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资产评估方法精选(九篇)

资产评估方法

第1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1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

公司无形资产作为一种非固定资产,它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财务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掌握和具备的虚拟存在的但是又可以直接进行操作的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流通区域划分,它可概括为经济类无形资产、生产类无形资产以及直销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划分,它可分为第三方无形资产、牵连类无形资产以及实际操作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来源渠道进行划分,它可分为收购无形资产和私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划分,它可分为间接操作无形资产以及直接操作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评析

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选择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类,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接下来,笔者将就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简要概括和阐释。

2.1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收益法作为评定无形资产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它主要以鉴定被鉴定资产的未来收益和利润来计算其实际价值,最终它将被运用到鉴定资产市值的过程中。它能将企业资产换算为实际价值,最终归纳总计值,得到准确的无形资产鉴定值。资金收益总计法和收益换算法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企业预估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回馈以及鉴定资产的重要指标。收益法有着自身的显著优势,它解决了无形资产形成资金的预估程序,而且消除了无形资产发展资金的分歧。

2.2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成本法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此种方法估算无形资产数值的基础是单纯再顾买资金或形成资金。再购买资金法主要运用在无形资产的鉴定过程中,它能消除不必要的降价和消耗。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

3.1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

企业要获得相对稳定、持续的固定收益,依靠无形资产是难以实现的。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知识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周期逐渐缩短,它所能提供的经济寿命也难以预估,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所以,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坚持贯彻《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尽可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评估考核体系是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得以开展的理论依据,缺乏必要的依据则会导致评估结果失去科学性和有效性。

3.2未正确把握评估范围及对象

无形资产涵盖面广,学科繁多、行业复杂,许多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它,最终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低估或者不估现象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屡次出现,合资企业因此钻了空子,无偿使用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二,企业股份制过程中存在问题,一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记账和评估,而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自然被排除在外,而另外一些企业却走向了完全对立的一面,他们将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都无限放大,导致评估人员无法准确把握无形资产,而且大部分信息被政府封锁,难以找到有效的评估参数,导致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降低。

3.3评估程序混乱,评估市场无序

受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制约,我国评估市场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首先,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不容乐观,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其次,市场准入门槛偏高,导致垄断现象的存在,而且相关利益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助长了乱评估和评估不公的不良风气长期存在;最后,评估实践和评估理论与社会发展严重脱节,尽管中评协、财政部作出了一系列调整策略,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新行业和新领域,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3.4评估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无形资产的评估没有案例可循,可比性较差;第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无形资产的动态性加强;第三,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清,在权益变动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评、高评、低评、漏评以及不评等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形资产将逐步被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经济利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无形资产,企业要争取主动地位,就要拥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要发展,就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评估,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措施

4.1进一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

无形资产或者有形资产主要有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等三种评估途径。无形资产创造的成本和它所创造的收益水平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不同的评估途径会有不同的评估结论。由此可见,企业要保有战略眼光,在选取评估途径时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从科学的眼光出发,实现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的最优组合,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尽可能选择科学合理的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只有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保证结果的精确和科学。同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法案颁布,它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评估师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目前,我国尚缺乏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所以要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奠定资产评估工作坚实的组织基础。

4.3合理界定评估估价范围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以基本计价原则为基础,保证无形资产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成本性支出是计价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没有将无形资产使用期限考虑在内,具体收益没有明确,它只是简单的将自创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转化为实际支出值,而评估价值也只是简单的参考外购过程中的费用及相关支出,有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和局限,所以不能给出确切的未来收益值,所以,企业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要将无形资产使用若干年之后的可能收益按一定比例对其进行估价价值,这种方法将资产收益和价值之间的密切关系考虑在内,例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者扩产增收,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如果该专利技术缺乏合适的市场资料,或者不能单纯以市场确定其价值,那么企业在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时就可以参考无形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能创造的成本降低额和销售净额,从而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价值变动。此外,企业还可以在计价方式中加入技术寿命,假如多项不同的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相互组合形成一个混合体,那么它将形成一个技术性较强的无形资产,或者说,该专利的技术寿命决定了其效率,该项资产的计价要以其技术的技术寿命为主要衡量指标和标准。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要做好无形资产产权权益的认定工作,综合考虑程序、期限、周期、效益以及成本等各项因素,保证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4科学地匹配评估参数

在评估参数确定过程中,企业必须贯彻落实统一原则,实现相关参数和经济利润的有机统一。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要科学匹配和规范折现率的选用和收益期、评估无形资产涉及到收益率的种类以及无形资产的基本条件等,保证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杜绝计算口径的差异和概念模糊,减少无形资产误评发生的可能性。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要科学选取合适的预期收益率种类,然后在选用的计算口径和收益指标概念的指导下选择相匹配的折现率,而且还要将评估无形资产的种类、所处阶段、属性以及类型等相关信息弄清楚,始终明确无形资产所处的阶段。比如,在具体的取证阶段、研发阶段、初试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评估价值受选定参数、评估方法和实施期限的影响。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相关部门必须首先弄清楚选择性发明专利、应用性发明专利、组合性发明专利、改进性发明专利以及首创性发明专利等,其次要明确其究竟属于方法发明专利还是产品发明专利,深入了解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所处过程,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

4.5寻求有效的评估法律支持

无形资产管理不同意一般工作,它所涉及的方面极广,要切实保证其有序、规范的进行,所以,企业相关部门要坚持资产评估过程的法制化,始终贯彻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切实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和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相关法律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并建立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机构,保证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同时,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律性较强,必须安排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且要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将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最后,要对无形资产的公布和认定工作制定法律规范,明确无形资产评估责任,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既切实降低评估机构的金融风险,又保护好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晓静,姜忠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34):104-105.

[2]刘淑红.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探析[J].中国外资,2009,(7):79.

第2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资产评估有三种方法,分别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它们是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从不同途径评估资产的价值。这三种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应用前提和优缺点,了解其差异性是对不同资产进行评估的前提。各种评估方法独立存在,并从不同的角度表现资产的价值。收益法评估出的收益价格高于成本法评估出的积算价格,市场法评估出的比准价格介于收益价格和积算价格之间。本文在阐述这三种方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对比,并对它们进行评价。

【关键词】

资产评估;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专业机构和评估师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准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评估原则和标准,依照相关程序,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其核心是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格进行估算。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就资产评估方法本身而言,它并不为资产评估所特有。事实上,资产评估的方法是在工程技术、统计、财务管理、会计等学科中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资产评估方法与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区别在于资产评估将其他学科的评估方法按照资产评估运作的内在要求,用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加以重组,从而构成了资产评估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的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一、三种评估方法的基本含义

成本法,它也称重置成本法,是从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中扣减各项价值损耗,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成本法计算公式: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型损耗或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按现在的市场条件重新构建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即被评估资产功能相同的资产的成本耗费减去实体性损耗、功能性损耗、经济型损耗或评估值等,得到的结果即为成本法所计算出的资产评估值。资产的原始价值的大小与原始成本是成正比的。收益法的理论依据为效用价值论。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现金流量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它服从资产评估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本金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收益法认为,资产价值在于未来该资产所带来的收益,折现未来收益的现值之和就是该资产的价值。收益法利用投资回报和收益折现等技术手段,把评估对象的预期产生能力和获利能力作为评估标的来估测评估对象的价值。这种方法根据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来评估其价值,容易被资产业务各方所接受。市场法又称现行市价法、市场比较法,就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其理论依据是市场价格反映资产价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这一规律。一般而言,如果某项资产存在活跃的市场,即市场上交易活动较频繁,市场信息比较透明,则相同或类似资产同一时点的交易价格会调整到相同或相当的价位上。但在一个信息不对称、市场效率低下、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交易不活跃情况下,价格不可能反映其价值。市场法利用了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代替我们做了一部分评估工作,市场法具有简单易行、直观易懂的特点,在资产评估务中得到广泛地应用。

二、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对比

上述三种基本评估方法都有各自的应用前提条件和优缺点。市场法应用前提:首先,需要一个充分活跃成熟的资产市场,因为市场越活跃越成熟,那么在市场上找到的参考物就越接近被评估资产,这样结果就越准确;其次,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市场法的优点:第一,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更能反映市场现实价格;第二,由于是技术人员从成熟的市场中找取得参考物及数据,因此评估结果易于被各方面理解和接受。同时它的缺点是:其一,需要有公开活跃的市场作为基础,有时因为缺少可对比数据难以应用;其二,不适于专用机器设备和大部分的无形资产以及受到地区、环境等严格限制的某些资产的评估。收益法的应用前提:一是因为被评估资产是看其未来价值,故可以投入使用;二是资产经营的未来收益能够且必须用货币金额来表示;三是资产所者所承担的风险收益也必须能用货币衡量。收益法的优点:第一,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值;第二,与投资决策相结合,评估得到的资产价值易为交易双方接受。同时收益法缺点是:一是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易受较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二是在评估中适用范围较小,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资产和可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评估。成本法的应用前提:首先,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其次,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基础上的,许多信息资料、指标需要通过历史资料获得;最后,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需的。成本法的优点是:第一,较为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是评估结果更趋于合理;第二,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第三,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条件下可广泛应用;第四,它有利于企业资产保值;第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可使评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接近实际,较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现时价值。同样,与市场法和收益法相同,成本法也有缺点:其一,运用成本法一般要计算出被评估资产的各种损耗,或者通过调查找出被评估资产的新旧比率,这样会使工作量加大;其二,经济性贬值,不易全面准确地计算。

三、对三种评估方法的评价

1、成本法成本法是从资产购建的成本耗费角度评估资产的价值。根据重置成本法的特点,最适用的范围是没有收益、市场上又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这类资产既无法运用收益现值法,又不能运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唯有应用重置成本法才是可行的,在无法计算收益的资产以及找不到参照物的专用资产的评估,均可使用该方法。因此,成本法既可用于评估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也可用于评估资产的非市场价值的评估。重置成本法是国际上公认的资产评估三大基本方法之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于不存在无形陈旧贬值或贬值不大的资产,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实体损耗贬值,而确定两个评估参数的资料,依据又比较具体、容易搜集到,因此该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

2、收益法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基本思路是:将时点视为现在,那么现在购买有一定年限的资产,预示着在其未来的收益年限内可以源源不断地获取净收益。投资者购买收益性资产是一种投资行为。其目的往往并不在资产本身,而是资产的获利能力,即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其历史价格或所投入的成本,而是基于对其未来所能获取的收益。如果现有某一货币额可与这未来源源不断的净收益的现值之和等值,则这一货币额就是该项资产的价格。同时收益法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因为收益法需要用货币衡量,而且风险也要用货币衡量,因此,对于没有收益或收益无法用货币计量以及风险报酬率无法进行准确计算的被评估资产,收益法则无法使用。其次,用收益法在进行评估资产时,其评估过程具有一定的非客观性,可能会使得结果不准确。尽管我们所知道的收益法公式很客观准确,但在实际计算过程中,收益法所试用的条件或前提可能并不会和理论状态时达到一致,那么可能过程不准确,同时结果也不准确。因此,在收益法运用中如何坚持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原则是十分重要的,它既需要评估人员具有客观科学的态度,又需要掌握预测收益和确定风险报酬率的正确方法。此外,收益法的运用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否则一些数据的选取就会存在困难。例如,在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些系数的准确性、适用性就会存在一定问题。同样,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市场中,对未来收益的预测,由于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也比较困难。

3、市场法市场法是在三种基本方法中相对最具有客观性的评估方法,其评估值比较容易为交易双方理解和接受。因此,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市场法是运用最广泛的评估方法。但市场法的运用需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求进行交易的市场应该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和活跃度;二被评估资产应是具有一定通用性的资产。市场法最适用于在市场交易活跃的资产评估,如通用设备、房地产等。在发达国家,由于资产市场较成熟,产权交易十分活跃,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也可采用市场法,或者通过市场法对收益法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尽管从理论上讲,不同的评估方法不应对资产评估值产生太大的影响,且在必要时需同时采用几种方法评估同一项资产,但各种评估方法其独立存在本身就说明各种评估方法之间存在差异。每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的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吕玉秀: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差异分析与评价[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0(3).

[2]陈春东:房地产评估市场法的评估原理研究[J].金融经济.2008(14).

[3]杨红英: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缺陷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2014(18).

[4]何伟灵:浅析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J].东方企业文化,2012(4).

[5]姜楠:资产评佑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6]潘晶等:资产评估学教程[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7]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评估与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第3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评估方法;结果;合理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引言

目前国内外许多地区的专家学者都在研究评估方法,并关注评估方法对评估结果合理性产生的影响。资产评估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资产价值估算方法,其结果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如果评估方法不够理想,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出现错误或者是评估结果不合理。科学化的评估方法,可以有效提升评估结果准确性、评估结果合理性,所以必须要关注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下文将对其进行分析。

一、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需要关注的要点

评估方法的选择,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选择时要关注下述几方面的要素:

1.保证方法和评估对象相适应

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工作人员最先应当考虑的问题就是评估的目的,根据评估目的来判断第一步要开始的评估方法。评估的方法会受到来自许多方面条件的影响,而且不同评估方法场地条件需求不同。相关的评估部门也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评估对象来选择最能够反映出资产价值的地点进行评估。资产价值类型会影响到评估的方法选用,因为目前比较常见的评估方法,其能体现出的资产价值类型或者是资产的价值属性是不同的,选择不同的评估方式,最终的结果也是不同的。

2.类型制约

因为不同类型资产的评估方式不同,所以在选择评估方法的时候,也要根据资产的类型来选择最适合的评估方法。比如在对各种工厂生产所用机械设备进行评估的时候,可以使用成本分析法。因为分析法在使用的过程中可以产生很多数据,这些数据对日后的估算十分重要。而针对一些摸不到、看不到的无形资产,则可以通过收益法来进行评估。因为想要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最必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评估对象是无形资产。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可以找到高实用性的参照物,此时就可以利用参照物进行评估。

3.数据参数资料的完整性

在通过一些评估途径或者是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时候,工作人员要先考虑到数据资料以及相关数据参数的准确性以及是否可以获取这些资料。比如在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时候,可以先对企业之前一段时间内的历史效益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出该企业的实际资金回收率,并明确企业当前的日常经营情况会对企业未来产生何种影响。利用某途径或者是某方法进行评估的时候,工作人员要评估出与项目相同或者是和项目比较接近的一些交易状态。比如通过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时候,工作人员要先找到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参照物,才能保证后续评估的准确性,如果找到的参照物不足三个,会影响到评估的准确性。

4.多种评估方法融合

利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从不同层面对其进行评估,提升评估结果合理性。通过各种方式对目标方案进行评估,如果评估方法和评估的结果差异比较大,可以帮助评估工作人员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使其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分析评估对象实际价值。

5.保证评估机构以及评估师的原则性

对资产进行评估,是对评估对象进行估价的一种过程。整个过程都是由评估师或者是资产评估机构主导的,所以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最终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而且各种评估模式是死的,但是模式的使用者是灵活多变的,各种评估方式都需要由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这种工作模式可能导致出现人为因素影响评估结果的情况。因为不同的资产评估结果对不同经济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比较大,所以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或者是资产评估师来说,必须要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客观公正的工作理念,不能产生主观意念主导评估结果的思想,也不能受客户方面的影响。相关的评估结构还要不断的提升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工作效率,让评估师始终都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6.提升评估师的专业能力

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开展,各地区的评估对象也开始从各种实体资产转型到无形资产上。资产交易与前些年相比也变得更加频繁,涉及到的领域也比较广泛。各行业对资产评估的流程、结果、准确性、真实性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所以传统的评估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时展的需求。评估师只有不断的优化自身技能,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并将各种能力合理的应用到评估实践当中,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让结果更加的合理。

二、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分析

以某公司的流通股为例,因为受到证监会的影响,A股上市公司大部分都已经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条例最为核心的内容就是上市公司法人或者是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股东,可以通过支付流通股股东价值的方式来换取非流通股股票流通权利,所以受股权限制期影响,限制流通股票经济行为需要评估。一般情况下,实务界都将这些不能流通的股票作为资产值来进行估算,但是这种估算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体现出流通股实际价值。针对该问题,目前最常见的就是通过B/S模型来处理。通过期权定价方法来评估该企业价值,结果较为准确。通过期权模型来估计股权折价额,理论相对比较明确,而且各种数据的来源也比较可靠,对股权价值、流通性受限股权价值估算都比较有效。

三、结束语

上文分别从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时要关注的问题以及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两个方面,对资产评估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可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提升评估质量。

参考文献:

[1]秦Z.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03:181-185.

[2]李菁,赵邦宏.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偏差的实证研究――基于2007~2010年上市公司数据[J].区域金融研究,2013,04:40-44.

[3]潘肖瑶.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失真影响因素分析[J].财会通讯,2015,16:59-61.

[4]孙萌,高兵.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分析[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17:94-95.

第4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对比;选择

中图分类号:F1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7-0115-02

1 三种基本方法

1.1 概 念

1.1.1 成本法

也叫作重置成本法。是指在估测出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的前提下,进而对被评估资产已存在的各项贬值因素进行估测,同时将各项贬值因素在重置成本中扣除,最终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技术方法,其所得出的价值亦称“积算价值”。成本法可以通过公式简要概括为:资产的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1.1.2 市场法

是指以收集和利用公开市场上相同或类似的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为基础,进而通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等手段来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所求取的价值亦称比准价值。市场法是一种以替代原则为依据,通过采用比较和分析的总体思路及技术方法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这种方法可理解为:资产评估价值=若干修正后的参照物成交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1.1.3 收益法

是指对被评估资产的客观预期收益进行预测并折现,以此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方法。这种方法是通过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进而利用合适的报酬率或者资本化率等等,将未来收益转换为现行价值,该价值亦称“收益现值”。简单提炼为:资产的评估价值=资产在剩余收益年限内预期收益现值的总和。

1.2 三种基本方法之间的联系

三种基本方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分别有他们自己的具体的技术方法,不同的方法指导下的各种技术方法之间同样存在交叉关系,这就说明者三种基本方法之间相通性和关联性,他们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首先以成本法举例,在估算其重置成本的过程中有很多技术方法可供选择,如可以通过查询现行市价来确定,也可以通过分析重建所需的资金成本及开发者合理收益取得,还可以利用类比估价的技术方法获取。 其次,对于市场法,既可以直接利用可比实例的近期交易价格及可比实例某一基本特征来评定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也可以利用可比资产的成本市价率或价值比率作为参数来估测评估对象的价值。 最后从收益法的角度,其预期收益一方面可以通过该资产的成本及销量等因素确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上的客观收益来确定,折现率的数值也会受到市场条件的影响,与此同时,在它的预期收益很难确定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寻找参照物,再通过参照物的相关数据指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

2 三种基本方法不同之处

2.1 基本前提的不同

2.1.1 运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

①估价对象实际上处于或被假定认为处于继续使用的状态;②估价对象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和它的功能等一定要和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之间存在可比性; ③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是可以复制的;④应当具备随时可能用到的历史资料;⑤被评估资产一定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具有贬值特性的资产。

2.1.2 运用市场法的前提条件

必须具有一个充分活跃的、成熟的公开市场;在公开市场上要存在与估价对象具有可比性的相似资产的交易活动;可以收集到可比的指标和技术参数。

2.1.3 运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

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能够预测并且能用货币衡量;被评估资产主体因获得预期收益而承担的一系列风险能够预测并且能通过货币衡量;估价对象的收益期限能够被准确预测。

2.2 基本思路的不同

2.2.1 成本法的基本思路,即是重建或重置估价对象

任何一个理性的投资者,他在对某项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时,其所能承受的价格不会超过他在购置或建造该项资产时的现行重置成本。该方法是从购买者的立场出发,以估价时点的价格为标准,来重新购建与估价对象具有相似功能及用途的全新资产,就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2.2.2 市场法的基本思路是以替代原则为根据,通过对比和类 比的手段来判断资产的价值

任何一个理性的投资者,他在对某项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时,其所能接受的价格一定会低于公开市场上与该资产用途相同或类似的替代品的价格。

2.2.3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则是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方法来判 断以及估算资产的价值

任何一个理性的投资者,他在对某项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时,其所能接受的投资额不会超过该资产在剩余收益年限能够为其带来的预期收益的总和。

2.3 经济技术参数不同

成本法是运用重建或重置即重新取得资产的思路来分析、估算估价对象的价值,也就是在已经求得该资产的重置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扣除各项贬值项目来计算估价对象的价值。因此,运用成本法必须具备四个基本参数,即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估价对象的实体性贬值、估价对象的功能性贬值以及估价对象的经济性贬值。

由于市场法首先要获取并充分利用公开市场上与估价对象类似的资产的成交价格信息,再以这些价格资料为基础来进行差异的修正,最终预测与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因此在市场法的运用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技术参数指的是参照的成交价格以及各个可比因素的差异修正系数,如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以及剩余使用年限修正系数等。

收益法是通过把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额利用折现率折现来评定估测其价值,因此它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主要有收益额、折现率及收益期限。

3 基本方法的选择

为了更加合理并准确地决定资产评估价值,在选择资产评估方法的时候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3.1 资产评估方法要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正确地使用资产评估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前提条件,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要求评估人员能够正确认识并深入理解资产评估特定的目的和评估方法之间的联系。所谓的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一方面是资产评估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是资产评估活动的起点,另一方面也是资产评估结果的最终用途,即是资产评估活动的归宿点。评估特定目的实现需要合适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估价对象及其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等众多因素起着约束和限定的作用,由此对资产评估的基本思路、各种具体技术方法的选择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参数的搜集产生重大的影响。

3.2 资产评估方法要与评估对象相适应

估价对象的类型、特征、所处的使用状态等众多因素都会对评估方法的选择产生关键性的影响。评估对象的存在形态不同、是否具有综合获利能力以及能否独立存在,在评估时所选择的评估方法也不尽相同。譬如,对于有大量参照物的资产,可以选择市场法;对于处在经营中的资产,可以优先选择收益法;而对于既无可比交易实例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则只能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3.3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会受到可搜集数据和信息资料 的约束

每一种评估方法的运用都要以特定、充分的数据资料为依据,以此进行分析、处理及转换,有着特定影响价格的因素,若没有相应的数据资料,评估方法就会成为纯粹的数学公式,因此对获取信息资料的处理、分析和利用都有一定的要求。在资产评估的整个过程中,搜集资料的过程占据着很大的比例,可靠的资料的搜集保证着评估业务的质量以及评估方法的科学性。

3.4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 适应

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决定了价格类型,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资产评估特定目的的一种技术规程必须要与估价对象的价值类型相适应。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分别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论述着完全不同的问题。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说明的是“评估什么”,是对资产评估价值的本质性的限定,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具有有约束作用。而资产评估方法是解决“怎么评估”的问题,代表着对评估价值的量的规定,而且有替代性和多样性,并服务于估价标准。因此明确价值类型的准确性、评估方法的科学性以及两者是否匹配是资产评估价值科学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4 案例分析

以上是对三种基本方法的对比分析的概括,在此,通过具体实例进一步研究基本方法在实务中的应用。

4.1 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快洁宾馆,共有2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6 000 m2,市场价格为3 500元/m2。剩余使用年限15年。据调查,当地同档次宾馆一般床价为每床每天120元,年平均空房率为25%,每年需支付的运营费用一般占年总收入的30%,资本化率为10%,房地产折现率为5%。评估该宾馆在2014年6月1日的价格。

4.2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房地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4.3 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是2014年6月1日。

4.4 确定评估方法

由于该宾馆属于商业房地产,其能够产生预期收益并可以预测,收益年限也可预测,因此适用收益法评估。同时,当地市场上拥有大量可比实例及其交易活动,因此市场法也同样适用。

由于C参照物的修正后价格数据异常,故不予考虑。而A参照物与B参照物的修正后价格比较相近,因此以两者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评估值,即快洁宾馆的单价为:(5 250.04+ 5 131.30)÷2=5 190.67(元/m2),总价值为5 190.67×6 000 = 3 114.40(万元)

总之,在整个资产评估活动中,评估人员必须保证能够充分掌握和理解三种基本方法各自的概念、特征、理论依据、应用前提、技术思路、优缺点以及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根据相应的价值类型、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以及所搜集到的数据资料,来做出真实的、合法的、客观的、具有说服力的以及能满易各方需求的价值判断。

参考文献:

[1] 刘杰,曹秀娟.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1).

[2] 柴强.房地产估价[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3).

第5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4)05-0021-05

一、引言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与业务工作开展越发成熟,其价值评估方法也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研究。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意义重大,并探讨了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秦Z[1]将资产评估方法定义为评估执业人员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认为其对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有着重要影响。李跃[2]认为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评估理论严重滞后、债权性资产债权人不清晰、制度环境与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谭小蓓[3]认为国内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N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Z.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4]宋雨舟,于倩. 浅析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J].才智,2009(25):170.

[5]张成文,王福和. 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70-272.

[6]李晓彦.优化交易案例比较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研究[J]. 企业导报,2011(11):57-58.

[7]汪柏林.采用德尔菲法评估金融不良资产时的收敛性检验[J].中国资产评估,2006,(7):36-41.

第6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董双珠(1989-),女,汉,黑龙江哈尔滨人,在读硕士,中国海洋大学,研究方向:技术创新与进步。

摘 要: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物质实体而以某种特殊权利或技术、知识等形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资产。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的源泉,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价值评估领域中,无形资产评估是一个难点,本文对传统的三种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简要的论述与评价。

关键词:无形资产;传统评估方法

1.什么是无形资产

从企业管理的层面上来看,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收益的资源。

从这个定义来看,首先,无形资产必须是一种企业的资产。其次,无形资产是不具备实物形态的。所谓无形并不是说无形资产没有物质性,事实上无形资产是有其物质性一面的,其物质性是指无形资产的物质载体。再次,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如何理解“拥有”和“控制”呢?拥有是指占有、持有的意思,企业占有、持有这种资产。控制强调的是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施加的一些管理或者影响。最后,无形资产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持续收益的。也就是说这项资产要能够在长时间内给企业带来持续的稳定的利益。

对无形资产概念的理解是一个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而变化,它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在不同的历史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无形资产的理解是有所不同的,与时代背景是密切相关的。

2.传统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2.1成本法

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遵循着这样一条规则,商品的价格围绕着它的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价值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基础(当然一些特殊的商品除外)。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时候,也是基于这样的事实,无形资产的构建成本就决定了这项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成本是构成其价值的基础。当然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和商品的价格一样,还会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是会受到其本身的运动或者市场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化的,尽管如此其成本仍然是决定其价值的基础。因此,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在现有的市场条件下重建或重置被评估的资产,这时候所需要的成本便决定了其价值的大小。

基于以上的理论依据,成本法的评估的基本思路就是以被评估目标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这项无形资产的损耗。这里的损耗应该是无形资产建成投入使用后到被评估的这段时间内的无形资产损耗。按照这种思路其评估基本公式可以写成:资产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各项损耗。

重置成本是指在评估这项无形资产的时候,在现有的市场条件下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购买材料以及工艺进行重建或重置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所耗费的全部成本。那么重置成本又可以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复原重置成本所使用的是与被评估无形资产相同的材料以及原有的技术和生产工艺来进行重置的,但是事实的情况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技术的发展,可能有新的替代材料出现,科技的进步使得出现了心得技术和生产工艺,那么更新重置成本就是基于此。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管事新材料还是旧材料、新技术还是旧技术、新工艺还是旧工艺,都是在现行的市场条件下以现时的市场价格来重置。

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实践中,成本法使用起来比较简单。成本法考虑了时间价值,由于时间的推移所带来的各项增值以及损耗,因此成本法相对来说能够更加真实的评估出无形资产在现时的价值。成本法需要有明白清晰的历史账目以及可靠的市场数据,以便对无形资产进行准确地重置,提高评估的精确性。再者对于无形资产的损耗的计算是一个模糊点,在很大程度依赖于评估专业人员的经验和判断力,因此会降低成本法的优势。此外,成本法对于商誉、权利类和关系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有局限性,因为这类资产的够成本很难识别更难计量;对于标识类的无形资产也有局限性,因为标识类的无形资产的建造成本事实上是很低的,但是这项无形资产的价值显然于其价值是相差甚远的。

2.2市场法

在充分的市场上一件普通商品的价格通常与其具有同种功能的替代商品的价格是差不多的。道理很简单,如果同种商品或者具有相同功能的两种商品价格不一样,那么任何一个正常的买家都会优先考虑价格低的,因为同种功能一样能满足买家的需求。同样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也是基于这样的原理,被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与市场上正在流通的已经发生交易的同类或者类似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相当的,市场法就是通过与这些同类的或者类似的无形资产的交易来确定其价值的。

因此在运用市场法的时候,其基本思路为:在明确被评估的对象以后,在市场上进行调查是否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案例并收集基本的市场信息和资料,如果存在与被评估的无形资产完全相同的资产,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直接参考这个案例来进行价值评估。如果不能找到(事实上在市场上找到完全相同的两种无形资产几乎是不可能的),则可以寻找与被评估的无形资产类似的无形资产的案例,通过市场调整使得其与被评估无形资产更接近一些。接下来就是通过分析和整理这些收集到的信息来确定评估的参照物,然后将评估对象与参照物进行比较,最后得出评估结论。

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时候需要从市场上获取其评估的参数、指标,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评估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因为市场上已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先例,只要参照物找得比较合适,最后评估出来的价值是能够被双方接受的。但是市场法的困难也就在于此,市场上类似的无形资产是比较难找的更别说相同的无形资产。即使找到了这种类似的参照物,还要对类似参照物进行调整,有关调整的指标、技术参数的确定,资料和信息搜集寻找也是不容易的。

2.3收益法

在市场上人们购买商品存在这样一种事实,人们对于那种能够给自己带更多利益或者好处的商品更愿意出搞的价格,通常这种商品的价格也会高于那种功能较少的商品,也就是商品的效用大小决定了商品的价格。收益法的评估也来源于这种效用价值论:收益决定资产的价值,收益越高,资产的价值越大。在现实买卖中,很多时候人们购买的目的往往并不在于资产本身,而是这项资产的获利能力。举个例子:投资者要去购买一项资产时,一般事先都要进行可行性分析,就是事先他得想一想我花这么多钱购买这项无形资产值不值得?划的来吗?我能不能收回我付出的货币?那么作为一个经济理性人,只要在这项资产所能够为他带来的收益超过其所支付的货币的时候他才会花钱去购买这项资产。

收益现值法也称为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率并将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其基本公式:

P=∑ni=1Ri(1+r)i

其中,P是指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值,r是折现率,即将一项资产的未来收益折成现值的比率,i是指年,n是指收益期间,∑是求和符号,表示将每一年的收益分别相加可后得出资产的价值。

被评估资产在投资者持有期间应该能够为主人带来预期收益,将收益折算成现值就是该资产的价值。并且投资人投资需要承担风险,需要以收益来冲抵。据此其基本思路应该是:首先要正确预测有此项无形资产所能够带来的收益,然后再根据不同的情况正确地对其进行折现或者资本化计算。

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需要有一个发达的市场环境,而且收益法评估出来的价值比较准确。但是收益法受一些前提条件的制约,并且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额预测难度较大,参数的确定也比较困难。

虽然三种方法均可用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成本与效用的非对称性;大多数无形资产难以复制;市场交易案例难以搜集。因此最合适的方法是收益法。新近形成的无形资产有可能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则取决于是否能寻找到具有可比性的交易案例。三种方法是适用不同情形的评价方法,各有优劣。在具体评估时,可以结合使用。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汪海粟.资产评估[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

第7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经济附加值

一、引言

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国内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竞争不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名牌的竞争。市场经济,名牌是金。从某一种意义上说,名牌是决胜市场的重要筹码,拥有名牌就拥有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名牌是企业的灵魂。由此可见,名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是企业的旗帜和象征。名牌管理已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在名牌经营管理中,名牌资产价值评估问题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名牌资产计价一直是理论界和企业界的难题,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也是会计界和企业家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二、传统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

名牌资产价值毕竟是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在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方面进行了探索,把名牌开发与管理成本纳入会计核算领域,借以部分(间接)反映名牌资产价值。在法国,无形资产投资委员会设计了一套企业名牌资产评估方法,为开展名牌资产会计核算提供了技术支持。在英国,1988年兰克・霍维斯・麦克多格公司对创建开发的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成功抵御了一次不善意的收购。因此对企业名牌进行资产计价是十分重要和迫切的,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一般有: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就是依据名牌创建开发或购买的全部原始成本进行计算,具体方法:(1)对于自创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创建开发自创名牌的资产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发、分销,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保护等一系列开支。(2)外购的名牌资产成本的计算。计算从购买开始到企业拥有其所有权的全部费用。包括购买费用、交易手续费、公证费、鉴定费、政府收取的各种费用以及其它直接或间接与该项资产交易有关的一切费用。无论是自创的名牌还是外购的名牌,其价值与其历史的成本远远不相对称,运用历史成本法评估名牌资产价值,会高估失败或较不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也会大大低估非常成功的名牌资产价值。

2、重置成本法。按照名牌资产的现时重新开发创造或购买成本,减去各项损耗或贬值来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

名牌资产评估价值=名牌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

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确定:(1)自创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由于企业自创名牌会计上一般没有账面价值,只能按照现时的费用和价格标准估算其重置成本,具体方法有成本核算法、市价调整法;(2)外购名牌资产重置成本的计算。外购名牌的重置成本是由购买价加上支付的有关费用构成。具体方法可选择市价类比法和物价指数调整法。成新率的确定:成新率是反映名牌资产的现行价值与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确定。后者的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剩余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寿命)

(二)市价法

市价法(Market Approch),亦称现行市价法值,是以市场上与被评估名牌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价来评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自创品牌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品牌资产作为参照物,分析参照物的近期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交易时间、交易地点,将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进行对照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一定要求对参照物修正,最后根据修正后的价格来确定被评估名牌资产价值。市价法应用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名牌资产交易市场;必须有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可比参照物。

(三)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Approch)又称收益现值法或收益还原法,是通过估算名牌资产未来的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的净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算出名牌资产的现值,并以此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确定的主要指标有:未来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等。未来预期收益一般采用品牌资产未来的客观超额净收益。折现率可根据同行业名牌资产平均收益水平确定或利用资本成本定价模型(CAPM)确定。收益期限一般用经济寿命来确定。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名牌资产的未来超额净收益必须能用货币表示;二是未来超额净收益的风险必须是可以计量的。

三、经济附加值――收益法模型

经济附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收益法模型,根据名牌资产未来收益期限的经济附加值,选择合适名牌资产的折现率进行折算现值确定名牌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模型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如下:

PV:名牌资产的评估价值;

EVAt:企业资产在末年寿命期内第t年的净收益额;

R:折现率;

n:收益期限。

(一)经济附加值

经济附加值是企业在业绩评价期内增加的价值的简称,其实质是剩余收益或经济利润。引进了资本成本的概念,将财务会计账面价值转化为经济账面价值,财务会计账面价值只考虑了债务资本成本,而经济附加值既考虑债务资本成本,又考虑了股本资本成本,从而克服了传统会计评价指标在评价企业未来净收益时未扣除股本资本成本的缺陷。EVA的基本理念是:资本收益至少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就是说,股东至少必须获得不低于资本市场类似风险的收益。

经济利润(EVA)的计算公式为:

EVA=P-W×R②

式中:

EVA:经济利润;

P:财务净利润;

W:载体资产总额;

R:载体资产收益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同折现率计算。

EVA的计算是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扣除载体资产的收益,具体操作时通过对某些会计报表科目的处理方法进行调整,对我国名牌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EVA计算时主要对以下会计报表科目进行调整:研究开发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商誉、递延税项、准备金、经营租赁、战略性投资。

经济附加值的确定,一般是取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资料进行分析,得该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按以下计算公式处理:

EVA=(EVA1×K1+EVA2×K2+EVA3×K3)/(K1+K2+K3)③

式中:

EVA――前三年加权平均经济附加值;

EVA1――前第一年经济附加值;

EVA2――前第二年经济附加值;

EVA3――前第三年经济附加值;

K1――前第一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3;

K2――前第二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2;

K3――前第三年的经济附加值权重取1。

权重的选取,考虑经济附加值的发展趋势,因为离评估基准日越近的经济附加值越能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收益状况。

(二)折现率的估算

折现率的估算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债务资本的单位成本和股东资本的单位成本根据债务和股本在资本结构中各自所占的权重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其中债务成本根据长期债务资本成本和短期债务资本成本根据实际数值加以确定;股东资本成本可以采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也可以采用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收益率来确定。本文采用风险报酬率加无风险报酬率确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Ca――单位股本资本的资本成本,Ca=∑(各种股本资本资本成本率×各种股本资本在总股本中的权重),股本资本成本率=Rg+Rr

Rg:无风险报酬率,以一年期贷款利率或中长期国债利率计算;

Rr:风险报酬率,Rr=(Rm-Rg)×β;

Rm:社会平均收益率,通过社会调查确定;

β:行业平均收益率变动与社会平均收益率变动之比的协变系数,选择同类名牌上市企业为参照物,以参照物近三年上市交易数据计算或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Tai――名牌企业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TAi――社会平均资本报酬率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率

这种方法不仅为评估名牌资产价值提供了新的理念,结果更趋近客观合理,并且十分方便,而且为企业开展品名牌经营管理,不断提升名牌资产价值提供具体实用的指导方法,这是名牌资产价值评估的重大发展。

四、结束语

对名牌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一步深入研究,为名牌资产价值计价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企业名牌经营管理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这已成为目前管理科学的新领域。

参考文献:

1、周小青.品牌是金[J].企业文化,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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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建兵.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D].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5.

7、陈浪南,屈文洲.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00(4).

8、颜世廉,陈志军,汤业国.资产评估[M].中南大学出版社,2001.

*本文为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2006~2007年度研究课题“品牌战略和创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06YJ49)”的阶段性成果。

第8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资产评估法 加大 社会各方当事人 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资产评估行业在我国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时间,资产评估已经渗透到我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会中介服务业,《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社会各界均是一件意义深远的大事,对于目前我国1.4万余家评估机构和60余万评估从业人员来讲,更是一件涉及到切身权利和责任的大事。《资产评估法》制订了多项禁止性条款,大大加强了社会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具体剖析如下:

一、评估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五条规定 “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评估业务,应当加入评估机构,并且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过去在评估行业内有这样的三种现象:一些注册评估师挂靠在自己并不实际在其中执业的评估机构进行牟利,行业内称作“挂证”;有一些评估师和非评估师的助理评估人员一方面在一家评估机构中工作,同时又兼职为另外一家评估机构工作;有一些非评估专业人员根本不在评估机构中工作,却常年兼职为一些评估机构撰写报告赚取外块,这三种现象扰乱了评估行业正常的管理秩序,造成实际坐班的评估师人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评估机构与正规的评估机构争抢业务,严重影响了评估报告质量,降低了评估行业的专业性和诚信度。《资产评估法》严禁这几类乱象的存在。如果某位评估专业人员有多重评估资格,同时自己又希望从事多方面的评估业务,那么就应当加入一家综合性的评估机构,禁止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评估机构中执业、挂名或者兼职。

《资产评估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专门强调了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途径获得评估师资格,或者是已经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员,那些不具备评估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以及虽然考取了评估师资格但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均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资产评估法》第十三条关于评估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别强调了评估人员核查和验证评估资料的重要性,并要求评估人员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对所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之后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过去在评估实践中,因委托方要求评估机构尽快出具报告,不少评估人员仅收集到评估对象产权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就算完成了对评估资料的收集工作,慌忙进入到下一步的现场勘查和价值估算程序,甚至不对这些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对,更不用说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了,这种现象为之后人为地、或者被动地出具虚假报告或者是重大遗漏的报告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评估人员核查和验证资料、现场调查的手段有多种,不限于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样核查等。对所收集的信息资料的合理性、可靠性还要进行识别、筛选,剔除失真及不合理的信息资料,对信息数据的合理性、相关性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之后才可以作为评估依据使用。

《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禁止评估人员“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

过去在评估行业中存在着一部分评估人员通过账外暗中给予委托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利诱的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还有贬低其他机构和其他评估人员的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现象,有的评估人员在收集资料、现场勘查评估对象、评估测算、复核评估报告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参与,就在评估报告上签名,这些行为在评估行业尚无法可依的时代可能见怪不怪,但它们都是《资产评估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因为明显不符合职业道德,违反了基本的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义务,如果评估人员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那更是严重地违反职业道德,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六条对评估人员选择评估方法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即除了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在过去的评估实践当中,特别是在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使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比较普遍,今后若严格要选择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相对来讲将使评估结果更趋客观,但评估人员的工作量无疑也会成倍地增加,而且针对一些新兴领域的新型业务,如何才能合理地而不是牵强地、不恰当地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还有待业内人士进一步探讨研究。

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对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评估师的人数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评估机构可以采用合伙制或者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公司制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

我国目前有1.4万余家评估机构,呈金字塔状分布,最底层大量存在着三级或者非证券类的公司制评估机构,不少评估机构的评估师人数不满八人,按照上述规定,只能通过扩招、合并、重组等方式使评估师人数达标,或者改为合伙制的评估机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法律责任,其风险和责任更大。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条对评估机构招揽业务的手段、受理业务的人员安排均进行了严格而具体的规范,不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不允许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凡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均被列为不正当手段。过去有一些非评估机构长期挂靠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甚至是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出具虚假报告,行业内时常有“李鬼”出现,恶性压价更是屡见不鲜。不仅如此,遵循评估工作的独立性原则,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资产评估法》也严禁评估机构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这也就杜绝了过去因利益驱动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如资产受让方和转让方的委托,即“吃了买家吃卖家”而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情况。还有一些评估机构为了降低营业成本,大量地使用评估助理人员,而评估师则坐在办公室既不到评估对象现场也不撰写报告。今后这些现象都被禁止,评估机构至少要指定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业务,他们各自之间可能有不同的分工,但他们的合作必须贯穿整个评估作业过程直至评估报告出具。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

过去评估行业内关于评估档案保存期限的规定长短不一,但一般都不超过十五年。有些评估机构为了节省开支而忽视对评估档案的保管,《资产评估法》明确规定了法定和非法定两类评估业务的档案保存期限,实际上评估档案的完整十分有助于减轻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责任,相反若不重视对评估档案的保管,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届时可能会陷于有口难辩的被动境地。

三、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二条对委托人选择评估机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非法定业务可采取委托方自愿协商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但是对于法定业务,则首先是必须委托开展评估业务,而不能有意无意地避开或者遗漏评估环节直接进入到经济行为的实操环节,其次是依法选择评估机构。法定业务包括两大类:一是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的业务,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要评估的业务。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评估机构支付费用,不得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回扣”,“委托人应当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过去各类评估准则和规程规范,只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但对委托人的行为没有涉及,本法对委托人索要、收受回扣的禁止的规定客观上保护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权益。特别是在委托人提供资料方面的规定,保障了评估依据的客观性。“真实”是指委托人事实求是地提供资料,所提供资料的内容必须反映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完整”是指委托人所提供资料的种类应当齐全,内容应当完整,不得有遗漏;“合法”是指委托人所提供资料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只有这些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才能保证评估信息来源的真实和准确,才能从源头基础上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合法。

《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七条对委托人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行为明令禁止。过去在评估实践中,有一些委托人以偷偷给予评估人员红包的方式串通评估人员高估或者低估评估结果,有一些委托人更是倚仗其是评估合同的付费方,颐指气使地唆使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按照他们的想法去评估,这样出具的评估报告当然有失客观公允,当出现这类情况,本法规定不仅要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将进行处罚,还要对委托人进行处罚。

《资产评估法》第三十二条对委托人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如何使用评估报告进行了规范,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

过去有相当一部分委托人出于节省成本或者其他目的,将评估报告用于多种用途,其中有的委托人确实是因为不太了解评估准则和规程规范的规定而误用了评估报告,而有的委托人则是故意而为之,有预谋地准备将来滥用评估报告,他们常常以“了解资产的市场价值”为由,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能真正掌握其真实的评估目的。本法规定委托人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滥用评估报告时,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相反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却需要承担滥用的法律责任。

四、行业协会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三十三条对评估行业协会的组织性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 对评估行业协会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即“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 “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资产评估法》赋予评估行业协会的角色就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其重要职责一是加强对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二是为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服务,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评估行业协会对所辖评估机构即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按照行政管理的方式去管,而是强调自我约束并兼有为会员服务的职责。

《资产评估法》第三十七条基于促进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共同目标,而对各评估行业协会之间建立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寄予了希望。

目前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保险公估六大行业协会均已经设立,为了改变过去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利益分割、老死不相往来、甚至是互不相认、互相排斥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的混乱局面,促进整个评估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非常有必要尽快建立六大评估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从业环境,比如:制定共同的行为规范,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统一的数据库,考试成绩互认,继续教育学时互认,制定共同的投诉、举报、纠纷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办法,制定统一的业务合同蓝本、会费收取标准、档案管理和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办法等等。

五、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法》第十二条规定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的权利。

长期以来,评估人员无法独立地向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因为这些机关或组织都以评估人员并非产权人为由予以拒绝,评估人员只能在产权人的陪同下进行查阅,有时即使是在产权人的陪同下也查阅不到完整的从事评估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本法的这一规定既赋予了评估专业人员依法查阅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有配合评估专业人员依法查阅从事业务所需的文件、证明和资料的义务。

《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二条明令禁止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对评估机构依法开展业务进行限制。过去有一些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人为地设制评估机构的入围门槛,让一些评估机构无法正常承接法定业务,今后对于符合本法设立条件的、合法正常经营的评估机构,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设限制性壁垒。

《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三条斩断了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与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之间可能存在的人员或者资金关联关系,严禁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职权为评估机构招揽业务。

这一条规定就是要求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与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严格脱钩。过去我国一些地方的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与政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现象与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动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宗旨是不相符的,行政管理部门若是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身份不利于其最有效地发挥监管职能,去“行政化”不是要政府完全放弃对评估行业的管理,而是要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条,激发行业协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让行业协会回归依法自律管理的社会属性,而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做好对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针对协会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做好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即可。

《资产评估法》第七章《法律责任》,对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委托人、评估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分、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多项严厉的法律处罚措施,以警示社会各方当事人在评估业务活动中均应当诚信守法。我们也发现,当出现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不是同一人的情况时,《资产评估法》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各自的法律责任没有区分性规定,这一漏洞还需要在未来的评估实践中予以补充和完善。

参考文献:

第9篇: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 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计量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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