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银行扶贫工作计划

第1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2016年1月12日,人民银行组织召开金融单位暨人民银行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司长李春光,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郭庆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进一步健全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机制,去年国务院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民银行为金融单位定点扶贫的牵头部门。目前,人民银行牵头联系参与定点扶贫的金融单位共计24个,承担着定点帮扶18个省(区)6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任务。郭庆平指出,金融单位要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五个要”:一是领导要重视,各金融单位都要明确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要牵头抓,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抓。二是目标要明确,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定点扶贫的目标、资金和措施以及干部的主要精力要落到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上。三是措施要精准,要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科学帮扶。四是干部要得力,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定点扶贫地区去挂职,到贫困村任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做挂职干部的坚强后盾。五是资源要用好,金融单位制定的帮扶计划,要与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项目的落实相协调,金融单位掌握的政策、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与地方资源相结合。

李春光高度肯定了金融系统在定点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成绩,对人民银行和各金融单位长期以来对定点扶贫工作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并提出了三点工作建议。一是要准确把握扶贫开发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深刻体察中央扶贫攻坚的决心和力量。二是要明确定点扶贫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牵头联系机制,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宣传表彰机制。三是要加大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力度,立足金融机构自身特点,坚持自身优势与扶贫当地实际相结合,找准扶贫切口;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提高定点扶贫实效;坚持定点扶贫与本单位文化建设相结合,增强互动效应。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23家金融单位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人民银行各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开发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金融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做法和体会。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负责同志介绍了金融扶贫相关政策。人民银行定点扶贫单位陕西省铜川市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的做法和下一步规划。

第2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为认真做好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放得早,投得准,收得回,效益高,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扩大扶贫效果,现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紧紧围绕“推动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这两大目标,坚持以培育和激发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产业扶贫步伐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生产项目为载体,真正解决贫困户发展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体现扶贫到户、农民直接受益的政策导向,切实加快弱势群体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贷款投放范围与对象

1、投放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其中重点支持省定经济薄弱村(见附表1)。实行指标到乡镇、直接投放到户办法。

2、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人均纯收入处于2500元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②有劳动能力和致富愿望,并选择了适合本户经营的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遵纪守法、讲信用,有能力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责任的农户;

④项目经营周期长,但属于产业扶贫范围、且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农户;

⑤以项目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加大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负债累累或户内无正常劳动力的农户;

②没有选出适宜本户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超计划生育、没有认识错误、没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农户;

④无故不尽集体义务的农户;

⑤、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农户;

⑥以前借过小额贷款没还或未按期偿还的农户;

⑦私自放弃权利让别人套用贷款的农户。

3、贷款备选农户的确定: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扶贫小额贷款备选农户对象明确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经挂钩帮扶人员或单位推荐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适当支持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但须签订带动协议。农户在乡村扶贫小额贷款组织指导下选择经营项目。

三、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的对象和数量,由各合作支行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但不得在范围以外和超指标限额投放。各支行在投放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明细表》(见附表2),并在每月底将此表分别上报县扶贫办、合作银行各一份;每月1号前将上月《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月报表》(见附表3)和上季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季度报表》(见附表4)填好上报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审查、县财政局确认后分别报省市扶贫、财政、信用部门。合作银行及各支行要建好扶贫小额贷款台帐,相关资料要专门保管,以便及时、全面核算贷款的发放、回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为尽量满足贫困农户贷款资金需求,各乡镇要以2011年县下达到各乡镇的扶贫小额贷款计划为年度指导性计划,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模上不封顶,省财政继续按实结算贴息。

四、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㈠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视项目确定,一般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投放给带动贫困农户(属于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致富的合作经济组织或种养加大户(以下简称大户)的贷款额,按签订带动协议的户数每户5000元计算,最高限额为50000元(须有乡镇扶贫部门鉴证的书面带动协议),且以乡镇为单位,用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户的贷款不得超过本乡镇贷款指标的25%。对投放给大户的贷款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分类考核,计划指标详见附表1,各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时,要具体填写《大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申请表》(详见附表5),银行部门要根据申请表内容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论证,基层支行调查同意发放并签属意见上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复审后签署意见,返还合作银行方可发放。合作银行在给大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同时,要求大户同被带动的贫困户签订一式四份的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权利协议书(见附表6)并填写项目带动贫困户统计表一份(见附表7)。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过程中,各乡镇扶贫办要加强协调沟通,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

㈡贷款期限:视生产经营项目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期限为一年,即自贷款发放之日起,采取对年对月对日办法计算贷款期限。

㈢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㈣贷款贴息。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享受50%的贴息。实行直接贴付的办法,即农户在还贷时只支付应付利息的一半,剩余部分由各支行工作人员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回收及贴息情况一览表》(见附表8)上登记、农户签章,上报时间由扶贫办确定,由各支行将本表和农户的还贷证明单一起报县扶贫办审核、财政局确认后,直接从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结算专户中划转贴息。

㈤投放时间:按照用早、用足、用好的精神,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必须在6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户。

第3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有条件的现金资助计划”的核心是“以金钱换行动”,即政府和贫困家庭订立“社会契约”,政府每月向贫困家庭直接发放现金,条件是必须送子女入学或定期到诊所体检或改善孩子的饮食。该计划最大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变减贫工作中政府单一责任为政府和受惠家庭的共同责任,将减贫同培养减贫能力联系在一起,同时潜在地培养了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

如今,这一扶贫政策已经在拉美多数国家实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巴西。在巴西,该计划被称作“家庭津贴计划”,它是世界上“有条件的现金资助计划”覆盖范围最广的国家。2006年,家庭津贴计划占巴西政府总开支的2.5%,覆盖大约112万个家庭,直接受益人口约4400万。

为保证家庭津贴计划的高效运行,巴西还建立了一套非常透明的津贴发放机制,这也是整个计划最值得赞赏的地方。巴西政府规定家庭津贴直接通过公民卡发放给贫困家庭。公民卡就像一张银行储蓄卡,由巴西最大的国有储蓄银行联邦储蓄银行负责发放。联邦储蓄银行每月定期将现金打入公民卡中。贫困家庭可以从遍布全国的14万个储蓄网点提取现金。不仅如此,贫困家庭的受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还可以随时通过巴西官方的“透明门户”网站进行查询。这种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大众监督作用,有效避免扶贫中极易出现的问题,从而确保资助能够真正惠及最贫困的人口。

巴西家庭津贴计划带来的直接好处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富差距日渐缓和,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由2001年的0.59下降到2006年的0.56。

“有条件的现金资助计划”在拉美大陆实行数年来不仅得到了世界银行的肯定,而且已经影响到非洲和东亚国家,甚至纽约市市长也跑到拉美去“取经”。更重要的是,它对极度贫困家庭的意义尤其重大。它不仅可以解决极度贫困家庭燃眉之急,而且可以推动受益孩子的健康和未来。因此,从表面上看,虽然直接受益者是个人和家庭,但最终的受益者却是整个社会。

第4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这一关于调整农发行职能范围的方案由人民银行牵头起草,被认为很可能将改变农发行近年来彷徨无依的命运(参见《财经》2004年6月20日号《农发行突围求生》)。

然而结果却未遂人意: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农发行的设想,但前提是它必须先搞好内部体制改革和管理。分析人士称,这意味着农发行扩展业务的设想暂时被搁置。

谁堪当扶贫贷款之任?

1994年,农发行在实施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离的思路下成立,然而10年以来,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如何分离的问题始终未达成共识,农发行的命运也自此悬而未决。

2004年2月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调整职能,合理分工,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这句话被认为是中央支持扩大农发行职能的明确表述。据悉,央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赞成将扶贫贴息贷款业务转至农发行,但随着此次审批的搁浅,农发行的前途仍然不明朗。

据悉,影响决策转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行提出要将其现有的1000多亿元扶贫贷款余额一同划转给农发行,而央行的态度更倾向于不划转存量,农发行只做新业务。这是因为农发行本身缺乏资本金,其贷款资金主要来自央行再贷款,如果划转存量,又要动用上千亿元央行再贷款。

此外,在农发行原来的主要业务――粮棉收购贷款转向市场化之后,农发行的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已备受质疑:1996~1999年间,农发行挪用8亿元资金炒股,收益去向不明。农发行在县以下缺少经营网点,能否管好扶贫贷款亦有很大疑问。

扶贫贴息贷款的经办机构事实上已经发生过两次划转。1994年农发行成立时,按照国务院规定,扶贫开发贷款等农村政策性贷款全部划归农发行管理。1998年5月,国务院规定,配合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发行封闭运行,所有政策性贷款划转到农行办理。当时的规模是354亿元,不良率近70%。农行扶贫贴息的不良贷款中有很大一部分即是当时沉淀下来的。

然而由农行负责扶贫贴息贷款的问题在于,它很难与扶贫初衷吻合,而有意无意向商业性贷款靠拢,这导致扶贫办与农行之间产生了极大的矛盾,这也正是农发行试图重拾扶贫贷款业务的一个重要缘由。

1998年5月以后,国务院和人行要求农行的扶贫信贷资金按照商业运作模式管理,而扶贫办则对到户率有着严格的要求。2001年,农行全年发放扶贫贷款17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只有37.84亿元,只有21.5%。而这些到户贷款中,只有很低的比例真正发到贫困农户。

国务院扶贫政策法规司司长刘福合则称,去年财政贴息5.3亿,但是农行并没有真正扶持贫困农户,到户率估计不超过10%,扶贫资金多数用于建设机场、高速公路、县乡公路等,“这都是与扶贫贷款的目标相违背的,因为这些项目中央还安排有其他资金。”

刘福合认为,扶贫办和农行间的矛盾是商业银行搞政策性扶贫的必然结果。因此扶贫办希望这项业务由政策性银行来做,但不是简单地让农发行委托信用社来做,而是要借助经办机构的变化,重新设计扶贫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寻求新的机制,真正做到农户受益,同时经营机构可以保本微利经营。”

其实,早在2002年底,扶贫办就向国务院汇报了“改革扶贫贷款管理方式,推进农村小额信贷扶贫的建议”。基本思路是改变国家补贴方式,引进公平竞争机制,实行贷款基准利率。刘福合说:“现在是中央财政直接和农行总行结算补贴利息,以后可直接将补贴资金给县财政局。”这样就不仅是农行或者农发行一家来做这项业务,而是由银行竞争,谁符合扶贫规范就按照比例补贴给谁。

刘福合进而提出,既然扶贫资金可实行商业化运作,各省还可以建立独立的贷款担保机制,即各省建立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存放在贷款银行,可以带动一定比例的扶贫贷款。

今年4月,扶贫办已经开始探索到户贷款的新的运作机制。经国务院批准,扶贫办、财政部开始在全国11个省份(河北、辽宁、安徽、陕西、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广西、重庆、贵州),每个省选择三个国家贫困县进行试点,贴息方式之一是将贴息资金核补给金融机构,另一种是直接补贴给农户。试点对象只能是贫困户,不能是个体户、示范户、能人大户等,也不许龙头企业承贷承还。用途上只能用于发展生产,不得用于非生产项目。财政部门平均给每个试点县50万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4%年利率补贴利息(目前国家扶贫贷款的贴息是3%),希望带动1000万元的扶贫贷款,但是扶贫办不给农信社下指标,贷款量和利率自主决定,不给农信社新增负担。

谈到试点的目的,国务院扶贫办计划财务司张磊司长表示支持农村扶贫贷款转入农发行,但目前条件不具备,因为扶贫贷款的问题不会因为经办行的转换就自然解决。农发行没有足够的经营网点,扶贫效果在初期甚至还不如农行。农发行的接手,只是解决了发放条件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到户贷款的机制问题。所以与其由农发行委托给其他机构,不如直接补贴给经办机构。

无法可依的农发行

除了在具体业务上的执行能力不足,对于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农发行仍然难当大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法律上的支持。

农发行在1994年成立后,在法律地位上一直极其尴尬。农发行信贷四部(筹)负责人吴国栋对《财经》说:“农发行成立是根据国务院的通知,1994年把农村扶贫贷款等划转给农发行,也是国务院的通知。农发行的存在至今没有法律地位,这是它作为政策性银行的最大悲哀。”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监会正在起草专门的农发行条例,农发行的法律地位可望由此确立。其实在2003年4月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高级论坛上,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就对政策性银行立法发表了尖锐的意见:“必须为每一家政策性银行独立立法,政策性银行依法经营。政策性银行只能按法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不应让法规体现自己的意志。”

然而政策性银行的立法工作已有九年之久,究竟何时出台仍在未定之天。吴晓灵分析指出,目前的立法程序是由政策性银行和人民银行一起起草政策性银行条例。在经营宗旨上三家政策性银行的经营者都有利润动机和向商业银行转化的倾向,因而不愿意在法规上体现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宗旨,更不愿在业务范围上受到太多限制,使立法历经九年迟迟不能出台。

去年9月,吴晓灵在亚太农协会议上建议,政策性金融要解决好五个问题:一是应尽快为政策性金融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和立法。二是政策金融所要支持的是那些按商业原则运行能收回本金但回报率低于社会资金成本或贷款本金回收风险较大的项目。三是在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后,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必须做到可持续发展。四是严格政策性金融机构预算管理和考核,改革外部监管,健全内控体系。五是加紧对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改造。

在三家政策性银行中,相对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发行处于弱者地位,所以非常希望通过立法确立其永久存续的法律地位。然而,对于农村政策性金融的职能划分目前尚未有定论。此间专家认为,农村金融需求很多,到底哪些必须由政策性银行提供,哪些是商业银行可以满足的,边界并不清楚。

不少专家指出,在没有成熟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控机制情况下,暂停农发行职能调整的决策是明智和审慎的。如何处理农发行与政府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如何改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等等,都有待通过立法来解决。

但是农村政策性金融弱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2003年9月25日亚太农协在京召开“以有效农业金融政策促进农业优质快速发展”研讨会上,吴晓灵指出,近几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的转变、以及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反复,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受到削弱,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总体上看,近几年农村金融体系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不但没有加强,反而有所下降,其中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表现得尤为突出。

难获执行的通盘方案

农发行的转制,并不仅仅是一家政策性银行何去何从的问题。它事实上关涉着整个农村金融体制的方向性转变,它与邮政储蓄资金的使用问题以及农信社整体改革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决策层对农村金融体制的通盘设计。然而时至今日,农信社改革的争议重重、农发行转制的搁置和邮储改革的滞后共同凸现了这一变革的复杂性和艰难程度。

回顾2000年后的农村金融改革,启动最早的是农信社改革。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拟定的农信社改革方案。2001年底,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成立了82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县(市)农村信用社,并成立了江阴、常熟、张家港三家农村商业银行。江苏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级法人的县级联社、省联社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并存的格局。这一模本构成了各地农信社改革的一时之选。

200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并于2002年初开始在八个农村信用进行社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

2002年2月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要改革农村金融体系。会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税务局、体改办、专题办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成立了“深化农村金融和农村信用社改革专题工作小组”,任务是提出农信社改革方案和农村金融体制整体改革方案。2003年“两会”后,央行和银监会负责人正式出任该小组正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央行。

第5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产业脱贫;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4)-0048-04

一、陕西省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实践

(一)基本情况

1.做实规划,找准产业脱贫主攻方向。为找准陕西省金融脱贫主攻方向,精准发力,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印发了《陕西省“十三五”金融扶贫规划》、《陕西省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明确把支持产业脱贫作为金融发挥作用的主战场,明确各地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重点工作及任务。如要求宝鸡要做好传统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铜川要做好工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支持;榆林要做好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的金融支持;安康要做好生态循环产业、特色高效农业的金融支持。

2.优化政策,发挥产业脱贫合力。一是在政策设计上,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金融办等部门制定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20条意见,印发全省执行。二是在扶贫再贷款使用上,推广“扶贫再贷款+”模式,推出了“扶贫再贷款+银行信贷+财政贴息”、“扶贫再贷款+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扶贫模式。三是产业金融融合上,把握陕西省深化供销社改革试点契机,引入银行信贷,搭建“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银行信贷”的投贷联动产业扶贫新模式。截至2016年末,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已通过股权形式向安康市10家企业股权投资2亿元。

3.创建试点,发挥产业脱贫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创建安康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区,区内全面实施金融精准扶贫“865工程”1。二是创建“电商+金融”产业扶贫示范点,在皋县成立电子商务孵化中心,由中国县域电商孵化联盟和县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县农商行按照不超过1:10的比例向加入孵化中心的涉农科技型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企业签订认领带动扶贫协议作为贷款合同附件,以此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创建金融扶贫主办行,将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联社确定为扶贫开发主办银行,要求其创新产品、加大投入,确保扶贫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加强创新,实现产业脱贫信贷政策产品化。省内金融机构按照“简便申贷程序、弱化担保要求、降低融资成本”的扶贫信贷产品创新三原则,分类施策,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实现金融扶贫政策落地,提高产业脱贫政策效果。针对贫困户资金需求小额高频的特点,推出了“精准脱贫贷”、“红色老区富民贷”等信贷产品,针对吸纳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特点,推出了“产业脱贫贷”、“企业吸纳就业脱贫贷”等信贷产品。自2016年以来,省内各家金融机构共推出50多种金融扶贫信贷产品。这些产品以通俗易懂的名字,简便高效的程序,统一规范的标准,受到了贫困户和企业的广泛欢迎,引导金融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主导产业流动。

5.信用重建,培育合格市场主体。一是在信用培植方面,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建设工作,建立农户信用档案,一些地区实现了农户信用建档全覆盖、信用评定全覆盖、贷款授信全覆w。二是在信用重建方面,针对不少贫困户因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在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的情况,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普惠助推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对贫困户的贷款流程再造制度,对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和致富愿望,但因历史原因被隔离在金融服务之外的贫困户,适当实施豁免政策,进行信用重建和信用救济。

(二)典型案例: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延安模式”

为加快革命老区的脱贫步伐,2016年以来,延安市通过建立风险担保基金、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信贷产品等政策措施,实施“公司+基地+贫困户”、“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电商+农产品”等三大产业脱贫方式,打造了金融产业脱贫的“延安模式”。

1.实施“公司+基地+贫困户”方式,形成农业产业扶贫“212”模式。“212”模式即建立2个体系(货币政策传导体系和银政企对接体系),搭建1个平台(沟通合作平台),实施2项监测(金融支持贫困户台帐监测和金融支持贫困户效果监测)。人民银行延安中支积极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法人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积极投放扶贫贷款,扶持林果、棚栽、草畜、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发展,形成了以市场拉动、再贷款支持、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扶贫格局。2016年,共扶持72个农业企业,辐射带动4220个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支持68个专业合作社参与帮扶贫困户发展产业,覆盖贫困户2506户。

2.实施“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方式,形成文化产业扶贫项目带动模式。延安各金融机构积极挖掘贫困村和革命老区旅游资源潜力,力推休闲观光农业、民俗文化旅游、红色旅游融合发展。一是实施文化生态旅游扶贫模式。黄龙、黄陵、宜川、宝塔、延川等县区金融机构,依托当地自然人文生态景观,加大对生态绿色旅游产业的金融支持。延安128个村被列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累计发展52处特色生态旅游扶贫典型。二是实施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模式。当地金融机构依托资源优势,积极支持企业和农户产售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围绕“吃、住、游、购、娱”一条龙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第三产业脱贫致富。

3.实施“电商+农产品”方式,形成互联网助推农产品销售扶贫模式。延安各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推动“互联网+”的扶贫方式,加大对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训和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各金融机构广泛推广宜川、洛川、子长、甘泉、富县等县电商扶贫经验,参与创建电子商务网点平台,带动贫困户经销苹果、核桃、花椒、土鸡蛋、蜂蜜、小杂粮等土特产。全市有10个县区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设立淘宝、京东、邮乐网、苏宁易购等村级服务站点152个,创建电子商务平台7家、网店4000多家。2016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0亿元,覆盖带动贫困户2300户、6800人。

(三)“延安模式”的主要经验

从“延安模式”看,要使金融支持产业脱贫取得较好的成效,需要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三位一体”密切配合,打好政策组合拳,在风险防范、政策应用、产品创新等方面主动作为。

1.风险缓释机制建设是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根本保证。延安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风险缓释机制建设,每个县均筹措300-500万元作为贫困户小额贷款风险担保基金,财政连续贴息三年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1:10的比例放大贷款规模,发放免抵押扶贫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截至2016年底,全市全部县区均建立了风险担保基金,共筹资4200万元向银行提供担保,可贷款规模扩大到4.2亿元。按照每户投放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已投放贷款2.8亿元,扶持1.9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247个互助力资金协会规范运行,累计发放互助资金借款5200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不足的问题。

2.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是金融支持产业的重要手段。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能够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产业扶贫提供资金支持是“延安模式”能够成功的关键。有力地满足了产业脱贫的资金需求。

3.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是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有效抓手。为助推产业脱贫,延安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如延川县推出了五类信贷产品,即推出“企业帮扶贷”,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推出“惠农贷”,助力打造产业脱贫带头人;推出“创业贷”,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出“产业富农贷”,助力贫困户产业发展;推出“文化旅游产业贷”,助力旅游扶贫出成效。

二、陕西省金融支持产业脱贫中仍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陕西省金融支持产业脱贫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在金融业层面、金融扶贫协作层面及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制约了金融助推产业脱贫的进程和效果。

(一)金融业层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金融供给总量不足。直接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和合作社的资金占比不大;直接面对贫困户的金融组织较少,村镇银行的扶贫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二是金融创新程度不够。目前各金融机构推出的扶贫信贷产品主要是上级行设计的产品,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缺乏自主研发信贷产品的能力,产品创新与现代科技结合不多,与国家相关惠农政策匹配不够,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三是金融服务水平相对较低。部分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市场规模以及投资项目研究还不够,过于强调有效担保和抵押,且贷款手续过于繁琐。部分金融机构尚未将扶贫成效与工作绩效挂钩,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受到抑制。

(二)金融扶贫协作层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金融扶贫合作机制的作用有待发挥。目前,扶贫部门与金融部门还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不够深入、精准,不利于金融部门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实现金融扶贫的精准到位。如扶贫贴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难题,如贴息政策不统一、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贴息资金划拨不及时等。二是财政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合力度有待加强。金融机构获取政府扶贫项目资金来源与使用渠道信息不畅,财政扶贫与银行信贷资金没有形成协作效应。

(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层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贫困地区融资渠道体较为狭窄。贫困地区信贷产品创新总量仍然较少,而且主要是依托财政资金设立基金提供担保手段,直接融资发展滞后。二是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较难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多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由于涉农企业风险高、公司治理不规范、有效担保不足等原因,较难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与金融机构“难贷款”并存的困局。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脱贫示范带动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当前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产业大多是现代农业或与农业观光相关的旅游业等,这些产业多处于成长阶段,积累少,实力弱,抵押担保不足,小、弱、散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扶贫带动效应弱。

三、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产业脱贫工作的建议

(一)实现财政脱贫与金融脱贫有机结合

财政和金融是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核心力量,二者具有互补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在金融支持产业脱贫的过程中,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建议通过财政设立担保基金弥补弱势群体贷款担保不足,通过财政贴息减轻贷款主体的成本负担,通过财政奖励与风险补偿,加大金融机构支持涉农、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以引导更多的资源流向贫困地区。

(二)完善扶贫贴息政策

一是统一扶贫资金划拨政策,减少贴息资金划拨不及时带来的扶贫贷款违约风险,尤其在贴息指标计划执行中,要考虑农业生产周期,避免贴息指标或资金不及时对金融扶贫的影响。二是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或分担机制,由政府按年度建立扶贫基金补偿账户,对扶贫贷款投放量达到一定规模的金融机构适当给予奖励;对形成的扶贫贷款风险实施省级、市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按比例承担,对发生的贷款损失允许在规定比例内实行风险代偿。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账户的管理,既要发挥账户资金的作用,利用账户资金杠杆作用提高扶贫贷款的覆盖面,又要防范账户资金扣划为金融机构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用好扶贫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政策

充分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将扶贫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非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运用支农再贷款资金优先支持当地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合理确定运用支农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加点水平。

(四)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产业扶贫的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资金需求。对有脱贫发展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和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户,要简化手续,充分利用创业促就业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提供额度适当、期限灵活、利率优惠的贷款,降低贫困地区融资成本。要因地制宜,结合产业特色,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金融支持产业发展的效果。

(五)加快拓展贫困县(区)多元融资渠道

一是金融机构采用整村推进、依托“链、圈、会”等进行信贷业务批量营销,加大对贫困地区实体经济的支持。二是发挥财政补贴、奖励的正向作用,对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信贷投放达到一定标准的,按比例予以财政奖励,对贫困地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给予优惠措施,对支持贫困地区运用直接融资工具的金融机构,按发行收益一定比例给予减免税收等优惠。三是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中专设贫困地区债务专项规模,专门用于贫困地区发展,在地方债务治理、规范、置换过程中,优先考虑贫困地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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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良旭.构建县域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研究――以甘肃省合水县为例[J].西部金融,2016(8):58-62。

第6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而步入小康,关系到国家扶贫工作的全局,是贯彻邓小平同志共同富裕伟大构想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重大举措,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残疾人扶贫作为全国扶贫开发的重点之一,明确要求:“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也对残疾人扶贫提出了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残疾人的关怀,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重视。

为了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做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目标

尽快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继续巩固已有的扶贫成果,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缩小贫富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十五”期间,扶持12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尚未解决温饱的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二、基本方针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把贫困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列入工作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

2.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残疾人扶贫,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扶持贫困残疾人。

3.坚持扶贫开发到户到人。以增加贫困残疾人户经济收入为目的,针对残疾人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扶持到户到人。

4.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途径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贫困地区:国家扶贫重点县的中心任务是扶贫开发工作,集中了中央和地方的扶贫资金,有逐级分解的扶贫计划、完善的扶贫工作体系、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切实把贫困残疾人纳入其中,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贫困户。

其它地区:国家扶贫重点县以外的地区,贫困人口多数是残疾人,扶贫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残疾人的温饱。这些地区,当地政府要针对残疾人特点,制定计划,安排资金,开展残疾人扶贫;同时,中央将继续安排扶贫资金支持这些地区的残疾人扶贫。沿海发达省市,残疾人贫困问题主要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要根据贫困残疾人数量和实际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当地贫困残疾人,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四、资金

国家扶贫重点县的残疾人扶贫资金在当地的中央和地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并视情况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其它地区,国家继续安排和增加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

1.xx至2011年中国农业银行继续安排康复扶贫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扶贫重点县以外地区的残疾人扶贫。康复扶贫贷款在农村扶贫开发贷款中安排,年度计划数额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银行、中国残联共同协商,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农业银行根据确定的康复扶贫贷款计划,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后自主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根据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和项目安排资金。康复扶贫贷款在确定的贴息期限内,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优惠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由中央财政据实补贴。

2.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加大用于残疾人扶贫的资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残疾人实用 技术培训。

3.积极争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对残疾人扶贫的支持,通过募捐机构划拨、社会募集、各界捐助等途径筹措残疾人扶贫资金。

4.扩大与国际社会在残疾人扶贫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帮助和支持。

五、方式与措施

继续坚持以直接扶贫为主,把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作为扶持的重点。努力推行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在规范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开展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到人;努力开拓新的有效的扶贫方式。

1.认真选择残疾人扶贫项目。残疾人扶贫特别要注意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地方支柱产业相配套,兼顾残疾人特点的项目。要坚持以科技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化为重点,选择覆盖面大,效益到户到人率高,与直接提高贫困残疾人收入有密切联系的项目,如各种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的精细加工业等。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科研机构、各类农村合作机构直接参加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项目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最终达到提高残疾人贫困户收入的目的。

2.认真选择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在扶持方式上,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择最有效的扶贫方式。积极发展“公司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组织贫困残疾人从事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农产品生产,通过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系列化服务,带动残疾人脱贫。

小额信贷是直接扶贫到户的一种有效方式,投入小,见效快,覆盖面大,回收率高,特别适合扶持残疾人就地就近参加生产劳动。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做到扶持资金、干部帮扶、扶持项目到户,并提供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

3.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科技文化素质、劳动技能,是残疾人增加经济收入、脱贫致富的基础。要将培训作为残疾人扶贫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有针对性地通过各种不同类型的短期培训班和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广泛开展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贫困残疾人掌握实用技术的能力。基层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社做好残疾人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组织科技人员或科技能手进村入户现场指导。

4.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积极倡导、动员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党员、团员、志愿者和其它社会热心人士,开展扶贫结对活动,单位包村、个人包户,帮助筹措资金、落实优惠政策、选项目、学技术,带动贫困残疾人脱贫。

5.制定落实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残疾人负担,为其发展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6.完善残疾人服务社职能,为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全方位服务。县残疾人服务社和乡镇残疾人服务分社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调查掌握本地区农村残疾人劳动就业和生活状况;加强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依托农技、科协等部门,组织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配合财政、农行等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扶贫资金;承担残疾人扶贫的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对已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进行定期访问,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防止返贫。

残疾人服务社要注意吸收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地方根据残疾人服务社工作需要,落实工作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领导

——残疾人扶贫开发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

——坚持以省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权力到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扶贫到户,效益到人。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领导和残联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帮助、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责任。要把残疾人扶贫开发进展的快慢、效果的好坏作为考核主要责任人政绩的重要依据。

——各级残联作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扶贫项目的实施等工作,确保残疾人得到有效扶持。没有扶贫领导机构的地区,要尽快成立残疾人扶贫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全面开展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本地的残疾人扶贫工作计划,由残疾人联合会和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七、统计、监督

第7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金融政策;研究

2011年11月15日,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启动,国务院正式批复《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通过有关金融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开展调查发现,《规划》所列金融优惠扶持政策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但大部分是片区通用的普适性政策,未能体现片区特色和需求;部分地方财政奖补政策未完全到位,贴息政策因产业基础和运作模式的制约,效应日渐式微,与金融优惠政策配套体制机制也亟待完善。

一、金融优惠政策及落实情况

根据《规划》及其他相关文件,武陵山片区现有金融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贷款贴息。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民品、民贸贷款优惠利率,即民族县民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享受比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利率优惠政策,由中央财政给予贴息;中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等。二是新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即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提供一次性定向费用补贴20万元。三是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政策。四是针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与激励政策。

从调查情况看,执行面广、对金融机构激励扶持效应较为突出的: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如益阳安化农合机构近两年得到5万元以下小额涉农贷款营业税免税、所得税优惠,全部贷款营业税优惠以及呆账贷款核销所得税优惠等各项税收优惠共计8451.18万元,相当于同期拨备前利润的21.3%,对其消化历史包袱,增强发展能力起到了很大支持作用,两年来农合机构以利润弥补资产损失1.9亿元。二是新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为鼓励银行业机构到边远金融空白乡镇设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逐步解决金融基础服务空白问题起到了良好导向和激励作用,2011年全省共设立65个空白乡镇金融网点,片区新组建村镇银行6家。三是涉农贷款奖励政策,2012-2013年片区共14家机构获得奖励2480万元。其余政策各地区执行差异较大,落实情况与效果受当地经济环境、产业基础等影响较大,具体原因与问题分析如下。

二、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政策无实质性落地举措。《规划》虽要求对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给予贴息,但各级政府没有出台实施细则。实际执行中,基础设施贷款适用的贴息政策仅有国家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范围限定在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农林水利、西部铁路、军工等领域。调查显示,仅有在张家界发放的基础设施项目贴息贷款19.86亿元,获得贴息3312万元,其他贷款因不符合中央财政贴息申报要求而未能获得贴息。又如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70%以上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与奖励政策,除娄底市外,其它市州未出台相关文件。

(二)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一是财政贴息资金分配较为集中,扶贫贷款业务开办面较窄。根据《湖南省扶贫贴息贷款改革实施方案》,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区域为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8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调查显示,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43个县中,只有17个县获得扶贫贴息资金,近三年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2.2亿元,安排贴息资金5857万元,83%的贴息资金集中在湘西州和怀化市的10个县,而一些“国贫县”和“省贫县”已经多年未获得过该项贴息资金。二是多数扶贫贷款“造血”功能不足,政策执行效果差异较大。调查了解,有优势产业、特色农业、龙头企业依托的地区扶贫贷款发放情况较好。如麻阳先试先行,改扶贫资金到户为集中设立担保基金,引进产业项目,以订单农业、金融机构提供扶贫基金担保贷款的方式走出了创业扶贫之路,实现变“输血”为“造血”,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但更多地区由于产业基础匮乏,生产经营分散,到户扶贫贷款多被用于消费,或盲目投资生产造成亏损,扶贫效果不佳,贷款风险高,严重挫伤信贷投放积极性,参与扶贫贷款的银行机构也逐步减少。三是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根据相关文件,扶贫办、财政、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扶贫贴息贷款业务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扶贫办负责项目审批和认可,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确认和贴息资金的拨付,操作中基本上与金融部门脱节,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没有直接参与项目审批和运作管理,贴息申报凭借据和利息清单由企业或农户自行提交。多数基层银行对扶贫项目信息不明、贴息贷款操作程序模糊,贷款审批只能按照商业化标准进行,致使达不到商业信贷条件的扶贫项目无法获得贷款。而其他财政贴息资金也存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行其是、缺乏统筹协调的问题,如林业贴息项目由林业厅审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民品民贸贴息资金由民委审批,各种来源的财政贴息资金缺乏统筹安排,难以形成政策合力。

(三)地方财政补贴未完全到位。基层反映,各项财政奖补政策中,由中央财政补贴的部分基本到位,而由地方财政配套支持的部分经常难以到位,使政策激励打了折扣。如2013年末,邵阳小额担保贷款余额1.3亿元,应到位贴息1952万元,实际到位237.65万元,到位率仅12.17%。常德农合机构作为市政府就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定点机构,2013年应获财政应贴息1018.41万元,实际到位796.63万元,到位率78.22%。又如洪江农商行2012年发放的财政贴息贷款8033万元,至今仍欠财政贴息300万元,由此带来了银行与客户的矛盾突出,该行2013年只得停放了财政贴息贷款。

(四)部分政策存在操作障碍。2013年,仅有张家界、邵阳两地发放民品民贸优惠贷款24.4亿元,获得贴息2127万元。其他地区金融机构发放的民品民贸贷款,但由于操作限制和障碍,无法获得贴息。如目前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具备贴息行资格的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农发行、城商行、农合机构、招商银行,而在其他机构(邮储、村镇银行等)申请贷款的企业则无法获得贴息。同时,民贸民品企业的申报与认定由民贸县所在地的民族工作部门牵头,会同县财政部门、县人民银行审查。也造成部分非民贸县的相关企业无法获得贷款贴息。据常德市反映,该市9个区县市因不属于民族贸易县(市),2013年发放的0.59亿元民品贷款未能享受中央财政贴息。

(五)定向费用补贴政策长效激励不足。新设机构受贫困地区经济环境影响,业务发展缓慢,运营成本高,一次性财政补贴难以覆盖开办费用和营业亏损。2011年全省新设的65个空白乡镇网点,2012年几乎全部亏损,亏损总额达2705万元,单家网点亏损最多的达160万元。据保守测算,这些网点年运转费用超过45万元(包括人员薪酬、安保和办公支出等),而年收入不足15万元,每年亏损30万元以上。另外,一次性财政补贴标准也不能有效覆盖开办费用。如岳阳市新设的6个乡镇网点,共投入227万元,而财政仅补贴120万元。

(六)部分政策与片区实际契合度不高。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仅适用“县域”,而不含市属区,部分城区支农金融机构无法获得奖励。如张家界永定区的农业人口和涉农贷款均占70%以上,仍只因地处城区而无法获得奖励。另外,常年涉农贷款比例保持在90%以上的农村信用社,继续保持每年增长15%以上,已有相当难度,未免对于以往支农贡献较大的老机构有所不公。

三、政策建议

《规划》出台以来,片区金融监管部门积极致力于有关金融支持政策的推动落实,保持机构准入政策向欠发达地区的倾斜,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逐步优化农村地区机构网点布局,稳步提高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强对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增速“两个不低于”的考核,鼓励督促加强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等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切实加大对武陵山片区的信贷倾斜和金融支持力度。我们期望通过金融监管政策与片区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以及财政、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武陵山片区经济发展。但调查显示,金融优惠扶持政策在具体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和问题,要实现政策效应的最大化,仍需有关方面合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一)加强区域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银行间协调沟通机制。各级政府应通过定期分析形势、传导政策,加强对银行机构的信息传递,形成抓好发展规划、企业挖掘、项目运作的合力。对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开发项目,应建立企业和项目信息库,并制定指导性补贴政策名录,明确各类项目适用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管理部门、申报条件、路径等,及时向社会和银行机构披露,以便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展信贷支持。同时加强项目规划的统筹整合,尽量争取中央财政补贴,建议推动国家层面或省先试先行制定出台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推动政策落地,引导银行加大投入。

(二)落实扶贫开发配套政策,推动财政金融资源向片区的实质性倾斜。建议推动国家层面建立支持武陵山片区开发的专项基金,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解决扶贫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奖励等资金不足、落实不够的问题,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增强金融支持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服务的正向激励。扩大扶贫贴息贷款政策覆盖范围,与国家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试点战略相适应,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将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的重点支持范围从以往的扶贫开发重点县推广至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域。酌情调整财政贴息标准和条件,适当提高片区农户贷款、中小企业贴息标准、比例,甚至全额贴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与流程,消除政策操作障碍。一是进一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流程,提高金融部门参与程度,确保扶贫贷款发放到位。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户核准、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认定后,应向银行机构推荐,银行综合考虑信贷管理要求和政策扶持因素确定支持项目和贷款额度,贷款发放到位后,由借款人和放款银行提出贴息申请,提交扶贫办盖章确认后,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放款银行。建议将人民银行纳入管理流程,由其负责扶贫贷款和贴息数据的统计与共享,并建立对地方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执行效果、贴息资金管理等有关情况的动态评估、考核机制。二是完善民品民贸贷款管理办法。建议财政部、人民银行稳步扩大贴息行范围,逐步将村镇银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等支农、支小作用日渐突出的机构纳入进来。完善民贸民品企业的申报与认定工作机制,建议放宽民贸企业的地域限制,将非民贸县的相关企业也纳入贴息政策范围。

(四)健全涉农奖补政策,增强正向激励和长效机制。一是合理设定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标准。合理区分纯城市区和非城市区,建议把农业人口占比在60%以上的农业大区的金融机构纳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范围。调整奖励标准,对于涉农贷款余额占比在90%以上的机构应适当降低增速考核标准,或者以余额占比和增速两项综合考虑的考核标准,以最大限度发挥奖励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二是健全边远乡镇金融服务鼓励和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及特殊政策扶持机制,增强对银行业机构到边远金融空白乡镇设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长效激励,稳步提高农村地区网点覆盖水平。建议税务部门对边远空白乡镇金融网点实行长期减免税政策,进一步减轻新设网点的成本压力。

(五)加强金融扶贫模式创新,提高信贷扶贫效果。事实证明,“输血式”的财政扶贫难以形成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低,而引进合适的产业项目,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和信用担保作用,能取得较好的扶贫效果,亦能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激发银行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因地制宜探索开发“公司+农户+基地+扶贫贴息”等产业扶贫信贷模式,改扶贫贴息资金的分散到户为集中设立作专项基金,为银行贷款提供风险保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水平。(作者单位:吉首大学商学院)

第8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2月14日,新华社发表文章《为了让所有群众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党的十以来扶贫开发工作成就启示》。文章称,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至治国理政新高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方略,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现状:全国有7017万贫困人口

2015年岁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这份长达万余言的重要文件,对未来五年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说,《决定》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吹响了脱贫攻坚“冲锋号”。

尽管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进入中等偏高收入国家行列,但由于发展不平衡,全国贫困人口规模仍然很大,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贫困区域密集。目前,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贫困村。

――贫困人口众多。截至2014年底,全国还有2948.5万个贫困户、7017万贫困人口。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6个省区贫困人口均超过500万。

――脱贫时间紧迫。在五六年时间内减贫7000多万,意味着每年要减贫1170万,平均每月减贫100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巨。

计划:连续制定千万减贫计划

翻开党的十以来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难度再大,今年也要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等年度目标清晰可见。预计2016年,我国将第三次制定年度千万减贫计划。

严格的目标管理机制,使压力层层传导,任务级级分解,扶贫开发工作向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不断迈进。

得益于党和政府各项扶贫举措,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从2012年到2014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221万人,年均减少1740万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面对最后五年的冲刺时刻,党中央提出: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如果我们能从中国的努力中汲取经验,在全球创造另一个中国奇迹,那么甚至可以说,我们将永远带领人类走出贫困。”美国《赫芬顿邮报》如此评论。

举措:全社会出击汇聚“巨能量”

“以前我家住的是吊脚楼,人睡上面,牛睡下面,臭烘烘的。这几年靠着土地租金、养殖场工资、奶奶的养老金,家里的生活越过越好。”广西大新县价屯村村民蒙美都说。

蒙美都生活的变化,得益于当地引入民营企业“造血式扶贫”。村民以土地出租、入股等形式和民营企业共建村企,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务工收入,生活稳步跨上新台阶。

从政府“单打独斗”到全社会“握拳出击”,我国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社会力量,广泛凝聚各界合力,奏响扶贫开发最强音。

2015年10月末,国务院调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此次调整新增了9个成员单位,包括中组部、国新办、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

“扶贫成员单位增加中组部,意味着强化扶贫干部考核;增加统战部,鼓励派、党外人士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金融系统在‘一行’之外增加‘三会’成员,表明未来金融扶贫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分析。

吸纳各界力量,着眼全面脱贫,扶贫开发早已不是扶贫工作系统的“内部事务”,而是各地方、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大战略。

1.行业扶贫

要想富,先修路。然而,贫困地区多为山大沟深之地,兴建道路成本高、难度大。面对这一难题,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大车购税对贫困地区公路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并通过“贫困深度系数”,对越贫困的地区叠加越优惠的政策。

各部门也纷纷发挥各自优势,助力脱贫攻坚事业不断走向深入。中央组织部牵头制定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办法;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财政部积极增加中央财政扶贫投入;国土资源部专项安排贫困县和老区县用地计划指标;水利部着力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金融扶贫

缺资金、贷款难,一直是阻碍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拦路虎”。为此,各地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有效的金融扶贫创新手段:青海实施利用扶贫风险资金撬动10倍银行贷款,助力农牧区发展特色产业;吉林省保险业扩大农业贷款抵质押担保物范围,缓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在偏远地区设立“马背银行”“摩托车银行”“汽车银行”……

各大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成立扶贫开发事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对贫困县单独安排信贷计划;国家开发银行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扶贫攻坚项目试点……

3.济困扶危

2015年初,贵州省政府与万达集团签署协议,万达集团承诺在5年内至少投入10亿元,帮助丹寨县人均收入翻番、实现整体脱贫,开创了民营企业“包县脱贫”新模式。

“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现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踊跃参与到帮扶行动中。”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说。

在全国工商联组织下,“万企帮万村”行动已经拉开大幕。全国1万家以上民营企业将对口帮扶1万个以上贫困村,为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写下生动注脚。

精准施策实施“靶向治疗”

“对我们来说,光给钱不一定管用,关键还得有条致富的路子。”贵州开阳县南江村贫困农民聂中华深有感触地说。

聂中华一家是典型的“因病致贫”。为给父亲治病,他不仅花光了家中积蓄,还欠下20万元外债。为了摆脱困境,当地精准施策,由蔬菜种植合作社为他提供技术指导,还协调银行贷款建成温室大棚。去年,光是种莲花白的收入就有10多万元。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党的十以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指导思想,一项项有针对性的举措瞄准贫困“病根”,实施“靶向治疗”,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巨大飞跃。

1.拓展增收

正值春节时分,新疆喀什地区乌帕尔乡的不少年轻人却在收拾行囊,准备出远门到内地沿海省市打工。每月三四千元的收入,使劳务输出成为当地见效最快、收效最好的致富手段。

“贫困人口不是负担而是人力资源,我国最后的人口红利就在贫困地区。”经营着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甘肃省天水市劳务协会会长张维林说,当地不少贫困群众在学校接受技能培训后直接上岗,“世界工厂”的用工需求与群众的脱贫需求找到最佳契合点。

2.搬出“穷窝”

“以前住的地方,一年到头种点洋芋都烂在窖里了,孩子上学也不方便,哪还有什么收入?”宁夏固原40岁的村民郭梅花说,在老家西吉县兴隆镇洞洞村,出村的唯一一条路被大沟断开,车出不来进不去,只能靠步行。搬迁到40公里外的移民新村,出行、打工方便,加上政策扶持,全家生活大为改观。

未来5年,我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或达1000万人,约占现有贫困人口总数的七分之一。千万人民将搬出“穷窝”,在新家园里创造美好新生活。

3.发展教育

在河北省阜平县职教中心梦翔汽车培训基地,近9成学生来自贫困家庭。“从我们这里毕业的学生,每个月至少能挣2500元,一年就是3万元,可以保证一个四五口之家稳定脱贫。”校长李丙亮不无自豪地说。

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国先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补助生活费、高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等政策,为贫困地区孩子的未来发展编织起飞翔的翅膀。

4.低保兜底

第9篇:银行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扶贫路上,银行先行。金融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推动力,据了解,2016年以来,华夏银行坚持企业效益与社会责任有机统一,将扶贫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加强金融扶持,在过去的一年中,成绩“硕果累累”。

粗略扫描成绩单,可以发现,华夏银行扶贫独具特色,其中最受关注的,应当是华夏银行在扶贫地区“软硬兼施”的扶贫措施。先来看看提高贫困地区“硬实力”方面,华夏银行帮扶企业、加大涉农授信、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定制个性化金融服务;“软实力”方面,华夏银行开展智力扶贫,向贫困地区输入知识血液,让“智慧”作为财富之源持续涌流。

精准扶贫周年考

华夏银行“冲锋”成绩凸显

2016年,华夏银行扶贫脚步遍布四方,并在金融扶贫、“智慧”扶贫等扶贫活动中“多点开花”。

根据华夏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6年,华夏银行利用自身金融优势,开展金融扶贫,全年提供精准扶贫资金113,565.87万元,物资折款797.31万元,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44,075人;累计捐款327.3万元,捐物折款797.31万元。此外,华夏银行2016年还先后获得“年度公益慈善优秀项目奖”“最佳责任企业奖”等多项大奖,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具体来看,2016年以来,华夏银行在大理、辽宁、四川、青岛、武汉等多地县、乡开展扶贫工作,在华夏银行总行指导下,各地分行结合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和地方特色产业,以脱贫攻坚为目标,以教育扶贫为根本,以金融扶、产业扶贫、“挂包帮”为重点,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精准扶贫项目和活动,探索产业扶贫之路。

其中,华夏银行宁波分行携手当地政府,与当地渔业管理公司合作,借助各个渔业服务站对渔民经营状况的了解和安全合规生产的督促,打通“互联网技术+银行融资+渔业生产”链条,创新开展的“渔民贷”,解决了农户银行准入难、担保方式难、银行手续复杂等问题,赢得多方好评。

点面结合,华夏银行发力金融扶贫

华夏银行精准扶贫在金融扶贫方面有实招,见实效。

华夏银行青岛分行平度支行由支行副行长担任精准扶贫“第一书记”,与平度市“前卧牛石村”结成帮扶对子。支行班子多次来到前卧牛石村与村两委沟通、摸底和实地调研,并以见实效、利村民、促发展为出发点,将扶贫脱贫与业务相结合,通过“乐业贷”助力养殖合作社模式进行整合管理,细化过程跟进和风险把控,践行精准脱贫要求,从居住环境和村民收入提升两方面给予帮扶支持和提升。

金融扶贫还要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率,在落实有关条件的基础上,倾斜人力和财务资源,成立小微企业金融部,单列信贷计划和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三农”及小微企业需求,结合实际情况,依托政府平台,制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服务。其中,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户带动贫困户脱贫发力,使用具备随借随还功能的“网络贷”,大幅度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据了解,武汉分行通过网络发放的首期7笔贷款总额达到400万元,让第一批农户切实的享受到金融优惠服务。

输血造血并行

华夏银行用“知识”让扶贫增值

扶贫先扶智。精准扶贫不能停留在“输血”上,还要向贫困地区输入知识的血液,让“智慧”作为财富之源持续涌流。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乡村教育情况普遍落后。为提升该乡村教师专业素养,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委托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承办华夏银行德格县2016年乡村教师培训项目。分行除支付教师培训费用外,全额承担了参训教师的路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