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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本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合同文本管理办法

第1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减少和避免因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维护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和《梅州供电局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平远县供电局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其所属的多经企业。

第三条凡以局名义对外进行的商务活动中,涉及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或涉及经济、安全等方面将对局经济、社会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务,必须与当事方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凡局行政隶属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协议和已列入预算、在广东省广电网公司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的各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均遵守本办法。

劳动合同等涉及人力资源的合同不属于本办法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人力资源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前期工作、合同审查与签订、合同履行与监控、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和承办部门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重大合同是批量合同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对局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局办公室是局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局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建立健全局合同管理制度。

(三)监督局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负责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合同的登记盖章、存档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局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及合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整理、编号、登记,予以保管。

(六)局对外发生合同纠纷时,参与协商、调解,到有关机关办理仲裁、诉讼等有关事宜。

(七)协助有关部门追收到期合同债权。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由局领导指定或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合同承办部门必须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登记、存档等工作。

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签订前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

(二)负责起草合同,并将所起草的合同按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提请合同审查部门审查,起草合同的依据必须充分,必须提供书面文件或批示。

(三)对采用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在提请审查前,应附加对合同的经济性、技术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说明。

合同的经济性:指市场需求情况属实,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合同的技术性:指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的参数科学、真实、可靠。

合同的可行性:指整体项目技术具有可操作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合同具有可操作性。

合同的安全性:指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限制措施,无损局的商业信誉、商业秘密及其它利益。

(四)对其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监督、检查承办合同的履行情况。

(六)向合同管理部门及时反映合同的履约问题。

(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由已方或以已方为主起草。

(一)起草的合同的基本原则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对方具有履约能力。

4.对方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二)起草的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要求。

3.价款或酬金及结算方式。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签约时间、地点。

6.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关系。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办法。

由对方起草合同时,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合同内容、条款仔细推敲,认真讨论修改。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广东电网公司或梅州供电局已颁布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局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由局颁发使用。

没有合适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的,对须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局有关业务部门起草示范文本,经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定稿后,由局颁发使用。

第十二条局设立项目(合同)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组。

招投标工作组依不同项目(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临时组建。

第十三条对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合同),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要求,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还承担以下工作:

(一)负责招标书或投标书的审查。

(二)参与招投标。

(三)参与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等。

第三章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

第一节合同的审查与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在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调查核实后,写出承办意见,并将有关真实资料连同合同文本,一并送合同审查机构审查。

承办部门了解和调查核实的情况包括: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二)欲签订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三)由人签订合同的,应出具事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明书》。

(四)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且标的属于预付款项,当对签约他方资信情况不确定时,必须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应文件。

(五)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做出的担保,其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保证人适应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若其文本为复印件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十五条局合同审查机构由合同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组成。合同正式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承部门意见提请合同审查机构审查。合同审查机构审查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性:

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

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

3.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二)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

(三)价款、酬金和结算方式的合理、合法性。

1.价款、酬金的确定合理、合法。

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3.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注意事项。

(四)索赔条款的合法性。

(五)财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合同的合法性:

1.主体合法: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查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无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无规避法律和显失公平的内容,合同标的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非未经许可经营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3.形式合法:依法应办理批准、登记、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

4.签约程序的合法性。

(二)合同的严密性和完备性:

1.条款齐备、完整。

2.文字清楚准确,语言逻辑严密。

3.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

4.相应手续完备。

5.相关附件完备。

6.附条件或附期限适当、合法。

(三)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局合同审查流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0):

合同承办部门依据《平远县供电局对外合同签订授权表》(见附件12,该表每年初调整公布一次)规定权限,对外进行协商谈判、资信审查、参与招标决标、起草合同文本等事宜。承办部门如需法律协助,可请求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帮助。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物资采购/大修、技改工程/其它),选择填写《平远县供电局物资采购合同审批表》(见附件1)、《平远县供电局大修、技改工程合同审批表》(见附件2)或《平远县供电局其它合同审批表》(见附件3,以下全部简称《合同审批表》),承办部门负责人先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如由两个以上部门承办的,应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以及招投标书原件或询价单、计划或资金预算证明等资料,送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合同管理部门经审查无误后,对合同文本进行登记编号。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购电合同和并网协议按如下流程审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无误,由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单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按会审流程查: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及上述有关资料送财务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由以上二个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第十九条各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期限从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本数)。审查部门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查时间时,应向承办人申明并征得同意,且延长后累计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含本数)工作日。

审查部门应对审查的合同出具审查意见,意见必须有各审查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查人员的签章。对审查流程不完善的合同草案,局主要负责人可以拒绝签署。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解释、说明,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承办部门对合同修改后,应重新提交合同审查部门审查。

第二十一条通过审查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凭《合同审批表》,连同合同文本、附件及有关资料,报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权限为: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局分管领导审批。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及重大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二条如拟定合同属于涉及生产安全的基建、大修、技改及维修项目的工程合同,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合同书,该合同依照局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对外提供担保、借贷、重大资产处分、企业兼并、企业分立、超过批准的预算范围的合同或长期影响局经营的其他重大合同,应在通过局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并经其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凭《平远县供电局合同报批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合同报批表》)报梅州供电局审批。

第二节合同的签署与授权

第二十四条所有合同通过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文本连同有关部门签署同意的《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签署人签署。

第二十五条合同签署权限划分与授权:

(一)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合同,可授权由部门负责人签署。

(二)标的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授权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签署。

(三)标的额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授权签署。

(四)与发电企业签订的购电合同由局主要负责人签署。

第二十六条被授权的合同签署人必须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8)。

第二十七条局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不得以部门、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局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

合同签署后,凭《合同审批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合同还应附《合同报批表》送呈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局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条合同履行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第三十一条对于涉及付款的合同,付款的审批制度和程序由财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情况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报表》见附件6)。

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及时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合同履行完毕报表》(以下简称《合同履行完毕报表》见附件7)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如合同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承办部门应在合同期满15天以前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列明合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合同标的金额超过20万元(含本数)的重大合同,承办部门应在每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内填写《合同履行情况报表》送合同管理部门,说明合同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承办部门提交的《合同履行情况报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并在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建议报局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现遗漏问题,承办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主动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五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内容变更,需填写《平远县供电局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报合同管理部门、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六条合同变更、解除的程序与合同审查、审批与签署的程序相同。

第六章合同纠纷处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并应收集相关证据。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处理,合同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九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并经局领导同意,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产生的补充协议书、调解书和法律文书应与合同及有关材料一并由合同管理部门归档,复印件由合同承办部门备案。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二条局全部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合同承办部门在合同定稿后应向合同管理部门取得合同编号。除供用电合同、安全合同编号另行规定外,其他合同编号见《平远县供电局合同编号办法》(见附件9)。

第四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原件(正本)一份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一份交财务部保管,一份留合同承办部门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对方。

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将合同原件(正本)及其电子版、《合同审批表》(原件)、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等一整套有关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年后由合同管理部门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为方便查阅和使用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合同实行备案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局档案室应设立合同存放柜,实行专柜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同备案包括以下资料:

(一)合同(副本)和电子版本。

(二)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三)履行情况记载。

(四)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六条局合同管理部门在每年的1月30日前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七条局可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订立合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未签订书面合同而用口头或简单便函协议代替,或者合同尚未生效即擅自履行合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

2.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订立无效合同、重大缺陷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结果不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3.发生合同纠纷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4.工作懈怠而丧失仲裁、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时效,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5.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与对方恶意串通或私收贿赂,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6.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

第九章附则版权所有

第2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医院内部控制;经济合同;合同管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明确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建立在平等、互惠、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合同在现代复杂的经济活动中是重要的契约形式。经济活动越活跃,签订的经济合同越多。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即清方式外,均应订立书面合同。由于医院长期以来是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对于合同管理的概念意识淡薄,缺乏先进的系统管理理念,存在诸多弊端和问题,因此加强合同监管势在必行。

一、医院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部分医院在合同签订前未认真审核对方的主体资格,且没有制定必要的会签制度,致使签订的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疏漏。合同常出现内容不完整,表达不准确,条款不全面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合同效力,且容易引发合同争议。医院财务未设立专门岗位管理合同,合同管理人员没有系统学习过合同法,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较低,导致医院订立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合同格式不统一

医院的合同种类较多,但却没有针对各类经济业务的格式合同文本,一般都是以对方单位提供的样本为合同文本。由于此类文本大多由对方单位拟定,因此会在相关条款上显失公平,给医院造成损失。

3.合同监控不严格

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监控不严格,导致合同履行不全面,使医院陷入诉讼困境。合同产生纠纷时,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处理不当,致使医院声誉和利益遭受损失。

二、医院合同管理总方针

经济合同管理就是对整个交易过程实行监控的行为。具体来说,事前管理就是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的抗风险性进行严格控制;事中管理就是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事后管理就是合同履行完成后后续问题管理。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规范医院的经营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市场风险。

首先,医院应该确定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财务内控制度规定(试行)》,由于医院财务部门是合同付款的最终部门,因此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恰当的。财务部内应设专门岗位负责全院的合同汇总管理。严禁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部门直接或间接借用法人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以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医院应设相关规定以规范合同签订前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其次,医院应制定出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如可制定如下合同签订流程图:

其中,各经济活动部门是经济合同的承办部门,院长办公室是合同章的主管部门,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合同文本归档管理,纪检办公室、审计处是经济合同的监督部门,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合同会签审核应同时提交的资料有:合同签订审核表;合同文本;其他文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询价资料、报价单)等。

三、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风险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1.合同签订前应办理相关的立项申请手续

立项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内容包括:合同的内容、数量、价格、估算的金额等。申请经院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承办科室会同医院的财务、审计部门进行细致的市场调研。对于不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进行社会公开招标;对于金额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分医院规定需要组织医院办公会或党委会决定项目的立项申请。承办科室在提出申请前不得分解数额较大的经济项目。

2.对对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进行考察

合同订立前,承办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了解对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法的主体是整个交易的基础,如果主体不合法,会使整个交易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履行。主体资格考察的大致内容有: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资质及等级证书,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自然人的检查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检查其执照等。

其次,还要考察对方的信用状况,包括: 对方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不良记录等。医院应该制定详尽的调查方案和注意事项,使医院占据主动地位。部门经办人审核完成后,应留存复印件,归档保存。合同双方谈判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不得由一人办理合同业务的全过程。对于影响重大,涉及金额较高的专业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人员的主要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作为编制合同条款的依据。

3.严格审核合同文本,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医院应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的审核,并实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凡已有统一示范文本的,应按照示范文本补充有关专用条款后拟定合同文本。无统一示范文本的,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草拟合同文本。所有合同文本均应按合同审批程序报批。

在制定合同文本的过程中重点关注合同内容的规范性,法定要素的齐全性,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的明确性及签章填写的规范性等。对于重大的或复杂的合同文本,应当组织内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提出不同意见的,应当谨慎对待,必要时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

医院订立的经济合同由承办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交财务、审计、纪检、法律顾问审核监督并签署意见,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订,加盖医院合同专用章。涉及重大事项的需上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授权签署的合同,应由院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医院的经济合同一般应签署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财务处、院长办公室、承办科室各留存一份。财务处为合同最终存档部门,应留存正本。财务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按科室分类归档,并对每份合同逐一编号保存。编号可以以日期结合承办部门进行分类。

4.关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的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实行专人登记保管,避免因不及时归档造成合同遗失的问题,健全合同签订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机制,避免经济业务与会计核算脱节。同时,应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按其合同条款严格把关,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控。关注合同执行的规范性,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及时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对于特殊事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修订合同文本。

5.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医院的合同章保管制度应充分运用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发挥部门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合同管理与合同专用章管理岗位相分离。经过会签程序的合同由承办科室的经办人持合同原件与经济合同审批表到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盖章才能生效。对于未经过会签及未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的合同,不予盖合同章。合同专用章由医院统一刻制,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医院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无效,否则财务部门不予付款。对于多页的合同还需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丢页、漏页。

6.加强合同付款管理

财务部门办理合同付款时,合同管理岗人员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对于按规定应该签订合同却没有签订合同的,及未按规定进行会签的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付。对未按条款进行付款履约的,财会部门也有权拒绝付款。

7.建立合同的归档、保管与查阅制度

承办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定期对合同进行清理核对工作。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合同原件在无特殊的情况下不得外借。如有关人员应工作需要确需查阅,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以复印件借出,并办理登记手续。

8.定期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医院应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每年至少对合同履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一次。医院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不适应实际情况的制度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当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应对该合同签订和履行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人。

总之,在医院经济合同的管理中,应以合同法及合同内部控制规范作为工作的指引。对经济合同实行动态的、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及业务素质,促进医院经济活动健康有序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 凌:探析医院经济合同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1):62-63.

[2]王凯戎:注重合同管理 维护财产权益[J].中国医院,2006(1):48-50.

第3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合同管理 部门 签订 审批

为规范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对外发生采购、劳务、租赁、投资、借贷、担保、筹资、融资、委托等经济行为,必须订立合同。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在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合同业务前,必须获得主管领导的授权。与对外投资、租赁、筹资、融资、担保、借贷、政府采购及大额采购和劳务有关的经济合同的签订事项须经领导层集体决定是否列入全面年度预算并予以授权,同时按管理权限履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即承办经济业务的职能部门书面向主管领导报告所要进行合同业务的性质、目的、合作方基本情况、合作方式、业务预算及期限等,同时还要经中介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及可行性分析,经领导层审批同意予以授权并履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职能部门方可进入合同业务承办阶段。严禁超越权限批准订立合同或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等合同。所有合同的签署权属于本单位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负有对签订的经济合同最终审定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前期的市场调查和资信审查;组织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协调、承办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本部门主管领导及合同主管部门报告;承办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并及时协助委托人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或与委托人共同办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收集整理所承办合同在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中的有关资料并归档。在拟定合同文本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方签约代表人或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的人员以及相关法律、技术、财务等人员参与,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要由合同主管部门和承办部门,并聘请社会专业咨询机构联合组成谈判小组参加谈判,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保存。通过谈判,从中选出不少于两家的合作方,由单位主管领导、经营、财务、设备、技术、法律、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合同招标小组,在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对投标方进行招标竞价,中标原则为在确保质量优良的前提下标价最低。

根据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均必须招标。上级主管部门核拨经费项目及自筹工程项目物资或劳务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实施招标程序并履行合同签订程序。

合同承办部门根据谈判及招标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合同拟定由承办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小组负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标的明确、自愿公平、条款完整、手续齐备,合同的权利义务均衡对等,责任明晰,表述严谨准确,无重大疏漏。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合同统一文本或参照规范文本,合同签订后行政办公部门编号后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各留一份。

所有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应将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包括合同依据的计划、批文、市场调查及有关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招投标资料等),送交单位的合同主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顾问以及主管领导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单位的经济利益,合同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内部审计部门对合同履行审计签证及备案程序,并签署审计意见。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审计意见对合同及时修改完善,并将修改结果反馈内部审计部门。

按照重要性原则,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国内经济合同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签证和备案。

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以市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名义签订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国内经济合同;直属单位内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由直属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自行审计签证或备案,其中金额20万元以下的各类经济合同执行备案制。

内部审计部门在经审计签证及备案的合同封页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合同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将审签后的合同递交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履行法人代表签章手续,再持经主管领导审批授权的批件,到行政办公部门进行盖章;行政办公部门合同业务管理人员根据授权批件和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方可在每份合同上予以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待双方签章完毕后留存一份备案。

法律法规规定需经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经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国家规定需经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部门申请登记或备案;凡是按有关规定必须鉴证的合同,必须申请鉴证;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公证的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所有参与合同订立的部门和个人对合同的信息安全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

合同承办部门在双方签章后将合同及时送达有关的各方,开始合同履行阶段。承办部门要在支付合同价款前将合同递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对依法签订生效的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自行修改、解除或终止。合同虽已签订,但发现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或因政策、市场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损害相关方利益,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同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发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动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文件及资料,经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签证备案后作为补充合同,履行签章完毕方可支付工程价款。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合同承办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并及时报告合同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签订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文件进行管理,重新履行合同的拟定、审计签证备案及签章程序。经协商无法解决纠纷的,应根据合同约定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消。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面履行,督促检查、验收、确认合同对方义务的履行。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履行的有关情况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汇报。

财务部门将经济合同作为原始凭证进行专门管理。当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给财务出纳要求履行合同时,出纳要审核合同封面是否加盖经济合同审签备案专用章后,方可予以执行。否则退回合同承办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签证及备案,通过审计签证及备案后再予执行。财务出纳负责对签章齐全的合同要在合同正本封面内侧粘贴印花税票,并用划线法予以注销。

若合同价款一次付清,财务出纳则要在封面上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及记账凭证号;若合同价款需按进度分次支付,出纳需填制《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记载合同编号、合同总价款、每笔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项目、金额、支付后的余额、经办人签字、记账凭证号,同时,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注明合同编号,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后要将记录表余额结为零,在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时间和记账凭证号。对于超出合同金额的款项支付,财务部门有权要求承办部门提供追加合同,否则不予支付。

年终,财务部门将本年度的合同文本及《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归纳整理存档。若工程款项需跨年度支付,年终则将合同文本先行整理存档,《工程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记录》表由财务出纳单独保管,待工程款支付完毕并作相应记载后,交主管会计按合同编号补充到原合同文本之中,出纳同时也要在原合同封面加盖结清戳记,并标注最后一笔款项付清的时间及凭证号。凡不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对象和支付进度履行合同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同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合同主管部门每年末要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及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政策的解读能力、市场规律的把握、合同履约的状况、产生纠纷的原因、解决纠纷的方法、承办部门的履职情况、审查工作的程序、授权范围的控制、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经济合同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是非常重要的,它体现着依法治国环境下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加强了对单位经济行为的自律和约束,有助于在经济交往中树立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第4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管控

一、合同各阶段的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基于对于安全运营的需求,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企业由单纯重视诉讼管理,转为重视日常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需要切实有效的管控。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合同相对人是各种经济体制、所有制形式以及不同国家的民事主体,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风险交易”。应当警惕从签订阶段就存在的法律风险,从内部看:合同签订出现问题将严肃处理责任人;从外部看,我国刑法规定了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等罪名,触犯刑律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签约过程中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签约后出现违约行为,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签订应当授权专业法律人员管理,全程进行法律风险管控,重视相关法律规范与司法解释。

2.部门联合会签制度:企业内部的联合会签,是法律风险管控的核心制度,各部门依照管理职能紧密衔接、相互制约、独立决策,共同参与合同审批流程。联合会签制度应当科学高效、公开透明,防止出现商业贿赂或谋取非法利益等内部法律风险。结合实践,较为科学的联合会签流程一般涉及:(1)采购或销售部门发起签约申请,提交合同草本、会签单、审核上报相对人资信材料;(2)考核部门审阅价格、进行成本和利润分析,制作经营报表;(3)会签部门依次审批、分管经理批示,例如:技术研发、质量监督、仓库、交接车间等涉及履行部门;(4)财务部门核实应收账款,管理收放款业务,负责资产放行证件;(5)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程法律风险管控,办理用印并、负责合同档案管理。

(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管控

1.财务风险监控:合同履行阶段的财务风险监控,包括对资金问题主动调查活动,不是出现经济损失后的消极反应。合同管理部门对财务部进行账目监控,经营业务中的赊销账款等资金使用进行例行核查。发现存在履行瑕疵及时处理,避免履行中出现抗辩权事由而导致法律风险。发现不能按期回款情况,行使抗辩权并及时沟通解决。发现相对人出现严重的资产或商业信誉问题,行使不安抗辩权。按照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对责任人督办问责,规避企业法律风险,登记履行情况对客户进行信誉评级,依照信用等级分别评议赊销额度和赊销时限。

2.资金动态核查:合同管理按照资金输出和资金输入两个环节核查动态账目。对合同履行发生的资金动态进行账目核查,当天核算、当天公布并记录在案,避免出现随意更改账目现象。由合同管理部门监督制度实施,代表公司实施资金动态监控,发现可疑往来账目尤其是极端账目,及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企业利益。监管工作前移至履行阶段而不是在合同争议阶段,履行过程中的资金变化情况,直接反映出履行中的法律风险状况。企业应当立足于资金动态监控,建设合安全、顺畅和高效的风险管控模式。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1.合同管理善意原则:维护企业利益是企业风险管控的核心目的,出现合同争议优先采用低成本纠纷解决办法。企业之间依照善意原则处理问题,主动沟通解决,不能直接追究责任或者依照合同法主张维权,使得原本可以协商解决的争议走向极端方式。企业出现经济损失,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因此承担管理责任,应当避免出现损失,遵循善意原则把争议解决在履行过程中或者协商阶段,如果争议出现在责任追究或诉讼阶段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解决争议以考虑经济利益为关键因素,同时考虑社会影响和企业长远利益。

2.避免出现诉讼案件:合同争议的解决应当避免出现诉讼案件,这体现出日常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实行科学严谨的日常管理,才能有效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企业参与诉讼活动可能产生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尤其国有企业参与诉讼,出现政治影响后企业负责人可能因此失去晋升机会、承担连带责任。即使私营企业也应当考虑企业社会形象,不能滥诉、缠诉。合同管理部门依照合法合理性原则开展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满足相对人合理要求灵活处理争议,维护缔约双方长远合作关系。争取用缓和方式解决争议,出现合同冲突,当事人可能采取不合作态度,导致问题陷入尴尬局面。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合同争议,先发送律师函通知表示善意提醒。最终决定以诉讼方式处理的争议,委托专业律师提讼主张合法权利。

二、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风险管控

合同管理立足于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有效的保障了企业发展的稳定环境,保障了企业的经营安全和长远发展。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之间依赖合同形式保障各方权利义务,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中占据核心地位。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会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为企业带来高利润的回报。

(一)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1.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先签订合同后办理业务,例外情况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业务,良好的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律范围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企业应当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流程》、《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体系化的法律风险管控。合同管理不是经营业务的附属程序,坚决杜绝事后补办合同行为,业务办理完毕又补办合同手续让整个合同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虽然无纸质合同的实际履行,如符合《合同法》规定也是有效法律行为,但这种情况使企业承受巨大法律风险:对于合同中标的物数量、质量最终认定方式,以及履行时间、地点、方法等方面的约定容易出现争议,没有纸质合同作为认定和主张的依据,这些争议无从确认和查证。

2.资信调查与建立信用档案:合同申办部门负责收集和提交合同相对人资信材料,包括合同履行应当具备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质量证件或法律文书、专利证书等文件。确认对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有重要法律意义,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出现争议后的法律请求效果。对签约人的授权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无权产生法律风险。一些企业没有谨慎考察相对方主体资格,导致合同归于无效或效力待定,或者与无履约能力当事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陷入履约障碍。合同签订后全程登记履行情况,建立客户资信档案并进行信用评级。

3.合同条款审核:企业经营合同大多是常见类型,依照《合同法》我国承认各种符合成立和生效要件的无名合同,缔约各方应当诚信履行、善意履行、依照合同目的促成履行。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制定十几条主要关键条款反复使用,格式条款不能避免法律风险。条款最终由经办人填写,其中空白项和附则(其他约定)的填写中存在巨大法律空间,经办人在填写时,与签署普通合同有同等法律风险。因此,签署格式条款同样需要严格审核,无论何种类型合同,应当由专业法律工作人员或律师逐一审查合同条款。

4.合同的印章管理:合同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是签署合同的关键,依照《合同法》规定:约定加盖印章生效的合同,自加盖印章并符合生效要件时生效。企业经营合同一般约定加盖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除非特别约定,财务专用章或部门印章不能用于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由专门部门保管和使用,未经会签手续并经分管经理同意,业务员不得随意使用公司印章。需要携带外出的使用的,应当由经理批准按流程使用并及时归还。

(二)联网审批流程的法律风险管控

1.联网审批的监管优势:现代企业采用合同联网审批流程具有监管优势,重视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是法律风险管控的发展趋势。在网络系统中上传的合同电子数据长期保留在数据库,系统能立即发现和记载违规行为。这种监控模式提高了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效率:法务部门网上管理人员可以全程监督合同业务,联合会签部门的办理情况直接在电脑系统显示,避免了各部门相互推诿;在网上可以随时核对合同条款、查阅审批信息,有效减少了工作失误;由于流程的公开性和互动性,经办人对于提交材料更加谨慎。联网审批通过的合同,由经办人确认后上报合同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大幅度提高监管效率。

2.纸质资料的网上流程衔接:纸质合同的签署和监管,是企业法律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合同档案是司法过程中的重要书面证据,这项工作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都直接关系企业利益。实行合同管理联网管理平台的企业,申报的各项数据应当与纸质合同档案完全一致,签署过程中合同文本在内部网络上传递和储存,经联合审批并上报经理批准后,依照审批情况签署纸质合同,这种公开审批的模式使得决策者更加审慎。各部门有独立的账户和密码,对合同管理全程有效的管控,各部门相互之间配合、相互监督,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相互印证一致。

(三)合同档案在法律风险管控中的利用

1.合同档案的整理利用:纸质同档案属于法律风险管控的重要文件,监管部门审查合同履行全程并立卷存档,合同回收采取统一的编号和归档方法,按照“资本输出类”和“资本输入类”对合同档案进行科学分类。建立合同目录包括(1)合同文本原件,包括补充协议、备忘录等资料;(2)资信档案,包括各类与合同有关的证件、质量文件、专利文件等资料;(3)部门联合会签单,包括经理批示、各部门会签、履行情况备注等文件;(4)财务单据,包括借款单据、赊销单据、银行单据等资料;(5)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履行情况备注等其他法律文件。

2.合同业务的全程督办:依照合同档案进行全程督办,发现违规行为依照合同管理办法问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顺利履行完毕的合同登记后存入档案;没有合适履行的合同注明原因并及时督办;出现争议的合同,将合同档案上报法律事务部门处理,避免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进入诉讼程序的合同纠纷,委托法律专业人员或者律师进行维权,建立法律风险档案。通过系统化、全程化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管控。

三、结语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推进,企业更加重视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虽然现阶段有很多工作要进行完善,但令人欣慰的是,我国的合同管理水平正在大幅度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管控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精细化。市场经济法制化体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法律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信号。在全体法律人的探索和努力下,基于对于合同管理制度与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不断研究和实践,将形成更加规范、诚信、安全、文明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繁荣发展。

作者:范晓伟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李杰利.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张雅冰.论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协同性.经营管理者.2011(19).

[3]王怀、王正志.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法律出版社.2007.

第5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of modern enterprises,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essential works i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s paper takes Xing'an Meng tobacco company as an examp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their causes in current tobacco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关键词: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网上协同管理

Key words: enterprise contract;legal risk;online collaborativ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205-02

1 合同管理相关理论概述

合同管理的定义。企业合同管理就是企业自身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一系列过程,依法实施的管理。本文所称合同仅指烟草企业物资采购和销售合同等,不包括烟草行业卷烟购销合同和人事劳动合同。

2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2.1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现状

现阶段,公司基本上都是按烟草行业合同管理的要求进行合同审核的,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审核,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合同审核时如何规范地把合同审查流程执行下去,各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

①合同的草拟没有经过认真学习《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只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来起草合同,或是单纯的将对方起草的合同文本呈交审核部门审查。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条款不完善退回18份,退回率达78.26%。

②合同承办人员只是把合同文本交给某个审核部门,没有同时提交审批单和相关审核材料。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10日法规部门审核合同23份,其中第一次审查因合同相关材料不齐全退回11份,退回率达47.82%。

③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授权就签订合同。2009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查明未经过公司法定负责人书面授权就签订合同的有5份。

④合同执行完毕后,承办人员没有进行及时的整理归档,认为合同执行完了就结束了,没有风险管理意识,造成部分合同材料的丢失,为以后解决法律纠纷埋下了的隐患。

2.2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起草审核阶段

审核周期过长。从承办人员起草合同,到最终签署,中间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单位法人代表审批等一系列程序。若按传统纸质流转方式,除了合同文件(包含正文、附件等,下同)供阅读、修改,需要流转外;还有一份《合同审批单》,用于记录各个流程中审核签署的意见记录,同样需要呈传。签署一份合同往往得经过3天左右的时间,若遇上相关人员出差、开会等情况,花费一周也是经常遇到的事;特别对有些卷烟营销部与公司距离较远,在路途上还需花费大量时间。

2.2.2 合同履约阶段

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合同承办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往往没有事先收集有效证据的意识。2010年冬季采暖期,为我单位供暖的公司在冬季采暖期间一直供暖不理想基本上都是在20摄氏度以下,其中有两个月供暖温度在17摄氏度以下,没有达到供暖标准,但由于没有采取有效地方式保留证据致使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兴安盟烟草公司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分析

合同管理理应成为烟草行业的一种高效管理工具,然而在现阶段的实际运作中,却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原因

在于:电子信息系统的运用已经改变了人们的办公方式,同时对办公效率的提高也有了极大地要求。传统的纸质审批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科学、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并开始逐步的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步伐。例如:同样一份需要审批的合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采用纸质审批和网上审批就会有很大的差别,纸质审批办理时间需要三天,网上审批仅需要半天甚至几十分钟;纸质审批办理费用在330元以上,网上审批不需要此项费用(这还不包括纸张和印刷成本);节省下来的人力资源是更为宝贵的资源。因此,采用网上审批合同已势在必行。

4 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合同管理网上协同。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OA)进行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签署和履行过程的多变性,系统根据需要提供不同类别的合同模板,及时有效地实施合同的起草、审核、会签、审批(签订)跟踪执行、归档、监督、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并提供查询、统计、分析、更改等功能,根据需要设定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对某个合同的关注,以加强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与监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4.1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的系统结构

虽然合同网上协同审批和管理系统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必须确保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系统安全,包括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数据能否正常备份以及恢复等;第二,信息的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防止有人冒充合法用户对合同进行审批、修改;

②阻止用户阅看权限范围之外的合同;

③防止在Internet网上审批时被别人截取。

4.2 合同网上协同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①改变时空观念,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办公成本。由于这种方式彻底打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缩短了相关人员审核以及签字等待的时间,同时在网络上实现了跨时空的资源共享和数据交换,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沟通成本以及减少了修改和校对的差错,同时也大大节约了纸张的成本。

②统一平台,方便管理。由于此系统为处理合同的相关事务提供了统一的平台,因此实现了政务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实现了随时随地有权限查阅相关资料,因此不受合同管理人员是否在办公室的影响。

③制约因素分析。虽然网上合同管理有诸多利益,但是目前网上签订的合同还是相当少,主要是由于合同相关方协同性不够好以及网络的安全性有待提高等因素。

5 结论

总之,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解决了企业部门和所属单位分散,合同统一管理成本高、规范审批流程难度大、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姚欢庆,张俊岩.合同法教程[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34-35.

[2]鲁著.浅谈如何防范合同风险.经济与法,2006,12:62-63.

[3]韦兰.现代企业管理新理念.管理荟萃,2005,3:15-17.

第6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 文化冲突 跨文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2-0013-01

中外合作院校是由中外政府、高校、企业、公司和其他社会力量在院校、学科、专业、课程等各个不同层面共同投资开展合作。但是,由于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管理理论,形成不同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因此,中外合作院校不可避免会遇到在管理理论和管理方式上的冲突与碰撞。

从浅层、表面现象上看,合作院校是资本、学科、专业、课程和管理的融合,而其深层次的内涵则是中外两种文化的矛盾冲突与融合吸收。为此,我们要善于处理这种矛盾与冲突,善于融合、吸收两种文化的精髓,在中外文化的融合点上,创造出新的管理模式。

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 世纪 80 年代初由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等高等院校相继举办的中美经济学、法学培训班,以及天津财经学院与美国俄克拉何马市大学合作举办的 MBA 班。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并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迅速发展起来,而且早期的合作办学主要局限于高校之间。在经历了几十年发展,现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文化冲突对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影响

1.文化对经营观念的影响

我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下位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及其实施办法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属于公益性事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性与非营利性的规定其实质是要求教育活动应该以“教书育人”为目的,不能“惟利是图 ”。但西方开展跨国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援助,而是为了盈利。

2.文化对学校制度建立和执行的影响

西方文化强调理性的思维习惯和公平的意识表现,在社会制度上是依法治国,表现在企业运作上则是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这种文化理念的影响下,西方国家的学校制度建设通常非常完善,小到每个工作岗位的职务分析,大到绩效考核的整套方案,都有完整的书面材料。但制度的建立不仅到此为止,更重要的是监督执行的过程,不存在任何流于表面的制度。

3.文化对领导和员工行为的影响

文化对学校管理者与员工的影响表现在多个方面。从管理者的角度,什么样的管理风格更占主导,管理者的角色和责任的定义和内涵,如何看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都会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从员工的角度如何看待自己的学校,喜欢管理者采用什么样的风格,对管理者的角色和责任的理解,自己与管理者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关系也都受到员工自己身处的文化环境影响。

4.文化与协调管理原则的关系

协调是一种领导艺术,但各国的文化不同,产生的协调原则各有特点。例如美国文化崇尚个人主义为核心,个人奋斗至高无上。因此在中美合作办学中,个人表现在管理中成为重要的尺度,如有不妥。美方领导人主张采用的极端做法常常引起员工之间的尖锐矛盾。但是,中国领导在对待目标冲突协调方式的对策是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与疏导,民主参与管理。

三、中外合作办学的跨文化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中的各方合作者,由于各自文化的差异,决定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不同于一般学校的管理,它的管理形态具有主体的多元性、方法的多样性以及文化的多源性三方面的特殊性。这就是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跨文化特性。这种跨文化特性决定了中外合作办学中的管理已经突破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管理内涵,在其深层次中蕴含着文化的交流、文化的冲撞和文化的再生。因此,中外合作办学应充分利用文化差异的多样性的优势,建立全新的共同文化管理模式。

共同管理文化是以合作双方不同的管理文化为基础,是为了解决文化差异而形成的一种有效的跨文化管理模式。建立共同管理文化模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识别文化差异,跨越文化障碍

了解双方文化的差异和特点是实现文化融合的必经之路。因此,中外合作办学的合作双方可以通过经常的交流和沟通来了解对方文化的优点,吸收对方先进的管理思想,从而产生双方都能接受的新的管理方法,消除双方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误解。

2.建立共同的价值观

共同价值观是指合作双方统一的价值观念,是合作院校双方成员共享的信仰。中外合作办学成功与否,关键是个“合”字,只有在统一的共同价值观上,才能减少内部管理冲突,发挥文化差异的优势,统一中外双方的管理理念,从而形成一个双方优势的聚合体。

3.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协调本领

共同管理文化需要一个民主高效的管理层,因此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成为实现共同管理的关键。由于管理双方人员在教育水平、素质技能和管理水平上的差距,势必会对共同管理带来现实的困来,也会成为文化融合的障碍。所以,首先应该加强管理培训促使管理人员素质的提高和管理理念的更新,增强双方管理人员在共同管理中的合作。其次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管理能力、钻研业务能力和内在动力。

4.建立规章制度,促使管理制度化

共同管理文化是在文化差异的基础上为解决文化冲突形成的一种跨文化管理模式,其最终是以具体的管理活动来体现的,而制度化是规范具体管理活动,统一不同管理文化,固定统一管理风格的有效手段。制度化即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中外管理人员不同的管理观念和方法,在共同讨论并确定的基础上统一成一个模式,使得双方都按学校的规章制度来展开工作,达成统一的标准和准则。

中外合作办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其深层的原因主要是东西方两种文化的撞击、冲突和融合。也就是说,合作双方文化和它所代表的管理模式之间,既有冲突的一面,又有融合的一面。要解决合作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跨越文化差异的障碍,在合作双方文化的结合点上,寻求和创造出一种为双方都能认同和接纳的共同文化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林金辉、刘志平.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王剑波.跨过高等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

第7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一、买卖合同

二、供用合同

三、赠与合同

四、借款合同

五、租赁合同

六、融资租赁合同

七、承揽合同

八、建设工程合同

为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工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作用,促进××热电公司“节约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和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损失,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4月份立项开展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准备情况

公司认真制定了合同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通过有效的监督,严格的把关,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各项规定和程序,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工作方法:通过检查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会签制度、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1日-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9月10日为检查阶段;9月11日-11月10日为整改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等合同主办部门等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物,招议标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基础检查。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合同的有关文本、会议纪要、资质资料、会签单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管理要求。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齐全,符合归档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对合同文本进行了检查。检查合同文本内容是否严谨规范、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会签制度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各项合同文本较规范,主要不足是:合同文本格式不统一、合同会议纪要不齐全、个别合同会签单上没有时间。事后,相关部及时统一了合同文本格式、补全了相关内容。

4、对合同承办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宏大热电公司、物业公司、筹建处、燃料管理部、兰西物资公司、科技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检查,各承办单位均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以及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情况,无吃、拿、卡、要和的不廉洁行为。

经检查统计分析,1-10月份,宏大公司共签订合同126份,其中:工程承包合同20份;工程发包合同29份;租赁合同31份;电热合同9份;灰渣合同18份;煤炭合同8份;其他合同11份。物业公司共签订34份合同。物资供应部共签订47份合同,总标底2017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兰西物资公司共签订合同51份,总标底1170万元,节约资金183万元。

三、监察建议:

各合同承办单位:

1、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2、统一合同各类相关资料的格式、内容、编号。

3、进一步加强对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查。

4、加强部门及合同承办人应履行的管理职责。

5、进一步完善招议标会议记录、会签单制度;合同相关资料必须统一、齐全、及时归档。

6、进一步加强合同生效的法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书制度。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合同承办单位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各合同承办单位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公司近期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合同管理。

第8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我院法官审判业绩岗位目标考核的基本做法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年年初,我院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大胆改革法官职业队伍传统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法官队伍为主体”的法官职业队伍评价体系,开创了法官职业队伍管理新模式。两年来的实践证明,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与法官业绩考评相结合;职业道德与职业特点相结合;审判技能与调研能力相结合,所形成的这一套法官评价体系,既解决了法官评价标准难以确定的问题,又能对法官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促进了审判质量效率和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基本内涵

我院法官评价体系是指在基层法院内部管理中,依据现代司法理念,通过对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用模拟数字的形式累积计分,针对相同法律职务、相同工作岗位,进行同类横向动态比较,从而对法官的综合素质作出客观公正的定位排名式评估,通过相互比较的方式,激发法官追求法律正义,注重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内在动力,促进优秀法官脱颖而出,为全面提高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奠定基础。我们认为法官是具有独特职业特点的特殊群体,法官所从事的司法工作具有特殊的行业特征,因此,必须建立一套符合法官职业特点,能够准确反映法官综合素质的评价体系。为此,我院法官评价体系在框架设计上,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从政治思想、审判业绩、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管理效能、法理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法官进行记分考核、同类比较、综合评价。为便于操作,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又对上述考核范畴进行了全面细化处理,重点突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主体的职业法官审判业绩考核,从办案数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审判技能、调研能力等六个方面,按法律规范把各个环节的审判质量要求逐项分解、具体量化,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公正合理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中,我们对每个环节的考核又分解为可直观操作、计分考评的具体内容。如对“办案效果”的考核,以“取得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为考核指标,具体考核所办案件的投诉率、上访率和当事人是否息讼服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是否被全部得到实现;所办案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有无导向作用;能否作为上级法院典型案例;是否符合现代司法理念;在审判方式改革方面有无创新。在规范法官考核标准的同时,我们还对庭长、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书记员以及特殊事项的考核管理,规定了相应的考核范畴。省高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院在认真总结考评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高院的统一要求,对法官评价体系的内容进行了及时的修改,形成了现有的这一套法官评价体系。与传统法院管理机制相比,我们感到现有的法官职业队伍评价体系更贴近审判工作实际,符合法官职业特点。

二、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运作方式

为了适应推进法官评价体系的需要,我院党组经过反复论证,决定重新调整管理机构布局,整合管理资源。撤销了原有的管理机构,重新设置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室、政工监察办公室等三个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除承办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外,专司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审判研究和法官业绩考评之职;行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包括院务、财务、车辆、物资管理等在内的全部行政事务;政工监察办公室行使以往由政治处和监察室行使的管理职能。事实证明,新的机构特别是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设立,改变了审判管理职能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突出了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强调了审判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以确保考核工作的良性运行。

一是考核办案质量效率。全院法官所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评查,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具体考核实施中,我们重点抓了三个环节的工作。第一,严格质量评查标准。在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我院舍得抽出精兵强将,配齐配强审管办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严把案件质量关。硬性规定质评人员必须发现以上的问题。在每月通报一次案件评查情况的同时,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由分管院长集中进行分析讲评。强硬的评查措施产生了高质量的评查结果,高质量的评查结果又促进了全院案件质量在动态中不断提高;第二,加大庭审考评力度。在对法官庭审形象、分析案件水平、驾驭庭审能力、处理程序和实体问题效果、运用法律的熟练程度等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法官的庭审小结,看其能否正确运用证据规则论证案件事实,阐明案件法律关系,针对当事人诉辩请求阐述支持与否的理由,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裁判结果是否公正;第三,注重裁判文书质量的考评。要求法律文书要准确反映裁判结果形成过程,叙述事实清楚、说理论证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具体。同时,还硬性规定,所有裁判文书必须全部在局域网上公示。在法官自查、庭长把关、分管院长审阅的基础上,由案件评查人员对每一份裁判文书的事实叙述、认证、说理、文书格式进行综合评查。

二是考核司法成本。司法成本的考核,由行政管理办公负责实施。两年来,我院探索了一套符合我院实际的司法成本管理机制,在保证正常办公、办案需要的前提下,分别以业务庭和法庭为单位,考核各单位办公耗材、案件成本、车辆每公里油耗、维修费用、人均月话费、邮寄费等,年终以全院平均费用为基数衡量各单位司法成本高低,评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仅此一项,我院每年就节约经费近万元。

三是统一扎口管理考评结果。为了确保考核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我院成立了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法官考核的各项工作。为了提高质量评查的准确性和公正度,我们还成立了刑事、民事、执行等专业质量评查组,并规范了相应的考核标准。政工监察办公室除对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党务工作及执行纪律情况进行考核外,还负责对全院考评情况统一扎口管理,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并依据考评结果实施各项奖励。

三、新的法官评价体系的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综合素质,实施全面考核。为了准确反映每位法官的优势和特长,公正评价法官的综合素质,在实施考核过程中,我们把与法官职业要求相关的内容,均纳入考核范畴。除了对法官的政治思想、审判业绩、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管理效能、法理水平、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外,还对法官的调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法律文书制作、投诉率、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遵章守纪等内容进行考核,从而使考核内容涵盖法官职业与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既体现了评价体系的丰富内涵,又体现了法官管理的本质要求,在这样的评价体系背景下,法官只注重片面追求办案质效不行,只注重讲究审判技巧和职业道德也不行,必须注重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才能在考评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是注重管理科学,同岗同位比较。为了从本质上体现法官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我院考评领导小组规定:第一,取消以往给法官办案定指标、下任务的做法,不硬性规定法官的办案数量,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动态分案制度”。在法庭与法庭之间、庭内法官与法官之间,采取存案补平的办法,进行案件调度。每月日和日,以案件平均积存数为基数,用新收案件先补平存案数低于平均数的法庭和法官,然后再平均分配,从而使办案效率高的法庭和法官不断得到案源补充;第二,所有法官办理的案件均纳入质量考评范围,除对复杂疑难案件另行加分外,针对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不同性质的案件,设定不同的分值标准,通过同岗同位相互比较的办法,对相同岗位、相同性质的法官进行考评排名,也就是刑事法官与刑事法官比较、民事法官与民事法官比较、执行法官与执行法官比较,因为是同岗同位比较,所以不同案件分值设定的不同并不影响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第三,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均及时将评查结果予以公布,使每位法官均能通过综合评查得分和各项考核指标得分,发现自己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和修正。

三是实施申请复议,彰显人文关怀。我院法官评价体系,是一种互动式的综合评价体系,这种互动不仅表现为考评者与被考评者的互动,也不仅表现为评价方式与考评内容的互动,而是存在于整个考评过程之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中。法官不仅有申请评分复议、申报疑难复杂案件的权利,而且有决定自己工作时间长短、办案周期快慢、办案数量多少的自由。为了让每一位法官都能在法官评价体系范围内,拥有充分自由发挥的空间,院党组规定,法官对案件质量评价有疑议的,可以向院质量评查小组提出复议申请,质评组必须对每一个疑议,作出认真负责的答复。由于评价体系从本质上体现了人文关怀的特色,营造了让法官自主发挥、自由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氛围,增强了法官追求法律正义、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识。

四是界定差错标准,规范归责方式。去年以来,我院在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关于建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工作实际,在明确规定案件质量标准的同时,将执法尺度不统一、执行不力、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等九类案件作为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的案件,并明确提出了案件“严重差错”条标准和“一般差错”条标准。对差错责任的认定,详尽规定了各类不同岗位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不同情形,有效避免了推卸责任、无法追究责任人等不正常现象。

五是实施难案申报,解决考核难题。为综合考评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调动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我们把包括社会影响大、涉及群体性诉讼,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矛盾易激化,被告人在人以上,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次数达十次以上的刑事案件,无法律规定的疑难案件等作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法官在审理终结并已生效后,向质量评查委员会申报。质量评查委员会每半年组织评定一次,在确定入选案件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给承办法官加计分值,并予以公示,公正展示法官的办案能力,从而激励法官争办疑难复杂案件。

六是评价调研能力,调动积极因素。院党组在充分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将以往被动考评干警调研能力的做法改变成主动要求式的考评,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规定在具有正式刊号的国家、省级、地市、县级刊物上、新闻稿件和信息的得分标准,同时,按不同职务、级别设定了调研分值要求,并定期通报、跟踪考评。由于考核目标明确,分值设定合理,目前,我院已形成了人人动手写文章的良好局面,能搞调研的写论文,会搞宣传的写报道,每个干警都自觉地把来自考评的压力变成自觉刻苦钻研的动力。××年,我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在《法律适用》和《人民司法》杂志发表篇、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篇、在《江苏法制报》及其它报纸杂志发表多篇。

七是突出庭长考核,提高管理能力。院党组认为,全庭工作先进与否,是庭长、副庭长管理能力的标志,这种能力在评价积分中应当予以体现。因此,院党组规定,审判庭的先进不再由本院评选产生,而是只要在高院、中院系统中被确定为先进就是本院的先进庭。对庭长管理能力的考核,我们还规定每位庭长所在的庭全年案件严重差错必须低于,一般差错低于;庭长接待日无缺席,全年所在庭案件投诉率应低于。同时,我们将司法成本的考核列为庭长管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在确保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不实施人为控制和干预的情况下,对各庭的办公耗材等案件成本进行全面考核,据此确定庭长的司法成本管理得分。

八是运用考核结果,展示评价功能。全面考核,同岗同类比较基础上,形成的考核结果,是法官综合素质比较真实的准确反映。为此,我院党组决定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官核发奖金、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学习深造的依据。在全院范围内,首先取消以往平均分配奖金的做法,拉开同岗同类人员奖金档次;其次取消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名额分配。在同岗同类人员中,考核积分排名领先者即为受表彰人选,避免因领导意志和个别人的好恶影响先进的真实性。两年来,从未发生干警对奖励和表彰不满的现象;再次,将考评结果引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去年,我院在选拔中层干部和审判员时,取消了以住岗位竞争均要进行的演讲、答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等环节,增加了庭审小结、裁判文书、调研能力等考核内容。将参加竞岗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考评分值,由过去占竞岗分值的提高到了,从本质上体现了法官个人能力和素质在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评价体系难以解决的主要问题

第9篇:合同文本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稳定的发展阶段。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加强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国外教育资源,并充分利用国际教育市场,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方面适应国际交往和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具有国际意识和较强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国际化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目前所称的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而教学管理是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按照教学规律和特点,对教学过程实行的全面管理。有效的教学管理系统是中外合作办学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从而突出教学管理在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核心作用。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学生入学起点要求降低,生源质量差别增大;没有及时确立新的教学和管理方式;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目标等方面没有及时跟进;办学管理经验和管理水平不高等都给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录取的学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加大了教学管理工作难度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由于缺乏优质生源,学生的文化素质基础相对较差。由于其不同的办学性质和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招收的学生不同于母体高校的学生:生源情况复杂,有的是高中应届毕业生,有的是三校生,甚至有一些是社会青年。比如湘潭大学国际合作项目招收的学生中,有重点本科层次、三本层次以及专科层次的学生。他们中的大多数来自经济状况富裕的家庭,且基本上都是独生子女,相当一部分还是来自单亲家庭。由于父母长期的过度呵护,这些学生的自立和自理能力较差,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弱,自我为中心的意识较强,学生的文化基础差距较大。与国内同类学生相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相同的学习时间内承受语言学习和专业学习双重压力,同时还必须接受和适应两种不同的教学体制。此外,进入该项目的学生,求学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为了出国深造;有的是为了提高外语水平,以后找份好工作;有的是无法就读本科院校,只能选择高等职业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这些情况,无形中增加了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师资结构相对复杂,人员流动性较大,教师管理难度相对较大

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师资队伍主要由中教和外教组成,其中既有专职教师又有兼职教师,既有长期聘用教师又有短期客座教师等,因此造成师资结构相对复杂的情况。人员流动性较大,主要是外籍教师以及聘用制中教流动性大,既有合同制的外教长期授课也有国外合作院校的外教不定期来校集中授课,既有一门课程始终由一名教师讲授的又有一门课程不同学期由不同教师讲授的,甚至有的课程同一学期换不同教师讲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然而现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外籍教师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有些学校在师资引进的过程中程序过于简单,引进的外籍教师良莠不齐。此外,中教的流动性也比较大,大多是由于聘用教师大多属于合同制教师,在合同期满时,许多人也会调去其他单位工作。教师频繁流动,导致他们不能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学生的状况,也容易产生教学不系统、缺乏连续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此外,一般的职业院校,教师没有受过良好的培训,双语教学才刚刚起步,具有流利的外语表达能力、扎实专业基础的优秀教师为数不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用中文教学代替双语教学、学校临时到外校聘请相关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这不仅不能提高教学质量,而且会给教学管理带来风险。

(三)文化差异导致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教学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中方教师接触到的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外籍教师,以及素质和基础参差不齐的中方学生。这对中方教学管理人员以及班主任、辅导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在语言上能够与外籍教师进行无障碍的沟通,而且可以帮助外教解决一些教学、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也应注意在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外语语言文化和专业知识的兴趣,并引导他们科学地设计大学生涯及职业生涯。

同时,文化差异和不同的教育重点,给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师管理提出了挑战。一些教师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有一种错误观念:学生基础差、水平低。此外,对合作办学专业授课的教师,课酬方面除了正常教学工作量外,一般都会得到额外补贴,而这些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来评估。一些老师上课敷衍了事,教学质量较差,学生反响不好,直接影响到合作办学项目的声誉和进一步发展。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提出的建议和对策

(一)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优质的教育资源需要优秀的管理者,尤其是在中外合作办学这样一个特殊的教育背景下,更需要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知识水平高,同时了解国际办学的规章制度、熟悉办学法律的人员从事这项重要的工作。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对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优质的教育资源的引入导致其办学起点高于普通高等教育,并且进入项目的学生交付了相对昂贵的学费,其主要目的就是在学习过程中接受优质的教学及管理服务。这就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具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这对于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说,参加各种教学管理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管理人员有参加培训的机会。因此,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培训,可以保障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包括对教务管理人员进行教务管理方面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学生管理人员进行心理咨询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等等,以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优化中外师资力量,加强外籍教师管理

高品质教学的先决条件是强大的教师资源,教师是教学的主要执行者,教师能否有效提升教学质量以及能否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在中外合作办学教学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教育机构必须按照专业设置引进专业教师,建立体现专业特色的教学团队,培养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大多数在中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学质量监督的对象基本上为中方教师,对外方教师的监督较少。由于引进的外方课程以及外籍教师授课课程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都不同于国内课程,因此对这类课程的教学监督很少。为了能够有效地对外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督,办学机构可以在外方教师中挑选出一些优秀教师作为外方教师的教学督导员,并与中方教学督导员共同进行对外方教师的教学质量监督。

此外,可以对所有的新进外教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了解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做到知法、守法;同时让他们了解学校的课程体系、教学计划,鼓励新外教与任教时间长的外教进行沟通。通过岗前培训、教学评估,及时反馈信息,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有助于外籍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对教学研究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并倡导人文关怀,外籍教师远离故乡和亲人,由于文化、社会、工作、生活等环境的变化,面临着繁重的工作压力,这需要教学管理人员及时、主动地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尽早适应国内环境,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三)提高生源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其他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在现实的合作办学实践中,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一些合作办学机构通常为了招收更多的学生而降低录取标准。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必然给教学增大了难度,也降低了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质量水平。因此,除了坚持以上录取标准外,还应在新生进校时增加外语测试、政审等环节,以确保学生的基本素质达到一定水平。

(四)促进教学运行的信息化管理

在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要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成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从而进行正确的决策,就必须收集和处理大量信息,这是手工操作无法完成的。因此,应广泛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技术设备,以实现计算机辅助教学管理。计算机在高校教学管理中,具有以下功能:1、对教学数据进行存储,如对有关授课、试题、成绩、学籍信息等大量资料进行存储与统计,构建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教师和学生信息、教室等教学资源的教学信息数据库,实现传统教学信息的电子化转化;2、对教学状况的分析评价,如利用计算机分析处理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情况,以及教学成果、教学质量等问题;3、支持教学决策,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优势功能,研究开发教学领域中的决策应用软件,尽可能多的使用计算机提供决策支持系统,以促进科学化的教学决策。另外,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书管理、调课管理、教室管理、排课和选课管理等管理子系统,其中也包括教务部门的网站建设。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快速发展,人才培养方案需要及时、仔细地修订与优化。因此,教务管理系统的更新也尤为重要。

(五)制订适应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培养方案

在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制订教学计划以及培养方案要明确“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首先,在培养人才的类型上要培养具有较高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同时又具有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国际型人才。其次,培养方案要体现能够适应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分级教育模式。最后,培养方案应体现专业特色。优秀的培养方案能够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特色、教学管理特色、人才培养特色、专业特色等信息。

在制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方案时,还应注意课程设置的合理安排。比如湘潭大学中外合作项目中,学生在国内学习两年,国外学习两年,同时修中、外双方两个学位,需要修大量的语言类基础课程。因此,在前两年的课程设置中,主要开设外语语言类课程,同时开设中文教学的专业基础课程,以保证学生在出国后能顺利适应国外合作大学的相关课程。

总之,通过以上对策和方法能有效的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只有对教学管理这一重要环节进行不断探索和改进,才能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发展的更快更好。

参考文献:

[1] 孙瑞,张曦.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问题的思考[J].学术论丛,2009(1).

[2] 李振红,张晓云,王劲羽.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

[3] 张倩,袁建宁,耿烽.浅议中外合作办学中的教学管理[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8(6).

[4] 于松.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浅谈[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1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