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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精选(九篇)

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

第1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一)行政审批

中国政法大学的王连昌教授曾在他的研究中为行政审批给出了定义。行政审批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部门以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申请为依据,通过依法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是一种对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准许行为,从而使相对人具有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1]。

(二)ESIA理论的涵义

ESIA理论作为一种政府流程再造的理论工具,主要是指在辨析了解现有流程,并在现有流程基础上进行流程的改进与优化,不需彻底抛弃原有流程,而重新设计全新流程,因此,其风险较小,在国内外政府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中被广泛运用,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优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2]。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审批流程复杂影响项目进度目前大多政府部门缺乏精细的审批流程,加上各个审批部门之间的前后审批关系不清晰,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衔接不畅,审批流程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项目申报者只能凭经验办事,出错的地方也就增多,甚至出现无用功。信息化建设领域“多头建设、以条为主”的格局并未得到实质性扭转,增加了二次录入的工作量。2.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不到位主客体关系不清。挂靠在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部分中介机构,享受先天的“法定机构”的资质,这些单位出具的鉴定或检验报告是各领域内唯一合法的文书,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3]。同时,大部分中介机构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业主违规。监管关系不清,政府对中介机构和中介市场的监管不力,主要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中介管理,而政府对中介市场的监管则基本处于真空状态。3.项目业主前期工作缺乏指导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程序上,没有严格执行,仓促赶工,导致项目风险性也随之增大[4]。具体责任难落实,针对具体项目的常态化跟踪监管措施不完善,项目出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难以确定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对项目方实施进度缺乏完善的约束惩戒机制,当项目业主涉及自身利益时,宁可牺牲项目的办事效率。4.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大部分业主对审批流程不熟悉,虽然政府设计并联了审批流程图,但是缺乏针对业主单个项目的具体计划表,业主仍然不明白具体要怎样操作。中介机构获得政府审批管理信息滞后,一旦没有及时获得相关的政策信息,无用功或服务事项质量不高将普遍存在。在技术服务的过程中,审批技术中介针对材料存在的问题与业主沟通不及时,并未能相应给出详细的补充材料说明,严重影响了项目审批效率。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权利格局制约着改革力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关是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然而,现实过程中产生了“国家权力演变为部门权力、部门权力演变为个人权力、个人权力在实际操作中演变为商品”。许多审批部门利用自身的权力,打着审批的幌子,变相收费,审批就变成一种收费的名目。这样,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大多停留在表面。2.依法行政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矛盾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顶层设计跟不上基层实践过快的步伐。具体表现为:项目审批涉及部门多、程序复杂,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政策规定,部门之间互为前置、扯皮打架。比如,环保审批既要求做区域环评又要做单个项目环评,在依法行政的原则下,各部门对审批事项非常严格,不敢冒险为了审批提速而突破“上位法”。3.项目推进过程中,统筹、组织、协调、监督职能缺位在当前审批体制框架下,职能部门往往过于夸大部门法规以及单个审批事项职能的法定权限和程序,不肯也无法有效牵头实现跨部门协调,审批过程中,存在着协调主体不明、协调难度大、且缺乏政府层面完善的协调体系。职能部门各业务科室之间也同样是各自为政,当项目推进出现问题时,科室间的协调职能薄弱,致使问题难以得到解决。4.针对投资项目中各大主体缺乏配套的管理监督制约针对具体投资项目涉及的政府审批部门、审批技术中介机构以及项目业主,常态化跟踪监管措施JournalofUESTC(SocialSciencesEdition)Feb.2015,Vol.17,No.19.不完善,目前大多地方政府采取了多种监查、考核、奖励方式加快投资项目进度,但缺乏配套制度的监督制约,执行不执行、执行好坏对各部门不会产生太多影响,因而落实不到位。

三、ESIA理论指导下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优化的建议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主要依赖于两大方面:一是行政审批流程的优化,这是整个审批程序优化的核心。二是行政审批管理的优化,这是流程优化后达到预期效能的保障条件。

(一)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

在ESIA理论指导下,本研究主要从流程清除、流程简化、流程整合及流程自动化四个方面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1.审批流程清除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取消那些可以由企业决定,市场可以自行调整以及社会组织开展的自我管理事项。同时取消缺乏法律依据、由审批部门自行设定的前置条件,并规定凡是可以通过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都不得设置前置审批。另外,还可以通过改建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方式,对与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行政审批转变为核准或者备案管理。政府要明白自己的角色,对于一些不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可以交给市场,通过技术外包和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2.审批流程简化减少重复审批,对已经审核的区块规划和环境 影响评价,在基础设施项目中,不再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可由审批部门直接按照已经批准的区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由审批部门直接出具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另外,在不影响各级审批部门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后置部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事前审查,待项目业主完成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后,及时给予下一步的审批,这样可以大大地节省时间。3.审批流程整合对于审批流程,要敢于打破部门边界,形成一个协调高效的审批程序。可以利用并联审批的方式,消除审批事项间互为前置的现象。并联审批可以通过召开并联审批会议,也可以通过网上联审的方式,比较容易决定的事项可以当场给出意见,对于复杂的问题可以在会议结束后的几个工作日内给出意见,同时,各个审批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批。4.审批流程自动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流程自动化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实现项目业主的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等。政府机关内部的项目审批过程自动化,审批尽量以电子版的方式在网上进行。项目申请人可以通过项目查询系统查询项目审批状态。监督自动化,实现监督部门对整个审批过程的监督,网上预警制度等。5.正确处理流程优化环节的机构化关系现代科学技术对行政审批流程的作用在不同的条件下会起着反向作用。当前期审批流程得到了较好的优化,并经实践得出其是科学合理的,那么现代科学技术将会加速审批流程的进行,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相反,没有优化的审批流程这个前提,网络技术的参与,只会让原本复杂的流程更难以操作。因此,十分重要的任务是在做好对流程任务的清除、简化和整合工作,在这个的基础上应用自动化才能真正达到流程优化的目的。

(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程序优化

1.投资项目审批部门管理程序优化一是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发改、建设、国土、环保、规划、政务服务中心等重要审批部门为固定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推进机制。一方面领导成为带头人,加强各部门的重视,提高积极性;另一方面主体扩宽,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家变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重要部门共同组成,强化各部门的责任主体地位,形成共同推力。二是优化服务机制。建立投资项目代办机制。代办员可由现有的重点审批部门表现优秀的窗口人员组成,较好的人脉关系和专业的业务知识可以更好地胜任这一重要岗位。另外,以政校合作的方式,在国家重点高校公开招聘或由校方推荐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到代办岗位开展项目代办工作。由政府层面建立投资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科级、窗口、部门、市委市政府四级协调机制。一般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逐级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窗口收到报送的资料后,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召集发改、建设等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预审,提前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辅导,当场提出预审意见,并在项目预审表上签字。在每个审批环节进行时,审批部门可在材料上注明审批意见,请业主签字、确认,并做出修改承诺。审批部门盖章同意后进入到下个审批环节,针对修改内容,审批部门在最后验收时把好关。让业主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可以有效节省审批时间。2.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程序优化一是推进中介机构改革。为营造公平的中介市场环境,构建主体平等的市场竞争机制,对于那些挂靠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中介机构进行整治,让其回归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开放中介市场,政府部门不得为中介服务机构设置执业限制,在中介服务上,只有建议权,没有指定权,防止政府主管部门为项目业主直接指定中介机构,打破审批中介机构的垄断地位。二是进行中介绩效评价。设立评级系统或打分标准,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同时,还应参考业主意见,让服务对象有充分的话语权,形成对中介的监管。通过建立中介服务库,从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绩效进行评价和分析,建立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中介监管机制。解决中介监管缺位的问题,建议成立中介服务办公室,通过中介服务库将分散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统一管理,实行服务评级、信用排名、末尾淘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发挥社会对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例如通过媒体报道、市民投诉等方式,让行政审批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化。3.投资项目业主管理程序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以先储备、后建设的思想,将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先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简化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能力。按照项目“开工、开业、投产”三个结果进行考核,制定业主进度考核激励办法。对于提前完成的,给予相应的奖励;未按期完成的,处以罚金。

(三)有效沟通保障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程序“双提速”

在前面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程序中,主要从审批流程以及审批管理程序两方面来进行,为了更好地实现“双提速”的目的,各个相关主体间的有效沟通成为程序优化的重要保障。首先,各政府审批部门要提前在网上前置条件、办事指南等信息,以便项目业主方能及时了解流程并下载填写。其次,为加强政府与审批中介机构的沟通,审批部门可以通过培训班、交流会及项目协调沟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从根本上提升中介机构服务绩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服务质量与效率。最后,中介服务机构在接收服务相关材料时,针对材料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项目业主进行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劳动影响项目进度。

四、结语

第2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关键词:业务流程梳理 关键控制点提炼 业务流程再造 内控设计

自2004年塞班斯法案实施以来,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纷纷开始重新审视和改进自己的经营模式和组织形式,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加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近几年来,国内电信企业的采购集中化趋势愈加明显。以采购合同金额来看,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规模比例已大致接近90%:10%。因此,随着采购形式结构的转变,对原有采购管理流程提出了新的内控设计要求。与此同时,业务流程再造(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简称BPR)的概念也出现在现代企业管理者的视野中,本文以电信企业采购管理流程为例,分析业务流程再造下的内部控制设计。

一、基于业务流程再造的内控设计思路

业务流程再造与内部控制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矛盾冲突又有一致相关,业务流程再造是以业务流程为改造对象,对现有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彻底性再设计。因此,业务流程再造会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风险分布,从而使针对重大风险采取的内部控制活动也会发生重大改变。以业务流程再造为基础的内控设计思路可以概括为“六步法”:明确业务流程涉及的活动范围;确定该业务流程所要实现的内控目标;明确不能实现内控目标的风险;梳理原有业务流程,并发现不合理之处或风险点;提炼关键控制点;基于业务流程再造的内控设计。

下面以电信企业采购管理流程为例,进行详细说明。

(一)明确业务流程范围

本流程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其中,集中采购是指属于多个单位、一定时期范围共同需求的物资、工程、服务,由某一指定单位集中操作实施、集中管理的采购形式。分散采购是指针对零星需求而自行实施采购的采购形式。

(二)确定采购管理内控目标

(1)合理保证采购活动经过适当授权和审批;

(2)合理保证采购计划和方案的适当性,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3)合理保证采购及项目招标行为规范,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

(三)明确采购管理的内控风险

(1)采购活动未经适当授权和审批;

(2)未恰当制定采购计划和方案,导致采购不及时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3)未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导致合同索赔、项目停滞或政府处罚等。

二、原采购管理流程梳理

(一)基于原有采购管理流程的内控设计如图1所示

(1)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将结果传递给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了解采购内容后拟定采购方式,形成采购建议书,并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返回采购部门,判断是否从现有供应商目录中选择,如可选,确定供应商,并制定详细采购方案,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回转到采购部门实施采购;

(4)若判断不可选择现有供应商,则发起招标流程,确定中标单位后,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起草合同,提交给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实施采购。

(二)原流程效果

不管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均需要经过采购申请审批、采购方案审批、供应商审批和合同审批,因此即使不算招标时间在内,全过程最少需要16天,最长达到22天,响应时间过长,不能匹配生产需要。

(三)原流程问题

(1)审批节点较多,且流转过长。原流程共有四个审批节点,且通过纸质递送签字回转,如遇主管领导因事无法审批,导致流程无法进行下一环节时,严重影响采购效率。

(2)未适应采购形式的转变。采购集中化,就是为了简化采购工作量,提升采购管理工作效率,而原业务流程未考虑采购形式结构的转变,要求所有采购需求都必须经过四次审批,因此流程上存在不必要的环节或者没有针对采购形式设计内控流程。

(3)易发生未经授权审批的采购行为。原业务流程中审批节点受限于内控设置,且缺乏信息化授权支撑,因此为不影响进度,往往会出现未经授权审批即实施采购的行为。

三、关键控制点提炼

(一)定义“关键控制点”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关键控制点所对应的固有风险程度较高,且执行该控制点可以有效地降低所对应的风险。

(二)识别控制点

从原有流程中,找到所有与重要管理层认定和采购风险相关的控制点,以备进一步筛选。“六步法”第三步明确了采购管理流程中的内控风险(缺乏授权、进度延误、不合规),因此业务流程中与这些风险对应的控制点主要是:

(1)审批控制点(授权及批准):请购单审批、采购方案审批、供应商审批和合同审批;

(2)时效性控制点(时间):提出采购申请、编制采购方案、招投标、签订合同;

(3)合规性控制点(文件):招投标方案、采购合同。

(三)风险评估

主要是从各控制点的风险影响程度和对其实施管控的可行性这两个维度进行评价。控制点风险影响程度越高,且降低风险的可行性越高,则为关键控制点。如图2所示,“6-招投标方案”和“7-采购合同”,公司一般都有明确的规范,其对合规性风险影响相对较小,因此不是关键控制点;“4-招投标”虽然对采购时效性的风险影响程度很高,但由于招投标流程存在刚性特点,因此对其管控的可行性较低,也是一般控制点。

(四)提炼“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具体分析比较各内部控制活动实现其控制目标有效性的能力,而确定的内部控制活动。它们在内部控制活动中的重中之重地位,能够更有效地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

由于“1-四大审批节点”对授权审批的风险影响程度很大,且通过流程优化可以实现对风险点的归并和采购时效的提升,因此它们是关键控制点;另外,“2-提出采购申请”、“3-编制采购方案”和“5-签订合同”均与四大审批节点密切相关,因此也是关键控制点。

四、基于业务流程再造的内部控制设计

随着采购集中化趋势,原业务流程在内控设计上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应该适应采购形式的转变,针对大规模大批量的集采需求,尽量将采购部门职能前移,通过事先制定详细的采购方案,尽可能减少原业务流程中的审批环节。具体改造如下:

(1)首先区别集中和分散采购在业务流程上的差异。集中采购通常会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因此集采可以将采购申请、采购方式和供应商审批流程进行合并;

(2)简化原有流程审批环节。将采购部门职能向前伸展,参与采购需求的提出,事先拟定采购建议书,初步判定选择供应商范围,再向主管领导提出审批。在审批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原流程中的采购申请、采购方案和供应商审批合并成一个关键控制点,审批次数由原来的4次降低到2次,大大减少公文流转环节。

(3)以信息化促效率。实现办公平台电子化采购审批,通过任务催办或短信提醒等方式,做到及时批复,不仅节省时间,同时保证流程执行连续不间断。

(4)灵活授权。通过制定符合内控要求的授权审批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并通过在信息化系统中留存授权审批的文档以便对合规性进行复查。

流程再造后,基于流程设计的原有内控已不再适用,新的内控设计如图3所示:

流程再造后内控实施效果评价:

(5)成本效益分析:再造后业务流程,采购需求发起到实施采购,缩短到10天内完成,由于信息化支撑、灵活授权等,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降低了控制成本。

(6)风险管理分析:再造后业务流程,审批节点和路径减少,降低了可能产生的差错,同时也改变了原流程的风险分布,找到最容易发生风险的节点成为关键。在本例中,对采购建议书和合同的审批成为关键控制点,虽然再造后减少了审批次数,减少了原有风险点,但同时由于审批内容和范围基本不变,可以保证风险的合理管控。

五、结束语

业务流程再造对企业的改造是全面、彻底的,对内部控制环境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变革原有的控制环境为基础的内部控制系统,实施新业务流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发现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竞争和发展需要。

参考文献:

[1]翟茜.《企业内部控制成本与收益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1,04

[2]丁宁,杨光浩.《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国际比较分析》[J]. 现代管理科学,2010,08

第3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正值兵团各级开发区体制改革的前夕,本人认真学习和深刻领悟了《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兵党办发[2020])4号)、《兵团关于支持喀、霍经开区兵团分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兵发[2020])9号)、《霍尔果斯部级经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和个人岗位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和谋划了在全国、全疆、全兵团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兵团分区如何务实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几点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一、夯实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地基,改造和装修行政服务大厅

管委会目前涉及的建设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建环局、国土分局、经发局等各个部门,基本上采用很老套、较落后的传统纸质报建报批模式,程序繁琐复杂,办事指南陈旧过时,审批周期冗长,部门推诿扯皮,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矛盾比较凸出,因此顺应“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大潮流,进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管委会一楼现有的服务大厅面积较小,各类配套设施较薄弱,目前仅入驻了工商、税务等少数服务窗口。根据《兵团分区人事改革方案》,管委会拟增设政务服务管理办(行政审批局),将新成立的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建设项目各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予以统一受理,统一出件,内部循环。兵团分区投资项目运行全过程链条包括项目招引、签约、土地供应、定点勘界、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在其中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园区营商软环境是否能有效优化,直接关系到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投产。

现有服务大厅的规模和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对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的要求,建议在管委会大楼对面的就业培训中心合适楼层进行新选址,并按照《师市各类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各项软硬件标准进行装修和改造,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建设分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系统功能、建设标准、资金需求、时间节点等,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其做为政务审批电子平台的重要子系统,同时与师市、兵团、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与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咨询,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以及“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做好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项目审批改革的培训工作,做好业务引导,鼓励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避免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期间,让群众办事走错路走弯路。

二、有力加强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和领导

建议在兵团分区层面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党工委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下属平台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下设办公室在政务服务管理办(或其他相关部局),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阶段的配套制度,以及牵头部门负责制、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多规合一”协同规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并根据改革实践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将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率、审批办结率、审批事项纳入率以及提前办结、超限期办理等审批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纪工委做好监督、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三、循序渐进地推进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主体思路

一是梳理清单、构建体系、量化标准。我局将按照兵团最新授权目录,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行政职权,明晰与其他部门的职责边界,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和优化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如选址和用地预审、工程规划许可、方案设计审查、建筑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和备案等),明确办理条件、材料和流程,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数据整合、资源共享,有步骤有阶段地推进“网上审批”方式。(考虑到实际情况,改革的前期可纸质报审图纸和电子报审图纸并行)

二是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审批,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推进“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开展“区域性评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简化环评手续,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三是配合全国、全疆、全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精神,出台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主体文件及“容缺审批”、“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告知承诺制”等配套性文件,并严格高效执行。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根据上级相关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技术性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2、科学实行并联审批。

所谓并联审批,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审批阶段,在各阶段按照审批事项关联和并行审批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操作模式,由建设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兵团分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同步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审批阶段内分别实施并联审批,由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每个阶段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批准、备案)、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三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拟新整合成立的经济发展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施工许可阶段

包括设计审核确认(如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两个审批环节。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4)竣工验收阶段

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含土地核验)、质量监督报告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接收建设项目档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事项。该阶段建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牵头,经济发展局、正兴投资公司、环保和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3、细化优化审批模式。

一是建设项目审批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统一对外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登记、受理、送达等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建议由政务服务管理办统筹协调,各阶段牵头部门牵头梳理阶段式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精简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共享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相关材料。

第4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一、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

大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0年开始起步,先后经过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2009年始,进行了第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仍在进行。

1.全方位进行清权确权。一是改革创新清理方法。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统一分类编码、查找法律依据、明确实施主体。清理审核工作坚持:合法、合理、权责一致“三原则”,力求“四准确”:权力名称表述、类别划分、法律依据和运行流程,采取至上而下的方式,逐部门、逐项目、逐依据进行审查认定。二是动态管理清理结果。对行政审批项目依照法律法规的变更和职能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实施动态管理。对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结合大同市工作实际和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审批实施项目再精简、职能再明确、时限再压缩和流程再优化工作。目前,市级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70项,其中确定进驻市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140项,分中心办理的有14项,对其余16项确无必要进驻大厅办理的事项也纳入了行政权力运行系统进行远程监控。事项办理的平均承诺时限也从9.30天降为5.78天,较之前的审批时限又降低了37.85%,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76.39%。

2013年6月,对照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再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下放市县级行政审批项目48项,新增8项,取消2项,下放县级5项。

2.实施流程再造。一是按照“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佳”的要求,把确定的职权项目按照法定职责和履行职能的工作程序,进行流程梳理、优化和再造,压缩审批时限。除需专家论证、听证、查勘场地等行政审批事项外,审批过程严格控制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同时,对审批项目按照即办件、承诺件和复杂件进行分类管理。二是对同部门涉及审批事项的各科室进行职能整合,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的原则,归并机构、调整科室和人员,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128个科室的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新设立的44个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统一办理,并整建制入驻政务大厅,做到“两集中、两到位”。三是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刻章等部门进行流程整合,形成“工商企业注册一条龙”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书面材料,五个工作日办结的高效集合审批服务;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与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进行机构合并,成立大同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进驻政务大厅,与地税局契税缴纳窗口协同办公,共同打造“房产交易登记一条龙”服务,将原来60天办理完毕的事项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出“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审批服务一条龙”。对建设项目等重大复杂的审批事项进行专门研究,采用串、并联相结合的关联审批模式,将所涉及的20个部门24项审批内容进行整合优化,通过同步受理、牵头协同、信息共享、资料互认、联合勘察、会议协调,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年至一年半完成压缩为50至63个工作日。

3.多载体固化审批流程。将优化的流程图的顺序配置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确定每个环节的办理人员、办理时限超时预警及需要提交的相关信息,形成一个固化的流程,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网站等进行公示公开;在大厅窗口,将每个事项的办理流程制作成服务指南供办事人员进行查阅和监督;在大厅各个楼层设置触摸屏查询每个事项的流程信息;印发审批项目目录,便于资料的留存和查询。

4.电子监察全过程。引进电子公务监察系统,建立集网上许可监察、效能监察、绩效监察、评议监察、举报监督、警示教育预防六位一体的综合监察体系。达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的目标。在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电子公务监察室,整建制进驻大厅,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权力运行实施全方位监督,受理相关投诉。

5.拓展相关工作。对市级51家单位行政权力和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等多家网站以及新闻媒体上,对事项的办理部门、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前置条件、办理地点、办事人员、收费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二是按照“物理位移、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思路,在市政务大厅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产权交易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监控。

加强对政务大厅的建设管理。2009年,市政府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16500m2的政务服务大厅,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房产交易和登记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投资900多万元建立了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公务监察四个软硬件管理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将原来的政务大厅管理中心更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赋予新的职责,作为行政机构,使用了行政编制;中心成立党委,加强对驻厅党员干部进行组织管理。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通过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完善行政监督。服务中心努力创新服务,方便公众,接受监督,减少管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方面进行了探索,使公共服务这一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二是使政府的行政审批方式由过去的部门分散审批转变为窗口集中审批,由串联审批转变为并联审批,由部门内部隐蔽审批转变为窗口公开审批,由部门分块审批转变为部门授权的整体审批。由分散多次收费转变为统一收费。这些转变极大地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重塑了人民政府的新形象。

三是把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和绝大部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是对决策与执行适当分离这一全新的政府管理方式方法的积极尝试。这种创新改变了政府各部门原有的权力格局和权力的行使方式,促进了政府权力结构重新配置和政府职能有效转变。

四是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大厅式”的集中办公模式,将知情权交还给公民,实行公开办公、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改变了过去权力只在部门内部行使的隐蔽性和随意性,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监督的有效性。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大同市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创新在实际运行中虽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碰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批项目进驻和窗口授权都不充分,不少窗口变成了“收发室”和“传达室”。行政服务中心定位缺乏法律依据,既不是审批主体,也不是监督主体。由于法律定位模糊,导致一些单位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抱有抵触情绪,对窗口授权不充分,致使中心成了一些单位的“收发中心”,窗口变成了“传达室”。

2.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配置不全面,不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各职能单位集中办公的场所,存在着审批权仍属于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仍在本部门的“一变四不变”问题,即:地点变,审批主体、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审批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在这种情况下,中心对行政许可事项和窗口人员的管理、对外办事协调,其难度可想而知。

3.联审联办和同步审批不配合,不规范。进驻中心的各单位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权力集中到中心,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单位;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盖章的项目,更是困难重重。

(二)建议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门“恋权”,不愿放权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制定不明确,贯彻实施不到位所致。建议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

一要树立“小政府、大社会、大服务”的基本理念来代替全能型政府的基本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要在符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责成相关单位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形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无条件进入中心审批的良性机制。

二要更广泛地引进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民间机构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和评估机制,使行政服务中心在严密的制度和更加科学的基础之上运行。

三要建立“市区合一、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就是将市直、区直职能相同的部门,归在同一个窗口办公,做到上下衔接、联动配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部门与监察四个单位形成一个联动体,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工作协调会,努力形成部门支持窗口、窗口全力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监察全程监督的工作格局。

第5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按总经理签字批条办理借款,出差返回一周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零星业务费(如刷单,采购费用等)、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款者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

借款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二)审批流程: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复核(超过5000人民币以上金额)总经理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小车费用、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收据、发票),且收据、发票城增长有经办人签字盖章为有效票据。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注明报销原因,报销凭证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一)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报销。

第四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公司行政部每季度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第五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

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行政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四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一)工资支付流程:行政部提供临时工薪资核算清单由副总经理签字审核,转交财务部临时工资由财务进行现金发放;

(二)其他福利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支出由公司行政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进行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六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运营费用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第十七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相关规定填写《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按流程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相应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八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运营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或签订好的协议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及查询付款情况。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经办人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十九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零星费用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二、周五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本制度未尽事项后补充。

第6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一 、引言

随着我国信息化飞速发展和工作精准管理程度的不断提高,一些大型(尤其是发电企业)企业均已开始重视信息化管理代替传统人工管理的必要性,开始进行信息化系统建设的统筹目标。国华公司于2003年开始统筹建设信息化系统平台,经过10余年的信息化建设发展,已成功建设了多个信息化系统,并在不同的业务范围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BFS++管理系统和基建管理系统等。随着国华公司管理精细化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按照国华公司信息化的管理要求和统筹目标,以公司业务需求内容为导向,全面建设合同管理、费用中心、影像中心和银企互联信息化系统,实现公司从业务到账务的信息化管理目标,达到业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信息自动化的管理水平。

二、系统概况

财务信息系统(合同管理、费用中心、银企互联、影像中心)介绍

如下图所看到的,合同管理、费用中心、影像系统、银企互联是四个独立建设的信息系统平台,都用于不同的业务模型。与国华公司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无缝集成,使国华公司信息化系统形成数据链,将信息数据不断的流转直到业务生命周期完结。在整个流转过程中不论组织、项目、合同、职务、人员能够得到相应的信息数据进行查询和分析。使日常业务发生的盲区逐渐缩小,直至消失。

1.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需求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主要为改变企业合同纸质管理凌乱的现状和打破部门间信息数据的壁垒,将合同整体进行信息化,数字化和统一化的管理。从预算、需求计划到采购过程管理、合同签订、执行完成,每一个环?中的信息紧密联系,预算信息严格进行事前控制,事后分析。并且自动生成的网上可视化审批流程,更大程度地减少了合同相关环节的等待。完成业务自动生成账务的管理思路,并自动根据业务信息化数据完成决策分析报表。整体加强了合同管理业务流程的规范、分析决策的支持、企业核心的竞争力、合同流程的监控力度和数据的准确性。

(2)合同管理详细功能介绍

合同费用预算管理。合同费用类型与财务预算关联,当超合同费用预算时,进行预警,使合同管理工作由浅层被动管理向深层宽幅度主动管理,实现合同费用预算控制。

合同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计划的制定依据计划类别、总金额、项目类型等进行制定,形成详细的项目计划单。按岗位职责、人员分权限设计,实现流程可定制化。项目计划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根据(SCM)采购订单编号在合同工作台生成合同,另一部分委外、人工直接在合同模块项目计划手工填入形成。

合同台账审批管理。审批流依据合同费用类型及金额大小而制定,审批流设置结合各电厂授权手册灵活定制。不同阶段审批依据岗位、职责、人员相关联,分配不同的权限进行管理设计。合同管理系统中实时显示最新的审批流转状态,审批阶段控制分“同意”“退回”“修改”三种,且保存显示审批历史记录,包括修改痕迹。审批签字可采用“手写签字”或“电子签字”。

合同付款管理。合同付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合同结算由合同的经办人带合同、发票及验收单到财务进行结算。基建工程一般分多次结算,人工、委外一般在验收后一次性结算。合同付款各阶段都显示是否已付款标识,且付款审批通过后(验证资金计划),根据发票上已关联的供应商、金额及发票时间进行付款,并在财务系统中创建分录、打印凭证。

2.费用中心

(1)费用中心需求

费用中心信息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对员工费用报销体系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统一化的管理,实现了员工单据填写的合理性、高效性和规范性。做到了预算的事前申请、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与合同管理模块结合完成企业经营事项业务的全面管控。并且自动财务凭证生成和自动生成的网上可视化审批流程,更大程度地减少了报销单据的等待。费用中心信息系统整体加强了企业业务流程的规范、预算费用的监控力度和数据的准确性。

(2)费用中心详细功能介绍

个人业务处理。提供在线填单功能,即个人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相应的业务单据类型进行填写;业务单据包括借款单、、还款单、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在提交单据未经审批之前,个人可以撤消;提交单据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单据号码。

提供个人业务查询功能,支持:查询个人所有申请的单据,支持多维、组合、各种条件查询;查询个人审批过的所有单据,支持组合查询;查询个人单据的审批状态;单击查询出的记录可查看具体单据的情况。

领导审批处理。提供领导审批功能,即领导登录系统默认界面为待审批业务清单界面,可点击查询每条单据具体情况;领导可根据情况审批是否同意单据;如同意,根据流程设定,单据将转至上一级领导或转至会签部门审批,或到财务审批;如不同意,可附说明单据将返回提交人;领导可以对多条单据进行批处理审批。

财务业务处理。提供生成记账凭证功能。单据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定期可以通过本系统直接生成记账凭证。生成的记账凭证满足账务核算系统的要求;本系统处理的常规单据能无缝生成凭证,生成凭证后不再需要修改;生成凭证中应包括科目、摘要、金额、个人往来、项目等基本信息;财务人员可以单张或批量生成凭证。

3.银企互联

(1)银企互联需求

银企互联系统实现了企业财务系统与国内商业网上银行系统的无缝连接,完成资金预算的实时控制,供应商信息的标准化管理和自动生成付款信息明细与历史记录,实现了业务各个环节的状态信息共享和闭环操作,将财务人员从繁杂的数据统计、审核和录入工作中解脱出来,减轻劳动强度和规避资金支付风险,提高财务操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银企互联详细功能介绍

银行支付管理。银企直联系统直接涉及资金安全,并作为公司核心财务系统与银行系统的重要接口,把安全性放在系统建设的首位来考虑。利用多种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结合公司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充分保证设备、网络、系统、应用和数据的安全,同时控制内外部、前后台等多方面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处理的绝对安全。实现和主要银行的直连,建立与银行业务系统的实时连接通道,利用该通道向银行发送交易指令和接收数据信息,实现集中高效的资金支付和调拨。

资金数据实时查询和对账管理。基于银企直联系统,实时获取资金账户数据,实现及时、全面、准确地对企?I所有账户的资金变动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并实现银企自动对账。账务信息银企同步,银企互联有机连接了企业财务系统和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整合了双方的系统资源,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银企账务信息不一致问题。

建立与企业内部系统间的信息接口。建立与费用报销系统、基础核算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快速准确传递,降低劳动强度,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可对银行提供电子对账单进行查询与展示。展示按照指定格式显示,方便对账操作。

4.影像中心

(1)影像中心系统需求

影像中心系统是企业信息化标准化的一部分,主要是将业务流程中附件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企业各部门原始凭证的上传效率,为业务全流程提供支持和依据,财务可以根据条形码管理扫描原始附件快速地找到系统业务流程,有效地提高了财务处理效率和纸质凭证和信息化系统的相互追溯功能。

(2)影像中心系统详细功能介绍

原始单据扫描管理。将原始发票和其他相应的附件,通过高拍功能生成影像后,传入到影像管理系统,并挂入合同结算单中,随后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条形码粘贴到附件上。将收集的纸质票据通过高拍仪转换为电子图像数据,将电子图像数据与财务数据进行同步传递。同时根据相关数据建立图像索引,图像能够方便地进行检索,有效地提高办公效率。

条形码管理。系统依照高拍仪设备编号规则自动生成实物条形码,实物条形码对系统单据号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财务部门使用扫描枪对原始单据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此时系统将自动找到对应的合同结算单或付款单,进行自动生成凭证操作。

凭证查询管理。将合同、对账单、发票等都扫描管理,财务部人员可以通过扫描原始单据上的条形码,自动找到过账后的凭证进行打印查询。所以通过发票号、合同号、对账单号等任何一个信息都可以查询到相关的档案。通过此功能,一次查询就可以将整个业务链产生的所有档案全部进行显示调阅,极大地改善了审计查档和调档的问题。

三、系统实现的意义和成果

国华公司合同管理、费用中心、银企互联、影像中心信息系统的实施,实现了企业经营事项从手工管理转到信息化管理的过程,将各阶段的业务信息透明、公开的共享给相应职责的岗位责任人,使分散在各部门业务事项紧密关联,形成了一条标准的业务链,使业务信息数据更加准确、规范。

合同管理、费用中心、银企互联和影像中心与国华公司现有的ERP管理系统进行了无缝结合,将信息数据共享使用,加强了信息数据的相互流转和业务规范,减少了人为的基础信息维护,加强我公司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性。

合同管理、费用中心、银企互联和影像中心信息系统在国华公司成功的使用后,解决了公司日常管理上许多困难点。如:减少了日常的统计工作量、预算的控制风险和人为的信息错误,加强了流程的规范化和数据的标准化等。

1.合同管理

(1)实现了日常合同中预算的接口管理,完全达到预算在合同管理中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的效果。

(2)实现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从需求计划到合同会签再到合同完结,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每个环节都有清晰的生命轨迹。打破了公司各部门信息屏障,使业务更加标准、流程更加规范和信息更加准确。

(3)实现了网上审批管理,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能够事前预置审批流程,经办人提交审批后,自动按照预置的审批流程发送审批到对应的审批人进行决策审批,决策人可以在审批权限下看到业务事项信息,为决策人提供详细的决策信息。

(4)实现了业务自动生成账务凭证管理,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中,财务人员可以通过业务事项审批通过的信息自动生成到财务的GL/AP系统生成相应的账务信息,减少了人工记账的风险和保证了会计自动化的标准。

(5)实现了合同管理各环节的追溯功能,在合同管理中可以根据某一环节的业务事项进行前后流程的追溯,使相关人员能够实时地了解到合同全生命周期的详细过程。对我公司发生的人员流动、岗位交接等人事变动起到了关键作用。

(6)实现了合同管理报表查询,根据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强大的基础数据,使用报表工具开发客户定制报表,方便日常信息的统计查询和明细查询。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提供管理上的决策支持。

2.费用中心

(1)实现了日常费用中预算的接口管理,完全达到预算在员工费用日常报销中的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的效果。

(2)实现了员工自助报销管理,员工可以根据日常事项,进行自助式的业务处理,如:借款、费用申请、费用报销和还款功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发起业务流程直到业务办理完成。

(3)实现了网上审批管理,在费用中心信息系统中能够事前预置审批流程,经办人提交审批后,自动按照预置的审批流程发送审批到对应的审批人进行决策审批,决策人可以在审批权限下看到业务事项信息,为决策人提供详细的决策信息。

(4)实现了业务自动生成账务凭证管理,在费用中心信息系统中,财务人员可以通过业务事项审批通过的信息自动生成到财务的GL/AP系统生成相应的账务信息,减少了人工记账的风险和保证了会计自动化的标准。

(5)实现了员工自助查询功能,员工可以根据费用中心信息系统查询到自己的费用事项办理的整个过程和现单据状态。直至财务生成凭证为止。

(6)实现了费用中心管理报表查询,根据费用中心信息系统的强大的基础数据,使用报表工具开发客户定制报表,方便日常报销信息的统计查询和明细查询。为公司统计费用发生情况带来了方便。

3.银企互联

(1)银企互联系统的实施,实现了 ERP系统付款数据与银行网银系统的无缝连接,有效地减少了出纳的工作量,和传统的出纳相比,提高了工作效率。

(2)实现了从凭证创建(总账+应付)到付款信息电子数据的全流程传递与跟踪管理,整个支付流程闭环在系统中完成,降低了人为操作失误带来的风险。

(3)功能模块通过会计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权限划分,实现了付款管理从凭证制证、发起付款、支付一级审核与二级审批的四级管理,极大提高了付款管理的准确性,降低了财务人员舞弊风险。

(4)实现安全性访问支付功能,在保证付款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了付款业务各个环节的状态信息共享。

(5)在银企互联模块中设置了付款相关数据信息的状态监控与查询功能,实现企业预算管理、现金流管理与支付管理的无缝连接和集成,有效提升了资金管理效率。

(6)在银企互联模块中根据上级单位及公司领导管理意图定制了分析管理报表,提升了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的决策支持能力。

4.影像中心

第7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第二条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第三条水利部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在报请审批(核准、备案)时,应当附具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对只编制项目建议书的水工程,应当在项目建议书报请审批时附具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内容,包括对水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审查并签署的意见。

第五条下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并签署:

(一)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的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江河上建设的水工程;

(二)省际边界河流(河段)、湖泊上建设的水工程;

(三)国际河流(含跨界、边界河流和湖泊)及其主要支流上建设的水工程;

(四)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流(河段)、湖泊上建设的水工程。

前款第一项中的主要一级支流和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江河,第三项中的主要支流以及第四项中的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流(河段)、湖泊的名录和范围由水利部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审查并签署。

第六条水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报请审批(核准、备案)前,向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签署机关)提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二)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三)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四)审查签署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审查签署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凭证;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建设单位予以补正;

(三)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受理权限的机关提出申请。

第八条审查签署机关对受理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总体要求;

(二)建设规模等级(别)和标准符合《防洪标准》及其他有关技术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不影响其他水工程,或者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水工程建设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之一的,审查签署机关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下达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不予签署通知书。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可以对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和管理措施提出有关要求。

审查签署机关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应当抄送与水工程有关的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应当抄送与水工程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尚未编制或者批复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流域综合规划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就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的要求或者防洪的要求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审查签署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题论证报告进行审查,水工程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和防洪要求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并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第十条审查签署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必要时应当征求与水工程有关的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流域管理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必要时应当征求与水工程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一条审查签署机关应当自受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执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审查签署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签署后,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未获得审批(核准、备案)需要重新编制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第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前,向流域管理机构报送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情况。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在每年的4月1日前,向水利部报送本流域内上一年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签署情况。

第十四条审查签署机关应当对其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水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审查签署机关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行实地调查,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第十五条审查签署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未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擅自建设水工程,或者违反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要求建设水工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一、力求实效,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

把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与提高业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行政服务规范化建设。

1、强化理论学习。一年来,中心利用每周一工作例会,组织主任助理、窗口负责人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以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过网站、简报、宣传栏等开辟“中心发展我献策”专栏,一起谋划工作思路,一起探讨发展方向,一起研究审批路径,力求做到“五结合”,把理论学习与提高思想认识相结合,与了解市情相结合,与提高业务能力相结合,与提升窗口办事效率相结合,与优化服务质量相结合,初步形成了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常态,提高了窗口人员的政策解读能力,强化了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

2、夯实制度基础。按照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加紧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前置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流程的工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退、补件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并联审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一般审批件办事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卫生局窗口制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将工作量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市公安局本着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修订了公章刻制手续等等,为企业投资和重点项目服务搭建协调、规范、高效运转的服务平台。

3、深入调查研究。今年,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就全市优化发展软环境情况到中心调研,了解窗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的执行和审批流程再造情况。中心认真对照、讨论分析,对中心管理和窗口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自查、整改,并督促完善和落实。在大厅设立“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点”,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网上征询、调研座谈等形式,了解社会群众对窗口办事的综合满意度情况,接待群众咨询或电话咨询279人次,向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400多份。经测评,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好评率分别达到97.13%和99.6%。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查摆问题恳谈会,邀请各楼层值班长、主任助理等,查找审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影响、制约和阻碍中心科学发展的不适应因素,认真讨论和研究整改措施,并从提高效能、规范运作、健全网络、拓宽领域、加强监管等方面展开研讨,在研讨中学习,在研讨中提出问题,推动了窗口建设的提质增效。

二、严格把关,持续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规范

三、规范运行,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

围绕更加方便人民群众和企业办事,以提高办事效率为目的,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和审批环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1、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年初,邀请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铝厂以及建设、规划、发改等窗口就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开展探讨,对关联性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整合,确保并联审批工作有序进行。制定《南平市建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作流程图》,将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全过程16个环节,按照项目审批的关联性进行并行整合,设置为立项、工程设计、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等4个阶段,确立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明确职责,实行“同时收件、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机制。实施以来

2、审批项目协调运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投资项目审批进度,中心将两个以上部门审批流程协调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项目联办协调会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协商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运转流程问题,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督促落实,确保项目审批的顺利进行。一年来,牵头召

开项目协调会52场,及时解决了困扰工业园区内土地前期开发审批手续、新《消防法》实施带来的审批前置变化等问题。协调会制度发挥了中心的平台作用,增强了窗口工作的互动性,有效解决了窗口部门互为前置许可事项的关系、审批业务运转流程等,各窗口的审批办结时效得到了不同程度提高。市环保局窗口的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二,市建设局窗口审批时限较承诺时限缩短了84%、市林业局窗口审批时限也缩短了86%。

四、不断探索,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五、科学管理,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建设中心文化是获得朝气和活力的源泉。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通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注重组织文化建设。针对窗口工作时间性强,压力大、管理严格的实际,适时开展审批业务、管理制度、系统操作、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鼓励窗口人员积极建言献策,开展了“中心发展我献策,提质提效为服务”座谈会和“服务新发展、奉献在窗口”征文比赛等,集中民智,共谋发展,培育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中心文化。同时,积极开展各类体育竞赛和文艺晚会,除每周定期开展篮球、汽排球等锻炼活动外,还多次举办了乒乓球、登山、跳绳等各类比赛,丰富窗口的文化生活,使窗口人员在共同活动中加强沟通和交流,培养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中心精神,增强了窗口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教育和管理并重,在注重以人为本的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完善了考勤制度、考核评比等管理制度,对窗口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各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制度管人管事。按照“日考勤、周抽查、季考核、年终总评”的要求,强力推进制度的实施。严格考勤制度,实行每天四次指纹签到。不定期地对窗口人员仪表言行、服务态度、办件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协调处理服务对象和窗口反映的问题,使管理更加严格、服务更加规范。通过每季评选出红旗窗口和服务之星,颁发流动奖牌,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窗口人员的积极性。目前,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自觉服从内部管理,很多同志坚持提前上班,延迟下班;有的同志经常牺牲午休时间,坚持把群众的事情办完;有的同志为了不耽误工作,带病上班;还有的同志发扬了拾金不昧的精神,塑造了中心的良好形象。

六、积极筹建,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活动的服务管理

根据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平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和“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整合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土地收储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投标交易职能,建立了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技术支持、服务保障的流程式管理模式,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经过近半年的紧张筹建,已于12月初整合集中到位。

为加强整合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管理,制定了《招标投标活动服务指南》,明确了招投标中心、投标人和社会机构三个主体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制定《评审专家工作守则》和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此外,在原政府采购网站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器设备等硬件投入,自主开发了电子化采购应用系统、委托开发了工程项目电子评标系统等业务软件,努力构建规范、完善、便捷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前,政府通用货物网上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招投标管理系统和电子评标系统正在加紧完善中。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先进的监控设施,都有效加强了招投标活动监管,建立了信息公开、程序简化、交易规范、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服务管理体系。

二一年工作思路

2

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实施意见》及海西纲要,围绕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运行机制,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精简审批程序,优化投资环境,推动海西绿色腹地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全面推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在运作中,继续规范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核准审批过程的整合设置。对阶段内审批事项实行同时收件、交叉审核,并对外承诺阶段审批总时限,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进程。

二是持续清理区级入驻项目前置条件。围绕企业反映有关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影响投资环境等问题,对区级27个入驻单位199项审批事项前置条件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

三是大力拓展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网上审批、绿色通道、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审批网络的互联互通。积极探索网上审批资源共享系统建设,发挥网络信息化在中心的重要作用。

四是加强与入驻单位的沟通协调。按照“市区一体、联审联批”的原则,认真做好与入驻部门沟通协调,取得部门的更加理解和支持。同时做好与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的项目审批协调工作,探索和搭建高效、优质的服务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

第9篇:合同审批及管理流程范文

关键词:付款审批;施工企业;职能

Abstract: the middle June 28, 2008 five ministries and commissions under the state council jointly issued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control basic norms", effective as of July 1, 2009.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recent years on the basis of strengthening risk consciousness, actively improve the internal control, especially in the security control of assets are more is the big kung fu. In practice, most of the enterprise assets are enhanced control, but still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esults is not obvious, especially with the problems of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of payment. This paper analysis on the issue, and counter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payment approval;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function.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 存在的问题剖析

目前绝大多数施工企业已经由原来主要领导财务支付“一枝笔”的审批方式,转变为将资金支付审批授权到一定的部门和人员的集体审批制度。可是在集体审批的方式下,由于相关的制度不完善,责权不明确,往往导致了负责人签了一堆,可是关键问题谁也没有负责现象。

(一)管理制度不完善,细化程度不够

不少施工企业虽然也制订规范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基本上都只有规范性的条款,既缺乏对过程的细化和要求,更缺乏明确的审批权限标准(权利、责任)。比如:某施工单位对工程款项支付的规定,工程拨款按验工计价,由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签述意见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审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需由总经理或董事长联签后支付。此条款仅对付款业务完成的人员和金额做了简单的描述,并没有对流程、职责、权限进行说明,如果企业的其他管理制度中没有再做进一步的明确,在管理实践中产生控制缺失将会是必然的。

(二)审批的流程不明确,次序混乱

付款业务审批次序是先审核后批准,还是先批准后审核,在一些施工企业,特别是施工项目部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是导致付款审批程序混乱的主因之一。往往是公司领导或者项目经理先在付款申请上签字批准了,然后再丢给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把关。由于领导已经批准,部门审核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如果部门审核严格会造成申请人与部门审核人之间的矛盾;部门审核松懈审核便更多的是沦为“走过场”的形式。另外,流程中也没有形成制衡机制,有出现部门或者个人自己申请,自己批准的现象。

(三)审批的岗位的职责、权限不清晰

有些单位看似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审批体系,一张付款申请表有七八处需要签字,既有职能部门也有公司领导、财务主管、总会计师等等。可是现实中各审批责任人往往不知道自己要审核那些内容,可以批准那些内容、应该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所以不少的付款申请签字领导批准栏常常是“同意,请部门审核”、部门审核栏则是“同意,请领导批示”皮球踢来踢去,关键的问题谁也没有控制,最后责任都落到了财务人员。

二、解决对策

完善资金付款授权审批机制,关键是加强关键环节的控制。着重从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方面进行明确规范,科学合理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一)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活动,如果只是对针对某一部分内容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就难以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内部控制系统,这样的内部控制无法满足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控制的要求,无法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做出预测和控制,容易造成企业内部控制偏离控制重心,致使内部控制失效。针对资金支付审批而言也是一样的。在办理资金业务过程中,能够恰如其分地将付款业务全部过程分成若干部分或环节,由不同部门或人员完成,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工作人员之间,应能够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能够做到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因此,施工企业付款审批授权制度应涵盖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验工计价管理制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等等。此外制度中应该有明确的款项请付手续要求。例如:请付工程款项经办人申请付款首次除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外还需随附合同复印件和经计合部门审核的工程计价单,其他时候可以随附工程计价单为付款凭据;如果是支付物资采购款首次支付需随附合同复印件和物资点收入库单,其他时候可以随附物资点收入库单为付款凭据。

(二)完善付款的流程

完善付款审批流程关键是规范付款审批的次序,正确的审批次序应该是由下而上的顺序。施工企业特别是施工项目部,一般审批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这里需要注意不同的业务办理的业务部门是不同的,工程款支付办理部门是工程部门,物资设备采购付款办理部门是物资设备部门。如果付款的额度在项目经理、分管领导授权范围内,则是批准否则是核准。

(三)明确审签人的责任和权力

(1)是涉及工程款支付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应该是生产经营部门的人员(施工部或者工程部);是涉及物资设备采购支付业务的,业务经办人应该是物资设备部门的人员。业务经办人必须对资金支付的结果付直接责任。业务经办人按照合同、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合理的付款方案,认真审核随附的付款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对方重报。业务经办人要保证手续齐全,填写业务内容、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要真实完整,并在单据上签字以示。需要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或收据的,应保证在限期内将票据交财务。

(2)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是根据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对本部门经办的资金支付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提出初步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以示资金支付的真实、合理和负责,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3)专管会计(项目会计)的审核,要求有两点:第一点简单描述财务挂账情况或者债务结算情况,以确认债务的真实性;第二点对经办人申请付款业务的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付款申请业务会计人员应在付款申请单签字认可。对于支付不合理,手续不齐全的业务,会计人员可以拒绝签署意见。

(4)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属于项目经理、分管领导授权批准权限范围内,请付流程可以作为终审,超出授权范围的审批程序是核准,应向上一级报批。

项目经理、分管领导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的资金计划在责任权限内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对资金支付的计划、合理性负责,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并敦促下属人员做好业务单位或个人的工作,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