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乡村专项规划精选(九篇)

乡村专项规划

第1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区委、区政府以“创中国旅游名城,建经济强区”为目标,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模式、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明确了从统筹城乡布局、资源配置、产业配置、社会管理、发展措施等五个方面入手,立足于抓规划、抓机制、抓亮点、抓项目,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制体制等一体化进程,努力把建设成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

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城乡发展格局

为了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街乡和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任务,落实了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定期视察,形成了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区统筹办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引导、营造氛围作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在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牌,刷写墙体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形成了全体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规划为纲科学发展,搭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体系

坚持规划为纲、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对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着眼于“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实际,编制了《市区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各重点村编制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生产发展规划》等建设规划,初步形成了以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规划为支撑,以新农村重点村规划为补充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体系,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强化措施探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实现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我区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切入点,在全区确定了50个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示范村,并以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为突破,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区、街乡、村组都成立了管理机构,确定专职人员,“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每年投入资金600余万元,落实环卫基础设施、落实保洁队伍、落实管理经费,“三个落实”奠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良好基础;宣传引导和检查通报相结合,补助资金与目标考评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三个结合”助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加快重点区域示范向全面覆盖延伸、政府主抓向群众参与延伸、管理常规化向规范化延伸,“三个延伸”提升标准,逐步形成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互结合、保洁员和专业队相互补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模式。

示范带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期间,我区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了88个新农村示范村、重点村的建设项目,其中年至年度的63个重点村已通过市上验收。斜口街道芷阳村、秦陵街道秦俑新村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新农村建设旗帜村”。五年来共投资5.5亿元,修建道路完成村内道路硬化2575490平方米,新修排水渠道389532米,新建农民健身场所188986平方米,安装路灯8195盏,修建垃圾台1816个,改厕19990户,乡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容村貌、社会事业、精神文明、民主管理等各方面取得长足的发展。

第2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农民增收致富;通过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努力保持城乡空间的不同特点,提倡“乡土、自然、生态”,保护传统文化、地域特色和乡土风情,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安排,2014年,流均镇都梁村、苏嘴镇一心村、顺河镇双墩村等3个村列入2014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通过一年左右的建设,使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的集中居住人口规模不少于300户,在全区逐步建成一批设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业特色鲜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本要求,发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制度优势,尊重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顺应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的新要求,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二是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根据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乡村传统文化保护需要,科学优化村庄布点。结合资源禀赋、建设基础、产业特点、乡风民俗等,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貌,因地制宜充实完善村庄规划。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与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刨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土地使用制度、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改革,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障制度等。

四是坚持乡镇为主体,统筹协调推进。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的责任主体,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要把各种在农村推进的试点、示范活动和试点村庄建设与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保证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推进该项工作的实施。

四、实施步骤

我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到2014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评审申报阶段(2014年7月20日--7月30日)

7月30日前完成动员、示范选择及汇总工作,8月5日前由区住建局、规划分局对照通知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示范村所在乡镇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内容编制详实的示范实施方案,并形成一式五份申报材料,由区住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并于8月9日前报省住建厅、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申报审批。申报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乡镇申请报告;示范村实施方案,包含示范实施范围内的规划方案、整治计划,以及详细的实施项目清单、资金筹措方案、保障措施等;示范村庄申报表、示范村庄的村庄规划现状图和规划图;示范村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就示范村庄实施方案所形成的相关决议原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8月--2014年10月)

经省批准后,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①2014年8月,完成前期项目立项、土地、建设规划等手续,以及示范村庄规划内的土建、绿化、给排水、供电、通信等施工图纸的设计、土建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预算工作。②2014年9月,完成示范村内土建、绿化、给排水,供电、通信等建设项目招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监理委托及前期“三通一平”工作。③2014年8月-2014年10月,完成示范村内的农房及村委会、卫生室、计生站、文化活动室、幼托所、便民服务中心、农资超市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全部工程建设。④2014年9月-2014年10月,完成示范村内的绿化、给排水、供电、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2月)

工程实施完成后,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整改。①2014年10月,乡镇自查自验。示范村所在乡镇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和技术力量对照建设标准逐项自查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②2014年11月,区组织初验。由区住建局会同财政、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组织初验,初验收合格后,报请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对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形成验收综合报告,上报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全面做好迎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省农村综改办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③2014年12月,迎接省里验收。由区政府申请省住建厅、财政厅、农村综改办对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示范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五、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子佳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颜复、副区长彭凯任副组长,区农委、区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各相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同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同时要选好配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级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实施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示范工作。乡镇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心合力做好这项工作。区整治办负责做好示范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指导示范村庄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及技术审查工作;区委农工部负责指导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区财政局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加强建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项目建设和服务工作,将公共服务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向示范村集中倾斜,优先发展配套示范村基础设施,突出加强示范村公共服务,增强示范的凝聚功能。

3、拓宽资金渠道。规范使用省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专项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庄按每户1万元标准予以奖补。区、乡(镇)财政安排400万元,用于支持示范村建设。整合现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计其功”的原则,按规定整合各类支农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作。安排一定比例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示范村庄建设。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办法,为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捐助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鼓励村级组织出资和项目区农民“一事一议”投资投劳进行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专项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和直接支付制度;项目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示范设施方案与资金预算要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设资金预决算要在项目村范围内公示,杜绝发生截留、挪用、转移资金等问题。对虚报项目套取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除追回已拨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引入群众评判机制,征求和尊重受益群众的意见。

第3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以统筹的思路谋划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10月,杭州市召开市委工作会议,作出了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加快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决定;2011年2月,又召开了全市统筹城乡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宜居富民和谐为重点,争当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的要求,强调要以统筹城乡发展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确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奋斗目标。通过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到2015年,初步形成城乡区域规划建设、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保护、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六个一体化”新格局,全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20000元、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全市城市化率达到72%,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先全省。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规划保留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成为“秀美、宜居、宜业”的新农村。

明确了美丽乡村的建设任务。围绕构建“中心城市一中等城市一小城市一特色镇一中心村一特色村”的空间结构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200个左右中心村、250个左右(每年50个左右)精品村和100个左右整乡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乡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按照省里提出的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体系的“四个体系”要求,全面开展“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简称“五美”)建设。其中中心村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建设要求,完成“有农民集中居住区、有商贸服务街区、有公共服务功能区、有绿化景观休闲区和有特色产业园区”的“五有”建设任务。

设计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为完成确定的目标和建设任务,杭州市研究设计了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即在城乡区域规划、小城镇规划建设、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城乡劳动就业、城乡社会保障、城乡管理和社会治理等17个方面进行城乡统筹。通过“十七项统筹”,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统筹的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在明确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的目标、内容和任务的同时,建立了促进城乡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建立了领导推进机制。市里成立了以书记、市长挂帅的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工作委员会。涵盖了市级62家部门。并成立了市统筹办和区县协作、产业发展、中心镇建设、中心村培育、土地综合整治、“三江两岸”整治、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7个重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建立了以书记任主任的统筹委。

创立了区县协作机制。按照产业带动性和地域相连性,城区与县市共组建了五个协作组(萧山、上城与富阳,余杭、下城与临安。江干、开发区与建德,西湖、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新城与淳安,拱墅、滨江与桐庐),并参照援川干部派驻模式,建立联络小组派驻对口县市挂职。为规范协作工作开展,制定了协作联络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截至目前,全市区县协作承诺资金2.965亿元,已到位3.043亿元,共确定协作项目195个,总投资153.27亿元。

健全了督查考核机制。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的重点内容,及时跟踪推进成效,定期要求各推进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将近几年实施的新农村建设考核,调整为统筹城乡考核,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成效与市直机关和区、县(市)综合考评挂钩,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统筹的政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杭州市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和任务,分析各类影响因素,研究制定了强有力的配套政策。

完善配套了统筹相关政策。相继制订出台了十余个配套政策。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中心镇培育小城市若干意见、现代工业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财税长效机制若干意见、“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意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各区、县(市)也结合实际,制订了一系列配套政策。

设立了统筹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专门设立了杭州市统筹发展专项资金,构建了以原有专项扶持资金为基础、统筹专项资金为核心以及区县协作资金、农村公益金、“三江两岸”专项资金和帮扶资金为补充的“六位一体”支农体系,加大对农村特别是五县(市)的财力支持。2011-2015年,市本级财政在原有扶持资金总量和增幅不变的前提下,每年新增城乡统筹专项资金10亿元,区县(市)结对资金2.5亿元以上,“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社会捐助的农村公益金1亿元左右。在市里的影响下,各地也纷纷加大了投入力度。

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扶持细则。根据统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中心村扶持资金管理细则和美丽乡村精品村资金管理细则。细则规定,中心村专项资金的70%按平均基础额度分配。30%用于对重点项目的考核补助:美丽乡村精品村专项资金的70%用于支持五县(市)开展精品村建设,其余30%用于支持整乡(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增加其它相关创建项目的扶持力度。

以统筹的节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依托原有工作载体的同时,将统筹城乡区域规划布局中的一些节点,作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平台。

以中心村为主战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是杭州市构建网络化大都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节点,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我们要求各地按照《杭州市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编制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并围绕“五美”和“五有”的建设任务梳理明确当年启动建设项目。中心村共申报项目1196个,总投入为18.75亿元。目前。全市200个中心村规划已完成评审和批复,到2011年11月底已完工项目584个,已到位资金11.9亿元。

以风情小镇和精品村为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在已创建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中开展了以“宜居、宜业、宜文、宜游”为主要内容的“风情小镇”创建。首批13个市级“风情小镇”,经过近两年的建设,累计完成建设项目203个,完成投,人29亿元,大部分已于去年国庆期间精彩亮相。同时根据空间结构体系,选择确定了63个特色村作为首批精品村,要求按照“五美”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制定整治建设提升

方案,确定年度建设项目。精品村共申报项目514个,总投入为11.2亿元。目前,已完工303个,完成投入7.63亿元。

以“三江两岸”为重点推进连片美丽乡村建设。“三江两岸”(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是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又一个重要节点。也是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区域。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制订了工作方案,确定了28项整治建设重点内容。目前,“三江两岸”交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规划、绿道规划、林业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规划、堤防建设规划等已完成,沿江145个村已全面开展了以环境提升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

以统筹的要求把握美丽乡村建设方向。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杭州市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美村”与“富民”的关系,同步推进“五美”。

抓生态经济发展,让农民过上富裕生活。始终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目前累计建成粮食功能区158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365个、都市农业专业村200个。累计认定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点)57家,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点)77个、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33个。发展来料加工业3501家,从业人员达21.5万人。累计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家。201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5245元,比上年增15.6%,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市村均集体可分配收入240万元,较上年增长近16%。

第4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一、牢固树立抓规划就是抓发展的理念。

(一)新一轮市乡村总体规划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一年来。依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抓好全域的发展规划。今年9月,新一轮《市乡村总体规划(2008-2020已获自治区批复实施,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08平方公里,人口为105万人。

(二)抓好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加快推进了县域规划编制和修订,规划编制数量和水平大幅提升,实现了规划出优势出效益的目标。去年,共开展了10项规划项目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了市二环北路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市二环路(玉梧路口至玉公公路段)两侧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以及《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玉柴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规。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复后将开展规划的编制。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市本级将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同时,编制完成了城区道路专项规划》市乡村防震减灾专项规划》城区燃气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了玉柴广场修建性详细规划》云天文化城周围环境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火车站周边用地规划》等乡村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创新规划管理。市住建委积极开展规划法规宣传,不时增强市民规划法制意识。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都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并通过网络、公示栏或报刊等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体现规划审批及修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依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了私人竹筒房的报建审批工作,并根据实际草拟了市关于私人竹筒房建设管理规定》

(四)转变作风。切实提高规划审批时效。去年,共办结各类规划许可和服务项目834件,其中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4件,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4件,私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件,私人用地规划许可证348件,审批总平面规划图112份,规划用地红线面积151.39万平方米。

二、开展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一)积极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依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占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3.34%随着中心城区迎宾大道二期、民主北路等城区路网改造工程的竣工,二环路南段、玉福大道等项目的稳步推进,乡村品位明显提升。市城镇人均道路拥有面积大幅提高,目前,乡村建成区乡村道路长度达343公里,道路面积为655万平方米。

(二)坚持先行先试。村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初见效果,湿地公园、狮子山公园、龟山公园三个公园的规划建设也在紧张有序地推进,新区框架初步显现。与此同时,大力推进玉柴新区、龙潭新区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新区一体化设施,努力形成三化互动、城乡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着力抓好旧城区断头路、瓶颈路的建设。继续围绕“点亮老百姓门前灯、铺平群众门前路”目标,着力抓好旧城区断头路、瓶颈路的建设,切实为民办实事好事。重点改造建设了金港桥北段、美林街北段、麒麟里3条街道。玉龙沟和金旺路的改造因牵涉到征地拆迁问题和资金预算缺乏,所以未能按时开工建设。经过多方协调,目前正在抓紧推进。

(四)全面推进污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总投资15.88亿元的全市14个污水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投产运行。

三、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投资力度。市房地产开发继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到212家,其中城区139家,县市73家。去年,全市共完成房地产投资85.02亿元,同比增长28%占自治区下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00.3%全市共批准商品房预售项目40个,预售面积1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其中商品住房1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7%城区批准商品房预售项目20个,预售面积85.7万平方米,占全市批准预售面积52%同比增长85%去年,全市商品房完成销售面积2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7%其中,城区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2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1%全市普通商品住宅均价2304元/㎡,其中城区均价2618元/㎡(包括团购房部分)

(二)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销售的监督管理。同时,举办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培训班,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坚决制止各种违规销售商品房行为。二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去年,共抽查城区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24个项目,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快培育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目前,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28家,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2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3家;物业管理企业72家,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153个,物业管理总面积达749.14万平方米。四是积极指导房地产开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和成立业主委员会。去年,全市成立业主委员会32个,其中去年新成立4个。五是加强乡村白蚁防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白蚁防治收费管理工作,推动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收费进入市政务中心办理,改变了无序竞争局面。

(三)抓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直管公房平安管理。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共料理房产初始审批7123件,房产发证8904件。二是进一步完善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确保公房的平安使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合同的管理,提高契约管理的覆盖面和效率。城区全年签订住宅直管公房租赁合同1130份,签订率达99.9%为依法管房提供有力的依据。抓好房屋平安管理,全年无出现平安质量事故,无影响公产的经营和使用,为公房的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切实加强住房保证体系建设。

(一)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保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去年,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5个项目共1313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总投资7940万元。去年底,市5个廉租住房项目已全部按时开工建设,共完成投资3839.6万元,占总投资的48.4%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任务。二是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超额完成了发放任务。去年,市完成新增租赁补贴发放1529户,累计完成租赁补贴5112户,超额完成了发放任务。三是做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积极解决乡村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去年,市严格依照申请、核实、公示、抽签、配租等程序,共安排811户乡村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其中市本级共安排280户乡村低收入家庭入住廉租房。四是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证资金,有效缓解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去年,共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廉租住房资金补助4731万元,其中中央3249万元,自治区1482万元。目前止,全市累计争取到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1.8192亿元,其中城区争取4022万元,有效缓解了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

(二)全力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去年。其中经济适用住房7000万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1000万元,棚户区改造1000万元。委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规范审批顺序,严格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去年,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截止12月底,市共建设经济适用房707套,面积6.81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119万元,完成全年总任务101.7%此外,还抓紧开工建设危旧房改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等保证性住房。

五、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一)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积极实施资本运营战略,千方百计加快形成大建筑产业格局,进一步鼓励和扶持企业升级和增项,提高企业竞争力。截止去年,全市建筑企业发展到90家,其中一级企业6家,二级企业31家,三级企业43家,劳务公司10家。去年,共扶持2家建筑业企业从二级资质升为一级资质,1家企业从三级资质升为二级资质,企业资质增项共49项,有效促进了建筑企业的发展。去年,全市建筑业实现产值约76亿元,同比增长15%同时,狠抓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检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切实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监管,积极扶持发展本市勘察设计单位做强做大。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高效完成建设工程监管任务。建立并完善了严格的工程报建制度,以立项审批、规划许可等为前置条件,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质量平安报监、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把关,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监管,规范各方主体的建设行为。去年,全市共核发施工许可证463项,合计建筑面积390.32万平方米,总造价48.54亿元,其中城区新报建开工工程90项,合计建筑面积200.31万平方米,总造价24.3亿元。全市报建工程料理施工许可证率、应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投标率、报建工程报监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备案率、工程监理率等七个指标均达100%进一步完善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长效机制,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的治理。去年,全市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的纠纷9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三)强化施工监管。做好排水及塌方、滑坡等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平安。加强施工现场平安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和“三项行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许可证制度,特别是针对全年强降雨天气频繁的情况,去年共开展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大检查9次,检查项目386项(次)发出停工、整改等通知书153份,及时消除了各种平安隐患。二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不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实物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验收监督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确保各环节监控到位有效。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执法检查。特别是对污水处置工程和垃圾处置工程等国家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检查,确保重点工程按“优质工程”平安工程”规范进行建设。加强对建筑材料、产品特别建筑节能资料、产品的检测,防止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建筑节能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质量评优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创优意识。共评出2009年度市优良工程37项。四是大力推行预拌混凝土应用,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减少乡村噪音和环境污染,美化乡村环境。五是强化职工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各从业人员特别是建筑农民工的平安意识和防护水平。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墙材先行”思路,建立执行建筑节能规范许诺制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去年共开展大检查3次,检查项目179项(次)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和建筑节能示范。去年,全市征收墙改基金2338万元,核退基金54.81万元。全市新型墙体资料企业生产能力12.19亿块标砖;全市新型墙材产量13.07亿标准砖,实现节地2160亩,节约规范煤8.1万吨,减少SO2排放3267吨,确保了十一五”市建筑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六、以燃气、供水为重点。

(一)加强供气管理。始终把燃气平安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大力开展供气管理大检查,努力确保燃气平安。去年,共组织开展了燃气平安大检查6次,开展专项整治5次,加强对全市34家液化石油气企业的行业管理,积极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普及率。目前,中燃公司在城区铺设了中压管道125多公里,庭院管网148公里,管网覆盖用户数8万多户,已经装置4万户,合同用户5万户。实现通气点火小区95个,通气点火居民用户1.7万户,商业用户54家。目前已基本完成管道骨架基础网络,管道天燃气将全面覆盖中心城区范围,受益用户将达到8万户以上。

(二)狠抓平安优质供水。始终把供水平安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全力抓好乡村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去年,城区供水设备完好率100%维修及时率100%水质综合合格率99.8%比国家规范高出4.8个百分点,管网压力合格率100%,比国家规范高出5个百分点,全年无供水平安事故发生。

七、以城乡风貌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为重点。

(一)全力抓好城乡风貌改造。去年。全力推进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至10月31日止,市13个自治区级综合整治示范村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共完成投资3381.59万元;完成改造2486户;建成篮球场、广场、新家庭文化屋及农家书屋13间、远程教育终端站、开展了新农村示范建设和村屯道路硬化及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任务。

(二)着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去年。委高度重视,层层宣传发动,落实市、县级配套的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联合督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走在全区的前列,11月30日,市按计划全面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全区排名第一。

八、全力抓好平安生产、乡村拆迁和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一方面强化平安责任。住建委与委属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平安生产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措施,明确平安生产责任。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平安、乡村公用事业(燃气、供水)平安、房屋工程质量平安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平安隐患。

二)抓好乡村拆迁工作和涉军人员、企业改制分流人员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大力推进旧城改造拆迁。重点是抓好民主北路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岭南运输公司城北客运站的拆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该公司重新操持了选址、立项和征地供地等工作。同时,抓好民主南路罐头厂路段房屋拆迁以及教育东路和人民东路的拆迁工作,配合做好至铁山港铁路(段)征地拆迁工作,做好玉柴广场拆迁的调查摸底和准备工作,二是全力抓好城镇拆迁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置,特别是抓好东门广场和州佩小区等拆迁遗留问题,有效预防发生,确保社会稳定。三是认真做好涉军人员和企业改制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以及反工作,着力化解房地产物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抓好法制、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提出修改建议等工作,去年,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建议提案共计30余件,按期办复率100%同时,认真做好我委行政及民事案件应诉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顺利通过了市普法办对我委“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换证统计及资格培训。三是加大对群众投诉案件的处置力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抓好各类群众直接来信和办转办群众来信处置工作,处置率达100%四是抓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五是认真做好城建和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及时归档。

九、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狠抓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建设。同时,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落实年--绩效攻坚年”活动。开展以行动学习法推进“双型”领导班子建设试点工作中,委以“市城乡规划一体化实践与探索”为主题,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做到行动中学习、学习中行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进一步增强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信心和本领。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委系统党委、党支部、工会等组织。三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时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党纪国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调整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四是继续规范行政行为,抓好政务服务工作。重点抓好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建设,严格遵守两集中,一充分,八公开”等制度,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了双向”目标,即向住建委服务窗口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五是积极推行“一岗三责”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职工做到完成本职工作不含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丢丑;维护社会稳定不添乱。去年,委先后获得了全区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十、存在困难和问题

城乡规划特别是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的编制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二是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和筹措有待加强。三是房屋产权登记手段落后,一是市城镇化水平低、品位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尚未建立电脑登记系统,影响了登记工作的规范和效率。四是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推进不够平衡,廉租住房项目新增规模用地落实困难,廉租住房保证专项补助资金利用率低。五是建筑市场整治有待加强,局部国有建筑企业和集体建筑企业尚未改制,企业包袱重。六是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房地产纠纷等问题逐步显现,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有待消除。

十一、年工作思路

(一)牢固树立抓规划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完善各种专项规划,加快控制性规划的编制步伐,实现规划体系的完整性,争取对108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实现控制性规划的全覆盖。重点抓好二环北路迎宾大道两侧500米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玉福大道两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1个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更好地经营乡村发明条件。加快编制玉柴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龙潭新区发展规划。依照“全域”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各项规划,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和执行监督体系,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努力推动一批新的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围绕创建宜居城市,把创建国家森林乡村、国家生态园林乡村、城乡风貌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平台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景观工程项目、乡村道路排水设施改造、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工程、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等六大类项目的建设。建设范围上,以玉东新区、江南区、玉柴新区为重点,城区全方位铺开,拉开乡村发展框架,拓展乡村发展空间,提高中心乡村首位度,奠定区域性中心乡村地位。

(三)加大乡村园林绿化和景观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一批乡村生态和绿化景观等重大绿化、美化项目,扎实推进南流江、清湾江百里景观长廊和城区东西南北各个公园的规划建设,抓好主要道路绿化配套改造,抓好城区主要路口绿化、美化工程,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乡村品位,打造新的乡村亮丽风景线。重点抓好玉东新区狮山公园、湿地公园、龟山公园的续建,以及西郊公园、牛运岭公园、朱砂垌公园的规划建设。抓好人民东路延长线、教育东路延长线、玉东大道的道路绿化配套,以及江滨路、广场东路城乡风貌改造。

(四)加快乡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乡村功能。抓好破损道路设施的维修改造,有重点地抓好老城区教育中路片、城站路片的排水系统配套建设和改造,着力解决城区内涝严重的问题。加快郁江引水工程、市第二污水处置厂等城市供水、污水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多方筹集资金,加快中小学校建设。重点建设江南区中小学、江岸小学、玉东新区小学等3所中小学校和抓好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建设,切实保证和改进民生。

(五)坚持科学引导。提升乡村品位,发展壮大乡村经济。加快城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经济,改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培植乡村运营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从严执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危旧房改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5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7号)、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有关情况的通知》(南扶办发〔2021〕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2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到西乡塘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277万元。为加快项目落地,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结合城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

   (一)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150万元用于脱贫村产业扶持项目:

1、金陵镇南岸村花梁三角梅种植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5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2、金陵镇刚德村“右江-生态养鱼”基地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0万元,由金陵镇牵头实施;

(二)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93万元用于脱贫村人饮工程项目及污水处理项目:

1、坛洛镇同富村马道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20万元,由坛洛镇牵头实施;

2、双定镇秀山村选楼坡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73万元,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三)投入乡村振兴扶持方向资金34万元,用于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由扶贫办牵头实施。

以上资金及项目,以实际实施及最终实际投入结算为准。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报备。计划建设项目需从《西乡塘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计划》中选定,在方案下达后15日内将资金项目方案及计划报城区扶贫办、财政局备案,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及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责任单位、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

(二)项目验收。项目计划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责任人。验收的内容包括政策执行情况、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和增收效益、工程运行管理和文档管理情况等。项目的验收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吸收受益地村干部(不少于2人)和脱贫户代表(不少于3名)参与。

第6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立项的必要性

我乡位于*县城西南部,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4公里,现有人口16430人,其中农业人口14900人,幅员面积17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1个社区,70个农业合作社,现有乡村水泥路20公里,油结石路10公里,泥结石路5公里。

拟建项目区包括秧草村、长田村、糖边村,现有农业人口6156人,田面积2260亩,其现有乡村油结石路3公里,泥结石路25公里。现规划修建乡村社道水泥路5公里。

我乡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乡,农业基础实施脆弱,人多地少矛盾较为突出。拟建项目区内公路设施极差,交通极其不便,为老百姓增添了不少交通负担,农户所需的产品运不进来,生产的产品运不出去。使得片区内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较低且增收难度大。因此,只有加强交通交通设施建设,坚持走“以园区促发展,以园区强经济”的道路,建立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的提高农户经济收入,才能保障农村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规划项目的可行性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党委、政府把此项目的建设作为我乡产业调整的重中之重,决定由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这就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群众修路的意愿强烈:我乡有95%以上的农户自愿筹资,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了群众支持。

(三)干部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项目规划区内三个村的班子干部素质好,责任心强,有很强的发展意识和开拓精神,具有很强战斗力。规划区内的干部群众积极性很高。且有充足的劳动力可参加项目建设。

(四)资金效益明显。规划区位于离县城偏远的丘陵地区,通路后对本地区的经济有很大的拉动作用。

根据上述有利条件,在我乡规划片区内实施乡级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是可行的,是能够取得成功的。

三、项目规划及工程预算

(一)项目规划:修路面5公里,填方1000M3,凼洞15个。

(二)工程预算

1、路基1.16万,2、水泥土路面134.98万,3、防护工程及其它沿线设施1.78万元共计149.65万元,群众总共投劳6.2万个。

四、项目效益预测

(一)通过道路的修建,各村的中稻9.5万公斤可以外运,生猪可外运5000头,增加产值28.5万元,增加纯收入11.4万元,砖砌化囤水田坎完工后,发展稻鱼工程,每年平均产成鱼7.6万公斤,产值38万元的,纯收入28.5万元。

(二)经过改造后种植优质果树12万株,产出水果可以外运。

以上合计能增加纯收入159.9万元,人均纯收入增加259.75元。

(三)道路修建好后,可以对外招商引资,带动乡村经济,扩大园区规模。

五、项目实施措施

1、乡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建设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经发办、国土办、财政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以加强对项目工程建设的领导,同时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建设工程。

2、与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奖惩逗硬,以保证工程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3、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从财政所和经发办抽调人负责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乡里不截留一分钱。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群众投工投劳制度。

第7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省先后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城乡建设和发展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规划在其中发挥了积极的指导、调控和布局作用。但是,城乡规划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城乡规划依然存在体制性分割问题,规划编制还适应不了城乡结构快速演变和一体化发展的需要,规划的实施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城乡建设中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规划要求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城乡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也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政策,其核心任务是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在新形势下,城乡规划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区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有利于转变城乡建设和发展模式,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空间及其他稀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战略导向、统筹协调和空间资源配置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指导方针: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安排城市和村镇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生活、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布局,努力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三)坚持集约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力争以最小的资源消耗、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留有余地。

(四)坚持依法管治。依法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监管,确保城乡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充分体现主体功能区划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城乡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基本形成层级明确、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城乡规划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

三、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一)以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为指导,强化城乡规划的跨行政区协调。要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抓紧修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发挥其对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作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着重协调好大中城市、城市群以及城镇密集地区的城乡空间发展布局,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城镇规模、区域性生态绿地布局、区域性基础设施布局等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环杭州湾等城市群规划对跨行政区城乡规划的协调整合作用,落实好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控制用地、线性基础设施廊道、区域性生态绿地等。

(二)加强和改进设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根据人口、资源情况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性质。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增强城市辐射功能,提高服务农村的水平。要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周边地区的污染控制,严防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要高度重视人居环境规划设计,体现城市特色,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要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落实到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各个环节,把防范和抵御各种灾害的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重点衔接协调好事关整个区域建设和发展的区域性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布局、资源环境保护布局等重大问题。

(三)全面推行县市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将整个县市行政区域作为规划区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这是打破规划城乡分割的根本途径。我省人多地少,城镇分布密集,相互关联度大,加快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对于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今后,县市都要按照这一要求,将城市规划区扩展到整个行政区,将城市总体规划拓展为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县市域总体规划以后,可以不再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统筹布局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农田保护空间和区域基础设施廊道,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在县市域范围内的全覆盖。要在规划中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把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挂钩,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重视建制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布局和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联接城乡中的节点作用。县市域总体规划或者按照县市域总体规划要求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79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认真做好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县市要以县市域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深化完善乡镇和村庄规划。积极改革乡镇规划编制方式,逐步建立县市直接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的体制。编制县市域分区规划后,除中心镇外,一般乡镇原则上不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要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农村居民点的合理布局。乡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要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注重与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突出乡土特色和民族特色,严格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

(五)切实加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的编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明确近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并逐年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切实增强城乡建设的计划性和项目安排的系统性。要加快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城市用地布局,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城市交通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确定城市道路网络布局和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系统,强化各类交通要素的动态管理,加快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城市交通功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有序地引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加快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进一步协调好地下管线的管位布局和建设时序,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的安全性。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专业规划编制。当前,要抓紧组织编制城乡一体的供水排水、公共交通、垃圾处置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专业规划。

(六)进一步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编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的保护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强制性规定,对合理利用资源提出引导性和控制性要求,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保护规划要划定核心保护范围,确定保护重点,落实保护措施。保护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各类项目建设。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随意调整,不得随意缩小保护范围。

四、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

(一)加强城乡规划修编的前期工作。要加强现行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改进城乡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要加强与各类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影响和制约城乡发展的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基本要素的研究。通过研究论证区域或城市的人口、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预测城乡人口发展规模,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能源消耗与各项环境指标,为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类科研机构在城乡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研究成果,切实提高前期研究的深度和水平。

(二)完善城乡规划的主要内容。各类城乡规划编制都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要科学确定城乡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在城乡规划中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要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管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等涉及城乡发展长期保障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要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严格的空间管治措施。

(三)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要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转变城乡规划修编方式,确保城乡规划修编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城乡规划的专业要求,又体现地方特色。积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特别是概念规划以及城市设计、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应面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规划设计单位。在规划修编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要采取新闻宣传、网上公示、模型展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

五、依法建立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编和调整程序。城乡规划由各级政府提出并组织编制,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实施。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当地政府应当就修编的必要性充分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意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原批准机关认定后方可开展。

未经认定,擅自组织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要追究组织单位和编制单位的责任。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调整也必须依法进行,涉及调整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当地政府必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专家论证,将论证结果进行公示,提出专题报告,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展。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就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提出规范意见。乡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详细规划的修编和调整,也要进一步规范程序。

(二)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规划纲要和规划成果的审查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必须首先制定规划纲要。要通过对规划纲要的严格审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纲要审查的重点是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编制思路和方法,以及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方案等。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纲要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展规划成果的编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成果须依法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上报审批。城乡规划成果,由规划批准机关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审查。充分发挥城市(乡)规划委员会以及相应的专家咨询组织在规划决策审批中的先期审查和咨询作用,提高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城市(乡)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要确定一定比例的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

六、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管

(一)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的空间管治要求。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确因重大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的,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相应的规划,按照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类开发区(园区)的设立,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近期建设地段以及政府储备的土地和拟向社会供应的土地,必须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市场供应的规划管理依据。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段不得出让、转让和开发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管理。各类建设项目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前,必须按项目建设程序,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选址意见。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须经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各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和市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特殊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省有关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管理的规范意见。

(三)加强建设项目许可后规划监管。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按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后的实测建筑面积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误差范围之内。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面积应按原出让时的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出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按竣工时的楼面市场评估地价加倍补交土地出让金。合理误差范围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如超出面积部分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要依法予以拆除。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划许可的用途使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反规划要求的行为。工商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时,要认真核对注册场所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用途,涉及建筑物用途改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办理建筑物用途变更手续。建设用地转让过程中需要进行分割和改变规划控制指标的,必须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类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明等文件。

(四)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每年要就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同时报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把城乡规划实施作为政府层级监督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城乡规划执法和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城乡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的实施办法由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深入实施“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违法案件查处公布等制度,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工作的透明度,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监督城乡规划的实施。

七、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是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不断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把这方面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机制。加强各级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建设,其人员编制要适应城乡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城乡规划经费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依法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事权。各级政府法定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权不得下放。各市、县(市)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如确有必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市辖区和开发区(园区)设置直属派出机构。规划行政管理权已经下放或者变相下放给市辖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当地政府要尽快纠正,废止有关文件,纳入统一规划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广一些地区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分片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和标准规范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和各类城乡规划落到实处。适应我省提升城市化、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标准规范。各市县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技术规定。

第8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章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中农户安置补偿,农民拆迁意愿征询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拆旧地块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内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

首先以实际为出发点,必须符合规划原则

现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地块必须是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已确定的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破产、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等,建新地块包括用于拆旧区农民安置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

规划:拆旧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可整理复垦区,建新地块必须是相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区。拆旧地块和建新地块同时要与相关县(市、区)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

其次挂钩指标按计划归还,坚持增减平衡原则

完善相关实施计划措施,严格按计划编报项目计划,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必须详细叙述其主要用途。挂钩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建新地块,不得挪作他用,并应按照年度实施计划优先用于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和乡村基础设施等建设,使用后有节余的,可用于城镇建设。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精髓

1、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

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民了解增减挂钩项目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让农民群总充分认识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真实的利国利民的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是以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得到老百姓的支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项目拆旧地块涉及到的农户有充分的知情权,国土部门在收集、整理项目拆旧区资源的时必须和当地的农民签署农民意愿书,征求农户拆迁意见,确保农户同意拆迁后将该拆旧地块纳入本次增减挂拆旧资源中。坚决反对强拆强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让农民的参与需求技术和制度相结合。国土部门及编制工作人员到项目区所在地就农户拆迁拆迁意愿、规划布局、工程设计与当地各方面的专家和群众进行座谈,广泛听取各部门以及群众的意见;编制小组人员深入调查,了解项目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看法;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到项目的规划中来,鼓励群众多提意见,提好意见,以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

2、农民的安置补偿必须依法依据

涉及拆迁户的安置房严格按国家规定一户一宅进行安置,按国家规定的占地标准进行建设。新建住房用地安排在各村闲置建设用地。建设由村委统一申请,统一安置。同时,对拆旧区拆迁农户的补偿主要以货币补偿为主,征求权利人的意见,按照征地方面的程序、规定和政府相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人均住房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实行统规统建,并按可住房标准进行建设;配套基本生活设施,要求达到最起码的入住条件;人均配套8平方米养殖、杂物房,集中建设,分户饲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立畅通的对内对外信息及交通网络等。

3、加强增减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力度,严格审批、专项使用

为确保 “增减挂”项目顺利实施,当地部门应将“增减挂”项目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设立“增减挂”专项资金,由“增减挂”项目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了拓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也可已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渠道,可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广泛吸引境内外资金的参与,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事业的发展。

4、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权属变更造册登记

土地权属关系调整是指对规划后的土地产权进行调整,其目的是既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发生土地权属争议,使规划后的土地产权关系明确;促进社会稳定。将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开发整理事业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生产力,促进项目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此从以下方面开展土地的权属调整工作。

5、公众参与是增减挂钩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关键

公众参与是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人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态度和观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使项目的建设更加民主化、公众化,从而避免片面性和主观性,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使项目的顺利实施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进一步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长远发展。技术承担单位和国土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人员一道进行实地踏勘,充分听取当地村民的意见。发放征求意见书,逐户获取村民的对拆旧区、建新区、安置区的意见。获得项目区的基础资料,经过综合分析、整理后实施规划草案,并再次征求意见,以使项目实施规划方案更切合实情。

参考文献:

[1] 杨庆媛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析——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安徽农业科学,Journal of Anhui Agri.Sci.2007.35(8):2377—2379)

[2] 林建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探讨——以江西省定南县为例(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3)

[3] 王君 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作模式的探讨 (农村经济,2007.08)

第9篇:乡村专项规划范文

2012年12月,成都市在全球范围内公开招聘第三批乡村规划师,任期两年,年薪10万元。

两年前,成都开全国先河,设立乡村规划师制度,通过公开选拔,确定了首批50名乡村规划师人选,并一一分配到对口乡镇。

“城市规划师画不出农民需要的图纸”

在成都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之前,大部分中国农村并无规划的概念。此前中国专业的地域规划主要是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基本上被忽略了。

据了解,在实施乡村规划制度之前,成都市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一年大约只有三四个来自乡、镇的规划任务。

“即便如此,由于规划师们从未学过相关的乡村规划知识,大都采用城市规划的模式。再加上乡镇并不重视规划,甚至没有规划的理念,许多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规划成果在交给乡镇政府之后,就不再有任何回音。”成都市规划局副局长张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伴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这一局面下所积累的矛盾越来越多。很多规划设计看起来很漂亮,跟城里的小区一样,设计师却忽略了农民长久以来养成的生活方式,也不熟悉农村的生产方式。

张佳说:“城市规划师画不出农民需要的新农村建设图纸。很多城市规划师设计的所谓‘新农村’的村庄、农宅的样板,看不出有什么高明之处,反而问题不少。比如在国内一些新农居建设点位,由于对牲畜的安置、农具的放置等考虑不足,最后出来的效果都不甚理想。”

年薪10万职责有啥?

2009年,成都确定了打造“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长远目标,要让传统的农村乡镇变成环境优美、特色鲜明又适合产业发展的现代化小城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乡村规划师应运而生。

2010年9月,成都市宣布建立实施乡村规划师制度,在每个乡镇都配备了一名规划师,从专业的角度为乡镇政府履行规划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

“建设田园城市,统筹城乡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就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但在乡镇和农村,根本就没有懂规划设计的人员。乡村规划没有专门的部门,再加上工资待遇低等问题,学规划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也不会去乡村工作。为此,成都市在全国首先以年薪10万元的丰厚待遇向全社会招募乡村规划师。”张佳告诉记者。

截至今年1月份,已经有100多名规划专业人员应聘成为成都市的乡村规划师,29岁的郭继青就是其中之一。

年薪10万元,乡村规划师们将具体承担什么样的工作职责?

郭继青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规划设计专业,她曾是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园区规划部副部长。现在是成都市派驻郫县花园镇辅助一般乡镇改造工程的乡村规划师。

有一次,花园镇政府决定重建办公大楼,重建的手续也已经通过了县政府的审批。但郭继青发现,镇办公楼目前选择的位置从整体规划上来看不太合理,她建议另选新址。

根据《成都市乡村规划制度》对乡村规划师的职业定位,郭继青作为乡镇专职规划负责人,有权参与镇里重大规划,最终镇政府决定重新规划后再施工建设。

《成都市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乡村规划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就乡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乡镇党委、政府涉及规划建设实物的研究决策,并负责向乡镇政府提出改进、提高乡村规划工作的举措和建议等。

成都市对于规划师们的工作成绩也提出了严格要求,每年度还将进行业务考核:其中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者,将获得业绩奖金2万元人民币,优秀者将被推荐为成都市优秀乡村规划师;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则不发放业绩奖金,甚至予以辞退或免职。

“把脉问诊”与“一票否决”

和郭继青一样,张怀也是成都市首批50名乡村规划师之一。

张怀是土生土长的成都市金堂县人,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先后在山西省规划院、上海同济规划设计院做过城市规划。

在成都市规划局组织的公开招聘中,他在面试中排名第一,加入到乡村规划师的队伍里来,成为金堂县淮口镇的乡村规划师。

张怀等“空降”乡村规划师的到来,打破了该县原有规划体系的管理常规。这些人是市上请进来的“贵宾”,如何安置他们?

为理顺管理链条,金堂县规划局推出一项新的制度:以派驻金堂的三位乡村规划师为基础,成立专门的技术审查小组,并在淮口镇成立了该县唯一的规划分局,由张怀担任负责人。

为了尽早了解乡村的情况,张怀跑步去“调研”,背上相机,边跑步边记录。因为,在他看来,乡村规划师,既要具备专业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技能,又要熟悉和热爱乡村工作。

他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跑完了淮口镇16平方公里的城镇建成区,办公室墙上一幅巨大的淮口镇行政区划图,已经被他用红笔标注得密密麻麻。

淮口镇油橄榄产业园区规划是张怀着手做的第一个大项目,镇领导布置他配合业主做好千亩西班牙油橄榄示范基地的前期规划。

当天,他到基地调研,发现一些工作人员为了种植油橄榄,竟把一些多年生长的柏树成片砍倒。当他向业主建议“成组成团的树必须保留,规划时必须考虑到如何做好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时,上级政府、镇党委政府试图为该业主开绿灯。

“如何与当地政府做好协调工作,上下兼顾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是件容易的事。”张怀说,在政绩先行的官员考核制度之下,会有很多官员试图突破规划的规则。尤其对于一个乡镇而言,招商引资甚于其他。

为了保障乡村规划师们的工作顺利开展,乡村规划师制度规定,乡村规划师对重大项目有“一票否决权”,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某些乡镇的书记和镇长重复规划和搞形象工程。

“乡村规划师是城乡规划制度上一个非常大的、非常有意义的创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叶裕民表示,中国目前大部分规划都是纵向的、自上而下的规划,百姓只有接受的份,而乡村规划师可以起到沟通城市和乡村,特别是反映乡村居民利益诉求的作用。

把“普通话”翻译成“土话”

在乡村规划师制度刚推出时,市规划局局长张樵曾表示,要让真正懂规划、懂建设的人到乡村去,把当地乡镇资源禀赋挖掘出来,把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这句“普通话”翻译成当地的“土话”。

当地政府希望,这些乡村规划师能宣传成都市城乡统筹发展、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先进理念,成为乡镇规划建设事务决策的参与者、乡镇规划编制的技术把关人。

按照设定,成都市将实现乡村规划师全域满覆盖,最终全市各乡镇配备乡村规划师共计150名。首批50名乡村规划师到位以后,第二批65名、第三批91名乡村规划师派驻工作已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12月底前完成。成都的目标是,重要乡镇做到“一镇一师”。

乡村规划师的任期是两年,两年后,通过各方努力,成都的城乡规划或许会走在全国前列,但将目光投向中国首批乡村规划师的个体命运,两年之后他们将何去何从?

2012年10月,两年前成都市面向全社会为196个乡镇招募的150名乡村规划师聘用期满。记者了解到,为激励乡村规划师扎实做好乡村规划管理工作,减少期满后顾之忧,成都市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乡村规划师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明确了乡村规划师的“优先渠道”。

成都乡村规划师相关制度

1.全域覆盖

全市223个乡镇,除纳入各级城市规划区的27个乡镇外,196个乡镇将全部配备乡村规划师,实现乡村规划师全域满覆盖。

2.事权分离

乡村规划师的主要任务是代表乡镇党委、政府履行规划编制职责,不替代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监督职能。

3.广泛参与

乡村规划师通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征集等多种途径吸引海内外、行业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具有广泛的参与性。

4.长期持续

乡村规划师招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