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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学论文精选(九篇)

农村社会学论文

第1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公共服务仅依靠基层政府来供给,这体现了政府单一供给在特定条件下的现实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应运而生,将逐渐取代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并在满足村民多样化需求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显示出很强的优势。就多元供给模式而言,各主体间的关系成为优势能否发挥的关键因素。

(一)农村公共服务的单中心供给

公共服务自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基层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主体地位。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政府单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即政府是唯一的供给主体,负责农村范围内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在这种模式下,基层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是一种垄断关系,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主要表现为对生产的垄断、对销售的垄断以及一定程度上对价格的垄断,这是由相关行业和事务的特性导致的。例如,环境卫生、体育设施等行业的非盈利性将私人企业拒之门外,致使这些服务只能由政府提供。从长远利益出发,政府单一供给模式不仅不能适应公众需求的变化,而且导致供给效率低下。首先,村民的需求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村民自身文化素质的函数,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和村民精神世界的不断丰富,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内容、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农村,供给主体不重视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相关的服务设施不健全,难以满足村民对其量的需求。同时,农村的全面发展也催生出了许多新的公共服务内容,例如村组安全、生产互助等。在需求结构方面,村民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发展型需求,当温饱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之后,大家更希望能在农业信息、农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得到更多援助。其次,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垄断供给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发起挑战。造成供给低效率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公平优先是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计划内统一分配的主要原则,其二,政府的成本效益观念不强,其三,政府内部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腐败行为,第四,政府缺乏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线的支撑。总之,在村民需求与供给效率面前,基层政府这一唯一的供给主体已显得力不从心。

(二)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合作供给

实际上,必须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只有各种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力量都参与进来,才能满足村民不断丰富、变化的需求,才能提高供给效率。总体来说,多元主体协同供给就是打破原有的基层政府垄断供给的格局,改变供给主体单一、服务内容单一、生产方式单一、销售渠道单一、决策机制单一的局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发扬农村社会组织的公益精神,发挥农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身的积极作用,让政府、市场、社会在协同供给网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进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这种多主体的供给方式,符合多元治理的理念,即在社会信任和互助合作的基础上,通过营造社会网络和运营社会资本,使得政府与公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能实现良好的合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资本存量提升,最终促成善治的过程。市场经营主体的丰富以及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得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由政府垄断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成为可能,这种转变同时也体现为各供给主体间关系的转变,即从垄断关系转变为协同合作关系。协同合作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合作就是企业、社会贤达和地方政府官员为改善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在协同合作关系中,各主体相互信任、相互作用、相互协助、相互影响,各司其职。第一,基层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要承担起管理、规划、统筹、监督的职责,积极引导其他供给主体的参与。第二,企业凭借其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处于重要的主置。要大力开展服务生产创新工作,使社会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第三,农村社会组织有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等多种优势,负责提供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弥补其他主体供给的不足。第四,村委会要帮助村民将公共服务需求、意愿表达出来,做村民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人,实现公共服务的自我供给。目前,各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还处于断裂状态,这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长期以来政府对人力、财力、物力的控制,农村社会组织独立性不强、能力不足,企业的供给动力不足,村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观念不强等。为了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必须完善协同合作网络,重构多元主体间合作互助的关系。这需要依靠各种体制机制、规范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共意识和精神的加强。

二、社会学制度主义与制度构成要素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

社会学制度主义是新制度主义主要流派之一,是从社会学组织理论中发展出来的,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其主要特征是:倾向于比政治科学家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强调制度行为的方式是通过提供行为所必不可少的认知模板、范畴和模式,而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制度就不能解释世界和其他人的行为;采用某一制度,是因为它提高了组织或其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社会学制度主义在分析视角和关注对象方面倾向于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主张同人类行动者的意义框架有关的符号、认知、道德模式等因素都是制度,甚至认为文化本身也是制度。社会学制度主义从四个方面体现其对制度的一般性理解。第一,不明确区分制度与组织的不同,一部分学者认为组织构成了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需要从制度角度去认识组织。第二,文化包含在制度中,社会学制度主义定义了一个制度世界,在这个制度世界中,文化是其构成要素,制度通过提供道德性或认知性模板阐释外在和人们的内在认知,进而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文化和制度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标题下成了同义词。第三,社会学制度主义关注行为者个体受制度的影响程度,只有将人类个体置于社会角色中,且让规范、认知、符号等因素产生作用和影响,社会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第四,肯定了制度化过程在制度创设和演进方面的作用,制度化过程体现为人们按照规定办事以及对违规成员所作出的处罚,这有利于制度本身的建立和维护。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JamesG.March和JohanP.Olsen(1989)在其《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中认为,制度即规则。规则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是惯例(routines)、程序、角色、规划(strategies)、组织形式以及政治活动建构的技术等,也可以是信仰、范式、符号、文化以及相关的知识等。此外,他们强调在充满文化性、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的具体背景下,人们努力行动以实现其预期效果。人们的行动受到与义务相联系的适当性逻辑的牵引,遵从一定的规范和程序。Powell和DiMaggio(1983)则强调了强制、规范与模仿的作用。强制因素包括政治要求以及政府强迫,它们对组织进行规制、监视和官僚控制;规范因素源于专业与高等教育社会化功能的强大影响;模仿则源于很多行动者往往通过模仿同辈来应对不确定性的倾向。

(二)制度的构成要素

W.RichardScot(t1981)在《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从三个视角来理解制度的含义。第一,将制度具体化为制约、控制、限定或禁止行为人行为的规则和规定,其约束力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具体可表现为与行为相关的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第二,因为制度具有适当性和其合理性,行为人会自觉地接受它,并愿意服从于符号体系或价值体系的约束。第三,不同行为人之间会产生一种共同信念,且同时表达出对制度的理解与认同,那些被广泛认知和认可的文化因素将推动制度去发挥作用。基于对以上三个视角的理解,斯科特将制度界定为一种持久、有序的社会结构,它是符号要素、活动和物质的统一体,具体则包括了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基于对制度的界定和运作过程的分析,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构成的基础要素有三,即制度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以及文化—认知性要素。根据三种要素的性质、特点和条件的不同,可将其归为制度表层、中层和深层三个层级,各层级间制度构建的难易程度以及稳定性成递增趋势。规制性要素在制度中的表现形式易于建立、规划和更改,可在短时间内形成并产生一定的效果,处在表层位置;规范性要素需要对行为人的社会角色和责任进行界定,使之行为符合社会需求和合理性原则,这是制度的中间层;文化—认知要素作为社会历史的沉淀物,通过共同的信念、理解获得广泛认可,则位于制度的最深层次。要注意的是,根据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进行制度构建时,必须同时建立这些要素,使得它们之间相互促进、相互辅助。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要素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间平等合作关系的过程伴随着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体表现为强制性规章制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对平等合作关系的强烈认同感这三个因素的共存与共同作用。只有明确界定各个要素的基本内容、作用条件和方式,以及它们各自在重构多元主体间互动关系中的功能,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得各基本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并相互辅助。各要素通过引导和制约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的行为,使多元主体在制度体系的约束下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制性要素

规制性要素主要包括国家制定的各项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强制性规定和标准等。通过明令禁止供给主体的某些行为、激励某些行为或者是给予某些行为以引导和便利等方式,使其思想和行动等向着稳定的、有序的方向发展,减少由于供给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给供给主体自身以及社会所带来的利益损失。与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相比较,规制性要素具有强制性大、易于建立、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这一过程中,强制性要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主要是因为各主体参与合作的自主能力和积极性不强。规制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主流意识形态、国家规章制度、农村公共服务协同供给体制和具体的合作供给政策和标准等。为了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国家制定了《教育法》《卫生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有关促进多元合作的政策有:对市场主体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政策,对企业和农村社会组织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因素由统筹到细化、由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广泛地规定着协同供给的发展方向、政策的实施、各供给主体的行为、资源的优化配置等,为构建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主体间关系提供了强制性保障。

(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要素体现为价值观以及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等。这些规范性要素通过合理的证明而形成,将适当的社会责任根植入多元供给主体的意念中,使其自觉地遵从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参与供给,违背这些要素的主体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就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合作关系而言,其规范性要素主要表现为机制的规范,例如,协调机制、表达机制、监督机制、决策机制等方面的规范。这些规范性要素要发挥以下功能:第一,规范合作秩序,即对多元主体的供给行为进行规范,使得供给主体并不是简单的生产和给予,而是全力地为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服务。以各主体的分工合作和相互间良好关系为宗旨,规范稳定的合作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多元主体各自承担起责任,进行平等、自由的参与和协商。第二,规范性要素要注重合作互动关系所带来的效益。通过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财政收支公开程度、减少行政开销、降低供给政策执行的复杂程度等来促使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得以提高。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文化—认知性要素

文化—认知性要素包括共同的信念和认知、符号系统、道德模板和意义框架,具体表现为信念、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它通过聚合积极文化和消极文化(如合作互利观和自利观)形成一种组织文化来影响行动者的偏好和对自我的价值认同,进而影响组织活动。而处于这种组织文化中的行动者,根据对符号系统、意义系统等形成的理解和信念而开展活动,其行为已经被制度化。JohnGray(1998)形象地指出:“社会制度是由人们信念构成的。一张纸头能够充当货币是因为大家相信它就是货币,否则它啥都不是。”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合作关系方面,文化—认知性要素主要体现为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多元主体对合作关系的认同感、农民的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以及农民自主服务、自主供给、自主管理、自主组织、自我教育的观念等。增强文化—认知要素的有效作用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供给主体规模。因为随着人数增加,文化的影响机制越来越具有局限性,供给主体更倾向于破坏合作互动的关系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农村社会变革。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定时间积淀,但如果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社会变革的速度,其规范作用就会因为弱适应性而骤减。三是公共服务信息的传播。信念认知的形成依赖于信息的传播速度,促进信息流通有助于供给主体形成对合作关系的认知。总之,变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开展协同合作,归根结底依赖文化和意义世界的变革。

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困境

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有赖于多元主体合作关系的重构,但事实上,各主体协同关系重构的过程已经陷入了一定的制度困境,这种困境是由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多元主体间难以平衡的利益关系和多元主体认知滞后导致的。

(一)制度困境一: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这即是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单一主体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种路径的选择会产生像物理惯性一样的特性,这一特性表现为一种路径依赖。在政府单一供给情况下,公共权力主要依靠暴力或对稀缺性的权利资源的垄断性占有所获取,而不是公共选择的结果。政府通过强制权力提供公共服务,供给类型和数量都完全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指令,而真正需要这些服务的农民群众却只能被动地接受,长此以往,将导致公共服务类型和生产的单一化,难以实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如果路径依赖持续下去,不仅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会增加,而且政府的行政控制力会把其他潜在的供给主体拒之门外。在狭小的发展空间中,企业、农村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是不会与政府形成协同合作关系的,公共服务的供给陷入了巨大的制度困境。

(二)制度困境二:多元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

根据“经济人”假设对人性以及人的行为的分析,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会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分析而作出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不同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不同,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很难找到使得它们都积极参与的动力因素,这就导致了合作关系难以重构的制度困境。首先,有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经济发展才是政绩,为了追逐GDP指标的提升和个人仕途的顺利,他们常常以牺牲村民的实际需要为代价,不断增加那些能够满足政绩和利益需要的公共服务的供给。由于考核指标向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倾斜,那些真正能够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有时会被看作是无用的。某些情况下,正是由于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动使得基层政府的供给动力是不足的。其次,企业生产的高效率决定了它在农村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供给主体地位。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他们倾向于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公共服务而使自身收益最大化,因为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导致的生产成本较高,同时政府购买成为企业参与的主要形式,这有时会导致企业自身收益比生产其他产品要低。再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最终享受者,村民的利益需求是复杂多样的,是根据不同经济环境、不同地域条件所变化的。但无论怎样,他们始终希望享受到水平高、质量好、成本低的公共服务。但当前农村村民的需求表达机制还不健全,缺乏用于收集农民的公共服务的需求、满意程度、基本评价等信息的制度、民意收集制度、听证制度等。这充分表明公共服务供给所面临的制度困境。

(三)制度困境三:多元主体认知的滞后

农村现阶段邻里关系疏远,人际间情感淡化,难以形成村民之间、村民与供给主体间的信任网络,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对农村的认知普遍呈现滞后、不足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其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供给的认知滞后,认为供给等同于生产;村民对自身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认知的滞后;各供给主体对村庄的现状和发展的认知滞后;各供给主体对协同供给的重要性的认知滞后。这必然会制约农村的发展,影响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进程。导致认知缺失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大家普遍认同公共服务就是要政府负责的这一观点,在现实政治参与中,服从性、接受性、被动性因素占很大比重。第二,人员流动弱化了对村庄的认同和认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以及村户院落的逐渐消失,村庄变得越来越陌生,村民与村庄的利益关联度日益降低,从而降低了村民对村庄的关注和认同。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农村社会组织很少对农村的发展现状以及前景作细致的观察和调查,对村民真正的需求缺乏准确的认知。第三,合作思维缺乏。多元供给主体倾向于只考虑现实的、眼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通过协同合作而带来的潜在的、长远的、广泛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与中国人的行动思维定式有很大关系。供给主体的认知缺失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困境。

五、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改进

为了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效果,满足村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供给的有效性和高水平目标,必须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协同配合。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控制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能力低下和意识薄弱的现实困境下,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从法规制度的健全、行为机制的规范、社会资本的积累方面入手对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进行制度构建,引导各供给主体为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开展而努力。

(一)健全法规制度

法律以及各种强制性制度完善与否,对供给主体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健全供给参与制度。破除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主要障碍,丰富参与形式与内容。各主体不仅要做到协助行政机关进行供给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而且要对供给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查。其次,健全利益共容制度。奥尔森认为,个人或组织获得社会所有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而且同时会因总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该个人或组织便拥有一种共容利益,它给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诱使或迫使他们关心全社会产出的长期稳定增长。也就是说可以建立一种制度,使得在合作供给过程中,各主体为了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会选择合作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例如,政府为了避免矛盾冲突而保护村民权利,企业为了扩大市场而参与供给,任何一方的不合作将受到共容利益的减少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惩罚。再次,健全政策激励制度。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采取减少税收和基础费用的政策来降低经营成本,进而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在慈善捐助项目中,允许一些社会组织及企业借机宣传、扩大知名度。为保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政府可以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采取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担保政策。

(二)规范运行机制

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互动合作关系,需要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的支撑。首先,规范合作机制。若缺乏一种有效的协商合作机制及便于多个组织参与协商、决策与行动执行的策略体系,那么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将变得复杂而艰难。因此,必须在政府推动下,探求有利于基层政府、企业、农村社会组织以及村委会和农民自身协商互动的平台,建立他们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这一合作机制中,各供给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细化、明确,他们进行平等的学习和交流,共同协商、讨论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其次,规范效率机制。基层政府必须做到克服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并建立成本效益观念,企业要从村民实际需求出发进行供给同时降低排他技术成本,村委会和村民要充分考虑成本负担能力,积极表达需求意愿,农村社会组织需要克服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运作困难、人员调配滞后等自身局限性,最终形成一种高效运作的供给机制。

(三)积累社会资本

第2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创新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引领

思想理论是基础,是保证。而创新是探求新知、推动发展、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建设新农村的实践提出许多新的问题,要求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和宣传,使之为人们所掌握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社会实践实现新的历史性飞跃。为此,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领导科学等基础知识,引导广大干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二是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研究,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探索,举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研讨活动,全面解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基本要求,认真回答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思想环境。三是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抓好农村党员干部冬训、基层党员干部轮训等经常性理论普及工作。四是创新理论宣传的载体、形式和机制,改变传统的理论宣传工作做报告、搞辅导等老套套,把宣讲者与群众摆在平等的位置,面对面、心连心。通过组织新农村教育宣讲团、典型事迹报告团、科技文化“三下乡”等集中宣讲活动,把中央和地方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村的干部群众讲清楚、讲明白,使广大农村的干部群众深刻认识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思路和措施,激励和引导他们满腔热情地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去。五是增强理论教育的针对性,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大力组织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向农民传授科学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创业致富的本领。

创新社会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今后很长时期内都是全党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战略重点。宣传工作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阔视野、拓展内容、拓展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引导功能,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造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旋律。一方面,深入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观念、新探索,深入宣传社会各方面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决策、新举措,深入宣传农民群众投入新农村建设的新实践、新经验,深入发掘、总结、宣传各地建设新农村的新成就、新典型,及时发现新农村建设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树立在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与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富有时代气息的时代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追赶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另一方面,加强舆论监督,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伟大实践,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维护农民利益的舆论力量和社会力量,保证中央和地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创新思想建设,加强精神激励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的素质不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因此,应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一目标,适应新形势,研究新课题,探索新方法,通过家庭、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广大农村进行道德教育,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全体农民群众的头脑之中。密切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不断调整工作重点,及时发现农民群众暴露出的思想苗头和不良倾向,从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增加为群众所关心、所欢迎的思想教育内容,为群众解疑释惑,激发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改变过去单一的“舆论灌输”,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法纪意识、文化科技、生产技能等面向广大农村群众的教育培训和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与为干部群众办好事、实事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农村发展、农民富裕的思想文化环境。创新创建工作思路,创新文明教育载体,丰富创建工作内容,加强对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制观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培养、教育,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增强健康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反对迷信愚昧,革除等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各种创建活动,在广大农村形成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文明礼貌的社会环境、村容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农村的文明风尚。开展“弘扬农村文明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文明户、科技示范户、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等文明典型评选,大力培育新型农民。

创新文化建设,加强文化熏陶

第3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 云南农村; 变迁发展; 主体性

长期以来, 中国农村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华北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这些地区历史上就是中国农业发展的核心区, 经济文化发达, 因而在这些地区开展农村研究有相当便利的条件, 一方面研究者可以获取非常丰富的各类文献资料, 另外由于这些地区农村社会发育相当成熟, 这也为研究者提供了繁多的研究素材。关于这些地区的农村研究有相当多的研究成果, 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分析研究到具体的农村政权、农村市场、农村组织、婚姻家庭、农村教育的调查研究等等, 较为全面而深入地反映了这些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变迁和发展的状况。然而, 对于一个边远民族省份来说, 在云南开展农村研究我们要面临与上述地区, 甚至广大内地农村极不相同的情况。由于云南农村的自然生态、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状况, 以及农村组织发育程度与内地农村存在极大差异, 在云南开展农村研究要面临更多的困难, 传统中国农村研究只能为云南农村研究提供有限度的经验, 因此总结和反思云南农村研究的经验对于加深云南农村变迁和发展的认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上世纪30 年代以来云南的农村研究作一个系统的回顾, 并在此基础上着重对涉及云南乡村研究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式以及研究方法等核心问题展开讨论。

云南自然生态复杂, 地理位置偏远, 民族众多, 历史上长期与中国内陆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 相比较其他内陆省份, 社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鸦片战争后, 清政府闭关锁国的政策被打破, 西方势力开始渗入中国,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 外部势力也逐渐渗入云南, 比较中国沿海省份, 虽然这些外部影响仍十分有限, 云南也开始缓慢融入整个中国社会经济变迁的进程中。事实上,云南的农村研究历史和中国现代史密切相关。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历史, 我们可以大致划分为3 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上世纪30 年代到新中国成立前; 第二阶段从上世纪50年代左右到80 年代初; 第三阶段从上世纪80 年代至今。

一、中国农村研究的云南经验

最早关于云南农村的系统研究起始于上世纪30 年代。20 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矛盾丛生, 农村与农民问题日益严重, 这引起了当时的知识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 试图寻找治病的良方, 由此在三四十年代形成了本世纪中国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的第一次高潮。这一时期关于中国农村研究的主要有两大学派: 以梁漱溟、晏阳初为代表的“ 乡村建设”学派和以费孝通为代表的学院派[1]。除了学者、民间开展的农村研究活动外, 这一时期国民政府也开展了一系列的农村调查。1933 年, 农村复兴委员会成立, 它附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 任务是为行政院制定农村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复兴委员会先后对浙江、江苏、陕西、河南、广西、云南等地进行了专题调查。1934 年编辑成书的《云南省农村调查》就是这一时期的调查研究成果, 调查选取了滇中、滇东和滇南的昆明、禄丰、玉溪、马龙、开远6 个市县的26 个村子、642 户村民进行了挨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这些农村地区的土地分配、农村副业、农村借贷、田赋、农村捐税、农村教育及政治情况。虽然调查只是限于当时云南局部地区的农村, 调查内容也过多偏重于农村经济情况,但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定期对农村经济情况进行记载, 而且是第一次关于云南农村的系统调查研究, 现代方法首次运用于对云南农村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研究。

抗战爆发后, 国内形势急剧变化, 各大学研究机构纷纷内迁, 云南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 汇聚了当时国内许多优秀的研究学者。1938 年费孝通回国, 在云南大学社会学系任教, 并组织一批志同道合的青年学者成立了“ 魁阁”工作站, 他们在周边地区开展大量实地调查研究, 合作完成了《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洱村小农经济》《、昆厂劳工》《、祖荫之下》《、芒市边民的摆》《、呈贡基层权力结构》等一批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基本文献, 其中《禄村农田》《、易村手工业》《、玉村农业和商业》汇集成《云南三村》一书。在书中, 费孝通选择了3种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进行比较研究。禄村代表了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村社区, 易村代表了手工业发达的农村社区, 玉村代表了深受邻近商业中心镇影响的农村社区。费孝通和他的学生通过细致的实地调查, 展现和概括出不同社区的类型特征, 并基于不同类型社区的比较研究,加深对农村经济制度等普遍性问题的理论认识[2](P19)。这一时期费孝通关于云南农村的研究可以说是他早期农村研究的延续。1936 年, 费孝通在家乡江苏吴江开弦弓村调查完成研究论文《江村经济》, 描述了中国江南一个农村村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以及这个村落在面对现代工业和世界市场的冲击下所发生的社会和文化变迁。

在《云南三村》中, 费孝通正是通过选择3 种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来和江村加以比较, 他最终的研究目的在于认识中国农村社会和农民问题。事实上, 由于特殊的社会形势及费孝通等学者、机构特定的研究目的, 这一时期关于云南农村的研究对于我们认识当时云南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有很大局限。在《云南省农村调查》中, 调查者所选取的几个农村地区都是属于当时在云南经济较为发达且汉族人口集中的地区。而在《云南三村》中, 费孝通所选的3 种类型的农村社区看起来也更像是典型的中国内地农村, 并不能代表生态社会文化极为多样的云南农村。然而, 应该看到这一时期云南农村研究的价值在于其中所运用的日渐成熟的理论方法, 特别是费孝通本人的社区研究思想方法的成形, 这些方法至今仍适用于我们开展云南农村研究。另外, 即便有曲折, 云南农村的发展也是一直缓慢融入于中国社会发展变迁的进程中, 这一时期所做的云南农村的研究, 也正反映出云南农村发展与中国农村发展所具有的共通性。

二、民族研究与云南农村研究

如果说第一阶段云南农村研究的特征在于显示云南农村社会经济与中国农村普遍的共通性, 那么第二阶段的云南农村研究则显示出云南农村社会的独特性。新中国成立后, 新的社会政治形势再次影响了云南农村研究的路径。一时期,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伴随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土地革命的开展,关于农村生产关系的研究成为农村研究的主要内容。20世纪50 年代初社会学被取消, 社会学、人类学和经济学等学科在30 年代开创的中国农村研究经验也让位于关于农村生产关系的讨论。在云南, 1956~1964 年间, 为了开展民族识别工作, 配合民主改革, 进行了深入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民族语言大调查。调查的广度和深度, 都是空前的, 相当部分的研究内容也包括了云南农村研究。针对云南民族社会性质研究, 形成关于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报告, 这些调查资料不但涉及各民族的文化、宗教及生活习俗, 还包括了对各民族村寨社会经济情况的调查。云南民族众多, 少数民族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3, 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生活居住在偏远的村寨, 因此认识和研究云南农村现实绝不能忽略对广大的少数民族村落地区的关注。历史上, 由于统治阶层的民族压迫政策, 汉族知识精英的民族歧视, 很少有关于云南广大民族村落地区的文献资料记载。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党和政府民族平等政策的落实,这些详实的资料首次为我们全面认识云南广大的农村民族地区提供了可能。

总结起来,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 这一时期, 云南农村的研究基本从属在民族研究的范畴下, 而这时期关于云南民族研究受经典理论模式所支配: 云南民族历史被纳入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交替演进的5 种生产方式的模式中。相应地, 少数民族聚居的云南农村大多被视作处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 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更多体现为原始的、从属的性质, 云南农村发展的多元性趋向在一定程度上被单一的线性发展模式取代了, 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的发展与其历史传统被隔离开来。然而, 应当看到这一时期关于云南民族社会性质的讨论加深了我们对云南农村社会复杂性、特殊性的认识, 而若干的关于云南民族村寨社会经济的详尽的调查资料也成为下一阶段开展云南农村研究的重要基础。[论文网 LunWenData.Com]

三、云南农村发展与云南农村研究

事实上, 云南农村研究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回答云南农村如何发展的问题, 而前两个阶段的研究其目的都受限于各自所处的特殊的历史时期。第一阶段的云南农村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服务于中国农村发展背景下的云南农村考察, 而第二阶段可以被称为服务于民族政策背景下的云南农村民族地区调查。从另一个方面, 我们也可以说这两个阶段的研究更多地是为未来云南农村研究提供经验资料、方法, 及作相应的理论准备。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后, 在新的政治形势下, 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强调,国内学术研究重点也从“ 生产关系”转向“ 生产力”的发展, 相应的农村经济发展及区域性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

这一时期在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大背景下, 随着高等院校和相关科研机构学科的恢复与重建, 越来越多的研究力量投入到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中, 云南农村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早期的研究主要围绕农村家庭经济、商品经济发展、产业结构改革来展开。进入90 年代后, 更多的研究开始关注农村发展的具体问题, 如: 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市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增收等等, 不但只是涉及这系列经济问题, 相关的影响农村发展的贫困问题、环境生态、基层政权、民族文化、农村教育、妇女儿童发展、健康等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不同的学科从各自的角度来关注研究农村问题, 农村研究的范围日益扩大。

但是, 应该注意到, 虽然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不少, 但仍然存在相当多的不足。首先, 在理论方法上。相当一部分研究属于政策性研究, 流于过多空泛的讨论, 缺乏相应的理论及经验支持。还有一部分研究只是对经验资料的简单整理、加工, 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事实上, 在前面讨论到的两个研究阶段中, 已经展现出相当成熟的研究方法和基础理论, 特别是以费孝通为主要代表的相关学者的社区研究思想方法已经相当成形。而在五六十年代开展的民族调查中,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 相关的调查研究也非常严谨、严密。20 世纪60 年代中后期, 文革打断了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正常路径, 这些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宝贵方法经验也被遗忘了。改革开放后, 社会科学事业开始重建发展, 但在经过10 多年的停滞期后, 不可避免地在知识方法的延续上出现了断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面对日益增多的新问题, 在传统经验中断、缺乏相关知识积累的情况下, 相当多的研究只能成为满足短期形势需要的产物。因此, 对于云南农村研究来说急需加强对理论方法的重视, 加强相应的学科规范。在这一过程中, 不单要关注国外、国内其他地区的相关研究经验, 也十分需要借鉴以往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相关经验。

其次, 在学科建设与合作上。作为特定的研究领域,农村研究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改革初期, 以“ 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学术研究过多地偏重于关注经济因素。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研究占据农村研究的大半, 经济学在农村研究中基本占据了主导地位。另一方面, 其他一些相关学科如民族学、历史学、政治学、环境地理学等, 过于恪守其传统的研究领域, 没有积极地加入到云南农村发展的讨论中来。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 政府和相关学者越来越认识到在发展中只侧重强调经济的作用是片面的, 特别是在像云南农村这样有特殊文化生态的地区, 相关的发展问题如贫困问题不只受到经济因素影响, 其他相关的非经济因素如文化、环境因素也应该受到重视。新的发展观的确立, 使人们更加全面、系统地认识云南农村发展, 不同的学科也开始更多加入到对于云南农村发展的讨论中来: 如人类学、民族学关于民族文化与农村发展的讨论; 社会学关于农村组织与农村发展的讨论; 环境学关于自然生态与农村发展的讨论; 等等。新的发展观也使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云南农村发展的路径。云南农村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其文化、生态的多元性。因此, 云南农村发展的路径选择也应该是多元的, 单一的某一学科理论无法解答云南农村如何发展的问题, 云南的农村研究非常需要不同学科的相互交流与合作, 这将有助于扩展和提升我们对云南农村的认知水平和能力。

四、总结

从上世纪30 年代开始, 对云南农村的认识是伴随着对中国农村的认识展开的, 这个时期, 云南的农村发展似乎是整个中国农村发展的一个注角。而在五六十年代, 关于云南农村民族地区的调查工作是新中国民族政策、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 对于云南农村的主体性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作为特定的研究领域, 有必要明确云南农村研究关注的是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云南农村研究的目的在于解答云南农村如何发展的问题。因此, 关于云南农村的历史经验回顾应该在这样的主体框架内展开。事实上, 云南农村研究目的的主体性是在其历史发展中一步步被确立强化的, 因此, 这也可以说是云南农村研究的历史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明确了云南农村研究的主体性, 我们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理论、方法经验的梳理就会清晰得多。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在于其多元性, 因而应该重视以往云南农村研究中丰富有益的经验。早期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工业的研究, 中期对民族村落地区生产关系的讨论, 以及近年来对农村经济结构、人口、民族文化的关注, 形成了关于云南农村研究的丰富经验, 有助于我们从不同的角度、侧面来认识云南农村的发展问题, 其中发展成形、成熟的理论、科学研究方法也为我们系统、整体认识云南农村发展提供了可能。事实上, 从云南农村研究的总体历史来看,云南农村与中国农村研究所具有的共通性与差异性总是并存的, 一方面, 我们不能无视云南农村或者缓慢曲折或者迅猛直接融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的进程。另一方面, 同样不能忽略云南农村发展独特的一面, 它所具有的复杂多样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经济形态。就云南农村研究来说, 强调主体性的另一层意义在于应该认识到云南农村发展所面临的特殊、复杂的背景、形势, 单一的理论模式和方法经验无力解答云南农村发展的问题。因此,云南农村研究者应该认识到云南农村发展与中国发展的共通与特殊性, 在主体思考的前提下, 积极、主动地寻求、建立系统、有效、适应的理论方法, 来解答云南农村发展中的种种问题。

反思云南农村研究经验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 启示新时期云南农村研究者的学术理念与志向。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讨论越来越热烈, 改革初期制定的沿海沿边发展的国家战略可以说是这一理论实践的发端。然而, 沿边开放的收益远远无法同沿海开放相比较,边疆仍是意味着偏远与落后, 事实上, 这也大体反映了云南整个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就宏观背景来看, 应该说改革开放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20 年极大地推动了云南经济的发展, 以云南省两大产业为例: 烟草和旅游都同国家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密切相关。但另一方面, 云南经济仍然在被中国东部乃至邻近发达地区进一步拉大差距。

就云南省内部来看, 区域发展的不平衡, 城乡差距的扩大更为突出。作为一个边远落后省份发展最薄弱的地区, 云南农村如何应对这一系列的挑战? 同样, 半个多世纪以来, 生活在云南农村的少数民族同胞经历了巨大的历史社会变迁, 旧时代与国家、地方政府若即若离的关系被打破了, 他们生活越来越直接地受到国家、地方政治经济力量的冲击、影响, 如何应对或适应这一系列的外来影响, 是在边缘化中封闭自己, 还是积极适应变化, 这也是云南农村特别是少数民族农村地区所要面临的巨大挑战。

上世纪30 年代, 在国家民族命运濒临危亡的时代, 一批优秀学者怀着自信与热情积极寻找中国农村发展的道路。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学者为我们树立了表率,费孝通本人1938 年从英国来到昆明, 不到半个月时间就深入到云南边远农村长期蹲点调查。在研究中所体现的对国家命运、农村百姓生计的关切, 不计回报的无私投入让人感动。五六十年代的一大批学者怀着对新中国建设的一片热忱, 不辞辛劳地深入到云南最偏远的民族村寨地区开展调查工作, 他们的奉献精神同样让人动容。作为今天研究云南农村发展的云南学者, 在强调云南农村研究主体性的同时, 也需要前辈的自信与热情。因此, 回顾和反思云南农村研究的意义不单在于强调传统研究所提供的理论方法经验, 也同样在于强调传统研究中可贵的学术理念与志向。[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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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理论基础;战略原则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这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农村社区庞大系统建设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相对于较为成熟的国外研究来说,在国内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其研究成果主要分散在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与公益性文化建设两个方面。但由于各国在社会制度、经济水平和文化传统以及国际环境上的明显差别,我国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应在借鉴其成功经验的同时,依据自身特点,探索出一套符合自身国情、尊重本国文化发展规律的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模式。为此,明确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社会价值、理论基础及战略原则对于我国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社会价值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农民的致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都离不开文化的哺育和支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事关我国广大农民的文化权益和需求,因此,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具体说来,其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传统,凝聚和提升民族精神的内在需求。公益性文化的精粹必然包含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伟大的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如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凝聚和提升民族精神,直接关系到国家生存发展的根基,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发端于农耕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文化之根在农村”,其本根就是农业文化。农村传统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民间工艺、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地方戏曲、神话传说、史诗民谣、传统建筑等数不胜数,它们经过历史的沉淀,已经扎根于农村的广阔土地,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精神血脉和延续基因。中国最深厚最古老的文化在农村,文化建设的根砥也在农村。“乡土社区文化”乃是“中国现代社区文化建设之根”。如何挖掘、整理、利用和创新农村传统文化资源,赋予农村传统文化以时代特征和崭新面貌,促进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实现农村文化时代性与民族性的统一,笔者认为,以农村社区为合理切入点,以公益性文化建设为具体内容,让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工程扎实推进,是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二)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引导宣传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要求。我国当前主流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它通过自身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对整个社会与文化起到一种引导和教育作用,并对保持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其基本内容包括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公益性文化在宣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引领主旋律文化、凸显核心价值观念方面的作用是其他文化形式无可替代的。在我国,公益性文化建设是突显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的重要内容,无论是作为党的重要喉舌的报纸刊物,还是为公众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从事优秀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都是以其特有的方式代表和宣传着我国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农村是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重要舆论阵地,相对于政府的号召、组织的说教灌输来说,在农村社区通过通俗易懂的文化产品和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的舆论引导作用更具广泛性和日常性。因此,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无疑是宣传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建设文明农村、打造和谐农村的动力需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化科学素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公益性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可以提升人们的审美水平、道德与文化素养,而且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与社会风气、规范生产秩序与社会行为,特别是在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起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独特作用。同时,我们要注重发挥公益性文化软实力在农村社区的作用,使公益性文化建设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支撑,使村民在思想观念、人文素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劳动形式、人际关系等方面得到整体改善或提升,既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又能有效协调农村社会关系,推动农村社区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新农村建设,必然需要其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四)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实现农民人文素养的追求目标。公民虽然职业、地位、身份和收入各不相同,但都有平等地无偿或少量有偿地享有知识,获取审美、文化,享受健康娱乐的基本文化权利。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它可以从一个侧面起到调节社会分配并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物质层面上的差别容易引起关注,精神文化层面的差别却容易被忽略。特别是在我国,城乡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中心化,农村农民的文化权益则边缘化,而且长期以来处于弱势地位。深入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深度聚焦农村社区,深切关注社区农民自身,深情倾注人文关怀,实施以人为本的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刻不容缓。

(五)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村文化力的迫切需求。综合国力的 竞争,根本上是经济实力的竞争,但实质上是文化力的竞争。文化力是指一个国家文化发展和文化积累所形成的现实力量,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所产生的作用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公益性文化无论在精神还是在物质方面,都包含着巨大的文化作用力。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可忽视其公益性文化的强大作用力:其一,经济发展的规律是,任何经济发展都是从理论突破开始的,知识经济的产生必须以知识、科技、文化为主要内容作先导。其二,文化从层面上看,包括技术层面、制度层面、观念层面。在技术层面,新的技术在理论上有了飞跃,才有可能引发生产的进步和革新;在制度层面,经济建设离不开社会制度和社会环境,先进的社会制度、先进的生产关系和优良的发展环境能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保障;在观念层面,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只有通过文化建设,才能激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人的因素——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从社区公益性文化人手,只有不断提升农村文化力,才能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内在驱动力。

(六)加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政治民主进程的内化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作为农村社会的新形态,已经成为社会矛盾酝酿、扩散和集中的敏感地带。农村的稳定和良性发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和政权的稳定。农村社区稳定需要依靠硬性的综合治理,也需要软性的文化建设。能否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文化建设的公益价值,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民对改革开放政策的认同感和对执政党的认可度,也必然影响着农民对政治民主的热情与参与度。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一方面可以通过文化的教化和观念的引导,在实现农民文化权益、提升农民文化素质的同时,也使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深入民心、内化人心;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可以折射出文化民生意识。因此,坚持民生理念,切实解决好农民在文化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农村政治民主进程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历史有延续性,文化有不可割裂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我党的几代领导集体核心,历来都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注重从文化层面来探讨和解决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等不同时期的问题,其文化发展的历程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结果。其中,关于文化建设的一些重要观点和理论,为我国当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化理论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思想。他们对文化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做的科学阐述,为我们今天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同时,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又提出了“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发展不平衡关系”,指出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生产,它们所产生的价值也不同。这说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肯定精神生产同物质生产的作用同等重要,“作家”、“诗人”、“画家”都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阶层”,他们进行艺术劳动的目的是创造在思想上、艺术上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精神产品。这些论述对我们今天进行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公益性文化建设作为独特的文化艺术生产过程,它可以充分挖掘人们内心所固有的超越物质非功利性的一面,引导人们对真善美的深层追求。在某种意义上说,公益性文化给民众提供的是这样一种远离功利、回归精神的环境,也是对人们审美情趣的一种培养和熏陶,这正是我们今天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所承担的责任和具有的功能。

(二)中共几代领导集体的文化发展理论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几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等不同时期的文化建设指针,也为我国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与指导。

1.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端,毛泽东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认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毛泽东系统阐述了新民主主义文化理论,将新民主主义文化概括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文化,鲜明突出了革命年代中国先进文化的主要内涵。在对待古今中外文化的关系上提倡“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思想,指出文化发展“应当以中国人民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并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的方针,为我国当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2.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思想和毛泽东提出的先进文化理论,明确提出:“我们要继续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文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首先为工农兵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针。”邓小平强调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强调文化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构成条件;明确指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强调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四有”新人培养的重要性,“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指出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抓好“四有”新人的培养和塑造。这为我国当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3.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上,提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创新思想,特别是把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为“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提出“先进文化”的概念,为新世纪文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理论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文化创新的重要思想,“同时必须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的要求,结合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积极进行文化创新”。江泽民在党的历史上首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纲领,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纲领、任务、方针、政策等一系列的重大问题,为我国当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4.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他们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全局出发,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等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强调了“四位一体”的整体建设思想,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确立了应有的战略地位与战略选择。就文化建设而言,要“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论述反映了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对我国当前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作用。

三、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战略原则

马克思主义及党的几代领导人关于文化建设的理论既是一脉相承的,又是与时俱进的,共同汇成了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重要理论源泉,离开了它,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必须吸纳马列主义的相关优秀成果,与时俱进,制定并践行科学的战略原则,才能实现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主体多元原则。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非功利性使其无法单纯依靠自营而发展,更不可能将其完全依靠市场,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而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大力扶持。这就决定了在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过程中,基层政府在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是至关重要、不可代替的;同时,整个社会的重视和关注也是其有效开展的巨大动力。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也需要整合多方面的力量,应树立起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意识,通过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规和政策,积极鼓励社会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引导社会资金对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投入。

(二)坚持以民为本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是主力军。在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中,以民为本的原则就是以农民为中心,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现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农民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并以此作为评价和衡量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的根本尺度;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作为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充分尊重村民个性、精神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类型的文化活动倡导农村新型伦理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不断满足村民对居住环境、文化氛围的进一步要求,使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

(三)坚持“双轮驱动”原则。尽管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但仍可以借鉴市场经济的某些意识和观念,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自己。经营性开发与公益性服务是文化的两大属性,但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社会精神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因此,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中应该贯彻“双轮驱动”的理念,既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又要重视经营性文化产业,以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带动公益性文化事业进步。通过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更好地增加对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项目的投入,降低文化消费门槛,引导公益性文化消费,进而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促使农村文化产业与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互为补充、相互作用,推动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依然严重,落后的农村仍处于传统的自然经济社会,城乡一体化进程面临着复杂与艰巨的任务。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是进行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建设的必然举措,它不仅有利于推动农村社区由传统向现代转变,还对于改善农村社会风气、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作用。针对当前我国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重视城市、忽视农村,导致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过大的现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的倾斜力度,统筹城乡文化发展,促进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5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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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集市;集市研究;研究视角;文献综述

一、引言

中国的农村集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对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农村集市作为一个复杂综合的社会活动,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近代以来农村集市成为许多学者重要的研究主题,他们的研究多以农村集市为载体来探究农村的政治现象、经济变迁以及社会生活。本文希望通过近十年国内关于中国农村集市研究文献的梳理,从农村集市的社会(包括社会学、人类学)、经济(融合经济学、地理学、历史学等学科)、政治等三个视角对近十年农村集市的研究进行总结。同时,指出研究的不足,希望为未来集市研究者提供一些启发,为农村集市的发展提供未来路径的思考。

二、基于社会视角的农村集市研究

从社会视角来进行农村集市研究的大多是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他们认为农村集市作为农村社会交往与互动的活动场所,能够通过其细腻地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政府应该注重的农村集市社会功能。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农村集市是“以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为基础所形成的场合”,并且买卖双方因为“熟人”面子的问题大都不会在本村集市进行交易[1]。这也是社会学派普遍认为的农村集市中的交易行为并不是仅仅因为经济因素,社会因素也对集市中的交易行为有巨大的作用。基于这一认识,陈文超强调农村集市中人的体验及主体地位,发展出一套有关农村交换活动的话语,从实践出发,通过对集市中个体经济性行动的研究,揭示被建构的“实践亲属”主导着场域中的一切活动,处于一种支配性地位[2]。张春则进一步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对集市中人与人的互动关系和人与物的消费关系做了总结性的评述[3]。“在传统农村社会里,对农民而言,集市是一个重要的公共生活圈”[4],另一方面,集市作为跨出村界的基层市场社区,有利于国家整合与市场社会自我整合的互构。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应恢复集市日趋衰微的社会功能,以缓解农村社会关系所面临的危机[5]。综上所述,这一视角下对集市的研究非常细腻,切入点小并侧重对集市中人的研究,使集市研究富有生活性,充满感情。

三、基于经济视角的农村集市研究

与社会视角对农村集市的研究不同,经济视角下,研究者往往从经济和地理角度来进行研究,从商品买卖、地理区位来研究农村集市、城镇发展、农村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这些研究主要可分为两个分析路径,一个是阐释农村集市和城镇形成发展关系的路径,另一个是说明农村经济演变与农村集市发展关系的路径。

(一)阐释农村集市和城镇的关系

这种研究一般认为农村集市是乡镇形成的基础,城镇化是农村未来发展的出路之一,多是以华北、江南、西北、西南等地集市为例,探索集市与城镇之间的关系从而说明集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例如,王庆成认为集市圈即集市与赶集村庄的空间构成,所包含的村庄多至近百村,少则数村对于城镇的形成有一定作用[6]。宁雪婷,李京生对江南地区小城镇集市发展及其空间影响进行梳理与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从功能策划、空间组织和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对江南地区小城镇集市未来发展的构想[7],其对于基层政府如何提高管理与服务能力,促进农村集市发展有重要借鉴意义。武少锋则通过对陇东地区商业性城镇和集市的发展进行深入考察,说明商品经济对于农村集市和城镇的影响,认为商品经济的丰富促进了农村集市向城镇的转化[8]。巨芳则从地理学角度提出清末河州地区集市和城镇在分布上呈现出一定的地域分布不均的特征格局,一方面受地域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是河州四乡自身区位差异所致的[9]。还有学者进一步通过对乡镇集市的起源与演变的阐述,进而得出农村通过集市进行就地城镇化[10]或者农村集市使集镇经济具有了新的功能的结论[11]。近年来,也有学者考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农村城市化与农村集市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而探究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市的发展趋势及其发展对策[12]。另外,农村集市发展途径方面,一些学者认为只有大力培育农村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市场法规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配套服务体系、发展专业化特色集市,才是农村集市发展和转型的有效途径,从而使其在促进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和城镇化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13]。这个类型的研究十分全面和系统,不仅探究农村集市的产生,发展和城镇的密切关系,更进一步提出农村集市未来的发展方向。但也存在缺少人文主义精神,没有对农村集市中人的作用进行考察,存在冷冰冰的总结经济和历史规律的困境。

(二)说明农村经济与农村集市的关系

这是主要研究农村经济的变化与农村集市的相互影响,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加入产品买卖的队列,从而造就了农村集市。同时,农村集市根本虽然不具有现代商品经济的全部特征,但是,“农村集市都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交易市场,同时也是农村流通体系的重要载体,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14]。例如,宋健通过对唐代西南地区商品流通的研究,发现集市除传承了大多数农村商品流向城市的规律外,其本身也在逐渐改变着传统的格局,不管是区域内的商品流通,还是区域间、乃至与国外的商品流通都非常繁荣,交易兴盛,且已经形成了商品多层次流通格局,这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15]。陈向科则通过具体的历史数据分析近代洞庭湖区农村集市的数量、密度及其影响因素、类型与特点,进一步指出国民政府时期洞庭湖地区集市对农村经济的巨大影响[16]。集市是现代市场经济尤其是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诸位学者的研究从古代到近代、现代,多是利用实证方法分析农村集市与农村经济的天然关系,对于农村集市甚至市场经济在今天的发展都有启发意义。

四、基于政治视角的农村集市研究

政治视角不同于与社会、经济视角,该视角的研究普遍认为农村集市摆脱不了政治权力的影响,政治权力的控制对农村集市有重要的影响。他们把政治权力纳入农村集市研究之中,从国家控制与社会反控制的角度把农村集市视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进行研究,以农村集市的变化来反映政治力量对农村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吴晓燕以建国后农村集市的兴衰为主线,研究国家以政府之名对农村集市的控制,提出“自然形成的集市在当代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是由国家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共同构造的;其规则和秩序既是政府建构的,也是社会自我生成的”[17]。慕良泽则通过对景乡集市的实地调查,以“交换”和“权力”为基本视角,从政治活动圈、物品交换圈和社会活动圈三个方面构筑市场网络,说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对农村集市的影响。并认为,“市场是整合农村社会的基础性手段,培育市场是西部地区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内源性动力”,而政府在培育农村市场方面具有积极作用[18]。对于政府在集市中的作用方面,王海燕进一步指出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因地制宜发挥集市的功能和作用,政府应该发挥必要作用[19]。我们不能忽略,任何社会活动都离不开政治力量的控制这一基本事实。所以,集市的发展同样也存在着与政治力量的互动,这些研究对于集市的发展是十分有价值,有指示性的。

五、农村集市研究的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时代到来,人们对文化生活的重视,集市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许多学者开始引用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来对中国农村集市进行研究,集市研究开始体现出集市自身系统内与系统外因素交叉作用的综合特点。很多学者不仅从农村集市系统内部的因素和传统外部因素来研究集市,而且更加关注农村集市系统外新出现的影响因素,综合内外部因素并应用新理论方法进行研究,比如把集市和互联网购物,农民的消费心理,集市的文化功能与传承,市场化中的性别秩序等联系起来。在农村集市面临着电子商务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寇晓丹试图从消费主义的角度切入,分析互联网时代下我国传统集市贸易的新形势,为我国农村集市走出发展困境提供了一些新思路[20]。还有人文学者认为农村集市具有“民俗文化空间性”,其作为农村经济民俗生活的展演空间,不仅具有经济功能,同时承载着展示农村民俗、映射地区文化传统的文化功能[21]。王鹤、孔德静、惠长虹等进一步从农村集市和集市文化内涵入手,提出农村集市空间的现实问题和规划思路,并从完善集市配套服务设施、塑造地域特色集市、营建农村集市公共空间、思考民俗文化传承路径等角度对农村集市文化的传承途径展开深入研究[22]。随着市场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市赶集女性出现了代际更替的现象。管田欣通过分析山东Q市某乡三代农村集市赶集女性的不同经历,探究了农村经济转型与社会性别体制之间的关系,认为“农村社会全面市场化的转型利用并再生产了农村家庭的性别分工及权力结构”[23]。随着不断在时代大潮中涌现的外在因素对农村集市的影响和农村集市内部的不断转变,一定会有更多学者综合多学科或者运用新的视角和分析方法来研究农村集市,这是未来农村集市研究的发展方向。

国内学者对农村集市的研究大部分可以分为社会、经济和政治等三个视角,社会视角关注农村集市的社会功能,农村集市中人与人的互动关系,阐明政府应该注重保护农村集市的社会功能;经济视角则注重农村向乡镇再向城市变迁中农村集市的作用,以及农村集市变化引起的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动,分析农村集市的发展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政治视角则把农村集市的研究置于政治力量与社会活动的互动中,深入探究政府在农村集市应发挥中的作用;农村集市研究的新趋势则推陈出新,另辟蹊径,运用新理论和方法研究不断变动发展、被时代赋予新色彩的集市。这些研究都为我们分析农村集市提供了丰富历史和现代资料,是前人的有益探索。

六、小结与评论

通过对国内农村集市的研究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国内研究者所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有:运用有关理论进行研究、通过地方县志和已有资料数据进行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并结合有关理论进行阐释。研究者分别从不同视角、运用不同研究方法对农村集市进行探究,以农村集市为窗口,从农村集市变迁中探索城镇的发展方向,分析农村经济的变化,捕捉政治力量的踪影,研究社会结构及人与人的互动。这些研究为我们了解农村集市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和理论基础。

不足的是,这些研究多是注重的是从宏观方面分析农村集市与农村社会、经济、政治的关系或者农村集市中表现出来商品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以及国家对农村活动的影响。而对于农村集市多视角的综合探索较少,以及缺乏对农村集市在当下各种新事物冲击下仍生生不息原因的文化和人的需求等方面的解释,农村集市会消失吗?在可预见的未来恐怕还不会。在商品经济发达的今天,政府积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而农村集市则是农村经济中的重要经济活动。因此,我们应站在今天的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不同地区农村集市实地研究为切入点,实证分析农村集市具有的功能,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探究农村集市为何仍充满生命力,进一步提出因地制宜发展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村集市的建议,为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面建设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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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晓燕.集市变迁与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J].求是,2009(3):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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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寇晓丹.消费主义视角下传统集市贸易的现代化解读[J].新闻传播,2016(4):18-19

[21]董丽娟.农村集市的“民俗文化空间性”[J].文化学刊,2014(6):132-135

[22]王鹤,孔德静,惠长虹等.村落集市空间规划与文化传承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5(5):347-350

[23]管田欣.集市变迁与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农村社会全面市场化中的性别秩序――基于对山东 Q 市某乡农村集市的个案研究[J].妇女研究论丛,2015(5):9-28

第7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村;社会变迁;社会关系

一、国内研究现状

根据阅读相关文献,发现国内许多学者研究的方向是中国农村社会文化变迁、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制度变迁、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等方面。首先是中国农村文化变迁,张良 (2010)考察了我国在传统时期、时期、改革开放之后以及目前等各个重要的历史阶段,我国的农村文化状况,并从各个角度介绍了各时期的农村文化,并解释了农村文化变迁背后的原因以及发展趋势。周军 (2011)主要集中阐述了农村社会变迁的原因,并主要归结为农村源文化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地遇到危机,并且外来文化逐渐涌入农村,对农村传统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不小的冲击。这样使得文化的差异性不断增强。接下来,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制度变迁。陈紫文(2015)从从新中国成立,政权成立揩拭讨论研究,从那时起,我国对农村实行改革就从未停止过,在60到80年代尤为突出。在农村的集体所有制被逐步取代后,农民与农村不再是主角。而的发生,更加坚固了集体主义这一概念,并不断强化集体主义这一概念,破坏了农村主体集体性生产。此外,关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何一峰(2009)分析了农村新社区自治的制度环境,并且从支持系统运行、自治机制创新、功能结构运行和权益实现等方面提出关于农村新社区自治的设想和目标框架。王正中(2010)以苏北W村为个案,从农民集中居住引发的乡村社会变迁的角度,讨论了欠发达地区的内涵发展动力问题,诠释了欠发达地区农民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自我解构和建构的能力,表明了农民集中居住对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的原动力引发作用和过程。胡艳华(2013)认为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不断革新对我国农村进步和变迁产生了深渊的影响,从到农业合作化,从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村民自治到农村建设,都在阐释着中国乡村经历的变化;中国农村社会的变迁还在继续,也会不断出现新的议题。

随着全球化现象的不断加剧,人口跨国流动不断加快,以一国为中心的局面已经不同以往了,中国农村这种看似不会产生过多影响的的发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即便是一些偏僻的农村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全球性的影响。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专家对农村社会变迁主要集中在文化变迁方面。罗斯・M・埃弗里特和拉伯尔・J・伯德格(1988),他们从现代化的角度,探讨了亚洲、拉丁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农村文化变迁,也分析了制约农村现代化的种种因素。孟德拉斯 (2010)以法国农村发展现代化过程为蓝图,重点分析讨论了欧洲乡村在二战后的变迁过程,并通过调查研究得出结论即“农民的终结”,但这里指的是小农经济的终结,即现代化的家庭经营体制取代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态。美国学者Peter B Nelson 通过对美国西部乡村的研究,提出农村变迁的“三力作用模型”,即移民人口流动、科技发展导致的经济水平不断上升、不断向前发展以及人民与土地关系的变化,三者共同作用导致的乡村社会文化变迁。

第8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年回顾

摘要:文章对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和作者本人近20年来的研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系统的总结。文章回答了作者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缘由,并强调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的良性互动。文章阐明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基本内容及其实质,在谈到近二十年来理论务农实践的主要体会时,作者指出,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就是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紧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最后,文章还对我国政治体制的现状进行了宏观评估,并指出了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继续坚持理论务农的方向下尚须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关键词:农村问题;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在我国农村,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于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政府,1987年试行村民自治以来,政治体制的改革实际上也从农村基层拉开了序幕。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伴随农村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进程,近20年来在“理论务农”口号的引导下,经过艰苦努力,在这个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现在回顾近20年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所走过的历程,希望通过对我们研究工作的反思,能对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有所裨益。聚焦中国农村问题的缘由是什幺原因促使我们一个时期来将学术研究的目光聚焦在中国农村问题上呢?首先应该强调指出:对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刻反思乃是我和中心的学者们能将学术目光聚焦在农村问题上的前提。我本人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已近半个世纪,但是在改革开放前的25年,尽管也出了一些研究成果,可是从研究内容与方法上看,总跳不出一个“怪圈”,那就是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基本上是一种注释式、经院式、教条式的研究。我想,这不仅是我个人的遭遇,应该说,这是当时整个社会科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学风。当然,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学风方面的问题外,还有社会环境方面的诸多因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乡村和城市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科学界也被注入一股清新的空气,同时也对社会科学研究提出了挑战:社会科学研究应该遵循什幺方向?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要不要变?在反思中,我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科学研究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唯书、唯上、不唯实”了,不变是没有出路的。社会科学必须随着社会的变革而转换其研究内容和方法,变革的方向是为社会改革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出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其次,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种国情决定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且,“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的全过程。实际上,我们的改革正是从农村开始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如此关注农村问题的时代背景。 第三,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不久的政治学研究主要侧重于意识形态的导向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宏观构造方面,这被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流。然而,政治实践常常以其自身的执着超越政治学研究的视野。作为中国改革始点的农村改革的实践将政治学的目光由国家上层引向农村基层。延续20多年的制度的解体,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变革,同时也意味着政治体制的变动。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有新的政治体制来与之相适应。而新的政治体制的形成显然有待时日,并因此向政治学研究提出了需要关注的课题。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才明确地提出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口号,将政治学研究的视野投向当时主流政治学关注较少的农村基层。当然,就我个人而言,从事农村问题研究是有渊源的,1953年我从中国人民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研究生毕业时,我的论文选题就是“农民问题”。特别是解放后,我参加过、合作化、公社化、四清等重大的农村改革实践,在脑子里留下了许许多多经常思考着的问题,需要得到科学的答案。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是我们的旗帜 “三个面向,理论务农”可以说是我们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旗帜。其中“三个面向”是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理论务农”是指立足于农村改革实践,服务于农村改革实践。其实质就是理论工作者要研究、探索农村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将取得的理论成果用来为农村的深化改革服务。当然,正如在前面讲到的,我们研究农村问题是从政治学的视角切入的,主要是研究农村政治、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政治组织,特别是村民自治和农村管理。这从我们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课题中也可以得到反映。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心研究人员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地方国家机构研究”(这个项目是与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合作进行的)、“七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研究”、“八五”规划重点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还承担了一批国家教委、中华社科基金和省内项目,如“中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农民的关系研究”、“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与政治稳定”、“中国农村村级治理模式比较研究”、“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研究”、“中外农村基层建制比较”、“湖北省农村村级治理研究”等。 十多年来,我们的研究都是围绕着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展开的,从而形成独具特色的研究方向和领域。而且,我们将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在农村政治这个领域搞下去,持之以恒、孜孜不倦,“只要功夫深,铁木午磨成针”,也就是说我们不但要“理论务农”,而且要“务农到底”,在这个领域一步步深入地钻研下去。曾经有人对我们的研究方向提出过疑问,问我为什幺老是研究农村问题,言下之意是,我们在农村政治领域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该撒手了。这种认识,我不能苟同。前面我已经讲到,我国的国情,决定了“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始终,农村问题需要几代人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视角长期研究下去。农村问题研究是没有止境的,不是少数几个人在短时期内能够研究好的。我已经72岁了,已经到了该退下去的时候了。可喜的是,我们中心已成长出一批“立志务农”的中坚力量和学术新秀,他们肯定会在农村政治领域坚持研究下去,而且会一步比一步深入。 理论务农道路上迈出的四大步 那幺,近20年来,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理论务农的道路上做了哪些工作呢? 从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心在“三个面向,理论务农”方面迈出了“四大步”。第一步是,走出校门,走向社会,进行了广泛的社会调查。中心成员走出校园,到县以下最基层的农村进行调查,足迹遍及全国各地。不仅到过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而且深入到贫困的沂蒙山区、太行山区、王屋山区、大别山区、西北黄土高原和大戈壁、湘桂黔少数民族地区和五指山黎族苗族地区。撰写了100余份调查报告,从而对中国农村变革有了一个宏观上的把握。第二步是,由面到点,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全国东、中、西部三个地区选择了6个重点村和18个对照村进行个案研究。中心成员在个案村不是简单地听听汇报,看看材料,而是安营扎寨,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听干部的,又听群众的;既要看材料、听汇报,又要看实际工作的运转情况,对个案村进行“解剖麻雀”式的调查。比如,我和项继权博士到山东章丘市向高村调查,正赶上农忙,项博士就一边和农民一起打麦子,一边和群众谈心,这样的调查 很受农民的欢迎。由于能和群众打成一片,我们掌握了许多不易了解到的情况。通过对个案村的深入调查和对比研究,我们已经发现了中国农村村级治理从传统型、能人型走向法治型的某些共同规律,初步探索出世纪之交的“治村之道”。第三步,从点上的研究到参与许多重大改革决策的论证。比如,1987年山东省莱芜市“简政放权”的经验,1989年莱西市农村“村级组织三配套”的经验,1990年章丘市创造的“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经验,1992年邹城市乡镇“依法行政”的经验和1998年河南辉县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经验等,在全国推广前中央有关部门都请我和徐勇教授等参与了考察论证。1995年,全国评选“模范村民自治县”,我又受民政部的邀请作为专家学者先后到广东、福建、新疆、甘肃、宁夏等五省区参加了农村村民自治示范县“达标”的考察和评选工作。参加上述工作既推动了农村村民自治的伟大进程,又促进了我们的学术研究。第四步,从理论回归实践,进行村治实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过去,社会科学研究的最终成果往往只是出一本书或写一些文章就完了。可是这些成果正不正确,对实践有没有指导意义,还没有得到检验。于是,我们决心突破以往的做法,要亲自把研究得出的结论,运用到一个村去进行实验、比较,通过实践检验、修正结论,再指导实践,并更好地为实践服务。在湖北省省委书记贾志杰同志的亲自关心和支持下,我们的设想得以付诸实践。从1997年3月起,中心理论工作者先后有两位教授、两位副教授、两位博士、四位硕士参加了湖北省黄梅县水月庵村进行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实现农村基层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实验,迄今,实验已进行了两年,从总的来看,实验是顺利的、有成效的。通过实验我们将编写出版《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一书。 通过十多年来的努力,我们逐步悟出了一些道理:首先是走不走出校门、深不深入社会不一样;走出去后,搞不搞个案研究,搞不搞实验又不一样,要做学问而不能“座”学问,也就是说要“面向社会”。其次是和实际工作部门结不结合不一样,参不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去不一样,也就是说要“背靠政府”。“背靠政府”有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各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很难深入农村。这里我要代表中心全体理论工作者向曾经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的各地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部门和农委表示衷心的感谢!他们曾经为我们的调查研究提供了诸多方便。二是不依靠政府就会迷失研究的方向。一段时期以来,社会科学的研究与政府决策是脱节的。政治家搞政治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搞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是“两张皮”,结果是政府决策缺乏理论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缺乏实践支撑。于是,我们确定,政治家决策什幺,我们就研究什幺。只有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才能丰富我们的研究内容,并使我们研究的结果产生社会效益。第三是只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才能丰富我们的教学内容,推动教学改革,才能更多地培养出高素质的研究生,为国家输送有用之才。 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 曾经有人问我:农村实证研究是很辛苦的,是什幺支撑着您以年逾古稀之身仍孜孜不倦地从事这项苦差事呢?这实际上也是我经常反思的一个问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里,也就是我的后半生,我做了两件事情,第一是与全国少数学者一道最先参与了政治学学科重建的努力;第二是确立了农村问题研究的方向并建立了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到农村去搞研究是辛苦的。这些年来,我不顾自己年老多病,经常下到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在人们蜂涌“下海”经商的时候,而我们却坚持“上山下乡”,在这个过程中,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下到农村常常感到吃不好、睡不好、洗澡难、拉屎拉尿也难。有一次我和徐勇教授到四川渠县(全国贫困县之一)的一个最贫困的村——白石村调查。老乡把我俩安排在他家最好的一间房里最好的一张床上休息。可是就在这一晚上,隔壁猪圈里的小牛叫了一夜,吵得我们整夜不能安眠。回想起20世纪50年代初我参加红安时,当时强调与农民“三同”,要过“三关”,深感今天自己和农民的距离越拉越大了。不过,尽管我们吃了不少苦头,可也尝到了甜头。这甜头就是我们取得的一批研究成果,对推动农村改革的深化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所裨益,并且得到了社会的承认。正因为如此,在理论务农近20年的岁月里,我们是“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自甘其苦、自得其乐”。此时,我更感人生苦短促,应该老有所为,更感到自己正在从事的研究工作好象刚刚开始,不能止步。

社会科学也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近20年来,在坚持“理论务农”的道路上,我们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首先,到目前为止,我们已撰写了100余篇调查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着10余部。其中我和郑邦兴、吴志龙、王克安、项继权等合着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及系列丛书,曾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该书在北京、印度召开的“农村基层自治学术研讨会”等国际会议上受到中外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被国家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誉为“是国内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领域的最为全面、系统和具有权威性的一部专着”。我和徐勇教授主笔,与项继权、吴毅等合着的《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一书,在1995年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一本好书”的一等奖。目前,我们正在撰写和组织出版一套“村治书系”。书系第一本,徐勇教授的专着《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已于1997年底面世,第二本《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也于2000年8月出版。还有《民主、法制与内动力——水月庵村村治试验》等多本着作也将陆续出版。中心成员的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文摘报》等权威报刊转载。现在许多国外学者在论述中国农村政治问题时,都引用我们的成果,他们来中国农村作学术考察,都要到中心来访问。 二是得出了一些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结论。择要述之,1.我在学术界首先概括并提出了在制度解体后,在我国农村已经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新的政治模式,即乡(指乡镇政权)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村(指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治乃是乡政的基石。乡政和村治的结合使我国农村政治有了全新的内容,今天我国广大农村就是通过5万多个乡镇政权和90余万个村民委员会来进行治理的。最近我有一本书由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书名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村政治——“乡政村治”的模式》。2.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性。徐勇教授在其专着《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中运用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方法,系统比较研究了中国城市和乡村政治社会状况及历史变迁,从而深刻地揭示出中国政治的城乡非均衡这一特性,这对于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国的基本国情,特别是中国政治社会发展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有着独特的价值和魅力。3.村民自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村民自治的实行,将我国“九亿农民”纳入到民主生活的大熔炉之中。我国农民的政治素质和民主意识正在民主实践中得到提高。而且,作为一种法制化的基层民主,它很好地解决了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的关系。我曾在不同的场合讲到,如果说安徽凤阳小岗村实行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村民自治的推行则揭开了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并将成为整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三是培养了一大批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十多年来,我们培养的研究生大多工作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党政机关,不少人还担任了重要领导职务。此外,我们还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培训了一大批合格的基层干部。如武汉市民政学校举办了20多期乡镇干部培训班,几乎每期都请我去授课;山东省民政厅在珠海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和青岛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市委党校在崂山举办的民政干部培训班,从制定培训计划、选用教材到具体授课都是请我们完成的;最近国家民政部又把编写全国乡村干部培训教材的任务交给我们,尽管我们的教学科研任务压力很大,时间很紧,但是想到为乡村干部培训做些工作所能带来的社会效益,我们还是接了下来。 事实证明,社会科学只要面向社会,紧密联系实际,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改革服务,同样可以转化为生产力。 对农村政治体制现状的评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政治体制也不例外。那幺,经过这些年来的改革,我国农村政治体制现状如何,今后又将怎样发展呢? 应该说这十多年来,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正如前面我提到的,如果说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土地承包到户启动了整个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那幺可以说,村民自治特别是村委会民主选举揭开了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序幕,这样的评价是丝毫不过分的。我们决不能低估了十年里农村推行村民自治,把社会主义民主落实到基层所取得的成绩和意义。但是,自从实行村民自治以来,一些人就一直持有另一种观点,他们认为农民素质低,是不可能搞民主的。他们实际上是忽视了农民群众的智能和改变现状的积极性。村民自治反映了解体后,日益成为经济主体的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要求。当时制定和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是做了许多工作的,他的作用首先在于发现并肯定了“九亿农民”的要求。当然,在我们这个存在着深厚封建专制影响的国家里,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注定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和不平衡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不能等到条件完全成熟的时候才去实行民主。农民也只能通过自身的民主实践,去学。这条路必须走下去,舍此别无它途。如果有人要走回头路,“九亿农民”是决不会答应的。同时,我们也不能低估了目前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必须看到,在广大农村村民自治实行得比较好的村毕竟还是少数,不少地区虽然也建立了村委会组织,也按期进行了选举,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离真正的“村民自治”还有较大距离,有些地方的村委会甚至还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就是在那些村民自治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各种自治组织和规章制度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该看到在有些地方,时期传统的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及行政方式并未彻底改变,还有很大的影响。总之,一种能适应农村变化了的生产方式,利益关系及人们变化了的思想观念的新型的农村基层组织体制虽已建立,但仍有待健全和完善。实行“村民自治”任重道远。 在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回顾过去,华中师大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展望未来,我认为中心在学术研究等方面都还有待加强和提高。 当前面临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我们的研究还缺乏系统化和理论的升华。也就是说,尽管经过十多年来的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也出了不少成果,但是对这些材料的系统整理,使之上升为关于农村政治的理论仍显不够,当然,这种不足也是任何实证研究都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另外,我们还要拓展研究内容,不仅仅只局限于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政权。一是把对村民自治的关注提升到研究“乡村互动”。前面我谈过村民自治最终会引起整个国家政治体制的深刻变革,这个过程是由层层互动引起的。我们关注乡村互动就是要研究村级实行自治和直选后,乡镇一级怎幺办,乡政面对来自村治的冲击又是如何反应的。二是农村治理也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关注的焦点。当前,许多县乡的领导对经济发展高度重视,而相对忽视了改善和加强农村的管理。根据我们的研究,现在许多农村地区的经济搞不上去与管理混乱有很大的关系,从理论上讲就是政治对经济的负面反作用。因此,如何完善农村的管理体制,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个实践已经提出并急需在理论上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此外,我们今后的研究内容还要扩展到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去,扩展到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上去。从研究方法上看,我们以前主要是从政治学的视角来研究农村问题,现在看来还不够,今后应从多学科的角度,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角度来共同关注农村基层的问题,多学科的综合研究与碰撞,会产生更多的思想火花。还有,以前我们做得比较多的是经验研究,今后要在量化和细化上下大功夫。

第9篇:农村社会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原则;方法

一、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农”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稳定,就没有国民经济的稳定;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的真正发展;没有农民的富足,就没有国家的持久繁荣。只有8亿农民都加入到现代化的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的全局,实现长期持续的发展,只有广大农民改变落后的面貌,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正是从这一实际国情出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复兴的大业。

《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五句话表明,这一重大的历史任务将要经过理论的充实和实践的探索,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探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真正体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明确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有不少成果问世,但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存在一些倾向:有的照单开方,定位“应该怎样”,不分析农村的现实可能性;有的简单以农民利益为借口而代替科学态度;有的不做深入调查研究,不思考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以逻辑推理逻辑,以理论演绎理论等等。高水平、符合我国农村社会实际的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三农”工作指导思想深化和方针政策的完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康稳妥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和原则。

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问题为出发点,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抓住重点、突出特点的方法。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极为繁重、复杂的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推进现代农业的建设,促进农民继续增收,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等等。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基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必须坚持的五条基本方针和“五要、五不要”的五项原则要求。基本方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向。基本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遵循的准绳以及工作规范。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要尊重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建设规律,扎实稳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角度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提出健全五大机制:长效投入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参与机制;管理机制。《人民日报》社论提出五个必须:必须确立城乡统筹的思想;必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必须切实注意工作方法;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农业部部长尹成杰提出“五大措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提出坚持“四个先进”;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各省省委书记都谈到了各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径和方法等等。

总之,科学的研究和总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经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崭新课题,在理论上要有所归纳,在实践上要总结已经取得的经验和积极成果。

三、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法论思考。

1.历史与现实的结合。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历史的永恒课题,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党的一贯战略思想,建国以来经历了农业合作化运动、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历史的研究这一过程,才能揭示今天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必然性和可行性。

2.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相结合。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行动纲领,也是指导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理论的指导必须以实际为基础,因此,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基础,又要深刻地领会中央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既要深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又要落实总书记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

3.,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一定的原则性、规范性要求,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要注重五个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同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伟大的实践,全国各地区对此高度重视,许多省市开展了试点和示范村活动,在推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初步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因此,科学地研究这些实践经验是充实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4.宏观归纳与微观分析相结合。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要运用系统论、控制论、统筹学等理论,本着整体性观点、联系性观点,用归纳整理的方法进行研究。同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从某一领域、某一角度来说又属于微观问题,微观是整体的基础,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研究必须宏观归纳和微观分析相结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而且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无论从时间和现实的空间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实践着、进行着的事物,研究其变化规律对指导现实意义重大。

近一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有了相当的发展,在实践上也有许多新成果问世。但是,应该注意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都不成熟,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研究尚需向纵深发展,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应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历史对农业负责的态度,扎实、认真的科学态度来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05-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