此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60亿元,如果加上每户基础设施和和公共服务建设资金4万元,则安康市县政府需要投入160亿左右。这对财政十分拮据的安康市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市县配套资金很难足额到位,现在所有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工地,材料以及工费都在上涨,由于资金短缺导致的停工现象时有发生。

三、破解难题、稳步推进

陕南移民搬迁,贵在“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可持续”,这也是检验移民搬迁成功与否的标准。破解移民搬迁过程中的诸多难题,既要多方着眼多处着手,又要着眼当前考虑长远;既要科学发展,又要有效推进,从实践的状况来看,解决移民搬迁的诸多难题,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农民如何富?怎么可持续的问题?

1、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搬得出”

安康移民搬迁涉及的农户大多居住在深山,本身就不富裕,要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确保群众搬得出来,资金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要按照搬迁群众“不拿钱、少拿钱”的原则,合理确定搬迁建房补助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现在是每户3万块钱的补贴标准,省上应该对这一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据建房成本的变化实时调整,并适当提高省级财政的负担比率。县区按照省上要求,根据搬迁安置情况,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配套资金。县区要通过土地开发增值、减免土地出让金以及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筹措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同时要整合各类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要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支持移民搬迁,2012年安康市向省上争取了20亿元的补助资金,同时还为汉滨区恒口镇等典型的跨区县、跨镇办集中安置小区从省上争取筹措了周转金2亿元。安康市县本身筹集了配套资金2亿元,同时,向上申报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资金10亿元。

(2)做好部门资金整合。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的原则,引导部门项目资金集中投向移民搬迁项目。如:由水利部门负责河堤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交通部门负责配套路、桥设施建设,住建部门负责硬化、亮化市政工程建设,林业部门负责园林苗木绿化,教育部门配套建设小学、幼儿园,电力、电信、移动等部门配套建设电力和电话通讯设施。

(3)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建设,探索移民搬迁安置建房与商品房开发建设有机结合的路子,用商品房开发增值收益补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降低移民搬迁安置房价格。如汉滨区牛蹄镇陈龙新,是北京京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去年年初回到家乡牛蹄镇后,他垫资一千余万元,连片建成统一样式和风格的80间2层砖混新房,让镇内30户116名群众喜住新居。宁陕县皇冠镇利用企业和社会资金来实施一个镇的移民搬迁,把搬出后的山沟投资20多亿建成旅游景点。在重点镇建设方面,可以通过对居民点的重新规划布局,用节约的建设用地开发增值部分补贴移民搬迁,农民不仅不拿钱,而且在获得住房的同时解决了经营用房。

(4)鼓励银行贷款投放。信用联社要加大对移民搬迁户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应总体按照户均5万元的信贷规模投放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贷款。鼓励农行、工行、建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移民搬迁安置户投放建房和产业发展及创业项目贷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特别是要结合生态保护、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治理、退耕还林等方面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资金支持。

2、促进产业发展实现“稳得住、能致富”

(1)把移民搬迁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统一。以县域生态工业园为抓手,创建就业创业平台。旬阳生态工业园位于县城近郊,园区里有矿产开采加工、水泥生产、汽车制造、魔芋加工及烟草生产等多种企业,已经展现出蓬勃的发展生机。据介绍,目前园区就业人数已达4800多人,预计未来5年将达到25000人。形成配套产业链,是园区增加岗位、解决就业的重要举措。当地的尧柏水泥生产线,依靠配套产业尤其是下属公司解决了大量农民的就业问题,也依靠农民促进了资金流转问题,取得了多重效益。同时县域工业还给1万多名城乡居民提供了就地就业岗位,成为解决就业、实现增收的重要渠道。

(2)把集中安置与主导产业建设相同步。着力培育致富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对搬迁群众原有的山林土地依法流转,引导有特长和开发能力的农户进行集中连片种植经济作物及林木,搞规模化经营,引导群众参加农技知识、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转变他们的就业观念,增强社区群众的“造血”功能。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社区,在社区建设的同时同步规划了农业主导产业,逐步打造出“1234”的产业发展增收模式:一条绿色景观长廊;两大龙头大企业。即茶叶精加工企业和规范化无公害养猪厂;三个千亩示范园;四项特色产业。

(3)把产业发展与增加就业岗位相结合。现在规划的小区里面都有一部分经营用房,可以让一部分移民在居民区里从事第三产业,同时,可以依托当地资源发展旅游等产业,通过搞农家乐等方式扩大就业,另外,对于原来土地,只要不是很远且愿意耕种的,还可以继续耕种。

(4)把资本注入与土地流转入股相衔接。借助“工商业主资本+土地流转入股”形式,让搬迁群众有安全的住房、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紫阳县投资1.3亿元的双安闹热村富硒油茶综合开发项目,由业主集中修建农民公寓,对高山农户进行整体搬迁,集中流转土地开发种植油茶2万亩。同时农户与业主签订土地流转,置换房屋合同,再通过房产、林权、土地等形式入股,参与企业分配。这种“公司+农户+基地”的移民搬迁经营模式,已列为市级重点项目并广泛推广,紫阳县还在工业园区周边建设移民安置点,为农民就业创造便利条件。该县在蒿坪镇工业园区建立了10余个移民安置点,敞开大门迎接农民进社区入住,并推荐搬迁农民进企业打工挣钱,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3、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可持续

夯实移民社会保障制度是基本前提。移民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群体,搬迁后他们的生产、生活面临一定的风险和困难。如何解决移民安置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移民目标的顺利实现,除了移民安置政策外,要从根本上长久地保持移民生活安定,就必须完善移民社会保障制度,为移民提供根本保障。

(1)要全力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移民搬迁后三年左右时间在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都面临着过渡期的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一是物质上的经济贫困;二是文化精神上的困惑和与诸多不适应。虽然过渡期的移民贫困是短暂的,但这个过渡期非常关键。若不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解决经济贫困,从文化心理上加以调适,从精神素质上加以培养,移民的搬迁乐业就会打折扣,潜伏下来的历史问题就会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在具体操作中,要完善政策,确保住房安置、生活补贴、就业安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这也是将来政府工作的核心问题。

第7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从政策性银行到_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的探索与变革从未停滞。同样,一直在路上的还有该行的金融扶贫工作。

特殊的机构定位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助学贷款等领域的多年探索和实践,使国开行的扶贫工作具备了明显优势。

201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要求国开行成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和作用。2016年5月,国开行扶贫金融事业部成立,我国金融扶贫攻坚战有了一支主力军。

不久,针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四到”工作思路出台,国开行陆续围绕易地搬迁、基础设施、产业扶贫和教育资助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并计划“十三五”期间发放脱贫攻坚贷款不低于1.5万亿元。同时,逐步将机构有限、人员有限等现有条件,转变为充分借助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及其他合作机构的“抱团合作”,在这些实打实的资金安排背后,构建起一系列杠杆撬动力。

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专访时,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反复强调了“扶贫重在扶智”,由此真正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提升,推动形成区别于同业的“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金融服务、市场运作”的开发性金融扶贫新路。

始终在路上

《财经国家周刊》:国开行一直都是金融扶贫的重要力量。如今进入脱贫攻坚阶段,国开行在新的历史任务中扮演何等角色、承担怎样的重任?扶贫工作在国开行的整体战略布局中位居何处?

胡怀邦:国开行成立以来一直在开展扶贫工作。一方面通过贷款支持贫困地区改善民生、加强基建和产业发展,一方面也承担了定点扶贫任务,迄今已有20多年历史。

如今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央要求我们成立扶贫金融事业部,加大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因而我们有责任、有能力发挥主力军作用,以开发性金融的方法来打通融资瓶颈,服务国家战略。

2016年11月,国务院审定批准了《国家开发银行章程》,明确“开发银行定位于开发性金融机构”,诠释了“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特征,在机构性质、支持领域、债信政策、治理结构、组织架构、风险管控等方面作了专门安排。

改革的初衷之一,是让国开行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当前,金融扶贫是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因而我们计划“十三五”期间发放精准贷款不低于1.5万亿元,在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财经国家周刊》: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国开行的扶贫工作具有哪些特点?优势何在?

胡怀邦: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我们的扶贫工作有三个重要特点:

首先,开发性金融能为脱贫攻坚提供集中、长期、大额的融资支持。国开行依托国家信用,充分发挥批发性、中长期和债券类银行的优势。通过发行债券将短期、零散的居民储蓄和社会资金转化为长期、大额的信贷资金,以保本微利原则来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破解其融资瓶颈。

其次,开发性金融更注重以融智来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国开行作为专家银行,具有专家、行业优势,我们通过规划、咨询、教育、培训等开展融智服务,推动贫困地区科学发展。

第三,开发性金融能够推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扶贫开发融资机制和方法。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国开行把政府信用与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相结合,将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开发性金融的中长期投资作用相结合,在贫困地区建立吸引社会资金持续进入、实现良性循环的市场、信用、规则和制度,推动贫困地区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融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题。

《财经国家周刊》:未来几年,国开行扶贫类贷款将超过万亿元,但事实上一部分贫困人口还款能力欠佳,对此应该如何管控风险?

胡怀邦:扶贫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银行,既要大力支持,更应注意管控好风险,确保把好事做好。

一是发挥融智优势,从源头做好风险防控。例如,我们为贫困地区提供规划、咨询等融智服务,深度参与项目前期策划,使其更加符合当地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减少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实现扶贫贷款的风险控制前移。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以银政合作为基础,通过建立开发性金融扶贫开发合作办公室,整合政府、银行、企业和农户多方资源,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扶贫开发合作机制,创造性地构建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手段。推动贫困地区创新财政资金使用,通过提供财政保险补贴或设立财政风险补偿基金,提高资金效用,分担贷款风险。推动贫困地区政策性担保公司建设,提高扶贫项目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加强银保合作,在贫困地区推行农业保险,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和企业购买保险,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后顾之忧。

“四到”扶贫思路

《财经国家周刊》:扶贫金融事业部成立半年有余,起到了怎样的推动作用?具体运行情况和成效如何?

胡怀邦:由中共中央以文件形式对银行组建一个专门的机构作出部署,在我国金融史上还是首次,这既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扶贫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对国开行的信任和希望。

目前,扶贫金融事业部下设综合业务局、基础设施局、区域开发局三个总行一级局,标志着我们决战脱贫攻坚有了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家力量,建立了“集团军”。

半年多来,该事业部先后制定了办公管理、授信初审和风险内控等20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全行扶贫业务的统一归口管理。同时,完成了全行“十三五”脱贫攻坚实施规划,对1.5万亿元扶贫贷款工作目标按年度、领域、分行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并提出具体措施,为全行提供了工作指导和依据。此外,完成了财务建账划转工作,实现了扶贫业务的专账单独核算和经营。

业务上,事业部结合监管要求,推动建立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和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不但增强了地方上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的信用能力,也优化了信用环境。同时,从方法、机制、模式等方面,对脱贫攻坚提供支持和服务。

《财经国家周刊》:国开行的扶贫工作思路为“四到”,这“四到”如何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具体工作中遇到哪些难题?

胡怀邦:在扶贫工作中,我们认为主要是观念、理念问题,对银行来说,关键要从机制建设、思路方法上去化解问题。通过广泛调查、深入研究之后,国开行结合贫困地区和脱贫攻坚实际以及自身业务特点,提出了“易地扶贫搬迁到省,基础设施到县,产业发展到村(户),教育资助到户(人)”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这“四到”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认可,完全符合当前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只要真正落实下去,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半年多以来,我们已啃下不少“硬骨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易地扶贫搬迁首战告捷,实现精准扶贫新突破。作为“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初期遇到许多困难,各地省级投融资主体亟待建立和完善,资金借、用、管、还各环节的运作机制需要理顺规范。我们配合有关部门攻坚克难,建立方法、梳理流程,易地扶贫搬迁取得重大进展。2016年,国开行承诺贷款达4461亿元,将惠及约91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253万同步搬迁人口,发放贷款311亿元,投放专项建设基金199亿元。但是,如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等问题,还需要加快研究支持思路和办法。

二是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见实效,破解农村基础设施瓶颈。抓住中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契机,我们大力推动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统筹整合贫困县资金、资源,创新融资方式,在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之下,为贫困地区村组道路、安全饮水、环境整治、校安工程等基建设施提供贷款。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期盼已久、地方政府想解决而又无力解决的“难在路上、困在水上、缺在电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半年内,我们向22个省份承诺贫困村基建贷款2255亿元,发放贷款319亿元,惠及417个贫困县、30147个贫困村、135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力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让贫困群众有了直接的获得感。

三是紧盯特色产业,探索金融扶贫新路子。产业扶贫是重点也是难点。国开行自2003年起就一直探索以贫困地区、中小企业、“三农”为重点的普惠金融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针对脱贫攻坚,我们推行“四台一会”(统贷平台、管理平台、担保平台、公示平台、信用协会)融资模式,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管理优势,通过与一些专业机构合作并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2016年,国开行向146个贫困县发放产业扶贫贷款264亿元,直接惠及3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7万人。

四是持续加大支持教育扶贫,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发挥助学贷款主力银行作用,做到应贷尽贷,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108亿元,其中2016年发放229亿元,占全国助学贷款发放的90%以上,覆盖了26个省份、2094个县、2711所高校,帮助898万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此外,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增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技能,在四川古蔺开展中职教育助学贷款试点,为家庭贫困的中职学生提供信用贷款,使“两后生”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

提升“造血”功能

《财经国家周刊》:一些地区的扶贫工作已经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收益,这正是开发性金融的要义所在。对此,你认为应如何将长远社会责任与开发性金融充分融合,更好地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

胡怀邦:国开行在各地的扶贫项目都得到了广泛肯定,未来会在帮助贫困地区选准发展方向、培育内生动力、建立长效脱贫机制上下功夫、出实招,实现稳定脱贫、持久脱贫。 胡怀邦到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漆窑村了解同村道路和安全饮水等生产生活情况。

具体上,我们一方面具备专家和行业优势,会通过为地方政府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扶贫融资规划,来帮助其选准发展方向,明确工作思路和方法。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并尊重市场规律。

另一方面,注重改变贫困地区人口的发展观念,帮助他们摆脱思想贫困、意识贫困,让他们意识到金融扶贫不是赠与,成败取决于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因此,要大力发展融智服务,增强贫困人口运用金融手段摆脱贫困的意识和能力。

并且,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培育可持续脱贫的机制。把政府信用与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结合起来,在贫困地区建立吸引社会资金持续进入、实现良性循环的市场、信用,弥补市场空白和制度缺损,变“输血”为“造血”。

《财经国家周刊》:2017年,国开行扶贫工作将有哪些重点?在各项具体任务上,预计达成哪些成果?

胡怀邦:2017年,国开行将继续坚持“四到”思路和方法,并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年计划发放精准扶贫贷款不低于4000亿元。

一是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今年,全国要完成约32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国开行除继续做好筹资和贷款工作外,还将加大对已搬迁群众和安置区的跟踪支持,为搬迁户就业有渠道、收入有提高、生活能融入提供全面金融服务。

二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以贫困村提升工程为重点,继续推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村组路、人畜饮水、农村生产用等基础设施改善,解决制约其生产、生活的瓶颈问题。

三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易地搬迁后的产业发展作为重点,构建形式多样的产业发展模式。完善“四台一会”模式,扩大扶贫转贷款业务试点,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

第8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坚持“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实施县城工业企业“退城进区”,即有利于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实施的原则,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的原则,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的原则,有利于产业集聚和布局优化的原则,有利于加快园区建设的原则。

二、范围与对象

1、根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县城范围内规划用途为非工业用地区块内的工业企业;

2、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适宜留在县城的工业企业;

3、为了做大做强主动提出搬迁申请的工业企业。

对上述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县发改委暂停批准改扩建项目,建设局暂停同意实施改扩建工程,国土局暂停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退城企业进区必须符合规划、产业准入及投资强度等相关要求,按市场化的原则自主选择进入县级载体、掘港镇工业集中区,微小企业可进入标准厂房或相应的工业集中区。

三、实施步骤与操作办法

1、县发改委会同建设局、国土局、掘港镇等单位,根据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和实际开发建设需要,提出退城进区企业建议名单和时间安排,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做好退城进区工作。

2、凡列入搬迁规划的企业,在制订搬迁改造方案,明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好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做好搬迁费用预算和确定搬迁时间表的基础上,向县“退城进区”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3、县“退城进区”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企业申请,组织有关部门对搬迁方案进行论证评估,并根据现行拆迁办法提出搬迁补偿及奖励具体方案,报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4、搬迁企业原址土地及房产设有抵押权的,必须依法解除抵押权,重新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县国有投资公司和县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筹集资金预先支付部分搬迁补偿(可作为新址土地出让款直接拔付到土地出让专用账户),供搬迁企业及时申领新址土地证,并及时解除原址土地证抵押权,上交原址土地证;县政府协调有关银行对企业发放与房产抵押额相应数额的贷款,由县国有投资公司和县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担保。在此同时,企业要解除原址房产证抵押权,上交企业房产证,接受房屋拆迁补偿。

5、为加快“退城进区”企业搬迁进度,在“退城进区”企业搬迁方案批准后,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整体联动,优化服务,确保企业退城进区顺利实施。

四、政策措施

(一)搬迁补偿政策

搬迁补偿按照《县城镇房屋拆迁实施办法》(政发[]19号)、《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价评估技术规范》(建设[]18号)等规定执行。

搬迁补偿原则上按评估价分期支付,新址主体工程开工时支付搬迁补偿额的50%,新址土建竣工时再支付搬迁补偿额的30%,余款在企业搬迁结束时一次性兑付。

微小企业退城拆迁时,先由县“退城进区”领导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按《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规范》(建设[]18号)中规定的区位补偿基价的50%计算区位补偿,其他补偿足额计算,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结束交钥匙时一次性兑付。

微小企业退城后是否进区重建,按以下标准确定:必须落实新的合法经营场所,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不变,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不解除,新址生产规模不小于搬迁前生产规模。由县“退城进区”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掘港镇等单位对企业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审查后,报县“退城进区”领导组确认。

对经确认搬迁进区的微小企业,再由县“退城进区”领导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的区位补偿基价的50%计算区位补偿,在企业新的合法经营场所确定并开始实施搬迁后兑现50%,余款在企业按规定期限搬迁结束交钥匙时一次性兑付。

凡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年租金的,以及企业改制时以资产弥补负资产应缴纳的各项职工保险、应支付的集资款等,尚未支付的,在支付补偿费用时一并结算。

(二)搬迁奖励政策

1、为鼓励重点企业加快搬迁速度、努力做大做强,对上年应税销售1000万元以上、新址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土地)、搬迁时间符合计划要求的企业,在拆迁补偿的基础上,按原址房屋区位补偿面积100元/平方米为奖励基数,应税销售或投资规模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金额分别提高20%,奖励总额不超过300元/平方米,奖励在企业搬迁结束时兑现50%,在企业新址项目竣工验收后兑现50%。

2、退城进区企业按批准的搬迁方案在签定拆迁补偿协议的同时,与县政府签定《退城进区目标责任书》,明确搬迁时间和奖励金额,搬迁时间原则上按企业原址固定资产额核定,最长不超过两年。企业搬迁延期的,比计划每推迟一个季度扣减奖励资金的10%,推迟三个季度以上的取消搬迁奖励。

(三)搬迁优惠政策

1、搬迁企业按规定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在土地、规费、设备贴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搬迁企业新址房产不超过搬迁前合法房产的面积,其房产证办理中的契税予以免缴。

3、企业搬迁拆建过程中免收工商变更登记费、税务变更登记费、房产综合管理服务费等有关行政性规费;迁建项目涉及的中介机构评估收费按规定评估费率相应档次最低标准的30%收取;资产抵押评估的有效期为三年,因转贷等融资需要,需再次进行评估登记的,只收登记费(鉴证费),不再收取评估费。

4、对企业“退城进区”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具体问题,超出上述优惠政策范围的,由领导组进行专题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财政分成政策

搬迁企业进入县级载体的,仍作为掘港镇所属企业,其财政收入以搬迁前一年为基数,增长部分按照《县政府关于调整县镇、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政发[]4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第9篇:银行搬迁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水电开发;征地移民;问题探讨;

中图分类号:TV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目前, 我国大型水电建设中的技术和资金问题得到较大改善, 但由于水电资源主要位于西南高山峡谷地区, 经济落后, 环境容量有限, 许多地方为少数民族集居地, 妥善安置好移民已成为制约水电加快开发的重要因素。面对水电建设中复杂的移民安置任务, 近年来, 我国的水电征地移民工作逐渐得到规范。2006 年国务院出台了471 号令, 近期又提出了“先移民、后建设”试点等新的思路。笔者就水电开发中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讨论。

2 水电开发中涉及到征地移民的几个关键问题

2.1“先移民、后建设”政策试点

今年初, 针对水电开发中出现的移民工作滞后工程建设的情况, 国家提出在个别项目中开展“先移民、后建设”试点。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政策和规定。

2. 1. 1 对“先移民、后建设”政策内涵的理解

方式一: 按照可研阶段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将施工枢纽区和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完成后,再开始主体工程建设。按这种方式, 需在开工前完成施工枢纽区和库区农村移民集中安置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的迁建或复建, 并完成安置任务。这种方式同现有建设程序相比需要在开工前至少增加2 ~ 3 年时间, 对水电建设周期加长较多。因为项目未核准, 实施风险较大, 但移民可以得到极为妥善的安置。

方式二: 按照可研阶段批准的移民安置实施规划, 将施工枢纽和围堰水位以下淹没和影响区的移民搬迁完成, 库区的其它移民在正式核准开工、项目截流后、下闸蓄水前完成搬迁安置。按这种方式, 可以比较好地结合现有建设程序和水电建设的特点, 先搬迁筹建期的移民, 对其进行妥善安置, 同时为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移民政策改革试点应在妥善安置移民的基础上有利于水电的加快开发。基于这种认识, 笔者认为方式二较为合适。

2. 1. 2 试点需突破的政策界限

( 1)国土、林地政策: 目前国土、林地的批准需在项目核准后才能获国家批复。如在核准前需实施枢纽区和围堰区移民搬迁工作, 则需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就该部分工作给予特批, 批准后, 也为项目筹建扫清了政策障碍。笔者建议征求国土、林业部门意见, 可否由项目核准部门提供前期筹建项目的统一批件, 作为特批的依据。

( 2)银行贷款: 按照现有程序, 在项目核准前银行不能向电站建设提供中长期贷款。笔者建议对政策进行调整, 同意银行提供贷款支持项目筹建及枢纽区和围堰区的移民搬迁工作。

2. 2 关于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

按照471号令的规定, 移民安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现有一些大型水电项目实施中出现了问题, 个别重大专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与质量不能满足电站建设移民搬迁的需要, 影响了移民搬迁安置的进度, 进而影响到电站的如期投产。

笔者建议对部分重要的基础设施, 如主要复建道路、水库等调整由主体设计院统一设计, 电站业主统一组织建设。但有两点需要注意: ( 1 )具体的范围需进一步研究。如县城或集镇的建设是否需调出来, 需进一步探讨。如由水电设计院与业主设计实施, 同地方需求如何结合。( 2) 地方各级政府对移民安置规划的实施仍总体负责。

2. 3 “三原原则”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

按照471号令, 移民安置补偿需按“三原原则“执行, 即: “被征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但在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中, 地方政府出于长远经济发展的考虑, 可能提出更高的标准与规划, 二者的差距有时十分大。笔者建议考虑同既有移民安置政策相统一,“三原原则”应得到坚持。如确需满足地方长远规划要求, 则超出部分资金由地方自行筹集。

2. 4 移民安置新方式的探讨

按照471号令, 对于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坚持以农业生产安置为主的方式。在实际实施过程中, 有的库区安置土地等资源匮乏, 建议结合国家新的土地流转等政策, 探索无土安置等新方式。

2. 5 坚持政策的连贯性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 我国水电开发进展迅速, 到2008年底, 全国水电装机已达1.7亿kW,居世界第一。一大批大型水电站建成投产, 移民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安置。为了保证已实施水电项目移民的稳定, 在新政策制定中, 建议认真研究政策的统一性与连贯性。

2. 6 进一步简化水电移民安置管理程序

目前水电建设移民安置管理程序太多, 受各方牵制太大, 建议在突出重要环节管理的同时, 进一步简化程序, 为水电加快开发创造条件。

2. 7 加快水库封库令的下达进程

按照新的征地移民管理条例, 水库封库令的下达有两个前提: 一是正常蓄水位审定, 二是施工枢纽布置审定。大型水电站的技术难度大, 在正常蓄水位确定后, 确定枢纽布置通常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在这一段时间内, 库区通常将出现大规模的抢建抢栽, 从而导致工程投资增加, 更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加了将来移民搬迁安置的难度, 并在移民中产生不平衡, 增加不稳定因素。为此, 建议在正常蓄水位确定后, 立即下达库区封库令。而对于施工枢纽区, 则另行下达。

2. 8 在水电规划和正常蓄水位确定中加大对水库淹没的关注

在水电规划方案的确定中, 建议将移民安置和淹没损失作为规划方案选择的重要因素。除必要的控制性调节水库外, 建议将减少淹没损失和移民数量作为重要因素确定梯级规划方案。在电站正常蓄水位确定过程中, 如涉及对城镇的淹没或影响, 建议放弃部分能量指标, 考虑适当降低水库水位, 以不影响或减少影响重要城镇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