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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评估全文(5篇)

文物保护评估

第1篇: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1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形式是直接影响到文物保护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文物保护工程既具有一般工程项目的特点,又有其特殊的一面,它的最终目标是以文物建筑修缮原则为基础使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而不是一般工程的确保质量与工期下获得最大利润。所以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形式的选择就应该围绕最终目标的实现,怎样有利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就选择这种管理模式。项目管理理论作为一门新兴的应用学科,理论研究的历史并不遥远,但实践活动从建筑活动开始而开始。随着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化,其理论则更加严密、准确。《文物保护法》公布实施后,作为工程项目的特殊一员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必须更加严格和周密,确保文物建筑得到有效的保护。现将现代建筑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介绍如下,以便选择出适合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

1)设计建造模式。这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工程方面最为通用,它是一种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各项有关工作(如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工程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设计与招标文件完成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最后按设计图纸进行验收。这种管理模式应用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模式应是文物保护单位业主委托文物保护专家或通过对文物建筑病害长期的观察,需要维修时进行立项,然后与文物保护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并进行保护设计。通过审批后,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方,按图纸施工,最后验收。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优点是:由于该模式长期被采用,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各方面对有关程序都较为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保护设计以及保护施工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很明显文物保护工程的两大环节设计与施工在这种模式下被分隔,业主的控制权较大,易产生不利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因素。同时,这种管理模式时间跨度较大,但环节联系松懈,前期资金投入较大,设计变更手续繁琐。

2)建筑管理模式。建筑管理模式,是近年来国内外广泛流行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进行招标、施工的连续模式)不同,而是采取阶段发包方式,又称快速轨道方式。即业主委托建筑管理工程师(又称“CM经理”)与建筑师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管理,建筑师对设计、施工的管理起协调作用。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部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部工程进行招标、施工。建筑管理工程师定期与设计方、施工方进行会晤,对成本、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文物保护工程运用这种管理模式,需要文物保护业主首先委托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对文物建筑现存情况评估、立项,设计单位根据评估与实地勘察做出初步设计,审批后,文物管理事务所、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同时入场,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进行详勘,制定出详实的维修设计,施工单位根据维修图纸进行保护施工。文物管理事务所负责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协调设计与施工,确保文物建筑修缮原则的落实,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资金的有效使用。采用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有效的保证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缩短设计到施工的周期,节约资金,提高保护设计的水平,设计与施工之间有CM经理进行沟通,维修水平可以得到保证。同时,这种管理模式也有明显的不足:a.当前业务水平较高的文物建筑管理事务所较少,甚至还没有文物建筑管理工程师。b.设计与施工同时进行管理较为复杂,协调相对困难。c.业主与管理部门对保护工程的干预不明显。这种管理模式在制度完备,法律、法规、规范健全与管理人才充足的条件下是较为理想的最终模式,但目前尚不具备这种条件。

3)设计管理模式。设计管理模式类似建筑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由设计方提供设计与施工管理,或设计与施工组成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服务,类似现建工程的项目总承包。这种模式下,设计方起主导作用,指导并监督施工。设计师与CM经理基本相当,更偏向于技术指导。目前文物保护工程的现状,更适合设计管理模式。首先,文物保护设计人员较为充实,经过几十年文物建筑修缮经验的累积已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设计理念。其次,设计与施工能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有利于文物保护工程目标的实现,对文物建筑修缮水平的提高起关键作用。

2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设计管理模式的运用

设计管理模式是指:设计方或设计施工同一体向业主提供保护设计并指导维修施工和施工管理服务。采用设计管理模式时,业主只须签订一份设计施工合同。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运用该模式时,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的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现状情况做出评估,进行立项,并上报管理部门,立项通过后,设计单位对文物建筑做进一步的勘察与保护设计。通过审批后,设计方与施工方组成同一实体由设计方为主,一方面对文物建筑进行全面细致的勘察,提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措施;另一方面指导并监督施工,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处理,确保文物维修项目目标的实现。

1)设计管理模式的内容。a.立项阶段。该阶段目标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文物保护单位业主初步对文物建筑现存情况进行分析,初步判断现存残损主要原因,以及维修措施,提出保护工程项目的最终目标。具体的工作就是编写符合实际情况的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如果同意进行立项,纳入维修计划。b.初步勘察设计阶段。该阶段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进行,主要工作是为文物建筑初步做现状勘察与保护设计。该阶段的管理应从技术上把关,对现状图纸要认真校对,准确判断文物建筑的残损原因,提出可行的维修措施。编制详细的勘察报告,通过对各种维修方案的比较,得出最为合理的维修措施。由于条件限制,初步勘察与设计阶段不可能全面涉及文物建筑各个构件,只能对文物建筑的维修提出较为粗略的方案。初步勘察结果与设计须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后项目才能进行实施。c.项目实施阶段。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获得批准后,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决定和影响项目最终目标实现的关键阶段。首先,要对初步设计提出的维修措施进一步细化,对每一个残损构件做出行之有效的维修手段。其次,设计与维修施工同时进行,双方联系紧密、互相制约、互相提高。项目管理以协调设计与施工为主,在确保保护工程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技术手段保证项目有序的进行。通过设计师在其中协调,有效的沟通设计与施工两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更为有利于文物建筑的修缮。该阶段的管理工作主要靠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同时业主应依靠监理单位参与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文物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减少保护性破坏的可能性。工程项目完成后,由设计方与施工方共同完成竣工报告。d.验收阶段。管理部门根据立项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竣工报告以及文物修缮原则、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等,全面对文物建筑的维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向业主单位移交。

2)设计管理模式人员组成。设计管理模式是以设计人员为主导的管理形式,其保护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设计从业资格的设计师为主导成立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部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授权相关权益,对其职责提出总体要求。项目部对保护工程负全责,依据文物修缮原则维修文物建筑。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项目部的人员组成有主持(具有文物建筑勘察设计从业资格的设计师担当,其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对项目负责)、施工负责人(具有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从业资格的工程师担当,主要职责是负责保护工程施工的管理,协助主持完成维修任务)、项目经济员、设计人员、施工技术员、材料员等。项目部在主持的领导下对保护工程项目的维修措施、施工质量、文物安全、资金使用、资料收集、人员安排等全方面进行科学管理,从而达到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的最终目标。

3)控制与监督。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模式下的控制与监督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文物管理部门对保护工程的监督。包括在立项阶段对文物建筑修缮建议书的审批;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的评审;验收阶段根据立项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竣工报告等技术文件对文物保护项目进行严格的验收。在项目实施阶段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保护工程进行检查。其二,文物建筑保护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与控制,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对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与技术措施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

第2篇: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关键词:茂名地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信息化

历史建筑是不能再生的资源,它代表了当地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技艺,是一个地区不可复制的符号,有着重要的保护价值。近几年,政府一直在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实施。2017年,国家文物局在《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强调:“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夯实不可移动文物基础工作。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公布和实施,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1]。”各级政府、文物保护单位也更加重视历史建筑的保护及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目前,对于历史建筑的保护很多还是采用传统的手段,通过基本的测量、访谈、文献查阅等收集数据,缺乏对这些基本数据直观性的整合,从而使得在保护过程中,无法综合考虑数据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影响最终的保护效果。因此,为了满足发展的需要,我们需要介入新的技术与手段,来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对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重要性以及急迫性进行了:“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整合共享工作,建设国家文物大数据库,建成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完善文物部门政务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文物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资源共享共建[1]。”本文通过结合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建立信息化的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系统,科学的、全面的对历史建筑进行信息的收集、记录、鉴定及价值评价等相关工作,为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新的思路。

1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现状

茂名历史建筑形式丰富多样、数量颇多。据不完全统计,茂名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800多处,其中古建筑约286处、古遗址约205处、近代和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90余处,现有部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而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则超过千数。近年来,茂名市政府积极推动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首先,积极进行文物建筑普查及申报工作,2019年茂名市新增部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同时做了大量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申报工作,2020年4月,在茂名市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工作中,还第一次运用了无人机航拍的实景建模技术运用到历史建筑管理之中。其次,茂名市制定了一系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规定,如《茂名市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规定》,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管理程序。但是,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工作还是有一些问题:(1)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不全面。没有全面、系统的记录历史建筑的测绘图纸、历史信息、营造技艺信息、环境信息等,不能对建筑价值进行深刻的评定。(2)保护进展缓慢,保护观念相对淡薄。茂名的历史建筑除却一些知名的或者能带来经济收益的文物保护单位之外,很多文保单位都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例如在安良堡列入高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基本没有采取太多的保护措施,屋内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坍塌,庭院内杂草丛生。直到2019年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后才开始进行保护修缮。同时,民众对于历史建筑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茂名很多地方的民众对于历史建筑都是“嫌弃”的状态,觉得那是破旧的老房子,没有任何的利用保护价值,花钱修复也不值当。(3)对历史环境关注较少。比如茂名信宜镇隆古城的保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虽然将历史建筑进行了加固及修缮,使历史建筑焕然一新,但是却完全失去了历史建筑该有的韵味,比如古城门楼——红楼的门前采用了现代化的大理石广场、崭新的涂料、还有一些不符合当地特色的装饰等做法,这些都让历史建筑失去了该有的风貌以及灵魂。而民间一些做法,比如水泥硬化地面、石灰刷墙、铁皮瓦盖屋等更是让历史建筑丧失自己的该有的文化内涵。(4)历史建筑信息共享差,公开性不高。茂名历史建筑资料相对较少,网络、书籍等资料相关记载都相对较少。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茂名各级政府网站对历史建筑资料的公开性也不够。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方面信息不够系统、详实、全面,信息公开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不高,保护方法不当……等诸多问题。而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就能够将这些问题得以解决。

2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

茂名历史建筑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主要目的是保护、管理、监测、研究和展示,由基础信息记录、保护利用、检测管理、宣传展示四个板块构成,通过建立历史建筑基础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历史建筑的建筑信息、历史信息、建筑图纸、建筑模型、规划保护修缮方案等,以数据库作为基础来掌握及管控茂名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现状,并且在数据库的基础之上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管理、日常监控等,以此不断完善数据库,更新数据库。该系统主要通过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机、全站仪、遥感摄像等技术方式进行基础数据信息记录,并通过GIS、BIM等系统建立数据库,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及检测管理,并且通过VR等方式对历史建筑进行宣传、展示。

2.1信息记录

历史建筑的基础空间信息获取与基于文物修缮的空间数据采集具有较大差异,不仅需要获取历史建筑自身的尺寸、结构等信息,还需要获取其在城市空间基准下的三维坐标信息[2]。因此,在对历史建筑的基础信息进行记录时,需要更加全面、细致、科学、系统。历史建筑的信息记录包括:建筑基本信息、历史信息、环境信息、建筑图纸、建筑模型、建筑评价及鉴定、保护修缮方案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建立相关信息数据库。因此在对茂名历史建筑历史发展调研的基础上,应用三维激光扫描仪、无人机、全站仪、遥感摄像、测绘等手段对历史建筑及周边环境进行数据采集,使用GIS、CAD和BIM等软件,建设历史建筑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

2.2保护利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是通过数字化表示建设项目的物理与功能特性,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各种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3]。通过将基础数据库的数据输入BIM系统之中,构建历史建筑的三维模型,而历史建筑的所有信息都以参数的形式记录在构件的图元或类型属性之中,可以直观的对历史建筑的形式、营造工艺、各个部位的数据、节点的构造乃至建筑周边环境等都可以直观的展示在我们面前,通过这种可视化的方式,避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信息不足等造成不当操作。

2.3监测管理

GIS、BIM系统可以对历史建筑信息进行保存、管理和分析,从外部环境到内部细节,将历史建筑的基本信息进行整合,并且很便利的进行查询、共享、输入与输出。BIM系统还能通过可视化的方式能够将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各个部门、各种参与方都能进行一定协调,避免冲突。BIM系统还能通过阶段化的管理方式直观的展示不同时间历史建筑的特征。

2.4宣传展示

通过VR(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建立三维可视化模型,让人进入历史环境之中,感受会更加深刻。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茂名一些偏远的历史建筑展示在更多人的面前,并把人带入到以前的社会背景之中,领略不一样的风光。

3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意义

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历史建筑保护、课题研究、检测管理、宣传展示等四个方面。

3.1历史建筑保护

建立茂名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系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具体体现在《中国文物保护准则》中定义的文物保护工作体系中,即调查、评估、日常管理。(1)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实现信息的及时收录和可视化管理,提高信息采集的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2)评估:提高了评估的准确性,通过建立数据库,将各种数据的整合,能够很好的进行数据比对,更好的评定历史建筑价值。(3)日常管理:减轻日常管理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3.2课题研究

作为文化遗产,茂名的历史建筑历史价值还有待发掘,这需要进行专门专题的研究工作。数据库的建设的建设,将所有与茂名历史建筑相关的历史信息资料整合到一个数据库库上,同时实现信息的可视化、检索功能,大大方便了课题研究,提高工作的效率。

3.3检测管理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对历史建筑进行全过程、多要素以及各参与方的综合集成管理,对保护修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情况了如指掌。同时也可以对修缮过程等进行模拟,减少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都能很好的记录,能够更好的还原其真实性。

3.4展示与宣传

能够将历史建筑进行展示、使用才是创造社会效益的方式,也是历史建筑保护较好的一种方式。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能直观的将历史建筑通过模型、视频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同时普及一些相关的保护知识。如通过VR的方式,可以将人们置入历史环境之中,以此来提高公众保护和参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4结语

茂名历史建筑信息化保护与管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通过对信息化保护与管理系统的建立,一方面建立全面的茂名历史建筑信息档案;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解决茂名历史建筑管理闭塞等问题。加强了茂名历史建筑的信息管理及保护措施,提高了管理的工作效益,为后续研究工作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实现历史建筑从封闭式管理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

参考文献

[1]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物政发[2017]4号.[Z].2017年02月27日.

[2]康停军,王彬,花向红,区讯敏,倪志.基于“一张图”的历史建筑信息化管理及应用体系建设[J].测绘通报,2019(S2):140-144,148.

第3篇: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

博物馆照明设计是内部设计的关键组成部分,当前已被大范围地应用和探究并变成了博物馆设计的主题。照明在人们平时的生活中有很重要的作用,与他们的生理与心理都有直接的关联,适宜的室内照明环境可以让人们有一种安全、舒适、愉悦的感受。而当前大多数的学术探究都是在纯粹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从人、外部条件、文物保护等方面来探究现代博物馆展陈照明的文献少之又少。所以,以文物保护为出发点,博物馆的展陈照明一定不能仅仅以符合视觉条件为目标,还要提高对文物的保护力度,从设计方法和原则角度改善现在博物馆展陈照明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保护文物。

1研究动态及相关标准

1.1对展品进行分类保护

根据光敏感程度对不同的展品做分级保护,国际博物馆理事会(ICOM)把文物材质的光化学稳定程度分成了3个等级:对光非常敏感、对光敏感、对光不敏感。我们国家《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也运用这个划分标准来进行展品分类,如表1所示[1]。

1.2限定曝光量

灯光对文物的辐射是逐渐积累起来的,并且不一样的光敏文物可以接收的最大曝光量也不一样。为了很好地维护物品,对一年的光照和曝光时间的乘积进行限制,并且将年曝光量作为限制的首要参考值[2]。表2是展品年曝光量的限定值。

2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照明设计存在的问题

2..1展览厅照明显色性差

显色性说的是展览品颜色被还原的程度,或者是还原颜色的真实度。光的显色性说的是被不一样光谱发光体照亮物体的显色程度,一般情况下,由显色标准值来定量评估,显色标准值最大是100[3]。显色值高的发光体还原出来的展品色彩会更好,参观者看到的色泽类似于自然光下的原色;显色值小的非自然光对颜色的还原程度较弱,参观者看到的色泽与自然光下原色的差距很大。所以,在配置的时候需要按照展台区域与物品的真实情况来决定使用自然光照明或是非自然光照明。

2.2眩光现象严重

眩光是由于光的亮度不适宜或与其他光的对比度较大导致的视觉倦怠现象,进而使展品的可见性降低的状态,即炫目[3]。眩光被分为不同的类型,第一种是直接眩光,第二种是投影光下的折射眩光。参观者在欣赏物体的时候,如果发光光源与玻璃的对应位置有问题,就会造成折射眩光,折射光源会发射进入人眼,干扰人们的观看效果。所以,出现眩光现象不但会使物体真实状态的呈现受到影响,同时也会给参观者带来很不好的观看体验。

2.3展示区照度均匀度较弱

照度均匀度是将单位面积内的光照平均性给予说明的一项指标。灯光照射的均衡性好,照明强度会更好,人们观看时的感觉也会不同,体验感会更好,照明均匀性的强度接近1的时候,便是照明的最佳状态。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以荧光灯具为主要的照明,它的优势在于成本低、装配便捷,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显色值比较差,只有65~80,不能确保书画以及织物外部的照明强度之比为3∶1。可以看出,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文物展示区的照度灯的选取不合理,需要进一步调整。

3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设计方法和设计原则

3.1博物馆照明设计基本方法

垂直照明:给观看者一种展品清晰的视觉体验,进而让人们有一个敞亮的印象。水平照明:展台平面的水平照明突出了总体的展览效果,水平照明可以照射到很大范围。方向性照明:这种照明方式可以突出展示物体的特征,能完整呈现出物体的细节并还原出物体三维立体感。

3.2博物馆原状展陈照明的设计原则

3.2.1改善光源光谱,保护展品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发光体的短波光谱能量较高,对展品的损害较大,相反,长波光谱的能量较低,对物体的损害就比较弱。实际运用与理论探究均显示,卤素灯具有色温比较低、长波谱多样、显色程度好的特点,是一种适合博物馆运用的光照源。然而,如果运用其他的光源来进行照明,对物体的伤害程度比卤素灯要大很多,并且照明的色彩差异大。相关研究数据显示,运用其他光源的时候,选用适当的方法来清除蓝色光谱,则对博物馆展品的伤害会变小,色彩的问题与使用卤素灯时也会相似。所以,当使用新光源的时候,有必要注意光源光谱的分布情况,并选择丰富多样的长波长和比较单一的短波长的光源,这对展品的维护有很好的作用[4]。

3.2.2光线和文物的统一原则在博物馆展览照明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空间照明能否满足所展示的物体对光线的要求。调整光照的饱和度、明度、色泽、强度的分布状态,可以为观看者创造一个舒服的照明环境。照明的灯具是博物馆展览厅中非常关键的一部分,照明不仅为物体提供了基础的照明条件,而且创造了一种特定的场景和空间风格,为了更好地衬托出主题,还要和博物馆的总体格调相互映衬。比如瓷器、石材等物体,应该注重细节的展示功能。以调整亮度的方式创建出古朴的格调,以便观众能够真正体验到古代文物的具体场景。要准确、完整地传递前辈的艺术风采,有必要通过调整光的均匀性来充分再现文物的原始面貌。

3.2.3注重人的感官体验原则从照明科学的层面来看,自然光线应该是具有最佳显色特性的光源。因此,人们不仅在研究质量上超越了自然光,其效果也比日光光源更好;而且通过合理的照明设计,可以有效运用日光,使其变成博物馆照明设计的主要部分。为了使观众对文物的质感、结构、色泽、外貌体会得更真实并且使文物具有外观的美感,照明设计师应充分考虑展示厅的色彩和眩光之间的联系性,整个照明系统的设计也需要注意人性化的原则。在设计的时候,可以借鉴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博物馆。例如,上海博物馆中国历代钱币陈列馆的陈列室对灯光色彩的把握就非常合理,在浅灰色的内部色调下,古钱币被映衬的更雅致、更古朴。灰色调可以避开物体表面出现反射的情况,不会使光源的颜色受到干扰,从而实现最优的显色特性。

4结语

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的照明设计应按照保护文化与弘扬历史文化为宗旨,它是艺术和科学的融合,同时也是照明设计中极具探究价值的照明空间设计。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东营市垦利区博物馆的展品数量也在持续上升,展厅的多样化发展推动着博物馆对照明设计核心主题的持续深入研究,并探究出适合社会发展的照明环境,这会使博物馆的陈列更合理、更人性化、更多样化。

参考文献

[1]索经令.博物馆展览的照明维护[J].首都博物馆论丛,2018(00):333-338.

[2]闫宏斌.基于文物保护的原状展陈照明——以故宫原状展陈照明设计为例[J].中国博物馆,2017(3):116-124.

[3]姜波.驶向星辰与大海——沉船考古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J].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2019(10):1.

第4篇: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文化景观遗产概念始于1992年在美国圣菲召开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与会专家认为,应将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景观纳入《世界遗产名录》。文化景观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的共同作品,是自然作用与人类创造力互动的共同结晶,反映区域内的独特文化内涵,特别是出于社会、文化、宗教上的要求,并受到环境影响与环境共同构成的独特景观[1]。自文化景观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种类型后,对文化景观的研究才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连起来。纵观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研究,经历了由单体向整体及非物质文化层面的深入,对文化景观遗产所具有的理论价值与和形成过程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2]。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不同于自然景观遗产,其难点在于文化景观遗产包含动态的、非物质的元素,保存原真、完整的文化景观遗产首要的是理解景观文化的构成要素和载体,对中国的文化景观遗产来说,不能脱离中国传统的文化语境,避免用外部和现代的思维去理解古人和在地者,单纯采用西方逻辑性的思维并不可取[3]。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推进加快,许多传统乡村呈现城镇化、同质化或空心化。在乡村类文化景观中,民居建筑代表的地域文化尤为突出,是反映不同区域文化景观差异的显著标志[4]。在目前的乡村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中,重申报,重开发,重旅游设施建设,轻保护,轻科学文化研究是其大弊端[5]。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持续性原则”,在实施保护的过程中,应警惕改造粗放、原有居住形态被改变、标准化规划等问题,避免当地传统文化演进过程被中断,文化内涵被置换,导致面貌过度商业化、同质化,造成建设性破坏[6]。以云南景迈山民居建筑为例,探讨在申遗背景下如何实现对民居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以期为下一步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与维护提供借鉴,也为其他区域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提供参考。

1景迈山古茶林概况

景迈山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部,区域内包含景迈大寨、勐本、芒埂、糯岗、芒洪、翁哇、翁基、芒景上寨、芒景下寨、老酒房、班改、笼蚌、南座、那耐14个自然村,隶属于景迈村和芒景村2个村委会,原住民主要由布朗族、傣族组成,另有哈尼族、佤族。景迈山以其保存完整的古茶林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被日本茶叶专家松下智和八木洋行先生称为“人类茶文化史上的奇迹”“世界茶文化历史自然博物馆”,集生物、文化、生态、人文旅游与艺术宝库于一身,具有重大的科学、景观文化和生产应用价值,是重要的自然和人文遗产。2003年,中国科学院“澜沧景迈千年万亩古茶园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研究认为,景迈山是目前世界上保存最完好、年代最久远、面积最大的人工栽培型古茶林,是世界茶文化的根和源,也是中国茶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2010年6月,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工作正式启动。景迈山启动申遗工作后,在2012年9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被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为全球重要农业遗产保护试点。2013年5月,普洱景迈山古茶林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此,对景迈山文化景观的保护全面展开。民居建筑作为文化景观的关键要素,其保护在文化景观遗产中起着重要作用,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的保护规划是正确保护的前提,现从保护原则、保护措施等角度论述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保护研究。

2保护原则

2.1原真性原则

原真性是文化遗产的核心理念之一[7],是遗产申报和评估的直接依据。原真性的概念随着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受到社会、文化、政治及经济的影响,其概念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完善过程,归纳来说,原真性包含2个维度的内容:一是“原真性”的内涵具有物质和非物质2个层面的内容;二是“原真性”保护早先是对“某历史时期遗产”的保护[8]。景迈山古茶林文化遗产系统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村寨人口以世居人口为主,传统民居占总数的40%以上,其文化景观的要素构成是真实的。

2.2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与原真性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内容。完整性是指遗产区价值的景观要素是完整的。在建议的边界范围内,该景观包含了所有表现茶文化景观演进过程中的突出普遍价值的必要要素,具有完整的生态系统和文化系统。完整的景迈古茶林是要针对文物价值各要素进行保护,景迈古茶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包括各时代特征、具有价值的物质遗存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2.3科学性原则

由于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性、文化性和地域性等特点,类型独特,对其评估与保护必须以科学指导为原则,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保护和修缮。基于《实施世界文化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进行科学评估,采取分级保护策略,原位修复措施,限流导引式展出原则等。

2.4动态性原则

景迈山古茶林距今已历上千年,是一个动态有机演进的过程,其形态与结构依然处于持续不断的丰富与积累之中,遗产价值也处于不断的发展中,其保护利用模式与古茶林更新延续的自然规律和当地住民种茶制茶的生产生活方式紧密相关。景迈山古茶林不仅需要保护古茶林、传统民居、文化景观,还需要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互动方式,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进行保护,从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各个层面建立保护制度。

2.5可持续性原则

文化遗产除评估与保护外另一个核心问题即遗产利用,遗产利用应是在确保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的基础上进行的可持续的开发利用。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不顾及当地的经济发展,事实上,任何一个地方的遗产的形成,都是在当地经济形态有机演进的过程中累积形成的。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应遵循可持续性的原则,使遗产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相互促进。

3保护措施

3.1分级保护

2014年,云南省文物局审批通过并公布了《景迈芒景景区传统民居保护维修与传承手册》《景迈芒景景区民族村寨风貌保护与整治导则》,以指导传统民居建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管理。2015年启动了传统民居保护建筑的认定工作,景迈山传统村落中认定为文物的有传统民居建筑365座,宗教建筑5座。将景迈山古茶林按区域划分为遗产区与缓冲区。遗产区为重点保护范围,包括世居的9个布朗族、傣族自然村寨,对在古茶林内风貌保持较好的传统村落,如糯岗、翁基村寨,进行整体保护;遗产缓冲区,则列为建设控制地带,有效地保护了古茶林的生长环境以及遗产区内传统文化景观。根据景迈山传统民居建筑发展演变梳理出傣族、布朗族传统民居特征要素,根据其保存情况将建筑风貌质量分为4级:一级为传统民居保护建筑,二级为传统民居改造建筑,三级新建协调民居建筑,四级为新建不协调民居建筑。不同级别的居民建筑采取不同的保护处理措施。传统民居保护建筑(一级)为采用传统营建技艺,使用传统材料;具有干阑式民居的典型特征;具有典型的核心功能空间,建筑质量良好,能够体现当地传统建筑持续发展演进过程,认定为文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严格保护。传统居居改造建筑(二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整治,调整或去除不恰当的部分,使其符合当地传统木构建筑的特征和风貌;同时,允许对其进行适度的结构改造、装修,以满足居民对居住舒适性的要求。新建协调民居建筑(三级)是带有地方传统特色的现代民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整治改造,使建筑外观在颜色、体量、材质等方面与村落传统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和引导居民按照传统样式更新。新建不协调民居建筑(四级)是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现代民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体改造,必要时应鼓励和引导居民采用传统样式重建。

3.2制度措施

目前的保护管理机制包含省、市、县三级的行政及业务管理体系,普洱市成立了正处级事业单位:普洱景迈山古茶林保护管理局(办公地点设在遗产所在地:惠民镇,并由遗产所在地澜沧县委政府代管),统一负责遗产区和缓冲区内有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的实施和必要修编,并协调相关各部门的合作及资源共享。为确保申遗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市县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管理政策法规,比如《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景迈芒景古村落的决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景迈山的保护决定》《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芒景古茶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的政策法规。同时,惠民镇景迈村和芒景村分别制定了《景迈村茶叶市场管理公约》《芒景村保护利用古茶园公约》等村规民约,从村级层面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通过有效的保护管理,景迈山古茶林业获得了众多重要的头衔《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并受到国际国内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国家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列入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的文物建筑实施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的部门规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颁布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均对列入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要求;2013年11月28日,省政府批准公布“芒景村布朗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

3.3经济扶持

国家、省及各级地方财政,根据遗产地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和保护规划的实施,每年下拨专项资金用于申报遗产的工作经费。2014、2015、2018年国家文物局下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遗产地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市级财政在景迈古茶林申遗项目和遗产地保护管理已经投入2000多万元;澜沧县在水电基础设施改造、遗产保护、景区建设等项目中已投入3000多万元。在多项专项资金的支持下,景迈山的申遗工作、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工作正有序推进。为提升居民对传统民居建筑保护的积极性,尊重当地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对民居的修缮、重建采取资金补偿、指导施工的方式。不同级别、不同修缮方式采取的补偿措施和金额并不相同,如,已完成重建且风貌与传统民居一致的,采取现金补偿的方式,由户主申请资金即可;已完成重建且风貌与传统民居有出入的居民,对外表进行穿戴帽的修复,所需材料费用由政府支付;未完成修缮的,由户主申请,政府聘请申遗专家进行风貌评估和原状复原的指导工作,修缮工作由政府组织施工及居民购买材料结合的方式进行。

3.4宣传教育

为普及对“普洱景迈山古茶林”遗产价值的认知,成立专门机构编制宣传材料,负责对公众与当地居民的政策宣传。县委常委实施分片挂钩遗产保护工作,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景迈山古茶林派出设有专门警员对古茶林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林管理局设立宣传执法科进行材料编制和日常督查。在村寨级层面,政府派驻工作组对村民进行申遗工作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宣传国家政策,二是宣传申遗工作部署,三是宣传传统文化保持与民族自信。目前已编印宣传手册、工作简报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设置大小宣传展板近百块;在电视台开设申遗专栏并播出60余期,制作专题片、宣传片2部;14个传统村落全部开通广播,每天早晚各1小时滚动播放双语(汉语和民族语)宣传;多次开展文艺演出和体育活动。另外,申遗内容纳入了县、乡、村干部党校培训课程之一,现已培训4期,共1000余人。由县委常委分片区挂钩遗产区,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保护整治工作。

4结语

根据申遗操作指南,重点围绕“原真性、完整性”原则,对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保护进行了探讨。申请世界遗产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对民居建筑的保护是自上而下展开的,前期通过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辅以经济扶持和教育宣传等手段,促进当地居民对传统民居保护认识的重要性。当地居民意识到申请世界遗产是宣传景迈山、保护景迈山的有力手段,也是促进茶经济发展、增强民族自信心的关键途径,对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逐渐形成一种自发的行为,这将有利于加强对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保护。尽管景迈山民居建筑的保护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传统民居为木质构造,易损易毁,政府在民居维护方面应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保护的标准措施应更为具体,进一步优化、细化相关技术要点;宣传还可进一步深入,使当地居民的保护思想内化于日常生活,形成一种习惯,以有利于日后的开发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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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文物保护评估范文

关键词:花市火神庙;阐释与展示;展示利用;文物价值

2017年党的报告中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将“利用”提升到与“保护”相等的地位。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对未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文件中提到:“大力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①表明国家对文物的要求不仅是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还需要对其价值进行合理新颖的阐释与展示。花市火神庙作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既是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古建筑,还是东城区的第二图书馆,具有多重价值。近几十年,其在利用方面发展比较稳定,但对原功能的价值展示极其匮乏,是对古建筑文物价值的损害。本文主要探究花市火神庙的展示利用内容及方法。

一、花市火神庙现存情况

(一)花市火神庙的历史沿革花市火神庙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西花市大街113号,建于明隆庆二年(1568年),这座火神庙是专门为神木厂所修,属于神木厂悟元观下院,明正德七年立《火神庙记》碑。前院正殿奉南方(祝融)火德真君,后院正殿奉北方真武玄天大帝。前院左、右配殿均供奉神灵,由于碑文残破,所奉何人不详。据记载花市火神庙庙内原有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右通政李琦碑和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左都御史崔应阶重修碑记,已无存②。1940年3月,花市火神庙后殿因崇文门外的火灾被烧毁。1956年,花市火神庙作为原崇文区图书馆使用。1989年7月10日,花市火神庙被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花市火神庙被定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东城区文物部门对花市火神庙进行了全面整修。花市火神庙的临街山门,于2003年“国瑞城”项目规划建设施工时对其进行了复建。2009年为了提升图书馆环境、打造现代化图书馆,东城区第二图书馆原址重建启动。

(二)花市火神庙的建筑格局花市火神庙的现存建筑样式为清式,建筑格局为坐北朝南,共有两进院落。山门一间,屋顶形式为歇山,左右旁门各一间,屋顶形式为硬山。前院主殿(图1)是勾连搭硬山顶式的建筑,正脊正面是六条龙,背面是六只凤,均配有葵花、菊花等纹饰。大殿正脊正中有宝瓶一个,外饰金龙且有火焰升腾的图案。大脊上有黄琉璃双龙戏珠的图案装饰,屋顶用绿琉璃瓦剪边,大殿后出抱厦;后院正房三间,屋顶形式为悬山。东西配殿各三间,屋顶形式为硬山,均为筒瓦。前院有两座石碑,大殿后檐台明有水会石刻碑一块。建筑保存尚属完整。

二、花市火神庙展示利用现状及问题

(一)展示利用现状花市火神庙现作为东城区第二图书馆使用,前院主殿为书刊外借处,屋内摆有多个书架;东配殿为少儿书刊借阅处,屋内桌椅摆放整齐,环境较好,方便儿童阅览图书;西配殿是采编部,主要负责书刊的征集和交换、及时了解读者对文献阅读需求和反馈信息等工作,屋内有办公桌和书架;后院现为图书馆的办公区域,不对外开放。花市火神庙的展示方式非常简单,主要是通过对建筑本体的原址展示,还有部分标识展示——山门外墙上的说明牌(图2),上面简单地介绍了花市火神庙的建筑格局和历史情况。附属文物是前院正殿门口的两座石碑及后殿台明处的水会碑(图3、图4),其中东侧石碑有玻璃罩保护。

(二)展示利用问题花市火神庙是保存情况较好的建筑遗产,从目前使用状态来看,其作为公共教育场所,具有优质的文化教育资源;从历史的使用状态来看,花市火神庙又是明代的宗教文化传播场所;从地理区位来看,花市火神庙处于北京市核心区域,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综合上述三点,花市火神庙具备了优质的展示利用条件,同时花市火神庙也应该是将历史保护建筑、火神宗教文化展示地、现代图书馆三者结合的优质阐释与展示场所。笔者在编制北京市文物档案的工作中,通过资料收集和实地考察,发现目前花市火神庙阐释与展示利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1.原址展示缺少相应的说明系统,欠缺与建筑本体和附属文物相关的文字说明,无数字化等新型展示方式,展示形式与手段单一落后。2.阐释与展示的主题不明确,对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相关内容挖掘不够深入。3.展示利用方式缺少对周边社区人群的关注,没有利用社会公众的群体记忆,展示内容不够充分。4.空间利用率不高。后院没有做图书馆使用也没有做任何陈列展示,都作办公区域使用较为浪费。

三、花市火神庙的价值评估和阐释的主题及内容

(一)花市火神庙的价值评估1.历史价值花市火神庙为明时敕建的火神庙,明成祖朱棣为巩固皇位信奉真武大帝,以致真武大帝在明代的声势最为显赫。花市火神庙作为传播宗教文化的场所,是明代宗教文化的历史见证。花市火神庙的水会碑是救火会的实物说明。2.艺术价值花市火神庙的前院大殿采用勾连搭的屋顶形式,正脊正面是6条四爪龙,背面是6只凤,两两对称于中心,三组姿态各不相同,并配有葵花和菊花等花卉纹饰,这在中国道观建筑史上是罕见的,突出显示了明代宗教建筑的造型、装饰和形式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3.科学价值花市火神庙是北京为数不多的官建火神庙之一,前院正殿和东西配殿均是明代建筑,对了解明代火神庙的建筑构造形式及方法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4.文化价值重阳节有祭拜火神的民俗传统,花市火神庙作为祭祀场所,记录了“重阳节与拜火神”相关的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5.社会价值新中国成立后,花市庙会曾成为长期固定集市。花市庙会繁荣了五里长街的经济,开始了作为南城商业中心的历史③,为增强社会凝聚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阐释主题与视角1.阐释主题的选择花市火神庙阐释与展示主题要从文物本体的价值和特点出发。首先花市火神庙具有悠久的历史,是明代宗教信仰的见证,主殿的绿琉璃瓦可以显示出当时火神庙的重要地位,且具有丰富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其次花市火神庙的宗教信仰是其最大的特点,与之相关的文化传统、民俗习惯和风俗礼仪等无形文化遗产也是展示的重点,所以要以祭祀火神的传统文化活动和民间庙会为阐释主题,把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通过合理的方式展示出来。2.阐释视角的多样性阐释的视角应涵盖多方面人群,其社会群体包括图书馆使用者、图书馆管理者、宗教文化或古建保护方面的专业人士、社会公众和附近居民等。对于专业人士而言,他们作为文物展示利用的引导者,在阐释与展示过程中应当注重内容的严谨性;游客和图书馆使用者主要是来进行参观、学习,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于古建筑知识和火神文化并没有较为专业的认识,所以在阐释与展示过程中对于这一部分人群要注意阐释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要深入浅出地展示相关内容;附近居民比较关注的是他们记忆中的事件,对于居民来说要注重花市火神庙的历史变化情况,多利用花市火神庙的文化资源举办相关活动以此来带动周边居民对于花市火神庙更多的记忆。不同的身份群体对文物展示利用的角度不同、需求不同,因此关注参观人群的多样性可促使文物展示得更为多元及充分。

(三)阐释内容分析花市火神庙的展示内容要深度挖掘与之相关的传统和民俗文化,不能总是停留在建筑格局及装饰等物质文化遗产的层面上,传统和民俗文化是众多展示内容中最有难度的,也是最能体现建筑遗产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展示内容了。1.“重阳节与拜火神”传统火神崇拜起源于原始先民对火的敬畏心理。由于无法用常理来解释起火的原因,便认为它是神异之物,于是就有了火神与火神崇拜。据《春秋左传正义》,祭祀火神的传统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流行开来,当时的官方祭祀系统已经有了记载,为了减少火灾的发生,在民间也很常见。祭祀火神不但是为了禳避火灾,也是古人的一种善良的宗教信仰④。每年的九月九日重阳节,人们都知道要登高、饮菊花酒。事实上,这些习俗都与火神有直接的关系。重阳节的原型之一是古代的祭祀大火的仪式。(图5)花市火神庙作为供奉、祭祀火神的场所,每到重阳节,都要举行相应的祭火仪式,这是花市火神庙文化价值的体现,是阐释与展示的重点内容之一。2.花市庙会明、清两代及民国期间,每月逢四之日,以花市火神庙庙门为中心(图6)。老北京的春节庙会很少,春节期间,最为热闹的地方也就是旧时的花市庙会了,也是购置年货的第一选择,非常受欢迎,后来火神庙香火断绝,庙会不再有那种琳琅满目的感觉,就只是商业性的集会了⑤。花市庙会是原花市大街繁华的象征,突出体现了花市火神庙的社会价值。

四、花市火神庙展示利用分析

(一)功能与价值阐释的关系花市火神庙现驻单位东城区第二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传递教育价值;花市火神庙在古代作为宗教祭祀场所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两者在新旧功能方面缺少联系,没有形成良好的结合互动效应。目前图书馆主要利用了花市火神庙的建筑空间,对其文化和社会价值没有进行任何的展示,因此要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优势,在保证图书馆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花市火神庙进行合理的阐释与展示。

(二)利用周边文化资源对于像花市火神庙这类的古建筑,要充分利用自身的文化资源和教育价值。花市火神庙街对面的东北侧有一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花市清真寺,位于西花市大街30号,是北京地区著名的清真寺之一,花市清真寺作为北京穆斯林的主要宗教活动场所,前来拜奉和参观的人络绎不绝,两者都属于西花市大街的文物建筑,都是宗教文化的体现,花市火神庙在展示的过程中要充分地利用自身的文化优势,与周边的文物建筑形成文化共享区。

(三)对比与借鉴地安门外的什刹海火神庙是香火最旺的火神庙。主要展示手法是原址和标识展示,东山门外墙有关道教及火神庙由来的文字说明,南山门(前殿倒座)门外立有关于什刹海火神庙历史信息和北京火神庙敬香须知的说明牌,庙内无论是主殿还是配殿,门口都有说明牌,主要介绍了殿内供奉神仕的详细信息,也有“殿内朝拜,殿外燃香,请勿拍照”等警示牌,标识系统较完善,展示内容丰富,充分体现出宗教性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这点花市火神庙应当借鉴学习。但什刹海火神庙的阐释与展示手法也比较单一陈旧,对其价值内涵的体现不够深入,仅停留在文字说明的程度,没有运用多媒体数字化展示,也无专门的陈列及活动展示,这与花市火神庙非常相似,都需要积极探索多种展示手法,激发游客观览和了解的兴趣。

五、花市火神庙展示利用设计

花市火神庙目前是以实物和简单的说明展示为主,展示手段较为落后,缺乏多媒体展示等先进的展示手法,对于花市火神庙的文化和社会价值的展示不够深入。结合花市火神庙的现状和使用情况,列出以下四点展示手段来改善展示现状。

(一)集中陈列展示目前花市火神庙的后院是办公区域,空间比较充裕,可以腾出正殿做小型的陈列馆。共分为三个分区:文化展示区、模型展示区和影视展示区三个部分。首先,在室内墙体悬挂花市火神庙的历史照片,及火神和火神信仰等文字说明挂牌,开辟火神文化展示区;其次,制作花市火神庙主殿正脊上的纹饰和宝瓶等小型模型,或复原被烧毁之前的花市火神庙,直观展示花市火神庙的历史艺术价值。最后还可以将花市火神庙从曾经的繁荣到后来香火断绝,建筑被烧毁再到现在成为图书馆使用的整个发展过程,通过短片的形式播放出来,增加展示的趣味性,加深人们的印象。

(二)标识说明系统标识系统是文物展示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文物的文字解释展示说明是必不可少的,花市火神庙作为对外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不完整的标识系统会使游览者无法清楚地了解遗产的情况,也难以保证文物及游客的安全。目前标识展示主要包括说明牌、指示牌、标识牌、警示牌等。说明牌:在花市火神庙的主殿和配殿门口都设立说明牌,上面主要介绍其曾经信奉的神仕及建筑装饰特点。警示牌:在院内石碑及后院台明的水会碑前应设立“请勿靠近”的警示牌,在台明上设立“注意安全”的警示标语等。指示牌:规划参观路线,通往后院的指示牌。应该参照花市火神庙的自身特点,设计一套清晰、简洁的标识系统,并配以合适的颜色、字体,体现出花市火神庙的不同之处。

(三)活动展示对于民俗文化的展示,最好是通过动态的表演形式,加深人们对其的印象,也可以身临其境地感受。后院的东配殿可以在重阳节那天,展示曾经的祭火仪式,挑选特定的日子重温花市庙会的风采,充分体现花市火神庙的价值内涵。

(四)数字化文物展示文物建筑的展示方式可采用数字化、虚拟投影等高科技手段,立体地展示文物的价值。花市火神庙目前没有数字化展示,为了使游客更方便、快捷和全面地了解花市火神庙的历史信息,可在庙内前院门口增加多媒体交互机。这种展示方式可将花市火神庙的文化价值、建筑样式、展陈区域分布及展示内容等,以更加生动的形式体现出来。

六、小结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古建筑被赋予新的功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古建筑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功能需求,因而对其进行了不当的改造更新利用,最终对古建筑造成破坏。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往往使得古建筑原有的功能和价值内涵被忽视,希望通过良好的展示利用设计将古建筑的原有价值和现在的功能联系起来,采用适当的展示方法,向公众展示古建筑原有的历史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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