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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哲学的关系精选(九篇)

科学与哲学的关系

第1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科技哲学;科学史;关系

美国科学哲学家劳丹说:“只有当联合起来研究时,科学史和科学哲学才会有意义。”相反,在科学史家当中普遍盛行的观点,大致是说应该迅速地把“提出联姻”的“哲学求婚者”打发走。这种情况表明,从科学史家的角度来看,在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之间是隔着一道鸿沟的。

一、科学史与科学哲学之概念辨析

科学史是指自然科学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是研究自然科学的主要理论。科学史用哲学社会科学的观点、方法,把自然科学发展中的各个事实和现象、实验室数据和理论的产生,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或阶段加以分析;科学哲学指的是以科学为对象、对有关科学的诸方面作哲学分析的学科,是关于科学的哲学,把科学的整体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以科学的性质、特点、作用和发展的规律作为自己研究的内容,重点考察科学的哲学问题,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科学发展的内在机制等问题。

科学史是科学哲学的基础,是科学哲学思想论断之出的根本,科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们对他的哲学思考;科学哲学是对科学发展的再探索、再发现、再认识。

二、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演变史

首先,我们可以从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相关的发展历史的简要回顾中,分析这两门学科之间关系的变化。

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史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启蒙运动中出现的学科史。在这种学科史中,历史的叙述和解释是根据一种作为前提的认识论理论来构造的;到19世纪,科学史和科学哲学这两门学科都变得更加繁荣。在科学史方面,上述的传统被继承下来并得以发扬。实际上,此期间许多有重要影响的学者都横跨两个领域,既是历史学家又是哲学家。20世纪20年代,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出现了真正的分离,这与当时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和30年代以后发展成为逻辑经验主义、并成为科学哲学的主流是分不开的。本质上而言,这种新的科学哲学在性质上变得与科学史无关。到50年代以后,在美国科学史家“职业化”的过程中,这些影响的效果开始逐渐体现出来,科学史家阵营开始确立了独特的工作方式与评价标准。从此,科学史愈发远离了科学哲学。到60年代初,科学哲学中相当有影响的历史主义学派开始出现,从而使科学哲学家恢复了对科学史的关心。60年代以后,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学派在其科学哲学理论中强调科学史的重要性,但基本上是局限于科学哲学家阵营内部的活动;而科学史家对有关的科学哲学大多不屑一顾,甚至可用“反感”一词来表征他们的态度。

三、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的现状

关于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关系的现状,本文拟从不同的科学哲学家和科学史研究者的论断来进行说明。

波普在研究“牛顿的理论”与“伽利略理论”或“开普勒的理论”的关系时,指出牛顿的理论远非另外两个理论的结合,他提出,逻辑的方法,不论是归纳的还是演绎的,都不能带来从伽利略或开普勒的理论向牛顿的动力学的飞跃。柯恩指出,我们不应假定科学哲学家是在撰写具有历史基础的或是以历史取向进行分析的历史。拉卡托斯据其哲学理论做出了“历史的合理重建”并非是真实的历史的论断。库恩认为,那种要按哲学理论去“重建”历史的做法,“可能会成为编造历史的借口”。法拉第说,哲学家们倾向于对观念、观念的逻辑联系及其逻辑推论感兴趣,而这些观念从何而来,它们是怎样地发展,以及怎样为一些自称是受了其影响人所解释,对这些问题哲学家们似乎就不感兴趣了。

可以看出,科学史家不承认科学哲学家所撰写的“科学史”,主要理由在于: (1)哲学家由于缺乏历史的训练,不能按历史学家的专业标准的要求处理史料;(2)哲学家撰写历史的出发点、目的、工作方式、研究的重点问题等等诸多方面均与历史学家大不相同,因此,写出的历史自然也就不符合历史学家们的标准。正像反对科学哲学与科学史有亲密关系的哲学家吉尔所承认的那样,“对探索过程的关注并不使人自动地变成历史学家。”

四、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

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的关系十分复杂,下文将根据普遍存在的科学史家对科学哲学的漠视和排斥现象,重点分析科学哲学对科学史的作用。

科学哲学与科学史存在一致关系,本质上体现了史与论的统一,也就是逻辑的与历史的相一致。二者分别从逻辑的和历史的角度对科学的本质和规律进行了考察和描述,因此只有把“逻辑的”与“历史的”方法统一起来,科学哲学对科学动态模式的研究才可以抛开历史的细节而抓住主流,抛开偶然而抓住必然,抛开曲折偏差而抓住基本方向,在比较“纯粹的状态”中把握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又充分注意到偶然事件对历史的影响。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的方法告诉我们――历史的起点就是逻辑的起点,历史的进程就是逻辑的进程,逻辑是历史的修正,历史具有天然的逻辑合理性。历史的东西包含逻辑的东西, 逻辑是历史的必然性,所以科学哲学存在于科学史中, 并与其保持的一致性。

“科学哲学”作为二者矛盾中的主导,处于驱动、活力和引导地位,为科学史研究提供认识模式和方法论指导;科学史在矛盾中, 作为基础的一方处于基质、载体或本底的地位,它是各种作用和活动的物质性的、实体性的前提,科学史有助于填补科学哲学家与科学本身之间的空缺,为其所提出的问题提供根据和判据。

理论来源于实践,首先是科学史的实践。科学哲学研究必须立足于了解科学史, 离开了科学史, 科学哲学就成了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托马斯・库恩在《必要的张力》中, 这样评述科学史的作用,“历史对于科学哲学家、也许还有认识论家的关系, 超出了作为给现成观点提供事例的源泉那种传统作用”。

参考文献

[1]伊・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M].兰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

第2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宗教;科学;关系;哲学思考

宗教与科学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两种文化样式。二者之间复杂的交互作用,构成了人类文明发展史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哲学领域中一个简单而又复杂、模糊而又清晰、古老而又常新的研究课题。在现代,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的日益“社会化”和现代宗教发展的日趋“世俗化”,甚至现代西方宗教出现了所谓“科学化”的新趋势,宗教与科学的关系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那么,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究竟如何?我们该怎样去认识与把握呢?

一、宗教与科学关系的不同见解

在众多的研究成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三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和宗教存在着根本的冲突。宗教与科学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宗教是对超自然对象的信仰与崇拜,科学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对象;科学的认识方法是经验与理性的结合,宗教的认识方法则是反经验、反理性的信仰主义;科学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宗教则妨碍生产力发展;科学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革命力量,宗教则阻碍社会变革。自然科学的发展史清楚地证明,科学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不断与宗教神学作斗争,并不断清除上帝作用的过程,宗教终将被科学所驳倒和取代。

2006年,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系于祺明教授在中国无神论学会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指出:科学与基督教信仰的本质不同,表现在科学是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是可以实践检验的,而基督教信仰宣扬的则是超自然、超物质的力量,是不可实验检验的;科学的精神是理性的批判精神,而基督教信仰宣扬的是顺从和虔诚;领会科学精神是靠科学方法,而基督教信仰否定科学的方法。

著名哲学家罗素也持有这一观点。在《宗教与科学》(1935年)和《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1959年)这两本书中,他曾对基督教与科学的冲突做过较系统的历史考察与论证。他指出:科学与宗教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科学将最终战胜宗教。

第二种观点认为,宗教与科学是各自独立相互分离的。这种观点认为宗教与科学并不存在矛盾冲突,二者的研究对象、运用的思维形式、方法以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各不相同,其中科学是理性思维的产物,而宗教则是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正如德国哲学家卡斯尔所云:“在人类文化的所有现象中神话和宗教是最难相容于纯粹的逻辑分析了。”正因为如此,所以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关系。“科学家可以无拘无束的从事工作,不受神学家的干预,反之亦然,因为它们各自的方法和探讨目标是完全不同的。”在宗教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坚持科学的独立性是必要的,而今天,在科学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坚持宗教的独立性或许也是必要的。一批科学家和哲学家也提出放弃科学与宗教全面对抗的论证,主张采用康德的“科学与宗教相互关系的二元论”的思想方式来调和科学与宗教的矛盾。

第三种观点认为,宗教和科学是相互关联的,本质是互补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在宗教与科学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中寻找共同点。他们虽认可科学对宗教具有批判的权利,却反对把科学同宗教对立起来和隔离开来。在他们看来,最为重要的是两者在最普遍的方法论问题上具有共性。

北京大学张世英教授2005年在《社会科学战线》第1期发表的《科学与宗教》一文中指出,“人类在不断发展科学的同时又总是伴随着宗教上的需要,只是对宗教的理解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当代英国学者阿利斯科・E.麦克格拉思指出,对于科学与宗教的研究是人类探索中那些迷人的领域之一。他于1998 年出版了《科学与宗教引论》一书,书中从历史、神学、哲学和科学的角度来审视科学与宗教的交互作用,并一直延至当今,在主要讨论基督教的同时,也扼要阐释了其他宗教的重要性。

关于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的研究还有一位重量级学者,那就是著名的核子物理学家、神学家巴伯。巴伯曾出版过《科学与宗教的若干命题》、《神话、模型和典范:科学和宗教之比较研究》、《科学时代的宗教》、《当科学遇到宗教》等多部关于科学与宗教关系问题的著作。他在怀特海“过程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过程神学”的概念,并试图通过“过程神学”做媒介,来实现科学与宗教的有机融合。

显然,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冲突说”和“分立说”着眼于宗教和科学间的差异,力图在二者之间构建起相互区分的尺度;而“关联说”着眼于宗教和科学间的联系,力图在二者之间建立起互补的桥梁,从而实现二者的整合。这些观点反映的是不同时代背景下的人们对宗教和科学关系的认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建设性。但是,要正确认识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恐怕单从某一侧面、某一角度是无法理清的,二者的关系也不能简单地用“对立”或“融合”来概括。

二、科学认识宗教与科学的关系

影响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因素很多,包括历史、哲学、社会、心理等诸多方面,因此,想要全面、深入的把握二者的关系也绝非易事,但探索本身也许比答案更有意义,因为它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宗教与科学的本质和历史,防止将二者关系片面化和绝对化。

第3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哲学和科学具有矛盾两重性关系,全部问题都在于对这种关系做出辩证理解与界说。从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即从哲学和科学的一般特征与联系上说,哲学当然也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是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部门。然而,这种认识还属于一般认识,它只表明二者所具有的某种普遍的共同特征,而没有深入体现二者的不同本质及其区别。如果从哲学和科学的特定含义或不同的特殊本质来看,哲学和科学的确定区别就显示出来,哲学就不再是科学的一个部类。也就是说,哲学并不是实证性的科学系统即“实证科学”系统的一个部门,而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实证科学的具有思辨性与超验性特征的特殊的逻辑思维体系。在一般或笼统的意义上说,哲学也是科学,但在特定或严格的意义上说,哲学就不是科学。由于哲学和科学分别具有自身的特殊本质,二者之间也就具有确定的本质区别。由此,在严格的意义上,我们也只能说,哲学不是科学,哲学就是哲学,而科学也不是哲学,科学就是科学。当然,这样的界说又有“同义反复”之嫌。因此,我们又需考虑如何在界说二者关系时能把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个既反映二者的一般联系又体现二者本质区别的界说。在这种“矛盾”的意义上,我们就只能“辩证”地说:“哲学既是一门科学,又不是一门科学。”在这里,“辩证思维”真正体现出一种“矛盾的两重性”,即体现出一种对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及其具体含义进行全面性认识的特征。这种辩证综合的全面性认识在于: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哲学就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是指“知识体系”而不是指“实证科学”。这一界说,主要是就“哲学”与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的一般关系而言。在这种一般性认识中,哲学作为一门“学科”还被包含在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成为“科学”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哲学又不是科学”。在这里,“科学”的含义就不再是指一般“知识体系”而是指“实证科学”。因此,这一界说主要是着眼于“哲学”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的本质区别。在这一界说或认识中,哲学作为“思辨的”学科或学说已不再等同于“实证性”科学而被包含在“科学”之中,由此,哲学也就不再是“科学”的一部分。事实上,说“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无非是说,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也被一般包含在“知识体系”中,因而哲学即是“科学”,但同时,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学科又与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具有本质区别,因而哲学又不是“科学”,而是超越于“科学”体系之上。显然,当我们说哲学“既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是指“知识体系”(可将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界定为“大科学”),而当我们说哲学“又不是科学”时,这里的“科学”则是指“实证科学”(也可将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界定为“小科学”)。由此,“哲学”就是一种“大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而并不是“小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换言之,也只有在“科学”的广义即非严格意义上,哲学才可被视为一门科学,而在“科学”的狭义即严格意义上,哲学就不是科学或不应被视为一门科学。因此,“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就包含着理性思维的辩证矛盾,并体现出“辩证逻辑”的本质特征。在这一命题中,第一个“科学”概念和第二个“科学”概念具有不同含义,前者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知识体系”),而后者是指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即“实证科学”)。如果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命题或界说就有偷换概念之嫌,或者有违反“不矛盾律”、“同一律”之嫌。然而,若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来考察,上述命题就完全合理,并且也不违反逻辑思维的规律或理性推论的规则。显然,由于“科学”本身具有两重含义或意义,因而说科学是“知识体系”与说科学是“实证科学”就都没有错,也因此,在上述命题中同时引入“科学”的两重含义或意义而加以综合的辩证界说也就没有错,相反,这种界说或界定恰好能揭示概念的矛盾本性,从而体现出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在这里,如果固守“形式逻辑”的“非思辨”的形式化思维规则(如“同一律”、“不矛盾律”及“排中律”等),那就只能是在“哲学”自身的本质上界定哲学,从而只能得出“哲学就是哲学”的命题,这显然属于“同义反复”。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科学”的狭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不是科学”的命题,二是在“科学”的广义上界定二者关系而得出“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然而,“哲学不是科学”或“哲学就是科学”的命题显然都有简单化的“片面界定”的缺陷,同时,两个命题也形成外在对立。由此,上述三种界定都没有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因此,也只有提出“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的命题并加以辩证的解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揭示与把握二者关系。还应看到,在辩证逻辑的概念、判断与推理中,包含辩证矛盾不仅无法避免,而且还完全必要,矛盾的两重性思维也正是“思辨的”哲学思维亦即“辩证逻辑”的一种形式、一种方法、一种规则。上述“哲学既是科学又不是科学”(以及“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的命题,也同样具有思维的确定性,不过这种确定性已扬弃了单纯的形式规定性而表现为具有真实内容的辩证的矛盾性。在这里,“辩证思维”或“思辨”已把一般和特殊、属和种、相同和相异、相对和绝对、广义和狭义等等事物的区别或矛盾揭示出来,从而也就在一般联系中深入揭示出研究对象的本质区别。事实上,也只有辩证逻辑的这种矛盾性思维才能真实地、全面地反映哲学和科学的真实关系,进而深入认识二者关系的历史演变。辩证思维所揭示的哲学和科学的“辩证关系”的“逻辑”也必然与二者关系“实际演进”的“历史”具有统一性。由此,在二者关系上体现的“逻辑”与“历史”的矛盾也就可望在辩证思维中达到统一。

哲学只能是一门“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科学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把哲学看做一门科学的意义仅是指哲学本身也构成一门学科亦即“思辨的科学”,因而也可被包括在科学的“知识体系”中。然而,哲学作为“思辨的科学”(亦即“思辨哲学”)仍与“实证科学”具有本质区别。从“科学”本身的角度来看,“科学”也呈现出两种形态:一种是在科学的严格意义上存在的“实证科学”,另一种是在科学与哲学关系上呈现的“思辨科学”。在这里,也应注意把“科学”的这两种形态区别开来,即把“科学”的严格意义(“实证科学”意义,这是科学的一种内在本质)与“科学”的非严格意义(“思辨科学”意义,这是科学与哲学的一种外在关联)区别开来。事实上,“思辨科学”概念中的“科学”也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而只是指非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亦即“哲学”本身)。因此,界定“哲学”是一门“思辨的科学”的最终意义也仍在于把握哲学的本质特征及其与科学的区别。因此,对哲学本性及其与科学区别的辩证认识就可深化为下述命题:“哲学只能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而不可能是一门实证的科学。”这一命题主要包含下述含义:首先,“思辨”是哲学的本质特征或特殊本质,亦即是哲学(作为一个“种”概念)的特定本质。在这里,“科学”概念也是在一般广义上使用,即指一种“知识体系”,在此意义上,“科学”(作为一个“属”概念)就可包含“哲学”。因此,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不过是说,“哲学”作为一门思辨的学科是可以被包括在广义的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系统中的。即使这样把哲学界定为一门“思辨的科学”,也并没有把“哲学”和严格意义的“科学”混同起来,“哲学”作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仍具有与一般狭义的“科学”亦即“实证科学”的本质区别。事实上,要把哲学与科学既相联系又相区别开来,除了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之外,并没有别的方法。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哲学家也都把哲学视为一门特殊的从事概念推演的纯粹思辨性的科学或学科,而他们界定哲学的本意或要旨也正在于要把哲学同一切经验科学或实证科学区别开来。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最初的科学分类思想,其中哲学(他称为神学或第一哲学)就已具有研究“存在”的超验、思辨的特性,哲学作为“本体之学”或“形而上学”就已和数学、物理学等专门的科学区别开来。[2](P57、P222)康德则更明确地认定哲学应是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或一种“纯粹理性的思辨科学”[3](P168)。其后,黑格尔进一步把哲学界定为“思辨哲学”或“思辨的科学”而与具有认识的相对性与局限性的“实证科学”或“经验科学”[4](P9、P58)区别开来。依据这些哲学家对哲学本质的理解与界说,我们也完全可以把哲学界定为一门特殊的“思辨的科学”或“思辨哲学”。其次,“实证”是科学的本质特征并由此与哲学区别开来。诚然,科学活动也要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或逻辑推论,也要对经验材料进行一定的理论概括或总结,然而,科学研究的根本方法却并非思辨或纯粹的逻辑推论,而是必须依靠经验观察与实验,而科学的理性思维或推论也要以现实事物为对象,要以对现实世界的经验观察为基础。因此,科学也就总是具有一定的“对象性”、“经验性”,或者说,科学最终还是以经验观察为基础或依据,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经验性与实证性的基本特征。诚如黑格尔所说:“一切科学方法总是基于直接的事实,给予的材料,或权宜的假设。在这两种情形之下,都不能满足必然性的形式。所以,凡是志在弥补这种缺陷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知识的反思,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4](P48)由于哲学和科学在研究方法或认识方式上的特征恰好相反,因而二者在推进人类认识上也就具有“互异互补”的性质。再次,认识哲学与科学关系的要旨还在于把二者区别开来,而此种区别的本质又在于哲学具有“超科学性”。诚然,哲学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哲学的“科学性”也仅是哲学的一种属性,哲学还具有一定的“人学性”乃至“神学性”(历史上的哲学总具有与宗教的密切联系),然而,哲学的根本特性却并非“科学性”或“人学性”,或者说,哲学既非“科学”亦非“人学”,哲学就是哲学,哲学的根本特性是“思辨性”,哲学乃是一门特殊的从事理性思维与逻辑论证的思辨的学科。哲学的思辨性或其理性批判与反思的形上本质,构成了哲学的“超科学性”,并最终将自身与科学区别开来。

国内流行的哲学定义的缺陷

第4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科技;科技哲学;传播

一、科技哲学概述

科技哲学全称叫科学技术哲学,是对科学(内在地包含技术)的哲学理解,属于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自然界中的一般规律、科技活动的基本方法、理论及其发展中得哲学问题、科技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内容。

科技哲学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理论,研究自然界的辩证本性、研究科技思维的辩证法、研究科技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等内容。以自然观、方法论、认识论、科学观、科技与社会等为研究领域。由于科技活动已经成为了独立的社会活动,因此,将科技作为一个单独的对象进行考察和研究,无论是对科技发展还是对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科技哲学的历史很悠久,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方法论的研究开始出现,科技对科学的影响也日益明显,科技与社会关系成为了科技哲学研究的重点。因此,只有认识了科技哲学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研究科技哲学,更好地传播科技哲学,充分发挥科技哲学的作用,实现科技哲学对科学和社会的贡献。

二、科技哲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科技哲学的前身是自然辩证法。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自然辨证法一直被当做高校理论课程的必修课,这不但培养出了一大批从事自然辩证法专业的专业性人才,并且也丰富和拓展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逐渐地超越了自然辩证法自身的范围。目前,虽然学术界关于科技哲学和自然辩证法的关系研究,以及有关科技哲学和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等方面一直处于激烈的讨论之中;但是科技哲学却是在沿着自身学术和学理轨迹在不断地发展,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

(一)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随着学科建设的进一步加快,自然辩证法也被科技、科学技术以及科学与社会等名称所更改,由先前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室,逐渐演变成了现在的科技哲学研究室、科技哲学研究中心等。

(二)从科技哲学的学术研究来看。20世纪80年代的科技哲学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观、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以及科学方法论等几方面,而90年代,在研究传统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上,学术界在研究自然辩证法上也相继出现多元化的局面。目前,在研究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等最新成果的基础上,也形成了一些新的研究方向,诸如:量子力学哲学、生命科学哲学、信息哲学以及后现代主义科学哲学等。

(三)从教材建设上来看。在已经出版的为数不多的基本教材或者参考书来看,最具影响力的应该是:黄顺基、黄天授和刘大椿主编的《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1]和刘大椿著的《科学技术哲学导论》[2]。《引论》一书明确详细的给出了科技哲学的定位,指出科技哲学是以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提出的新问题为依据,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方法为指导,是自然辩证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是科技革命条件下的一门新学科[1]。而《导论》一书在定位科技哲学上则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指出科技哲学是对科技时代提出的科技及其相关问题、要求和挑战的哲学回应[2]。与《引论》有所不同的是,《导论》给出的科技哲学定位不但使科技哲学摆脱了自然辩证法本身所存在的框架束缚,也使对哲学的思考开始转向科技反战本身。

三、科技哲学传播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需要从哲学的角度来观察现代科技变化的规律,运用哲学观来细致分析科技变化的特征,从而才能推进科技的良好运行和持续创新。所以,就目前而言,无论是从科技创新的角度来看,还是从科技哲学学科体系建设方面来分析,科技哲学在传播的过程中都急需两大主要问题:即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的问题和虚拟与现实的内在关系问题。

(一)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问题。站在科技哲学的角度来分析现代科技与科学伦理的内在关系问题,不难看出,既存在理论上得原因,也存在现实上得原因。首先,科技与社会伦理是及有所不同又有所关联的。科技追求的是理论上得“真”,发现的是在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客观规律,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社会伦理追求的则是理论上的“善”,解释了现实中的人与人相处的方式或方法,解决的是人与人间的关系。判断伦理的标准是从善的行为和风尚,而判断科技的试金石则是科技实验,是观察,是论证。因此,人们只有不断地对知识进行累积和创新,才能实现和促进对科技的不断完善。

(二)虚拟和现实的内在关系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创造超越现实时空的虚拟时空已经成为了真是的场景,也不再只是一个神话。虚拟时空是在现实时空的基础上,通过用虚拟的技术而构造的一种时空形态。这种形态既和现实有所关联,但又不同于现实。因为,其构造方式很特殊,它的运行方式也和现实不一样,并且它的运行状态更是超乎常态,再加上其独特的时空维度和新奇的时空场景,使得其给予人们非常特殊的空间感觉。虽然表面上看虚拟时空是脱离现实时空的,但是从科技哲学的角度来看,虚拟时空是离不开现实时空的存在的,因为,无论现实时空怎么被改变或者突破,时空的本质是不会被改变的。另外,虽然虚拟时空超越了现实时空的有限性,建立了独具模糊性的网络时空,但是无论是在虚拟时空还是在现实时空,物质在时空的存在是无限的。因此对现实时空而言,虚拟时空并非是完全模糊的、完全脱离现实时空的虚拟网络时空。所以,从科技哲学的角度分析,把虚拟时空看作是绝对非确定性的模糊世界,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中也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应该十分清醒的认识虚拟与现实的内在关系。

参考文献:

[1]黄顺基,黄天授,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引论――科技革命时代的自然辩证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2]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本社,1995.

第5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一、哲学对高等教育学的贡献

高等教育学科创立只有三十余年,但是高等教育知识与相关学科知识的对话,早在古代教育活动开始之初,就显示出自身强大的包容性和对话性。从早期的与哲学、数学、神学,到近代的宗教学、社会学、自然科学再到现代的多学科研究方法的建立,高等教育一直在各种环境中不断地完善自我,以建立坚实的学科基础。

西方的哲学从中世纪大学开始,就显示了它不可忽视的影响力,从博洛尼亚大学、巴黎大学,再到柏林大学,无一不体现出哲学在大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大学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但是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大学主要以什么为后盾来体现自己在民族事业中的作用,这一点,西方哲学史已经明确地给出了答案,哲学在大学当中的奠基是必不可少的,也正是由于哲学如此长时间的发展,不断的在大学内部发挥自己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在整个文艺复兴乃至科技革命时期,哲学不仅促成了欧洲大学的繁荣,更加影响着整个欧洲大陆的发展,正如张楚廷教授所说,是“如此全面地影响着那个文明史以来特别昌盛的时期”。

然而,无论在欧洲大陆哲学以什么样惊人的态势在影响着大学,近代中国却是始终如闭着双眼的婴儿,还继续沉醉在我们古老的文化中。直到被国外的坚船利炮打开国门,我们睁着朦胧的双眼看世界的时候,看到的是满目的机械和船只,即使中国古代哲学多么博大精深,对大学的影响多么深刻,也阻止不了我们对新奇事物的探索,于是,这一时期的大学都停留在器物层面的简单模仿,大学忙着教人造船、教人纺织、从当时各类大学的名字,就可见一斑。直到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不可忽略的一个事实是,蔡元培不仅让腐朽的北大在“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旗帜下获得重生,也给北大注入了新的哲学精神。他带来了一种其他时期都没有明确提出来的新的哲学理念,“哲学一科,遂凌驾于其他三科之上,而为大学中最重要之部分”,其他三科即神学、法学和医学。在蔡元培的倡导下,同一时期的梅贻琦领导的清华大学也积极响应,使哲学在大学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升。从这一时期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大学有很多有实力的哲学家,他们基本上都有海外留学经历,都在北大清华任教,也正是有这一雄厚的哲学实力,使得北大清华处在国内大学的顶端。而后一系列的政治磨难,让本来可以生根发芽的哲学在大学中经历了磨难,也由此很难长出有成就的哲学家来,贫瘠的大学土壤最终没能给哲学足够的养分,使得现阶段的大学,没有稳固的根基,也没有大学本该有的哲学厚度。即使在上世纪90年代,人们也不得不承认,国内总体学术水平较高的大学,哲学水平也处在中国的顶端。也就是说,哲学水平高低与大学水平高低仍然是高度吻合的。

大学与哲学的关联是与生俱来的,因此高等教育学更应该认识到本学科与哲学的关系密不可分。这种与生俱来的关系,使得高等教育学在研究大学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其中千丝万缕的联系。哲学促进了大学的发展,反过来大学又成为哲学成长的温床。而在高等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中,深深的受到了哲学的影响。很多学科在建立之初都试图从最原始的哲学寻求自己的起点,高等教育学也不例外,而正是这一寻根究底的询问,让高等教育学发现了自己与哲学天然的联系,即使学科建立才三十多年,但是高等教育学所走的每一步,都少不了哲学的支持。

二、高等教育学与哲学的“不平等”

大多数学科都来源于一系列的实践活动,高等教育学也不例外。高等教育学起源于教育实践,经过三十多年对实践的探索,不断的升华为理论,才形成了目前高等教育学研究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哲学一直作为一个“帮助者”在引导和帮助高等教育学向前发展,同时,也是作为一个“给予者”给高等教育学提供各种理论和方法。高等教育学的研究通常是从多个具体的实践中得出普遍意义的理论基础。由个别推论一般,由已知推论未知,由过去推论未来,在高等教育领域,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是重点研究的对象,了解一个学科内部的组织机构能更好的进行研究,因此哲学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为高等教育提供了坚实的方法论基础,由于高等教育活动的特殊性,高等教育学的这种研究方法更多的是社会学与哲学的综合,这一现象反映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种新的综合趋向,即当结构与系统、功能、元素等概念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时,各个部分的意义才能显示出来,即在整体结构上的意义。因此,结构主义更多的是一种关系描述与分析,而不是根据个别的事物或事实来解释现实。它的基本原理是,具体存在的事物,只有存在于一定的结构联系或关系中,才是有意义的。哲学给高等教育学提供的理论、思维和方法论还远远不止以上的方面,这些都显示着高等教育学在这样的学科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哲学的帮助和引导,但是高等教育学可以为哲学提供的理论与方法,几乎没有。

三、走向平等对话的学科关系

从布鲁贝克的以《高等教育哲学》命名的著作问世,关于高等教育哲学的讨论不绝于耳。最初始的学科还未分化之时,教育与哲学总是以细密的不可分割的状态存在着,一直到学科逐渐分化,教育学也逐渐建立,再到高等教育学的建立,学科的分化也未能切断这种联系。从中西哲学史不难看到,高深知识总是在高等教育机构里面进行,两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即使到现代,高等教育衍生出的知识传递与创新职能,也不可避免的需要哲学的辅助,知识的传递固然包括哲学的知识在内,而知识的创新尤其需要哲学的理论和原理作为生长点,使人类的文明不断的延续下来。

第6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文化哲学 基本问题 人本主义 科学主义

2011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文化发展提升到了一个政治高度。因此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社会背景下,弄清、理解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一、文化哲学基本问题的内涵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问题或最高问题。所谓科学的基本问题,是指在这门科学中居于支配地位,并且贯穿于这门科学的全部内容和全部过程的重大问题。“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必须是在文化哲学中居于支配地位,它决定各种文化问题的解答,并且贯彻于文化哲学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1]

(一)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

由于文化是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产生的,离开了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就没有文化。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不同的文化哲学。各种文化哲学流派的划分,归根到底,在于对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出了不同的解答。根据主体的不同大致分为三类:神本主义、自然主义、人本主义。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不仅是划分文化哲学派别的依据,是形成各种文化关系的基础,而且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基于此,我们认为,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是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

(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文化哲学基本问题最主要的方面。它构成了文化哲学的基本内容。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包括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等。其中,实践关系是一切文化关系的基础。所谓实践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由此形成了实践关系并由此产生了“行为文化”。所谓认识关系,就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由此形成了精神文化。所谓价值关系,是指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由此形成价值文化。行为文化的目的在于求实,精神文化的目的在于求真价值文化的目的在于求善。

二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在与客体发生关系的同时,主体之间必须发生关系。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关系,经济政治思想关系、历史承继关系、地区空间关系等。从纵向看,主体与主体之间存在着历史承继关系,由此形成了传统文化。从横向看,主体与主体之间存在着地区空间关系,由此形成区域文化、民族国家文化、世界文化。

从虚拟的主体即神灵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神文主义;从客体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自然主义;从真正的主体即人出发,来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人文主义。

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的联系与区别

首先,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哲学基本问题总是支配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另一方面,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并影响哲学基本问题。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的关系。哲学的基本派别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文化哲学基本派别的影响。

其次,文化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是内涵不同。文化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二是目的不同。文化哲学基本问题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文化世界的主体问题。而哲学基本问题的直接目的是为解决整个世界的本原问题。

三、文化哲学的基本派别

对于文化哲学基本问题即主体与客体关系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文化哲学的不同派别。即:神文主义、自然主义(物文主义)、人文主义三个基本派别。

(一)神文主义。在古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神文主义观点。所谓“神文主义”认为,神灵、上帝是文化世界的主宰,世界上一切文化都是由上帝或神灵创造的。人们将自己本有的规定和特征,交由虚拟的上帝或神灵支配了,而自己却不能掌握自己的一切包括文化。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奉献给上帝的越多,他自己留给自己的就越少”。[2]在神文主义束缚下,真正的人文主义难以确立。在古代,虽然产生了语言、文字、逻辑、算术、天文、艺术等具体的文化科学。但是,其研究问题的出发点是神而非人,因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科学与哲学。

(二)自然主义即物文主义。它认为,文化是一种自然现象,人和自然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自然既是文化的客体、又是文化的主体。因此,文化即“物化”。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三百年时间里,在思想学术方面自然主义特别盛行,它们抹杀了人与自然、人与物,价值与事实之间的本质区别,把人等同于自然物,并完全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理性的方法来审视文化问题。自然主义的根本缺陷是抹煞了自然与人类科学与价值的原则界限,否定了人在文化世界中的主体地位。

(三)人文主义。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上,人文主义首先肯定了人的主体性,并从这一立场出发,来分析和研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人文主义看来,文化即人化。人文主义既与神文主义相对立,又与自然主义相区别。以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为主题的欧洲文艺复兴确立了人的统治以代替神的统治,将人文、文化从宗教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从而使学术思想从神文转化为人文。人文主义的最大功绩就在于否定了神或上帝的文化主体地位,确立了人的文化主体地位。随着人文主义的兴起,各种具体的人文学科如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心理学等也逐步发展起来。这就为真正的文化哲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

总之,神文主义、自然主义、人文主义是文化哲学的三个基本派别。在当代文化哲学领域,神文主义的地盘越来越小,而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则逐步演变成两个主要流派,并且这两个主要流派正在出现出相互渗透、相互吸收的趋势。

参考文献:

第7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范式;教科书哲学;学术形态;政治形态;大众形态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4-0040-05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批判和反思蔚为大观,其积极意义在于,对于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批判和反思,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的改革;其不足之处在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轻视,使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陷入困境。当前,应重新反思作为“范式”的“教科书哲学”,实事求是地评价“哲学教科书”,从而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革新之路。所谓范式,主要是指学术共同体中的研究者们自觉认同和共同持有的一套信念、原则和标准,它是共同体成员们借以指导其研究活动的“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1]21,它“决定了什么样的问题有待解决”[1]24,“规定了一个研究领域的合理问题和方法”[1]9,并由此必然形成一脉相承的学术传统。从“范式”的视角看,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哲学不仅是一门“学科-学术”,也是一种“主义-学说”,还是一种“立场-学养”。

一、学术形态:作为“学科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时代化

作为“学科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键是要解决“哲学的自我定位”和“时代的历史方位”即时代化问题。当前,“对哲学的自我定位”与“关注时代的历史方位”已成为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哲学改革的现实出路,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化的重要路径。一方面,对哲学自身的合理定位,即要求树立一种正确的哲学观,其本质是用哲学研究时代的新问题,用哲学反映新时代的声音,使哲学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另一方面,对时代自身的合理定位,即要求树立一种正确的时代观,其本质是准确判定时代的历史方位,使哲学走进时代、实践和现实。“马克思的天才之处在于,他面对现实,敏锐地抓住了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并给予了科学的回答。问题——时代的矛盾;动机——解决矛盾的主观意图;科学答案的谜底——存在于时代本身。问题自身都蕴含着对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研究。”[2]16今天,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同样要在对时代问题的诊疗过程中发现新问题、阐明新问题、解决新问题,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重要任务。“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特殊语境,产生了‘哲学教科书’这一中国马克思哲学的独特表达方式,哲学教科书创造了‘教科书哲学’,这种哲学不仅影响了这个时代全部哲学的存在状态,而且也影响了整个时代。”[3]概括地讲,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主要有四种范式:其一是从“物质”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范式;其二是从“实践”出发的“实践唯物主义”范式;其三是从“主客统一的认识论出发”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范式;其四是从“人本主义和人道主义”出发的“人学范式”。反思这四种范式,一个共同的不足就是过于注重“学术形态”,而“大众形态”和“政治形态”有所欠缺。如果要真正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建设取得实效,就必须采取相应的体制上的改革,从“教育”、“教学”、“教材”的改革做起。教科书应具有科学性,需要指出的是,教科书也是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围绕将什么编入教科书中、将什么排除在教科书之外的‘正式知识’的争论,事实上蕴涵了更深层次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和历史。围绕教科书所暴露的冲突,往往反映出权力关系上更深层次的问题。它们涉及人们在知识方面最看重什么的问题。”[4]4基于此,作为“学科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从形式上讲应是“学术形态”、“政治形态”、“大众形态”的统一,从内容上讲应是“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的统一。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马克思正是在直面现实、直面实践、直面问题中才终结了“哲学”在群众之外和“群众”在哲学之外的旧哲学,从而实现了哲学观的革命变革,开辟出一条关注“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哲学”之路。这一新哲学注重用哲学方式关注并把握现实人的生活世界,注重从现实人的生存境遇出发来筹划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探寻人的解放现实路径。实际上,任何一种对哲学的理解,都与时代性的实践内在相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的实践也迫切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在深度上、广度上和高度上都要与时俱进,“即在深度上,由浅入深;在广度上,由部分到整体;在高度上,弃旧扬新,要在‘熟知而非真知’的常态中获取新的突破性成果。”[5]为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要深刻把握全球化的逻辑、资本的逻辑、发展的逻辑,要真正走出书斋、走进时代、走近大众。

任何哲学都是内容和形式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因此,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哲学也要随着时代、实践和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会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在此方面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工作者取得一些成就。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发展史上,杨献珍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形态”方面有自己的贡献,主要是他将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贡献充实进了教科书。此外,李达的哲学体系也是侧重于“学术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注重从学理上系统地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中国人自己写的一部重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社会学大纲》系统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教育和启迪了革命人民。冯契或许是20世纪中国最系统化、体系化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提出的“智慧说”打通了“自在”与“自为”的隔膜,引导主体人进入自由之境。在冯契看来,要超越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知识化理解,达到哲学作为智慧之思的本真形态,就必须回归哲学本性,转识成智,由技入道。所谓智慧,决不是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是对宇宙人生的某种洞见,它与人性自由发展内在相关。“智慧就是合乎人性的自由发展的真理性的认识”[6]161。遗憾的是,冯契的由《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逻辑思维的辩证法》和《人的自由和真善美》所构成的“智慧说”,至今尚未引起学界的应有重视。高清海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以“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为背景,从主客体统一的认识论逻辑出发,建构了全新意义上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遗憾的是,这本教科书也未引起学界的应有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创新的关键是时代化。作为“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是沟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代的桥梁。“不管原来的体系有多大缺陷,它毕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哲学科学化的伟大尝试,为科学的哲学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7]因此,在批判与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过程中,应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化,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成为“为时代立言”的哲学。

二、政治形态:作为“政治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作为“政治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键是要解决“中国向何处去”即中国化问题。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思想基石,也是破解“中国向何处去”的理论指南,这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实践特性。所谓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立足于“中国问题”来开展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其实,“中国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它是包含在特定时代中的中国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总和,是对特定时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总概括。在任何时代,中国的文化传统都是中国的具体实际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为传统“是现存的过去,但它又与任何新事物一样,是现在的一部分”[8]16。因此,指出:“我们这个民族有数千年的历史,有它的特点,有它的许多珍贵品质。……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9]533-534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中国化,一个重要方面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文化有机结合,发展出一种为中国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与理解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代化与大众化的前提。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建构起有中国特色的且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是指由艾思奇主编、人民出版社1961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一本由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编写的全国党校和高校通用的哲学教材。新中国‘第一本’全国通用教科书的划时代意义是:它结束了中国人在自己的课堂上使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历史。”[10]据许全兴的考证,艾思奇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1938年4月)的提出比关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1938年9月)的提出早五个多月[11]230-232。《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对后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影响较大,后来的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研室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哲学专业试用教材),到肖前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第1版、第2版),再到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1版、第2版、第3版)均可以看到《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子。如今,如何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已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创新的关键要素。从不同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可以做出不同理解,具体而言,“在哲学观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与唯心主义相对立的唯物主义哲学,是与形而上学对立的辩证哲学,是与不可知论对立的可知论哲学,这一哲学阐明了哲学的基本问题,为划分哲学派别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认识论上,它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坚持客观真理论;在历史观上,它把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历史的本质维度之中”[12]。总之,在马克思关于哲学的根本性变革的规划中,“他真正关心的不是思辨的哲学知识与实证的科学知识之间这种知识类型的对立,而是哲学理论的抽象思辨旨趣与干预现实旨趣的对立;由此马克思要求实现的变革不是从思辨的知识转向实证的知识,而是要放弃旧哲学的抽象思辨而转向对现实的理论干预。”[13]386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肇始于苏联在20世纪30年代形成的、以斯大林教科书为范本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范式。尽管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认识和评价众说纷纭,但一个基本共识就是要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除了内容上的更新之外,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模式和体系在叙述方式和表述问题上,在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问题上,也都亟待发展和创新。”[14]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反思与变革,既是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向何处去”的理论自觉,也是进一步探索“中国向何处去”的实践要求。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由于过于强调“主义”及意识形态,其结果是“政治形态”突出,但无疑还需要“学理支持”和“大众认同”。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为载体,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创新则以人为依托,可见,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学术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革新具有重要影响。反思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中国理论”与“中国问题”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在研究中国现实问题上存在种种顾虑:其一,认为研究中国现实问题不是学术,不愿研究;其二,怕研究中国现实问题触及政治,不敢研究;其三,认为哲学不能解决中国现实问题,不必研究;其四,感觉研究中国现实问题困难重重,不去研究;其五是找不到中国问题的独特分析框架,不会研究。这五种顾虑中有的是认识问题,有的是心态问题,有的则是能力问题。破除这些顾虑,主要是要处理好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关键是要像马克思一样自觉“选择‘群众的立场’作为自身的立场,‘群众的视角’作为自身的视角”[15]。因此,在批判与反思教科书哲学过程中,应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

三、大众形态:作为“大众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作为“大众范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关键是要解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品格”和“大众立场”,即大众化问题。马克思是“大众哲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大众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走进“大众”的典范,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按其本性必须大众化。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诞生起,一直保持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这既是其“大众品格”的表现,也是其“大众立场”的体现。马克思说:“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地,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做自己的精神武器。”[16]15马克思的哲学方案是以“改变世界”的方式把握现实,依靠力量是无产阶级,现实途径是革命实践,根本目标是人的解放。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化不断被倡导,但没有真正实现。总体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往往成为少数政治家和学者的专利,且互动式的讨论和争鸣较少,这实际上疏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众本性”和“大众立场”,其结果是为人民大众立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形态”并未真正建立起来。

那么,如何“以哲学的方式”关注并影响大众的现实生活呢?这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不可推卸的重要使命。坚决反对把哲学仅仅当作哲学家在书斋里进行学术研究的对象,强调它应成为提高人民群众思想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武器,成为人民群众观察思考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于此,倡导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来分析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时,要善于运用平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语言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变成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掌握和运用的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就是说,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喜闻乐见的哲学。就此而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也就是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化大众”。因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就会变成物质力量。”[16]9这也是邓小平指出:“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17]381深远意义之所在。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的典范,为马克思主义被中国人民群众所掌握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坚信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真理,努力吃透马克思主义哲学,把握好中国实际问题,力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赋予群众能够接受的形式,使之走出书斋,与群众真正产生精神层面的沟通与共鸣,让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在大众心中、特别是青年人心中扎下根来,变成人民群众改造客观世界的真实的实践力量”[18]。艾思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主要普及者。

今天,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仍存在某种不理解甚至误解,仔细分析其根本原因有三:一是苏联哲学教科书的负面影响,致使一些人还是停留在对“教科书哲学批判情结”之中,没来得及从理论高度认真清理和总结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哲学的利弊得失;二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解读得不够细致深入,未能完全揭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三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性把握不到位,没有处理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与部分、源与流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理清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科学理解。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传统哲学教科书的种种缺陷,中国学界开始批判与反思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力求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创新。如今,文化强国成为重要战略目标,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这一进程中应自觉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既然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已成为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中国文化发展与繁荣也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发展与创新。因此,在批判与反思教科书哲学过程中,应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真正成为“为大众立言”的哲学。

总之,鉴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学术形态”、“政治形态”和“大众形态”是内在统一的,为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发展和创新“要以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作为教科书导向”[19],即在“三形态”的统一中,建构出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当代形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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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lection on Textbook Philosophy as a Paradigm

——From the Integration Perspectire of Academic Form, Political Form and Popular Form

Zhang Yantao Wang Kaiya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Fujian, 361005)

第8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一、 具体科学与哲学研究对象之比较

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进行概括、总结和反思的一门学问。具体科学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和奥秘,哲学则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这一段话把具体科学与哲学作了比较,主要从研究对象这一方面进行了比较。其中,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的某一具体领域和方面。如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自然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思维科学是研究人类思维活动规律和形式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人的思维。

二、误区

在正误判断上,同学们往往认为具体科学与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即二者的研究领域有重合的地方。

在进行论证时,同学们往往是这样分析这个命题的:具体科学与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不言而喻就是具体科学与哲学在研究对象上有着相同的研究领域,有重复的地方。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的某一具体领域和方面。如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思维科学是研究人类思维活动规律和形式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人的思维。因此,二者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其可以是自然界,也可以是人类社会,还可以是人的思维。

三、如何走出这一认识误区

1.“具体科学与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这一认识错误的实质

从上述的解析过程中可以看出,同学们犯错的实质是把哲学的研究对象与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看作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把哲学的研究对象――整个世界看作整体,把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世界的某一具体领域和方面看作部分。根据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可以得出: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因此,可以得出哲学的研究对象包含着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是具体科学与哲学有着共同的研究领域。

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整体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从数量上看它是多,由此哲学与具体科学有着至少三个相同的研究领域: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

但由此就可理解为哲学的研究对象为多,而不是一,这样哲学就变为具体科学之和了。显然,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

2.科学分析,走出误区

(1)具体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世界某一特殊的领域和方面。我们可以在它们各自的研究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它们的研究任务分别是什么。具体科学的研究任务是揭示世界某一特殊领域的特殊规律。这些领域十分广泛,大致分为自然科学领域、社会科学领域和思维科学领域。具体科学一般有比较明确的分工,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如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对象)是自然界,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对象)是人类社会,思维科学的研究领域(对象)是人的思维。

(2)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整个世界。其研究任务是揭示整个世界变化发展的一般规律。显然,哲学的研究对象与具体科学相比具有一般概括性和抽象性,因为其研究任务是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是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正因为哲学是探究这种普遍的、一般的规律的科学,所以哲学往往是建立在具体科学基础之上的,是对具体科学的总结、概括、抽象。从这个角度来看,哲学具有“反思”的特性,是对具体知识的“再认识”、“再反思”。

黑格尔曾经用“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中起飞”来说明哲学具有“反思”的特点。在黄昏中起飞的猫头鹰,可以看到整个白天所发生的一切,可以追寻其他鸟儿在白天自由翱翔的足迹。在他看来,如果把“认识”和“思想”比作鸟儿在蓝天中翱翔,那么在夜幕降临时起飞的猫头鹰(哲学)的使命,就是认识“思想”,认识“认识”。

第9篇: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哲学逻辑;逻辑哲学;词义;辨析

一哲学逻辑词义的历史演变

明确使用“哲学逻辑”一词的是英国著名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罗素。他在《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一书(1929)中,指出:“数理逻辑,除了它的初创形式之外,就连最现代的形式也不直接具有哲学上的重要意义。在初创以后,它就属于数学而不属于哲学了。我将要扼要论述的,是数理逻辑的初创形式,只有这个部分才真正称得上哲学逻辑。往后的发展,尽管没有直接的哲学意义,但是对哲学研究有很大的间接用处。”①他还认为,哲学逻辑的真正对象乃是为各种命题和推理所共有的逻辑形式,哲学逻辑乃是对逻辑形式的研究。以往的哲学由于被语言表面的语法形式所蒙骗,未能认清其隐藏着的真正的逻辑形式,而犯了许多重大的哲学错误。

可见,罗素对“哲学逻辑”一词的词义只给予了初步界定,而未加阐释。后来的英国著名学者斯特劳森赋予了“哲学逻辑”以明确的含义。1967年,斯特劳森编辑出版了一本题为《哲学逻辑》的文集,该文集收入了弗雷格、格拉斯等学者的相关论文,他为此书撰写了一长篇序言,在序言中,斯特劳森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观点。他把整个逻辑领域区分为两部分:“逻辑是关于命题的一般理论。它有形式的部分和哲学的部分。”分别叫形式逻辑和哲学逻辑。在他看来,形式逻辑研究命题之间的可演绎关系或蕴涵关系,它要以系统的方式排列有关这种蕴涵关系的各种规律;而哲学逻辑则要研究形式逻辑产生的哲学背景和哲学预设,以及由此引出的一系列哲学问题,例如:究竟什么是命题?说一个命题为真是什么意思?命题联结词的准确性质,特别是出现在条件命题中的蕴涵的准确性质是什么?意义概念应当怎样加以分析?真理概念和分析性概念应当怎样加以分析?指称和述谓((Predica2tion)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哲学逻辑学家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回答有关语言和各种语言表达式的性质与功能等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这样一些问题:实际的言语活动模式;意义理论;语言交际的特性与条件,等等。②

很明显,在斯特劳森那里,“哲学逻辑”其实质不是逻辑,而是某种形式的哲学,是对与逻辑有关的哲学概念和哲学问题的仔细探究,它的成果和方法有直接或,间接的哲学意义。在斯特劳森观点的影响下,英国哲学家大都在哲学意义上使用了“哲学逻辑”一词。例如,格雷林在《哲学逻辑引论》一书中指出:“哲学逻辑是哲学,尽管它是提供逻辑学知识,对逻辑问题很敏感的哲学,但它是哲学。”他甚至认为,在“哲学逻辑”这一名词中,“逻辑”这一字眼的作用会引人误解,因为,哲学逻辑并不是关于逻辑的,也不是逻辑学。正是基于这些看法,格雷林的《哲学逻辑引论》所研究的主要是:命题;必然性、分析性与先验性、存在、预设与摹状词、实在论与反实在论,③等等。与格雷林同为英国牛津大学讲师的沃尔夫拉姆在1989年出版的《哲学逻辑导论》一书中,沃尔夫拉姆也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看法。在他看来,哲学逻辑是关于论证、意义与真理的研究,它的主题与形式逻辑相关,但其研究对象不同,它不像形式逻辑那样处理有效论证,它只检验已经建构好的逻辑系统中的基本概念。根据这种观点,沃尔夫拉姆在书中主要研究了指称与真值、必然真、分析与综合、存在与同一、意义问题,等等。④在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筹划,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主编的《哲学主要趋向》(1979)一书中,所沿用的都是这种意义上的哲学逻辑概念。

然而,数理逻辑诞生以来,数理逻辑成果被广泛运用,大批应用逻辑分支如同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很多哲学家与逻辑学家关注了这一情况,赋予了哲学逻辑以逻辑的含义。众所周知,在逻辑发展史上,莱布尼茨最早提出了创立数理逻辑的理想,他为此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却未能获得成功。

1930年哥德尔证明了谓词演算的完全性,数理逻辑才算真正创立。但是,有一部分逻辑学家不满意已有的数理逻辑系统,认为它们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于是着手“修改”或“扩充”已有的一阶逻辑。他们或者创立了一些修正以至替代它们的新逻辑分支,例如直觉主义逻辑,相干和衍推的逻辑,多值逻辑,自由逻辑等等,或者应用已有的一阶逻辑工具于哲学、语言学等专门领域,创立了带有浓厚应用色彩的多种逻辑分支,例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等。

这些新的逻辑系统或分支在20世纪20—30年代开始出现,在50—70年代繁荣兴旺起来,以至最后形成了一个新兴的逻辑学科群体。⑤因此,相当的学者越来越倾向于用“哲学逻辑”一词专指这个新兴的学科群体。例如,美国逻辑学家莱斯彻在1968年出版的《哲学逻辑论集》中阐述了他对哲学逻辑的看法。他指出,现代逻辑的发展有两个方向:一是数学方向,即数理逻辑,它是现代逻辑发展的主流;另一个方向则是哲学逻辑,它是对一些相关的哲学领域,比如本体论、认识论领域、伦理道德与规范概念等的逻辑研究,这些研究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与数学并无直接联系,而往往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背景与哲学意义,故称为哲学逻辑。⑥在他看来,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认知逻辑等等,就是哲学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他所构造的哲学逻辑就是由这些研究内容所组成的学科群体。

关于哲学逻辑的词义,也有许多学者是在哲学与逻辑的双重意义上来使用。例如,柯比和古尔德合编的《当代哲学逻辑》以及冯.赖特的论文集《哲学逻辑》都属于这一类型。在他们看来,哲学逻辑既指对逻辑所产生或引起的哲学概念和问题的哲学研究,也指这种研究所建立起来的新的逻辑。前者是非形式的,后者则是用形式化方法构造的形式系统。恩格尔则把前者叫做“非形式的哲学逻辑”,后者叫做“形式的哲学逻辑”。

二哲学逻辑对象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哲学逻辑词义的历史考察,关于哲学逻辑的词义,国外学者是在三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一是哲学逻辑是哲学,是一门与逻辑有关的哲学学科,它研究由逻辑所引起或,提出的哲学问题;一是哲学逻辑是逻辑,它是与哲学有关的逻辑学科,研究具有较为明显的哲学背景与哲学意义的概念的逻辑问题;一是哲学逻辑既是哲学,又是逻辑。

仔细考究这些关于哲学逻辑词义的不同看法,可知其原因是未能把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所致。我们知道,20世纪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两者的相互渗透,由此出现了“哲学的逻辑化”与“逻辑的哲学化”两大趋势,并进而形成了“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等新兴的交叉学科。⑦哲学的逻辑化趋势主要表现在现代西方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兴起,芬兰最著名的哲学家、逻辑学家冯·赖特在其名著《20世纪的逻辑和哲学》中指出:“20世纪哲学最突出的特征是逻辑的复兴,它是哲学发展的发酵剂。这一复兴是从本世纪开始的。最初以剑桥和维也纳为中心,后来扩大到整个分析哲学运动,这一复兴与之交汇,这是逻辑学登上哲学舞台的标志。”20世纪以来,哲学的主要问题和研究对象既不是本体论,也不是认识论,而是语言问题,哲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就是语言分析,而语言分析的基本工具就是现代逻辑,因此,在国际哲学界形成了哲学的逻辑化趋势,在这种趋势下,对一些哲学概念进行精细的逻辑分析成为一些学者关注的热点,哲学逻辑也就应运而生。逻辑的哲学化趋势是在现代逻辑的基础上,在对逻辑的哲学反思中形成的,主要表现为对逻辑本身的整体性的哲学思考或研究以及对逻辑特别是现代逻辑发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哲学分析。由于现代逻辑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群体,也由于现代逻辑发展中的哲学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还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可以有不同的研究视野,因此,逻辑的哲学化趋势是多元的。当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刚登上学术舞台的时候,我国年轻学者陈波就密切关注其研究动态,在国内介绍并引进国外学者在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上的成果,并在一系列相关论著中,明确主张严格区分哲学逻辑和逻辑哲学。

在我看来,哲学逻辑是逻辑,是20世纪20-30年代开始兴起,50~70年代蓬勃发展的一个新兴逻辑学科群体,它们以数理逻辑(主要指一阶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科学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构造出各种具有直接哲学意义的逻辑系统。逻辑哲学则是哲学,它在逻辑和哲学中都具有自己的起源,因而包括两部分内容:首先,逻辑哲学要研究逻辑学本身所提出的一系列哲学问题,例如逻辑究竟是什么,蕴涵与推理有效性的关系,逻辑真理和逻辑悖论等等;其次,逻辑哲学还要研究如何在哲学研究中引入现代逻辑的工具,利用它去解决传统的哲学争论和哲学难题,例如意义问题、真理问题、存在问题等等。

三哲学逻辑的研究范围

辨析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的词义,可知两者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这种不同的研究对象,决定它们有着不同的研究范围。以数理逻辑为直接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以及逻辑在各门具体科学中的应用为研究对象的哲学逻辑,其研究范围包括两大子群,一是异常逻辑(deviant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择代系统(alternativesystems);一是应用逻辑(appliedlogic),形式上表现为经典逻辑的扩充系统(extendedsystems)。

异常逻辑亦称非经典逻辑(non-classiclogics),它们是相对于经典逻辑而言的。经典逻辑包括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和关系演算,是建立在下述基本原则或假定之上的:(1)外延原则,即它在处理语词、语句时,只考虑它们的外延,并认为语词的外延是它所指称的对象,语句的外延是它所具有的真值;如果在一复合语句中,用具有同样指称的但有不同涵义的语词或语句去替换另一语句或子语句时,该复合语句的真值保持不变。这就是著名的“外延论题”⑧。与此相联系,一阶逻辑是建立在实质蕴涵之上的真值函项的逻辑。(2)二值原则,即在一阶逻辑中,任一命题或真或假,非真即假,没有任何命题不具有真假值。(3)个体域非空,即量词毫无例外地具有存在涵义,并且单称词项总是指称个体域中的某个个体,不允许出现不指称任何实存个体的空词项。4.采用实无穷抽象法,因而在其中可以研究本质上是非构造的对象。凡是因否弃其中某一个原则或假定而建立起来的逻辑理论,都属于异常逻辑。具体来说,这包括多值逻辑、相干和衍推的逻辑、直觉主义逻辑、偏逻辑、自由逻辑、量子逻辑等等。

多值逻辑就是由否弃真假二值原则而建立的逻辑理论,它可以形式定义如下:一个系统是n值的,仅当n是系统的特征模型值的最小数,当然这里的n必定大于2。随着n取大于2的不同值,多值逻辑就有不同的形态。例如,当n=3时,就得到最简单的多值逻辑:三值逻辑。在卢卡西维茨所构造的三值逻辑中,被经典逻辑奉为金科玉律的不矛盾律和排中律不再是普遍有效的规律。三值逻辑还可扩展成有穷多值甚至无穷多值逻辑。将多值逻辑应用于物理学领域,导致了量子逻辑的创立,后者被用来刻画微观粒子的波粒二象性和测不准特性。⑨

相干和衍推的逻辑、直觉主义逻辑都是由否弃实质蕴涵而建立的逻辑理论。在相干逻辑中,用相干蕴涵代替实质蕴涵。A相干蕴涵B,即是说,A与B之间有某种共同的意义内容,使得由A逻辑地推出B,并且这种推出与A,B的真值毫无关系。A与B之间内容上的相干还有其形式表现,即A和B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命题变元,这就是著名的相干原理。A衍推出B,既要求A与B相干,又要求A与B有逻辑的必然联系,所以衍推逻辑是相干逻辑,又是模态逻辑。在直觉主义蕴涵中,则用直觉蕴涵代替实质蕴涵,A直觉蕴涵B,是指存在某些构造(例如P),把它与A相连接之后能产生B。这就是说,“如果A则B”要求A与B有一定的关系,亦即要求有一个过程,当把这个过程与证明A的过程配合起来之后,可以证明B真。在相干逻辑和直觉主义逻辑中,许多经典逻辑的定理不再成立。

应用逻辑则是利用经典逻辑的工具,去分析某些具体学科特别是哲学中的概念或范畴而建立的逻辑分支。所以冯·赖特说:“哲学逻辑有时定义为运用逻辑分析传统上哲学家所关心的概念的结构。”“我把哲学逻辑描述为构造形式系统以精确阐释我们在某些话语领域内的概念直觉。我认为,本世纪20多年来的发展表明:构造此类系统实际上可以在哲学家传统上感兴趣的任何领域内进行。这些系统可以称为相关领域内的‘逻辑’,例如,时间的逻辑,因果的逻辑,行动的逻辑,规范的逻辑,或者偏好(优先)的逻辑。”

应用逻辑又可以分为三组:本体论的逻辑,认识论的逻辑和伦理规范的逻辑。

本体论的逻辑是以传统哲学本体论的概念、范畴以及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逻辑理论。具体来说,它包括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存在逻辑、部分和整体的逻辑、莱斯涅夫斯基的本体论、构造主义的逻辑、唯名论唯实论意义上的本体论等等。模态逻辑是关于必然性和可能性的逻辑,或者说,是研究含有“必然性”、“可能性”的命题的逻辑特性及其推理关系的逻辑分支。它分为正规的和非正规的两种类型。一个正规模态命题逻辑系统是经典命题逻辑的重言式集的一个扩集,扩集满足两个条件:

(1)口(pq)(口p口q)在S中有效;

(2)在S中,从有效公式出发,经使用分离规则,代入规则,必然化规则,所得到的仍为有效公式。这里提到的必然化规则是:

若┝a,则┝口a。时态命题是研究时态命题的逻辑特性及其推理关系的逻辑分支,它试图把涉及时间因素的命题之间的推理关系系统化,为涉及时间因素的精确讨论和严格推理提供工具。从形式上看,时态命题逻辑系统T是不同于正规模态命题逻辑的,是经典命题逻辑重言式集的另一种扩集,它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G(pq)(GpGq)和PGPp在T中有效;

(2)在T中,从有效公式出发,经使用分离规则,代入规则和时间性概括规则,所得到的仍为有效公式。

存在逻辑是关于存在及其同类概念的逻辑理论,它研究这些概念的性质,探讨诸如“存在是不是谓词”等问题,这种逻辑归根结底不仅依赖于纯逻辑的思考,而且依赖于本体论的思考。

认识论的逻辑是以传统认识论所研究的概念、范畴为对象的逻辑理论,它们与知识的获得、接受、传递以及对于某一知识的态度例如怀疑、断定、相信等等有关。具体来说,它包括问题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归纳逻辑(证据、确证、接受的逻辑)等。⑩

伦理规范逻辑:伦理学属于广义哲学的一部分,传统哲学特别是伦理学要研究诸如权力和义务、应该、允许、禁止、需要和要求、决定和选择、动机、效果与行动等概念和范畴。伦理规范的逻辑就是与这一类哲学概念和范畴相关的逻辑理论。

具体来说,它包括道义逻辑、命令句逻辑、行动逻辑、优先逻辑等等。

注:

①罗素:《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东方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

②P.F.Strawson:PhilosophicalLogic,OxfordUniversityPress,1967年版,第1页。

③格雷林:《哲学逻辑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页。

④S,Wolfram:PhilosophicalLogic:AnIntroduction,RoutledgeLondonandNewYork,1989年版,第8页。

⑤陈波:《逻辑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⑨熊明:《一阶逻辑的内涵语义》,《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6期。

⑩闫景强:《一个以实践确证论为基础的认知逻辑系统KJB》,《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年第1期。

⑥N.Rescher:TopicsinPhilosophicalLogic,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1年版,第21页。