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精选(九篇)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

第1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二是多征营业税的问题。期货公司的主要营业收入是客户交易的手续费。期货公司获取的这些营业收入,成为税务部门实施征税的主要对象。但是,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还包括代期货交易所收取、并为期货交易所所有的手续费;换言之,期货公司收取的手续费并不完全归属自己所有。手续费中属于期货交易所的那部分,期货公司只是在为期货交易所尽代收义务而已。而在实际征税中,有的地区并没有将期货公司代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仍以期货公司收取的全部手续费来作为计税基数的依据。显然,这种不合理的征税办法,加大了期货公司不应有的税负,多征了期货公司的营业税,损害了期货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第2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大数据 征信 保险

一、保险行业发展瓶颈

(一)保险业务发展瓶颈

1.市场集中度过高,竞争力不足。截止2015年底,全国保险集团公司、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共146家。市场价值最高的前三大保险公司(或集团)的市场集中度为34.3%,前十大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为64.6%,行业整体竞争度不足。

2.产品结构单一,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照搬国外保险公司开发的险种,与我国的国情并不完全相适应。同时,各家保险公司主要产品涉及重理财、轻保障类,除了名字不同,保险品种结构雷同,费率设计,保险范围、条款设计都大同小异。产品往往没有特色,也缺乏系列性及差异性,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保险营销渠道瓶颈

1.个人营销效率低下。随着我国保险业务的不断扩展,个人营销员队伍也不断壮大,个人人制度自身的缺陷也不断暴露。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关系,社会地位低下,为了获得高额的收入,盲目夸大保险产品的优点,从而诱导投保人购买不实用的产品。

2.广告营销效果不明显。广告营销主要是通过如广告牌、电视等互联网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各家保U公司都纷纷在媒体网站或广告牌上不惜成本的大力宣传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大部分客户对保险产品并不熟悉。若该客户没有相关需求,频繁的短信、电话骚扰容易让客户产生质疑与反感;即使客户有相关需求,也被眼花缭乱的保险产品种类所迷糊,不知如何选择。

(三)保险行业信用瓶颈

1.整体素质不高,夸大保险责任。自2015年8月保监会取消各地的保险人资格准入之后,保险公司增员进入快车道。截止2016年第一季度末,中国保险营销员的数量突破了710万人,比2015年10月末的505万人增长了41%。保险营销员的快速增长,必然会拉低保险营销员的整体素质,盲目夸大保险责任、高手续费、高返还等不正当竞争也时有发生。

2.保险欺诈行为日益突出。第一,先出险,后投保。先出险,后投保是指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出险之后再进行投保,一种典型的恶性骗保行为,严重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出险之后由医院或医生修改出险、就诊时间,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向保险人提出理赔要求。由于投保时间与出险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较短,保险公司对这种欺诈行为往往难以辨别,导致其在后期的保险理赔中出现较大的支出。

第二,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居民的投保密度仍然不高,在一个家庭或单位中,往往只有一部分人参加保险。一旦未投保的人发生事故,未参保人员借用参保人员的名义,冒名顶替骗取保险金。此类欺诈在健康险中最为常见,如非参保患者以其他参保人员身份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门急诊、住院、加床等,并已向社保经办部门申报费用结算或办理医保确认手续。

第三,无中生有慌称保险事故。这种保险欺诈常跟医院联系在一起。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后,明明没有生病住院,却通过跟医院的医生合作(或收买医院相关科室人员),让医生提供虚假病例、办理虚假住院手续,慌报和开出手术医疗费及住院费的单据,骗取保险金,从而造成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四,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虚构保险标的、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请求的行为。此种欺诈行为通常在车险中发生,投保人与汽车4S店、交警队有关人员进行团伙作案,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以旧换新或骗取维修费用。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赔付成本上升,而引起的间接后果是保险公司在后期产品设计的过程中提高保险费用,损害所有投保人的正当权益。

二、大数据征信在保险行业应用的优势

(一)精准营销,降低保险业务成本

1.大数据调研,准确市场定位。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基于不仅可以借助信息采集和数据挖掘技术能给行业研究人员提供足够的样本量和数据信息,而且还可以对原始数据及时更新,为保险公司的市场规模开发以及品牌的个性化定位,提出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提高企业品牌市场定位的行业接受度、满意度。

2.大数据分析,精准客户营销。第一,精准营销。相比保险公司以往常见的扫楼、陌生拜访、陪同拜访的传统营销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利用数据分析得出潜在客户的精准营销。根据客户的收入状况、消费记录、风险偏好,建立完整的客户数据图谱,应用大数据技术智能化分析细分客户的需求,实施精准化、有针对性的产品及服务推荐。

第二,交叉营销。基于大数据对保险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现有的客户资源进行统计分析,对其需求特点开展交叉营销,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提高营销效率。例如以短险客户开发长险业务,以法人业务开发自然人业务,以财寿险客户进行交叉销售等。

(二)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风险

1.建立投保人、被保险人信息库,减少反欺诈行为。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息资料库。可以通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征信系统采集的信息主体基本身份信息相互验证,避免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拓宽了基本信息更新渠道,进一步提高基本信息的数据质量,降低信息不对称性风险。

2.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息库,减少失信行为。建立保险从业人员信息库,包括保险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将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经验、违法违规行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建立个人信息资料库。通过与征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保险公司在人员招聘、绩效考核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有利于投保人在保险人营销产品时进行信息真伪判断,改善行业的整体信用形象。

(三)跟踪管理,提高经营效率

1.动态监测。通过征信系统对保险公司现有客户资料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包括投保信息、身体状况、收入状况等信息。运用大数据模型对保险客户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预警,降低保险风险损失。例如,通过医院就诊信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测,向保险公司、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发出预警信息,避免被投保人的病情恶化,进而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损失。

2.理赔跟踪。保险理赔尤其是理赔时效、理赔金额、理赔程序等对客户满意度、保险公司赔付决策、保险公司盈利能力都具有重大影响。首先,将保险标的出险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可以缩短保险公司调查流程,降低调查成本;其次,通过征信系统审批能够有效防止重复索赔事件的发生;最后,通过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和质量,以及客户满意度进行调查,可以对保险公司进行综合排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高保险行业的经营效率。

3.反欺p检验。征信系统与银行、保险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共享客户欺诈信息,拥有反欺诈征信平台。涵盖了黑名单比对、历史比对、逻辑校验、外部数据校验等类型的反欺诈检验,同时支持用户自定义反欺诈规则,从而协助理赔人员高效的侦破欺诈案件,提高保险公司经营效益。

三、保险征信服务及产品

(一)保前征信服务及产品

1.精准营销。第一,市场图谱。基于工商管理部门数据、行业管理部门统计数据等对当前保险区域市场进行调研,整理出当前区域保险公司的种类、规模、产品与服务种类,为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和深入发展提供决策化依据。

第二,客户关联分析图谱。通过专门的数据调研和采集获得,对客户的基本信息、家庭状况、收入状况、消费能力、消费特点、还款履约能力、公安信息等全方位、多维度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形成360度用户画像。根据不同的消费客体提供有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实现精准营销。同时,基于对客户的消费状况,为保险公司进行交叉营销、深入营销提供决策分析。

2.保险人员信用报告。第一,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报告。保险公司基于大数据征信系统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分,从而对其准入资格进行审查。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报告包括保险人员业绩数据、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更换频率、入司前工作年限、其它保险公司经验等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信息等公共信息以及信用报告查询记录信息。

第二,客户信用报告。在投保人进行投保时,利用征信系统审查客户的资格审查,进而对向保险公司出示客户信用报告。一是投保人的资格审查。二是被保险人的资格审查。为防范一些有不良信用的社会人员进行欺诈行为,骗取保费收入,保险公司应该对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信用背景调查。投保人本人证到征信系统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并反馈给保险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应该包括:一般的银行版信用报告内容、被投保人的身体状况、就诊信息、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由公司全面审慎评估做出是否签约的决定,有效防范了先出险,后投保现象的发生。

(二)保中征信服务及产品

1.行为评分。行为评分指征信公司通过大数据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个人信用活跃度、履约能力、信用历史、身份特质、身体状况、信用消费能力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利用先进的挖掘技术、方法和工具,建立数学模型,预测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发生风险的可性。该行为评分从0分到100分,每个分数代表一个风险概率,分数越高代表风险越低。

2.客户流失预警。通过征信系统对保险公司客户的跟踪管理,包括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客户对保险产品细节增加的质疑情况,客户投诉与否情况、客户有无退保情况、客户是否有买竞争者的保险产品情况,进而得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及时向保险公司发出客户流失预警。

(三)保后征信服务及产品

1.保险理赔报告。在大数据时代,保险公司通过征信系统的公共信息实时获得客户的出险信息,并及时主动联系保险客户提供理赔等服务,在客户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之前,主动向客户提供便捷的理赔服务。

2.申请反欺诈服务。保险市场与征信系统建立诚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共享“欺诈理赔案件资料库”。该网络通过在投保和理赔两个环节进行审查,根据索赔人的年龄、事故类型、涉及的交通工具类型以及医疗处理频率等评级,依据评级得分高低来确认该索赔是否有欺诈成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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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郝彬凯.保险营销渠道创新探究―基于保险微信营销现状及其前景的调查[J].时代金融,2015,(03):30-33.

第3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一、美国保险税收体系概况

1.实行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较为合理地确定可扣除项目,保持保险业税收与银行税收的公平。保险业在美国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为个人和团体提供规避风险的担保,又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保险业在金融资产中占有较重要的比例,1997年人寿保险资产达1万亿美元,占到私人性质养老金的1/4.然而,美国保险市场竞争十分激烈,1997年12月达成的WTO金融服务协议更使其市场开放的趋势加强,银行和一些金融机构纷纷进行跨行业扩张,而国外公司也进军美国市场,与本国那些运营成本较高的保险公司竞争。

为了充分培育竞争体系,美国对保险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保险税收和银行税收的公平。保险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投保人交付的保费收入和投资活动的收益,它与银行虽同属负债经营,但等额的保费收入同银行按法定利率取得的存贷利息收入相比,保费收入实际上是不肯定的,即日后可能存在赔付事项发生时保费返还,甚至超额索赔的情形。因此,如果对银行和保险按照相同的计税依据计税,并以相同的比例税率征收,高运营成本的保险业的税负要重于银行业。从实现行业间税收公平的角度出发,美国对保险业实行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确定保险公司的应纳税所得时,较为合理地确定可扣除项目,以充分抵消保费收入的不确定性。

以寿险公司(Life Insurance)为例,美国国内收入署在其应纳税所得额时,一般情况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生的所有死亡索赔和恤金及保险公司为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无论是否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蓄银行(mutual savings bank),当它在各州法规授权许可下兼营人寿保险业务时,如果该人寿保险业务部门能与银行的其他部门分开,独立进行核算的话,则该银行除了可以选用一般性规定外,还可以选按(1)不管总所得或费用是否适当地分配到保险业务部门,按照规定税率征收的所得税;及(2)对该独立的寿险业务部门按I.R.C§801规定的税率计征的所得税之和缴纳代用税。当然,如果该寿险部门为一独立法人,则不适用上述规定,而按寿险业的规定进行征收。这种细化的税收规定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也使税法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得到体现,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

5.投资性活动收益的税收减免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性起到了一定支持作用。美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使保险费用下降、利润边际缩小,因此,从业者不仅努力通过降低成本,提供特色服务等手段来保持市场份额,也绞尽脑汁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来维系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显而易见的例子是随着年金和养老保险的不断上升趋势,使寿险公司的管理角度从原来管理人寿险转变为管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往往将主要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的项目(政府和债券),股票次之,其他的投向抵押、抵押贷款、不动产持股和保险单贷款等其他短期的投资。

在税收政策上,美国由此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投资性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投资所得额中扣除,从而有利于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如财产保险公司,允许扣除免税利息(Tax-free interest)、投资性支出、不动产支出、业务开支、已付利息、折旧、资本损失等,这些条款的规定对高负债、高成本运营的保险公司无疑起到了支持作用。

除了上述几点,美国还对保险需求主体给予许多税收优惠,从而间接促进了保险业的蓬勃发展。综观美国的保险税收体系,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原则就象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充分发挥了保险税收这一财政杠杆的作用。

二、我国保险税收体系的现状

尽管保险业总体发展速度较快,但截止2000年,保险业总资产不到全国金融资产的2%,保费收入尚不足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呆账总额,而且保险业的资产质量和赢利能力也很差。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民族保险业要与“百年老店”、“深资巨富”、“高含量”的外国保险公司相抗衡,除了企业自身需要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制订微观应对策略,也与国家的税收政策密切相关。

我国保险税制是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后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主体税种,此外,还征收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占用税等小税种。虽然我国保险税制在增加财政收入、体现政策导向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应该说还是对保险业的特殊性考虑不够。

1.从实际税负上看:原来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时统一执行8%的税率,相对其他服务业来说,总体税负偏重,制约了保险业的长期发展。对此,国家已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1个百分点,分3年将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从8%降低至5%.这对我国保险业这一尚属年轻的幼稚行业起到了一定的扶持作用。

2.从税收结构上看:我国保险业未实行对寿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纳税的税收制度。在具体的计税依据方面,我国税法规定计算保险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保费收入中扣除赔款支出、经营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允许列支的费用依据我国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固然无法像美国那样,可将公司合理预计的损失(或者或有损失)予以扣除,但在其中作为扣除项目的各种准备金还缺乏合理的提取标准。

另外,在营业税税基的确定上,税法规定以保险公司取得的保费收入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如果实行分保业务,分出公司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的余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则由分出公司对保费收入全额(不扣除分保费支出)征税,对分保人取得的分保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以初保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从源课税的实际征收办法,有利于提高税务局的征管效率,这点是勿庸置疑的。但以取得的保费收入全额作为计税依据,却值得商榷。前以述及,保险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是聚集风险与分散风险的行业,保费收入中相当部分属于公司的负债,并具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而我国又是一个多灾害国家,财险公司往往赔付率较高。可以说,保险业的营业税税基缺乏考虑行业特殊性。

3.从税收优惠来看:为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对农业保险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对具有保障功能的险种1年期以上的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这些税收优惠体现一定的政策性导向。

4.从中外资保险公司税收负‘担来看:外资保险公司在税率、税基、税种、退税和再投资免税上都能享受到种种优惠。比如以所得税的税基来说,中资保险公司计税工资有最高限额的限制,职工福利费按计税工资的14%计算扣除。而外资保险公司的职工工资可据实从成本中列支。中资保险公司提取坏账准备金的比例为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0.5%,呆账准备金为年初放款余额的1%;而外资保险公司则按年末放款余额或应收账款余额的3%提取坏账、呆账准备金。再从税种上看,中资保险公司要缴纳附加于营业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而外资保险公司则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这使本来就比较脆弱的民族保险业在竞争中更是处于劣势。

三、我国保险税收体系的构建

面对加入WTO后开放型的市场,为了扶持我国保险业的,确保民族保险业与国外保险公司公平竞争,保险税收作为一种调控保险市场的财政工具,建立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并符合保险自身经济运行的税收政策迫在眉睫。

1.重视保险业作为融通资金的功能,税制改革方向朝培育税源、提高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努力。

保险业有保障、金融和服务三大功能,而我们往往只注意到它为个人和团体提供规避风险担保的社会保障功能,却忽视了其可融通大笔投资资金的金融功能。加上我国一直对金融业即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模式,现行《保险法》规定中资保险只能用于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及金融债务,近年来虽有部分资金投入股市的“松绑”政策,但仍未从市场经营和“入世”角度上去盘活、增值和壮大保险基金,提高补偿能力,使保险基金处于被动保值的局面。这也是为什么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在全国金融资产中仅占极小比重的原因。反观国际保险公司,资金运作渠道广、范围宽、灵活性强,不但可投资股票、房地产、发放贷款,还进行跨国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等。不少国外保险公司遭受巨灾巨额赔偿或给付造成的亏损,就靠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收益弥补。

尽管从长远来看,我国金融国际化,实现银行、保险、证券混业经营的趋势是必然的,但在金融监管体系仍不健全的情况下,这种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国家未放开不允许保险业涉足风险性投资的限制之前,我国也无法象美国那样,通过税收杠杆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或投资收益)起到显而易见的,但保险业税收的增长,主要取决于保险业税源的培育和保险业的持续发展,而不在于提高税率。因此如何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发展应该成为保险税收制度改革的取向,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行业税收公平。再从发展的角度来说,假如国家逐步放开金融业分业经营限制,就可以考虑对保险公司的固定收益项目(如政府债券等)免税,而对股票、抵押、不动产等风险性投资性支出允许扣除其中的一定比例(或投资收益课税),保险公司会权衡利弊,慎重考虑其风险投资组合。对比美国的实践,保险公司出于获得稳定回报的考虑,在资金运用上将主要部分投向了固定收益项目。

2.实行保险税收政策的国民待遇,各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及中外资保险公司应力求实现税收公平。加入WTO以后,公平竞争将成为保险市场的主基调,国民待遇作为入世承诺的基本原则,要求中外资保险公司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我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纷纷为跨国保险公司所看好,税收已经不是它们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统一中外保险公司所得税,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各个扣除项目、资产和财务的处理办法作统一的规定,这一点已达成共识。关键的是对各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

由于跨国的保险公司要在东道国提供保险服务,一般通过设立处、分公司、子公司、代表处等方式进行,只有首先结合我国对各种公司组织形式的业务范围限制等相关的法规规定准确判断其经营和业务性质,进而才能合理地确定是否征税、相应税基及可扣除项目等。如入世后的银行大多为“金融超市”,银行兼营保险的情况并不鲜见。美国对银保式公司下设的保险部门规定了代用税,并依据该保险部门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区分征税方式,兼顾了不同组织形式间的税收公平,这点我国就可以加以借鉴。在保险税收立法技术上,对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征税应把握“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防止利用公司的组织形式作为避税手段,从而真正实现行业税收公平。

3.调整保险税收结构,提供税收优惠,发挥保险税收的杠杆作用。

(1)考虑分险种纳税,扩大免税税种范围。由于寿险、财险公司在运营机制上有各自的特点,而各险种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对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与国计民生的关系程度也不伺,因此像美国那样分险种纳税,实行差别税率,或规定不同的可扣除项目,能较好地体现同行业的税收公平。另外,应当扩大免税税种范围。除了目前已有的农业险、返还性人身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免税规定外,对其他政策性、非盈利性保险和利润水利低但对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的半政策性保险,包括国内实力难以承担的险种和部分再保险业务,如地震险、洪水险等也应当减免税收,发挥保险税收的社会保障杠杆作用,以充分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

(2)合理调整所得税和营业税税基。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在国家连续3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税率、名义税负有所降低的情况下,再要求大幅度地降低税率也不是可行的。因此,主要的改革方向应放在调整税基上。在所得税税基方面,虽然我国目前未像美国那样开征资本利得税,而因此需要在确定其公司所得税税基时,将公司收到的股利和再保险分出业务获得的股利等从中扣除,但还是可以借鉴美国,在对各种准备金制定合理的提取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应纳税年度的合同项下的赔款支出(包括已决未付款项)、符合规定条件的留存保险准备金、营业损失、其他赔偿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等项目据实予以扣除。尤其是对保险保障基金、巨灾保险、财务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等保险准备金的提取需要严加规定并贯彻执行。这样从根本上是有利于税源的培育,有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的。对于营业税税基,除现有的免税规定外,可考虑从取得的全部保费收入扣除已决赔款部分(如为简便征收起见,可以上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已决赔款支出作为扣除数额,年终汇算清缴)作为营业税应税保费;当发生储金返还和退费时,则由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有关税收。

第4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与银行业不同的是,2013年以来,保险公司无论在类型、产品、投资、策略等方面,都呈现差异化特征,这种变化改变了过去多年行业属性同质的特征。首先在类型上,保险公司的差异化就非常明显,这对不同种类公司的产品、投资和策略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它也为投资者观察分析保险公司的差异化特征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切入视角。

按照平安证券的划分,以企业规模和成立目的为标准,可以将保险公司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为综合类、规模型保险公司(国寿、平安、太保、泰康、阳光、新华等),这类保险公司主要是成规模成气候的保险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战略比较清晰,成立时间较早,过去20年积累了较大规模的资产,它们都拥有庞大的保险资产,投资比较稳健,尤其注重保险资产的配置。

第二类为银行类保险公司,这类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渠道和股东背景,过去三年保费增速较快,资产累积的速度也较快。它们是未来比较有潜力上升到第一梯队的公司,缺点是渠道过于单一,个险渠道相对较弱。

第三类为平台类保险公司(安邦、华夏、生命、前海等),这类公司过去三年保费迅速增长,更加注重资本运作,对保费规模要求较高,对保险产品的价值要求不高。它们在投资方面比较抢眼,产品以高现值、高收益、短期化为主,退保和现金流压力较大,对投资要求较高。因此,一旦银保出现较大下滑,现金流压力就会增加,预计下半年这类公司对电商平台的需求很大。

第四类为合资类保险公司,过去20年里难见抢眼的这类公司脱颖而出,由于合资股东的限制,它们在国内发展较为缓慢,我们简单将这类公司定义为外国人在中国的PE投资。

第五类为中小中资保险公司,未来成长空间不清晰,能否做大做强更多取决于股东背景,未来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这类保险公司的趋势是被收购或者转型为平台类公司。

如果从整体上对保险业进行剖析,我们发现保费和投资基本涵盖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保险监管的核心是资本监管,资本的多少直接影响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和投资范围。因此,保费、投资和资本是保险行业三个基础性因素,它们涵盖了保险行业的经营和监管。

保费和投资构成了保险公司两大主营业务,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保险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没有差异性,无论是产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都是一手收保费一手做投资,其经营模式的同质性决定了股价波动更多体现为行业性特征:四只保险股的股价波动具备正相关性,要么都涨,要么都跌,这是对股价最基本的判断。

既然股价具有行业特征,那么决定股价波动趋势的因素就是上述三因素的变化方向。如果保费、投资和资本都体现为恶化特征,反映在股价上就是单边下跌。如果三个因素恶化程度已经见底,有一个或两个因素出现积极变化,那么股价会体现为止跌震荡的局面。如果保费或投资出现拐点性的变化,股价则会体现为趋势性上升。

流动性宽松利好保险股

在分析保险股之前,有必要对2014年宏观经济的基本情况做一概述,因为宏观经济是进行金融行业研究的基础,尤其是与其相关的流动性趋势的判断至关重要。

最近市场讨论的热点问题非“定向降准”莫属,它究竟传达了管理层哪些重要信号和态度,值得密切关注。

年初以来,国务院一直强调货币政策的稳健性和定向宽松政策,我们可以将货币政策理解为有条件的宽松,但实质还是宽松,这点从官方公布的数据和政策也可得到印证。

从2014年6月16日起,央行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外,为鼓励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及扩大消费等作用,下调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次定向降准政策的意图仍是“调结构”与“稳增长”的结合,即用调结构的办法,适时适度预调微调。

虽然整体来看,央行此次定向降准释放的贷款规模不会超过1000亿元,但是这却代表央行积极的态度,即货币政策不会出现明显的收缩,这种宽松效应在债券市场体现得更为明显,2014年二季度债市近乎疯狂即为印证。

2014年初至今,社会融资总量为8.58万亿元,其中5月份单月1.4万亿元,同比增长18.3%;前5月M2增速为13.4%,略超市场预期。年初以来,政府流动性宽松已经明显促进基建投资规模的回升,前5月基建投资规模3.2万亿元,同比增长23%。利率呈现明显下行趋势,流动性呈现明显宽松状态。

很明显,前5月货币和贷款数据呈现宽松迹象,加之5月份相关经济数据有所改善,至少会让管理层认为年初以来的货币政策至少不是负向的。因此,到目前为止,在监管层并未找到更好的货币政策工具的前提下,下半年定向宽松政策的方向不会改变。

流动性宽松对保险公司股价的影响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货币宽松和远端收益率下行有利于债券牛市,从而对提升保险公司债券投资收益以及存量资产的公允价值呈现正面作用;另外,流动性宽松有利于股市稳定,从而利于大盘蓝筹股票的回升。

银保新政凸显期缴短板

第5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保险营销员;营销模式;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6)03-0084-05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6.03.18

2015年是保险中介改革年,4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进行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这意味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入保险行业不再需要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不再需要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政策发生变化后,究竟给海南保险营销员带来了多大影响,本文结合历年来保险营销员人数及业务发展情况,研究现有营销员体制存在的问题,探索营销员发展思路。

一直以来,市场把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个人叫做保险营销员。2013年7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同时废止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保险营销员统一规范称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这部分人除了包括保险营销员,还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保险销售人员、保险机构的保险销售人员。当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队伍以保险营销员为主,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队伍主要问题集中在保险营销员方面,所以本文以保险营销员为研究主体。

一、海南保险营销员现状

(一)人数增长迅猛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省共有保险营销员21520人,比上年增长43.03%,其中寿险公司19451人,占全省保险营销员总数的90.39%,比上年增长43.85%;产险公司2069人,占全省保险营销员员总数的9.61%,比上年增长35.76%①。营销员人数的增长主要源于寿险公司营销员人数的增长。

营销员人数增长迅猛主要原因,一是海南资格考试通过率60%左右②,取消资格证书门槛后,吸引学历低、考试不能通过但社会资源丰富的人员加入队伍。二是一些人员因为一直未能通过考试而隐形于保险销售市场之中,在取消资格审批后陆续成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二)业务增速滞后于营销员人数增速

2015年,海南省产寿险公司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404437.11万元,比上年增长24.75%,其中寿险公司314521.26万元,比上年增长24.33%;产险公司89915.85万元,比上年增长26.23%①。

与同期保费增速相比,全省营销员人数的增速高于保费增速18个百分点,其中寿险公司人员增速高于保费增速19个百分点,财险公司人员增速高于保费增速9个百分点。营销员保费收入增速赶不上营销员人数的增速,尤其是寿险公司,主要原因一是营销员特别是寿险营销员从投入到产出时间较长,需要一定强度的培训和时间经验的磨砺,产能会相对滞后;二是保险公司更重增员人数轻人员质量,进入保险行业的人员产能不高。

(三)营销员人均产能下降

2015年海南省保险营销员人均保费为18.79万元,比上年下降12.78%,其中财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人均保费为16.17万元,比上年下降13.57%;寿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人均保费为43.46万元,比上年下降7.02%②。

二、保险营销员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海南保险营销员现状来看,保险营销员“增员难”问题因为政策的放开得到缓解,但保险营销员的人均产能却在下降,业务效率和质量没有得以提升,反映保险营销体制机制存在许多问题。

(一)制营销模式存在弊端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4年12月的《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1―2013年,我国有508万人次加入保险营销员行列,但同时有502 万人次流失,年均解约人数超过167 万人,尤其是人身险领域,2013年流动人力占总人力近60%。2010年保监会下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对现有营销体制存在问题归纳和总结为: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正是因为这些问题,导致营销员渠道近年来保费收入增长乏力,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制不无关联。

1.制中营销员法律身份模糊。由于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签订的是合同,所以营销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保险公司不为其支付最低工资,公司不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但保险公司又对保险营销员有着类似“员工制”的管理模式:一是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签订的《保险合同》规定双方部分权利义务中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性质。二是保险公司对营销员有着严格的考核制度,如晨会夕会和大量培训考勤制度,按月(季)严格考核的薪酬制度、增员制度、晋升淘汰制度等。三是保险公司每月给保险营销员支付佣金的同时,还会给符合考核条件的保险营销员发放奖金、补贴,如责任底薪、育成奖等。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这种特殊的关系与雇佣关系交错混杂,使得保险营销员对自己法律身份认识模糊、定位不清晰,工作中缺乏安全感、对保险公司缺乏归属感,对个人发展通常缺少长远规划,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给保险营销员开展的保险业务各种短期和近视行为埋下了伏笔,给保险公司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2.制在队伍建设上依靠大量增员的人海战术实施队伍扩张。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的销售策略是人力规模带动业务增长,大量增员新人挖掘人情保单,人情保单资源枯竭再大量淘汰。为了增员,保险公司一方面放宽准入门槛、盲目增员,另一方面同业挖角、恶性竞争。这种粗放的“人海战术”营销策略使得公司步入广增员、高脱落的怪圈,造成行业内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频繁流动、人力成本虚增,也给保险业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还加重了行业风险的积累。

3.制使得现有保险营销员队伍冗长肿胀、多层级利益链条。保险营销队伍就像一个金字塔,队伍冗长肿胀,多层级利益链条,一旦金字塔上端的人离开队伍,可能将这个利益链条上的一批人带走,导致营销队伍极不稳定。另外,销售队伍层级数量越多越难以管理,也容易被外界误认为“传销模式”,而且,确实也有类传销的社会案例发生,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4.制使得营销员重业绩轻服务。保险公司招募营销员最重要的目的是要给公司带来业务,在培训机制上重展业技巧轻视营销质量,考核机制重规模轻服务[1]。营销员为扩大业务量不择手段,不惜采取销售误导的手段获取业务,加剧了社会公众对保险营销员整体认同感的降低。同时,保险营销员的佣金5年内已全部支付完成,往后年数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也没有佣金提成,这种计提方式直接导致保险营销员对新保单倾注了比续期保单更多的精力,一些人员只顾眼前的佣金,干不了多久就频繁跳槽,更不用说为顾客提供长期优质的服务。

(二)保险营销员税收负担过重

保险营销员税负过重问题一直是限制营销队伍建设和市场拓展的瓶颈。税收负担过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保险营销员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目前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行业营业税的征收比例为3%,营销员却要按照服务业标准缴纳5%,即按照佣金收入的5.5%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起征点为5000元。当前,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2013年规定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营销员却不能像小微企业一样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等在社会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群体都有税收优惠政策,如财税[2002]208号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但营销员不适用该政策[2]。

2.保险营销员除了缴纳营业税,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营销员征税标准适用劳务报酬所得而非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税。2011年9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但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的保险营销员,按目前执行办法推算,扣除展业成本后,营销员所得税起征点依然还停留在800元。拿一个营销员每月佣金5000元为例,适用劳动报酬所得需要缴纳407元个人所得税,但适用工资薪金所得只需缴纳45元所得税。

3.保险营销员税前列支项目较少。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项目不作为税前列支项目。

4.没有考虑到保险营销员佣金收人不稳定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业绩冲刺的时间是间断性的,一般是1月开门红,6月半年冲刺等,所以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也是不稳定的,时高时低,但缴税均按月扣除,佣金少的月份不能予以抵扣。

(三)行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1.销售队伍参差不齐,没有行业认可的资质标准。无论是工作几十年的老保险营销员还是刚刚进入职场的新人,无论是业绩能进入百万圆桌会的资深保险营销员还是每月考核不合格的保险营销员,对外给客户展示的都只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现在行业门槛资格证书取消后,保险营销员展现身份的只有保险公司颁发的执业证,体现不出保险营销员资质水平的区别,不利于优秀保险营销员的留存和发展。

2.行业诚信机制不健全。保险营销员失信行为大量存在,诚信缺失是困扰保险营销队伍的“痼疾”,好品质保险营销员和道德败坏保险营销员一个样,没有品质区分的标准,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2008年1月1日,《保险营销员诚信记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保险行业需要重新考虑建立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嘉奖保险营销员“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惩罚伤害投保人的不诚信行为,才能形成营销模式的良性循环。

三、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几点建议

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关系到500万保险营销员的就业问题,任务艰巨复杂。我们一方面要完善现有管理体制,同时要探索、试点新体制,鼓励发展和创新新型营销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营销新体制,最终实现体制顺、管控严、队伍稳、素质高、保障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

(一)完善制营销模式

完善制营销模式,关键是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营销员组织结构管理制度,适当削减结构过于庞大和复杂的金字塔型组织结构层,朝扁平化运作模式靠拢,提升管理效率。二是完善营销员招聘管理制度,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严格落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中对营销员具备大专以上的学历要求,逐步提高营销员准入门槛。对增员资格有所限制,如要求只有业务主管以上资格的才能增员等。三是完善营销员考核管理制度,注重考核指标中业务数量与业务品质相结合,逐步改善个人收入只与销售业绩挂钩的习惯做法,增加客户满意度、投诉率、退保率和业务续保率等业务品质指标。四是完善营销员培训管理制度,切实重视对营销员贯穿职业生涯始终的教育培训,特别强调对营销员职业道德的培训。五是完善营销员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现有递减式佣金制度,采取均衡式佣金制度,适当调整首续期佣金支付比例、延续后期佣金的发放年限。六是完善营销员福利管理制度,逐步扩展福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在成本允许的基础上,允许部分工作出色的营销员转为正式员工,将营销员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转为更牢固的委托关系――雇佣合同关系。七是完善营销员激励措施管理制度,不仅局限于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把奖励与营销员的长远发展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满足营销员愿望的自我实现,奖励的方案可以包括培训、福利、公司的资源以及对营销员的营运方面的支持等。八是完善营销员品质管理制度,加大对营销员品质约束力度,建立高效的客户回访制度,对不诚信、销售误导等品质违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3]。

(二)鼓励大胆创新保险销售新模式

1.推进发展独立个人人制度

保监会在《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发展独立个人人队伍,提出“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推进独立个人人制度”。所谓“独立个人人”,应当是同时独立的为一家或者多家保险公司保险业务的人。独立个人人是个体工商户,不隶属任何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持有个人从业资质。它的优势一是解决了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地位问题,避免了双重征税;二是可以多家公司的产品,极大地丰富消费者的资产配置选择;三是能够有效缓解现有保险公司营销层级过多、激励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国发展独立个人人制度还需要相关的法规支持。一是现行《保险法》还没有独立个人人的相关规定。建立独立个人人需要在法律上对人的准入条件、管控责任以及监管手段等方面予以明确。二是独立个人人要经过工商登记,工商登记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甚至有资本金的要求,如何把独立个人人实体化,需要进一步研究。三是当前在保险销售市场优秀人才短缺的背景下,要让优秀个人人走出来,一定要有诱人的前景和较为低廉的成本预算,建议增加保险税收优惠,吸引业绩好、收入高的保险营销员加入到这个队伍。

另外,要配套独立个人人的支持平台。相对于制度完整、流程标准、培训机制完善的大型保险公司而言,独立个人人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没有相应的后援支持,如客户的服务系统、保单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培训系统等,会直接影响其展业的效率。所以,独立个人人的发展应当配套后援支持平台一同发展。如在美国,Strategic Insurance Agency Alliance(简称SIAA,保险人战略联盟)有5300多个独立人会员,为会员提供强大的后援技术支持,有力地支撑了独立人的发展。

2.发展专属人(EA门店)销售模式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专属门店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扩大华泰财险开展专属门店试点工作区域。这种以保监会发文支持的创新试点,在全国尚属首次,说明保监会对华泰财险专属门店模式的充分肯定。

华泰财险专属门店(以下简称“EA门店”)是主要以社区门店的形式独立经营并专属一家保险公司,这种模式相当于“加盟店”,保险营销员作为门店主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在前期给门店主一笔费用,用于门店装修、购买设备等前期投入,而后期运营基本上靠门店主,如果做不好可以转让或退出[4]。该模式有几个特点:一是EA门店把保险销售从过去 “行商”模式转变为客户上门的“坐商”模式,拉近了保险服务距离;二是可复制性较强,EA门店只专属一家保险公司业务,门店功能设置简约,成本较低;三是保险服务更全面更周到更便利,保险产品多样化,而且不局限销售,还包括提供咨询、投保、缴费、报案、保全、理赔、车辆勘验等服务[5]。

EA门店为海南保险营销模式开辟了新选择,目前海南已有2家保险公司开展了EA门店试点工作,试点的家数还在不断增加。相对于现有的营销体系,华泰财险EA模式对营销员有着积极意义:一是通过由保险营销员注册成立作为保险兼业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或者通过保险营销员加盟保险销售服务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将原来较为模糊的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关系,转化为保险公司与保险兼业机构(保险专业机构)之间的委托关系,双方都可以根据保险委托合同享有合理的权、责、利,并获得法律保障。二是保险公司帮助营销员开设门店,保险营销员的身份转化为微型企业主,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会从根本上改变销售性质,减少短视行为和销售误导,在追求业务规模的同时也会加强对续保率和赔付率等业务品质的管控,促使从单纯的保费规模考核向以业务品质为导向的全面考核转变。

(三)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外部环境

1.建立和完善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建设

保险营销员诚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开展很多基础工作,包括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措施,建设完备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设计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评级工作和信息披露工作等。这是解决保险营销员业务发展瓶颈和提高行业形象的必要手段,通过信息披露手段,让客户了解和掌握保险营销员的状况,有利于保险营销员主动提高业务品质,规范自身行为,对市场而言,也是一个良性互动,逐步改变社会对保险营销员的态度和认识,为开展保险业务奠定良好基础。

2.建立保险营销员销售资质分级分类管理

保险由于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客观需要高素质的保险营销员,建立专业资质认证等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一是组织保险营销员进行分类资质考试,明确从事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较为复杂的保险产品的保险营销员必须首先满足一定的基本资质,如从业年限、业绩考核、学历等要求,并进行分类考试如“投资连结和万能保险销售资格”和“健康保险销售资格”,通过考试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二是组织保险营销员进行分级资质考试,可以设置“初级保险理财师”、“中级保险理财师”、“高级保险理财师”等资质,通过考试,区分不同级别的保险营销员,限制低级别的保险营销员的业务范围,推动保险营销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加强保险营销员执业登记管理

保险行业取消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但行业管理仍然存在。保险法和《保险营销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明确规定了保险营销员要办理执业登记,因为执业登记后,保险营销员与保险机构签订合同只能是唯一性,控制了保险营销员随意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规范了保险营销员的行业流动。要加强保险营销员执业登记管理工作,督促保险公司建立健全执业登记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执业登记工作,在保险营销员执业前为其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管理子系统进行执业登记,执业登记应当作为保险营销员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4.减轻营销员税收负担

一是建议对营销员采取类似个体工商户的计税方法,按年计算应纳额,再根据月纳税金额多退少补,以解决因月度收入波动造成的总体税负偏重等问题。

二是建议取消营销员应缴的营业税。向保险公司征收营业税的同时,还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双重征税不仅不合理,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营销员在产品时主要是负责产品的推广与宣传,并未直接参与保险的实际交易,属于保险产品销售若干环节中的最前端,其形式与普通企业销售产品时广告类似,属于要约邀请,能否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决定因素取决于公司对投保人以及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实际的交易是在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完成的。营业税主要是针对营业收入或营业额作为课税对象,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营销员始终未参加实际交易,其从公司取得的佣金收人并不具有经营收入的性质,将其看作公司支付给营销员的奖励或劳动报酬更为合适,与工资薪金的性质更接近,建议取消营业税。如果无法取消营业税,建议提高营销员所得税起征点,将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税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提高到3500 元。

三是减轻营销员个人所得税负担。包括提高展业成本扣除比例,扣除比例由当前的40%提高到50~60%;降低营销员所得税税率,将营销员劳务报酬所得税负担与工薪收入所得税负担一致。

四是建议营销员享受税收优惠,如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下岗失业人员税收优惠等。

参考文献:

[1]刘坤坤.我国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探讨[J].南方金融,2013(7).

[2]胡新德.对保险营销员税负过重问题的思考[J].财税纵横,2007(8).

[3]孙灵刚.中国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问题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3.

第6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财务风险;集团企业;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73

1 引言

Leff(1978)将集团企业定义为“一组公司,在不同的市场上经营,在同一个行政的或经济的控制之下”,并且成员之间“是由个人之间的信任所联结,基于一个相似的个人的、道德的或者商业的背景”,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由权益交叉持股或者连锁董事等方式进行联结,这种模式建立了内部的资本市场,可缓解外部市场的不完美及制度的缺失,还可共享集团的资源、声誉、技术等,具有明显优势,但集团企业产权关系复杂,财务决策主体层次较多,投资领域多元化,也带来了集团范围内财务风险管理的困境。日本八百半公司、香港百富勤投资集团、美国著名投行贝尔斯登、雷曼兄弟、“德隆系”的倒塌,充分说明了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那么集团企业的财务风险具有哪些特征?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中又存在着哪些弊病?有效的应对措施又是什么?本文尝试做出回答。

2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问题

2.1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的特征

2.1.1 财务风险的一般性

首先,财务风险具有综合性的特征。财务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财务风险产生于公司的筹资活动,广义财务风险产生于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筹资、投资、经营、收益分配的各个环节,是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的综合反映,涉及到公司资金运动的各个环节、公司内部的各个方面以及公司环境中的各个因素。例如,在筹资环节中,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会给企业带来还本付息的压力。当企业因债务问题陷入财务困境,表现在企业债务负担较重,财务杠杆过大,存在债务担保、诉讼、仲裁等纠纷,现金流量紧张,甚至出现资金冻结、停产的情况。这一筹资活动带来的风险,也反映出企业的盈利能力不高,无法产生充足的现金流偿还债务的经营活动风险。

其次,各财务风险之间具有传导性。总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路径发现,主要有以下两条路径容易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危机,一是因政策环境变化、自身竞争力不足导致供求变化、成本变化而产生主营业务危机,造成存货滞销,营运能力下降,盈利能力下降,偿债能力下降,现金流量不足,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下滑。二是因项目投资失误、借款过高产生本金和利息偿还压力、大股东占用资金等而造成现金流紧张,偿债能力下降,发展能力下降,营运能力下降,盈利能力下降,现金流断裂等,可见企业各项财务风险之间具有传导性。

2.1.2 财务风险的特殊性

一方面,集团企业财务风险容易被放大。集团企业规模较大,组织层级较多,由于多数股权控制子公司股本倍数的放大作用,形成了各级控股子公司对下属经营实体的全部资本控制,而这种层层控制关系也同时放大了收益的风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征。

另一方面,集团企业的财务风险具有关联性。母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但是因控制关系的存在,两者并不独立。当集团内部的某个成员陷入财务困境时,往往会波及其他成员,如果集团内部的核心组织置之不理,很有可能会使整个集团企业信誉受损,引发日后融资难的困境。

2.2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不统一

集团企业控制链条较长,随着层级的增加,不仅会出现累积性的信息损失,而且产权保护的动机具有衰减倾向,处于下级的子公司可能会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采取有利于子公司收益最大化的行动,影响了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偏离母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

2.2.2 财务风险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

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部分、岗位、子公司等。在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多数集团公司并没有将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进行逐级分解,明确各个层级在其中的责任,或者虽然进行了制度上的规定,但是无法预测全部情况,且部分规定缺乏执行性,仍然存在着管理范围重叠或空白的情况。

2.2.3 财务风险管理体制流于形式

集团公司存在着专业化投资和多元化投资并存的现状,集团业务规模较大,分布范围较广,本身的固有财务风险较高,在风险管理中,存在着战略层面风险评估不足、分裂应对风险、将风险管理与日常业务分离开来的误区,无法有效地发挥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功能。

2.2.4 财务风险管理监督保障措施不到位

首先,集团企业的监督体制存在缺陷。部分子公司权力较大,财务人员和监督人员往往难以具有实质上的独立性,在财务信息收集和风险评估中,难以将子公司的真实经营信息报告给母公司,导致母公司无法获得子公司的真实经营信息,不能有效评估各子公司的投融资活动风险。

其次,部分集团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并不完善。全面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撑和相关专业人才,使得企业在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应用中存在瓶颈,集团内部的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了财务风险信息的传递。

3 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对策

3.1 建立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

集团总公司应该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以资金、投资的集中管理为重点内容,将风险防范渗透于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对于那些投资金额巨大、影响深远的战略性投资项目由集团母公司负责,非战略性项目由下属投资公司负责。另外,总公司可采取财务人员或关键管理人员委派的模式,由总公司进行考核并管理,并开展不定期巡视工作,强化对子公司的监管。

3.2 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

集团企业应根据集团的层级,将责任主体分解为目标层、管理层、部门基础层这三个层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为最高的权力机构,应在对集团的宏观、围观环境进行SWOT分析后,结合企业的战略和使命高度,从企业财务风险承受的实际出发,制定整体目标,将目标进行分解;管理层应根据各自角色的定位建立系统,执行监督来确保控制持续有效的运行;部门基础层属于财务风险管理中的基本单位,应服从上级的命令,并及时进行报告。

3.3 规范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

财务风险管理的一般流程包括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这可借助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来实现,从集团企业的实践出发,还应建立专门针对集团特征的财务预警系统。企业的财务状况在不同的阶段,具有不同的特征,而财务困境的出现,也具有一系列的表征,可从反映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中选取信息,建立预警模型,并配备相关的职能部门,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构建一套完整的财务预警系统。

还应强化各责任主体对风险识别过程的评价和考核。监督结果的评估和报告是财务风险管理流程的最后一环,包括结果排序、报告结果、后续追踪这三个步骤,应确定与责任主体层级相对应的报告层级,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便将财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4 完善财务风险管理的保障体系

仅仅依赖程序方法,无法保障集团财务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还应完善财务管理的保障体系,这包括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和提高监督技术这两个方面。

审计部门作为集团风险管理部门之一,直接对母公司董事会负责,负责审计下属子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并组织开展各类风险管理监控项目,推动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审计机构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把握成本效益原则,根据企业财务风险的重要程度、集团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识别关键控制,并综合采用持续监督和单独评估这两种方法执行监督程序。

集团企业资金实力相对雄厚,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保障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高度复杂精密的可移动设备和发达的网络系统,能够实现数据的多功能及时反馈和数据共享,取代之前很多的系统、职能部门和程序。依靠高效率、高度集成的软件系统和通讯技术,及时收集企业内外部信息,防范财务风险。

参考文献

[1]张俊缇,王秀萍.企业集团财务风险管理研究[J].会计之友,2011,(9):96-98.

第7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一、新时期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实意义

1.降低税务风险。客观来讲,在公司经营发展中,之所以会出现税务风险,主要是因为公司内部没有达成有效信息流通,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衔接环节的风险问题,最终带来税务层面的风险。因此,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能够及时找到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依此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税收筹划、业务交易、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如此就能够有效将其公司的税务风险。2.拓展经营价值空间。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不仅可以降低公司税务风险,而且能够拓展公司经营价值空间。一方面,公司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帮助公司在既定的政策框架下避免花费更多的税收费用,进而达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降低公司税收成本的效果。另一方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有助于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进而达到拓展其社会价值空间的目的。3.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有效的税务管理内控能够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现状来讲,国内许多公司在经营发展实践中因对税收政策的解读不到位,造成财会管理风险加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安全发展。因此,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强化,不仅能够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而且能够加强相关人员对税务政策的深层理解和认识,进而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

二、新时期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现实困境

1.税务征管困境。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税务部门明确要求各大公司必须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税收操作,确保税务征收工作的科学化、合法化和规范化。但就现状来讲,国内公司税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根本无法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层次。另外,为满足新时期国家税务征收的要求,公司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但现实中大部分财务工作人员无法达到这一标准,而这也成为了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一大困境。2.税务稽查困境。近年来,我国对税收稽查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是对金融、铁路、地产等领域的公司有着极高的稽查规范,而这就给公司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和难点。但目前,许多财务工作人员无法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在税务筹划上存在较大漏洞,再加上许多公司的软硬件建设不到位,都造成了公司税务风险的加大。3.外部环境困境。所谓的外部环境困境,主要是指公司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势必会增加公司税务风险,并加大内部控制的难度。例如,在地区保护主义的作祟下,许多外来企业在地方市场的拓展中会遇到种种阻挠,相关部门会要求外来企业在短时间内完成较大的税收证明任务,如要求他们在既定时间内更换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其他相关税收证明等。显然,这些工作任务必然会增加公司经营成本,造成税务管理内部控制难度加大,最终制约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探讨

1.改善公司内部环境。税务新常态下,要向实现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加强对环境要素的合理建设与把控。有关政策规定,公司企业在开展内部环境建设时,一定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确保相关责任主体全面落实执行具体政策。具体来讲,在国家既定政策框架下,公司要结合市场环境特征和公司经营状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内部环境建设,不仅要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内部机构,而且要加强专业税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要构建行之有效、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确保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同时,为确保内部环境优化的常态化生成,公司还要精心制定税务筹划计划,增进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生产经营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流,以便及时转变税务管理策略,避免因业务信息变更与税务管理革新相脱节,确保公司税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常新化发展。2.加强税收筹划管理。税务筹划工作是决定企业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效率的重要内容,每个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是不同的,包括企业的生产内容和经营方式,因此每个企业应该要缴纳的税种也是不同的。而对应不同的税种,国家也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为了要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加强对国家税收政策相关信息的了解,以便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因此,企业可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让工作人员参加相关的讲座和培训,以便及时关注国家税务的有关政策,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税务筹划措施,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税务难题,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当然,除此之外,在税务筹划工作中,企业还可以关注更多其他方面的内容,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内容以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就业人员工资支出内容等。3.增进内外信息互动。企业税务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各相关部门在信息传递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因此导致风险加大,无法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加强企业的税务管理内部控制必须要求企业能够加强内外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以便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创造更多的条件。企业在税务风险的防范过程中需要掌握各种各样的信息,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中介机构信息、业务往来单位信息、税务部门政策信息等,要求企业能够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及时获取各种各样的内外信息,并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整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做好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报告,防范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全新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及税务征管困境、税务稽查困境和外部环境困境,相关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优化改进,既要改善公司内部环境,又要加强税收筹划管理,同时要增进内外信息互动。只有如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高效性,才能拓展公司经营发展的价值空间。

作者:徐金秀 单位: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范影.基于企业税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体系创设及思考[J/OL].中国商论,2017,(12):92-93.

[2]陈剑锋.关于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探讨[J/OL].中国商论,2017,(11):113-114.

[3]李凤.基于内部控制的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探讨[J].纳税,2017,(06):9-10.

第8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一、各种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比较

世界各国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通常有几种类型:就业务经营种类上看,一是人身保险公司,在办理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以外,也办理健康保险业务;二是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在办理财产及责任保险的同时,也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三是专门的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专门办理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从组织形式上看,按所有权的形式不同分为营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险公司和非营利性的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健康保险协会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断发展,功能上互相补充,从而形成了专业化和多样化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体系。

(一)由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

1.附加寿险(产险)形式。即将健康保险业务附加于寿险或产险业务上进行经营的形式。这种经营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初期成本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共享资源,如营销网络、管理人员、技术开发数据等。其不足为:此种方式不可避免地将健康保险定位在寿险或产险的辅助和从属地位上,而寿险业务的内在特征和经营规律都与健康保险业务完全不同(见表1),产险业务的保险标的性质与法规适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险,因此,两种业务经营理念上的冲突和矛盾将不利于健康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且由于业务的开展要分拆到寿险(产险)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因此,业务规模难以扩大,质量不易控制。

2.保险公司事业部形式。即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健康保险部来经营健康保险的形式。健康保险事业部一般充分享有产品的开发权、业务拓展权、市场推动权和利益分配权,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形成相互、单独核算的关系,构成公司相对独立的业务体系,是公司健康保险的实际经营者和管理者。其优势在于: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充分照顾到健康保险的特点以进行专业化经营,有利于产品的设计、开发、推广和风险控制,以及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从而有助于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实现。同时,又可以共享保险公司的资源如销售网络、技术优势等。其不足为:健康保险的推广需要其他职能部门如营销部门、客户服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因此,业务的开展会受制于其他部门的发展水平和投入规模,不利于业务规模的最大化,且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冲突会降低健康保险的经营效率。

3.保险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险公司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来专门经营健康保险。其优势为:由于已经具备了相当独立的组织体系,且实行内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同时,可以充分共享保险公司的现有资源;子公司在设立上前期投入较小,一般无需另行申报、获取执照,业务的开展可迅速达成。其不足表现在:子公司的组建需要一定的技术、人才、资金条件,有一定难度,同时,需要与母公司协调关系,因此在经营观念上存在矛盾。

(二)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形式

由保险公司专门进行健康保险经营的形式的优势在于:经营者的积极性较高,可以使公司专心围绕健康保险业务进行经营决策,彻底改变健康保险业务依附、从属于寿险或产险业务的状况,充分实现健康险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容易扩大业务规模,提高业务经营质量。而劣势在于:无法分享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源,筹建成本较高,且经营初期成本较大。依所有权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组织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业竞争激烈,更能开发新险种,并采用相适应的新方法和新技术。其二,容易筹集巨额资金。健康保险公司业务的拓展是以偿付能力即自有资本为基础的,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资本来源以支撑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规模经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且能够通过上市进一步实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险的经营需要。其四,资金实力雄厚,便于网罗和培养人才,满足健康保险经营的技术需要,如产品设计、风险选择、分保安排、赔款处理等。其五,采取确定保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势在于:其一,业务经营的利润压力大,因此,容易导致公司经营的短视和短期行为,加大经营风险。其二,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较多,不利于保护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健康险是道德风险频发的业务,据美国GAO的报告,健康保险赔付金额的10%是保险欺诈,而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估计这一比例至少为30%。

依相互保险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其优势在于:其一,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社员的利益也即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中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比较适用于健康保险这种道德风险较大的业务。其二,保险费内不包括预期利润,所有资产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险成本相对较低,保险费低廉,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健康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其三,投保人可以参与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励投保人关心保险经营。其四,由于社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较为注重长远利益,不易出现短期行为。其劣势在于:其一,资金筹集不易,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处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费采用课赋制,如遇经营不善,无法获得足额的赔偿。

(三)合作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险组织,一般表现为生产者合作社,即由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人员组织起来,为大众提供医疗与健康保险服务。如美国的蓝十字、蓝盾和健康维护组织。其建立可采取多种形式,如社区团体组织发起,由参保成员选出代表,组成理事会进行管理,自办医院,雇佣医生;由医疗保险公司组织发起;由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医生或医院发起和管理。由于保险人直接介入医疗服务过程,故使得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业务经营中的保险公司、被保人、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三角关系转变为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被保人的双向关系,使单纯的事后赔付改变为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内的综合经营机制。其优势在于:其一,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是非营利机构,故保费较为低廉,能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另外,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基本上用于为社员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会目标的实现;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风险,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利润;其三,有助于减少逆选择行为带来的损失,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确保大多数被保险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无需寻找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且能够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其劣势在于:对被保险人而言,医疗服务受限,选择面变小;筹资能力弱,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一)我国现行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分析

目前,我国人寿保险公司全部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其经营形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附加寿险形式,这是健康保险发展初期各家寿险公司普遍采用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形式下,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的健康险经营目标,开展健康险主要是为了配合寿险业务的发展,险种多为寿险业务的附加险,条款责任简单,契约操作容易,风险管理上实行简单控制。二是寿险公司事业部形式。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出为契机,我国第一个健康保险部于1996年7月在乎安保险公司成立,此后,中国人寿、泰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也相继成立健康保险部,组建了专业化的健康保险人才队伍,初步实现了健康保险业务的独立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对健康险的认识还没有完全统一,健康险尽管设立了健康保险部,但不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严格按照健康险风险控制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险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由于以上两种经营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将健康保险定位于寿险的从属和辅助地位,以管理寿险的方式来管理健康险,忽视了健康保险的内在特征,违背了其经营规律,因此,都难以实现健康险业务的健康持久发展。

(二)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

由于各种健康保险的经营形式各具特点,有利有弊,没有普遍适用的健康保险经营形式,因此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应当根据健康保险所面临的内外部条件选择相应的最佳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各种经营形式并非一成不变,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以适应健康保险的发展需要。目前,我国健康保险经营形式的选择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为:

1.进一步促进现有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

根据《保险法)修正案,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进入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因此,我国以后会存在人寿保险公司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健康保险的状况。由于健康保险业务独特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因此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即在数据的搜集和累积、产品定价、利润核算、风险评估方法、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内容及方式以及医院合作与管理、销售方式等方面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经营手段和风险管理方式,而这又必须以独立的组织架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体系作保证。

独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是各项政令及专业化管理措施顺畅实施的通道,是专业化经营的组织保证。这种独立性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可以是保险公司的专业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事业部,但无论如何,都要赋予它独立的业务管理权和相当程度的人事任免权和利益分配权,对健康险的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培训、销售、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实行统一而全面的管理,构成公司健康保险的产品制作中心、风险控制中心、技术支援中心、市场推动中心和利润产生中心。

在管理体系上,健康保险事业部或子公司应有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负责市场凋研、险种的开发和设计、费率的厘定、条款拟定;业务管理部,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订、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场推动部,负责业务的市场推动、激励、销售的策划、人员的培训以及辅助销售渠道的开拓等。同时,事业部或子公司还应充分共享公司的资源,如销售渠道、技术优势和信息平台等。如在销售渠道上,除了在适当的地区建立自己的机构和队伍以外,还应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销售网络,并辅助以健康保险销售资格的管理与销售人员的培训。

2.尽快设立专业化的健康保险公司

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将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险业务的经营,在健康保险经营方式、风险控制方法、精算体系、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合作、经验数据的处理、产品设计和定价、产品的营销等方面进行更加专业化的研究和尝试,推动健康保险业务的创新和发展,加大健康保险的发展规模,进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另外,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设立,将有效地促进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险体系的改造和专业化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健康保险行业的经营水平。

3.从实际出发,适度发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国民保险意识普遍不强,人口素质尚待提高,诚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险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被保险人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此问题。相互保险公司的相互性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其非营利性的经营目的使其更好地体现健康保险服务的社会公共性,因此在实践上应尽快尝试。

4.积极探索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险中的供方风险一直构成健康保险管理上的难题,而我国由于医疗服务环境不规范,医疗偿付机制不合理,医疗机构普遍缺乏费用控制意识,对传统的商业健康保险的经营构成了巨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以及伴随而来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广大农村、欠发达地区以及部分城镇的居民经济负担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购买费率过高的营利性健康保险业务来获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质的健康保险组织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在此种健康保险组织中,可以实行医疗服务供方与保险方的一体化,从而控制医疗费用和供方风险,而其合作性及非营利性使其能够满足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应积极鼓励其发展,以解决特殊地区和群体的健康保险保障问题,而保险公司也应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探讨介入此种经营方式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陈滔。健康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邹根宝。社会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3]冯乃宪。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J].保险研究,2002,(1):34—35.

第9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征范文

关键词:保险业;高效特征;营销团队

中图分类号:F84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3-0021-04

一、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调查问卷的编制与被试

(一)编制预试问卷

本次调查参与访谈的总共15人,其中总经理1人、营销部经理1人、部门经理5人、高级主管5人,一般主管3人,采取一对一访谈形式,访谈时间30―60分钟。

在收集各种有关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特征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的目的编制了访谈大纲,具体内容如下:

1、您认为高效营销团队有哪些特征,结合您所在的团队举例说明;

2、根据您从业经验,您认为影响保险业营销团队绩效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3、在您日常团队的经营管理中,您主要抓哪几个方面的指标,请举例说明;

4、在日常管理中,您是强调业绩目标的完成还是更关注团队氛围的营造;

5、您所在的团队是否有明确的经营哲学和倡导的精神,如果有,请举例;

将收集的项目进行整理和归类,共有112个项目。其中频次在1个以上的项目共有82个,其中有关领导风格的有17个、团队文化10个、绩效表现17个、目标导向7个、培训体系8个、管理制度7个、绩效管理8个、团队激励6个,然后据此编排成随机排列的题目,形成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特征初试调查问卷。

(二)预试

被试者主要是平安人寿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天成部(该部达成率和活动率等各项业绩指标均位居公司前列)员工,共发放问卷53份,回收49份,回收率为92.45%。

预试采用工具为保险行业高效营销团队特征预试调查问卷,该问卷采取李克特五点评价法(“1”为完全不同意,“2”为不同意,“3”为一般,“4”为同意,“5”为完全同意)。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3.0对预试调查问卷的数据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可知:KMO的值为0.862,说明预试调查问卷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经过最大正交旋转,共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14个,总方差累计贡献率为75.932%,说明方差解释率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较好。同时观察因子负荷表可以发现一些条目未在任何因子上或仅在一个因子上有负荷。

对预测问卷数据进行信度分析(Reliability Analysis),Crombach a等于0.966,而且某些项目删除后Crombach a 系统将提高,决定删除部分项目。我们观察发现,与以领导风格、团队文化、目标导向、培训体系、管理制度、绩效管理为类别编制的预试问卷相比较,因子分析使得某些条目发生移位,比如项目B7从团队文化类别归类到高效特征类别;项目E2、E1从培训体系归类到高效特征类别;项目B8、B9、B10归类到领导风格类别;G1归类到管理制类别;项目C16归类到绩效管理类别。为了便于以后进一步作因子分析我们对上述项目进行了调整,同时对以下项目进行删减,总共删除9个项目,他们分别为G6、C2、A4、A1、A8、A3、A2、F4、D6。此外还对预试的问卷形式做以下修改:

1. 试问卷前面调查目的及问候部分添加“参与的团队情况”字样。

2. 在团队文化部分第四条项目后添加李克特量表选择 “1、2、3、4、5”。

3. 将问卷结尾“署名”改成“工号”。

4. 将预期问卷中的“高效特征“改为”绩效表现”,使得表达更清晰明了。

(三)正试

对平安人寿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团队全体营销人员进行测试,问卷主要在调查公司各部出勤人力的基础上,将问卷分成相应的分数,然后委托天成部陈丽荣经理在每周的经理例会上将问卷分发至各部门经理手中,然后由各部门经理委托部门各级主管小组来完成问卷的填写。作答完毕交至各部门秘书处。而后由研究小组成员负责收回。共计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48份,然后剔除一些无效问卷,最终有效问卷为233份。回收率为82.3.%。

根据删减和调整部分项目后编制的正式调查问卷主要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本单位工作年限、婚否等资料背景;第二部分主要是正式问卷分类条目,条目类别主要包括领导风格、绩效管理、培训体系、团队文化等类别,对每个项目采用李克特五级评分量表。

通过调查问卷的调整,正式问卷相对预试问卷在整体信度和每个类别上的累计方差贡献率上均有所改良,在对整个正试问卷进行信度分析的时候,信度分析(Reliability Analysis),Crombach a等于0.983,与预试问卷Crombach a等于0.966相比,正试问卷信度水平有所提高。

在对两份问卷进行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经过最大正交旋转,在限定特征值提取数目为14个因子的情况下,预试和正试问卷总方差累计贡献率分别为75.932%,80.049%,这说明改良后的正试问卷方差解释率相对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相对较好。然后我们再比较每个项目类别的因子分析情况,以提取2个因子为例,采取同样的因子分析方法,分析结果比较如下:

这说明改良后的正试问卷中每个项目类别的方差解释率相对预试问卷有所提高,各项目类别因子内容可解释性相对较好。

二、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特征因子的提取

(一)领导风格

领导风格类别共有子条目12个,是引用已有的领导风格测量问卷,具有较好的信度水平。由分析可知,KMO(Kaiser-Meyer-Okin)的值为0.915,Bartlett值为907.138,P0.001,说明领导风格这一项目类别的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我们采用主成分分析法,经过最大正交旋转,共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2个,总方差累计贡献率为63.130%,说明方差解释率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较好。

对各因子信度的检验,因子F1和因子F2的信度分别为0.910,0.819,说明各因子具有较好的信度,因子项目之间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相应的评估项目有意义,所得的评估结果可信;通过分析发现,因子F1 主要体现的是团队领导者协调成员关系和营造团队氛围、鼓舞团队士气,我们将其命名为“关系协调”;而因子F2体现的是领导者在工作方面的行为,其强调工作方法的改进、督促员工努力实现目标,偏向于强调任务的达成,我们将其命名为“任务完成”。

(二) 团队文化

团队文化项目类别量表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深度访谈、工作经验总结而形成的,经过调试后的条目也具有因子分析的条件。经过分析我们可知,KMO的值为0.875,Bartlett的值为498.574,P0.001,说明团队文化类别中的数据适合作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经过最大正交变换,提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只有一个1,累计方差解释率为68.531%,说明方差解释率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较好。经过整理后形成下列表格: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团队文化这一项目类别的信度为0.875,说明此项目因子分析具有较好的信度,分析结果有效。而且各项目因子负荷在0.770以上,各项目对因子F1具有较高的负荷,说明因子F1对该项目类别的解释程度较高。为了以后研究方便,我们将此因子命名为“良好的团队氛围”

(三)目标导向

保险公司的团队通常是按月来拟定目标的,包括本月部门人力发展目标和业绩目标,然后分配到每个主任小组成员形成相应的业绩目标,部门、小组、成员就达成月度目标做出承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团队的目标体系,为了明确高效团队目标的地位和作用,编制此目标的向导量表。经过分析可知,KMO的值为0.861,Bartlett的值为1169.089,P0.001,说明团队文化类别中的数据适合作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经过最大正交变换,提取特征值为5.219的一个因子,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4.533%,说明方差解释率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较好。然后对得到的因子进行信度分析,得到克朗巴克(Cronbach)a系数为0.942,说明因子内在信度很高,评估结果有效,我们将该因子命名为“高效目标管理”。

(四) 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量表的编制主要是结合保险公司日常培训的流程以及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编写的,用这些量表对高效团队进行测试有助于发现高效团队培训特征,这就为以后完善保险行业培训体系提供了参考。经过分析可知,KMO(Kaiser-Meyer-Okin)的值为0.897,Bartlett的值为793.523,P0.001,说明培训体系类别中的数据适合作因子分析,采用同样的分析方法,经过最大正交变换,提取特征值为5.437,0.690这2个因子,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6.586%,说明方差解释率较高,各因子内容可解释性较好。

我们对培训体系这一项目类别进行信度检验,检验得到克朗巴克(Cronbach)a系数分别为0.918、0.867,说明因子分析结果有效,因子具有较高的内在一致性,能够对同一特征进行有效的评估,评估结果是有意义的。我们将因子F1命名为“需求导向的培训体系”,将因子F2命名为“显著的培训效果”。

(五)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项目类别的编制主要在分析保险行业团队制度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编制,其中主要考察高效营销团队制度建立、执行以及员工遵守的情况。在管理制度类别的分析中,KMO的值为0.889,Bartlett的值为855.186,P0.001,同样采用的是主成分分析方法,经过最大正交变换后得到特征值大于1的一个因子,其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1.486%,说明本项目类别适合作因子分析,并且因子分析方差解释率较好。具体因子分析情况见下表:

我们对管理制度这一项目类别进行信度检验,得到的克朗巴克(Cronbach)a系数为0.933,说明项目类别经过因子分析后,得到的因子内在一致性程度较高,能够对同一特征做出一致的评价,评估结果可信度较高,我们将此因子命名为“建设性的管理制度”。

(六)绩效管理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家保险公司都有其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的经营在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常态化了,因此对于保险公司的绩效考核的研究笔者更关注于绩效管理的实现。因为只有绩效管理才能实现团队业绩的大幅度提升。为了更加真实地反映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绩效管理的特征,笔者根据各级主管提供的日常关键指标和主要工作行为编制了绩效管理这一项目类别,由SPSS因子分析结果我们得知,KMO的值为0.898,Bartlett的值为584.470,P0.001,说明绩效管理项目类别满足因子分析的条件,通过最大正交变换后,我们提取2个因子,其累计方差解释率为75.764%,说明因子具有较好的方差解释率。具体情况见下表。

我们对管理制度这一项目类别进行信度检验,得到的克朗巴克(Cronbach)a系数分别为0.904、0.759,说明项目类别经过因子分析后,得到的因子内在一致性程度较高,能够对同一特征做出一致的评价,评估结果可信度较高,我们将此因子分别命名为“任务型绩效管理”和“关系型绩效管理”。

三、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特征模型构建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可以用因子FAC1_1(强调关系)、FAC2_1(强调任务)、FAC1_2(良好的团队氛围)、FAC1_4(高效目标管理)、FAC1_5(需求导向的培训体系)、FAC1_6(建设性的管理制度)、FAC2_7(关系型绩效管理)来解释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的特征,这就为管理者建设和管理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提供标杆和建设的方向。具体特征模型构造如下:

从以上分析可知,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主要特征除了具有一般高效团队特征外,还具有其独特特征,这就决定了建设和管理保险业高效营销团队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首先,作为团队管理者要学会适时转变领导风格,在关注绩效目标达成的同时应该将培养团队成员良好团队氛围作为团队管理目标之一。其次,在团队日常管理中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营造良好的团队氛围,将良好的团队氛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当中。再次,制定满足不同员工需求的培训体系。

参考文献:

[1] 吴小平.加入WTO对中国寿险业的影响及其对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 李元旭.绩效团队[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